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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新型农民的特征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122
1 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
1.1 从职业意义看
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具备传统农民的基本条件,是在农村长期居住,以农业生产、管理、经营为职业的新一代农业劳动者,要符合占有或者长期使用一定量的生产性耕地,终身以农业为职业,主要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收入来源,同时要长期定居在农村,这些基本条件都是符合农民的特征的。
1.2 从社会地位上看
新型职业农民除了具备传统农民的一些基本特征外,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还有些不同,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服务等行为都与市场紧密相联,通过满足市场需求而进行农业行为,尽可能使收入最大化,所以一般收入都较高,摆脱农民是贫穷的代名词;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稳定性,基本都以农民为终身职业,由于收入高而且相对稳定,所以能促使新生代农民也以职业农民为选择目标,使农业生产后继有人;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不断上升,是受人尊重的职业,不再代表贫穷和落后。
1.3 从基本素质上看
新型职业农民不同于传统农民,是一群具有较高文化素质,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具备现代知识的新型农民队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感,具备现代思维,其所从事的农业生产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都有责任担当。
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环境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通力合作才能够有效完成,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在政策、制度、资金、人力、物力等多方面营造利于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环境。
2.1 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土地分散经营,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相对于集体生产无疑是比较先进行生产方式,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也促进了我国农业的进步和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中大型先进农机具的推广,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未来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成为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制约,一些大型农机具无法普及,在能耗、环保及农业标准化实施等方面都表现了一些弊端。所以国家要在土地承包制度上加以完善,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合理流通,实行土地流转,这样才能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为职业农民提供存在和发展的环境。
2.2 充分的社会尊重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但农民的地位却始终处于低位,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更加剧了贫富的差距,农民收入少、文化低,在社会上农民长期是贫穷和落后的代名词,也常常成为被歧视的对象,尽管近些年国家实行惠民政策,农民的日子比过去大有好转,但仍然难以彻底改变农民贫穷的形象,虽然人口流动给农民带来了进城的机会,但多数农民在城市所从事的都是脏累的工作,为城市建设贡献了青春和汗水,但社会对农民的尊重度并没有提高。这对于新型农民的成长十分不利。
2.3 系统的学习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形成的,要逐步培育才能完成这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的扶持和专门的教育培养。国家要通过政策明确、制度设定、方案规划确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实施,从青少年抓起,进行全面的农业教育,强化系统的学习,并不是简单片面的学习农业知识。这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来完成实施,培训机构要根据职业农民的需求及市场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职业农民的素质及技术的提高提供有效的培训和教育。
2.4 城乡一体化要素流动的环境
关键词 农民;心理行为特征;新型农民培训;策略
中图分类号 G442;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2-0396-02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是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关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现在和未来[1]。勿庸置疑,农民培训是现阶段提高农民素质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手段。农民作为一类特殊的群体,在学习中体现出其特殊的心理行为特征。因此,农民培训必须以农民在学习中的心理行为特征为立足点,构建独立灵活的新型农民培训,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1 农民在学习中的心理行为特征分析
1.1 实用功利性
一般而言,人的学习行为是根据个人的需求、问题、感觉与希望,为实现某个目标所采用的一系列问题解决行为,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行为。它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可以是提高修养、掌握技术、拓展世面,也可以是满足欲望、打发时间等。但是对于农民这样一类群体,他们的学习行为发生则带有特别明显的实用功利性[2]。农民的学习行为通常是迫于一定的生活和社会压力,其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提高能力,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处理实际问题、解决政策疑惑等。他们学习就是为了切实带给他们看得见、用得上的好处,这样的学习带有很强的针对性,学习效果通常在生活中可以很快得到验证。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民对于能够取得技能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的积极性最高,实用技术培训次之,政策法规培训较低。同时对于某些新技术的学习,农民通常会考虑成本、劳动力投入、产出、产值等多个环节。增产效果明显但是成本高的,他们普遍不感兴趣;增产效果明显但是费工费力,他们同样不会接受。
1.2 经验指导性
农民所掌握的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技术,甚至一些生活技能大多是经过世代积累并流传完善的经验积累体。这些技能都是因一定的科学性而存在,但是对于农民而言,他们无法用科学的理论去解释和理解这些技能,只能作为一种实践证明的经验教训,影响指导着日常的生活和学习。学术界一致认为经验在学习中的作用具有双重性。经验既是学习的助力又是学习的阻力,即它虽然是学习的重要资源,引发学习的兴趣,但它也会造成偏见或先入为主的看法,对学习产生负面影响。农民正是这样一类典型群体,掌握了大量的经验,指导着日常生活,对以后的学习造成了一定影响。他们喜欢按照常规经验办事,经验中没有的,没见过的就不相信,即使听专家讲过、书本上看过也很难下决心。反之,他们看到别人,尤其是自己采用某种技术获得成功后,他们会坚定的继续采用这项技术并长期不变。
1.3 效率低下性
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落后,农民的基本素质普遍偏低,接受过的教育程度低下,记忆能力、接受能力、自学能力、应用能力等一系列学习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日益衰退。每天大量的体力劳动会让他们产生疲劳感,身心疲惫不仅会有碍学习效率,更会消弱学习的积极性。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农民学习的效果。同时,农村的学习环境相对于城市来讲,具有很大的干扰因素,诸如生计、农活、家务、赌博风气等,通常在农民生活中很难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效果不尽如人意。培训中很少有农民会认真记录,对于理论实际、语言通俗的知识点印象深刻,对于充满学术语言的培训容易厌倦,甚至会加以抵制。
1.4 保守学习性
尽管近年来因为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农民收入有了较大提高,但就总体而言,我国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消费水平还处在较低的层次上。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 919元,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 109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例高达3.23∶1。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为13 471元,农村居民为4 382元,城市是农村的3.07倍。可以看出,尽管农民逐年增收,但是城乡差距依然明显,农民消费增长乏力仍然难以改变。随着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开支越来越大,农民除了日常必须开销外,通常增加预期储蓄以备不时之需。因此,农民普遍不愿意自己掏钱去学习,特别是当前变相推销农药、化肥和饲料的农民培训比比皆是,导致农民对于许多农民培训持怀疑态度,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甚至产生抵触心理。
2 针对农民学习中心理行为特征的新型农民培训策略
鉴于农民在学习中的上述特征,科学地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势在必行。科学地分析农民在学习中的心理行为特征,可以有的放矢地组织和进行新型农民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讲道德、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更可以为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笔者认为,在新型农民培训中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2.1 按需而授,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农民在学习中的实用功利性的最直接体现就是有明显目的的去选择学习。因此,新型农民培训必须要以农村发展需要和农民需求为前提,科学地分析农业、农村、农民现状,分类选择不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如针对农民群众在农业生产中种养技术、劳务技能普遍低下等实际,应重点贯彻 “农业技术培训与产业相结合,劳动技能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开展技能培训。针对当年流行性病虫灾害、农村普遍性法律案件等密切关系到农民致富和农村发展的问题,进行相关内容的专题培训,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等。
2.2 摸底调研,确保培训安排的科学性
全面掌握当地农业、农村、农民的具体情况,是开展培训工作的基础。主管部门必须掌握当地主导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农民外出务工的趋势和相关订单、当地培训师资场地以及培训资金等详细情况,综合制定灵活的农民培训计划。在培训时间安排上,除劳务技能培训以外的农民培训,应该选择在农闲或农忙中适时适地的短期技术培训与指导,使农民当场就能实际操作和应用,学了就会,会了就用,用了就见效[3]。在培训地点的选择上,尽可能让培训指导走进现场,使培训更为形象、生动,贴近生活。在培训师资的选择上,劳务技能培训应该选择有一定师资力量专业职业技能学校的中长期培训为主。实用技术培训的老师可以选择一些当地或者某个领域范围内的知名学者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选择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养殖大王”、“种植大户”、“经纪能人”等乡土人才。这些人不但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实际操作能力,还具备与农民沟通交流能力。这将直接影响农民对知识的接受和学习氛围。培训对象的选择上,则应以乡、村干部,种养大户、致富能人为主,他们是农村致富的骨干力量,学习和接受能力较强,思想理念较为先进,首先使他们掌握一些科学技术,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农村全面致富能起到很好的辐射推动作用。
2.3 创新形式,提高培训效果的高效性
农民培训是一项务实和创新并举的工作,培训内容要务实,形式则需要创新。围绕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是提高农民培训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讲座与交流、观摩与实践、培训与订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总结吸取各地优秀农民培训经验,编写农民易接受的顺口溜、技术要点、明白纸等通俗载体,适当引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开发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作长期定时的科教宣传板块[4]。同时,农民培训在教学上必须注意控制适度的内容量,把握适当的知识深度,筛选实用的内容信息,有效地将教学内容与农民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生产实践结合起来,以增加培训效果,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2.4 建立基地,增强培训示范的样板性
培训基地的建设能够直接迎合农民直观现实的心理,对培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当前大多数农民科学文化素质还较低,对一些技术问题的评价和结论往往是急功近利,他们看到技术确实有效时才肯采用,对任何技术都要亲自“实践”检验才肯相信。因此,在培训过程中,要分产业、分行业、分区域建立培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规范培训流程,完善培训制度,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小区、产业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示范样板作用,带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使培训基地成为农民群众学习技术的阵地、开展培训的课堂、学用科技的平台。
2.5 统筹规范,加强培训管理的统一性
农民作为一群朴实善良的群体,内心也渴望自身知识和技术的提高。但是当前大多数农民培训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管理较为分散,农民培训工作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农民培训工作必须形成由政府统筹,特定部门牵头,农业、财政、劳动、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参与的综合服务体制,并设立专门办公室,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有效整合资金、师资、场地、教材等培训资源,从而达到优势互补的培训资源整合和工作统一,使农民培训的效益达到最大化[5]。并适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民办培训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到农民培训工作中来,壮大农民培训队伍。这样统一化的培训管理,明确了培训任务和计划,促进了各部门分工协作,保障了农民培训的经费来源,从而彻底改变现阶段各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内容重复、场次频繁、效果低下的农民培训现状,同时也可以杜绝个别单位、企业打着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民培训的幌子变相收费和推销产品的行为发生,提高农民对培训的信任度和积极性。
3 参考文献
[1] 彭玉林.区域新型农民教育培训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农村教育,2010(8):33-35.
[2] 郭琛,胡胜德.基于农民工消费心理行为特征的消费信贷需求研究[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31):33.
[3] 朱建红,庞海艳,孙艳丽.农民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24):395-396.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
作者简介:张胜军(1965-),男,湖北黄梅人,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政策;李翠珍(1965-),女,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基本理论。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编号:14YJA880097),主持人:张胜军;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2014年招标课题“江西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编号:JD1492),主持人:肖称萍。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9-0057-03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中心环节。自2012年中央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我国不少地方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试点工作。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尚处起步阶段,迫切需要构建一种适切的发展模式。对于如何立足国情构建这种适切模式,多中心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概述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浪潮,出现了众多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中,以多中心治理理论最具影响力。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治理”被“作为一种阐释现代社会政治秩序与结构变化,分析现代政治、行政权力构架,阐述公共政策体系特征的分析框架和思想体系,与传统的统治和政府控制思想和观念相区别,甚至对立起来。”[1]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发表的研究报告《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将“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2]。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夫妇又将“多中心”概念引入其中,用来阐述其公共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思想,并做出了实证贡献,最终形成了多中心治理理论。
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并非只有政府一个主体,在一定规则的约束下,企业、社会组织以及遵循市场法则运行的私人机构等,都可以成为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而且,相关决策也是在资源交换、信任和协商的基础上,由各主体共同行使决策权力。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实质是强调多元主体民主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提倡政府的权利下放和权利收缩,通过自主治理和协同治理,克服公共事务政府单中心治理的弊端,减少“搭便车”、规避责任等行为的出现,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治理公共事务的机制,以实现公共福祉的最大化。
依据对中心治理理论内涵的解析,本文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模式界定为:政府部门、教育与培训机构(包括各类学校、培训机构、成人教育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农村社区、农村居民等多元主体,通过民主决策、平等竞争、互动合作,共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效供给的一种方式。
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实践成果即公共事务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属于公共事务[3],理应实现多中心治理。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的价值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对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有效供给,具有多方面价值。
(一)有利于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
政府虽然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代表,但公共经济学认为,政府的有限理性和“经济人”特征,决定了政府容易在公共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造成诸多的决策失误和无效决策。掌握大量、全面、真实的信息是科学决策的前提,而政府拥有的决策知识和信息总是有限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强调决策中心下移和多层次展开,要求政府之外的主体,如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培训对象等都能参与决策,依靠集体智慧,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有利于打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的资源瓶颈
现代政府应是“善治”理念下的“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理论告诉我们,尽管政府理应对属于公共事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承担巨大责任,但这种责任必然有其边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要多种资源,如合格的师资队伍、充足的经费投入、务实的培训课程、良好的培训场所和物质设备等。其中许多资源为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或私营业主所占有,而政府或不占有或占有不充分。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使这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无疑可以极大地丰富培训资源。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不少地方财政还比较困难,对农民教育与培训的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这就更需要通过多中心治理,打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府单中心治理必然会遭遇到的资源瓶颈。
(三)有利于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元主体的利益协调
从“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视角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本质上也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影响或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所有主体,如政府、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培训教师和培训对象,等等。由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不同的价值偏好和利益诉求,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利益冲突。如果这些利益冲突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长远发展的桎梏。
博弈论也认为,当博弈各方协调一致去寻找有利于共同盈利的战略时,就会出现协同性均衡状态。这就意味着各利益主体在不断的互动中,将会逐步放弃自我“单独行动”策略,转而采取互惠的合作策略,以创造“多赢”的博弈机会[4]。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有助于解决多元培训主体的利益冲突,强化彼此的合作行为,为培训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四)有利于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现代农业生产型人才,如种粮大户、农场工人、养殖专业户等;2.现代农业经营型人才,如运用市场法则从事农产品加工、仓贮、运输、销售的从业人员;3.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型人才,如植保员、信息员、防疫员、水利员、农机修理工等;4.现代农业管理型人才,如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公司管理人员等;5.现代农业发展带头人,如农业科技推广示范户、家庭农场主等。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之间,还有行业之别和层次高低之分。
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有一定文化和技术基础的青壮年农民、农村干部、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家庭农场主、种粮大户、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大学生等。这些培训对象成分复杂、个体差异显著。
培训对象的复杂性、差异性,以及新型职业农民类型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出了多样化、个性化要求。在单中心治理模式下,政府提供的农民培训是唯一的卖方市场,培训对象只能被动地消费,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在多中心治理的制度安排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企业、私人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团体等非政府主体供给。有了丰富的培训产品供给,培训对象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偏好,选择符合自己发展需要的、个性化的培训产品。
(五)有利于形成市场竞争,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质量
在单中心治理模式下,政府通常以两种方式为农民提供教育与培训产品:一是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教育行政机构、农业部门、妇联等,直接开展相关的农民教育和培训活动;二是政府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威,通过行政命令直接指派一些学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农民教育与培训。无论是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都是由政府单中心决策和分配资源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培训。由于缺乏合理的竞争机制,其培训的质量往往难以得到保证。
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机制通常比政府控制更具效率。如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应用多中心治理模式,政府、公共组织和私人机构,就都可以提供培训产品和服务,培训资源也将通过市场法则配置,这就势必导致公共机构之间、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以及私人机构之间的竞争行为。为占有培训市场份额、取得竞争优势,所有参与竞争的培训机构和组织,就要通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培训投入、改革培训教学方式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高质量的培训产品。
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展的难点之一,就在于如何引入市场机制,形成有活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竞争格局。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构建
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关键在于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构建,也应循此逻辑。
(一)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的主体,应包括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农村社区、农村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中,不同主体应有不同的角色分工和功能定位。例如,政府应扮演好“掌舵者”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信息收集与、政策供给、制度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教育与培训机构应扮演好“培训教学资源提供者”的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师资供给、课程开发、理论教学等方面,发挥其智力优势;企业有场地、原料、设备等实训资源,应扮演好“培训责任共担者”的角色,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实用技能培训的主力;农村社区则应扮演好“组织者”角色,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环境建设、组织动员等方面,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只有形成多元化的主体结构,才有可能满足不同培训对象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因此,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形成一个基于不同角色分工和功能定位的多元化主体结构,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必要前提。
(二)构建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在农民教育与培训的单中心治理模式中,政府是权力中心,是政策决策的最后“拍板人”。政府通过行政权威和行政命令,建立以控制为特征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管理结构,开展“自上而下”的农民教育与培训。事实证明,这种“自上而下”的农民教育与培训,通常存在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不但造成了宝贵培训资源的大量浪费,而且也常常导致了培训政策目标的实际漂移。
要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就必须构建一种基于主体地位平等、权力向度多中心的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尽管各主体的角色、职责和权利内容不尽相同,但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控制和支配关系。政府和其他主体一样,都是这个扁平化的互动治理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各主体地位平等。地位平等的各主体,在真诚对话、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做出的培训决策,不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也具有较强的合法性,容易得到各主体的心理认同和实际执行。
(三)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
不同工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功能,多中心治理需要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例如,政策工具具有引导、监督、激励、评价功能;制度工具对主体行为具有规范功能;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专项拨款等经济工具,具有激励功能;网络、媒体等信息工具,具有信息、信息传播功能;社会公益性组织、大学生自愿者等志愿性工具,因其公益性和专业性,具有较强的专业支持功能。因此,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必须选择多样化的治理工具,形成一个合理的治理工具结构。
(四)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要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实际运用,还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这主要应包括:1.政府要转变职能,在政府、社会、市场三种关系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合作机制;2.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元主体的利益整合;3.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4.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村社区、社会公益性组织、教育与培训机构、家庭农场主、城乡居民等,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建立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益;6.建立多中心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和质量的全方位督查和评估。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正在全国各地逐步展开。我们有理由相信,借政策东风和思维创新,立足国情,构建一个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多中心治理模式,必将有力推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9.
[2]俞可平.全球化:全球治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3.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创业能力;培训模式
城乡D体化的概念是新时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科学发展观,它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的一体化,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然而与此同时,传统农民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存方式,养成了中国农民一些显著的特征,好的方面来说有着勤劳、朴实、善良、吃苦耐劳等标签。但保守与短视、逆来顺受、拒绝冒险、散漫、缺乏组织性等负片评价也一直使他们被现代化社会所低视。显而易见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与市场经济、与现代化已是格格不入的。新型农民这一概念的提出正是相对于传统农民而言的,是指那些具有一定层次文化素养、懂得一定应用技术、会经营管理、敢于创新、相对高素质的农村居民。
一、新型农民的特征
1、新型农民是有目标的农民,他们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在新型农民中,有很大部分比例的人有过外出务工的经历,有的甚至在外务工多年,从事行业多样性强。他们会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先进农业科技知识的同时,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开阔眼界,打开经营思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在农村的社会地位。
2、新型农民是有知识的农民,他们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
我国传统农民在他们日常工作生活过程中几乎没有也不太需要掌握太多的现代化文化知识,他们的生产劳作主要依靠祖辈传下来的农业经验。而现代化的新型农民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一定的现代农业生产、劳务经济等方面的一技之长,甚至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能力,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和农业现代化、专业化,适应市场经济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带头人。
3、新型农民是有组织的农民,他们有较高的民主法制素质
新型农民不同于中国历史上传统意义的农民,他们能够用自己的眼光来判断事物,分析问题,懂得尝试用法律和政策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应得权益。同时,新农民也不再是一盘散沙,在很多事情的处理和运作上开始富于一定的组织性,也正是由于他们的带头模范作用,现代化农村的生产经营及生活方式也越来越趋于法制化、组织化。
二、农民培训存在的问题
1、政策层面问题
关于农民培训的政府政策缺乏依据和可操作性。许多的政策和法规都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闭门造车,想当然的认为而出台的,显得脱离实际。出现了一边是对于生产技能的渴求,一边是并不适用的培训内容的怪现象。造成了农民的培训意愿与培训行为之间的“沟”。其实并不是农民不愿意接受培训,而是有的培训不切实际。就农技培训而言,培训都是关于农作物施肥啊、除虫啊这些内容,农民都会,根本不需要培训。农民最需要的培训是农业生产技术,最需要的农业技术培训是优良品种培育技术,最喜欢的培训方式是参观学习,最喜欢的培训长度是一天,最喜欢的培训安排是根据农时进行。但这恰恰是培训中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在农民看来,培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训次数少,参加培训不方便,培训内容不合适,缺乏培训计划。
2、农民培训缺少跟踪调查
农民培训的目的是推动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在培训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培训环节,而忽视培训效果。农民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及时总结并修改培训内容,只能按照计划进行多次重复培训,培训内容脱离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
3、农民自身特点局限性
目前农村劳动力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偏低,不仅阻碍或影响当地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也使得在外出就业时劳动技能差、待遇低、工作稳定性差。在家留守的大部分是老人孩子,自主创业能力不强。另外,由于农民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他们对新兴的现代化生产经营方式和理念缺乏接纳、吸收能力,导致农民教育培训难度加大。
三、新型农民培训思路
1、改变培训主导方向提高农民素质
在培训方法上,要由枯燥乏味难以操作的纯理论和讲座式的培训向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示范转变;培训内容上,要由只注重生产培训向生产和市场营销培训并重转变;培训对象上,要由只注重村组干部向注重重点户、大户、示范户转变。
2、加强社会性教育有利于农民现代性的培养
注重培养新型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市场意识,增加他们的自我依赖和自我效能感;进一步提高农民对于社会变迁的适应性和创业、就业能力,降低农民行为的相对保守性;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增加农民对新兴事物的接受性,降低农民的自我封闭性;扩大农民的社交半径,为他们建立起超越地域限制、血缘亲情限制的各种新型社会关系。
3、创新农民培训模式增多创业机会
创新是现在社会各行各业都在提的一个概念。关于农民培训也应该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培训模式。尤其是在城乡一体化逐步成为趋势和现实的当下,对于现代化的新型农民进行培训,更应该注重方式方法和内容的创新。例如当下在城市和农村讨论最火热的话题之一“电子商务”,就可以作为很好的一个培训项目来实施。实际上这种农村电商在我国很多地方已经展露头角,譬如阿里巴巴公司的“村淘”项目、农家乐电子商务O2O、菜鸟物流的乡镇快递驿站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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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多方联动 产教融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二、模式概述
夏邑县2012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2014年以来连年被定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县。多年来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积极探索,形成了县委政府主导,专门机构主办,多方联动,产教融合的培育模式。县政府成立组织,建立培育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健全培育制度;专门机构(农民教育中心、农广校)制定培育方案,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鼎力支持;培育过程上联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下联产业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教育培训衔接,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各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
三、模式背景
夏邑县地处豫东平原,夏邑县位于商丘市东部,辖24个乡镇,731个行政村,总面积148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5万亩,总人口120万,其中农业人口108万人,农村劳动力63.7万人,在家务农劳动力23.9万人,农业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和省级重点贫困县。粮食总产量连年“双十亿斤”,食用菌年产量12万吨,素有“中原粮仓”和“蘑菇之乡”美誉。夏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工作,自改革开发以来一直把抓好农民教育培训作为振兴农业农村经济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了“开设一个专业、办好一个教学班、搞好一个生产示范点、培养一批科技骨干、扶植一项支柱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农民教育模式。近年来,每年培养农民中职教育300人以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左右,培训绿色证书学员3000人以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以上,使夏邑县在连年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蔬菜生产重点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中国食用菌之乡”、“中国西瓜之乡”。真正实现了农民通过教育培训提升素质,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增产增收致富。2012年以来积极承担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和示范任务,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100余人,建立相关培育制度,探索出了有效的培育模式。2014年全国农广校校长会议、2018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培训班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场会进行了现场观摩。农村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考察夏邑时称:考察过商丘市夏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更有成效、更有特色、更有亮点,看后很受启发和鼓舞。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农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河南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多批次、多角度、多层面地宣传报道。
四、主要做法
(一)政府主导供保障
夏邑县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建立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司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首先做到组织领导保障。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每年召开的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都要重点总结和安排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培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严格督办,承办部门具体落实,形成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共同重视、支持、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事业的良好氛围。2018年,将农民教育培训列入县政府着力办好的十件大事实事之一,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护。其次做到政策制度保障。根据工作需要,以县委或县政府的名义制定出台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政策措施,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保驾护航。如以县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意见》《夏邑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等10多个文件,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开展“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表彰活动,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三是经费投入保障。夏邑县是省级贫困县,在县财政很困难的情况下,县财政保持将职业农民中职教育经费和职业农民培训经费均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专门机构搭平台
夏邑县为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依托专门机构农广校牵头承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夏邑县历届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农广校建设,将县农广校列为县政府直管部门,加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加挂了夏邑县农民教育中心的牌子,强化了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能,让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干农民教育培训这个专项事业。同时,构建了以县农民教育中心(农广校)为主体,24个乡镇农广校为骨干和若干个设在产业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产业链上的农民田间学校为基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搭建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平台。
(三)明确思路定航向
为开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新局面,夏邑县创新工作思路。在总体思路上,坚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农业产业发展结合、与脱贫攻坚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结合、与教学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结合”即“五个结合”,旨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教育培训上,实行“中专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四个层次教育并举,满足职业农民的多层次需求;在教育方法上,实行了教学、示范、推广、服务“四位一体”的办学方式,确保了办学成效;在教育内容上,实行“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经营及拓展知识、技能实践”四个模块内容统筹安排,在教学师资选配上,实行本县专职教师、上级专家教授和乡土人才“三结合”,确保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在办班形式上,实行了“开设一个专业、办好一个教学班、搞好一个生产示范点、培养一批科技骨干、扶植一项支柱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六个一”产教融合模式,促进了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在政策激励上,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开展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实行“把农民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党员干部培养成村支部书记”的“四步培养法”,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确的思路确保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四)培育对象求精准
为做到精准培育,夏邑县分产业、分类型、分区域进行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把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统筹农业农村各类人才的需求,分层分类确定培训专业、区域分布、目标人群,建立培训需求档案,做到基本情况清晰、培训对象明确。有针对性的遴选了一批符合新型职业农民特征要求,有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意愿、学习积极性高、产业带动力强的务农青年、返乡农民工等培育对象,并在年龄、从事产业规模对培育对象提出了基本要求,在开展培育工作之前,按标准遴选培育对象,做到受训有人,培训有需,精准培育。
(五)培育过程讲规范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多环节的系统工程。夏邑县注重围绕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个关键环节,构建相关制度和规范,抓实、抓细、抓好落实。
一是着力开展教育培训。夏邑县除按照国家关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有关要求,认真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外,还向两边延伸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衔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中职学历教育和跟踪实用技术培训。在各类教育培训中,注重创新方法。采取“理论+实践+在线学习+参观考察”方法,在充分利用本地优质专职师资培训的同时,以高端需求为导向,强化与大学、科研院所等联动,聘请中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河南农大、省农职院等教授专家及乡土人才到教学点授课。组织学员进大学、科研院所开展异地教学。先后组织学员走进中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河南农业大学等接受顶层培训,满足了学员高层次需求,激发了学员学习热情;注重实操能力提升,组织学员到王飞家庭农场、百果园等当地生产实训基地实习实训;强化教产衔接,组织学员到中科院新乡综合实验基地、河南省农科院原阳基地、河南农大科教园等教研基地现场观摩,让学员直观感受现代生产技能和经营模式的高效应用,转观念、促发展;开拓学员视野,到洛阳、禹州、山东临沂、安徽亳州等地参观考察,提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是规范组织认定管理。每年都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夏邑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认定原则、申报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和认定后的动态管理等内容。按照受教育培训经历、生产规模、收入和技能四项指标设置了初、中、高三个等级晋级制标准。认定程序由个人申报、村委推荐、乡镇审核、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审查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政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三是精心落实政策扶持。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夏邑县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对新型职业农民在在参加技术培训等九个方面给予免费服务、在成为在产业带头人等六个方面给予奖励、在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等十个方面给予优先待遇。每年开展“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县委还实施“四步培养法”,使新型职业农民融入农村基层组织,实现了认定管理与政策扶持的有效对接,使新型职业农民真正有声誉、有地位、得实惠。
四是着力搞好信息化服务。有机融合线上、线下培训,与联通公司联合,推出新型职业农民专属卡,对“云上智农”等软件不限速不限量,学员互打和教师互打均免费。组建微信群,实时管理、交流心得技术、信息互通;利用云上智农APP学习、交流、沟通、供求信息、考核评价;利用公众微信,信息,宣传典型,收集信息;与夏邑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新型职业农民”栏目,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典型,技术,强化交流。
五、创新点和有待完善之处
一是强化培育体系的多方联动。构建由县农民教育中心牵头、农广校为主体,上下延伸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平台,下延到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一线生产推广机构,上联到大学、科研院所等科研教学机构,承上启下,实现精准遴选学员、优化培训资源,实现优质科研资源快速落地促产。二是提升教育质量的教产衔接。实行“开设一个专业、办好一个教学班、搞好一个生产示范点、培养一批科技骨干、扶植一项支柱产业、致富一方农民”的培训模式,做到教学、示范、推广、服务一体化和教学、培训、指导规范化,实现了专业和产业的有效对接、理论和实践的有效对接、教师和农民的有效对接,确保了培育质量。三是深化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四个层次渐进式人才培养,拓展了教育层次,延伸了人才培养链条。实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专项培训、与中职学历教育的有效对接,凸显了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特征。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四步培养法”,拓宽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渠道,使新型职业农民融入农村基础组织,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四是融合服务资源的手段创新。融合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创新推出新型职业农民专属卡,充分利用“云上智农”APP、微信群、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自媒体,方便新型职业农民交流,确保新型职业农民离校不离训,实现新型职业农民跟踪服务和持续教育。
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教育培训能力急需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夏邑县是财政穷县,由于经费有限,致使教育培训规模较小。同时,还需改善和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基础条件,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满足新形势下的新需求。二是配套扶持政策急需加强。虽然出台了扶持政策,但因为扶持力度不够、可操作性不强等原因,对农民参与培育的吸引力不够。要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形成各项涉农资金优先向职业农民配置的政策导向。
那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特征是什么?首先,拥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计财处养老姐的相互结合的特点的养老待遇,同时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有国家财政全额支付;其次,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结合的措施,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进行补贴。而想要参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群每年有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选择,参保人每年可以选择资中一中缴费标准进行参保。与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比如:老农保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却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而集体经济补助也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逐渐被取代。而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而参保人员由省、县两级财政给予补贴。商业保险模式是老农保的设计思路,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参照模式,让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互结合,国家财政出资基础养老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将也会与日俱增。
国内外对于新型养老保险的研究已经进入更深层次的阶段。尤其在国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方式的研究方面,杨翠迎(2005)认为,我国的农村人口所占基数很大且又有很大比例,在这一前提下,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难题不能单靠传统的,单一的养老方式。所以他提出建议,我们的新的养老保险模式应以社区养老负担,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保险三个部分互相配合,使农村人口的基本需求得到相应的解决。而卢海元(2003)在我国农村人口庞大这一国情的前提条件下,提出“实物换保障”一种创新的养老保险模式。这种模式将农民划分为青年农民,老年农民,农民工以及被征收土地上午农民等不同层次,他设计出不同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来针对不同基层的农民,根据不同的对象制定不同的方式,将他们可以拿出的农产品,土地和食物等,以物换费,拿这些来充当农民们本应该上缴的费用。农民以及非农劳动者通过这样的实物换保障的方式都被纳入了我国农村社保体系当中。李红星(2006)提出了黑龙江省农业示范省,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通过学习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东部较发达城市的经验,对构建农村养老保险的环境以及实际条件进行比较,他的意见为黑龙江省为了创立农村养老保险轨制已经具有了相应前提。但依据黑龙江省内各乡镇划分,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完善农村养老保险规则应分别对待,因地制宜地对待。在完善过程中应依照相异地区不同状况实施区别政策,即“分类实施,滚动执行”的操作方案。
农民参加农村社会保障的研究方面,李慧敏(2010)提出如果农民想要参加养老保险,那么就会产生参加养老保险的行为,这两者大体上是不冲突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在养老保险的农民的意愿和行动不一致。大多数情况下会受到外力因素,例如自身的经济状况,政府的宣传力度,自身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解,其他村民的劝说等都会影响最终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行为的产生。姜莹(2012)就农民个体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意愿做出了调查,农民本人的主观因素以及外在的客观因素都会形象农民的行为。农民的主观因素包括,农民自身的文化水平,对养老保险的理解程度和认识程度,受其他村民亲戚的影响产生倾向参加或不参加养老保险,经济状况的约束等。外在的客观因素包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定是否符合当地的人口情况特征,政府对村民的选产力度以及宣传方式,村镇政府是否受到村民的信赖等。田北海,丁镇(2010)共同提出了农民理想的农保模式与大部分农民愿意参与新农保的实施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个体差异和地区差异,农民的参保意愿受到对农业保险制度的认识程度、个人素质、家庭环境、对未来的预测等方面的综合影响,经济来源主要来自种养殖业、劳动力较低的村民参保意愿也相对较低,孩子们给予补贴,具有理解能力对未来乐观的态度这样的农民参与意愿更强烈,期望更高程度的养老保险。
【关键词】城镇规划;统筹兼顾;基本原则;生态旅游
0.引言
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政府提出的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进行小城镇建设的规划发展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国产业的发展要紧紧的围绕着小城镇展开,还要做到坚持以人为本,要进行科学性合理性的规划,建设时要严格要求,要坚持特色的城镇化建设,不要随波逐流,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使小城镇建设的高级目标的实现越来越近。
1.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新型城镇化其实指的就是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新型的工业化作为动力,本着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以此把城市推向集群化、现代化、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并且使城镇化的水平与质量得到有效的提高,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并且要做到拥有完善的功能、友好的环境、高效的集约以及和谐的社会,在拥有鲜明的个体的同时,还要做到城镇一体化,无论是大中小城市还是小城镇都要走协调发展的路子。
2.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原则和特征
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原则要做到几点。
(1)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城镇化建设一定要进行明确的就是农民,农民获得市民的待遇,成为城镇的居民。农民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体,只有把农民的权益维护好,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才能顺利进展。在这一过程中,要让人全面性的发展,对人的能力以及整体素质都能得到全面性的提升,无论对城市和乡镇的管理与规划问题,还是加上你和与发展问题,在各个方面上都要时刻坚持以人文本的原则。如今城市的经济发挥展迅速,高科技产业日益增多,农民要想真正的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就要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加强基础知识的普及,大力开展文化活动,培养现代化城市生活方式,还要培养精神文明素质,对文明程度进行高度普及,使得每一个农民都能够轻松愉快的融入到城市这一大家庭中。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要想真正使农民融入到城市中,一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于居住等生活方面的安顿是一重大的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不仅仅要改善他们的居住与就业问题,他们的医疗保障,以及子女的就学问题都应该得到改善。
(2)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观要落实,实现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的相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做到与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以及工业化全面协调的发展,建立各个方面的支撑体系,加强城镇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平衡城镇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均衡发展,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使人口,环境,与资源等等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3)坚持集约化发展的原则,资源的配置要不断的更新升级,不断的进行优化,并且要做到合理的利用,不断的提高城镇化的质量与水平,要坚持集约化的发展原则。以上的三种原则,在新型城镇建设中要务必体现。
其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就是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式代替城市发展。这种转化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体现,从改革角度来分析,要由原来的重单项突破,改变为大力推进户籍、保障、就业等综合配套体制改革。第二,城镇规模和布局协调发展,城镇规模主要包括城镇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经济规模等概念。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第三,可持续发展原则,新型城镇化把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土地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节约各种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率,实现人口、资源经济、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
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
(1)小城镇规划是国家和乡镇政府关于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具体落实,是一定时期内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利用和具体安排,同时也是小城镇建设与发展的主要依据之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较大的作用。一部分的农民进入小城镇,坚强了大中城市的压力,降低了大中城市的社会成本。这样有利于城镇化的长远发展。要使农民富裕起来,就要使农民本身有所作为。小城镇是最佳的选择,因为它具有城市和农村的上冲结合点,这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其次,重大战略意义还体现在民营经济的发展开拓了空间,可推动各行各业的发展,使民营经济快速的增长,也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特色的小城镇规划模式,具体内容有一,镇域总体规划。二,镇区建设规划。三,重要的地段的详细规划和意义。坚持市场运作进行多元化的投资,完善政府服务职能。结合实际,循序渐进,走精明增长、智慧发展的新型城镇道路。
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小城镇规划有关工作问题的思考
第一,小城镇建设的规划。小城镇的建设要有一个相当准确的定位,根据定位来制定规划。要想使小城镇经济增涨的基本就是大力推动与发展产业。要对小城镇的整体进行全面性的研究,掌握小城镇发展的特色,清楚的知道小城镇经济的支撑靠的是什么。因此一定要充分的突出特色,通过小城镇的特色发展经济,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
第二,多元化投资经营小城镇。在市场经济化的社会下,小城镇建设也应该采取市场化的运作,实行多元化的投资来经营城镇建设。小城镇的建设应该加强市场今年估计理念,逐步的提高竞争的意识,不断的对投资体制进行革新,并且建立完善的投资体制。要加大力度吸取社会的投资,用来小城镇建设的基础资金,这样才能解决小城镇建设的资金紧缺问题。
第三,坚持结合实际。要以实际出发,与实际相结合,紧密相联,这样才能制定出可行性的小城镇发展规划。规划一定要站在高点,要以不同的视角进行规划。它应该具有超前意识,具有高水平高标准的要求,要进行科学性的规划,科学含金量比较多高。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的开展下去,在建设中,可以采用分期进行,把任务分散式,不仅减轻了工作压力,也会有效的避免重复性的建设,这样对工程的进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一旦对规划进行了确立,就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随意的对规划进行修改,并按照规划严格的执行。在小城镇建设规划中,要注重现代气息与特色风格联系起来,要着重突出地方特色,把风格充分的体现出来,把小城镇建设母豹与可持续发展原则紧密的联系起来。
5.结束语
通过全文所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进行小城镇建设规划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意义,在规划发展的同时需要把握好几项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集约化发展原则。这几项原则环环相扣,紧密围绕小城镇展开,要进行科学性的合理性的以及高水平性的建设,使这一规划建设真正走上发展的道路。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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