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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依法行政,这是法治国家普遍遵守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管理的本质要求。行政决策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决定着行政管理活动的成败,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本质要求。党的十报告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意味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速度将要“加快”。笔者认为行政决策法治化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本文就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必要性、存在问题及相关对策浅加探讨。
一、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必要性
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有效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从实际出发,设定目标,制定与选择行动方案,做出决定的活动。行政决策的根本目的是公共利益,而不是决策者自身或其他特定人员和组织的利益,追求社会效益;行政决策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行政领导者);行政决策的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事务等一系列行政活动;行政决策具有权威性,有国家强制力做保障。行政决策自身所独有的特点决定了行政决策必须科学、民主,而行政决策法治化能够保障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实现行政决策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最大限度地促进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满足社会各方的利益需求。
行政决策作为行政决策者的一种思维活动,或多或少带有决策者的主观色彩,把握不当,就会导致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尤其是在首长负责制的行政管理体制中,行政决策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官员的意志体现。要避免行政决策权力高度集中所带来的决策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避免有缺陷的技术官僚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的操纵,避免行政权力被滥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行政决策法治化即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保证行政决策程序和内容的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极为必要。
二、我国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__年国务院出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目标。《纲要》实施多年,一些地方政府违法决策、滥用决策权和决策失误现象依然存在;现行的行政决策体制还存在缺陷和不足,凭经验决策、盲目决策、仓促决策的现象时有发生。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决策者观念陈旧,决策存在主观性、随意性
在传统政治文化和行政文化影响下,我国行政决策者或多或少抱有“庶民不议”、“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思想观念,认为政治和决策只是政府的事情,喜欢“为民决策”。政府行政决策的制定与执行往往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内进行,而公众和社会团体被排除在行政决策过程之外,只有被动地接受既定的事实。封锁信息、暗箱决策等是决策者常有的观念和做法。
当行政决策者是一个“经济人”时,决策不一定总是以公共利益为首选目标,在特定的境遇下他们也可能会损公肥私,利用公共权力为自己、为部门或地区谋取利益。我国行政决策利益的区域化、部门化倾向饱受诟病。
利益化的“政绩观”驱使行政官员随意决策,独断专行,对法律规定“绕道而行”。决策时视野狭窄,缺乏宏观考虑,忽视长远目标和总体规划,行政决策严重脱离社会现实,缺乏科学性、可行性,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在一些经济性行政决策中,许多动辄耗资上亿、上十几亿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即是无制约的行政决策体现。
(二)行政决策体制不完善,信息系统、智囊系统乏力
由于行政决策权的高度集中,决策体制中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咨询机构缺位,导致行政决策在作出之前不能充分地收集信息,决策过程中不能进行充分的论证。行政机关内部的调研机构与具有最后行使决策权的行政首长处于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很难对决策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制约。有些机构虽名为研究所、信息中心,实际功能却蜕化成起草文件和报告的秘书班子。专家智囊和政策研究人员也只能按照领导的意图做“命题文章”,给领导的意见披上“科学”的外衣,由以前的一个人说了算变成一个人替大家说了算。
(三)行政决策行政问责制不完善,对决策的绩效评估不够
行政问责配套制度的缺失:“一是专门监督问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问责不力、问责不到位、问责缺位、问责乏力等问题依然严重;二是人大问责机制的缺位,人大问责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操作程序;三是公民和社会力量参与问责的途径匮乏;四是行政问责法律缺失,虽然自20__年开始我国中央政府和一些地方相继制定了行政问责方面的规章,但我国行政问责制还只是中央政策或地方性的政府规章,(文秘站:)而不是法律;五是绩效评估问责的基本缺失,行政官员对绩效问责存在抵触心理,且我国也还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绩效问责评估体系。”行政问责整体上看是一种针对行政决策结果的政治责任,缺乏对行政决策过程过失或故意违反责任的追究,造成行政决策责任极不明晰,随意决策责任难以追究。
三、行政决策法治化思考
行政决策,既要考虑到思维方式问题,也要考虑到具体方法问题;既要考虑到形式问题,也要考虑到本质问题;既要考虑到强度问题,也要考虑到方向性问题。这些方面必须有机结合起来,构建适应社会发展的行政决策体系,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有效,进而提高行政效能。
(一)培养行政决策者法治思维方式,加强决策民主
宪法规定,党和政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用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领导行为,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领导者加强法治思维成为当务之急,“任职之前先考法,任职之后要讲法”,工作中处处讲法,时时用法,努力做到每一个决策都是一丝不苟地按法定程序进行。
决策者应正确处理“谋”与“断”的关系。谋和断是决策过程两个不同的阶段,谋是断的前提,断是谋的结果。发扬民主贯穿于谋中,即要求请专家谋,善于利用“外脑”,弥补不足,了解民情、反映民意、 集中民智,拓宽决策的思路,使决策更加能够反映民意。决策民主是实现科学有效决策的前提。渐进决策理论的创立者林德布隆姆认为“决策是一种合作的集体努力”它如同“一架梯子”:“行政首脑在上,普通公民在下,其他参与者居中。公民自下而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偏爱。”尊重民众在政府决策上的发言权,使他们能够反映社会生活的各种问题,表达各种政治主张和意见,通过合理利用利益博弈来促进决策的合理性。
(二)立法完善行政决策体系,实现科学决策
行政决策法治化的主要标志就是在决策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严格地遵循法律的制约和规范,必须坚持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的基本原则,确保各种决策以及决策的各个环节都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1、完善程序立法,规范政府的决策行为。行政决策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发现问题,明确目标;二是科学预测,拟定方案;三是评估优选,择定方案;四是试点检验,完善决策。通过立法对包括行政决策的立项、行政决策的前期调研、行政决策的论证、行政决策的决定和行政决策的评估及修正等内容用法定的步骤、法定的顺序、法定的形式和法定的期限等加以规范。严格按法定程序决策会大大减少决策的随意性,从而减少决策的失误。
2、科学的行政决策体系制度化。行政决策体系包括信息系统、咨询(智囊)系统和决策中枢系统三个子系统,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在行政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缺一不可。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培育引导独立的信息收集整理系统和咨询系统。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官方民意调查机构建立发展,客观地收集社会各方面信息,将民众心理、民众意愿、民众需求等指标纳入调查范围。专业的调查与分析可以从技术上保证所获信息的真实性和信息筛选的科学性。完善各类智囊机构和专家系统独立发挥作用的制度,防止智囊专家沦为“御用”工具。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评价法,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
行政评价又称为政府绩效评价, 是指采用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 对政府或者政府的某个具体职能部门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所带来的各种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的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或者多方利益的行政行为, 通过评价制度评价其可行性以减少或者消除不利影响。有必要通过健全行政评价法, 加强公众对行政评价的监督,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服务效率,为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决定了依法治区进程,也决定了全区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管理与做好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与提高效能的关系,行使权力与接受监督关系,自觉地把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抓紧、抓好。
(一)组织全区街乡及各委办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认真学习国务院《纲要》和《决定》。将《纲要》和《决定》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计划予以安排,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建立覆盖行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实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或专题学法,各街乡、各部门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落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并紧密结合实际确定内容,保证全年安排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各街乡、各部门都要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计划,以公共法律、专业法律、依法行政知识为重点,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形成学法记录和资料,保证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法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对在职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定期培训、考试或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或的,要及时依法依章处理,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二、建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把在决策源头上实行科学民主作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政府法制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建立和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和程序,逐步实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方案草案,并根据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协商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法律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不断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规定参与咨询论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论证的程序和方式。涉及重大财政收支的决策,必须通过专业部门、专业人员评估论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做出决策。
(二)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选取1-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结合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检查,进行重点检查评估。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造成决策失误和严重后果的,应当决策而不做决策或、贻误工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规范行政行为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保权利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去年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
(一)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统一集中上网公开。一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全区各机关都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本单位所有的行政权力和权力依据进行全面清理。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给付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它行政执法权。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固化。行政权力内容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修订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三是认真审核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各部门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和法律依据及运行流程图必须经区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上网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权力,不得行使。
(二)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信息全公开,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以及办理动态情况,在网上适时显示。要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网上公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网上适时监控监察、政府法制网上监督。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严格依法行政
在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把区、街乡及各委办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从源头上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来抓。
(一)坚持“有必要、不抵触、有特色”的原则制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要控制发文数量,二要提高制发质量,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的要求严格审查。审查的重点内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法制统一、体现公平公正上,审查的方法重点是广泛听取社会意见,进行充分调研和咨询论证,使决策更能体现民意、关注民生、实现法治惠民。
(二)加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重点是要建立制度,采取措施,切实改变随意发文、违法发文、不报备或报备不及时等问题,防止因发文、决策损坏人民利益。
(三)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搞一次回头看,逐步实行政府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继续执行报备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区人大报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行政权力的同时,对行政执法权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法律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完善修订职能、职责,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权限必须停止,不断解决行政执法缺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二要着力提高执法水平。按照*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重点,认真推行“三步式”执法模式,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三要切实落实评议考核制度。把考核与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合理修订年度考核评议细则,完善考核内容。四要落实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对行政执法案件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败诉或举报投诉后经查实确为违法的,做到发生一起追究一起。
(二)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坚决执行细化量化和固化后的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程序,做到立案查处、裁决与执行相分离,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三)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标准,创新案卷评查方式,健全案卷评查制度,运用案卷评查结果,通过案卷评查促进各执法部门重视和规范案卷。开展案卷评选观摩交流活动,促进执法部门不断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执法过程、轻文书制作”现象,以彰显执法质量。
六、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认真执行《*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对所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案件,都要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送备案,争取备案率达100%。要通过督查、催报、定期发文通报等形式,增强及时、主动报备案的自觉性,并将报备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围绕重点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度计划,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资源保护、行政收费等重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要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方法,上下联动,横向联合,明查暗访,开展评议,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发挥法制职能部门作用,对突出问题,应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建议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对严重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大行政执法投诉查处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在网上和公示栏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网址、电子邮箱,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调处矛盾纠纷,查处行政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并一一回复,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区法制办、监察局、信息化办、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网上过程监督、检查监督、投诉查处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四)认真履行复议职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内部层级监督,努力实现法治惠民的有效途径。一是按照“方便申请”、“积极受理”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要及时便捷受理、办理复议案件,公平公正地进行协调和裁定,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二是不断创新复议方式和方法。一方面既要完善复议制度,严格复议程序,依法办理复议案件。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创新审查方式,突出运用协调手段,注重引导、和解,消除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三是加强与法院、和各执法部门的沟通。实行定期会商、交流,及时反馈通报行政复议案件的趋势、特点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改进方法,以案论法,剖析办案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增强社会和谐。
(五)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要积极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权利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庭,回避矛盾和争议,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接受法律监督。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协商和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应诉告知制度,指导、督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
七、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努力营造法治政府的环境氛围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发展的重要性,各街乡、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一领导、协调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及部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和安排,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法制机构人员要履行职责,学习和熟悉依法行政工作业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共同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作贡献。
(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工作。今年,要依照《*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从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强化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街乡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的活动形式。
一是深入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制度、案卷评查评选评优制度,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权责一致、客观公正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评估评价制度
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夯实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
行政执法业绩档案充分体现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区依法行政“1家1档”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人一档、档随人走,评查案件、如实记载,定期考核、确定档次”的方法,充实为每位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就是的态度,把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考核结果列入局年底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凡是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业绩不合格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实现执法人员动态流动。
四、积极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进行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为社会公众有效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创造条件。系统管理员、法制监督员、电子监察员密切合作,保证登陆时间次数、校勘点,维护系统日常运行。
五、不断强化行政调解工作
城建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与复杂性,决定了局行政调解的难度。沟通部门、政法机关、街道和社区的联系,加强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和民调对接,联合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广泛听取、搜集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与公民对话沟通,日常工作不留后遗症,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细化学法用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确保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今年还将邀请政法机关的同志前来授课。完成局行政执法证件网上申报换发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化动态监管。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聘请施工单位代表、人民群众担任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内部流程,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出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七、认真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明确案卷评查工作的内容、步骤,根据不同的行政执法种类,分别按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评查标准和评分细则,对行政执法案件文书案卷进行整理归档评查,推动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行政决策风险缺乏防范意识
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影响着政府的形象,阻碍了行政法治的进程,其危害不言而喻。一些行政决策往往是打着发展地方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幌子进行的,教育、卫生、体育、环保、防洪、扶贫、城建等便是行政行为侵权的多发领域。如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的一个高污染化工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开工生产,经群众举报后,环保部门多次责令停产。在企业继续违法生产的情况下,高新区环保局函请供电部门断电。这一举动被企业指称是违法行政告上法庭,向高新区管委会索赔270余万元。而法院的两审判决均认定,断电行为违法。这个案例不仅反映出我国当前在环境污染治理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治理好环境污染,同时也反映出行政决策不能有随意性,不得与国家法律相违。这种借“理”行政侵权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一些侵权的行政决策行为作出由于其合法性存在问题,所以制定机关大多是要求有关单体“作为大事来抓”、“做好宣传,”,有些甚至规定不能强迫,自愿缴纳,等等,然而实际操作时则是强制执行,毫无商量余地。这种侵权行为的目标特定,对象普遍,它侵犯的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的利益。另外,有些侵权损害结果无法救济。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对人不能就行政机关立法行为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提讼,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虽然对抽象行政行为违法也有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监督补救办法,但对其造成的相对人的损害后果法律没有设定相应的救济措施。
(二)行政决策程序缺乏法律保障
要保证决策质量,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决策风险的发生,行政决策就应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杜绝个人的任意决策,拍脑袋决策。但至今我国尚没有一部公开、统一的法律规定行政决策程序。实践中比较多的是各级政府制定内部规范,对行政决策程序提出基本原则和大致框架,自2005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还出台了专门立法。如甘肃、广西、重庆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关于行政决策的地方性立法,很多内容沿袭了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确立的原则和制度,如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但如何将这些制度落实,发挥作用等技术的细节,却很少涉及,在细化、量化措施,保证实现制度目的的技术设计层面建树并不多。
(三)行政决策责任缺乏严格的法律规定
权责一致是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著名管理学家法约尔说:“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的补充。凡权力行使的地方,就有责任。”权力与责任要成正比例,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若有权无责,必将导致权力的滥用;有责无权则目标不能达成。权责一旦脱节,必然使管理产生混乱。我国的行政决策体制中就存在权责脱节的现象,要么有权无责,要么责任模糊。
二、行政决策风险防范的法律路径
(一)提高决策者素质,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决策最终必须由少数决策者决定取舍,决策者决定决策的效果如何。有学者指出,决策失误产生的原因有三种。其一,危险源增多与管理者侥幸心理竞合,累积形成事故隐患,构成决策失误。其二,由于社会系统的复杂性,增加了管理难度,决策者心理负荷增加,产生决策失误。其三,无论整个社会还是其中的组织,都是由人构成的。决策者能力素质的任何一个方面出现不应有的缺失都可能造成决策失误。所以防范行政决策风险的关键在于决策者素质的提高。决策者必须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修养,包括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和纪律修养等等。其中,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与行政法律知识的素养对于提高行政决策者的素质尤为重要。在行政决策中决策者的随意性将不可避免的增加了决策的风险,其带来的后果难以预测,决策的负面后果所形成的危害要求决策者必须慎用手中的权力。不仅要考虑行政的自由裁量能够提高行政效率等优点,同时也需要防止自由裁量被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拥有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自己的意志,自行判断、自行选择采取最为合适的行为方式及其内容的一种行政权力”。由于行政自由裁量的存在本身有其合理性,所以想要采取彻底剪除行政自由裁量的方法来获得法治主义的统一与贯彻,绝对是行不通的。我们需要的是寻找有效的控制机制,让“法律终止的地方”真正是“个案正义的开始”。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保障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首先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在其中设专章规定行政决策程序。通过立法,对普通行政决策的步骤、顺序、方式、时限等做出明确规定。通过设置义务性规范,对决策主体的行为进行刚性约束,防止违反决策程序决策,避免决策过程中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通过设置权利性规范,鼓励、支持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从而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在这方面,地方立法已有实践:如二00八年十月一日实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我国第一个规范地方行政程序的立法。在第三章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详实、科学、民主的规定,该规定为政府部门在作出行政决策时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它的颁布对我国行政决策程序的法制化极具现实意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
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人员、场地、经费落实到位
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我局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后评价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同时,坚持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选取涉及面广、百姓关注度高的决策开展了执行效果评估,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通过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确保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副主任李泽明担任,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指示和意见,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等法制工作。依法治理的经费纳入了本单位财政预算,确保依法治理经费专款专用。
三、制定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四、将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建立法治档案
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反映出法治文明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权威。我局为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方面,分别建立了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档案,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意识,并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问责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这项制度,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执法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每年将目标任务详细分解下达给各个业务处室,参照市级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制定了局内部工作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公务员考核评优直接挂钩。此外,为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我局于2009年出台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考核监督。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办法和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的原则、方式、方法,并予以严格执行,确保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我局在每年的年度法治工作意见中都对各县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开展对本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以来,各县区民政局均参与了由教育、工商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但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进行过单独的行政执法。
依法接受并认真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法制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满意率达100%.
White(1926)的《公共行政学导论》和Willoughby(1927)的《公共行政学原则》使公共行政学者都相信公共行政存在着指导行政现象的科学原则;MaxWeber(1978)的《论官僚制度》探讨了现代组织原则与规范,发明了层级制。Gulick、Urwick(1937)等人的《行政科学论文集》,深入探讨了法约尔管理过程与管理原则。
首先为古典管理学派,该学派主要关注行政效率,寻求为行政管理提供一系列方法与技术,为提高行政效率而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科学研究及组织工作。该学派为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Taylor将科学引入管理领域,提高管理理论的科学性。Taylor(1911)在《科学管理原则》中提出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原则,并指出:“科学管理原则普遍适用于各种人类活动”。科学管理理论强化了人们对消除浪费和提高效率的关注,从而成为了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追求。
其次为行政管理学派,该学派从管理实务出发,建立了一套管理理论和规则,作为管理者的行为准则。HenriFayol的主要贡献是开创了组织研究领域,拓宽了科学管理的研究领域。Gulick对行政功能和组织的规范与实证研究,并提出了一体化组织原则与行政七职能理论。JamesD.Mooney提出了组织四大原则,即协调原则、层级链原则、职能原则和职员原则,结合组织与原则分析。
最后为官僚制度学派,Weber的管理制度理论的产生与其历史时代有着直接的联系。Weber的官僚模型有着高度结构化、标准化、非人格化、理想形态等特征的行政组织体系,是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能够达到最高程度的效率,因而是对人类行使权威的最理性工具。
(二)公共管理“理性”质疑的流派
20世纪30年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派理论受到了挑战。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把组织视为机械形式,把人当机器,只是片面的追求组织结构和法律、法规的遵守。这是传统公共行政学不可推脱的缺点。理性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反对;二是认为行政原则本身存在逻辑矛盾。JohnM.Gaus(1950)在《公共行政》精辟地论述了当时的情形:“现时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也就是政治学理论”。这把原本认为政治与行政分离的传统理论又纠缠在一起。
社会系统学派从系统、整体性等社会学观点来研究管理,摆脱了传统行政管理理论的缺陷,并试图改造传统的权威概念、创造出一种协调合作精神。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MaryPFollett(1937)最早系统而深入地研究行政管理过程中人的问题,他通过对群体的心理因素的考察来分析作为民主群体基础的“协商一致”机制的性质。
理性决策理论学派代表人物Simon(1988)把管理行为分为“决策制定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并把管理研究重点集中在“决策制定过程”的分析。既丰富了管理学的思想,也揭示了管理的本质特点。理性决策模式提供了分析决策问题基本思路,同时也强调“理性”是指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利益的理性。
(三)公共管理多元化扩散流派
20世纪60年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利用和发展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客观上造就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理论的应用和发展,拓宽了管理思维,也促进了管理现代化,更是给行政科学注入了新血液。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科学成为了一门融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也就从纯理论转型到结合应用的研究。
系统论认为任何组织都同其周围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拓展了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公共管理对于公共性的理解也从官僚制度和政府机构发展转变为注重公共利益,即政府与社会其他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注重组织工作环境对公共组织的影响力,政府被置身于社会外部大系统中,公共管理从制度定义发展为规范定义和组织定义。
系统管理学派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中各种系统的运动规律并据此来认识和改造世界。其代表人物有L.VBertalanffy、TalcottParsons和JamesE.Rosenzwig等。其核心观点是不同变量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一个变量的细微变化可能引起其他变量的重大变化。这种非线性关系增加了人们对组织认识的复杂性。受系统理论的影响,任何组织都被视为相互关系之中,任何变量都可能对其他变量产生影响。行政组织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必须持续地与环境产生互动,并在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中处于动态均衡状态。
行政生态学派,借用生态学研究生命体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行政系统与各种环境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最早提出行政生态的学者是哈佛大学教授JohnM.Gaus。其追随者FredW.Riggs10余年后提出了行政生态类型的发展连续体。行政生态学借用“结构-功能”方法来分析行政行为及其与环境的关系,为公共管理学开辟了新的领域,使其摆脱了那种抽象地讨论行政原则的纯理论作风,用生态观点来考察行政是正确的认识路径。
(四)公共管理价值重塑流派
历史与科学的局限性导致了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迷信于管理的技术手段,而抹煞了人性存在的意义、价值、自由等内涵,也导致了公共管理学的价值危机。20世纪60年代,以DwightWaldo等为首的新公共行政学派,除了致力于民主行政的推动,还大力提倡社会正义、自由、民主等价值,这也就突破了科学实证主义的限制,走向了人文精神与价值的复兴之路。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比较丰富而庞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总体上看,主要涉及到政府职能、机构设置、政府管理和政府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问题
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政府在转变职能方面必须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和行政行为,使政府能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包括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依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等,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2.创造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才能使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预期,促进投资和消费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不断进步。
3.保护好环境和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谐的环境与条件。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的责任。从各国发展经验看,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往往忽视环境和生态保护,造成长期的严重后果。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破坏再治理恢复的老路。我们已经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4.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提供人民群众必需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通过制度和政策安排,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保护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创造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别要着力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提高自身发展能力。
(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
1.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是中国的基层政权组织。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全国范围的乡镇机构改革。2004年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一项根本措施。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思考和明确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
对于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不能有太高要求,就是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不要增加。可以减,不能增,控制住规模。乡镇事业站所改革问题,七站八所,主要强调的是分类管理。要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2.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已经明确指出,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三)关于完善决策、管理机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活动之一,正确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政府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坚持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统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当前要着力健全五项制度:一是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二是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三是重大决策的事项听证和公示制度,四是重大决策的事项专家咨询评估制度,五是决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健全有效的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确保各项决策真正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保各项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政府管理创新,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和抵御商业贿赂渗透到政府系统。要按照“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措施配套、深入推进”的总体要求,把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落实到位,尤其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对保留的项目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确保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巩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着力把握好两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健全各项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制,要明确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纲要各项要求的具体职责;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坚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坚决撤销或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关于政府绩效评估问题。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我们必须着眼于建立一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中国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当前,要重点把握并研究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明确绩效评估的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二是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原则,同时处理好上级评估、同级党委和人大评估、政府自己评估与群众评估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对公务员个人绩效评估中行政领导与群众评议之间的关系。三是努力提高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公正性、有效性,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行政问责制和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和改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政风。
5.关于施政理念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用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善于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解决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发展目标,善于在基层群众的实践中总结发展的规律;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平正义作为执政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处理好的若干关系
1.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认真吸取过去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在行政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加强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关系。长期以来,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有一个误区,就是把政府机构改革等同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际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念要广泛得多得多。往往一谈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考虑的就是撤并机构、精减人员。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不准确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政府机构改革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我们要把机构改革放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另一方面,在部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深入研究政府的职能和组织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3.改革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关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各项改革的联结点和交汇点,必然触及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触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也会关系到广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既要抓住机遇、大胆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既要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又要保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4.借鉴国外经验与立足国情的关系。在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世界各国的先进科学技术、优秀的文化和具有普遍性的经济和行政管理的经验学到手。但是也不能盲目的不加思考的照抄照搬。对外国的行政管理理论和做法,我们要认真地进行分析,不要一概排斥,也不要照单全收。关键是要下决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多分析多思考。归根结底,必须立足当代国情,立足世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