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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易成本经济学;微观分析;比较经济制度
中图分类号:F01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0-0010-02
在中国的经济学教科书和相关论著中,鲜有对威廉姆森学说的详尽论述,这至少导致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界对新制度经济学全貌的考察有所偏差。比如,威廉姆森的比较制度分析方法及其与新古典均衡和边际分析方法的差异,以往并没有为更多的国内经济学者所重视,国内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往往建立在对理性选择模型的简单理解基础上。本文拟对威廉姆森极具特色的比较制度微观分析方法特点作出归纳总结。
1.微观分析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重要性
微观分析方法是交易成本经济学特别依赖的一种研究方法,阿罗曾把新制度经济学所以特别成功的原因归结于它的极端微观化的取向。关于微观分析对比较制度分析的重要性,威廉姆森在评价处理特许权假说时曾有一段论述:“如果在评估各种备择组织形式的功效时,细节是重要的,那么,特许权投标是不是对付自然垄断的有效办法,就不能完全取决于对问题的一种想象性的阐述。相反,对交易属性(特别要注意到资产)和缔约过程的细节这两者都需要仔细加以考察。除了跳出一般性描述去评估各种基本属性以及合约的微观分析方法外,没有别的适当办法来处理特许权投标假说”。微观研究分析方法被威廉姆森称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不变要旨,用斯蒂芬的话来说,“上帝居住在细节中”。
2.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微观空间分析
微观分析涉及时空两方面的分析。在空间上,微观分析与分析单位的选择有关。微观分析是一种更高水平的分析。西蒙观察到,“在自然科学中,当测量的误差和其他噪音被发现与正在研究的现象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时,科学家的反应不是试图用统计的办法从数据中榨取更多的信息,而是要找到在更高分析水平上观察现象的技术。经济学的策略是显而易见的:在微观层次上获取各种新的数据”。西蒙说的这种微观分析层次指的就是基本分析单位。对于这种基本分析单位,西蒙还说:“除非我们有合适的分析单位,否则要建立适当的人类行为理论是不可能的”。尽管西蒙提出的“决策前提是组织研究的分析单位”从来没有表现出具有普遍的适应性,但他提出分析单位的概念很有启发性。
比较制度分析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任何理论都应该有自己的基本分析单位,如研究竞争的基本分析单位就是行业。一个行业无论是生产产品还是提供服务,都是直接展开互相竞争的竞争者的群体。制度经济学把交易作为自己的分析单位可追溯到康芒斯。康芒斯把经济组织问题看作同时处理冲突、相互依赖和秩序的问题。而交易对这种经济组织原理很敏感,因而他提出把交易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交易是一个半微观化的分析单位,对交易作进一步微观分析的是威廉姆森等后来新制度经济学家。
3.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微观时间分析
在时间上,微观分析和过程有关。交易成本经济学坚持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而要以一种“朴实、不急躁、深入、明确”的方法来考察经济组织。在微观过程分析中,交易成本经济学成功考察了下列相关的过程转换:(1)基本转换;(2)选择性干预的不可能性;(3)作为“组织有自己的生命”这一命题表现的、可以预见将给内部组织带来的成本(化);(4)收益(常采取默认的形式);(5)算计的有限性,尤其是带来不便的系统后果的零碎而过分的算计;(6)声誉效应机制的不同功效;(7)自然选择(一般性的和适应于不同形式的组织的自然选择)的限度。其中,基本转换是指,开始时的多数投标竞争在合约执行期间及续订合约的间隔期中转换为一种双边的交换。而选择性干预的不可能性则解释了为什么内部组织不能处处都凭借带有选择性干预的联合复制而胜过市场。选择性干预之不可能性是导致对企业规模的各种限制的原因,并且使企业不能仿效市场的高强度激励。
过程分析在比较经济制度分析中之所以重要是因为:(1)过程分析是经济组织研究的核心内容;(2)过程分析为评价各种备择的权衡方案的合理性所必需;(3)过程分析引发了在组织的生命周期和声誉效应等方面的进一步应用。
4.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细节和实证分析
对细节和数据的关注是微观分析的核心。比较制度经济学强调行动在于细节,要求在细节层次上进行微观分析,而且这种细节层次的微观分析是通过不懈地比较,通过总是与其他可行的替代形式的关系中考察组织形式。除了微观的细节,威廉姆森还强调发展第一手微观分析数据,他认为,一门新的科学要收集它自己的数据,而不是采用现有的数据。整体而言,交易成本经济学对细节的关注远胜于正统经济学,正统经济学长期抵制微观分析。交易成本经济学是在一种更具微观分析性质的分析层次上运作的。价格和数量是正统经济学关注的主要数据,而交易的属性和组织细节却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更加关心的资料。
关于如何对待比较制度分析时细节的繁杂,威廉姆森提出:“既要对各种制度细节有广博的了解,又不要过多地专注于细节”。对企业来说,人们在管理中所需要的是对没完没了的细节的关注。在威廉姆森的比较制度分析中,时时处处都体现了微观分析的特征。比如有关特性的分析,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特性重要。特性通常根据某种形式的“资产专用性”来予以解释。成型的企业文化、沟通准则和处理日常事务的惯例已经被证明是组织的特性。威廉姆森认为,如果各种特性的收益随着交易属性而变化,那么,所要做的有成本效益的事情就是精心地(针对交易特性)去塑造文化,发展沟通准则,处理日常事务。而要实现这种有意图的观点,就要揭示那些定义文化、沟通准则与日常工作惯例的微观分析特性。威廉姆森把揭示微观特征看作一项雄心勃勃的作业。
在评价为什么从自己所熟悉的人那儿得到的信息更好的理由时,威廉姆森提到:“个人信任自己得来的信息,它更丰富,细节更多”。可见,细节影响信息的可靠性。威廉姆森在研究经济发展与改革的治理机制时,认为自己在重复一个“现在熟悉的主题,大部分相关的分析工作都在于细节”。微观分析也有助于计量,“如果能从微观上深入地分析交易问题,也有助于计量问题的研究”。
5.结语
在评价罗宾逊―帕特曼价格歧视案中,人们通常认为,大卖主的压价购买只有在生产者是批量生产销售或者应付竞争时才是合理的。但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这种解释没有考虑到在需要专用资产投入的情况下有差异的购买承诺与有差异的一旦获得抵押品就违约的激励。这种混淆是因为把习惯的主流经济理论应用于对交易成本问题的分析。要得出合理结论必须采用交易的微观分析方法,尤其是要参照资产专用性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来评估各种备择合约。一旦这样做了,对许多非标准或不熟悉的缔约行为的不同理解就会经常出现。
同样是对成本进行分析,为什么交易成本和新古典的生产成本的分析方法如此迥然不同呢?交易成本经济学使用某种“半微观”层次的分析方法――比人们已经接受的价格理论更微观,但不像很多研究组织行为的社会学及社会心理学方法那么微观。要研究交易成本节省的问题,会计数据,即便是相当具体的会计数据也不需要。主要原因是在于,通常把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方法并不能逼近交易分析的各种核心问题。对交易成本分析更重要的是“可改变用途”成本和“不可改变用途”成本的区分,因为这两种成本规定了资产专用性的条件。威廉姆森的这种提法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合理性在于,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实质上是一种事后交易治理理论,资产用途能够改变与否决定事后合约的履行;局限性在于,交易成本经济学还有更加广泛的研究领域,其本质是人与人之间基于财产权交易的制度理论,关于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分析方法不同的辨识,威廉姆森仅仅道出了其一。
参考文献:
[1]Williamson, O.E.: 1985,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 (New York, NY: Free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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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illiamson, O.E.: 2001, "Empirical Microeconomics: Another Perspective", in M. Augier and J.G.March (eds.), The Economics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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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业安.关于当前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反思[J].经济研究,2001,(7).
关键词: 法经济学/内涵争论/主流学派/非主流学派/反思
法经济学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作为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法经济学为研究法律制度和经济现象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和工具,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业已成为20世纪后半期以来法学界和经济学界最重大的学术成果。但是,由于学科立场与研究视角的不同,法经济学的研究者们并没有就这一学科的内涵、范围和研究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法经济学自从产生之日起就伴随着争论、怀疑与批判,在其向全世界传播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和观点。正如麦克罗和曼德姆在《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一书中所指出的:“法经济学的研究并非是一个一致性的运动,而是不同学术传统并存的研究过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补性,有些研究则是竞争性的,或者说,是具有冲突对立性质的。”[1]这其中,关于法经济学内涵或学科性质的争论,是自始就存在并直接导致了法经济主流学派和非主流学派的对立。
一、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由来
一般认为,法经济学是在20世纪法学研究方法变革运动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的法律研究充斥着严重的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大陆法系的法学家“主张法学研究的过程,要如同化学分析的方法一样。通过它,人们可以发现那些并不直接包含在法律渊源中的原则。”[2]学者们将包括经济理论在内的“社会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材料都因为没有法的意义而被赶出法学研究之外”。[3]他们“使法学纯粹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纯粹的法律现象及其意义上。”在普通法系国家,遵循先例原则使法官的判决成为法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表现形式。19世纪,美国著名法学家、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多夫·C·兰代尔将法律视为隐藏在法律案例后面的原则或教义,法学研究或法学推理的目的就是从法官的判决和对司法的解释中发现法理。在兰代尔那里,法学研究的唯一素材和法律发展的唯一动力就是案例判决,其他的文献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这直接引发了英美法学研究中的教条主义运动。从此,在普通法国家,法学研究或法律活动仅仅成了法官根据三段论从判例中推导出所谓法理或教义来。
对人类的科学发展史的研究表明,法学和经济学都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从古代“诸学一体”的状态中分化出来,并逐渐发展成为独立学科的。因此可以说,法学和经济学本来就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他们的分离本身标志着两个学科的发展和繁荣。然而随着发展的深入以及研究者的推波助澜,最终导致两个学科从分离走向分立,使得他们的发展进入瓶颈期,难以取得突破。法学的缺陷是抽象的强调正义而忽视效率,经济学的问题是过分追求效率而牺牲了公平。正如哈耶克所说:“学科专门化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没有哪个能比其在两门最古老的学科即在法学和经济学中所造成的影响那样明显。”现实的困境要求法学和经济学在各自发展的基础上重新走向融合,解决单一学科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和经济问题,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法经济学作为一种交叉学科才应运而生。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法学界开始全面批判兰代尔的教条主义法律思想,并进而引发了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学者们意识到法学研究不可能是“法律自治”,而应该运用多学科的综合力量,在法学研究中向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社会学科借鉴的尝试不断出现。同时,随着凯恩斯主义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失败,美国的经济学家们也开始寻求经济问题的新的解决办法。1960年,罗纳德·科斯教授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经济学的问世。其后,许多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都加入进来,为这一理论体系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随着这一学科的发展,我们惊奇的发现,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法经济学的内涵或学科性质做出了不同的解释。以科斯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认为,法经济学是包含了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两个部分的,他强调既应该关注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法律制度,也应该重视运用法学原理分析经济问题,甚至更重要的是后者。而以波斯纳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却认为,法经济学的内涵就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偏重强调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应用。这就直接导致法经济学分化为两个派别——主流学派和非主流学派。而这一争议也直接导致了法经济学发展方向的差异,并可能最终决定法经济学的发展前景。那么,两大流派对法经济学的内涵的理解是如何认识的呢?
二、主流法经济学派——法律的经济分析
所谓主流法经济学派是指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经济学家,他们把“法经济学”的学科性质界定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强调的是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这一学派的代表任务还有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曼德姆等。
法经济学自产生发展至今天,理查德·波斯纳法官的贡献是巨大的,1973年波斯纳出版《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运用经济学的理论解释法律制度,创立了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一举奠定了其在法经济学领域中的领军地位。[4]波斯纳认为,法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主义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5]具体地说,法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而目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或称微观经济学),以及运用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同时,波斯纳认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内涵”,“正统的法经济学从来没有,或者说几乎没有野心去改变经济学”。[6]
从法经济学发展的历程来看,波斯纳对法经济学内涵的界定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同,前面述及的主流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麦考罗和曼德姆的观点都和波斯纳相似,他们将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经济理论(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另一位学者乔治·麻森大学的查尔斯·罗利教授则将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经济理论和数量经济学的方法检验法律和立法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和影响”的学科。[7]
因此可以看出,在主流学派看来,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法经济学的唯一内涵,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是法经济学的唯一研究范式,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全部。
三、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经济、社会、哲学的比较分析
在法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虽然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的地位不够突出,贡献似乎也没有主流学派那么大,但是这个学派的观点是不能忽视的。其实,法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对法经济学内涵的理解就和波斯纳存在巨大差异。1997年,针对主流学派对法经济学的片面理解,科斯曾经强调指出:“我所关心的是法律系统的运行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不同法律系统对特定的经济系统的影响有何不同?当采用这种而不是其它法律规则时,对经济系统又有何不同影响?这才是我对法经济学感兴趣的原因。”而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分研究现已高度发展,某种程度上,已不再那么令人激动了。”[8]同时,科斯指出,尽管经济的法律分析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法律在美国经济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研究。”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未得到很好的研究和探讨。在这种态势下,法学和经济学的互相依托的关系不存在了,法学成为了纯粹的受益者,纯粹的恳求者,在从经济学中获得了有益的营养后,却未能给与经济学任何的回报,这种不对称显然是不合理和不应该的。这也根本违反了法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理论完整性,使得它成为了一个残缺的理论体系。
此外,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的其他学者更进一步的认为,法经济学甚至不单是包括“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两个部分,这一理论应该有更大的价值空间。作为非主流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麦乐怡在其《法与经济学》一书中就指出,“法经济学”与“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学科,应该加以鉴别。他认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带有比较性质,注重经济哲学、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相互关系,具有意识形态倾向。相对于法经济学的意识形态倾向和比较方法,法律的经济分析则采用经济学的方法,用经济学的术语来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所实行的法律的理论工具,通过对法律规则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及经济效率的分析,使我们可以就法律实施的结果得出结论并对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会价值作出评判。法律的经济分析仅仅采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界定特定社会制度下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而法经济学的首要目的,则是发现变化中的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怎样影响特定的价值观以及原则。这种方法会导致比用有限度的经济方法分析法律,更见析理和人性。另一位美国法学大师德沃金则认为,法经济学是研究财富分配和社会公正的科学。
由此可知,非主流法经济学派把“法经济学”的内涵界定为“经济、社会和哲学的比较分析”,偏重强调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的比较研究和综合判断。这显然提供了一个与主流学派区别很大的新的研究方向,也无疑扩大了法经济学的研究空间,对于更加充分的发挥这种新理论体系的功能是有决定意义的。
四、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原因
法经济学作为由美国学者开创的一个新理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不但在美国学界很是流行,其影响早已远渡重洋,在欧洲和其他地区也已经被广泛接受和开花结果。但是,任何理论并非从一开始就是完美的,事实恰恰相反,它们总是伴随着争议和怀疑,这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在承认和尊重这种争议的同时,需要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明确造成这种争议的原因。法经济学的内涵争议,其产生的原因大体如下:
(一)两个学派学者的学科背景的差异
上已述及,法经济学这门学科是原生于美国的,四十多年来有多位学者为这一学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对这些学者尤其是代表性学者的身份背景或者学科背景进行分析,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主流学派的代表一般都是法学家,以法学为自己的学科背景;非主流学派的代表则大都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或哲学家,以经济学、哲学和社会学作为自己的学科背景。例如主流学派的代表波斯纳,他于1959年在耶鲁大学取得医学学士学位,然后进入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962年取得取得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手,1969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1981年被里根总统任命为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从其履历可以看出,波斯纳的学术成果是与其一贯的法学教育和实践背景分不开的,可以说他是一个成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家。此外尼古拉斯·麦考罗是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法学教授,罗伯特·考特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法学教授等。非主流学派的代表罗纳德·科斯则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他于1951年在伦敦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其一生主要致力于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学术背景带有典型的经济学烙印。非主流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罗宾·保罗·麦乐怡虽然先后在伊利诺伊大学、印第安那大学和塞洛库斯大学法学院担任法学教授,也接受过专门法律教育,但是他的第一学位却恰恰是经济学;而著名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在从事法学学习和研究前接受过系统的哲学教育。
不同的身份背景或者学科背景造成了他们对法经济学内涵的不同理解和定义。这个理由看似表面甚至片面,然而这很可能是造成学派差异的最直接原因,是符合规律和不能简单否定的。
(二)理论基础的差异
学科背景的差异决定于理论基础的差异,人是有思维定式的,尤其在当代的教育模式下,不同的学科教育经历决定了不同的理论归依,而这个理论归依正是开展研究的基点。考察波斯纳的经历可以发现,他是一个典型的法学家,对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在长期的法学教学和法官实践中,他一直坚持把法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主张把经济学的理论作为分析和研究法律的工具和手段,对经济学的问题则并不关心。非主流学派的学者们则认为,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是互动的,法经济学应该定位于“经济、社会、哲学等的比较分析”,强调经济学、法学和哲学的综合运用。[9]由此可见,两个学派的理论根基是存在明显差异的。
(三)关注视角的差异
站在不同的理论阵营里的学者们,虽然都以法经济学作为开展研究的工具,但是他们关注的视角是有区别的。主流法经济学派关注的是如何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法律现象、探寻法律制定和运行的经济学根源,发现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济学规律,最终的目的是不断提高法律的效率。而非主流学派关注的则是如何发现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学科的内在联系。他们主张挣脱“法律的经济分析”这种狭窄的分析框架,既强调用经济学的理论去分析法律,也注重用法学的理论去分析经济,并且要参考社会学、哲学的理论成果。他们将更多意识形态的内容纳入到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中,力图发展出一种新的思考法学和经济学的方法,其关注的视角无疑是更为广阔的。
五、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反思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主流的“法经济学”是从法学与经济学互动的视角研究社会的重要学科,同时也是一种综合考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法论。它将法律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加以理论诠释,主要运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如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等)来研究法律制度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发展趋势,其讨论问题的出发点是基于法律问题和法学研究的现实需要,方法及手段是经济分析方法和经济学,分析解决问题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是法律和法学。即:法学——经济学——法学。[10]而且我们认为,首先应分析法律制度变迁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确定法律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肯定法律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进而在此基础上应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和成本收益等。
但从根本上讲,法经济学理论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创造性过程。也许是科际整合的秉性使然,法经济学不但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宝库中搜求一切有用的养分,深入展开对法律的部门法和法律规范的分析,而且以一种更高的解决问题的姿态将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乃至于哲学结合起来,探究法律权利、法律价值、制度效率、司法正义等最基本的法理问题。因此,非主流的“法经济学”涵盖了一切对社会中法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不仅要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而且要对经济进行法律分析;不仅要分析法律系统的运行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而目要注重分析经济系统的运作对法律的影响。
作为新兴的理论学科,法经济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正如科斯在1988年所指出的:“在法经济学这一新的领域里,人们将面临艰巨的任务。经济制度和法律的关系极为复杂。法律的变化对经济制度的运行和经济政策具体表现产生的许多效应,我们还一无所知。……在我们面前,是那遥远、艰难而又值得试探的旅途。” [11]
注释:
[1] (美)尼古拉斯·麦考罗、斯蒂文·曼德姆著,吴晓露译:《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法律出版社,2005,中文版序言第19页。
[2] (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顾配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页。
[3] (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顾配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5页。
[4]魏建:《法经济学:效率对正义的替代及其批评》,《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73页。
[5]转引自杜莉、高振勇:《法经济学释义及其辨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页。
[6]理查德·A·波斯纳,1997:《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7]转引自秦海:《法与经济学的起源与方法论》,《比较》,2003年第5期。
[8] (美)道格拉斯·贝克尔:《法经济学的展望与未来》,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4期。
[9]杜莉、高振勇:《法经济学释义及其辨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页。
[关键词]语言经济学 学科 定位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9-0031-01
上世纪60年代,语言经济学开始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是一门横跨语言学和经济学的学科。几十年来,语言经济学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形成了一些理论观点,然而,对语言经济学的研究目的、对象、主题、方法等,学术界还没能达成一致。因此,进一步界定该学科,揭示上述问题十分必要。
一、语言经济学的发展
经济理论就是人们从某些前提假设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来预测某些经济现象发生的语言假说体系,而语言作为一种交流机制是制定决策、形成判断的核心工具,可见,运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语言非常必要。信息经济学家Jacob Marschak揭示了语言与其他资源一样具有经济特性,即价值(value)、效用(utility)、费用(cost)和收益(benefit),之后很多经济学家将语言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引入到经济活动中,探讨其价值。Green根据前人的研究给出了语言学的定义:语言经济学是利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将语言作为一个变量来探讨语言与经济的关系,此后,语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起来。但经济学界对于语言的关注较少,对语言经济学的内涵、外延的边界分析较为模糊,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该学科的发展。
二、语言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在研究过程中,侧重于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无需区分研究对象,即“语言的经济学”还是“经济的语言学”。长期以来,语言经济学的研究纲领不明确,研究主题较多,学术格局混沌,研究范式很难统一,但该学科的研究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语言的起源、演化和消亡。用经济学的方法,语言的起源问题不同于其他领域对该问题的研究,它侧重经济发展对语言变迁的影响,重点探讨语言是构建的还是演化发展的。这一问题是语言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也是不成熟、有待继续研究的理论问题。二是语言及语言行为对经济活动的作用。该方面的研究突出语言作为人力资本的属性,设计个人母语、二语、投资语及语言选择、语言距离、移民语言融入等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此类研究成果较多,是语言经济学中最为成熟的理论。三是语言推广与语言保护。由于经济理论要为政策制定服务,多数语言经济学家都涉足了语言规划主体的研究,研究方法多为成本收益分析,测算语言推广的成本与收益。而对于小语种语言保护问题,学界还存在分歧,尚需进一步探讨。
三、语言经济学的研究目的
狭义来讲,语言经济学的研究是围绕语言的,但不同的研究者有着不同的语言研究目的。为了更好地探讨人类的起源,亚当·斯密、卢梭研究语言的起源,是经济学家研究语言的开始;为向国家的语言规划提供理论依据,拉齐尔、切齐以及德·斯旺研究趋同理论;为保护语言格林研究语言变迁理论;为给移民国家制定语言政策提供依据,奇斯维克和达斯曼等研究移民融入问题。可见,语言经济理论研究的目的是解释现实,为语言规划服务,体现其实用性及社会效益。
四、语言经济学与毗邻学科之间的关系
语言经济学不但是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门交叉学科,不可否认,它与其他学科,特别是语言学、地理语言学的很多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是一致的,但也存在着很大差异。语言经济学与普通语言学的主要区别在于,语言经济学采用的是经济学的方法来探讨语言和语言行为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而语言学的研究是排除一切不属于确定研究对象的抽象结构。但语言经济学可以从语言学汲取有意义的素材,我国语言经济学者张卫国从索绪尔关于语言与言语的定义中的到启示,对语言进行了制度经济学分析,在两个学科范式间寻找契合点,研究语言和制度的联系,在两个学科中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实现新的突破,意义重大。地理语言学是指语言学家利用地理科学方法分析语言事实在社会团体和空间的分布,并运用制图语言建立关联,联系起空间环境的因果关系,证实材料的使用与普及词汇、表达、文化等存在联系,从而更好地揭示群体状况及群体间的联系。地理语言学的研究为语言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更多、更精确的动态数据的资料和原始素材,使语言经济学理论更加严谨,实证研究结果更具说服力,也扩充了语言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几十年来,语言经济学有了一定的发展,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但在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还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学科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对以上问题进行了阐述,以期对今后的研究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本文对区域经济学理论范式的特征进行了阐述,探讨了区域经济学理论范式演进,对区域经济学的应用拓展的进行了分析,基于此希望能够从理论层面为我国区域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与发展提供一点支持。
关键词:
区域经济学;范式演进;应用拓展
一、区域经济学理论范式的特征
就本体论而言,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经济活动的空间因素。在主流经济学家的推崇之下,在区域经济研究后期,基于杜能模型的研究范式逐渐脱离开来,其中本体论对个体动机予以了强调。首先,它对物品稀缺性假设与理性人假设进行了建立,并基于消费者与厂商的均衡,对获得最终的市场均衡状态进行了分析。在近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构建中,经济对象的微观均衡分析受到了广泛关注。就认识论而言,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是区域经济学关注的重点,规范主义的哲学思想并没有得到重视。起初,在区域经济学中,理论体系构建并得到重视,观察的重点对象主要为经济活动的空间特征描述。以韦伯的工业区位论为例,起初是针对企业选址问题,其特点表现为基于问题导向的实用主义。在经验研究的结论应用之下,在城市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中区位论与区域科学得到了有效运用,这与区域经济学的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哲学基础的联系十分紧密。就方法论而言,描述性的研究与经验验证是区域经济学的主要方法,其研究主要涉及到空间经济特征的描述,在研究中采用的方法也基于计量分析与统计学的归纳法为主。经济总量指标与空间区位的关联性是区域经济学的重点,基于此对区域政策进行调整。在特定空间上,产业的集聚是区域经济学的观察对象,在经验研究之下,对产业聚集与空间变量的关联进行探索,然而这种集聚的个体动机与总体趋势间的内在关联却没有得到解释。而这种联系是主流经济学所强调的内容,同时区域政策的实施效果也与其有着密切联系。主流经济学对理论演绎有着高度关注,并意图基于精炼模型对经济运行整体现象潜在的个体理性动机进行揭示,计量分析基于理论演绎实施,换言之计量研究就是验证理论假设,然而计量研究并非理论假设的直接来源。站在市场经济系统整体认识的角度来看,经济系统在主流经济学之下向不同部分进行了划分,然而这些部分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关联并组成一个体系,具有自我调节能的能力。换言之,基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经济的特征表现为自组织性,因此个体选择成为了关注重点。就传统意义而言,基于区域经济学的区域经济系统能够对其组织系统加以运筹,因此整体布局与结构的优化成为的关注重点,然而其运筹结构并非完全符合个体理性。
二、区域经济学理论范式演进
以杜能对区域经济学理论的研究成果为例,杜能对位于均质平原上的孤立国进行了假设,其中制造品有中心城市供应,食品供给则由城市四周土地承担;孤立国内各区域具有相同的自然条件与运输条件。杜能提出生产地与市场距离成为农场利润最大化的主导因素,同时也影响着农业经营规模,成本与运费的偿还必须与追加的投入要素的边际收益对等。基于一定的耕作成本,与城市的距离与追加运费、边际产量偿付量成正比,与生产规模扩大的可能性成反比。杜能对农业圈层理论进行创建,并认为差级地租为各区域农业布局的最优类型。杜能通过理论化与体系化形式验证了空间摩擦对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在其他研究领域中,这一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也得到了推广与应用。基于区域经济学理论的空间成为了经济物品,并且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基础作用,杜能对区域经济学发展的重要性分析具有双重性,与之后其他研究成果相比,其相关性与普遍性也更强,可见基于杜能的经济思想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在其思想提出后的一个多世纪,业内并没有对其予以重视。萨缪尔森则基于杜能的理论创建了空间市场均衡模型。在艾萨德的努力之下,主流经济学中逐渐接纳了区域经济学,并实现了杜能理论与均衡分析的有机结合。
三、区域经济学的应用拓展
1.基于主流经济学的区域经济学解释力更强
在上世纪90年代,区域经济学在主流经济学的推进之下取得了重大突破,换言之,区域经济、经济地理、经济发展理论等学科的研究范式逐渐朝着集中化的方向发展,对于未来区域经济学的发展而言意义重大。而区域经济学的主要理论工具则包括比较优势、区域经济禀赋、运输条件、地理几何分析等等,然而基于发散下的理论范式中,这些理论的发散性十分明显。对于一个共同的理论支点中,这些理论工具无法得到整合与归结,这使得区域经济学整体看上去并非精密的仪器,而是一个“工具箱”。当“问题区域”出现在国家经济中时,那么建立在空间分析基础之上的区域经济学则无法对其进行解释,在人们在探索中不得不回到主流经济学的“零维”空间中时,那么区域经济学将会停滞不前。在区域经济学研究结论中,在主流经济学的整合之下使得其范式转化得以实现,进而基于具有整体性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区域差异、产业集聚。事实上,经济是社会全体成员个体决策之下诞生的。在传统研究中,区域经济学的规划性特点十分突出,换言之就是通过规范经济学对最优模型加以定义,然后对区域发展目标进行确定,同时在经济发展中也强调了政府干预的方法。然而,与政府规划相比,个体理性选择的综合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基于此就难以作出合理解释,进而导致上世纪70年代之后区域经济学的发展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
2.区域经济学对经济政策供给产生的影响
区域经济学的一大特征就在于“政府干预”。区域经济学在我国的应用中,区域经济发展与规划十分突出,“问题区域”逐渐成为国内区域经济学的主要应用范围。由于对问题的解释缺乏根源性,不管采用的技术与方法如何,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或区域问题的诊断的针对性与目的性并不强。究其原因,就在于区域经济学的政策建议并没有得到认可,这一点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尤为突出,政府在经济中的干预作用十分明显,一般这是受到规划模型中企业理性选择动机缺失造成的,在政府干预之下,市场结构、规模报酬等发挥变化,使区域经济均衡状态迁移的预见性不够准确,政府干预效果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状态。站在政府对经济政策加以干预的角度来看,与主流经济学相比,区域经济学并没有太大的差异。一般情况下,区域经济学是以区域经济为主要对象,这一点在建立在区域经济禀赋的基础之上的产业结构规划十分突出,然而相关的政策手段并不明确,缺乏系统性。主流经济学则站在微观的角度来调整市场参数,以此实现对企业决策的限制,这显然已经属于经济规制。从中不难发现,当主流经济学的理论范式引入了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成果,那么就逻辑而言,区域经济学与主流经济学中的产业组织理论、经济规制理论等分支学科的一致性就得到体现,就政策供给而言,在理论方面的选择上就变得更加丰富。
3.与主流经济范式趋同的启示
主流经济学理论范式引入区域经济学,能够提高经济问题分析的全面性。区域经济学的应用范围得到扩展,并不在单纯的针对区域经济问题的对策性研究,建立在主流经济学理论范式的基础之上的制度机制、市场竞争、社会运行以及要素共享机制都能够通过区域经济学得到合理解释,进而使区域经济规划的合理性与全面性得到提升。传统单一的运输成本与比较优势分析饿逐渐向区域经济的全方位“扫描”转化。就理论体系而言,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已经趋于严整,主流经济学理论主干及其分支学科的理论范式逐渐得到统一,鉴于此,就逻辑而言其一致性得到体现。实践表明,这一理论体系的生命力与包容性十分突出,在主流经济学范式与区域经济学趋同的背景下,在区域经济学中,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成果逐渐得到有效运用,对于学科的发展而言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与意义。
四、结束语
在区域经济学理论范式演进中,我们不难看出区域经济学的发展进程与趋势。在国内,区域经济学研究也可以向“范式”进行整合与归结,而研究基础与方法的不同则会引发区域经济理论的相关争论。基于区域经济学研究的主流经济学范式的补充,为人们对区域经济运行规律的观察与分析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1]颜飞,罗永刚.区域经济学理论范式演进与应用拓展[J].财经问题研究,2008,(8):24-30.
[2]孙贯华.区域经济发展阶段与欠发达地区发展研究--以荷泽为例[D].山东大学,2004.DOI:10.7666/d.y660913.
一、国际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部分高等院校才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陆续引入这门课程。作为一门在中国发展时间仍不长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国际经济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从研究内容来看,国际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国际贸易部分)和宏观部分(国际金融部分)两大块。其中,国际贸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本工具,属于实物面研究;而国际金融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工具,属于货币面研究。
2.理论体系比较庞大。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并且涉及到很多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微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侧重于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利益分配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其依据等。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收支理论与政策、汇率理论与政策、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从国际经济学所涉及到的理论派系来看,微观部分主要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宏观部分主要涉及到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可谓是理论派别林立。此外,国际经济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如克鲁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国际经济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课程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者与其同时开设。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将会涉及到一些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因此以前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等基础课程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学的学习也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并有利于学生以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来学习和研究理论和现实中所涉及的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4.对数学能力的要求较高。国际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内容涉及到比较多的经济数量关系。国际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形成关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它体现了数学的基本特点,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般来说,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数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论述的国际经济学,更是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济学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经济类课程,这些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或应用到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然,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作为经济学类专业的基础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也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尽管这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所安排,但学习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在国内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应试教育这一传统思维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将所学的理论同经济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记忆,致使专业基础不够牢固。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较弱。数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国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较多的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数学思维能力较弱,对逻辑推导、数学证明等比较生疏,尤其是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不能将数学模型与其经济含义联系起来。因而,学生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教学方式比较传统。目前,很多国内高等院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仍普遍采用“满堂灌”这种较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将讲授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忽视了学习方法的引导,更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大多高校仍倾向于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该教材为中心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利于学生对该课程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进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难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导致“教”、“学”双方思维僵化,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学习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更难以增强学生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定位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而增强学生用所学的国际经济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有效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学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而建设好国际经济学师资队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学科内任课教师的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团队意识,此外还要积极同兄弟院校的相关师资队伍进行沟通和交流;(2)鼓励任课教师到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进修和深造,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知识层次;(3)鼓励任课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科研水平;(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使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并将其有效地应用于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
2.引入比较先进的教学方式。针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目前国内有很多高校已经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因此,在我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面,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然后逐步推广到经贸学院的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现实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这样不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更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充实新内容。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国际经济理论也在不断发展,而教材里面知识的更新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在结合教材讲授国际经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的发展动向,并及时充实新内容和引入新数据。如在讲授国际贸易理论的时候,要引入当前国际贸易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在讲授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时候,要引入新数据并介绍欧盟发展的最新动向等等。此外,还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同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并立足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地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断提高,且已成为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因此,结合国际经济学的自身特点,不断探索该学科的教学改革,对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运用该课程分析和解决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部分高等院校才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陆续引入这门课程。作为一门在中国发展时间仍不长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国际经济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从研究内容来看,国际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国际贸易部分)和宏观部分(国际金融部分)两大块。其中,国际贸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本工具,属于实物面研究;而国际金融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工具,属于货币面研究。
2.理论体系比较庞大。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并且涉及到很多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微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侧重于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利益分配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其依据等。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收支理论与政策、汇率理论与政策、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从国际经济学所涉及到的理论派系来看,微观部分主要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宏观部分主要涉及到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可谓是理论派别林立。此外,国际经济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如克鲁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国际经济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课程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者与其同时开设。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将会涉及到一些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因此以前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等基础课程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学的学习也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并有利于学生以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来学习和研究理论和现实中所涉及的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4.对数学能力的要求较高。国际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内容涉及到比较多的经济数量关系。国际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形成关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它体现了数学的基本特点,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般来说,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数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论述的国际经济学,更是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济学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经济类课程,这些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或应用到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然,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作为经济学类专业的基础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也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尽管这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所安排,但学习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在国内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应试教育这一传统思维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将所学的理论同经济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记忆,致使专业基础不够牢固。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较弱。数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国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较多的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数学思维能力较弱,对逻辑推导、数学证明等比较生疏,尤其是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不能将数学模型与其经济含义联系起来。因而,学生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教学方式比较传统。目前,很多国内高等院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仍普遍采用“满堂灌”这种较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将讲授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忽视了学习方法的引导,更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大多高校仍倾向于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该教材为中心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利于学生对该课程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进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难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导致“教”、“学”双方思维僵化,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学习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更难以增强学生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定位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而增强学生用所学的国际经济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2.引入比较先进的教学方式。针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目前国内有很多高校已经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因此,在我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面,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然后逐步推广到经贸学院的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现实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这样不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更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充实新内容。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国际经济理论也在不断发展,而教材里面知识的更新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在结合教材讲授国际经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的发展动向,并及时充实新内容和引入新数据。如在讲授国际贸易理论的时候,要引入当前国际贸易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在讲授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时候,要引入新数据并介绍欧盟发展的最新动向等等。此外,还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同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并立足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4.处理好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在国内不同高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以及高等数学等是国际经济学的基础课程,而国际经济学又是国际贸易学、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在经济类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国际经济学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更应认识到国际经济学这门专业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对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的课时量及其开课时间等进行科学安排,对于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的知识点要加以回顾,对于学生尚未修过的其他专业性课程的知识点要予以介绍,以体现学科之间的承接性和过渡性,并不断帮助学生去认知整个经济学知识体系。
论文摘要: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实证化和专门化、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证伪主义的普遍化、案例使用的经典化、学科发展的边缘化、古典的均衡分析和现实的非均衡分析相互补充、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等趋势强化,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以及政府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联系得到共同重视。
20世纪经济学之所以产生诸多“革命”和理论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研究方法和角度的巨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方法的演变体现经济学的发展脉络。举其要者,研究方法的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十大趋势。
一、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
经济学应用数学研究的专门化、技术化、职业化甚至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使经济学更严密,表达更准确,思维更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宏观计量分析法是最大贡献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克莱因从上世纪50年代最早提出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为宏观经济研究开辟新的视野。此后,随着大型计算机的诞生和使用,经济结构的各种参数得以推算出来,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第一代计量经济学家的数理贡献在经济学方法论体系的整体性、严密性和形式化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深受其影响。经济学理论与计量方法、计量模型,以及国民收入的核算体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宏观经济理论从未像现在这样更贴近现实、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比中国《经济研究》和《美国经济评论》,可以看到,自2002年开始,《美国经济评论》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论文比重下降,而自2003年开始,《经济研究》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的论文比重上升,开始超过《美国经济评论》。①
第二,计量经济学长足发展并成为经济学中一个极富魅力的分支,首先得益于统计学在经济学中的广泛使用,并最终成为构建计量经济学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础。《1867-1960年美国货币史》是弗里德曼成功运用统计分析的一部经典性著作②,通过一系列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货币数量的长期变化和实际收入的长期变化之间具有一种密切的相关性的结论,从而构建弗氏货币数量说。统计分析的运用不但支持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还大大推动诸如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等新的理论分野和发展。
但是,许多经济学家都激烈抨击滥用数学的现象。里昂惕夫在分析1972-1981年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各种文章的类型之后,指出“专业经济学杂志中数学公式连篇累牍,引导读者从一系列多少有点道理但却完全武断的假设走向陈述精确而却又不切实际的结论”。
二、越来越呈现出实证化和专门化趋势
实证化,是经济学研究和表述中,越来越注重对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进行客观的、不带有主观选择意味的研究。这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迫切要求。这种趋势注重具体经济而非一般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政策而非经济理论研究。表现为经济学研究目的的实用性,也表现为现实经济问题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要求。与这种趋势相关,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也发生两次转换,即先是由重视对经济波动、就业和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转换到重视对财政赤字、通货膨胀、汇率变动和国际收支逆差问题的研究之后,又转换到重视对经济周期、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
专门化倾向,是实证化研究深入发展的结果,也是借助日益丰富的分析工具而产生的结果。专门化倾向,是指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和表述方法方面,越来越多地使用一些特有的、非经济学家一般不使用的方法、分析工具和专业术语,以至于出现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才能进行经济学研究和分析、才能够看懂经济学论文。于是,由实证化倾向而来的专门化倾向,通过分析手段的发展和丰富,在加强实证研究技术化倾向的同时,又逐渐脱离实证化。这一特征从凯恩斯主义宏观计量模型到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的动态模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从长期来看,实证化和专门化的倾向仍然在加强,但二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加大的迹象。如非线性分析这类跨学科分析方法的引进,也许会引起经济学的较大变化。
三、均衡分析方法与非均衡分析方法并存的趋势
“新古典综合派”在召回凯恩斯以前传统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同时,也在宏观分析方面大胆地恢复均衡分析方法。因为“凯恩斯革命”打破的主要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下市场自动均衡的实现和保持机制,而不是均衡分析方法本身。因此,新自由主义各派的经济理论,始终坚持均衡分析的方法。在宏观非均衡分析方面,成就最突出的是法国经济学家让-帕斯卡尔贝纳西、马林沃德,美国的霍瓦德和英国的波茨、温特等人,他们不仅提出一套和凯恩斯理论体系完全相容的宏观非均衡学说,而且运用这套理论对中央集权决策经济的非均衡问题进行分析。正是这些人的努力,使得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尽管宏观非均衡分析方法不如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普遍,但它无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影响也在逐步扩大。
从广义上看,均衡分析方法和非均衡分析方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不同点仅在于各自所涉及的均衡条件和水平的差异。值得注意的是,非均衡分析的研究对象更为现实一些,也更强调动态性。客观上,均衡分析和非均衡分析都是对经济现象某些方面的适当反映,二者虽有差别,但不是根本性的相互排斥,而是相互统一、相互补充的关系。
四、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趋势
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或放宽假设,或修改前提,或一反传统逆向假定,以构建和拓宽其研究领域,为重建和发展他们的理论,以反对和解释来自对方的理论。例如,经济人假定是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也是经济学的基石之一。在20世纪中,经济人假定的条件被不断地修改、拓展,甚至批评和攻击。凯恩斯经济学的诞生被一些学者认为是对经济人个体研究方法的最大“克服”,因为凯恩斯主义的基础和归宿都是围绕总供给与总需求等一系列“总量”关系而展开的。贝克尔拓展经济人假设,认为个人效用函数中具有利他主义的因素,这才是人类行为的一般性。鲍莫尔主张用“最大销售收益来代替最大利润的目标函数”,因为实证经验表明经理层的薪金与销售收益的关系大于它与利润的相关程度。公共选择学派提出的挑战是,经济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并不能得出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结论,“阿罗定理”即可说明个人福利的简单加总不一定与社会福利一致。新制度主义认为经济人假定过于“简单化”,因为除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还有追求安全、自尊、情感、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
五、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趋势
经济学研究领域与范围开始逐渐超出传统经济学的范畴,分析的对象扩张到小至生育、婚姻、家庭、犯罪等,大至国家政治、投票选举、制度分析等。研究领域的这种“侵略”与扩张,被称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这取决于时代主题和研究角度的变化、个人兴趣和专业特长的不同。
六、强调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的趋势
理性预期学派从通货膨胀问题入手,强调理性和预期的问题,并由此否定政府干预的有效性,这对凯恩斯主义形成较大冲击,也引起凯恩斯主义各派对理性和预期问题的重视。尽管在理性问题上各派未能取得共识,但关于预期的思想和方法的确渗入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中。
七、学科交叉的边缘化趋势
经济学的大家族中又派生出许多交叉学科和边缘学派,例如,混沌经济学、不确定经济学、行为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实验经济学等,百家争鸣,相得益彰。这取决于经济学家认识领域的拓宽和方法论的多元化,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流和相互渗透得以大大加深,大量非经济学概念的引入使得当今的经济学与百年前相比已面目全非。八、证伪主义的普遍化趋势
证伪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一种逻辑延续。据统计,20世纪70-80年代的20年间,经济学界出版50多本经济学方法论的著作,其中几乎都和证伪主义有一定的联系,在1991年总结的当代经济学家达成的13点共识中,有7个和证伪主义有直接联系。布劳格在《经济学方法论》中将20世纪经济学方法演变史归纳为一句话:“证伪主义者,整个20世纪的故事”。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既是证实的又是证伪的,在某种程度上还兼有历史主义方法论的特点。
九、案例使用的经典化趋势
经济学中的“举例”,不仅已经发展到“经典化”的地步,而且在有些定理中不举例已不足以说明问题,甚至所举的案例已具有不可替代性。这种案例的惟一性,既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又几十年上百年一贯制,代代相传。用案例阐明一个定理、寓意一个规律已经司空见惯,如“看不见的手”。
十、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趋势
博弈论已延伸至政治、军事、外交、国际关系和犯罪学等学科,但其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最为成功。博弈论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该决策的均衡问题。借助于博弈论这一强有力的分析工具,“机制设计”、“委托—”、“契约理论”等已被推向当代经济学的前沿。20世纪经济学及其研究方法的深化,还表现在:
1、第一次把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部门来对待。不仅将政府的经济活动纳入到宏观经济活动中,而且将政府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政策作为能动的经济力量加以运用,使之成为影响和调节宏观经济活动与状况的重要机制之一。政府支出不断膨胀、效率低下是的恶果,其原因是存在“政府失灵”,因此,市场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选择。③
2、宏观和微观的联系得到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共同重视。
注释:
①成九雁、秦建华.计量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轨迹[J].经济研究,2005(04):113-124.
②MaryS.Morgan,TheHistoryofEconometricIdeas,NewYor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0.
③参见〔法〕亨利·勒帕日.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18-150.
参考文献:
[1]〔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