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29:0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货物采购管理办法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平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平利县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现将乡镇政府采购工作具体运行程序通知如下:
一、采购的审批
乡镇各单位凡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批量或单项在5000元以上的货物、车辆保险和2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由采购单位填报政府采购审批表(一式三份),财政所负责收集后,对采购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每月未报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工程项目必须付工程预算),由采购管理股汇总审核后,根据采购规模报局领导或采购委员会集中审批,并将审批后的采购项目及时通知各财政所,由各所负责归集采购资金。
二、采购资金的审核与归集
各乡镇的政府采购资金由乡镇财政所代为管理,在会计站设立政府采购专户(过渡户),财政所根据批准的采购项目,通知采购单位将采购预算资金划转采购专户,由财政所给采购单位开具结算票据,会计站进行帐务处理,采购资金到专户后,财政所应及时通知采管理购股。
三、采购的执行
采购管理股接到采购资金到专户的通知后,将采购审批表转政府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按规定程序和方式组织采购。
四、采购的验收与结算
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到位后,由财政所资产管理员与采购单位共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填写验收结算单(一式四份),签注验收意见和验收人员,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供应商凭验收结算单和正式发票到会计站办理资金结算手续。如有结余资金,及时退回采购单位,采购活动结束。
五、具体帐务处理
1、专户收到单位采购款:
采购专户: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款--某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借:应收款--采购专户
贷:银行存款
2、货物验收后进行资金结算:,
采购专户凭结算单记帐:借:应付款--某采购单位
贷:银行存款
采购单位凭结算单位、审批表、合同、正式发票记帐:
借:经费支出(事业单位为事业支出)
贷:应收款--采购专户
同时记: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如果有结余资金,采购单位开结算票据收回资金:
采购专户:
借:应付款--某单位
贷:银行存款
采购单位:
借:银行存款
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解读问:制定《磋商办法》和《PPP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制定《磋商办法》和《PPP办法》主要是顺应两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先行和依法采购。本届政府提出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PPP模式等重要改革任务。与此相关的采购活动,在采购需求、采购方式、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绩效评价等方面存在一定特殊性,需要在政府采购现行法律框架下,作出创新和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引和规范,以确保采购工作顺畅、高效开展。另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推广PPP模式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其采购活动应当充分发挥支持产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促进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需要明确相关采购活动的法律适用和操作规则。
问: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核心内容、主要思路是什么,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答: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财政部首次依法创新的采购方式,核心内容是先明确采购需求、后竞争报价的两阶段采购模式,倡导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在流程设计和具体规则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明确采购需求阶段,二者关于采购程序、供应商来源方式、磋商或谈判公告要求、响应文件要求、磋商或谈判小组组成等方面的要求基本一致;在竞争报价阶段,竞争性磋商采用了类似公开招标的综合评分法,区别于竞争性谈判的最低价成交。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在需求完整、明确的基础上实现合理报价和公平交易,并避免竞争性谈判最低价成交可能导致的恶性竞争,将政府采购制度功能聚焦到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上来,达到质量、价格、效率的统一。
问: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磋商办法》规定了五种适用情形:一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是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是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是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前三种情形主要适用于采购人难以事先确定采购需求或者合同条款,需要和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的项目;第四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科研项目采购中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以及需要对科技创新进行扶持的项目;第五种情形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并与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做了衔接。综合来看,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在政府购买服务、PPP、科技创新扶持、技术复杂的专用设备等项目采购中将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问:为什么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合作者适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答:《PPP办法》主要适用于PPP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选择合作社会资本(供应商)的情形。将PPP项目选择合作者的过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主要考虑是:
一是PPP是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转为提供者而进行的特殊采购活动。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七款规定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对政府采购服务做了兜底式定义。从法律定义上看,PPP属于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范畴。同时,世界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在选择PPP合作方时都遵循政府采购规则,并把服务和工程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也视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将其纳入政府采购监管。因此,将PPP项目选择合作者的过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规则对接,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对政府采购的定义为了政府目的以任何合同方式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是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五种采购方式,并授权监管部门认定新的采购方式。这些法定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磋商方式),能够比较好地适用于PPP项目采购中公开竞争、选择性竞争和有限竞争的情况,并充分实现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使PPP项目采购更具可操作性。
三是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等宏观调控和政策功能目标。将PPP项目选择合作者的过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将更加有利于PPP项目发挥公共性和公益性作用。
问:《PPP办法》的主要创新点有哪些?
一、主要工作成效
10年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摸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完善和规范,使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由小到大、从易到难、从范围到方式、从规模到质量都有很大的发展,取得了显着成绩:一是采购管理模式由最初的“采管一体”、“先纳入、后规范”,发展为现在的“管采分离”、“既纳入、又规范”的管理模式。二是政府采购方式由最初的询价、邀请招标方式扩展为现在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5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成为现在采购活动的主要采购方式。三是政府采购范围由最初仅限于货物类的单一产品采购逐步拓宽到货物类的多个产品和工程类的房屋装修维修工程、市政工程、信息网络工程及服务类的印刷、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宾馆定点等采购。特别是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采购项目,如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器械、保健器材、卫星通讯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塑胶跑道、电子产品、各类网络系统、环境监测仪器、高考信息服务系统等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四是采购规模从1999年的735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4.59亿元。10年来(1999年至2009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16.6亿元,采购规模年均增长43.8%,累计节约资金1.75亿元,平均节约率为10.54%。其中:市本级集中采购规模从1999年的566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4218万元,10年来(1999年至2009年)市本级集中采购规模累计达到3.12亿元,采购规模年均增长23.5%,累计节约资金3504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23%。这些成绩的取得,为促进财政改革,节约财政资金,加强廉政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从加大宣传入手,改善政府采购工作环境。政府采购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其关键问题是要得到社会各届特别是采购单位的支持和理解。近年来,用宣传来争取重视,寻求配合,促进工作,是各级政府采购部门的一贯做法。一是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将《采购法》印刷成单行本,送发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让他们学法、懂法、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召开政府采购座谈会,组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集中学习《采购法》,扩大宣传力度;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采购单位满意且社会反响较好的定点采购和工程维修项目采购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康日报》以及《财政简讯》上进行报道宣传,让社会各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四是开展政府采购有奖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五是年月建立了“安康市政府采购网”,为市县招标中标公告、交流工作信息提供了固定的服务平台和宣传阵地,扩大了社会影响。通过多种有效宣传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提高了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采购单位从不理解到支持,从有意规避到主动纳入;供应商从不认识到认识,从盲目投标到有序竞争,进一步改善了政府采购工作环境。
2、从制度创新入手,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制度创新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规范程序、规范行为、规范操作是采购工作的生命线。近几年来我市从制度创新入手,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相继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为规范程序,推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继以政府文件印发了《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府采购目录》等一系列文件,有力支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从市本级做起,先后制定了《安康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市级单位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安康市市本级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办法》、《安康市市级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三是制定了《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市财政局内部各科室和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四是市县区根据“既兼顾统一规定、又结合本地实际”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公开(邀请)招标工作流程》、《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工作流程》及内部岗位责任制、工作纪律、学习制度,做到了责任明确,程序到位、公开透明。这些工作制度和流程张贴在外,让办事单位一看明了,方便快捷;五是对采购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管采取那种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均邀请市(县区)纪委执法室、本局监督检查科(股)和资金管理业务科室(股)进行全过程监督。六是规范了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形式,完善了评标办法,制定了《安康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了网络工程和维修工程等专家库,使采购招标活动更加科学、更加规范。这些公开透明的运作环境,严密周到的监督机制,使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赢得了信任、理解、支持与赞誉,真正实现了“阳光采购”。
论文摘要:项目管理是当今一个倍受关注的领域,项目采购管理又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方向,本文所探讨的就是在项目采购管理中,从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角度出发,明确项目采购管理中的关键环节、科学流程和注意事项,以期降低采购成本,减少现金流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管理是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为实现项目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项目采购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采购管理几乎贯穿于整个项目生命周期,项目采购管理模式直接影响项目管理的模式和项目合同类型,对项目整体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认识的不断深入,采购在工程项目中的角色已经从单纯的支持服务发展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采购管理也发展成为成本控制和促进项目效应最大化的关键环节之一。
1.明确项目采购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企业规模越大,采购金额越高,管理者对程序的设计越为重视。这里将一般采购作业流程设计应注意的关键环节阐述如下:
1.1根据不同工程项目或各工程项目工作包的特点,充分考虑成本控制、设计、施工等因素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从而确定工程项目采办模式,便于采办成本控制。
1.2实施工程项目采购预算制,有了采购预算的约束,能提高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工程项目采购管理中资源的调配。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项目采购成本目的。
1.3采购包的划分。要根据设备材料的性质、市场供货商的供应能力和经济批量划分采购包。合理划分采购包,可降低采购价格。
1.4充分利用好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在工程项目采购管理中充分利用采购环境,同样是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的途径之一。
1.5供应商的优化选择和管理。工程项目前期供应商一旦选错,将给工程项目建设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招投标尤其是国外设备招投标要特别慎重。
1.6确立采购全流程成本的概念,应该关注的是整个工程项目流程中的成本降低,是对总成本的控制,而不是单一的针对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
2.细化项目采购管理中的的部门职责
科学合理的流程,明确细致责任化的分工,对于规范采购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
2.1各部门:负责采购需求计划提出、采购的参与、货物的验收。
2.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专项物资申请(必要性、替代性、可否调拨、数量、型号、品牌),出具专业意见;协助采购对新的专业设备或物料的采购。
2.3行政组:负责监控各处采购计划执行情况;下达各处物品申购计划额度;物品需求申请单审核,负责不定期市场调查和价格监督。
2.4人事行政部采购组:负责采购通用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生产辅料等,进行采购实施的全过程——询价、供应商选择、下单/合同的制作、追踪到货、退/换货、报销。
2.5生管部采购组:负责采购设备治具类与计量仪器类固定资产、生产材料等,进行采购实施的全过程——询价、供应商选择、下单/合同的制作、追踪到货、退/换货、报销。
2.6行政库房:负责办理出、入库手续;负责辅料、劳保品的存储和管理;负责提供辅料库存月报表和劳保库存月报表。
2.7品保部:负责对到货生产辅料的检验以及协助索赔、出具检验报告;参与计量仪器类资产采购支持。
2.8技术部:负责参与设备治具类资产采购,给予相关专业技术参数支持。
3.强化项目采购管理中的制度执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并完善配套的采购管理制度是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强化制度执行力是推行项目采购管理的有力保障。
3.1建立健全各项采购管理制度。项目一进驻,就要按单位企业下达的责任成本预算指标,制定一套采购成本管理办法和制度。在操作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修正、改进,通过实践使之趋于完善,以确保制度科学可行性,真正起到规范项目成本管理的作用,最终达到提高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水平的目的。
3.2全过程控制。控制总成本在探讨项目采购管理中降低成本的问题时,应该确立采购全流程成本的概念,我们所应该关注的是整个项目采购流程中的成本降低,是对总成本的控制,而不是单一的针对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
4.采购业务流程管理的注意事项
4.1注意流程的先后顺序及时效控制。应当注意作业流程的流畅性与一致性,并考虑作业流程所需时限。避免同一主管对同一采购案件作多次签核;同一采购案件在不同部门有不同的作业方式;同一采购案件会签部门过多,影响实效。
4.2价值与程序繁简相适应。程序繁简或被重视的程度应与所处理业务或采购项目的重要性或价值大小相适应。凡涉及数量比较大,价值比较高或者易发生舞弊的作业,应有比较严密的处理监督;反之,则可略微予以放宽,以求提高工作效率。
4.3避免作业过程发生混乱。要注意变化性或弹性范围,以及偶发事件的因应法则。譬如在遇到“紧急采购”及“外部授权”时,应有权宜的办法或流程来特别处理。
4.4流程设计应适应现实环境。应当注意流程的及时改进,早期设计的处理流程,经过若干时间段后,应加以审视,不断加以改进,以适应组织变更或作业上的实际需要。
4.5配合作业方式的改善。譬如当手工的作业方式改变为信息化的作业方式时,流程就需要做相当程度的调整或重新设计。
5.结语
梅瑞狄斯在《项目管理——管理新视角》中提到:“在采购设备、原材料和分包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清楚的界定出特定的需要,并且还要找到最低的价格和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有效地降低材料采购成本是关键,就必须要加强对项目采购的管理与控制,具体方法和可操作模式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实践摸索。
参考文献:
一、适用范围
(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及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立项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装饰工程以及道路、桥梁、环保、园林绿化、河道整治疏浚、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
(二)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区各镇、街道、工业区货物、服务采购。
二、组织机构
(一)建立本区各镇、街道、工业区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及操作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范的运作模式,降低建设和采购成本,提高管理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二)各镇、街道、工业区应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成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2个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的管理办法,确保规范运作。
三、管理模式
(一)建立建设工程承发包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承发包项目纳入市、区、镇三级招投标平台;
2.负责建立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项目的施工企业信息库;
3.负责建立镇级管理权限范围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人员信息库;
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建立货物、服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年度预算,负责辖区内货物、服务采购形式和方式的确定;
2.负责纳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项目进行统一采购;
3.负责建立供应商、服务商信息库;
4.负责货物、服务采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建立跟踪稽查制度
各镇、街道、工业区纪检监察部门应会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承发包和货物、服务采购的跟踪稽查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承发包、货物和服务采购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活动规范有序。
四、其他事项
一、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风险
(一)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的现状
1.集中采购工作作程序周期较长。基层央行于每年年都将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并经过逐级审核后向上级行管委会上报采购计划,以便于及时掌握各基层行的采购需求量并进行审核。但是,目前采购计划审核指标下达都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3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从采购申请立项、论证、计划、申报、实施和验收,至少需要近八个月时间,极大地影响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的完成,使一些急需、特殊的需求将无法按时得到满足。
2.存在年底采购量“井喷”现象。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存在年末特别是12月份采购量激增的现象。主要是部分基层央行由于多种原因。很难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结合全年业务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准确估计本年需求,并提供商品质量、数量、金额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难以保证。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不高。采购计划编制“头轻脚重”一方面增加年末集中采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因受到时间、供货、发票开具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3.集中采购法规制度尚待明确。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新业务,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配套制度、保障措施等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研究。人民银行虽然出台了部分与之配套的采购制度和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法规和制度上尚不明晰的问题。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机构(部门)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但并未规定对违反上述的行为处罚。第三十三条处罚内容不具体。如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按规定是“应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实际操作中,具体追究谁,承担何种经济、行政责任都不明确。首先是经济责任的种类不明确;其次是承担经济责任的金额不明确;最后是行政责任的种类不明确。
(二)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1.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基层央行组织机构行使职权不均衡。有的采管会没有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对采购计划外的临时急需性以及追加预算的采购事项,没有履行审核的职责。二是制度建立不完整。部分基层央行在制度建立方面重视不够,不同程度的缺少《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应建立的相应的管理制度。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规定,部分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四是管采未彻底分离,难以有效制约。部分基层央行未严格执行“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集中采购各环节之间职责不分、权责不明,协调机制不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摩擦。
2.采购操作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对集中采购工作缺少预见性,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导致临时性采购需求增加,给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二是采购方式选择不符合规定。三是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时采购单位不足规定数量,邀请、询价招标过程简单。四是合同签定不够规范。
3.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采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办法》对内审、纪检的监督检查职责作了相关规定,但这些都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内审、纪检等部门各自的监督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也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集中采购监管部门参与具体操作环节多,从宏观上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少。三是集中采购部门与会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缺乏经常的、稳定的沟通机制,协调配合不够密切,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大部分基层央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一般只注重对结果的公示,而对采购过程和重要环节公示的渠道单一、范围有限,以会议通报形式在中层干部范围公示为主,一般职工对采购工作知晓程度不高,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4.集中采购档案管理有待加强。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程序相对规范很多,但是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采购档案归集不完整,对相关采购程序性资料收集不齐,不同程度的缺少中标通知书、定标文件、补充合同等资料。二是档案保管不合规。采购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文件未纳入全行档案管理范围,部分采购资料分散在其他相关部门的现象依然存在。
今天我们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培训班,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水平。《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机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在规范操作运行、提高采购透明度、加强监督管理、提升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政府采购工作简要回顾
(一)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65.9亿元,比年的6.78亿元,增长近9.7倍。-年全市累计完成采购金额198亿元;政府采购范围由最初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拓展到目前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10多个项目上千个品种。
(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围绕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监督环节工作,我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程》、《评审现场和采购文件编制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政府采购行为日趋规范
全市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管采分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财政部门、审计监察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操作执行环节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基本实现招标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标书编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初步制作了标书标准文本格式,减少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很多区县对金额较大的项目,在标书公布前将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对其合法合规性审查。通过清理整顿专家库,完善专家分类标准,改变人工专家抽取为系统自动抽取方式,有效提高了专家抽取保密程度。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和支付管理,对违法违规采购的行为一律不予支付资金,有效地推进了操作执行规范管理。
(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通过信息化实现政府采购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两个网络管理系统。为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与管理,信息、网上竞价、合同管理、资金支付等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保障。市级部门实现了利用预算指标控制采购计划、支付的目标,专家抽取和通知实现了自动化管理、对开标现场实现远程电子监控。
(五)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的政策功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支持世界五百强--惠普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长安汽车、格力空调等本地优势产品生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落实节能强制采购和环保优先采购制度,支持节能环保产品推广运用。实行进口商品采购申报制度,合理保护国内产品。积极探索利用政府采购信用,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拓展政府采购供应商订单融资业务。
(六)建立了政府采购执行监督工作机制
以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和全国政府采购大检查为契机,基本摸清了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法律制度、管理体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在深化改革思路和措施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结果,是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有关部门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财政局向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存在的问题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不少问题。集中表现在采购价格偏高、质量不优、时间较长。具体表现在,部分单位逃避、规避政府采购,采购机构有时执行把关不严,招标程序不统一、不规范,部分标书编制质量不高,个别专家评审不公正,少数机构违规承接集中采购业务,一些供应商串标围标操纵采购市场,监督处罚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意见》([]35号),强调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下面我结合我市情况,就抓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依法采购
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认识,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要结合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年度预算追加以及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
(二)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对政府采购具体执行环节的管理监督,实现对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的有效监控;加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评标行为。
各采购机构和部门集中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采购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辅相制约的内控机制。
(三)坚持效率优先,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要相互衔接,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改进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质量,不断提高采购效率,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各级采购机构要进一步优化采购环节,制定采购活动标准化工作规程,缩短内部运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要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减少评标自由裁量尺度,确保招标质量,实现政府采购价格和质量最优。
(四)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各区县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支持国家宏观调控,贯彻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等经济政策,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积极落实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本地产业(品)发展。特别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市政府支持惠普公司落户,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量的战略决策,积极支持惠普电脑在各区县的推广,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除特殊业务需求外,不得购买进口产品。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监察、审计、预防腐败部门配合,加大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对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要建立政府采购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采购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干部离任审计等内容。
(六)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手段。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各区县要扩大采购信息的公示范围,采购信息必须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在公布中标信息时必须公布评审专家名单。
(七)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各区县(自治县)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内部轮岗交流力度,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操作水平。
同志们,政府采购是一项阳光事业,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
下面,我对培训班学员提几点要求。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集中精力,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互相交流。特别是针对大家在工作中遇到难点和实际问题,多研究探索,力争使每位学员都有较大的收获,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