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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平行承发包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1.2.1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当然,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1.3.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3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1.3.4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2.1.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2.1.3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2.1.4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2.2.1建材采购。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交付及运输方式;
(5)验收;
(6)交货期限;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2.2.2设备采购:
(1)设备价格与支付;
(2)设备数量;
(3)技术标准;
(4)现场服务;
(5)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
(1)索赔成立的依据;
(2)证据;
(3)条件。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5.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还是薄弱环节
5.1.1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5.1.2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5.1.3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上述种种情况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难的原因,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我建议:
5.2.1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轨道。
5.2.2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实施合同管理和监控,从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要进行招标,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可研阶段就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合同标价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5.2.3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做得细,合同执行过程中漏洞必然减少,双方纠纷就少。另外,对国家政策、行业规定、原材料价格行情等情况应及时掌握,这些都是工程建设与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基本措施。
关键词:重合同守信誉工程变更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承包商如何定立合同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
(一)、定立合同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重合同守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承包商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承包商在守信用的前提下,重合同就显得犹为重要。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1、合同是否符合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否适应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
2、合同文字是否严谨。
3、施工合同的构成文件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①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另外,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1、承包商应加强各层次管理人员对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2、逐步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国外国内承包企业的先进经验。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但又必须使各个阶层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这样才能使得合同中的各个不同条款充分的应用与工程管理的不同阶段、不同部门及不同岗位。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含义
1、含义
工程变更是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对原合同工程进行必要的更改。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次序变更、施工时间变更、工程数量的变更、技术规范的变更、合同条件的修改。实质上,工程变更是对施工合同文件的修正、补充和完善。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
2、新型工程类型是原承包合向中工程类型的原因
A、当原合同中无此工程类型时,这种变更可能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
B、当原合同中无此工程类型时,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
(二)、工程变更的审查与管理
工程变更的审查
承包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该变更是否是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是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或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或;是否是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是否是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在审查符合后提出具体、合理、实际的要求,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抄送监理、业主。
2、工程变更的管理
在工程变更的管理中,承包商应该着重注意工程规模扩大、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工程量增大及单价偏低亏损的工程细目工程量增大时的工程变更。尤其是单价偏低亏损的工程细目,承包商应尽量降低该细目工程量的增大。
(三)、追加工作量
承包商应注意当工程规模扩大时,追加的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追加工程量属于额外工作。这就使得项目功能增加、项目规模增大,此时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接受,尽量要重新报价,构成合同外收入,以方便该工程竣工结算。
三、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索赔的管理
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当前工程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了中标,竞争压价夺标,中标合同价往往在该工程计划成本以下。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稍有疏忽,都有可能面临严重亏损的局面。因此,承包商不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经营水平科学管理,控制工程开支,严谨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发挥技术和设备的优势,通过自身潜力的挖掘来赢得效益,而且也应通过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工程索赔的含义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与权利。
(二)、承包商索赔管理的程序
索赔的提出阶段: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紧接着承包方应就引起损失的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干扰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收集证据,对干扰事件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和)工期延长计算索赔值。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3、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最终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索赔的解决阶段,递交索赔报告后,即进入索赔解决阶段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2、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三)、承包商索赔管理的注意事项
索赔要抓大放小,对责任明确的事件要力争及时处理,避免一揽子解决。承包商要尽量避免以业主和监理的个人疏忽或过错而引起的索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工程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决。
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给业主和监理拒绝索赔的借口。另外要注意索赔的形式和时效。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赔是承包商要求补偿损失的正当方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通过索赔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 中的风险分担程度更趋于合理化。因此,就承包商而言,寻找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以索赔工作求得增加收入,应作为一种经营上的管理活动。
结束语:
现代工程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是经过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承包商对合同的管理是否妥当已经成为承包商能否赢利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承包商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普及和加强法律观念;增强合同的索赔意识;把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全面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合同管理和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把一切有利于承包商的东西充分运用于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去,只有这样我国的承包商才能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1、 王天翊,《建筑合同与索赔法律实务》、人民法院出版、2003版。
2、 赵德先,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思考,2004。
3、 何伯森 著译:《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04月。
关键词:市场经济;石油企业;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6014701
1市场经济下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少缔结法律合同的正确意识
石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涉及到为数众多的贸易交易,但是因为企业自身缺乏积极正确的法律意识,缺乏对自我的法律防范意识,导致在签署法律文本的同时会有很多的漏洞出现。即使在用口头合同或者补签合同,以后还是会存在法律合同方面的纠纷。石油企业在行政公章方面也没有很细致的管理,如果发生相关的法律纠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如果没有进行严格规范的书面合同缔结,那么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法律风险,石油企业在进行合同的签署的时候,如果对于合作方没有进行很好的了解,就盲目的签了合同,这样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这样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也会随时倒是破产的可能。所以,一定要都了解好对方的实际情况后再去看是否要签合同,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2石油企业管理者对自身和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石油企业法人会去为某些私人关系去担保,如果遇人不淑就会为自己带来不小的收益损失,更有甚者会让企业陷入社会形象遭到损害的泥淖当中。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就不要轻易许诺承接担保,尤其是对于贷款担保更需要慎重考虑,如果贷款担保一旦出现问题,那么企业不仅要承受不小的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带来了信誉和不良的影响,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石油企业管理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为对于合同中的事情会有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中的内容,这通常要求施工人员做详细的记录,如果不记录不仅会延误工期也会对向各相关单位和负责有不好的影响。所以只有认真负责的执行,才能保证了合同顺利完成,从而避免了很多会出现的问题,
2市场经济下对于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合同管理在当下石油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进行更为有效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措施与制度建设。
2.1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的树立
合同管理的制定工作必须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必须实现量化管理流程,培养石油企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用法律风险意识以避免合同管理纠纷,以有效的方式来保证企业在合同在签订和执行时都能有效的运行。石油企业在实行合同管理方案时,要做到按照流程走,明确权责划分,分清管理层次,最大限度避免让企业陷入合同纠纷当中,并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的正常运行。随着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管理方案,不断规范企业对于自身合同管理制度,不断优化石油企业的规范化,使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为石油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2.2加强企业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培养合同管理的水平
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通常他需要非常专业并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人才来管理。
企业要不断加强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教育与宣传培训,要就合同签订、管理以及具体执行的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人员培训,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研究及理论学习。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者在合同条款编订、审核及研究工作中的实际水平,从而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在签订合同时有较高的签约水平,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只是来为企业进行良好的工作,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养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避免帮助了企业。
3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石油企业推行合同管理方案对于企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快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为石油企业加快发展和更合理化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石油企业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合同在签订、履行等等。如果只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有关业部门对合同进行管理,是很难达到企业石油合同管理要求的,所以还要从内部来进行管理。石油企业通常都是国有企并且规模都非常的大,每年要对外签订大量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等,同时还需要大量的合同服务等。因此,加强石油企业对的合同的管理,对于石油企业经营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1)有效的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对于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着极大的帮助,不仅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可以避免合同漏洞等。
(2)加强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不仅提高了合同的履约
率,也对企业的口碑和信誉有着良好的提升作用。而对于石油企业而言签订合同只是第一步,履行合同才是更重要的下一步。
(3)加强企业合同的管理,使石油企业从签约前的立项到修订,以及最后的项目验收和监督等都有了质量的保证。
(4)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防止经济纠纷合同是有着极大的帮助的。由于很多合同纠纷都是油各种原因引起的,所以对于条款中表达不明确的、含义模糊的一定要进行仔细地阅读和更改。只要加强石油企业这方面的管理,就会提高企业执行合同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很多合同纠纷是可以避免的。
4结论
本文通过对合同管理在石油企业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描述。总结了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给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加强对于石油企业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只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并且实时的调整相应的对策来更好的发展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就可以为石油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口碑信誉。
参考文献
[1]任明.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6.
[2]李军英.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措施[J].市场研究,2006,(06).
[3]郭长益.石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规范资信验证工作[J].江汉石油学院学报,2007,(03).
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合法权益;改进对策
洲头咀隧道系统工程项目是连接广州市海珠区与芳村区之间的重要通道,全长约2200米,其中过江段为沉管隧道,两岸地面部分为明挖隧道及立交桥梁,该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4亿元。笔者有幸全程参与了项目合同的编制管理工作,仅就合同实施过程的一些问题提出经验和思考。合同管理一般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宏观合同管理;其二,是微观合同管理。宏观的合同管理,是指工商管理部门抑或是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解除等行为,所进行的组织、监督、指导与核查等,从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合同的依法履行。微观合同管理则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或其设立的相关机构,通过签订与履行合同的行为,所采取的策划、核查等一系列活动,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宏观合同管理和微观合同管理构成了合同管理的两个主要方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前者体现在有关职能部门的范文制定、行政执法管理等;后者则是指具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为了公平、公正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合同条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入手,开展规范、系统、科学化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小、做实,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合同管理发生的问题一般都出现在施工建设的中期或者后期履行阶段。由于合同是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产生的,所以合同前期阶段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同签订阶段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前期需对建设项目的重点、难点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作充分的预估
并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以保证项目合同双方可按合同约定解决难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于项目风险,洲头咀隧道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就考虑了项目建设期长,以及当时经济增长快、建材价格上涨幅度大的因素,特别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合同设置主材可调价条款,并明确约定可调价的材料、调价范围、调价公式等。由于对这一价格涨落风险在合同中进行了预先约定,在项目建设期间遭遇材料价格变动时按合同约定调整材差,使工程得以顺利推进。此外对项目的重点难点,也需在合同签订时做充分谋划,防止承包人把难做工程低价转包、分包出去,降低工程质量。在签订该项目监理合同时,由于水下监测是水下隧道监理的重点难点部分,合同中专门单列了一个章节,对水下监测的技术要求、专业人员配备,成果提供等都做了详细要求,并把监理费用支付与水下监测质量、进度、专业人员进场等进行挂钩。该措施促进了监理公司按合同要求严格提供相应服务,保证隧道沉管水下安装环节安全、保质实施。因此笔者认为,在前期合同签订阶段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的关键节点、难点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作充分评估,在合同中加以分门别类、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前期考虑得越充分、约定越明确,对合同执行越有利。
2.政府投资项目合同霸王条款不一定对工程有利
政府投资项目为控制投资,规避政府风险,往往在合同中加入“霸王”条款,比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作违约处理,而因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施工,工期却不能顺延,承包人需通过抢工期措施保证工期等等,造成的结果往往是承包人无法承受长期窝工的损失,或拒绝继续实施工程,或中途转包等等,最终使工程无法推进下去。吸取这些教训,洲头咀隧道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对工期延误补偿开了一个活口,约定“除甲方批准外,延误工期不予补偿”。在合同执行中,部分用地由于征拆原因超过一年无法施工,经甲方批准后承包人获得适当补偿。有些政府工程的合同文本中规定的工期很紧张,有些甚至是不可能实现的工期。例如,经常出现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工期条款“合同签订后起计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1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按照现行的勘察设计作业规程,勘察需要现场取样做室内试验的时间已经超过5个日历天,而设计按现行的ISO三级校审制度执行的时间也远远不止5个日历天。因此合同签订前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科学合理地确定合同工期。众所周知,建设工期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高低,不同的工程项目因其性质不同,所要求的施工工期也不同。实践中,一方面有的发包人出于各方面的因素考虑,一味地强调要缩短工期;另一方面,有的承包人出于私利,为了降低成本,不惜代价只求快而省略了质量,有的甚至偷工减料,其结果必然会给后期埋下严重的隐患,更有甚之造成重大事故。所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出发点,确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切实避免工期不合理带来的无效合同。
二、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应该及时变更的合同没有按规定及时变更,结果必然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变更不够及时,对后期工程推进及结算收尾影响较大。工程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设计深度不足,合同主体变更,价格浮动变化等等,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变更是需要控制的,也是可以控制的。合同中变更控制应侧重在:变更提出依据是否充分?变更方案是否合理?变更费用是否符合造价约定?变更权限是否突破规定范围?变更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人?合同变更管理条款的设计是否合理,直接体现了项目控制能力的强弱,间接体现了项目管理能力的强弱,最终体现了建设管理团队的市场竞争力的强弱。洲头咀隧道项目的个别附属工程由于工程收尾阶段赶工期,变更的依据没有及时完善,导致工程结算阶段变更依据不足,需做多次补充资料,说明和证明材料,有些变更最终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只能作无效变更,施工企业承担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变更,必须遵循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对实在来不及办理变更手续的,也要及时完善变更依据,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及时对合同进行调整、修正。在项目建设中根据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乃正常之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许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忽视了及时变更这项关系后续工作成败的事情,结果造成日后缺乏变更依据,给项目造成损失,后悔莫及。
2.应当及时发出的会议纪要、各种信函等没有及时按照要求发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某一事项的预告、提醒,以及各种会议纪要等,要及时送达项目各方。这是取得签证的方法,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工作内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管理人员不注意这些具体工作的落实,造成项目过程资料缺失,后续工作推进缺乏依据,结算资料不全等。
三、如何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建立职权兼备、能够进行全过程专业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因其本身的特性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成为一种特殊的工作,既不同于生产、供应、物流、财务等业务部门,已不同于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等管理部门,因此,必须构建一个由法律、管理、经济、技术、造价、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草拟、谈判、签订、履行,以及纠纷的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的专业管理。
2.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企业领导要根据合同管理对法律、建筑、计算机、预算、财务等方面知识的要求,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义务能力,思想政治觉悟比较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合同管理人员队伍中。同时,要利用一切条件和机会开展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各方面都能够“拿得起,用得上、信得过”,紧跟时展步伐的企业合同管理专业队伍。
3.利用大数据平台,加速构建合同管理的信息系统
信息时代,各种数据千变万化,转眼即逝。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建筑市场也以令人目不暇接的方式在扩大,传统的信息交流手段已经落后,如果不能及时更新马上就会被形势所淘汰。因此,无论是建筑企业高层领导抑或是建筑项目负责人,都要对此有个清醒的认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利用现代化的大数据信息平台,掌握了信息资源,实时、动态地对各种数据了然于胸,谁就掌握了市场的话语权,就能够逐鹿中原。因此,一是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各方面的信息,链接大数据平台,力争做到信息共享,实时了解信息流的动向,从而能够举一反三,将有效的数据运用到具体项目中,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二是要加强对项目参加方各种信息的管理,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只要是数据信息发生变动,都要在第一时间要求责任人签字留档,为日后的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
4.对合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合同实施情况的检查,是项目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能够“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并杜绝风险,从而确保合同按预期设计推进。其一,要经常邀请相关各方分阶段、分内容、分项目进行通报,让业主、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师以及分包商、工程小组等对项目落实的整体情况都能够深入地了解,使大家都有一个全局观念,共同为项目的进展、合同的落实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其二,合同管理人员要深入第一线,随时检查、了解和掌握合同实施情况,发现工程变更要及时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通报,开展有效的管理。其三,要落实合同评审制度,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每一份合同都要逐一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的发生概率。其四,要将防范风险关口前移,跟踪合同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存在隐患与潜在风险的项目;同时,对可能影响合同落实而出现的合同实施目标偏离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四、结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程合同管理是关系着整个建筑项目能否按预期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同时也反映了项目管理的综合水平。因此,笔者认为,要想保质保量地落实每一个工程项目,就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凡是涉及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重视,认真做细、做小、做实,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从而确保我国建筑市场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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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郝丽萍.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思考.中国科技信息,2008(7)
在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从1979年原国家建委《关于试行基本建设合同制的通知》起,先后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试行条例》、《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例》,初创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事业,至1999年国家正式颁布了新的《合同法》,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改革与开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合同法制建设和科学管理已经从国家立法角度出发,提到了一个新的重要高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对于合同管理,从狭义的角度讲,它可以理解为对工程建设合同关系形成过程中的一系列外在表现形式方面的具体操作。而人们更有必要看到其更深层次的管理学范畴的含义,即在双方形成的工程建设合作关系中,依据合同纽带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基于这种理解,合同管理可以存在三个层次上的目标: 其一,操作及形式上的规范; 其二,实现合同有机的、动态的目标控制管理; 其三,完成当事方科学地进行合同管理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观念淡薄
一方面人们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程建设的决策层面、管理层面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着不足,对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科学性,对合同应有的全面、准确、科学、合法的特性认识不足,起码是重视不够。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当前仍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建设市场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自律行为还比较差。
行为不规范
首先,在建设工程的发包过程中,建设合同关于招投标的约束条款不规范,直接导致工程招标投标操作不规范现象。无论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背合同的相关程序行为,发包方的弄虚作假使工程招标无法公开透明,而有些工程承包方迫于发包方的强势,也采取了一些不正当手段竞争,甚至在整个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恶意围标、蓄意串标。其次,在对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并不能做到严格监督承包方。由于工程发包方追求高利润而压低工程价格已经部分工程发包方在合同中添加一些霸王条款,致使工程承包方的压力增大,一些承包商中标以后,以更低的价格将工程违规转包给资质低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从中谋取部分利润,这种层层转包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3. 合同管理制度滞后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现提出以下对策:
(1)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这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面履行。
(2)建设合同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
严肃监督工程招投标过程,避免不合理招标及恶意竞标,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成功招标后,严格审核建设工程的相关合同条款,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更好的保障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切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条款认真监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保证工程质量,有保证工期的时效性。
(3)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用规范手段管理建设市场,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在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下,保证建设合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同时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的合同范本,依据建设市场中不同的分包体系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并赋予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权威性,以便统一建设市场,避免出现混乱状况。
(4)积极建立切实可行的科学合同监管体系
建设好公众监督建设工程的社会氛围,政府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强化公众的监督力度,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使建设工程置身于公众的视野中。除此之外,还应该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针对建设工程的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矛盾,依据建设合同有效调解,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各方都应做好本职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完善建设合同内容,认真监督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同时也为我国建设市场的良性循环提供保障。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风险防范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更是建筑工程进行风险管控的重要节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市场化发展的大趋势
为适应建筑经济市场化的要求,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政府职能的转变,应用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是建筑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的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1.2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适应国际竞争形势的需要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内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 工程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内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此外,提升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经验,将更能适应国际市场规则,更有利于大量参与国际竞争。因此,为更好的适应国际竞争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1.4建设工程风险管控的关键节点
建设工程建设周期一般持续时间较长,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因素。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如何减少和避免风险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响,是广大工程建设单位和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无论采取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等任何风险控制措施,都需要有相应的合同作为基本载体。因此,全面深入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风险管控的关键基础节点。
1.5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
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良好的合同管理,不仅能在正式的合同文本中体现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更能为全面充分的运用法律法规保障合法权益形成基础。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承包方有优先受偿权,即若同一标的存在多种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建设工程承包方根据法定途径,有取得债权实现的优先权利。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一步为解决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这些法律法规更好的运用,势必需要进行好包括专业提升、规范文本、追踪监控、实时反馈、事项处置等系统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目前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合同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认识不够
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签订阶段主要会出现:对补充和变更约定不明(特别是EPC合同尤其需要注意);口头承诺;合同无效;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尤其是漏掉违约责任;出现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出现没有根据的合同;合同的疑点未能予以澄清,以及措辞的含义等问题。
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履约阶段主要会出现:应沟通的没有沟通;应变更的没有变更;应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签字确认的没有签字确认;应追究的过了诉讼时效;应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没有足够重视;合同的履行仅注意了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等问题。
这些工程建设合同所表现出的问题,不仅仅是书面合同本身的问题,往往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和症结。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更需要从源头明晰原因,追本朔源的采取措施。
2.2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够、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2.2.1合同更改需及时申请沟通
合同更改若不及时沟通,不但会影响其它各方面的正常同步协同履约,更可能出现违反合同、重大失误、重大浪费等损失。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合同的部分内容更改是很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项目执行人员以及经办人员缺乏这种意识,在有效的时间内未及时提出更改申请,造成超时失效,或未留痕迹,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更改和合同主体的更改两种形式。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内容和主体的修订,保障合同更加合理、更有效地履行。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在发生变化时,应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得到正式确认,以免造成严重损失。
2.2.2相关函证需加强及时归档
合同的相关函证若被忽视,不仅会使合同履约缺乏管控,更会使合同履行缺乏有效证据,无法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与合同条件的偏差,及时地发出必要的函件,并进行追踪和及时归档,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一个高招,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最终给企业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关键词:劳动合同 管理 企业 和谐 发展
一、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完善了我国法律制度的需要,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可以加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有效发展、和谐发展,夯实了基础。劳动合同管理应该作为目前劳动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证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常运行,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合法的规定。
(二)依法办理劳动合同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明确具体程序,规范劳动合同管理行为。
(三)管理好劳动合同文本,建立建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
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内容,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企业规章制度、违约金等内容作出了新的规范。因此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首先应不断宣传劳动合同法,强化职工的合同意识,适时对职工进行政策宣传,使职工理解劳动合同制的真正含义,从根本扭转职工的意识观念,转变职工思想观念,提高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增强职工的维权意识,使职工自觉、自愿的签订劳动合同。
(二)加强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劳动合同的订立既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企业责任的具体承诺,对企业权利的保护,能够避免和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要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单位应该建立起严格的劳动合同签订规程,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防止出现职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避免与职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引起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订立劳动合同后及时将劳动合同文本返还本人一份。
(三)加强管理劳动合同的续订工作
劳动合同的期限关系到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性,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性关系到企业的稳定性。与职工续订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能够激励职工、提升职工凝聚力。续订劳动合同可续订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对续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续订劳动合同,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要对员工进行全面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职工工作年限及订立固定期限劳动次数,续订劳动合同期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加强管理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工作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例如无论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程序,也不能产生相应的效力。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已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因此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台帐,在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及时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妥善保管好解除劳动合同个人申请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避免与职工发生劳动纠纷。
(五)加强管理劳动合同档案
建立劳动合同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劳动合同档案编号,实行微机管理,方便劳动合同档案的查询,提高管理效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至少保留2年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以便查询。
综上所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劳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只有扎扎实实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积极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变更、解除、终止制度,存档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手续。建立建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微机管理。才能维护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纠纷,为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