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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开始,学者们开始自觉地对公共管理学的方法论进行反思,先后经历了三波反思和争论,经过这一系列的争论,公共管理研究已经进入了方法论的多元化阶段,但是目前中国大陆关于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探讨却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
1.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单一化,无法回应公共管理实践的多样性。目前国内相关文献在介绍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时候,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仍是主流,通论性教材往往侧重介绍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科学”研究的部分,主张公共管理研究的任务在于寻求公共管理客观事实中的经验性因果联系,通过变量之间关系的寻求,发现公共管理的一般规律。[1]与此相关,目前国内的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MPA)教育亦以“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社会研究方法”等作为核心课程或主干课程,这些课程的主导方法也是实证主义,难以凸显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多元性。事实上,公共管理研究是科学发现、技术设计(政策设计、制度设计、组织设计、机制设计等等)、公共评估、诠释和批判的统一,需要实证的、诠释的、批判的多元方法论的合理使用和组合,阐明多元方法论单独使用和组合使用的逻辑,才可能有效地反映公共管理实践的多样性。
2.程序性方法与实质性方法之间存在鸿沟。公共管理实质性方法是形成公共管理理论的哲学基础、逻辑和价值观,是公共管理知识成果中蕴含的,形成公共管理知识的途径。公共管理研究的程序性方法则是公共管理研究过程中设计和实施研究、收集和分析资料的程序、步骤和技术。公共管理实质性方法和程序性方法没有截然的界限,但是侧重点是不同的,前者侧重研究的逻辑,后者侧重研究的操作性程序和技术。在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文献中,程序性方法的研究文献较为丰富,体系也较为成熟,比如:盖尔•约翰森(GailJohnson)[2]等人所著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著作。这些著作以选题、文献综述和理论建构、研究设计、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报告撰写为经线,以定性和定量研究为纬线,共同编织起公共管理学的程序性方法论体系。不过,很少有文献探讨实质性方法和程序性方法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导致了公共管理研究者的很多困惑,比如:当我们从事一些属于技术设计类、诠释类、批判类、评估类的公共管理问题研究时,大多数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著作难以提供有效的指导,甚至用实证主义的研究规范和标准衡量这些公共管理研究成果,造成了研究的方法论标准“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形成了方法论标准的单一化和有些研究没有有效方法论指导的尴尬局面。
3.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实务和咨询方法脱节。公共管理研究作为使用科学方法探讨公共管理问题答案的活动,包括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公共管理实务、公共管理咨询三种基本形态。但实践中,三者脱节的状况较为严重:从事公共管理学术研究的学者们撰写大量的论文,充斥着繁杂的统计数据和生僻的词语,往往被束之高阁。公共管理咨询提出的政策建议,往往与学者们的高深研究难以接轨。造成这种脱节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对三者统一的“公约数”缺乏坚实的理论共识。事实上,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公共管理实务和公共管理咨询的“公约数”是解决公共管理问题。公共管理学术研究重点关注科学发现类、评估类、诠释类和批判类问题。公共管理实务是公共管理实践问题解决的过程,其本质是公共管理者运用适当的途径———诸如战略设计、政策制定、机制设计等———弥合公共管理主体需求与现实之间的差距。虽然公共管理实务以公共管理学术研究提供的相关知识为基础,但是公共管理实务的方法论框架是技术设计的方法论框架,与公共管理学术研究的方法论框架存在本质的差异。公共管理咨询所使用的方法论框架并不是单一的方法论框架,往往通过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和实践问题解决的方法论框架,为顾客提供知识、技术、理解等方面的知识和服务。
4.公共管理方法的学术关注度失衡。“公共管理方法”一词可以做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广义的公共管理方法是公共管理领域中思维方法、行动方法、研究方法的总称。狭义的公共管理方法则指公共管理实践或公共管理实务活动的方法,属于行动方法的范畴,即公共管理主体进行公共管理活动过程中使用的认识工具(比如战略管理中SWOT分析模型、钻石模型、利益相关者分析)和行动工具(全面质量管理、合同外包、凭单制等等制度、机制、程序、手段和技术等管理手段)的总称。目前国内已经出版了一批侧重研究公共管理行动的技术、手段和工具的著作。但目前关于公共管理学科方法和研究方法的著作仍然较少。公共管理“思维方法”的著作更是少见。这导致了公共管理思维方法、行动方法和研究方法学术关注度失衡的局面,有必要从新的角度入手,寻求公共管理方法的共同基础,提高公共管理学科认同度。
5.公共管理知识生产缺乏合理的标准和规范。20世纪80年代以来怀特(J.D.White)[3],佩里和克雷默(J.L.Perry&K.L.Kraemer)[4],斯托林斯(R.A.Stallings)[5],斯托林斯和费里斯(R.A.Stallings&J.M.Ferris)[6],贝利(M.T.Bailey)[7],亚当斯和怀特(G.B.Adams&J.D.White)[8]等人开展了对公共管理博士论文和期刊论文的主题、研究方法、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评估研究。中国台湾学者孙同文(1986)[9]、江明修(1986)[10]、詹中原(2003)[11]、吴颖年(2006)[12]等学者对台湾地区的公共管理论著亦做了文献评估分析。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内陆很多学者开始从不同角度反思和探讨公共管理知识生产的规范、标准和方法论问题。比如:张成福(1996)对中国公共行政合法性危机的关注。[13]周志忍(2004),郭小聪、肖生福(2006)等人探讨了中国行政学学科和学科整合问题。[14]袁达毅(2002)、马骏(2006)、刘亚平(2006,2008)、何艳玲(2007)等人对中国公共行政“危机”进行了分析。[15]张梦中和马克•霍哲(2001)[16]等人对公共行政期刊论文或博士论文进行了内容分析,尝试提炼出已有公共管理研究成果的学术规范。总之,公共管理知识生产尚未形成兼顾多元方法共性和个性的标准和规范。实证主义的学术规范,只适合于对部分公共管理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还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并不能纳入实证主义研究的方法论传统,需要深化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认识,在公共管理多元方法的框架下,建立多样化、合理、适宜的公共管理知识生产标准和规范。上述五个问题可以归结为:公共管理多元方法之间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是什么?怎样才能有效整合公共管理研究的多元方法论,从而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逻辑合理性?随后本文将从问题类型学入手,阐明基于问题类型学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以期对这两个问题提供合理的答案。
二、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学
在科学研究中只有那些专业共同体和整个人类的知识积累都尚未解决或无法回答的疑问才算是研究问题。问题可以定义为:“某个给定过程的当前状态与智能主体(人或机器)所要求的目标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17]问题是一个反映了主客观矛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概念。科学研究从何开始?一直是哲学和方法论研究的一个关键主题。波普尔在《猜想和反驳》一书中总结道:“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愈来愈深化的问题,愈来愈能启发新问题的问题。”[18]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几乎每个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和发展,都是从特定的公共管理问题开始的。问题作为一个认识论的概念,反映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认知矛盾。虽然诸多科学家和不同流派的哲学家持有不同的方法论,但是科学史和哲学史的发展历史表明,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从方法论层面上开展对“问题”的研究,探究什么是问题、问题的重要意义、问题的结构、问题的类型。“问题”成了不同流派科学哲学家交锋对话的聚焦点,他们对问题认识的深入,逐渐形成了以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哲学分支领域“问题学”。[19]目前“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研究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学界的共识:解决问题是公共管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核心;问题为公共管理研究定向;问题是制定公共管理研究计划的依据;问题指导公共管理研究的观察和资料的收集等等。但是公共管理问题包括哪些类型?每种类型公共管理问题对应的研究方法是什么?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无一个完美的答案。类型学(typology),或称作分类学(taxonomy),指研究者结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维度的简单概念,然后由简单概念的交叉形成新的概念。本文从问题的定义———“某个给定过程的当前状态与智能主体(人或机器)所要求的目标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出发,根据“差距”的本质特征对问题进行类型化的划分。按照近代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Hume)揭示的事实和价值二分的原则,我们可以将问题中所含的“差距”分为“事实性差距”和“价值性差距”两个维度。可以用如下的坐标图定位公共管理问题的各种类型。在图1的二维坐标中:(1)纵坐标所示的纯粹涉及价值差距的问题属于诠释类问题,对诠释类问题的解答,往往使用诠释主义的方法,形成诠释类知识。诠释类知识通过挖掘、阐发、建立和确证一种价值,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沟通。(2)横坐标所示的那些纯粹涉及事实差距的问题是科学发现类问题,科学发现类问题往往使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探索经验世界的状态、发展、变化,寻找经验世界中存在的联系。(3)横坐标和纵坐标构成的平面中的问题既含有价值因素又含有事实因素,可将这些问题分为技术设计类问题、批判类问题和评估类问题。
1.科学发现类问题。科学发现类问题是人类主观认知与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主观认知之间、客观事实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疑问。对科学发现类问题的回答,往往使用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框架,最终将产生对客观世界描述、解释和预测的知识。提出科学发现类问题的途径包括:寻求经验事实之间的联系和一致的解释,证实假说和现象的可靠性、寻求理论体系内部的不一致性,解答多个理论和假设的不一致性,学科理论方法的移植等。
2.技术设计类问题。“实现特定目标的最优化方案、手段和措施是什么?”属于技术设计类问题。技术设计类问题包含事实前提和价值前提两个基本因素。技术设计类研究的目的是在既有事实前提下,确定合理的价值前提;或者在既定的价值前提下,寻求实现特定价值的优化方案。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往往需要在时间(时间段、历史、现状等等)和空间(国别、地区、部门等等)中进行目标比较、约束条件比较、环境参数比较、手段比较找出当前问题的特殊性,并“有的放矢”地提出战略与政策、体制与机制、措施与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3.评估类问题。该类问题与科学发现类问题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是对事实、行为和态度的描述和解释。但不同的是,评估研究在对事实、行为和态度进行描述时,是建立在与特定标准进行比较基础上的描述和解释,比较的标准可以是客观的标准也可以是主观的标准。评估至少包括三个要素,即标准(criteria)、证据(evidence)和判断(judgment),评估类问题的本质是根据经验证据,寻求特定标准和经验证据之间的关系,并对这种关系进行评判。
4.诠释类问题。诠释类问题是阐发、确立和建构社会现象背后的价值和意义的问题。诠释研究尝试回答文化、价值和精神领域的“应该怎么样”的价值问题,与人的目的、自由和人际之间的共识和规则紧密相关。公共管理领域,人们一般通过公共管理的历史诠释、文本诠释、话语诠释和行动诠释来获取诠释类问题的答案。
5.批判类问题。在批判研究者看来,现实社会并不是实证主义所谓的纯粹的经验的堆积,而是主体被“异化”的世界,需要改变客观世界,将主体从“异化”中解放出来。批评研究以矛盾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看待和分析现实,其目的是改变世界。批判问题的提出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行动取向,批判研究本身就是改变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公共管理问题类型的划分,是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基础和公约数。
三、以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学为基础的研究方法体系
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是对公共管理研究中使用的各种、各类、各层次方法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的系统化梳理。
1.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维度。可以借鉴亚瑟•霍尔(ArthurD.Hall)提出的系统工程三维结构(时间维度、逻辑维度和知识维度)对研究的方法体系进行刻画。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时间维度即公共管理研究依次进行的过程,包括选题、文献综述、研究设计、研究实施和研究成果发表等环节。公共管理研究的逻辑维包括方法论、研究方式和研究工具三个层面。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知识维度是提出和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思维背景、认知背景和实践背景。凡是对公共管理问题解决有启发的知识都可以纳入这一维度,而不论该知识的学科界限。
2.问题是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公约数。从问题学的角度来看,在研究方法体系中,问题是连接研究逻辑维度、时间维度和知识维度的共通点。首先,不同的方法论流派对问题的性质、问题的地位、问题结构看法不同,就会形成研究过程的差异。比如:诠释主义将问题看做是意义呈现的过程,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交互作用贯穿在研究过程的始终;实证主义将问题看做是归纳和证实的过程,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中立观察是研究的起点,对结论的证实或证伪成为研究的终点;批判理性主义将问题看作是主观和客观的不一致,研究过程是始于问题,提出探索性答案,然后验证,再提出新问题的过程。其次,不同的问题类型对应不同的方法论框架。(1)对于科学发现类的公共管理问题,通常使用实证主义作为主导的研究方法论框架。(2)对于技术设计类的公共管理问题,通常运用技术设计所特有的最优化方法的逻辑,这种逻辑是“一种特别的命令逻辑。”“首先,考察满足外部环境限制的所有可能状态,然后,从此集合中找出满足目标的其它约束条件、又使效用函数最大化的特定状态。”这相当于把目标约束条件及最大化看作新的“自然法则”并把它加到其它自然法则上进行逻辑运演,运演结果中的值被看成“应当”取的值。[20](3)评估类公共管理问题会同时涉及价值因素和事实因素,在实际评估中,对事实和价值因素的处理方式不同会导致评估研究中实证主义、诠释主义和批判主义的分歧。(4)诠释学、现象学、建构主义、女性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非实证主义方法论是解决诠释类问题的常用方法论。(5)批判类问题则主要使用批判主义、批判实在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最后,研究知识通过研究问题与研究逻辑紧密相关。研究知识只有与特定的研究问题相联系,才有可能纳入特定的研究活动。(1)背景知识驱动问题的产生,各学科知识为问题解决提供可能的答案,并促进新知识的产生。(2)既有的理论引导研究的进行。既有的理论在研究中不仅仅对问题的产生和问题的解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还以理论框架、研究途径、研究范式等形式引导资料的收集、资料分析、假设检验、分析性归纳等过程。
3.以问题类型为基础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总体特色。以公共管理问题类型为基础,将问题作为沟通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公约数,这种新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具有以下特色。
第一,公共管理问题形态差异决定了公共管理研究表现形态的多样性。公共管理学术、实务和咨询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一种解答问题的活动,只是三者所解答问题的类型、问题的难度、问题的指向等方面存在差异。从难度上来讲,公共管理实务活动中的问题可以使用已有的常识,或者对已有的知识进行简单地综合就能加以解决。如果问题的难度超出了常识和已有知识简单综合的范围,那么就需要诉诸公共管理咨询或公共管理学术活动加以解决。公共管理咨询提供一个或多个可供选择的较为固定的答案,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则对问题进行探索性的回答,提供阶段性的答案。从问题类型来看,公共管理学术研究活动侧重解决科学发现类问题;公共管理实务工作者侧重解决技术设计类问题;公共管理咨询则重点阐明将公共管理一般原理转换为具体操作政策条文的基本原则。总之,在问题解决这一点上,公共管理研究的三种形态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存在有机的联系,它们在知识生产体系中司职侧重不同,共同构成了公共管理知识深化的递进序列。
第二,公共管理问题类型的划分是公共管理研究的第一步。公共管理活动中同时包含了事实因素、价值因素和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因此公共管理研究可能是科学问题亦可能是技术问题、评估问题、诠释问题和批判问题。不同问题类型在问题结构方面存在根本的差异,因此对这一问题求解的方法论框架也会存在根本的差异。如果用解决诠释类问题的方法去解决科学发现类问题,应该无法获得求解答案,因为他们的求解目标和应答域都不一样。因此,准确地定位公共管理问题类型是公共管理研究的第一步,制约着公共管理研究的方向和路径。
第三,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方法论的选择。研究方法论的差异是研究哲学层面的差异,不同的研究方法论以不同的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为基础,不同的方法论产生不同属性的知识,不同属性的知识亦需要通过适当的方法论获得。比如要获得诠释类的公共管理知识,就需要以诠释学的方法论作为研究的哲学基础,使用现象学、人类学、民族志等质性研究方法展开研究。如果要获得规律性的实证知识,则需要使用实证主义作为研究的哲学基础,使用实验法、调查法等实证方法展开研究。如果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解答诠释类问题,就犯了研究问题和方法论不匹配的错误。总之,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方法论的选择。
第四,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研究设计。公共管理问题的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问题的结构,并进一步决定了公共管理问题的解决思路、求解路径、求解方式、求解结果以及对求解结果的评价。公共管理研究设计作为研究的蓝图和规划而言,需要对问题的结构、问题的求解和问题求解结果的评价加以详细的阐述。按照问题类型的差异,可以将公共管理研究设计分为科学发现类的研究设计、技术设计类的研究设计、评估类的研究设计、批判类的研究设计和诠释类的研究设计。总之,正确的定位公共管理问题类型是选择相应公共管理研究设计类型的前提。
第五,公共管理问题类型的划分沟通了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鸿沟。公共管理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在美国的教育学科分类中,就将公共管理类学科划入职业性的应用性学科范畴。尽管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者和公共管理实务者往往是不同的群体,但是并不意味着,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可以分离,并不意味有纯粹的公共管理理论,或者纯粹的公共管理实践。实际上,将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融合起来的桥梁就是公共管理问题,对公共管理问题类型进行深入的分析,就能寻找到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沟通的具体的、历史的、特殊的通道。无论是从事理论研究的工作者,还是从事实务的工作者,都需要有问题意识,根据问题的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获得问题的答案。从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寻求问题解决的方案、问题最终解决的过程来看,理论工作和实践工作是紧密连接、相互渗透、相互启发的过程,问题及其问题的类型是沟通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桥梁。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来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来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在具体思路上,笔者认为按内涵与外延去寻找构建学科体系的思路也许是一条出路之一。这里有一个“个别——一般——个别”的认识辩证法。具体来说,可以先把方方面面的公共管理罗列出来,进行归类分析,然后再提炼出贯通所有类型的共同点。按笔者管见,先找出公共管理的“三界”(如上述),再综合贯穿“三界”的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大体有:(l)公共管理及其相关概念分析;(2)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公共问题;(3)公共管理的历史发展:传统与现代;(4)公共管理的组织机构:国家、政府、社会组织;(5)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公共选择、委托、交易成本;(6)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职责、功能与任务;(7)公共管理的基本范围:公共物品、公共服务;(8)公共管理的运作过程:决策、执行与监督;(9)公共管理的保障:战略、策略与方法;(10)公共管理的抽象行为:公共政策与政策分析;(11)公共管理的物质基础:税收与公共财政;(12)公共管理的行为规范:道德与法;(13)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定量与定性,公共与效率。
学科建设之中还有课程设置问题。总体而言,经过多次专家组研讨、论证并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定颁布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方案是合理的和可行的。只是,如果笔者提出的公共管理社会性内涵的意见能够成立的话,那么社会学似乎应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基础课程,加进核心课程之列,使专业基础课程变成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五大基础理论支撑的学科体系。同时,应该从各个方面去加强学生的社会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学习,提高学生从社会学方面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加趋向完整和优化。
【关键词】公共管理;石油销售企业;值班工作;网络模式
与石油系统其他行业不同,石油销售企业因其职能属性,与社会公众接触较多。一旦发生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风险时,容易诱发无法控制的次生舆情。因此,做好石油销售企业的值班工作,对企业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尤为重要。
一、传统模式下石油销售企业值班工作的特点
(一)等级控制严格。传统管理模式下,石油系统上下的发展方向要求保持一致。因此,与其他业务领域一样,石油系统的值班工作严格遵循着自上而下的高度一体化的等级控制模式。下级对上级的值班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上级根据值班信息作出相应的指示和批复。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内部不允许越级进行信息报送。(二)横向联系少。相比较严格的纵向等级控制,石油销售系统内部横向的沟通合作就显得相对脆弱。由于每级部门只对该业务专业线的上级部门负责,使得在一定程度上使横向沟通基本形同虚设。这种以有限的资源所报送的值班信息,最后可能导致上级决策不科学,执行力较差,甚至耽误了最佳的解决处理时机。(三)人员角色单一。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企业对人员、人员对自身的角色都停留在较为单一的岗位工作上。而综合性的、关乎企业整体形象的值班工作,则因未纳入人员角色的“规定动作”内而被忽视。遇有突发事件,单一角色下的石油销售企业人员就往往因对值班工作流程不熟悉,解决处理经验不足而无从下手。
二、公共管理理念的渗入初见端倪
即使是在民营化大规模推行的浪潮下,大部分国有企业依然是社会公共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向社会提供大量社会性商品或服务的职责。目前来看,从公共部门的公共管理理念中汲取有益的营养并赋予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准扁平化管理结构。传统的等级控制,尽管统一了上下级的决策部署,但是在层级较多的石油系统,信息在一层层传递过程中,可能会因某层级的利益考虑,对信息的侧重点进行调整,导致信息传递的失真。从管理学的角度看,扩大管理幅度并压缩管理层级的组织架构,可以分散决策权力,一定程度上减少下级对上级的依赖,使决策权力的实施更加快捷、有效。在石油销售企业,逐步形成了以应急值守的信息中心、业务指挥、油品协调的运转中心、行政事务的保障中心为一体的准扁平化值班管理结构。(二)横向合作加多。负责任的企业管理者们在实践中逐渐意识到:非竞争领域下,只有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合作与交流,才能真正走出“囚徒困境”。要以值班信息的共享作为合作的基础和纽带,形成部门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2017年爆发的全球网络恶意勒索病毒,对企业的销售与行政办公带来了巨大影响。在某厅局级石油销售公司内部,立即成立了以信息部门为核心,销售、财务能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协同处理。(三)角色日益复杂化。即使复杂的角色群还不能被大部分企业员工所真正接受,但是参与那些基于命令性下的其他角色(如值班工作)已成必然。附加的人员角色不再是单纯的形式表现,更注重实质性内容的提升。对于值班工作来说,石油销售企业值班人员需要掌握非本行政岗位的常识性知识、各种典型突发事件的处置方式等,以应对值班工作时来自多方面的诉求。
三、结论与建议
(一)平衡两种结构之间的博弈。从等级控制到准扁平化的结构转变中,石油销售企业的值班工作改革不能心急。在长期工作中形成的稳固的等级控制模式,可能因为权力的突然分散而不适应,金字塔的顶层塔尖容易“坍塌”。这样一来,可能就和以改革获得企业更大生命力的最初想法背道而驰。(二)横向合作的模式与设备支撑。若能搭建企业内部值班信息平台,使各专业线的值班信息通过系统进行实时分享,则能使信息资源的传播更加安全、有效。同时,现代化的企业值班室,应配备有较为先进的通信工具,处理非工作时间段的各类事务,继而减少人工运行成本。(三)对角色的人为干预。在企业值班工作中,若能建立公开、透明的值班薪酬补贴或补休假等制度,并把企业员工的值班情况纳入考核,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才能真正激发员工承担企业和谐稳定的责任情感和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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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颁布行政诉讼法以来的行政法制发展,包括1994年的国家赔偿法,将我国行政法对行政的规范一直限定在国家行政职权活动上,这是一种不全面的作法。行政法上的行政到底应当包含什么,国家公共职能的实现到底有哪些组织方式和活动方式,应当怎样将国家和公共行政完整地纳入法律规范范围,哪些实行行政制度的国家还将行政法对行政的规范限于国家机关的权力行为,都是非常值得研究和认真考虑的问题。
将大量的公共管理行为纳入民事规范渠道,用处理平等主体关系的规则处理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公共管理关系,给予这种公共管理以过大的自由空间,这不但使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实现,被管理人于司法求助无门,而且使公共事业组织本身的廉洁无法得到保障。1997年修订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也说明了基层单位的犯罪已经到了必须进行系统的刑法规范的程度了。
就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保护而言,也许会有人说公共事业单位不是国家机关不能行使强制性权力,所以行政法无理涉足。这种主张不是迷茫于虚拟法律空间,就是对权利的实现过程不了解。我国许多法律性文件都规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公民取得法律权利特别是公法上权利的重要条件,就是所谓的单位同意。从领取结婚证明、出国护照到求学深造,没有单位同意就办不成。但是法律性文件对单位根据什么和怎样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对于单位滥用权力如何救济,却闭口不谈。事实上基层单位对法律和被管理者权利的无知和蔑视,在很大程度上将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架空了。如果立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赋予和保护公民权利的愿望是真诚的,如果人们对实现法治的愿望是真诚的,那么就义不容辞地应当很好地考虑如何规范公共事业单位特别是单位决策人员的法律治理问题,不仅是民主上的,更主要是公法上的法律治理问题。
行政法上难道就没有比救济受到公安局30元人民币罚款财产权更重要的事情可做吗?事业单位行使技术干部管理和聘用权,对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除聘用的处理,将使这些被称为国家宝贵财富的知识分子受到挫折或者失去一次就业机会,但是现在法律性文件却规定只能向上级申诉了之。接受申诉的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根据什么程序处理申诉,这些程序的正当性究竟有多大,如果对申诉的处理不公正,能不能有救济办法,都缺乏法律的正式规定。法院处理一个10元钱的纠纷还要两审终审,处理这种涉及人的生计和事业发展申诉的公共事业组织和行政机关,就高明到确保一次处理正确无误?
这类法律性文件主要是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层单位的反映和管理需要制定的,对单位管理支持和维护的多,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要求反映的少。政府和立法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此类文件的制定。
如果说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是涉及城市人生计的大问题,那么家庭土地承包权就是涉及农民生计的大问题。这后一个问题是由村民委员会决定的,但是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却以其是村民自治组织视而不见。现行的法律性文件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的争议只有涉及行政机关的处分行为时,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就法律常识而言,社会基层单位的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不但是一个公法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宪法制度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宪法性文件。行政法对此问题本来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如果严肃对待实施宪法即是实现法治任务的话,行政法就应当从有限的“机关职权”监督标准,向公共职能行政标准迈出新的一步。实行行政制度的国家有多少将基层自治组织的管理关在行政法大门以外,也是比较法上值得大家都去了解和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社区;问题;对策;公共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十分重视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致力于解决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我国当前的首要任务。社区作为城市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即作为一种城市管理单元。目前我国制订了较为明确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保障体系,为城市居民安全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成为社区安全、社会安定、生产安全的基本保障。本文首先即将对城市社区安全管理进行概述,分析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以便广大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参考。
一、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概述
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大致分为两部分,即社区安全和城市管理。社区安全建设直接体现了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社区的安全保障建设的提高可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社区安全的概念基本可以理解为社会机构与各类组织之间的联结纽带,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大众的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大众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内的各项事业可由社区安全管理作为基本保障,进而建立起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保障体制。城市管理是在保障社区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整个社区的平衡发展。城市管理的范围基本包括大众的工作场所、日常娱乐、运动场所、学校、医院、商业圈等城市基本单元。城市管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降低社会的暴力伤害、职业伤害、日常伤害以及有效处理各种突发意外。因此,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
二、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并为居民提供多样,根据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实践进程研究,可以看出城市规模越大,城市功能也就更为复杂,而经济发展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潜在的危机。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安全也面临更大挑战。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能够从社会治安、居住环境、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加强社会管理的多样,因此城市管理应当充分重视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明确认识到社区安全管理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城市发展的角度,对社区安全保障功能进行探究。
三、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中时期,城市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同时城市人口也在不断增长,因此会导致城市内部的发展失衡,整体协调性有待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基本包括:重视程度不足、人员素质不强、管理方法不合理等。
1.重视程度不足
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主要体现在社区安全体系还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强,因此存在诸多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在利益冲突与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智利存在诸多问题,城市、政府、社区之间的在互动机制上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良好的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全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但目前我国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不够重视,在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中,社区治理、专业治理、自治治理、三者之间都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去进行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而不是做到真正的重视社区治理的中体效能,极大的减弱了社区安全的保障性。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于将城市构建的具体框架、街道、社区之间关系进行明确定位。进而从自治治理、专业治理、社区治理三个方面制定明确的管理体制方案。因此,加大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2.人员素质不强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人员素质不强,其问题主要体现在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训体系较为薄弱。据调查,我国对社会群众进行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社会群众普遍存在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缺乏安全意识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这种情况直接体现出我国对于国民的消防安全教育方面的重视不够,因此,导致我国人员素质不强。我国在国民的安全教育的培训方面的制度,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国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国民普遍存在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质能力较低,社会安全的保障性存在较大隐患。当前我国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养成忧患意识,导致面对安全危害时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极大降低了日常生活的安全性,缺乏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保障。因此,加强我国国民整体的安全意识以及消防安全常识显得尤为重要,进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以及群众抵御各种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管理方法不合理
我国在社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方法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尽完善,其主要体现在社区治理的规章制度不够明确。社区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而社区中又由区、街、居三级组织机构构成。做到有效的社区治理需要做到发挥其综合能力,然而管理方法不合理是导致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政府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与服务之间的界限不够明确,另一方面,社区组织的行为没有形成有效的规范形象,导致部分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权力过于集中,工作质量和自身行为规范的监督与制约力度不够。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
四、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对此,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对策显得尤为重要。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的管理对策基本包括:加强重视程度、强化人员素质、完善管理方法等三个方面。
1.加强重视程度
针对我国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视程度。完善社区安全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城市、政府、社区之间的互动机制。进而对城市构建的具体框架、街道、社区之间关系进行明确定位,加大对于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
2.强化人员素质
强化人员素质主要体现在强化公共安全教育的培训体系,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以及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减少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国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差距。提高国民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公共安全保障素质能力,减少社会安全的保障性存在的隐患。强化城市社区公共安全基础保障,进而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增强城市以及群众抵御各种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管理方法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社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当解决管理方法不合理这一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制定明确制度程序与运行机制,协调组织各成员之间解决问题的处理方式。(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参考文献:
1.1管理思想不够积极。对电力线路运行进行管理,一直被认为是政府部门和供电公司的责任,一旦供电出现问题,电力用户的第一个行为就是打电话问物业、问电力公司,公众对电力线路管理问题最热心的表现,也仅限于对政府相关部门反应不满。无论是电力线路运行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还是电力使用者本身,都没有意识到电力是公共资源、线路运行管理也应该是公共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忽视群众的公共管理能力和公共管理行为可能对电力线路管理的积极作用,不善于使用群众资源,一味认为电力线路管理工作十分复杂而困难,是公共设施管理思想不积极造成的管理困境。
1.2管理方式稍显落后。目前电力线路管理的主要方式还是由电力公司和政府部门合力进行的电力线路检查和维修。这种检查和维修的行为集中体现在每年的春季和秋季这些电力线路容易受到自然环境影响的时期。依靠电力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季度检查的管理方式不符合目前电力线路管理的要求,首先,电力线路检查需要出动大量的人力,线路检查耗时长;其次,电力线路出现问题,不能被马上解决。另外,电力线路管理的基本思路还停留在“维护和检查”层面,对管理人员的专业性要求不高,造成维修要求与职业技能不对口的问题,是电力维修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
1.3实际管理行为存在缺失。电力线路管理是以检查维护为主、维修为辅,对电力线路运行进行日常监察,即使处理线路故障的行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大小供电公司,都会对电力线路管理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规则的制定,但实际上,电力线路管理工作会出现“空挡”的情况。本来该是进行室外线路检查的时间,管理人员可能会因为恶劣的天气和其他认为原因不到位;本该是在日常管理中能够发现的问题,却一直拖延到线路出现故障时候才去解决。
2、提高电力线路运行管理效能的方法
2.1提高管理意识。电力线路的运行故障有些虽然是自然原因造成的,但与人们的日常行为也有很大相关,市民对于用电安全常识的缺乏和对公共设施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经常会导致电力线路运行故障。因此,提高电力线路的管理意识十分必要。首先,对于供电单位本身来讲,对供电线路的认真负责的态度应该不仅体现在处理事故上,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也十分必要,如在铺设电路的过程中,对电路周围的工厂、小区和商户进行特别交代;发现危险的隐患,应积极的与先关市政部门取得联系,有效的消除安全隐患。另外,供电部门还应该与城市文明文化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定期定点的进行城市供电安全教育,使市民们树立“保护城市电力线路是每个市民的责任”的概念,进行用电安全的意识教育,从根本上杜绝人为的破坏;同时,与公安部门紧密联系,对居民偷电、不法分子偷窃电缆设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也能够有效杜绝人为破坏电力线路的事件发生。
2.2改进管理方式。建议将电力线路管理方式改换为区域管理模式,即电力公司对所供电范围内进行区域划分,以30分钟内检修人员到位为划分区域的标准,在每个供电分区都下设管理小队,保证一旦电力线路出现问题,维修队能够及时到达,快速抢修,尽量减小由于线路故障造成的损失。同时,应该将电力线路检查的频率提高,为了不打扰供电区域的居民或企业日常用电,有条件的电力公司或政府部门可以在在铺设电路时内置电子监视器,通过红外线探测仪等设备进行线路运行状态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地下铺设的电力线路的问题所在;对于架空的电力线路,可以在架空环境复杂、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干扰的位置安装监控摄像头,通过视频通讯设备进行线路运行监控,以便及时对电力线路的故障进行排查和维修。另外,电力公司在线路管理工作人员的分配方面,应以技能专业性为主要原则,有些检修人员对架空线路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而有些检修人员专精于工厂和车间电路故障排查,因此,在对电力线路管理人员进行安排时,应依照电力线路的铺设特点和周围环境,进行合适的专业维护和检修人员的配置。
2.3规范管理工作并进行严格检查。面对电力线路管理规范健全而实际管理行为松懈的问题,建议电力公司和电力线路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对管理工作进行细节上的规范并进行严格的工作检查。在管理工作细节规范方面,首先,对每个供电区域的线路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责任划分,将线路管理责任细化到个人头上;其次,对管理工作进行具体行为的划分,对何时、何地进行何种管理行为加以细致的描述,为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下操作性定义;最后,将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挂钩,将工作绩效和员工工资挂钩,为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负责任的管理施以强制力,作为增强管理效能的基础。在工作检查方面,实施管理人员互相监督制度,将员工互评的结果作为工作绩效评定的一部分,鼓励管理人员在对自己的工作负责的同时,对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也负起责任,以便保证电力线路时时处于有效监管状态,降低电力线路故障的频率,保证供电安全。
3、结语
近年来行政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得益于经济、社会的开放与发展,这恰恰是因为经济社会领域的简单、粗放的管理,越来越被不断精细化管理分工所替代,这一过程不仅使很多领域需要专业的公共管理人才,譬如,经济快速发展使得经济组织内部的部门,如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等需要行管专业人才的加入;而且这一过程还派生出大量的公益、慈善、社团等非赢利性组织需要改进管理。在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之下,行管专业的建设甚至比其他很多其他热门学科的发展都快,行政管理学科的研究领域逐步向涉及到政府、公益组织、企事业组织等公共管理演变。
正是因为行政管理学科的广泛性,以及行政管理专业所培养的目标兼具理论和实用的特点,导致很多有关行政管理专业建设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该专业的学生往往知识杂而不精,能力多而不强,行政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模糊等问题出现。
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共性与个性方面,很多研究都集中在普通高校在行管专业的培养内容上,普遍认为共性强于个性是一个主要特点,甚至可以说,对学科共性的关注抹杀了不同院校对专业建设的个性发展。
有学者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4所院校行政管理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进行比较,发现培养“专业管理人才”是每所院校所强调的笼统概念,每个学校并没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力量和院校特色,制定出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
二、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存在的问题
对于民办院校而言,与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存有不同。民办院校办学必须要抓住自身的特点,行政管理专业的实用性、培养方向的专注应该是其主要方向。就已经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民办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可能存在更多的问题:
第一,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不清。从就业市场的反馈来看,民办院校的学生在理论掌握方面不如“一本”和“二本”学生,动手能力方面不如高职高专的学生。根据因材施教理论,生源质量决定了人才培养模式,民办学院人才培养到底是套用普通本科还是高职高专的培养模式?在民办院校人才培养层次模糊不清的背景上,民办院校应该培养应用型还是研究型的人才同样难以界定。在对民办学院行政管理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很难把握标准,课程设置也很难准确定位,直接导致教学有效性不高。
第二、行政管理专业特色不明显。国内行政管理专业最早脱胎于政治学,行政管理专业既要兼有政治学的学科内容,又要顾及专业培养目标与职场和社会需求相融合。目前,虽然大部分普通本科院校设立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和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有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点或博士点。普遍来看,很多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政治色彩过于浓厚,而对管理规律知识重视程度不够,这一状况,或许导致行政管理专业落后于社会的需要和需求。民办院校在行政管理专业建设中也延续了这一特点。
第三、课程设置不合理。据调查显示,在某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44门主要专业课程中,6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只有:演讲与口才、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公文写作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其中90%以上的学生认为重要的课程是演讲与口才和管理学原理,诸如西方行政学说史这些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仅有不到20%的学生感兴趣。究其根本原因是行政管理在学科设置上并没有考虑到它首先是管理学科,有关管理中对管理问题的处理原则、方法,管理实践具备的调查、统计、信息处理、分析决策等等,这些基本管理知识常识行政管理专业在学科设置中被置于非主要地位的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招聘单位面试的学生都能够侃侃而谈,碰到实际需要解决问题时,如何分析、寻找问题的关键点,以及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欠缺。
第四、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现今,民办院校仍然主要重视理论教学,轻视实践安排,重视理论性课程,轻视以培养能力为主的应用性课程。目前的培养模式仍然是注重填鸭式的理论知识培养,而将更为重要的实践能力培养放到次要地位。大部分院校并没有像设立课程体系一样,设立实践能力培养的计划和体系。学生的实践环节虽然也算学分,由于实践能力培养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校外合作、日常管理、安全、责任等问题,有流于形式之嫌。
事实上,民办院校由于生源不同,以及办校理念、定位的不同,更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职场竞争力。民办院校常常将借鉴演变为直接照搬本科院校的专业建设体系,在学科设置上,民办院校要走出与办学理念相吻合的道路仍需研究和努力。
三、如何革新民办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
民办院校要想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设置上有所突破,使该专业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特色的专业,至少要在以下方面做出研究和革新。
其一、较之普通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在遵循培养行政管理人才规律,迎合公共部门、企事业组织职业需求,注重专业的应用与实践方面更具灵活性。更能够根据自身院校的资源和特点,培养出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行政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