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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 环保 对策
1 人类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人类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对环境有着较大的影响,为了防止水利水电工程对环境的破坏,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星球,就需要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正确、科学的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沿着科学的轨道稳步前行,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的工作内容比较广泛,既关系到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也涉及到各级行政机关的审批、测评等工作,不同的工作单位,对相同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有不同角度的认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也是不尽相同的,有效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环节,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证环保工作的质量,也对环保单位与基础设施施工单位的和谐相处,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是我国法律的基本要求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修建于对环境保护要求比较高的地区的基础设施,更应该注重对环保工作这一重要环节的重视,把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因素,与环境保护部门分享,把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对环境的破坏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达到甚至超过国家法律的标准,协调经济发展。
2 明确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环保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在我国现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贯彻我国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的相关政策和指导精神,充分运用各种科学的管理监管手段,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高效运行,相关审批部门要充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指导精神,对基础建设施工进行有效、透明、公正的监管,对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报告,要详细审批,确保环境保护部门工作有法可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要密切关注我国相关环保法律的动向,确保有法必依。要根据法律程序,对符合要求的水利水电施工集团办法相应许证书,设计水利水电工程的远景规划,制定环保工作的具体任务,向相关监管部门定期提交环保问题报告,同时开展工程建设可行性报告的征集工作,对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要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普及相关环保法知识,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工作,目前我们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已日趋完善,一般具备基本施工资质的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够自觉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从事相关水利水电基础设施施工工作,监管工作,要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全方位、多层级的展开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国家水利水电基础建设的法规,有计划的展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配合环保部门积极进行环保方面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人员,有责任完全了解国家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内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应该对专业技术人员,顶级开展考核工作,确保水利水电施工,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要求进行,环保部也要密切关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展,在合适的实际展开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3 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
地方政府要积极与施工单位以及环保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对不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坚决不能授权,定期开展相关执法与教育活动。环境问题测量是环保工作开展的基本条件,它能及时展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如:固体废料的处理,污水的处理以及废气的排放,相关专业人员和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和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以法律为依据,对废弃物处理和废气排放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具有时效性的监管,对环境破坏问题,生态平衡的保护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强力指导。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水利水电基础设施施工的单位,要组建相关监管团队,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各级领导实行分级管理,不可轻易委托他人,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充分发挥监管制度的优越性,有力推动我国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4 完善环保监管的技术性手段
完善环境监测手段,定期向相关环保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报告,督促项目经理在严格保证施工制度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行监管,推行:专款专用,责任到人等机制,定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已经造成的破坏,要责令整改,尤其是对树林、植被的破坏,更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加强环境保护与卫生防疫部门的职工薪资待遇,积极配合水利水电施工单位的工作,保证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如期完成,严格督导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情况,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可能承担的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这种认识,最终要产生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引导作用,深入实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我国环境保护法,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对相关环保标准,也有明确的标明,对已经竣工的大型工程,只要是具备环保能力和营业资质的,都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对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评估,确保未来长时间内,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设单位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工程最终验收的重要组成部门,明确任务,统一思想,邀请相关环保专家,提前对环保问题做出准确的测评,保证大型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如期竣工。
5结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发展,经济建设水平日益提高,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快速发展,环境保护相关制度的建设也日趋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有赖于全面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具备一定的推动作用,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加强,对于越来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具有重大积极影响,国际国内环境的快速变化,也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诸多值得深入探索的经验。
参考文献:
[1]陈西平 等编.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4.
关键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29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1-0063-05
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污染愈演愈烈,据统计,我国每年环境污染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达近千亿元。在由污染所造成的损失中,20%~25%的损失来自于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和效率低下,为了改善环境、减少损失,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见图1),以加快经济发展。
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作为基础产业中的一种,它具有明显的公益性。正是基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公益性特点,长期以来我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一直以政府资金为主,辅之以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及其他。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财政统收统支作为资金筹集与使用渠道的格局已不复存在,如今政府的积累已大为减弱,近几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均未超过20%(见表1),远低于发展中国家32%的平均水平。国家财力不足,环境治理资金自然缺乏。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状况与发达国家20世纪60~70年代的情形相似,当时发达国家污染治理费用占GDP的比例:美国为1.54%~2.0%,日本为1.8%~2.9%,联邦德国2%~2.1%。在我国,虽然中央政府对环保投入不断增加,但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仍一直在1.4%(见表2)以下徘徊,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当然就更少了。有研究表明,中国如仍按照现有的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筹资方式,未来10年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资金缺口将达到30%~60%[1],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如何去筹集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
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特点
要解决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问题,必须了解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特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包括市容环境卫生、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和绿化等设施,它同时具有非生产性和生产性特征[2],这种双重性使其与一般性竞争的行业相比,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公用和公益性;利益计算上的不确定性;价格机制不灵活,政府和社会干预;投资大,回收期长,市场化程度低。
作为特殊的自然垄断产业,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具有独特的契约问题――因巨额专用投资产生的沉淀成本削弱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产生一流绩效的能力。消费者要低廉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运营者要维护他们的资产并企图获取垄断利润。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具备垄断产业的一般性质,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既有民营化的可能,又有管制的必要。
首先,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的生产环节可分性、分配消费的有偿性和排他性及现代生活必需品,使其与一般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供给与需求基本相同,企业可以盈利为目的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同时,它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定价给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和实际需求作出生产消费的决策和选择,只要预期可以获利,企业就会生产和提供该种产品,因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可以利用市场机制由私人部门来供给――民营化。
其次,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在一定区域内,其生产供应常常是单一的,消费者难以有选择的可能。作为具有公益性的环境基础设施,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具有一定的让利性,同时,由于环境基础设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标准关系着大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安定,它需要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稳定性、质量的可靠性和信赖性。由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具有这几个基本特点,城市政府必须对其实施管制――管制正是基于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可以利用市场机制由私人部门来供给的认识,当前在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中掀起了私人资本参与的浪潮,如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墨西哥等。有关数据表明,从1990年到1997年,发展中国家私人参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项目从无到近100个,累计使用私人资金2.97亿美元(Gisele,silva,etc,1998),这种变革的本质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机制和筹资结构的创新,这种创新满足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巨大资金需求,同时提高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3]。
越来越多的实践表明,积极推动筹资机制的创新吸收私人资金,是改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对政府资金过分依赖局面的关键所在。为促进私人资金的吸收,我们应当首先了解国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主要市场筹资方式及特点。
3.国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市场融资的主要方式及特点
3.1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主要市场融资方式
3.1.1市政债券。市政债券是一种以城市政府为发债主体,或以城市政府下属部门或机构(如污水处理厂、水务公司、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公司等)为发债主体,以地方政府的信用保证为基础,并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本身价值和预期的收入流为保证,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它是一种低成本,风险相对较低的融资工具。其运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西方发达国家,发行市政债券筹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是一种通行作法,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在美国,水务公共事业领域每年的建设投资需求约2 300亿美元,其中85%来自市政债券投资,政府财政投资仅占15%[4]。美国市政债券不仅可以直接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融通社会资本,而且产生了一定的引导和挤出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投资回报高,或回报不高但利润稳定可靠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这样政府可以将节省出的有限财政资金用于回报率较低的城市公益项目。
3.1.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是组建基金管理机构,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发行基金单位设立基金,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上,待所投资项目建成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殖,其收益与风险由投资者共享、共担。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聚集社会上闲散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运作流程如图所示[5]:
这种融资方式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如美国的State Revolvlng Fund(SRF),专门提供污水处理和给水领域的借款和利息补贴,借款还要求项目有20%的配套资金。自该基金建立到1997年末,美国25个州已利用其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融资88亿美元(John C Wise.1998)。
3.1.3企业证券融资。企业证券融资包括企业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分为优先股融资和普通股融资。优先股融资可以有效地防止私人对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不良控制,普通股可以有效的吸引私人参与到企业管理中,以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作效率,在国家控股的情况下,也可以防止私人的控制。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利用资本市场上广泛的私人资金,对项目的经济可行性有较高的要求。债券融资一般比股票融资更加简洁、快速,具有操作简单,筹资迅速的特点。企业证券融资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中已得到许多应用,如实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私有化后的英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收入流相对稳定,它主要通过该种方式进行融资的(Davidarmeyer,1998,lanAlexander,1996)。
3.1.4BOT。BOT是指由政府与私人企业者就某个通常由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签定合同,由投资者筹资、设计、建设,政府特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经营这些设施,偿还债务并收取一定的资金回报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无偿地转移政府。该模式将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给私人企业,减少了政府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政府也可避免大量的项目不确定性风险:同时,由于该模式打破了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绝对垄断地位,增加企业的竞争意识。其运行程序如图所示:
BOT方式成为近20年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筹资方式,在许多国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领域都有所应用,如马来西亚、墨西哥、澳大利亚的水项目等(David haarmeyer 1998.PenelopJ.Brook Gowen,1997)[3],我国第一座以BOT方式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001年年底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竣工并运行。这座污水处理厂由美国金州集团北京金源环保公司投资建设,建成后通过向排污者收取污水处理费来维持运营和收回投资,并获得一定的利润。预计10年后收回投资,20年后将污水处理厂移交给开发区政府。
3.1.5TOT。TOT指政府把已经投产运行的项目在一定期限移交(T)给私人企业经营(0),以项目在该期限内的现金流量为标的,一次性的从私人投资者那里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项目。待经营期满后,再把原来的项目移交(T)给政府。该模式可避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期的巨大风险,期限相对较短,通常为10~15年,同时能够为已建成的项目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作效率的提高[5]。该模式的运作程序如图所示:
TOT融资方式在几内亚和波兰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都有所应用(Penelop,J.Brook Gowen,1997)[6],我国的深圳污水处理厂建设也采用了该方式。
3.1.6PPP。PPP是私人建设、政府租赁、私人经营的方式。是政府将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权通过特许协议交给私人部门开发。由私人部门进行融资和建设、政府租赁投产的特许项目,然后再通过特许权协议安排,政府将所租赁的项目委托私人部门运营。该模式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减少了私人企业的投资风险,降低融资难度,同时参与项目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7]。其运作流程如图所示:
3.2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主要市场融资方式的比较
为了加深对国外私人资本参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筹资模式的理解,使之能够为我国所借鉴,有必要对这几种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比较研究,分析其各自的应用特点及存在的差异(见表3)。
从政府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来看:政府完全拥有所有权的为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企业债券,政府部分拥有所有权为PPP,政府在特许经营期完全丧失所有权为BOT、TOT。从项目的盈利性看:企业债券对项目的盈利性要求最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BOT、TOT、和市政债券对项目的盈利性要求比较高,PPP对项目的盈利性要求最低。从短期内融资的难易程度来看:BOT由于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风险完全由私人资本承担,在短期内获得资金最难,其次为企业债券、PPP,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TOT由于风险小,在短期内获得资金最易。从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来看:市政债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BOT、TOT、PPP都能较高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
4.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方式的选择和对策
4.1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方式的选择
为彻底改变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困境,实现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私人资本的顺利吸纳,我们应当从宏观上确定哪些筹资方式在实际运用中应优先采用。基于国外筹资方式的上述分析,考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不同特点,政府在确定市场筹资方式的优先顺序的过程中,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归纳起来这些因素主要包括:项目的盈利性、项目的运行条件、项目的产权变更、业主的特殊需要。
4.1.1项目的盈利性。众所周知,不同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盈利性是不同的。有的项目如管道煤气等项目盈利性较强,应优先采用企业证券筹资方式。有的项目诸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盈利性居中,应优先采取比较成熟的BOT、TOT方式,对于待建项目,可以采用BOT的方式,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一定时期内交由民营部门来完成。对于已建成的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的经营特点(如经营收入稳定、项目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等)可以通过TOT方式进行项目融资。例如,北京市采取了市场化方案,将能直接推向市场的自来水、污水、垃圾、高速路等项目通过BOT或TOT的方式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有的项目诸如污水管网等项目融资,由于收费费率的限制,其回报率低或较长时期内难以取得回报,虽然项目本身能产生一定现金流,但完全推给市场企业却难以承担,因此,政府还应承担一定的投资责任,用政府的财政、税收资金来完成这一部分的投资。这类项目优先采用PPP模式进行筹资。
4.1.2项目的运行条件。BOT项目由于发展较早,目前在国际上已经拥有了比较完善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国际上成功项目不少,国内运行环境也基本成熟,因此运用上会比较规范,同时也有许多经验可以借鉴,应优先采用。又如我国证券化水平很低、法律法规不完善,甚至一些法规的规定与市政债券方式相违背,在我国现阶段采用市政债券有很多不便之处。
4.1.3项目的产权变更。不同的筹资模式的产权变更方式不尽相同,如BOT、TOT是非政府资金介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其实质是项目特许期内的民营化,在项目特许经营期,政府完全丧失对其控制权,因此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即使它有良好的盈利性,也不宜采用BOT、TOT。对于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因为其建设和经营权并不发生转让,政府在项目经营期拥有控制权,政府只需用项目的未来收益做抵押,因此相对而言,风险较小,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应优先采用。
4.1.4业主的特殊需要。由于上述各个筹资模式的原理及参与程度不同,因此各筹资模式都有自己特点,而其中更有些可以给业主带来额外的优势。如BOT、TOT、PPP由于投资者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因此能够带来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有助于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企业证券、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能够促使我国的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同时还能催生出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的证券中介公司和经纪人队伍。因此业主若要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和质量,应优先采用BOT、TOT、PPP。业主若要促使证券市场的发展应优先采用企业证券、市政债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为更加清晰反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模式选择与影响因素的关系,将其列表如下:
从表4可以看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筹资模式的优先选择因政府考虑项目因素不同而不尽相同。例如,一个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政府部门若考虑项目盈利性可能优先选择以企业债券为筹资模式,若考虑项目的控制性可能会优先选择PPP筹资模式。
这就使政府部门在选择筹资模式时应该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同时也要注意不能生搬硬套外国的筹资方式,而是应该根据我国国情,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加以应用,只有通过反复的完善和创新它们,才能更好为我国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所用。
4.2现阶段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开展市场筹资模式的对策
我们在开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筹资模式的创新时必须考虑我国国情,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开展市场筹资模式的最大障碍在于没有良好的筹资环境,而要创造良好的筹资环境,根据我国现有的筹资环境,最为重要的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在于: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环境服务收费。
4.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投资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私人资本的流向与流量,而在形成投资环境的众多有形与无形的因素中,法律因素居主导地位,因为影响私人投资的各种因素往往是通过法律形式与体制反映出来,并直接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决定性影响。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市场化刚刚开始,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经营过程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会使投资者感到风险难测,投资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影响私人部门的参与热情。因此,为了推进我国环保领域市场化的进程,为国内、国外私人资本的参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项目中政府、私营部门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要保障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也要兼顾投资者的利益。
4.2.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建立环境服务收费政策。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来安排,由政府财政支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费用,这种投资管理体制导致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和经营陷入困境的局面,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因此环境保护领域必须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和经济主体对利益的竞争以及供求关系的变动,自发地调节经济运营。然而就我国目前城市环境服务收费状况来看,很多城市还没有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而征收了用户费用的城市,其收费水平也远远低于设施的运营成本,市场无能力对资源配置起到调节的作用,私营部门自然也不会把资金投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领域。为了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建立环境服务收费体制。一个合理的收费制度不仅能够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良性发展,还可以通过把污染和经济挂钩,提高人们的保护环境意识,改变一部分消费者的行为习惯,从而减少污水、垃圾的产生量,从根本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结束语
从上述讨论中我们知道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实力还很薄弱,以政府资金为主,辅之以国内贷款、利用外资及其他的传统筹资方式很难满足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需求。我们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开展BOT、TOT、PPP、市政债券、企业证券、城市环境投资基金等筹资方式,吸收私人资本满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需求。而在这些筹资方式的实际运用过程中,还有很多障碍摆在面前,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王红兵,杨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借鸡生蛋”[J].城市建设,2004,(6):32.
[2]刘竹.对城市基础设施本质特征的探析[J].城市发展研究,2003,(1):60.
[3]褚俊英,陈古宁,邹骥.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融资分析[J].环境保护,2001,(12):19-20.
[4]徐绍峰.城市建设嗷嗷待哺市政债券走上前台[N].金融时报,2003-10-25.
[5]严谷军.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的创新方式[J].生产力研究,2005,(3):129.
[6]冯峰,张瑞青.公用事业项目融资及其路径选择[J].软科学,2005,(6):52.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模式;项目融资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060-03
引言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与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自建国以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比例较低。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城市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也在逐渐增多。从1986—1997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比例为2.7 %~5.4%,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为10.3%~16.5%,投资比例达到了联合国的推荐值,但低于同期世界银行在部分发展中国家的调查值。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互动的关系,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力度,也会带动和刺激城市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以推进中国城市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资金是制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因素,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的收入分配逐渐向民生等问题倾斜,政府的财政赤字在不断地增加,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不断地下降,国家预算对基础设施的投资日渐减少,因此必须改变现在这种依靠政府投入的融资模式,开拓更多的融资模式,在资本市场上实现更大规模的融资,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一、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概念
1.城市基础设施的含义。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城市基础设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环保系统以及防灾系统等工程性基础设施;广义的城市基础设施除了上述的工程性基础设施以外,还包括行政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金融保险以及社会福利等社会性基础设施,中国通常所指的城市基础设施单指狭义的工程性基础设施。
2.城市基础设施的特征。(1)社会性。基础设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设施,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的顺利进行,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如城市的给排水系统如果设计的不够合理,建成后经常出现停水事故,必然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使得人们怨声载道。(2)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对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即公益性。如环保系统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水污染的发生,也可以消除恶臭气味的影响,这有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3)共享性。城市基础设施是全社会共同享有的公共服务,即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具有排他性,人们在享有某一基础设施服务的同时不能独自占有,而剥夺他人享有该服务的权利。(4)投资规模大。城市基础设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范畴,它们的使用寿命比较长,一般是几十年,投资规模相当巨大,往往是上千万、上亿元。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的造价相当昂贵,一般每公里的平均造价是5亿元左右,如果轨道交通后期的维护得当,它的生命周期甚至可以达到一百年以上。(5)空间、地域和时间的不可挪用性,城市基础设施对空间、地域和时间有着极强的依附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成本具有沉没性,建成后不能挪作他用,基本没有残值。基础设施建成后必须按照设计的用途继续下去,否则巨大额度的投资将无法收回。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必须具有超前性,即必须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前面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
二、中国现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现状
中国现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主要有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性投资、国内贷款、市政债券、利用外资以及其他来源等。
[关键词]环保投资 清洁发展 投资规模 投资效率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1)06-0092-04
[作者简介]胡绍雨(1980-),湖北武汉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教师,南开大学博士,研究方向:公共政策、财税研究。
环保投资是解决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决定性因素,也可以说是实现清洁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研究如何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环保投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环保投资状况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体制和政策的发展,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环境管理理念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的,环境保护投资格局逐步由单一的投资渠道转变为多条渠道,由单一的投资主体转变为多个主体,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但就目前情况看,环境投资的主体仍然是政府。
从环境保护投资的规模来看,随着环境保护投资体制的变化,环保投资规模也是逐年增加,环保投资总量一直呈上升趋势,环保投资占 GDP 的比例显著提高(如表1和图1所示)。从“十五”和“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 的比例看,我国已经达到了法国、瑞典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这并不表明中国的环保投资已经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这是因为:其一,中国和发达国家处于污染控制的不同阶段。中国处于污染治理初期阶段,复合型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不仅要解决新的环境问题,还要解决历史欠账问题,而这些发达国家污染治理已经步入正常途径。其二,中国处于实现工业化阶段,产业结构与这些国家不同,而这些国家已经完成了工业化,实现了产业升级。因此,中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仍然需要更多的环境保护投资。
从环境保护投资的结构来看,环保投资主要集中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防治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①三个领域。由表2和图2、图3、图4可以看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三项投资,从投资量来看其绝对数额呈上升趋势,其相对数额增减变化不是很明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绝大部分比重,平均为55%;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比例最小,平均为16%;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约占总环保投资总额的29%。
二、我国环保投资存在的问题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环保投资具体实践相对照,可以看出我国的环保投资存在以下诸多问题。
(一)环保投资总量不足
中国环境保护投资总量不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历史欠账太多。不少专家在总结发达国家污染治理的情况后认为,只有当环保投资占 GDP 的 1.5%以上,中国的环境质量才会呈现明显改善。而实际上,自 1981 年以来,中国的环保投资从未达到过这样的水平,而是长期在1%以下。环保投资占 GDP 的比例最高的 2008 年才有 1.49%。综合自 1981 年至 2008年 28 年的情况看,中国的环保投资平均大约只占到 GDP 的 0.7%~0.8%,也就是说,环保投资缺口一半。
二是环保投资远远低于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据中国首次的绿色 GDP 称,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 GDP3.05%。而中国当年的环保投资只有 1908.8 亿元,占污染损失的 37.3%,占恢复环境所需全部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的14%,差距很大。现在一个普遍的估计是,中国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占到当年 GDP 的10%以上,而每年的环保投资只占到不到 1.5%,若以这种情况发展,中国环境污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状况难以遏制。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资金需求量很大,现有的投资很难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的资金需求。从四川省 14 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的投融资差距分析中可以看出,从 2000~2020 年,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资金缺口很大,维护费用的缺口也越来越大(见表3)。
四是从现实看,环境问题仍很严峻。现有的污染投资只是遏制了污染进一步严重扩大的趋势,环境质量没有整体改善的迹象,局部污染仍在加剧。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称,2008 年,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辽河、淮河、黄河、松花江水质较差,海河污染严重;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但东海、渤海污染较重;城市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好转,但部分城市污染仍然严重。近期又有报道,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上游的水源地也发生了严重污染。而要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客观上都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投资。
(二) 环保投资效率不高
环保投资效率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资金投入效率不高。用于污染治理设施的资金存在被挪用现象,在建设过程中浪费现象严重,从而造成投入资金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未形成应有的规模。国家用于生态环境的投资也大多存在浪费现象。如用于植树造林的资金,不少是只重过程,不管结果。植树是“管种不管活”,从而造成“年年造林不见林”,资金浪费十分严重。
二是污染治理设施闲置现象普遍存在。近年来,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者不运转而影响治理效果的报道经常见诸媒体。其原因有:不能保证严格执法的持续性,阶段性执法运动过后,存在一个松懈期,使污染者有机可乘;工业污染治理技术落后或成本高,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大大增加污染企业负担;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与企业生产不相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超负荷运转。总之,污染治理设施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处理效果,从而影响了工业污染治理的投资效率。
(三)环保投资结构有失公平
近年来,农药、化肥、地膜等造成的污染日益加剧,污染企业向农村的转移也使得农村的环境状况令人担忧。目前,中国农村还有 3 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 5 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 1. 2 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而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一直是环保投资的盲点。现在,农村的环保设施几乎为零。与城市系统较严密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比,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几乎是一片空白。城市环境的改善往往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而农村没有得到相应的生态效益补偿。
三、实现清洁发展,
完善财政环保投资政策的建议
1. 继续发挥政府环保投资主体的作用。在环境基础性设施或生态建设初期,环境投资具有耗资大、投资回收期长、经济效益不可划拨等特点,此时市场不愿意或没有能力介入,需要政府投入资金“筑巢引凤”。财政资金主要投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或区域污染整治、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同时,也要改革投资体制,要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直接投资、贷款贴息和污染治理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等方式,转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对于重点地区的治理项目、有明显污染削减的技术改造项目等,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或排污费补助,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 提高财政环保投资规模。在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环保投资规模必须不断增长,并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全社会环境总支出增长速度,不低于 GDP 的增长速度;二是确保财政用于环保支出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三是确保当年的环保投资总额不低于完全治理当年污染所需的资金总额。从中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看,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要使环境状况不继续恶化并有所改善,环保投资总额不宜低于GDP的2%。
3. 优化环保投资结构。要合理配置政府环保投资在城乡之间的分配、地区之间的分配。同时也要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在加大政府财政投资的同时,吸引各种力量进行环保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及其投资范围和责任。合理界定政府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政府投资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地方政府在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方面负有更大责任。中央财政应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及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行投资、建设、监管、运行四分离,建立合法、高效、廉洁的建设管理机制,切实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制度、预决算制度和监管制度,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提高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政府环保资金投入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停止后续项目的拨款,并且实施严格的处罚制度。建立透明、公正的项目选择和管理制度。政府投资的环保项目必须进行费用效益分析,在分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在项目选择上严把关,不合理的项目决不上马。积极做好已建项目的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政府投资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确保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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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Investment Policy f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Based on Clean Development
Hu Shaoyu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College , Hubei Wuhan 430079)
关键词:农村 环保 生态
一、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环保问题
(一)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受各种因素制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村庄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环境管理滞后,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随意堆放在田边、路旁、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流等水体中。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虽然这些现象得到部分遏制。但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
随着农业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提升,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畜禽粪便随意堆存和排放,成为影响农村环境的一个不容忽视问题。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以及污水灌溉造成土壤污染,已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甚至威胁食品安全。
(三)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较低
农村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主要表现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低、饮用水处理设施简陋、水质不达标、水型地方病严重等。同时,受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的多重污染,部分河流、湖、库污染严重、富营养化突出、绿藻泛滥,许多地区已经出现有河皆枯,有水皆污的现象。
(四)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郊地区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大量农田被城市垃圾占用和毁损,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同时,由于产业布局调整的加速,一些重污染工业项目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企业废水、废气、废渣超标排放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二、农村社区建设中环境问题的破析
(一)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农村社区建设中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存在盲目追求“高、大、新、全”的现象,从而导致建设摊子铺得过大,布局有些零乱、土地配置有些失当、功能分区不太明显,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加大了环境的治理难度
(二)环保意识薄弱
环境保护是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忽视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导向,未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应有的地位来加以重视。重开发建设,轻环境保护;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盖厂兴镇不治污,毁林建房不绿化的现象在依然存在。
(三)自然资源的过量利用
自然资源能否合理利用将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的成效。在人类将自然资源加工成产品、又将生产排泄物返回到自然环境中去的循环往复过程中,如果不能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使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那么生产排泄物将会积聚过多,就可能会造成污染。
(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农村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滞后。相当一部分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社区的建设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处理能力不强,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不高,使一些常规技术很容易解决的诸如烟尘、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难以得到解决。
(五)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不协调
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经济效益容易被人们所重视,因为它与人们的自身权益直接相关联。但如果只是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相应的生态环境效益,往往就会适得其反。
三、农村社区环保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促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要明确近期农村环保工作重点,优先解决饮用水安全、工农业生产污染、生活污染和河沟池塘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问题较集中的突出环境问题。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按照农村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以及较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针对水环境污染的主要环境问题,并结合地方县市的发展,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3、科技先行,创新机制
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要针对农村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开发低成本、高效实用的环保新技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领域,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制定有利于农村环保工作的相关政策。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三、加强农村社区环保,建设生态农村的思路
1.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加强环保意识
当今许多城镇问题都是由于人缺乏环境保护意识导致的,因此必须从普及和提高意识着手。历史的经验向我们警示,不能无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人和自然之间应当保持和谐、协调的关系,才能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农村城镇化建设应该体现生物圈和技术圈协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
2.制定农村社区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在实践中人们对农村生态系统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以及局限于眼前利益的行为,是造成农村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根源,因此必须掌握农村环境和生态的特点及规律,搞好近期和长远农村环境建设规划,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合理利用能源,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对农村生活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尽可能使其资源化加以利用。只有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才能实践城镇环境的优化。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财力保障机制,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应当加强对环境项目的财政倾斜和信贷投资,创建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村镇,用足用好按规定筹集的环保费用,根据“污染者负责、开发者保护”的原则解决环境优化问题。
4.强化政府对农村社区的环境管理
政府在协调农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农村社区管理中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环境保护提到工作的重要地位中来,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把握发展规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落实环境质量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5.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农村村镇建设的环境
循环经济能够实现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和减量排放,有利于农村城镇的环境保护。一是大力推行环境无害化技术,比如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清洁生产技术在环境无害化技术体系中属于核心地位,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本形式。二是调整乡镇企业生产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建立资源节约型、经济高效型、生产环保型的生态工业园区。三是加快村镇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和加工的专业化协作、企业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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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卫设施;规划;发展水平;基础设施
Abstract: The city sanitation facilities including the city sanitation faciliti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sanitation facilities and sanitation work of office space, the sanitation infrastructure for maintaining the city's appearance and the important role of maintain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health. Long-term since, due to the basic sanitation facilities planning, construction work take seriously insufficient, make the city sanitation infrastructure lag, to a certain extent restricts the city development, affect the overall function of the city. In this paper, in the light of our country city sanitation facilitie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are discussed.
Key words: sanitation facilities; planning; development level; infrastructure
中图分类号:F2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与外来人口不断增多,城市固有的环卫基础设施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尤其是在我国的中小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差、底子薄,环卫部门的建设与管理水平不高,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城市环卫设施的发展建设,具体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1.1机械化作业水平低,环卫工人无作息场所
全省大多数小城市,在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等方面,至今仍采用原始的手工劳动,环卫工人尚没有从笨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由于环卫工人在露天、流动的环境下工作,按照CJJ27—89(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在露天、流动作业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工作区域内,必须设置工人休息场所,以供工人休息,更衣,停放场所工具等。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小城市尚无工人作息场所,不利于调动环卫工人的积极性。
1.2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难以落实
就目前我国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面临三难问题,即:选址难、建造难、环建难。究其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城市居民对环卫缺乏足够的认识,环卫意识淡薄,城市环卫规划在落实过程中不被广大居民所认可。此外,我国城市环卫规划建设还不够科学,缺乏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小区规划建设的总体考虑,导致城市环卫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城市的与小区建设的总体布局,成为一种不和谐的因素,导致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当中遭到了居民以及工商业者的反对甚至是破坏。
1.3环卫设施陈旧,破损严重
公共厕所是城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相关数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中小城市的公共厕所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严重的不足。此外,有限的公厕在城市中的规划与布局中分布还不够合理,而且破坏问题也比较严重,导致能够正常投入使用的公厕数量在不断减少。
1.4垃圾处理无害化率低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增加,城市垃圾量平均每年约以10%的速度递增,垃圾处理没有好的设备和场地。在城市郊区和农村都很难找到垃圾的处理场地,“垃圾在城中、城在垃圾中”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资金的限制,只好利用废旧坑塘进行简易填埋。垃圾渗液无法处理,污染环境、浪费土地等资源,难以使垃圾处理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 环卫设施规划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对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缺乏正确的认识
我国城市环卫工作在很长的时间里,不被广大的市民所重视,居民没有足够的环保意识,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与破坏,极大的增加了城市环卫工作的难度与任务量。由于环保意识薄弱直接导致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规划工作的不重视、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能力不足,最终造成我国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不合理与严重滞后的局面。
2.2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缺乏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工作
在环卫基础设施上,由于没有科学的理论指导,给环卫设施的建设造成浪费,也是环卫设施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在转运站的建设上,根据CJJ47—91《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的要求,垃圾转运站的位置和数量是根据垃圾日转运量确定的,垃圾日转运量的计算公式如下:Q=δnq/1000
式中Q——转运站的日转运量(t/d)
n——服务区域的实际人数
q——服务区居民垃圾人均日产量(kg/人·d)
δ——垃圾量的气化系数,一般1.3~1.4
由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垃圾日转运量与服务区域的实际人数、人均日产垃圾量、气化率等因素成正比,这样对于居住密度高、建筑容积率大的生活小区,垃圾日转运量就大,所需建设转运站的数量相应增加。做专业规划时仅考虑服务半径,没考虑垃圾日转运量,以致使转运站的布局显得不合理,为避免盲目建设造成的浪费,要严格按照科学理论作指导。
2.3用于城市环卫基础没施规划建设的资金不足
地方政府对于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是制约城市环卫工作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城市化进程中,地方政府将经济发展建设资金多数用于道路、桥梁以及建筑工程上,每年用于环卫基础设施的投入少之又少。此外,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还比较单一,仅靠政府的财政拨款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对城市环卫设施进行规划与建设还必须拓宽建设资金的渠道,保障建设资金的充足。
一、我市当前突出的三类农业环境问题
1、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
我市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据2007年统计,全市化肥施用量为519946吨,农药有效含量使用量1532.23吨,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为2977.07万亩次,远远超过安全上限。此外,化肥、农药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由于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推进村种植业生产水平相对较高,此类污染十分严重。
设施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农膜年使用量4733吨,其中地膜3096吨,使用面积47329公顷。农膜回收率仅为35%。此类污染在发达地区尤其严重。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人居环境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正在与日俱增。
3、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载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我市污灌面积已达20余万亩,约占总灌溉面积的10%。
二、我市农业环境污染的本质和成因
1、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我市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2、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4、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农业环保政策、机构、人员以及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
三、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应从环境立法的角度入手,制订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等方面的环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和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环境法律责任;其次,要对农村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扶持,在征地、用地、税收等各方面给予优惠,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投入与收费机制;第三,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制度应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以加强预防性环境管理,强化管理环境的经济手段。
2、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先导作用
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县域环境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应是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控制性规划,有条件的应编制县域环境容量规划。通过编制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和畜牧园区规划,逐步实现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分离。按照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注重区域环境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3、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和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是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要大力倡导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合理、高效、协同、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发展生态农业调整优化农业增长方式,避免农药、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其次,要加强绿色农业栽培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农村推广体系的重建,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方面加强国家的强制性。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集中化和市场化导向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最小经济规模条件,一般聚居点的人数要达到500人以上,因此,一方面要在规划引导人口适当集中的基础上,相应引导乡镇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园区集中,使人居生活环境污染和工业、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集中治理变为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