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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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全用气常识 室内燃气设施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气密性试验
燃气的易燃易爆特性决定了燃气事故的危害巨大,给人们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也特别巨大,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燃气管网不断发展延伸,燃气用户也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室内燃气设施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室内燃气设施安全问题不仅是燃气企业的工作重点,更需要广大的燃气用户给予高度重视。为确保室内燃气设施正常运行及安全供气,加强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有利于发现和解决这类安全隐患,使安全工作由被动救灾型向主动防空型转变。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1 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检查人员较少,缺乏有效的技术装备
入户安全检查人员依靠传统的检查模式,缺少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专业技能不够熟悉,无专业检测、检漏工具,时间短,任务重,安检质量无法保证。既抄表又安检,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劳动强度大,工作中容易出现失误。
1.2 燃气用户缺乏安全用气常识
用户安全用气的意识、安全用气常识掌握差、漠视燃气安全的情况严重。城市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易使人中毒的特点。泄漏后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气体,引发爆炸燃烧事故;同事,易造成人窒息,焦炉煤气中的CO易引起人体内缺氧,造成恶性中毒事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管道燃气越来月普及,燃气灶具式样繁多,燃气热水器、采暖炉、烤箱灶等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但是人们对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十分淡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知之甚少。如燃气泄漏后,不懂得怎样紧急处理,有的还在室内拨打报警电话、开排风扇,发生火灾后不懂得如何正确灭火;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如直排式热水器;再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睡觉;长期外出时不关闭表前阀门,装修时将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等密闭在壁橱里;以上这些错误的燃气使用方式都将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和用户的用气安全造成长期隐蔽的危害。一旦燃气泄漏,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
1.3 不能有效的保护室内燃气设施完好
保证管道设施系统的完好,确保燃气封闭运行,是保障燃气安全的基础。有的用户家中安装的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切断装置未接通电源,形同虚设;私自改装燃气管道,接口密封不符合规范要求;连接灶具的软管使用多年不更换或胶管超长,还穿过墙壁;把燃气管道当做家用电器的接地线;管道上悬挂重物;在管道丧钻孔、或跨接燃气表盗窃燃气等等。
1.4 室内燃气设施建设质量不过硬
室内燃气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未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管理规范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给燃气安全运行留下了隐患。可能产生的后果是,燃气设施、管件质量不合格造成燃气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穿墙未按要求设置套管,管线防腐没做好,或者做好的防腐层被施工过程中破坏,这些都将影响室内燃气设施的的使用年限,给燃气安全运行埋下安全隐患。
2 解决的措施
2.1 增加安检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配发先进的检漏仪器
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任务重,工作量大,时间长了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应该增加安检人员,降低劳动量,定期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专业技术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每季度的入户安全检查制定一个详细的技术标准、实施规范和操作步骤,要严格过程管理,建立科学有效地考核指标和奖惩制度,并以此考核员工的工作绩效,形成完整的奖罚机制,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杜绝虚假、胡编乱造的现象。为安检人员配备便携式燃气泄漏仪,定期对管线,室内检测燃气浓度,对不同浓度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2 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树立强烈的安全用气意识
宣传教育是燃气供应商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熟悉并正确应用安全用气常识是燃气用户的责任,只有这两方面紧密结合,才能解决好相应的问题。掌握了安全用气常识,并重视燃气安全,时时刻刻关注燃气安全,才能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用户在燃气使用前中、后的各个阶段,都要按照规程操作。比如,在点火时,如果首次打火点不着,一定要关闭旋钮,等待约5―10秒或更长时间再点火,以使首次未燃的燃气扩散掉。严格按操作规程特别重要,否则泄露的燃气小范围集聚,形成爆炸性气体,十分危险。燃气企业应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定期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注意事项和安全用气手册,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影响。让老百姓能时刻把安全用气放在心中。
2.3 保证好室内燃气燃气设施的完好性
燃气安全检察人员要认真检查室内燃气设施,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册,并由用户签字确认,对待发现的隐患能排出的要及时排出,不能排出的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帮助排除隐患。燃气安全检查人员要重点检查室内阀门接口、管道间接口是否完好,在使用过程中维护室内燃气设施的完好是燃气企业和用户共同的责任。检查的方法是:建议用户经常用肥皂水涂抹接口,检查是否有气泡产生,以确定接口处是否有燃气泄漏,如发现异常,用户应及时报修。连接灶具和灶前阀的软管应是具有耐油和耐压的燃气专用软管,软管应根据使用情况,每2―3年更换一次,以保证其性能良好。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以有效减少因老化等原因出现泄漏点的机会。燃气具应具备良好的燃烧性能,既不出现脱火、回火,也不出现黄焰等然烧不充分的现象,否则应及时更换或维修。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用户使用具备安全保护功能的燃气器具将更有效的保护用户安全用气。室内燃气表泄漏引发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除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燃气表要避免磕碰外,还应在规定的时限进行检修或更换。
2.4 推广使用室内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切断装置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事中控制的有效手段。报警装置在燃气泄漏后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0%,就开始发出蜂鸣声,如果泄漏继续进行,室内泄漏的燃气浓度进一步增大,安装在燃气管道上的电磁阀开始动作,并切断燃气通路,如果泄漏点是在该阀门之后的某点,则泄漏将会终止,从而可有效的避免事态的恶化。大力推广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引导用户安装使用,以较小的投入换取平安。
2.5 加强施工管理,严把质量关
百年大家,质量为本。工程建设中,要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都通过招投标,保证使用质优价廉的产品,只有合格的材料才能产出优良的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和施工管理规范进行监管。室内燃气管道系统在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保证燃气在封闭的管道系统内运行。
【关键词】城市燃气;安全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546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3)02-0100-01
一、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的燃气主要有液化石油气、人工燃气、天然气等。燃气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由于燃气具有易扩散性、易缩胀性、易燃烧性、易爆炸性的特点,燃气的使用不当也会给人们带来灾害。近年来,随着城市气化率的逐年上升,燃气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比较典型的事例如:2010年1月4日上午11时45分左右,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共造成16人煤气中毒,其中7人死亡,爆炸原因系工人未采取可靠煤气切断措施。2011年4月11日8时27分许,北京朝阳区和平街12区3号楼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导致该楼东侧5单元整体坍塌,6单元大部分坍塌,造成6死1伤,爆炸原因为天然气泄漏,遇明火引起爆炸。
正是由于这种燃气易燃易爆的特性以及城市燃气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会给城市的公共安全造成隐患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才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城市燃气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
城市燃气是一项危险的系统工程,从燃气的采气、燃气的输送到用户的使用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安全问题。
(一)燃气输送环节存在的安全问题。
城市燃气输送方式主要有管道燃气、液化燃气等,在这些输送方式中,管道输气方式相较于其他的方式虽然安全性较高,但由于燃气管道输送气源具有开放性(铺设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隐蔽性(埋设地下)、危险性(燃气泄漏后极易造成事故)和长期性(使用时间长)的特点,燃气管道的腐蚀、焊接等原因可能会引起燃气事故。燃气管道泄漏的原因主要包括:
1.管道设备老化损坏。
城市中有些管道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另外由于阀门、法兰锈蚀,氧化,将导致连接不严发生泄漏。
2.管道受第三方破坏。
据有关部门统计,燃气事故中由于第三方破坏造成的占50%以上。因此要保证燃气管网安全、正常供气,预防和减少第三方破坏事故非常重要。第三方破坏的原因一般包括:巡线人员不到位, 保护措施不够;第三方施工方对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薄弱,存在野蛮施工现象,违章作业造成管道损坏。
3.燃气施工过程操作不当。
燃气施工主要指燃气公司在燃气设施安装、带起开口作业、置换等重要施工环节。主要风险是设备材料质量缺陷、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等人为因素造成施工质量问题。
(二)用户使用燃气环节的安全隐患。
燃气用户包括有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虽然工业用户使用燃气量大,但是因其安全措施等都比较齐全,一般很少发生安全事故;相反,居民对燃气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远远不够,相当一部分用户缺乏安全用气常识,大部分管道燃气用户没有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有的随意改装室内管道,有的偷盗燃气,有的使用伪劣燃气器具。有些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不够,造成许多隐患。
三、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确保城市燃气输送的安全。
1.按时进行燃气管道维护和保养。
燃气管道维护和保养是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对管道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可以降低机械损坏率,对管道设备定期的保养可以减少自然损耗。这样既能提高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长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依据系统的运行状况确定大中修周期,使设备的维修养护形成一种制度,便于提高设备的使用完好率。
2.预防和减少第三方破坏事故。
防止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可以做好以下措施:(1)加强管道巡线检查。管道巡线检查的方法在防止第三方损坏方面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通过巡查,可以对燃气管线附属设施、周边第三方施工工地和临时占压建筑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为燃气管线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2)加强第三方工程的施工监护,杜绝野蛮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其他施工作业容易造成燃气管道、设施的损坏,现已成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所以要对重点地段加强布控、对违章行为要早发现并及时制止。防止违章违规占压管道,避免盲目施工损坏燃气管道。(3)提高公众素质。大多数的第三方破坏不是故意造成的, 应归结于无知, 不但不知道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 而且也搞不懂管线的各种地面标识及其一切有关管线的事情。通过公告、开展公众教育和媒体宣传等手段, 加强与毗邻管道居民地经常性沟通,可以大大减少第三方破坏事件的发生。
3.保证燃气工程质量。
燃气工程质量不过关,容易给今后管网运行留下隐患,造成供气管道事故,直接威胁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严把工程质量管理,对全部工程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逐步从勘探、设计到施工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为优质、高效的工程质量提供保障,为管网安全运行提供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用户安全用气教育,强制推行安全防爆措施。
1.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对于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燃气企业应加强同用户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开展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具体做法如:利用电视媒体作为宣传途径,向客户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开办技术咨询服务,或者利用入户巡访、安全检查等时机进行燃气 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用户了解必要的燃气管理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燃气事故的危害性,违章处理情况等。
2.加强入户安全检查。
燃气企业应定期进行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设施有无安全隐患以及操作维护人员有无相关操作证件,确保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3.强制推行安全防爆措施。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定了《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x住建【2016】x号文通知我区各施工企业,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专门制定《深圳市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严格实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出《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160册,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宣传挂图100幅,微信手机信息430条。2.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严格落实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3.要求各燃气企业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夏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用户手中,切实提高用户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开展针对夏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3日,我局参加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联合燃气企业,开展现场安全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等工作;6月7日,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在深圳市燕山燕鹏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消防应急实兵演练;6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桂园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竞猜、游戏体验、派发手册等方式提供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在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于6月2日-6月23日,对我区48个建设规模较大的报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严格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二是对辖区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整改和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持xx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形势。在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彭龙副局长带队,燃气管理大队和xx区辖区各燃气企业为成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消防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燃气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防雷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记录;检查了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四是检查了乱拉乱接的用电现象,加强对服务点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管理;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局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6月,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抽查了辖区1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内容为重点,推进安全巡查规范化,建立季度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特别是指导各物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检查共开出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区安监局、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及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跟进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我局已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广泛宣传讲解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降低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各项目自制安全月板报44幅。三是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监管中心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于6月2 日参加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参观了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项目。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宰、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演练45场。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
(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人的安全教育、“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明显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工人培训65场次。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全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全力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每一部位、每一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在年初便召开全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做了全年计划和部署,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整治内容、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二、开展集中整治
(一)进行专项检查
疫情期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
(二)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销售)行为
对经营(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相关企业,要求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和销售点,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存放点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不得利用车辆、车库、网点房等场所存放、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
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和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用户和气瓶充装档案,向用户提供合格气瓶并对气瓶充装安全负责;按规定定期对用户安全用气及燃气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全要求的气瓶,按规定予以检验或报废处理。
通过年初疫情期间的专项行动,强化了源头治理,排查治理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了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需进一步增添措施,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使用全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是目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重点抓源头企业管理,对销售和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控和管理,部门之间安全生产权责不明晰、检查范围广,查处难度大。二是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制约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全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二)宣传力度不足,宣传范围偏小。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居民,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常识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城区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一是加强检查力度,对企业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部门督查为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设施达标;二是规范企业充装行为,企业要自觉遵守气瓶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严禁充装过期瓶、直口瓶和报废瓶,严禁向无证的网点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切实履行安全供气职责;三是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做到人证一致和人岗一致。
(二)规范供气网点售气行为。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评估现有网点的经营条件,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对供应站点的检查指导义务,严禁存放违规气瓶,严禁擅自进行倒残倒灌行为、严禁缺斤少两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和监管。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职能,进步加强对企业和场安全监察的频率和力度,积极探索燃气行业管理的新方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使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着力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燃气行业安全。
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主要目标任务是: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建立用户使用档案、推广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对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用气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排查生产经营场所和用户管理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分工
区规划建设局燃管处负责区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办负责本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大检查(4月至5月)
区燃气管理处结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对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和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各类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修,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安全教育情况,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紧急事故状态时的突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及相关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
2.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和配送管理。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得充装不合格钢瓶和非自有产权钢瓶,自有钢瓶应定期检验,充装钢瓶不得短斤少两和超量灌装,灌装后应逐瓶进行气密性检验,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严禁擅自设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不向二道商贩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配送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车辆安全设施要确保有效,驾驶员、押运员配备齐全,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严禁超载。
(二)公布《区燃气经营企业名录》(5月)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合格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用户安全管理工作(5月至6月上旬)
1.完善用户档案。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分类完善用户档案资料,详细登记用户单位(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日(月)用气量、供气方式等情况,并建立电子和纸质两套档案。
2.签订供用气合同。燃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燃气供用气合同》,明确供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责任,合理界定供用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安全用气规则等,进一步规范用气行为。
3.开展用户安全用气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用户安全用气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安全检查结果经用户签字后存入档案。对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并协助用户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供气。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入户检查人员素质,切实提高用户安全检查质量,消除用户安全使用隐患。用户安全用气检查情况纳入用户档案管理。
(四)安全用气宣传(6月)
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燃气常识和事故案例宣传,加强燃气安全警示教育,推广应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提高广大燃气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城镇化;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1当前城镇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一是城镇居民生活、工作方式的变化,很难统一安排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致部分用户燃气安全检测工作滞后。二是城镇人口的增加,燃气用户数量的攀升,所带来的安全压力,增加了燃气公司逐户检查的难度。三是对于商业场所燃气用户来说,由于使用空间多分布于地下室,或者密闭空间,存在较大的用气安全隐患。如果未能给予合理引导和改进,可能带来人员和财产安全。尽管在燃气设施使用管理上明确限定了使用环境,但在一些商户使用过程中,私自改装、改动燃气设施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用气场所及用气结构的变化,无形中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政府及燃气企业在日常监督与监管上,难以做到全面覆盖和有效管理,也留下了安全隐患。四是燃气用户对安全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很多城镇燃气用户为了节省成本,降低维修费用,私自对表前、表后管道进行迁改、包裹、圈围等问题;一些用气户燃气具、连接管线已经出现劳损,原则上应该给予更换,但未进行换装;燃气企业在日常入户检查中,对存在的用气安全行为、用气隐患进行说明,用气户消极应对,未能给予有效整改,违章隐患大量存在。
2完善城镇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2.1利用信息化技术构建城镇用气户管理体系
一方面,燃气企业要加大对城镇燃气用户的细分管理,如小区居民用户、商业用户、集体用户、工业用户等等,并根据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规格、种类、数量、规模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室内用气环境、燃气设施使用时间、运行状况、检查、维修记录等进行管理,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用气行为进行标识,照相,并对一些重点用气户燃气设施进行跟踪监控。同时,结合燃气用户信息管理体系,建立每一位燃气用户联络方式,根据室内安检计划提前向用气户发送短信预约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等方式,做好室内用气设施的定期安检;对部分拒绝入户检查的用户,根据所属街道办、居委会、社区等部门进行及时协调处理,全面落实安检工作。
2.2做好商业用气场所的安检工作
商业用气场所是城镇燃气用户的重要部分,也是特殊的用气户。由于人群密集度高,对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责任更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危害更大。必须要从具体安全管理措施上,强化监管,保障用气安全。一是做好商业用气场所的安全管理宣传,定期组织商业用气用户参加安全用气教育培训工作,明确和督促各商业用气场所做好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比如签订《商业用气场所用气安全协议》,对室内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附属设施的产权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从法律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二是做好商业用气用户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在检查频率、安排临时突击检查上,对存在重大隐患又拒不配合整改的场所,实施停气处理,直至隐患消除方可通气。三是做好商业用气户专项备案管理,从用气场所设施、室内环境、安全检查隐患记录、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等附属安全设施定期检测和校验记录等资料,并强化动态管理。比如对于需变更燃气设施时,需要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结合专人现场查勘,审核合格方可实施;另外,引入高新技术手段,特别是在燃气管道材料、铺设工艺上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比如采用厚壁不锈钢管,加装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和机械送排放系等,做好用气安全防范。
2.3协同政企合作,营造城镇室内燃气监管氛围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大局,燃气企业要与政府加强合作,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来构建行之有效的室内燃气安全管理体系。政府要积极参与到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加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燃气安检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制定室内燃气安全管理实施制度。同时,结合城镇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章程,对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进行全面宣传,每年都要进行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月活动,在城镇居民社区等等方面张贴用气安全海报,发放“安全用气常识”说明册子;针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租房、公租房、老人等特殊群体,展开针对性安全用气宣传,现场进行安全用气操作示范;借助于现代公共媒体,微信、电梯间等视频媒体,全方位开展用气安全宣传,确保用气户提升安全用气意识。
2.4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不能放松应急抢险和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燃气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结合演练工作进行完善和研究,增强演练协同配合能力,提升对不同抢险设备、设施的熟练运用,确保应急抢险工作协调、有序。另外,建立应急值班电话首问责任制,做好燃气安全抢险接警、出警、处警工作,提升处置各种燃气安全突发事故能力。
3结语
燃气作为清洁能源,因其易燃易爆等特性,对其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挑战。面对城镇化建设室内燃气设施、燃气用户数量的剧增,无论是燃气企业,还是城镇用户,都应该将安全管理工作置于首位。燃气企业要从强化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上,给用户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燃气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有礼.居民室内燃气事故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J].工程与建设,2013,27(01):128~130.
解决了群众困难提升了政府形象
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解决了群众困难,提升了政府部门形象。
出台7项承诺,对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发放以及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共减少收费项目3项,简化办事项目5项,改善投资环境举措1条,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申报材料一律由市审批办证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出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8条,如取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特种工种操作人员作业证制作工本费,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加强三级执法队伍四级监管网络建设,初步形成“乡镇设安监站、村居配安监员、工业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建安全生产执法中队”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从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证据、审理等各项规范制度着手,强化行政执法行为,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据悉,我市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均已获得国家安监总局肯定。
结合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理,通过跟踪督查、深化“三见面”制度、建立周报反馈制度等方式,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次,湖城甘棠桥小区居民来信,反映某燃气公司在该小区铺设燃气管道时设置的燃气管道控制柜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接到来信后,市安监局领导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该公司进行安全规范确认,及时将设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柜拆除,保障了居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