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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业现代化市场规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粮食产量;检验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化农业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对于提高粮食产量、解决少数地区温饱问题、协调全国粮食分配、拉动农村经济等具有重要意义。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是建设现代化农业的核心环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的出口额增加意味着我国粮食产品的国际需求不断增加;同时我国人口基数大,这从内外两个角度加大了我国对粮食产量的进一步需求。粮食产品生产率的提高需要依赖高水平的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与粮食产量具有紧密的联系,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农业机械化与粮食产量关系进行研究,以期正确制定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农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粮食产量的提高会引致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即在长期均衡关系内粮食产量的提高对农业机械化进程有着明显的影响作用和预测能力。相反,短期内粮食产量的提高对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不明显。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发展是长期效应,短期内仅仅存在提高生产率作用,这种结果说明粮食产量的提高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长期结构调整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形成机械化服务规模效益。
在过去我国机械化的提高对粮食产量的提高长期促进作用不明显,这与发达国家的一般发展状况不同,其中重要原因是我们的基本农田属于家庭小规模化,大规模化的农业机械效应很难形成,但短期内却可以提高作业生产率,这是我国固有的农业生产特点。同样分析结果也显示虽然农业机械化规模与作用结构不断扩大,但对粮食产量的生产并没有演变成有效刺激,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与我国农业生产制度是有一定关系的,小规模的家庭承包很难形成大规模的农业生产规模效益,又由于生产性农田人均基数小,使得多方农业生产者就更难合作寻求粮食产量的突破;其次,由于我国生产性农田地势及种类多元化,既有肥沃平坦的,也有农林性质的,更有阶梯型山地性农田,这就导致了我国农业机械化标准繁多。如适用湖北平地的小麦农用拖拉机就不能适用广西山地,所以农业机械化很难对粮食产量的长期提高存在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由于农业机械化生产大型设备费用较高,使得农民短期内很难接受,也使大多数生产者依旧停留在家用小型农业机械上,生产效率长期内不能提高,这就使得其长期内对粮食的生产促进作用不明显。
通过对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与粮食产量关系的实证和理论分析,结果表明粮食产量的提高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长期刺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提升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形成农业机械化服务,促使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粮食产量增长和产品结构日趋合理,农业经济水平日趋提高,最终惠及农业生产者。但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粮食产量的长期增长促进作用不明显,仅仅存在短期生产效率的加速作用。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农业生产制度、生产性农田的特点和生产性农业收入水平有关。为了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事业的科学发展,使得农业机械化与粮食生产按照同步发展规律的要求协调发展,良性互动,最终我国农业发展才能走上更好的科学化道路。为此我们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关键词:农业生产方式;规模经营;农户制;农场制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5-0113-04 收稿日期:2009-04-01
一、引言
发达国家农业的基本生产单元是已经企业化的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微观层次的改造已经完成。我国关于农业生产经营的研究还需着眼于传统农业生产组织的企业化改造,主要是小规模的农户通过不断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专业化和适度规模经营,在此基础上走向合作化和一体化。总的来看,当前对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实行何种农业经营体制上。对这一问题。理论界也还存在诸多分歧,归纳起来有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经营创新几个方面。关于组织创新,有学者主张在现有的双层经营体制框架内引入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替代社区经济组织(韩俊,2005);有人提出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明晰和随之而来的收益分配问题的好方式(赵兴泉,2006)。关于制度创新,有学者主张确立一种“双轨并行”农业经营制度,即稳定自给性小农与发展商业性大农(胡必亮,2003);有学者提出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环境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对农业基本经营制度进行创新,并指出创新的基本方向是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张爱民,2006)。关于经营创新,有学者主张发展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创新农业生产主体、市场主体、服务主体和管理主体,形成“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十专业合作社十专业大户”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胡迪钧等,2007);也有学者提出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企业化”模式(郭振宗,2006)、协会“纽带式”模式(范鹏等,2004)和“混合型”模式(夏英,2008)三种基本形态;还有学者提出了中国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战略构想,即坚持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为农业微观组织基础,多种产权组织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提高农业家庭经营组织效率为中心,深化土地产权制度、交易组织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改革(丁泽霁等,2007)。
笔者以为,以上观点可归纳为两种生产方式:农户制和农场制,其中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户制下的一种表现形式,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同表现形式。目前的主流观点为,农户制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方式,仍然是现阶段符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佳选择,应该进一步完善以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然而,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笔者以为,随着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制度和组织形式变迁的基础因素都处于变化之中。农业生产要素以及农产品的相对价格逐步发生变化,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农业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专业化和分工不断深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根本性变革势在必行,其实现途径在于完成从农户制到较小规模经营的农场制的转变。
二、两种农业生产方式――农户制及农场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实行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小农经济,即集“农民”和“农业”为一体,形成所谓的“农户”。农户制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农户家庭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在农户中同农民的劳动直接结合,每一个农民都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劳动,表现出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生产的决策、管理、经营、分配、消费都是在农户家庭中进行和完成的,每个农民家庭都以最少的劳动耗费去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把权、责、利统一在家庭中。在农户制下,农户成为市场的主体,广大农民因地制宜,并根据市场的需要,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是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典型的农户制。此外,我国在很多地区不断推广的“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也是农户制的一种表现形式。
农场制就是以土地出租者――农场主――农业工人为典型结构,以土地适当集中基础上的专业化生产为典型手段,以谋取利润为直接目的,在城乡社会化和市场一体化背景下开展竞争性商品生产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场制和公司制是市场经济中的两大支点,前者是后者在农业中的翻版。它们都是独立的、享有投资创业自主、行业进入自主、相互平等竞争权利的市场组织。它们再加上商业企业,三位一体,共同构建起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农场制的实质是“规模化经营”和“公司化经营”。农场制的特点,一是土地集中的程度大,且是土地连片化生产,减少了由田埂纵横密布所造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二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取农场形式,无论是集体农场还是家庭农场,绝大多数采取了企业化经营。在集体农场(企业),农民成为其中的产业工人,农场内部分工细致,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系统(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购销管理);在家庭或私有制农场,农场主雇用专业劳动力从事生产经营。三是具有生产经营自,外界无权直接干涉。生产经营自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权处置自己的生产资料;二是有权处理已经拥有的他人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三是有权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向和具体措施;四是有权处理自己的产品。生产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利润。四是农场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普遍较高,所生产农产品的商品化水平普遍较高(高建斌,2006)。目前。我国农场制的含义可以理解为改变原来家庭承包制下的“均田”形式,实行农田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三权分离,使一部分农田集中起来,实行专业化生产,以达到规模经济效益。
三、农户制下家庭承包责任制存在明显缺陷
(一)家庭分散经营,经营规模狭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现代社会的许多生产经营活动,其收益都是与规模经济密切相关的。规模经济是假定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要素配置同比例增加引起的超额收益增量。这在大工业生产中是非常普遍的,农业生产同样适用于规模经济。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指与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相适应,在保证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前提下,使农户经营的耕地面积得到适度扩张,从而使从事专业化农业生产的农民取得规模经济收益,收入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其他行业同等劳动力的收入水平。我国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各种质量的土地均匀搭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平均每户所承包的土地只有8.35亩;到了90年代中期,我国农户平均拥有的耕地下降到6亩,有1/3的省、市人均耕
地不足1亩,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人均耕地更在0.6亩以下。如此细小分散的农田结构,耕作经营十分不便,农民无法进行大规模投入,农业技术进步的成果无法体现出来;而且由于每户的农田分散,给日常的经营管理造成很多麻烦,浪费了很多人力;同时在管理上还会造成上下左右邻田之间的矛盾,引发许多冲突与纠纷,这一切都导致我国农业规模经济效益根本无法显现出来(王光新,2005)。
(二)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限制了农民的择业自由。我国农村实行的是集体经济制度,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民没有对土地的自由处置权。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一方面限制了农田的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限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及其选择谋生方式的自由。
(三)农村基础设施日益破旧,农业抗灾害能力减弱。在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中,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靠集体组织来进行的。因为一方面农户个体能力有限,无力单独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2006年免征农业税后,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而实践中往往变成了“一事不议”;再者,农村基础设施属于公共品,由私人建设不符合经济学原理。可现实的情况是大多数的乡政府、村组织都是赤字运作,每年的财政收入还不够偿还上一年的债务,他们没有资金用来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即使上面拨下了这笔款项,也会被挪作他用。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业抗灾害能力的减弱。
(四)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现代农业发展离开了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是寸步难行的。在农业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大都充分考虑了科技成果在农业中的推广。它们充分利用新的科学技术,发展农村的灌溉事业,普及机械化,推广生物技术和改进耕作方法,使农业生产率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是家庭分散经营,每家每户分得的土地极其有限,每户的总产量不高,在当前的农产品购销政策下,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比较收益低下。因此,农民一方面缺乏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难以进行更大更多的技术改造;另一方面,我国农民也缺乏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的动力。因为每家每户土地有限,只要靠部分劳动力或劳动时间就可以耕种过来,不需要普遍使用机器等新技术,也不便普遍采用机械化耕种。再者,从收益成本上看,使用机械化是需要成本的,而我国农村的劳动力是不计成本的(既使其想计,也没有办法)。机械化意味着所需劳动力的减少,其支出费用将会增加,因此单家农户不愿意使用机械化耕种。
(五)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缺乏与政府谈判的能力。在某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政府对某一行业的支持与该行业的发展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某个行业在政府看来很重要,并且该行业还有很强的与政府谈判的能力,那么该行业就有可能在一定时期从政府那里获得较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如果某个行业对经济的发展也很重要,但是该行业非常分散,缺乏与政府谈判的集体力量,那么该行业就很有可能得不到政府的特殊照顾,甚至连应得的待遇也无法充分享受。农户制下,我国农民单家独户,分散经营,规模极其有限,单个农户每年的产值微乎其微,因此单个农户在政府眼中是微不足道的。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就发生其他阶层侵占农民利益的情况,单个农民对此不愿意也无能为力去与政府谈判,都想“搭便车”。虽然农民现在的负担与以前相比有所减轻,但是仍然还有许多税费是不应该的、不公正的。农民个人无法从政府那里讨回公道,也不可能集体去要求,因为这样成本太高。
四、农户制下产业化经营仍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
当前很多学者在研究“三农”问题时,针对我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出了“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仍然是在农户制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公司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然而,在农业产业化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司与农户地位不平等。在“公司+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相对农民而言,多数市场意识强,经济实力雄厚,在与农户的谈判中处于优势地位,而农户经营规模小,居住分散,资金、技术力量薄弱,加之农户没有代表自身利益的组织,导致在“公司+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这样就会出现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户部分经营权丧失;二是农户的积极性减弱;三是容易出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合同附合同化问题,农户的利益会受到侵害。2008年9月发生的四川孟连事件便是现实例子。私有化的公司不会轻易把利益让给农户。
(二)公司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稳固。如图1所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分为三种,即市场随机交易型、合同契约为纽带的半紧密型及紧密型(郭红东。2002)。
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要求,也是企业与农户实现“双赢”的基础。目前,我国的“公司+农户”模式并没有成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大多数为半松散型的联结机制。具体而言,当市场价格高于双方在契约中事先规定的价格时,农户存在着把农副产品转售给市场的强烈动机;反之,在市场价格低于契约价格时,龙头企业则更倾向于违约而从市场上进行收购。最重要的是,在这一组织框架下,没有办法制约这类机会主义行为。若是公司违约,单个农户公司的成本太大,而收益过小,因此只能对公司的违约忍气吞声;若农户违约,公司的收益是分散农户的赔偿,相对成本来说收益过小,因此公司对农户违约也无能为力。契约对双方的软约束使得“龙头企业+农户”这种组织形式极其不稳定。
(三)我国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差。“龙头企业”能力的大小、实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尽管目前拥有一批区域性的、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但从总体上看,存在着大“龙头”少、形式单一、功能不完善的缺陷。由于“龙头企业”基本上是按行政地区组建的,各地区形成的一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数量虽然不少,但大多数规模偏小,档次不高,且存在着低水平的重复。真正能带动一批基地、牵动一个产业并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大“龙头”还比较少,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
(四)“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欠妥。“龙头企业+农户”模式本质上是英国“公司+农场”模式的翻版。而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当时英国的那种条件。其一,英国的工业化是从轻工业发轫的,其轻工业特别是以农业为原料的轻工业十分发达,所以其“龙头”特别多;其二,英国的农业属大农场农业(在圈地运动基础上形成的大农场),它一开始就基本是企业化经营的。所以,英国的农业现代化推行得很成功。我国不仅“龙头”太少,而且农户太细小分散,“龙头”的实力大多数还不足以承担浩繁的经济中介服务职能,龙头企业带农户,还只能解决少数“点”上的问题(发达地区),解决不了“面”上的问题。
五、较小规模经营的农场组织形式是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农场制,就是农业企业化,用办工商企业的理念来发展现代农业,是以企业化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作为配套的制度安排。农场制最初是在英国产生的。英国的农场制一举打破了延续数千年的自然经济的农业格局,在较短的时间内,不依赖机械化便奠定了商品化农业的基础,并给农业的技术创新和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之后,农场制以其强大的生命力迅速普及到西欧、北美和澳大利亚,战后又由美国推广到日本、韩国,形成了有亚洲特色的日韩模式。我国台湾目前也推行了这种制度。综观当今农业现代化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都推行了农场制,而没有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的地方,其农业发展都表现出相对落后的状态。农场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雄辩地证明,尽管农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体现着农场主对农业工人的剥削关系,但它也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回避的制度选择。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走农场化的道路,这一点已经为许多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所证明。农场是现代农业的综合体,是经济市场化、生产社会化和经营集约化的产物,是现代农业的组织形式,是农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集中体现。在我国,农业在进行了家庭承包经营和产业化改革之后,农场化也必将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建立在农户制基础之上的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改革都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起过或正在起着重要作用,都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也都有一些不足之处或存在一些问题。这些不足和问题最终都可能要经过农场去弥补和解决,这是由农场自身的优势决定的。
(一)农场制有利于实现农业专业化。一是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农业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现代农业对生产经营者素质的要求很高,他们既要懂生物,又要懂化学,还要懂物理和水利。二是有利于区域经济的专业化。农业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一个地区有适应一个地区的植物和动物,如种植业中的小麦带、玉米带等。
(二)农场制有利于规模经营和社会化生产。在我国,农场制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克服土地规模小的弊病。农场规模要同农业生产机械化的程度相适应,要同统一的水利事业相适应,至少在同一块地段要能使用现代化的生产工具。
(三)农场制有利于劳动力的分流。在农场制下,农业生产经营所需劳动力有限,在留足较高水平的种田能手的同时,可以大批分流农业剩余劳动力,并使其各自沿着专业化方向发展。
(四)农场制有利于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资金的流动是现代农业的需要,尤其是资金,不仅农业和农村资金要投入农业,而且要有一定的二、三产业资金投向农业,才能改造传统农业。
(五)农场制有利于在农业中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农场制的实质就是农业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它可以使农业摆脱一家一户和家庭式的经营管理,克服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农场的发展、农场之间的联合逐渐取代通过行政手段撮合的农业企业,可以克服农业企业利益环节多、效益下滑的问题,保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收入,分散农业投资风险,增强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用现代经营管理的理念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延伸农业产业链和开拓市场,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的要求。
(六)农场制有利于创造和保持农产品的品牌。农场的生产是商品生产。在商品生产中要参与竞争,就要创造自己的品牌,并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保持自己所创造的品牌。
【关键词】里下河;农产品;物流;冷链
江苏里下河地区位于江苏省中部,属江苏省沿海江滩湖洼平原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兴化、高邮、宝应、建湖等县市,是全国著名的鱼米之乡,也是江苏省农业重点建设地区。尽管里下河地区处于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但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农产品物流是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重要内容,它是物流的一个分支,是指在满足客户需求和实现农产品价值情况下,农产品物质实体和信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物理性经济活动。然而,里下河地区农产品物流与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有较大差距,提高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水平将直接影响到该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
一、里下河地区农产品物流现状
1.农产品品项多
里下河地区地势低平,水网稠密,湖荡相连,地下水位高,独特的自然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利条件,农产品主要品项有水稻、麦、蔬菜、家禽、淡水产品等,产品资源特别丰富。该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与集散基地、淡水水产品养殖与集散基地、商品棉生产基地。
2.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增值能力弱
里下河地区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专业户和养殖或种植集团为主,其中农户、专业户生产份额较高。随着各地政府对农业现代化重视,里下河地区出现了一批市、省级重点农产品生产集团,如高邮鸭集团、兴化红膏大闸蟹公司、宝应荷仙、盐城方圆禽业等,这些农产品生产集团有力的促进农业生产现代化步伐。然而,里下河地区农户和专业户才是农产品生产的主力军,他们多数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生产比较分散,种植和养殖还停留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生产水平;粮油等大宗农产品只是经过初级加工便进入市场,进入市场的鲜活农产品以散装为主,基本上没有任何加工和包装环节,农产品品质难以保证,物流过程中的增殖能力弱,也增加了物流运输成本。
3.农产品流通环节多
目前,里下河地区农产品交易仍以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形式为主,通过新兴流通渠道进入消费领域的农产品比重很低,如网络营销手段应用较少;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功能在市场空间上混为一体,常常导致人流、物流混杂和环境污染,如兴化沙沟水产品批发市场、高邮临泽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建湖县上冈蔬菜批发市场等。农产品通过流通渠道转移至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渠道成员包括生产地市场、批发商、销地市场、零售商、零售市场等,约需二十四小时左右方可到达零售终端,一些鲜活农产品在这样漫长的流动中失去原有的价值,农产品损失率高达15%以上。
4.物流设施设备落后,信息化程度低
受传统消费观念、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影响,里下河地区支撑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的设施、设备和信息技术仍然落后。运输工具主要是栅栏式和厢式卡车或落后的水泥挂桨船,冷藏卡车、运渔卡车等较少。尽管周边大城市正在规划建设农产品冷藏仓库,但里下河地区县级城市此类仓库还没有规划。农产品初加工和流通加工或不使用或技术落后,农产品质量难保证,运输难度较高。多数农户和专业户农产品生产信息的获得主要依靠传统的方式,政府部门、媒体和网络传播都很少,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配置信息设备,如物流信息平台、ERP、EOS、RFID技术等,物流系统信息化程度低。
5.农产品物流管理水平低
里下河地区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没有认识到“物流是企业第三利润源”。地区内第三方物流发展缓慢,真正的从事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的企业少之又少。规模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仍受“大而全,小而全”传统思想影响,采取自营物流的形式,自己购买车辆开展物流运输活动。多数个人和企业采取雇佣个体运输户开展运输业务,运输车辆几乎都是通用车辆,很少有专门从事农产品运输专业卡车。农产品物流从业人员对现代物流先进理念知之甚少,缺乏不同类型农产品养护知识,物流组织化程度低。
二、里下河地区农产品物流存在问题分析
1.生产者传统思想影响经营方式
密集的水网直接影响交通建设,交通的不便也影响到人们接受新鲜事物和获得有价值信息的速度和机会,多数农户和专业户仍受“小富即安”思想影响,农产品生产规模不大,生产跟风现象严重,农产品经纪人比较活跃,经营形式单一,很多农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品牌和营销的重要性。除兴化脱水蔬菜加工、宝应莲藕加工等外,农产品深加工水平还不高,产品增值不理想。农民“重生产、轻流通”现象严重,农产品生产企业对物流关心不够,例如,兴化市粮食交易市场内的米厂,重视大米质量和包装,轻视粮食仓库和运输规划和建设。
2.农产品现代物流理念缺乏
里下河地区从事物流相关业务主要有个体运输户、货运公司和物流公司,个体运输户是物流运输市场的主力军,他们收费灵活,但服务意识不强、运输管理水平不高。货运公司都在个体运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运输能力有所提升,但现代物流理念还没有建立。个体运输户和货运公司业务繁杂,服务对象不仅有农产品,还有很多工业品,运输车辆多数是通用车辆,猪、牛等活动物以及果蔬专用车几乎没有。个体运输户和货运公司对农产品运输过程中需要做什么和不应做什么不了解,运输线路规划知之甚少,运输时间过长,农产品运输损失率高。企业冷库建设不重视,很多地区冷库仍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库房和设备,设施和设备陈旧,现代冷藏理念和技术很少采用,农产品保鲜效果不理想,产品损失严重。多数物流公司没有研究现代物流运作方式,而将精力集中于帮助企业带开运输发票赚取相应的佣金。
3.农产品物流资源投入缺乏
里下河地区农产品生产、流通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物流企业不重视从采植、仓储、运输等整个物流过程中冷链系统建设。农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就没有重视产品预冷,产地蔬菜预冷设施缺乏,产品新鲜度大受影响。运输车辆投入主要以平板卡车、栅栏卡车、厢式卡车为主,冷藏车、活动物车、果蔬车、渔车数量不多,因为企业认识到农产品季节性生产差异,通用性不强的运输工具、现代物流冷冻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是一笔较大的开支。另外,企业没有认识到物流信息系统的重要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落后。里下河地区专门用于农产品物流资源的投入仅是物流资源投入的5%左右,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4.政府对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欠重视
里下河地区已经建立起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如兴化市戴窑粮食交易市场、兴化沙沟水产品批发市场等,然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速度不快,市场规模不大,功能不健全,究其原因是政府缺少有关扶持新市场发展的政策手段、缺乏市场管理能力、更没有对市场进行准确定位和规划,如农产品市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商务信息平台尚未建设,市场缺少金融、物流配送、产品质量检测等功能,等等。各地政府重视农产品生产,缺少对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财政、税收和信贷政策的持续支持,缺少区域内物流整体规划,更缺少规范农产品物流的法规和条例。
三、里下河地区实施高效农产品物流的解决措施
1.转变农产品经营理念,健全农产品营销体系
里下河地区应坚持用现代经营理念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推广规模化种植和养殖、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农产品发展模式。为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形式;发挥专业协会作用,协会为农户提供各种农业信息,解决农产品生产、技术、资金、销售等难题,形成 “协会+农户”形式;关注农业经纪人在农产品营销中的地位,形成“农业经纪人+农户”形式;此外,由农业企业或专业大户牵头,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立“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基地+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的组织形式。公司、专业合作社、农业经纪人应树立现代营销观念和运用现代营销方法,例如网上交易、创建农产品品牌、建设现代批发配送中心等。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水平
里下河地区农产品有其自身独特的物理、生化等特性,这些特性都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和物流配送。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一定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批发市场、交通、产品包装、仓储、运输工具和信息系统。县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形式是实体店,电子商务建设应列入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配送、金融、担保等功能需要完善,另外,还需对市场内外环境进行有效整治。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如完成所有通村公路建设、市场进入快速干道连接公路建设等。购置现代包装、仓储与运输工具,新型包装材料和技术的采用是运输和仓库业务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如新型果蔬保鲜包装等;淘汰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运输车辆,采用新型果蔬运输车、活动物车、渔车、冷藏车等,引进国外的冷藏技术开展冷藏业务;农产品装卸搬运过程中尽可能采用输送机、叉车、铲车等设备;产品配送也可以考虑采用数码分拣分类系统等;企业还应引进物流信息系统。
3.树立现代物流理念,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
企业对物流认识仍停留在传统运输和仓储基础上,没有意识到物流是企业“第三利润源”,更没有认识到现代物流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性。现代物流实际是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搬运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该地区农产品企业运用最多的物流形态是运输作业,运输业务主要以自营运输和第三方运输为主,很多第三方运输都为个体户。里下河地区第三方物流企业数量少、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从事冷链物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几乎没有。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应考虑全程冷链物流:即田间采后预冷―冷库―冷藏车―批发站冷库―超市冷柜―消费者冰箱。
4.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物流体系
里下河地区县级政府在农产品批发配送市场建设方面应发挥积极作用,市场应本着高起点、前赡性和统筹规划和建设,政府给予相应的土地、财务、税收、信贷、保险等政策支持,鼓励市场多形式营销,电子商务信息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是政府重点支持项目。政府鼓励农产品出口,在出口退税、市场信息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进、吸收美日等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标准和法规,制定农产品物流相关法规和条例,推动农产品物流规范化发展。欧美日国家农产品物流已经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储运技术和包装技术等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物流技术体系,在整个物流运作过程中运用冷链技术设备降低损耗,县级政府可从财税、土地等方面,为本地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也可以通过招商方式引进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
5.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物流管理水平
人才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国内农产品物流专业人才短缺,里下河地区尤为突出,这严重影响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水平,应鼓励多层次的农产品物流教育和培训。首先,各地区应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合作,鼓励高校开设农产品物流课程或专业;其次,加强农村从事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相关人员培训,青壮年农民是培训的主体;此外,聘请国内外专门从事农产品物流研究的专家兼任顾问或开展讲座。
随着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重视,里下河地区农业产业投入越来越大;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信息技术进步,勤劳的里下河人民正接受到更多的新知识和新理念,他们将认识到现代农产品物流对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研究、实施现代农产品物流,里下河地区必将成为江苏省重要的现代农产品物流的先行区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区。
参考文献:
[1]唐正荣.亚洲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实践之借鉴意义[J].社会科学家,2010(6).
[2]郑东.美国农产品物流模式分析及借鉴[J].社科论坛, 2010(5).
1影响因素
1.1生产要素情况
一是科研育种力量分散。育种机构多但各自为战,未能形成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低层次、重复性研究突出,影响了科研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基础性研究薄弱。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加上基础研究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因此大多数科研机构投入的资源很少,造成基础性研发后劲不足。三是生物技术研究起步较晚。从发达国家来看,生物育种(转基因技术、分子标记等)已经取代常规育种成为育种的主要手段,但河南省对转基因育种、分子育种等方面研究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在现代社会,初级生产要素的重要性已经变得越来越小,而高级生产要素越来越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河南种业要提高竞争力,就要创造初级要素向高级要素升级的机制,从而实现生产要素的高级化、专业化。
1.2需求状况
一是省内需求。河南省耕地面积793.3万hm2,仅次于黑龙江,名列全国第2位,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粮食产量已实现连续9年(2003~2011年)增产,连续6年(2006~2011年)超过500亿kg,份额超过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10。什么力量支撑河南粮食连续增产?究其原因,科技和政策双重支撑是河南粮食增产的动力,其中科技是第1位的,良种对粮食增产的作用是第1位的,并且以后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农民期望能买到适合本地生态种植的优质高产品种,可以说是如饥似渴。目前,河南主要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在98%以上,其中玉米和小麦良种播种率接近100%,河南种业市场容量已位居全国第1位。二是省外需求(包括国际需求)。我国的种业市场规模已由2000年的200亿元增长到目前的500亿元,增长迅速,10年后市场规模可达1000亿元,将成为世界第一大种子市场。
1.3相关与支持性产业
单独的一个企业以至单独一个产业,都很难保持竞争优势,只有形成有效的“产业集群”,形成上下游产业之间良性互动,才能促使产业竞争优势持续发展。对企业而言,具有竞争力的上游产业能为本企业提供先进的原材料、相关技术等,这些都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如果下游产业在全球具有竞争力,那么就会对上游产业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本产业进行创新的外部动力。河南种业的支持性产业包括塑料业、化工业、机械加工业、物流业等。相关产业会形成“提升效应”,在互通技术比重较高、而且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初始阶段的情况下,“提升效应”尤为显著。河南种业的相关产业包括金融保险业、信息传媒业、医药业、食品加工业、畜牧业等。因此,提高相关与支持性产业的竞争优势对提高河南种业竞争力有重要影响。
1.4企业战略、组织结构与竞争状况
一是种子企业“多、小、弱”,集中度差。目前,河南省有各类种子企业超过780家,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超过300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仅有5家。二是缺乏大型领军公司、龙头企业。河南省目前只有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1家进入中国种业骨干企业前10名,且排名第9位。至今,河南省还没有一家种业上市公司。三是产学研机制未完全建立,企业未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目前,河南省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大多自成体系、各自为战,企业科研投入很少,主要通过外部购买获得品种,未完全形成产学研结合机制。四是缺乏对外合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种业(如美国孟山都、美国杜邦-先锋、瑞士先正达等)通过各种方式进入我国种业市场,成为推动我国种业升级的重要力量。目前,在我国注册外商投资的农作物种子公司有76家,其中26家独资、42家合资、8家中外合作经营公司,但河南省还没有一家。究其原因,可以看出河南种业企业战略不明、组织机构不合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应对机制和策略。
1.5机遇
一是在2009年12月,河南省实施国家粮食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明确提出要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等途径来形成粮食增产的长效机制。二是在2011年10月,国家正式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建设中原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战略定位中明确提出,把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
1.6政府的相关政策
政府是通过政策来促进竞争优势的形成或者迫使竞争优势转移,进而提升产业竞争力。河南省政府历来重视农业,特别是种业的发展,除了为种业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外,还落实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并从信贷、税收等方面加强种子工程的建设。例如在河南省实施粮食核心区建设种子工程项目中,计划总投资20.2亿元,用于支持河南种子企业实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2提升途径
2.1提升和优化种业的生产要素
一是要加大对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利用。二是要全面整合科研资源,建立资源共享的研发平台,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快农业科研机构的体制和机制改革,加强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加强基础性研究和育种方法创新,抢占科技创新的制高点。
2.2进一步拉动种业市场需求
市场需求是种业科技创新和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高质量的需求能促使企业在产品和服务上不断创新,级别和标准越来越高。河南种子企业要善于观察、引导和培育新型农民需求的成熟度,并及时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有远见农民的要求。
2.3形成产业集群,提升相关产业竞争力
河南省应大力发展塑料业、医药业、食品加工、物流业等相关与支持产业,相关与支持产业竞争力的提高能对河南种业的发展形成“提升和协同效应”,从而整体推动河南种业竞争力的提升。
2.4主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河南省应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引导种业企业制定明晰的发展战略,理顺产权关系,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主动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3~5年内培育和扶持起1~2个在国内种业市场领军的大型种业集团公司。
2.5抓住机遇,迅速发展壮大
中原经济区和河南省粮食核心区的建设,为河南种业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河南种业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优势龙头企业,应珍视和利用好这次重大机遇,尽快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做大做强。
我国信息消费现状比较分析
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广义信息消费是指以信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与服务作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主要包括信息化设备及系统、传统信息服务和现代信息服务等。狭义的信息消费是指应用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的人际交流、信息传输与信息获取的消费活动,具体包括信息终端产品、电信服务、广电传输服务和基于网络的信息内容服务。信息消费可分为政府信息消费、企业信息消费和居民信息消费三种类型。
近年来,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普及,新型信息终端大量涌现,信息内容和服务日益丰富,信息消费日趋活跃,不断引发新的投资消费需求,成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力量。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制定促进信息消费和投资的发展政策,通过积极培育发展新的消费热点,开拓壮大信息消费市场,以缓解当前面临的经济困境。工信部研究表明“信息消费具有结构层次高、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近年来各国重点培育的新兴消费热点,也是我国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最近两年,在国内总体消费需求呈现疲弱的态势下,信息消费需求增长却非常强劲。宽带网络和信息终端的迅速普及,促使信息消费需求潜力得以在较短时间内充分释放。尤其是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快速发展,极大促进了移动互联网和智能信息终端等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发展壮大。同时,3G、4G移动通信网络的加快建设,也加速了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应用,众多互联网企业纷纷加入智能手机、智能平板电脑等制造行业,进一步刺激了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程序商店的信息消费需求。可以预见,未来以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应用服务为核心的信息消费将极大地激发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众所周知,人们在衣食住行、文化娱乐等日常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消费需求。这种消费需求能否被激发,转变为正常的消费行为,关键在于人们对产品价值的认可程度,在于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否带来便捷、享受、快乐的“正能量”。
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转型升级同样也离不开信息服务和信息消费。信息化和工业化加快融合亟待发展壮大生产性信息技术服务;农业现代化依赖于建立完善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业更是信息消费潜在的重点热点领域。可以这样说,信息服务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和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离开了信息服务,人类社会发展就会出现严重的倒退。
信息消费既是当前扩大内需的引燃点,也是引发新一轮投资需求的重要热点。这是因为,信息消费对扩大内需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看得见的市场需求方面,而且体现在对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产业领域的投资拉动方面。根据工信部预测,未来三年内,由信息消费引致的国内宽带网络投资、电子信息制造业投资、智慧城市建设相关领域投资累计将超过10万亿元,由此带动的GDP增长将超过33万亿元,强劲而有力地支撑和带动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培育发展我国信息消费的主要对策
根据党的“十”对扩大消费的新要求,应牢牢抓住新的发展机遇,深入研究信息消费的发展趋势和规律,超前谋划通过信息消费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的前瞻性对策,研究制定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开发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促进信息消费快速增长的有效政策措施。
要抓好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制定出台促进信息消费的有效政策。加强前瞻研究,根据消费升级和扩大信息消费的要求,加快制定信息消费促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推进实施信息消费促进工程,积极培育信息消费增长热点。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建立支撑信息消费政策法规体系、网络信任体系,普及信息化知识与信息技术技能培训,增强公众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安全。设立信息消费救济制度,对城市残疾人员、贫困人口、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以及广大西部和农村地区人口购买智能手机、计算机、电视机以及宽带接入服务进行补贴。
抓实产品服务创新,研究开发新型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加快终端融合产品创新,深入基层各行各业各领域市场需求调研,支持信息技术软硬件企业、信息内容服务企业、信息增值服务企业加强合作,推动公共信息产品和融合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扩大供给能力和信息消费市场规模。推动商业发展模式创新。鼓励广电、通信运营企业与信息内容提供商、信息增值服务企业包括终端产品制造企业开展商业合作,互利共赢,大力推进新融合产品(服务)在政务、经济、城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新的信息产品与服务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科技、工业设计等现代服务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广普及本地化移动支付服务,推动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向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关键词:农产品农产品物流物流组织网络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现代物流业在农业生产中,尤其在农产品经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加快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和效益,将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中的问题
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低。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功能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农产品物流交易的效率,难以有效降低农产品经营的成本,影响经济效益。现有农产品物流市场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标准化是提高物流效率的重要因素。现代物流要求统一的运输配送、仓储、装卸、加工等标准。而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其分类、分级以及包装难以有统一规范的标准,给物流过程中的运输配送、储存、装卸和加工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农产品物流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缺乏。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运输、仓储等基础条件。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地区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尤其是农产品生产大省,其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交通运输、仓储条件差,农产品不能得到及时高效的运输配送及仓储保管等,物流效率差,造成运输仓储等成本较高,影响其市场销售。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管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信息化发展较为滞后,信息网络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产品信息平台缺乏,农产品供求、运输、配送等信息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从而影响物流质量和物流效率。
物流技术落后。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是物流技术。农产品有其鲜明的特点,例如,种类多,运输、仓储难度大,保鲜期短,极易腐烂变质等,都对现代物流的运输、仓储、加工、保鲜等技术产生较高的要求。而现有的农产品物流技术处于一般条件的运输、仓储等状态,缺乏较好的技术条件作为支撑,往往造成农产品在途物流损耗大,影响经济效益。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走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我国是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经营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农产品已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建设,提高产品物流效率将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途径。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对于加快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农村新型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的壮大,优化农村资源的配置,提高农业经济运行质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意义十分重大。农业强国建设必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价值损失,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效率的重要方式。农业产业化需要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的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获得组织竞争优势。而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推动力量。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整个供应链环节的效率,解决农产品深加工、快捷流通等瓶颈制约问题,提升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代物流业已成为国家重点振兴的产业,其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约为10%左右,而我国达到17%左右,物流成本节约空间大。而农产品生产成本低,运输、仓储等成本高是其重要特点,物流现代化发展有助于有效节约物流成本,既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促进农业经营发展、满足市场农产品及时供应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措施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农产品物流组织成员资源有效整合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运用需要成分整合、共享、利用组织网络成员间的硬件、软件资源,包括物流设施设备、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农产品物流需要紧跟现代物流技术发展,应用各种操作方法、管理技能等,例如,流通加工技术、物品标识技术、物品实时跟踪技术等。运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如GIS、GPS、EDI、POS等,加强农产品物流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组织群体的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水平。对于农产品物流组织个体而言,其硬件、软件资源往往有限,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这样就需要构建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实现不同农产品物流组织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共同满足农产品物流市场的需要。
(二)重视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
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组织体系,以组织资源优势带动物流效率的提升。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需要构建资源整合、共享型的物流组织网络模式。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构建,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域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特色,发挥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作用,形成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产供销一体化较为完善的供应链。通过建立农产品现代化批发市场,健全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体系,形成不同区域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的组织网络体系,充分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农产品的产供销效率和效益。强化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中运输配送、仓储、加工、装卸、包装等物流功能建设,通过强化农产品市场的培育,规范农产品物流市场运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制定农产品物流标准体系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运营亟需标准化体系的支持。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化运营有助于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标准化,规范农产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而农产品的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等标准化措施,有利于组织成员之间硬件、软件资源共享、利用,避免农产品标准差异给不同组织成员运输、仓储、加工等造成的麻烦,减少资源浪费和经营成本。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采用先进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设备,严格执行绿色、环保等相关标准,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检验,避免和减少国际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营销渠道;农产品;国外经验
所谓农产品营销渠道,是指农产品及相关服务通过一系列相互依存的组织(或个人)从提供者转移到消费者的途径、过程以及相互关系。
一、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现实状况
(一)我国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状态
2002-2007 年,短短五年内,我国农产品市场数量从1 189个发展到201 562 个,摊位数量从68 725 个发展到939 699个,营业面积从22 426 611 平方米发展到4 7765 947 平方米,交易金额从433 395 196 万元到111 943 480 万元,农产品市场交易环境有效改善,由露天式改进为顶棚式,再到楼层式、商场型高档次市场,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二)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类型
以农产品运销为主的营销渠道,即农户或者农产品生产者自己运输,主要通过地县、乡镇一级农产品农贸市场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易;多层中间商分销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即通过中间商把农产品推向市场,完成农产品在营销渠道中所有权的转移;“加工+销售”为主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即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公司为渠道主导,农户无法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好处和流通环节的商业利润。
(三)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化程度低,表现为农户参与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比率很低;农产品营销渠道单一,辐射能力较弱;农产品营销渠道内部关系不稳定,即农产品营销渠道内部关系合作化和一体化水平低,流通混乱无序,不能形成稳定的农产品营销渠道;农产品营销渠道效率低下,尤其是在农产品集中上市期,物流不畅,加工能力不足,产销脱节严重,加上设卡收费、路况不良、自然灾害等有形、无形中增加了农产品在营销渠道中的经营风险和成本;农产品营销渠道中交易方式落后,主要表现为现货交易,人货同行,商品堆放在市场;农产品营销渠道技术落后,如保鲜技术的不健全,造成农产品质量出问题;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滞后,表现在单个市场规模小,交易频率低,配套设施落后,农产品质量保障不到位;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管理滞后。
二、发达国家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基本特征
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农产品流通形成了两种比较典型的流通渠道模式: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尽管这两种模式存在一定差异,但都表现出如下共同特征:
(一)组织化、规模化的农产品流通主体
在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化经营的农场、农产品批发与零售企业以及农户联合起来的协同组织(如农协、合作社),而非个人;同时,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程度较高。例如,美国的农场规模大,但农户仍按协同联合方式进入市场。在美国的果蔬营销中,主要是农场主与生产合作社、产地中间商和大型超市或批发企业签约进行销售(占销售量的98%)。全国有150 多万农场主参加了“全国农场主联盟”和“美国农业联合会”,还有众多农户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与销售合作社。在日本,约有97%的农户加入了“农协”,90%的农产品由农协销售,80%的农业生产资料由农协采购。在发达国家,单独的农户在农产品营销组织体系中不占有重要地位。
(二)农产品流通渠道日益缩短,但批发市场的作用依然突出
农产品流通渠道日益缩短的原因在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为异地交易提供了基础,便利的交通运输加快了农产品的流通速度。美国78.5%的农产品流通渠道结构为“生产地——配送中心——超市与连锁店——消费者”。经由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相对数量在不断下降。美国销往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交易量只占交易总量的20%。尽管如此,批发市场仍发挥着主导作用,这不仅是因为它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场所、交易信息、交易方式和过程管理,从而实现交易和集散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其具有价格形成、发现和结算功能。
(三)远期、远程、拍卖交易成为农产品批发交易的主体内容
期货交易最早是从农产品开始的。1840 年美国芝加哥谷物交易所的成立,被看作是现代期货市场诞生的标志。在当今世界农产品贸易中,期货交易应用广泛,85%的世界农产品价格是由期货价格决定的。在现货交易市场中,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凡需经过批发环节的大都以拍卖方式实现,如日本农产品拍卖交易就较为普及。
(四)连锁超市经营成为农产品零售终端的主要形式
发达国家很少有我国居民所熟悉的“农贸市场”这种零售形式,而主要是经营生鲜食品的小型专业店,自20 世纪60 年代以后,这种商店逐渐被连锁店和超市所取代。连锁经营的超市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
(五)物流配送系统和服务体系日渐完善
美国农产品78.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农产品流通环节少、速度快、成本低、营销效率高。日本农产品流通的公共设施以及保鲜、冷藏、运输、仓储、加工等服务体系十分完备。如日本的批发市场实现了与全国乃至世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联网,批发市场能够发挥信息中心的功能,不必进行现场看货、实物交易,而实行只看样品的信息交易,实物则由产地直接向超市筹配中心运送,做到商物分离。
三、发达国家农产品营销渠道特征对我国的启示
(一)农产品营销渠道需要统一归口管理
发达国家农产品营销渠道多采用一元化管理方式,使农业生产、销售活动具有统一性和协调性。而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管理体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农业产前生产资料供应由供销部门负责,农产品产后的收购、销售由商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出口由外贸部门负责,农业部门仅仅负责农产品的生产。这种多头、分散管理造成部门之间的内耗,宏观上很难形成农产品生产与营销管理的统一性。加入WTO 后,面对发达国家具有高度组织性和统一性的农业和农产品营销管理体制,我国条块分割、分散管理的农产品营销体制将难以应对,迫切需要农产品营销与营销渠道统一归口管理的体制转变。
(二)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
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主体的培育是克服我国“小农户,大市场”现实弊端的唯一出路,发展行业协会可以促进同行业生产、加工、贸易各个环节的企业和农民联合起来,可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形成农产品营销渠道组织主体;我国的农民合作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缺乏营销渠道主体地位和功能,管理松散,缺乏国家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严重损害农户的参与积极性,导致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名存实亡。因此,我国应该在营销渠道领域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合作组织与行业协会的作用,采用集约化、规模化的协作方式,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实现总体利益的最大化。
(三)推进农产品营销渠道交易方式的创新
在我国农产品交易中占主导地位的现货交易方式存在着价格信息不公开等缺陷,交易方式创新势在必行。拍卖交易是国际上规范的批发市场普遍运用的交易方式,拍卖交易采取强制拍卖的做法,同时,交易主体进入市场需经严格资质审查,如此可减少传统现货交易中的“暗箱”操作及欺诈行为,有效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电子商务背景下的新型农产品网络营销具有交易虚拟化、成本低、效率高、透明化等特点,利用其可有效解决时空矛盾,充分发挥营销渠道的地点和时间效用,克服农产品易腐、储藏周期短、损耗大等自身特点所引起的流通问题。同时,因其信息获取成本较低,亦可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化解交易风险。
(四)努力培育规模化经营的现代批发商
市场竞争趋势(实力与规模效应的角逐)决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为规模化、公司化,绝非个体摊位集合。我国必须意识到新时期批发市场建设的战略要点是培育现代批发商,尽快提升批发市场经营主体的组织化水平。一方面,政府和批发市场管理者要引导现有经营主体按照现代流通方式,转换经营业态,做大做优做强,朝着现代企业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引进大生产商、大批发商、大商入场经营,尤其是那些在国际和国内都享有很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入市,通过他们的规范化经营带动批发市场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完善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配套服务设施
农产品营销渠道的配套服务包括金融结算体系、商品检测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加工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其中,尤以物流配送体系更为重要。商品流通的高效率需要物流系统的高效率。实现物流系统的高效率,必须把传统的物流途径简化为由生产者经配送中心到达零售终端。建构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观点有二:其一,主张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立一个以批发市场为枢纽,以具备一定组织化程度的农产品经营者为主体,以规范化的集贸市场和超市为末端的较为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其二,则主张大力发展以物流配送为枢纽,以连锁公司为经营主体,以超市为末端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并取代批发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