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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27 14:55:3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

篇(1)

关键词:金融资产 分类 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6-0059-02

006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第七条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1)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了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4年3月17日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CAS 22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CAS 37)进行细化和补充,并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执行。正式执行后,上市公司需要对金融工具重新进行确认后予以变更,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进行研究。

一、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现状

本文选取2011―2014年沪深A股(不含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分析样本,并分为金融类上市公司和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两类,从其年报中分别选取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三个项目的数据研究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现状。

(一)2011―2014年金融类上市公司倾向于持有两种金融资产的组合

根据大智慧365的行业板块划分,沪深A股上市公司(不含创业板)中金融类上市公司:2011年41家;2012年42家;2013年42家;2014年43家。2011―2014年金融类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状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2011―2014年,同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类上市公司占90%以上,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存续期间可能会因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即当市场资本下行的时候,可以抛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金融资产对利润的影响;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相对稳定则不会影响当期损益,因此,利用其自身较强的金融资产管理能力,运用金融资产的组合趋利避害,90%以上的金融类上市公司选择同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短期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有明确的到期日期和回收金额。因此,65%左右的金融类上市公司为了规避风险而选择能提供相对稳定的长期现金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二)2011―2014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倾向于持有单一的金融资产

根据大智慧365的行业板块划分,沪深A股上市公司(不含创业板)中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11年2 007家;2012年2 073家;2013年2 087家;2014年2 093家。2011至2014年非金融类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状况如上页表2所示。

对比表1和表2的数据,可知:

首先,(1)同时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11―2013年不到9%、2014年为14.23%,与表1中金融类上市公司同时持有两类金融资产的比重90%以上有很大差异;(2)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在11%左右,与表1相比,比重相对较高;(3)仅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11―2013年在11%左右,但2014年上升为43.43%,与表1中的比重为0,反差较大;(4)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4%左右。

其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投资比较保守,主要因为:和金融类上市公司相比,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相对比较简单,持有金融资产大体为处理闲置资金或者处于其他投资的目的,主营业务也不是投资金融资产以获得收益,因此投入的较少。

最后,金融类上市公司利用行业优势和风险管控能力,更倾向于进行两种金融资产组合的形式;而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基于保守考虑,更倾向于持有单一的金融资产。

二、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现状的原因

(一)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不明确

CAS 22规定: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是短期出售或回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初始确认就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但是,首先,很难彻底区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的时间点;其次,在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内容时,一般都确认为股票、债券、基金投资等金融资产,因此,如果从投资股票、债券或基金等金融资产持有时间点上的不同来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显然比较模糊,一定程度上导致表2中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更倾向于持有单一的金融资产。

(二)利用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不明确以操纵利润

CAS 22规定,公司可以以管理层持有目的和意图划分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划分标准模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对当期会计利润的影响不同: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升值或减值记入损益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影响当期期末的会计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是记入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资本公积”,不直接影响当期期末的会计利润。当上市公司持有较高价值的金融资产时,如果归属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核算,就会导致公司利润的虚高;当归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时,这部分虚高的利润就会被隐藏。因此,利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不明确,公司可根据管理层意图调整金融资产的分类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为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了空间,导致表1中金融类上市公司利用行业优势、更倾向于进行两种金融资产组合的形式。

(三)公允价值计量发展不成熟

公允价值是金融资产估值的最好方法,国际会计准则长期以来一直将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作为估值金融资产的长远目标,但相比于国际社会,一方面,我国的市场化程度低、市场信息不对称、难以直接利用活跃市场上的价格进行报价,因此,公允价值难以直接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来计量;另一方面,由于公允价值不能直接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计量,就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认公允价值,但是估价技术在中国的发展不是太成熟,如果用“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来进行公允价值的估值,受公司意图影响较大,主观性强。

三、改善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现状的建议

(一)明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分别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本公积”,公司可以调整金融资产的分类来操纵利润。因此,在会计准则中可以考虑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并为一项金融资产,具体会计处理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即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这样既能解决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定义模糊的问题,也能避免公司采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导致报表缺乏可比性的情况。

(二)持续提高公允价值估值技术

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发展并不成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我国市场化程度低,市场信息不对称;二是我国公允价值引入时间晚,估值技术落后。因此,一方面我国需继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形成活跃的经济市场,公允价值就直接利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引导资产评估单位制定相应的资产评估规范,不断提升自身的估值水平、促进估价技术的发展。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方面,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避免公司为了操纵利润利用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不明确钻会计准则空子的行为。另一方面,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财务报表的真实有效,给予信息使用者可比性的财务信息;也有利于公司抵御经济危机带来的风险,减少外部风险带来的损失。

总之,为提高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一方面,财政部应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必须遵循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Z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出台背景;改进;影响

2009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对企业金融资产的分类和估值方式做了新的规定,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拟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替代计划的第一阶段。近几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加快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的步伐,在IFAS9出台后,我国也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新准则的规定,尽快完成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工作,金融企业也需要提前做好适应和准备工作。

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出台背景

次贷危机的爆发在冲击世界经济和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还在规则层面上引发了一系列的会计问题,暴露出现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亲周期现象、过于复杂等诸多问题,给会计准则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分析次贷危机爆发原因时,华尔街的金融界认为,作为目前评估金融工具价值的主要方法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使用市场价值计量价值,具有“亲经济周期效应”。当金融市场运转良好的时候,公允价值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金融机构资产的价值。而当金融市场陷入危机的非正常状态时,许多金融资产事实上已不存在一个“真实而公允”的市场价格,如果仍然按照公允价值法的理念评估资产,将造成金融机构大规模的资产减记,资产减记又将迫使其他市场参与者降低资产的估值,并且诱发在资产价格加速下降之前的抛售行为,最终形成资产价值螺旋式下降的动态循环。但FASB、AICPA则认为相比较而言,公允价值法仍然是目前可用的最佳计量模式,现在要做的不是否定方法本身,而是要解决具体应用环节上的问题,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更一致的准则指引。

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本身的复杂性,导致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一直是会计准则体系中最为复杂的规范。自1999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公布以来,会计报表使用者等相关利益方一直反映IAS39条款的复杂性,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其修订了近20次,但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金融危机咨询组、G20伦敦峰会的敦促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确定了替代IAS39的金融工具综合项目计划,计划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减值方法和套期会计3个阶段,《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的出台标志着第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与现行准则的差异

在现行准则下,金融资产被分为四类:交易类、可供出售类、持有至到期类和贷款及应收账款类,对于不同分类的金融资产,准则规定了不同的计量标准,具体分类如下:

这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提供了基础,如果在实务工作中不能恰当运用该选择权,将会对会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主体可自主选择会计政策空间的加大将可能导致认为操控会计利润和资产价值,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例如主体在对某项原本可归类为贷款或应收账款的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不是所有企业在金融工具计量时都会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也不是所有企业在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后选择同一估值模型,可能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且选择权的存在对企业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会增加报告主体的成本。

IFRS9只是按金融工具的性质分为权益类和债权类投资,更忠实地根据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来分类,而非管理层的意图。对于权益类投资,均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债权类投资,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合同性现金流的特征为基础,确定是按摊余成本还是公允价值来计量,如果业务模式的目标是持有资产以获取合同现金流量、合同条款仅导致在特定日期产生支付本金以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的现金流量,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新准则还规定衍生工具不用分拆,直接用公允价值计量。在取消了可供出售类别后,现行准则的多项减值方法也将被删除,IFRS9仅要求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类资产进行减值评估,简化了减值的计量方法。新准则的一个重要挑战是要求非上市的权益工具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其所持有的非上市权益上具的持股比例很小,企业将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取得信息,并使用估值技术以获得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尽管对于非交易类权益工具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可以避免减值测试以及减少对当期损益产生的波动,但投资企业很可能不希望在处置权益工具时,处置收益不能体现在损益表中(施仲辉,2010)。总体而言,IFRS9的出台降低了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将有利于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能更好地理解会计准则的规定,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中国的影响

为响应G20峰会的倡议,中国于2009年9月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将实现持续全面趋同的完成时间确定为2011年,而IASB对金融工具项目的修改也定于2011年完成,因此, 今明两年是持续全面趋同的关键时期。在IFAS9出台后,我国也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工作,金融企业也需要提前做好适应和准备工作。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IAS 39号的内容基本相同,采取了是交易性、持有至到期、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新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标准的变更,将影响到国内相关金融企业资产的分类、估值以及损益的确认。

由于国内商业银行不能投资权益类金融工具,资产以贷款为主,持有的固定收益证券主要是满足银行资金管理的需求,基本能满足“业务模式测试”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仍将采取与现行准则规定一致的摊余成本计量,损益和减值的确认标准也未发生变化,因此商业银行受到的影响较小。

国内证券公司以投资业务为主,保险公司为提高资金的投资收益也可投资于权益性和债权性工具,不同类别金融资产的比重不一。由于现行准则对不同类别资产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差异,对企业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可以利用金融资产归类调节利润,比如可供出售类资产的浮盈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年度实现。以国内三家上市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平洋为例,2009年末三家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投资资产的38.5%,以国内四家上市证券公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西南证券和海通证券为例,2009年四家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56.4%。新准则实施后对目前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的初始分类和新增资产的分类将对企业的收益水平产生较大影响,但从长期看,IFRS9能将当年利润的会计结果和投资操作进行了隔离,使得目前平滑利润的方法没有操作可能,将有利于提高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1]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李桂萍.IASB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准则问题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0(4).

[3]王利昕.浅析我国金融工具中的公允价值选择权[J].商场现代化,2009(7).

[4]叶建芳等.管理层动机、会计政策选择与盈余管理[J].会计研究,2009(3).

篇(3)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相关资产或负债,是指可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各项资产或负债以及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如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政府补助等。在对相关资产和负债选择时,企业应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出发,而不应考虑企业自身持有的意图。 

企业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时,应当考虑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和交易性质。交易价格即进入价格,公允价值即脱手价格。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都是相等的。若存在关联方交易、被迫交易、计量单元不同、不在主要市场中进行交易等情况,就不应将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估值技术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企业可以选择单一的估值技术,也可以选择多种。准则中并未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什么情况下选择哪种估值技术,所以在应用估值技术时,应先获取可观察的市场信息,在此基础上定期对估值模型进行校对,以确保其可将当前的市场状况准确地反映出来,并能识别出已使用的估值模型本身存在的潜在缺陷。 

1.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若企业使用市场法,应当以市场参与者在相同或类似资产出售时可以收到或者转移相同或类似负债时需支付的公开报价为基础,再观察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如当前状况、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出售和使用的限制等,对获得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以确定最终的公允价值。 

2.成本法 

成本法,是反映当前要求重置相关资产服务能力所需金额的估值技术,通常是指现行重置成本法。在成本法下,企业应当根据折旧贬值情况,对市场参与者获得或构建具有相同服务能力的替代资产的成本进行调整。折旧贬值包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贬值以及经济性贬值。 

3.收益法 

收益法是企业把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企业使用收益法时,应当反映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未来现金流量或者收入费用等金额的预期。企业使用的收益法包括现金流量折现法、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估值方法。 

三、关于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1.最佳用途 

最佳用途,是指市场参与者实现一项非金融资产或其所属的一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最大化时该非金融资产的用途。在判断非金融资产是否处于最佳用途时,企业应当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出发,考虑该用途在法律上是否未被限制、实物上是否可能以及财务上是否可行,若各方面都满足要求,则就是最佳用途。一般情况下,非金融资产的当前用途就是其最佳用途,除非有信息表明存在可以使该金融资产实现价值最大化的其他用途。 

【例1】2×14年12月1日,甲公司购买了一块土地,这块土地在之前被作为工业用地,出租给他人使用。甲公司取得该土地后,仍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使用。2×15年3月1日,邻近的一块土地被开发,作为建宅土地使用。甲公司也可以将其持有的土地用途从工业用地改成建宅土地。则该土地的最佳用途将通过下面两项对比确定: 

(1)该土地继续出租的价值。 

(2)该土地变成建宅土地的价值,与此同时也应当考虑将其变为空置土地必须发生的拆除厂房成本及其他成本。 

以上两项价值较高者即为土地的最佳用途。假设现时土地价值是500万元,而改成建宅土地时价值是900万元,发生的拆除成本是150万元,则该土地的公允价值应为750万元(900-150=750>500)。 

2.估值前提 

企业确定完非金融资产的最佳用途后,应该判断该资产是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资产或负债组合使用。如果是单独使用,公允价值应是将该资产出售给同样单独使用的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价格;如果是组合使用,公允价值就是出售给同样组合使用的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价格。只有确认好估值前提,才能准确的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四、关于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应当首先判断,对于负债和自身权益工具,是否存在可观察的市场报价。如果存在,就以此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基础;如果不存在,企业应根据其他方是否把该负债或权益工具作为资产持有分为两类。 

①若其他方作为资产持有,则其公允价值按以下方式依次确定:a.活跃市场的报价;b.其他可观察输入值;c.估值技术。 

②若其他方为作为资产持有,企业就应从承担负债或发行权益工具的市场参与者角度,选择估值技术对公允价值确认。 

五、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应用建议 

篇(4)

关键词: 公允价值; 非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计量

一、运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

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大量新业务、新产品的出现对传统会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新会计准则中财务会计目标的变化(由单一的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同时并存)、贯穿会计准则的核算理念的变化(由收入费用观转向资产负债表观)以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变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导致会计的计量模式必然也要发生变化(由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体的单一会计计量模式转向历史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并存的计量模式)。而基于市场对资产价值认定的公允价值再次大范围地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加以运用,将在增强会计报告信息可比性和相关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协同发展。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中的运用

我国会计准则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具体准则中。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非金融资产的具体准则包括:3号投资性房地产、5号生物资产、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2号债务重组、16号政府补助、21号租赁和20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这些准则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即在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限制。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时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生物资产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除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外,其它清偿方式下非金融资产的计值均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核算,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对价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租赁准则规定,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入资产计量采用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确认环节存在的问题

非金融资产的计量是否能够采用公允价值,首先应判断是否符合各项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因此,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基于主观判断的定性因素先于具有量化标准的定量因素,从而使公允价值的确认显得尤为重要。

从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中对非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确认的相关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确认的条件规定比较散乱,缺乏一致性,如租赁准则中只写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在什么条件下采用没有加以规范;二是确认条件和计量基础混为一谈,如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等4项准则中,对于确认的要求实际上更倾向于计量基础的要求。

(二)计量环节存在的问题

计量是公允价值运用的核心问题,它既体现着公允价值的实质,又决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效果。我国公允价值在非金融资产计量时仍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层级划分,将公允价值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存在活跃市场,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此层级取得的公允价值是最客观的;第二层次,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活跃市场,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决定,此层次虽然存在同类交易的活跃市场,但是如何调整到计量对象的价值具有主观性;第三层次,不存在前两种情况的市场,此层次不存在交易的活跃市场,需要通过估价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三个层次规定中,对于“活跃市场”、“类似活跃市场”没有明确的确认条件,增加了实务中判断的模糊度。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不多,更多的是后两种情况,实务中需要对非金融资产根据类似资产进行调整或采用估值技术。由于非金融资产之间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在对这些差异进行调整时,不可避免地受到经济环境、金融环境、市场交易环境及主体动机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而采用估值技术在实务中操作难度最大:一是实务中对非金融资产的估值还没有代表性或通用的模型,往往更多采用现值的计算模型,模型参数确定的准确性、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公允价值应用的效果;二是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标准的规定各不相同,计量时涉及的多项参数没有任何指导信息,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随意性和多样性。

(三)披露环节存在的问题

公允价值在确认和计量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公允价值本身的主观性导致公允价值的附加信息披露是非常必要的。但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中对于涉及公允价值披露的内容可以说少之又少。生物资产准则、政府补助准则和租赁准则的披露内容没有涉及公允价值的任何信息,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也只要求披露公允价值,披露要求最多的是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合并准则,但也仅限于披露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

可见,虽然具体准则中规定了对公允价值披露的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仅根据这些简单的披露信息难以正确理解和利用会计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入都远远不够。

四、建议与展望

当前我国非金融资产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是非常成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增强,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深入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将成为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主要计量模式。

篇(5)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为了更好规范金融工具会计,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了IFRS 9《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本文在介绍IFRS 9的背景、实施进程与内容的基础上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做了阐述,并比较了IFRS 9相对于IAS 39的进步之处,同时也探讨了IFRS 9在分类方面的不足之处。最后对我国企业因IFRS 9的实施可能受到的影响作出分析。

全球金融危机让我们意识到财务系统的稳固性是多么重要。次级贷款的证券化大大增加了金融工具的风险,当风险潜藏到一定程度后,坍塌的不仅仅是企业的金融资产,而且是全球范围内的财务金融系统。如今,金融危机正在逐渐好转,如何管理好金融工具,如何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在为企业带来增值的同时规避风险,是值得深思并改进的课题。而对金融工具的科学分类正是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基础。只有合理的分类,我们才能对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计量与确认,才能有效地进行资产管理。2009年11月12日,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9《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工具做了全新的分类。

一、背景与实施进程

IASB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进和简化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促使IASB将大幅修改金融工具准则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替代现有的《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B将改进项目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分类和计量;(2)第二阶段为减值方法,(3)第三阶段为套期会计。

2009年7月14日,IASB了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9月14日。2009年11月12日,在总结反馈意见的基础上,IASB了IFRS 9,完成了第一阶段计划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IFRS 9征求意见稿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负债,但是由于对金融负债的有关建议存有疑虑,IFRS 9的范围仅限于金融资产。预计IFRS 9将于2010年增加有关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金融工具终止确认、减值和套期会计的新要求。因此,IFRS 9最终将完全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

对于IFRS 9未涵盖的属于IAS 39范围的金融工具,提前采用IFRS 9的主体将继续采用IAS 39的其他会计要求(如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减值、套期会计等)。

二、IFRS 9关于金融工具分类的概述

分类的关键在于分类标准的选取,而分类标准的选取又必须服从分类的目的,对金融工具分类的目的在于根据一定的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金融工具,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便准确地对其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而准确的计量和披露与投资者的潜在利益最相关。

IFRS 9将金融工具按计量属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中,只有在具备贷款的基本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情况下,才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余的均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当期损益;以及以公允价值――其他综合收益(FV-OCI)模式列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计入当期损益。一经选择,后续不得改变。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保留了公允价值选择权,即允许主体在初始确认时将任一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前提是这项指定可以消除或者显著降低确认或者计量的不一致性(有时也称“会计不匹配”)。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分类(除非商业模式变化)。同时,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指出,所有的金融工具,包括那些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特征的混合工具,都将适用同一种分类方法,即混合工具要么以公允价值计量,要么以摊余成本计量,不再进行分拆处理。

下面用图1说明金融工具是如何分为这两大类别的。

三,IFRS 9相比IAS 39的进步之处

1.分类层次简化了。IAS 39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相比过去复杂的分类,IFRS 9仅将金融工具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这就提高了准则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对财务工作者来说,更加便于实际工作中的会计处理;对财务信息使用者来说,更加容易理解金融工具。

2.分类标准客观化了。IAS 39在判断一项债务性金融工具是否应该以摊余成本计价时,要考量该金融工具的持有目的和在活跃市场中是否有公开报价等因素。这需要管理层的主观判断,从而导致了管理层人为操纵损益的情况屡有发生。然而在IFRS 9中,是否具备贷款的基本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分类标准则客观不少。贷款的基本特征即是该金融工具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则是主体的商业模式在持有或发行金融工具时产生合同现金流,因此,合同收益率依赖于管理层在实际中如何管理金融工具而不是管理层的持有目的。

3.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要性。虽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风险累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取消公允价值、回归历史成本的呼声此起彼伏,但金融工具活跃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中,衡量的是预期未来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历史成本并没有计量基础。

公允价值始终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反映了金融工具真实、可靠的内在价值,尽管公允价值计量导致盈余和资本的波动且存在精确性问题,但随着金融市场的日渐成熟和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允价值的精确性问题将逐步得以解决。

4.新增了FV-OCI模式。IFRS 9允许不是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其他综合收益(即FV-OCI)。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计人当期损益,降低了利润因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带来的波动性,使财务报表数据更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业绩。

5.嵌入衍生工具的统一分类计量。主合同的非衍生工具和嵌入的衍生工具采用同一种计量方式,避免了混合计量,降低了确认的复杂性。例如,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典型的嵌入衍生工具同时具有债券型投资性质和期权投资性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IAS 39的做法是将其拆分进行确认和计量,现在根据IFRS 9,由于可转债不具有贷款的基本特征,所以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不需拆分处理。

四、IFRS 9不足之处(可改进之处)

1.金融工具是在复杂的融资活动中产生的,过于简化的分类应用到实际会计活动中,不一定能提供决策者所需要的精确的、有用的会计信息。

2.IFRS 9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并且又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用计提减值准备。如此一来,若资本市场大幅度波动或遇到金融危机,那么大部分金融工具的市场流动性会突然枯竭,公允价值急剧缩水,持有这些金融工具的企业将不得不一次性计提大额的减值损失,从而进一步助长了市场的波动性,损害了投资者的信心,不利于金融稳定的目标。

五、新分类标准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与挑战

截止2008年12月31日,27家上市金融企业持有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192 614.15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0.97%;持有至到期投资金额合计为39 924.29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7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33 896.12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4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4 966.47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将绝大部分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贷款和应收账款在金融资产中占有绝对优势,少部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与我国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手段有关,利润的相关指标是衡量公司绩效的主要标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会使利润产生较大的波动性。为了降低利润的波动性,上市公司多将金融资产计入其他三个类别。

目前我国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在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除少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大部分由于市价不能确定,使用成本法。而IFRS 9施行后,规定金融资产只能以公允价值计价。因此,如何取得公允价值,如何以公允价值合理计量将面临着巨大挑战。目前对公允价值的估值主要采用市值计价和模型计价的方法。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市值计价所选取的市场数据信息不能公允地反映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和风险导向,而使用内部信息进行模型计价又会给会计主体生成巨大的利润制造空间。因此,我国需要不断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在以市值计价的规则基础上,区分金融资产所在的市场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资产仍将以资产变现价值(即资产在财务报表日出售的价格)计量,如果不存在活跃的市场环境,金融资产的价值可以用以反映固有风险(即市场风险)的比率贴现后的同类现金流的现值计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使它涵盖一个更广泛的财务报告体系框架。这个框架整合市值计价与模型计价的优点,使金融资产的估值在保证相关性的同时提高可靠性,让公允价值更加合理地计量金融工具。最后,改进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设定公司业绩评价指标时要更加多元化,如此才能促使上市公司的报表更加真实可靠,金融工具的计量价值在一个信息更加真实的环境下才会更加公允。

六、结语

篇(6)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允价值;信号传递

中图分类号:F831.59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086-02

20世纪80年代的信贷储蓄危机使人们认识到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并一度将之视为最完美的估值体系,随之加快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制定、应用的步伐。然而,2007年下半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并迅速向实体经济蔓延,公允价值的完美性轰然崩塌,人们开始了对公允价值的理性思考。

危机爆发后,美国一些银行家、金融界人士、国会议员纷纷将矛头指向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第157号财务报告准则公告,认为其要求的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产品是使此次危机雪上加霜的原因。为了避免危机的进一步扩大,他们甚至要求暂停公允价值的使用;与此同时,欧盟金融监管机构高层也表示,欧盟市场监管者应允许区内银行立刻停用公允价值会计规则,以减轻金融危机的冲击。

对于刚刚颁布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中国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我们不由得深思,公允价值计量与金融危机是否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以及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审视公允价值计量的信号传递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引入

公允价值的引入可以追溯到195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第43号会计研究公告,要求把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计量的依据,以说明和解释企业合并中的购买行为。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境内2 000多家金融机构因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财务困境,然而,在此之前这些金融机构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上的财务报告却仍显示着“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健康”的财务状况。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编制的财务报告不仅能为金融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发出预警信号,而且可以帮助投资者作出更有利的判断。公允价值计量的地位由此确立。

2006年9月,FASB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强制美国公司尤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特定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38项会计准则中也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但在2007年次贷危机背景下的金融风暴中,公允价值计量并未完美地发挥其计量属性,甚至因其在信号传递过程中的放大效应将全球经济卷进了更大的旋涡。

二、公允价值计量信号传递作用机制及其放大效应加剧金融危机的循环机理

经济学上的信号传递效应是指在进行市场交易之前,信息劣势方通过辨别、分析、解读信息优势方的表明自身特征、品质、类别等的信号,从而改变自己在市场交易中所处信息劣势地位的行为。

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市场评价,是市场参与者在充分考虑了市场信息后所达成共识的市场交易价格。根据谨慎性原则,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产品按其市价(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能起到信号传递效应。该效应表现在:在市场正常繁荣的情况下,信息高度流通,信息不对称性程度降低,金融市场的弹性、广度和深度足够大。市场参与者能够随时收集到不同情形下的金融产品的信息,不仅包括金融产品价格波动的数字化信息,也包括一些非财务信息,且后者可以借助一些外部管控措施对前者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这些信息通过公允价值这个计量器可以衡量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价值,监管者、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会捕捉公允价值所传递的金融产品市场价值的信号,通过区分不同质量的企业向外部市场的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在公允价值的指引下作出正确的决策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有效地反映市场。

而在市场处于非正常繁荣或非正常衰退的极端状态下,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金融市场参与者所能获得的信息只能反映短期交易价格波动;对金融产品价格波动起调节作用的非财务信息由于市场交易价格的过度波动,短期内不能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而被屏蔽。市场参与者所能收集的信息质量、数量下降,公允价值衡量金融产品价值所能依赖的信息极大地减少,也就是说,由于反映基本面变动的信息被屏蔽,不再能对交易价格波动所起到调节作用,原来依据较多信息才能做出的决策,现在信息使用者所能依赖的信息减少,相对而言,单一信息所起作用被放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属性由平面镜变成了凸透镜,公允价值计量所传递的放大了的信息在之后的资本循环中会被不断地继续放大。

金融危机期间,市场价格大跌、定价功能缺失,如果此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信号传递的放大效应会直接影响整个资本市场,陷入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下降―金融资产提取减值―亏损和资金充足率的下降―会加大资产的抛售力度―市场估值中枢下移―市场投资者信心丧失―更大范围的恐慌性抛售和金融产品价格的更大程度下降的恶性循环。同时,实体经济也未能豁免,公允价值计量下减计资产之后的企业通过消费、投资、商品交易等途径传递公允价值计量信息并进一步放大其效应,导致了企业传导、产业传导和区域传导,使得危机从区域横向和产业链纵向上得到放大。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信号传递机制失灵的改进

以上分析可见,公允价值并不是金融危机的根源。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的信号传递之所以表现出放大效应关键在于不同的市场环境下,金融市场信息供给机制不完善,进而影响到信息透明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认为,较高的会计透明度有助于信息使用者获知更多的财务状况,而影响会计透明度的两个方面主要是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制度自身的完善程度及计量准则的执行情况。只有以完善公允价值信息披露机制和使用指引为指引,才能实现更全面、综合性的会计信息透明化。

(一)加大金融机构基本面变动信息的披露,强化其调节职能

1.增加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优化估值模型

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以相关性和可靠性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而公允价值采用必须有较活跃的交易市场或借助于外在的专业评估机构。由于,外在的评估机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公允性有待检验,公允价值主要是通过市场确定的。在会计实务中,有的资产或负债当日的公允市价因缺乏可观察的市价无法获得,需要借助估值模型来确定。

由于估值模型是以基本假设为前提的,模型不同,假设不同,参数选择亦有所差异,而且公允价值自主选择权的使用及金融机构应用程度都导致了公允价值计量中主观的非理性因素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具相关性,公允价值估值仍然是不可靠的。因此,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估值,在财务报告中应作具体说明,要求报告主体说明不能进行估值的原因,并增加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对公允价值做出准确判断的信息披露,包括该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的计量、确认和报告方法,公允价值级次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估值模型的假设及参考数据的获取与使用。

2.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增加历史成本计量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在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情况下,基于一系列假设所建立的估值模型所估计出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并不具有参考价值,这使得资产负债表日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而且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并不意味着历史成本计量信息已失去意义。相反,二者各有优势,可以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在会计实务中,将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当前的公允价值或取得该资产或负债时的初始成本进行计量,同时在报表附注中增加披露这些资产或负债历史成本计量信息,将同种资产以不同属性计量的结果进行比较并予以披露,充分发挥财务报表附注的信息披露功能,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为决策者提供更具可比性的信息。

3.增加公允价值相关风险的披露

此外,企业还应增加公允价值估值风险方面信息的披露。包括所用估值模型预计存在的变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综合反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易过程的情况,以便投资者决策。

(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

将公允价值信息披露机制纳入内部控制框架中。一方面企业内部控制的幅度得以外延,与内部控制发展趋势相一致,并通过内部控制使公允价值信息披露与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有助于加强内部控制的风险防御机能,降低企业风险,最终为企业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客观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对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了组织结构的优化、创造有利于公允价值运用的微观环境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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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丽影,杜兴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管制安排[J].会计研究,2008,(11).

[3] 徐玉德.公允价值计量、金融稳定与风险防范――全球金融危机下的会计反思[J].经济研究参考,2009,(7).

篇(7)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允价值;走向

一、引言

始于2007年的金融海啸波及世界,学者们纷纷探究其成因,公允价值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世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表述不完全一致。如IASC323号认为:“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FASBSFASNO.157中则认为:“公允价值是在计量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我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二、金融危机下对公允价值的质疑

美国的一些银行家、金融业人士以及国会议员指责公允价值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认为金融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在市场大跌和市场定价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导致金融机构过分的对资产按市价减记,低估了金融资产的真实内在价值,且加速了金融资产价格的下跌。由于巨额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资产抛售力度,对加重金融危机推波助澜。

2008年10月,60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写信给SEC,要求暂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他们认为失灵的市场常常意味着没有什么价格可以作为基准来盯住,如果银行不必按照市值来给资产定价,金融危机就会慢慢消退。

三、公允价值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分析

(一)公允价值如实反映市场波动所导致的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波动

当市场处于非理性繁荣状态时,金融机构手中持有的大量以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工具价格也随之飙升,从而产生巨额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之亦然。以A股市场为例,2007-2009年,我国金融机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剧烈起伏(见表1),而公允价值在其经营业绩中又占较大比重,如2007年,海通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当年度净利润之比为19.44%,中国平安达44.19%,中信证券和中国银行分别为24.74%和27.15%。因此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也随公允价值剧烈波动。

不能因此而断定是公允价值的引入引起了金融机构业绩异常波动。客观地说,由于公允价值对利率、汇率、税率和资产价格的波动相当敏感,公允价值能够揭示市场变化所导致的金融机构经营业绩的波动。

(二)公允价值还可能缓和金融机构的业绩波动

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变动必须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待出售时再转为投资收益。因而出售时确认的损益对当期的影响将明显小于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影响。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而不是一次反映收益,缓和了经营业绩的波动。

(三)公允价值并非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

SEC应美国参众两院的救援法案要求,就公允价值对金融业的影响进行了全面研究,2008年12月30日提交了题为《StudyonMark-To-MarketAccounting》的研究报告。明确认为公允价值并非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陷入危机的主要原因。真正原因是信用衍生产品投资巨额损失、金融资产信用质量不透明以及贷款方市场信心严重缺失。该报告赞成会计界关于公允价值会计让投资者认识到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情况的观点。

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目前经济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一)公允价值的产生背景

20世纪70年代,美国会计界和金融界一直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争论不休,从而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严重缺陷,进而怀疑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由此产生了公允价值的概念。80年代末的美国储蓄及贷款危机促使FASB广泛推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90年代后,衍生金融工具产品的大量出现及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使公允价值成为其唯一被正式认可的计量属性。

2006年9月,FASB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统一了公允价值的涵义和计量方法。接着又于2007年2月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9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强制美国公司尤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特定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二)公允价值的科学性

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外部的利益关系人,会计信息应当对其决策有用。公允价值是现行交易中的估计价格,它立足于当前的交易价格,是最贴近资产和负债真实价值的价格信息。从本质上讲,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能够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这主要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有以下优势:

1、能使相似的资产或负债项目产生相似的确认、计量结果,使不同的项目出现不同的结果,增进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能如实反映现行条件下与资产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或与负债相关的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出。

3、既能如实地反映继续持有决策对业绩的影响,又能如实反映取得或处置决策对业绩的影响。

4、可以比较容易地反映大多数风险管理战略的影响,有助于风险识别与管理。

5、能够较好地满足资本保全尤其是实物资本保全的要求,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三)金融危机后公允价值的广泛引入仍是大势所趋

FASB于2008年10月了一项解释公告,进一步阐明按市值定价的会计准则,该解释公告允许金融企业对部分流动性较低的资产以高于这些资产当前售价的水平进行定价,这并未像一些人所希望的那样取消按市值计价的会计准则。

2008年11月11日,在由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提到,公允价值不是造成金融危机的原因,对于金融市场的信用至关重要的公允价值应该保留下来,并建议加强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

2009年,SEC副首席会计师Stephanie Hunsaker表示“SEC最近完成了由国会委托的对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该研究认为公允价值会计不应被暂停使用,但需要进一步改进。”

五、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难以体现其公允性

公允价值的应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的交易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

3、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就第一、第二层次而言,有时市场价格并非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而上下波动,据此确定的公允价值并不具有公允性,很难真实公允地体现产品的价值。而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认定,是建立在合理的主观判断和准确可靠的估值技术基础之上的,鉴于无法保证主观判断的可靠性,估值技术也存在误差,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结果同样未必公允。

(二)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难以保证

公允价值的确定依赖于活跃的相关资本市场,然而当市场环境动荡不安时,市场交易价格会大幅波动,从而影响信息资源及时准确的获取。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则运用现值技术等估计,但如果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信息都很缺乏,公允价值的判断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值的主观估计成分较大。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难以保证。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

多种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增加了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公允价值的弹性空间,增加了获取公允价值信息的难度,特别是许多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更不易确定,需要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来对公允价值进行估值。而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以及折现率的选择等也是不确定的,在计量操作上同样面临着很大难度。

(四)公允价值的计量具有顺周期效应

公允价值的的顺周期效应,是指市场利好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产品在利润表上显示大量浮动收益,价值高估。诱使各大企业管理层滋生片面乐观的情绪,进而诱使股东增添超额利润的冲动;而一旦经济下滑,相关金融资产价值看低,价值低估,金融机构要提高减值准备,这势必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六、规范与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及披露方式

(一)规范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和确定标准

1、明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而对于非金融资产、非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如何取得,准则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为防止价格操纵导致的公司利润管理、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失真,应明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范围。

2、规范公允价值确定的标准。对于已经存在活跃、公开的交易市场的,应由国家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明确其中符合公允价值确定标准的市场,其交易价格可以直接使用,形成相对统一、标准的公允价值信息;如需运用估值技术确定的,由相关部门指定研发机构,制定标准的估值模型系统,集中采集有效的市场数据,同时简化系统使用者所能调控的要素,以降低主观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二)完善公允价值披露模式

市场失灵时,公允价值计量会使资产价值偏离而不是公允。而历史成本有其优势,应该综合利用历史成本的更具可靠性与公允价值的更具相关性的特点,使两者有效结合,实施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计量基础并用的计量模式。

在现有财务报表结构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报告金额的列数,针对每一具体财务报表项目,分别按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列示。为了增加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企业应该披露公允价值会计的更多细节,如计量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价技术及依据的假设,期初和期末公允价值余额的变化等,便于使用者分析判断。

(三)建立历史成本审计和公允价值审计双重审计模式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除了遵循历史成本审计外,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公允价值审计,并披露二者的审计差异。通过建立历史成本审计和公允价值审计双重审计模式,可以从公司外部进一步制衡公允价值的运用,促使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在财务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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