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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德治;会计;诚信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8.022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8-00-02
现阶段,违法违规的会计行为所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常见,企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会计行为规范体系,打造诚信的会计准则。进一步而言,需要做到法治和德治的兼顾。法治,即以法治“会”,需要建立健全统一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确立会计的地位,保证会计信息依法反映真实情况,前瞻性地指明会计的发展方向;德治,则需要一套可操作性强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法治和德治二者共同构成会计行为规范体系,铸造会计的灵魂――诚信。
1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以法治“会”就是要求会计行为的发生、会计工作的进行及会计司法的贯彻都要遵循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要求。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它是法律、道德用于治理会计行业的依据。中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应在大的国际会计环境下保持中国的、独立的、非附庸的特色。
1.1 坚持中国特色会计法制,促进会计法制国际协调
不同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有其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和适用范围。会计法制应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及法律体系保持一致。
1.1.1 国际化与国家化的统一
环境的不同造成会计法律制度的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能照抄照搬、直接采用国际法制条例。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需要中国特色的统一会计法律制度,既要与本国法律体系相适应,又要与本国的特殊环境和背景相协调。应积极学习、领会国际先进的会计知识,建立立足中国国情、面向世界的会计法制体系,争取对国际会计影响的主动权,真正实现会计信息作为国际经济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基础作用,嫁接我国企业契约各方与资本市场的相互联系。
1.1.2 突出《会计法》的根本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即《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它奠定了会计工作的法律地位,是会计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处于最高地位。我国的法律体系类似大陆体系,这就要求切实保证《会计法》的根本地位不动摇。
1.2 重视会计准则的健康发展
当前,会计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会计准则的建设。
1.2.1 会计准则和狭义上的会计制度是我国不同层次的会计标准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准则在其形式、内容等方面参考和借鉴了国际及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度适应我国广大实务工作者的习惯和要求。准则较原则,是一系列指导会计工作的基本理念的组合,是指导和评价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则规范,是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活动所应遵循的标准,也是对会计工作进行评价、鉴定的依据;制度较具体,操作性强,往往是针对行业而言的,特别适于特殊事项。二者并无实质区分。
1.2.2 制度与准则并存
会计界的共识是会计准则必然代替会计制度。但就现阶段而言,二者并存有其必然性。应建设以会计制度为辅,会计准则为主的规范体系,不能忽视会计制度治理会计行为的作用。首先,提倡会计准则,以准则为原理导向。特别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可以使我国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提高到先进水平。其次,逐渐削弱会计制度的作用。最后,重点建设会计准则。随着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逐步发展为统一会计制度与准则,以会计准则为准的制度体系。
笔者赞同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结构是:宪法经济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会计法(专业基本法)会计准则(会计法规)会计制度(规章)。该体系结构表明:以会计法为中心,自上而下逐层作出约束性规定,构成了专业法专业准则专业制度的约束层次,为优化和达到会计目标设定强有力的保证机制。
2 会计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简称会计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实施的关键,是从事会计职业的人们在会计活动中应遵循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行业规范。
2.1 与时俱进,及时更新会计道德内容
会计道德受社会和阶级的道德制约与影响。当代中国的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是根本职业目标。这些可继续作为中国现代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同时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参考西方对会计道德积累的思想营养,借鉴和融会多方会计道德内容,充实中国的会计道德。建立统一的、具有刚性的道德规范。会计道德原则对会计行为有重要影响,是会计工作的指南。目前,我国价值观利益化,道德观市场化,更应尽快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会计道德原则体系。
2.2 加强会计道德教育
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已成为行业共识和主流。政府应有效发挥行政能力,通过制度规范、政策指导等措施,指导、推动各单位、个人学习会计道德。在学习专业知识时穿插道德教育,加大各种会计考试及教育中道德知识所占的比重,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部分会计道德内容,严禁道德不合格者进入会计行业,发展以诚信教育为核心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已成当务之急。会计人员自身要加强责任心和道德感,克己自律,自我剖析,参加实践,不断提高,切实为人民服务。
2.3 正确进行会计道德评价,开展会计道德立法
会计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以内心力量起作用的社会规范,它可以有目的地引导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准则,掌握相关的会计评价方法。
2.3.1 正确进行会计道德评价,建立奖惩机制
会计道德评价具有裁判、激励、示范和调节作用,促使会计道德意识转化为行为,是会计道德原则和规范得以实现的保证。亨德里克森指出:“会计理论上的道德标准重点在正当、真实和公正。”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本着是否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是否有利于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和单位、个人的发展等具体标准来研究制定会计职业道德标准,丰富会计道德评价。
2.3.2 开展道德会计立法,建立诚信档案
中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会计道德设立的法律,其权威性受到质疑。因此,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以诚信原则为核心的财会职业道德体系势在必行。会计道德可与会计技术立法双管齐下,这样既可以使法律、制度具有深厚的道德底蕴,又能使道德标准的制定有法律、制度依据,最大程度地提高会计道德规范会计行为的效力。可以跨地区建设企业、个人会计诚信档案体系,将企业、个人的荣誉记录、诚信纪录或违法违纪、信用不良等纪录统计在案,并赋予其法律地位,以便约束会计行为。
分别通过会计法律制度、会计道德两种渠道来治理会计行业,固然可以解决相应的问题。但就会计行业的发展和会计本身的复杂性来讲,还应思考二者的联系,发挥它们共同的治理功效。会计道德与会计法制在地位上可以相互转化与吸收,内容上相互渗透和重叠,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规则。依法治理会计和以德治理会计是紧密结合的整体。会计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的基础和重要的补充,是会计法制的人文基础,会计法制是维护会计道德的重要手段。经过共同努力,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降低企业交易的成本、避免道德谴责及法律制度的制裁,构建双赢机制,打造诚信会计是企业会计行为所追求的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1]林钟高.会计行为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 会计失真 会计监督 监督体系
1. 会计监督概述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会计监督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监督集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位于一体;狭义的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人员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享有其所赋予的特殊地位和职权,监督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相关的资金运行,以保障各项经济活动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促进实现企业和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有效的会计监督有利于保障会计行为的规范化、会计信息的高质量、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企业行为的合法化,更有利于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的形成。然而,现实情况是,在我国部分企业中,会计监督形如虚设,不仅没有发挥其监督职能,更造成了社会对会计监督的误解。我国会计监督的不力,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会计行业的困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现象增多、诚信严重缺失的不利局面,不仅造成了极恶劣的负面影响,损害会计队伍自身的形象,危及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严重打击了社会各界的信心,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因而探讨当前我国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并深入思考如何进行有效的企业会计监督,还会计监督于原有功能,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
2. 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分析
2.1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会计监督不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由于会计监督的特殊性,有效的会计监督必然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支撑及行为标准。目前为止,会计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但随着我国的经济状况发生的天翻地覆变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部分相关规定严重滞后,但清理废止或修改工作未能及时跟进;甚至出现了会计法未涉及的真空地带,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
2.2 “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缺失导致会计监督不力
2.2.1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缺位。虽然相关的制度规定也建立起来,但形如虚设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弄虚作假现频发。在现有的监督体系中,会计人员的会计监督权是说经营者说了算的,难以对单位日常的全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
2.2.2社会监督主要采取的是事后监督的方式,因而成本巨大。而且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利益关系使部分社会审计监督流于形式。
2.2.3政府会计监督手段的落后,监督工作不到位。而且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在当前受到经济利益的约束,使其监督实质效果难以确定。
2.3对会计监督认识不到位导致会计监督不力
虽然《会计法》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主体地位,但有些企业单位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不理解什么是会计监督,认为既是监督,应是外部监督,与企业内部无关,导致内部约束机制缺失或不健全。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是老板,会计上的事情由自己决定,让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甚至让会计人员做出违法行为,如变更原始作证,掩盖不合法的经济内容使其表面合法化。一旦违法行为被发现,更是发挥各路神通,找人代之,减轻自己的责任或是不了了之,这些都妨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不利于后续的社会监督及政府监督的进行。
3. 加强和完善我国会计监督的对策
3.1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体系保障。对于已经实行的《会计法》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责任应做出详尽明确的解释规定,达到总则与实施细则相配套实施,使会计监督有法可依。提高会计监督在整个会计法中的地位,明确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避免在发生事故时相互推诿。同时,从法律层面上加以明确相关责任追究原则,增加违法人员的作假成本,加大对监督不力行为的处罚和执行力度。
3.2健全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只有通过单位内部、社会、政府三方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会计监督才能真正有所作为,会计行业才能得以继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单位内部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的基础,是做好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社会监督以独立的第三方的身份对单位的经济活动状况进行有效的监察和督促。政府监督是指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门)、定期对会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会计信息质量,采取措施整顿规范会计秩序,从宏观角度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作为会计监督体系的基础,只有从源头上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来源,才有可能还会计监督一个好的开始。《会计法》也强调了内部会计的监督在于将不法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的初级阶段,更侧重于事前与事中的监督,以降低社会成本。建立严格的会计核算程序、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并予以制度化,使会计的监督职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为会计监督的工作创造良好执行环境,使会计人员处于独立的境地,支持会计机构和人员大胆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社会公众的监督因其广泛性对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会计行为都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则因其专业的优势,越来越受到重用。两者的综合利用将大大强化会计的监督职能。再者,财政部门应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对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做好典型宣传,以维护会计法的权威性。
3.3加强会计监督的宣传,深化对会计监督的正确认识
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积极、深入地宣传《会计法》,使会计法的基本精神深入人心,提高会计法制意识,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和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一个有利的舆论环境。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提高单位负责人的法制意识,改变其对会计监督的错误认识,自觉承担会计监督的责任,使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落到实处,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会计人员知法懂法,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以法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敢于与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积极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同时,由于会计较强的专业性质,会计从业人员也要不断地学习掌握最新的会计理论及操作实践,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做好会计监督的日常工作。
参考文献:
[1] 于传云.试论加强医院会计监督的途径和对策[J].商业经济,2009(9).
[2] 李少萍.重视会计监督职能[J].现代医院,2007(11).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 会计法律责任 风险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关键词] 会计监管 相关法律法规 协调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会计法》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不协调处,下面通过梳理《会计法》与上位法、同位法、下位法及自身的关系,找了不协调之处,以便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管法律法规。
一、《会计法》与上位法的协调
《会计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因此,其立法程序与内容应当与宪法的相关条款相衔接,如表1所示。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明晰和保护产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导向,作为维护、保障财产所有者和投资者权益最具体、最具针对性的处于控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的《会计法》,理应对产权保护理念在一般法律层次上相应落实。因此,它应以《宪法》为依据,适时对相关提法进行修正和补充,以便对其属下相关会计法律规范的制订与修改起到指导作用。
二、《会计法》与同位法之间的协调
1.《会计法》与《刑法》的协调。从法理角度看《会计法》与《刑法》之间在涉及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等执法与司法问题及民事赔偿责任的确定上,《刑法》特别法,属优先遵循层次;而在如何认定是否触犯刑法、民法及其他法律及处罚程度、赔偿金额的大小等方面,这些法规必然以专业性强的《会计法》等相应条款为基础。如表2所示,《会计法》与《刑法》出现的对“单位负责人”表述不协调处,应遵循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对《会计法》进行修改,使单位负责人表述与《刑法》一致。
2.《会计法》与《税法》、《公司法》、《证券法》的协调。按照法理学中所贯彻的特殊法优先普通法的原则,这一层级的协调主要是在具体条款的制定与问题处理上,分清普通法与特殊法的相对性问题,而其衔接则体现为条款应当相对具体与一致,《会计法》的相应条款应当为同一层级关系密切的其他法律规范提供法律判断标准方面的会计专业技术支持。如表3所示出现的不协调部分,应确定会计法的母法地位,会计法为其他法律规范提供会计专业支持,使其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与《会计法》相一致。
三、同位法之间的协调
《注册会计师法》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如果程序合法,即使审计结果与事实有出入,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公司法》则强调工作结果,只要审计报告与反映事实不符,出具的审计报告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注册会计师就应对此承担责任。如表4所示出现的不协调处,可实行责任倒置制度,即审计报告即使有重大失实,但注册会计师举证自己无过错的除外,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会计法》与下位法的协调
《会计法》作为规范会计行为的基本法,相关条款应当具有全面性和原则性,但现行《会计法》规范的内容基本上是局限于财务会计领域,没有涉及到管理会计和其他相关会计领域,其所规范的“会计行为”也更多地限定于一种狭义上的单位内部财务会计行为,较少涉及到与单位会计行为有着直接关联的会计事务管理行为。如表5、表6所示出现的不协调处,《会计法》作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总会计师条例》的上阶法律,对于一些原则性规定应统一以《会计法》相关提法为主,而对于会计行为的实务操作性规定,应统一用行政法规的条款来约定。
五、《会计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协调
如表7所示《会计法》与《行政处罚法》的不协调处,应建立统一的会计监管标准,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协调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规范;考虑建立会计责任解除制度,使会计监管对象克服由于执法行为的多元性造成的监管成本加大问题。
关键词:会计法;责任制度;特征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地位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规范会计行为的规范主要有三个方面,即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岗位规范、会计法律规范。会计的责任也分为三个层次:职业道德责任层次、岗位责任层次、法律责任层次。会计的责任有不同的层次,规范不但给人以指引,同时也设定了相应的责任。
我国的会计制度非常重视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这反映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但是同时,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是薄弱的,一旦从业人员道德沦丧,职业道德便发挥不了作用。因此,就必须用法律对会计行为的各个方面做出规范,完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
二、会计法律责任的构成及类型
1.会计法律责任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就是指构成法律责任所必备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根据会计行业的特点,会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从会计实践和《会计法》的规定来看,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应该包括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
(2)行为。指会计违法行为人不按规定履行会计责任,实施了违反相关会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侵犯了股东、债权人、投资者、社会或国家的合法利益。
(3)心理状态。指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通称主观过错。无过错即无责任,但不同的过错形态会导致不一样的法律责任。
(4)损害事实。在会计职业行为中,会计违法行为人出于各种目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会计报告,导致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根据这些会计信息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判断或者因这些会计信息而受到了财产损失。
2.会计法律责任的类型
根据我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三种。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首先,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2)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会计活动中,有关的会计行为主体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犯罪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它的侵害对象是正常的会计秩序和真实、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犯罪目的是通过利用失真、错误的会计信息来干扰合理决策行为或取得不法利益。
(3)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会计民事责任主要是因为违反了会计法律规范,使利害关系人受了损失而给予的补偿。重大损失的股民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有了法律依据,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民事责任正在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重要形式。
三、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完善
1.进一步完善《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1)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直接作出规定。在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作出规定时,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必须规定在我国调整会计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即会计法或者其实施细则中。其次,对会计信息及虚假会计信息的界定必须科学化,避免过去的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在会计专业人员看来不很科学的情况出现,这就要求必须结合会计专业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来制定标准。同时,
《刑法》中对于会计违法犯罪制定不完善的地方,也要结合《会计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2)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加强会计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完善会计违法的民事、刑事法律规范。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大量虚假的会计信息来源于单位负责人的意志。虽然,目前我国有一部分单位负责人的确不懂业务,但这不能成为他们推脱会计责任的借口。加强他们的会计责任,可以促使他们学习财会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注意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协调其他法律规范与《会计法》的相互一致
建立和完善以《会计法》为母法,具体会计准则为子法,充分认识会计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衔接与协调的形式和途径。会计法律规范作为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之一,应当在符合宪法的前提下为其他法律的执行提供会计专业方面的支持,对《会计法》与其他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地方进行协调统一,而其他法律制度则应在责任划分及法律执行和法律程序上提供支持。
所谓会计行为,就是会计行为主体在会计目标的驱动下,对外部环境刺激和内部条件制约所作出有目的的会计反应活动。就一个企业来说,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会计行为的制约因素有很多。它与会计行为主体所处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相互作用。
制约会计行为的内在因素,是指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各种条件在质量上的综合。概括起来,主要有政治素质、知识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等。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这就是要求我们应重视和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培训,督促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处理会计事项,不做假账、不畏权势,以适应和胜任本职工作。
制约会计行为的外在环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从宏观上讲,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信贷政策等,将制约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济活动行为,从而影响会计行为。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限定了会计人员的行为范围,会计主体的行为不可能超出会计法律之外。市场环境,也限制着企业经济战略行为,从而影响着长期和短期会计行为。从微观上讲,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行为、战略方案,以及对内部机构的管理行为等,对会计主体的行为产生有着直接的影响。在企业内,会计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受制于企业行为的方向和规范化程度。从实际情况看,很多违法行为是在企业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下进行的,如指使会计人员造假,虚增利润骗取贷款,隐瞒利润逃避交税,转移国有资产,账外设账,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等,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因此,新《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这就抓住了矛盾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对规范会计行为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培养出优秀的会计主体,有利于会计行为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很显然,要保证会计行为的良性运行,就得有一系列行为规范为基础。从会计系统的目标和会计行为的主体出发,会计行为规范着重以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为主,以此在强大的外部监督体系下发挥行为主体的能动作用,达到优化会计行为的目的。
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我们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它通过对会计人员的权利、方法、责任、义务的规定,以确认、维护和发展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会计行为法律规范概括性强,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模式,可据以判断衡量会计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是符合规范还是不符合规范,只有通过会计立法,才能使会计职能得以有效发挥,使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关键词】会计;企业管理;地位作用;思考研究
前言:
如果⑵笠当扔鞒晌一个家,那么财务就相当于“家”中的总管家,其决定着企业各个方面的支出,平衡着各个方面的发展。一个企业只有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才能够获得生存的前提,才能够构筑企业发展的根本。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管理已经上升到了战略的高度,对于财务的管理也同样需要做到“水涨船高”,强化财务管理,优化财务管控。但是,依照当前的情况来看,企业财务管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只有让财务工作参与到管理过程中来,才能够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相关人员要积极探索相应措施和方法,深刻认识到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运用最佳的策略提升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加强企业会计工作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
1.强化会计工作能够提供给企业好的管理策略。
企业会计体系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是财务会计,其主要就是通过报告的形式,将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予以充分而详尽的反应;第二部分是管理会计,此部分的主要功能就是提供给企业内部管理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信息;第三部分是成本会计,其主要功能一方面是提供给企业财务部门相关的成本信息,另一方面则是提供给企业管理者存货价值,以及相应损益情况的计算,两者的结合成为企业计算成本的重要依据。第四部分是税务会计,其主要的功能就是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税法提税金,并制定与企业相关的税务规划。第五部分是内部审计,这一部分主要是为了企业的内控而建立,让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更加具有客观性和安全性。通过五部分的有机构成,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管理策略,让其能够从各个方面对自己的发展予以审视。
2.强化会计工作能够推动企业经济的发展。
企业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市场竞争的需要,必须要做好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这就让企业所需要核算的内容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规范,这也促使着会计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作用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环境下,管理者对于会计管理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从内部着手,强化会计管理工作,才能够推动企业的发展。
从外部的经济环境来看,企业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经济建设要求,必然会与社会中的各个方面发生千丝万缕的关系,其中自然包括形式多样的经济往来,而这些也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潜在动力。但是,无论何种形式的工作,无论何种形式的活动,其必然脱离不了会计部门的管理,因此,从某一个层面上来说,加强财务管理,就是在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内外环境的构建,要求每一个企业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经济规律而进行,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时候,会计部门必须要研究管理之道,让资金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最大的价值,才能够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3.强化企业会计工作才能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水平从一个层面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是企业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的重要表现。在工作实践中,企业会计部门所提供的数据信息不仅需要及时、全面,还要具备很强的真实性与可比性,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企业不同部门对于数据的不同要求,才能够让企业能够依照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会计部门所提供的信息,除了能够让自己“明白”之外,还需要能够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让其他部门人员了解其中反映的各种关系,让相关利益者都能够深谙会计之道。尤其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或者存在一些复杂内容的信息,会计部门更加需要进行详尽的讲解,保证信息获得最好传递,保证各部门都能够从信息中获得自己最需要的内容,让部门的各种职能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促使部门为企业更好地服务。
二、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思考
1.会计在企业管理中具有中心地位。
不少企业已经打出了财务管理的口号,并对其进行了大力宣传。但是,在进行实际管理的时候,则往往会发生偏差,存在着以包代管的错误认识,对于财务管理的工作还没有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往往在发生困难时候,或者资金出现问题时候,才想起来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而这往往已经是“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要想真正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让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得到确立,首先需要的就是领导层对于会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需要将竞争观念、效益观念、 货币时间价值观念、 风险观念和信息观念深深地植入到管理层的头脑中来,从而在理念引导上发挥作用,让企业的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其次,企业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通过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让企业的管理具有较为先进内容和意识,通过人才体系的构建,为企业财务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从而让企业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让企业的管理措施得到有效优化。第三,加强会计管理的专业培训,尤其要做好管理层的专业培训,让其能够了解到会计管理的方法、手段,让领导层能够从宏观方面对会计的地位、作用、意义予以全新的认识,为期之后的决策、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基础。从此三方面着手,可以让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得以建立。
2.《会计法》地位的夯实。
每个部门都设置了专门的财务部门,但是是否财务部门能够切实落实《会计法》的实施,是否能够“依法工作”则并不尽然。我国对于会计工作的立法早已有之,这对于会计人员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等都进行了要求。但是,我们也必须遗憾地说,《会计法》在企业会计管理中的落实并不如人意,法律中的很多内容都“浮于表面”,没有落到实处,导致了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执法不严”,责任人在出现问题时候难以做到“违法必究”。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从某一个层面来说,也是会计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会计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必须依照《会计法》对自己予以重新审视,让法律在工作中得到重视。首先,企业应当给予会计部门一定“执法”的独立性,逐渐建立起会计部门的监督职权,强调会计人员的“企业负责性质”,通过合理的“放权”,达到会计人员工作的“名副其实”,其嗬的“实至名归”。其次,企业应当给予会计部门一定的独立性,其工作的开展不应当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扰,让会计人员能够坚持做到“依法办事”,在会计对领导批办的财务收支予以抵制的时候,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认识。第三,企业要依托于新《会计法》给予会计人员相应的监督权,让会计人员切实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让会计监督权得到真正的落实,让会计监督权真正推动会计管理的优化,促使相关制度的执行。
3.会计监督权限的构建。
鲜活的市场经济、需要企业在法律、法规、制度等等内容方面进行有效的应用和构建,会计工作的生命力,以及长久性也在于其监督制度的有效构建,在于会计工作合力、真实的反应。企业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会计来反映和监督,社会上所有的经济主体和所有从业人员的经济利益。
因此,相关人员必须积极探索相关的手段和方法,对法定的会计核算、监督职能进行重点研究,一种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让会计的管理作用和地位优势发挥出来,比如,在进行产品制造过程中,危害最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只要从其会计机构方面进行优化调整,要求其会计人员的管理职能得到逐渐体现,注重其利益保护,尤其要加强《会计法》和《会计规范》的会计监督,其工作的开展将会与众不同,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将会被依法纳入到法律管辖的范围内,将会给企业的发展和建设“拧上”“紧箍咒”,让企业的财务制度在合理、合法的规定下进行,让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无所遁形,真正让企业的会计管理走上正轨,有效提升会计系统的净化,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最有销手段。
4.消除会计自身阻力。
企业中财务的管理归根结底是人员的管理,只有做好人员素质的提升,强化人员组织的管理,财务工作的开展才能够切实做到落实。但是,当前很多企业在财务管理构建方面缺乏相应的人才,会计人员的素质无法达到高效管理的要求,其管理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不相适应。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的文化水平还处于较低的阶段,其接受财务管理的意识还没有形成。由此可见,来自会计行业和人员自身的阻力依然较大,强化财务管理必须要做好会计自身阻力的消除。
首先,企业要对当前财务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对其财务人员的基本水平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对其财务管理人员所具有的优势、劣势要在心中有所认识。在此基础上做好相应的管理规划。这样可以让所设置的规划更加符合财务部门的实际情况,能够让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其次,企业要注重做好财务基础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其培训一方面在于专业知识的培训,让财务管理人员能够获得更加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并将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进行灵活应用;另一方面,还要注重财务管理人员的思想培训,促使其在工作中责任心的增强,防止可能发生的、。第三,推动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让所有的管理措施和方法都纳入到现代化的信息建设中来,让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当前的信息技术要求。
三、结语
会计管理在整个企业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其既是基础地位,也是核心地位。企业只有对会计工作认真思考,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促使财务工作参与到管理中来,才能够真正提升企业的全面管理,才能够让企业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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