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7 14:55: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区治理现状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 村改居 行政化 治理主体 社区自治
作者简介:李明珠,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一、“村改居”的内涵
“村改居”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应运而生,具体指的是:撤销以往的农村组织,更改为城市居民社区委员会,借助管理城市居民的方法,对“村改居”展开管理。从利益分配角度而言,“村改居”属于对社会利益的一种再分配形式,指的是:重新划定进程农民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利益分配形式。从政策上而言,“村改居”社区的居民属于城市人;但从实际利益角度而言,他们与真正的城市居民所享受的待遇有所不同。而“村改居”要切实保障“村改居”人员的基本权益,提高“村改居”人员的社会地位,使其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高品质、高水平的生活,最终实现“村改居“追求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目标。
(一)基本现状
在城市化过程中,“村改居”社区在形式上已基本完成了由农民转变为居民,农村转变为社区,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变为股份经济的“四个转变”。虽然“村改居”在形式将村委会的牌子换成居委会,在角色上宣布农民变为城市居民,在居住形式上由散落居住的平房庭院变成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城市高层小区,但在社区形态又表现出诸多乡村社区的特性,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异质性和不稳定性。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村改居”社区的数量及其集聚的规模也将越来越庞大,并将成为未来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与治理状况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发展和社区管理的水平。通过对“村转居”社区调研发现,其“亦村亦城”的特点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着社区治理的转型和发展以及社区居民的政治经济利益的实现。因此,发现目前“村改居”进程中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深刻剖析,从而为探寻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社区治理对策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二)新型社区治理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村改居”这种新型的管理组织,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应运而生,其成员由失去土地后的农民组成。“村改居”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组织,在实际运作过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村改居”是农村向城市过渡的一个特殊阶段,此时的“社区居委会”行政化色彩偏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组织机构行政化。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对居民委员会的定位实际上有偏差,居委会在内部设置和职能上,基本上仍按上下对口模式,被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之内,并没有体现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设置,而居委会无论履行何种功能,都具有“金字塔式”行政化等级结构的组织特征,使居委会俨然貌似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有的政府部门,打着“某某工作进社区”的旗号,把工作延伸或直接推向社区,社区居委会便成了一根针,万事都要从这个根针的“针眼”穿过,于是居委会常常忙于上级督办的任务,致使居民自治管理的空间不断减少。
第二,人员安排的行政化。在实际工作中,现在社区居委会主要人员存在着“民选”和“街聘”的双重身份现象。一方面,“街聘”的方式明显提高了居委会干部的文化素质文化,使年龄结构年轻化,增强了居委会工作的活力,但也由于应聘人员年纪轻、社会经验不足以及就业求职心态的影响,存在对社区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等问题,因而得不到社区成员的认同。另一方面,由于采取形式,居民对下派和招聘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替代原有居民认同度高的工作人员,有被强加的感觉而产生抵触情绪,因此致使“街聘” 在选举中落选;此外,“街聘”的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的待遇和保障与其他非聘人员之间的反差较大,也导致这些居委会干部的思想波动和工作上的攀比。
第三,组织职能的行政化。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满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为居民群众需求考虑的职能越来越少。机关部门把社区居委会当作下属单位,把社区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上面大量的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集中在社区居委会头上。长此以往,居委会也从根本上忽略了原本的自治组织属性,把自己看成是政府组织的一员,把政府的行政力量和工作内容向下延伸,于是便造成了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偏向满足于完成上面布置的工作,而为居民群众需求考虑的职能越来越少。目前社区居委会所有工作几乎年年都有评比和考核,考核部门涉及党委、政府的几十个有关职能部门。这样,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业绩主要取决于政府及各部门的认同,而不是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认可,这样就偏离了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然属性和本质要求,与居委会制度安排的初衷已相去甚远。
第四,工作方式的行政化。社区居委会的主要工作就是解决社区问题、服务居民群众,但其工作方式行政化以后,在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暇顾及居民群众的意见和需求,既不能很好地服务居民,也不能很好地与居民沟通,在工作中也得不到居民的支持。社区居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不适应社区工作的要求,在工作方式存在着机关化倾向,习惯于8小时坐班制,积极主动服务的少,在无形中拉大了社区同居民群众的距离。时间一长,这样的社区居委会也就得不到广大居民的认可。
2.居住环境的改变影响了居民参与自治的意识和热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城市改造建设,居民的流动性加大,人们渐渐离开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新的居住模式从客观上限制了社区居民之间能广泛而频繁的交往,形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同时,社区居民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都有很大差异。这也是现代社会人们很难象原来村落平房式的居住环境那样维持较长时间的联系,社区内邻里间的情感淡漠,影响了居民之间的交往,进而影响了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和热情。尽管“村改居”后,设置了社会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但村民并未完全摆脱有事找村干部的心理依赖。此外,很多“村改居”的居民都具备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但却未将意识付诸于行动。 3.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速度比较缓慢。“村改居”社区的居民大多是失地的农民,该群体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等特征,对规章制度缺乏正确的了解,参与自治组织管理活动的意识不强。大部分居民都不了解社区的主要功能,尤其是外来人口,导致社区事务缺乏关注度。自发性的群体组织大多由具有共同爱好的居民组成,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其管理过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4.“单位制”的体制环境影响了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制”的后续影响制约着我国居民社区参与,由于各种利益和资源都集中在政府及其附属的单位中,个人的利益绝大部分都是依靠单位来实现,在利益和情感的依赖上基本没有“社区”的概念,居民的社区意识淡漠,导致普遍的社区参与积极性不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单位人”逐步转变为“社会人”,居民的利益关系逐渐由单位转入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个人对单位的依赖。但居民的单位情结不会立即消逝,这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居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
三、“村改居”社区问题的主要解决对策
“村改居”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组织,“村改居”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应运而生。从当前“村改居”社区管理状况来看,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有效的规划。相关管理人员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社区管理改革工作。
(一)淡化社区的政治色彩,强化社会的服务功能
从街道社区当前的管理模式来看,基本遵循了至上而下的领导与被领导管理原则,即:社区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按照街道办事处安排的任务行事,这不利于社会服务功能的发挥。对此,应该按照“政社分开”原则,重新定位政府与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为社会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良好环境。居委会的主要工作在于:通过行使管理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同时重新构建社区与基层政府之的关系。政府应转变自身对社区的指导方式,从政策、财务等方面支持社区工作,而不应该过度地干涉社区事务。作为社区服务管理人员,不仅要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更重要的是强化自身的服务管理职能,切实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做好社区管理工作。
(二)健全社区居民政治参与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管理体系
社区自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离不开制度支持,因为需要采取措施,健全社区相关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就是居民共同谈论下而制定的自治章程,该制度的用途在于还给居民监督权、客观地公布社区的重大事务。这样做不仅为居民自治设定了科学的标准,又促使工作的透明度得以提高。此外,社区应该努力营造民主的环境,方便居民进行自我管理以及自我服务创造,促使居民越来越依赖自我管理以及服务创造。
关键词:社区治理;创新;服务型社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流动性加速,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体集聚到了社区。社区不仅成为城乡居民生活的家园,同时也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深化改革的同时,社区作为最基层的治理单位,同样交织着各种各样的利益矛盾冲突,要成功有效的化解各种复杂利益矛盾冲突, 我们必须以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构建服务型社区。
一、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社区治理着重强调的是政府的管理职能,是一种行政管理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走向多元化以后,单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与多元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渐显现。
1、社区治理中的行政化倾向明显
社区建设的出发点之一,就是为了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相适应,把由"单位制"解体所剥离的社会职能与政府职能交由社区承接,逐步使"小政府、大社会"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得以实现。概括起来,社区建设在体制上的成就,可以说是基本形成了一种政府推动,街道主持,居委会操作,各方参与,社区共建的管理模式。然而社区建设实际上只是考虑将政府职能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而没有把它视为更广泛意义上的利用和组织社区内全社会的力量来自行解决社区发展问题。居委会未能作为重要的社区组织来发展和利用,而被作为行政体制的附着物和街道办事处的再派出机构,承接政府管理重心下移的名目繁多的行政工作以及各类评比考核工作。
2、社区治理的居民参与程度不高
由于社区居民可能来自不同领域不同社会阶层,陌生的人文环境使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参与社区的热情都会有所减弱。同时,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也缺乏相关制度的支撑。政治程序建设的滞后使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缺乏规制和引导,公民政治参与达不到应有的目的而降低了参与积极性。社区治理中的精英化决策也造成了居民社区治理参与程度的不高。观念上的误区导致社区管理者没有真正把吸收公民参与决策看成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作为优化决策、民主行政的必由之路来对待,在他们眼里,公众只是被管理的对象,只能绝对接受和服从政府的行政决策而不能参与。
3、社区治理的主体多元化程度不高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垄断的行政资源,向市场转移相对比较丰富,向社会转移则相对比较滞后。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导致社会资源不能很好地利用,民间组织总量不足、规模偏小,影响力不大,普遍缺乏组织和独立运转的能力。在政府职能转移中,不少社会性的职能转移到了街道,而没有转移到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中去,有时候,出于对行政资源垄断的考虑以及"官本位"思想的束缚,使得一些非盈利性的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想参与社区治理却得不到政府的鼓励,有时候政府出于各方考虑甚至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设置一些障碍,这使得社区治理主体只是由单一的政府所主导,从而导致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程度不够高。
二、创新社区治理,构建服务社区的路径
服务型社区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现代治理理念构建的社区管理制度的总和,是以服务居民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模式。创新社区治理、建设服务型社区,就是要改革过去强政府、弱社会范式的弊端,再借鉴弱政府、强社会范式中合理的价值内核,通过广泛吸引居民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参与,构建政府、居民、社会协同治理的新型的以服务为导向的社区治理结构。
1、创新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型社区,服务是基础
创新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型社区,服务是社区工作的基础。社区是我国基层的社区治理单元,社区的治理工作应该就是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进,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得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对我们的社区提供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社区工作者首先应对自身的工作有一个准确的定位,转变治理思维。社区工作者应该是一个服务者的身份,并要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治理理念,以人为本,以社区居民为本,不断通过改进自己的服务来满足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高要求。构建服务型社区,还要我们的社区工作者增强社区服务意识。构建服务型社区的各项工作都要体现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这是创新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型社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我们可以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定期组织思想意识以及业务方面的培训,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并依据理论进行服务实践,不断提高其服务居民的意识和能力。
2、创新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型社区,必须坚持创新
创新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型社区,可以从社区服务机制、社区服务产品、社区服务供给方式三方面进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对社区服务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要求社区变"管理"为"治理",突出居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同时,需要变自上而下的命令式治理模式为政府、居民、社会等其他组织协同治理模式,突出强调政府在治理中的服务角色。在社区服务产品创新方面,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拓宽社区服务的领域,并依据公民的需求,为其提供新的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在社区服务供给方式创新方面,变政府主导的单一供给主体为政府、社会等其他组织的多元供给主体,同时,鼓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产业,并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创新的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
3、创新社区治理,构建服务型社区,重在多元参与
在服务型社区中,居民既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也是社区治理的客体,在治理过程中,必须以居民的利益为核心,反映居民的意愿。由此,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必须要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广泛开辟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新渠道,并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激励措施,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便利。同时,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非正式组织如NGO、NPO、等其他组织的合作,强调"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变无限责任政府为有限责任政府。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引入激励机制,制定志愿者服务回报机制,吸引社会各界人才加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参与到社区服务与治理中来。通过吸引居民、非政府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服务型社区的建设,使社区治理从单一的政府治理格局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居民、非政府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多元参与治理格局。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魏娜.我国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
[3]马漪.关于我国社区参与的制度创新和政策举措[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9).
关键词:社区管理;财政体制;解决措施;制度优化
一、社区管理现状
1.我国的社区管理体制。社区管理制度是在1998年7月国务院正式赋予新组建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的工作,制度上保证了我国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其次是社区管理层级上面,以市政府和区政府的两级政府以及兼具各地特色的社区建设管理组织的方式。社区走访中发现,大部分乱设网线的现象严重、专业性较强的社区管理人员是很缺乏的,很少是针对社区的管理,而社区管理大部分属于日常的事务,在管理能力上较差。
2.社区管理的财政体制。财政体制是分为两级财政,分开炉灶吃饭的方式。80%以上的财政收入都是税收的收入。根据笔者的走访和问卷调查发现,在社区中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用于社区服务,其中三分之一的收入是用于社区的公共卫生,剩下的三分之一是支持街道,在社区居委会管理运行,这显然看似很有说服力的数学是没有可靠性而言的。根据以上的结果表明:当前社区管理的问题仍大部分都是缺失的,对社区管理上一些待解决的问题仍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上,并未将社区管理纳入到正规的日常工作管理当中,且缺乏专门的社区管理人员来确保管理,以至于无法有力地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社区管理缺失的原因初探
1.社区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管理方面的知识是主要的原因。经笔者在社区的实际走访调查中发现,85%的社区管理者现有的管理知识不能满足当前居民委员会对社区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在这些情况下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方面不能很好解决居民的问题,不能与各级管理者有良好的沟通导致与居民出现矛盾纠纷等问题。很难为居民的合法权利给予有力维护,这样不能够有效的解决与管理好社区。
2.社区管理中社区治理模式的问题是社区管理缺失的关键因素。在实际调查中,现有的各城市居委会中,79%的居委会都是由街道来领导和管理的指导关系,而且只有43%的居民委员会是具有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社区居民自治,可见他们的管理功能十分有限,很难带给居民较多的行政管理。另外50%的社区管理者认为目前本社区的管理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现在治理模式下是被治理的角色,造成管理者参与的淡漠和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受到行政力量的压制。
3.社区管理中社区委员会财务管理上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社区经费上的制约,由于社区管理的自身特点,以及社区居民多是农转非的人口和多为经济上靠小吃部、自行修理部等小本经营的特征,这便直接决定了社区管理在进行社区管理中具有一定的经费特殊需求,但是由于街道办不愿意放弃经费的管理权导致这种难度被放大,导致街道办一些日常事务不能正常开展,使社区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经费问题不能得到保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三、解决社区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
1.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社区管理工作的职业化。政府要通过对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管理者的选派、直选等招聘方式,为调整居委会的管理工作建设起一个专门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要体现知识化、年轻化的特点,也可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来建设,可以让工人、青年、妇女定期定时的去社区进行工作;在社区管理上可以由上级政府出资进行组织选派,居委会可以定期的进行聘用或者直选,从而使居委会管理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2.科学地界定政府和居委会各自的职能权限,对自己的事务管理行使一定的权力。90%的社区管理人员以及65%的居民认为,给居民委员会自治权,给予相应的各级职责和相应的明确的职权范围是一个较利好的事情,居民希望管理者能为自己解决问题,而社区管理者希望自己是主动的。
3.调动居委会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建立一个针对居委会的明晰的财务制度是关键所在。在调查结果中针对居民委员会的明确清晰的财务制度是影响社区管理的直接因素,社区管理的组织经费的不足,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社区的管理经费不断增加,而许多职能都要由社区来落实,他们很难抽出足够的经费去划拨到社区委员会,因此造成管理上的难度加大,社区管理能够提供经费,这种资金上的压力解决了,以及科学界定了职权,直接能够有效促进社区的有效管理。
四、结束语
社区管理的问题便是居住环境优劣有着直接影响的优化内容,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质量有着积极的影响,对居民的难题进行持续的追踪并及时反馈,给予一定的经费管理权和支配权,对于社区管理权有一个科学地界定,从而使公民提升社区管理参与积极性,改变传统被动的治理模式,调整重组管理居委会的人员,建立一支知识化的社区管理队伍,促进社区管理的优化。
参考文献:
[1]刘娴静.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比较以及中国的选择[J].社会主义研究,2006(2):55-56.
关键词:城市现代化;社区建设;公共精神
一、现代城市社区建设和公共精神培养的价值关联。
社区是我国城市管理实施“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行政框架内最基层单位,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地域界限打破,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基层单位实体渐渐分化和消解,原来传统的“单位人共同体”“地域人共同体”已渐渐变身为“社区人共同体”。 现代社区共同体是由来自于不同地域环境和行业的具有不同价值观念的差质人口所组成的, 特别是长沙作为省会和中部发展快的城市,吸引了来自于各地、州、市和全国各地的人才定居或参与长沙现代城市的建设,这些不同异质的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区,因为个体差异降低了邻里关系情感认同,增加心理上误会和矛盾,其认同危机影响社区共同体建设。加之社区行政化倾向导致居委会工作模式成就、工作方法简单,社区居民大多是在不了解前提上被动性参与社区事务,随意性大,导致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意识淡薄,社区公共精神上弱化和忽视,影响社区公共精神提升。
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各级部门越来越受重视社区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长沙城市化快速发展拆解原有的地域关系纽带,单位集体记忆和情感归属日渐远去,个人与社会关系网络发变化。为适应长沙新形势社区建设需求,培育社区公共精神以促进社区建设与和谐发展,进而提高长沙市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此课题研究具有重要实际意义。
二、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概况
(一)西方:学术界针对社区研究有的两种不同倾向:
①一种是针对城市社区中邻里关系变化进行研究所形成两种对立的社区消失与继存的理论。以滕尼斯、韦伯等社会学家为代表的社区消亡论和以美国社会学家甘斯、刘易斯为代表的“继存论”;。前者认为社会分化结果是人们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差异增大、社会认同感降低使得传统社区存在基础丧失。后者认为认为传统社区不能完全否定和消亡,在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居民生活方式和精神情感与外面的世界并无多大影响。②另一种是社区解放论。费舍尔、费尔曼和雷顿在20纪70年代运用社会人类学网络研究的理论研究城市社区的变化。强调现代城市社区人际关系应从地域局限中解放出来,有应该更广网络,开启了新的网络研究视角。
(一)国内在中国社区概念的研究上:、吴文藻等人创立了“社区”概念和研究社区的范式。对社区研究近年来有几种不同观点:
①,社区共同体包括地域性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精神的共同体,社区精神文化是从生活共同体提升到精神共同体的关键。社区自身就可以实现自我管理、教育、服务、约束来实现社区公共生活有序化。
②公共精神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行为准则、规范的认可,并体现于行动上的遵守和执行。从道德上而言,公共精神是以利他方式关心公共利益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有的学者认为它是超越个人狭隘界限和个人直接功利目的关怀公共事务的精神境界和行为态度,它孕育并镶嵌在特定的社会架构和文化土壤当中,并不断地影响、修复、变迁着特定的社会结构。有的学者认为公共精神是孕育于人类公共生活之中的,位于人类内心深处的基本道德和政治秩序观念,态度和行为取向,以公共性作为价值基石,表现为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关怀和参与,对公共生活的热情融入和,对政治社群的虔诚认同和归属。
综合来看,国内外这些学者的相P研究,对课题组展开社区共同体建设与公共精神培育研究颇具借鉴价值和启发意义。国内著名学者如秦宣、韩庆祥、张雷声、刘书林等近年来也高度关注城市化社会发展、共同体建设和核心价值观提炼与培育等问题,深刻回答了城市化社会发展的诸多重大问题,其观点不仅为此课题开启了研究思路,而且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国内外研究尚存在些许不足和遗憾:①侧重社区共同体或公共精神某一方面的研究,欠缺综合性的研究;②;对应到长沙社区公共精神的培育路径研究还较缺乏;③长沙社区公共精神培育策略的评价指标体系缺乏研究。
三、长沙社区建设中公共精神的现状分析
长沙作为省会和中部发展快的城市,吸引了来自于各地、州、市和全国各地的人才定居或参与长沙现代城市的建设,这些不同异质的人共同生活在同一社区,因为个体差异降低了邻里关系情感认同,增加心理上误会和矛盾,其认同危机影响社区共同体建设。加之社区行政化倾向导致居委会工作模式单一、工作方法简单,社区居民大多是被动性参与社区事务,随意性大,导致居民对社区事务参与意识淡薄,社区公共精神上弱化和忽视,影响社区公共精神提升。
(一)社区公共精神培育包含培养独立人格、民主法治精神、公平正义、社会责任、社会公德、自控自律意识六个方面。但是长沙社区存在公共精神缺乏现状:
首先是社区意识比较单薄,从而存在对社区的认同危机,从1996年至今长沙实行单位住房货币化,原单位的福利房通过房改后成为人们有使用权的私有房,住房都是单位人,后来随着房地产的飞速发展,人么需要换更大更好的房子,所以出现将原有从单位购买的房子进行转手买卖,这样使得原来的单位人集中居住的状况变为各种外来人员杂居的现象,这样彼此因为不同的需求而再生的居民社区成分相对复杂起来。经过对社区居民的100份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其中因为邻里彼此不熟悉,即使门对门也不往来不熟悉的占40%。甚至因为工作的时间不一,有20%的问卷说几个月都没看见邻居。这样一来,因为居民间彼此陌生,对房前屋后和楼道的的公共卫生、共有园林的保护等公共环境也漠不关心,缺乏对居住环境的爱护和维持的公共情怀,乱放乱丢垃圾的现象常见。邻里之间缺乏相互帮扶和相互关照的共同意识,还因为出租房客的成员复杂性,以及其不同的生活习惯,更增加了相互交流和沟通难度。这种复杂情况得邻里相互很难融入在一起,引发了社区共公共精神的认同危机。
其次社区居民公共参与公共活动的自觉度不多,更难得经常性开展。为了增加社区粘合度和凝聚力、增进交流和邻里情感,即使有社区热情发动居民一起参与的社区公共活动,也常出现参与度很少,多数居民抱着看热闹的心理或不理不睬的尴尬局面,收效不大。
再次是社区建设的困境:社区主体、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社区参与、社区文化等困境。
社区主题因为社区主体的结构先对变化,原来有单位管理的变成了社区自治,社区管理机构一般带有政府行政性,社区划分不够合理,管理的区域比较大,人员与管理区域不匹配,加上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偏低,工作方法简单、宣传较少,基础设施不足,提供的服务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供给缺口大;加之社区机构与政府和住区物业管理理顺不足,一有问题,就是“临时抱佛脚”,解决问题也是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没有形成规范的社区管理机制。城市社区的行政化严重常常限制了社区自制能力的发挥。
最后社区法制建设滞后,与社区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社区建设的运行缺乏良好的法制环境。导致社区生活、社区服务、社区公益保障、社区的公共精神的加强缺乏制度保障,公共活动难以开展,居民的公共文化难以普及。
(二)是长沙城市现代化建设中需要加强社区公共精神的构建。
随着长沙城市的发展现代化,长沙市政府确立了“建设国家级中心城市”的宏伟规划,迫切需要加快长沙城市的的现代化建设体系;而作为长沙城市建设的的重要内核构成细胞就是的社区建设,可见社区现代化建设尤为重要。而社区公共精神的缺乏现状与现代化社区建设是极其不协调的,所以加强对社区建设,重点是社区公共精神建设,才能带动公共意识、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的完善和公共文化的和谐,构建和谐的现代社区。社区公共精神的建设对策和路径有如下几点:
1、营造浓厚的社区意识,搞好社区服务,增强社区居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建立社区通信录和社区现代QQ群和微信群,加强社区公共活动的广泛性,提高消息发散性和居民知情权,扩大活动的居民参与度;建设齐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2、理顺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居民自制组织建设,争取处理好社区自治组织与政府和物业之间关系。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重视社区制度化建设。争取处理社区和政府行为之间的联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拨优秀的专业社区管理和服务人员,提升社区管理质量,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的公共事务。
3、社区要加强所辖居民区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协同合作加强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增强社区服务的多样性、社会化和产业化。
4、推社区管理创新,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学习广州和香港等地的社区公共精神建设的经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社区与非政府组织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的社区管理体制,突出政府的服务职能,形成以民生为重点、以服务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体制,丰富社区建设的服务内容的宽度和广度,构建以儿童入园、一站式医疗服务和康复、学习和生活娱乐健身等多形式的服务体系。按权力下放中心下移原则,制定法律法规,协调社^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5、建立社情民情表达机制,充分发挥老龄群体对公共精神余热的作用。重视大学生公共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作用、彰显社区管理善治理念、构建地域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意义共同体、加强行政性复合与自主性合作、结构异质性与社区凝聚力包容共享致力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体系和氛围。
6、加强社区的资金和人才投入,设立社区服务基金,大力培养非政府的社会服务组织,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体制。
7、加强社区队伍建设,推进社区人员向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从而推进社区公共精神建设。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引导作用。政府介入方式转变维护和体现了社区共同体及其成员的自主性。培养社区意识,重建公共精神,这也是社区核心和关键。充分发挥居民公共精神与社区意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个充满尊重、关心和爱护的和谐社区,是解决认同危机的关键。让公共精神成为是社区建设中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
一、基本情况
街道北面与南淝河相邻,约两公里长河段在街道辖区境内,西起合作化路,东至亳州路桥,属此次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属街道奥林花园、翠竹园、潭三个社区工作站负责具体管辖。
二、工作目标
围绕“水清、岸绿、景美”总体工作目标,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为重点,切实把辖区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做好。
三、责任单位和工作步骤
(一)责任单位
1、奥林花园社区工作站责任区:合作化路至肥西路河段;
2、翠竹园社区工作站责任区:肥西路至长丰路桥河段;
3、潭社区工作站责任区:长丰路桥向东至亳州路桥。
(二)工作步骤
1、应急处置阶段(五月中旬完成)。各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出现的危害严重、社会关注、媒体曝光的违法排污等问题,果断查处,坚决治理到位。
2、摸底建册阶段(五月底完成)。由环保部门牵头,各责任单位与住建、城管积极配合,完成责任区的河污染现状调查,将调查情况按规定登记造册建立图表、文字、影像档案。
3、全面整治阶段(五月至九月底)。各责任单位制定出具体工作计划,对责任区内实施整治。
重点落实四项工作职责:一是河污染源的巡查定位、绿化整治、垃圾清理及日常管理;二是对危害水体质量安全的单位及个人行为进行劝阻;三是向辖区居民和驻地单位宣传水环境保护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四是完成区、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4、总结验收阶段(五月至十月底)。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并转为常态化管理。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辖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第一组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设立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统筹协调,地点在综合执法科,茆锋担任办公室主任。
2、街道实行例会制。整治期间街道水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如遇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3、社区实行巡查制。各责任社区工作站实行水环境巡查制度,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并建立巡查台账,认真记录巡查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街道。
4、加强沟通协调。各社区责任单位与街道负责环保、住建、城管、农林、卫生等工作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主动配合,条块结合,形成合力。
关键词:内涝成因;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V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城市内涝的基本特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了原有的排洪体系,导致城市内涝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以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为例,该街道辖区内承担主要排洪功能有石岩河等13条河流,已基本形成由社区排水沟渠(小区排水支管)、市政排水管网、河流和水库组成的排洪体系。在2012年4月29日暴雨期间(当日深圳市最大降雨量150mm),该街道出现36处内涝点,这些内涝点分布广泛,遍布街道所有9个社区;积水的深度不一,局部区域内涝严重,其中1处积水深度近1.0m,6处积水在0.5m以上,其余内涝点积水在0.3m以上,受涝影响面积34万m2,影响人口近20万。
2.内涝成因分析
2.1城市建设破坏或改变了区域内原有的雨水排放系统
2.1.1由于土地开发建设,原承担蓄滞洪功能的部分山塘水库被填埋,失去对雨水的拦蓄作用,片区排水系统无力承担暴雨形成的洪峰而发生内涝。如因广深港高铁建设将长城工业区东侧一山塘填埋,导致2008年“6.13”暴雨期间该工业区受涝严重,厂区积水深度近1.0m,大量工业设备被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石龙仔片区也因原大垅水库被填埋推平导致近几年片区内涝严重。
2.1.2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原由雨水自然冲刷形成的排水沟渠被大量侵占或覆盖,雨水因失去排放通道而顺着地面或路面漫流至低洼处形成内涝。如田心老村、上下屋老村、石龙老村和应人石老村等内涝较为严重的老村都是因为原排水沟被填埋、村内基本无排水系统而形成内涝。
2.1.3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一方面使地面硬化,原有大部分土地被水泥覆盖,降低了地面的滞蓄能力和渗透能力,改变区域下垫面,导致雨水汇流速度加大,洪峰流量加大;另一方面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泥沙下泄,堵塞排水管网,淤塞河道沟渠,使原本不受涝的区域遭受内涝。如育才路、祝龙田路龙大高速桥段底都是由于周边几个建设工地的水土流失严重而出现了内涝加重的现象。
2.1.4城市道路、工业区等建设破坏或改变了区域内原有雨水排放系统,未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足以解决片区的排水问题而引起内涝。如料坑大道南光高速出入口段、祝龙田路龙大高速桥涵段等几处内涝点都是因为高速公路建设改变原有排水系统而造成的;又如石龙仔片区,由于建设在地势较高山丘上的第三、四工业区破坏了原来山体的排水系统,现有排水系统无法将雨水排入到山体下的排水沟渠,只能沿山体公路向下漫流,造成民营路、创业路和石龙仔路片区受涝。
2.2社区排水系统缺乏统一规划,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滞后
2.2.1部分社区排水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建设,现状排水体系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没有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的,街道各社区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完整的防洪排涝体系。部分原以社区为单位建设的排水设施残缺破损,过水断面小,有些社区甚至没有排水沟(管);原按公路排水标准(只在公路两侧设排水沟,公路下方不埋设排水管道)建设的道路因社区发展成为了市政道路,其排水沟被覆盖甚至填埋,无力承担片区雨水排放功能而在道路低洼处形成内涝。如北环路石岩商会段、应人石天水工业园路口等都是因为原按公路标准建设的排水沟无力承担市政排水功能而形成的内涝。
2.2.2雨水管道的建设数量严重不足。根据2008年石岩街道排水管网的普查成果,街道存量市政雨水管网总长度为48km,而根据深圳市防洪(潮)规划(2002-2020年),石岩街道规划的雨水管网总长为250km,现状雨水管网数量不及规划数量的20%,众多市政污水管在雨天时承担了排放雨水的功能,导致在低洼路段的污水井盖常被在管内因高差形成压力的雨水顶起和冲开,雨水漫流至路面形成内涝。如塘坑老路、应人石南天路桥段和料坑大道等低洼处在暴雨期间都会发生污水井盖被雨水冲开造成路面积水的现象。此外,市政道路现状雨水管道管径不足也是造成内涝的原因之一,如松白公路,按照规划其排水管的管径为1500mm,而现状管径仅800mm,不足以排放汇聚到该公路的雨水,导致大量雨水顺路面漫流至较低洼的青年路,成为青年路内涝严重的原因之一。
2.2.3河流没有完成系统治理,河道排洪能力严重衰减。一方面,由于各河道的河堤基本上都是在社区发展的过程中由各社区在原自然河堤的基础上自行修建,河道的排水断面没有经过科学的防洪计算,普遍存在排洪能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侵占河道乱搭建违章建筑、不按规定修建的跨河构筑物等进一步挤占了河道有限的行洪空间,河道逐年被缩窄。经计算,街道辖区所有13条支流均达不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作为干流的石岩河,部分河段的排洪能力不及2年一遇洪水标准。
2.2.4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仍有不到位之处。作为地面雨水进入排水管道必经之处的雨水箅(雨水口),常因道路施工被侵占、填埋或被垃圾堵塞,导致在暴雨期间无法及时收集雨水导致雨水漫流至低洼处而形成内涝。
3.内涝整治对策
3.1工程措施方面
工程措施是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基础,本着“城市建设,规划先行”的原则,首先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对城市的防洪排涝和河流治理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在规划的指引下分近期、中期和远期逐步实施改造工程,建立起新的防洪排涝体系。
3.1.1对河流进行系统治理,使河道排洪能力达到应有的防洪标准。先行对内涝较为严重的河流实施防洪治理,增强河道排洪能力;随后逐步实施其他河道的治理工作,由于受建设资金的限制,可先行对影响河道排洪能力的“瓶颈段”实施改造,以提高河道的整体排洪能力,这样花少量的资金就能大大提高河道的排洪能力。
3.1.2对原按公路标准建设现已成为市政道路的排水系统实施改造,加建雨水管道和路面路雨水箅,对因雨水箅数量少导致雨水无法及时入管的片区或道路加建雨水箅和雨水支管,以加快雨水的排放速度。
3.1.3加强对河道、沟渠的清疏力度。建立清淤台帐,结合所在片区开发建设和水土流失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清淤计划,全面有序地对河道沟渠实施清淤,以确保河道排洪能力。如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片区可增加清淤频次。
3.2非工程措施方面
3.2.1在道路建设和改造等较大型的市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增加防洪影响评估,对项目实施后对片区防洪排涝设施和排水系统的影响进行论证,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
[关键词]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政府
[中图分类号]G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4-0006-02
1 多中心治理及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1.1 多中心治理的内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热潮,这场改革推动了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治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应运而生。
关于治理的定义,西方学者给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的说法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他们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者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一定义为我们描绘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打破传统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事务管理的统治格局,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参与的多元的权力中心。“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治理方式也是多元的,通过各主体间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1.2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社区体育活动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出现,80年代中期得到了迅速发展。1997年国家体委等五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对社区体育进行了界定,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根据这一定义,社区体育服务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增进社区居民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行为的全面健康;社区体育服务的对象是以街道办事处划分的全体社区成员,不仅包括社区的居民,还包括社区所辖的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其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场地及器材、开设运动处方,进行锻炼指导、体质监测、体育服务信息、体育活动的组织服务等。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指为了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和非政府部门(社区所辖各类机构、私营体育服务企业、体育社团或居民)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共同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治理。
2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的必要性
2.1 突破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体制障碍,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并在政府主导下,形成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系统。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政府工作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二者的职责界限模糊,工作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因此,我国的社区服务从一开始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将促使社区体育管理体制发生转变。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全能政府遇到市场经济挑战的情况下,重视政府之外的市场及社会力量,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中心格局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社区体育所独有的地域性、自愿性、多样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决定了社区体育服务更加适合采取多中心治理的体制,除了需要代表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外,还应当有更多的私营体育服务机构及非营利的体育社团参与社区体育服务。非营利组织所具有的公益性、自治性特点,能保证其在提供体育服务过程中,解决一些政府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2.2 突破社区体育发展的资源瓶颈,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从社区体育服务的内容来看,场地、经费及人才是开展社区体育的重要资源。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政府经费投入有限,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馆设施资源匮乏,无法满足居民体育需求等问题。除了物质和资金条件,社区体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离不开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参与和指导及有关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的管理,他们的数量及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体育发展的质量、深度和广度。但是,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人口来说,我国的社区体育指导员人数少、指导率低,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我国街道社区体协中,专职管理者仅占19.6%,大部分管理人员都兼任多职,很难在社区体育工作上投入很多精力。大量经常性的社区体育活动则主要由晨、晚练习点等自发性社区体育组织来完成。以天津市为例,全市晨练活动站的体育指导者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不足30%。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场地设施、经费及人才短缺的问题。在多中心的治理框架下,社区所属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以成为社区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这些单位尤其是学校向社区提供体育场地、设施,是解决场地、设施短缺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社区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天津市马场街社区本着双赢互动的原则,与社区内外的机关、院校、部队、医院、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共建了社会实践基地,为居民提供日常健身咨询、健身技能培训、体质检测等服务。与天马集团、水利局、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干部俱乐部、自然博物馆等12家单位达成协议,通过无偿或低偿等方式,向社区开放35个体育活动场地,总面积达到11500平方米。每年的社区运动会和大型体育竞赛都利用这些单位的场地和设施举行。
3 政府在构建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过程中的责任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自发形成,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社会力量和市场发育均比较薄弱的国家,推行这样的管理模式,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3.1 转变职能,培育社会和市场力量
多中心管理模式必须贯彻“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把政府过于集中的权力分散开来,以纵向放权实现层次化管理,以横向分权实现社会化管理,将体育管理体制从现在的线性结构改为矩阵结构,从行政命令式的“垂直管理”改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矩阵式管理。政府承担体育的宏观管理、体育总目标和政策的制定、政策调控、经费支持等职能。其中,社区体育的基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由主办体育转为主管体育,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整个社区体育发展规划,开发利用社区体育资源,培育社区体育组织等。
培育社区体育非营利组织。健全、自主的居民自治组织既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也是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力量。因此,要确保社区自治的各项权利,发挥社区在体育服务方面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应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综合管理权赋予社区居民委员会,使之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
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根据居民社区体育服务的需求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对于一些基本的需求,可以由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方式提供,对于一些个性化的高层次的体育需求,政府可以调动市场力量加以解决,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体育产业,依法开辟体育经营场所,为经营体育产业提供场地、税收等有利条件。
3.2 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形成体育观念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价值的认识还比较有限,体育作为一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还未被更多社区居民所采纳。由于社区体育具有较强的个人余暇性和自由性,决定了对社区体育的发动、组织和管理不能做硬性干预,而主要应从刺激其体育需求,调动其参与积极性着手。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地向辖区居民宣传全民健身活动的意义,举办健身知识讲座,开展健身知识咨询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通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体育的积极性。
3.3 投入经费,保证社区体育服务的公益性
由于社区体育利益的外溢性,公益性是社区体育的一项本质特征。政府在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同时,应保证社区体育公益目标的实现。维持社区体育发展的均衡性,逐步增加对社区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助社区体育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王旭光,等.天津市社区体育组织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1(4):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