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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有制经济的意义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制度障碍;融资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6-0207-02
1 引 言
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公有制经济而言的,在不同的情况下,其划分标准也不尽相同,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含义主要是指个体工商业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同胞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等。只有正确理解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才能依据其特点制定出满足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需的法律保障机制,它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机制建设的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与我国公有制经济形成了相互协调和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但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所需的制度基础在建设上存在着不少的障碍,其中法律保障机制是影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需要从法律制度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从而才能更加有效地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进行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对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的意义。
2 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法律机制的制约
尽管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目前在某些具体的制度上还存在很多缺陷,这些制度上的缺陷会直接影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国法律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税法上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差别待遇。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系民生和维持社会稳定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我国现行税法机制中,非公有制经济常常无法享受到与公有制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各种税收上面的优惠,而且在税法的制定和修订中也经常忽视非公有制经济的特殊需求,这种差别化的待遇直接导致非公有制经济税负的不公平。例如在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方面,这种税负上的不公平机制必将影响未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是我国法律部门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2)金融立法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缺乏有效的支持。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基石,如果离开了金融方面的有效支持,经济是不可能正常发展的。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现状是以银行为主导,证券市场不成熟,金融资源配置低下。金融体系的滞后已经成为阻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特别是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是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头号问题,而且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改革现有金融机制,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率。这样才能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制度环境。
3 完善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法律保障机制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法制建设是符合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实和要求。而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法律机制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形式,它能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平台和制度环境。因此,完善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已经成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未来发展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1)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机制。税收是国家用来调节经济的有力手段,也是影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税法部门在制定税收制度时,必须要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这样才能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对非公有制企业而言,所谓科学合理的税收机制,就是有利于减轻其企业发展的负担,并能促进其企业的发展。税法部门应该要为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良好的税收环境,科学合理地对非公有制企业征收税款,并且让非公有制企业享有公平的税收待遇。此外,税收部门应该要以切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为目的,在加强对税收监管的同时,还要通过合理的途径扩大税收的来源,降低税收比率,从而在总量上减轻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税费负担,特别是对那种创新型、成长型非公有制企业,应该在税费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优惠政策,使其能够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构建良好的金融保障机制。金融机制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好坏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良好的金融机制能够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因此,如何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构建良好的金融保障机制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近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非公有制企业一直都存在着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这也是我国非公有制企业未来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障碍,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良好解决,必定会使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在未来无法实现突破性和持续性地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要转变观念,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其重要的服务对象,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的特殊需求,改革我国现有的金融机制,构建出与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相适应的金融机制。同时,政府还应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加强自身的直接融资能力。只有这样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积极地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渠道,才能真正解决好非公有制企业资金短缺方面的问题,也才能真正有效地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金融方面的保障。
关键词:董辅 市场化 市场化原则 所有制改革
作者简介:陈燕和(1971-)男,湖北武汉人,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现代市场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国际市场理论。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4-0049-01
注:今年为董老辞世5周年,写此文以作纪念。
20世纪80年代,董辅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问题进行了研究。从他的这些研究中可以总结出他的市场化原则理论。研究他的市场化原则理论,对于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市场经济建设,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及启示
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内容是:市场化包括所有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两个方面。所有制改革,变单一公有制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为多种公有制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的混合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变计划经济体制为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必须以所有制改革为基础,两者不可分割、相互适应、相互配合。所有制改革为市场经济创建微观基础,运行机制改革为所有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只有将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市场化的顺利进行。根据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市场化改革包含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内容。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强调所有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两方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在市场化改革实践中,所有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绝不可仅仅偏于一方。只有两方面改革协调配合,才可能取得经济转型的成功。
所有制改革不等于市场化改革。所有制改革只是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方面。一味强调所有制改革而忽视运行机制改革,认为只要进行所有制改革,传统计划经济就会自动走向市场经济的主张,只会使改革误入歧途。况且,即使把所有制形式全变革为非公有制形式,而缺乏市场经济的文化背景,也不可能建立起市场经济。
不进行所有制改革就不能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忽视了所有制改革导致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20世纪60年起的市场化改革的失败。在总结前东欧国家经济改革的经验教训后,董辅得出结论:不进行所有制改革就不能将市场化进行到底。所有制改革的作用在于,通过调整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改变公有制实现形式,为市场经济创建微观基础。只有进行所有制改革,才能取得市场化改革的成效。
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1985年,董辅提出建立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结构,更加明确了所有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宗旨。明确所有制改革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就使所有制改革具有了比较明确的改革方向: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本质,必须发展多种公有制经济;为了达到市场经济效率,必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所有制改革既要为了市场效率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又要为了社会公平而发展多种公有制经济。否则,所有制改革就可能失去明确的方向。
二、对几种所有制改革片面认识的评析
董辅市场化原则理论启示我们,要全面认识经济体制改革,任何割裂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有机联系的尝试,都将使改革遭致挫折。当前对于所有制改革,仍然存在一些片面认识。
1.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两种片面认识
对待非公有制经济有两种片面认识:(1)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或者限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错误在于割裂了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的联系。所有制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天然兼容;运行机制的改革就是建设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反对者和限制者没有看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2)完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支持完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人从另一个极端来看问题,除了赞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外,他们还赞同将所有公有制经济私有化。他们同样割裂了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的联系,忽略了所有制改革必须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所有制改革的内容,但并非全部内容。所有制改革要求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但同时要求,要保留公有制,保持公有制在6个部门对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起主导作用。如果连这部分公有制经济都私有化了,就谈不上公有制经济发挥主导作用,掏空了社会公平的基础,就会迷失社会主义方向。
2.对待公有制经济的两种片面认识
对待公有制经济的两种片面认识是:(1)反对公有制形式的任何变化。1978年,董辅提出改变公有制的形式。事后人们称董辅当年的壮举为“破冰之举”。当时几乎没有人赞同公有制形式上的任何变化。即使在今天,同样有人反对改变公有制形式。公有制形式的变化有两种:第一,公有制转变为非公有制。有人不加区别地称公有制转变为非公有制为“国有资产流失”,其实这里面有非法与合法的区别。非法的“国有资产流失”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而合法的,如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以出售等方式规范地转变为非公有制,却也招致非议。反对公有制转变为非公有制的错误与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人的错误一样,割裂了所有制改革与运行机制改革的联系。第二,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如将公有制转变为股份公司。反对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人没有看到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变化,有利于公有制经济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如公众所有制经济的财产约束比共同所有制强,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的能力也比共同所有制经济强。从原因上看,这些人也是割裂所有制形式的变化与市场经济的联系。(2)公有制全部转化为非公有制。支持公有制全部转化为非公有制也持有私有化的主张,其错误与上面分析过的支持完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错误相同,此处不再论述。
参考文献:
[1] 董辅:《董辅选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
首先,西方经济学是以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对象,把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当作一种先验的存在,研究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如何运行。它并不研究市场经济本身的制度性安排,而是把它当作研究的公理式前提。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现成的,而是正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第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要从理论上阐述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究竟是什么,从而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提供目标模式。在这方面,西方经济学其实无能为力。
不仅如此,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研究还隐含着另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西方经济学所阐述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并不是市场经济制度一般,而是以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为一般基础的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如果我们把这样一个理论当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方法论,那实际上就是把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当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必然导致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虚置、否定。必须指出,随着西方经济学在理论经济学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样的苗头已经显示出来。
因此,要建立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必须以基本原理为指导,以方法论为基本的理论工具。长期以来,流行于经济理论界的基本方法论是兼容论,即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兼容为前提,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兼容论有它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需要弄清楚,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有待于转变。兼容论作为一种过渡时期的方法论,与这种情形相适应,得出的结论也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从理论思维方面看,要从整体上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先研究其中的个体和细节。要把它们从与整体的历史的自然的联系中抽出来,从它们的特性、它们的特殊原因和结果等方面逐个地加以研究。这正是兼容论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但是,兼容论终究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它的基本思想是把市场机制看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外生因素,在此前提下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如何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这一方法论存在三个基本问题:第一,它把整个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人为地划分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两个板块,割裂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的有机的联系,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第二,它在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具体方式方面没有提供客观根据,因而理论界涌现出众多的解释理论和设计方案,理论纷争极大,被形象地称之为“摸着石头过河”。第三,它把市场经济看做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列的经济形态,从而产生了市场经济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正因为如此,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兼容论的历史局限性就显示出来,并逐渐失去了对改革实践的理论指导意义。
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唯一适用的方法就是方法论。方法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方法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因此,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客观的有机整体,它的运行、变化和发展就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这就决定了研究的方法论只能是唯物主义的历史的整体方法论。这个方法论就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地、批判地继承和发展的黑格尔辩证法。
黑格尔辩证法就是关于整体的方法论。但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唯心的。因此,必须把它颠倒过来。合理的辩证法应该包含两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即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是科学的研究过程,即在充分地占有研究材料的前提下,分析各个具体的经济范畴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从而发现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关系。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是科学的理论综合过程,即在前一过程的基础上,从抽象的规定出发,在逻辑推演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但这时的具体已经不是一个浑沌的表象,而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后,作为研究对象的整体就如同一个先验的结构展示在我们面前,而这就是思维掌握整体世界的特有的方式。
这样一种方法其实也就是历史的方法,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那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
用方法论来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就是一个客观的社会经济形态。这个经济形态的各个组成部分是相互关联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并作为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研究这个整体运行、变化和发展的规律,逻辑地把握和在思维中再现这个整体,就是理论工作者的任务。
从这一基本点出发,我们就不能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割裂开来,不能把它们视为两个相互对立的东西,不能认为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外在的结合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有机整体的两种内在规定性。在这个有机体内部,并没有一个独立于市场经济之外的抽象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没有一个独立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外的抽象的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解要以市场经济为前提,因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内含着市场经济;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同样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因而市场经济内含着社会主义公有制。两者相互决定、互为前提,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每个环节、每个范畴上都表现出来。
用方法论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然要从社会主义公有制出发。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起点,因而也必须是思想和理论的起点。这并不是说存在着一个标准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是说我们必须从现实中抽象出社会主义公有制最基本的规定性,把它们作为研究的既与前提与起点,并从这些抽象的前提出发,逻辑地发展出市场经济关系,而这些抽象的前提也就在逻辑的进程中获得更具体丰富的规定性。按照这样一种方法,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规定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据资料统计,2007年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43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45.6%。陕西省县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数已达94.7万个,实现增加值986亿元,利润总数205亿元。上交税务79亿元,新增企业解决农村劳动力10万余人,支付劳动者报酬270多亿元,为全省农民人均提供工资性收入980多元,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8%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已占陕西经济总量的近半壁江山,为建设西部强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由于各种原因,非公有制经济在陕西的生存环境还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对非公有制经济仍然存在着些许偏见;小农经济、小富即安的意识还困扰着一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家。这些都不利于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解放思想,这个看似普通的词,却对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肯定成绩 重视差距
《西部大开发》:陕西省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如何?
李平安:陕西省的非公有制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们要肯定所取得的成绩,但更要重视差距。
从非公有制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量比例看,陕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比,低于东部省份14个百分点。陕西的非公有制总体规模小、比重低、结构不合理、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少,全国知名商标和品牌的产品少,实力不强,竞争能力弱。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陕西省的商标数量仅占全国商标的1%左右,同样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也仅占全国的1%左右,数量上比不上青岛一个市(16件),浙江81件,山东80件。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陕西省则为2645元,相差1327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落后,是陕西省就业压力大、群众收入低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当前陕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明确政策 抓好落实
《西部大开发》: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曾多次制定政策条文。有了优惠的政策,为何非公有制经济还是发展的不尽如人意?
李平安: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已出台过四个文件,分别是1997年的《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2003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省政府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7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这些文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涉及的问题基本上都作了回答,但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落实,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当前一些优惠政策不能在基层上很好的落实,主要是有些政策对涉及的执行部门缺乏约束力,职责落实不到位。例如,我们从调查中得知,扶持企业的资金的文件早到了,但资金长时间却不到位,很难落实到企业,或者资金到了,却被挪用。
解决融资困难 理顺管理体制
《西部大开发》:融资困难是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那么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您有什么建议来解决资金问题?
李平安:融资困难是企业的普遍反映,也是存在最为突出的问题。当前市、县级担保公司数量少,而且注册资金少,不足以解决企业的贷款难题。在抵押贷款中,对固定资产估价折扣过大(20%),使可供贷款度很小,难以解决问题。近两年陕西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项资金,仅为广东的1/50,江苏的1/45,山东的1/40。我建议增加财政的扶持力度,放宽贷款条件,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西部大开发》:陕西省在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方面,还有哪些要完善?
李平安:管理体制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要素。目前,陕西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所表现出的问题是“都在管,都不管”,职能交叉现象严重。所以,必须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各项有关政策、解决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建议由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对民营企业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其他部门按照不同的分工,大力协调配合。
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解放思想
《西部大开发》:目前陕西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存环境是什么样的状况?我们还需要从哪方面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李平安: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对非公有制经济“雁过拔毛”的现象比较严重,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问题仍然很突出。这些都需要下大气力解决,特别是要把握舆论导向,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消除在社会各界特别是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及干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偏见。
《西部大开发》:和东部沿海等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要加速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们还有哪些思想需要解放?
李平安:近几年来,陕西省从上至下、从领导到群众,都一直强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思想守旧,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小富即安的意识还相当普遍。根据我们的考察,浙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施四个不限: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三个加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法律维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三个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
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来说,同样要不断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一些民营企业家不求大、不求强、只求稳的思想相当严重,缺乏大胆探索、积极进取的精神,反应迟钝,往往坐失良机。1999年乌克兰“中国商品批发市场”给陕西经营者提供了优惠的招商条件,但反映冷淡,100多个摊位始终不能落实。而东部的浙江宁波得知此消息后,争先恐后在很短时间申请者就超过1000余人。2001年中国西部发展促进会在北京举办“中国民营企业如何应对加入WTO研讨会”浙江有35家民营企业参加,内蒙古、新疆也有十几家,而陕西则没有一家,很令人心寒。
关键词:恩施;非公有制经济;资金融通;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组成部分。同时,党和国家也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恩施州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原因、经济基础、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缓慢,属于贫困地区,突出表现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然而,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是导致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因此,如何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问题对于加快恩施州开发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更为紧迫。这个问题在全省、全国也具有普遍意义。
一、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企业融资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四种:银行信贷、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和企业内部积累。但体制、政策、企业内部等原因导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非公有制经济自身信用不足
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管理不规范,沿用家族式管理,缺乏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科学化决策机制,极容易产生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有的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使银行很难掌握其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的真实性,从而对其开展信贷业务缺乏信任感。有的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产权不清晰,很难提供信用保证措施。有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意识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惜贷”
近年来,由于受“抓大放小”的影响,商业银行投入的重点普遍放在大企业、大项目上,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大都是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资料,银行无法对其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使银行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高风险贷款,过分强调了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忽视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支持。近年来,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加强信贷管理,以总行为一级法人,上收信贷审批权限,总行对各分行实行有限授权,除低风险授信业务外,所有的信贷审批权归总行。加之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信用度低,难以符合银行的信贷准入标准。这些都从客观上给非公有制经济放贷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服务的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向银行、信用社贷款的过程中,往往对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登记,因手续复杂、费用高而增加了融资的成本,使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增加了难度。还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由于社会上的中介担保机构实力较弱,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使融资难以实现。
(四)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含量低、规模小、发展方式粗放
由于多数非公有制经济产品结构单一,起点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弱,发展方式粗放,没有受国家宏观政策支持的高科技项目,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失去了向银行融资发展的机会。
(五)融资渠道狭窄、单一
目前,恩施州的非公有制经济通过上市融资尚无可能,多数又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融资主要通过自筹资金和民间贷款来完成。因而,融资规模往往不能满足其发展需要。
二、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思路与对策
(一)认清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政策
按照格雷纳分类方法,企业发展通常要经历五个阶段,即创新成长期、指导成长期、授权成长期、协调成长期和合作成长期。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其主要的融资方式也随之不断变化,并且明显表现出一种周期性。简要地说,企业成立的时间越短、规模越小,其家族性或“亲友性”特征越鲜明,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就越低,这就决定了在企业的初创时期,一般很难借助风险投资、中短期贷款、投资基金等中间类型的外部融资获取资金,而只能依赖初始内部人融资、贸易信贷或天使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所以,我们不能笼统地说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而是要针对那些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仍处于初始或资金负债率偏高、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和透明、信用状况不理想等状态下的非公有制经济。只有这样,制订出的解决方案和政策才能有效。
(二)政府要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搞好环境建设
各级政府一定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强抓“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正确处理好保护银行债权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引导银企关系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一是要稳步推进信用工程的实施。努力创建“诚信社会”,严格规范管理改制企业,切实保护金融债权。二是要通过建立政银企联系会议制度等途径,解决好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强化法制建设,切实解决银企借贷官司执行难的问题。四是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担保机构,建立地区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担保基金,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担保难的问题。五是扩大招商引资,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六是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收购国有中小型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七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
(三)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支持力度
在当今信用缺失的情况下,风险防范显得更为重要。一是各大商业银行要在加强信贷风险防范、落实信贷担保的基础上,积极面向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二是要完善信用的评级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评估标准和审批制度,提高授信效率,建立灵活、高效的非公有制经济授信制度,改变单凭财务报表评估的做法,应根据实地调查核实企业现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判断信贷风险。三是要增加信贷品种,多方提供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服务,积极开办动产抵押、优质非公有制经济联保等多品种信贷业务,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比重。
(四)非公有制经济自身要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在政府扶持、银行强化服务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自身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产量,不断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来建立企业的信誉。一是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企业内部改革,明晰产权,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实行多元式产权管理模式,完善企业内部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都要按照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客观地、准确地记录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运行情况,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接受外部审计和银行对信贷资金的监管,同时也为投资者了解企业财务信息提供方便,从而增强银行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企业首先要建立一套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自身要重信用、守合同,同时要制约客户讲信用、守合同。加强信用管理不仅能够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公众形象,而且能够增强企业的信贷能力。
(五)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可促进投资,增加银行在非公有制经济的间接融资;可提高资产管理效益,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应;可加速技术更新降低固定资产折旧,发展融资租赁能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筹资的渠道。
(六)发展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中小型金融机构
在不少发达国家,中小型金融机构具有广阔的施展空间,而且其90%以上的资金贷给中小企业。一些中小型银行还对中小企业实行特别的资金融通办法,逐年大幅度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对那些前景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则采取低息和优先支持措施,并且进行技术、经营等方面的指导,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有的还制定出中小企业特别支持政策和创立中小企业振兴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等活动。目前看来,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的需要,让其在发展中得到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大型国有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普遍“惜贷”的情况下,鼓励民间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个好办法。
(七)逐步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规范轨道,承认其应有的地位,发挥其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十分活跃,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解了燃眉之急,而且规模不断扩大,正从“地下”走向“半地下”。在中央银行2005年度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首次对民间融资活动做出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据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资本调查报告》课题组的估计,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已经是正规金融规范的1/3,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大约在7400-8300亿元。央行对这一数值的估算则达到9500亿元,约占GDP的6.96%。实际上,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期间,我国民间互质的借贷活动也比较活跃,其特点是运作灵活方便、服务及时到位,因此需求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对民间信用活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予以正确引导,推动其健康发展,并建立起相应的以商业担保、互助担保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八)通过“小股市”的发展,积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直接融资
早在1931年,英国麦克米伦报告就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面临的缺乏长期性资金来源这一难题,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长期资金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为生存状态好但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便利,不但是对优质中小企业的巨大推动和实实在在的支持,而且也有利于将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三十六条”落到实处。因为与间接融资相比,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所具有的风险相对较高、缺乏足够的经营信息、“麦克米伦缺口”等缺陷,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征对性,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十分有效的。因此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股票市场,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借鉴世界各国开辟面向中小企业新兴股票市场的成功经验。如美国NASDAQ市场、英国未上市股票市场(USM)和专门为小规模、新成立的成长型企业服务的另类投资市场(AIM)。法国、荷兰在原已有SM、PM市场的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又开通了欧洲新市场(EU-RO-NM)网络,欧盟则开设了欧洲的NAWDAQ-EASDAQ,专门为欧盟内部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在当前国有银行对向非公有制经济贷款“不屑一顾”或怕产生风险的情况下,在恩施州或者武陵地区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使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通过兼并买壳上市,科技型企业利用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上市等,这些都是改善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可行办法。
参考文献:
1、陈烨.论政府对武陵地区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控制及其效应[J].当代教育研究,2007(12).
2、陈烨.金融政策应为落后地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J].现代商业,2007(24).
3、陈烨.武陵地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问题探析[J].市场论坛,2008(3).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不断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支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赖于良好地法治环境。只有营造出健全的法治环境,才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有力促进非公制经济快速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既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赶超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常常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只是个别业主的事情,甚至持排斥的态度。然而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及其凸显出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进一步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地保护公共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平等地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制经济发展创造出与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同的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是必须也是应当的,也是检察机关应履行的职责。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
检察机关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的一套单一的思维方式和法律评价标准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据此,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破除传统旧观念,转变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冷漠态度,以满腔的热情为非公有制经济予以支持。其次,要从片面理解对法律实施监督转变为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观念。在过去,一提到法律监督职能,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击和办案,没有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检察工作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就不能偏离经济建设之外。所办的各类案件都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要拓宽服务领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犯罪活动。最后,要从过去单一打击的旧观念转变为打防并举的新观念。打击就是服务的思想已被人们所接受,但打击并不完全等同于服务。因此,在执法思想上要破除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单纯业务观念和机械被动的执法观念。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把打击、预防、服务有机结合,既防止以打击代替服务或把打击作为唯一的服务,又防止离开检察职能单纯为服务而服务的倾向。通过打防结合,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了解检察机关,也使检察机关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三、制定具体措施,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极强的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必须采取与自已工作的特点和性质相适应的途径,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策略性、实践性,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具体措施可以是:
1、发挥打击职能,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杀人、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非公有制经济业主人身权以及盗窃、诈骗、哄抢个人和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地方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收取“保护费”和强迫交易等犯罪,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侵犯商业秘密、破坏生产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切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证照颁发、项目审批、税收征管、贷款发放、民事裁判等过程中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财产、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作为办案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利用法律手段净化投资环境。
3、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对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业主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其立案查办,法院对此类案件判决不公的,要依法抗诉;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法院作出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特别是因歧视非公有制经济或司法腐败导致裁判不公,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抗诉。
4、开展法制宣传,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明确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的范围和途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中,要注意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犯罪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案件时,要注重办案方式。在依法保证法律公正的基础上,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快办案进度,尽最大努力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要注意维护企业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因案件需要确需查询、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的,必须按规定依法进行;确需对涉嫌犯罪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做好交接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基础上,依法慎重进行,并将案件结果及时反馈。尽可能挽回企业经济损失,使企业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办理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案件时,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稳定。
[关键词]两权分离私营经济私有经济所有制实现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为我国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我国理论界和人们观念中,却把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等同起来,认为私营经济就是私有制经济,这是不正确不符合实际的,也是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重大误区。不改变这种观念,不走出这一误区,既不利于私营经济和私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的形成和完善。
一、“私营”与“私有”的不同含义
简而言之,“私营”是指公民个人对资产享有经营权,但不一定享有所有权;“私有”是指公民对资产享有所有权,但不一定享有经营权。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弥补个体间相互短缺的资源,资产所有者往往把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将经营权让渡给他人从而实现取长补短达到优化组合的目的。在一个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经济实体里,所有者通过所有权获得收益,经营者通过经营权获得收益,二者所拥有的权利是泾渭分明的,也是不容混淆的。
如果将经营权与所有权等同起来,认为经营权就是所有权的话,那就会得出谁经营资产,谁拥有资产的所有权的结论。其结果,人们将都会去借贷、承包、租赁从而实现其财产的所有权。人们取得经营权的目的也不再是行使经营权了,而是要通过行使经营权把别人的财产变为己有,这与情与理是相悖的。否则,还有谁敢将自己财产的经营权分离出来让渡给别人使用呢?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如果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不能分离,那么这个社会何谈“诚信”二字,人们没有诚信,还怎么能建立经济关系从事经济活动呢?
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是生产力推动生产关系变革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志。可以肯定地说,“私营”权最早是从“私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私营”决不再是“私有”的专利,而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手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形式。当然,私营将导致私有但私营毕竟不是私有,所以不能将私营作为私有的代名词。
二、在我国出现将私营与私有两者混同起来的主要原因
在我国,将私营和私有两者混为一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公有制建立之前私营经济都是私有制经济,这样就造成了公有制建立后延用私营经济代替私有制经济的表述习惯。(2)从改革开放角度看,我国将社会存在着的纯而又纯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成份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成份,这就使人们容易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仍然通用私营经济和私有制经济这两个概念。(3)从认识的角度看,主观与客观相脱离,认识落后于实践。在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实行的经营方式就是私营。但是人们却没有及时地认识到,这是改革开放我国出现最早的也是最大规模的具有家族企业性质的私营经济。但这绝不是私有制经济。(4)从理论角度看,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理论上的不足,在借鉴西方市场经济理论的过程中我们没有足够地注意到西方是私有制经济的社会,私营与私有是合一的,而我国则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社会。如果不加区别地用西方的市场经济理论分析我国的市场经济现象,就会出现把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混同起来的情况。
三、“私营”的市场优势
为了进一步说明私营与私有的不同,阐述在市场经济中私营的优势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些优势与私有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由于私营与公民个人及家庭利益直接相联,因此绝大多数私营经济表现为家族制,家族制能够在经营上充分发挥“私”字上的优势。其一,可以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管理才能。由于经营状况与经营者的切身利益直接,手握管理大权实行家长制领导的经营者,会一丝不苟地组织生产,精打细算。其二,可以充分发挥血缘亲情凝聚、减少信任成本。以血缘亲情凝聚起来的家族成员能够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对经营中需完成的任务和遇到的困难会团结一心、全情投入,“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就是这个道理。其三,经营机制灵活。供求关系的变化是经营者的晴雨表,对此业主能建立快捷、灵活的运转机制,把握商机,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适时决策,力争处于最佳竞争地位。其三,讲诚信、重服务。业主在经营中会深刻体会到信誉就是市场、效益、生命,不讲诚信、不重服务只顾眼前利益无异于饮鸩止渴。其四,善于利用社会关系。良好的社会关系,也是经营者的经济资源,它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其经营服务。
总之,对于经营者来说,制度、规矩这些刚性游戏规则固然重要,但有时,血缘、亲情这些非制度的文化因素在相互沟通、取得共识等方面,会产生正式制度所不能产生的独特作用,亲情凝聚、全情投入、机制灵活、家长制领导、低耗成本等正是私营经济的市场优势所在。所以,公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发挥私营经济的长处,使之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之一。
四、“私营”是公有制重要的实现形式
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其中私营就是改革开放后被采用的重要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之一,其特点是资产的所有权归集体或国家而经营权由公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承包、租赁都有一定的期限。
最早实行公有私营这种实现形式的,是改革开放之初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那里,农户家庭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根据合同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其经营收入在缴纳国家税金和按合同规定提缴部分给集体之后,全部归农户。这种私营方式,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高兴地说:“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
党的十五大以后,公有私营这种经营方式作为对国有中小型企业的一项改革措施,开始在城市中逐步实现。其途径还是通过承包、租赁的方式进行。这样盘活了一些中小型企业的国有资产,并实现了保值增值。当然,并非所有的国有企业都可实行私营这种经营方式的。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采取其它经营方式,有的还可以继续实行国有国营的管理方式,我国铁路等部门的国有资产目前仍然如此。不管怎样,把私营经济等同于私有制经济显然是不对的,通过上述可以看到,私营经济中有集体和全民等公有制经济存在。
五、正确区分“私营”与“私有”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将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混为一谈,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受传统观念禁锢和生搬硬套西方经济理论所致。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分析和认识私营经济和私有制经济的区别和联系,包括中国的与西方的区别和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人们的传统观念、主观臆断和简单套用西方经济学说对我们思想造成的束缚,才能大胆地为公有制寻求到有效的多种实现形式。
其次,有利于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它们在实现我国工业化、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私营经济与私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前提就是把它们科学地区分开来,分门别类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制定出具体的针对性强的鼓励它们发展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充分利用其积极的方面,限制和消除其消极方面,使它们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