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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必要性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23 16:26:2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必要性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必要性

篇(1)

    责任保险业务空间巨大

    “2003年,我国责任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为34.8亿元,占全国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而全球责任保险占财产保险业务总量的平均比重已经超过15%,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重高达30%到50%.”6月1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指出,与国外相比,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程度差距较大,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日前透露,保监会将积极探索和推进雇主责任险的开展。他说,部分西方国家是通过强制保险方式要求保险公司经营雇主责任险的。

    据记者了解,我国保险业自20世纪80年代恢复后,雇主责任保险在涉外保险领域有长足的发展。

    发生在最近的一个事例,充分体现了雇主责任险的必要性:今年5月3日,一辆巴士载着至少12名中国工人前往距巴基斯坦南部城市卡拉奇500公里的一个港口瓜达尔港上班。当巴士在停车场停车时,另一辆已经停在那里的轿车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巴士上的中国工程技术人员3死9伤。遇险的12名中国工人,是我国援助巴方建设的天津中北港湾工程监理事务所的工程技术人员。由于该事务所分别于2003年、2004年在中国人保分批投保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事件发生后的第五天,遇难人员家属即得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每人30万元的赔偿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团险营销管理部总经理降彩石告诉记者,雇主应当主动担当起风险管理的职能,不能将风险管理的责任推在劳务者身上。实践证明,由于受到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劳务者自我管理,最终结果往往是“不管理”。

    据降彩石介绍,责任险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管理职能。近年来,责任险的市场需求日趋旺盛,市场空间凸现,很多政府职能部门已经或正在通过立法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实行强制责任险,以转嫁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因职务职责引发的风险,如煤矿、医师、律师等执业责任保险。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戴凤举就曾提出建议,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煤矿的安全生产问题,在采取其他措施的同时,还应把煤矿雇主责任保险作为一项强制性的保险业务开办和推广。

    美亚责任险抢滩广州

    就在国内保险企业对责任险的推广还没有积极性的时候,今年6月1日,美国保险业巨头美亚保险已从6月1日起在广州推出“工商通保”,为中小企业主解决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酒店意外遭遇火灾、抢劫或客人在饭店里遭遇皮包被偷、抢劫等等都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责任。

    据分析,责任险推广不力的部分原因在于责任险润率不高及其可能承担责任的期限较长,很多保险公司对此积极性不高。

    但刘京生认为,这与客观环境有一定的关系。首先,法律环境不够完善,影响责任保险发展的民事责任法律法规不健全,特别是有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缺乏力度,受害方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其次,公民维权意识不强,受到伤害后不索赔。

    “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限额的司法解释,强化了对受害者的权益保护,同时提高了赔偿限额,加大了赔偿责任,确定了赔偿救济标准。这一司法解释对责任险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责任险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司法保证。”刘京生说,“同时责任方的赔偿限额的不确定性也为责任方寻求转嫁法律赔偿责任提出了客观需求,这为责任险的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

篇(2)

一、提高对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认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险工作,把保险业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业务,深化改革,完善服务。全市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继续增加,市级保险机构已达到14家,其中财产险公司8家,寿险公司6家,另外还有保险公司4家;保险从业人员4655人,其中保险营销员4016人。保险市场进一步繁荣发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保险产品服务日益丰富,保险功能不断提高,风险得到有效控制。20*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8.8亿元,同比增长6.32%。全市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全市人口数)为358.9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全市GDP)为2.71%。今年1—11月份,全市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8.93亿元,同比增长10.86%,其中产险保费收入2.88亿元,寿险保费收入6.*亿元;各类保险赔付达2.14亿元,为全市提供了65万人次的各类人身保险保障。20*年,我市保费在全省占比为3.3%,高于我市在全省GDP的占比。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已充分说明,保险作为市场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是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是政府管理社会的“辅助器”,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五”期间我市保险业共保各类风险保额达2524.3亿元,累计支付各类灾害和意外事故赔款6.79亿元,人寿保险给付1.08亿元。在处置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中,特别是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各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了应有的社会职能和作用,深入第一线防灾抢险,快速查勘、定损、理赔,为灾后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定。例如,20*年“3.17”特大爆炸案中,市人保财险公司一次性赔款达648.7万元,其中车辆险赔款71.7万元,乘运人责任险赔款577万元;再如,常山四中发生170名学生患急性副伤寒住院,国寿公司支付赔款122.6万元,使患病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在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保险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险业总体规模偏小。虽然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发展迅猛,但仍处于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保险业规模较小,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与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20*年,我市保险业保费收入8.7亿元,保费占比和增长速度都列全省末位;保险密度为358.9元,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78元。二是保险业还有待于充分发挥作用。保险业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渗透度和贡献度不高,在经济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比如化工制造领域、医疗领域、体育领域等)还未打开局面,保险业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都有待于加强。另外,我市公众保险意识不强;保险产品同质性较明显,创新性不够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保险趋势。三是保险业行业形象有待提升。一些保险业务员在宣传保险产品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方面没有按实兑现服务承诺,造成保险信用缺失,影响了公众保险消费;另外,保险行业存在非理性竞争,使经营成本加大,行业的秩序有待规范,行业诚信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探讨,仔细分析,共同努力化解。

当然我们又要看到,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社会保障体制的深刻变革,需要商业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人们的风险与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也随之迅速增加,这些都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增强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

按照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领导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在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方面主动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拓宽服务领域,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

1、拓展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具有明显的社会管理功能和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是协助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事务的有效工具,对建设“平安XX”具有非常重要作用。例如,餐饮、商贸、宾馆等行业大型公共场所的意外责任险、公众火灾责任险;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以及化工制造、矿山机械、高空建筑等高危行业的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忽视,而受伤害的涉及面又比较广,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非常密切的领域,开展公众责任险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市公众责任险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20*年我市各种责任险保费1108万元,仅占总财产保费的4%(发达国家占比一般在20%以上),与我市经济发展极其不适应。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持和宣传公共责任险,推动全社会树立责任风险防范意识。各保险机构要以合理的保险费率、赔付率和优质的服务,提高公共责任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

关于公众责任险,“国十条”明确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今年公安部和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市场、宾馆、歌舞场所和易燃易爆等火灾风险场所为重点,切实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保监会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要求在采掘业、建筑业等高危行业推行雇主责任险和商业补充工伤责任保险。

在推广公众责任险方面,还有许多领域可以探索合作开发,要继续扩大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大型活动场所责任险的覆盖面,积极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责任险业务,如化工企业、矿山企业、学校、大型商场安全等责任险,逐步在公众聚集场所、高危行业、建筑行业、境内外旅游等领域推广责任保险。交警部门与各保险机构要抓住全面推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遇,加强联系、协调和配合,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抑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要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火灾致使公众伤害问题,研究将火灾公众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畴,实现保险机构与消防系统信息共享与合作管理。

2、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20*年,龙游县作为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开展了水稻、柑桔、生猪、鸡、鸭等5个险种的农业保险,取得了一定成绩,也为下步推广农业保险积累了一些经验。下步,龙游县要根据书记提出的“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要求,按照“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低保障起步、坚持政府政策性支持、坚持保险业务结构合理优化”的思路,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防灾机制,完善政府财政补贴制度,逐步提高险种保费补贴比例,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特色农业和涉农保险业务,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其它县(市、区)要结合农业发展的实际,探索开展有区域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中国人寿已制定了“保险进农村”实施计划,从20*年起,三年内在农村设立保险服务网点,普及保险知识,引导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和树立保险消费观念,开展“保险示范乡镇”和“保险示范村”创建活动。江山市可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寿险公司合作,结合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站建设,在“五员合一”的基础上,将保险宣传员职责也整合进来,以推动农村保险业发展。

3、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市政府已将“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列入20*年为民办实事计划,并成立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这是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把好事办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争取在20*年3月底之前,参保农户占比达到80%以上。市人保财险公司要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4、加快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保险机构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柯城区、衢江区可学习借鉴金华、义乌等地做法,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引入商业保险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针对各发达地区均开办了外来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实际,开化县要在农村推行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出险理陪难、理赔慢等问题。保险机构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规范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规范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加强与消防、特警、交警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发展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运作,开发补充保险产品。

5、探索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针对我市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加强大灾保险研究,探索建立大灾保险体系。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开发高科技项目投资、重大装备技术更新和关键性技术攻关项目保险产品。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

(二)稳步发展保险机构与保险业务,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一是培育保险市场主体。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的需求,鼓励责任保险、健康保险等特色保险公司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业务。从XX保险深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情况来看,建议省保监局对现有保险产品同质化明显的保险公司适当控制,减少同质竞争,合理布局保险业结构。二是积极发展保险中介。要引进全国知名的保险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规范保险兼业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市场有序竞争。加强保险营销队伍管理,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素质。

三、共创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既有很强的政策性、业务性,又有很强的社会性。各地各部门要为保险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

市政府已把金融保险业确定为“十一五”期间我市服务业发展的11个重点行业之一,并着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由市保险协会牵头研究制订扶持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步,市政府一方面将继续关心和支持保险业的发展,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拓宽我市各种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将鼓励和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常山县要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的实际,牵头开展某一行业(机械、化工或商贸等领域)的火灾责任险或意外伤害责任险专项调研,并制订出台与行业性质密切相关的保险政策意见。

市政府将加大对保险服务业的工作考核力度,在对各县(市、区)服务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为保险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良好环境的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保险业纳入当地发展全局,统筹考虑,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关心支持保险业发展。要坚持依法行政,改进领导方法,做到支持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尊重保险企业的经营自,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学习保险知识,研究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主动引入保险机制管理社会事务。各级、各部门要把国务院和省政府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保险服务网点,健全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为农民群众参与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提供便利。

(二)营造良好环境,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

各职能部门要按各自的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支持保险业改革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为保险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银监局、供销社配合,结合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共作,开展推进农村政策性保险和农村商业性保险的专项调研工作。

市消防部门牵头,商贸、文广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公众集会、娱乐、经营场所火灾责任险专项调研,宣传火灾责任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推行火灾责任险。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矿山、机械、化工、高空建筑等高危行业易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而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加强与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的沟通,探索开展高危行业公众安全责任险专项调研,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市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降低保险公司的商务运行成本,拓宽保险业发展空间。要积极开展全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公众责任险专题调研,探索其可行性,为广大市场业主提供保障。

市劳动保障、卫生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市场化运营的要求,加强与商业保险机制的对接,积极支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业务,使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市保险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支持保险协会发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作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工作,成立赔款纠纷裁定机构,严格按照界定标准和裁定办法,及时有效地裁定纠纷。

市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税前列支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要公平、公正地处理保险业的各项税赋问题,把有关保险税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将缴税事后检查转变为事前提醒,指导保险机构依法合规纳税。

市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会同保险协会严肃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犯罪活动,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准确理解保险法规和有关规章,及时公正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例,依法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保险市场和保险秩序。

市宣传、新闻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宣传保险业在经济补偿、抗灾防损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普及保险知识,加强与保险协会、保险机构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正面、客观、真实地宣传报道保险业发展情况,为保险业加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它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关心和支持保险业健康、有序、稳步发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险、支持保险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强化行业管理。

由于我市尚未成立保险监管职能部门,行业自律和规范业务的责任就落在了市保险协会身上。市政府对市保险协会寄与很大的希望,20*年将市保险协会列入全市金融考核中。从这几年工作运转来看,市保险协会在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整顿保险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保险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为推动我市保险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保险协会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职能作用,协助省保监局、市政府当好助手、参谋;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保险行业内部规范、有序竞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增强我市保险机构的整体生命力和竞争力;要严格按照保监委的有关规定处理业务关系,发挥协调作用,传递交流信息;要开展行业服务,牵头宣传保险业发展的正面信息,特别要积极宣传保险机构在理赔重特大事故中发挥的显著作用,树立保险业良好形象,为保险业发展争取更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与商贸、工商、消防、公安、交通、旅游、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配合开展公众意外责任险、大型活动场所责任险、火灾责任险、高危行业责任险等公众责任险方面的专题研调;牵头编制保险业发展规划和制订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使更多的商业保险参与到政府行政管理中,弥补财政保障的缺陷。同时,也希望未加入协会的保险公司能够加入到保险协会中,一方面有利于XX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险公司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保险行业的竞争力。

各保险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战略部署开展工作,在辅助政府管理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实现商业目标和社会价值相统一。要在市保险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坚持诚信创业、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增强行业竞争力,以合理的收费和赔付,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要深化保险机构改革。保险机构要加强内控建设,完善内控组织体系,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要转变业务增长方式,从单纯注重业务规模增长转向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从拼价格、拉关系的低层次竞争转向讲服务、比品牌的内涵式发展。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二要创新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配合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大力开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相关产品;切实开发能够满足市场不同需求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稳妥地开展与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子女教育金保险;努力拓展市场潜力大、目前尚未充分开发的各种责任保险产品;搞好对高科技企业的服务,提供支持技术创新的各项保险产品;拓展与居民个人和家庭密切相关的、灵活多样的综合型个人财产保险产品。通过产品创新,不断适应社会对保险的需求,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

篇(3)

关键词: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12-056-03

一、建立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我国职业教育事业迅速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已基本确立。然而,由于部分实习单位、学校缺乏必要的实习安全保障措施,由于实习学生本人工作经验少、风险意识差等因素,实践教学的事故风险可能性增大了。据有关调查,全国每年有1000万以上的职教学生和数百万大学生走上实习岗位,其中有近30%的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因此,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期间的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推进和完善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制度建设。

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从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法律法规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推进了职业教育国家制度的建设。从2009年起,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的建立,为职业学校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将工学结合推向了更深层次,对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基本要求

全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选定、招标实施、项目推行以及案件处理等各个环节,专家监管组要全程参与,以保证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能够真正为职教人才培养提供制度保障。

1.保险责任范围。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

2.投保主体和保障对象。投保主体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保障对象为参加顶岗实习和教学实训的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3.投保方式。职业学校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4.经费保障。在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是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如果职业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中列支。

5.保险机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教育部推荐的保险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保机构。承担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应具有多年从事教育行业保险事务的经历,经验丰富,经营管理规范,具备充足的偿付能力,服务网点遍布城乡,能够及时支持异地理赔服务,也可选择有经验和能力的保险中介机构提供保险中介服务。

(二)针对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五点解析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属于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购买的责任保险范畴,投保人是职业学校或企业单位,不向学生收取保费。该保险保障的是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依法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也为学生发生人身伤害后的事故处理和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提供资金支持,起到保护学生的权益的客观作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与学生投保的意外伤害险有所区别,两者从不同的角度为学生提供风险保障。

1.实习责任保险的性质。职业学校、实习单位是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险的投保人,这个保险不属于国家法定保险。但是,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职业教育制度建设范畴,具有公益性,是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职业学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措施。

2.责任的承担主体。保险并不改变法律关系。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后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仍是职业学校、实习单位或其他第三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是在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承担对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怠于请求的,学生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

3.保险公司赔付的程序。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责任事故后,首先由学生向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提出索赔请求,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然后由保险公司受理后进行案件的赔付工作。

4.有关机制建立的保障作用。专项保证金、先行赔付机制和全国通赔机制等的设立,保证了学生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实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案件能够及时处理以及赔偿资金能够快速到位。

5.如何保证学生真正拿到理赔款。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及时处理并向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支付赔款,如果职业学校或实习单位怠于请求,学生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

三、实习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近两年的实践表明,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对有效化解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对保险的认同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实习责任保险的推行。

(一)保险公司推脱责任,久拖不决

目前,实习责任保险的实施情况与“人人参保,应保尽保”的实习责任保险目标相去甚远。学生发生实习伤害事故后,企业一心想着息事宁人,学校更想尽快平息事件,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阶段保险公司一旦遇到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首先是推脱责任,久拖不决,其次是任凭学校与家长去打官司,法院怎么判决保险公司就怎么赔付,一副“老赖”的样子。实习安全保障已成为摆在教育部门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校长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实习事故处理不好,造成负面影响

职业学校学生年龄偏小,经验不足,面临异地实习环境不适应、场地设备生疏、技术不熟练等诸多问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并且职业学校85%的学生来自农村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如果学生实习活动导致的伤害事故及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但对学生本人乃至家庭产生致命打击,而且容易诱发社会,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并且对实习活动以及整个职业教育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与保险公司的目标不一致

教育行政部门与职业学校以通过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学生的利益为目标,保险公司以通过保险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两者的目标不一致,从而导致矛盾增加。

(四)缺乏监督管理,实习保障落实不到位

现行的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学生的实习安全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制度与机制,保障与监督保险公司做好理赔等服务。在全国成立实习责任保险事故专家鉴定委员会,打破保险公司对学生实习责任事故认定的垄断权与语话权。学生实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赔付不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而是以专家委员会投票表决为准,并从保险公司预付的保证金中先行予以赔付。同时,改变以往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模式,弥补政府职能转变中出现的监管真空与薄弱环节,提高政府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能力与效率。

(五)实习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2011年年初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纳入保障范围,不能从根本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权益。实习生的身份难以确定,导致高校、实习企业和实习生安全责任模糊、职责不清,要么操作性差,要么落实不到位。

四、实施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的策略要求

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是国家职业教育重要的制度建设之一,要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的方式全面推动。职业教育各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树立学生实习风险管理的意识,充分认识建立实习责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以保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政府部门

政府应根据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顶岗实习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及早颁布操作性比较强的法律法规,如学生实习中保险、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赔偿等文件,使学生实习安全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把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和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促进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二)行政管理部门

各级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推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有效实施,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逐步建立起基本覆盖城乡、贯穿学生实习实训全过程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和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

各级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实习责任保险在加强学校风险管理、降低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风险、增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岗位和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特别是顶岗实习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取得更大发展。

(三)实习企业

实习企业首先要做好安全生产教育,让实习生牢记企业的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范,对各种安全隐患防患未然,充分做到有备无患。企业要根据实习生的特点,制定严格的实习生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制定健全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为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创造有利条件。

实习企业应加强与实习学生之间的沟通,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高效通畅的学生实习通报制度,将顶岗实习中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好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获得学校、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四)职业学校

实习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是确保实习学生安全的重要环节,是每所职业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要积极开展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只有充分了解实习中将要面对的困难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才能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安全重于泰山,职业学校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素,要坚决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强化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健全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制度,使受伤害的学生的利益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各职业学校的校长是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实施实习责任保险的有力推动者。职业学校要不断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起学生实习前要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赔付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服务保障制度,为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五)职业学校教师

职业学校要培养培训一批责任心强、熟悉安全生产常识、懂得用保险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的实习指导教师,努力完善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为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六)实习学生

实习学生要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自我处置能力,使自己在实习过程中做到有备无患。实习学生应经常性地与教师、同学保持联系,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企业实习指导工作人员,熟悉企业生产特点。

(七)保险机构

篇(4)

工程分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浙江 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工程外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局对本合同发包方的授权委托,对 **************** 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造价

1、工程名称: ***********码头 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南岸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为该工程业主结算支付价的94%(甲方收取5%的上交公司管理费和1%的企业所得税)。

6、乙方承担费用: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②按甲方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以3人计)向甲方上交工资附加费;③甲方为施工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现场办公费用; ④竣工资料整理、验收移交、结算催款等发生的费用;⑤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所有税金,包括合同印花税、公证费等)。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 1 套及有关施工文件(甲方留施工图纸2套用于施工管理,竣工图由乙方解决)。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4、负责同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商、签证等一切工作。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乙方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做好施工一切准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3、遵守政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拟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对本方职工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一切与设计、监理、业主的书面联系均须通过甲方,由甲方负责联系。

5、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按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8、乙方应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2004 年 9 月 1 日开工,到 2005 年 3 月 18 日完工。

2、主要阶段控制进度要求: 2004年11月25日前完成预应力方桩打桩及水上灌注桩的施工。

3、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当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进度;当主体工程连续14天达不到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平均日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在现场的设备、周转材料无条件留下。并对已完工程按单价(或总价)的80%结算。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完工验收。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其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业主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设计、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做好质量的检验(三检制程序)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重大事故的处理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的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否则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处理,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产生的相关费用。

7、其他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 安全施工

1、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 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伤及伤亡事故发生。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经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工程量的确认。业主确认的工程量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工程量。

3、工程价款的申报:乙方于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及中期支付证书报甲方(每月25日为统计工程进度截止日),由甲方在2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条件后由乙方将竣工决算资料报甲方,由甲方在10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

4、工程价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的月进度工程款结算,在甲方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后5天内办理;甲乙双方的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业主的竣工决算经审计、批复后的10天内办理。

5、工程价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后5天内同比例支付给乙方;月进度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后5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为按收到款推算出的工程款的94%,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质保金、退还工程预付款、业主或甲方代付代扣款(如有)、罚款(如有)等;竣工决算后的余款及质保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的10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度按双方竣工决算而定,如业主分期支付,甲乙双方也按此比例办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不得突破甲方已收到业主工程款的94%。

6、工程质量保修金。业主扣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乙方承担,在业主退还甲方后的10天内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其材料价格风险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调价。

2、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规范要求采购,接受甲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指导,并及时提品合格证明及复验报告,对材料的质量负责。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及时提交试验资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乙方委托外单位进行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等,确需由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时,甲方对订立合同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和协助乙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按约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出现设计变更,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3、出现设计变更或业主、监理现场指示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时,乙方应在5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由甲方整理后上报监理、业主核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一旦发生,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同时对乙方处以所拖欠工资总额3倍的罚款。

2、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当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工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可以建议更换人选,乙方应考虑甲方意见,并作相应的调整。

4、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元/日 的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1%,从工程款中扣除。

6、安全处罚:死亡一人,乙方交纳伍万元违约金;重伤一人,乙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7、在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承包能力、乙方对甲方发出指令的执行程度和态度等,作出终止合同、更改施工队伍的决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滞后等原因造成甲方声誉受到影响或业主、监理单位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发出书面指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5~20万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 乙方必须是甲方的工程合格供方,并服从甲方管理。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交94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自负。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法人(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请写清楚)

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为 。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项目暂定于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计 日历天。

2、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工期相应调整。

3、在施工期间,由于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顺延工期的申请,经甲方核实认可后向乙方发出同意延期的书面通知,工期方可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款中扣除;如属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进度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技术资料供应:由 负责向乙方提供水施 工图等技术资料。

九、临时设施提供方式:

十、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联系、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标准。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乙方应将工程验收所需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后经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协议。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进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结算:

1、本工程计价按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乙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和税费等费用,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无息退还。

2、施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向甲方要工钱和不听指挥的一旦发现作清场处理。

3、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方可结算工资。

4、质量保证其为一年、义务修补。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本协议规定已有处罚措施以外,将根据违约情况承担 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通信费、律师费等);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主体钢筋。

1、乙方分楼号编制钢筋用量计划,提供一份详细的钢筋明细表;

2、施工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主体钢筋内容,既施工现场所有的钢筋配料、加工、制作、绑扎、对焊、套丝、钢筋到场卸车、分型号堆放整齐、防雨雪的覆盖等,所有工序环节必须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检站验收合格。

三、工程单价:

1、本工程负一层、负二层及标准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结算;基础按580元/吨结算;所有车库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结算(基础不单独结算);整个屋面、花絮部分按标准层面积的60%结算,本单价后期不再调整。结算面积按照图纸标准规定的工程计算规则计算(包括电梯间)。

2、甲方准备施工机具:弯曲机、切断机、对焊机、弯箍机、电焊机、套丝机;乙方准备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安全所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

3、本承包价格只包含施工所需绑扎丝、水泥垫块,其他辅材乙方不负责。

四、施工要求:

1、总工期:自月年日,具体分项施工日期以甲方现场安排的进度计划为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及劳动力投入计划进行施工。

3、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紧密配合,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材料管理及施工机具的使用: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须根据工程进展将所需的材料计划提前五天上报甲方,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后购置所需材料。

2、乙方领用材料,须经甲方批准,由施工员、保安员、领用人员办理签字记账手续后方可认领。

3、每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对施工中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对超出预算部分,乙方按照剩余原材料价格的1.2倍赔偿甲方,此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须达到滨州市文明工地及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及验收时,乙方须配合甲方整理现场。

2、工程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防火、防盗等有关规章制度,本工程现场严禁烟火,严禁乱动配电箱,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文明施工,严禁随地大小便,乱抛杂物,保持作业面清洁、卫生,垃圾一日一清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否则造成的清理费用由一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现场整理不满意时,甲方派人负责整理,费用按200元/工日从乙方分包费用中扣除。

4、乙方进行高空或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操作规定执行,觉不得擅自作业、违章作业。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项目,若乙方施工的主体框架工程质量经甲方、简历及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暂扣相应单位工程应付的工程款,待乙方整改或返工后经验收达到相应国家质量标准时再付,整改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工程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工程款结算乙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单据(明细表)为准。

3、工程款结算单位对施工进度割算审定完成、工程款到位后,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给予乙方拨款:地下负一层完成、地下负二层(正负零)完成;主体阶段按照六层完成、十二层完成、十八层完成(含花架)完成共五次拨款,每次拨款至完成建筑面积割算工程价款的80%,主体框架全部完工并经甲方、质检站验收达到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总价款的100%。

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及甲方额外要求施工的项目,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单据为准,进入工程总价。

八、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实行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两套图纸,并根据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材料。

4、根据合同所述以及工程进度,甲方应及时拨款,由于甲方拨款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带身份证及复印件,进入工地后必须把施工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上报给甲方。未成年人及55岁以上老人严禁参与作业,凡患有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精神病、身体残疾等不宜从事施工操作的人员严禁进场施工作业。

2、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与建立单位的各项规定,按甲方编制的工程进度按时完工。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接受各级领导安全文明检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乙方施工人员一定要认真组织材料计划,乙方所提材料计划以书面形式提前报甲方材料员;乙方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废料比例(按国家规定),超出部分按原材料价格扣款;坚决杜绝工人将剩余加工成型的成品料随意剪断扔至废料堆的恶劣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出现剩余成品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上报甲方管理人员,由甲方管理人员决定材料如何处理)。

5、乙方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发生一次打架事件每人罚款500---50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偷窃工地材料、工具、物资者,每人每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生效,工程竣工后,所有款项全部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