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3 16:26: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投资的基本方式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某一客户报装负荷容量为150MVA,负荷同时率为0.7,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为6 000h,功率因数为0.95。根据电网实际情况,该客户离电源点距离为15km,可选择的供电方案有3种(见图1):方案一是客户自建220kV变电站,采用220kV供电方式;方案二是客户自建110kV变电站,采用110kV供电方式;方案三是由电网企业建设110kV变电站,客户采用10kV供电方式。图1中虚线部分为电网企业投资的变电站,实线部分为客户投资的配电网工程。
2投资决策分析
2.1 配电网工程静态投资比对从图1中可以看出,10kV配电系统是客户用电工程的固定投资,220或110kV配电网工程是客户用电工程的可变投资。为便于决策分析,仅比对客户用电工程的可变投资:1)方案1中,客户运行最大电流可达290A。为了保证线路、变压器等任一设备故障或者检修时客户正常用电需求,客户可以选择导线截面为2×240mm2的双回钢芯铝绞线线路[3-4],建设2台变压器容量为90MVA(220kV电压等级最小容量)的变电站。线路部分按同塔双回每千米200万元计算,需投资3 000万元;变电站部分需投资10 000万元,即本供电方案客户共需投资13 000万元。2)方案2中,客户运行最大电流可达580A。为了保证线路、变压器等任一设备故障或者检修时客户的正常用电需求,客户可以选择导线截面为1×300mm2的双回钢芯铝绞线线路,建设3台变压器容量为40MVA和1台变压器容量为31.5MVA的变电站。线路部分按同塔双回每千米130万元计算,需投资1 950万元;变电站部分需投资4 000万元,即本供电方案客户共需投资5 950万元。3)方案3中,客户共需投资0万元。2.2运营费用比对客户自建变(配)电站均按无人值班设计,运营费用中不计设备运行、检修费用,运营费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1)基本电费 大工业基本电价中,每月变压器容量电价为23元/kVA,每月最大需量电价为32元/kVA[3],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基本电费缴交方式。对于不同的供电方案,客户需缴交基本电费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客户选择变压器容量电价方式缴交基本电费相对较少,下文在经济效益比对时采用变压器容量基本电费。2)电度电费 客户的电度电量主要由网损电量、客户变电站站用电量和生产电量构成,其中网损电量包括线损电量和变损电量。为简化分析,做如下假设:(1)并列运行的变压器负荷均匀分配,空载损耗为0.1%,短路损耗为0.35%;(2)导线截面为2×240mm2的线路单位电阻为0.07Ω/km,导线截面为1×300mm2的线路单位电阻为0.09Ω/km,线路电阻不受温度影响;(3)忽略线路电晕损耗;(4)220kV变电站站用电量60万kWh/年,110kV变电站站用电量30万kWh/年。根据客户报装负荷资料,可计算各方案客户电度电量如表3所示。由表1和表3可计算出三种不同方案客户需缴交的电度电费如表4所示。3.3 经济效益比对通过比对分析可知,客户费用支出与配电网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密切相关。考虑到客户可采用贷款方式投资建设配电网工程,在经济效益比对时有必要将工程静态投资转换为动态投资。假设贷款利率为8‰,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全额贷款且期限为25年。客户年费用支出情况如表5所示。
从表5可以看出,采用贷款方式筹建客户配电网工程,与方案三相比,方案一和方案二虽然前期投资较大,但折算到每年的费用总支出较小,3个方案中方案一的年费用支出总额最小,总体经济效益最优。在享受电价优惠政策的条件下,客户自建配电网工程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实例分析
梅州供电局供电区域内,某水泥客户申请报装25MVA用电需求,从负荷水平来看,建设220kV专用变电站造价较高,年费用支出较大。因此,客户选择自建容量为25MVA的110kV专用变电站,并选择距离约3km的电源作为接入点,工程投资约2 900万元,于2010年投产。投产后对该客户的基本电费按报装容量收取,同时对该客户执行35~110kV大工业电价,2011—2013年期间用电量分别为11 819.2、8 835.8、9 565.8万kWh,相对于10kV及以下大工业电价,每年节省电费支出约251万元。
4结语
一、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分账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会计主体被人为分割
高校基建会计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该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没有针对高校基建会计制定具体规定和细则。高校事业会计执行的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该制度没有涉及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也未明确制定高校基建会计基本工作规范。高校作为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被人为地划分为事业会计和基本建设会计两个会计主体,这种做法是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企事业单位业务会计主体与基本建设会计分开核算的延续,是国家预算在高校会计的延伸。会计主体的分割导致高校存在两个会计核算主体、两套账、两套财务报告。
(二)高校没有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披露会计信息
目前高校分别披露事业会计报表与基建会计报表,没有一套完整的会计报表来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高校整体经济活动的需求。两套报表的平衡关系、报表格式、统计口径均不同,事业会计提供的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而基建会计则重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主要报送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高校基建项目的银行贷款、在建工程、待摊投资反映在基建会计上,而高校对外提供的报表一般仅事业会计报表,该报表未能准确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致使高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高校决策者无法全面、准确、完整地理解高校当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容易导致重大经济决策失误。
(三)高校基建预算执行不力
高校事业会计对基建会计拨款实行“以拨代支”的核算方式,基建会计独立核算,游离于整个高校事业会计核算体系之外,致使高校对基建预算监督执行不力。预算支出安排时,未能真实反映基建投资所需资金,有的高校在事业会计中随意虚列或增减“结转自筹基建”,资金“以拨代支”流入基建会计后,基建财务按工程项目实际成本列支,而工程项目的造价估算和成本结算等工作主要由高校基建处负责,再加上基建项目工期长、不确定性等因素,导致预算的管理与监督被弱化,财务处很难考核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资金体外循环严重,不少高校基建账户资金结余上亿,间接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
二、高校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的可行性
面对着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目前核算方式存在的问题,基本会计与事业会计分账核算已无法提供全面、真实、可靠、及时的会计信息,客观上要求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统一核算,而这种改革也具有可行性。
(一)理论上可行性
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同属高校财务会计范畴,都满足财务会计对外提供信息的特征。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都以高校本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核算的空间范围完全相同,核算的主体均为高校本身。高校基本建设投资竣工验收转为资产之前由基建会计核算,在完成交付使用资产后,事业会计再在基建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进行资产的使用和后续计量,二者在经济业务上具有连续性,合并能更完整地反映高校的经济活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高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同时调整和增加相应的基建会计科目,新增了《基建投资表》(会高校04表),这些都为基建会计纳入事业会计提供了最有力的理论依据。
(二)实践上的可行性
随着高校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化,高校需要颁布新的会计制度以适应高校发展需要,《征求意见稿》在许多方面参照了企业会计制度,笔者认为高校会计逐渐与企业会计接轨是趋势,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可以吸取企业的经验,《企业会计准则》通过设置“在建工程”及其有关明细科目对企业基本建设投资进行核算。企业基建会计并入企业会计核算后,未对企业会计目标、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基本理论有较大影响,企业基建会计并入企业会计取得的成功为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技术上的可行性
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为技术操作提供了条件,高校已步入会计信息化时代,目前很多高校使用的是天财、用友、金蝶等ERP软件,这些软件对核算方式的过渡转换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明细核算都是可行的。在核算方式的过渡时,只需要按要求科学设置会计科目、增设报表体系,建立账户自动结转关系,就可顺利实现转换;项目明细核算可以通过增加项目辅助核算方式解决。因此从技术上用一套会计核算体系可以满足高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银行和社会公众等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同时,高校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为技术应用提供了保障。
三、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后的会计核算
本文以《征求意见稿》的核算体系和会计科目为基础,对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后的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进行论述。
(一)并账后会计科目的转换和对接
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表,现用于高校核算基本建设的主要会计科目有13个,分别是:101建安工程投资、102设备投资、103待摊投资、104其他投资、111交付使用资产、232银行存款、233库存现金、242预付工程款、252其他应收款、301基建拨款、304基建投资借款、332应付工程款、352其他应付款;事业会计主要用“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核算高校用财政拨款以外的自有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交付使用资产”、“结转自筹基建”是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之间的过渡性科目,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后可以删除。
按照《征求意见稿》核算体系设置的会计科目,并账后相应调整的科目有:1407基建工程,本科目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明细科目;2301长期借款,本科目下设“基建借款”明细科目;3003本期盈余,本科目下设“基建拨款”明细科目;4002基建拨款,本科目设置“中央基建拨款”、“地方基建拨款”等明细科目。通过对高校会计核算科目的重新设置,将基建会计科目从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类要素转换为事业会计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要素(见表1)。
此外,《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基建预算会计科目:7101预算收入,本科目下设“基建拨款”明细科目;7201预算支出,本科目下设“基建拨款支出”明细科目;7301本期结余,本科目下设“本期基建拨款结余”明细科目,7302累积结余,本科目下设“基建拨款累积结余”明细科目。
(二)并账后基建业务的会计核算
完成了会计科目对接和转换后,高校按新的核算体系和会计科目对相关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本文选取高校部分有代表性的基建业务进行会计分录处理。
高等学校收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时,主要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直接收到基建拨款方式三种。
借:基建工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
会计期末,将“基建拨款”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
借:基建拨款
贷:本期盈余
高校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时,按“基建工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借: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
同时,做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本分录也可以期末统一调整再做。
借:预算支出—基建拨款支出
贷:本期结余—基建拨款累积结余
高校按基本建设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预付工程进度款时,按预付金额入账;待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按高校应承付的工程价款予以转回,其差额记入“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预付账款
贷:基建拨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借: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
贷: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高校通过基本建设项目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其中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应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待摊投资”。
借:固定资产
在持续国家投资拉动内需的背景下,以及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家基本建设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投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是以政府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为投资主体的项目,所以它具有与一般投资项目不同的特点。通常理解,政府投资项目应该大多数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即主要提供非盈利的为社会大众所需的项目。也会涉及一些虽盈利却难以收回投资或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如何对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进行融资,融资方式途径、渠道方法等的创新,也是摆在不同时期、不同市场环境、不同项目上值得探讨的热点话题。
1.对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界定
1.1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就是以政府为投资主体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的项目。依据项目产品自身的特点及市场环境不同,我国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分成两类:(1)基础性项目,即体现在社会经济领域,包括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设施的建设,这类项目仍属经营类项目范畴,建设后有长期、持续、稳定的收益,项目自身虽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但由于不能通过市场自行有效调节,所以需要政府参与投资。根据基础性项目的特点,这类项目在管理上有条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法人不仅负责项目筹划、设计、建设实施、还要承担部分资金筹措、投资控制直至生产经营管理、归还贷款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2)公益性项目,即体现在社会公共领域,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党政机关、政法和社会团体等项目,这类项目是为社会发展服务的,建成后由有关单位无偿使用,难以产生直接的回报,所以由政府作为单一的主体投资建设。
1.2公益性项目及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特征
1.2.1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属于纯公共物品,作为纯公共品,它不能通过向受益者或使用者收费获得经营收入,故其建设资金以及建成以后的运行、维护费用,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和以政府财政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其投资是非营利性的投资;投资主体为政府,长期以来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都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公共物品的提供者的责任。
1.2.2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特征
通常,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即:(1)资金来源基本由财政收入支付;(2)投资不能产生微观的财务效益;(3)这种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使用上是无偿的。这三个特征就决定了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不同于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2.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中的实际问题分析
一般来说,公益性项目投资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财政资金,具有无偿性的特点;同时,与资金来源的特征相对应,大部分公益性项目的使用也是无偿的,免费向全部社会成员提供服务。但是,城市经济建设的加快使得整个城市往往会对公益性产品的需求大幅上升,而公益性项目的特点又决定了其投资主体只能是政府。从一些城市公益性项目投融资的实践来看,公共品的生产供给主要以财政融资为主,市场融资所占比例很小,这种融资结构决定了公共物品的生产设施管理不是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而是由政府投资、政府拥有、政府运作的公共事业。以事业性为主体的发展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防止私人垄断,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难以满足公益性项目的巨大投资需要,而在现行财政体制、金融体制下,政府又不能利用银行信贷和发行债券来筹集投资资金,公共物品的生产供给严重落后于国民需求,导致供需矛盾加剧,严重影响社会福利水平的快速提高。而且这种模式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是导致现有公共物品的生产机构运作效率低下、人员冗杂、创新不足、技术革新缓慢、腐败浪费等问题的重要因素。
以政府财政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无论是在融资渠道还是在融资方式上均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这导致一些城市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中存在一个非常普遍、非常突出的问题,即在项目建设期内政府可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预算外专项建设资金)往往难以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
3.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的创新方式
在现在的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的实际中,现实做法是:为弥补公益性项目建设期内的资金需求缺口,改变公共品的生产供给过多依赖于政府财政的局面,政府必须设法以自身的财政信用作保障,在建设期内集中地从其他渠道,如国内外银行或民间投资者等,筹集建设资金。然后在项目建成后的一段时间内,再用财政资金慢慢地向银行偿还贷款或向民间出资者支付投资回报。
现在,全国各地的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越来越多,也造成了政府投资公益项目融资方式的多样性,政府吸引投资的渠道也越来越丰富,本文下面仅仅推举论述两种方法,以供交流。
3.1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
此方法中:(1)定义、特点和适用条件。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是指在无未来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下,政府代替公益性项目的所有使用者向政府性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以项目补偿费形式拨付财政性资金给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其项目收入,项目建设单位再以政府的项目补偿费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包括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申请贷款。其主要特点是:政府没有直接向银行贷款,也没有直接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没有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贷款的第一责任主体不是政府,而是项目建设单位。其适用条件包括:项目本身不具备收费条件或不产生未来现金流;项目是一种人人受益的公共工程,尤其是城市路桥,河道改造和治理和城市给排水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以政府财政资金的拨付作为项目建设开发的收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政府授权或新建的政策性公司或事业机构。(2)该融资方式的理念。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方式意味着给无未来现金流收入的公益性项目赋予了经营的理念。政府成立的项目公司虽然是政策性公司或事业机构,但是政府本着经营项目和资产的意识,代替公益性项目的所有受益人以小部分财政资金作为项目的使用费,赋予公益性项目未来现金流,从而使得项目公司能够以这部分未来现金流申请到银行贷款,筹集到的银行贷款资金。而在原来的政府直接投资方式下,政府的投资资金必须全部利用财政资金,而不能利用银行贷款。
3.2以政府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主动投资方式
此方法中:(1)基本定义和适用条件。①基本定义:在无未来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下,政府面向非政府投资主体,采用公开招标或磋商交易等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投资主体在政府授权的经营期限内建设,开发,管理或维护该公益性项目,获得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作为项目报酬,当授权经营期限已满,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②适用条件:项目是不具备收费条件或不产生未来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是非政府投资主体,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公司,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项目投资主体不仅承担项目的投资,还承担项目的建设、开发、运营、管理和维护等;政府向非政府性的项目投资主体支付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补偿费,以此来获得非政府投资主体开发经营的公益性项目;非政府投资主体以来自政府财政资金的补偿费作为项目建设、开发、运营或维护的收入;必要时政府还得有部分政策优惠或支持,加大吸引民间资本主动投资的激励。(2)主要特点。①本身的主要特点: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不必直接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各种风险,也不必以财政资金直接出资,还不必为项目投资总额负债,从而有利于政府降低财政风险。政府只需在授权期限内较为平均地支付补偿费,这也有利于政府平衡财政预算和管理预算外资金。对于项目投资主体来说,这种投资方式具有稳定的项目收入,比较适合于稳健型的非政府投资主体,此外,也有利于协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②以政府的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投资主动投资方式与BOT方式的不同点:第一:前者适用于没有经营收入或不具备收费条件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而BOT只适用于经营性或具备收费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发电厂,收费公路和桥梁,城市污水处理等。第二:在前者的方式下,由于项目本身不产生未来现金流,所有项目的建设开发,运营维护等费用最终还是要有政府承担。在BOT方式下,项目投资主体主要以项目自身资产和未来现金流作为资金偿还保证,对政府没有或者只有有限的追索权。③以政府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投资与政府项目补偿费质押贷款的区别。第一,项目建设单位的性质不同。在前一种方式下,项目建设单位是非政府投资主体,但包括国有企业。在后一种方式下,则是政府性质的政策性公司或事业机构。第二:资金来源不同。在前一种方式所吸引的资金是主动投资的民间资本。在后一种方式所吸引的主要是银行机构的质押贷款。第三:具体环节有所不同。在前一种方式下,还存在非政府投资主体在授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转移给政府的过程。(3)以政府的项目补偿费吸引民间主动投资方式的理念探索。能够推行该种项目投融资方式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有了一种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的代建和有偿回报的意识。政府作为单一投资主体又无力完成投资规模和满足城市建设发展对公益性项目的需要,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引进非政府性的民间投资,由民间投资代建公益性项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但是,公益性项目本身并不产生未来现金流,这就需要政府对民间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付出有偿回报。
险种特点
分红险在传统寿险基础上增加了利率分红的功能,具有最低基本保障和增值保障的双重功能,能够有效抵御通货膨胀的冲击,并且还有投资功能。保险公司也在分红险上做足了文章,开始只是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有分红功能,后来又嫁接到养老险上,甚至出现了分红健康险。
适合人群
分红险比较适合在保障的同时又想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的投资者,特别是那些“懒汉”型投资人群,这类人希望借助保险公司进行低风险的专业理财。同时投资者要具备保险投资要求的共性特征:有较稳定的收入,以便能够定期缴纳保费。
投保策略
投资分红险要有长远眼光,因为分红险主要收益率来自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很容易随着大环境的变好而咸鱼翻身。例如今年保险资金的投资环境继续趋好,有望改变其低收益率的状况。
选择保底利率高的产品
大多数分红险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分红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理论上收益率为零也可能存在。但为了扭转分红险的不利局面,保险公司开始设置保底利率,从而避免收益率过低。目前,分红险的保底利率在1%一2%之间,比如中国人寿的鸿丰两全保险5年期的保底利率为1.26%,海尔纽约5年期分红险的保底利率为1.8%。投保分红险,保底利率越高越好,能减少收益率过低的风险。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去年和今年新成立的寿险公司较多,他们通常以分红险为突破口占领市场,既然带有打市场的任务,同时轻装上阵,就有可能提供较高的分红率或者以较低价格销售。投资者可关注这些公司的分红险,如合众人寿、花旗人寿等都有分红险上市。
选择最大收益的分红方式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即当年红利以现金形式派发。主要有4种形式:第一种为直接领取现金,到合同生效对应日,由保险公司通知投资者领取现金。第二种为累积生息,红利由保险公司保留,按照保险公司公布的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第三种抵缴保险费,红利用于抵缴续期保险费,若抵缴后有余额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第四种是购买缴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当年度红利作为保险费一次缴清,购买增额保险。增额部分不参加分红。上面四种方式中,对于投资者来说采取累积升息方式能够获得最大收益。
另外,还有一种保额分红,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可以作为下年分红的基础再度分红,且不需要核保,在合同终止时还将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这种分红方式适合有养老需要的投资者。
选择保障程度高的产品
投资者既然选择保险这种投资方式,说明还是看重保障作用的,所以应尽可能选择保障高的分红险。分红险的保障不高曾一直备受诟病,甚至被认为只是保险的泡沫。确实,同一家公司相同保费的分红险和定期寿险,前者的保障额度只是后者的百分之一。但随着保险公司不断反省,分红险的保障功能在加强,而且朝养老金的方向发展,如国寿今年年初推出的“金鑫两全保险(分红型)”,该保险除每年分红外,加大了生存金返还功能,每5年给付一次,其比例为基本保额的18%,本金提前到75周岁时全额返还所缴保险费,风险保障功能加强,死亡保额为基本保额的5倍。
另外,目前保险公司推出了短期分红险,如3年期、5年期等,虽然能在较短时间内看到收益,但同时保障期也很短,如果没有其他保障,投资者还是应选择保险期间长一些的分红险以保证基本的保障功能。
风险提示
相对来讲,分红险是投资型保险中风险最小的,不管分红低到哪里去,都不会损失保费,所要担负的只是银行利率风险。不过,仍有两点还是要注意的。
短期收益有限
不管哪种分红方式,分红险短期收益都是比较有限的。现金分红的依据是现金价值,而分红险前两年的现金价值比较小,甚至少于所缴纳的保费,因此分红也少。随着年数增加,保费按照复利计算,分红的基数增大,收益才会越多。因此,投资分红险时,要做好长期投资准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一、养老保险基金概述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政府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有能力进行劳动时,缴纳一定的资金,并在劳动者达到解除劳动义务时,定时、定量向劳动者发放养老金的一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当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同时也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而养老保险基金则是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国家和政府机关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专门建立了用来支付养老保险的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是老年人在退休之后保障生活的重要来源,主要由公共养老保险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金这两部分组成。养老保险金的运营主要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当中,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过程。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①安全性原则。因为养老保险基金是关系到劳动者年老之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将会严重的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所以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在运作时,必须要保证安全性,要必须能够全部收回投资的本金。②增值保值原则。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值保值,因为社会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如果不能实现增值,就有可能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造成支付问题。③流动性原则。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可以随时变现,当投资风险较高时,可以随时撤出资金,保证投资的优化组合,有效地规避风险。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当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和特点
1、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基本构成。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②补充养老保险基金;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通过强制性手段筹集到的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一般是个人8%,用人单位12%。并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分为个人账户和个人统筹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是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主要构成部分,社保机构每年都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基数向个人统筹账户纳入一定的资金。社会统筹账户则是指社保机构向企业所筹集的,直接用于支付当前已经退休老年人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则是指政府管理部门为了避免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出现亏空而建立的基金,属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战略储备资源[1]。2、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特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三大部门各有特点: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由政府强制性建立并实施的,其筹集、运作和经营都具有法制性,所以必须要加强法制监管。因为养老保险基金是退休人员生活保障的底线,所以必须要保证基本养老保险的安全性,同时也还要追求其运营的经济效益。②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是指用人企业根据自身的效益,自愿建立为退休人员提供养老资金的基金。主要特点是专项性、储备性、福利性,并且只能够专款专用,不能从事生产活动或者是抵押贷款活动等等,其主要代表就是企业年金。③全国社保基金具有很强的集中性,由政府专门设立的理事会来负责管理,同时又具有专项性,主要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的时候使用,是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当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体制不够健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制度成立时间较短,但是我们一直在进行改革,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整个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过程当中,都是由当地社保机构来负责。虽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金额较大,但是较为分散,许多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只能实现市级统筹甚至县级统筹,完全不能实现规模效应,很难优化投资结构,管理成本过高。2、投资渠道较为单一。在我国,由于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较为严格,养老保险的投资渠道单一,我国大部分的养老保险基金都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是用于银行存款。又因为考虑到金融产品收益性与风险性成正比的情况,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非常少,主要采取以安全为主的传统投资方式。与历年的通货膨胀率相比较,很多地区的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甚至没有跑赢通货膨胀的速度,尚不能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证,更不用谈基金的增值[2]。3、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空账运行。尽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每年都在扩大,但是收不抵支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完全会出现缺口,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稳定运行。由于人们寿命的不断增加,我国正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现代人缴纳的基金需要支付给已经退休的人群,并且资金需求正在飞速增长。由于养老金收支不抵,许多地区大量的动用现有个人账户的资金支付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资金,造成当前许多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空帐运行,并且空帐规模越来越大。4、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缺乏有效地监管。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缺乏有效地监管,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全部的养老基金都由政府支配,基金运作不够透明,支付和提取全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中。缺乏专业的投资人员和管理人员使得基金运作经常出现亏空。监管的缺乏容易出现腐败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动用养老保险基金,对基金的正常运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三、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建议
(一)规范现有的资金投资运营管理体系
1、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机构。当前我国只有少部分地区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大部分仍然是市级统筹。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实现规模效应,应当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机构,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全国统筹,并且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来进行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明确运营机构的职责,对基金进行结余投资的基础上,最大规模的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真正的担负起养老保险运营基金的投资运营责任。2、稳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近年来,社会上有少部分退保现象,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不高,使得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出现了一定问题。但是养老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制度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社会长期安全稳定的保障,所以一定要稳定养老保障基金的来源,统一立法,统一缴纳,全国统筹。
(二)优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策略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不仅仅要考虑基金自身的稳定性,更要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投资应当采取多元化投资的方式,从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来看,一般都是用于投资股票、债券、不动产等实物。投资的目的都是为了在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的追求投资回报率。这给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启示是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选择多种投资工具,实现投资的多元化。1、投资工具的选择。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市场等。可以全面的分析各项投资方式的风险和收益,在可承担风险的范围内,扩大投资的渠道。通过各项投资方式的组合投资,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银行存款具有保障性,是最安全的投资方式,但是收益率较低。国债是债券内的一种,受国家信用的保障,所以安全性最高,收益也比银行的活期利率要高,收益相对较高,但是与其他投资相比,收益还是相对较低。证券投资基金,是借助专门的投资机构,在证券市场上投资与金融产品,实现收益的目的。在国外,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重要方式。股票,虽然收益较高,但是风险也非常大。股票价格受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风险较大,但是可以在可承受风险的范围内少量投资股票,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合理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3]。2、养老保险基金分层投资。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有着特定的来源和独特的用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基数庞大,投资主要以安全为主,可以购买短期国库券、长期债券等,能够在保证战胜通货膨胀的基础上取得盈利。补充养老金的使用具有长期性的目的,在投资当中应当进行组合投资,使用债券、股票等多种投资工具。全国保障基金是当前我国唯一开始进行入市操作的基金,在过去的投资运营当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定要注意投资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组合,进行组合投资,保证收益的安全性。
(三)建立投资运营的风险管理体系
①建立合理的风险约束机制。所谓约束机制就是不允许某种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某种情况,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通过约束机制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防范人为风险的发生。②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在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过程当中,要采取分散投资的方式,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实现对风险的分散管理。③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善的立法,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法律保障,使得一切都有法可依,依法运营。)综述:养老保险制度是关系到社会安全稳定运行的制度,养老保险金的健康有序运行是保证养老保险制度安全运行的基础。所以在投资时,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保证投资的收益,并且通过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健康、有序运营。
参考文献:
[1]苗绘.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研究简[J].金融与经济,2014(1).27.
[2]李小年.国外养老保险基金信托经验及其启示[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3(6),15.
据的质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提高建设项目数量统计的准确性
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中的数量指标主要有“施工项目个数”和“本年投产项目个数”两项,这两项数量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基建财务核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明细科目总数,其中存在上年余额的作为“施工项目个数”的统计范围,而不存在上年余额,仅有本年发生额的作为“本年投产项目个数”的统计范围。因此,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准确严谨对统计数据的质量就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一般来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是控制基建规模,办理基本拨款、进行基建财务核算的依据,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需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不能突破基建计划,保证基建计划的严肃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规模(大、中、小型),②项目用途,③开工日期,④竣工日期,⑤概算数,⑥计划数等。根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核算时设立基本建设项目明细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类别―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已完工未决算项目和已决算项目,同时列举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合同数或决算数、审定数、累计付款数、当年拟付款数、审减数及欠款数等比较详细的基本建设情况,其中对于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未决算项目,必须有合同数、预概算数,对已完工已决算项目则必须有决算数或审定后的决算数及欠款数。每月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基本建设项目明细资料核对当月的基建财务明细帐,随时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也为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额”一列中“计划总投资”、“自开始建设至报告期止累计完成投资”这两项统计指标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基础。
二、加强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正确确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价值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作为项目核算的历史性资料,其真实、公允和合理性将影响着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评价和建设项目形成资产的真实价值的计量,按照财务报表列示的习惯通常可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个方面,具体分述如下:
(一)资金来源方面
1.项目资本金
建设项目通常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财政资金安排,一般不涉及此方面的问题。对于经营性项目在实务中常发现项目资本金不到位或项目资本金虽已到位,但与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严重不符的情况。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文)的规定,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资本金的计算基数是指新建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
2.银行借款
经营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除项目资本金外,不足部分通常通过银行借款补充和解决。实际中常见将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全额计入待摊投资支出,没有遵循借款费用会计准则,因此对于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借款费用会计准则要求只能将累计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予以资本化,所以日常资金管理中要量用为借,以减少不必要的利息支出。对于连续超过3个月的非正常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利息,借款费用准则要求暂停利息资本化,不允许计入资产价值。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中“计划总投资”一栏所填数据来源为以上两项合计,即计划总投资=项目资本金+银行借款+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利息费用。
(二)资金占用方面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主要考虑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的比例确认先期投资的金额,中期计量支付时要严格按照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确认的中期计量支付证书为依据付款,对于已预付乙方的预付款,在中期计量支付时应及时核销,以确保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确认投资额的客观准确。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甲供材的,甲方与乙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未将建设项目甲供材部分涉及的营业税缴纳责任划清,应在财务核算中明确营业税的分担比例,将应纳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营业税计入投资总额。
2.设备投资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涉及到的设备投资只要根据合同的货款支付方式,规定质保金的比例来确认投备投资的入帐价值。一般来说货款支付方式通常采用货到付款或者远期银行承况汇票方式。这样既可以节约资金使用的成本,又可以督促供货方按时按质交货,大型设备或专用设备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质保金通常为设备定货合同的5%,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3.待摊投资
待摊投资中最普遍的内容是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管理费和临时占地费。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管理费中最普遍的内容是建筑管理费和印花税,只要合理制定建管费和招待费的支付标准。根据投资总额的完成进度合理控制建管费和招待费的支出,对于确实必须发生的建管费超出概算的情况,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计委等部门,及时调整概算,对于支付的临时占地费一定要签定合同和协议,费用的补偿标准要逻辑合理,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入帐票据,对于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应建立台帐,并根据不同的合同种类计算应交纳的印花税并及时贴花或缴纳。通过以上方法可以合理的控制待摊投资的入帐金额,保证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准确客观。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中“本年完成投资”一栏所填列的数据正是根据基建财务核算中资金占用方面以上三项核算内容的合计数填列,即本年完成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当然,待摊投资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明细科目合理分配到各个具体项目。
三、建立竣工决算验收制度,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基础台帐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验收制度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必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说明书和相关资料,分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一般在审核通过的30日内批复建设单位。一般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1.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促进竣工决算验收制度的编制工作
作为基建财务核算的主体,财务部门应结合工程的实际,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保证工程建设竣工决算验收制度顺利有效地实施。全面了解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加强财务的预算、决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都十分有利。
2.深化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工作,全面、科学地反映建设成本,为竣工决算验收制度编制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
在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基建财务核算人员应到施工一线调查了解,收集大量真实的资料,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有效。深化建设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性开支的核算,对各个部门分别设置管理费明细项目,详细核算各个部门在每个科目的开支情况,对其他费用性开支项目的核算也可按项目核算,在开支时要求依据充分,审核程序到位。
3.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基础台帐
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财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各种固定资产都应分门别类的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按照国家规定建设固定资产基本台帐,切实反映各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
通过以上工作使固定资产基础台帐能客观、及时、准确的反映符合新增固定资产标准的各项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从而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中“新增固定资产及房屋建筑面积和项目个数”这一列中所填列的各项指标有了切实可靠的数据来源,保证了各项统计数据的质量。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农业投资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8-0139-02
1 引 言
目前,中国经济总体上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区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未来5~15年中国的基本宏观政策选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初始应该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并以公共财政为主要来源(林毅夫,2006)。所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财政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
2 理论探讨
关于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以及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研究,国内学者提出了诸多见解。目前,普遍认为中国农村公共物品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2009;苏明,2007;吴士键、杨团、熊巍,等)。其中对农村公共教育的投资短缺最为严重(樊胜根,2001),而农田水气费、行政费、农村生产建设支出,则根据东、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情况的不同呈现不同程度的相对不足(李冬梅,2009;李秉龙,2003),与此同时,现有公共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与农业公共物品供给目标发生偏差,引起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甚至出现农民不需要的公共物品过度供给(苏明,2003)。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有观点认为是由于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有限,而制度外资金的投入缺乏相应监督和有效激励引起的(孙文基,2009;李萍,2005)。还有观点认为是中国财政补贴制度不完善,即财政补贴资金不足、范围有限和缺少稳定的增长机制等问题(农业部财政司,2005)。公共财政投资领域方面,王小林(2005)认为公共财政农业支持政策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形成完整的粮食补贴体系,二是加强对农业的服务支持,三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粮食安全方面的公共支持。农业部教育司(2005)则认为财政投资的重点应放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对农民参加培训的补贴上。上述研究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以及所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中国公共财政在支持农业过程中的职能定位、资金运用方向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出完善中国公共财政支持农业机制的指导建议。本文拟通过对中国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总体运行状况以及投资结构的分析,探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的支持方式。
3 近年来中国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总体运行状况分析
3.1 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规模分析
从绝对规模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投资,表现了较稳定的增长,特别是1992年以后,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都以百万亿元规模上升,2006年财政对农业投资支出已达到2161.35亿元。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出台,财政支农投入上升到了新的阶段。从相对规模来看,中国财政支农投入呈现波动状,1978年以来长期表现弱化趋势,近两年出现强力的增长。从1990年开始,中国财政农业投入比重就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一直到2003年最低达到7.1%,其中只有1998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因素出现过一次反弹。2004年,中国GDP水平达到159878亿元,经济结构基本迈入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阶段,国家开始提高对农业的重视,提出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方针,财政对农业投资有了显著提高,两年来财政支农增长率分别为34.3%和26.1%,达到20年来的最高水平。
3.2 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结构分析
现行中国统计资料将财政对农业投资分成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用和其他支出五个支出项目。其中,前三个项目是主要的支出项目,它们合计支出比重一般超过财政对农业投资总额的80%。支援生产支出和事业费是中国财政对农业投资的主要项目,基本在60%以上,并在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增长。从1978年的51%增长到1990年的74%,且一直到1998年,基本保持在这一比例没有变化,这其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事业发展迅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二是中国在这段时期多次调增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实际上这已成为中国财政农业支出的重要负担之一,1999年以后这部分的支出有所减少,说明中国已经开始通过撤销、改制等方式精简由财政供养的农业事业机构,降低事业费支出比重。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构成农业固定资产,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农业投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份额在不断的减少,从33%最低降到1996年的19%。可以说“七五”、“八五”以及“九五”期间的头两年,中国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比重维持在20%左右没有上升,1998年以后支出比重才得到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中国财政农业投入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重要表现之一。
农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科技水平偏低是中国财政对农业投资结构不合理的另一突出表现。根据统计规定,农业科研投入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中国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出资比例从1986年以来持续剧烈下降,至1995年仅占农业支出中的0.5%,之后虽有小幅度的增长,但最高不到8%就又开始下降,2004年农业科技三项费的支出比例仅为0.5%。中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70%~80%,而中国仅为42%。
总之,农业机构事业费增长快,所占比例大,真正用于生产领域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科研资金不足,是中国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结构失衡的突出表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财政是最主要的推动力,从当前农业和财政所面临的形势和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必要对公共财政农业投资模式进行创新,改变过去“粗放主导型”的财政支农模式,逐渐向“集约主导型”转变。
4 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方式
第一,改变财政对农业投资资金的使用方法。把一部分直接支援农业生产的拨款改为基金的形式,保证财政支持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同时,对政府财政投资实行有偿无息、微息或低息发放,使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同农民的劳动和资金投入或其他资金来源相结合,创造出新的积累,以求在政府财政投资引导下实现农业的自我积累和投入。
第二,实行资金匹配的办法。使国家(中央、地方)、集体、农民多层次共同向农业投资,即以国家投资为引导,按一定比例由集体和农民匹配投入,组成对特定农业生产建设项目投资的整体。这样就可以在国家资金的引导下,调动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吸引农民资金转向积累和生产投入。
第三,实行财政贴息的办法。银行贷款是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实行财政贴息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利息支出,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息率,调动社会各方面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
第四,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严格规范部门职责,按照商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建立支出规模、支出结构、支出产出效益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逐步形成适当的衡量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三方面的财政支出指标管理体系:首先,上级财政根据下级财政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制定有关考核指标实行严格奖惩。其次,财政部门根据同类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考核指标,对同级预算单位实行严格奖惩。最后,每个预算单位内部也要建立财政资金管理奖惩制度。
第五,实行以奖代补和以工代赈的方法。即将事前无偿补助农民进行生产建设的财政拨款或物资,改在项目验收以后,用奖励或替代的办法给予补助。从实践过程看,这种办法对调动农民从事生产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有较好的作用。
第六,提供优惠的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外商、城镇居民和私营企业投资农业。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运用BOT投资方式和投资基金方式,加大对私人资金投入农业的激励效应。BOT投资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一般由政府同私营部门(企业)签订合同,由公司筹资设计并承建项目,在双方协定的一段时间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此项目偿还项目债务并收回投资,协议期满后,项目无偿转让给所在地区政府。目前BOT方式已被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对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物资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设施等),通过这一投资方式,可以更加容易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以建立农业开发投资基金,使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效益比较好、发展潜力大、具有市场前景的农业项目上来,并按照契约型基金进行试点,在农村金融体制上进行创新,保证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的安全性,最终缓解农业资金的供求矛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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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文基.财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9(9):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