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0 14:46:0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哲学的价值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以身体为研究对象的美学在生活和艺术领域十分普遍,人们的衣食住行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身体的审美活动有关。我们当今社会所流行的文化在主体上也都是身体消费。而在艺术领域,无论是涉及到雕塑、绘画、舞蹈,还是有关于文学、音乐,无一不是对身体的关注和研究。
一、身体美学的来龙去脉
“美学”一词最早来自于希腊文aisthetikos,亦即αισθητικ??,它的意思是“感官的感知”,即美学离不开人的感观知觉,而作为感官知觉载体的身体是指活生生的、感觉灵敏的、动态的也存在于社会空间中的身体,还存在于它自身感知、行动和反思的努力空间中的人类身体。
站在21世纪的长廊探寻和回顾美学的发展历程是饶有兴味的:如果以“绝对理念的命运”,抑或是“自由个性的命运”作为美学史研究课题的话,过去的这个世纪充满了太多的探索、成就与挫败。柏拉图在构建他的“理想国”时,将绝对理念设定为终极存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思想和诗学思想紧密结合,将美置于事物发展的必然率和或然率之中。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深信理性与感性的平衡和制约,人本主义最终体现为理性的力量。19世纪的尼采对现代资本主义文明和理性压抑下人的“退化”深感忧虑。杜威发展了詹姆斯的根本身体取向,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身体自然主义。
二、身体美学的哲学价值
身体,作为感官、审美欣赏和自我塑造的场所,有着极强的自我变革能力。身体美学致力于对身体进行批判性的改善研究,构成对身体的关怀,以及对身体实践训练等研究。尽管现代西方哲学在一定程度上藐视身体,但是从哲学认识、自我认识等角度看,身体美学依然具有不可或缺的哲学价值。
(一)身体美学通过对身体进行改善引导,以修正我们身体感觉功能的执行力。在西方哲学史上,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感性经验基础之上,尽管感性经验经常遭到质疑。哲学总是通过推理论证的方法,试图探知真理的奥秘。与之相反,身体美学则提供了另外一种途径。既然感觉是认识的基础,而感觉又是以身体为条件的,那么通过对人身体的改善和引导,来避免感觉功能的弊端,已达到修正感觉功能执行力的目的。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大量的身体训练项目被人们不断发明和采用:健美、食谱、服饰、禅定和诸如亚历山大技法、费尔登克拉斯方法等等。
(二)身体美学通过对身体维度的认识,以达到自我认识的目的。自我认识一直是哲学的首要目的,“认识你自己”也是刻在德尔菲的阿波罗神庙的三句箴言之一。身体美学不仅关注身体的外观形式,而且关注身体的状态和身体的意识。例如,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呼吸这项运动,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我们的呼吸,就可以觉察到我们的各种情绪,或愤怒、或紧张。反之,如果我们对这些变化毫无察觉,则会被误导。而如果我们能够对身体的运行机能有着清醒的认识,就可以及时避免不必要的损害,进而对整个自我进行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
(三)在西方哲学史上,诸多哲学家均承认一个观点,即身体是铭记社会权利的特殊场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身体美学在政治哲学领域的价值。首先,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复杂的社会政治体系是如何要求和强迫人的身体行为的呢?例如:对有有素养的男性,我们总是要求他要彬彬有礼,在女士面前要尽显绅士风度;而对于有涵养的女性,我们则要求其要说话温婉如水、动作优雅端庄等要求。身体的标准,是对整个统治的意识形态的反应。
三、身体的救赎与复归
纵观历史的长河,身体不仅为人类提供了探知世界的媒介,还为人类提供了追求幸福生活、人身权利的动力,而这些动力又反过来成为人类追求知识的基础和前提。尼采在他的《权力意志》中主张,身体作为作为所有价值的源泉,应该成为主人,而不是奴仆。爱默生也曾经说过,人类身体是发明创造的仓库,世上所有的工具和机器都只是身体四肢和感官的延伸。身体应该拥有其主体性地位,应该受到重视,而不是人们的疏远。
身体有着自我变革能力的、充满活力,是完全不同于媒体鼓吹者所认为的身体影像的东西:迟钝而呆板的身体——作为媒体的电子灵活性的充满惰性的对立面。当我们恢复身体的哲学认识、自我认识,就会发现身体美学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 理查德·舒斯特曼.生活即审美[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
[2] 理查德·舒斯特曼.实用主义美学[M].商务印书馆, 2002年.
[3] 理查德·舒斯特曼.身体意识与身体美学[M].商务印书馆,2011年.
[4] 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5] 特里·伊格尔顿.美学意识形态[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
[6] 徐岱.什么是好艺术[M].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09年.
[7] 詹姆斯·米勒.福柯的生死[M].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年.
[8] 吴予敏.美学与现代性[M].人民出版社,2001.
[9] 理查德·舒斯特曼.哲学实践[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10]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M].商务印书馆,2005年.
[11] 理查德·桑内特.肉体与石头[M].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6年.
的生态危机与人类的生死息息相关。在哲学思想的指导下,有利于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真正建设生态文化,促进生态文明的快速发展。从生态哲学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在人与自然和社会之间找到最佳平衡,以防止自然异化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将简要描述生态哲学的思想内涵,并深入探讨生态哲学的当代价值。
。生态哲学。
在工业化进程中,我们对自然资源的无休止的需求和对经济利益的过分关注,不仅使自然环境充满了漏洞和创伤,而且破坏了生存条件。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尤为关键,这与中华民族未来的发展息息相关。为了遏制环境污染的加剧,应从自然法的角度,将生态文化的发展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相结合。要从社会发展的形势出发,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运用生态哲学的思想有利于辩证对待人与自然,找到科学管理生态问题的方法,研究其当代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像动物和植物一样,他们是被动和克制的生物。通过对人的起源和发展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为人类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无论人类文明多么发达,社会多么发达,自然都是万物的灵魂,没有自然,人类就不可能真正独立存在[1]。从的生态哲学来看,人类的生命离不开无机物。利用现有的自然环境中的基本材料,为人类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人类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的支撑。如果我们不理解和尊重外部世界,我们就不再有创造力。从这个观点来看,人类必须善待自然。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永远不能超越自然的界限,充分把握自然生态规律,充分尊重自然。从人类几千年的实践中可以看出,原始的自然精神面貌没有改变,对自然的认识只是肤浅和短期的,对天人合一的关注不够[2]。人与自然的关系非常密切。人类在自然环境中的生存和发展应该遵循自然规律,才能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利益。如果人类只看到眼前的利益,牺牲环境,必然会威胁到人类未来的生存和繁衍。由此可见,人类需要敬畏自然,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严格限制各种行为,形成科学的生产生活模式,为未来的发展铺平道路。
。阐述了人、社会、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类的发展经历了原始社会和工业文明,其间大量的自然资源被利用和转化。人类后来出现在自然界,向自然界索取各种生活和生产资料,如物品、衣服、燃料和住房。从这个角度看,人类离不开自然,更不用说发展了。在生态哲学的思想中,自然环境可以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不破坏自然环境,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哲学的思想强调了自然的重要性,对自然有着深刻的理解。作为自然的产物,人类需要依赖自然这也反映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中[3]。此外,从的生态哲学来看,人们需要加强与自然的互动,两者的关系更加密切。当然,人与人之间也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类反映了自身的社会归属,这也是一个与自然互动的过程。在人类不断改造自然的时期,人与社会也将形成日益密切的关系。为此,人类需要充分尊重自然,理解其意义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人类正常生存。保护自然就等于保护人类自身。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文化建设过于落后,特别是许多人对生态文明建设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重视不够。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切实提高大家的环保思想,就要从生态文明的相关内容入手,使人们能够主动投资环保,采取生态文化的发展模式,,增强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的生态哲学为社会建设提供了指导思想和启示。为了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攫取与付出之间找到平衡,并与辩证思维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在获取自然界物质生产资料的过程中,还应注意美化自然环境,消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各种不利因素,不违背自然规律,促进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4]。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会与自然保持更密切的联系。通过对生态哲学的分析,提出了人化自然的观点,即自然是人类的真实本性。人类对自然认识的逐步深化和对自然的改造将面临各种自然的制约,这表明人在发展中会受到影响自然的制约,自然也将面临人的影响。此外,社会实践的前提是加强人与自然的关系,确保双方能够实现辩证统一。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处理好这个问题。人类社会必须在发展中与自然和谐共处,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发展与进步。
。结合的生态哲学,人与自然无法在物质交换中达到平衡。劳动过程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不断调整着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转化。人类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利用自然,科学合理地进行物质交换,这也是生态哲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社会发展和生态自然来说,物质循环应该保持正常,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此外,如果我们不遵循自然规律,我们只能让人类吃后果,人与自然之间就会出现各种矛盾。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模式不够科学。生态哲学的现代价值,为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提供了科学的指导。过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过分依赖自然资源,人类的目光也聚焦于经济效益。商业模式非常广泛,反映了各种各样的缺陷[5]。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将保持生态和自然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平衡,在不影响生态和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取得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因此,它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盲目地把物质利益放在首位,在发展中过分追求自然,在工业生产中,它违背了自然规律,是不科学,不健康的发展模式。人类社会要想进一步进步,就应该把生态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要过分注重物质利益,改变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通过这种方式,自然界丰富的资源也可以循环利用,使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科学合理。
。一方面,要转变传统消费观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6]。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绿色消费习惯和环境美化程度可以衡量社会进步的程度。只有节约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持友好关系,才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当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绿色消费,社会上各种不良习惯也逐渐改善。相互比较和浪费的消费模式正逐渐被人们所摒弃。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应该追求简单的物质生物,丰富我们的精神生活,逐步形成一个正确的、适当的消费观念,逐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生态社会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维护生态社会。由于许多人缺乏强烈的环保意识,给生活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我们都应该承担起维护生态社会的重要责任。对于政府和普通民众来说,他们应该在思想上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能够积极实践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的概念。此外,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建设。只有得到大家的支持,才能实现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提高环境保护的效果,结合生态哲学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获得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生态哲学的思想中,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以物质为前提。在利用和改变自然时,我们需要更多地尊重自然,而不是违背自然规律。人类也是自然生态环境的一部分。我们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我们应该从长远的角度思考问题,为人类、自然生态和社会的共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基于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中国应该按照生态哲学强调的内容,在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
[1]郝芮冰。生态哲学的当代价值分析[J]。法制博览会,2020(15):239-240。
[2]王朋伟。生态哲学思想的实践及其当代价值[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20(02):52-60.
[3]聂惠。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28(02):3-6.
[4]温文妮。生态哲学的核心、产生及其当代价值[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地区(社会科学版),2016,35(06):26-31.
一、中国哲学的和谐辩证法思想
中国哲学以“和”这个范畴,表达的事物发展过程中既对立、又统一的基本状态,被称之为“和谐辩证法”。“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之谓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今乃弃矣。”意思是在对立和差异中寻求统一,才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原则;没有差别和斗争的同一,则不能使事物正常发展。结合许多不同的东西在一起而使他们达到统一,就叫“和”,所以能使事物成长起来、丰盛起来,而产生出新的东西。假如一定要使相同的事物组合堆砌起来,就是同,事物的正常发展就不存在了。
二、“和”的特征
(一)“和”首先标志着事物之间的区别和差异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人与人之间要保持正常的关系(君子关系),就是意见看法有所区别,互相指出对方的缺点,才有利于共同进步和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如果在什么事情上意见都完全一致,那就是“臭味相投”或者谄媚取悦,这种关系就是不正常的了。“和”的前提就是事物之间的区别、差异,没有区别和差异,就没有相互作用的动力,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就失去了正常的状态,事物本身就不存在了。
(二)“和”反映了事物发展由对立到统一的过程
“以他平他之谓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和”是事物正常发展的整体过程。这个发展过程,一方面是不同事物、事物内部不同因素相互连接而变化出新的事物;同时,作为不同事物和事物的不同因素,能够在一起而发生变化,是在一个共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对立和斗争是在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前提下展开的。
(三)“和”的价值取向是和谐一致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和”所表达的事物发展的过程,最终的取向是和谐一致,而不是区别、差异。“和五味以调口,刚四肢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是说五味调和是为了产生可口的食物,锻炼刚健的四肢是为了造成身体的健康,不同音律的协调是为了形成悦耳的乐曲。“和”表达的事物发展过程,并不突出对立斗争,其落脚点在于追求一种和谐美满的结果;不仅仅在于揭示事物发展的本来面目,更是被赋予了人类追求和谐一致(而非斗争冲突)的价值学意义。
三、和谐辩证法思想在中学哲学教育中的价值
和谐辩证法追求和谐统一的价值取向,与西方文化强调个体、差异的价值取向截然不同。“和”所代表的价值观,对于中学哲学教育的改革,对于学生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态度化解、中正和谐的人生品性培养等,都有重要价值。
(一)与中学哲学教材中的矛盾辩证法互为补充
中学哲学教材讲的辩证发展观,用“矛盾”范畴,解释了事物发展的动力、过程和源泉。但是“矛盾”很容易被仅仅看作对立、差异、斗争的代名词,而忽视了矛盾关系中的统一、和谐、一致,造成价值观上的误导。学生受此思维模式影响,容易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简单地看成对立和斗争的关系,忽视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还有合作、和谐与和睦。因此,这样的哲学教育在价值观上存在缺憾。
和谐辩证法所表达的辩证发展观,既包含对立、斗争、差异,又包含统一、和谐、一致,而且总的价值取向是和谐一致。这既能体现哲学的辩证发展观,又体现了人类所向往的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人类世界的和平安宁的价值取向。因此,把和谐辩证法引入哲学教育,是对矛盾辩证法的有益补充。
(二)为中学哲学教育融入名族化的成份
现行中学哲学教材中讲述的哲学源于西方,它在思维模式、价值取向上,与中国本土文化有所差异,与民族文化的的血液传承有所疏离。哲学在中国传播了一个世纪,但很难说融入了普通民众的心理。这恐怕就是学生难以从内心亲近哲学、总觉得哲学“面面目可憎”的原因了。
转贴于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可以找到许多能使哲学在本土文化扎根的诸如和谐辩证法之类的“营养基”,如“易变”、“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等,可以作为向中学生阐释哲学的、符合民族文化心理的绝好凭借。既使民族文化的瑰宝被赋予现代意义,也使中学哲学教育与民族文化融为一体,从而增强中学生对哲学的亲近感、认同感。
(三)化解学生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态度
当今的中学生受西方工具主义、行为主义、操作主要鼓噪下产生的表面化生活方式的影响,缺乏一种安身立命的的平和心态。在荣誉与挫折面前容易大起大落;在理想转化为现实的道路上,不愿做踏踏实实的奋斗;在是与非之间不能形成选择的可控心理机制。表现出来就是“要么破罐破摔、要么轰轰烈烈”的极端主义人生态度。和谐辩证法思想正包含着人生和谐的丰富智慧之思,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焉”,“极高明而道中庸”等。这些智慧之辩,都沁透着“伟大寓于平凡、理想寓于现实”的“和谐主义”精神,对今天的年轻人的安身立命来说,不失为一种绝佳引导。
(四)培养学生中正和谐的人生品性
人生品性的的丰腴和完美,有赖于中正和谐的知识、阅历对其进行柔化。和谐辩证法所追求的和谐完美的价值取向,弥补了矛盾辩证法的价值学缺憾,暗示出为人处事的另一种价值选择——中正、和谐与完美,而非斗争、分歧与残缺。“他以暴、我以仁”,“他以诈、我以信”的人生操守,“执其两端而用中”的人生信条,都是和谐辩证法的生动体现。若能在中学哲学教学中予以贯穿,必能熏陶化育学生中正和谐的人生品性,对学生未来个人幸福、社会的整体安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一 、 法哲学
法哲学是以法的价值为研究对象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称为价值法学。法不仅表现为一种规范,而且表现为一种价值,这种价值是规范存在的根据,是一种实质合理性。因此,它是法上之法,即法之为法的本原。法的这种价值,在历史上曾经以各种方式存在,例如自然法中的自然,理性法中理性等,这里的自然与理性包含了正义、自由、平等这样一些人之所追求的美好事物。尤其随着价值哲学的兴起,出现了博登海默所称的价值取向的法理学(value oriented jurisprudence)。例如,德国学者鲁道夫 施塔姆勒把法律观念分解为两个组成部门:法律概念和法律理念(the concept to law and the idea of law)。这里的法律理念乃是正义的实现。正义要求所有的法律努力都应当指向这样一个目标,即实现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所可能实现的有关社会生活的最完美的和谐。(1)价值法学通过揭示法的价值内容。为法的规范设置提供了根据,是对合法性的一种合理性拷问。正如黑格尔指出:在法中人必然会碰到他的理性,所以他也必然要考察法的合理性。这就是我们这门科学的事业,它与仅仅处理矛盾的实定法学殊属不同。(2)黑格尔在此所说的我们这门科学,指的就是法哲学。法哲学将法规范围于理性的法庭上进行审问,对法进行价值的审视。例如美国学者罗尔斯将正义规定为首要价值,并以正义作为衡量法的合理性的一般根据,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多么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3)因此,法哲学所确定的价值标准,具有对实在法的批判性。在这种意义上说,法哲学是对法的一种反思性考察。这也正是法哲学对于价值研究与哲学,尤其是政治哲学对于价值研究有所不同的地方。哲学,这里主要是指价值哲学包括政治哲学,是以一般价值为研究对象的,确立价值的一般概念。而法哲学是在价值哲学的基础上,以法为出发点,对法所应当体现的价值内容的揭示。因此,法哲学就成为哲学与法学之间传递人文蕴涵的一种中介,一座桥梁。正是通过法哲学,使法学内涵一种人文精神,从而融入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这也是法哲学研究的主要功用,一种没有法哲学思考的法学知识体系,必定是一种封闭的、自足的、因而是墨守规范而缺乏人文性的知识体系,体现不出法学的批判精神,难以与社会发展的脉搏相合拍。在这种意义上的法学家,就难以担当得起知识分子的使命,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法律工匠。
法哲学是对法的一种反思,因而它具有思辩性。法哲学的这种思辩性,在黑格尔那里表现得最为明显。黑格尔法哲学研究采用的是辩证法。黑格尔指出:概念的运用原则不仅消溶而且产生普遍的特殊化,我把这个原则叫做辩证法。(1)这里的消溶,是指法的外在性状的消解,这里的普遍物是指从法的存在形式中抽象出其内在特性。在黑格尔看来,这种内在特性就是自由意志的定在,法是作为理念的自由。(2)黑格尔法哲学研究所采用的辩证法,就是一种典型的思辩。这种思辩,是一种法思辩,我国学者谢晖指出:所谓法思辩一方面是指主体在对于法与法律现象观察的基础上,即在法与法律经验的基础上,对法与法律现象的本质性和终极性思考;另一方面是指主体探折法与法律之本质问题与终极问题的方法。(3)谢晖认为,法思辩是法哲学的本质精神,也是法哲学与其他法学知识形态的根本区别之所在,相对于法哲学的思辩性而言,法社会学是观察性的、法理学是描述性的、法史学是记载性的、实用法学是解释性的。对于这一观点,我大体上是赞同的。可以说,没有思辩,就没有法哲学,如果说,价值是法哲学的研究对象,那么,思辩就是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法哲学的这种通过思辩确立法的价值的特殊,表明法哲学是对法的形而上学的考察,具有本质主义的性质。随着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形而上学为特征的本质主义的性质。随着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形而上学为特征的本质主义受到严厉批评。(4)本质主义所具有的抽象性、普遍性受到排拒,实在性、个别性受到推崇。我认为,形而上学对于事物本质的追求,是人的一种永恒的冲动。形而上学谓之道,这种道是自然与社会之本。尽管历史上的玄学,尤其是宗教神学,将道归之于天命与神意,使形而上学蒙受耻辱,但这决不能成为否定形而上学的理由。只要我们承认事物本质的存在,在法现象中,对于法的终极性决定因素的存在,我们就不能否认对法的形而上学研究、对法的规律的揭示。法哲学作为最高层次的法学知识形态,标志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法的感悟与体认的最高水平。因此,没有法哲学的法学知识体系是不可想象的。我国当前法学理论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将法学提升到法哲学的高度。
二 、 法理学
法理学是以法的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称为规范法学。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没有正确地将法理学与法哲学加以区分,换言之,法哲学的内容与法理学的内容搀杂在同一理论体系之中,因而形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厘清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关系,为法理学的研究廓清地基。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文化哲学:西方文化批判理论的逻辑建构”,项目编号:11B030;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编号:unpYSCT―2015023
中图分类号:B51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6)03-0008-06
与德国古典哲学相比,新康德主义在哲学史上的定位属于19世纪德国非主流哲学,但其在西方哲学的发展历史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新康德主义代表人物的思想对20世纪西方哲学的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例如,学界普遍认为,针对黑格尔的思辨意识哲学呈现出来的理论倾向,新康德主义发展出一种从认识主体的心理或生理结构来说明知识形成的新的认识论哲学,他们对康德先验逻辑学说的利用和改造,直接构成了后来现象学发展的思想来源。本文试图从新的视角对新康德主义现代价值做一探讨。我们认为,新康德主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促成、凸显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即文化哲学思维范式的重新复苏,而这一思维范式在现代哲学中至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哲学研究范式转向的历史必然
新康德主义形成之初,哲学史内部和外部都酝酿着一种新的哲学理念、哲学立场。受浪漫主义运动的影响,这个时期西方文化主题是强调个人自由、主观理想、内心情感。表现在哲学研究内容上,就是以情感为核心的人性道德论把道德的基础从彼岸的神性重新转移到了此岸的自然人性,试图在人的自然本性基础上建立普遍的道德原则,由此引发了关注现实生活世界、关注生命价值意义的哲学观转向。新康德主义就是在这一思想背景下,要求重新返回康德、创造出一种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历史发展内在要求的哲学范式。李普曼说:“当时很长一段时间内大家都认为,哲学不是完全被纳入具体自然科学之中,就是对属于过去的财富作历史编纂学的描述。”[1](P223)哲学研究的使命、哲学研究对象的合法性作为哲学观的核心问题,开始重新被加以追问。
就哲学史发展内部而言,受自然科学发展影响,新康德主义出现之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哲学研究出现了自然科学化的倾向,其明显特征是:似乎人类生存的意义可以借助科学的方法来发现,价值可以借助逻辑来认识。哲学自然科学化使得哲学使命发生了根本转化,它试图去探求一种超越认识主体个性化制约的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的知识,以此来发现新的客观真理,回答人的主体个性化历史存在问题,探究人的价值意义生成。这种思维方式体现了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据统治地位的思辨意识哲学的思维范式特征。正如有的学者认为,思辨意识哲学总体上带有一种旁观式(Speculative)的研究倾向:站在本体之外谈论本体,站在认识之外谈论认识。哲学作为人类生活的向导,为人类生存提供安身立命之根据,它的研究取向是人类生活的“未来”和“应然”状态,充满着偶然性与未特定化。人类复杂的社会历史演变也不可能被整齐划一的自然科学加以考证。与此对应,哲学内部的研究主题开始发生转向, 主要表现在关于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区分,对技术理性绝对化、片面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反思,由此发生了由近代认识论向生存论、语言学、人类学等的转向。
在哲学史外部,随着文化学、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等学科逐渐兴起,人们的理论兴趣逐步转向对文化和人文科学特殊性方法论的研究,产生了以泰勒、摩尔根、博厄斯、本尼迪克特和马林诺夫斯基等人为主要代表的哲学人类学家和以兰德曼、舍勒为主要代表的文化人类学家,他们通过对文化来源的挖掘、文化定义的阐释和文化本质的界定,分别从文化学、人类学、考古学等实证层面论证了哲学自然科学化消解的历史必然。他们都以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为核心,从探寻文化本质入手重新审视人类历史的发展,研究文化在人之为人过程中的重要性,把文化作为区分人与非人的标准,提出“人是文化的创造物”[2](P266)。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文化人类学特别是从本尼迪克特和马林诺夫斯基开始,慢慢触及到文化类型、文化模式等哲学范式学理研究层面,明确了不同的文化模式对个体和民族的行为的决定作用。可以说,在文化人类学的哲学思想中,不知不觉地包含着某种自发的文化哲学的萌芽,为文化哲学产生提供了宝贵的实证基础。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说,哲学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是从实证层面印证了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产生的历史必然,而新康德主义则是从哲学理性的内在分化中,通过价值和意义问题的探索开始自觉地推动这种哲学理解范式的转变。新康德主义的两大重要学派,即以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为代表的弗莱堡学派和以卡西尔为代表的马堡学派,把哲学研究对象重新定位于价值论,赋予哲学以文化价值的普遍性合法性基础,把主体对于对象的评价当作统一全部哲学的基础和解决全部哲学问题的标准,将文化历史事件的评价当作哲学的主要内容,对人文科学的效用理论以及政治科学的哲学理论建构的可能性分析等观点,对文化哲学研究范式的产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新康德主义的文化哲学转向
一般而言,哲学转向指的是,改变了原有的(传统的)研究的主题和研究方法,实现了研究重点的转移和研究方法的转换。新康德主义强调哲学的首要问题不是传统形而上学的实然问题,而是应然问题即价值问题。新康德主义高喊要“回到康德”,那么,他们究竟是如何回到康德呢?这里,详述新康德主义与康德哲学之间的内在关系不是本文的主要任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新康德主义仍然继承了康德的两分法,只不过这个二分不再是康德的物自体与现象之间的对立,而是被替换成了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构成了新康德主义的重要特征。以此为基点,新康德主义的文化哲学转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哲学合法性的重构和哲学自然科学化方法论的消解。
首先,新康德主义明确区分了自然科学和哲学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他们批判了当时欧洲哲学界轻视哲学、取消哲学研究的两种倾向:把哲学归结为一门经验科学特别是心理学,或是把哲学等同于哲学史的研究。文德尔班认为:“我倒是觉得在今天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己负有一种义务,应当提出证据来说明,哲学在它现有的形式之下,在放弃了一切形而上学的要求之后,还是感到自己可以解决那些构成哲学史的重要内容、决定哲学在文化上的价值及其在学院教育中的地位的重大问题。”[3](P50)由此可以看出,以文德尔班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价值学派正是通过对“哲学何去何从”问题做出的肯定的回答,即“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4](P927),捍卫了实证科学占绝对优势的背景下哲学的独立性。“那些价值是一切文化职能和一切特殊生活价值的组织原则。但是哲学描述和阐述这些价值只是为了说明它们的有效性。哲学并不把这些价值当做事实而是当做规范来看待。因此哲学必须把自己的使命当做‘立法’来发扬――但这立法之法不是哲学可随意指令之法,而是哲学所发现和理解的理性之法。”[4](P927)文德尔班的这个观点与19世纪下半叶德国哲学的焦点,即哲学应该研究价值问题不谋而合。但是,思想家们也是从不同的视角来分析价值问题的。例如,尼采所倡导的价值是建立在个人的基础上的,把个人当作价值的最高标准,否定了普遍的价值,其结果只能是导向相对主义,并最终导致哲学的消解和文明的衰落。而文德尔班则力图去寻找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价值,认为这是文化和文明全部功能的组织原则,是人生一切特殊价值的组织原则。
关于哲学的研究对象,新康德主义的学者们认为,主体对于对象(包括自然和文化对象)的评价应该作为统一全部哲学的基础和解决全部哲学问题的标准,“尽管对个别价值和意志目的的认识和划分等级各有不同,但是在总体上承认占统治地位的道德习俗,特别是承认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利他主义,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意见是一致的”[4](P919)。由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因此最初来源于主体的价值意识还不能保证价值的普遍有效性。关于价值,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把它界定为主体对文化历史事件(包括自然和文化对象)的评价,而评价的标准则是“标准意识”。“标准意识”是作为对意志、情感全部经验进行评价的绝对中心,是对实际意愿和理想标准相符合的意识。这个“标准意识”使得价值具有道德意义,个人从属于社会被当作一切评估的基础和准则,保证了价值最终指向人性,指向人类积极的爱。由于有了“标准意识”这样的价值哲学前提,哲学不但能够用“具有普遍价值的价值”统一起来,而且它和实际生活也能够密切联系起来。“价值决不是现实,既不是物理的现实,也不是心理的现实。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Geltung),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T?tsachlichkeit)。”[5](P83)这样,在新康德主义看来,价值是某种独立于主体的自立的意义世界。价值是一种准存在,因为关于价值,不能说它实际上存在或不存在,只能说它们是有意义的,还是无意义的。“文化价值或者事实上被大家公认为有效的,或者至少被文化人假定为有效的,因而那些具有价值的对象的意义也被假定为具有一种不仅是纯粹个人的意义;而且,文化就最高意义而言,一定不是与纯粹需求的对象相关。”[5](P30)而对于价值有效性的理解,其实是我们为了自己要对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环境关怀的“一种责任”。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新康德主义的“价值的普遍有效性”还是带有康德哲学的先验性,但是它的确把思辨意识哲学当中遮蔽的人的现实生活凸显出来了。哲学决不是去认识某一领域的具体的科学知识,它有必要也有权利而且也必然会去考察和认识与人类生活相关的一切范畴和领域。新康德主义重视价值,其目的就是要把价值评价当作人类心智最深层的认识,要赋予精神价值以特殊的重要意义。“哲学始终主张,它有权利通过这种方式超越所有那些还无法令人满意的现象,来认识这个世界,进入它最深的层面中,与此同时,价值评价本身也是人类心智的活生生的实在。”[6](P650)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哲学不是把这些价值作为事实来描述和认识,而是要强调其效用性:对于社会当中的人的存在而言,普遍价值为其提供道德原则、审美原则和形式逻辑[7],为人类积极的道德建构、社会关系的和谐维系起到了关键作用。
新康德主义另外一个重要贡献是通过对哲学自然科学化方法论批判,进一步明确了哲学研究的方法,进而演变成为一种不同于传统思辨意识哲学的思维方式。这个学派提出了文化科学的研究方法,即描述性和个体化的研究方法。
新康德主义认为由于自然科学与历史(文化)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应采取不同的方法。“自然产物是自然而然地由土地里生长出来的东西。文化产物是人们播种之后从土地里生长出来的。根据这一点,自然是那些从自身中成长起来的,‘诞生出来的’和任其自生自长的东西的总和。与自然相对立,文化或者是人们按照所估计的目的直接生产出来的,或者是虽然已经是现存的,但至少是由于它们所固有的价值而为人们特意地保存着的。”[5](P29)在自然科学的研究中,思维是从个别事物的特殊关系中进行经验的概括和总结,进而掌握一般的关系;而在历史和文化研究中,思维则始终关注着特殊的个体事物。“自然科学思想中主要是倾向于抽象,相反地,在历史思想中主要是倾向于直观。”[3](P59)而人和文化作为人文科学研究对象,充满了随机性、偶然性和特殊性。人是一个有历史的动物,人的文化生活是一种世代相承愈积愈厚的历史联系,人要参与历史,就必须与历史发生联系,这就需要获得价值,以使自身的存在获得“价值普遍效用性”的认同。这种价值的获得是不能通过所谓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来实现的,因为我们的一切兴趣、一切评价,全部与个别的、一次性的东西相联系。文化科学所倡导的描述一次性事件,能够把人们的评价活生生地保存下来,这样,就可以使人们在价值上与人类的历史接上关系,从而使我们的文化生活世代相传。为了克服传统思辨意识哲学普遍化、统一化、抽象化研究方法的缺陷,新康德主义者直接关注特殊性、个体性的存在。文德尔班提出“描述性”原则,李凯尔特提出“个别化”原则,包括卡西尔的解释学意蕴,都力图把文化哲学从自然科学方法压制下解放出来,恢复哲学个体性价值关注和具体的历史存在境遇。这种方法形成的根源在于:哲学与生命相关,因而必须与人生活于其中的日常生活相关联,个体化的研究方法关注社会和历史的特殊性和真实性。个体化的研究方法“反对总体观察(Totalansicht)或整体观察(Gesamtschau)社会和历史的真实性的方法”[8](P2),因为,这种方法掌控不了社会和历史的错综复杂性,任何总体观察(或是整体观察)都会落入形而上学的窠臼中。当然,个体化的研究方法是以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严格区分为前提的,没有不同学科组群的自治性的保证,方法原则的形成无从谈起。在新康德主义那里,价值其实是承载着人作为主体的一种评判。人类的全部活生生的价值评价,关键就在于对象的单一性;人们的全部价值获取就根源于对象的一次性和独一无二的性质。文德尔班“描述性”的方法论原则直观地显现出了人类历史研究对象所具有主观自为性、个别性,而这正是价值意义产生的起点。文德尔班提出,在对文化事件做出评价时,要区分出制定法则的知识与描绘特征知识之间的关系。在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历史领域当中,“思维则始终是对特殊事物进行亲切的摹写”[3](P59)。
三、文化哲学:一种新的哲学理解范式的凸显
通过对新康德主义文化哲学转向的特征分析,我们看到,当时哲学家们对所处时代的哲学在人类知识体系中的位置、哲学的意义和哲学研究的价值取向进行了重新反省和建构,这对20世纪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新康德主义把价值问题作为哲学研究对象,而价值的载体是历史当中的人,生成的情境是人现实的生活世界,评价的意义最终指向对人生存状态的关注,这些正是20世纪现代哲学探讨的主要研究领域。文化哲学作为一种全新的哲学理解范式,是以“价值意义”为核心理念,以存在、实践、历史、选择为基本范畴,通过对哲学自然科学化消解的方法论运用,贯穿于20世纪西方人本主义哲学思潮中,至今仍是重要的哲学理解范式。因此,新康德主义所实现的文化哲学转向,不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或是一个部门,而是一种新的哲学观、新的哲学研究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立场,是哲学摆脱近性主义的困境,实现自我拯救的根本途径之一。人类参与其中的社会历史存在是丰富多样的,而哲学自然科学化的理论倾向则试图寻求一种统一的、无限的、一元的世界普遍规律,把历史领域的独特性和个别匿掉,这就导致了传统思辨意识哲学生存于“危机”之中。文化哲学体现了传统思辨意识哲学在现代哲学发展进程当中的一种自我“救赎”。尽管传统思辨哲学也追求理性的自由,但它是把对“知识”的掌控作为哲学实现自由的手段。哲学不是对现成事物作出经验科学的结构分析研究,也不仅仅是对“存在者”的经验型知识,而是通过对未来的指向,揭示其“非存在”的趋势。只有在未来当中,我们通过价值意义的探索,找到“可能性”,而这个“可能性”才是实现自由的根本保证。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文化哲学进行如下界定:文化哲学是内在于现代不同哲学流派当中的哲学主流精神和哲学发展趋势,它高扬人之生存的意义世界、价值世界,是一种回归生活世界的哲学理解范式,是对传统思辨意识哲学范式的一种反思和超越。文化哲学之所以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渐凸显出来,原因在于,它所建构的哲学思维方式较之传统思辨意识哲学思维方式更为合理。文化哲学作为一种新的理解范式,有以下三个不同于传统思辨意识哲学的理论特征。
首先,作为范式导向,文化哲学回归人的生活世界。20世纪的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出现了很多以回归生活世界为特征的文化哲学或者是文化批判理论,这些文化批判理论的出现实际上也印证了新康德主义在自觉地推动文化哲学范式的凸显。同时应该注意到,“生活世界”理论也是随着文化哲学转向的完成而出现的。新康德主义以后,现代西方哲学的许多流派都从不同方面致力于打破基于自然科学理性化运动所建构的“齐一化”和“标准化”的世界图景,为人的存在和生活世界保留空间,把哲学研究定位在具有历史生成性的,活生生的人的世界当中。传统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核心概念是“实体”,其主要内容是主体心里的观念,而不是真实的“世界的内容”,这导致了主客二元对立的认知模式。而此种认知模式只关注人与世界的单一关系,或者用对待物的态度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科学主义思潮中世界图景片面化和单调化的泛滥。回归生活世界的文化哲学, 把生活世界本身看成是人的文化世界,而不再是自我和对象对立的、主客二元的世界。例如胡塞尔认为,应该把由自然科学设计的虚构物质世界模型从生活世界当中置换出去,代之以“直觉地被给予的”、“前科学的”、“直观的”、“可经验的”人之存在领域。生活世界是一个主体间性的世界,一个交互主体性的世界。因此,文化哲学通过研究个体生存和社会运行的基本模式,分析各个时期、不同地域的人类文化模式和现实的生活世界的本质关联,这一方面为解决人类面临的文化危机提供了合理的路向,另一方面,也为被自然科学异化的日常生活世界原初性和意义性的恢复提供价值参照。
其次,文化哲学关注价值意义的生成问题。生活世界为文化哲学生成提供研究场域,而生活世界本身就是一个意义世界,是一个直接被给予和发现的意义世界。只有发现了这个意义世界,才能指引日常经验活动。更为重要的是,个人也只有进入到生活世界里,才能获得主体认同,获得社会性。因此,我们在探讨生命的意义时,不能仅仅局限于一个时期,或者是某一个固定不变的目标,意义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历史生成过程。生命的意义可以被解释成生命存在的目的,人的价值(human value)意指人的存在和生活的意义,它包括人的自我实现、人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和奉献。赫勒就人的价值做过专门的研究,界定了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价值是一种持续的信念:行为的特定模式和存在的目的状态(end-state)。文化哲学之所以强调人的意义和价值,旨在说明哲学研究的目的不是自在的与人无涉的“本体”,而是作为历史活动主体的人所负有的责任。所谓的价值和意义的来源并不在彼岸世界,而是存在于人的自身活动当中。“价值和意义问题”更像是我们存在的一种隐喻或是一种对存在的看法和洞察。在这其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正在扮演何种特定的角色,有哪些更合理的期待。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对它的看法从多个方面决定我们未来的生活走向,存在的价值意义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有待发现的问题,更是一种重要的创造活动。因此,人是自由的,人要对自己活动负有责任。
休谟问题是西方哲学史中最重要、最具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从认识论的角度对哲学本真问题进行无情地拷问,动摇了西方近代哲学因果关系逻辑发展方向,开始使哲学研究更多地从“人的存在状况”出发,努力探寻着人的意义和价值,探寻人类文化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文化哲学的含义、特点及文化哲学和哲学的关系三个问题对文化哲学进行了几点思考,对人们认识和研究文化哲学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人们关注这一问题,不仅在于它对人类理智能否恰当地认识世界提出了一种挑战,也在于近代哲学家对这一问题的众多回答的尝试一再遭受失败或不能令人满意。哲学的实践观可以作为休谟问题的终结回应。
一、休谟问题引发的思考
智慧象征的哲学家们无论多么满腹经纶、博学多才,当他回答“究竟什么是哲学”这一终结问题时也会感到十分乏力,无从下手。今天,不管我们怎样指责休谟的“奇谈怪论”,但他把哲?W指定为“人性科学”,并看作是一切科学“唯一稳固的基础”的理解是值得称赞的,特别是他在探讨人类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时所提出的问题,我们至今仍不能完全回答。休谟从认识论角度提出的哲学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问题是指向哲学的本体主义,众所周知,哲学的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这是所有哲学家们必须回答的问题。然而,休谟却不断拷问有什么理由说明世界是“物质的”“意识的”或者“神创的”?存在的存在真的存在吗?追根溯源的这种思维方式是否可行?休谟之前,哲学家们都“凡事物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原因”的本体论命题看作是理所当然的真理。例如,古希腊哲学对“万物始基”的寻找;中国古代道家思想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都是对这一命题的经典论证。休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有什么方法能证明其真理性?我们既没有获得用肉眼看到直观现实,也不能用严密的逻辑去证明其真伪。归根结底,这只是人们经过观察和经验得来的一种主观推断。那么,人们到底应该如何来证明这种主观推断的合理性呢?马克思在其所著《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把这一哲学任务诉诸人类的实践,“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
第二类问题就是指向哲学的思维方式。所谓哲学思维在休谟看来就是所谓的哲学的预测功能,能根据现实的情况对将来的事实进行推断,而这种传统的追根溯源的思维方式只能是因果关系。因为我们人类只有凭借这种关系才能超出我们的记忆和感官的证据以外。然而,休谟认为所谓的这种“因果性”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联想”。这种“习惯性联想”是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由于过去重复所产生出来的,并没有经过任何新的“推理和结论”,习惯和推理本身无关。
实际情况往往也正如休谟所言,人们对“事实和行为”的意义和价值大都是出于主观的“习惯性联想”。客观上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即事实和价值之间不具有逻辑上的推导关系,世界只是由事实构成,它并不含价值。价值是由人们的主观意识所赋予的。例如,同一件商品,对于需要的人来说它就有价值,对于不需要的人来说就没有价值,这件商品本身没有变,有没有价值是由人的主观意识所决定。由此可见,人类的这种“习惯性联想”并不可靠。所以,休谟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只有自由主义思潮才是真实可靠的。顺着这一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深入挖掘,产生了现代西方哲学中两大派系之一的人文主义,即把哲学研究开始从外部世界的探寻转向“人的存在状况”本身,努力探寻着人的意义和价值。
二、文化哲学的含义及特点
(一)文化哲学的含义
学术领域关于文化的概念很多,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文化的理解莫衷一是。在哲学领域,我们能够达到共识性地把文化理解为“人化”,即人类在实践基础上的“生存与发展方式”,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和内在尺度的方面。文化哲学是对哲学的一种彻底人性化的理解与解读,它是一种关于各种文化现象内在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模式的理性反思。文化哲学通过对人类文化模式及其演进机制的全方位的反思和批判,促进文化转型,形成了种种自觉的文化意识,并最终发展为影响社会进程的价值观念和价值体系,促进本民族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最终达到文化自强。
(二)文化哲学的特点
1.文化哲学具有属人性
文化哲学是体现人的生命价值的哲学理解范式。从文化哲学的角度来看文化就是“人化”。人是文化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关注人的生存发展、追求人的解放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是文化哲学的理论诉求。钱穆在《中国文化精神》一书中对文化概念作了简明而深刻的概括:“文化是长时期内大群体的公共人生。”
2.文化哲学是理性主义和价值主义的合流
纵观哲学发展史,哲学思维有两种理解范式,一种是追求普遍性知识的理性哲学理解范式,一种是探究价值意义的哲学理解范式。康德把哲学研究从传统哲学对客观事物实体的思考转向了对人与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思考,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的超越,填平了一直以来主客体、自由与必然、价值与认知的鸿沟。
3.文化哲学具有批判性和超越性
文化哲学的批判性和超越性通过文化转型来体现。文化转型是由特定时代特定民族或群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占主导性文化模式被另一种新的主导下文化模式所取代的过程。文化转型大体会经历三个发展阶段:文化危机、文化批判、文化创新。
三、文化哲学与哲学的关系
厘清文化哲学与哲学的关系是我们理解和研究文化哲学的重要前提,事实上,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文化哲学的阐发、彰显和确立的过程。
首先,从文化哲学的产生过程来看,不仅确立了文化研究的起点,而且通过对“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论述,来确认文化的本质。在《1844年?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世界区分为自然界和人类,人的创造物被他表达为“人化的自然”“人的本质对象化”“人的本质力量”等等。虽然他没有明确界定“文化”概念,但是在对世界进行区分时,实际上把“文化”作为一个特殊的类划分了出来。同时马克思还指出,“人的自然属性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发生了新的变化,无论就其内容还是形式上说,人的自然属性都在长期‘人化’过程中形成了人类文化的新质。”从这个层面上讲人是文化的人,文化是“人化”的本质属性。
其次,从研究范式上来讲二者都具有实践性。哲学不同于以往的旧哲学就在于把实践的理论引入历史唯物主义,对于休谟的第一类问题,马克思在黑格尔巧妙地批判康德“学会游泳之前切勿下水”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哲学的问题就是“生活和实践”的问题。哲学本体问题的回答离不开认识本质的揭示,人的认识能力说透了就是人类自身的实践能力。休谟的第二类问题,“存在的事实”与其价值、意义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个实践问题。所谓的意义和价值是人自己的生活和实践创造的,而不是精神世界苦思冥想能够寻找到的。文化就是“人化”,文化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实践基础上作为历史凝结成的稳定生存和发展的文化模式。文化模式根据人们生活、生产的实践形式、实践形态不断发展变化,不同时代、不同民族都有差异。可见,人类生产实践对人类文化模式的生成具有第一性。
论文摘要:作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是一位科学的实在论者,他不仅精通马克思、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学说,也熟悉亨普尔、波普尔、拉卡托斯基等人的工作,他与著名哲学家r.s.科恩合编的、收集了当代著名科学哲学家重要论著的数十卷《波士顿科学哲学研究》文集,在国际哲学界有重大影响。瓦托夫斯基把科学哲学描绘成是一种理解科学理解的事业。重点通过对概念和概念框架的阐释和发挥,对科学道德作理论上的研究。这是将科学道德作为科学哲学的内容进行研究的尝试。
跨人21世纪,科学道德的议题愈来愈受人们关注。科学道德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其现实情况和意义,人们已有浓厚的感受和切身体会。本文首先从瓦托夫斯基的科学哲学思想谈起,从理论研究的角度上,作一番探讨。
一、瓦托夫斯基的科学哲学思想
m. w.瓦托夫斯基是当代著名的哲学家,在科学哲学领域造诣极深。他对18世纪的法国哲学、19世纪的德国哲学和当代的科学哲学,都有很深人的研究。他的关于知觉、美学和创造性艺术的哲学、医学方法与伦理的哲学、政治与道德哲学等研究成果,闻名于世。作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哲学家,瓦托夫斯基是一位科学的实在论者,他不仅精通马克思、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学说,也熟悉亨普尔、波普尔、拉卡托斯基等人的工作,他与著名哲学家r.s.科恩合编的、收集了当代著名科学哲学家重要论著的数十卷《波士顿科学哲学研究》文集,在国际哲学界有重大影响。他的《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伦敦),是科学哲学的重要名著。这部著作和他的论文集《模型—表象与科学的理解》(波士顿)充分阐述了他的科学哲学思想和观点。围绕这篇文章所讨论的议题,这里首先引录他的一段论述:
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结尾处,康德总结道:“人类理性的法则……具有两个对象,即自然和自由,因此人类理性的法则不仅包括自然法则,而且包括道德法则。这两种法则最初表现为两个不同的体系,但最终却归结为一个哲学体系。自然哲学探讨的全是是什么的问题,而道德哲学则探讨的是应该怎样的问题。”关于科学知识与道德知识之间的关系的这种经典表述立即就显示出对事实和价值标准的区分,而使这两者统一起来的计划方案便构成了科学思想史的基础。
在今天人们的心目中,“科学道德”本身就是一个概念—一个并不需要加以“解构”就可爽快地理解和接受的概念。但在这些哲学大师的笔下,却有很明显的“科学知识”和“道德知识”的不同提法;并且各有法则、体系;有两者的统一和最终归结。这并不是没有道理,而是有道理且十分重要。瓦托夫斯基将此看成是“经典表述”,他说,康德把它们当做两样是“实在”的或客观的世界而对立起来,并用他严格的理性主义的全部力量去分析这两种知识的状况以及可以把这两种知识结合起来的观念。为什么康德要把这两种知识“对立起来”又“结合起来”呢?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实际上,这也是康德所要做的事,并且是用他严格的理性主义的全部力量去做的事。康德的这种哲学分析方法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启迪,拿瓦托夫斯基本人来说,就上述之题他的展开论述也是先作区分后作统一,不过他把那两个概念转换为“事实”和“价值标准”了。他说:事实与价值标准这两个“世界”的分离提出了诸如科学在道德方面的中立性、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对价值标准的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这样一些问题;事实和价值这两者的综合则提出有关“是”和“应该”的关系以及我们所说的价值的确切含义等更尖锐的问题。
把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作为科学哲学导论进行阐述,可以清晰地表明瓦托夫斯基的哲学倾向。瓦托夫斯基把哲学看做是“表述和分析各种概念,对存在的原理及存在物的起源和结构进行批判性、系统性探究的事业”,是“对科学的概念和概念框架进行系统研究的事业”。瓦托夫斯基的哲学思想特别注重概念和概念框架,他阐述自己的哲学思想和方法,基本上都是从最根本的概念谈起的,深人浅出,逐级展开,论证严密,其论述风格在哲学名著中是独树一格的。同样地,这位哲学家在阐述他的科学、科学哲学思想时,也是从概念和概念框架人手的。瓦托夫斯基说:“需要理解科学,这种需要就存在于我们希望有一种人道主义的文化,有一个自由和文明的社会的心愿之中。这对于科学家和非科学家都是一种同样重大的需要。”并且,他还指出,理解科学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对科学本身的研究所达到的理解;另一种则是从科学与常识的联系中理解科学。瓦托夫斯基把这后一种理解当做科学哲学的对象,把科学哲学事业的任务规定为科学概念和科学的概念框架的系统研究。主张将概念和概念框架作为科学理解的工具,是科学家用以对他所探索的世界做出理解的方法,所以可以把科学哲学描绘成是一种“理解科学理解的事业”。这种从科学与常识的联系中理解科学的方式,导致了发现科学与人文学的共同根源,并且体验到科学哲学是科学和人文学之间的桥梁。这样的科学哲学思想,的确别出心裁,独具慧眼。
二、科学道德与价值标准及规范
引述瓦托夫斯基科学哲学的基本思想,为的是要将本文开头时所提出的关于科学道德的议题深人展开。经验和事实告诉我们,在人们的知识活动中,总想把我们在此处获得的知识与彼处获得的知识结合起来,“可是没有理论思维,人们就是两件自然界的事实也不能联系起来,或者对二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都不能了解。”存在一种“系统感和”对于我们思维的明晰性和统一性的要求,科学训练和实践加强了“系统感和”这一要求。于是,当科学家正视出现在科学概念框架中的哲学问题时,他便产生出为了概念的明晰性和体系的一致性而进行哲学分析的强烈愿望。那么,科学、道德,是两个概念,而作为一个概念的“科学道德”,人们怎样看待它呢?
前面提到过,康德关于科学知识与道德知识之间的那种经典性表述,显示出对事实和价值标准的区分,而关于事实和价值的各种不同主张是属于伦理学和美学这些哲学分析学科的研究内容。瓦托夫斯基认为,只有这种分析才能使关于一门价值科学的谈论变得有意义或无意义。这些都与科学哲学密切相关。事物就是事物,而事物在受到评价时,是要讲究标准的。那么,科学中表现出什么样的价值标准呢?
默顿写道,“科学的精神气质就是那种据认为,对科学家具有的约束力的价值标准和规范的不自然地调整的结合。规范是以规定、禁止、偏好和非可的形式来表达的。它们被制度的价值标准所合法化。这些强制性规定靠格言和榜样来传达且被法令所加强,并不同程度地被科学家内在化了,因而构成了科学家的科学良心,或如果人们偏爱后来的术语,那就是科学家的超我。虽然科学的精神气质至今尚未被编纂成典,但都是可以从科学家的表现在应用和习惯中、在无数的论述科学精神的著述中和在直接针对违反这种精神气质所表现出的道德义愤中的道德一致推导出来的。”
可以发觉,瓦托夫斯基引用默顿的这段话,是十分巧妙地想用规范和价值标准来对科学道德作理论阐述的。显然,这样做是贴切而又合情合理的。规范即标准、法式。瓦托夫斯基指出,诸如真理、一致性和证实这些科学规范本身也许就是深刻的人类职责的高度凝练的反映。这是一个十分有见地的思想。这种思想借助规范这个杠杆,将问题的研究往“深刻”、“高度”上推进。提供的论据是这类规范具有普遍性这种特性,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科学本身所体现出的科学的过程和科学的理性。就具有科学的价值。科学的价值在于求真,在于它的真理性,而规范与真理性是密切相关的。真理与真理的表述本身就需要规范,因而规范在科学内是起作用的。那么,这样会不会出现悖论呢?一方面,科学是无止境的前沿,科学没有终极的真理,它是认识真理和获取知识的探索过程,不为传统观念和已有的知识所束缚;另一方面,它又需要规范,并且会产生出新的规范。我们知道,任何规范一旦产生,它在一定程度上就具有约束力,对自由度就有所限制(而这种约束力、限制又是必要的),这与科学活动的解放思想、自由探索会不会产生矛盾?
毋庸置疑,科学成果的获得,有由规范所致的,也有由非规范所致的。规范之所以成为规范,在于它有效力。对于科学来说,科学活动本身向来就存在着有序与无序、正常与反常、偶然与必然、遵循逻辑规则与另辟新径等等不同的进行方式,但只要科学活动向更深人的程度进行,它就会有运转的轨迹,这道理如同有存在就会有存在的方式一样,于是本身就有适应自身存在和运转的规范的要求。这种规范的出现和遵循有关的规范是件好事,它的效力是保障和促使科学活动的健康发展,打破模式创立模式,增强整合、调节、转换的功能,规范所具有的活力得到激发,更有利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因此,科学需要规范;规范也是科学活动深人进行的产物。科学伦理学和科学美学就是要考虑科学活动是怎样产生出行为规范和价值规范的。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的形成是与科学实践的本质相联系的,而它又成为科学实践能得到健康发展的保证,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也不断发展和完善。作为理性活动的指导,科学与伦理学具有共同的渊源和共同的利益。科学本身的发展和伦理学的迫求,殊途同归地引出了科学道德。科学作为一项人类活动倡导科学道德,实际上就是科学的最高成就之一。对科学道德的这种理解,就是达到对科学的人文理解,也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
综上所述,瓦托夫斯基用科学、事实、价值、价值标准、系统感和、规范、理解等一系列概念和概念框架,系统深刻地将科学知识和道德知识统一起来,科学道德成了科学思想的重要概念,并且也是科学哲学的一种概念基础。规范概念一旦介人科学领域,必然导致科学道德概念的出现,科学道德是科学规范的应有之义。再从社会效益来看,倡导科学道德,不仅“在提高全世界科学家的社会良心方面”,而且在运用科学为人类创造财富、谋利益方面,都十分重要。科学在社会中存在,科学在社会中发展,科学又要应用于社会,科学与社会关系密切。倡导科学道德可净化科学环境,使科学得到健康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道德亦是科学本身发展的必须。此外,如果把科学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看的话,我们知道,文化的核心是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在文化中,科学(包括科学道德)的含量愈高,文化的先进性就愈显著,所以,在中国,沿着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迈进也应大力倡导科学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