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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全过程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工程建设合同即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包含: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其中内容最复杂的要数施工合同。下面就从发包人角度浅谈如何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中,所以有内容均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因此施工合同管理必须从施工招标开始。
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中包含上述诸多信息,所以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其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涉及上述内容的合同条款,以及在什么时机向承包人明确这些条款。
1.1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招标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麻烦越大,因此业主要聘请高素质的招标机构来协助完成招标工作。
2.合同实施中的管理
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重视。
2.1工程变更的管理
作为项目业主,在项目施工阶段常常会遇到审核各种有关工程变更请求的问题,掌握好处理这些变更的程序和原则,对控制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正确识别合理工程变更,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工程变更变相提高工程造价或降低工程质量,是建设单位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根据笔者经验,认为应从以下几点措施进行控制:
(1)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他们是专业队伍而且经验丰富,能够在变更事项发生之前或发生之时,控制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
(3)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时,要及时从投资高度确定增减投资额,以便确定投资控制的基础。
(4)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基础工程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对新的方案和措施及产生的工程费用应及时进行确认和控制。
(5).加强设计变更控制,无论采用什么合同,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将不可避免地使工程造价和工期发生变化。因此,在变更审批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检查变更的理由、依据,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确认变更不会从根本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投资目标。
(6)严禁工程变更内容在未得到确认前,即已施工造成既成事实。对工程变更应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规范操作。
2.2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的合同管理
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是很正常的,但是材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较为少见,笔者觉得采取如下措施较为适宜。
如果工程量小,工期时间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然后对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切实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避免引起索赔,风险各自承担。
如果工程量大,工期长,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但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难度都要大得多,除按以上论述外再增加几项措施:
(1)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即业主、承包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作用和地位;
(2)在招标时确定相应主要材料的单价及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
(3)对特殊材料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列入,在工程实施中再根据市场情况由各方共同考察确定,按实际购买价进行调整;
(4)上述各方应及时对未计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
2.3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
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
(2)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资金落实到位;
(3)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
(4)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按合同单价计算已完工程款;
(5)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
(6)竣工结算后工程保修金的扣留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归还或撤销。
2.4合同中的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些投机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如施工招标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明确建造标准,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
(3)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4)业主督促工程监理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
(5)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6)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装饰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7)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
(8)认真严格审核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3.合同后期管理
3.1 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报送业主前必须监理审核。
3.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业主(或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1 “全员全过程精细化合同管理”内涵
全员,是指企业及其全体员工参与,强化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员合同知识素养、营造全员合同信用文化,将与员工职务行为有关的合同风险预防与控制变成为员工自觉行为。
全过程,是指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它既包括合同形式的确定、主体资信审查、合同谈判、审核会签、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立卷归档、合同评价等过程,还包含着公司对于各式各样合同的整体梳理和规范以及不同部门和员工的分工和职责。
精细化,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力争在管理的每一个执行细节上都可以做到数据化、精确化,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并且持续不断地创新和改进。
2 “全员全过程精细化合同管理”主要做法
(1)通过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监控,全面认识面临的合同风险。对公司涉及到的各种类型的合同进行梳理,逐项分析各环节可能遭遇的风险,找出潜在的风险因素并进行风险分析,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控制等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提出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持续不断的监督和改进。
(2)加强对潜在签约人资格的审查。合同主体问题决定着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问题,主要看潜在签约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依法成立、有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否已年检,合同签署人的资格是否具备等。特别注意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重要工业产品要有生产许可证制度,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实行特别许可。
(3)加强潜在签约人履约能力的调查。主要对财产状况、生产能力、经营能力等内容进行调查,而且对确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还就分公司的上级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履约能力)的情况进行审查,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其上级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4)建立符合公司特点合同系列范本。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具体体现、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管理的核心。在参考国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制定了合同系列示范文本,做到合同内容明确,条款准确清楚。示范文本涵盖了目前公司涉及的合同类型,业务部门签订合同时,以该示范文本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大大减少了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对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审查效率,降低签约风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实施合同审核会签,把风险堵在源头。将合同的审核会签作为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和主要环节,,从合同初稿的拟定到最终合同的签订,形成以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审计、合同、法律部门以及公司领导三级合同审核会签网络。审核会签人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合同的可行性、经济性、技术性、严密性等进行把关,凡是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的情况都会及时沟通,集中评审,或重新修改,把风险堵在源头。当各方在合同评审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公司会召集相关人员对合同条款和业务风险进行梳理分析,掌控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并制定流程控制措施,要求各层面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落实
(6)实施重要合同交底制度,实现全员参与。对于重要的合同,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合同交底,使合同相关人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了解自己权利的界限和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内部职责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7)加强合同动态监控,掌握合同履行情况。我们在实际管理中,进一步规范存档合同台帐,对合同编号、名称、对方单位名称、金额、签订时间、承办人和履行情况进行登记。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进行清理,要求合同承办部门要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通报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掌握履行情况,使得能够及时发现影响合同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制作履约报告书归档,形成管理闭环。
3 取得的效果
“全员全过程精细化合同管理”在公司的应用,破解了合同管理的难题,不但减少了合同纠纷,降低企业运营和交易成本,实现公司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强化全员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员合同信用文化,增强了全员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了公司正确认识、判断和化解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能力以及企业应对法律纠纷能力。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3.1 构筑起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风险防范体系
对合同管理实现了全过程动态监控,形成了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承办部门各负其责、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把关的闭环管理的体系。
3.2 提高了合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化解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在合同管理中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在管理的每一个执行细节上都可以做到数据化、精确化,堵塞了管理漏洞,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并且持续不断地创新和改进,有效化解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3.3 全员合同素养和风险防范的意识逐步提高
全员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逐步提高,自觉遵守合同的约束,按照合同要求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依照企业内部制度办事、诚实守信的契约意识,依合同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均得到了加强。
【关键词】合同管理;造价控制;全过程
一、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的关系
1.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主要委托发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管理,管理的过程也是以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所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发包商代表无一不是依据施工合同来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这此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履行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2.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按合同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经济来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3.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造价控制过程。从合同履行时间上看,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就是将该工程由施工图变为建筑实体的完整施工管理过程,具体如下:(1)在施工准备阶段,先要进行施工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及其他与工程相关合同的订立,再按照合同约定向相关的参建单位发放施工图纸,安排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安排开工事宜,同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2)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就更为复杂,主要是按照合同要求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合同要求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准确进行工程计量,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公正处理索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要求对监理单位的工作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等。(3)工程完工经初验合格并备齐所需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档案后,组织、安排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保修,办理竣工结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
4.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看,合同管理的内容涵盖了实施阶段与造价相关的所有方面:(1)在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材料供应及价格,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等。上述内容应围绕保证质量、工期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防止索赔为中心进行;(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二、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决策评估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承发包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合同管理工作则贯穿于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的始终,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后续造价控制工作。合同管理在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体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往往从项目的投资估算和招标投标阶段即开始介入。在此阶段,造价咨询公司不仅局限于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标底等工作,同时还向业主提供一切与施工合同条文及合同形式有关的建议,协助业主招标、编写招标文件、并最终确定承包合同价。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大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工程量清单项目完全性和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同时,对费用、工期等条款的描述也应严谨。招标形式和招标方法应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此外,还需明确以下两点:一是工程的计价办法,以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便于招标投标阶段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加以控制;二是明确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中标价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承包合同价和以后的合同调整(涉及变更或现场签证等)应控制在设计概(预)算内。
2.依据合同额(中标价)确定造价控制总目标。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按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项目承包方式及范同等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大致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三类。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应以合同的总价款作为造价控制的总目标。对于可调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应要求施工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总预算,造价咨询公司以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招标投标文件、标准定额等相关资料为依据进行审核。报业主同意后,以最终定案预算价作为造价控制的目标。
3.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审核进度款。造价咨询公司审核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进行计量和支付,支付周期与计量周期相同。对于总价合同,由于其合同价款具有确定性,一般采用形象进度付款。付款方式有按月平均分配合同总额及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按完成分项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两种。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在审核支付进度款时,应注意:(1)对于发包人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抵扣;(2)部分措施项目费,如脚手架搭拆等费用,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应根据实际进度分阶段支付;(3)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划分的分部分项工程,若实际只完成了其中的某一工序,则此项清单只能按相应比例计取费用,待该清单工程全部完成后,再补齐其他工程价款。此外,造价咨询公司应根据实际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编制造价控制台账,做好进度款的累计和比较工作。
4.及时处理施工阶段的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合同索赔。(1)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常常会出现设计变更、工期变更、施工变更等变更事项。社会上发生的大量工程合同纠纷,主要的争执点就是工程变更问题,而这也是目前工程合同中最薄弱的环节。变更常常直接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和工期调整,因此,对必须变更的内容,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准确掌握变更价款。(2)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的且不可避免的工作,许多过程往往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给业主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3)工程索赔融工程技术、施工管理经验、法律法规、谈判技巧等于一体,发生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合同中有考虑不周的条款,缺陷和不足之处,如措辞不当,说明不清,有歧义等都会引起索赔。招投标发包时,承包商一般会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因此,造价管理人员从施工一开始就要认真分析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合同条款和现场条件,在实际操作中认真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以挽回不必要的损失;按合同和已经约定的规定,及时计算每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为合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5.充分发挥中标价(合同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从某种意义上讲,工程结算从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在项目初期,发包工程的合同内容不确定,工程量出入可能很大,合同大都以固定单价的形式签订。当施工图确定后,工程量基本才能确定,此时的合同可以以固定总价的形式签订。对于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和合同总价都是暂定的,最终以实际的竣工图、变更单及现场签证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造价咨询公司要对所有施工单位上报的所有工程量和单价逐条进行审核,不仅要审核合同范围以内的,还要审核合同范围以外的内容,同时还需要重新计算图纸工程量,仔细审核变更单内容与原委,工作量很大。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在工程结算时,则只需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除总价合同以外的内容。因此,要充分发挥中标价(合同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中标价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除国家政策变化等特殊因素外,工程决算申报值不应突破中标价的5%。
参考文献
[1]费继红.基于工程施工中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0(l0):293~294
本文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概念、加强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措施浅谈一下,望得到同行和专家们的指导。
一、正确理解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同管理
1、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
2、工程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合同的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理监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程造价的控制
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决策阶段,是一个有浅入深、不断深化的阶段,可以分为若干工作阶段,不同阶段决策的深度不同,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也不同。而且,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这些造价形式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这样的相互作用关系。所以,只有加强项目决策的深度,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的计算投资估算,保证投资估算打足,才能保证其他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 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设计是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工程项目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在此阶段,我们应该做到:①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所以,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②对推行限额要积极设计。在进行设计招标和设计委托时,应建立起完整的限额设计管理方法,认真编制工程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力争把施工图预算的价格严格限制在设计概算以内,不能只关心的是面积、层数、功能等指标。③采用招投标方式。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与设计单位紧密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把工程设计与造价纳入法律轨道,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使设计单位对工程造价负有明确责任。 3、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施工周期,政策性变化,材料设备价格,市场供求波动大等等。要提高建设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所以,我们应该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择优选择专业分包单位等。
4、结算阶段造价的控制 结算阶段造价控制属于事后控制,对于已经成为事实的项目的审核更需要造价人员认真细致的对待,为了能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使结算工作顺利进行,在结算审查中应注意使用以下几方面:①审查承包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承包范围完成工程建设,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是否竣工验收合格等工作。②核定施工工程量,由于工程量的计算多并且繁琐,容易造成高估冒算,所以核定施工工程量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关键。 ③审查项目单价套用。主要审查工程所套用单价是否与工程应执行的合同及定额标准相符,工程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清单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计算单位是否一致。
5、 积极推进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根据科学的依据,结合投资理论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专业、综合、科学的方法,在达到工程最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取得最佳投资效益,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提高工程造价效益,即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最终使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控制在批复的概算内。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1、合同管理精细化 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应该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细则。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建设方只有在政府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采取系统综合的方法对建设全过程控制,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资金,才能使投资获得最大的利润。
【参考文献】
[1]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关键词:合同管理 会计监督
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内容,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企业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经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有利于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有利于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会计监督是企业加强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是企业财会人员的一项基本职责。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最终结果都要反映到企业财会部门。企业财会部门除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外,还需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并始终将其贯穿于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本人现就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
一、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管理应贯穿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全过程。企业由于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一套严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再加之会计监督滞后,在该过程中可能存在如下问题:
(一)无书面协议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有的部门或经办人员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存在违反合同管理规定,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与业务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将无据可依,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忽略对准合同对象的资格审查,将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其他潜在风险。
(三)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
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将会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合同文字表述不严谨准确,则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可能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如违约条款在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一旦发生违约,将容易引起争议,并可能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四)合同审核不充分或未严格执行审核意见
企业合同审核人员可能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合同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五)诉讼时效过期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未及时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超过了诉讼时效而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六)合同结算条款未严格执行
可能存在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等。
(七)合同管理游离于会计监督之外
财会部门未能参与到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可能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决策;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财务和税务风险,影响企业发展。
二、如何做好合同管理中的会计监督
针对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财会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介入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履行好会计监督的职责,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财会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建立健全自身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拟订、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同时应梳理并识别本企业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最终汇总形成本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手册》。企业财会部门还需建立定期检查监控措施,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从而使合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财务人员要在合同管理中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其自身的业务素质必须提高;不仅要懂财务,懂管理,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从目前看,财务人员普遍缺乏相关法律专业知识背景;因此,负责合同管理的财务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与培训,使自己成为精通财税知识、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适应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合同自洽谈到履行,通常是由企业的一线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办理,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他们自身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此,企业也应加强对这一部分人员的培训,做好宣传,增强其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做好合同的审核管理
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拟订的合同文本送财会、法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财会部门应重点审核合同中与财务和税务处理相关的条款。对重大合同,财会部门应派出人员参与合同调查和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听取各审核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对有关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财会部门介入合同的事前管理,从而有效地遏制超规模的投资和杜绝计划外资金的支出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做好税收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四)做好合同的备案管理
合同签订后,承办部门应及时到财会部门办理合同内部备案手续,而不是待办理合同结算时才提交给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严格复核其是否履行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对未履行相关审核和审批程序所签订的合同,财会部门有权不予办理内部备案手续,同时将具体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对备案通过的合同应做好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详细登记合同签约各方的名称、合同标的、合同期限、合同结算和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后续还应对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结等情况做好登记;书面合同应分类连续编号保管,以便后续办理合同结算时使用。
(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程动态监控
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完成进度告知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应做好记录,并予以跟踪管理。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随时关注和掌握对方的履约情况,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对不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财会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从而保护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财会部门应督促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财会部门办理合同结算时,要查验相关合同和结算资料,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直至其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其付款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对按照完工进度付款的,则还需审核工程完工进度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手续,并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在会计期末,财务人员应视合同的履行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确认收入或计提费用、并结转成本;同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缴相关税费。
(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将合同管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之中;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企业财会部门在办理合同审核、备案及合同结算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有关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会计监督两者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控制风险。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在合同管理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并将其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做好合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而有效地控制合同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京.合同风险管理攻略[M].中国商务出版社,2011
[2]范彦彦.合同管理与合同风险规避[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1
关键词: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任何一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都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来签订施工合同来进行商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更具有必要性,其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有效的规范建筑市场。而且通过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的。
一、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关系概述
工程造价是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造价复杂可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价段和财务决算价段,其中后五个价段均与施工合同有关,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施工行业市场相对来讲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上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许多项目签订时所使用的合同过于简单,不符合标准的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遵照合同来进行施工,更多的是利用口头委托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或是采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来回避义务,从而对工程的风险进行转嫁。由于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所以随意修改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的情况十分突出。而且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并不及时考虑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更多的是采用行政手段,所以导致纠纷久拖不决,给双方都造成较大的损失。
合同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施工企业中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归档,管理手段落后,采用人工进行管理,缺乏信息化技术的利用,从而导致合同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下,由于缺乏归档程序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控制措施,所以导致使合同管理处于粗放式的状态下。
从以上这些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可以看出来,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下,对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作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是没有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三、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大型公司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小型公司也应该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某些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是其他岗位人员来兼任,这是不合理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应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同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其次实行岗位责任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不进行继续教育很有可能会与时代步伐脱离,因此应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此外,应该加强全员的合同管理学习,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全员管理合同。
2、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要了解、理解国家的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同类工程的工程量、机械设备、周围市场材料价格等资料,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的技术指标了解清楚,方便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以及对日后的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及设计方之间的沟通等都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将内容保存下来,让工程活动有据可依。这些工作是琐碎的、长期的,最好建立档案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做的越细致,漏洞就越少,双方的纠纷就会减少。
3、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控制变更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管理应当设立管理目标并将管理目标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控制合同变更。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奖金待遇与索赔挂钩,导致部分施工人员致力于寻找合同漏洞、想方设法要求变更。控制变更在于规范程序,由承包商提出来的设计变化,应由提出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表明变更原因、地点、内容及变更后对工程的影响分析等内容,由监理方审查必要性并同意后,再由发包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4、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利益和维持建设市场次序。在我国和国外承包方签订的很多合同中都出现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怪现象,甚至有些工程索赔远高于中标价格,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存在很多我方不知道的漏洞。目前,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是一份非常严谨、便于执行操作的合同示范文本。
5、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统筹
在一些大型工程中,会有很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如某歌剧院的施工有十几家单位同时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各个工程之间的衔接、发包方与各个承包方、工程所在地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都需要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统筹管理时要检查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签证手续,并要求各方保存书面证据,检查各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构进行综合平衡,要求各方自己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偏差要及时纠正。
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施工合同的全过程中,除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外,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陈惠娟.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意义[J].中国科技信息,2012.
关键词:会计事前监督 合同管理 应用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获得了比较多的发展空间,但因为市场自身的缺陷,也使得企业自身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风险。会计监督是确保企业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会计的事前监督则一直都是会计监督中的盲区,很多企业没有重视其作用的发挥。事实是很多的会计风险都是发生在事前,如果在事前,企业的会计人员没有能够有效的参与,企业的财务风险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企业每年都有一大批合同在订立、履行,以及变更或在解除、终止,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也愈来愈明显。所以,强调会计的事前监督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会计事前监督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探讨
(一)开展会计的事前监督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相关规定
企业开展各种经营活动,都必须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所签订的这些经济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很有可能会使得合同的签订无效,或者产生其他的一些不利后果。企业的会计事前监督,能过对企业准备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效评估,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存在的一些合同风险。
(二)会计事前监督可以给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提供比较准确的经济信息
经济合同是企业经济风险中主要的来源之一,所以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科学管理对于企业提升自身的风险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的财务部门在长期的工作中应当具备风险识别和控制的能力,在企业签订相应的合同之前,首先就是要对签订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同时依据各种方式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从而降低合同风险。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签订合同的决策层获得较为准确的信息,进而依据相应的经济信息判断是否需要签订经济合同,或者是对合同进行修改,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标。
(三)开展企业的会计监督,能够较为有效的提升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几个比较重要的管理环节,而事前管理则往往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企业的会计监督如果在合同管理的事前可以做到位,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风险的产生,从而很好的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会计事前监督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分析
(一)会计事前监督注重全过程、全合同的参与
企业签订经济合同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对于对方企业的财务信息的识别,财务部门则更加专业。凭借财务部门的独立性,可以有效的增加在谈判过程中的话语权,最大限度的保障合同签订的公平性。如果企业的财务部门有足够程度的参与合同的风险管理,那么对于企业的风险规避和风险识别都会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除了组织法律、技术人员外,财务人员也要全过程、全合同参与到合同谈判中。会计的事前监督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一定要发挥出应有的价值,进行全过程、全合同的参与,这样才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二)会计事前监督要重视对于销售订单的动态管理
有些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虽然每月都编制生产经营计划,确保生产与销售的匹配,但在具体操作中,销售、生产和仓储等部门之间由于缺少及时沟通,到时会出现由于企业发不出货而造成客户当月订单执行不完的情况。若在价格下降通道中,客户会提出终止未执行完的订单;而在价格上升通道中,客户势必要求公司在次月继续履行订单,造成企业非常被动,该赚的钱赚不到,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经济影响。为此,会计事前监督要重视对于销售订单的动态管理,换句话说,销售订单也应纳入合同管理及会计事前监督的范畴。
(三)会计事前监督应纳入公司制度考核
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应制订合同管理制度,会计的事前监督也应纳入合同管理制度范畴,按制度进行规范及有效落实。同时企业也可引入相应的考核机制及问责机制。如一个合同因条款有误或市场变化等因素产生纠纷,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在合同汇签单上应追究相应签字人的责任,做到有奖有罚,让企业有据可依。有力的制度可以使会计事前监督更加注重学习成长,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三、小结
企业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有效的规避和识别风险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会计事前监督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可以有效的为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提供科学的经济信息,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将会计的事前监督有效的应用到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企业领导的支持,使得会计事前监督可以全过程以及全合同的参与。会计事前监督也要重视对于销售订单的动态管理。同时,会计事前监督应纳入公司制度考核,让企业有据可依。会计事前监督在进行应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和企业的相关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够使得会计事前监督能够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高莉.浅谈加强会计监督,改善财务管理[J].价值工程.2011年22期
[2]王继东.浅析我国小型民营企业会计监督的现状及对策[J].商业经济.2011年14期
[3]王侠.企业会计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