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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审计建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16 17:04:4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扶贫资金审计建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扶贫资金审计建议

篇(1)

关键词: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政府部门

前言

扶贫资金是国家为了改善落后地区的经济状况,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当前生活状态的资金,这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主要步骤。就审计机关而言,开展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是为了更好的对扶贫资金进行有效利用,也是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帮助国家整体实现共同发展的必要措施。因此,要不断的强化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严格进行管理监督,确保扶贫资金有效利用,进而提升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

(一)审计覆盖范围有限

首先,就扶贫资金而言,因其不同的使用用途、来源、部门管理等,会划分出很多细小的项目,主要包括发展资金、搬迁扶贫资金以及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特别展开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如此复杂化的资金种类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覆盖实行审计[1]。再者,对于扶贫资金而言,其管理由多个部门执行,并且中间环节又多,使用较为分散以及存在的交叉投入等现象。财政扶贫资金会涉及到财政、扶贫、农林业以及残联等多个部门及单位,并且其资金链又很长,再加上上到中央下到村、户等的过多中间环节,使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合理地调配机制。最后,财政扶贫资金以及相应的实施地点在具体分布上比较散乱,再加上审计工作人员数量及时间的有限,会使其监督工作很难进行全面的展开,再加上较高的监督成本,使审计工作整体覆盖范围比较窄。

(二)不够重视绩效审计工作

财政扶贫审计工作主要是为了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的管理,从而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能够被有效的落实。但是当前,对于一部分的审计部门而言,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这也就使绩效审计工作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审计力度也相对较弱。比如,对于国家政府提供的扶贫资金,其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发挥了效用,审计部门并没有进行实时追踪,更别说建立相应的制度来加强绩效审计工作。当前,由于政府部门实行的改革,已经基本可以保障扶贫资金在收支上的真实性,但是,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审计力度及深度不够

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不仅仅是要在事情发生之前进行详细的计划,在事情发展的阶段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在事情结束后还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如此才能更好的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有效的进行开展[2]。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的审计部门存在只负责后续的总结工作,对于前期的规划及事情发展阶段的控制工作没有予以高度重视,这就会使其很难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在支出后是否真正的落实到位。这也是当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没有得到好的成效的一部分主要原因。没有充分意识到相关政策及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影响。在审计部门由于一些审计人员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根据扶贫资金的使用程度来进行判断的,他们没有将政府的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融入到衡量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上面来,甚至说并没有将这一点考虑在内。例如,政府部门没有对相关的市场进行政策引导管理,那么即使是有财政扶贫资金下发,也很难得以发挥效用。将目光更多的放在短期利益上,忽视了社会的长远发展。有些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是用于地区的文化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这些较为长远的项目,不仅很难在短期内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就审计工作而言也很难在短期内对其取得的整体效果加以评价。所以,有些审计部门为了快速处理与这类扶贫有关的问题,通常会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那些能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成效的问题上,对于那些长远的项目问题就不予以充分重视了。

(四)审计公开程度不够,社会影响力度小

随着相关制度的改革,我国财务也逐渐实行公开化,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其中并以身作则,向人民公开了财务状况,以期让群众更好的对政府进行监督。但是就扶贫资金审计工作而言,其仍然存在很多问题[3]。一,就审计部门而言,其公开的报告实际内容并不多,提出的问题也很少,与实际工作相关的内容就更少了。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有关管理建议很多都无法切实执行,不符合实际政府情况,没有体现出具体的价值。二,审计机关工作有些是受制于上级政府部门的,有些审计报告中的内容是否公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才可执行,因此,有些问题就不能在实际的报告中公开展现。三,审计报告结果很难收获成效。由于在制定具体的报告时,审计部门的很多内容会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这样实际上很多报告的内容是无法进行实施的,如此,也就会使审计工作者失去对其制定报告的热情。

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改进措施

(一)认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意义,加强绩效审计意识

在使用财政扶贫资金上,应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审查力度,这样可以帮助其更好的进行政策落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4]。扶贫资金数量虽然有限,但是却承载着很大的责任,所以,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通过群众监督以及审计报告的方式,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进而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这里,审计报告的主要作用是对扶贫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等内容进行分析判断,进而提出对扶贫资金的合理分配建议以及相应的解决策略,从而使扶贫资金更好的进行落实。对扶贫资金进行绩效审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在帮助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将扶贫资金的使用公开化、透明化,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帮助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形象,使政府部门更加公开化从而拉近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距离[5]。当然,这一切还需要审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与管理。只有审计部门对相应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审计监督,才能使政府资金更加透明化,进而防止政府的腐败。

(二)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及评价,强化绩效审计深度及力度

第一,在扶贫资金落实之前就要对相应的审计工作进行规划,并做到在落实阶段进行严格监督,如此才能使整个扶贫资金使用过程有一个全方位的审计核查,方便了解扶贫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在资金运行时尽可能的发现问题,并做到在制定计划时就对相应的问题进行预测,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如此,才能更好的将扶贫资金落实到位,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二,主要是对于具体的改进建议,要全方位的进行考虑。在资金的利用及运转上,不要抓住资金的问题不放,而更多的是要估计相应的政府政策以及当地的整体发展状况,将三方面进行结合,努力的做到全方位的考虑问题,并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关的改进措施,从而得到改进资金使用方法的相关建议[6]。第三,审计不能只考虑短期利益项目,对于利益较为长远的项目,也要予以关注。当前,获取短期利益的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方法上已经趋于完善。所以,审计机关单位应该就具有长远效益的环境及社会方面给予适当的关注,从而也使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上更加全面立体化,如此才能使扶贫政策更加平衡,进一步的缩小国家各方面的差异。

(三)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首先,对于审计报告来说要真实的反应出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所以审计部门,要努力的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将具体的审计结果与实际的资金运转情况真实反应出来[7]。之后,要将审计报告进行公开化、透明化处理,政府部门也要积极的配合,将政府部门行为进行公开化处理,公开审计结果,帮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此外,要加强运用审计结果,在具体运用中可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例如,强化与上级领导的沟通,建立相关的消息渠道使其更好的与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合作交流,进而能够使审计建议更好的得到执行,审计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最后,让相关审计部门对每一年的审计机关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情况进行汇总并加以分析,归纳出相应的问题,并对其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然后向上级领导部门呈交报告汇报整体的审计工作情况,最后由上级领导进行分析评价。

三、结语

进行绩效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扶贫资金的有效利用,将扶贫资金机体的落实到实处,帮助改善人们群众的生活水平,从而减少贫富差距。不仅如此,绩效审计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监督,帮助政府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所以说,作为审计工作人员,要不断的完善审计工作,进而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寇永红,吕博.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审计研究,2014,4:19-22.

[2]尉咏梅.探究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5,18:7-8.

[3]宋新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策略[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7:27+26.

[4]高琼琼.浅谈如何有效提升精准扶贫资金绩效审计[J].现代经济信息,2017,5:274.

[5].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探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7,5:78-79.

[6]陈新秀.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探究[J].时代金融,2016,26:194+197.

篇(2)

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效益审计以财务审计基础,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财务审计是相关责任审计的必然手段。审查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预期的效果,以一定资金管理制度规章为标准,判明各相关资金管理部门是否将资金有效投入,对其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评价资金投入以及资金投入后所获得各项效益的情况,保证资金的经济、效率和效果问题;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是对资金财务审计的扩大和延伸,审计部门能借以了解受托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是财务审计的深化和发展。

一、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财务审计现状

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财政资金财务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审计方式效率低。以“同级审”为主,直接导致审计效率低,这种审计方式不适宜两项资金,致使两项资金的审计频率与范围不够;“上审下”方式有利也有弊,“上审下”独立性与权威性相对较高,但是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多,使用范围广,“上审下”全方位了解具体情况不现实;“交叉审”方式有优点,也有不足。优点是打破了本县审计机关难审本县财政的局面,但没有解决审计人员素质问题带来的弊病。事后账面审计方法作用有限。人员能力、经费等问题致使事前、事中审计无法开展,施工单位凭审核的建设发票到县级财政报账,使财政部门县级报账制只能从形式上审核资金,没有很好的发挥审计调查的作用,难以确保实质上的真实合规。

审计对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缺乏力度。审计机关没督促相关部门按审计意见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督促整改缺乏力度,审计机关也没有严肃惩处。资金管理环节薄弱,审计资源有限。制度的规定及对制度的执行不严,行政型审计体制影响审计独立性,严重制约了审计部门独立行使监督职权,约束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同时也降低了审计人员素质及审计工作质量。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资金财务审计结果公开程度低,审计结果公告还远没有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原因是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够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受到严重的政府制约。

二、改进涉农重点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对策

为确保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审计方式效果,推行审计项目负责人委派制,强化项目负责人职责及与小组成员有机融合,从制度和政策上进行创新,在考核评价基础上,应当制定奖惩机制。

强调全程审计。增强审计机关查处问题的能力和力度,加强对项目立项真实性、科学性的审计,应当审查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审计。重点审查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计划的实现情况,从根本上保障项目报账的真实性,确保资金真正实现计划目标。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及惩处力度。审计部门必须深入落实审计回访工作,深入落实审计整改情况,改革行政型审计模式为立法型审计模式;完善相关财经法规。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财政资金审计督促整改制度,严格执行并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财政资金管理违纪违规处罚制度,审计部门应当依据已有违纪违规处罚制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能包庇纵容;改革行政型审计体制。给予审计人员在工资水平和晋升上优厚的待遇,执行并完善两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违纪违规处罚制度,提高政府审计的效率。

篇(3)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在欠发达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难度和压力依然很大,仍然存在一些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以__县为例,目前仍有贫困村50个,占全县总行政村数的58.1;有贫困人口3.88万人(人均纯收入元1300以下),占农村人口的21.2。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业基础条件依然比较脆弱。__县现有农业基础设施,相当一部分是20世纪50至70年代所建,年久失修,损毁较重,由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农村集体财力匮乏,农民无力投入或因耕地分散不愿投入等原因,造成农业基础设施严重缺乏,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大大降低,小灾小返贫,大灾大返贫的现象依然突出。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尤其是龙头企业量小质弱,带动能力差,农产品加工增值仍徘徊于很低的水平。三是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乡村群众的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不强,主动拓展市场、搞销售的能力不足,农业新技术的普及推广相对滞后。四是劳动力文化素质低下。据初步统计,__县农村劳动力80以上是初中毕业,外出打工大多从事纯体力劳动。工资性收入一至在低水平徘徊,增长空间有限。五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__县绝大多数村是负债村,村级债务从几十万到七八百万不等。经过几年的化债,村组织已倾其所有,从目前来看,村级组织靠自身化解债务的潜力几乎为零。

二、对策和建议

1、适当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入重点和范围。扶贫资金应在保证贫困区域和重点贫困村、贫困户投入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一是向提高农民素质方面倾斜,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投入,促进贫困区域劳动力转移,增加贫困农户的现金收入。二是向贫困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倾斜,按照公共财政原则,采取财政投入、补贴、贴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尽快改善贫困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向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开发倾斜,扶持龙头企业和产业化基地,带动更多的的贫困农户通过产业脱贫。四是向贫困地区的农村教育和卫生医疗方面倾斜,对贫困农民看病及子女上学给予适当进行补贴,减轻贫困农户的负担。

2、合理确定扶贫资金项目。在确定农民增收项目时,以人畜饮水、乡村通路、通电视等为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环境,坚持因村制宜、因户制宜,逐户落实增收项目,努力避免短期行为、重复性项目,减少资源浪费。充分尊重贫困农户的意愿,严格按规划安排和实施项目,逐步形成参与式扶贫开发机制。

篇(4)

关键词:农村 财政扶资资金管理 路径

随着我国政策不断重视农村建设,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也受到关注。扶贫资金管理的好坏能直接影响农民的生活质量,现如今的扶贫资金管理出现不少问题,制度不健全和扶贫资金管理理念不足,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所以政府应重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建设体系的建设,来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带动农民发家致富,从根源上消除贫困。

一、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资金筹集制度不完善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筹集资金等,而社会筹集资金和政府拨款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就会发生各级政府在筹集资金时弱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扶贫资金筹措中的作用,而这种建立在非市场经济制度下的资金筹集会诱发政府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流转的财政资金做出非法手段,现象时有发生,大大弱化了市场经济的作用。

(二)资金使用制度不健全

各级政府在以自身的利益为主去使用扶贫资金时,没有考虑到当代农民的主要去向是在外务工,在留守在家的是老弱妇幼群体,高估了受益群体,拨付到这些人民群众的财政扶贫资金并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创造更多财富。而资金的投放方向往往背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济效益,扶贫项目并没有发挥最大的效益,不能提升农村生产发展效率。

(三)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能否给农民带来真正的财富,这与资金的监督管理是否落实到位有很大的关系。扶贫资金拨付到农民手中,需要多种繁杂的流程,资金在这些流程周转时,监督管理没有落实到位,相关人员就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和挪用行为固然增加了扶贫资金成本。扶贫资金在投资项目时,参加人员大多数是村干部,缺乏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并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而资金的使用去向向群众公开的程度不高,群众的监督审计落实不到位,就会增加项目真实性的确认工作。

(四)资金运作管理运作不足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方向和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行政机构的本位主义可能会加大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风险,这势必会大大减少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政府对农村扶贫资金项目规模,资金管理运作机构也比较多,资金流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漏洞,主要表现在各个机构部门之间权责界限模糊,发现问题时互相推诿,增加资金运作风险,导致资金运作效率不高,使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发挥出正真的作用。任何一个项目的投资都有时间价值,资金是否能够及时注入决定着投资收益,而财政扶贫资金从申请到拨付会花费大量时间,使贫困户的急缺资金难以及时到位,增加了扶贫资金的运作成本,降低了农民生产自救的实施效率。

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理念存在不足

良好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能够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若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观念存在问题,就会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大折扣。现如今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理念不足主要是太过于依赖外源性扶贫理念和一元化的扶贫绩效考核。

(一)外源性扶贫理念问题

农村扶贫资金在实施项目管理中,一味听从外源性扶贫理念,认为工作核心是农业发展和土地使用,扶贫观念较为落后,无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接轨,更无法消除贫困。而外源性扶贫管理观念管理工作往往缺乏市场洞察力,往往把把珍贵的扶贫资金投入到生产效率不高的农民和土地上,限制了农民自我生产能力和获取收入能力;投入到农业的扶贫资金,只能解决眼前的农民贫困,不能从根源上消除贫困。

(二)一元化扶贫绩效考评理念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缺少一套完善的扶贫绩效考核体系,中央财政拨给地方的扶贫资金主要受一元化扶贫绩效考评理念的指导,扶贫资金的计算主要考虑贫困人口的数量、农民的人均纯收人等因素,单一经济因素的计算方法忽略了各个经济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从而弱化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综合运用率。短期经济效益的追求是以破坏农业生态和社会稳定为代价的,可见一元化的扶贫消极考核还会加大自然灾害和社会风险因素的发生。

三、完善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不足的措施

(一)完善资金筹集制度

政府投入资金占主导地位建设扶贫项目的局限性是农村扶贫资金管理者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所以资金管理者需要完善资金筹集制度,从根源上消除贫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村扶贫资金管理者需要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的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平台,宣传扶贫资金投入的作用和向社会公众展现扶贫资金使用清单,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从而吸引社会公众投入农村扶贫项目的社会公众事业上,同时资金管理者应权衡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投入量的比例。健全的资金筹集制度能够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消除现象的发生。

(二)健全资金使用制度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应当考虑当代农民的去向,政府应当建立专业人才扶贫资金管理程序小组,以此提高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运用决策能力及规范化的管理水平。积极推广互助型资金的使用,以合作社为平台,把上级无法细化到户的财政资金直接分配到农民手中,再把限制的农户资金集中,把使用权从政府转移到农民手中。能够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扶贫资金公共管理平台上完成扶贫资金管理的一切操作,使资金的去向能够公开透明化统一管理。同时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还需健全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中县级专户的管理及集中报账的制度,从而能够从根源上消除政府人员机会。

(三)落实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

精简财政扶贫资金的部分流程,减少资金接触人员贪污和挪用资金概率。同时扶贫项目的开发建议应有农民群众成立代表小组参加,扶贫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对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状况要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扶贫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工作素养,建立奖惩机制能够有效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财政部门要不定期的是抽查扶贫资金的运作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率,是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完善扶贫资金管理运作不足

规范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方式,让少量的财政资金能够正确投入到有前景的农业项目中,消除本位主义带来的风险。健全资金运作管理制度的单位权责划分,精简单位部门数量,是其各司所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是资金运作中发生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精简资金拨付过程,保障财政扶贫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放到急缺的贫困农民手中。

四、加强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理念建设

(一)保障扶贫资金理念与时俱进

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要跟上市场经济的发展,吸取外源性扶贫资金管理理念优秀经验,结合当代农村市场发展创新性农业资项目。财政资金的拨付还应考虑各个地方的贫困等级,科学分拨部分农村财政扶贫资金,保障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方向。全面考察农业市场的发展状况,解放生产力,建立能够脱离外界扶贫资金援助的自我经济供给体制,帮助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户实现减贫,减少返贫的机率。

(二)建立多元化扶贫绩效考评理念

多元化扶贫绩效考核评论不仅考虑了农村人口的数量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因素还考虑多种经济因素影响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例如市场投入量和需求量,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以此来考核农村扶贫资金绩效。这种绩效考评的方式能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效益优先的法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财政扶贫项目规划,并重点监管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状况,从而提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政府逐年增加扶贫投入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主要手段和农村脱贫的强大动力。农村扶贫规模的不断扩大,增加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在管理中会出现很多问题,但若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完善资金筹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制度;落实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完善扶贫资金管理运作不足,在从思想理念上下足功夫,认识当前市场环境的发展趋势,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考核绩效制度,以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才能真正发挥出惠民利民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林翰雄.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4,29:12-14

篇(5)

一、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来,扶贫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年底,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58元,年均增长13.6%。4年来,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扶贫资金6855万元。已有19200户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占全县低收入农户总户数的80%(基数不包含低保户、五保户),消除了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具体成果如下:

1、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五年来,我县山区乡镇坚持因地制宜,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到年末,全县共有茶园面积7.58万亩,茶叶产值1.8亿元,比2007年2.8万亩7500万元分别增长了170%和140%;山地蔬菜面积2.51万亩,产值8122万元,比2007年面积增长43%,产值增长66%;中药材面积2.24万亩,产值1.83亿元,比2007年增长56.4%;笋竹面积14万亩,产值2060万元,比2007年增长560万元;水果面积9.9万亩,产值1.8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15.1%和74.7%。目前,我县的几个欠发达乡镇基本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如的高山蔬菜、茶叶和的茶叶与果木,南屏的杨梅和中药材,龙溪的淡水养殖等。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五年来,全县共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的各类扶贫资金12.4亿元,其中完成201整治村,1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5个整乡整治建设,2个中心村已通过省级验收;新建山区公路和机耕道路3580公里,改善水利灌溉条件15000亩,完成小流域治理12.563平方公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265座,改造产地农贸市场35家。这些基础条件的改善,为改变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加快下山搬迁和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联动发展。截止年末,我县在建下山移民安置区(点)15个,总占地面积1304亩,已完成下山移民安置区安置8809户30390人,其中幸福花苑以公寓房安置下山移民属省内首创,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镇小区与新村、镇朝阳小区与新村、镇新村、镇新村等几个整村移民安置区也基本形成。下山移民工作从宣传发动、政府推动转变为群众自觉行动和迫切要求,有力推动了城乡协调联动发展。

4、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通过实施“千名干部当教员,十万农民提素质”工程,我县在各重点产业乡镇举办了茶叶、山地蔬菜、果木、中药材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培训以及相关技能培训等。近几年我县劳务输出年均14万人左右,进城务工经商已成为山区农民一大主要收入来源。-年,实施转移就业培训12700人次。

5、发挥结对帮扶作用,争取多方力量支持。五年来,省、市有关单位、路桥区以及县级有关单位下乡结对帮扶4300人次,完成项目350个,共投入帮扶资金1985.76万元,主要用于山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安置就业等。

6、来料加工业成为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重要途径。到年底,全县经纪人共750名,有2.15万户4.5万人从事来料加工;有来料加工专业村18个,来料加工点236个,年加工收入4.2亿元,初步形成了以汽车饰品、木珠为主的坦头来料加工基地,以袜业为主的来料加工基地,以灯饰为主的福溪街道、泳溪来料加工基地,以工业用布为主的来料加工基地,来料加工业务遍及全县15个乡镇街道。

7、积极探索金融扶贫工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银行融资,共有39家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总额达4758万元,如按年息3%全部贴息,总贴息资金达80多万元。新办8个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村,入股农户860户,互助资金总量331.3万元,累计发放借款333户252.6万元。引导低收入农户发展“短平快”的种、养、殖项目,对有致富意愿和发展项目的农户实施小额信贷支持。发放小额信贷1009.6万元,贴息24.6万元。以上几项金融帮扶举措直接带动低收入农户4600多户。

二、当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在这一轮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中,我县289个省级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每年安排20%左右实施产业发展项目,这种女散花、普降细雨的做法,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一是点多钱少时间短,扶贫成效看不见。过去4年,我县共补助省市县三级产业扶贫资金1557万元,扶持项目498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仅3.13万元,村级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最多6万元、最少1万元,扶持时间都是一年,效果不明显。二是存在扶贫资金移用现象,很难真正扶到农户。由于近年村级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几乎所在村都出现村级集体经济亏空问题。几万元的扶贫资金到村后,很容易产生移用,填补集体经济不足。三是村级不愿意做产业扶贫项目。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需要好几年的努力,周期长、见效慢;相反,搞村庄整治、建集体屋,效果立竿见影。许多村干部都不愿发展特色产业,更乐意搞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下山移民存在的问题。一是移民补助标准太低。现行省下山移民补助资金人均5600元,根本无法完成山区农户搬迁。而且按现行的一户一宅政策,还要求拆除旧房。因此,这样的补助标准,对于没有经济实力的,补了也移不下;而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移下来了也不差这点钱,宁可不领取补助也不愿拆除旧房。二是安置区建设满足不了山区群众的购房需求。安置房“一房难求”是我县下山移民工作的真实情况,如幸福花苑四期每20户申请购房者只有1户可通过抽签分到安置房。三是移民安置区(点)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专项补助资金。创建一个县级下山移民安置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每户平均至少10万元,创建一个乡镇级下山移民安置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每户也需要3万元以上,但现在财政没有这块专项补助资金。四是征地困难、成本高。下山移民搬迁村世居在高山与偏远地区,一般在中心村及其它地方没有土地,想调换其它村的土地建房难度十分困难。移民小区往往是规划选址在集镇或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线附近,容易与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形成冲突,使下山移民建设用地有指标而无法落实的情况。

3、来料加工存在的问题。一是来料加工档次较低。目前来料加工虽然品种数量多,但普遍档次较低,大都停留在原始的粗放型加工阶段。二是无序竞争较为严重。我县经纪人在洽谈业务时存在相互压价的现象,直接影响着加工户的加工收入和来料加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灵活性不够。这两年我县连续在义乌举办来料加工培训与业务洽谈会,召开结对帮扶推进会,效果显著,但在审计中认为不能有此项开支。

4、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一是村级资金互助组织本金、工作经费太少。中央级互助组织仅补助30万元,省级20万元,入股农户想贷款人数多,不能满足。资金互助组织是非营利组织,按照资金互助组织实施办法,年度农户贷款占用费收益只能30%用于资金互助组织工作经费。经对我县已开展的6个试点村了解,年占用费收益在7000至10000元。只有2000至3000元的工作经费,仅只能解决日常的办公用费和交通费,而涉及理事会审批、监事会监督、财会人员做帐入帐、资金审计等工作都是无偿服务,长此的无偿服务,将影响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行。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挤占产业扶贫资金。根据政策,产业扶贫资金可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这一来,每年总有不少合作社挤进来,一个企业或合作社,拿几万元项目补助,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对企业的发展壮大效果很小。

5、结对帮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帮扶形式相对比较单一,大多以投入到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较多,而一些深层次项目偏少,缺少造血型、互惠互利的帮扶合作。二是极少数结对双方疏于联系,结对工作流于形式。如省级帮扶单位路桥区横街镇与镇结对,年全年都没有实际帮扶行动。

三、推进下一轮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1、以创建扶贫基地为抓手,寻求产业扶贫新突破。在走访与调研中看到,有些村的产业都已成规模,村民收入都比较高,而且发展有后劲,产业前景好,农民尝到甜头,发展产业的信心比较足。而一些产业空白村,村民的收入就比效低,发展缺乏后劲。通过这几年的实践与探索,认为寻求产业扶贫新突破,创建扶贫产业基地是一条值得一试的发展思路。总体思路是扶贫基地建设要突出农户直接参与建设,让农户直接受益,这也正是扶贫工作的本质要求。初步的工作目标是今后5年内,在我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培育15-30个扶贫产业基地,努力做到扶一个成一个。扶贫产业基地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范围内筛选,条件是农户要求迫切,村两委班子团结、责任心事业心较强,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及良好的发展优势,与所在乡镇产业发展要求及相关部门产业规划相一致,符合一乡一品产业发展格局,集中连片,面积在50亩至500亩之间,每个基地参与农户在30户以上。补助周期根据所发展产业生长特点,从种苗到投产的正常生长周期作为补助期限,一般扶持期限在3-5年;补助环节包括:种苗培育选购、基地土地开垦整理、路渠坎井建设、农药肥料、生产性用房、电力设施、加工设备、保鲜冷库、产品包装设计印制、技术咨询与培训、运输车辆、宣传促销广告等。

2、把中心村移民小区建设作为重点,寻求与农房改造有机结合,推进新一轮移民工作。

一是提高补助标准,减轻移民户负担。下山移民工作中有个怪象:一方面,补助标准偏低,移民进度不快;另一方面,又有大额移民资金在县级财政账户拨付不了。究其原因就是移民指标过多、人均补助标准太低,因此,建议省里减少每年移民数量、提高补助标准、鼓励自发移民。二是建议省级财政安排下山移民安置区(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我县好几个移民小区建成后,公共基础设施没跟上,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如镇的圳头小区、镇的小区;另几个小区道路硬化后,负债累累,单凭村集体经济十几年都无法偿还,如镇小区和镇的新村、上七新村。三是建议把下山移民与农房改造有机地结合,把中心村农房改造项目作为下阶段下山移民工作的重点。的幸福花苑及其它集镇小区靠土地价格政策性优惠来吸引山区农民,但近年小区由于征地等原因很难启动。若把下山移民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房改造有机地结合,将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我县选了几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试点,感到很有成效,这是加强资金整合、加快移民进程,深受乡镇、村两级欢迎的做法。当前在实行的农房改造项目,财政补助每户达到6-7万元,而农户建房成本要达到20-30万元,如农户能同时享受下山移民补助,则可减轻农民建房成本,既推进了农房改造进程,又改善了山区农户生活条件,也达到扶贫的真正目的。建议能就此项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3、加强业务培训,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来料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近年,我县成功组织来料加工经纪人赴树人大学和义乌党校参加业务对接会和培训班,举办经纪人与客商业务对接活动,收到理想效果。为了既能推进工作又使资金用得合理合规,建议省里对来料加工补助资金使用范围适当调整,对培训与业务洽谈活动给予支持。开展电子商务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随着全民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袜业、汽车用品等来料加工行业的经营方式也悄然发生了改变,经纪人纷纷将汽车用品、袜子放到了网上卖,并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效益。经营户吕道宗的包芯丝袜销量高居淘宝网第一名,登上了淘宝网的首页。大家都十分看好这一新兴产业,我县打算在建一个袜业电子商务城、在坦头建一个汽车用品电子商务城,抓住机遇做大做好。因此,建议对发展电子商务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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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农村 扶贫开发 贵州省 政策

一、贵州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现状

(一)贵州省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律保障制度

贵州省专门针对扶贫开发出台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于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在制定该《条例》时,由于受自然条件、历史文化等很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省在全国范围内仍是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数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按照当时国家规定的扶贫标准,我省还有贫困人口1149万,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9.4%;贫困发生率高达33.4%。在全国14个连片特困地区中,我省有乌蒙山片区、武陵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共计70个县,该区域的贫困人口占全省总数的86.3%、贫困乡镇占87.6%、贫困村占84.3%。由此可见,在制定《条例》时,我省的扶贫开发形势是非常严峻的,扶贫攻坚任务仍非常重。为了让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有法可依,也为了规范各种扶贫开发行为,保障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帮助扶贫对象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减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扶贫开发政策,制定《条例》是非常必要的。

《条例》对扶贫对象、政府及相关部门所承担的扶贫开发责任、扶贫项目地管理、扶贫资金地管理、扶贫开发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使得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有了法律法规进行保驾护航。

(二)贵州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

贵州省在过去五年,贫困人口数减少656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数达66万人,有35个贫困县、744个贫困乡镇摘帽,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4.3%。当然,《条例》也起到一定作用,《条例》的制定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依法推进的新阶段,同时确保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有法可依。该《条例》实施期间全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 贵州省农村扶贫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贵州省在过去五年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实施以来也起到一定保障扶贫开发工作开展的作用。但是,为了与全国同步实现在2020年达到小康标准,贵州省在接下来的五年里,仍需要面临每年让一百余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巨大压力,所以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省88个县区中有70个属于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县,全省还有农村贫困人口745万人,再加上我省不少地方的基础设施仍然处于非常薄弱的状态,人民群众因灾、因病致贫,甚至返贫的现象比较严重,所以扶贫攻坚任务依然非常艰巨,要依法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首先,对于扶贫开发的法规、政策认识有待提高,《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适用性不强。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条例》以及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还不够了解,很多地方对于怎样稳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工作不够重视。我省的扶贫开发条例已经施行三年多,期间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都出台了大量有关扶贫开发的政策,我省的扶贫开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作为我省扶贫开发的法律制度保障已经出现了适用性不强的问题。

其次,基层的扶贫队伍工作能力较弱,还需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力度。部分基层扶贫开发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对于扶贫开发政策及《条例》的执行并不到位。导致扶贫开发工作出现很多问题,例如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一定会影响总体扶贫开发规划落实、扶贫项目地开展、扶贫资金地发放等很多工作的精准程度。

再次,投入的扶贫资金不足,扶贫资金地使用、管理、监督有待加强。在扶贫资金投入的问题上,尽管各级财政每年都在增加投入,但投入资金总额与扶贫任务需求还是没法适应。对于资源整合的问题,《条例》中有对于资源整合的规定,但执行效果并不太好,有些部门还是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没能使不同的扶贫资源结合在一起发挥更大的效用。对于资金使用的问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途径过于单一,使得扶贫资金发挥的作用很有限。对于资金管理的问题,例如存在部分项目资金发放较晚,使得项目实施单位难以开展工作,以致影响到项目实施进度。对于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执行的问题,《条例》也有明确的公示规定,但仍有部分地方出现公示公告内容不完整的问题。还有贫困地区扶贫?苑⒅械姆缸镂侍猓?庑缸镄形?婕俺?街叭ń?猩笈?钅孔式稹⑽淳??几谋浞銎犊?⑾钅亢妥式鹩猛荆?傲臁⑿楸ā⑴灿梅銎犊?⒆式鸬刃形??渲校?勾嬖?a class=content_a href=/class_free/81_1.shtml>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在《条例》中也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但因为监管不到位导致这些犯罪行为仍然存在。

最后,安排的扶贫项目不切合当地实情,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问题出现在有的项目没有考虑清楚当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人员条件,从而导致项目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些项目规模太小,又很分散,没法形成一定规模,以至于缺乏市场竞争力;有些项目的后期管理不到位,而且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也不及时,直接导致项目失败;还有针对缺乏基础设施的贫困地区的相关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得太少,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等问题都急需解决。

三、 贵州省农村扶贫开发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法规的力度

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对扶贫开发政策法规的学习以及贯彻落实,加强扶贫工作者对于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要充分意识到扶贫开发是一个持久的系统工程,脱贫目标需要考虑很多方面情况,每个扶贫工作者都必须全力以赴才能完成好这项工作。扶贫工作者必须熟练运用《条例》和扶贫开发政策开展工作,并且要帮助农民群众了解《条例》和扶贫开发政策,调动农民群众对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要大力宣传《条例》和扶贫开发政策,以期在整个社会环境中营造依法开展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二) 加强扶贫开发队伍的建设

努力提高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阶段繁重的农村扶贫开发任务的需要。按照《条例》规定,加快设置贫困乡镇的扶贫工作机构,安排各项扶贫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也要提高农村扶贫开发干部队伍的质量,定期对农村扶贫开发干部进行扶贫工作培训,并进行相关人才的引进,保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高质量。通过加强农村扶贫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度,全面准确地对致贫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严格划分扶贫对象和救济对象,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帮扶计划,确保各项扶贫开发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 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竭尽全力去争取中央财政的专项扶贫资金、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等资金支持我省扶贫开发事业。同时,加大地方财政对于扶贫资金地投入,吸引更大范围的金融资金、社会资本参与到扶贫开发事业中,并建立起扶贫资金地有偿使用、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对于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集各方力量,充分整合利用扶贫资源,提高扶贫资源的整体效用。要保障产业化扶贫的重点项目投入,也要提高扶贫项目的覆盖面。切实做好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按照《条例》规定,财政、扶贫、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须做好监管工作。

(四) 努力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

让龙头企业、合作社更好地发挥带动作用,组织农民打造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自然条件,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养殖、种植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相关农业科技技术,做好特色品牌建设,以提高市场竞争力。进行产业扶贫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项目时要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尽量转变当前部分群众配合度不高、项目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细分各部门职责,全面调动相关部门和贫困农户的积极性,全力推进项目开展,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五) 调整扶贫开发机制

要着眼于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积极转变传统的扶贫方式、手段,从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脱贫能力入手,创新扶贫工作思路、形式、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协调好贫困农户尽快脱贫与长远生计、典型示范点建设与帮扶全部贫困人口总体推进的关系。坚持产业扶贫与智力扶贫并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和农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宣传好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帮助贫困农户学习掌握实用技术,提高综合素质。

(六) 加强依法监督工作

按照《条例》的规定,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听取专项报告,以人大代表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而各级政府以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以此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程度,更好地完成各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使我省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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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有农村福利院11所(进行法人登记10所),总占地面积达556亩,其中建筑面积41883,生产基地315亩,固定资产达3000多万元,都是从2003年开始由原来闲置学校、乡政府、卫生院改扩建整合而成的,基础设施非常陈旧,安全隐患非常突出。2015年6月,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火灾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抽调40多名干部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我市11个农村福利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十二五期间,我们虽然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对全市农村福利院进行了不同程度改扩建和危房维修改造,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上级维修改造项目额度较小,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福利院的长效发展,导致部分危房不能及时得到维修,既是维修,也是修修补补,小打小闹,缺乏统一规划,整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相匹配,供养能力和供养水平已落后于其他周边县市。

一是有政策支持。有精准扶贫政策。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__政办发【2015】63号“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精神,为有效解决当前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的问题,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全省扶贫攻坚“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各地以县为主体,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化零钱为整钱,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资金的主要权利在县级,县级政府可根据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省市有用相关部门须积极支持配合。有特困供养制度要求。根据国发【2016】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要大力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达标,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提供条件。有新的审计理念。根据__审财发【2016】8号“__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大力推进财政专项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意见”精神,审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不能以原有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作为衡量标准,不得将跨科目调剂预算、跨部门或项目拨付资金等打通使用资金的举措,作为预算执行不严格或挪用资金进行定性和处理;不得将整合中调整资金投向、变更实施项目的行为,作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定性和处理”。

二是有项目支撑。根据“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规划及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精神,纳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农村福利院,可以按照每个床位补助,中央投资力度较大。

三是有实际需求。镇处农村福利院亟需建设。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是被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并且是精准扶贫对象中最困难的群体,特别是农村五保对象。现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1198人,其中集中供养528人、分散供养630人,分散供养对象占53%。大部分分散供养对象由于镇(处)村监护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他们生活状况和居住环境都非常差,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们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也给民政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和风险。一方面是分散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有待改善,急需保障他们的住房安居(精准扶贫四保障内容之一),另一方面是我市现有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陈旧,大部分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供养水平和供养能力有限,不能保障全市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应需求。我市农村福利院急需提档升级,实现救助兜底脱贫。同时,脱贫任务艰巨,时间紧迫,2017年我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要全部出列。

根据__政办发【2015】63号、国发【2016】14号、__审财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建议整合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资金,以现有农村福利院为依托,合理布局,统筹安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提供集中安置托养点。由市政府统一负责,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将我市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进行新建改扩建,提档升级。

一是各项政策要衔接好。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资金用于建设农村福利养老机构,发改、扶贫、财政部门要办好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手续,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民政部门要监管好。以农村福利院为依托,集中托养散养五保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众,要严格按照政策审核把关,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防止政策走样。

三是项目资金要整合好。充分利用历史机遇,将扶贫资金、发改项目资金、民政维修改造资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