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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5 16: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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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劳务用工;安全档案;施工安全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而且劳动力密集型行业,而其就业人员多为农民工,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但也由于该行业人员整体文化程度较低、流动性大、施工现场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工艺复杂等特点,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挑战,有研究分析指出安全事故的发生80%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如何加强农民工队伍的安全教育管理成为了安全工作中不可小视的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第十八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以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内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由于建筑企业项目部人员相对固定,而且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高,安全教育工作易于开展,故本文仅针对如何做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及资料归档。本文基于笔者在重庆轨道高家花园大桥项目从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着重讲述如何采用劳务用工安全档案的方式完整性、系统性的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问题。
1当前安全教育培训现状
1.1现场劳务作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难以实现系统性教育培训
现场劳务作业人员普遍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大部分人员今天放下锄头,明天就到工地了,农田与工地两头奔走,就业不稳定。外加工程施工任务繁重与缺少连续性,与亲人异地分居等种种原因,劳务作业人员的特点就明显表现出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流水作业、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短期内没法改变,使得目前国内劳务作业人员难以转变为职业工人,施工现场可能存在未经培训私下上岗的情况,作业人员工作的不稳定性或高流动性决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很难进行合理规划、完成系统培训。
1.2安全教育体系混乱,安全管理人员工作量大
目前大多地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尚未形成体系,档案形式不一,导致安全管理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劳务人员统计、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料整理的工作中,各地方、各部门的不同要求又导致了施工项目部资料整理混乱,无有效针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的规范整理,从而使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无系统性、无有效体系。
2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对策
2.1制定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制度是开展工作的指引,从制度角度制定从业人员从入场、过程中、退场、教育计划、教育时间等一系列具体细则,规范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细化劳务用工档案的建立,而且从业人员劳务用工安全档案的建立,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还需要项目人事部门的配合,制定制度有利于约束各部门、各劳务队伍按章办事。
2.2建立劳务用工安全档案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从业人员进场时的劳务用工安全档案,可以涵盖以下几项内容: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制定从业人员花名册,并着重对年龄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给予劝退或者调换工作岗位,避免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主要记录从业人员进场时间、入场教育时间及时长、工种以及三级教育的内容等信息;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对工人进场上岗作业前,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此项工作可以结合农民工学校等联合开展,由项目的人事部门组织进场施工作业人员,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班组长等参与进行;从业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是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向从业人员通知,以及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需要向从业人员表明其安全职责、安全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岗位危险告知书,主要向从业人员说明所从事的岗位存在哪些危险因素,以及如何避免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法;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主要是根据从业人员不同工种,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将不同工种或者不同设备的操作规程向从业人员进行教育;考核资料,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故目前各项目部普遍采用考试答卷的形式考核从业人员是否合格。(2)施工过程中,随着施工工序或者季节等的变化,还需对从业人员进行各工序或者冬季、雨季、重大节假日前后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程部门技术人员还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进行监督。日常施工检查、巡查中对作业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场的记录,以及对其的奖励、处罚记录、退场时间等也可归档到个人档案内。(3)现场副经理、技术员、班组长对施工人员流动性的管控。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项目安全部门未必能够及时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人员,这就需要项目副经理、现场施工员在安排工作时,如发现陌生面孔需及时上报,项目部也应该制定对劳务队伍或者班组长的处罚措施,预防此类现象的出现。(4)信息化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工具箱、身份证识读卡、指纹采集器等工具,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上述工具,可将劳务安全档案电子化,采用计算机的高速工作,将会极大程度减轻安全管理人员对劳务安全档案整理的工作量,采用信息化的另一个好处便是通过上述计算机等工具的采集加工,能够自动设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形成系统性,便于安全管理的同时,也有利于系统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水平。
2.3不断完善劳务用工安全档案
从一名作业人员进场开始到其退场,劳务用工安全档案完整记录了此人在项目部的进场时间、安全教育培训、奖励处罚、违章违纪、接受的工艺培训、退场时间等内容。此项工作的建立与完善,不仅会减轻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还避免出现作业人员缺少教育培训上岗的情况,也方便于各级单位对此项安全工作的检查,系统性、完整性的再现了从业人员从人场到退场的所有工作及表现。
3结束语
随着建筑行业劳务人员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以及建筑行业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如何打造一批合格的、有较高安全意识及工作能力的劳务工人,劳务用工安全档案也将会越来越体现出它的作用。后续随着信息化向建筑行业的慢慢渗入,劳务用工档案将会省时省力,系统性、多样化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结合技术水平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施工水平,提高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的掌控力,减少或者避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发生,间接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进度,继而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效益与形象两者兼得。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8.31修正.
1.1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目标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最终目的是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包含有以安全生产为主的各项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不同岗位操作标准;各环节安全技术措施等;就其培训形式来说多种多样。如何加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提高,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来规范作业,确保煤矿事故发生的概率会得以降低。煤矿事故案例教育在安全培训中对学员有极大的震撼力和说服力,学员听起来注意力集中,记忆深刻。选择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模拟培训教育效果更好。如模拟井下发生火灾事故,通过预先设置火灾场景,让员工亲自体验火灾,并学习怎样选择避灾路线、避灾方式、避灾动作等。虽然这种培训方式很费事,但其培训效果和对学员的影响力是效果显著的。
1.2培训工作的定位
煤矿事故频发的原因比较复杂多变,有工作中安全意识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煤矿生产条件出现恶化,安全基础工作没有做到位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比较低,安全意识淡薄。有些煤矿管理人员重生产轻安全,员工“无知无畏”,“三违”现象没有杜绝。而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能够有效地改变这些不安全状况。通过加强各种形式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能够使煤矿从业人员,从不同层面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应急避险知识和操作技能,使得煤矿从业人员在遇到安全隐患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有效的处理方法;遇到紧急突况时不至于盲目慌乱,做好自保互保措施,使得事故危害性降低。
目前新学员岗前培训多是在教室进行,进行一定学时培训课程后才正式进入现场实习操作。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以前没有到过现场的学员,特别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员工,生产一线有些术语或者名词很难解讲清楚,培训效果不理想。比较好的形式是,先集中讲一下井下现场工作须知,然后现场参观,教师通过边参观边讲解,让学员感知井下现场景象,即对井下现场各方面有一个感性认识,这样再通过课堂讲课,学员就能够容易接受了。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能够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工作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煤矿生产事故给煤矿员工带来生命财产及企业经济的重大损失,煤矿事故的发生对于一线职工来说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只有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工作中培养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观。生产工作中发现一般隐患故障能够及时正确处理,发现严重隐患故障要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煤矿员工只有这样去做,煤矿企业才能够安全生产真正实现无事故。
2煤矿生产技术培训工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煤矿生产企业应当对其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允许上岗作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凡是从事煤矿井下生产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允许指挥生产,不得准许上岗操作。该法还规定:每间隔2年,必须对从事井下作业的职工进行再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10天。这些规定是针对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强调了煤矿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特殊重要性,是切合煤矿实际工作的。
2.1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应有针对性
全员培训是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任务,其包括煤矿企业中各类从业人员。一是煤矿企业各级管理者;要求管理者系统地掌握煤矿生产中各类安全法律法规。二是煤矿企业相关一般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在生产中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承担的技术责任等方面教育。三是煤矿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安全技术操作范围很广,它包括:1、新上岗前安全培训,要“先培训、后上岗”。2、转换不同工种岗位前培训,即对新的岗位培训,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的需要。3、要不断地对在岗人员进行新技能、新知识、新工序的继续教育,以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危险源解决能力。4、要进行对出现的“三违”人员及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分析的教育培训。对于出现有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的人员和事要及时组织学习教育,对他们出现的错误行为尽快纠正,以防后患。5、每年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和复训。
2.2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以适应煤矿企业自身特点
针对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可分为多种,例如;新员工岗前和转岗培训以及“三违”培训、各种灾害的预防培训、频发事故的案例警示教育培训等等。安全教育培训首先要做到灵活变化,不能死板教条。安全生产重要性在员工头脑中反应的程度是煤矿生产安全思想认识水平高低,煤矿从业人员的思想意识支配他的行为,思想上彻底重视了安全,不安全行为就能杜绝;只有员工在生产中行为安全了,那么就保证煤矿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责任、安全制度落到了实处。
2.3努力提高煤矿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启发、引导、和规范煤矿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关键是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工程是安全培训,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也是安全培训,煤矿企业科学技术管理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安全培训。所以把握好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特点,才能杜绝煤矿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促进煤矿生产安全、稳产、持续、高效的发展。
3结语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培训;施工监管
作为高危行业,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笔者通过对全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研究,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一线农民工未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对安全知识不了解,对现场安全隐患辨识不了,没有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总结起来有这么几点:一是刚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总觉的建筑工地干活跟农活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出体力,看一看别人就会,总是“初出牛犊不怕虎”蛮干、粗干;二是一些农民工,自以为“艺高人胆大”,不懂装懂,违章作业,抛自身安全于九霄云外;三是一些农民农闲时,出来打打零工,不打算长期干建筑行业,只是打游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激情不高,思想不重视;四是有的监理、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欠缺,责任心差,对农民工培训教育、安全交底不到位,一味追求所谓效益,对安全教育培训不投入等,使农民工对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个人安全行为的范围和特征缺乏基本了解,对于开展生产建设埋下安全隐患。
对于上面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怎样积极应对建筑业蓬勃发展、农民工数量激增与安全事故逐年递减要求,如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极。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 应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体制,督促参建单位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1.1 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告知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系统培训行业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1.2 突出重点,区分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层次的安全培训。以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为标准来区分培训对象,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例如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木工、瓦工、砼工及搅拌机、打夯机、调直机等施工机具针对专职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3 督促建筑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类型、规模建立动态的专业培训教育制度。如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土方坍塌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1.4 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制度。应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动态监管。
2 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跟踪监督,加大巡查频次,提高政府监管职能。
2.1 督查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实情况。对于刚进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建筑施工现场的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
2.2 随机抽查施工企业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阶段性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培训不及时或未开展安全培训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补课。
2.3 对于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由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政府安全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农民工统一进行培训。
3 科学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
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应优先聘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的具体实际,定期检验学习培训成果,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与评先创优相结合,将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与文明工地的评选挂钩,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作为业校的考核指标。
4 立足实际,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培育壮大专业劳务队伍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要形成合力,联动起来,开展好行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笔者所在的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些比较有效的方法:结合本区域实际,区分重点对象,分阶段动态对一线农民工开展安全培训和普法教育,做到园区建筑工地安全培训教育全员覆盖。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监理企业共同努力,园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连续5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管是一项具体但又十分繁琐的工作,相关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进行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十二五”期间,随着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建筑工程更是遍地开花,深入调研和剖析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现状,规范安全施工是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协调和支持,合力促进建筑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全员的生活福祉。
一、*区中小民营企业安全培训情况与分析
目前*区有中小民营企业近3000家,其中属于高危行业的有近300家,据统计,企业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的有400多个,不到总人数的20%,从业人员6万多人,经过培训的近3万人,接近总数的50%,特种作业人员1200多人,经过培训的1000多人,占总数的80%多。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企业负责人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的比例很低,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和比例高些,而正是由于企业负责人自己没有受过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重视,埋下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部分企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个别企业主不履行《安全生产法》职责,没有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工作日程,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政府部门进行的生产教育培训的宣传无动于衷,甚至对监管部门进行安全培训检查持抵触情绪,认为企业只要把生产搞上去就行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必要。
(二)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识不高。由于以前没发生过事故,一些企业产生了严重的麻痹侥幸思想,看不到存在的问题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技能培训,忽视安全培训的问题。特别是现在员工流动性大,企业不愿花费成本进行培训;而大部分员工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甚至不愿参加培训,员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现象尤为突出。
(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识偏差。认为安全教育培训是政府之间的事情。由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加上政府部门经常性地发文,老生常谈地重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调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似乎安全教育培训是上级部门的事。持“安全教育培训是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任务”观点的不在少数,在对待安全教育培训的问题上,往往政府部门很积极,企事业单位被动应付,把安全教育的主次位置给完全颠倒过来了。殊不知,安全教育应该是企业事业单位自己的事情,政府只是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
(四)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不够。安全培训需要钱、需要时间,而不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追求成本投入的最小化,无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用工不培训。
(五)部分企业安全培训制度不全。通过调查,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没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和培训部门,在培训制度方面,半数以上的民营企业声称有自己的培训制度,但是经座谈和深访发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承认自己的培训制度流于形式;相当一部分企业虽然有自己的年度培训计划,但是大部分的年度计划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有的企业每次培训的计划是临时制定的。
(六)政府部门对安全教育培训监管不到位。*辖区面积82.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0.34万,中小民营企业近3000家,但安监局工作人员只有七个,监管对象过多,监管范围过大,监管力量严重不足,这是监管不对位的客观原因,主观原因是现在政府都在强调服务企业,监管多了怕影响单位的评分,有时甚至担心影响与招商引资企业的合作关系或被认为“投资环境不良”,而对安全监管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彻底。
从上述调查情况看,中小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漠,不知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法定要求;安全意识不明,安全培训与保障生产安全的关系没有理顺;企业责任意识不强,企业是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培训情况执法检查不够等等。
二、加强*区民营企业安全培训的对策和措施
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必须不断地得以强化和提高。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促进和实现安全意识、安全素质提高的主要手段就显得尤为重要。抓好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氛围。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大众宣传媒体,普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培养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法》内容纳入普法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社区,进入千家万户,开展全员培训教育活动,使大家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现实意义。
(二)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安全培训是防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治本之策,重视和加强安全培训是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把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度、计划制定落实情况和“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执法检点,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从而提高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有利的法制环境。
(三)扩大企业安全生产达标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企业员工安全素养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加强教育培训,进行正确引导。通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达标活动,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20xx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一)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件警示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责任。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的辨假识假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内容
(一)对我县区域内酒类、肉类生产经营企业、商户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培训时间,确保生产源头食品安全。
(二)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时间,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重大节假日前将酒、肉类食品安全管理的《条例》、《办法》以宣传单、牌匾的形式进行发放和公示,并设立展位现场讲解酒、肉类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酒类真伪辨别的相关知识。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
三、教育培训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结合我局职责,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xx年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内容和意义。
(二)工作实施阶段。7月21日至11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2日,对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本辖区或监管领域内是否完成20xx年工作目标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其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科学分工,层层落实。有分工的进行落实方案。把每项培训任务分工到科室,有序的进行组织,做到点面结合,统筹进行。
(三)建立培训评价机制。把培训内容、实际效果、平时抽查情况多点结合作为培训成果检验标准。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四)倡导、鼓励开拓创新,积极推动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示范点创建活动,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20xx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二)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切实增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板报、专栏、升旗、班会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
二、学习、宣传活动要求
在这次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活动中,各学校要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会,二是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培训;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2日一6月5日)
1、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布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3、安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形式及内容。
(二)培训阶段(6月8日一6月12日)
1、各学校分别开展对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和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2、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的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三)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条款,对本校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清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于6月19日前上报保健所,以便对照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22日—8月24日)
以此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抓住暑期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软、硬件整改、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细则,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五)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1日)
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对学校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六)总结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各校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方案,将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宣传到位。
(二)加强协调,增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实际工作效果。各学校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师生参与学,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重点学,确保学习效果。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20xx年度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方案(三)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膳食营养的基本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并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最终达到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包括肠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三、岗位基本要求
1、食堂管理人员
(1)热爱师生,敬业爱岗、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保管员等)
(1)热爱师生和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育事业服务。
(2)身心健康、道德品质好,具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
(4)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
2、食品卫生管理知识
(1)食堂建筑、设施与设备、食堂布局的卫生要求。
(2)水源管理以及环境卫生要求。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饮食卫生制度”、“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等。
(4)个人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要求
(1)食品采购与运输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入库与储存卫生要求;
(3)食品加工烹饪与分餐卫生要求;
(4)食品加工工具、器具及餐具洗刷与消毒卫生要求。
4、常见的食物污染及其预防控制知识。
5、食物中毒及常见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1)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2)常见肠道传染病。
病毒性甲型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与副伤寒、霍乱与副霍乱。
(3)食物中毒处理原则与报告要求。
(4)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案例。
6、膳食营养知识
(1)人体基本营养素(平衡膳食);
(2)贮存、加工、制作过程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影响;
(3)膳食中营养素的搭配。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培训管理原则与要求
学校负责制订本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本校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方式与培训时间:
1、培训方式:集中授课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原则上对新上岗人员和已在岗但未经过培训的人员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对已在岗但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采取分散教学(以学校为单位、利用培训教学资料)的方式进行强化培训。
2、培训时间与培训周期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是防范事故的治本之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安全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全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为目标,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规范安全培训管理,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不断拓展安全生产培训面、不断提高应培对象的参训率和培训质量,为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申请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经省局批准后可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指导下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任务。
2012年全市培训镇(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200人,培训企业“三岗”人员6000人。(其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2800人,特种作业人员3200人);“三岗”人员持证率达100%,完成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培训11000人。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落实,不断增强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和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需的与从业人员岗位相关的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从而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和不断好转。
三、培训对象:
1、镇(区)经贸服务中心及相关主管部门安监站(安全科)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长和重点岗位操作人员;
5、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含农民工)。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日常工作。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落实安全培训经费,依法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逐步消除安全培训的死角,提高各类培训对象的参训率和复训率。各级各部门要为生产经营单位和参训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参训人员解决工学等方面的矛盾和实际困难,积极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2、各级、各类安全培训要注重效果,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确保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应培训人员的参训率。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各类法定培训对象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到“四个统一”,即“学大纲,学教材,统一收费标准,学时间”。参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培训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对缺课时间较多的参训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禁止代训代考;培训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要依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和实操形式对参训者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证书。
3、安全培训实行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核发《安全培训证书》。镇(区)及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要特别注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设,以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人管,培训任务有机构落实。要把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要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要配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可以申请建立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经省安监局审批后,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的指导下,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培训任务。以发挥大企业的人才资源和管理资源的优势,为中小企业做好示范。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上新台阶,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安全发展打好基础,提供保障。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全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全乡群众和生产经营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全体从业人员均接受至少一次的法律法规教育,加强企业内部培训和特种作业培训,培训面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乡安委会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参加人员:乡村干部、乡属单位负责人、车主、驾驶员、业主和各类从业人员。
各村、各单位对村民、群众或本单位的职工每月组织学习一次。
学校对职工和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
学习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市县领导讲话、安全生产报转载的领导讲话和有关内容;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加强行业培训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性单位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本乡企业管理人员要按时参加省级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管理机构要求参加上岗资格培训,达到100%持证上岗;职工岗前培训必须达到100%,培训时间不少地72小时,要有培训档案;强化在岗培训,全体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在岗培训,每年度在岗培训时间不少于37工作日。
重视上班前培训,利用班前会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每周一上午在安排工作的同时,搞好安全生产教育。
加强季节性专题培训,具体内容:汛期防汛避险知识培训、防雷知识培训、用电安全培训、防火知识培训。
四、要求
1、要确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确定教育培训日,要有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
2、宣传教育培训要采取大小会议、院坝会、专栏、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注重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3、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兄弟乡镇和单位相互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