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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148-01
一、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用于证券化的资产都是优质信贷资产,主要集中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上,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和交易仅限于银行间市场,缺乏其他的交易者,还没有形成规模。同时试点银行也仅限于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家银行,可以说中国的资产证券化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
(二)中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问题
1.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现状难以适应要求。中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刚刚起步,各个方面都还不规范,而且标准不统一。各银行各地区贷款质量参差不齐,标准化程度低,不能很好的普及。
2.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制度还很不完善,中介环境存在问题。目前中国的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评级机构的体制和组织形式不符合中立、规范的要求,信用评级透明度不高。市场缺乏被投资者接受和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
3.资产证券化法律方面问题。由于中国的资产证券化是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因此缺乏配套的法律和法规。
4.资产证券化监管方面的问题。中国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是分业经营管理模式,这不利于金融工具的创新。由于证券化方面牵涉到证券发行,也牵涉到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
二、中国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建议
1.继续发展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要求有较为成熟、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资本市场,同时要有较大规模和较强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因此,中国应尽快加强资本市场的建设,包括扩大资本市场的规模,加强信息的流动性,优化证券结构,培育和发展更多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以提高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
2.继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许多国家为了便于证券化业务的开展都相应出台了各自的资产证券化法规和条例。中国应当结合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并根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要求尽早出台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规,为今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完善相关的会计和税收制度。在会计处理上,其处理原则直接决定资产证券化能否真实出售,牵涉到被证券化的资产和相关债务能否构成表外融资方式等。建议根据中国现行的会计和税收法规,结合资产证券化本身的特性,尽快制定相应的会计和税收制度。
4.完善中国信用评级体系。评级机构通过审查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各项运作程序,评估资产的价值和证券发行价值以及特设信托机构的运作过程,最后给出一个综合、公正和客观的评级结果,资产质量的信息通过这一方式得以在市场上传递,它是资产证券化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
5.给予必要的政府支持与鼓励。为使资产证券化服务于中国经济建设的长期发展,政府应大力支持。政府可以对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一定的支持,包括提供一定量的财政担保、提供税收优惠等,以起到提高证券的信用等级及收益率等作用,这样做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施,又可以吸引境内外的大量投资者。相关的信托机构也可以采用先由政府出面组建的方式,或者是在政府担保的条件下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国有商业银行先行设立。通过这些措施支持银行资产证券化。
参考文献:
[1] 沈洁.浅谈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证券化[J].现代商业,2007,(14).
[2] 韦艳群.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分析及对策[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11).
资产证券化的当代意义
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之后迅速推广应用到世界各地,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融资工具。当前,扩大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并引导其逐步向常规化发展,对于盘活银行业存量资金、分散银行体系风险、促进理财和同业业务规范发展、推动债券市场发展,从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提高资产流动性,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存量信贷资产转化为可用资金,用盘活的信贷资金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小微企业、“三农”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促进银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其次,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解决我国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融资的问题,分散银行业风险。当前,我国企业融资主要来源于银行体系,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业。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将银行的信用风险转由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承担,有利于转移和分散银行体系的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
第三,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促进理财和同业业务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和同业业务发展较快。如果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于信贷类产品,其实质是将信贷资产转化为银行客户可以直接投资的证券;部分同业业务与信贷资产挂钩,其重要驱动因素也是将存量贷款的信用风险从银行转移出去。这均反映我国银行体系存在内在的资产证券化需求。通过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并引导其逐步向常规化发展,能够将合理的市场需求转化为规范的资产证券化形式,既满足了市场内在需求,也有利于控制银行体系风险。
第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还有利于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相对缓慢,债券品种单一。资产支持证券在债券市场上发行,有利于丰富债券种类,增加债券市场规模,更好地满足市场参与者合理配置金融资产、实施风险管理的需求。
历史回溯
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基础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05至2008年,全国共有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17单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为667.83亿元,已发行产品基本完成兑付。此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资产证券化试点处于暂停状态。2012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财政部共同《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目前共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了228.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管方面,2005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明确了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本要求。2005年11月,银监会颁布《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提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市场准入、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要求。2009年12月,银监会《商业银行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进一步完善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本要求(该指引已并入银监会2012年6月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上述三项规定与银监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共同构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框架。
从近年来的试点情况看,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稳步发展,基础资产范围逐步扩大,发起机构和投资机构日趋多元化。在基础资产方面,从初期的项目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逐步扩大到汽车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在发起机构方面,从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逐步扩展到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财务公司;在投资机构方面,也逐步从中资商业银行扩展到了外资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等。
思考与建议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资产证券化对危机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也暴露出西方国家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存在的严重缺陷。作为国际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均从风险管理、资本计提、风险留存、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等方面强化了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针对危机后资产证券化市场大幅萎缩的情况,美国和欧盟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目前,各类证券化产品中,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如CDO(担保债务凭证)和CDO2已经基本消失,但结构简单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总体较为稳定,资产证券化仍然是西方金融机构的重要融资方式。危机后,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高风险经营模式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风险来源,但资产证券化本身作为银行融资的重要来源,有必要继续发挥其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功能。
当前,我国银行业货币信贷增长较快,存量信贷资产规模较大,市场存在内在的资产证券化需求。而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仍处于起步阶段,发行规模和品种均比较有限。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应在审慎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推进资产证券化发展应当坚持简单、透明、防止道德风险和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原则。
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应过于复杂,交易结构和资产构成应当透明,同时要防止由于多个主体参与、存在委托问题而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为此,资产证券化发展应当坚持简单、透明和防止道德风险的原则。
简单是指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构成不应过于复杂,资产分层和交易结构应当简单明了,不搞结构复杂、信息不透明的再证券化产品;透明是指应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相关信息,确保相关参与方和投资者能够及时、充分获取所需的各类信息;防止道德风险是指要有效解决资产证券化产品链条中存在的委托问题,促使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和投资者等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减少而非放大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资产证券化发展还应坚持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原则,通过明确资产证券化导向,对基础资产和资产证券化资金的运用提出指导性要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证券化盘活的信贷资源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其次,完善资产证券化各项管理机制,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
当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产证券化监管框架。建议结合近年来资产证券化的试点经验,借鉴危机后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的各项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准入机制,通过准入管理促使资产证券化向简单、透明、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的方向发展。随着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及资产证券化制度和实践日趋成熟,可以考虑逐步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审批流程。
二是有效实施现行监管制度中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其在证券化交易中担当的不同角色(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信用增级机构等),建立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尤其要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隔离机制。对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已经部分或全部转移的风险,可以减免资本计提;但对于仍然保留在银行的风险,则应当严格计提资本,防止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资本套利。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化业务各参与机构和业务各环节的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有效管控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资产证券化留存机制,要求发起机构持有一定比例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强化其对基础资产的尽职调查和风险管控职责,有效解决委托问题,防范道德风险。
四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披露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中担当的角色、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其限度,使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对可能会面临的风险具有恰当的认识。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日本;韩国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8)08-0041-05
20世纪末,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日韩为应对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借鉴欧美等国家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经验,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始了本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好效果。日本、韩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历史虽然不同,但其作为后起资产证券化国家的代表,形成了较鲜明的特色。研究两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经验和做法,无疑对新兴的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一、日本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从1988年开始,日本金融系统改革委员会就开始讨论证券化问题,到现在已经有2Q年的时间。这期间日本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良好,尤其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发展尤为迅速,并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一)抵押资产种类多样、不断创新 日本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建设从起步到亚洲金融危机以前,由于日本金融机构态度保守,以及资产证券化市场缺乏有力的制度框架支持,所以呈现发展较为缓慢的特征(黄嵩等,2007)。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日本的从属抵押贷款债券快速发展,2003年出现了以不良债权或缴息不正常的债权收入以及由资产基础受益证券为标的的证券化商品。从2007年日本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情况来看,其品种早就不只限于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和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CDO(collateral debt obligations)和其它类产品所占比例总和已经超过10%,发展迅速(Fitch Ratings,2008)。目前日本资产证券化产品,依据资金来源,可划分为租赁债券、不动产、住宅抵押贷款债权、汽车贷款债权、消费性贷款债权、CDO、中小企业贷款等九种。
在各项资产证券化新产品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在2002年,日本第一例以专利为抵押的资产支持证券开始策划发行,这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以专利作为抵押品的资产证券化。松下电器的附属公司Pin Change计划用其开发研制的声音合成器专利的未来收益为抵押发行证券,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开发研究新产品(Pin ChangeInc,2002)。这项具有创新性质的资产证券化是在日本政府和国际投资银行的帮助下实现的,显示出日本在资产证券化发展新时期其种类多样化和不断创新的趋势。
(二)资产运用型不动产证券化(REIT)发展迅速 与资产流动型证券化先有不动产然后发行证券不同,资产运用型证券化是先募集资金然后投资不动产。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REIT市场一直是世界上发展最好的。2000年5月日本修正了《投资信托法》,原来以有价证券为主要运用对象的投资信托范围(特定资产)扩大至不动产,为资产运用型的不动产证券化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2001年9月,日本REIT市场的规模仅为2600亿日元,到了2005年8月,就已经达到2.5万亿日元,短短4年内市场增长9.6倍。另外,截至2004年8月,日本资产运用型不动产证券化(REIT)共有14家公司在证券市场公开上市(其中13家在东京证券市场,1家在大阪证券市场),资产总值超过115兆日元(叶凌风,2005)。
(三)产品设计复杂化 资产证券化市场走向成熟之后,更多的筹资者希望利用这种融资方式筹资,但是成本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成为这些筹资者的进入障碍。在这种情形下,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设计的要求便逐渐提高,许多复杂的产品就是为了适应现行法规制度而推出的。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朝日啤酒工厂证券化(古川令治等,2006)。这项证券化涉及两个信托和特别目的公司以及一些复杂的运行,具体操作模式见图1。
该工厂进行证券化有如下几步:(1)由朝日啤酒集团在海外设立慈善剩余信托,将下属工厂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票全部转让给慈善信托;(2)由慈善信托在开曼群岛设立海外特别目的公司,并将普通股股票转让给海外特别目的公司;(3)由发起人也就是朝日啤酒集团将剩下的无表决权的优先股股票转让给海外特别目的公司;(4)由海外特别目的公司出资在日本国内成立大森海岸开发公司,这也是一家特别目的公司;(5)由朝日啤酒集团和住友银行签订信托协议,委托住友银行对工厂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6)由大森海岸开发公司聘请大和证券为承销商;(7)聘请住友银行为债券管理人;(8)由大森海岸开发公司向优先出资人发行优先出资证券,该证券和其它证券相比,有一定的优惠条件;(9)由大森海岸开发公司向投资者发行三个级别的证券。
这项设计复杂的资产证券化有如下优点:首先,它实现了费用最小化。慈善剩余信托是一种免税的不可撤消信托,通过它在海外设立特别目的公司,可以达到成功避税的效果;而海外的特别目的公司又在日本设立了特别目的公司――大森海岸开发公司,通过它在本国市场发行债券,既可以规避汇率风险,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其次,慈善剩余信托切断了发起人和特别目的公司之间的资本联系,实现了两者完全的风险隔离;朝日啤酒集团与住友银行签订的信托协议,也使其资产做到了真实出售。所以,通过两个特别目的公司的设立和朝日啤酒集团与住友银行签订的信托关系,最终达到了资产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的目的。
二、韩国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韩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率达到了14.9%,整个金融行业一时处于破产的边缘。政府为尽快解决不良资产过高的问题,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从而使得韩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迅速发展起来,并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征。
(一)信用增强机制强而有力在韩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中,对发起人持有的具有剩余索取权性质的次级债券的比例远远高于通常意义下的证券化水平。韩国的此类证券化资产,优先类债与次级债的比例大约为65:35,即次级债的比例大约为35%甚至更高,远远高于正常的20%的比例。这种过高的信用增级比例在一般情况下可能导致重新定性风险,从而影响资产转移的真实销售界定。但是,对于不良资产的证券化由于其真实价值远远低于账面价值,且价格的不确定性很大,所以这种做法得到了法
律的豁免。
除了这种内部增级的手段,韩国还通过政府信用对资产证券化进行外部信用增级,这在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韩国政府专门成立了各种具有政府背景的基金,如不良债权处理基金、信用保证基金、技术引用保证基金等,通过向优先类债权的投资者提供一定额度的损失担保或者向承担信用增强服务商业银行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来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政府的信用支持对韩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一点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发展路径有很大的不同。韩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可以说是以政府信用为契机,培育了整个资产证券化的基础环境。
(二)法制推进韩国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有《资产证券化法案》和《住房抵押债权证券化公司法》,这两部法律推动了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君等,2007)。
《资产证券化法案》是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法律,它主要规定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资产持有人范围、资产证券化计划的主次、基础资产的转让、证券化专营公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等内容。该法案首先对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其范围很广,包括银行、综合金融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储蓄银行、专业贷款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韩国资产管理公司、韩国土地公司、韩国住宅公司、国民住房基金等公共法人及信用良好的一般法人等。只要满足规定的机构进行资产证券化,都可以根据法律享有各种优惠。由该规定可以看出,韩国几乎所有金融机构、所有公司,无论规模大小,都可以做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都可以享有资产证券化的优惠。这极大地从供给方面推动了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另外,《资产证券化法案》在债权转让的对抗条件的特例、登记特例以及其它适用信托业法等的特例条款方面做的规定,较好地解决了资产证券化市场运行与现有韩国法律体系相冲突的问题。例如根据韩国法律,一般的债权转让,债权人需通知债务人,并获得债务人对转让事实的认可后才能转让。但是根据《资产证券化法案》,对于有关资产证券化计划的债权转让,如果转让人采取了规定的通知方式并进行了公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通知。由此可见,证券化过程中债权的转换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这即使资产证券化的抵押资产范围扩大,又加速了每笔资产证券化推进的速度。
三、日韩资产证券化迅速发展的原因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日本和韩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迅速,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亚洲金融危机的推动在20世纪末期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韩一些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暴露出来,很多企业出现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即使是较优秀的企业也面临着流动性不足的困扰,大量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银行和企业通过国际市场融资的途径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证券化具有的风险隔离和信用增强的作用成为银行和企业获取流动性的一种方式受到广泛重视,它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摆脱自身信用对融资渠道的限制,从而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宝贵的现金流。
日韩资产证券化市场是围绕银行和企业这两个中心展开的。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使得亚洲区内的银行面临着巨额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处理构成了亚洲资产证券化最重要的品种;另一条主线是各类企业为了获得新的融资渠道,增强流动性,利用各类资产进行证券化尝试,促进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二)政府在立法方面的大力支持 由于金融危机使日本金融体系存在巨大的流动性风险,威胁到国家金融安全,迫使日本政府改变了过去不重视或半限制的态度,在立法、市场、组织、资金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1998年日本通过了《特殊目的公司法》,2000年对该法进行修改,并更名为《资产证券化法》。这样,阻碍日本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各方面的法律障碍基本扫清了(李菁等,2003)。
韩国在这方面就更加明显。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大企业连续破产,由此所产生的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激增,需要处理的不良债权相对于可以动用的不良债权整理基金而言,呈几何级数激增,因此迫切需要通过证券化的方式来处理大量的不良债权。对此,韩国政府从法律制度人手,开始进行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各项工作。1997年11月制订了《有效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及成立韩国资产管理公司的法案》,组建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不良债权整理基金,负责处理不良债权;1998年9月制订了《资产证券化法案》,1999年4月出台了《住房抵押债权证券化公司法》,促进了ABS和MBS共同发展(胡滨等,2005)。
(三)投资银行的协助资产证券化在美国和欧洲发展多年,一些著名的投资银行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以在日本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中,这些著名投资银行的参与和指导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日本国内的投资银行也很重视自身的发展,如Asset Manager公司在资产证券化方面一直紧跟经济发展的脚步,成功实施了西武百货东京池袋分店等多项资产证券化项目,对日本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韩国的资产证券化也受到了国际投资银行的大力帮助。如2000年7月韩国的国际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牵头经理人正是瑞银华宝和德意志银行两家大型的国际金融公司。这笔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由韩国6家银行的4.2亿美元的不良贷款组成,涉及45个借款人135笔贷款。这笔证券化交易结构复杂,引入了卖出期权、备用贷款和货币调节期等创新。证券的发行金额为3.67亿美元,由西蒙斯律师行担任法律顾问,韩国资产管理公司任服务人,担任协调和部分证券的承销职责。证券的发行获得了3.8倍超额认购,证券总额的52%销售到美国,30%销售到亚洲,余下的销售到欧洲,取得了很大成功。通过这笔资产证券化,既可以看出国际投资银行对韩国证券化发展所起的巨大推动作用,也看出了韩国资产管理公司这家原本为处置韩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而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的飞速发展。
(四)资产证券化的筹资优势以及产品不断创新
资产证券化本身的筹资优势和产品不断创新,也是日韩资产证券化持续发展的巨大动力。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身有规避资本充足率限制和分散转移信用风险的特殊优势,促使不同种类的资产纷纷被纳入可证券化的资产行列,如信用卡应收款、汽车贷款等都竞相尝试采用这项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应用的领域越来越广。其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通过复杂而巧妙的设计,达到风险隔离和避税的效果,为更多的筹资者青睐。最后,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中下级信用等级的企业获取资金开辟了重要途径,所以它也向租赁业务、市政设施、乃至专利产权渗透,被越来越多的主体所采用。
(五)在资产证券化方面拥有高水平人才和成熟
的技术运作资产证券化本身对金融技术要求较高,设计精妙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一项尖端的金融工程,对技术和人才的要求较高。日韩资产证券化之所以得到迅猛发展,和它的金融技术的成熟运用密不可分。技术的成熟可以使资产证券化的各个运作环节规范完善,使得资产的售出和转让、资产池的组合搭配、证券产品的设计、证券的发行、被证券化资产的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均符合法律会计税务的要求,符合各个主体的利益要求。
四、对中国的启示
通过对日韩资产证券化发展原因进行的分析可以看出,要大力发展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国家要制定适合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相应的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和监管制度等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宏观调控力度较大,在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可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我国政府在鼓励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努力: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5月16日,财政部下达关于印发《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2005年11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2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并对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为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司,2006)。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相关规定只是初步适应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所以未来我国应在法律、税收、会计、监管等方面加强相关体系的建设。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税收问题是影响该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如果在筹集资金过程中,税收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将阻碍该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主要涉及三方面的税务问题:(1)发起人向SPV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税务问题;(2)SPV本身的纳税问题;(3)SPV的证券持有人面临的纳税问题。从我国目前进行的证券化试点项目来看,前两项暂时还没有征税,但是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未来是否征税、税率如何等问题仍然需要研究。借鉴日本的经验,可立法对原始受益人进行范围限定,并给予优惠,对SPV采取免税的政策,来鼓励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信用增级是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另一个大问题。中国不允许利用政府信用支持证券化产品,在证券化过程中,外部增级多数是银行进行信用担保,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加大了银行的风险。借鉴韩国的经验,应允许政府对证券化给予信用支持,在资产证券化的起步阶段推动其发展,之后再渐渐进行规范。从我国进行过的开元和建元来看,都未经过外部增级,只进行了内部增级,也就是说这两期资产证券化的信用支持完全是这两个银行自身的信用。但是这两个银行本身就属国有性质,是以国家信用为支持的,所以也是变相的政府信用。因此,现阶段我国完全可以把政府信用对证券化的支持合法化,为外部信用增级开辟一条途径,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利用政府信用,如建立一些政府支持的信用增级机构,来鼓励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二)要加强资产证券化相关市场的建设首先,资产证券化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其市场的发展要依赖于债券(如租赁债券)等一些基础性金融资产,所以要不断完善我国的债券市场。其次,有些设计复杂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依赖于其它衍生产品的,如韩国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运用到了期权等,因而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建设步伐要适度加快。最后,从日韩证券化标的资产可以看出,它们的住宅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性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等产品十分丰富,而我国这些贷款都刚刚开始走入家庭和企业(李曜,2001)。这样,我国也需要大力拓展这些市场的发展。总之,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建设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市场,推进资产证券化的抵押品市场的发展,为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建设一支能够推进证券化市场发展的人才队伍从中国目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状况来看,前几例离岸形式的资产证券化都是由国外机构参与设计的。虽然后来开元和建元两期资产证券化是国内相关机构独立完成的,但其结构设计较为简单,只是资产证券化的初级产品。目前,中国在证券化产品开发和设计方面人才稀缺,而能够设计出适合中国国情和企业状况的产品的人就更少了,因此我们应该将人才建设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可以引进国外先进人才,来推进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其次,对现有的从事投资银行或证券相关业务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更多地了解资产证券化市场,并引导他们融入到该市场中来。最后,应该从教育入手,在高校中开设相应课程,逐步培养相关人才。
摘 要 资产证券化是目前世界上一种比较先进的融资模式。我国资产证券化处在初步阶段,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无法忽视的主要问题,如法律制度不健全,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等,本文主要分析我国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作用 问题 对策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包括贷款或其它债务工具)进行一系列的组合,使其能产生稳定而可预期的现金流收益,再配以相应的信用增级,将其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的技术和过程。具体来说,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把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再由特殊目的载体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收回购买资金的一个技术和过程。
一、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作用
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金融资产有利。在传统信用模式下,资金一经贷出,除非借贷人还款,要想使贷款转化为资金很难,尤其是对大量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由于期限一般都比较长,流动性风险就更加突出,更加需要提高流动性。而一旦通过实施证券化举措,可以通过参加资本市场来增加资金总容量,有利于延长可用资金的到期日,缓解原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的压力。因此,资产支持证券对于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资产证券化也有利于分流储蓄资金。近年来我国的储蓄量逐年增长,这种负债所形成的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对银行具有资本充足率、筹资成本等各方面的压力。过去依靠股票市场分流部分储蓄资金,但只能起到部分分流这些资金的作用。资产证券化可使银行金融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扩张的措施,显然有助于分流传统储蓄资金,同时又在缓解资本充足压力,降低筹资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资产证券化已是商业银行竞争中必须面对的又一个值得重视和探索的重要问题。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证券化法律不健全,存在法律风险。资产证券化中交易结构的严谨性、有效性要由相关的法律予以保障,虽然法律函件及意见书原本是为了消除外部的风险因素,但资产证券化中市场主体较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还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资产证券化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与金融实际相结合缺乏经验,有关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建设都滞后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目前设立SPV与现行《公司法》、《破产法》和《民法通则》等也存在很多的冲突。SPV是一个十分特殊的法律实体,其经营范围狭小,仅限于证券化业务,人员很少,甚至为了避税经常根据项目的不同和更变经营场所,在现有的《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中寻求法律依据是比较困难的。
(二)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体系不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各个提供中介服务的主体的专业化水平高低和信誉程度影响着证券化产品被投资者认同的程度。《试点办法》规定资产支持证券须进行强制评级(私募发行可以豁免) ,但是国内信用评级机构普遍规模不大,彼此间的评级标准不一,其权威性存在较大质疑,投资者难以依此作为投资依据。《试点办法》规定了多种信用增级方式,但我国的信用增级机构还很不成熟,离专业的金融担保还有很大一段差距。
(三)财务税收等制度尚不明晰。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必然要考虑其会计确认方法,这也是资产证券化成功实施的保障。对于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的会计处理,肯定不同于一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当广泛,尽管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制度正在改革,但现有的会计处理远远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另外,税收也是影响资产证券化能否进一步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能否带来更多利益是判断某一产品或制度好坏的重要标准,而税收则直接关系到利润分配,故资产证券化必然会涉及到税收问题,即怎样使资产证券化交易合理避税才能有利于资产证券化的开展,以及国家税务部门坚持税收中性化原则。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1)资产证券化融资收益是否征收所得税;(2)资产转让是否征收营业税和印花税;(3)是否征收预提税。
(四)缺乏熟悉资产证券化的高级专业人才。资产证券化涉及诸多领域,是一项技术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程序复杂的融资工具,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评估、财务、税务、法律等各个专业。资产证券化的开展迫切需要可以熟练操作并实施有效监管的高级专业人才。但是,目前人们对资产证券化理论认识的制约和实际操作水平的限制,导致我国资产证券化水平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
三、改善我国资产证券化中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资产证券化监管,控制风险。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对发起机构、受托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贷款服务机构等实行资本充足率、业务流程和各高层管理人员等各方面的全面监控。其次,要加强内部控制,资产证券化各操作部门要识别、评估本部门的操作风险,建立持续有效的风险监测、控制及报告程序。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和信息披露尚无法适用《公司法》和《证券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以需要专门对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作出特殊规范。因为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重点是要求发行人披露资产的组成情况及替代资产的条件、发起人转移资产后保留权益的情况、证券化结构的特征、所有证券化参与方的情况、证券化所获得的信用增级、流动性等,所以,对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要实行包括发行时的披露以及发行后的定期持续披露分别进行和分别规范。
(二)完善信用评级制度。金融投资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性,使得投资者需要一种公正通用的信用评级系统。证券的信用等级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为此,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及其运作。做到公开透明为原则,在对其评级过程中,基础数据、评级方法、组合资产都应做到公开透明。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资质而言,首先必须要经过我国主管机关的认可,可以选择设立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机构,也可以选择国际上运作专业资质较高的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过程中,加强交流合作。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专业人员素质而言,我们要注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注意引进培养专业人才,学习先进的信用评级技术,强化职业能力水平。
(三)加大证券化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推动多种资产证券化。根据英美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只要产品设计合理,得到市场认可,适宜证券化的资产类型很多。根据我国实际,资产证券化可以从优质信贷资产开始,逐步扩展到不良贷款、企业应收账款、信用卡应收款、基础设施收费权、房地产物业租金等等。各种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证券化,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加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具有重要意义,也会成为发展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升银行间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四)培育良好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相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具有更成熟的投资理念、更充分的市场信息和更完备的分析技术,因而更能理解、接受和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而且机构的资金庞大,有能力承受和分散通过资产证券化重组债务可能导致的巨额损失。同时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满足许多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宗旨,特别是一些对资产的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来说,资产支持证券更是一种理想的投资品。因此,为了促进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政府应在强化监管的条件下,在法律上适当放宽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要求,逐步允许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保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资产证券化市场,支持和培养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投资主体。
(五)加强信息披露。虽然银监会和证监会制定了专门披露规则,区分不同部门的职责,要求受托人对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负责,但是目前尚无完整的系统的证券化专项计划信息披露制度。那么建设一个标准化、具体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就尤为重要。这包括两个主要部分:首先是明确信息披露的范围,对于不同的参与主体,这个规范应该是一致的、标准的,才有利于信息的交流;第二就是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监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应该发挥作用,比如建立统一的、共享的网络平台来集中信息,使信息的享有权实现平等。
总之,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如何看到这些问题,并针对问题通过相应的对策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改善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状况是我们应该重视的。通过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体系的建立和信用评级制度的完善,以及其他因素的改善,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实现将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操绪江.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实施的意义及前景分析.当代经济.2008(21).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特殊目的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2-105 -02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根据不同的基础资产类型,按国际上的惯例可分为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学生贷款以及租赁设备贷款等。在美国债券市场中,资产支持证券占比约5.63%,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占比约23.58%,超过公司债,仅略逊于国债市场。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分类依据主要由监管部门不同而定,具体可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资产支持票据(ABN)。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人行和银监会管理,2015年其总规模约占所有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额的82%,基础资产主要为一般企业贷款,其余也包括房贷、车贷以及个人消费贷。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类型的资产证券化由证监会管理,基础资产主要包括企业应收款、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租赁资产收益权和小额贷款等财产权利。资产支持票据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是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类似中期票据的融资工具,由于其对于特殊目的载体的设立为进行要求,因此与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有一定区别。
2005年人行和银监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12年5月,人行、银监会、财政部发文批准扩大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2012年8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标志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启动。2013年3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业务。2014年11月,银监会《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2015年5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个人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对信息披露以及车贷、住房贷款的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约定。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存在的问题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仍然面临基础资产相对缺乏、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瑕疵与作用虚化、以及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部分项目为创新而创新,在实际发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基础资产类型单一
目前市场上存量项目中基础资产类型单一,主要由于可用于资产证券化的有效资产较少,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完善。例如普通居民难以通过有效途径将个人资产如住房进行资产证券化,民间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较小;此外,大部分愿意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多数属于无抵押或担保的信用贷款,若资金链断裂,便容易形成坏账,与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要求不符。
(二)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
目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二级市场普遍不够活跃,流动性溢价偏高,由此导致资产证券化业务难以达到其最初的发起目的-提高资产流动性。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缺乏有效途径,根据人行和银监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次级档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转让,大大限制了普通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二是由于项目信息披露不足,投资者难以了解项目实际风险情况,因此无法做出投资决策。因为上述原因,我国资产证券化项目产品的发行主要是由银行间相互购买、持有,导致最终风险仍然在银行系统之中流转。
(三)特殊目的机构的法律瑕疵与作用虚化
我国目前三种不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在特殊目的机构的选择上存在较大差异,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要求以信托作为特殊目的机构,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要求以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特殊目的机构,而资产支持票据对于特殊目的机构的类型则未进行约定及要去,实践当中一般采用账户隔离的方式进行操作。上述三种方式从隔离资产的功能和效果来看依次递减。除信托作为特殊目的机构以外,其他两种方式均存在一定法律瑕疵。
此外,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存在着一个普遍现象,作为发起人的银行往往对项目占绝对主导地位,包括资产及整个交易结构的选择,以及项目参与方(包括信托公司、承销机构、评级机构)、费用的分配等。因此,作为特殊目的机构主体的信托公司难以真正发挥其应起的作用,而其他参与方(例如承销机构和评级机构),不但难以尽职完成其本身工作,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为按照发起人意愿而操作的道德风险。
(四)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
资产证券化业务因为其结构复杂,所以对信用风险极其敏感,普通投资者缺乏专业只是,难以了解产品的全部信息,更无法对其风险作出准确判断。因此,对基础资产进行严格准确的信用评级,对于产品定价具有非常大的意义。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信息披露,也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独立、客观、及时、充分的信用评级报告。然而,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业务开展较晚,目前评级体系尚不完善,难以充分揭示产品风险,评级报告对普通投资者关于基础资产风险判断的帮助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二、对策和建议
结合实际业务操作经验和相关交易主体的反馈,建议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进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
(一)积极扩大市场需求
市场规模取决于需求,扩大需求是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动力。只有对金融模式的不断创新,将良性资本引导进入资产证券化市场,才能正真有效扩大资产证券化市龅墓婺!M时,建议将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期限较长的消费信贷资产上,加大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合作。配合相关政策,引入民营、私营、外资企业中的优质资本,以多种渠道扩大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
(二)破解二级市场流动性难题
增加二级市场流动性,可以囊韵录阜矫嫒胧郑阂皇墙饩鲇畔燃缎糯资产支持证券开展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难题。二是健全做市商制度。三是提升合格投资者跨市场、以及跨境交易投资能力。目前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限制在单一的交易所市场或银行间市场发行,如果可以跨市场发行或流转,那对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问题的解决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四是增加投资者群体,鼓励更多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资产证券化项目产品。
(三)打破部门监管分类壁垒
由于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性质和效力、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均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信托作为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特殊目的机构具有最高的法律保障基础,建议统一规定信托作为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殊目的机构,以降低交易结构的法律风险。同时,建议通过修改相关管理办法的方式,强调特殊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交易主体作用,加强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对其他中介机构的监督能力,树立信托公司成为资产证券化中的核心地位,真正发挥作为发起人交易主体的作用,如资产的选择、证券参与方的选择、费用的分配等,降低道德风险。
(四)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由于我国信用评级业务开展较晚,所以存在包括标准不统一,评级方法未得到有效实践检验的问题。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提高评级结果的客观性,真正反映不同基础资产的自身风险。同时,由于传统的信用评级费用往往由发行人承担,所以评级结果很容易受到发行人的影响,评级机构为了获得项目及收入,可能会提高资产的信用评级。因此,为避免利益冲突,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建议调整传统的付费方式,采用投资人付费。目前我国采用的是“双评级”制度,在信贷ABS的发行评级和发行后续跟踪时,都需要有两家评级机构出具评级报告。采用投资人付费的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双评级”机制下评级机构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有效避免评级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1]王远卓.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J].银行家,2016,(05).
[2]许屹.中国资产证券化不同路径及其成效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6,(04).
[3]叶凌风.关于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殊目的机构的反思[J].银行家,2015,(12).
[4]刘迁迁,王乐.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对策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5,(12).
[5]刘汪昊.对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对策的探讨[J].现代营销,2015,(06).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
通过对我国宏观经济状况进行合理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GDP虽然保持多年的高速增长,但是其固定资产投资的速率减缓,所以资产证券化能够合理有效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本文主要阐述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问题探究和有关分析,不仅说明了目前我国在资产证券化问题上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推动我国商业银行未来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及特点
1.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资产证券化就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金融资产有较强的流动性,能够赚取更多的现金收益。同时,这种现金收益比较稳定,金融资产在与相关的信用担保进行结合,就能转变为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流通,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在1970年,美国首次出现以抵押贷款为基础,进行重新组合,转化为抵押支持证券,完成了资产证券化的交易,随着这次交易的成功,逐渐被商家作为金融创新工具,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资产证券化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有了很广阔的市场和应用,同时也出现了很多衍生产品,如风险证券化等。资产证券化充分地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进行转化,转换为能够在金融市场自由买卖的证券,方便了交易双方,时期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2.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资产证券化交易的主要形式就是通过发行债券或者是收益凭证进行,这种资产证券化和一般的债券融资不同,资产证券化主要是在交易的过程中,融资者会将一少部分明确地作为金融资产进行出售或者抵押,而不是将全部资产作为信用担保。因此,这种资产证券化能够保证融资者的基本权益,安全性较高。与普通的抵押贷款相比,资产证券化具有信用分离的特点,具体就是指资产证券化能够让融资者信用和资产信用相分离,这样一来,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就有了优先权益,无论融资者的信用如何,都和资产本身的信用无关,发行的资产证券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者的信用等级无关。同时,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能够提高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还可以增加资产本身的流动性,间接改变了银行资产和负债资产之间的关系,使其结构相对平衡。另一方面,银行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使筹资成本下降,融资者能减少经济压力。如果将资产证券化做好,能够充分地改变融资者经济现状,因为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收益状况良好,并且会处于一个稳定的态势。
3.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
资产证券化自从1970年开始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和应用,很多上市公司已经开始了解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性,但是在不同的经济时期,对融资者来说,资产证券化都有着不同的意义,所以在每一个时期的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都不尽相同。但是,总体来说,基本功能主要有几点。其一就是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出售部分资产,以便有资金对所欠负债进行偿还,所以资产证券化能够有效的缓解融资者的部分经济压力,能够通过资产证券化的形式提高权益资本的比率,对今后的筹资或融资产生有利影响。其二就是资产证券化本身就是让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有效地转化,使资产能够通过证券的方式进行交易,方便了融资和投资的效率。投资者为了能够获取更多利益,需要不断地出售风险较高的资产,进而买进风险系数较低的资产,从中以获取最大利润,资产证券化能够最大程度化的满足投资者的要求。其三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较之以前的融资方式而言,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会更低,资产证券化通过近几年的广泛应用,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融资体系,也是银行的一项新业务,使银行的利润得到了提高。
二、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分析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体现的就是融资者和投资者双方的信任风险,主要存在于证券化交易的双方,每一名参与者都有道德责任。资产证券化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进行完全转化时,会涉及到投资者,发行者,甚至还会涉及到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多方面,这些当事人都对资产证券化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当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出现违法欺诈行为,都会对其资产证券化的结构构成一定的风险。如果融资者选择资产证券化的形式缓解资金压力,或是进行资产交易活动,从中都存在一定的信任风险,每位融资者和投资者及涉及到的当事人都应对此有相当的了解,才能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如果证券化资产想顺利发行和正常交易,就需要进行信用增级,通过信用增级能够使发行者以较低的成本进行资产转化、交易,获得大量资金。但是,从中就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资产转化所形成的信用担保机构能否有能力进行信用增级,能否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进行责任承担,这些都是资产转化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一旦在资产转化过程中出现信用风险,就有极大可能引起相关支持证券信用等级的下降。
2.定价风险
所谓的定价风险就是指在证券化资产的选择及资产在转化时的组合技术和支持证券的定价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资产证券化后定价较高,就会使投资者成本上升,因此定价对于融资者来说,十分重要。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转化后,证券化资产具有流动性和稳定性。想要保持这种特性,就需要选择资产,对资产池中的单项资产进行打包处理,但是这种标准化的处理方式很难实现,因为标准化技术要求较高,一般统一标准很难保证。因此,无论是选择资产,还是打包处理,都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同时,对证券化资产价格的设定,同样也有一定风险。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定价总共有两次,第一次是在资产出售给SPV机构,第二次定价是指发行ABS的价格,这次定价基本会受到基础资产和信用等级的影响。只有将这两次定价合理进行分析,了解经济市场的具体变化,才能准确地把握定价范围。定价过低会造成市场淘汰,因为定价低无法对市场产生吸引力,若定价过高,就会造成风险过高,风险过高可以融资企业面临过多的财务风险,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甚至还会引起企业倒闭。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的原因主要就是资产证券化后能有充足的市场进行投资或买卖,虽然资产证券化可以增加资产的流动性,但是并不代表能够有吸引力,是否能被投资者所接受,因此证券化资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在我国,资产证券化还是在刚刚起步的阶段,因此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需要不断地完善证券化体系,才能使我国的证券化市场越来越好。目前,我国的证券化市场与传统债券相比,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投资主体有限,但是市场潜力较大,所以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资产证券化需要在我国急需被大众熟知,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如果投资者选择在二级市场进行出售,就会很大程度上出现流动性不足的状况,进而导致证券价格下跌,造成经济损失,因此需要不断开拓市场,吸引投资者。
4.再投资风险
债务人如果在提前还款的条件下,资产管理者的账户就会有暂时性存放的流动资金,如果债务人没有进行提前还款,资产管理者的账户同样有可能有暂时性的资金存在,因此资金的充足是与资产收益和支付投资者相关,只有合理地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将账户上的多余资金进行其他领域的投资,但是如何投资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不仅要保证证券化资产收益定期收回,还要在再投资时选择流动性强、稳定性高、潜力较大的市场。
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存在的问题
1.风险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风险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这就导致我国在实际的风险监管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资产证券化虽然能够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使得交易更加的方便,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的风险存在,很多投资者在选择资产进行投资时,由于国家的风险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投资者等各方面参与者的权益没有保障。
2.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
当资产进行证券化时,需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出售和交易,所以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是证券化资产是否能成功交易的关键。但是,由于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时间较短,所以很多的相关机构都没有很多的发展起来,所以今后发展的重点就应该是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以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交易。通过提高信用等级的方式降低信息成本,进而提高企业价值。但是这都取决于中介机构能够对资产进行信用等级的评估。但是,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还无法完成这项任务。资产评估行业的成立时间较短,还没有完整的评估制度,同时大众对资产评估机构还没有很深的了解,所以国内评级机构还有很多方面的欠缺,这就极大程度上的降低了信用评级的可靠性。再有就是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业内处于混乱,没有管理的状态,所以这就很难得到投资者的认可。
3.证券化信息披露不规范
证券化资产的信息披露质量能够保证市场的标准化定价,ABS投资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投资者的买断行为,很大程度上会面临各种风险,所以在投资前需要进行全面的了解真实情况,这样能够保证投资者的基本权益。但是,近几年我国的证券化资产的信息披露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投资者需要亲自到有关机构进行资料查询,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所以,资产证券化需要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方便投资者查询,才能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四、预防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措施
1.建立国家支持的资产证券化市场
想要预防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需要建立起国家支持的资产证券化市场,这样才能将每一名参与者和机构有效的结合起来,促进证券化市场的建立,并且也要要求其参与者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整合市场内的混乱局面,改变其现有的市场形式。不仅需要逐步的扩大发起机构的范围,同时还要扩大投资者的范围,这样才能推动证券化市场规模的发展。
2.完善法律和金融监管体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在飞速的增长,所以需要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这样才能保证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运行。在每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资产证券化的政策体系需要不断的完善,才能发挥出证券化的优势,同时也能为今后完整的法规建设奠定一定的基础。同时国家的立法程序,逐渐的形成良好稳定的资产证券化市场环境,为投资者的交易保驾护航,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可持续发展。也可以利用建立法规的方式,促进商业银行的自主创新。虽然资产证券化在上世纪就已经出现,但是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尚短,需要正确的政策进行引导发展,才能少走弯路。不断建立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对资产证券化进行全面的监管,逐渐的对经济市场进行有效地调节,不断地发挥出监管机制的强大作用,推动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
3.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机制
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化资产进行投资前,需要全面的了解市场和具体的真实情况,所以需要逐渐的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机制,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能够涉及到每一名参与者,所以在资产证券化全面运行的前提下,需要有一个完备规范的制度环境,在这种环境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其真实情况,发起者也能有较为准确的定价,进而促进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也能推动证券化的可持续发展。总而言之,本文主要就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以资产证券化理论为基础,全面展开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分析,并且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通过简要的分析和阐述,说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十分重要,需要加大力度对市场进行开发。在ABS市场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已经具备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开发条件,保证了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同时,随着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可以自由选择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我国未来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国家进行政策上的支持,才能逐渐的在市场中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应用。
作者:张宇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晗.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分析与控制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2(12).
[2]解光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1(5).
[3]蒋伟.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问题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1(5).
[4]杨光.CRT视角下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D].天津:南开大学,2014(5).
[5]胡代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状况及问题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1).
[6]任立军.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影响研究[D].上海:东华大学,2013(12).
[7]倪伟康.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研究[D].上海:东华大学,2011(5).
[8]曾令刚.信贷资产证券化在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作用[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3).
[9]胡代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状况及问题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1).
[10]聂晓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15(3).
关键词:金融改革;资产证券化;货币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2
改革开放是国家发展金融业的根本驱动及核心保障。在“十一五”阶段,国内金融改革开放的工作极为繁杂四大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变、政策性银行市场的合理立足、革新债券市场物品、分开进行股票市场的股权革新、改变金融界、成长及稳固相互间的协和进展、入世后过渡期金融市场全天候的面向世界等等,综上所述,此将是我国金融历史上特别核心的一个时期。在此阶段稳固开展资产证券化,对我国的金融更新将颇有益处。
一、货币政策与资产证券化
1.资产证券化可优化货币政策的传递轨制
货币政策的实效性、贯彻执行的按期性取决于货币政策的传递轨制。传递轨制是否成熟,和融资构成的合规程度、市场体系及金融系统的完善程度密切相关。融资结构不合规,间接融资份额过多,直接融资份额过少,货币政策的传导肯定借助信贷规模、官方利率等行政方式,执行货币政策通常给经济引来极其剧烈的打击。所以,在执行货币政策时一定要环顾四周,无法达到执行的极力自由性。倘若具有比较标准的融资构成,货币政策能够基于各式市场化途径去完善其作用及影响。
金融体系的成熟地位也和传递轨制有着紧密的牵连。一个成熟的金融系统具备拟定金融产品价钱的自立性,精确地调动资产及负债的限期构成,故可以在货币政策变动后迅速做出响应,使得货币政策可继续传递。
金融市场系统的完善程度也对传递货币政策有着非常核心的用处。市场发展成熟,就能给开展货币政策的给予一个完美的运转平台,运行货币政策的用具均可源自各式市场化用具。
金融市场深度及广度由于资产证券化而得以扩展的时候,也改变了银行的运行模式。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是放存汇,中间业务范畴狭小,就处理货币政策而言,多为信贷范畴的缩减或扩张。在开着那资产证券化的时候,尤其是当愈多的贷款资产被银行证券化之后,银行的资产框架中,信贷资产将降低在银行资产构成中的份额。撇开贷款,银行还有诸多如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余资产,撇开由放贷获利不说,银行还将渐进地在债券市场进行交易,如此会引发人民银行基于对商业银行径直的市场贸易达到货币策略的宗旨。此外,哪怕商业银行并非与央行径直贸易,因为其货币策略遭金融市场干预,此等干预也定当会传递给在这个市场上展开运转的任意一家商业银行。
资产证券化,将某些有稳固现金流但缺少流动性的资产基于发起证券的模式介绍给投资者,带来了一个新的效益恒定的证券品。不仅产生了资产支持证券,也在金融市场上扩大了恒定效益证券的数目,更加大了金融市场的纵横向范围,这便扩张了人民银行基于市场性工具执行货币策略的平台,进而为极力传递货币策略而营造了更完善的外部环境。
2.货币政策变化影响资产证券化的范围和范畴
货币政策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和范畴的影响,是与其他影响要素共同发挥效力的,在特殊情形下,因为其他要素的干预,非但不会减缓货币政策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干扰,甚至要朝着反向产生效用。例如,松散的货币政策本可扩展信贷资产证券规模,但是若监管单位就银行财产债务限期构成及资金充裕率的监督标准较低,或者银行能够轻松地由货币市场轻易的吸纳资金,银行就不太具备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迫切性,甚至更逊色于实行紧凑货币政策之时。这一点,能够表现为部分银行对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自发性较低这一状况。当前国家开展稳固性的货币策略,此政策较为适中,整体而言,不应当看多是紧凑的。然而执行房屋典制借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并无过高的踊跃性。何以至此?是由于那些有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认为,当前市场上资金较为充裕,融资简易并且只需少许成本,若巨量房屋抵押贷款具有流动性风险,经市场融资便可解决。可是当前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的优良资产,唯有经其他方法处置贷款的资金根源,不需将此部分财产证券化。这体现了货币政策并非绝对限制信贷财产证券规模及范畴。
3.把握两者关系,实现互相促进
第一,我们需要踊跃进行资产证券化,让我们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愈加完备,货币政策的传导更为流畅。这几年以来,诸多银行、证券所大力研发资产证券化,每方均拿出此领域的准则。我国央行甚为推崇此探究,变成了此番改革革新的扶植者、筹划者及推进者。央行何以这般积极地进行资产证券化?核心因素之一,就是央行是货币政策的拟定及开展者,应该变革当前的货币战略传递轨制,导致执行货币战略多半以直接掌控商业银行变成大体以市场开展掌控,就某种程度而言,要由数额调整为主转为市价调节为主。由于在这一方面的资产证券化能有所进展,进行资产证券化很随性就转为央行的一项事务。
第三,伴随着资产证券化的流行,可设想将部分较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看作公开市场运作的对象之一。作为资产证券化的产成品,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中性预计效益及信用危机的证券。特别是那类仰仗政策的房屋抵押借贷扶持证券,低风险、高利得。伴随着此等证券的逐步增长,倘若可以把其加入到公开市场买卖的名单,非但能够扩张运作货币政策的市场平台,且可以提升这类证券的市场名望,加快资产证券化的流行度。当前美国的MBS不但在本国火热,且也是海外央行贮藏操作的目标,把其推向全球市场。现在我们还无法实现这一点,可是我们能够朝朝此方向奋进,先将本国公开市场上当成运作的工具,这想必是可以实现的。
二、资产证券化与贷款战略
1.资产证券化可转为执行贷款战略的器具
贷款战略是央行基于引领贷款投向来调动地域经济构成、产业部门构成的一种整体策略。有别于货币政策主流调控总数的是,信贷政策的主体目标是解决经济构成事务,在促进产业结构合理调和、地域经济同步进展方面做出正面的影响。目前,信贷政策大体是由如下构成:拟定与货币信贷总数扩张密切相连的比重联系;贴近国家产业战略,以财政贴息等多样方式,引领信贷资金转向部分区域、部分行业,进而扶持这些地域及行业的发展,如国家助学信贷、西部大发展、下岗失业人群小额保证信贷等;基于限劣扶优的前提,将未达到保护环境要求、有几率引起经济社会矛盾的项目贷款开展限制性政策。
2.资产证券化未必变为开展信贷战略的器具
财产证券化在如下两种情形下易与信贷政策要求失衡,使得其难以变为开展信贷政策的工具,更会成为对立于宏观信贷战略的途径:
(1)应该集中于扶持和倾斜的产业和区域缺乏可以证券化的资产。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是拥有可以带来稳固现金流的资产,这类资产并非产生于任意地区、部门及企业中,当需要全力开展支撑及倒向的单位、产业、企业中缺乏满足证券化的财产时,就算想使其证券化,也无可奈何。这一刻,资产证券化就无法变成执行信贷政策的方法或工具。比如,我们对某些弱势人群运用扶植型的贷款策略,国家助学借贷、下岗失职人士再从业贷款、小量扶贫信贷等均归纳为该类贷款。可是起码此刻,此等借贷还难以证券化,所以借贷资产证券化未必可变为执行如上信贷政策的器具。
(2)当局部经济主体的需求区别于全部信贷战略的需要时,资产证券化可能会变为局部经济主体对抗整体信贷战略的器具。银行、工商企业等局部经济主体成长的需要未必一直等同于全体经济战略的要求,就某种程度而言,两者更多的时候是有区别的。尤其是那些从总体而言需要调和的产业及地方,这种差别性体现得更加凸显。
3.尽力使资产证券化为落实信贷政策作出更大贡献
首先,微观经济主体进行资产证券化需极力思量信贷政策的需求。就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银行或企业而言,他们第一考量的是自我的需要,这不用多说。着眼于市场经济,这更符合思路。然而,它也需要考量借贷战略的需要,因为倘若其开展证券化没有和信贷政策激发的指向一致,说,说明它的金额流动与我国促进及扶持的成长指向有着纠葛,这便要细致的考量一下自我投向的项目完善与否。除非不断的试验,表示自身的投资目标真心没有毛病,才可思量可以证券化融资为基础的问题,否则,就不要轻易着手。
其次,金融监管单位要以“窗口引领“等手段为基础,给金融机构传达一定阶段的信贷战略,确切让金融机构获取信贷战略的态势,基于自我需要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将它融合于信贷政策。尤其是现在,该业务还处在试行,就何种资产可以且应该证券化,金融机构还在探索,金融监管部门不但要激发金融机构踊跃创新,大力开展资产证券化试验点,还要对信贷政策与资产证券化的牵连、目前信贷策略的关键、资产证券化在开展借贷战略方面要求开发出的效用。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最初做出这种引领,对此后资产证券化的良性成长存在核心的价值意义。
三、资产证券化与金融稳定
1.金融稳定是开展资产证券化核心的外在条件
首先,唯独稳定性的金融投资者才有资格投资资产证券化物品,资产证券化才具有市场条件。资产证券化不同于普通的财产营销,区别的是它以销售证券的模式为基础,将证券化的呢部分资产转给数目很多的投资者。由于资产支持证券期限长久,投资人士特别注重于投资期间的安全性。倘若金融形势较为平稳,执行金融系统较流畅,投资者便可勇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反,倘若金融情形不平稳,货币供大于求,股市萧条,投资者必当极度紧迫,直接不敢将财产投放给资产支持证券。国际经验表示,假如金融局势震动,巨量资金定当从证券市场转向硬通货贵金属、,很少有投资者贸然步入证券市场。经典的事例就是爆发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紧接着东亚诸国的资产证券化也无法跟进,直至危机退潮,这些国家的资产证券化才得以继续进展。
第二,金融形势是否牢固,直接干预了金融机构常规业务的进展,从而干预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假如金融形势较稳妥,金融机构能够根据规划执行各种业务,少数久期性的贷款业务可以被极力侧重,现在的首要任务是以借贷资产证券化来调动资产限期构成,进而资产证券化具有了真实的需要。倘若金融形势跌宕,金融机构便不敢贸然向客户发放贷款,特别是那种风险较突出的借贷,其资产限期构成及债务期限构成的纠葛会不太显著,进而会缩减资产证券化的需要。实体经济单位也如此。金融时局稳固,实体经济部门能够多元化融资,迅速扩张经营规模容易,依据规划来构建项目。这不但为实体经济单位带来巨大的融资需要,此外也为其打下了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物资根基。反之,若没有证券化融资的需要和基础,实体经济部门就无法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事务。
2.把握金融时局稳固的大好时机,大力进行资产证券化
(1)强化宣扬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程度,使各个层次对执行该事务的感染、手段、政策不足性、需知事项都有一个真切的了解,为进行资产证券化营造成熟的境况。由于本国的资产证券化还为成熟,并且证券化物品的繁杂度高于其余证券品,很多银行、机构投资人还未理解开展这项业务的意义、作用,也不了解如何运行这项业务。因而需要开展更多的宣传。稳固的金融形势,能够让人们冷静下来仔细体会,理性地对待,所以,是一个极其完好的机会。
(2)已满足了证券化前提的机构,应主动力争步入尝试阶段。由于金融时局较为稳妥,各式变革金融的事项较为容易运行。现在我国资产证券化还在试水,还没有全方位地进行,应极力采用现在金融稳妥的有利基础来迅速执行。所以,那种存在或宏观上满足条件的银行进而金融机构,应当自发力争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试验。那些已通过试行期的银行,就要尽快扩张资产证券化的规模。
参考文献:
[1]吴青.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与我国的金融改革[J].国际金融研究,2012(04).
[2]刘璐.论资产证券化与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J].金融经济,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