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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施工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11 16:55:2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建筑工地安全施工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建筑工地安全施工

篇(1)

综合“六城同创”、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提出的要求主要有: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一半路段不低于1.8米,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2.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及沉淀池,对驶出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场地及土方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3.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防尘设施,并有专人负责。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建筑材料堆放有序,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高处抛洒。生活区整洁有序,垃圾及时收集、清运。4.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无不带安全帽施工现象。5.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6.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封闭运输。7.职工食堂卫生清洁且设置防鼠板、纱窗等设施。食堂必须办理餐饮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职工宿舍、洗浴间卫生清洁且有防蝇防蚊设施。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扑鼠笼、毒饵站、灭蝇灯等灭四害设施。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对以上要求都有相关条文规定。如果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达到优良标准,一定能满足“六城同创”及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的各项要求,而各项工作达到合格要求,再加强安全方面的管理,工地也就是标化工地了。因此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创建工作是抓好“六城同创”和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同时实现安全生产的最有效途径。

2主要做法

2.1严把工程入口关

自2008年以来,市住建委要求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硬化、设置大门、门卫、八牌一图等,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合格后,由安全监督员现场查验合格后出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建设单位携带审查表到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2.2严格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使用

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施工单位要在指定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中标书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该账户,该账户由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及银行四方共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在工程相应节点,由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达到合格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支取该费用。具体节点和比例如下:当工期为12个月以内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5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8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工期为12个月以上时,基础结构完工支付30%,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支付至70%,工程竣工支付至100%。

2.3大力推进标化工地创建工作

市住建委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工程创优的意见》,2010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两文件对推动省、市标化工地创建工作起到关键作用。主要措施有:一是对省、市标化工地发文通报表彰,授予铜牌,项目经理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二是对省、市标化工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三是凡创建了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给予投标加分;四是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奖励创建省、市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五是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定期召开标化工地现场会,组织企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2008-2013年,我市创建省、市标化工地呈阶梯状增长,2011、2012年,我市创省标化工地分别为38项、59项,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二名,2013年,我市创建省级标化工地65项居全省第三名。2013年,全市创建市标化工地达100余项。通过标化工地创建,极大提高了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

3下一步工作建议

由于省级标化工地的取消和各地争先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以及管理工作的不连续性,造成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急剧下降。为此,建议采取以下有力工作措施加强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全面我市“六城同创”及扬尘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1继续严把工程入口关

除原要求外,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就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与安全监督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不出事故、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达到合格标准、必须创建市级标化工地等要求,并明确奖惩措施。

3.2增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除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至四方共管账户外,另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也打入四方共管账户,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支取条件:一是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要求,一律不得支取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相关要求,工程完工后相关措施费退还建设单位。

3.3加大标化工地奖励力度

为从源头提高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开展市标化工地创建的积极性,市住建委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给予施工单位工程总价一定比例的奖励,同时市住建委利用建筑安全罚没款及建筑施工技术服务费设立奖励基金,对创建市标化工地的施工单位提高奖励标准(每工地奖励5000-10000元)。同时,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平台对施工、监理单位记良好记录,提高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分,从而实现企业现场与市场的联动。

3.4实施质量安全联动,进行动态监管

市建管局已根据工作需要,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每名监督员既监督工程质量也监督安全,实现了“一岗双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提供了手段:一是基础结构验收监督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相关措施必须符合要求,否则重新组织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监督也同样。二是同一建设和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联动,如1#楼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则2#楼质量验收监督停止。

3.5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

篇(2)

关键词 建筑;消防;思考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5-0086-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深入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防火管理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大型重要项目的建筑施工工地,更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

1 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原因分析

1)在建工地临时性建筑较多存在火灾隐患。由于建筑工地的特殊性和时限性,工地上的建筑除了规划建筑外,其余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建筑皆为辅的临时建筑,且一般在主体建筑完成后将被拆除,大部分的建设单位为减少投资成本,基本上采用搭建临时建筑的方法解决。

(1)工地的临时工棚采用的大都是金属面聚氯乙烯泡沫夹层板,此类建筑材料的使用使得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建筑物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容易发生坍塌。由于此类材料遇明火易引起火灾,而建筑施工前期所需塑料蓬布安全网毛毡、木材壳子板竹排草毯油漆及施工人员工棚内被褥等多为易燃可燃物品,有些可燃物堆积在房屋边缘,紧邻周围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蔓延,造成大的火灾损失;

(2)建筑工地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建筑工地未及时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施工时未及时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对工地周边的池塘、湖泊、市政消火栓等天然水源的清理、维护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不能第一时间保障消防供水,容易使火灾扩大蔓延酿成大事故;

(3)用火用电违章作业,电器设备质量不合格、电线私拉乱扯等现象严重存在电气火灾隐患。大部分临时建筑物内电器设备在采购、敷设、安装时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把关。部分临时建筑内居住的工人为了用电方便,存在有擅自拉接电线和安装插座、使用较大功率电器,同时,建筑工地上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长时间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给临时建筑带来了较大的火灾隐患,容易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引发带电设备火灾事故;

2)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现象时有存在。在检查中发现多数在建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在实际施工中存在许多分包施工队伍,因而在逐级消防管理中往往存在越级、脱节现象,在抓落实、抓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只顾施工进度和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留下火灾隐患。近年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安全意识差,管理不到位;二是对特殊材料、周围环境、遗留火种的监管不力。三是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不强;

3)施工人员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多为民工,人员组成复杂,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这些人为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消防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建筑工地的其特殊性,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除管理过程中脱节和漏洞,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建设消防安全。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必须强调领导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工地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至上而下,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级负责,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总承包单位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要有制约机制,要克服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的错误思想,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单位应明确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源、火源的管理;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要从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两个方面着手。要从源头把关规范临时建筑物的搭建。消防部门应在建设工程的许可过程中,对临时建筑的搭建提出合理、适当的消防工作建议;

3)加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临时消防设施主要包括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临时消防设施可尽最大可能利用既有水源。同时考虑到成本问题,消防水源可尽量选用天然水源,市政消火栓,周围建筑或自身消防水池,实在无法解决的,再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4)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首先要进行严格的功能分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功能众多、布局复杂,既有施工操作场地、原辅材料堆场、仓库,又有办公区、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施工中油漆、装饰、涂装、电焊等高危作业,都极易引发火灾。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等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以减少火灾发生概率;其次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在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消防车道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十分重要;最后需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开展针对性的检查;此外,在施工中有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检,并配备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在施工人员住宿区域,要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情况的发生。

5)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进行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火灾的一般规律、特殊工种作业消防安全、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初期火灾的处置和报警等等,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刘孝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职业技术,2007(8).

篇(3)

治理建筑工地乱象,是自治区党委作出的治理“五乱”,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把建筑工地建设成为建筑行业乃至城市文明的窗口,是全市建筑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南宁正处在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建筑工地的文明形象直接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经济的发展,必将极大地带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企业应从大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利益,自觉创建文明工地,努力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树立建筑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市容环境增光添彩。

二、以人为本,加强教育。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让广大建筑职工认识到,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主要出发点,是改善施工现场生产作业与生活环境的卫生、文明状况,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条件。要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激发广大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他们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强化制度,落实措施。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和手段,保障创建文明工地的顺利开展。要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在创建活动中,要总结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使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干有依据、学有榜样、创有标准。

四、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大门周边50米范围之内的卫生、治安、绿化美化的管理,扎实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及门口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包卫生、包治安、包绿化等工作,树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新形象。

五、责任到位,治理乱象。要抓住目前建筑工地普遍存在的施工扰民、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场地不硬化、运输车辆污染道路、施工及生活、办公场所脏乱、场地积水蚊虫孳生、临时施工用电混乱、劳动用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按照市建委、市建管处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建筑工地“脏、乱、差”的状况得到明显改观,把建筑工地建设成为文明的窗口。

篇(4)

关键词 建筑工地;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52-0033-02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地遍地开花。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密集型立体交叉混合作业的施工场地,在工程施工的高峰期,多工种交错重叠施工,明火作业频繁,加上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当前建筑工地火灾呈逐渐上升趋势,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有的甚至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因此,深入分析研究建筑工地火灾多发的原因,加强建筑工地火灾的预防,减少火灾的危害十分必要。

1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特点

1.1 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

由于受到场地大小限制,施工现场的办公室、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往往相互毗邻,这些大多为临时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低,大部分采用夹芯泡沫板材作为墙体和分隔材料,承重构件采用未经防火处理的钢结构,更有甚者其楼层之间的分隔也采用木质材料,再加上部分民工将大量生活用品均带到工棚内,增加了火灾荷载。另外建筑、装修材料大多为可燃材料,包括可燃的建筑材料、可燃的保温材料、电线、纸等,增加了建筑工地火灾的危险性。

1.2 建筑施工用电、用气、用火量大

建筑工地的火源、热源主要有电焊、气割、炉火、电气火花、电热源、吸烟火源等。有的建筑物隐蔽部位多,火种极易落入、闷顶、或通风管道的可燃保温材料上而引发火灾。油漆涂料和化学溶剂接触火源也会引起火灾。冬季违章生火取暖或使用电热器具常会引发火灾。

1.3 施工现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在施工前期阶段,因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经验不足,不能正确判断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容量,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设备的同时运行,导致超负荷,引起设备和线路的火灾。部分民工图省事,往往将设备接入最近的分配箱中,未考虑分配箱的负荷问题;施工过程中因移动设备容易造成连接设备的电线磨损导致绝缘层破坏短路起火。

1.4 大量可燃材料架空设置,发生火灾易迅速蔓延

建筑工地的脚手架多采用可燃的竹篱笆、防尘安全网多采用可燃的尼龙网,在外墙的保温装修、广告装修中,有大量的可燃泡沫材料和三夹板、塑料扣板,这些材料均架在空中,与空气比表面积大,易引发火灾,并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的立体燃烧,难以扑救。这些高空火灾一旦形成,飞火及火星能迅速向周围的邻近建筑飘散,引燃相邻建筑。

1.5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

施工场地大多采用临时水源,水压较低,且未设置消防水池,尤其是可燃建筑材料附近,一旦发生火灾,扑救火灾最基本的水源问题不能解决。有些施工单位只强调经济效益,不重视消防安全,不愿意在消防设施方面多投资。有的现场不配置灭火器或配置型号不当或数量不足。

1.6 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防范措施不到位

主要是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如建筑施工现场因大量的材料堆放或建造临时用房而导致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易火烧连营。施工未完成致使不能设置相应的防火分区,不能及时清理刨花、废木料、可燃包装材料,在动用明火时又不能淋湿周围的可燃物或对可燃物相连的孔洞采用非燃材料遮挡的措施;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扑救面,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进入,势必影响扑救。

1.7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由于疏散逃生设施尚未到位,加之施工现场有大量的未封堵的孔洞,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非常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大部分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间内的脚手架因多种原因不能及时拆除,发生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的登高灭火。

1.8 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65%是民工,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普遍未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加强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几点措施

2.1 完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硬件条件

一是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消防水源,保证水源、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要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临时用水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应在附近应设置消防水池;

二是合理划分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完善施工工地现场部局;结合工地道路施工,设置消防车通道,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迅速到达事发部位。

2.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建设工地人员成份复杂、流动性快,要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的责任,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防止出现推诿扯皮、漏管失控的局面;

二是加强施工工地用火用电管理。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同时对乱扔烟头等加强管理,多方面堵截火灾源头;

三是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用火审批制度,加强电焊等危险作业的监护工作。施工中,对某些位置实施电焊前,应使用隔火挡板,阻止电焊飞溅火花点燃可燃材料,现场安排专人监护,并相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3 强化施工现场人员消防知识宣传培训

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大多来自农村及偏远地区,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差。在实施消防宣传培训中,要以提升建筑工地各类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为目标,进行“因材施教”。

2.4 适时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灭火和疏散演练。消防部队可选择施工工地开展针对性战训演练,适应施工工地火灾特点,检验施工单位应急响应能力,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2.5 加大施工现场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防火监督人员要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抽查,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主要检查工地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是否确定各部门、岗位的消防责任人;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等相关要求进行详细检查。在检查中,消防监督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布置的合理性,指导施工现场负责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务工人员提供合法保障为宗旨,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目标,全力打造平安工地,努力为务工人员提供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

通过在建筑工地张贴宣传横幅、开辟宣传专栏,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农民工“三级教育”的有利条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二)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施建筑工地项目法人负责制。各建筑工地项目法人要全面负责本工程平安工地的创建工作,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责任和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

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结合联合检查及日常巡查,加大对工程项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该停工的停工、该查封的查封;对于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或以包代管的施工企业,该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进行暂扣或吊销,绝不手软。

(四)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查处力度

对因安全管理不善而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从严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教育警示施工单位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五)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门卫,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积水,材料堆放整齐,确保工地大门、围墙符合要求,生活设施符合标准。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经常深入各建筑工地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情况,维护工地良好的工作秩序。

(六)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落实

完善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为工地一线务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施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减轻企业因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矛盾纠纷,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管理

施工企业要要加强对各建筑工地的外来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并邀请公安部门对各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地要指定兼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务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建立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

(八)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严禁“包工头”和无资质的单位承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

(九)严格劳务用工管理

凡建筑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切实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对劳务用工人员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工作

通过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务用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不断增强劳务用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意识。

(十一)加强对外地劳务分包企业进我县备案的监督管理

凡外地进我县劳务分包企业,需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签订《*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签订责任状对刑满释放人员和劳动教养除人员进行排查,极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十二)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建筑务工人员纠纷排查调处体系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及时排查调处务工人员的各种纠纷,保证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三)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指导工作

采取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县在建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督办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未执行相关劳务用工制度情况。

篇(6)

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活动组织时间从8月18日至10月30日,全市主要在建工地各组织一次。

三、组织形式

本次农民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我局主办,由平安养老保险中心支公司具体承办,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场地开展活动。对无场地条件的建筑工地,可统一组织农民工到有场地条件的活动场所。

四、宣传教育对象和内容

宣传教育的对象为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由平安养老保险中心支公司进驻施工工地现场,免费为各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现场动员讲课、视频教学、ppt宣讲、安全知识互动问答等形式开展,组织对农民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包括: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灾、避险、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和卫生防疫等。

五、工作要求

篇(7)

一、加强宣教工作,开展职业、道德培训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将各项安全措施具体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抓好地区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参加《建筑法》、《**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市政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

(三)各单位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以报刊、板报、横幅、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强化对现场、对本工种的的岗前培训工作,特种工要做到持证上岗。

二、严格管理,加大施工监管力度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外地务工人员居住区,深入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切实加强外地民工生活保障及安全保障。单位针对“四防”工作的要开展自查,同时做到检查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二)针对地区建筑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不平衡的状况,加大对工地的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制管理,今年继续和施工工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根据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表彰或处罚。

(三)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云岗劳动保障监察组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工程中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规范地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