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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资产证券化的影响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成本分析
资产证券化,就是要将企业内部流动性不足,但是在未来期间内能够为企业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单项或多样资产,通过重组资产要素,使得资产结构、信用、风险及收益等方面优化整合,转化为可以市场化,并且带有投资特征的带息证券。
在传统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模式下,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破产成本都比较高,而在引入资产证券化这种新的融资技术后,这两种成本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降低,具体表现在:
(一)企业将被证券化的资产从总资产中“剥离”出去,这部分剥离出去的资产减少了管理者对其未来现金流的监督成本,同时也降低了职业经理人可能会控制或浪费这些资产现金流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了现金流的成本。
(二)当企业面临资产证券化风险,企业通常会设置具备特殊效果的SPV,将证券所有者的破产风险与证券化交易进行隔离,在转交证券化资产后,SPA则获得出售资产,即便企业在出售资产后进行破产清算,这部分资产不会列入企业资产清算范围内,这就实现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隔离,同时这部分资产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作为表外业务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产权益比例。这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则降低了企业的破产成本。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对财务运营能力的影响
(一)对企业财务偿债能力的影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是用来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反映企业偿付日常到期债务的能力。资产证券化恰恰是通过将企业批量的、流动性差的、非市场化的资产形成一个资产池经信用增级后证券化转化成一次性的、大额的现金流,这样就把流动性差的存量资产转化成为现金资产,大大提高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并且这个过程不会引起企业流动负债的增加、反而使现金流增加,流动资产随之增加,从而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大,降低了企业短期无法偿债的风险。
(二)对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影响。资产负债率等于期末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最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性质的转换即可影响企业资产负债率。通过向SPV出售部分流动性差的存量资产,企业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率会降低,这部分资产并不会组成企业负债,在降低资金风险的同时,实现了表外融资。与部分会增大企业资产总量的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的结果是企业资产总量保持不变,现金资产的增加还可以偿还部分负债,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改善了企业财务结构。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金融市场;流动性
Abstract:Increasing liquidity is a basic function of asset securitization. However,it can be seen in the subprime crisis that asset securitization can lead to financial market liquidity deflation in some cases. This paper is in accordance with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effects of the asset securitization on financial market liquidity,sorts out the relative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and makes a brief comment on the literature.
Key Words:asset securitization,financial markets,liquidity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0)10-0026-04
一、引言
流动性就是指一项金融资产转换成现金的能力。若一项金融资产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和较快的速度转换成现金,则该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一般来讲,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主要是表示金融市场的资金宽裕程度,若市场中的资金比较宽裕,则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就较强,金融市场也能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否则市场的流动性就比较弱。传统的经济观点认为,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主要是通过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以及商业银行创造信用货币来形成的,但从上世纪60年代末以来,各种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这些产品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为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同时这些资产价格的涨跌也能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宽裕程度造成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就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产生于二十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就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当时美国的储蓄信贷协会由于受“Q条款”的制约无法提高存款利率,导致这些机构存款的吸引力大幅下降,为了解决储蓄信贷协会的流动性困境,政府部门决定启动资产证券化,为储蓄信贷协会提供流动性来源。因此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从其诞生之时就是为了增大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因此增大流动性也成为了资产证券化的一项基本功能。随着资产证券化及其衍生品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到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其为金融市场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有效地支持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了资本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泡沫。次贷危机爆发后,资产证券化产品价值的大幅度缩水也造成金融市场流动性的紧缩,因此本文的目的就是梳理和评述国内外学者关于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影响的文献,以更好地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思路。资产证券化既可以为金融市场增加流动性,也可以造成金融市场流动性的紧缩,学术界也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的,因此本文从这两个方面来梳理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影响的文献。
二、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正面影响
传统的经济金融理论认为,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出现之前,金融市场中的资金需求者主要是通过发行传统的直接融资工具或者通过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流动性需求,当然发行这些传统融资工具来满足流动性需求还需要达到一定的“发行标准”,比如在证券市场中进行融资必须要达到一定的财务要求或者净利润要求,在银行是否能获得贷款也要视银行的审查而定,这就是说资金需求者并不是只要发行金融工具就能够获得流动性,他们的投资活动受到一定的“投资约束”,只有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流动性,同时在某些时候也需要视市场的情况而定。但自从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出现以后,市场中的“投资约束”状况越来越少,市场有慢慢消除“投资约束”的趋势,比如银行可以将自己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证券化来补充自己的资金缺口或者流动性缺口。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同时发生改变的还有它们的融资方式。商业银行通过将持有的抵押贷款等非流动性资产进行证券化来获得流动性,从而实现了传统融资方式向隐藏在市场中的融资方式的转变,这也使银行体系逐渐丧失了其传统功能,导致它们类似于一个“影子银行”(黄元山,2008),在这种“影子银行”体系中,银行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的证券化,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市场体系也逐渐向市场导向的金融市场体系转变。在这些背景下,市场中的融资方式也更加多元化,投资主体可以通过不断的证券化或者衍生化来满足自己的流动性需求,这样市场中的“投资约束”状况将越来越小,甚至逐渐消失,资产证券化可以为金融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流动性,市场中也不会出现流动性紧缩或者短缺,即使出现也是暂时的现象,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Kehoe和Levin(1993)、Krishnamurthy(2003)、Lorenzaoni(2008)。
此外,我国的学者也就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正面影响进行了研究。比如高保中(2005)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出现为非流动性资产提供了一个流动的二级金融市场,非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增强,资产形成了不断循环的趋势,这样会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和赢利提供倍数效应。葛奇(2008)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出现实现了银行融资向市场融资的转变,市场的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可以不断满足市场的流动性需求。沈炳熙(2006)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出现可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满足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需求。张超英(2002)认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出现实现了抵押贷款等非流动性资产的流动化,这有利于减少银行体系对其自有资本的消耗程度,也扩大了银行的流动性来源。可见,不管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他们均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出现可以为金融市场不断地提供流动性,使市场中的“投资约束”不断减少或者消失,金融市场也大大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这种“美好”的论断被次贷危机的爆发完全打破了。
三、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负面影响
关于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负面影响的研究,大多数是针对美国次贷危机而展开的。
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支持必须以良好的经济前景或者看涨的市场行情为前提。资产证券化为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过程必不可少地会导致资产价格泡沫,但只要基础资产的价格处于不断上涨的行情,资产证券化就能够为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流动性。但是资产在价格泡沫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必然会导致通货膨胀,这时中央银行就会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资产价格泡沫就会被刺破,资产证券化为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能力就会降低,这样一个过程在本轮次贷危机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次贷危机中,美联储为了抑制由资产价格泡沫引起的通货膨胀而提高了基准利率,由此刺破了由房地产引起的资产价格泡沫,房地产价格在下跌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以房地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以及衍生品的信用评级被降低,同时这些资产的价格也会出现缩水,这时投资者为了避免损失就会不断地向市场套现,资金的供给就会减少,同时证券化资产也会不断地被抛售,导致市场出现流动性危机,市场流动性危机的出现又会引起资产的进一步减值和抛售,资金的供给就会进一步减少,市场从此就将进入资产价值不断缩水和抛售行为不断发生的恶性循环,并最终传导至银行体系。当银行体系的证券化资产发生价值缩水时,其持有的非流动性资产也难以实施证券化,同时已经设计好的证券化也会不断失去销路,银行所持有的非流动性资产将无法通过证券化来扩充流动性,这时银行也会出现流动性危机。因此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所导致的金融市场流动性逆转是次贷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在这方面,国内外学者在近几年也做了大量的研究,最早提出资产证券化可能会对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的是Kaufman(1999),他认为资产证券化可能会带来很多问题,其中有一点就是资产证券化可能会带来流动性扩张的错觉,并有可能影响到一国的货币政策,但当时Kaufman的观点被社会所忽视。Bervas(2008)认为,资产证券化导致风险转移工具的永久性供给,从而使内生流动性不断增加。在这一过程中,大部分金融机构认为他们能够逃离货币约束,市场中不会出现流动性短缺,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证券化产品来满足他们的流动性需求。然而,这一融资链条的顺畅运转与市场信心是密不可分的,流动性供给也与资产价格的期望值息息相关,一旦价格发生逆转,流动性的供给也就会停止,这样由证券化及其债务工具串联而成的信用链条就会由于流动性的枯竭而无法正常运转,流动性危机就会演化为信用危机。Bervas(2008)很好地解释了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Gai,Kapadia,Millard和Perez(2008)论述了资产证券化对流动性的影响。他们认为在经济萧条时期,资产证券化等产品无法顺利销售,这导致流动性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充,从而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他们还研究了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对金融稳定影响的一般结果,认为资产证券化导致市场中积累了大量的风险和资产价格泡沫,因此一旦泡沫崩溃,潜在的风险就会释放,系统性危机就会爆发。Allen和Carletti(2008)将导致流动性紧缩的原因总结为四个,其中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下降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一点。BIS(2008)认为,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创造功能在金融动荡期间可能会产生信用骤停,这样经济中的流动性就会不足,金融安全就会受到威胁。
对于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负面影响,我国学者也做了大量的研究,比如何帆和张明(2007)、孙立坚和彭述涛(2007)认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导致了抵押贷款产品的创新,基准利率的提高以及房价的持续下跌所导致的证券化价值下降是金融市场流动性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陆晓明(2008)认为证券化的价值缩水导致市场抛售行为的发生,由此引起资金供给量的减少,资金供给量的减少引起证券化的价值进一步缩水,由此引起市场的流动性不断紧缩,并最终传导至银行体系,他更将证券化的价值缩水引起的市场抛售行为称为一种新型的挤兑形式――资本市场挤兑。陆晓明(2008)的这一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分析次贷危机原因的视角,由此丰富了金融危机理论。张明(2008)认为次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金融机构以市值定价的记账方法以及以VAR为基准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导致危机从信贷市场传导至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而证券化价值下跌所导致的去杠杆化行为是危机传染的重要原因。王晓和李佳(2010)以次贷危机为背景,从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出发,认为资产证券化扩大流动性的基本功能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导致了市场的内生流动性增加,但当基础资产的价格走势发生逆转时,这种增加的内生流动性骤然消失,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的逆转和紧缩。
四、简要评述及结束语
从上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文献中可以看出,虽然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市场中的“投资约束”状况不断减少甚至消失,但资产证券化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必须以一定的经济条件为前提,当经济形势发生逆转时,资产证券化也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反向作用,并导致金融市场流动性的逆转和紧缩。总之,资产证券化的诞生使金融市场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逐渐向市场主导的金融体系转变,并导致养老基金、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诞生,这些金融机构在其诞生之时就没有受到严厉的监管,它们在实际经营中采取了很高的杠杆率,同时也以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为操作对象,通过资产证券化的不断创新和衍生使自己得到了大量的流动性支持,同时也由于杠杆率过高在次贷危机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但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资产证券化引起的流动性紧缩和传统金融理论认为的流动性紧缩有所不同,传统金融理论认为当流动中的货币量少于实际经济需要时,经济体系就存在流动性紧缩,但资产证券化所引起的流动性紧缩是由其基础资产价格下跌所导致的价值缩水引起的,当证券化价值缩水时,投资者为了避免损失会抛售资产,由此引起价值的进一步缩水,金融市场中的资金供给量就会减少,并进入价值缩水和抛售的恶性循环,金融市场就会出现流动性紧缩,因此资产证券化所引起的流动性紧缩取决于基础资产的价格以及投资者的信心。
自从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政策制定部门、监管当局以及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简单的“注资”措施来稳定金融系统中的流动性。但是从危机爆发以及传导的过程可以看出,以资产证券化为主的金融创新工具所导致的流动性危机远非简单的“注资”所能解决,这次流动性危机的爆发对金融机构的资产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监管当局的处理措施都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考验。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影响流动性的基本功能具有“双刃剑”的性质,我们在推出和发展这种金融创新工具的过程中,必须认真看待资产证券化影响流动性的基本功能,加强对这种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并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资产证券化影响流动性的基本功能。
参考文献:
[1]Allen,F. and E.Carletti,2006,Credit Risk Transfer and Contagion,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Vol. 53(1):89-111.
[2]Bervas A.,2008,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Liquidity Frontier,Banque de France,Financial Stability Review-Special issue on liquidity,No. 11,February.
[3]BIS,2008,Innovations in Credit Risk Transfer:Implications for Financial Stability,BIS working paper,No. 255.
[4]BIS,2008,Financial System:Shock Absorber or Amplifier,BIS Working Paper,No.257.
[5]Gai,P.,Sujit Kapadia,Stephen Millard and Ander Perez.,2008,Financial Innovation,Macroeconomic Stability and Systemic Crises,The Economic Journal,Vol.118(3).
[6]Kehoe,T.J.and D.K.Levine,1993,Debt-Constrained Asset Markets,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ol.60: 865-88.
[7]A.Krishnamurthy,2003,Collateral Constraints and the Amplification Mechanism,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Vol.111(2): 277-292.
[8]G.Lorenzoni,2008,Inefficient Credit Booms,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forthcoming.
[9]高保中.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0]何帆,张明.透视CDO:类型、构造、评级与市场[J].国际金融研究,2008,(06).
[11]李佳,王晓.资产证券化对金融稳定影响的研究评述[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1).
[12]陆晓明.从金融产品异化角度解析次贷危机的特征、发展和前景[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
[13]孙立坚、彭述涛.从“次级债风波”看现代金融风险的本质[J].世界经济研究,2007,(10).
[14]王晓,李佳.从美国次贷危机看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J].金融论坛,2010,(01).
[15]肖崎.资产证券化的宏观经济效应:理论评述[J].新金融,2010,(2).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金融绩效;利率市场化
一.资产证券化简介
1.资产证券化定义
证券化(Securitization)是指金融业务中证券业务的比重不断增大,信贷流动的银行贷款转向可买卖的债务工具的过程。从形式上讲,证券化可分为融资证券化(Financing Securitizaton)和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两种。资产证券化(AssetSecum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现金流量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资产证券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按照被证券化资产种类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MBS)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ABS)。
2.资产证券化流程
(1)资产证券化流程图
(2)资产证券化步骤:
①发起人选择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确定证券化目标,通过捆绑组合构建资产池;
②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发起人将资产组合转移给SPV
③券商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设计(包括选择何种信用增级方式);
④信用增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
⑤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⑥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将融资款支付给发起人;
⑦进行资产管理,到期还本付息。
二、资产证券化的金融绩效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金融结构效率
金融体系的重要作用在于有效配置资源,资产证券化是银行配置资源与证券配置资源的有机结合,通过证券化金融技术的作用实现贷款债权这一非证券的证券化,使贷款债权的空间位置发生变化。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例,由于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的迅速发展,导致传统信贷机构的角色地位发生了变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促进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业务的拓展,并催生出了许多新兴的金融中介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媒介,提供信用担保、信用评级、承销证券等服务。
2.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促进金融体制创新
资产证券化的出现促成了金融体制的创新。资产证券化构建了“贷款贷款出售再贷款”的新模式,即由商业银行等中介机构发放贷款,然后再把贷款资产进行组合后选择适当时机出售给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可以把贷款资产的服务权出售给其他的银行或专门从事贷款服务的机构,或直接将由贷款资产所支持的资产担保证券出售给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由资产证券化所促成的金融体制的创新,由投资银行、贷款服务机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与商业银行共同承担信用风险,充分地体现了金融业内部分工协作的原则,各类机构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富有效率地发挥自己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资产证券化既将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链条延伸,又推动了现资银行的业务创新,使金融工具的内容更加完善。
3.资产证券化造成了金融稳定和金融不稳定
(1)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金融稳定
资产证券化可以将银行贷款的各种潜在风险转化为证券市场上的风险,通过证券二级市场及时地分散给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避免由社会全体成员来承担债务无法偿还的风险。此外,投资者、中介机构等更多的主体参与到金融资产的尽职调查、信息披露过程中,将银行信贷过程中一些隐蔽的风险透明化和公开化,这有助于减少和防范暗箱操作,降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从银行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有助于解决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相匹配的问题,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从而降低银行的风险,提高金融稳定性。
此外,资产证券化等信用衍生工具的使用促使银行信用风险在更为多样化的投资者当中分布。这些机构乃至整个银行体系在信贷冲击面前的脆弱性减少,有利于加强金融稳定。
(2)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金融不稳定
资产证券化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体系在某些方面的不稳定性。尤其是随着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由于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金融不稳定显著的呈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资产证券化造成金融结构失衡。由于资产证券化的过度发展,使得金融资产的价格与价值差距逐渐拉大,宏观金融结构的“倒金字塔”特征突出,金融资产与实体经济严重脱离。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使得一些原来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进入二级市场,流动性增强,使得二级市场上金融资产过剩。过剩的金融资产一方面涌入房地产等市场,造成房地产价格上涨和通货膨胀,另一方面,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在金融市场内部循环,引发资产价格泡沫,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②资产证券化造成金融风险的传递和扩张。资产证券化过程的过度细分造成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加剧,导致资产市场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扩散到衍生品市场,影响到借款人、贷款机构、中介机构、个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形成系统性风险,造成资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双重危机。
④资产证券化为银行提供资本套利空间。资产证券化使得银行的风险更加隐蔽,金融监管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提高,为银行提供了资本套利空间。银行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会在各类金融资产中选择保留实际风险较高的金融资产,而将实际风险较低的金融资产实行证券化,使其脱离资产负债表。银行会为了利益最大化而追逐风险,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也叫专项资产证券化)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即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资产证券化在银行间市场与证券市场之间未成为统一市场
受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审批,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因此仍各自隔离,在不同的交易场所上市流通。这样造成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不在统一的市场上交易的局面。这样使每个市场所面对的投资者结构单一,数量有限;’从监管上看,证监会对企业的会计和法律界定不够明确,而银监会对证券化产品审批手续复杂,节奏缓慢。
2.有效需求不足制约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
如同众多融资方式一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形式多样,操作灵活的融资方式,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或资金供给,也就是需要比较稳定的对于资产证券的需求,即证券投资者。而在我国,由于各种政策的限制,以及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目前投资者主要是基金公司、财务公司、集合理财产品等机构投资者和少数个人投资者,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使得资金流得不到有效保障。
3.我国资产证券化中介服务存在缺陷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涉及多方参与主体,其中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各方中介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各中介服务主体的专业化水平高低和信誉程度影响着证券化产品被投资者认可的程度。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资产支持证券需进行信用增级和强制信用评级,但是国内信用增级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普遍规模不大,增级和评级标准不统一,其权威性存在较大质疑,投资者难以依此作为投资依据。
4.市场流动性不足
我国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长、不确定性大,以及投资主体结构单一等原因,市场上资产支持证券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了有行无市的局面。
此外,在国内市场上,以高信用等级的证券投资者为主,而低信用等级的投资者非常少。当证券发行额度较大时,只有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才能顺利发行,而信用等级较低的证券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例如在2008年,由于证券化发行收入金额未能达到最低标准,国开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以失败告终。
四、政策建议
1.加强资产证券化的法制体系建设
构建资产证券化所需的法律体系,除了目前的《证券法》、Ⅸ信托法》等之外,还应出台更有针对性专门法,建立统一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确立统一的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规则。在专门法中,对SPV的法律地位、性质、发行与流通程序以及会计、评级、披露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使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2.规范发展金融中介机构
我国有必要建立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标准体系。在建立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资信评级业先进的评定方法和理念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不断改进自己的评级方法,着重培养几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在大力建设资信评级机构的过程中,我国也要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
3.逐渐扩大投资者范围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需要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参与主体。我国目前因为制度上的原因,部分机构投资者在参与资本证券化时仍然受到一定限制。为了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应在强化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要求,逐步允许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进入资产证券化市场,支持和培养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的投资主体。
次贷危机使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国家甚至对其有效性产生了强烈怀疑,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导致这次次贷危机的罪魁祸首。诚然,资产证券化存在着它内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团背景资料
2000年3月,中集集团与荷兰银行在深圳签署了总金额为8 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协议。此次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在3年内,凡中集集团发生的应收账款,都可以出售给由荷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购买公司,由该公司在国际商业票据市场上多次公开发行商业票据,总发行金额不超过8 000万美元。在此期间,荷兰银行将发行票据所得资金支付给中集集团,中集集团的债务人则将应付款项交给约定的信托人,由该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职责。而商业票据的投资者可以获得高出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团首先要把上亿美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设计安排,结合荷兰银行提出的标准,挑选优良的应收账款组合成一个资金池,然后交给信用评级公司评级。
2.中集集团向所有客户说明ABCP融资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应付款项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别目的公司)账户。
3.中集集团仍然履行所有针对客户的义务和责任。
4.SPV再将全部应收账款出售给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国际票据市场上享有良好声誉的资产购买公司)。
5.由TAPCO公司在商业票据(CP)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CP。
6.TAPCO从CP市场上获得资金并付给SPV,SPV又将资金付至中集集团设于经国家外管局批准的专用账户。
项目完成后,中集集团只需花两周时间,就可获得本应138天才能收回的现金。作为服务方的荷兰银行可收取200多万美元的费用。
二、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相关方财务风险分析
(一)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主要交易环节分析
1.设立特设信托机构环节
特设信托机构是专门为完成资产证券化交易而设立的一个特殊机构,它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名义主体。在本案例中,荷兰银行就是为了完成中集集团本次资产证券化的特殊信托机构。该信托机构必须和中集集团(证券化资产销售方)没有关联关系,这是为了使证券化资产和中集集团的其他资产达到风险隔离的目的。该信托机构购买资产证券化权益受益人销售给它的资产组合,并负责对该资产组合进行管理,以确保到期本金及利息按时支付。然而中集集团仍然承担着对客户的支付责任,因此它与信托机构仍然有利益上的关联,没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这是导致证券化相关方财务风险的原因之一。
2.金融资产出售环节
金融资产的出售必须是“真实销售”,以保证买方在特殊情况下拥有强制性处置资产的权利。通过“真实销售”以实现“风险隔离”,即特设机构对委托管理资产的权益将不会因发起人的破产而丧失。中集集团某子公司将未来几年向客户的未来运输收入以协议形式出售给特设信托机构,中集集团对该资产不再拥有所有权。但是中集集团仍然需要对客户承担责任,当资产池中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时中集集团负有法律上的补足责任。因此该证券化资产没有实现真实出售,相关风险没有实现转移。
3.信用增级环节
信用增级也称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设机构为了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者本息而采用的各种有效手段,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成功的关键所在。信用增级不但保证投资者免受资产质量风险损失,还可以大大降低证券化结构风险,是提升资产证券投资级别的重要手段,也是资产证券能够交易成功、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保证。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团采用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即当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时中集集团负有补足清偿的责任。这就增加了中集集团未来的财务风险,使中集集团未来的现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4.破产隔离环节
偿付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本金与利息的来源必须与原始权益人隔离开来,以避免发起人遇到麻烦或者破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无论发起人发生什么问题,都不会殃及特别载体;其次,要保证应收账款从发起人转移到特别载体的过程中不受到干预。
在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这个案例中没有做到特殊载体的破产隔离。因为,中集集团在出售证券化资产后仍然承担着对客户的清偿责任,与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实现转移。中集集团的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该资产池中现金流量势必受到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违背资产证券化原则导致的相关财务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终极目的就是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从而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然而中集集团资产证券化既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也没有做到证券化资产和企业资产的风险隔离。
1.违背真实销售原则的财务风险分析
中集集团的资产证券化违背真实销售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资产相关的管理权没有转移。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团虽然以协议的形式把资产出售给了特设信托机构,转移了对资产的所有权,但是其作为该资产证券化的服务商仍然负责对该证券化资产进行管理。根据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中集集团仍然对该证券化资产承担着责任,没有实现证券化资产的真实销售。
另一方面是与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完全转移。中集集团子公司资产证券化的信用增级方式是中集集团为特设信托机构提供超额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当特设信托机构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时,中集集团承担着补充清偿的责任。由此看来,中集集团某子公司虽然通过一纸文书的形式实现了真实销售,但是与其所售资产相关的风险没有完全转移到购买方。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子公司没有实现真实销售。
2.违背风险隔离原则导致的相关财务风险
一方面违背真实销售原则就意味着证券化资产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完全转移,中集集团仍然承担着该证券化的资产未来运营失败的风险,证券化资产也没有完全摆脱中集集团自身的风险,如破产风险的影响。中集集团整体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该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度的高低,中集集团本身的运营风险也会传递到该证券化资产。因此,作为发起方的中集集团没有和证券化资产实现风险隔离。
另一方面,该资产证券化采用的信用增级方式是中集集团为特殊信托结构发行资产支持债券提供担保的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在证券化资产运营失败,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下,中集集团存在着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财务风险。即证券化资产的风险和中集集团本身的风险没有实现完全的风险隔离。
三、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
(一)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方案概述
正如历史上所有的经济危机的救市方案一样,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世界各国政府都担当着主要角色。在这个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图1所示)中,由政府出面成立一个资产证券化财务风险防范基金。各个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及其后来证券投资者都要根据自己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基金,交由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当在某个资产证券化案例中,由于某些原因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证券到期的本息时由该基金管理部门进行补足,因此可以防止资产证券化的失败,进而避免其导致相关财务风险。
(二)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运行
1.风险防范基金管理者必须是政府部门。因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现如利率下降、物价下跌及自然灾害等严重系统风险时有能力担当起救市的角色,市场经济其他参与者自身都处于市场风险之中,很难承担救市重任。例如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一些财大气粗的跨国企业诸如著名的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美林证券及其美国三大汽车巨头等都没能躲过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的系统风险。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及时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国的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巨头很难逃脱破产的命运。
2.风险防范基金提取比例必须多样化。在要求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防范基金时必须对其资产池中的证券化资产进行信用评估,根据其信用度确定计提标准。信用度越高计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计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滥用资产证券化这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中圈钱的行为,保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市场参与各方的公平。
3.风险防范必须坚持按收益计提的原则。按资产证券化各参与者所获收益计提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体现了金融的公平原则。即从资产证券化中获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价来防范可能由该资产证券化导致的财务风险。因为各参与者的收益越多,那么该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就越大。因为投资收益是销售该证券的收入与投资该证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着该证券的转手价格较高,那么当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该证券到期本息时该证券持有者就会承受较大的投资失败的财务风险。因此,各参与者从该资产证券化中获取的收益越大,其计提的用以防范其后投资失败的风险防范基金就应该越多。
(三)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的综合评价
首先,该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方案侧重于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估。因为,初次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基金的计提是根据信用评级机构对资产池中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级来确定计提比例的。因此,证券化资产一般都会经过严格的信用评级,其信用度较高,其资产证券化失败的可能性较小,进而减少了各资产证券化参与者因资产证券化失败而引起的财务风险。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会计确认 经济后果 会计准则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凭借其所具有的风险隔离、信用提升以及设计灵活等优点,资产证券化随后得到迅速发展,成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最具活力的金融创新之一。
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以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稳定现金收入流的资产为基础进行结构性安排,并对不同资产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以此发行债券来融通资金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具有的参与主体众多、结构复杂、后续不确定性等特征,对传统会计确认、计量、报表合并等理论形成了冲击。
一、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会计确认问题及影响
资产证券化中会计确认问题的核心是证券化资产的终止确认,即确认为“真实销售”还是“担保融资”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证券化的资产和相关债务是否应该被分离出资产负债表,对发起人意义重大。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将从不同会计处理对企业财务报表及其经济后果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如果将证券化资产作为销售,则发起人将在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证券化资产,销售额与证券化资产的账面价值及交易费用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将其作为融资,则证券化资产仍保留在资产负债表内,发起人将把资产证券化交易确认为一项以证券化资产为担保的负债,交易费用在借入款项的使用项目中予以资本化。
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企业优质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提前实现,因此证券化资产的定价往往高于其账面价值,两者的差额直接带来利润的增加。相比“担保融资”, 显然“真实销售”情况下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将得到明显改善。而对于利润表,作为融资处理对其没有影响,作为销售处理时有可能导致当期利润的上升。两种处理方法中,发起人的现金流量表中除了现金来源不同外,其他项目都相同。
2.对企业的经济后果影响
资产证券化最具魅力的地方是风险隔离机制,即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的经营能力和信誉脱离,投资者的回报仅取决于证券化资产的增值能力而不受发起人经营风险的影响。“风险隔离”机制实现了信用指标的客观化,保护了投资者,而“风险隔离”机制的基础是证券化资产确认为“真实销售”。“真实销售”情况下,证券化资产退出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企业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又未增加企业的负债,同时降低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比例,为发行人进一步融资创造了条件,从而使企业处于优势融资地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税收的问题。如果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真实销售”作表外处理,发起人将确认相关的损益。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发起人对确认的收益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确认的损失可冲抵应纳税所得。同时,发起人向SPE转移资产作为销售资产处理应征营业税,并按购销合同税率征收印花税。因资产证券化业务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对其征收营业税将带来沉重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证券化融资的成本优势。如果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担保融资”作表内处理,发起人不确认损益,从而不需缴纳所得税。发起人向SPE转移资产属于转移质押资产,所有权并未转移,从而不需缴纳营业税,但应按借款合同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率又远远小于购销合同。
二、资产证券化中会计确认方法的演变
目前国外对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问题的研究已较为深入,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和计量标准的认识也先后出现了风险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续涉入法三个判断标准。
1.风险报酬分析法
199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首次提出“风险报酬分析法”,并于1995年6月对“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做出了一定的改进,要求实质上所有的风险与报酬都转让后才能进行终止确认。在“风险报酬分析法”法下,一项己经确认过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从资产负债表中终止确认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有关的实质上所有的风险和报酬都己经转移出去,任何留存的风险和报酬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2)潜在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实施、解除、取消或终止。
2.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了“金融合成分析法”。按照这种方法,在涉及金融资产转让的情况下,应当将已经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问题与因金融工具的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工具的确认问题严格区分开来。决定一项资产交易能否进行销售处理要看其控制权是否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2000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金融合成分析法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对控制权放弃的条件和SPE进行详细规定,并认为会计师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依赖法律意见来确定某一资产是否可以算作销售。
3.后续涉入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2年提出了以“没有后续涉入”作为销售确认标准的后续涉入法,它放弃了基于“控制权转移”的终止确认标准。根据后续涉入法,只要转让者对被转让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存在任何的后续涉入,不考虑后续涉入的程度,与后续涉入有关的这部分被转让资产作为担保融资处理;而不涉及后续涉入的那部分资产则作为销售处理。
综观这些会计准则的变化,也透视出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问题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风险―收益”标准到“金融合成法”再到“后续涉入法”的演变,似乎反映了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对资产证券化能否确认为销售的标准经历了一个“严格―宽松―严格”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反映了会计准则制定者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与资产证券化风险控制之间的不断权衡。
三、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方法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二章中提出了对金融资产转让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首先看所有权上所有的风险与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在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与报酬的情况下,再以“控制权”作为判断标准,转让者不再保留控制权,该资产作为销售处理,如果转让者保留了控制权,按继续涉入程度确认一项金融资产。
从上述流程可以看出,在会计确认标准上,新准则第23号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整合了风险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续涉入法的思想。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风险报酬分析法在我国仍有其生存的土壤,而部分引入金融合成分析法和后续涉入法则为它的应用空间留有余地。但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相关的会计确认规范还存在值得探讨的地方:即目前的准则对于三个标准在实务中如何合理衔接并没有细节指导。由于资产证券化会计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士的职业判断,很可能会出现性质相同的经济业务形成不同的会计处理,不利于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我国已有的资产证券化实务中,已形成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长期资产证券化,而这两者的资产性质、转让方式、风险程度是不尽相同的,现行准则只是笼统地将两者放在一个框架下进行会计处理,不能将两类资产潜在的风险分别准确地揭示出来。
四、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的建议
资产证券化被确认为发起企业的“真实销售”还是“担保融资”,不仅将直接影响发起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证券化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与发起企业原债权人的利益也密切相关。因此,健全的资产证券化会计准则应有效控制发起企业为达到一定目的滥用会计处理的行为。
1.减少资产证券化确认方法的选择弹性
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业务结构并不复杂,资产上的控制权和与其对应的风险、报酬发生分离的情况暂时还未出现,因此建议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为主的判断标准进行会计确认,当资产证券化发展到相对复杂阶段时再逐步推出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续涉入法。减少资产证券化的选择弹性可以避免出现性质相同的经济业务形成不同的会计处理,大大降低运用资产证券化进行报表操纵的弹性空间。而且从严控制确认为“真实销售”的条件,也有利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2.细化资产证券化的相关会计规范
目前我国已有的资产证券化实务中,主要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长期资产证券化,而这两者的资产性质、转让方式、风险程度是不尽相同的,如果笼统地将两者放在一个框架下进行会计处理,不利于两类资产的风险控制。因此建议细化资产证券化的相关会计规范,针对不同性质的证券化资产制定出相应的会计规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何小锋: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洪艳蓉: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 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由于国有资产证券化后,使得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流通价值,使得企业的经营更加灵活,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的完善发展
我国积极的推行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能够分流银行庞大的储蓄资金,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现阶段高储蓄率的现象,使得大量的资金都存储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资金利用效率低。而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地分流储蓄金额,进而壮大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另外,资产证券化也丰富了资本金融市场的产品或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工具,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此外,资产证券化还可以加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
12 有利于盘活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
国有企业的证券化可以将债权债务关系相互转让、抵减、清理三角债务,还可以盘活存量资产,通过改善表外融资资产负债表结构,实现现金的收入,从而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
13 改善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
通过将企业的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将缺乏流动的资产转化为可以交易流通的有价证券,从而使得银行在不改变负债的情况下,有效地减少风险资产额,并盘活部分不良贷款,使得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得到改善。
2 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虽然几年来,我国国有资产证券化的进程中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影响并阻滞着国有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会计方面的问题
由于我国是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并且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等原因,使得我国的会计制度也不是很完善,并且在管理模式和观念上相对落后,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传统的会计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影响了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合法性,阻碍了企业资产的证券化。
22 税收问题
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往往规模很大,并且交易环节也众多,而减少税收成本是资产证券化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因此,税收问题的处理应当结合证券化本身的相关特点和我国税收制度的现状,来制定并完善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税收政策。并保证遵循税收坚持中性、税负合理和促进证券发展与反避税统一等原则。
23 受到有效需求不足的制约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通过将资产证券化来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或者说需要获得稳定的资产证券需求。但是,在我国政策限制过多,从目前投资资产证券的情况来看,投资者主要是个人或机构,数量较小,存在需求不足的问题。
24 金融体制的制约
我国金融体制采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制约了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信托机构的信用等级以及信托的法律规范等都不利于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和发展。此外,人才短缺也是约束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一大因素,一般来讲资产证券化涉及的专业程度较高,范围也较广,而我国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国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
3 解决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存在问题的对策
31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合适的资产证券化税收和会计制度
一方面,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资产证券化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可通过修改《公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使得SPV成为债券的发行主体,从而实现资产的转移,并降低资产证券化转移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从而降低资产证券化的成本,进而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和积极性。在会计制度上,建立适应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制度,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等法律规范,从而提高会计制度的适应性。
3. 2 规范信用评价体系,扩大资产证券化市场需求
一是监管部门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中介信托结构的运作,并建立专业化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从事证券化机构进行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从而提高投资者的信任度;二是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供给的有效性,将供给重点着眼于银行的基础设施和长期消费信贷等业务上,从而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的质量,扩大其市场需求。
3. 3 规范发展中介机构的服务
影响推行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声誉问题。而资产评估和资信评级是该项工作的重点也是弱点,因此,在完善资产评估和资信评级政策的同时,还应当建立一定的规范框架和统一的标准,从而保证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的规范性,促进资产证券化的顺利进行。
3. 4 注重专业人才的建设
鉴于资产证券化比较复杂,涉及的专业范围广泛,要求相关人员掌握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大力培训培养相关的人才,可以从地区或国外引进人才,也可以自行培养资产证券化操作的专业人才,以保证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性。
[ 关键词 ] 资产证券化 定义 动因 效应
一、关于资产证券化概念的文献综述
起源于金融机构贷款的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金融机构在高利率政策、经营环境恶化的历史条件下寻求自救的结果。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出现的时间虽然较短,但发展十分迅速,加之交易结构复杂,涉及交易主体较多,目前对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或观点。
1.关于资产证券化定义的研究
自从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维斯S•瑞尼尔(Lewis S•Ranier)首次使用“资产证券化”这个词后,多年来,许多学者和权威机构一直都在力求对资产证券化下一个全面、准确的定义。被称为“证券化之父”的美国耶鲁大学法博齐教授(Frank J.Fabzzi)认为“证券化可以被广泛地定义为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将具有共同特征的贷款、消费者分期付款合同、租约、应收账款和其他不流动的资产包装成可以市场化的、具有投资特征的带息证券”。
1991年,美国学者格顿纳(Gardener)对资产证券化给出了一个非常广泛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使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者提供的一种工具。在这里,开放的市场信誉取代了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封闭的市场信誉。”在他的定义当中,证券化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融资证券化,即指资金需求者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直接从资金提供者那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一种增量资产的证券化,这种证券化又被称作是“一级证券化”;二是指资产证券化,即指的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资产集中起来,并转换成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这种证券化是在已有的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存量资产的证券化,被称为“二级证券化”。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通过对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ABS)的界定进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指这样一种证券,他们主要是由一个特定的应收款资产池或者其他金融资产池来支持,保证偿付。这些金融资产的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循环周转的。根据资产的条款,在特定的时期内可以产生现金流和其他权利,或者资产支持证券也可以由其他资产来保证服务或保证按期向证券持有人分配益”。
2.关于资产证券化分类的研究
在资产证券化分类上,李勇按照资产池资产和投资者的关系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过手证券、转付证券和资产支持证券。
孙奉军将抵押担保证券分为抵押过手证券、剥离式抵押担保证券和担保抵押债务证券三种类型。
吴群按照可证券化的资产来划分,分为居民住宅抵押贷款、私人资产抵押贷款和信用卡应收账款等十种类型;按照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来划分,分为转递证券、资产担保证券和转付证券三种基本形式;按照资产证券化的支持类型来划分,分为普通资产证券、信用卡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债务和资产支持优先股等五种类型。叶德磊将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品种分为股票、基金收益凭证、抵押证券和信用债券四种类型。
3.关于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研究
唐文进将资产证券化划分为美国模式、德国模式、澳大利亚模式和加拿大模式等四种主要模式。
吴福明将房地产证券化划分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和房地产有限合伙两种模式。孙奉军将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划分为“完美模式”和“试错模式”两种模式;一般将资产证券化划分为表外模式和表内模式两种基本模式。
二、关于资产证券化动因及效应的文献综述
1.资产证券化的动因
张超英(2004)在《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和效应》中认为通过信息技术新成果和统计新手段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的监督技术进步改善了市场的不完善性,从而使得经济主体间能够运用某种方法以证券形式直接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空间被进一步充实。做为银行,面对金融市场的这种竞争,其战略选择就是通过引入资产证券化技术,将自己的非证券形态的贷款资产转换为以基础资产为支持的证券,由资本市场持有。这种新的证券被创造出来,就会在配置效率的尺度上改善金融体系的效率。
美国学者威廉姆斯•斯坦通(1998)在《The under investment problem and patterns in bank lending》一书中从另一角度提出资产证券化的动因,他指出,资产证券化释放了银行对于准备金的过量需求,同时提高了流动性供给能力,保障了经济的平稳增长。
2.对资产证券化效应的研究
(1)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微观金融效应的研究。
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微观效应主要体现在降低微观主体的成本、降低微观主体的风险和提高微观主体的收益三个方面。
①有关资产证券化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相关研究 Benvenist和Berger认为通过资产证券化将风险相对大的资产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上,使风险从风险回避型投资者向风险中立型投资者转移,实现帕累托改进。Pavel和Phillis认为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银行的财务杠杆和节约管制税,从而提高股东回报率。
James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通用汽车承兑公司(GMAC)的汽车贷款证券化与同类的传统债务融资工具的融资成本进行了比较,发现证券化能为GMAC每年节省1.3%的融资成本。
②有关资产证券化有助于降低微观主体风险的研究 Hassan从期权定价模型中发现资产证券化提高了银行整体资产的分散化程度,从而降低了银行风险。
Hess和Smith等认为证券化提供一种减少风险的工具,多元化投资组合和融通新的资产与操作的新手段,从而增加了原始权益人的财富。Greenbaum和Thakor都认为资产证券化由财务状况好的安全银行进行,进行证券化表明银行是处于安全状态的,因此资产证券化和银行风险呈负相关性。
担保假说派和市场假说派虽然都认同资产证券化有降低银行的风险的效用,但在资产证券化与银行风险之间关系上却存在截然相反的观点。前者认为资产证券化和银行风险呈现正相关性,风险越大的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愿望越迫切,后者则相反。
Avey和Beryer认为资产证券化和银行风险间的关系因银行规模的不同而不同。对于规模小的银行,资产证券化与银行的内在风险呈现为较强的正相关性;而对于规模大的银行,资产证券化与银行的内在风险呈现为较强的负相关性。张超英则从数理上推导出资产证券化有助于银行化解风险。
③有关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提高微观主体收益的研究 Pennacchi的研究认为证券化产生于银行规模的比较优势,规模越大的银行越易于进行证券化产生于银行规模的比较优势,规模越大的银行越易于进行证券化。
Stanton在运用信息不对称的模型分析自有资本管制给银行融资行为带来的影响时,也分析了银行的融资行为和经济循环的走向,指出证券化减少了对准备金的过量需求,同时提高于流动性的供给能力,有助于经济走出衰退气。
Hugh通过实证分析证券化交易对原始权益人的股东的财富效应,还定量分析了对原始权益人的债权人的财富效应,指出一笔证券化交易能为原始权益人的股东带来平均大约5%的超额回报,为原始权益人的债权人带来了不显著的0.21%的财富增加。
孙奉军运用古典经济学原理从理论上探讨了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证券化主体帕累托改进的效应。
(2)关于资产证券化的宏观金融效应的研究
1969年美国经济学家戈德斯密斯教授出版了《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对金融效率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他认为从宏观角度看,金融效率则受国民经济状况、金融发达程度和金融制度等因素的制约,金融发展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必须以有关金融结构在短期或长期内变化的信息为基础。
Black,Garbadet和Silber认为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市场深化、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功能的改良。他们用一个模型说明GNMA证券的可售性随着GNMA市场增长而增长。这种附加的可售性影响了对GNMA证券的需求和对FHA抵押证券的直接持有,两者之间具有替代性。
Kolari,Donald和Ali等通过实证说明抵押利率将随抵押市场证券化增长而下降,两者之间负相关。
Heuson和Pasrmere等不赞同这种负相关。他们认为两者之间很有可能存在互为因果关系,较低的抵押利率能够导致更多的证券化。
参考文献:
[1]Avery, B. and Berver, A.N., 1991 a,“Loan Commitments and Bank Risk Exposure”[J],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15
[2]徐加胜“ABS:金融新领域”,《金融会计》,2000年第九期
[3]叶德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3一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