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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性原则,即从国有经济的整体出发,搞好搞活国有经济。
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与改组的目标,就是要收缩战线、集中精力、保证重点,从整体上搞好搞活国有经济,而不是要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此,国有经济调整与改组途径的选择。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都要体现整体性原则。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调整,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国有经济必需进入的领域,依托新的体制和机制,以更大力度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不必进入的领域,坚决地退出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主导性原则,即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不是不要国有经济,而是要去其枝叶,壮其主干;不是削减国有资本的绝对量,而是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那些急需发展的领域,集中到那些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业,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及其特定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产业的控制和发展;对竞争性产业中非国有经济力量的控制和引导;对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物质环境所产生的带动作用。此外,国有经济还承担着一些体现制度特征和国家利益的特定功能,这包括: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在那些关系国家竞争力的高风险领域进行投资,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等。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应有利于上述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和特定功能的实现。
三、规模化原则,即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规模水平。
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实力,是一国经济实力的体现和象征。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就是要在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同时,收缩战线,扶持重点,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改善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因而在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要坚持规模化原则,要有利于国有经济规模水平的提高。
四、流动性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
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但是,由于国有经济存量资产在归属方面的部门化、地区化和管理方面的实物化,致使国有资产难变现、难流动、难重组。国有经济不能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国有资产存量难以通过流动和重组得到优化,这既影响国有经济的效益,也影响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其资产能否顺利地流动。因此,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必须遵循流动性原则,要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存量能够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和重组。
五、创新原则,即有利于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调整的新机制。
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是多方面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对其进行调整,不能仅着眼于改变现有的不合理状态,而应在这一过程中,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不断调整和优化的新机制。通过新机制的建立,推动企业的优胜劣汰,使优势企业能够迅速扩张,劣势企业能够及时被兼并和破产;通过新机制的建立,使国有经济能够及时进入必需进入的领域,及时退出不必进入的领域。因此,对存量国有资产的调整,必须遵循创新的原则,着眼于新机制的建立,使增量国有资产的进入,不是对不合理的存量布局进一步强化,而是一开始就依托新的机制,具有自我调整和优化功能。
一、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社会需要或市场需求的低效或无效的产出,很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是低效率的,同时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无效配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经济运营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是和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有关的。那么,是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即由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而形成的矛盾。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比如,忽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生产经营不从市场需求、市场变化出发,决策随意而出现重大失误;规章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检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经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低效、产品质量下降;忽视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运用,在管理上墨守陈规,不思创新,等等。管理水平低下必然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使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运行遇到困难。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矛盾并不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特有的,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也存在着这种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所有企业都存在这种矛盾。对国有经济而言,解决这种矛盾,主要是要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实现管理创新。
4.机制性矛盾
即国有经济所特有的运营机制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在运营机制上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于国家是所有者,国有经济无论采取何种制度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其运营都要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发生联系,因而如何提高国家或政府的效率、合理确定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国有经济在运营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二是国有经济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国家,任何个人、组织或团体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拥有,因而如何提高国有经济运营效果与相关主体的利益关切度就成为国有经济运营机制的一个关键。国有经济的这些特点,要求在作为所有者的国家或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在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部门机构以及国有企业中,建立既适合国有经济有效运营、又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运营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但是,在国有经济的运营实践中,这种机制往往是待完善的,从而产生出矛盾。在市场经济中,对所有的经济类型、所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一般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所特有的;对所有的国有经济、国有企业而言,这种矛盾则具有普遍性。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通过探索和创新,建立与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
5.功能性矛盾
即由国有经济本身所特有的功能所产生的矛盾。国有经济的特有功能决定了一些国有企业不能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为单一生产经营目标,生产经营往往要服从于有关的社会目标和政策目标,经营行为也往往要符合一定的公益准则。从一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看,偏离利润目标往往与市场机制发生矛盾。这种矛盾主要存在于承担国有经济特殊功能的国有企业,解决这种矛盾的途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通过特殊的政策,达到国有企业的利润目标和社会目标、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与平衡。
四、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在新世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改革仍然是中心环节,其基本点应是进一步确立和保障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关键词:所有制制度 创新 可持续发展
1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但还存在国有经济低速低效运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究其原因,是僵化的国企体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企业办社会、国有资本剥离、大量冗员分流等无法得到及时、迅速地解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命脉,国有企业改革一定要把握原则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是要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起来,投入到真正需要国有经济进入和加强的领域和行业。同时,国有经济管理方式必须从国家管理国有企业转变到经营国有资本,大量竞争性领域交与非国有经济来投资、经营和发展。
1.1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第一,要把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同所有制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除了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有重大社会效益的,如基础设施、国防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及支柱产业的重大骨干企业,国有经济要坚决控制。其他都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予以积极推动。国有独资企业,也要面向市场、适应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竞争土体。尽管竞争性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从传统计划经济承接下来国有经济面面俱到的配置格局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应该退出的没有退出,应该重点发展的也没有得到重点支持。
第二,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大力发展股份制,通过国家控股和参股影响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加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要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管理、资金实力强,有市场,信誉高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通过规范改制、实现境内外上市,有条件的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支持和引导国有大中型上市公司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提高公司的整体质量:要以推进国有投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机制。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不懈地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资源节约。
1.2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监督体系
建立多个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有效运用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公司作为法人以竞价投标方式竞争国有资本经营权,并独立承担风险。一旦获得权,就可以直接投资持股,取得利润,以投入的资本额为限,为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加强政府对投资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管,建立充分、客观公正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要利用会计师、证券分析师、资产评估师对公司投资决策、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作出负责任的评价与判断,据此对公司职工实行奖励和惩罚。
1.3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整体效应
第一,继续“抓大”。要着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发挥其在资本营运、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成为国有经济支柱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推动国有资本向三个方向集中。即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以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具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
第二,继续“放小”。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步伐。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提高生产社会化水平。要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2 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2.1明确界定产权,建立集体企业产权制度
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准确界定产权。产权清晰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准确合理地界定产权,是建立科学产权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二是科学评估资产。资产评估是集体资产增值和保值的基本保证。为了科学地评估资产,要坚持准确、科学和合理评估原则,如实反映资产客观情况,既维护所有者权益,又不损害经营者、劳动者的积极性及其权益;正确处理单项资产评估与总体资产评估的关系;正确处理有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关系。三是搞活产权流通。企业产权转让渠道畅通,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产利润率,实现企业内部产权转让和外部转让。四是改革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政府部门对集体企业的行政管理与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要分开;集体资产出资者所有权与集体企业法人财产权要分开;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产权主体明确、产权关系明晰、产权转让灵活、资产结构优化的集体资产管理新体制。五是加快集体资产管理立法。六是完善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实现形式。根据目前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现状,以采用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较为适宜。
【关键词】国有资本 混合所有制 资本优化
最开始在1993年,中央政府就已经提出要建立“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政策在2003年被提出。不能否认,在持续改革中,国有企业在效率的提升和治理结构的改变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直接融资市场被大力发展,特别是经过2005~2008年的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多领域在开展混合所有制。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因
第一,国有资本在整个经济领域的比重依旧较大,可是经营效率较低却一直存在。
《财富》公布的2013年世界500强的家数创下95家新高,总收入比2012年有所增加,但平均利润率却由2012年5.4%下滑到3.9%,平均利润率达到10%以上的企业仅有12家,更有11家500强企业出现了亏损。从此可以看出国有资本即使有较高的比重,可是近些年效率没有明显改善甚至出现恶化。不能提升这部分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率,那么,国家经济结构的可持续性经济增长和顺利转型将面临严峻考验。
第二,长期以来认为国有资本必须占据绝对控股的关键领域如石油石化、电信、铁路、金融、军工等行业,往往具有垄断或半垄断性质,竞争不充分导致其对国民经济运转和国民福利的负作用越来越大。大型央企作为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部门,其享受的政策资源非常丰厚,但其经营业绩不尽如人意。
第三,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平衡的现象,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混合的比例还需改善。通过对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程度研究,现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户数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7%;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6%、净资产的70%、主营业务收入的62%都已进入上市公众公司。光从数据分析,混合所有制似乎是有了不小的进展。也有其他研究提出,目前央企的总资产为30万亿,但市场竞争的企业资产仅有5万亿元是真正由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实现。因此这一比例的混合所有制难以撼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地位。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第一,国有经济规模要做到适度。主要应该构建国有经济协同发展、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比重适宜、经营性国有经济与非经营性的经济框架。同时,需要寻找临界点,为我国未来十年的国有经济发展提供方向,通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指标对国有经济比重进行规范研究。
第二,有企业改革深化的同时竞争力增强。由国有营利性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应注重该企业的改革深化情况,对民营经济的拉动起正向作用,也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指出方向。按照不同行业的垄断程度以及外部性的差异对非营利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进行分行业设计,坚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加强国有资本在医疗与社会保障等准公益性行业的配置效率。推动营利性国有企业资产的资本化建设,将资本充实于医疗和教育、社会保障基金等领域,成功实现公共事业服务所提出的均等化。
三、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因素分析
(一)财政收支水平
在财政收入充裕、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下,国有企业会减弱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动力。但是,如果公共支出急剧增长、财政缺口较大,就会加快经营性国企退出。
(二)国有企业的效率
1.营利性国有企业效率。为了摆脱经营困境与提高效率,国企已经改革了30多年,追求盈利的国有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如果盈利性国有企业有较高利润,那么缴纳的税收收入和上缴利润多,对财政收入贡献就大,政府对国有企业退出某一行业就没了动力。
2.非经营性国有企业效率。评价非经营性国有企业的效率,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再是首要,而科学的“保值增值”观,提供充足的公共品或公共服务,使经济增长和得到更多社会福利。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策略
(一)制定反垄断法
目前,由央企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主导推出的混合所有制项目,并没有引起民营资本太大的投资热情,其重要因素是这一混合项目改革的层次较低,央企并没有全面开放如石油业务的勘探开发、炼油、运输及下游业务等,在相关业务领域国有企业仍牢牢把持着垄断的特许经营权,而由国有企业自身来打破这种垄断,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政府制定,高层级的立法,并成立相应的立法机构,剥离大型垄断央企的政府职能,并允许其他社会资本平等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
(二)建立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平台
建立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平台,真正从资产管理者转变为“资本所有者”。国有经济深入调整的路径是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行业,并投入到养老保险、战略性新兴行业与先进制造业等行业,这就需要一个国有资本平台的流动平台和运营机制,在动态调整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对资源的配置功能。缺少这一资本运作平台,混合所有制改革期望达到优化产业结构和国有资本布局就无法顺畅地进行。
(三)建立和完善混合和所有制改革相应的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体制
目前国资委监管内容是“管人、管事、管资产”,目标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重点仍在营利性国有资产的监管上。但从深化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角度看,国资委的出资人角色,和行政监督职责边界模糊,“管资产”的任务,使其将监管重心放在了国有企业资金运用、资产重组和产权转让,甚至日常经营事务的审批上,如此微观化、精细化的管理导致国资部门没有时间和精力做宏观上的战略思考,并过多地涉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制约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力。
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重心将转向:第一,动态调整经营性领域,和非经营性领域国有资本的规模和比例,即承担国有资本在经营性领域和非经营性领域的均衡配置;第二,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国有资本的增值工作,将由投资公司的专业化人才承担;第三,国有资本在非经营性领域的优化配置。
综上所述,推进混合和所有制改革,使国有资本发挥“资本放大功能”,从而达到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均衡发展,这是未来国有经济战略研究和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庄序莹.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演进与策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4-12-1.
国有经济在湖北的国民经济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九省通衢的区位条件和得天独厚的资源赋存,使湖北成为国家投资的重点地区之一。湖北国有经济的发展围绕国家重点项目的布点展开,在人均GDP水平较低的基础上,较早进入了重工业阶段。国家长期高强度、大规模的投资,奠定了湖北国有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也使湖北成为了工农业大省。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湖北国有经济进入到调整和拓展的新阶段,特别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结构性矛盾取代总量不足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后,湖北省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产业结构转换速度明显加快,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也得到了一定改善,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贡献逐步提高。但面对实际,着眼未来,推进湖北国有经济的战略性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增强湖北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需要对现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有深入的认识。
二、对湖北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分析
(1)国有经济布局逐步优化,但整体素质不高
经过多年努力,湖北省国有经济正在步入一个新的阶段:①大型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亟待突破,全省8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已有80户进行了公司制改造;②中小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局面已经形成,2003年全省85%的国有中小企业已经改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占18.17%,国有资产已基本上从县市国有工业中退出;③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取得进展,部分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并向支柱产业、高科技产业转移,使产业结构逐步得到优化。
但是,国有经济战线过长,整体素质不高:①行业遍及各个门类。省属企业国有资产遍布各个门类,其中,工业企业占48.6%、建筑企业占9.62%、商贸企业占5.9%、交通运输业占21.7%、文化产业占5.3%、宾馆酒店业占1.9%、其它企业占13.1%。②国有工业比重过高。同全国及沿海省市相比,湖北省国有工业总体规模占工业的比重明显偏高。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完成的现价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60.4%,而全国平均40.8%,浙江为13.6%,广东为19.3%,江苏为22.8%,福建为26.2%,湖北省国有工业比重明显高于上述省市。③国有工业战线过长,重点不突出。湖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有1997户,涉及到39个工业大类,300多个中类和1000多个小类,总资产达到5832亿元。无论从产业分布、地区分布或企业规模看,湖北省的国有工业都存在战线过长、数量太多、力量分散等问题,覆盖几乎所有工业和不同规模的工业企业。④国有工业产业结构仍处于低度水准。国有工业产业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国有工业中,有接近一半的企业分布在进入门槛相对较低的13个大类企业中,如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造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等,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技术含量不高,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有限,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由于体制问题,社会负担以及历史包袱过重等问题,这些行业中相当部分的国有企业经营效果都不理想。其次是国有工业中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比重过低,不能对工业结构的集中化起有效的主导和带动作用。
(2)国有企业组织规模不断优化,但规模不经济仍突出
经过近年实施改制改造,兼并重组等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组织规模不断优化。全省255户省属企业中,总资产超过5亿元的有14户,超过50亿元的有5户,超过100亿元的有2户。国有企业规模不经济的问题有较大程度改善,但问题仍然突出。
①大企业发展不足。大企业多原本是湖北省工业经济的一大特色,但改革开放后,大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明显下滑。2002年,国家公布的100家特大型企业中,湖北仅有东汽和武钢两家入围。2002年,湖北平均每个大型企业创造的现价工业总产值只有5.73亿元,分别只及江苏和广东的80.6%和82.9%。
②大多数行业集中度低。汽车工业除东汽、神龙外,其余整车企业生产能力均不足万辆。钢铁工业除武钢、冶钢、鄂钢具备一定规模外,其他15家地方企业平均产量不到5万吨,且产品品种严重趋同。水泥工业除华新、葛洲坝、光化在30万吨以上外,其他大部分在10万吨左右。化肥工业除湖北化肥厂、宜化、大峪口、黄麦岭、双环集团外,其他50多家企业均未达到最低经济规模。
③企业之间的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水平不高,大企业难以发挥规模优势,中小型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不够。
④规模效益差。由于国有企业分布于过多的产业与行业,盘子虽然大,但单个企业资本却较小,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在一些规模经济要求高的行业,企业规模小而分散,多数企业没有达到合理的规模经济。以汽车制造业为例,该行业有126家国有企业,只有东汽、神龙等两家企业产值超过40亿元,就是这两家企业的年产量与国内同行业相比也相差甚远。如果按汽车行业规模经济产量来衡量,差距更是巨大。世界公认的汽车生产最小合理规模为年产15万辆,而湖北省所有汽车生产企业总加起来的年产量也仅有18.1万辆。此外一些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的国有中小型企业,不少企业缺乏特色,专业化协作程序低,未能开放搞活,竞争力弱。
⑤国有企业带动力不够。国有工业在一些主要行业中,缺少顶尖企业,大企业的规模也不够大,特别是缺少特大型、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对行业具有很大牵动作用的企业。作为全省排头兵的大企业同其他省相比,差距较大。如武钢销售收入只及宝钢的67.9%,鞍钢的81.4%;东汽只及上海大众的45.1%、一汽的50.4%;武烟只有红塔集团的11.6%。
(3)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
近年国有企业经过纵深改革,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明显好转。继近两年经济效益创历史新高后,国有企业经济又有新的突破。2004年第一季度,全省国有及控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利润分别为649.53亿元、55.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86%、25%。
三、湖北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思路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应主要围绕两方面来展开:一是积极稳妥地加快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提高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特别是国有控制企业的竞争力;二是加快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国有经济要根据行业性质和特点、国有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选择性地控制战略行业、主导重要行业、参与基础行业、退出一般行业。
国有经济应该垄断或高度控制的战略行业。一是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包括关系国防安全的行业,如武器弹药制造、航天航空工业、核工业等行业;关系政治安全的行业,主要有教育、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邮政通讯业等;关系经济安全的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等。二是提供重要公益的行业。这些行业有一定的营利能力,但其公益性的性质要求其不能以营利为目标,要求国有经济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如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设施服务业(市内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风景名胜区管理等)、社会福利保障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气象、地震预报、测绘环境保护等)、地质勘查、水利管理等。三是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主要有各类运输(铁路、公路、管道、河道)干线、机场、港口、电网、自来水、煤气、电力等行业。这些行业一般具有较高的自然垄断性,进入壁垒高,需要的投资一般较大,但收益也较稳定。这些行业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紧密相关,公益性色彩也较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选择性小,价格又容易被控制。因此,这些应主要由国有经济垄断或控股经营,以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利益。四是珍稀自然资源采掘业。如贵重稀有金属和非金属以及具有放射性和剧毒等的矿产资源开采业。这些行业或因资源稀缺但对经济和科技发展有重要影响,或对人民生命和自然环境极具危险性,应主要由国有经济控制经营。五是重要战略物资或特殊物资行业。如粮食、化肥、烟草、盐业等。这些行业与人民生活和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同时也是国家重要的税收来源,应主要由国有经济控制经营。
国有经济应保持一定控制力的重要行业。一是重要的资源性产业。除应由国家高度控制的自然资源外,其他重要的自然资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铁、有色金属等矿产的开采,森林养护与采伐等行业。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微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仪器仪表、生物医药、核能利用、新材料等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应用前景广阔、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产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仍需国家通过扶持相关行业有影响的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形式来实施。
国有经济可以参与的基础产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中对资金和技术要求较高的重加工业,如装备工业、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汽车及其配件制造业、化学工业、石油加工、医药工业、造纸工业、大型批发零售贸易业、大型房地产业等。由于国家已对这些行业投入了大量资金,行业的排头兵基本上都是国有控制企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在这些行业保持国有经济一定的控制力是完全可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可以根据其竞争能力,或进或退。如果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势力,且效益好,则应该继续发展,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如果既有的国有企业缺乏竞争力,则应该尽快退出。国有经济要逐步退出,国有资本逐步从绝对控股向相对控股转化。
国有经济应加快退出的一般性行业。进入壁垒较低,规模优势不明显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制造业中的纺织服装业、皮革产品制造业、食品加工与制造业、文化体育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橡胶制品及塑料制品制造业、日用化学品制造业、中低档建材制造业、金属产品制造业、农业机械、日用电器制造业、小家电及其他加工工业,服务业中的商品零售业、除国家专卖之外的批发业、仓储及配送业、餐饮业、公路运输业、宾馆、旅行社、文化娱乐业、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中介及信息咨询服务业等,国有经济应尽快退出。
第二,构建国有资本有进有退、能进能退、有序流动的体制和机制。增强国有资产的流动性是实现国有资产有效进退、有序流动的前提条件。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评价体系和价值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产权市场,降低国有资产进退的交易成本和流通成本,提高透明度。建立以经济效益为主,政策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国有资本投资和营运的标准和业绩考核体系,为国有经济的进退提供客观标准。建立科学的产业政策体系和国民经济运行评价体系,为国有经济的进退提供决策依据,发挥国有资产的宏观调控功能。
第三,积极稳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和完善以公有制为基础,国资、民资、外资共融共进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基础上,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形成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
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一种财产所有结构,是相对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而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将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多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国有资产总量逐步壮大、质量显著提升,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不断涌现,国企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形势和不断开放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
在宏观分布层面,国有经济布局仍然过宽,特别在一般竞争领域,国有企业数量庞大,但“大而全、小而全”问题突出,真正有竞争力的大企业比例仍然偏低。在公益性行业和民生保障领域,国有经济本应发挥更大作用,但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位和“欠账”。同时,国有经济在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方面发挥的引导作用还不够,没能形成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微观构成层面,国有企业资本化水平偏低、资产流动性差。一方面,因体制机制障碍,很多领域非公有制资本还无法顺利进入;另一方面,在已经实现股权多元化的企业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比较突出,非公有资本话语权普遍不足,小股东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阻碍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间的良性互动。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经过多年努力,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从形式上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内部治理结构,但从运行机制和实际效果看,离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大差距。一方面,国有股东往往同时兼顾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翟睦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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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客观上要求方方面面的改革与之相适应,金融机构也是一样。这些年来,金融改革在主体多元化、产品多样化、价格的生成机制、同业竞争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诸方面都开始启动。但是,依然存在着两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影响着金融工作改革的推进。一是金融工作的改革,是在计划体制条件时期已经形成的管理构架基础上进行的,而且这种改革的着眼点是自身,即由改革者来研究自我的改革。然而,改革本质上不仅要涉及到一些现已形成的利益格局,还要打破目前的秩序,这就必然要影响到设计者、领导者的规划、方案、部署。二是同金融改革所面临的客观环境只能逐步到位一样,金融工作的改革是在实践中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问题,递次推进的。一边要建设新的体制机制,另一边要向旧的体制机制告别,不可能一步到位。上述两个问题的存在,尽管合情合理,但却使改革的推进失之于整体性、系统性以及应有的内在逻辑性,尤其是在一些根本性问题的解决上,还游移不决,或是涉及不多。
经过三十多年来改革的实践,可以看出,有四个基本的或是根本性问题应该提到日程上来。
新生金融主体的市场化属性及结构重组的导向
金融改革的市场化,基本要求是市场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而就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主体多元化的薄弱环节,是需要催生一大批非机关化、非事业单位性质、非国有化(公有化)的民营性质的金融机构。这种民营性质的金融机构,可以是外资与中外合资的,可以是完全私有化的,也可以是国有参股经营的。从理论上讲,非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与偶合因素,这是实现经济市场化的组织基础和主要内容。甚至可以说,离开一定数量的非国有经济主体的内生、存在与发展,经济市场化就成了空洞的躯壳,因而其实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只有非国有经济主体,在贯彻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影响力、坚持市场导向等诸多方面最为坚决;对国家公共管理的影响、反馈更为积极、迅速;对融资和储户两个方面负责的一致性体现更为合理;对业内事实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抵制更为有力。当然,非国有经济主体的局限性及其负面影响的存在也是勿庸讳言。但就当前改革所处阶段来看,依然首先要放手催生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以非国有经济主体的客观存在,影响和带动原有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促进金融资产存量的盘活、总量的扩张与效益的提高。
金融主体市场化改革目前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增加总量。即非国有经济主体占金融资产运作比重问题。这不仅仅是非国有主体企业所占比重问题,还涉及到其吸纳资本与资本投贷两个方面的比重。因为除一些基金、财政专项资金等特定货币资产外,大量的民间、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储蓄时是具有自主选择权的。正是储户的这种选择,形成了货币资本在金融主体间的良性流动,促进了同业竞争的形成和金融服务的提质创新。应该通过总量控制,特定银行的规模控制,使非国有经济主体的发展不致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保持、强化国家对金融业应有的调控能力。在投贷方面,应该有合理的比重,投贷领域亦应有所规避。二是行业调控。对于非国有经济主体的从业领域方面,总体上宜持宽松的态度。特别要鼓励非国有经济主体介入小规模、大群体,不确定因素多、风险大、服务难度大的农民、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方面的投贷;鼓励非国有经济主体的投贷用于科技研发,特别是服务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改造、传统产品的高科技嫁接等方面投贷。三是非国有经济主体的经济规模,即门槛问题。应该以一定的门槛限制来维护储户的安全,促进经营周期的延长与稳定,方便国家的金融监管。四是非国有经济主体参与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问题。应从参股比重、参股规模、参股银行等方面进行规定,以实现对国有银行与非国有银行两个方面的约束。五是推进梯度和时序的规划。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按行业、区域合理地作出安排。按照非均衡发展的思想,鼓励发展快、成长度高的区域和行业先发展、快发展。
金融产品价格生成机制
很显然,金融产品的价格,在市场化条件下,一定要由供求关系,即市场本身来决定。金融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价格生成的特殊性。在其价格因素中,企业自身的管理成本是相对衡定的常数,而呆坏账等不良资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国际货币价格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则是处在不断起伏波动中的变数。另外就是事实上存在的行业、区域及特定投贷项目的性价比区别,也决定着金融产品的价格。在民间,一些短期拆借的资本金,一些高风险同时也是高收益的拆借行为,其价格由双方设定,可能会形成更高的价格。影响金融产品价格的这些因素,表明金融产品的价格,既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也不可能由政府简单地定价。因为价格本身关系到供求双方的切身利益,如果不能灵敏快捷地反映供求关系,就不能发挥价格在调节生产和消费方面的经济功能,也会使交易的某一方同另一方相比,在一定时间内受到更大的经济损失,付出不应有的代价,进而影响到交易的可持续进行。因此,金融产品的价格,应该体现出理性、相对稳定性以及在一定区间内的弹性。因为只有体现理性,才能使市场机制不致成为脱缰的野马,失去控制,对整个经济的各个链条发生不当牵动;只有保持金融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性,才能使金融作为经济生长的起点和基础不致发生动摇;只有使金融产品的价格在一定区间内保持弹性,才能使价格作为市场信号,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同时又在既定的时间内,作有限的调整。
我认为,金融产品价格的生成,应该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第一是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处在融资第一线,同时其本身又是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在同业竞争条件下,企业的任何价格安排,都要受到业内和融资方两个方面的约束,而不可能凭着感觉率性而为。所以,最终产品的价格决定权应赋予企业,由企业根据不同区域、行业的情况和项目的性质、周期、风险、收益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第二是金融企业的行业协会。应该在非国有经济主体发展的同时,组织建立行业协会,使之进行业内竞争的平衡协调,形成业内普遍接受的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和行业自律办法。第三是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机构,是政府实行公共管理的职能机关,也是进行国内与国外,业内与业外综合平衡的机构。应该制订一定区域、行业、项目,在一定时间内金融产品的指导价格。同时,国家通过税收进行二次调节。在具体运作中,可以有期货价格、现货价格、合同交易价与期末结算价等灵活方式。
制订金融产品开发的鼓励政策
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金融产品的结构升级,以及新产品开发,说到底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而新产品开发,不仅要由企业承担必要的研发成本和营销成本,还要由企业承担在开发初始阶段的风险投入和损失。因此,首先要放开市场准入,鼓励企业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对国外新产品的引进和嫁接以及与新产品共生的经营主体的生成与经营,而不是将上述种种可能性压制在萌芽中。相应地,监管机关应组建相应的工作部门和机构,组织权威和专家进行及时地审查评估,在财政方面建立担保金,在税收方面实行一定期限内的扶持,对开发新产品有所成的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
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