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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艺术的审美特征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9 17:17:2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音乐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音乐艺术的审美特征

篇(1)

【关键词】舞蹈艺术;审美特征

中图分类号:J7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1-0142-01

舞蹈表演结合了肢体语言、音乐节奏的变化以及丰富的情感因素,因此使得舞蹈艺术的展现丰富多样,也使得舞蹈艺术得以广泛传播。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体现了舞蹈作品的艺术高低,而为了更好展现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就要增强对艺术创作的创新力,无论是题材主题的选取,还是情感因素的融入,都需要标新立异,给予舞蹈艺术绝佳阐释。

一、舞蹈艺术的独创性

独创性是舞蹈艺术的一个重要审美特征,同时独创性也赋予整个舞蹈作品独立空间,要求舞蹈艺术的题材以及主题都必须能够展现出与众不同,能够体现出舞蹈艺术的新意。这就要求作者在舞蹈艺术创作构思环节必须要重视创新,改变原有死板硬套的方法,突破固定的舞蹈艺术创作模式,只有创新才是舞蹈艺术得以永存的条件,并让舞蹈艺术获得更多人的欣赏,使得欣赏者获得良好的审美感受。

另外,独创性还赋予舞蹈作品极强的延伸力。站在舞蹈艺术本质的角度对美感进行分析,主要体现在舞蹈艺术新作品必须要在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这样才能够让广大观众对这一新作品产生良好的审美感受。在一个舞蹈作品当中,主题思想是十分关键的,而在舞蹈创作手法的切入之下也更加真实而感人。广大舞蹈工作者必须要秉承舞蹈艺术的创新精神,无论是在创作还是演绎方面都要体现出舞蹈艺术审美特征当中的独创性,让舞蹈的魅力真正绽放。

二、舞蹈艺术的抒情性

抒情性是舞蹈艺术审美特征的一个关键点,也是拓宽舞蹈艺术范围的有效手段,无论是舞蹈的创作还是表演都要融入抒情性特征,这样才能够使得舞蹈艺术形式更加生动和独特。舞蹈艺术的支撑是人体的动作,但同时也会对舞蹈情感的表现产生一定束缚,因为舞蹈和语言及表演是大不相同的。人体动作需要跟着音乐节奏的变化进行规律性的变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必须要融入真实动人的情感,运用肢体动作来表现内心感情,并将舞蹈艺术作品当中的情感用动作的形式传递给观众,这样观众才能够获得美的享受。肢体语言是舞蹈艺术表演特征的绝佳体现,而音乐节奏以及韵律又能让舞蹈艺术能够连贯表达,不断美化肢体动作才能够促使情感的融入。舞蹈艺术的表演形式主要是通过音乐节奏来营造,并通过设置的相应场景为舞蹈提供自由发挥的舞台,为了避免台词缺失对舞蹈情感的束缚,要求舞蹈工作者需要对舞蹈作品进行多层次的揣摩和反复演绎,用肢体语言为观众带来舞蹈艺术的审美魅力。

三、舞蹈艺术的技艺性

舞蹈艺术主要是通过肢体语言进行阐述的,而且目前舞蹈题材以及主题数量都大大增加,这就要求舞蹈艺术能够全面提高,从而更好地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而舞蹈艺术的技艺性就是实现舞蹈艺术蜕变的关键因素。舞蹈作品的内容往往是日常生活以及神话传说,而舞蹈主题的突出和表现就需要高难度的舞蹈技艺对其进行升华。舞蹈的技艺性需要通过表演者完成,这就要求表演者掌握高超的舞蹈技巧,尤其是在表现高难度动作时更要体现其技艺性。同时,舞蹈动作的设计以及场景的布置也要体现出舞蹈艺术的技艺性,细致全面地展示舞蹈艺术结构,突出人物的主要特征,从而有效地塑造艺术形象,不断提高舞蹈艺术的美感。随着舞蹈作品技艺性的提高,给观众带来的震撼效果也会增加。

四、舞蹈艺术的综合性

舞蹈艺术不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并不能脱离其他艺术而存在,舞蹈艺术的发展已经逐步演变成综合性的艺术门类。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突出和强调了综合性,主要原因在于舞蹈艺术源于生活,而它的美也体现于生活中各式各样的事物。在体现舞蹈艺术的综合性时,不单单要结合不同的艺术形式,更主要的是要将音乐元素、文学元素等变成舞蹈艺术不可或缺的内容,在舞蹈本身结构的基础之上,通过多种艺术形式的融合使得舞蹈艺术获得质的飞跃。舞蹈作品的内容、人物等都会影响到舞蹈艺术风格,而且形成的综合性也会有高有低,只有全面了解舞蹈作品艺术构成,才能真正展现出舞蹈艺术的综合审美特征。

舞蹈艺术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传播,究其原因,在于舞蹈艺术具有极强的审美特征和极佳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能够充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同时也能给人的心灵带来震撼。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决定其是否成功的主要因素,这就要求舞蹈创作者和表演者需要牢牢把握住作品的审美特征,让舞蹈艺术完美绽放。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当代影视作品;影视艺术;审美意境;审美特征

意境是我国古代传统艺术中一个富有民族特色的审美概念。对于意境的追求贯穿在我国悠久的艺术发展过程中。古代诗歌、音乐、书法、绘画等艺术形式无一不注重对于意境的创造。影视艺术是随着影视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有别于古典单一艺术形式的一种综合性艺术形式。它具有我国古典诗词、绘画、音乐、舞蹈等艺术的审美特征及意蕴内涵,并借鉴各种艺术形式形成了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营造出具有丰富审美内涵的意境,其对于意境之美的追求也是对古典艺术的一种富有创新性的继承与延续。

1 影视艺术的意境概述

中国艺术自古以来就特别重视意境的营造。各种艺术形式在创造意境方面有着一致之处。王国维的诗被人赞誉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说明了诗与画所创造的意境之间存在相通的地方,诗中所营造的意境与画这种艺术形式所达到的意境趋于一致。影视一种综合艺术,兼具了诗与画的审美特征,因此它不但在语言层面上的审美意象,而且还具有视觉层面上的审美意境。影视艺术借助画面、声音、语言来创造艺术形象,营造审美意境。它通过塑造视听觉综合形象而诉诸于观众的视听觉综合体验,区别于单一的艺术形式(比如文学、音乐、绘画、摄影等等)。同时,影视艺术还因为运用视听觉语言而达到的自由转换,从而突破了单一艺术形式的局限。影视艺术还从诗歌、音乐、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的创作中汲取了许多有效的审美特质及表现方法,构成了自身独特的审美特质及审美意境。

影视艺术借助于现代影视技术,充分应用影视创作中的各种艺术手法,创作影视艺术的意境。影视中的单一镜头或画面就像单一的意象,只有这些意象的有机组合,才能实现这些意象的叠加,从而构筑蕴含丰富的艺术意境。例如电影《城南旧事》以主人公的回忆将三个故事连在一起,如同形散而意不散的散文,此篇具有意味隽永的审美意境,其表现手法像是以各种意象的重复与变奏,将影片中人物印象深刻的童年故事表现出来,表达了对故乡、对童年的思念及离愁,达到一种隽永的审美意境。影片还使用大量的空镜头,以虚实结合的手法将人物融入环境之中,从而使得人与景相融,环境中也蕴含着人物的性格特征,象征着人物的命运,在影片结束的时候,导演以空镜头叠化的方法处理火红的枫叶,与离去的马车声相得益彰,构造了一种悠远而深长的意境之美。

2 当代国产影片中审美意境的倾向

当代产生影视中存在一种追求形式美感而与时代文化疏离的审美倾向。以著名导演张艺谋的电影作品为例,《英雄》、《十面埋伏》等都在影片的画面美感及实景层面的形式美方面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观众在享受这完美的视觉盛宴之后,留在脑海中的除了富有美感的画面之外,便很难再有其他可以供回味的意蕴了。影片虽具有画面、色彩、造型、音乐等多方位的美感,但这种美感仅仅流于形式,而并不能将观众带入到更高一层的审美境界,对意境的营造可谓是流于形式,而缺乏内涵。这些影片也并非没有对故事、对人生、对人性的表现及揭示,但是其意境的营造并不能引起观众的情感共鸣及审美共鸣,其审美意境的营造仅仅停留在观感的层面,而在影片意境营造方面则是非常欠缺的。当代影视作品中有很多都表现出了对意境的追求。这些作品中对意境的表现层次各不相同,但存在一个共同点,便是影视作品中往往忽略了人性丰富性及复杂性的表现,在某种程度上回避了人性的矛盾之处及社会现实存在的各种矛盾之处。

3 当代电影审美意境的发展方向

当代电影的意境营造具有唯美的审美倾向。其审美意境的创造来源于一些审美特质的趋同。电影评论往往将意境归类到一种民族性的审美范畴。中国传统的审美理想由此成为意境创造所尊崇的形态。影视艺术的意境往往倾向于情景交融的诗画意境。于是,影视艺术的审美意境便被简单地等同于优美这一审美形态,优美的艺术形态以完美、和谐为主要审美特征。这种偏见导致了我国当代电影创作追求和谐与静态之美的倾向。但实际上,我国的审美文化并不仅仅具有这样一种阴柔悠远的审美意境。除此之外,我国古代还有一种阳刚之美的审美意境。比如,古有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壮怀激烈的阳刚之美。所以,当代影视艺术应表现与营造不同类型的审美意境,从古典艺术形态的意境中发掘艺术之美,以实现打动观众的内心深处,从而将其带入一种可以令人产生无限遐想的审美意境之中,创造多层次的不同的审美意境。如果影视艺术不能表现当代人们的生存状态及心理现状,则远远不能获得较为广泛的认同,影片对意境的塑造将是深远而丰富的。影片艺术审美意境的营造应把握大众文化心理的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其审美需求,创作出具有不同审美特征的电影。在影视艺术创作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审美特质,诸如阴柔、阳刚、崇高、悲哀、冷峻,甚至是怪诞、丑陋、阴森等审美特点都应该在影视艺术中得以表现。

当代影视艺术中,审美意境多是以阴柔恬淡的优美意境为主,展现了与当前时展状况相背离的特征。影片艺术视野没有延展到广阔的社会现实中,而是局限在了狭小天地中亲情、友情与爱情,展示着一种和谐、宁静而优美的审美意境,比如影片《暖春》、《和你在一起》等等,影片中之表现人性中温暖而优美的一面,表现一种传统的温良恭俭让的品格,以温情故事的演绎营造一种和谐优美的艺术意境,使得当前我国影视艺术的审美表现空间大大窄化。随着影视的发展,审美意境的创造也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比如影视剧中出现了一些展示现代社会负面因素的影片内容,但是并没有达到现代人性批判的深度及审美意境。因此当代影视的主旋律始终围绕着和谐优美的审美意境。当代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消费文化的发展助长了大众审美的世俗性,进而催生了以娱乐性为主导的消费文化市场。影视作为大众娱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作及发行遵从消费市场的需要,走向了以满足大众审美需求为导向的道路,其审美表现趋向于温和与和谐,通过营造一种形式美感或唯美的影视作品,使得影视艺术向着赏心悦目的方向发展,从而使得当地影视艺术脱离了对真正审美意境的追求。但是,当代影视艺术的唯美化发展倾向并不能适应人们日益增长的艺术品位及对艺术多元化、审美多样化的需求。当代影视艺术制作者应致力于创造出丰富而复杂的多重审美意境,才能成就真正优秀的影视作品。

参考文献:

[1]葛玉清.中国电影意境营造与观众审美意向融合[J].文艺评论,2006(04).

篇(3)

“写意”是我国古典艺术审美中最具代表性、最重要的艺术审美特质之一。其概念源自于我国国画艺术中的一种绘画理念与手法,指的是在绘画的过程中注重画作神态的表现与作者个人意识的表达,不苛求和局限于细致的工笔。“写意”是一种形式简明,而内涵和意蕴丰富、深刻的美术表现理念和手法。写意也是我国艺术领域最重要、最核心的审美特质、审美思想与审美气质之一,对我国传统艺术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成为我国艺术与西方艺术最为显著的区别之一。写意审美特质与精神反映在具体的绘画艺术上,表现为对绘画的对象或者说客体不做具体形象上的细节描绘和刻画,不拘泥和局限于绘画客体与对象的细节描写,而将捕捉绘画客体的精神、气质及韵味作为出发点,通过抽象化和意象化的线条和点缀性的色彩准确生动的将客体的内在神韵准确鲜明的展现出来,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形散而神不散”,达到一种“传神”的状态、目的和境界。这种写意的理念与手法绝不代表对于绘画客体具体形状的忽视或忽略,恰恰相反,只有在对物体的具体形态与细节有足够细致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深入的理解其真正的精髓,这也是写意的首要基础和根据。反映在音乐层面上,写意则表现为我国传统音乐对于线性旋律之美的极致追求与表现,以及在音乐节奏上的独特处理理念和方式。与西方音乐注重立体性、整体性、和声性的纵向音乐不同,我国传统音乐更加注重音乐横向上的韵律与美感,也就是音乐旋律的走向与美感。无论古今中外,节奏都是音乐的当之无愧的核心音乐和灵魂。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节奏的处理和表现方式最能展示一个民族的音乐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我国传统民族音乐在音乐节奏上更加全面和清晰的展现出传统绘画艺术中的写意精神,表现出鲜明的“形散而神不散”的审美特质与风格。整体而言,我国的传统古典音乐在节奏方面不追求速度上的完全一致,而注重整体节奏上的把握和控制,在具体的艺术表现处理上往往会留给演奏者较大的自由处理空间,这就给了演奏者更加自由和充分展现自我的机会,同时也对演奏者提出了更高的艺术要求。因为与绘画艺术上的写意手法一致,这种节奏上的自由度不代表无根据的随意性与任意发挥。恰恰相反,这种自由度首先是必须建立在对于音乐节奏的精准掌握基础之上。演奏者需要准确的了解和掌握音乐作品的思想、精神、情感、内涵及气质,然后在原有的节奏框架内进行个性化的自我发挥与二度创作,达到写意的音乐意境。古筝,作为我国历史传承最为久远、受众面最为广泛的、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民族乐器之一,承载和蕴含着极为全面和深刻的写意特质与精神。同时也更加全面、深刻、鲜明的体现出我国音乐艺术审美趋向在整体上与西方音乐艺术的现实主义、写实主义精神形成最为显著的对比与区别,展现出鲜明的自我个性与特色,表现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音乐艺术层面上独有的思想、思维、精神、个性与气质。与我国其他的传统民族乐器相比,写意的审美气质在古筝艺术中有着较为独特的表现方式,体现出一种独特的美感。古筝作为一种音色变化丰富、音域宽广、和声性最强的民族乐器,必然具有自身最为独特的表现方式和更加全面、深刻的境界与状态。具体而言,与其他单旋律传统民族乐器或具有一定和声性的传统民族乐器相比,古筝在音乐与和声性上都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但这并不是说古筝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民族乐器已经开始背离了我国民族艺术的写意审美精神与审美特质,开始向和声性、立体性、现实主义、写实主义的音乐转换,具有了完全不同的音乐审美特质。相反,古筝作为一种常见的、流传范围极广的弹拨乐器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千年的发展,其基本的乐器形态与艺术形态早已固定下来,而其相对较强的和声性不是为了从写意性向现实性转换,而是要用这种和声性衬托和强化写意性的音乐美感与审美特质。这就涉及到了音乐艺术表现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古筝和声性的核心目的在于更好的表现写意性的音乐美感,和声性是其更好表现写意性美感的手段和辅助方式,其根本的审美特质与内涵并没有改变,反而在和声性的衬托和辅助下更加清晰、鲜明,完全的展现出来。

二、古筝艺术具有“雅俗共赏”的审美特质

“雅”与“俗”是我国古代音乐艺术最为重要的艺术审美标准之一。其代表着两种不同的音乐审美标准与审美定位,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种审美等级与阶层上的划分与区别。顾名思义,雅乐,指的是我国古时宫廷贵族所演奏和欣赏的音乐或典礼乐舞,而俗乐则指的是民间的音乐艺术。虽然从根本上来讲,我国传统音乐中的“雅乐”皆源自或来自于被称为“俗乐”的民间音乐,只是在表现形式和规格上有所提升,但在站在民族文化的高度,从艺术审美的角度而言,对于音乐“雅”与“俗”的等级划分,在我国传统的艺术审美思想与理念中一直有着清晰的划分、界定和审美认知与定位。从我国传统文化对于音乐艺术的主流审美方式与审美标准来说,这种对于音乐的审美标准与审美界定具有极为强烈和浓厚的人文性特征与色彩,对于人们的思想、精神及情感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就是在这种大的文化环境和社会背景下,古筝却凭借其卓越的艺术表现力与艺术包容性在极大程度上打破了这种审美标准的划分与界定,成为一种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都能够接受和喜爱的器乐艺术。我国古代社会各个时期的文人墨客、风雅之士都对古筝予以极大的热情,并将古筝融入于自身诗词歌赋的创作之中。同时,古筝也深入了民间的各个层面和角落,包括职业艺妓的才艺表演、勾栏瓦肆等娱乐场所的公共演出,甚至是最为“接地气”的一些酒楼、茶馆,都能见到古筝的身影。时至今日,更为如此。古筝艺术不仅能够登上国际级、国家级等大型文艺演出的舞台,同时也出现在人们日常休闲娱乐的小型文艺活动之中,为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愉悦。古筝一方面具有鲜明的古典、优雅的整体风格与审美特质,另一方面又具有多元的艺术表现力与艺术包容性,这就使古筝艺术能够在传统文化的审美体系中极大程度上打破固有的审美标准与界定,从而具有和表现出传统民族器乐艺术中所少有的“雅俗共赏”的审美特质与内涵。这也是古筝艺术能够经受住历史长河的考验,至今仍具有蓬勃的艺术生命力和可持续的艺术发展力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三、古筝艺术具有文化传承的艺术属性和审美特质

在我国传统文化对于艺术的审美体系、审美标准与审美认知中,音乐除了要具有娱乐功能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还具有对人的思想、精神、思维、道德、品行的教化功能和作用。在我国传统艺术价值观体系中,音乐艺术的文化传承与教育,或者说教化作用与功能甚至超过了音乐的娱乐功能属性,成为衡量音乐艺术的首要审美标准。这种艺术价值观与艺术欣赏思维也深深地影响到中华民族的每一个人。那么,在我国传统音乐艺术中,一种音乐表现形式、一部音乐作品、一次音乐表演,是否具有足够的人文属性的审美内涵与特质,就成为衡量其艺术审美标准高度、品质优劣的最重要标准之一。而从这个角度来讲,古筝艺术完全做到了在保证极强娱乐性的同时又具有丰富、深邃的传统文化内涵与文化传承功能,对于人们有着极高的文化教育作用。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而言,古筝艺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蕴含了极为深厚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与人文属性,承载并以音乐的形式记录和抽象地反映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比如曲子《高山流水》反映出我国古时文人的志趣高雅;《渔舟唱晚》表现出的拉动人民辛勤劳作与乐观精神;《寒鸦戏水》表现出我国潮州地区乡间的美丽、安逸的乡间景致和人们悠然、从容的生活状态与心态;《出水莲》表现出我国古时文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贵品格与情怀等,充分反映出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文化元素与人文思想。我国曲艺艺术通过有声的文字与表演,用一些具体的戏曲曲艺故事影响人们的思维、思想,使人们接受一种较为直接的文化价值观,这是我国曲艺艺术最为重要的艺术作用,也是与西方歌剧艺术最显著的区别之一。从音乐欣赏与审美的角度来讲,我国曲艺艺术的欣赏方式和标准,除了要具有足够的娱乐性与专业性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其主体内容要具有足够的戏剧性、思想性,并要蕴含足够丰富和深刻的思想性,从而能够对人们产生重要的教育,或者说教化作用。古筝艺术在这方面与我国的戏曲艺术在审美理念、审美标准、审美属性、审美内涵基本一致,只是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古筝将这些文化内涵与人文属性内化与抽象的音乐作品与音乐表现,通过一种抽象化的方式将这些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精神、思维方式、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时至今日,古筝艺术仍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得到人们广泛的认可和喜爱。很多人喜爱学习古筝,一方面是因为其令人动容的音乐魅力和在弹奏时所表现出的优雅气质,同时更在于通过学习古筝能够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文化修养,进而影响自己的生活态度,使生活更加美好。当前,我国的很多民族器乐艺术在世界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日渐式微,但古筝艺术却凭借自身独特的审美特质“逆势而上”,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市场和空间。古筝艺术无疑要更加充分的发挥、发扬和强化自身的这种艺术属性与审美特质,在我国的传统民族传承事业中承担更多的责任,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

四、结语

篇(4)

一、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

要使声音体现出声乐艺术的审美,首先要了解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通过研究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更好地把握歌唱技巧以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歌唱艺术美的构成,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还在于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的体现。从美学角度来看,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 中国古典美学强调“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但它们都认为歌唱艺术是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和客体的双重角色,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

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对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的理解和美好的情感融入到歌声之中,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歌唱声音的审美,不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即是说,不仅耳朵听到美的声音,还要眼睛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味觉能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份量。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从而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交互作用,产生“通感”。

歌唱者的音乐美感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应当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和歌唱情感审美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

歌唱艺术形象审美首先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歌唱者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声乐作品的表现,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其次,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第三,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要求歌唱者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突破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第四,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声乐艺术多方面的审美特征要求演唱者在塑造作品时也应当从多方面来把握和理解,只有掌握了声乐艺术的审美特征,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对生活的体验和对作品的二次创作,才能掌握声乐艺术表现的基础。

二、加强体验,掌握声乐表演艺术中体验与表现的关系

体验生活和作品

在声乐表演的最初阶段,必须强调从生活中寻找创作素材,而最科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体验生活。观察生活不是一般的把生活现实作为艺术表演的素材,而是必须仔细选择、提炼、生活的细节,表演者的动作要做到既注重生活又不完全抄袭生活,使这些生活素材艺术化,具有审美价值。

声乐表演是表演者对声乐作品的再创造,这个事实决定了演唱者必须在作品中寻找自我,必须在音乐创作中建立自己的艺术个性,这是认识作品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作品的再创作过程。首先要认识作者,体验作品的背景、心情、环境、时代以及蕴涵的作者的感情,还要了解作者的家庭、时代、创作风格、常用手法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作家了解作品,懂得作品中自我的定位,表现作品的方式。

声乐演唱者除了音乐专业知识之外,平时应该多了解一些描写各种人物细腻情感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等,尤其是世界文学大师们的作品,尽量多地体会发生在身边的各种感情。多接触社会,增加丰富的阅历和比较宽的知识面,多学会一些感动。培养开朗积极的心态和善解人意的心胸,积极感受和品味喜悦、愤怒、忧伤、离别、思念、恐惧、兴奋等各种情绪。

体验和表现的关系

声乐有科学的发声方法,有艺术化的情感表现,是传达感情和愉悦心灵的综合艺术。声乐与其它艺术的最大区别在于其表现性。表现是声乐表演艺术的生命,表现的基础是体验,生活是声乐艺术的源泉。体验的目的是表现。歌唱者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表现与体验的关系,使之在声与情、演唱者与作者、作品与观众、以及生活与艺术中达到统一,更好地指导声乐表演实践,更好地诠释艺术。

三、歌唱技术与艺术表现的统一

声乐艺术通过艺术的表现形式将声乐作品转化为现实的音响,实现其审美价值。歌唱者通过正确娴熟的演唱技术把乐谱上的符号形式及内心的情感体验转化为充满生命律动的音响,通过准确完美的艺术展现,使歌曲充满生命力和感染力。因此,出色的歌唱技术与完美的艺术表现在声乐表演艺术中是相辅相成、互不可缺的两个方面。

歌唱技术是手段,艺术表现是目的

技术对于歌唱艺术而言,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基础,但它并不是声乐表演获得成功的唯一条件,更不是声乐训练的最终目标,只是实现声乐艺术完美展现的手段,只有当歌唱发声技术为艺术表现的目的服务,并且获得与艺术表现的完美统一时,它才能实现其自身价值。优秀的歌唱家们的表演并不以炫耀技巧为目的,而是将高超的技术完全融合于深刻的艺术表现之中,他们的歌唱不仅给人以审美的愉悦,而且以其丰富的情感内涵而感动人。

在对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中达到歌唱技术与艺术表现的统一

歌唱是一种表演艺术,它不仅是对一度创作中音乐信息的简单传达和再现,而且是充分体现着歌唱者纯熟的歌唱发声技术和恰到好处的情感表达的二度创作。通过歌者声情并茂的演唱及个性化的艺术再创造,可以使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更为丰满,情感更为丰富,内涵更为深刻,风格更为鲜明,从而实现其审美价值。简单说来,就是声情并茂的演唱和个性化的艺术表演。

感情使艺术作品具有生命力。在歌唱艺术中,“技艺并举,声情并茂”是歌唱艺术表现最佳效果的体现。在歌唱艺术实践中,声音是歌唱赖以存在的条件和基础,是歌唱情感表达的载体,声为情之本,同时以情感表达为内容;而情为声之魂,它以声音为依托同时赋予声音以丰富的内涵,给声音以情感的魅力。声乐表演其实就是歌唱者在内心强烈的艺术情感的驱使下,借助自身嗓音器官发出歌唱音乐音响来传达感情的音乐艺术创造活动。在这一活动中,歌者内心的情感体验不仅能以一种精神动力而激起发声,并且对所发声音的音色,力度、音值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只有当歌唱者内心情感体验与声乐作品情感内涵相融时,才能发出符合作品情感表现所需的声音;同时也只有当歌唱者发出的歌唱音乐音响与作品情感所要求的声音相吻合时,才能准确,真实且生动地表达作品的情感内涵。在歌唱表演的二度创作过程中,以情感带动发声,以充满感彩的声音来表现作品的思想情感内涵,要依靠歌唱发声的技术技巧,但又不能只唯技术。在歌唱时要求的“唱情不唱声”,要通过“以情带声”而达到“以声传情”的目的,从而真正达到“声情并茂”这一歌唱表演艺术的最佳境界。

声乐表演作为二度创作,是赋予声乐作品以生命的创造行为,不仅需要忠实的再现原作,更需要通过富于创造性的个性化表演对原作予以丰富和润色,使作品焕发出新的光彩。在这一艺术化的创造过程中,声乐表演的基本技术,即歌唱发声的基本功的掌握固然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把基本的歌唱技术方法灵活运用于艺术表现的能力,或者说是根据艺术表现的需要而创造性的运用歌唱基本技术方法的能力,这样才能使歌者在面对各种不同题材和体裁、不同风格和类型的作品时,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采用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去进行艺术再创造,从而形成其个性化的演唱风格。

四、声乐教学中歌曲演唱的艺术处理原则

对比统一是演唱歌曲艺术处理的关键原则之一。处理声乐作品的原则应是“掌握整个歌曲的统一,突出它的变化”。在力度、速度、音色和情绪等方面把握和运用。

歌曲所包含着的力度变化和对比,是随着歌曲情感的起伏而进行的。力度的对比,必须从歌词和音乐的思想情感出发,力求自然得当。所以,在教学中必须使学生掌握作品句法的规律,找出整体的结构层次,做出合乎情感、合乎意境需要的力度变化的处理。这种处理既要服从作品内容的需要,又要服从作品情感起伏的要求,从而达到作品整体统一的效果。

歌曲的速度,是歌曲表现的重要环节之一。速度的快慢,常与歌曲的情绪分不开。速度可分为快板、急板、慢板、中板等。一般在歌曲中作曲家会标明速度符号,但这样的速度术语差距较大,只是作个大概的指示。作品真正内涵的速度变化,需要从歌曲的内容、节奏和旋律等方面去推敲,由此决定适宜的速度。对于有速度变化的(逐渐快慢或突然快慢)的曲子,必须按照曲子情绪的变化作速度上的变化处理。

声音的音色是有很强的潜在力的,不同的语气音色也不一样,不同的音色取决于词语。在歌唱中音色的不同取决于歌词和曲调。教授时,必须首先让学生领悟词意,指导学生分析曲调,灵活领悟歌曲内在情感,再按照对比统一的原则,设计出既合乎“情理”,又有艺术感染力的音色对比度来。教师应让学生在自己声音特质的基础上,发展更丰富的音色,用声音色彩的对比,表现不同的情感。

歌曲的情绪,对于歌曲内容的表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的理解、体会,再做出相应的对比统一。

参考文献:

1. 叶朗:《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 管建华:《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版。

3. 王次:《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4. 赵梅博:《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版。

5. 李晋伟、李晋瑗:《沈湘声乐教学艺术》,华乐出版社2003年版。

6. 彭晓玲:《声乐基础理论》,西南师大出版社2001年版。

7. 曹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篇(5)

本论文关键词:歌唱艺术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10月。

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田丁著:《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中国音乐》编辑部,2002年7月。

赵梅博著:《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11月。

篇(6)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篇(7)

书法艺术

书法艺术是以线条组合变化来表现文字之美的艺术形式,它主要通过用笔用墨、结构章法、线条组合等方式进行造型和表现主体的审美情操。

中国书法主要包括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书体。

书法艺术昀基本特征

(1)线条与组合。(2)具象与抽象。(3)情感与象征。

实用艺术

实用艺术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实用性与审美性相结合,它是建筑艺术、园林艺术、工艺与设计艺术等表现性空间艺术的总称。实用艺术是所有艺术种类中最普及、最常见的一大类别,它与人们的衣、食、住、用等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

建筑艺术

建筑艺术是一种实用与审美相结合,.以形体、线条、色彩、质感、装饰、空间组合等为艺术语言,建构成实体形象的造型与空间艺术。

建筑可分为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园林建筑、宗教建筑、纪念性建筑等。

建筑艺术的基本特征

(1)造型的形式美追求。(2)环境的人格化体现。(3)多重的象征性意味。

园林艺术

园林艺术是指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和艺术手法,将山水、花木、建筑等要素组合成为统一的景观。园林艺术体现了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有机融合。园林艺术在广义上是建筑艺术的一种类型。

园林艺术的类型,从世界范围看主要有三种,即欧洲园林、阿拉伯园林和东方园林。东方园林以中国园林为代表。

园林艺术的基本特征

(1)浓缩的自然。(2)综合的形式。(3)意境的追求。

工艺与设计艺术

工艺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艺术样式,它既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同时又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与制作或生产密切相关。

设计艺术是工业革命后在国际上兴起韵一门交叉性应用学科,是围绕着某种制作或生产目的进行的富有审美情趣的创作,,主要包括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设计等。

工艺与设计艺术的基本特征

(1)实用与审美的结合。(2)物质与精神的结合。(3)技能与创造。

表情艺术

表情艺术是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音响、人体)来直接表现人的情感,间接反映社会生活的这一类艺术的总称。表情艺术主要是指音乐、舞蹈这两门表现性和表演性艺术。表情艺术是人类历最古老的艺术门类。

音乐艺术

音乐艺术是以人声或乐器声音为材料,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在一定时间长度内营造审美情境的表现性艺术。音乐艺术以旋律、节奏、和声、配器、复调等为基本手段,以抒发人的审美情感为目标,具有较强盼情感表现力和情绪感染力。

音乐艺术的分类

音乐可分为声乐和器乐。声乐按演唱者可分为男声、女声和童声,按音域可分为高音、中音和低音,还可根据演唱的方式分为独唱、齐唱、重唱、合唱、对唱、伴唱等多种形式。

根据器乐的不同种类和演奏方法,可以分为弦乐、管乐、弹拨乐、打击乐四大类。

音乐艺术的基本特征

(1)情感的涌流。(2)想象的自由。(3)象征的意味。

艺术发展的继承与倒新

(1)继承和创新是促进艺术发展的重要因素。艺术的发展是有其内在继承性的,这种继承性,反映着社会意识形态和人们审美观念的连续性。每一时代的艺术对于后一时代的艺术都是一种既定的存在和条件,后一时代的艺术必然要在前一时代艺术的基础上得以发展。(2)艺术的历史继承性,首先表现为对本民族艺术传统的吸收和接受,以及对其他民族和国家优秀文化和艺术成果的吸纳,尤其表现在对艺术的形式与技巧、内容、审美观念和创作方法等方面的继承上。

(3)艺术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除旧布新、推陈出新的过程。为了创新,就要坚持批判的原则,对过去的文化遗产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同时,又要坚持在艺术内容、艺术形式、艺术语言、艺术表现手法等方面的创造,不断适应新时代人们对于审美文化和艺术的需求。

艺术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

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现象,艺术既具有一般意识形态的特性,又具有自身的审美特性,因而它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作为审美的意识形态,艺术与意识形态各部门以及政治、科学等均有着密切的联系。

(1)艺术与哲学。哲学主要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等领域中带有普遍性的根本规律,哲学主要通过美学这一中介对艺术产生影响。艺术也可以通过审美创造对哲学家的思维及其思想产生启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哲学。

(2)艺术与宗教。艺术与宗教早期曾融合在一起,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也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二者在认识与掌握世界的方式上有着相似之处。宗教长期利用艺术来宣传宗教,客观上促进了艺术的发展·同时艺术也在不断影响着宗教。但由于宗教和艺术在思维方式和终极目的上的根本差异,决定了二者的本质区别。(3)艺术与道德。道德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与艺术的联系相当紧密。一方面,一定社会的伦理道德总要通过艺术的内容和精神得以体现;另一方面,艺术以审美的方式对道德观念进行思考并加以表现,从而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

(4)艺术与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政治对于包括艺术在内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各部门的影响是最为直接和广泛的。艺术活动会受到政治的制约和影响,同时也可以对政治产生影响,二者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关系。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和引导艺术的方向,良好的政治环境可以保障艺术得到更快、更健康的发展。艺术也可以通过自身显现的审美情感和精神倾向对人们的政治思想产生一定的作用,从而影响政治的方向和发展。

(5)艺术与科学。科学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重要文化现象,它与艺术有不少相似之处,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有本质的区别。现代科学技术为艺术提供了新的物质技术手段、传播手段,并促使新的艺术形式的产生和美学观念的变化。在思维方式、价值追求等方面,艺术也一直对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艺术活动的基本性质

艺术活动是以特有的艺术语言体系为媒介、以创造形象或意境满足人类审美需求的精神文化活动。

(1)任何艺术活动都必须借助一定的艺术语言体系进行。

(2)创造艺术形象或意境是一切艺术活动的出发点,也是一切艺术活动的宗旨、目的、落脚点和最终结果与归宿。

(3)艺术活动作为人类的精神文化活动,它的根本

艺术括动的基本特征

(1)艺术活动韵形象性。形象即审美形象,在广义上包括审美的情境和意境。形象把握是艺术活动特有的方式,是主体对于客体领悟式的审美创造.它是感性的而不是推理的,是体验的而不是分析的。形象是构成艺术作品的基本要素,因此,每个艺术形象都必须以个别具体的感性形式出现,把生活中人、事、景物的外部形态和内在特征真实地表现出来,有血有肉、有声有色,使人产生一种活灵活现的感觉。

(2)艺术活动的情感性。艺术中的情感即审美情感,是一种无功利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情感。情感在艺术活动动机的生成、创造与接受过程中均是重要的心理因素之一,同时情感又是艺术创作的基本元素。情感主宰着艺术活动的整个过程,贯穿在艺术创作的整个心理过程中。

(3)艺术活动的审美性。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意识形态活动的根本标志。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形象的、情感的和多义的,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性是隐含在审美特性之中的,它使艺术的审美世界具有了更为广阔和深邃的内涵。

艺术活动的功能

(1)审美认知功能。艺术的审美认知功能,是指人通过艺术活动能够获得关于自然和社会的知识和信息。艺术对社会、历史、人生具有审美认知功能。对于大至天体,小至原子的自然现象,艺术也同样具有审美认知作用。

(2)审美教育功能。艺术的审美教育功能,是指人通过艺术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思想上受到启迪。艺术具有强大的情绪感染力和影响力,欣赏者往往会沉浸在优秀的艺术作品中,不知不觉地改变自己原有的态度,而接受作品的思想观念。艺术审美教育功能具有“以情感人”、“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三个特点。(3)审美娱乐功能。艺术的审美娱乐功能,是指人

在艺术活动中能够使身心得到调节,精神获得愉悦。这是艺术最基本的功能。

艺术教育

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