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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无独立的法律依据
我国在1994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后,关于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却一直没有出台,对政策性银行经营范围、运行规则、违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带来明显的负效应:一是使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经营“摸着石头过河”;二是使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流于形式,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暴露,隐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三是制约政策性银行职能发挥和自身发展。
经营行为商业化倾向明显
三家政策性银行都有商业化倾向。1998年开行倡导“在市场框架下运作”,提出要建成国际标准现代化银行。2001年,开行与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分别提供两公司150亿元和70亿元的国内买方信贷,引发商业银行对开发银行经营范围的质疑。商业银行抱怨“开行只支持电力、公路等发展前景好的行业,不支持制造业等风险较大的行业;只支持还本付息能力强的优质项目,不支持还贷能力差却亟待救济的项目”。
资金未切断与基础货币联系
我国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农发行的资金筹措和运用,除得到财政补贴外,还得到央行利差补贴。央行以再贷款形式供给农发行使用的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为3.24%,低于央行支付给邮储利率0.891个百分点。利率倒挂形成了央行对农发行直接补贴,造成央行、邮储、政策性银行资金定价和配置扭曲。
隐含的金融风险不可低估
一是国家信用担保内容缺失。二是三大政策性银行由于自身定位与性质造成的经营过程中的一些隐含风险。三是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开行、进出口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期限大多在10~20年,由于固定资产和基建投资的特殊性,新贷款还老贷款,滚动周转形成资产风险后移,掩盖了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
效益欠佳加大了财政负担
如农发行成立前,农产品收购资金由农行承担,在资金供应上,农行可以根据我国南北农作物成熟期交替的时间差,将数额大体相等的资金交替使用,形成类似规模经济的替代或节约。而成立农发行后,每年所需信贷资金一次到位,并实行“封闭运行”,使所需资金总量无端增大,并形成季节性闲置,这种变相资金浪费加上由分立机构凭空增大的管理成本和营业成本,直接加大国家财政负担。
韩国政策性金融机构起到引领作用
在快速城镇化发展伊始,韩国政府就十分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建,分步成立5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产业银行、企业银行、农协银行、水协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它们在韩国快速城镇化期间起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政策性金融定位清晰。在推进城镇化期间,韩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均围绕其产业政策。同时,各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分工明确。起到核心作用的是产业银行,它的任务是支持石化重工业和出口导向产业的发展。中小企业银行主要扶持韩国中小企业发展,专门为占韩国企业总数95%的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信用和信用担保服务。农协银行主要协助农协,为农协基层组织的创办给予免税、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农村的道路、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金融服务种类多样。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专门的项目分析、评估和融资业务。在中小企业信贷方面,针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既有直接投资的方式,也有专门投资基金的方式。在企业的收购兼并方面,除了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发行和收购企业债券,还协助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提供咨询等服务。同时,依靠农协银行的生产指导、运销、结算、保险等业务,降低了信贷风险。韩国政府还将审查农村的基础设施、教育、文化等投入的任务,委托给农协银行。
再次,相关法律体系完备,且监管有力。韩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是依据最高立法机构通过、专门立法设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与政府机构、一般商业金融机构区别开来。例如,产业银行依据《韩国产业银行法》成立,该法规定了《韩国银行法》不适用产业银行,明确规定了适用产业银行的法律文件是《韩国产业银行法》。同时,韩国对政策性银行实施多方位的严密监管。国会通过立法界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和性质。金融监管委员会根据与商业银行相同的监管指标,对政策性金融进行健全性监管。财政经济部决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方向和信贷规模、融资规模,以及审批预决算、评价业绩。审计监察委员会则负责检查经营管理的规范性,配合检察院惩处金融犯罪。
我国金融业大有可为
借鉴韩国政策性金融的做法,我国可从以下方面改进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一,巩固、增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地位。政策性金融在韩国银行体系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相比之下,中国的政策性银行资产占GDP的比重,不到韩国的一半。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促进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及时满足城镇化中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的资金需求。同时,组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应提上日程。目前对我国来讲,建立类似韩国农协银行的“农民所有,农民管理,农民受益”、基本已经商业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尚不现实。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值得我们学习,其在韩国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中占有最大的份额,具有强劲的实力。
第二,找准切入点,提供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我国应引导商业性金融业把资金投到与城镇化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需行业。学习韩国城市化先集聚后分散的经验,对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且发展前景广阔的城镇和农村给予更多的支持。具体而言,一方面,着力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优势工业园区和重点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行业之间的合作,为满足城镇化带来的更全面的金融需求做好准备。
第三,拓宽政策性金融筹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学习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农协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向职工、农民等外部人筹资的方式,开发邮政储蓄存款、基金融资等渠道。城镇化过程中,有相当数目的资金会流向投资回收期长、低收益、低资信的高风险项目。这需要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建立对这些项目的信贷风险分析系统,同时加强机构内部监管,从而避免政策性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关系失衡、沦为“无偿拨付”的第二财政。
【关键词】 新疆;农村;金融
一、目前新疆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一方面农业发展银行难以承担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性金融的重任:一是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二是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运用效益不高。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结构性市场退出我区农村民营金融市场进入不相匹配。在我区境内的四大国有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真正走上商业化道路后,实行“大银行、大城市、大行业”发展战略,逐步从我区县级市场退出。(2)我区农村金融组织存在严重的功能缺陷。一是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我区境内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城市信用社被强制合并为城市商业银行,实际上成为地方国有企业;二是金融抑制和萎缩,服务功能严重弱化,大量农村资金外流,我区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二、新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
1.创新我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1)拓宽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力度。(2)改革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3)明确我区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向。农业银行在信贷资金投入上要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支持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支持农产品供销一体化建设,支持农村小城镇建设。
2.深化我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1)创新农业领域金融体制。一是国家、自治区重组农业领域金融体系,形成“三农”金融机构。通过改革,使得农业领域金融体系发展为政策性机构、合作性机构和商业性机构并存的三农金融机构。二是改革农村信用社。(2)行政固定内生金融资源。在目前市场手段无法调节的情况下,必须采用政府强制手段保证内生金融资源的本土使用,即在农业领域通过立法形式行政固定内生金融资源。这种行政固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本地内生金融资源的本土使用,即本地农业领域金融主体聚集的金融资源,按照上述补偿方式,必须用于本地农业领域的投资。二是剩余内生金融资源可以在不同地方的农业领域相互调剂使用,由中央银行将内地沿海发达地区的剩余内生金融资源,转借给西部尤其是我区农业领域金融主体,再投入我区农业领域。(3)分步实施补偿。首先必须确保对支持农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一旦出现风险,造成损失,国家财政必须及时弥补损失,鼓励金融支持的持续;其次保证对支持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不是采用直接的利益补偿方式,主要是发挥担保机制作用,控制金融支持的信用风险。
3.增强我区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1)实行体制创新,理顺管理体制。新一轮乡村型农信社体制改革,应该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中央关于农信社要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联系农民的金融扭带”的改革方向和“以农为主、服务县域”的市场定位,采取股份制的资本组织制度,选取合适的管理模式。(2)实行股份制改造,重构产权制度。尽快修改现行制度,放宽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比例限制,引导和鼓励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民营资本相对高比例持股。(3)完善法人治理。一是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董事会,理顺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关系;三是建立名副其实的监事会制度。
三、我区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前景
(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法律上具有明确的主体地位是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础。建议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农村政策金融法》、《农业信贷法》、《农业保险法》、《中小金融机构破产法》、《农村社区再投资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2)适时建立农村商业银行。考虑到我国经济、金融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对经营较好、更适合商业化运作的农村信用社,可通过吸收地方政府,民间资本或外资入股改为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建成产权明晰、有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内控机制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3)引导民间借贷走向正规。民间金融部门和正规金融部门相比,优势在于利用血缘、亲缘、地缘、人缘的因素建立起来的“关系性”借贷,有效克服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借贷条件灵活,利率随行就市,很好地适应了农村个体经济和小规模农产品经营对资金需求小、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闲散资本更广泛地参与农村金融活动,大力培育民营银行,既能为农村、农民及农村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又有利于打破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格局,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活力,抑制农村高利贷,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1企业发展低碳创新各阶段资金使用情况首先,在企业刚开始引入一个项目的时候,企业会根据当前的市场经济情况以及综合考虑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对未来的产品发展进行一个有效的评估和认定,从而形成对低碳创新的构思,包括对这一项目难度的认知以及对最终可能收获利益的预测等。然后,企业会根据所评估的结果,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开展这一低碳创新的项目。由于这一阶段企业需要资金数量不大,就不会投入过多的资金,同时再加上低碳技术创新的公共产品属性,主动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不高,更决定了这一阶段资金的使用情况不会过多,这一阶段政府产业基金以及政策性投资是其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内源融资也是企业低碳技术创新资金的主要融资方式。其次,技术研发阶段。这一阶段关系到企业最终获得的项目能不能被社会认可和接受,企业一定要优先选择一些最好的实施方案和创新路线,然后企业首先要选择最佳创新途径,把有市场前景的成果以专利文件形式保存。这就造成了在技术研发阶段企业的资金使用比较少,这一阶段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都是用于研发人员的工资报酬和支持项目正常运行的开支。因为是低碳自主创新产业因而在创新过程中会有许多的不确定性和极高的风险性,所以就造成了市场上众多的投资者不会进行投资行为,资金来源依然是内源融资和政策性资金为主。除此之外,企业可以将创新项目放到“众筹网站”,在网络上开展融资形式。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产品的试点推广阶段。这一阶段就是将产品投放到市场的过程的阶段,这并不是企业最终的阶段,属于试运营推广阶段。它的成功与否决定了企业这一项目的盈利情况。这一阶段主要需要做的工作有开拓市场、进行产品宣传、进行技术调试等工作,所以对于资金需求量较大。由于技术比较稳定,发展前景相对前两个阶段明朗,企业更容易获得风险投资。这个时候,银行也乐于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也容易获得基金和政策性资金的投入。
1.2企业低碳自主创新融资瓶颈企业进行低碳自主创新,开展企业经营需要投入大笔的资金,但是低碳经济的发展属于一个长期的工程。企业进行低碳自主创新投入大、时间长,存在较高的风险,很多银行对于这类企业的贷款都会有许多的限制,造成了企业融资难的 现状。企业开展新项目的时候由于存在过高的风险,造成了众多的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不愿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企业的资金来源就变得更为狭窄。与此同时,虽然国家鼓励支持发展低碳经济,但是国家提供的资金支持远远达不到企业的需求,从而导致众多企业在发展低碳自主的产业模式时,因为缺乏资金支持,而没有能力去进行技术的创新,造成了企业整体的装备水平下降,不能支持企业的发展需要,从长远角度来看,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2企业低碳自主创新融资渠道
企业进行低碳自主创新离不开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来源,不仅需要依靠国家财政的支持,还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的政府投资,更离不开短期债券市场、长期资本市场以及银行信贷市场融资等一些金融的支持,企业的低碳自主创新需要在市场手段的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下共同进行。
2.1政府支持下的企业低碳自主创新由于企业进行低碳自主创新存在风险大、收益不高等方面的因素,导致企业在自主创新时容易产生资金缺乏的现象。因此,在公共产品属性比较强的企业低碳自主创新的背景下,需要更多的政府资金的注入。政府对于企业低碳自主创新的支持除了给予直接的资金投入外,还需要在政府政策、政府采购以及财税激励方面给予支持。充足的财政支持是企业进行低碳自主创新的充分条件,政府可以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低碳自主创新的顺利实施。其中,政府采购可以有效地为企业低碳自主创新指引方向,政府通过加大对企业创新技术和产品的采购来确保企业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激励企业实现低碳自主创新。此外,政府应该为企业低碳自主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激发企业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2资本市场支持下的企业低碳自主创新资本市场在企业低碳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促进企业的优化配置以及资金的筹集,从而为企业进行低碳自主创新提供直接的金融支持。企业可以应用由金融机构专门发行的面向低碳自主创新的优惠贷款政策和能源合同管理等金融产品,也可以通过一些专门面向企业低碳自主创新发行的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来实现资金募集。其次,企业也可以借助流动性的资本化资产来筹集资金,从而有效地转移信用风险。
2.3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下的企业低碳自主创新在当今的金融环境下,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低碳自主创新提供间接的金融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于企业低碳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主要以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对于发展低碳自主创新的企业,可以在银行信贷审核和决策的过程中享受放宽还贷条件、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加大贷款额度等方面的优惠;而对于那些对环境有害和无视节能减排的企业,银行类金融机构应该采取提高利率、强制还款或不予贷款等措施加以限制。发展“低碳经济”就要淘汰制造业中那些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生产力,发展新的生产力,还要引导公众反思那些浪费能源、增加环境负担的不良消费方式,通过个人行为和企业行为充分发掘消费和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发展“低碳经济”不仅要有先进的技术作支撑,还要依托于“低碳生活”才能实现减排的目的“。低碳生活”与“低碳经济”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市现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426个,其中工商银行51个,农业银行60个,中国银行16个,建设银行26个,政策性银行5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137个,邮政储蓄131个。位于乡镇的机构116家,占全市机构务现状的总数的27.23%。其中农业银行21家,农村信用社48家,邮储47家。农业银行机构乡镇覆盖率42.86%,农村信用社机构乡镇覆盖率97.99%,邮储机构乡镇覆盖率95.92%。乡(镇)所在地具有贷款功能的机构43家,占乡镇机构总数的37.08%。其中农业银行17家,农村信用社36家。
目前,****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提供的金融服务仅限于存款和贷款业务。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提供了信贷支持。到20****年末,全市农业贷款余额111024万元,较年初减少17155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银行农业贷款锐减,****市农业发展银行充分发展政策性银行优势,积极向粮食收购企业、加工企业、产业龙头企业等行业发放贷款,全年新发放贷款88264万元。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网点为农民提供便利的存款业务。特别是邮政储蓄机构利用网络优势还能为农民提供全村国通存通兑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展了“一证通”业务。共在32个基层社、34个行政村进行了“一证通”试点,评定“一证通”农户1792户,授信总额3860万元,有718户得到“一证通”贷款1578万元,为支持“三农”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有效途径。
二、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不够。由于农业生产是以土地为中心,农户居住较为分散,不集中。有的村偏僻,距离乡镇远则达上百公里,有的还不通汽车,遇到雨雪天气根本无法出行。****市位于乡镇的机构有116家,只占全市机构总数的27.23%。特别是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股改,逐渐退出了农村市场。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农村信用社力量薄弱,代办站撤并后对偏远农村地区的服务鞭长莫及,使部分农村地区长期处于无金融服务状态下,给当地农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二)农村地区缺乏担保组织机构。农户和农村私营企业由于资产有限,大都缺乏有效的贷款抵押物,而农村金融机构为防范信贷风险,又将是否有抵押担保当作放款的必备条件,造成一些确有发展前景的农业项目因缺乏抵押担保而被迫搁浅,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资金没有“落地生金”。****市国有商业银行在基层的机构只单纯吸收存款,吸收来的存款没有支持当地农村经济发展而是上存赚取利差。20****年末,****市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占全市国有商业银行各项存款总额的64.61%。邮政储蓄机构,以其邮政代办点遍布乡村和通存通兑的优势,将农村地区闲散资金最大限度地吸收并上划。20****年末,****市邮政储蓄余额占全市金融机构储蓄存款总额的22%,是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总额的2倍还强,农村地区的资金被邮政储蓄尤如抽水机般地抽走。相反,农村信用社却因资金匮乏而无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对资金的需求。
(四)农村信用环境差。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缺失严重,信用环境现状堪忧,躲债、逃债、赖债现象时有发生。农村金融机构为有效规避风险,不敢将资金投放到信用意识淡薄的农户。虽然在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过程中,开展过信用乡(镇)、村、户的评定,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但由于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现在的效果并不理想。这些信用乡、村、户早已被人淡忘,信用典型作用没有发挥,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长期得不到改观。
(五)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在我市农村开展业务的银行机构只开办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中间业务、业务等服务特征明显的业务品种还是空白。贷款也只停留在发放种植业、养植业等生产费用贷款上,助学贷款、消费贷款还没有开展。另外,****市乡镇金融服务网点除邮政储蓄外都不具备跨省、市、县的异地汇兑功能。银行汇票、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卡、网上支付等业务更是涉及不到,从而影响了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三、多策并举解决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增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原则,紧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进行合理布局,大力增加对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对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支持外贸和新兴领域的农村商业企业,扩大对农村私营业主、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政策性银行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和作用,逐步改革信贷产品单一的现状,拓宽业务范围。在做好粮棉油收购调销贷款的同时,审慎推进“三粮企业”等新业务发展。要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并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优势互补原则基础上,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合作,适当拓展业务空间,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支农服务中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人缘和地缘优势,积极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竞争,做好资金需求调查,大力组织资金,为农业贷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快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网点建设,尽快填补偏远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空白。
(二)完善农村担保体系,为农业贷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由政府牵头成立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专门为农业贷款提供担保。同时,通过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引导已成立的其他担保机构进入农村,为农业贷款提供担保。
(三)畅通农村资金回流渠道,增强反哺作用。要明确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每年资金返回支持“三农”发展的比例,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限制其增设分支机构。对于支农资金不足的地区,可以采取将县级人民银行邮政储蓄转存款全部转化为支农再贷款,增加对当地“三农”的支持力度。
[关键词] 西部大开发 金融业
一、西部大开发的金融支持政策
西部大开发的顺利推行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对于西部地区的投入是十分有限的,因此需要借助金融杠杆进行投融资调节。西部开发10年来,国家从金融信贷上对于西部大开发过程中的项目信贷政策给予了倾斜,金融支持成为国家推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手段,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铁路、主干线公路、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大中型交通、能源项目建设。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第二,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诸如农村电网收益权、公路收费权以及城市供水、供热、公交、电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第三,增加农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特别对西部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在信贷方面给予支持,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带动作用强、以公司加农户为经营方式的龙头企业。第四,运用信贷杠杆支持经济结构及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支持电力、天然气、旅游等西部优势产业发展。以上金融支持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力保障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快速增长以及一大批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顺利建设,是10年西部开发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支持性因素。
二、西部开发10年西部的金融业发展
西部大开发10年是西部现代金融业发展最快的时期。截止2001年底,西部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数占全国的27.3%,从业人员数占全国的24%,资产总额占全国的17.9,法人机构个数占全国的35.9%;人民币各项存款占全国的16.5%,各项贷款占全国的17.9%;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的15.2%,保险公司数占全国的6.4%。尽管与东部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但与西部大开发之前相比,还是有了历史性的突破。
(一)商业性金融快速发展,但占全国比重仍然较低
首先,在我国金融领域内最具覆盖性的金融机构是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国有独立或控股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等。一般而言,评判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银行网点数量的多少。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4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网点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相对较少,12家股份制银行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行的有10家,且主要集中于省会城市。在西部各省银行网点分布中,四川省银行机构网点最多,地区仅有中行、农行、建行设有分行。
其次,存贷款额和存贷比指标大小直接反映了商业银行在某一地区的业务发展状况,间接反映了其利润来源状况,同时也反映出金融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所以,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增幅也是一个衡量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存贷款呈现上升趋势,本外币贷款余额从2001年末的19348亿元增长到2011年末的10.5万亿元。从全国来看,西部地区信贷总量占比始终保持在17%左右,信贷增长速度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保持一致,较为客观地反映了西部地区商业银行主要业务发展的增长态势,说明西部大开发政策极大地盘活了区域金融,有效带动了西部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西部地区银行存贷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西部银行借贷现象严重,许多西部分支行将资金上存总行,使得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出西部地区。同期西部地区GDP在全国所占比重上升与存贷款量在全国比重下降并存的现象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西部资金有相当部分已经流向了发达地区,这将会增大西部地区发展的资金缺口,导致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
第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网点数和资产规模也是判断一个地区金融生态的重要方面。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西部地区的网点分布过少,全国共有301家,西部只有49家,占总数的16.28%;各股份制银行分布网点数不均,除了交通银行外,招商银行在西部地区营业分行最多,网点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型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重庆、西安和成都由于其经济实力与地理位置优势,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西部的集中区。从资产规模上看,西部地区在股份制银行总资产规模中所占比例很小。从已公布的各银行年报来看,招商银行西部6个分行资产规模总数为510.11亿元,占其总资产规模的8.5%;深圳发展银行西部3个分行资产规模为65.64亿元,占其总资产规模的4%;华夏银行西部5个分行资产规模为277.87亿元,占其总资产规模的9%。由于股份制银行是按照商业化模式进行运作,以追求投资效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关注的是一个区域的投资环境和货币信用水平。由此可见,造成网点数和资产规模较低最主要是受到西部地区投资环境、金融生态环境以及资金收益率、货币乘数效应等因素的影响。
(二)政策性金融健康成长,但倾斜度和关注面亟待扩大
政策性金融是一种规范意义上的政策性贷款,是市场机制失灵和不足的产物,负责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无力或不愿承担的长期资金信贷业务,不断补充和完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功能。西部地区政策性金融发展比较滞后,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在政策性金融上给予了大量的政策优惠和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政策,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关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支持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支持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教育发展。其中,农村金融是整个政策性金融关注的焦点,加大支持“三农”的政策性力度是政策性金融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西部大开发金融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陕西分行、成都分行和重庆营业部在总行的政策指导下,相应制定了对本辖区内农村金融环境适用的政策条例和指导文件,积极推进小额贷款政策,增加支农再贷款,加大对西部乡镇企业的信贷支持。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截止2010年底,西部11省正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2家,占全国开业总数的44%,其中村镇银行41家,贷款公司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贷款余额达到17.3亿元,向25000多户累计发放贷款15亿元,向526户小企业累计投放6.7亿元。西部“三农”获得的政策性金融供给逐渐增强,西部农业优势产业进一步凸显,加快了西部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了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但总体而言,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还不足以解决区域发展中的特殊融资需求,政策性金融的覆盖范围也过于狭窄,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和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西部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要扩大人民银行西部地区分行的调控权限,如总行要增加对西部大开发地区人民银行分行再贷款、再贴现的限额,适当延长再贷款期限;对金融机构因支持西部开发中出现的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贷款给予支持等。二是要适当增加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种类,如放松西部地区金融机构业务限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西部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同时考虑在西部大开发地区试行私人投资办银行。
(二)实施差异性的金融监管
人民银行要充分考虑西部地区与发达地区在经济和金融发展方面的阶段性差异,采取倾斜性货币信贷政策。一是对西部地区省级分行在系统资金往来利率和期限上实行比发达地区更加优惠的政策;二是实行较为宽松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适当提高存贷款考核比例,加大授权授信力度,增强西部大开发地区商业银行的信贷供给能力;三是实行较低的贴现率,增加西部大开发地区的贴现限额;四是减免西部地区存款利息税,以吸引发达地区资金流入。
(三)完善城乡金融组织体系
突出的二元经济特征决定了西部各省区金融需求具有多层次性,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金融组织体系,满足西部经济发展中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一是加强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小金融机构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为城乡金融市场一体化和服务体系多元化提供支持。二是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探索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股权投资基金等融资工具,特别是拓宽农村地区基金主体融资渠道,形成适宜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三是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竞争性农村金融体系,满足农村地区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四)增强现代金融服务功能
不断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加大对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内部管理,认真纠正金融服务中附加条件和收费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密切跟踪和监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加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范,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协调发展。不断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自主创新,加大对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内部管理,认真纠正金融服务中附加条件和收费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同时,密切跟踪和监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加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范,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平稳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困境
一、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一是融资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虽然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使得融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但是这些环境实际上更倾向于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仍然从中难以收益。
二是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条件的限制,在抵押条件等发面尚处于不利的地位,银行为了减少发放贷款的单位处理成本,也不愿把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三是中小企业融资的结构性问题明显。地处不发达地区且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资金的融通是目前我国最明显的结构性融资问题。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且信用等级不高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也是急需解决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发展因素
1.中小企业自身相关信息“软化”严重。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规模限制和管理制度的相对匮乏,使其能够提供给银行的贷款信息大都是“软信息”,银行难以对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做出准确的判断,由此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难以自拔。
2.缺乏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管理不科学。中小企业生产管理还处在非常低级的水平下,管理工作没有做到程序化、有序化和标准化。
3.中小企业意识也是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中小企业“宁为鸡头不为牛尾”的意识妨碍联合扩大,融资保守,积极性不高也影响融资渠道的拓展。
(二)金融体制方面
1.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金融制度缺乏。仅靠目前的政策性金融制度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不可能的。缺乏政策性金融的扶持,中小企业便难以维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的中小企业融资关系就缺乏核心。
2.中小企业从现有资本市场融资存在制度障碍。适应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资本市场没有真正建立,资本市场结构单一,交易品种过于稀少,相对充裕的社会资金只能面对相对有限的投资渠道,使得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阻塞,使得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无法利用资本市场以适合自己的方式筹措资金,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3.我国的中小企业征信制度有待完善。我国的征信行业缺乏直接可依据的相关法律,而且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模型和技术不成熟。信用缺失使金融机构发展不健全,抑制了其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服务方面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三)政府行为方面
1.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开启不足,政府支持力度也不够。
2.法律建设不很完善,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不管是什么体制的国家,均重视从法律法规的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保护和约束,为其提供服务,使得中小企业更为稳健发展。然而我国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还是一片空白。
三、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增强中小企业内源融资的能力并改善内部管理
1.企业要对自身现有资源进行充分挖掘,扩大公司规模。中小企业自身条件很难短时间内就大为改善,因此应尽可能根据自身特点挖掘现有资源。
2.中小企业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公信度,提高会计制度透明性。应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企业内部治理,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的信息结构,特别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的真实。
3.规范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管理方式、组织结构、员工素质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问题,需要对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进行规范化。
4.树立内部融资的价值观。需要企业自身认识到内源融资的重要性,加强企业的内源融资能力,提高融资的积极性。
(二)建立健全良好的金融投资市场体系
1.完善目前的政策性金融制度。政策性银行要能有效运转,需要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应尽快组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应积极承担起政策性的义务,在这些领域内建立政策性银行,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
2.建设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目前从我国中小企业投资品种的结构来看,股权和债券的比例严重失调,可以说债券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应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3.加强和完善信用担保风险的管理、分散和转移机制。信息不对称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可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障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应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开展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及信贷信息征集活动,汇总并整理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
(三)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
1.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基础环境。政府和监管部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着力点应主要放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不对称和鼓励金融创新上。既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的直接融资渠道,又能通过资本市场为投资者提供退出渠道,从而支持和鼓励创业资本的投入等。
2.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应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从融资角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实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