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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经济责任制的概念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本文从剖析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入手,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关键词】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高校的投人不断增加,办学规模迅速扩大,高校内部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众多高校伴随着深化改革,财权下放,使高校有关负责人(指高校内部二级单位负责人,以下相同)的经济决策权越来越大,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也随之成为内部审计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审计对象、部门、行业的巨大差异,至今未建立较为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效果。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对象多元化,难以制定统一评价标准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其审计的对象既涉及教学、科研(院、系、所)和教辅单位(图书馆、信息与网络中心等)等事业主体单位,又包括服务性部门(校医院、饮食中心、后勤中心等)等盈利性资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随着学校的教学、科研、经营及管理体制的变革,带来了多元化的经济活动,加之学校规模不同,使得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类型增多,财务管理体制差别较大,既有“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也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同时,由于高校负责人要履行的经济职责不尽相同,且经济责任目标难以用价值尺度去量化考核,要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去衡量,几乎无法实现。
(二)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造成责任制缺失及可操作性不强
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尤其是对重要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问题没有相应的责任制来明确其责任、义务。缺乏科学健全、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条款,审计评价的可控性、操作性难以把握,审计评价往往只能泛泛而谈,讲“性”多,讲“量”少,审计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三)缺少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分析,容易造成审计评价不准确
高校审计人员惯于从审查“财务信息结果入手”开展工作,这样容易使审计工作局限于会计信息,而忽略了管理过程中其他重要信息。从管理控制要求来讲,审计需要关注管理过程及资金活动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若只对经济结果进行审计显然审计人员无法全方位地获取审计信息,分析提炼信息,进而无法全面准确评价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现有会计信息不够全面,难以满足审计评价要求
根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经济责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一般都包括: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各种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上述所有的经济责任评价无不依赖高校财务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而从经济责任评价角度,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提供的财务信息在诸多方面存在局限性,其具体表现为:一是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准确反映高校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更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资产和净资产状况。二是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设寿命周期,以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为依据,难以确认责任人任期内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五)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采用以比率指标为主评价方法,且以财务指标为主,但有关内部控制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的指标较少,例如收入预算完成率、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专用设备利用率,而涉及到有关高校治理和管理舞弊控制的指标较少。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务指标通常是单独使用,没有与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起来,缺乏系统性,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此外,指标体系在设计的过程中不够科学,如资产负债率主要是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而将其作为不具有盈利功能的党政部门的评价指标,缺乏针对性。
二、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从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而现实的高校经济责任中,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目标的不同,管理体制的不同,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的差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对负责人经济责任的鉴证手段,它的审计重点是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部门负责人有着与之职位相应的经济责任范围。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从研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分析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类型,突显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与重点内容。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体系
针对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制尚不完善的情况,笔者认为应从签订负责人经济责任书制度开始,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健全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若干个责任中心,对各个经济责任中心明确其经济责任和工作目标,特别是应完善对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资金使用权及重大投资决策权的责任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同时,按照经济责任的内容,分类分项将经济责任细化为不同的模块,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报表制度(如财务收支表、固定资产表、制度建设表、重大决策及效益情况表、业绩情况表等),既能揭示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又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内容和评价依据。
(三)注重过程管理,提高审计评价真实性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然而许多问题在结果上无法得以反映。这就要求高校对一些关键岗位,如基建处、资产处、后勤处、财务处等负责人的审计,加强过程管理。重点关注经营活动及资金流转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如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是否按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和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工程招标、对外签订合同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有无未经审计后结算工程款;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完备、真实;有无超预(概)算工程项目和长期未完工项目,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完善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补充高校经济责任信息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后勤社会化、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
新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记录任期经济责任的需要。审计人员应当利用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契机,研究完善针对经济责任考核的经济责任信息,建立与“账面资产、账面负债、账面权益”有所不同的“责任资产、责任负债、责任权益”、“责任业绩”等经济责任的概念信息,运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等进行调整,以便更加准确的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五)根据现行管理体制,探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框架
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四个方面综合构建:资金使用、经营控制、遵纪廉政、工作业绩。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客体属性与经济责任审计现行模式,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共性指标”,即资金使用权(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经济控制权(对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及其遵纪廉政(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与审查。由于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称之为“特性指标”,主要是对主管人力、物力、财力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细化界定。两大指标群组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既兼顾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共性,又突出了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的个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还有助于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的科学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框架表列示如下: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9(5):52
[2]李顺昌,陆基康.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之困惑[J].上海注册会计师,2010(5):56
关键词: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建议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最早始于1997年,最近一次,教育部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通知中规定了以下内容:一,高校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职责是进行预算的执行,以及统计其它财政收支的数据,并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负责管理高校内部的投资情况以及统筹高校的财务状况;三,对重要的经济项目具有决策权,可以编订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监督其执行状况;对下级单位具有监督权和裁决权。此外,责任人必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国家政策衔接,遵守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执行好上级的指示;并处置重大的经济决策事项以及做好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牢牢树立法律意识,杜绝金钱腐败、权力腐败。
二、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所存在的不足
(一)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存在众多缺陷
尽管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已经在我国推行了十多年了,但是,在实际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或者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大财产处置方面,没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的执行者的身上,而且对学校内部所谓的经济责任人的监督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制度的层面,没有落实好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大高校。
(二)高校难以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由于高校的职能部门比较繁琐,不仅涉及到各个学院、食堂、医院、图书馆、后勤集团、科研所等,还涉及到社团、商户、游泳馆等,其组成部分比较冗杂。既有事业单位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私人商户和公司企业参杂其中,有公益性质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盈利性质的成分在里面。由于最近几年高校内部经济制度的改革,导致许多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都不尽相同,校内经济更加的多元化,也更加难以管理。
(三)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无法满足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我国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与高校有关的财务制度,十多年过去了,管理财务的方式依然没有多大的变革,虽然有一些小小的改进,但整体内容都还是照搬原来的制度,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财务审计,早已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的财务要求。所以,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首先是不能够满足现在的财务核算要求,其次是如果责任人卸任,在交接的过程中会出现财务结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拖欠账款,贷款,导致接任人无法处理好问题。再就是,资产折旧不及时,容易导致重复折旧,或者被动折旧。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乏有效的管控环节
一般而言,高校的审计人员均是学财务出身,有些人名为“财务管理”出身,实际上却并不通管理之道。因为这些人员往往会从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主要注意力会聚焦在财务统计上,而忽视了管理能力的提升,从而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因为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关注财务使用的过程就是财务管控的过程,二者缺一不可。
三、提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水平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摸清审计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要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首先要弄清楚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然后后续任务才得以开展。要弄清楚审计对象,细化到高校的各个部门中去,弄清楚不同的部门所使用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完完全全落实到个人,谁负责,谁签字,出了差错该怎么办?谁来制定决策,怎样执行,怎样审核项目等,这都要与责任人进行挂钩,以确保责任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拓宽审计渠道和具体的经济行为,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当前,高校的经济活动主要停留在结果层面,而过程往往被忽略,资金使用的动向,资金使用又没有真正的落实,虚假报账等时有发生。比如项目招标,预算和实际会有出入,但是实际上仅凭发票就能报账等,严重影响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再就是,由于现有的经济责任制度依然沿用的是97年的财务制度,但2011年出了新规,所以高校应当立足新规,引入更加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以提高高校财务的高效性、透明性。
(三)按照高校现有的行政结构,探索全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高校具有普遍的特殊性,若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且适用的体系,必须依托高校现行的管理模式,量身定做适合当前高校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日常考核、廉洁奉公、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行政这五个方面入手,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高校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学校领导在做出有关经济责任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制定科学的方案,切不可,造成经济决策失误,拖累经济责任人。
作者:张新妍 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亚荣,冯民柱.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及对策探讨[J].当代经济科学,2011.
[2]程海艳.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关键词:经济责任 高校责任会计 体系设计
一、引言
西方责任会计是现代管理会计的重要分支,是西方企业将庞大的组织机构分而治之的一种内部控制会计。西方企业管理经历了经验管理、科学管理、现代管理三个阶段,才得以发展并完善责任会计体系。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的深化,西方“责任会计” 这一概念逐渐引入我国会计领域,学术界对此进行专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吸收西方责任会计的有益经验,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责任会计体系。
责任会计是为管理者提供各责任中心履行其经济责任的会计信息。它是在分权管理条件下,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企业内部各核算单位划分为若干责任中心,并对它们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控制、考核与业绩评价的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其实质就是要充分调动各个部门负责人的积极性,将企业相关经济效益的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中心,由其对本身可控的生产经营过程实行自我控制,以保证完成企业经济预算,提高经济效益。在实践中,责任会计制度已在企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实现企业经营效率,提高企业软实力方面有着突出贡献。
二、高校推行责任会计制度的可行性
(一)高校已具备了推行责任会计的制度基础。高校的财务管理模式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其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财权集中后,事权如何保持平衡。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高校内部环境趋于复杂化,对经济业务的信息要求更加细化和精确,对“经营管理”理念更加明确。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精神,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率先实行了校内经济责任制,其他各高校都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先后在不同程度上实行了经济责任制度,这就为责任会计在高校的推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高校市场性因素的增加为其提供了条件。随着高教体制改革的深入,组建了一批较大规模、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其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外,还有学费、科研经费、“三产”等多种渠道的收入;资金使用也有教学、科研、经营、服务等多种去向。高校运行中涉及领域的扩大使管理的难度大大增加,有必要将高校内部的各部门划分为若干个层次的各级经济责任制,一级管一级,建立一种责权利相结合的内部管理制度。由于市场性因素的不断渗透,特别是大量的非经营性资产向经营资产转移后,高校内部的很多部门已经成为实际的法人单位或相对的独立核算单位,这些单位实行分权管理、分权经营、分担风险。由此可见,高校实行经济责任制和与之配套的责任会计制度已具备了条件。
(三)高校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及预算管理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撑。责任会计是将会计信息同经济责任、会计控制与业绩考评相结合,是对管理者实施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对于预算管理已积累了大量切实可行的经验,其校内预算的细化程度以及其编制方法的娴熟,对高校实行责任会计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另外,高校已普遍实行的“项目核算”财务会计模式,就是将全校教育业务活动划分成若干个项目进行核算控制,并采用“项目经费卡”形式进行预算、核算和控制。若需要各责任中心所有项目的报告信息,在电算化环境下,可以通过明细账账户的设置、筛选以及对各项目数据的再加工,也可以获得按责任中心、项目差异分析等更为高级的综合信息。
综上,未来高校的发展决定了高校分权管理的必然性。没有分权管理,就没有内部各权力部门经济责任的产生,也就没有发展责任会计的必要。而高校普遍实施的内部经济责任制为高校责任会计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环境。可见,作为一种以经济责任制形式的责任会计在未来高校发展中必然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
三、高校责任会计的体系设计
(一)总体思路。高校要构建责任会计制度,关键是体现出权、责、利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因此,在构建原则上,首先,必须遵循责任会计的基本五项原则:目标一致性原则、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平性原则、反馈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其次,要明确责任会计所具备的四项职能:预算职能、控制职能、核算职能、考核职能,这为设计高校责任会计体系提供了依据。高校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经营活动是教学和科研,应正确划分各级责任中心,划分后的责任中心必须成为有体系、有层次、有关联的责任会计组织结构,并完善各责任中心之间的内部结算制度,按照高校特色进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考核。由此可见,设计高校责任会计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根据财务管理权划分责任中心、分解责任目标、编制责任预算、集中处理责任会计核算、出具责任会计报告、进行预算控制、实行责任考核。
(二)设计方案。
1.划分责任中心,确定经济责任人。责任中心是指拥有一定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学校内部组织。划分责任中心,就是要按照责任控制范围划分责任层次,并以确定其主要负责人为责任承担者的责任单位。高校依据自身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的特点,按照财务管理范围和管理层次,将高校责任中心大致划分为三个层次:
(1)一级责任中心。即校级责任中心,它是以校长为负责人并对全校整体性计划指标(即责任目标)承担主要责任的责任实体。校级责任中心是集投资、收入和费用的控制为一体的责任中心。
(2)二级责任中心。它是高校内部隶属于校级责任中心的次级责任中心。根据高校学科及职能管理性质的多样性,大致可划分为各学院、职能管理、后勤服务和校办产业四个模块。这些责任组织的领导者即为该责任中心的责任人,将其管理职权与履责收益进行挂钩,并对这四个模块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和核算办法。
(3)三级责任中心。它是指从属于二级责任中心的责任单位。二级责任中心下属的各科室以及个别能独立获取收入的单位都可作为三级责任中心。
2.分解责任目标,落实责任指标,编制责任预算。各责任中心责任目标的制定就是对各个责任中心“责任”的量化,对于各责任中心的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和进一步具体化便形成了责任指标体系,并据此编制各责任中心的责任预算。责任预算的编制不管采用增量预算、零基预算,还是平衡计分卡,编制方法的选择要依据以预算为参照的各项指标是否干涉预算执行者的具体行为,是否能迅速到达并起到示范作用。高校的预算管理具有一定的经验,预算框架已经深入人心,编制责任预算可与日常的校内预算统一起来,设计好两者项目、指标之间的勾稽关系。所以,编制责任预算应明确目标,实效为上。
3.建立责任核算体系,组织责任会计核算。高校的责任会计核算,可以依托高校财务机构成立“责任会计核算中心”。它是整个高校责任会计组织的枢纽,将连接各责任中心,集中处理责任会计业务,责任会计信息,出具责任会计报告。高校的“责任会计核算中心”可在维持原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基础上,采用“双轨制”或“单轨制”的核算模式。为了简化核算,避免重复劳动,对责任区域的核算应采取“单轨制”的模式,即将财务会计核算与责任会计核算合二为一,设计出一套责任会计与财务会计在核算的形式、内容、数字等方面有着密切衔接,包括责任收入、责任支出、责任结算三部分的核算方法。
在二级责任中心,根据高校业务及职能性质的特点划分为各学院、职能管理、后勤服务和校办产业四个模块,并对它们采用不同的核算办法和管理。其中,(1)学院模块是以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为主的责任单位,该模块一般只发生费用不取得收入,其责任目标主要是控制费用,因此可将其归集为费用中心(成本中心)。(2)职能管理模块是以学校管理部门为主的各责任单位,该模块只发生费用不取得收入,其责任目标主要是控制费用,也应将其归集为费用中心(成本中心)。(3)后勤服务模块的各责任中心应模拟企业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在后勤服务模块中,对于那些能够控制成本和收入的单位,可界定为“人为利润中心”,而其他后勤服务单位可归集为费用中心(成本中心)。(4)校办产业模块是具有独立经营决策权的经济实体,该模块各责任中心以经营项目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与收入核算,自负盈亏,因而可归集于利润中心。在各责任中心之间进行内部转账结算时,可以运用内部转移价格。内部转移价格有市场价格、协商价格、平均价格、标准成本加成价格等多种形式。高校究竟采用哪种内部转移价格更合适,需要就某一种劳务服务的性质以及高校管理的要求来确定。
4.加强责任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责任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包括来自上级责任中心的外部控制和责任中心的自我控制两个方面。高校对学院、职能管理模块及部分后勤服务模块的各责任中心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的对象主要是责任费用(成本);对校办产业模块的责任中心按现代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控制。同时,各级责任中心应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及定期的评估制度,采用量化指标对其责任目标的实现、经费预算的执行等加以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差距和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改进。
5.利用责任会计指标,进行绩效考核。为了发挥责任会计在高校管理中的控制作用,各责任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的责任报告,并逐级上报,以便于沟通信息、业绩评价,确保责任预算的实现。业绩评价可以利用责任会计指标,以责任预算为依据,通过责任会计的记录、计算,将实际完成情况与责任预算相比较,计算差异数额,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据此对各责任中心进行奖惩。
责任报告是一份具有控制、评价作用的正式校内文件,具有严肃性。由于高校各责任中心的性质和业务特点不同,其责任报告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可有所差别。总的原则是:各责任中心责任报告的指标体系要与其预算指标体系、核算指标体系及考核指标体系紧密衔接;能充分反映出各责任中心预算执行的过程和结果。通过责任报告,结合各责任中心的责任目标,可以考核各责任中心有关指标的完成情况,并从中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实务难点。在设计高校责任会计体系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组织高校责任会计核算。为了降低核算成本、避免重复劳动,对高校责任区域的核算比较倾向于“单轨制”的模式。“单轨制”模式的特点是强调财务会计核算和责任会计核算的全面吻合,设置一套账表进行核算、控制。在统一的财务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设一些责任会计科目,充分运用明细账户的设置、平行账户归集转账等技巧,通过电算化运行,将经过财务会计审核过的数据,自动导入责任会计账户,生成即时责任数字报告,使得责任会计核算中的每一项数据都可以在财务会计的账户和凭证中找到支撑。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项目经费卡”,记载着各项目、各单位的经费收支结余情况。以“项目责任报告”替换“项目经费卡”,作为责任报告体系中的基础单元,可以进行对各个项目责任预算的质量控制,继而合并汇总获得各级责任中心的责任会计报告。
四、结论
高校应引入责任会计体系,建立校内的“权责关系”,科学处理“集中”与“分权”的关系,以调动各级责任中心自主理财的积极性,并逐步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高校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林钢.责任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徐四星.责任会计与高校内部会计控制[J].财会月刊,2007,(10).
3.李耀萍.高校责任会计体系设计浅析[J].财会研究,2008,(21).
【关键词】 研发项目;凭证化管理;模型;流程设计
大量的国内外统计数据表明,尽管我国企业的研发投资比例越来越大,但研发的投资效率却日益低下,研发投资产出率远低于发达国家。研发投资的不当消耗严重地影响着我国企业科技投资效率,危及企业的生存、发展。探讨研发项目的基础性管理模型与方法,对于提高企业整个研发项目的基础性管理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研发项目凭证化管理的必要性
当前企业研发项目费用管理通常是按照投标书上的费用预算(投标项目中标)或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企业自定)执行。但执行中,因研发项目自身技术的不确定性,多数研发项目进度一再延长、经费超预算,且不断加大。显然在资源有限的前提,这些行为影响了本期项目的效益、下期项目的资源投放,最终影响企业技术进步的速度、战略目标的完成。研发项目进度延长与经费超控涉及到两类问题:如原定的进度计划和费用是合理的,涉及研发执行者的责任;如原定的进度计划和费用是不合理的,既涉及研发进度、费用计划制定者的责任,也涉及研发执行者的责任。但在目前企业的管理框架下,无论哪类问题存在,都缺乏对相应责任的确认基础。例如:在研发费用发生的各个阶段,阶段费用的制定者、执行者缺乏一个纸制凭证的全过程纪录,当研发进度延长、费用超预算时,检查者难以判断是哪方面的责任;当实验次数增加时,检查人员难以辨别是由研发活动的不确定性引起,还是由耗材质量太差、工作粗心引起,诸如此类合理性与不合理性的大量混淆,在无纸制凭证的前提下,加大了判断的难度,使过程控制缺乏客观依据而流于形式。在此有必要借鉴制定会计凭证在加强经济责任制方面的作用,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有关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字、盖章是明确业务责任人。通过对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可使有关责任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会计凭证化管理的方式运用于研发过程,才能为研发过程中的回顾、反馈与控制,夯实基础。
二、研发项目凭证化管理的概念模型
研发项目是一个连续动态的过程,为了更好地对充满不确定性的研发过程进行管理,将每个研发项目的过程按其阶段目标从时间上划分成若干阶段,每个阶段设置一张凭证。研发活动的凭证化管理是在每个项目研发阶段的起始,由项目负责人制订各阶段的研发进度、费用计划,阶段结束日由项目执行人填制已完成的进度和研发实际支出等信息。这些都以纸质凭证的方式来完成,为项目检查提供客观依据。研发活动的凭证化管理是通过阶段凭证的设计与传递将长期的不确定因素转化为各期相对确定的进度和费用来加以控制。连续的各个阶段的凭证汇总反映了项目负责人、执行人对该项目过程管理的全部文字记录。用数学公式表示:Y表示一个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Ti表示研发阶段i的研发凭证,ti表示研发阶段i启用时的阶段目标和阶段费用预算,ti'表示研发阶段i结束时,技术目标的完成进度和费用的支付。
那么,Y与T之间有如下函数关系:
Y=Φ(T) (1)
Ti和ti之间的函数关系:
Ti=H(ti, ti') (2)
因此,Y与H之间的函数关系可表述为:
Y=Φ[H(ti, ti')] (3)
公式(3)为研发活动凭证化管理的概念模型。企业依据研发项目的技术目标及管理经验将研发技术发展过程分解为各个阶段的目标。研发凭证作为研发项目各阶段的进度,费用目标控制与凭证上起始、结束阶段的进度和费用标注的中间函数,其目的是实现研发活动凭证化的责任化控制,为降低研发过程的不当消耗控制提供纸制凭证。这一模型为研发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将分阶段的纸制凭证直接作用于研发目标的实现,即通过纸制凭证的传递,形成由细节到总体、由研发活动的阶段控制到全程过程管理的控制,强化了研发管理者、参与者的责任。这一模型的最大特点是总体的进度和费用划分为阶段进度和费用,提高了研发活动的可控性。
三、研发项目的凭证设计
研发项目凭证设计的主要功能是反映实际执行与计划的偏离程度,以便进行有效控制。为此凭证设计应从不同的方面来反映这种偏离程度,应包含目标、进度、费用、控制及其他共五类指标。
研发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是通过一个个首尾相接的研发阶段目标分解完成的。阶段性的研发目标,即反映在凭证上,依据标书确定的本期计划进度和本期计划费用。研发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分阶段目标对原有目标的偏离,可通过两种方法加以应对。首先,任何一期的预算目标都具有一个弹性区间,因合理因素延长进度和增加费用可通过增值法加以测算,事后检查时可与无效资源耗费剥离;其次,从第二阶段开始,在制订目标时,可在各阶段原定指标的基础上,依据市场的变化对新产品的影响、前一阶段的进度完成情况做出调整。阶段划分越细,目标调整越及时,阶段目标的准确性越强。
进度、费用类该指标的基本要素为:本期实际进度、累计实际进度、本期预算进度、累计预算进度、本期进度差异。该类指标主要反映研发进度(或费用),并将实际进度(或费用)与预算进度(或费用)相对比,找出差异。
控制类指标的基本要素为:差异原因、改进手段、预计完成时间、预计单位成本降低、预计增加研发费用。进度类指标及费用类指标设置的目的是为找出差异、原因提供方便。控制类指标是设计阶段性研发项目进度、费用确认表的核心,目的是寻求改进的方法和手段,合理估计改进所耗时间,并计算改进后单位成本的降低与额外增加的研发费用,从而为从管理者成本效益角度决策是否进行改进,提供决策依据。
其他类指标的基本要素为:项目名称、填制日期、研发阶段日期、研发执行人员签字、制单、项目负责人签字、研发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研发执行人员签字表明具体的改进任务落到了实处,而项目负责人签字、研发部门经理签字更多的是研发责任的体现。
根据上述理念设计阶段性研发进度确认表(参见表1)。
四、研发项目凭证化管理的流程设计
企业研发活动凭证化管理的流程是随着研发项目开发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当研发项目采用并行工程时,研发活动可采用并联与串联相结合的方式。当研发项目采用平行开发时,研发活动可按照两种串联的方式(或并联与串联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以企业采用单一的开发方式为例进行流程设计。各阶段采用串联的方式。在研发前后联系的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凭证传递。例如某一制造业企业将研发分为11个阶段:新产品的概念原型、样品测试、基础作用草案、结构测试、工作模型设置、过程和设备计划、试验性产品、原形产品装配、定型产品、产品使用测试、试验生产。每一个阶段凭证的传递流程,如图1所示:
研发项目凭证化管理流程设计的意义在于,通过纸制凭证的传递、签字,降低研发活动的不当消耗、提高其管理效益。其具体作用可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明确研发的经济责任,实现经济责任制
推行研发活动凭证化管理,在每个填制环节都有经办人员签名,这就是经济责任透明化,有利于推行经济责任制,促使研发进度、费用的确认规范化、合理化;使整个研发预算的执行更系统化、明细化。
(二)有利于研发活动的软性化管理
研发人员大多是知识型员工,具有较强的创造性和较高的自主性,更青睐于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研发预算通过纸质凭证的形式分解到各个阶段,并同实际支出相对比,是超支还是节约,研发人员一目了然。研发人员会自主地寻求降低成本的新方案,而不是在上级面对面的指令下工作。这既实现了柔性化的研发管理,又节约了研发人员的时间。
(三)有利于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研发凭证传递实行流程化管理,会计部门与研发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了企业部门间的内部沟通与交流;而整个流程采取的是三级复核制度,即阶段性研发项目负责人级复核、研发经理级复核、财务经理级复核,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凭证所反映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而为会计核算提供更为准确的核算依据。
(四)可以为研发过程中的成本效益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凭证中的预计完成时间、预计单位成本降低、预计增加研发费用都是量化指标,研发人员在针对某一项差异寻求解决方案时,会事先估计完成该项改进任务所耗时间,估计该项改进任务会达到的效果(即单位成本的降低);估计改进所需增加的研发费用,然后对这三个指标做一个简单的成本效益决策,决定是否进行该项改进。指标的凭证化管理,使得研发决策有据可依,有证可查。
(五)有利于核对账务和事后检查
经过前述,流程处理后的凭证是合理合法的内部凭证,上面载明了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业务内容、金额、经办单位、当事人签章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完整地反映了该笔经济业务的内容。在核对账务和事后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可直接追溯到该凭证,进行复核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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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模式;会计管理;信息披露;会计核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已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被社会公众所关注。各单位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经营,需要及时掌握各种真实、可靠的信息;投资者进行风险判断,作出投资决策,需要及时掌握各种真实、可靠的信息;债权人、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和个人,为满足各自需要,也要及时掌握各种真实、可靠的信息。从社会经济角度上看,科学、合法、合理的会计模式,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关系到社会各方的利益。因此,做好会计模式设计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正常运行。
一、中小企业与会计模式概论
1.中小企业的概念
中小企业也被叫做中小型企业,它和大型企业相比是行业职员规模、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经济单位。这类企业的就业和营业额都很小,一般是由独立一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是由经营者直接管理,很少受外界干扰。
2.会计模式概述
会计模式即会计使用一定的货币计价单位,依据一定的计价基准,运用一定的方法,采用一定的程序为核算监督会计对象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并将其以科学方式结合起来所形成的程式,其在会计核算中属于固定程式。
会计模式的制定主体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企业,实际上属于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会计行为准则和规范,同时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企业会计方法和程序的总称。会计模式既可以是行政法规,也可以是企业规章,作为行政法规,政府部门制定的统一会计模式强制性较大;作为企业规章,企业内部会计模式强制性是相对较小的。企业单位会计模式的制定要在符合国家有关会计模式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二、中小企业会计模式的主要内容
1.会计组织机构的设计
会计模式在组织上的落实称之为会计机构设置,它不仅涉及到会计部门,还涉及会计人员的内部分工问题。由于不同企业在经营规模与业务类型中存在差异,因此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可能完全一样。对于企业而言,会计机构健全与否以及各职能岗位之间的运作是否协调等都将会影响到会计工作的质量。因此,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合适的会计机制是促进企业会计工作效率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步。制定具体的会计模式,应当根据每个企业的规模、经营特点和管理的组织形式来决定。
2.会计科目的设计
会计科目是编制会计凭证的基本要素、设置会计账户的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控制的依据、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会计科目设计就是确定会计对象经济内容的分类体系,它是会计模式设计的重要环节,企业应遵循一定原则来设计会计科目,根据企业经济业务的特点科学设计合理的会计科目。
3.会计报表的设计
会计报表设计是会计模式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它能为信息使用者及时提供企业经济活动的综合信息,是保证现代企业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科学并合理地设计会计报表,建立健全的报表体系,是会计模式设计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有着重大意义。
4.货币资金业务会计处理程序的设计
在企业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是重要组成部分。货币资金的收付贯穿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而货币资金的持有额正是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在进行会计模式设计时一定要加强对现金、各种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在此过程中,企业除需严格遵守国家在外汇、银行现金管理结算制度方面的规定以完善货币付款程序外,还需及时准确地进行结算业务的办理。同时还要将企业现金及各种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密切反映出来,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以免其遭受损失并确保企业合理有效地使用。
三、中小企业会计模式应遵循的原则
1.合理分工原则
合理分工就是说,任何相关工作分为若干处理步骤,分别由不同的人来完成,为了防止任何人单独完成核算的全过程。根据这一原则,任何经济业务的整个过程至少应该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分工。例如现销业务,不能开票和付款,并装运都是一人负责,否则将失去约束,产生错误。
2.账务与事物分离原则
账务与事物分离原则要求账钱分管、账物分管,就是财产物资的经管职员和会计职员要完全分散开来,会计不可以既管账又管物。中小企业往往由于规模小,节约人力成本,就会让会计兼出纳,没有实行“管钱不记账,记账不管钱”的原则,很容易出现腐败、贪污案件。
3.检查原则
检查原则有:第一,上级对下级的检查程序。其次,内部审查,如财务机构的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填写时必须交给一个会计师审查后才能让出纳做收付款或登记转账业务。第三,独立检查,主要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定期检查。
4.经济责任原则
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规定相关责任人的权力和责任、奖励和惩罚措施。职责的规定不仅可实现对经管人员的有效制约,还可以提高其工作责任心。
四、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模式现状
1.中小企业较少配备专职会计
虽说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培训,也有一定的会计经验,但是他们通常一人身兼数家中小企业会计岗位。因为兼职会计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所以他们在做账时都是听老板的吩咐,而老板为了企业利润、少交税,就只会给少数凭证,兼职会计就按照这个凭证来做账;另外因为这些会计只是兼职并不是全职,所以中小企业在管理上缺乏约束他们的机制,一旦和老板在利益上有冲突和矛盾,他们通常会不辞而别;再者,由于兼职会计的时间不稳定,可能会导致下一个会计人员在做账时衔接不上。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无法得到完整的反映,会计的监督职能无法正常发挥,无法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并且还违反了相关财务和会计的规定标准。
2.中小企业业主与会计存在裙带亲属关系
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所有经营行为都是自己做主,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均有许多不想公开的商业机密,这些中小企业内部比较重要的会计部门都会聘用亲属或同管理者有裙带关系的人员,这些人与管理者存在不可分离的利害关系,且在处理账务时并不能单独核算,大多数时候仍需听从于管理者的指令。这一特殊情况的存在导致会计监督功能完全丧失,财务会计混淆,弄虚作假。不过现在许多中小企业的这种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然很难改变中国传统任人唯亲的思想,所以就造成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瓶颈现象。
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仓库管理混乱。会计不遵守国家规定的会计模式,如摊销折旧方法不一致,收入和支出不相符,成本核算不规范等,使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不真实;银行账户另开多家,将某银行账户不归并入账,进行收支账外核算。
4.支出凭证套用不合法凭证或白条入账
存货管理混乱,购入原材料没有验收制度,仓库没有领发货制度,存货计价随意,账物不相符,账账不相符;产品销售不记账、设立自己的“小金库”,应收账款失控,收入支票随意背书,实收资本不真实,空壳验资。
五、解决中小企业会计模式现状的对策
1.明确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在进行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时,需对本企业的业务特点、业务量的大小、企业的规模及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加以充分地考虑,以确保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职权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每个中小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职员配备的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既无独立核算的机构,并无独立人员,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记账;二是有独立核算的机构和独立的人员;三是有独立核算的机构和独立的人员。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会计模式中都应明确规定有关人员在这其中应当承担的责任,明确其分工,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会计工作,建立起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
2.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责任制度的建立
针对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在会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需加快建立企业经济责任制度,具体措施如下:相关人员办理经济业务后需取得或填制相应的会计凭证来证明相应的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人,凭证上还需有经办人员的签字与盖章。为了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中小企业还需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凭证填制、审核的手续制度。其中,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制度的制定有利于相关责任人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各自的职责,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即可得到完整的记录。经济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合理性也可在这一过程中检查出来,进而可为接下来的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原始数据,同时也可为会计监督提供重要依据,会计核算中的经济责任也可以得到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所需的重要文件在这一过程中也可得到落实,同时也可为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一定的法律证据。
3.建立科学严密的会计指标体系
会计模式设计的一项根本任务是建立科学严密的会计指标体系。会计指标是设计会计科目、设置账户、编制会计报告的依据,指标体系设计要考虑全面,使其反映的信息真实、可靠、客观,满足各有关方面需要。每个指标应当互相联系、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形成一套科学的、严格的会计指标体系。
4.设计科学适用的会计核算制度
怎样以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形式,去完成信息的汇集、整理、分类、计算、登记、分配、汇总和存储,所有的内容,构成会计核算制度的具体内容。一个科学、适用的会计模式,不仅可以简化会计核算手续,还可以全面、准确和及时地提供各种管理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满足中小企业经济管理的要求。
5.制定行之有效的会计控制和会计监督制度
第一,会计必须监督中小企业经济活动,不违反由国家制定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第二,会计必须监督会计核算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不违背中小企业现行会计模式,以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合理性、可比性;最后,通过各项监督手段和监督工具保护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对中小企业各类资金和各项财产物资加以合理使用。对于中小企业中那些严格遵守并执行会计控制制度的部门和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嘉奖,如全司表扬、加薪乃至升职,但对于违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且经过批评后仍无改正迹象的部门和人员,需及时给予严肃的通报批评,并采取减薪降级乃至撤职与辞退的措施。只有在中小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并通过将会计部门管理人员的业绩与工资薪酬挂钩的方式将管理层及各岗位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结合起来。
综上所述,会计模式的设计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中小企业能够加强完善建立适合其公司发展的会计模式,让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得到提高,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详细明了,那么就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中小企业通过对会计模式的研究和实施,就能够有利于推进中小企业经济业务的发展和创新技术的进步。
参考文献:
[1]蒋继娴.“新常态”经济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模式探析[J].商,2015,41:180.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责任;实施机制
一、法律责任概述
关于法律责任,现代法学家对它的理解主要是强调责任的可归责性和处罚性。凯尔森指出:“法律责任是与法律义务相关的概念,一个人在法律上要对一定的行为负责,意思就是,他作相反行为时,他应受制裁”。我国法学家也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有学者将法律责任界定为:法律责任是由特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也有学者认为“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在这里澄清几个相关概念:法律责任不同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承担法律制裁,在主动承担的情况下,就不存在法律制裁。法律责任不同于法律义务。比如:在存在义务的条件下,如果义务人正确地履行了义务,也就不发生责任问题。因此,法律义务、法律责任、法律制裁是三个密切相关但又不
能等同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产生的理论依据及必要性
(一)解读法律责任的含义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依据
解读法律责任的含义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理论依据,也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经济法学者提出要考虑责任的积极功能,扩张责任的含义。
1、经济法的发展催生了经济法责任。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公法”与“私法”的界限被打破,并走上合作与融合,“国家之手”也开始全面介入社会生活,经济法责任具有鲜明的经济性和社会性,经济性是指它是国家协调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发生的法律责任;社会性是指这种法律责任直接同社会利益相关,体现着经济法的社会本位。
2、社会责任的兴起促进了经济法责任的发展。经济法被视为以社会责任为本位的法律部门。经济法责任的发展将有助于社会责任的实现。以公司的社会责任为例来探讨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所谓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种社会利益包括职工利益、消费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但是,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至上的观念决定了传统公司法上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倾向于保护股东利益,而不利于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因此必须建立起与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大趋势相适应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框架。如: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实现而言,政府可以采取对那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予以肯定、保护和褒奖等方式来予以推进,并设计出强有力的经济利益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打破传统的诉讼理念,授以非股东以诉权,从而保障社会责任的实现。
(二)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产生于国家协调经济运行的过程中
根据经济法的“国家三重身份论”,国家具有三重身份,既是行政管理者,又是经济管理者,还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相应地形成了行政管理权、经济管理权、国有资产所有权。其中的经济管理权是产生经济责任的重要源头。明确规定政府经济管理权的范围、行使程序,承担的相应义务是十分必要的。经济责任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解决政府的低效率及寻租行为。而这种责任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不可替代的。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局限性。由于民法和经济法的性质、价值、法治理念、调整对象等方面的不同,决定了以个体利益为本位的民事责任体系无法解决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的责任问题。此外在我国,行政责任的威慑力已大大减弱,政府工作人员的权力寻租行为日益猖獗,原因在于行政责任处罚的乏力,现实迫切需要一种新的能够规制政府的经济行为的责任体系,这就是经济法责任。
2、经济法责任形式和制裁方式的独特性。具体来说:第一,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基本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后果。(1)经济制裁的方式。包括:罚款、减少、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强制转移财产所有权,如征购、征用,强制转移使用权,如强制许可使用等。(2)经济行为制裁。包括:强制整顿、吊销生产许可证等。(3)经济信誉制裁。包括: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或限制从事某些经济活动资格等。第二,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法律后果。这主要是经济管理行为责任和制裁。其制裁方式包括:责令减、免被管理主体原来规定需上交的利润和收费;撤销摊派;停止、纠正或撤销错误或不正当干预、管理行为;限制或剥夺经济管理权等,此外,还包括经济制裁方式如赔偿损失等。
三、经济法责任的特点
(一)从责任目的上来看
经济法责任侧重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受侵犯,这便使它与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有了实质上的区别。
至于什么是社会公共利益,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有的研究者认为:“社会公共利益是指广大公民的利益。”有的研究者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就是那些广泛地被分享的利益。”笔者则认为,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社会的个体所共同享有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国家经济安全、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产品安全、公平竞争秩序和善良风俗维护等内容。
(二)从归责原则上来看
经济法律责任侧重于公平归责。公平归责原则是现代立法的产物,在经济法中广为使用,尤其是在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和宏观调控中更是如此。
(三)从责任形式来看
限制或剥夺经营资格和经济补偿是经济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
(四)从免责条件上看
经济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主要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无责任能力等。
四、现行经济法的法律实施机制及局限性
法律实施机制构成有四个要素,即守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我国现行经济法的法律实施机制是沿用民商法、行政法的实施机制。对于违反经济法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受损害的个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但对于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却没有办法提讼,即现行法律不承认公益诉讼。
我国现行经济法没有独立的法律实施机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忽视了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其二,忽视了经济法保护的权利与民法、行政法保护的权利的区别。法律责任的局限性决定了经济法律责任存在局限性。屡禁不止的、大量存在的违法现象告诉我们:法律责任的作用是有限的,仅有惩罚是不行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责任并不是保护法律关系不受侵犯的唯一手段和措施。
实际上,在经济法研究中,不少研究者都已经注意和认识到了经济法律责任制度在保护经济法律关系方面的局限性,并已开始用“奖励”与“惩罚”并举的模式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制度。
如杨紫煊教授就主张应实施奖惩制度,保护经济法律关系,认为:“在经济法中,国家既对惩罚又对奖励做出了规定,并且均占有重要地位。这是经济法的特征之一。奖惩制度是经济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刘隆亨教授也主张建立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制度,并认为“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规定的各种奖励措施,也是重要方法。”王全兴教授同样主张经济法责任制度与经济法奖励制度并举。
五、经济法法律责任实施机制的完善
(一)完善救济机制——实现经济诉讼
经济法律、法规有权利义务而无诉权,导致了行政与司法的混同现象,使法律判断偏离了司法轨道。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也极少有反映经济法特殊性的程序法规范,造成一直以来经济纠纷案件在本质上是民事纠纷案件的错觉。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诉权理论的不发达。由于经济关系的日益复杂化,经济冲突越来越趋于综合性,如果在单一的经济诉讼程序中,同时从民事、刑事和行政三方面解决经济冲突中的有关问题,可以保证纠纷解决的彻底性和有效性。
(二)实行经济诉讼应注意的问题
诉讼机制是实现经济法责任的重要手段。目前,经济法责任引起的诉讼一般称为经济公益诉讼。
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客观存在并日益严重,虽然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但公益诉讼的理念深已入人心,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机制已是学界共识,建立独立的经济公益诉讼程序是必然之举。这样可以确保违反经济法责任的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经济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第一,侵犯国有及集体所有资产的案件;第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第三,妨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案件。
当然,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是一条基本的原则或规律,其理由是宏观调控行为不具有适格的原告和被告,法院也没有能力解决此类纠纷且此类纠纷也不适合法院来解决。
在建立经济公益诉讼时,要借鉴共同诉讼和代表诉讼的理论,其有代表性的问题包括:打破原告适格理论、公益诉讼的前置程序、诉讼费用制度、奖励胜诉原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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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内向主体的基本假设任何一个机构或部门都要明确服务的主体与对象,这样才能确定工作的特定空间范围,明确方向,突出成果。在我国,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行政命令的产物,在建立初期形成了单纯作为国家审计延伸的内部审计模式。这一定位,使得内部审计多以“警察”的身份出现,突出了监督职能,忽视了服务职能,对企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关注明显不足,其结果直接导致内部审计工作很难正常开展。针对这一发展瓶颈,东北师范大学以管理审计服务思想为指导,通过将审计视角由“单纯向外”调整为“内外兼顾,以内为主”,突出了内部审计内向这一基本主体假设,强化了审计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务、为完善管理服务、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的服务功能,打开了审计局面。
(二)进一步确立内部审计以需求为导向的工作重心基于内部审计内向这一基本主体假设,东北师范大学以需求为导向,对学校经济管理新动向进行了及时捕捉与分析,结合新时期高校经济管理对风险防范和效益提高提出的更高需求,将现阶段内部审计工作定位为“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提炼出“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概念,力求提高工作针对性。一方面,以全过程审计思路为指导,打破审计项目界限,全局谋划各项目审计重点,通过项目叠加实现对学校经济活动的总体覆盖,力图实现对经济决策、执行、管理直至权力运行结果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保证和促进经济权力正确运行。另一方面,加大对经济管理过程中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发挥审计的预防与控制作用。一是关注工程管理全过程,加强对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审签、合同执行、施工管理、洽商变更、竣工结算等关键节点的审核把关。二是关注资产管理全过程,加强对大宗仪器设备招标采购、日常抽查盘点、固定资产报废等关键节点的审计把关。三是关注资金管理全过程,加强对收费标准、票据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银行账户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审计监控。四是关注国有资产重大变更事项,加大对校办产业关、停、并、转等事项的审计监控。
(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管理审计思想引入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审计工作范围的拓展,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多年来,通过日常工作中的不断磨合,东北师范大学审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审前共商、审中互动、审后运用的工作流程日益完备。在程序理顺方面,确立了组织部授权、审计处实施、组织部存档并督促整改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模式。在审计资料和线索搜集方面,审计部门与财务、资产、基建等部门密切协作,可以较为顺畅地获取有关审计资料,同时通过不同信息源所取得信息的比对,验证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审计成果运用方面,通过审计结果在学校常委、组织部、纪检委、财务处、被审计单位等领导及部门间传阅,进一步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效率,强化了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促进权责对等的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考评体系全面建立建立起权责对等的、以经济责任目标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监督与评价体系,是促进领导干部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以及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的基本保证。2004年以来,东北师范大学审计部门和组织部门以管理审计基本考评体系为参考,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制定了有关经济责任考评办法,做到了经济责任审计考核有标准、评价有依据,从源头上解决了审计什么、如何评价、如何界定相关责任等基本问题。相关考评内容如下:1.经营责任履行情况。重点考察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资源分配是否合理、经费使用能否突出效益性、风险防范机制是否健全。(1)部门或单位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2)部门或单位能否有效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拓宽包括创收在内的各类筹、融资渠道,为单位或部门的发展提供经费保障。(3)部门或单位能否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尤其在教学、科研、学科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能否通过节能增效等措施,有效控制成本开支;具有经营性质的单位或部门,能否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及队伍建设总体目标需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利用有限资源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4)对合作办学、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大额开支等可能引发风险的重大事项能否民主讨论、集体决策,能否进行正确的评价和衡量,是否存在不可控或未预知的重大风险。(5)部门或单位的总体目标实现程度如何,取得哪些主要业绩。2.管理责任履行情况。重点考核责任授权分工的合理性、重要决策的民主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和工作机制的有效性。(1)部门或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2)部门或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是否合理,工作流程设计是否科学、严谨。(3)能否通过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员素质等措施有效提升管理效率。(4)不相容职务分离、沟通渠道的建立、必要的监督等内部控制活动是否健全有效,执行效果如何。(5)能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保证本部门或本单位各类资产安全完整,有无擅自出租、出借或转让资产行为,资产的报废是否报请资产管理部门审批。(6)部门或单位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对收费、物资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等风险系数较大的管理环节加强监管。3.财务责任履行情况。重点从资金流的角度考核相关资金筹措、管理与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到位。(1)有无完善的财务责任制,涉及责任授权的,授权是否科学合理;对财务的约束是否严密有效,能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审核、签批与实物验收制度。(2)能否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与单位或部门目标相一致的年度预算草案,并按照学校批复的年度预算计划执行。(3)能否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入是否稳定增长,各类收入是否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并及时足额到位;能否有效规范收费行为,能否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管理。(4)能否合理组织支出,各类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统一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能否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能否做到支出票据合法化。(5)资产管理是否规范,能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能否确保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能否及时追缴、清算各类外借款项;能否有效规避对外投资与合作办学风险并有效配置资源。(6)负债管理是否规范,能否根据自身偿债能力有效控制负债规模,能否对各项负债及时处理,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偿还。(7)净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其中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能否做到专款专用,涉及收支结余分配的单位或部门其分配原则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能否处理好各种经济关系。(8)是否执行了适当的财务公开或公布制度。4.会计责任履行情况。重点考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核算的有效性。(1)能否如实报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2)独立核算单位能否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人员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4)独立核算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和方法是否恰当、安全、可靠,能否对各项经济事项作出完整的记录。(5)独立核算单位能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6)独立核算单位能否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水平的提高。(7)独立核算单位能否对财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知识培训。5.财经法纪责任履行情况。重点考核国家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以及有关宣传教育机制的构建情况。(1)部门或单位的各类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合法。(2)部门或单位有无擅自对外投资、拆借、担保等行为。(3)部门或单位的经费能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及坐支现金的行为;单位或部门有无收费项目,若存在,有无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使用不合法票据等问题。(4)部门或单位的经费支出是否按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列支,是否存在白条入账或虚列支出行为,有无违规滥发奖金、津贴、劳务费和实物等问题。(5)部门或单位有无“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6)部门、单位或被审计负责人有无偷逃税款行为。(7)被审计负责人有无利用职权侵占、挪用资产、收受非法所得或变相收受非法所得等问题。(8)部门、单位或被审计负责人有无向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贿赂、提供回扣、低价出售或处理有关资产及其他非法行为。(9)部门或单位是否建立了财经法纪宣教机制,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人员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教育与监管。6.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被审计人员服务社会,创造社会效益的有关内容也浅层面地纳入了审计范畴。(1)部门或单位能否积极改善工作环境,落实职工福利待遇,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培训,为员工搭建发展平台。(2)部门或单位能否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积极为社会服务。
(五)务实高效的审计作业机制基本形成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与评价范围的拓展,直接带来审计业务内容的增加,督促审计人员不断拓展审计资料采集范围,同时通过丰富审计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效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1.审计资料采集范围的变化。东北师范大学审计部门在要求被审计人员提供所在单位财务账目的同时,要求其提供年度预算、年度计划和总结、重大事项会议记录、重要合同等非财务资料,并注意从被审计单位网站、广域网、报纸广告等媒体获取相关非财务信息,从而实现审计信息采集渠道多样化,改变单纯依靠会计资料完成审计取证的局面。2.审计技术手段的变化。东北师范大学审计部门也面临着人员少、任务重的双重压力,通过向信息技术要时间的思路,综合利用各种软件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对于院系、部处等非独立核算单位,摸索出一套利用VisualFoxpro完成数据转换,利用Excel完成明细账(数据)分类汇总、报表生成、指标分析、审计线索搜集,利用Word编制审计报告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模式。对于独立核算单位,摸索出一套利用用友专业审计软件完成数据采集、转换及初步账目审核、数据抽样,利用Excel进行局部重点数据再分析、报表生成,利用Word编制审计报告的计算机辅助审计模式。3.审计评价方式的转变。审计实施过程中,东北师范大学审计部门注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式的改革与创新,逐步确立了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财务指标方面,积极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尽可能多地从横向、纵向等多个维度对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量化分析。非财务指标方面,则采取相对谨慎的态度,以定性分析为主,以定量分析为辅,对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管理流程的完整性、顺畅性、有效性,经营的经济性和效果性等进行叙述性评价。4.审计资源整合能力的变化。近年来,东北师范大学审计部门将提升审计资源整合能力作为提升审计水平和效率、保证审计质量的主要抓手,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方面,重视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效率、效果。一是推行“1+N”审计模式,“1”即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N”为多个审计成果,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财务、绩效等专项审计,做到一次进点、协同审计、成果共用、分别报告。二是推行“N+1”审计模式,综合利用审计署、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审计结论、科学借鉴社会事务所审计结果、追踪使用前期审计报告,实现内外部审计资源“为我所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对已完成审计项目做到档案信息电子化,提升了既有审计项目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与水平。
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因校制宜灵活构建经济责任实践模式本文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东北师范大学多年来以管理审计思想为指导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改革的思路与实现路径进行了探讨,实践中最直接的体会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灵活开展。相关工作侧重点必须与学校整体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学校宏观环境相协调,根据学校经济现状从差错防弊、完善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几个方面灵活选取切入点开展工作。
(二)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在管理审计思想指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背景下,审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审计知识,还要根据所审项目的不同,培养经济管理、法律、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同时要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目标,熟知学校的各项工作流程,要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使其在工作中能以更开阔的视野,从学校全局出发,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更深层次问题,提出更有战略性的建议,使内部审计真正成为管理上的顾问,工作上的伙伴,为学校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