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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的二重性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6 10:31:1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经济管理的二重性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经济管理的二重性

篇(1)

【正文】

管理二重性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有中国特色企业管理学的理论基础。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原理,才能真正充分地从西方企业管理中分离出它所蕴含的同社会主义管理具有共同属性、应予吸取的一切有益的内容;才能真正地处理好批判与继承、学习与独创、引进与吸收之间的关系。然而,我国管理学界对马克思管理二重性理论存在一种误解,这种误解成为我们引进先进管理的理论障碍。

在我国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一般把马克思的管理二重性理论概括为“一方面具有与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又具有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1]即“任何社会的企业管理都具有二重属性:管理的自然属性和管理的社会属性。管理二重性分别表现为合理组织生产力(指挥劳动)以及维护和发展生产关系(监督劳动)两种管理职能。‘指挥劳动’……表现了管理的自然属性。监督劳动’……表现了管理的社会属性。”[2]这种管理理论简单地把自然属性等同于共性、一般属性,是我们可以向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学习和借鉴的部分;把社会属性等同于资本主义管理的特殊性或阶级性,是我们应批判和抛弃的。把管理的二重性理解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以及把管理的共性局限于管理的自然属性的观点,离开了马克思的本意,是对马克思管理二重性理论的误解。它阻碍了我们充分地学习和借鉴西方企业管理中一切有益的东西,尤其是社会属性中的先进经验,从而不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体系。

其实,“管理的自然属性”这一概念在马克思和列宁关于管理二重性的论述中并没有出现过,它只是我们的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加进去的。在马克思看来,管理本质上是对共同劳动的指挥和协调,是对人的(不管是被他人所管还是劳动者自己管理自己)管理。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对管理的二重性是这样论述的:“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不过它具有二重性。”[3]马克思还指出:不能“把从共同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同从这一过程的资本主义性质因而从对抗性质产生的管理职能混为一谈。”他认为,管理既具有一般性质,表现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又具有特殊性,是受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制约的。资本主义经济管理的二重性表现为:一方面,它是一般劳动过程本身所必要的条件,是生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条件;另一方面,它又受资本主义攫取剩余价值的生产目的的制约,受资本主义价值增殖过程的性质制约。因此,马克思所说的管理二重性是特指“管理的一般职能”同“资本的特殊职能”取得的“特殊性质”之间的关系[3](23.367~368),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列宁认为,无论从国民经济总体来看,还是从企业的局部来看,管理都具有二重性。它是一切较大规模的共同劳动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同时,它又是维护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益所必需的条件,是一定生产关系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企业管理,都包含了管理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企业管理与社会主义企业管理按其一般性而言,在某些方面有共同之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可以批判地吸收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最新成就”。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在这方面的最新成就就是泰罗制,同资本主义其他一切进步的东西一样,既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又包含了一系列的科学成果,它分析劳动中的机械动作,省去多余的笨拙的动作,制定最适当的工作方法,实行最完善的计算和监督方法等等。苏维埃共和国无论如何都要采用这方面一切有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4]

至于指挥劳动和监督劳动,马克思和列宁也有过论述。人所共知,列宁不止一次地论述过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监督的重要性。在现实的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质量检验、操作程序的控制,都需要监督。这些方面同资本主义管理无疑存在着共性。对于“指挥劳动”在马克思的论述中不止一次地提到“资本指挥劳动”、经理和监工“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3](23.367~369)。而且认为,指挥和监督劳动既可以是由“一切结合的社会劳动的性质引起的职能”,也可以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单纯的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对立所引起的职能”[3](25.433)。由此可见,指挥劳动的职能不是什么“管理的自然属性”,同样可以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而“监督劳动”即“管理的社会属性”中也有其共性。版权所有

因此,本文认为,对马克思的管理二重性理论应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所谓的“自然属性”或叫组织技术属性更为确切,是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组织与分工协作关系,主要是发展生产力。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企业管理在组织技术属性方面没有区别。与生产力相联系的决不限于其自然属性或其技术方面,合理组织生产力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性的职能。

第二,管理的社会属性除了包括有与社会制度、生产资料所有制等相联系的阶级性之外,也包含着共同性。其共同性表现在:(1)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同属于市场经济,而且都是现代市场经济,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必然有其共性。(2)企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而人的本质则是社会性的,其社会性包括两部分:一是对抗的阶级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利益关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二是反映着人的一般社会性,如社会交往、友谊、自我价值观、归属感等。这正是近年来西方企业管理的重点,我们应加以借鉴、吸收。如果把管理的共同性仅仅局限于管理的自然属性,认为这才是可以借鉴和吸取的东西,那就会阻碍我们从管理的社会属性中吸取有益的东西。

总之,如果我们把企业管理的共同性等同于管理的自然属性,把生产劳动过程看成是单纯的技术过程而忽略其社会性方面。这样一来,就不仅否认了生产力的组织与调整方面的共性,也同时否定了生产关系与企业文化、上层建筑的调整方面的共性。而正是在这三个方面,现代西方企业界都在不断地进行着重大的调整与改革,甚至从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中吸取许多重要经验而在管理现代化方面走在我们前面。如果我们不能引进现代管理,我们就会犯极大的错误。我们在彻底抛弃那种认为只有管理的自然属性中才具有共性的观念的时候,更应该在管理的社会属性中去研究管理的共性。现在我们管理落后,主要还表现在管理的社会性方面,而且,只有在管理的社会性方面把握现代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论,才会在管理技术方面达到先进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社会科学大词典.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633.百科要览上卷.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2.700.

[2]中国企业管理大百科全书,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0.156.

篇(2)

—、关于企业管理理论产生与发展的研究

(一)关于马克思企业管理思想的研究

黄华在《马克思企业管理思想述评及其启示》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不仅是伟大的经济学家也是伟大的企业管理大师。他的企业管理思想是在其生活背景和一定的假设下诞生的,涉及管理的二重性与职能、生产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员工管理和企业的成长与本质等内容。我国企业必须用马克思的企业管理思想来提髙自身管理水平。

针对马克思企业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在整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为主线,同时也阐明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原理以及许多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在其对单个企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以及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经济理论分析中,逻辑地演绎出了丰富的企业管理思想。

按厢企业管理的内容分类,马克思的企业管理思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管理的“二重性”原理,即管理的科学性和阶级性的统一;对管理劳动的分析;管理职能提出,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监督、调节和指挥;有关生产管理的论述;企业的财务管理;关于设备和折旧费的管理;企业的销售管理,马克思指出“从商品到货币是一个惊险的跳跃,这一跳跃决定了商品所有者的命运”;关于人力资源的管理,马克思指出“一个统治阶级越能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杰出人物吸引进来,它的统治就越巩固”;企业的成长论;对企业本质的论述等。

(二)关于企业管理理论发展阶段划分的研究

张兰霞认为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大体经历三个阶段,即以泰罗和法约尔的科学管理为代表的古典管理理论阶段,以梅奥等人的人际关系学说为先导的行为科学管理理论阶段和以管理理论丛林为特征的现代管理理论阶段。

陈振华认为西方的企业管理理论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分别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古典管理理论阶段、行为科学理论及管理理论丛林发展阶段、以战略管理为主的企业组织理论阶段、企业再造理论、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组织管理理论阶段。

刘传宏认为基于时间维度的企业管理理论发展包括:工业革命时期的管理探索、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的科学管理理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形成的工业人际关系学理论、二战之后形成的现代管理理论阶段——管理理论丛林、20世纪80年代的企业文化理论、20世纪90年代的管理反思与创新。

另外,任佩瑜在《论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阶段、规律和趋势》一文中又创新性地提出了企业管理理论发展“六阶段”的见解,即经验管理阶段、科学管理阶段、行为科学阶段、管理丛林阶段、文化理论与战略管理阶段和企业再造阶段。

(三)关于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发展过程的研究

首都经贸大学“中国企业理论50年”课题组发表的《我国企业管理理论50年的发展》一文中指出,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可以划分为“二大时期”,第一大时期是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党的,这一时期是在髙度集中型经济管理体制下形成的企业管理理论;第二大时期是在党的以后,企业管理不仅要重视企业内部的管理,更要重视对企业环境,特别是市场的调査和预测。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研究,张巾爽在《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创新》中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从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开始的。19乃年,蒋一苇首先提出了经济改革要以企业为基础的观点。另外,企业的“转轨变型”也是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首都经贸大学的黄津孚在《我国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现状与问题》一文中提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实践的发展落后于理论的发展,但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包括:第一,企业管理正在全方位地发展;第二,企业管理正由政治行政驱动变为经济政策与市场驱动;第三,企业管理创新日益活跃。

二、关于中国特色企业管理理论发展与创新的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及人类进人21世纪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管理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

(一)关于国际企业管理发展趋势的研究

梁树良认为二十一世纪企业管理发展的十大趋势可概括为:管理核心人本化、管理理论科学化、管理人才国际化、管理目标价值化、管理内容精简化、管理组织网络化、管理权力知识化、管理特点个性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方法文化化。

刘传宏认为,企业管理实践和管理理论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创新成为管理的主旋律;知识成为最为重要的资源;学习型企业是未来企业的发展模式;人本管理将更加受到重视;全球战略与快速应变是企业决胜的关键;跨文化管理一东西方管理思想的交融与渗透。

此外,姜太平在《企业管理发展的新趋势一绿色管理》一文中创新性地提出了绿色管理是企业管理发展新趋势的观点。他认为,绿色管理的思想是90年代以来企业管理的新思维。所谓绿色管理,是指企业根据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所形成的一种绿色经营理念及其所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绿色”的内涵,绿色经营理念也可称之为“绿色管理哲学”,它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种导向、一种观念。

在1996年12月20日举行的“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研讨会”上,与会的学者们归纳整理了国际企业管理的10种最新趋势,分别是企业经营国际化、企业目标多元化、产品服务化、出口品牌化、技术髙级化、组织活性化、机构网络化、角色多重化、激励监督科学化、费用适度化。除此之外,有的学者还提出了企业管理风潮的最新特点,即顾客导向、企业再造、学习型组织、团队组织、自主管理、全球竞争、弹性策略、企业形象、以人为本。

(二)关于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发展趋势的研究

对于中国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陈振华认为,提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是中国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第二,树立避实就虚、以柔克刚的经营理念;?第三,建立有机式的组织结构;第四,建立规范而合理的管理制度;第五,采用先进而合理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第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学者陈静华在《关于未来企业管理理论的思考》一文中指出我国企业管理理论未来发展趋势包括:管理全球化;实现企业制度创新;实现知识管理与学习型组织的建立;具备社会责任与管理道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王钦认为,企业的成长思维转型应该由“机会导向”转向“战略导向”,由传统的“一招鲜”转向“系统管理”;企业的战略转型应该依赖于企业组织系统、公司治理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内部管控系统、企业文化系统的支撑;企业的国际化是一道必须跨越的门槛。

傅洲认为,随着世界知名企业、跨国企业不断地大范围地占领着中国市场份额,从而使中国企业生存环境日渐恶化,面对的竞争更加激烈,未来的中国企业管理会更加注意科学管理、全员创新、绩效管理以及分权管理。

张兰霞认为,21世纪需要一个全新的企业经营理念、一套全新的经营方式和一种全新的组织形式,以便对新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必须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包括企业管理理论、企业管理范围、企业管理组织、企业管理流程以及企业管理激励机制等方面。

(三)关于我国企业管理理论探索与创新的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国际化程度的提髙,我国企业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不断对企业传统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进和改造,以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水平。

对于当前我国企业管理创新的特点问题,梁薇认为,第一,企业营销管理是企业管理创新关注的焦点;第二’根据企业自身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发展战略;第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从传统的外在标准向更加注重人的内在价值方向发展;第四,自主创新方式以引进国外先进经验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另外,她还指出我国企业管理创新的实现路径包括:创新企业管理理念;更加重视企业战略管理;不断完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

周晋华认为,构建中国企业管理创新机制要做到:第一,训练系统的思维方式;第二,打破常规,训练开放式、发散式的思维方式;第三,学会逆向思维;第四,通过综合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管理创新;第五,通过对原有管理理论的方法的改进和突破,实现管理创新。

李晖认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措施包括:转变观念,树立管理创新战略思想;完善体系,加快人才的培养速度,努力提髙中层领导者的创新意识和管理实践;以人为本,实现多元化管理创新目标;融合两化,进一步推进信息化管理的进程。

篇(3)

[论文摘要]社会转型伴随管理转型。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加快,必然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本文从这一实践出发,结合传统文化、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和制度因素,提出符合市场经济本性要求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合理有效的制度建设以及在此基础上企业家择优机制的形成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的关键。

一、引言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提出了建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科学的迫切性。但是,学界仍然在延用20世纪80年代初以管理二重性为理论基础,提出的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管理科学建构指导思想。其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并未深入探讨以我为“主”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如何判断和选择众学之“长”,怎样才能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可操作性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建构需要从制度基础和传统管理文化因素的相互关系角度出发,建构各种管理文化因素有筛选取舍功能的制度结构。

二、西方管理理论在转轨时期应用研究

进入市场经济进程以后,但是,我国在现实管理活动中深受自身独特的文化积淀的影响。而这种文化积淀,是缺乏社会化大生产和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管理思想的延续,浸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实质。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由单一计划型结构向市场契约型多元结构的转变。经济多元化的出现导致单一利益关系的分化,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多元化。市场经济进程表明,利益分化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体制内经济利益分化以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体制外的利益分化,即一些人、群体或集团,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和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凭借手中政治地位、经济势力及支配资源的特殊权力,利用非市场化方式,通过不公平手段获取额外财富,形成具有投机性、排他性的既得利益集团。究其实质,则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双向寻租行为。尽管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同样存在,但是我国转轨状态使这种行为差不多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非规范经营行为与寻租行为越重,则政府收益越少,而部分政府官员个人的收益与寻租成功的企业的收益却越多。于是企业与政府之间就会出现相互报酬递减的关系。这是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陷入长期落后的陷阱的重要原因。分析表明,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经验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管理科学,在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大都缺少现实的基础。

三、传统管理思想在转型时期应用分析

反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其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可谓格格不入。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本主义,把个体价值归结于社会价值,倡导重义轻利。但是,以功利主义为原则的市场经济却认为唯利是图是永恒不变的人类本性,强调”经济人”假设的普遍适用。再者,以孔孟之道为主的古代管理思想,主张三纲五常伦理模式为核心的等级制度,宣扬专制式人治主义。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型经济,崇尚以法治国,重视共同的契约式约定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而在具体管理模式上,中国古代管理方略经历了春秋战国的雏形期和秦汉以后定型期两个阶段。前者主要包括:德治教化的儒家思想;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严法律民、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以及兼爱非攻、兼爱交利的墨家思想。后者则逐步形成以”儒学为主”、”道法相辅”为学派结构的中国古代主干管理思想。其后虽多有变化,但终未越出以儒家的”德治教化,修身治国”作躯干,添加”援道入儒,无为而治”、”阳儒阴法,德主刑辅”为两翼的内圣外王管理模式。很明显,管理知识一直未能与治国思想分离而成为专门的科学知识,强调的是以平均和共存为特点的有序、统一、稳定的内部和谐状态。因此,难以胜任市场经济时期中国管理的重任。在提倡竞争、创新和科学精神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以求和谐、中庸为代表的古代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四、操作模式的建议

本文赞同在探求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过程中,广泛吸取多种管理创新资源,从中国现代独特的价值、文化视角去发掘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和中国古代以“治国之道”表现出来的管理文化。但是,必须强调这种文化的汲取必须由新的企业产权制度的安排来起主要作用。由于该制度的功能机制却在于企业家作用。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需要众多的真正的企业家在实实在在的经营实践中去探索、去博采众家、融贯中西推陈出新。为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不仅要求符合市场经济本性要求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合理有效的制度建设,而且与完善企业经营者择优机制是不可分的。在这种择优机制的作用下,优秀企业家的涌现不是靠亲情关系的提拔,不是靠行政式的领导赏识,而是靠制度性的竞争,以优胜劣汰的规则产生。因此,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企业家择优机制的形成是西方管理科学得以真正移植,并能同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相融合而达到建构中国自己的管理科学的充要条件。

另外,在具体操作模式中,既要极力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又必须强调允中谐协、知权通变。以平等、开放、宽容的态度对待古今中外的一切管理知识,从西方管理科学和中国古代管理文化中分析、剥离出各种不同的观点、思想,审时度势,在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判断标准基础上,将他们应用到实际管理中去,最终建立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经济法责任;独立性;诉讼程序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法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也日益发展。发展至今,经济法已然构建了一套独立的、具有内在系统性,并能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划分开来的法律理论体系,已经明确了在法学体系中的独立部门法地位。然而,独立的经济法部门法地位并不能够彻底地解决有关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问题,许多学者依然在探究许多有关经济法责任的各种问题。

对“经济法责任是否具有独立性”这个问题,学界对其进行的探讨从未停息,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对经济法责任具有独立性持肯定态度,认为经济法责任绝不仅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另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责任不具有独立性,不过是借用传统法律责任而已。我认为,经济法责任的理论研讨也将遵循着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规律,随着现实生活中各项经济问题的凸显、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多样化发展以及学者们对其独立性和实现方式等的进一步探讨,经济法责任将日益彰显其重要性,并最终形成独立的经济法责任法律体系。

一、经济法独立责任概念与涵义

经济法责任,又称经济法的法律后果,是指“经济法所规定的,人们在违反经济法所设定的法律规范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人们违反了经济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所应当付出的代价经济法责任在本质上是独立的,在研究过程中,既不能将经济法责任与其他法律部门责任划等号,更不能割裂经济法责任与其他部门法责任的联系。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是指“作为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法责任能够在内涵、功能、目的和价值等方面符合经济法的独立体系要求,并与其他部门法律责任相区别,因此,关于经济法责任独立性问题的研究是明晰界定经济法责任的前提,也是辨析经济法责任与其他部门法责任的差异性及需要借鉴吸收之处的重要依据。

二、经济法独立前提与必然性分析

(一)经济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法律以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大多数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独特的调整对象,从而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经济法也不例外,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以特定的经济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不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有任何交叉、重叠或重复。

不同法律部门的概念决定了各自所特有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民法也涉及经济关系,但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发生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并不涵括全部的经济关系,而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规制关系,并且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市场参与主(企业、个人)体为另一方所形成经济规制关系。当规制管理的事物属于经济范畴时,行政机关只能以经济规制者的身份参与调整经济规制关系,而不是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因此,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界限是清晰明了的。综上,经济法具有独特的调整对象,且并不与其他部门法交叉重叠。独特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构成经济法责任独立的前提。

(二)发挥经济法调节作用的需要。为了保证经济法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需要确立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地位。一直以来,民法主要用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致力于调整个人和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协调的法律责任制度应当是建立在各部口法协同合作、衔接有序的基础上的,想实现这一目的,各部口法就应该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及调整机制,在不同的行为主体同时违反多个法律规范时,依据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承认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明确规定触犯了经济法规定需要承担不为其他法律所涵盖的法律责任并通过特殊的程序给予保障,那么经济法作为独立部口法的作用就可得到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经济的调节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展现。

(三)是法律责任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时代和制度的约束,传统的责任理论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偏狭和缺位。于是,法律责任理论一直处于发展、创新之中,新的观点或理论不断涌现,不断地挑战传统理论,使之获得不断的发展和创新。随着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产生和发展,传统的法律责任理论已难以解释经济法缺乏自己独立法律责任而需援引其他部门法责任的问题,局限性已日益显现经济法应当拥有自己的独立法律责任的观点便应运而生。因此,应当正确认识经济法责任对传统法律责任理论的补充、拓展和完善,充分地相信传统法律责任理论必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而经济法责任的独立将成为传统法律责任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我国经济法责任独立诉讼程序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经济诉讼程序。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独特性,解决这些与众不同的社会关系的纠纷的程序必须与实体法相适应,从而实际意义上的经济审判庭的构建应当从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构建,最后再落实到审判实务工作中去。因此,应当尽快完善经济诉讼程序,在经济实体法和程序法完备的基础上,才能创设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经济法上的纠纷。

经济诉讼也可以效仿民法特别程序法制度,暂时先设立经济诉讼特别程序,在条件成熟时,设立经济诉讼程序法。在其中明确以下规定:一是原告的范围,原告应做扩大化解释。二是的对象,应当是国家及其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是针对国家及其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所有管理和调控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作为与不作为。三是诉讼的目的,应当明确经济诉讼的目的是不仅为了弥补个案救济,更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目的。

(二)专门的审判机构。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结合经济诉讼的特殊性,我认为可以先制定经济诉讼特别程序法,然后在法院的内部设立专门的经济审判庭,审理适用经济诉讼特别程序的经济纠纷案件。但是,依照经济诉讼特别程序法设立的这种经济审判庭与早前被撤销的经济审判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是专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的专门法庭,适用的法律应当是经济诉讼特别程序法。施行一段时间后,待条件成熟时,可以增设专门的经济审判庭来审理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部门损害社会经济利益的不当管理行为提起公诉的案件。然后视实际情况而定,逐步增加并完善经济审判法庭的受案范围,以期能够涵盖并解决绝大部分的经济纠纷案件,实现经济法的可诉性。诚如学者所言:“只有当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国家授权的组织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而时,这种案件才可界定为经济审判庭的受案范围。”依此标准,反垄断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扰乱财政税收秩序案件、环境与资源案件以及其他经济法纠纷案件等都应当由经济诉讼程序法来做出相关规定,并纳入经济诉讼审理的受案范围中。

(三)完善具体的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经济公益诉讼制度,首先应当规定原告的资格,检察机关、社会团体、受害人及其亲属都应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并完善公益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其次是受案范围,也即纳税人公益诉讼的客体,具体指纳税人公益诉讼针对的对象。应当包括扰乱财政税收秩序、国有资产流失、环境与资源以及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垄断、不正当竞争以及消费侵权案件等。第三是举证责任,应当规定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由原告即纳税人等进行举证,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政府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所诉行政机关违法事实行为由作为原告举证。第四是应当设立符合经济公益诉讼要求的公益法庭。

独立经济诉讼程序的构建与完善不仅彰显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更有利于经济法责任的实现,以实现国家对经济法律关系最强有力的保护。因此,在这个基础之上,应当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独立的经济法责任诉讼程序制度来保障市场经济的顺畅,保障社会公共效益。

(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水林:《论经济法责任的二元结构与二重性》,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3期

篇(5)

营销渠道 渠道设计 渠道服务产出需求

孙殿国,天津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在读博士。

图书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物质商品和精神产品的二重性,在交换过程中价格与价值经常背离,其使用价值通过间接的、隐蔽的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而实现。在消费过程中表现出消费的不确定性、消费内容的多样性、消费者的多层次性和消费支出的二重性(既消费货币又消费时间)等特殊性。[1]图书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导致其营销渠道一直比较特别,营销管理研究涉及图书营销渠道的相关研究比较少。典型的图书营销渠道一般由作者、出版社、图书批发商、图书零售商以及顾客(读者)组成。出版社作为一种商业机构,需要通过图书的版权交易、编辑策划以及出版发行并需要通过渠道成员(图书批发商、零售商)向最终顾客传递其价值的过程中获取利润,以维持其正常的运转。所以图书营销渠道管理脱离不了商品营销的研究范畴。

一、图书营销渠道逆向优化设计的内涵

图书营销渠道是连接出版社与顾客的纽带,既是出版社向顾客传递图书信息和实现图书价值的通道,也是顾客选择和获取图书价值以实现自我营销的途径,图书营销渠道已经上升到出版社的战略层面。引用宏集团创办人施振荣先生1992年提出的微笑曲线(Smiling Curve)理论来解释营销渠道对于图书产业的重要性(见图1),认为在附加价值的观念指导下企业只有不断往附加价值高的区块移动与定位才能持续发展与永续经营。微笑曲线的理论可提供一个新的思考方向,价值最丰厚的区域集中在价值链的两端:研发和市场。

运用微笑曲线理论,可以明显看出,图书产业的高附加值区域同样集中在价值链的两端――前端的图书创作和后端图书营销。出版社作为图书产业的经营者,虽然在图书价值链的前端可以通过获取独家版权实现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的专长和资源,但属于经营投入阶段,真正能够实现高附加值的区域集中在图书价值链的后端――营销渠道管理。良好的营销渠道结构不仅能够使图书快速到达目标顾客,实现图书的价值,而且出版社能够通过营销渠道管理实现区别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之所以说通过营销渠道能够创建出版社的差异化竞争优势,首先,渠道是介于出版社和顾客之间的守门员,出版社不能对营销渠道进行有效管理,会影响图书和顾客的有效接触。如出版社在图书发行之后,更注重图书的2版、3版……其次,通过有效渠道设计和高效的渠道投资回报进行定位的出版社可以有效削减渠道成本,获取高额的附加值。第三,图书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可以通过借阅、复印和网上下载等手段获取其承载的“知识”,渠道管理的混乱可能使其作为商品的价值快速削减。第四,通过渠道设计不仅可以避免渠道之间的同质竞争,而且可以通过渠道任务分配合理整合和控制渠道成员,防止大型批发商或零售商后向控制渠道。简单地说,出版社优势的渠道管理系统是不能轻易复制的竞争资产,因而成为保持竞争优势的强有力来源。

美国西北大学唐・舒尔茨(Don Schultz)教授提出“需求链管理方式并非通过系统把产品推销给顾客,它强调顾客在寻找什么解决方案,而非我们能卖给他们什么产品。”同时舒尔茨教授还认为传统的4P营销理论应该被新的SIVA理念代替。即“解决方案(Solutions)、信息(Information)、价值(Value)和途径(Access)”。[2]SIVA理念运用到营销渠道管理,即根据顾客的渠道需求,逆向设计高效快速的营销渠道以及准确传递的商品价值。我国学者黄丽薇认为:企业应该从分销渠道的末端开始向上考虑整条渠道的选择,即根据消费需求、消费行为和产品特性选择零售终端,充分考虑终端的特性和利益,并根据中间商财力、信誉、能力和与零售终端的关系,进一步向上选择中间商,直至与企业有直接业务联系的经销商,将整条渠道纳入企业的营销体系,通过加强各环节的协作达到企业的战略意图。营销渠道逆向模式是以系统化的经销商甄选标准和过程化的控制模式为基础,以协作、双赢、沟通为基点来加强对渠道的控制力,达到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目的。[3]这是对营销渠道逆向设计流程更具体的诠释。

出版社图书营销渠道逆向设计就是基于满足目标顾客需求(为顾客解决问题和提供价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出版社固有优势和潜在优势,根据目标顾客渠道服务产出需求细分目标顾客,然后从目标顾客开始逆向对现有渠道进行优化改进或创建新的营销渠道,以保证顾客的价值、出版社的价值共赢的渠道目标。图书营销渠道逆向设计的内涵是以顾客价值驱动为目标,基于满足顾客需求的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图书营销渠道逆向优化设计便是这种顾客价值驱动型的营销观念的实务。

二、图书营销渠道逆向优化设计的决策范式

1. 基于顾客需求营销渠道设计相关研究

Stern和Sturdivant认为企业必须减少目标顾客的期望与服务产出方面的差距。营销渠道设计决策分为6个步骤:(1)研究目标顾客对相关渠道服务产出的价值认知、需要和期望;(2)检查与顾客期望相关的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现行分销系统的业绩;(3)发现需要改进的服务产出的差距;(4)识别限制改进行动的主要因素;(5)设计“有管理界限的”渠道解决方案;(6)实施重新构建的分销系统。[4]

Kotler认为设计一个渠道系统包括4个步骤:(1)分析顾客需要的服务产出水平,主要运用Bucklin的服务产出理论进行顾客需求分析。(2)建立渠道目标和制约。一般来说,有效的渠道计划要求决定服务于什么市场细分和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应用最好的渠道。渠道设计必须适应大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渠道目标的设计还与产品的特性相关。同时,渠道设计应反映不同类型的中间商在执行各种任务时的优势和劣势。(3)识别主要的渠道选择方案,一个渠道选择方案由三方面的要素确定:商业中间商的类型、所需中间商的数目、每个渠道成员的条件及其相互责任。(4)对主要的渠道方案进行评估,每一个渠道都需要以经济性、可控制性和适应性3种标准进行评估。在不减少销量或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成功使顾客转向低成本渠道的公司,即获得了渠道优势(channel advantage)。在使用商时,还要考虑控制问题。在迅速变化、非持久和不确定的产品市场上,还要寻找有高适应性的渠道结构和政策。[5]

2. 图书营销渠道逆向优化设计决策范式

营销渠道设计决策没有固有的模板,不同学者因为研究的出发点和关注的目标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渠道设计决策。参考Stern和Kotler的渠道设计决策,从出版社的视角出发,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前提,规划图书营销渠道逆向设计决策。

(1)基于渠道服务产出的图书市场细分

图书 因为其本身承载的“知识”已经决定了其目标顾客群。运用服务产出细分图书市场,主要是通过顾客如何买到图书 ,而非顾客想买到什么图书来细分市场。Bucklin[6]主张只有当渠道系统能够降低终端用户的搜寻和等待时间、仓储和其他成本时,才有存在和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继续存在的理由。这些对终端用户的益处就称为渠道的服务产出(SOS)。渠道服务产出水平是指人们在购买一个产品时想要和所期望的服务的类型和水平。通常而言,渠道可以提供下列5种服务产出:批量大小、等候时间、空间便利、产品品种以及服务支持。图书渠道逆向设计过程中的目标市场决策可以被看做决策哪些顾客是主要顾客、哪些顾客是次要顾客,不同的顾客采取不同的渠道结构。总体而言,目标市场渠道细分过程需要精心设计从而识别出顾客群体:①一个群体内要具有最大的相似性,②不同群体之间要具有最大的差异性,③划分群体的标准要与建立营销渠道体系相关。如出版社从国外引进的工商管理类图书,目标顾客可以简单分为各大高校(主要顾客)以及其他个人或企业(次要顾客),对于主要顾客采取零级渠道,对于次要渠道可以采用网店和实体店混合营销渠道。

根据目标顾客的不同的渠道服务产出需求(SOD)设计服务产出需求模版,更进一步确认细分市场,掌握与图书营销渠道逆向设计的相关路径。如表1列举了图书营销渠道中顾客可能的渠道服务需求,在进行顾客渠道服务产出需求分析时,尽可能将所有涉及的目标顾客进行细分,从中寻找目标顾客真正需要的服务产出,如果SOS>SOD,出版社应重新梳理当前的渠道结构,削减过多的服务产出或投资到低成本分销的新技术,以此来降低渠道成本;如果SOS

(2)图书营销渠道设计影响因素分析

对图书目标顾客进行细分后,在设计满足目标顾客的需求的营销渠道之前,先要了解影响图书营销渠道设计的相关因素。Rosenbloom认为影响渠道设计的因素主要有6种,分别是市场变量、产品变量、公司变量、渠道成员变量、环境变量以及行为变量。[7]图书营销渠道设计同样受以上6个因素的影响,但又表现出自身的特殊性。

第一,影响图书渠道设计的产品因素,图书作为商品本身具有体积小、重量轻、不易腐蚀和变质、单位价值相对于体积和重量较高、图书印刷技术含量低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出版社通过远距离直销图书的可行性。

第二,市场因素包含市场地理位置、市场规模、市场密度和市场行为。地理位置对于大众商品来说,制造商与市场的距离越远,使用渠道中介可能比直销成本要低。但是对于图书来说,通过版权交易就能解决图书与市场的距离问题,如国外引进的图书一般只引进版权,在国内任何一家印刷厂就能解决图书成品的问题。所以地理位置不是图书营销渠道设计的关键因素,唯一可参考的价值在于图书运输成本和印刷成本的比较。图书的市场规模和市场密度是相似的两个因素,在中国,大城市图书的市场规模和密度明显高于县级以下及农村地区。同时图书的市场规模和密度又与图书本身承载的“知识”密切相关,大众刊物的市场规模明显高于教材的市场规模,但市场密度又明显低于教材。所以大众刊物一般采用多渠道、多层级的渠道结构,相反教材采用直销渠道。另外,因为图书可以通过借阅、复印等手段获取,市场规模可能随着图书的销售快速衰竭。这也是图书价格经常背离价值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纸质图书很难实现规模经济的主要原因。反而,电子图书由于其顾客阅读渠道的特殊性更易实现规模经济。

第三,出版社自身影响渠道设计的因素包含出版社的规模和资金实力、管理专长、目标和战略。出版社的规模和资金实力越强,对渠道成员的控制力越强而依赖度越低。目前我国的出版业已经初步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资金实力,使得其把控营销渠道,将图书直接销售给顾客成为可能。

第四,环境变量会影响渠道设计的所有方面,环境因素包含经济、社会文化、竞争、技术、法律环境等,这些因素都会对渠道结构设计产生影响。经济因素对图书的需求可能与大众商品正好相反,经济景气时,就业率高,顾客相对用于图书阅读的时间就少,需求下降。经济不景气时,顾客可能为了再就业学习更多的知识,同时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阅读。社会文化对出版社营销渠道设计的影响至关重要,不仅影响目标顾客细分而且影响渠道结构及层级。图书由于其承载的内容不同,不存在替代性,所以图书之间不存在竞争,而且同一组顾客群对不同的图书需求有兼容性。图书之间可能存在正版和盗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同时存在同一图书在不同渠道之间的竞争,而技术因素一直在并且是快速改变着一切商品的营销渠道结构,如互联网改变了图书的营销渠道,亚马逊、当当、京东成为图书的主要营销渠道,移动终端可能改变图书的阅读习惯和发行模式,电子图书可能代替纸质图书成为主流。

(3)规划新的图书营销渠道结构

出版社在对目标顾客进行细分和了解影响渠道设计的相关因素后,下一步就是根据分销目标规划合理的渠道结构。渠道结构包含3个维度的选择,一是渠道的宽度(渠道的数目),是指直销、通过实体渠道成员分销还是通过网络分销,或者是混合营销渠道的组合。二是指渠道的密度,就是指每一层级需要多少中介商,这与出版社的战略有关,对于大众图书来说,一般采用全面覆盖的密集型营销,各层级渠道成员越多越好,让顾客在任何时间和地点,网上网下都能得到图书;而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图书,一般采用选择性分销或专营性分销。前两个维度对于出版社的决策相对简单,原有的渠道宽度及密度比较清晰,但随着网络零售的崛起,实体店的分销宽度和密度逐渐减小,属于自然淘汰过程。三是指渠道的长度或者层级,这一维度是出版社最难决策的过程,不仅要确定渠道成员的类型,还要根据渠道成员的专长进行渠道服务产出的任务分配,直接影响渠道的效率和收益。

Coughlan和Stern等认为,营销渠道的工作包括实物所有、所有权、谈判、财务、风险、订单、支付和信息8种营销流的执行,这些流程将营销渠道中的各成员连接起来,同时营销渠道成员通过执行不同的营销流功能而构成不同营销渠道结构,同时给出了一个基于渠道成员执行渠道流的效率分析模板。[8]出版社在确定渠道层级时,首先要考虑渠道流功能的执行情况。虽然渠道参与者可以被取消或替代,但其在营销渠道中发挥的功能不能被取消,只能被出版社承担或者被批发商和零售商替代行使其功能。所以图书渠道结构的变化只能是部分营销流的功能被某个渠道成员内部化或外包。

如果出版社具有对渠道流进行内部化的能力,可以采取营销渠道前向一体化,直接面对顾客,这种情况称为“零级渠道”也可以称作“直销渠道”。戴尔电脑是一家成功实施直销的公司。构建直销渠道最主要的投入涉及资金、技术、资产专用性投资以及专业人才4个方面。资产专用性投资及专业渠道管理人才是当前我国出版社面临的短板。如通过自建网店直销,其中物流系统投入和专业人才培养是出版社面临的考验。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更进一步发展,出版社自建直销渠道越来越成为现实,出版社可以通过自己的网站和其他相关网站系统搜集过去、现在以及潜在个人或团体顾客的信息数据,直接面对顾客建立顾客关系管理系统,促进与顾客间的个性化关系,实现一对一的直销。

如果出版社不具有对营销渠道内部化的能力,就需要借助渠道成员进行图书分销。从渠道成本来看,渠道的总成本是指渠道成员执行营销流的成本的总和。即使提供的服务产出水平相同,不同的渠道成员在执行同一渠道功能时的成本也不一样,因为不同的渠道成员在各自的资源约束下,执行同一渠道功能的效率是不同的,或者说渠道系统中的成员各有专长。因而在实践中出版社必须根据各渠道成员的专长合理分配渠道任务,让某一渠道成员更多地执行其所专长的功能,以此来降低整个渠道的总成本。出版社按照Coughlan和Stern等的渠道效率分析模板,对图书营销渠道成员执行渠道流功能进行分配。运用效率分析模板出版社可以了解各个渠道成员在渠道中承担了什么功能、执行了什么渠道流,每个渠道成员在执行渠道流产生的成本及创造的价值,每个成员获取的报酬是多少、是否公平合理。通过这些分析可以清晰渠道成员的利润来源和制订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更好地调整渠道成员。表2是某出版社实体营销渠道结构的任务分配效率分析模板。需要指出的是:①顾客也执行一部分渠道流功能,重点指实体店零售需要顾客到现场进行购物,节省了物流费用;②在当前的渠道结构下,每一个渠道成员应该得到的渠道利润的比例,称为标准利润份额,标准利润份额可能不等于实际的利润份额,这种情况说明渠道的利润被错误分配,应及时调整,或者是竞争的原因导致某个渠道成员利润被抵消。

(4)对主要营销渠道进行评估

出版社重新规划渠道结构及层级,一般会得到多种营销渠道结构,这就需要出版社对多种营销渠道结构进行评估,通过评估选择相对更佳的营销渠道结构。营销渠道评估有多重方法。运用Kotler的权衡因素方法,可以帮助出版社在选择方案的过程,对其判断进行结构组织和定量分析。该方法包含4个基本步骤:第一步,进行渠道选择时,所依据的决定因素必须明确表述出来;第二步,以百分比的形式对每一个因素之间分配权重,以反映它们的重要程度;第三步,就每一决定因素评价替代方案,给出的数值范围是1~10;第四步,用因素权重(A)乘以因素分数(B),得到每一渠道方案的总权重因素分数。

图2显示某针对大众出版社采用出版社―网络零售商―顾客的渠道模式(a)与出版社―批发商―零售商-顾客渠道模式(b)和(a)的混合渠道模式两种渠道的比较。#表示渠道(a),*表示渠道(a)和(b)混合渠道。采用(a)和(b)混合渠道得分明显高于单独采用(a)的网络零售渠道。

(5)选择渠道中介商

渠道成员的选择是渠道设计的最后一个环节。渠道中介商虽然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体,但从顾客视角看,它是出版社自有组织的延伸,渠道中介商的性质和特征直接影响出版社在顾客心目中的形象。如出版社选择网络营销渠道,亚马逊、当当、京东等网店,必须对渠道中介商进行全面的、不定期的评估,以确定最好的渠道中介商。渠道成员评估是按一定标准对现有中间商的表现进行全面的考核。其评估因素包括财务状况、企业规模、市场覆盖范围、合作态度、声誉、人员专业度、存货及上架水平等。出版社要根据实际调查考核情况,按最终分数对渠道中间商进行排名,给最好的中间商以支持和激励,相反对表现最差的渠道中间商进行淘汰。表3是某出版社对其中一个渠道成员的考核得分。实际选择时需要对每一个渠道中介商进行打分,然后按照分数排名。

结 语

综上所述,本文从出版社的角度出发,按照顾客的图书渠道服务产出需求对图书营销渠道逆向设计,目的是探讨出版社作为图书产业的经营者如何将图书卖给目标顾客,以此创建出版社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图书营销渠道逆向设计的决策范式开始于目标顾客渠道服务产出需求的细分,目标顾客的需求对渠道设计的目标做了定向后,在影响营销渠道设计的相关因素的制约下,重新规划图书的营销渠道。最后,通过对营销渠道的评估和中介商的选择来确定最佳的营销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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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ike Troy. From Supply Chain to Demand Chain, a New View of the Marketplace[N]. DSN Retailing Today, October 13, 2003, pp.5-6.

[3] 黄丽薇. 营销渠道的逆向模式[J]. 经济管理,2001(13):49-51

[4] Anne T.Coughlan, Erin Anderson, Louis W.Stern, and Adel I.EI-Ansary, Marketing Channels, 6th ed. (Upper Saddle River, NJ: Prentice Hall, 2001).

[5] [美] 菲利普・科特勒,凯文・莱恩・凯勒. 营销管理[M]. 梅清豪,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525-562.

[6] Bucklin, Louis P., Productivity in Marketing[M]. Chicago: 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1978:90-94.

篇(6)

【关键词】管理学 研究范式 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核心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核心,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

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核心,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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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关键词:政府 项目管理 代建制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1)01-019-03

国务院2004年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应当说,这是在国家相关法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代建制这一概念,也是对代建制这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形式的一种认可。代建制是指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代行投资主体的管理职能,按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定的管理目标,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项目建成后移交使用人的制度。近年来,全国各地均已开始推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试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专业化建设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这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种创新。

一、代建单位的选择

我国推行代建制以来,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的选择大致有3种情况。其一是政府组建事业型项目管理机构,如工务局等,直接从事代建制管理;其二是政府直接指定某一家或几家名气较大,实力较强项目管理公司从事代建制管理;第三种是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管理公司完成代建制管理[1]。

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涌现出了诸多代建制改革模式。这些改革模式各有所长,改革的出发点、制度设计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尽管在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都发现了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基本上都初步解决了以往普遍存在的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弊端。

二、代建制项目管理的优势

各地实施“代建制”,从改革的取向和总体效果来看是有成效的,已实施“代建制”的项目投资全部被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工期也能按计划完成,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代建制的期望目标。

1、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遏制了建设项目“三超”现象。实施代建制,作为项目管理者的代建人,与作为投资主体的业主分离,业主负责投融资,代建人负责建设管理,可使各方的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规范投资行为,它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代建合同,做到投资、建设、管理、营运(或使用)“四分开”,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建立投资责任约束机制,通过市场运作,选择有经验、讲信誉的专业化队伍,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确立投资者和建设者间相互关系,有效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施工质量。

2、工程质量得到充分保证。由具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代建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管理主体,彻底避免了机构临时凑、人员不稳定、业务不熟悉、管理不到位、教训多经验少等诸多弊端,从建设主体的素质层面保障了工程质量。而代建单位、政府、使用单位三者通过合同约定各自行为,建管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又从建设过程的层面保障了工程质量[2]。

3、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代建制的实行将打破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四位一体的模式,使各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使用单位不再具体介入项目前期服务、建设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环节的招标定标活动,代建单位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招标、评标和定标,这将有利于遏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是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建设领域腐败的有力措施和手段。

4、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保障。以往建设领域屡禁不止的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质上与我国现有的投融资体制密切相关。许多项目在建设资金未完全落实的情况下仓促上马,自然就无法保障施工方的利益。实行代建制改革后,项目的政府投资不落实,代建公司的利益无法保障,就无法实施代建工程的建设。因此,实行代建制后,过去那种“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状况将会得到根本扭转。

5、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从“办事”变为“管事”。实行代建制将有效改变投资管理部门重投资审批、轻投资管理的状况,对促进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6、有利于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代建制采用多道环节的招标采购,竞争充分,无论是投标代建的单位还是投标前期咨询、施工或设备材料供应的单位,将会尽其所能,以合理的报价提供优质的技术方案、服务和产品,这不仅有利于降低项目总成本,还能起到优化项目的作用。

7、有利于解决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因为专业化使代建机构与单个投资主体相比,要采购更多的东西,所以它有动因致力于获取技能来检测产品的质量;代建机构与供应商相比,有更大的积极性来准确报告产品的质量,谋求在投资主体方面建立信誉,以获取长期丰厚的回报。代建机构具有长期的时间眼界,不只关注一个或几个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机构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有积极性为获取工程建设专门技能而投资,并在专业服务中维持长期诚实信誉。因此,相对于在专业市场上的投资主体和供应商之间的分散交易和短期行为,代建机构的活动可以有效地避免投资项目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3]。

三、代建制在项目管理中的缺陷

代建制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理论上和实践中尚有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有如下一些问题:

1、风险转移问题尚未解决。代建制度究竟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还是行政委托关系,目前并没有界定清楚。建设单位在签订协议时,会出现以下情形:建设工程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在这样的情形下,代建单位因有限的代建取费而不愿承担更多的代建责任,而建设单位也因风险并没有也无法完全转移而对委托代建持疑虑态度,于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之间扯皮,纠纷、责任推卸等情况时常发生。这些,对于代建制度的顺利推行非常不利[4]。

2、当前国情使得项目隐性成本加大。由于运用代建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项目管理公司来完成,而在政府投资领域的项目管理中,前期准备工作的难点之一就是大量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问题,而过去这些工作往往是依靠政府的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并适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来保证工程进度,表现的是政府行为,而运用代建制后,此项工作改为由代建单位实施,作为企业,进行此项工作往往是举步维艰的。并且在企业行为下,花费在房屋动迁的费用相对以前要多出许多,对工程总投资会造成不利的局面。

3、代建管理费标准偏低,不利于吸引优秀企业参与代建。目前的代建管理费比照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执行(相当于总投资的0.8-1.8%)。由于建设单位管理费不包含项目开工前的前期工作管理费,以及代建人必须支出的工资、税金和应获得的合理利润等内容,与代建企业缴纳履约保函、控制投资风险的责任不对称,挫伤了代建人的积极性[5]。

4、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首先,从代建公司内部看,一是大部分代建公司人员配备不足,过小的规模对这些代建机构有效或高效履行代建职能形成巨大挑战,二是即使是配足了人员,其组织结构也不尽合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能满足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都很高,现场实践经验较多,但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缺少复合型人才,而熟悉国际惯例,能从事国际工程咨询的人才就更少。其次政府指定专业代建公司模式下的代建制企业中,综合型的能承担各种行业的综合代建工程管理的公司比较少,服务范围比较狭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

5、业主的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建设”和“运营”没有真正分离。在代建制的实施过程当中,有些使用单位为了部门的利益,对于代建工作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不是自觉自愿接受项目代建,而是在代建过程中或是不积极主动配合,不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或是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力,利用甲方身份超越权限干涉代建单位的正常工作。这样做不仅影响了代建单位对项目的管理,也影响了代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6、代建人资质条件没有统一认定,代建市场还需要培育。目前,国家对代建人的资格条件和市场准入没有统一规定,对其资质认定、等级划分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代建市场尚处于发育期,容量还不大,水平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代建主体比较缺乏,还未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7、管理部门职能的重叠,造成各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有所冲突和矛盾,使代建单位无所适从。发改委作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代建制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代建单位是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公司,归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这样就造成了职能部门管理职能的冲突和矛盾。一旦这些职能部门制定的法规和部门规章有所冲突和矛盾,就会使代建单位无所适从,最终会造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效率低下,出现扯皮,纠纷和责任相互推诿现象[6]。

8、实施代建制的法律环境尚不健全。目前,我国的代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具体实施办法尚不完善。我国至今没有在基本建设中对代建人授予一定的法律地位,致使代建人在客观上没有得到各级政府以及建设相关的管理、备案部门(如建委、环保、消防、质检等部门)的认可,代建人在实施工作中遇到许多不便。尽管试点地方在各方面都给予了一些变通,但在项目的实际问题处理上,仍必须由过去的建设单位,出面办理各项必需手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各投资方可以任意干预项目建设过程中代建方的方案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造成代建方的困扰,使代建方不能完全行使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职能,大大降低了代建方的工作效率,影响了代建制的顺利实施。

四、代建制应采取的改善措施

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其利弊二重性,代建制也不例外,关键在于怎样权衡利弊轻重,充分发挥制度的优越性,克服局限性和薄弱环节。针对代建制存在的问题,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代建制的进一步发展。

1、要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担保和保险制度。担保和保险是合同能够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工程担保制度可以增加对建设工程当事人履约的约束,工程保险可以降低追究违约责任的成本,转移当事人无法承担的工程风险。目前,我国代建制改革中工程担保制度大多已建起立来,今后应重点发展工程保险制度,这方面法国的经验值得借鉴,在法国,要求建筑师、各专业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必须按规定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如果因设计错误、工作疏忽、监督失误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规定业主必须购 “工程竣工l0年内品质保险”,如果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10年内,因工程本身问题导致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7]。

2、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代建制企业属于“智力服务性行业”,它与其它产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或果是在从业人的知识、经验和智力中产生的,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增强竞争力的关键。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还要通晓有关法律、心理、社会及相关科学知识,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等,除此之外,还要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国外对管理咨询执业人员管理较严,从事工程管理咨询工作的人必须具有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代建制企业应有完整的人员聘用、考核激励和培训计划,加大从业人员素质培养的力度,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拓宽代建服务的范围,赢得更多市场。

3、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的部门制衡机制。代建项目的使用单位提出工程的使用功能要求,财政、计划部门提出建设规模和建设资金预算意见,代建单位根据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范围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与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与批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消防等有关手续申报等前期工作。建设实施阶段,项目代建单位负责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与合同签订,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单位的建设进度签证,按进度将工程款直接拨付项目代建单位并进行资金使用监督,各环节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辅相成的制衡机制。

4、建立起有效的代建市场。切实使代建制单位企业化,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此同时,还应明确和统一代建单位的选择类型、资格条件和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培育代建市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适宜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代建单位,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无论实行何种代建模式,一个健康成熟的代建市场都是必不可少的。要从代建制的性质出发设计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要求,既要考虑其资质与管理的要求相符,又要考虑其履约能力,同时,考虑适当调整代建管理费的取费标准,使代建单位做到责权利对等,从而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和水平。

5、尽快推进代建制的法制建设,确立代建制度和代建人的法律地位,尽快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来取代各省市的部门规章,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关于代建制的法律法规和完善、标准的合同文本,明确代建单位的法人地位,是代建制顺利实施的关键。明确代建制的主管部门和配合单位,要对代建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注册资金、工程建设工作经历、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等基本条件提出要求,明确界定代建单位和项目业主的责权利关系和有关的奖罚规定,制定合理的代建取费标准。

6、建立起有效的监控机制。从监管职责、方法、内容、程序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的办法。应明确代建制管理以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代建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项目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以及财务监督管理;监察部门负责代建实施过程中的行政监察。对代建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及执行进行必要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代建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旋,并建立对代建企业和其他参建单位的有效的监控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腐败。

五、结论

“代建制”对于克服传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十分有效,但是代建制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药,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从关键环节人手,先解决主要问题,才能真正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效率。同时,代建制改革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在当前的形势下应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适合自身情况的代建制管理模式,从而真正建成依靠市场配置资源、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代建制”的试点阶段已经取得了宝贵经验,但尚未成熟。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才能得到解决。实施“代建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是加强投资管理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推动“代建制”走入良性轨道,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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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郑新建,秦振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探讨[J].中州学刊,2006(7):77-79.

[4] 戈伟.试论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集团经济研究,2007(10).

[5] 梁昌新.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几点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07(9):54-56.

[6] 朱梓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模式探析[J].特区经济,2008(3):2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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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连山,纪玉哲.规范和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若干问题的探讨[J].财政研究,2008(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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