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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6 10: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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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追寻价值最大化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高经营风险的保险企业,其追寻的价值创造不仅指当前实现的经济利益,更涵盖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及价值创造的能力。对于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我国传统的企业风险管理明显滞后于时代需求,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竞争越发激烈,保险企业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更加全面、综合的风险管理与之相匹配。全面风险管理方式的出现,在保险企业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工作效率和专业能力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实现了投机风险与纯粹风险的结合,更重要的是将风险管理作为价值创造的关键点,通过保险、金融、内控等多种策略,致力于保险企业价值的提升,也更有利于保险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我国保险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其探索由“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小损失”逐步向“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不断过渡,而就其他企业而言,最初的价值创造则是与风险管理息息相关的,因为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风险成本最小的情况下,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保险企业借鉴其他行业的风险管理经验,并针对自身的特殊性,制定出既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又实现对保单持有人利益的兼顾,本质上这两个目标是相互对立的,但是通过全面的风险管理,可以实现两者关系的相互磨合,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存在着均衡发展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应把握好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的关系,以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作为风险管理的落脚点及最终目标。
三、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体现
(一)基于风险管理视角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
保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危机主要来自客户资源流失、销售渠道变窄、业务量下降,营销人员及中介机构的缩减、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等多方面,而这些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必定致使保险企业声誉严重下降,对于保险产品的销售变得尤为艰难,这样企业的现金流量难以稳定,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企业价值创造更是无从谈起。而在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具有预见性,能提前做出危机处理的各项决策并切实执行,很大程度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使得保险企业价值创造得以实现。
(二)基于风险管理视角稳定企业的财务状况
保险企业具备风险管理意识的情况下,才能将企业的各项风险控制合理范围内,这样对于企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对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和企业偿付能力较弱等财务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时,要将内外部融资比例予以协调,尽可能为企业新项目的投资争取较为低廉的资金成本。在进行新项目融资时,若能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进行科学估计,并提出适当的解决对策,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信任程度和信心会不断增大,才会增大对企业的资金投入,那么内部现金流必然大于外部融资,这样新项目的融资成本则更加稳定,保险企业才能形成稳定的现金流,财务状况也更加良好。
(三)基于风险管理视角降低企业非系统风险
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涉及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个层面,对于非系统风险而言,其主要涵盖承保风险与操作风险两个方面。在风险管理视角下,对于非系统风险能在风险评估、流程控制、组合管理等多种策略的执行下予以防控,只要保险企业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非系统风险加以防范控制,定能减少其发生频率,降低保险企业的资金损失,对于企业价值创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基于风险管理视角抵御企业的系统风险
从传统的风险管理来看,保险企业发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以往对保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较少涉及系统风险的防范,企业管理者也没有对系统风险予以重视。但是近年来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保险企业风险特征也不断变化,保险企业与金融中介的密切相关使得保险企业的混业趋势越发明显,这会造成分业监管体制的不作为,企业系统风险加大。在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ERM)视角下,保险企业能提前做出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的系统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和抵御企业的系统风险,构建企业安全网,不断增加保险企业价值。
四、基于风险管理视角,探索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实现路径
(一)实现保险企业资本的优化配置
新时期保险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和价值创造存在着密切联系,其资本的优化配置,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资本使用效率及价值创造能力。首先对保险企业的资本总量进行分析,留存风险资本与转移风险资本成为新型保险企业的主要资本构成。通过分析可知:PC+OC=f(RR)+f(TR)。其中PC代表实收资本;OC代表表外资本;f(RR)代表留存风险资本;f(TR)代表转移风险成本。从上述公式可知,保险企业要对留存风险及转移风险特别关注,在全面风险管理下,以恰当的债务比率优化资本配置,实现资本成本的降低,进而不断提升保险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二)提升保险企业战略决策科学性
现阶段,风险管理及动态战略管理为保险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保证。风险管理与保险企业的税收相结合,能实现税收节约,为保险企业价值创造提供更大的空间。从图1来看,A、B分别代表保险企业形式好与差的情况下的两种税前收入,因企业发展趋势好坏难以确定,故取中间C点,作为企业预期收入,那么CD之间的差额就是风险管理下实现税收的减少额,可见风险管理对于保险企业成本的节约提供了很大空间。加之动态管理战略的实施,对企业的风险因素进行动态模拟测试,根据企业特征,对单个风险或多个风险对价值创造的影响进行分析,实现各类风险的有效整合,并分析个别风险的传递性影响,可以及时做出资本调整,如减少定期寿险的资本配置等,对于股东价值提高可能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因此风险管理与战略管理的结合,对保险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升大有裨益。
(三)优化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与监督
传统的保险企业对于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高,当前阶段,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已然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和员工信心提升不可或缺的手段。完善风险管理并实施有效监督,成为保险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重点。建立明晰、高效的监管机制,能使保险企业内部风险管理结构更具完善性。此外,完善的风险管理与监督能力,可以使股东、保单持有人、各类机构等多方利益相关者获得较好预期,使得保险企业对外交流有效性大大增强,进而保证企业最佳的资本水平,增加股东价值,为企业整体的价值创造奠定坚实基础。
(四)降低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的成本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具有绝对成本优势和相对成本优势。保险企业的绝对成本优势主要是指通过对风险的整合实现风险范围内的经济效益。如运用风险组合、风险转移等方式。风险整合还可以帮助保险企业降低管理成本。高质量的风险管理水平可以形成产品价格优势,使客户真正从中受益,提升客户的忠实度。如设计多层次、多年期的保险产品。同时,通过对风险整合的详细分析,有助于保险企业对风险的把握能力,增强企业应对能力,提高企业决策的有效性。而风险管理中的相对成本优势主要是指该优势有利于管理成本的稳定性,进而提高成本计划的有效性,有利于保险企业利润的稳定性。如开发多年期的非寿险风险管理产品,可以帮助保险企业在较长的时期内稳定收入。
1.从总体上看,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水平较低,风险管理理念不强。
第一,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还基本上没有被融于保险企业管理中,保险经营基本上还是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第二,保险业发展总体决策和保险公司决策在相当程度上缺乏风险管理理念,保险的粗放型经营、以保费收入作为经营业绩的硬招标的决策思路对目前的保险发展仍起着决定性作用。第三,保险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低,风险评估、保险信用等级评定缺乏有效的评定标准,风险控制和风险融资的方式相当有限。许多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防灾防损部门,在有防灾防损部门的企业中,其人力与财力的配备不足。第四,在保险风险控制过程中,事后控制为主要控制方法,对风险的事前控制重视不够。第五,在保险监管方面,主要还处于事后监管阶段,监管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监管重点仍在费率等问题上,对关系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资本比率、再保险安排、资产配置等内容监管力度不够。
2.较为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对隐性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为依据的,保险法规和保俭监管部门对保险费地位的过份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把保费的追逐作为主要经营目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中,重保费,轻理赔;在保险市场竞争中,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并存;在保险险种开发上,以占取市场份额作为主要手段,对保险产品风险的管理控制重视不足。
第二,在保险发展导向上,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骗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度影响;在制度法律建设方面,对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保险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开放条件下保险业的发展,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基本形成;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誉度构建急需加强。
3.较为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不重视对公众信任风险的管理。
第二,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中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视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根本制约。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较为重视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而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有序竞业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保险同业组织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第四,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部分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规定,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中介展业,表明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第五,缺乏对保险欺骗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骗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在中国保险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里对保险欺骗的风险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决策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进行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都未能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决策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增加。
5.风险管理理论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发展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失误风险和软件失误风险的管理,又包括组织性失误风险和人的失误风险的管理;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观,才能推动和实现保险业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目前风险管理状况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保险业风险管理及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弱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重视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重视不够并存,保险公司总资产增加与净资产减少同在,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举,增加保费的快速增长与较多风险的累积相随,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响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功能弱化将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保险信任和保险信心是各国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现代保险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和信任,这是决定保险需求的根本因素,因为信心和信任是保险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弱化将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从中国民族保险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在中国本身缺乏商业保险理念和商业保险技术机制、在国外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进行掠夺和控制的不利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路径制约了中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国民族保险实力不足、现代民族保险发展缺乏一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民族保险业更应注重自身的稳健发展,大力加强保险发展的制度建设,培植保险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保险发展从量的增加到质的升华,增强民族保险业自身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有序地实现保险的国际化。
三、对策
1.实现保险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制定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
保险业发展要实现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须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轻质量的恶性循环,把保险发展引上稳健、健康的轨道,进而逐步增强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也只有在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是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前提。首先保险产业政策必须建立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这种根基上培植公众的保险意识,构造保险制度环境,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开发保险资源潜力,满足公众的保险需求,才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其次,保险产业政策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性,才能有效地开发中国潜在的保险资源,才能实现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业本身的宗旨;只有坚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树立和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感。再次,中国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必须把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融于一体,政府应以较高的战略眼光来发展保险业,保险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政策,改变目前中国保险业税负较重的局面,对一些投资型产品的开发可考虑税收优惠或递延税收政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应考虑到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外保险企业的公平竞争;保险业应坚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实现保险真正地为社会经济、社会公众服务宗旨;保险产业政策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区域性的保险产业政策与统一的保险产业政策相结合的保险产业政策体系。
2.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基础,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种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融资的技术方法,还在于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保险制度安排,提供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是构建中国保险制度基础的一个永恒主题,保险意识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规范的经营作风、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保险意识的传播也有利于保险意识的培植和增强。
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绩效大小。目前应着手解决保险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弥补《保险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抓紧时间构建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体系(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进入与监管条例》等)。
3.实施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是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国的特殊体制背景下,保险经营方式转变、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应与保险业全主位风险管理实施同步进行。中国保险业全方位风险管理包括对物的风险、行为风险与心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与人的风险的管理、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的管理、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的管理、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的管理等。
在强调风险核保管理的同时,须强调逆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控制;在注重保险产业发展风险管理时,应特别注重决策风险的管理,克服目前保险发展的短视心理和短期行为;在制度风险的控制上应坚持内控制度、同业制度与监管制度三管齐下,在人的风险控制上,既要控制管理内部人风险,又要控制中介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再保险人和保险投资机构投资者的风险;在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管理上,要积极探索怎样对保险开放中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有效管理,对中资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风险加以重视。总之,在整个保险产业发展、保险制度构建过程中都必须把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理念融于这一过程中。
关键词: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企业风险管理
Abstract:Risk management transited from disperse study of multiple fields to integrated framework of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in last fifty year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major views about traditional risk management theory,financial risk management theory,internal control theory and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theory,and review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endency of risk management after the subprime crisis.
Key Words:risk management,internal control,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2-0023-05
2007年次贷危机的爆发,各大金融机构的破产,使得风险管理再度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雷曼兄弟、美林等公司都曾经是风险管理的先行者,但还是在危机面前走向了破产,那么究竟该如何进行风险管理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风险管理理论的演进与发展,从历史的脉络中来寻找企业风险管理的精要所在。
一、传统风险管理理论
风险管理作为一门学科出现,是在二十世纪60年代中期。1963年梅尔和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1964年威廉姆斯和汉斯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出版标志着风险管理理论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他们认为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门技术、一种方法或是一种管理过程,而且是一门新兴的管理科学,从此风险管理迅速发展,成为企业经营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风险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不利风险(也就是纯粹风险),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纯粹风险对企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企业风险管理所采取的主要策略就是风险回避和风险转移,保险则成为最主要的风险管理工具。
在这个阶段,研究者的主要工作就是对风险管理对象的界定和区分,辨别出那些对企业只有不利影响的风险类型并着手解决,是传统风险管理的重要思路。实践中,纯粹风险确实对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具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那些没有预测到的纯粹风险,往往会直接拖垮一个企业,而且企业对纯粹风险的管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问题,这更加需要企业在综合权衡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管理决策(Gahin,1967),因此,纯粹风险一直被当作风险管理的对象和目标。而具体的解决办法,是以保险作为主要手段,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那些影响企业的纯粹风险,至于如何购买保险、购买什么样的保险就属于风险管理决策的范围了,而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实际上,风险管理就是从保险行为中延伸出来的管理手段,因此,保险在这个时期的风险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Denenberg,1966)。
此外,这一时期风险管理的应用从企业扩展到了市政领域。Todd(1969)、Vaughan(1971)通过对美国九个州市政管理的调研发现,市政官员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十分薄弱,提出加强市政领域的风险管理是市政官员的重要职能,目的是保证市政财务预算免受意外灾害的影响,以保持提供应有的市政服务的能力。
而这个阶段风险管理理论的重要成就是实现了与主流经济、管理学科的融合。风险管理方法论的提出无疑是最为重要的,1965年Hedges第一次提出了有关构建企业风险管理的方法论,界定了分析风险管理的观察视角问题,指出风险管理往往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视角:一是基于首席财务官职位的财务政策视角,二是基于风险管理官职位的风险与保险视角,同时指出,保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但是保险并不意味着风险管理的全部,从而将风险管理的范围进一步拓展,并且明确了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工具,使得风险管理从方法论角度更为全面和完善。Close(1974)将风险管理与现代管理学中的复杂组织系统模型相结合,为风险管理学科的发展提供了更为主流的理论来源;Cummins(1976)将风险管理与传统的企业理论相结合,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确定风险管理的最优策略,从而使风险管理融入到金融市场理论中并成为金融学的一个重要领域。
二、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如果说传统风险管理理论是为了解决纯粹风险,那么金融风险管理就是为了应对投机风险的问题,是为了实现“风险最小条件下的收益最大,或是收益一定条件下的风险最小”目标,这是金融风险管理与传统风险管理的最重要区别。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自二十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现代微观金融方法:Markowitz(1952)提出的资产组合理论为金融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支撑,用统计学中的方差来度量风险, 用期望值来度量收益,并且首次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证券资产的投资组合问题,指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行为是以追求在相同风险下的收益最大化或在相同收益下的风险最小化为基础;在此基础上,Hart 和Jaffee(1974) 又提出了将银行所有资产和负债视同为一种特定类型的证券组合来进行管理的理论框架, 根据该理论框架, 商业银行的资产分布、贷款分布应形成一个合理的投资组合, 应避免风险过度集中;Sharpe(1964)提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则是开创了现代风险资产定价理论的先河,提出了投资的回报与风险成正比的基本规律,即资产的期望报酬等于无风险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揭示了在均衡条件下证券的期望收益率和市场风险之间的关系,证明了通过证券组合可以有效地分散和规避非系统风险,但是无法分散具有整体特征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对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来说,每种业务的费用至少应等于资本的CAPM成本,从而可以确保投资的回报率经过风险调整后能够实现最大化;Black和Scholes(1973)提出了著名的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解决了期权定价问题,推动了金融衍生产品的迅速发展和现代金融风险管理市场的形成,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了更为精确的工具,企业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交易进行风险管理,既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来转移市场风险,也可以通过信用衍生品的交易来进行信用风险管理。这些理论的提出,使得风险管理突破了传统模式下依靠保险转移风险的思路,开始利用风险获取收益,标志着风险管理理论开始向纵深发展。
这个阶段风险管理的对象十分繁杂,但是影响最大的则是外汇风险。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使得汇率的波动性明显加大,原油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难以控制,这些对于那些大型跨国公司来说影响都很大,其中外汇风险是最致命的,汇率的波动影响企业的已实现利润、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价值以及预期的收入,因此以企业的预期效用最大化为原则的风险管理,在具体策略和措施的实施中也受到企业的风险态度的影响:如果企业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外汇风险敞口至零,那么企业将会采取分散化的财务策略;如果外汇风险仅仅是被看成另外一个必须考虑的风险变量的话,那么企业将会采取集中化的财务策略;同时,企业在管理外汇市场中的风险时往往采取不对称的态度,即针对不同的货币,采取不同的管理行为和策略:在“软”通货中,企业会采取有利措施来抵消可能会带来的未预期损失,相反在“硬”通货中,企业偏向于保留部分正向敞口(Folks,1972;Rodriguez,1974、1978)。
金融风险管理的工具以ART为主,这是一种随着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融合而出现的、综合保险和衍生品两者特点的风险转移产品,是一系列非传统风险转移产品、风险工具和风险技术的总称,一般分为用来防范传统风险的非传统风险工具和基于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工具(James Lam,2003)。其中,专属保险公司是用来防范传统风险的非传统风险载体的重要方式,它可以为母公司提供税收减免优惠,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Davidson和Thornton,1987、1988;Wood、Glascock和Bigbee,1988)。而Ullrich(1992)的研究揭示了专属保险公司的另外一个优势,即提供给母公司更优先的成本优势:相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专属保险公司能够为母公司而不是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储备基金的投资收入;为母公司在手续费和利润获取方面实现成本减少;为母公司进入再保险市场提供方便以降低交易成本;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保险业务而进化成母公司的利润中心;协助母公司规避周期性的商业保险市场。
三、内部控制理论
实际上,内部控制理论是风险管理理论的重要分支,特别是2004年COSO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更为紧密,内部控制融入到企业风险管理(ERM)框架中。
(一)内部会计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理论发展的第一个阶段。Grady(1957)指出,内部会计控制就是一个综合了组织的计划和商业中运用的协调过程的制度,用于预防未预期到的或是错误的操作带来的资产损失、检查管理决策中用到的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提升运营效率和鼓励遵守已制定的政策等。Scott(1976)则认为,内部控制不应当被看成是一个人格因素,而是应当看成是一个经营和管理环境的函数,而且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实际行为,而不是态度,因此内部控制更强调其管理本性。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是这个阶段促进内部会计控制发展的重要力量,它的一系列公告和文件,如《SAP No.1》、《SAS No.1》和《SAS No.55》等,不仅对于推动内部会计控制的完善具有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于完善、发展的方向以及具体的业务操作等都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
(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
1992年COSO了《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第一次系统构建了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COSO框架下的内部控制,更多的是基于独立会计师的视角,明确指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其他员工影响实施的,旨在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效果和效率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同时提出了企业内部控制构成的概念,认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主要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大要素组成,由此内部控制的概念完全突破了审计的局限,向企业全面管理控制的范畴发展。1994年COSO委员会又提出了《对外报告的修改篇》,增加了与保障资产安全有关的控制,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内部控制的范围。
在COSO报告的基础上,这一阶段的研究对内控报告和内控信息披露格外重视,从而使得内控领域的研究更加具有整体化的色彩。内控报告对投资者加深对公司的全面了解具有积极作用,密切了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的信任,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Willis,2000);内控信息的披露也间接具有分辨公司好坏的功能,那些不敢提供内控报告的公司较之那些提供了内控报告的公司来说,往往会具有更差的财务表现,同时内控报告的公布使企业能够彰显自己的核心能力和竞争策略,以图对投资者的决策施加影响,这也间接使得外部投资者能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施加影响,从而使得内部控制的发展真正进入到了全面、综合的阶段(Mcmullen,1996;Newson,2002)。
这个时期,英国的内部控制理论发展也很迅速。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以及作为综合准则指南的特恩布尔报告堪称英国内部控制研究史上的三大里程碑。1992年的卡德伯利报告以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为前提,从财务角度入手并将内部控制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下,特别强调内部控制声明的重要性,并且重视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意义,还第一次提出了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观点,在很多领域开创了英国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先河。1998年的哈姆佩尔报告明确提出了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护资产的安全、保持正确的财务会计记录、保证公司内部使用和向外部提供的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认为董事对内部控制具有关键的作用,并且强调了“内部控制不局限于财务方面,而是应该包括更多的管理过程”的观点。1999年的特恩布尔报告则是英国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研究的集大成者,为公司及董事会提供了具体的、颇具可行性的内部控制指引:高度重视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制定正确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复核以及实行正确的风险管理政策等;尤为重要的是,该报告较早地认识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并且对公司管理层在风险控制和管理中的角色进行了分析与界定,从而为内部控制向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提供了初步的借鉴。
从上述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过程来看,内部控制理论的演进经历了“平面―三维” 的过程:在内部会计控制阶段,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和会计系统三要素构成了一个平面的控制系统;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监控五要素,则演变成了一个三维的控制系统。
四、企业风险管理理论
COSO的《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Integrated Framework》,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风险管理报告。它是在1992年《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基础上,结合《萨班斯―奥克斯法案》在报告方面的要求进行扩展研究而最终形成的。该报告对企业风险管理(ERM)下了一个全新的、综合的定义:“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主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企业之中,旨在识别可能会影响主体的潜在事项,管理风险以使其在该主体的风险容量之内,并为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并列出了风险管理的八要素: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从而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思路。
学术界的研究很大一部分体现在企业风险管理与公司价值的关系上。Allayannis等(2001)分析了运用衍生品进行风险管理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运用托宾Q作为企业价值的替代变量,通过对1990―1995年间720家非金融企业运用外汇衍生品情况的研究,发现运用了外汇衍生品后,企业的价值呈现正增长的态势,风险对冲的报酬对于那些在外汇领域具有风险敞口的企业来说,在统计和经济意义上都具有重要影响,比那些同样面临外汇风险敞口却不实行对冲的企业高大约4.87%的市场价值;而对于那些本身不具有外汇风险敞口,但是在经营中涉及到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衍生品对冲带来的市场机制提升并不明显。同时,还发现了有利的证据支持风险对冲能提升企业价值的假设。Hoyt和Liebenberg(2008)运用美国上市保险公司的资料数据,对2000―2004年期间共166家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采用ERM的公司,其公司价值的增加具有较大的普遍性,这种价值的增加体现在公司特征上,表现在采用了ERM的公司往往规模更大,行业多样化、国际化程度更高以及财务融资能力较强等;同时,本文的研究还发现,采用ERM的公司价值比未采用ERM的公司平均高出3.6%,且在统计和经济意义的检验方面均为显性,从而证明了ERM对提升公司价值的积极作用。Kallenberg(2007)分析了风险管理对于公司价值的影响,指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他以ABB公司为例分析了开放的、直接的风险管理对于建立公司信誉和维护公司价值的重要意义,ABB公司的股价在2001―2002年间下跌了90%,其中50%是与石棉危机有关的。
对风险管理要素的研究也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Andreas Muller(1999)分析ERM流程的角度是成本控制,他认为ERM包括风险剥离(risk stripping)、风险地图(risk mapping)、风险组合和套期(risk packing and hedging)三个阶段。Colquitt等(1999)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了风险经理在ERM过程中的角色及作用。Lisa Meulbroek(2002)在传统风险管理流程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可能性预测和后果评估)、风险策略制定和方法选择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公司价值模型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方法。CAS(2003)对ERM流程的分析注重了企业环境因素的影响,在传统风险管理流程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了环境分析的基础性意义,提出了ERM流程包括环境分析、风险识别、风险量化、风险整合、风险优化和利用、风险控制与评估等步骤的循环。
对利益相关者与企业风险管理关系的研究是最近的一种趋势。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声誉风险以及可持续发展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逐渐将这些问题纳入到企业风险管理的分析框架中,从而将风险管理的目的拓展到了利益相关者最大化方面。CAS―ERM报告(2003)就提到了企业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组织的利益相关者在短期和长期的价值;Marsiglia等(2005)、Forstmoser(2006)的研究分别从企业价值所面临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性挑战、企业声誉风险的管理问题出发,来研究风险管理问题,从而将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研究扩展到了一个新的领域。
五、展望与趋势
始于2007年的次贷危机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风险管理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加强:
第一,企业破产风险的衡量问题。次贷危机中,很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是在极短时间内枯竭的,偿付能力在几个月中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那么,以防范企业破产风险为直接动因的企业风险管理,该如何来衡量企业的破产风险呢?该使用什么工具来动态监控呢?
第二,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问题。本来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金融产品如CDS等,反而变成了导致企业破产的风险来源,本意是要分散、降低风险,结果反而集聚、恶化了风险,那么该如何来使用这些具有两面性的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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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c construction,the scale of various projects associated with the geology is increasing and the scale of main body of the geological work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large. More complex issues have called much attention of scholars and engineers. To this end,the author makes exploratory study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geological engineering meaning,geological engineer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basic content,the basic principles of risk management etc.
关键词: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风险评估
Key words: geological engineering; project; risk management; risk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P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2-0048-01
1地质工程的含义
地质工程学是在岩体力学和工程地质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虽然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地质工程的定义进行了阐述,但都强调地质工程研究的对象是地质体及其改造结果的评估。从工程实践看,地质工程问题可抽象地概括为自然系统和工程系统两个方面。地质工程学是研究一个工程系统与诸多自然系统如何实现最佳耦合的一门学科,是在认识自然环境的基础上改造与保护自然环境,实现工程与环境的有机结合。
2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
2.1 项目风险管理的定义地质工程项目从启动到实施过程中,直至项目竣工后的工程运行阶段,都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充满了风险,工程的风险管理活动贯穿于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具有三维结构特征。每一阶段都要对项目目标、约束条件以及项目内容进行实时跟踪、对比分析、调整控制和预测。
可见,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用系统的、动态的方法进行控制,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发生的频率和大小,它不仅使各层次的项目管理者建立风险意识,重视风险问题,防范于未然,而且要在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形成一个前后连贯的管理过程。因此可将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定义为:项目管理者通过对风险的识别、选择相应的手段,以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安全效果的动态过程[1]。
2.2 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特性[2]①项目参与方比较多,如业主、设计方、项目承包方(总承包方、专业分包方、劳务承包方等)、材料供应商等,他们需面对因地质条件的变化而引发的一系列的工程风险和因管理方法和手段引发的各种管理风险,认真分析承担风险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他们承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②风险是有时限的。不同的风险可能存在于项目的某一阶段,其风险具有潜伏期和活动期两大基本特征,风险的承担者也只在这特定的时间内才承担这些风险。③项目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在对地质体的改造过程中不断地预测将会出现的各种风险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其项目风险管理不是在风险事件发生后用来追查和推卸责任的,而是在出现地质条件突变并有可能影响到区域地质环境时,积极与项目参与各方共同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将工程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的水平。④项目风险管理是有代价的。项目风险的计划编制、识别、分析、监控和处置都需要分配项目的资源,由于项目风险管理是用来减轻或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其真正价值在未来才能体现出来的。⑤项目风险将随项目进展而变化。一旦项目目标、时间和费用计划确定,该项目的风险计划也应当随之完成。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果项目的时间、费用等约束有重大变化时,相对于这些约束的风险也要重新进行评估。
3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
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范畴主要包括:①风险分析。②风险辨识。③风险估计。④风险评价。⑤风险评估。⑥风险控制。
4项目风险管理的原则
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避免或减少项目损失的发生,进行项目风险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3-4]:①经济性原则。②满意性与环境协调性原则。③战略上蔑视而战术上重视的原则。④社会责任感。
5我国地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5.1 目前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弊端①现有工程保险制度下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1]。a.在我国,工程保险作为一项新制度,工程界、金融界以及有关部门,仍对其重要性、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或对风险存在有侥幸心理,或是认为实行工程保险将加大工程成本而得不偿失。b.当前,我国推行的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在目前的保险制度下保险人并没有参与到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只仅关注事后理赔,是一种消极的态度。②现有的监理委托关系的弊端如下:a.缺乏公正、独立性。b.先天不足,无法弥补。c.安全管理缺乏资金保障,安全条例无法落实。③现有检测机构委托关系的弊端如下:a.由施工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的工作缺乏公正独立性,为施工单位的利益擅自改动检测数据,出假报告,对工程质量的损害非常巨大。b.检测工作仅对来样负责,降低了检测机构的责任,提高了建设工程的风险。c.监理单位对材料见证取样流于形式,不能真正有效的对材料进行监督控制,失去了第三方检测的作用。
5.2 项目风险管理的改进及建议目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大力推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有利于将风险进行有效的转移和控制,在此过程中建设工程各干系人之间的关系将发生三个方面的转变:①改变了业主与保险人的关系;②改变了监理委托的关系;③改变了检测机构的委托关系。
地质工程是在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依靠现代科学技术成就迅速形成,因此它不是孤立出现,同时继承了古代文明,今后进一步发展也不可能孤立。地质工程要以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改造环境地质体为中心来组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和施工,并进行施工与运行的监测,对地质工程环境条件的质量全面负责。因此,它要以工程地质学、岩体力学、土力学、水文地质学、岩土综合试验、工程结构设计、工施监测与监理等方面的理论为墓础,依靠它们的发展而发展;同时地质工程又属于技术科学,是一种应用技术,因此其进一步发展也需依赖有关技术学科和工艺的进步;地质工程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实践性,这又要求和工程管理学、经营学密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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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以来,“城镇化”成为中国经济最热门的词汇之一,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两会”等国家层面的会议上,城镇化都是最受关注的话题。在我国,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引擎、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抓手、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是经济下行期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城镇化的大趋势下,保险业如何有效地抓住契机、实现自身的发展,是保险业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中央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有五处明确提到商业保险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相关内容:“推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资金等参与项目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因此,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不仅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服务国家大局的需要。在这一背景下对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进行探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从保险学的学科属性来看,保险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理论研究和行业实践紧密相联,通过理论研究为实践提供建议,是保险理论研究的核心意义之一。我国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尚处于探索阶段,亟需全面、深刻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建议,研究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是当前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重点方向,对保险业未来的发展规划有重要参考价值,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城镇化进程与保险业发展的关系
城镇化对保险业发展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城镇化水平越高,保险市场发育程度越成熟,这一点在国内外都已得到经验证实。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会上升4~5个百分点。保险业对城镇化具有支持作用,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保证。
(一)城镇化会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城镇化是未来中国政治经济的主线,是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城镇化会改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而保险业本身具有随经济走势而发展的属性,和宏观经济有正相关关系。有研究表明,GDP每增长1%会带动保费增长1.3%左右,城镇化所带来的经济利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城镇化带来大量新的服务主体,推动保险需求的大量增加,促进保险业市场规模的扩大;城镇化也会增加风险管理的需求,有利于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更有作为,促进保险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城镇化会激活保险资金的投资,改变险资投资格局,分散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稳步提高。
(二)保险业为城镇化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在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保险业能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充裕的资金;城镇化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转型的过程,大量新的风险出现,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保险可以促进风险的有效管理,出现风险事故后也能积极进行经济补偿,保证生产生活的持续进行和社会的稳定。此外,保险所具有的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等功能,将助推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管理。
三、城镇化给保险业发展带来的机遇
城镇化是助推中国经济发展最有力的推动力,也是促进我国保险业发展最强大的驱动力之一,给保险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扩大保险市场需求
1.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我国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向城市转移后,会享受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其工作机会也将随之增加,工资收入水平会显著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进而促进居民扩大消费,从而提高民众对商业保险的需求。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消费需求的收入弹性大于1,即居民收入增加1%,其保险需求增加超过1%。2014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48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如果农村转移人口能达到现有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极大地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对商业保险的需求。2.消费习惯的改善和保险意识的增强城镇化将带来生活模式的改变,农村转移人群逐渐市民化后,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其消费习惯、理财观念和风险意识也会随之改变。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生活的需求之后,会进一步追求安全上的需要,包括人身安全、健康保障、财产所有等方面的需求,因此,在收入提高、物质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居民消费将从以生存为目的的消费逐渐扩展到以发展和保障为目的的消费,消费层次不断提高;居民对风险的认知水平会不断提高,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对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的需求上升,会更加关注维持稳定的生活质量和财产的保值增值,对保险保障和理财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强。3.农村传统保障模式的瓦解城镇化对传统农村社会的保障模式形成冲击,农村家庭单位在转移至城镇后将逐步分散,传统以地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为单位的风险保障体系会逐渐弱化,农民原有的以土地及其附属的生产资料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机制将不复存在,在面对城镇生活复杂多变的新风险时,许多农村转移人口可能“因病致贫”“因伤致贫”,生活质量缺乏保障,在我国现有社会保障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需求将较为突出。4.风险的增加人口、资源、生产活动的大量集中,催生新风险大量增加,并促使风险不断集中,因此,如何应对风险集聚是城镇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参与城镇建设的承建方而言,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意外伤害风险、责任风险等;对投资方来说,存在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和债务风险等;对转移居民而言,城镇生活将使之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意外伤害风险、交通事故风险、环境污染风险、食品安全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等会更多。风险的大量集中,会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这一切都需要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
(二)改善保险资金投资环境
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营运利润的重要来源。然而,由于我国保险公司投资能力较弱、保险资金投资的限制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的不稳定等因素,保险业资金投资长期处于低迷状态,收益偏低,在一些年份甚至不如五年期定存利率(见下表)。城镇化为险资投资带来了更加广阔的投资平台,在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上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有利于险资投资组合的重新构建,减小投资风险和收益波动,增加投资收益。1.投资渠道多样化投资渠道狭窄是制约保险资金投资的一大障碍,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对保险业乃至整个资金市场都有极大的利好。城镇化将促进市场的繁荣,为险资投资提供更良好的环境,投资对象更加多元化;城镇化带来大量的工程项目,如保障房项目及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水热电气等基础设施项目,为保险资金投资城市建设提供了更多渠道;保险资金既可以利用债权投资计划,也可以探索股权投资模式,实现股债结合的方式,投资模式更加丰富。2.投资收益增加保险资金投资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收益和财务稳定有重要影响。获取投资收益是保险资金投资最直接的目的,保险资金目前的投资回报率整体偏低,需借力城镇化以实现投资收益的增长。一是基于投资渠道的多样化,有利于投资组合的更为合理的配置,改变整体投资中过度依赖债券投资的现状,提高投资收益,改变权益投资中过度依赖股市的情况,降低投资收益的波动性。二是在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中,保险资金具有资金实力强、资金成本低的特点,与银行、信托资金相比,有更强的选择权和议价空间,有利于获取更好的项目资源。三是保险资金投资到不动产及相关产业,未来存在升值的空间。
(三)凸显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功能
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城镇化导致人口、财富等大量聚集,增加了社会风险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系统性,除了水灾、地震、强风等自然灾害,一些与城镇化相关的问题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件等的危险性也十分突出,迫切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险业具有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运行体系,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方面有较为专业的团队和相对成熟的技术,在风险防范和控制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是社会风险管理的生力军。因此,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风险管理,是充分发挥保险功能的体现,能够有效提高城镇化的管理水平和发展品质,也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提升保险行业地位
保险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截至2014年年末,保险业资产规模突破10万亿元,已成为金融业最重要的支柱之一。然而我国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保险发展模式仍然较粗放。城镇化对我国保险业而言是个重要的机会,如果真正深入参与城镇化浪潮,将扩大保险市场规模,深化保险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提升保险在金融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
四、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缺乏制度层面的支持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虽提到了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城镇化建设,但相关部门并没有出台针对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具体规章制度,有高屋建瓴的宏观指导,但缺乏具体可行的微观细则。当前保险业参与城镇化仍处于被动探索阶段,保险公司在参与城镇化建设上尚未进入正轨,亟需按照城镇化的需求和保险的属性做好顶层设计,助力城镇化建设。
(二)保险资金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保险资金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其使用有严格的要求,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资金的使用首要考虑的便是资金的安全性。一方面,当前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相互交织,房地产行业下行的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日益增加,资本市场震荡加剧,加之城镇化建设的项目工期长、投资规模大,又缺乏稳定可期的营利机制和回收路径,险资投资面临诸多风险考验。另一方面,我国保险资产管理水平偏低,投资能力较差,面对迅速扩大的新业务领域,保险资管机构的项目甄别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都面临挑战。较大的风险暴露和不足的风险管理能力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是当前保险资金投资城镇化建设的最大隐忧。
(三)险资投资的盈利模式不清晰
我国城镇化尚处于发展期,相应的投融资规章制度不完备、方案仍不成熟,不同模式下保险资金的进入、退出机制尚不清晰,项目盈利水平缺乏科学的评估。我国险资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案例较少、时间较晚、经验不足,投入的项目比较单一,大部分项目还处于投入期,其盈利能力和后期运行尚未经过实践验证,没有形成可供参考的营运思路。股权、债权、股债结合都是可采取的模式,但具体到保险资金的投资,到底选择哪一种投资模式,其对应的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如何,仍然有可探讨的空间。
(四)保险业参与路径不够明确
我国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时间较短,缺乏足够的经验支持。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也比较缺乏,智力支持和理论引导缺位。而且,我国保险业发展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不高的现状,在参与城镇化建设中尚不能全面有效地提供服务,城镇化的需求和保险功能没有有效的对接。保险机制如何发挥最大效用、保险产品如何匹配城镇化建设需求、保险业如何有效进行城市风险管理,都是保险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五)产品设计和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保险企业在产品端始终较为薄弱,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品的设计机制仍然没有真正做到以客户、以市场为导向。城镇化带来大量新的保险需求,现有的保险品种不足以支撑日益扩大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因此,产品的创新是保险企业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六)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能力亟待提高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引言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新的发展环境下,财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发生了新的变化。财务风险在财产保险公司发展过程中是客观存在的,如何有效降低和预防财务风险,为财务保险公司自身的健康长远发展提供必要保障成为了现阶段财产保险公司所必须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因此,在当前对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财务风险与防范对策进行深入分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财务风险
1.资金管理力度不足,公司发展安全性缺乏保障
财产保险公司是一种以负债模式经营的机构,在运营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所涉及的资金量相对较大且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特征,因此,财产保险公司资金管理质量的高低与力度的大小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其自身的经营安全性与稳定性产生重要影响。从近几年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实践来看,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还存在着相对较为普遍的资金管理力度不足、公司发展安全性缺乏保障的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财产保险公司的健康长远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核保、核赔制度的制定缺乏详细性。核保、核赔制度主要规定了财产保险公司所应对的相关赔偿工作,因此,核保、核赔制度制定的总体水平高低与可操作性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对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会产生重要影响。当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在核保、核赔制度的制定方面对具体事项和相关细节缺乏详细而清晰的规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逆向担保和融通赔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产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不稳定性因素。其次,资金串用、超额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采用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因此,在高度集中管理的形式之下,再加上资金使用的监管控制力度不健全,就导致在分支机构当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资金的串用和超额使用问题。
2.业务数据信息严谨度、可信度不足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来说业务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分析是构成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数据信息的严谨度高低与可信度大小直接关系到其业务处理与经营的安全性高低。但就目前来说,我国有相当一部分财产保险公司依然存在着相对较为明显的业务数据信息严谨度、可信度不足问题,业务数据的失真已经对财产保险公司自身的健康平稳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具体来说,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数据信息严谨度、可信度不足主要表现为财产保险公司虚假保单、虚假支付等现象相对较为明显地存在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逐渐加快,市场经济成效繁荣发展趋势,财产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在这一背景之下,财产保险行业的竞争压力日益增强,如何迅速有效地占领市场已经成为了摆在现代财产保险公司面前的一项重大挑战。在此背景之下有相当一部分财产保险公司为了争取客户投保对如何获取保单给予了过分的重视而忽略了发展过程中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导致业务人员出现非法操作的现象,业务数据失真现象严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不稳定性,在给财产保险公司自身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给消费者的财产资金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3.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
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归根结底要依靠于和依赖于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因此,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养的高低与实践能力的强弱会在很大程度上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直接影响。就目前来说,我国财产保险公司还存在着相对较为明显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问题,财务风险管理工作者其自身专业能力难以有效满足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要求和保障公司的健康平稳发展。首先,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自身专业基础不扎实,专业知识不足。我国存在着相当一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者其进入公司的方式是以公司领导者亲属身份进入的现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财产保险公司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种形式的选人用人制度难以有效保障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也难以确保其专业能力能够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其次,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风险管控意识相对较低。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定的财务风险,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风险管控意识,能够及时发现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潜在财务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但当前我国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素养不足,因此很难具备较高的风险管控意识,导致公司面临着较多潜在的财务风险。
三、财产保险公司存在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管理安全性
针对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管理力度不足,公司发展安全性缺乏保障这一问题,必须意识到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管理安全性的重要意义。首先,对核保、核赔制度进行具体化、清晰化规范。核保、核赔是财产保险公司运营过程中会涉及的重点领域,由于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核保、核赔制度制定缺乏详细性,所以企业发展的安全性得不到必要保障。因此,当前必须从对核保、核赔制度进行具体化、清晰化规范的角度入手不断规范和引导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理性化发展。其次,建立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内部监督控制机制。财产保险公司之所以存在较为明显的资金管理不善,资金使用不清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财产保险公司自身对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缺乏必要监督控制有关。因此,当前可以从建立资金管理和资金使用内部监督控制机制的角度入手来规范公司的资金使用,确保每一个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都能够得到详细具体的说明与管理,提高财产保险公司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2.对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归纳与整理进行严格把关
针对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存在的业务数据信息严谨度、可信度不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对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归纳与整理进行严格把关来促进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数据信息的真实度和有效性。具体来说,对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归纳与整理进行严格把关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注重细节,强化业务数据信息管理力度。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归纳与处理分析是一项繁杂而庞大的工作,因此,必须要求业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对业务数据的来源、经办人等相关细节进行详细记录与规范处理,力求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数据信息真实度与有效性的提高。其次,对业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教育。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数据失真这一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与业务人员自身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所秉持的工作理念有直接关系。要想有效减少业务数据失真现象的发生就应当从改变和转变业务人员的工作理念着手,通过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使其明确虚假保单、虚假支付等的危害,改变工作过程中的错误做法,确保财务数据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3.建立高素质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队伍
针对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不足这一问题,应当意识到建立高素质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队伍为手段对于降低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重要作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首先,对原有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系统化培训。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具有较为明显的复杂性,因此,不可能通过大批量更新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来实现财务风险降低的目标,这种方式既缺乏实际性也缺乏可操作性。当前,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聘请专业权威人士对原有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培训的方式来提高原有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夯实其专业基础知识、增强其对财务风险在新时代和新发展环境下所产生的新变化的认知水平,确保其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遵循时展规律和公司发展要求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除此之外,还应当着力提升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对现阶段财产保险公司发展规律性的认识,从时展要求和社会发展要求等方面对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化指导,使其理解时展对其提出的新要求与新目标。其次,引进优秀人才。除了通过对原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方式来提高财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队伍整体质量之外,还应当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为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输入新鲜血液,提供新的发展思路。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是,不仅要对其学历有必要的要求,还要对其实践能力与管理经验进行严格把关,力求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所引进的人才集高水平理论知识与高水平实践能力于一身。
[摘要]保险风险证券化是金融和保险在风险管理领域融合的根本课题。从风险管理供给看,它是保险公司方法和金融市场方法融合进而扩展彼此功能的结果;从风险管理需求看,其根源是公司风险管理变化,直接原因是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要求。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技术条件是金融数学和保险数学融合,未来取向在于风险标的的扩大,其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将是深刻的。我国试行保险风险证券化,应该整合保险公司的金融功能,改革保险教育和研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
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传统上,保险属于广义的金融学范畴,但是高度独立,单独推进的,至于两者的联系一直为人所忽视。20世纪90年生的金融和保险多尺度、全方位的融合已经改变了这一状况,现代金融学对保险理论和实用研究的影响日益增强,保险研究也越来越遵循一个一般金融研究范式。保险风险证券化(Insurancerisksecuritization)始于美国1988年寿险和年金组合证券化,指通过证券的创造和发行将承保风险转移到金融市场上,这等于为风险创造了其他承担者,从而触及到保险公司赖以存在的价值基础——风险管理核心功能。所以,保险风险证券化是金融和保险在风险管理领域融合的根本课题,可以运用金融学的基本方法和工具对之作深入探讨。
(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金融基本功能解释
风险管理是一个超出保险领域的概念,其基本原则是让合适的人承担合适的风险,如何分散风险,以及是否存在适合承担风险的实体是其中关键问题。潜在逻辑是非常简单而强制性的,即风险趋于发现其最经济的价格和最有效的持有人。根据默顿(Merton)等1993年提出的金融中介学说的功能观点,金融体系由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组成,任何经济社会的金融体系的功能都是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在时空上便利经济资源的配置和拓展,具体有六项基本功能:支付结算;聚集和分散资源;在时空上转移经济资源;风险管理;提供信息;解决激励问题。金融基本功能长期保持不变,彼此并不是独立的,功能比其制度结构更稳定、更重要。这样,就风险管理功能,存在两种提供方法:金融中介方法和金融市场方法。保险公司是传统上进行风险管理的金融中介,侧重于纯粹(或物理)风险,具有在代际(跨期)间熨平风险的优势;金融市场也提供很多风险转移合约,比如期货、远期、期权和互换,且非常透明化和标准化,一直扮演管理金融(或财务)风险的角色,能有效分担横向风险。以往这两种风险类型不同的风险管理及供给风险产品的行业或市场是由两种截然不同的术语、概念和方法分隔的,前者是一种保险精算和物理的世界,后者属于财务和金融领域,公司、个人或其他决策单位究竟选择保险方法还是市场方法取决于其特定的需求。
希勒(2003)指出,风险管理将是金融市场最有发展前景的功能。过去金融过分强调金融市场的资金动员以及资金配置功能,现在可以把金融更扩展一些,通过更好的金融安排,把许多保险市场和金融市场上的过剩风险,进一步消化掉。他提出了金融风险管理的六个新想法:个人生计保险、宏观市场保险、收入相关贷款保险、收入不平等保险、跨代社会保障和国家风险保险。同理,过去保险过分强调纯粹风险管理,现在也可以把保险功能更扩展一些,它可以应用到社会更多的方面,来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规避掉一些大的风险,让我们的生活更稳定。基于此,实现保险和金融市场彼此功能扩展的有效途径可以是融合两种风险管理方法。保险风险证券化就是这种融合的表现,保险公司的风险转移效益、可保风险范围和承保能力都得以改善,金融市场也间接为纯粹风险提供保障,重大风险累积在保险公司和金融市场间实现了优化配置。
(二)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根源和直接原因
金融机构是客户导向的,公司不通过金融中介也可以进行风险管理,只是参与成本较高,任何金融创新根本上都是客户需求驱动的。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公司面临风险复杂性增加,竞争日趋激烈以及股东对回报的持续关注,风险管理不仅被定位于保护公司免受非预期实物损失,还要管理影响日增的金融风险,同时承担资本有效配置以及优化风险回报的责任,能够真正为公司增值,导致了传统风险管理向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转型,这为国外学者称誉为“公司风险管理革命”。集中反映在两个层次的融合上。一是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组织流程的融合,包括整合纯粹风险和金融风险管理;通过VaR等风险度量共同标准来考察公司风险全貌;在组织内跨系统、过程和人员整合风险管理流程;寻求更多整合风险管理产品和解决方案。二是风险管理与资本管理的融合。即风险管理和最优资本结构决策同时协调考虑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这一融合已经实质性地改变公司风险管理的功能,成为很大程度上驱动上述整合的真正基础性融合。处于融合浪潮中心的是非传统风险转移(ART)市场,ART指由保险或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宽泛的和成长的“合约、结构和解决方案”集合,它使得公司能以非传统方式转移风险或为之融资,而保险风险证券化只是一种ART产品。
金融机构实物资产较少,所面临的纯粹风险可以忽略,主要风险是金融风险。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中介,包括典型金融风险(市场、信用和操作风险)和保险风险,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属于广义金融风险管理范畴。在金融服务业,一种实体的过剩风险可以是另一种实体的分散化风险,这构成了风险转移的坚实基础,且使得这种机制不断发挥作用而进化。重大保险风险累积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极大,但与金融市场风险不相关或很小,可以通过证券化方式实现分散化。进一步讲,上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对保险公司仍然适用。面对巨大的行业灾难,监管者、评级机构和股东日益增加的压力,以及最重要基础业务考虑,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接受企业风险管理(ERM)理念。为了对其全面风险管理提供紧密的支持,保险公司也需要更灵活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这必然要求不断补充和改进ART形式。巨灾风险由于其低发生频率和高损失幅度成为保险公司整体风险状况的关键组成,应该采取高度个性化的证券化形式实现更广泛分散。
综上,保险风险证券化作为一项风险管理创新,始于保险公司分散自身过剩风险的要求,由于客户风险管理需求变化的长期战略考虑又使之变得不可或缺。所以,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要求是证券化的直接原因,根源在于公司风险管理变化。
二、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技术条件
金融市场用于保障传统保险风险的主要困难在于供给方的合约化,也就是产品设计问题。从金融角度看,保险风险衍生工具是标准金融合约应用到新的标的市场所导致的新风险管理产品,有交易所标准合约,也有场外市场合约;风险证券可以视为一份标准债务或权益和一份金融衍生证券组合的混杂证券。与之类似的结构模式在金融市场上早已存在,所以产品构造难度不大,难点在于定价。保险风险证券化定价一般可以采用统计建模、金融工程和精算模拟方法,但现有新产品定价都是金融工程方法。因而,保险风险证券化依赖于金融数学和保险数学融合这一技术条件。20世纪90年代之前保险数学和金融数学几乎是平行发展的,基于金融风险的金融合约和基于保险风险的保险合约单独被引入到市场上,相应合约的估价方法和潜在风险过程的随机模型已经分别在金融数学和保险数学中独立开发出来,金融数学的巨大进步基本上没有对保险数学产生影响。70年代和80年代不断增加的巨灾索赔迫切需要新数学和统计方法;90年代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也强烈需要新投资机会。这促使了金融数学的模型和工具大规模地转嫁到保险数学中来,特别是金融资产定价方法在保险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传统金融与保险定价方法有很大不同。金融定价是完全市场假设下的和基于套期保值观点的无套利定价,导致了一种唯一的鞅测度。但是,保险市场一般是不完全性的,如果根本上存在鞅测度,那么就会有无穷多。这意味着鞅测度的唯一性只有通过施加一定的、能够导致风险最小化测度的最优条件获得。保险定价则避免了价格不存在或无穷多的问题,其价格基础是实际概率测度,采用诸如大数法则和依靠一种附加系数来防止随机波动。但对于复杂的巨灾保险或者与金融市场连结产品,这种方法引起了一些问题。考虑到市场在决定保险产品价格中的作用,按照金融定价,保单价格应该反映风险和收益间的均衡关系,或者最低程度地避免创造套利的机会;而传统精算费率原则模型采取一种供给方视角,包含了价格主要是由保险公司确定的假设。通过比较两种方法计算同一风险过程的费率,很容易得出,在一个充分流动的保险市场,精算费率原则可以用一种标准无套利定价结构重新解释。随着保险风险可以通过保险和金融合约同时交易的市场出现,这些合约共存导致一种新的价格选择标准,供给方法正逐渐地为金融方法所取代,这反映了金融专家和精算师共同努力的结果。
目前已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套利定价模型和期权模型,开发出许多保险金融定价模型,这方面的最新研究都集中于巨灾风险证券化定价。1992年考克斯(Cox)等运用BS方程作为巨灾期货和期权的定价模型至今,学界和业界已经贡献了许多模型。但是多数都是采用假设保险市场是完全市场的无套利方法开发的,现实意义不大。不完全性也是保险风险证券化区别其他证券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所以应该改用均衡定价方法;同时由于证券化产品与现有保险合约的风险标的相同,所以其金融价格必须与精算费率一致,以排除套利的可能性。目前基于均衡理论、效用理论和Esscher变换的适用于完全市场和不完全市场的精算一致金融定价方法运用很广。最后,为了达到解决理论障碍,精确定价从而支持巨灾保险风险在资本市场交易的目的,当前保险风险证券化定价研究主要在两方面推进:一是继续改进风险过程模型来模拟巨灾损失或索赔;二是在产品定价中权衡基差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外汇风险。未来开发更实用的不完全市场的保险金融定价模型还需要补充研究,考虑了市场中摩擦性的金融定价理论方面的研究推进会对之增加更多见解;同时非均衡定价范式的新金融学发展也将对进一步完善保险风险证券化定价模型产生积极影响。
三、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发展前景
(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未来取向
相对于数以万亿计的保险资产,现在保险风险证券化水平还较低、规模尚小,且市场发展很不平衡。产品方面,芝加哥交易所(CBOT)推出的保险期货和期权分别在1995年和2000年停止交易,但是巨灾债券自1997年以来持续发展,市场余额从7.83亿美元增加到2003年的43.36亿美元,成为风险证券化最有发展潜力的产品。标的风险方面,最初证券化用于巨灾保险市场,且迄今为止大部分都与巨灾风险有关,但是证券化保险风险的内容正在扩大。
理论上,保险风险证券化并不仅限于自然巨灾,只是关于保险和再保险风险、资本充足率和风险融资的讨论通常集中于保险业巨灾相关负债的重大累积,巨灾风险承保能力的严重不足促使了这一领域的率先起步。从银行资产证券化实践来看,证券化潜力往往后者比前者更大,正如非保险证券化已经集中于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量多业务,未来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焦点将不是变异巨大的巨灾风险,而是其他更为传统的领域。这些领域包括健康和意外保险、农作物保险与寿险(含年金)。健康和意外保险由于数学基础与财产保险有很大相似性,所以也可实行证券化。巨灾风险的特点与那些造成大面积农作物损失的自然灾害十分相似,因而证券化也适用于农业保险。最后,目前也出现了一些寿险风险证券化,寿险的期限相对较长,损失分布规律(生命表)也比较稳定;财险多为短期业务,标的损失情况也花样繁多,损失分布规律比较复杂难以建模和定价。所以寿险风险证券化潜力很大。
(二)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潜在影响
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功能的扩展和风险衍生工具推出后,“未来保险公司会不会消失”、“抛弃保险”等类似观点流行颇广,这也就是证券化导致保险业所谓的“脱媒”问题。根据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尺度中不会消失,而是与金融市场共存,金融产品在中介和市场之间不断交替发展,成为“金融创新螺旋”的一部分,推动整个金融体系朝着一个具有充分效率的理想目标演进。据此,传统保险和再保险与证券化产品是竟合关系,公司风险直接证券化将不多见,仍然依托保险公司中介实现风险证券化。当前巨灾保险衍生工具尚未成熟,短期内根本不可能取代传统保险产品;即使巨灾债券颇为盛行,但再保险仍然是最主要的风险分散机制,证券化的作用很小,且交易大多是再保险性质,作为传统再保险的另类途径或补充。当然,原则上并没有任何因素限制非金融公司及其自保公司将其风险直接证券化,但在迄今公布的交易中,只有两起是由非保险公司发行的。所以,保险公司不会消失,但存在形式一定会发生变化。根据银行业经验,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通过产品和组织创新参与到证券化过程中,现在属于ART的保险风险证券化未来将变成“传统”保险形式。
四、保险风险证券化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启示
保险风险证券化由于具有巨大潜力和社会经济正外部性特征,不光发达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开始重视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出现了许多新兴市场案例。就巨灾风险方面,土耳其实施了地震保险证券化计划;我国台湾地区在2003年8月发行了1亿美元的地震巨灾债券;拉美一些国家将证券化经验推广到农业保险中。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国家,也应该以此为先导,逐步试行和推广证券化方式来分散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重大风险。但是,保险风险证券化是一国保险业以及金融业整体发达水平的体现,不应脱离我国的现实条件,而要做好以下基础性工作:
(一)整合保险公司的金融功能
从金融基本功能之一的风险管理角度来审视保险业在现代风险管理中的结构变化和功能定位,有助于保险功能内涵的深化,有助于保险公司正确地履行其职能。ART形式表现为保险业对曾经几乎是商业银行和投行独占的公司融资和资本构成过程领域的一种“入侵”。对此,国外大型保险和再保险集团,为了加强在ART市场上的地位,纷纷自建或并购设立资本市场和资产管理等子公司,在新的机构框架下为公司客户提供综合化、覆盖整个生命周期的融资或转移风险产品和解决方案。因此,我国保险公司也应该通过结构重组,发展成为功能型金融集团,参与企业金融服务一体化进程,处理好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的平衡。
(二)改革保险教育和研究
风险可以被公共部门、保险公司以及通过金融市场而得以分担,巨灾保险市场不存在说明了现有保险理论和实践间存在的重大分歧。许多应该被保险的重要风险没有保险。而且,未来必定会遇到其他重大的新风险,也必须发展新的机制使之分散化。传统保险理论不能保证合适的实体为合适的被保险人提供合适的保障合约。所以,保险理论必须能够精确描述以发现社会需求和解决实际问题。保险学教科书必须加入金融资产定价理论,实质性地扩充概率统计知识;保险研究人员必须经常在一些新方向上探索。保险实践应该被调整到怎样满足风险被有效分散的现实期望。这样通过逐步调整最终实现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协调。
(三)完善偿付能力监管
严格的监管资本约束是保险风险证券化客观条件之一。近年来,英国金监局(FSA)正在将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置于单一的、基于巴塞尔2号协议(BaselⅡ)的风险敏感制度下;欧盟也借鉴了BaselII,采用了“三支柱”监管方法(最少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制定了SolvencyⅡ保险监管计划;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1AlS)为了早日建立像银行业那样国际范围内广为接受的监管协议,已制定并公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全球性框架》草案。对此,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应该借鉴上述推荐协议,逐步建立和完善偿付能力评价体系,并在监管资本要求中反映证券化的风险减少利益。这样既促进风险证券化创新,又为创新營造宽松的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