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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 债券投资 管理策略
一、引言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不断完善,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和改善资产结构的主要工具,债券投资收益也成为银行重要收入来源。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有利于商业银行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增加银行资产流动性,从而保证银行利润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现阶段还存在诸多风险,文章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管理策略,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效益,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管理现状
(一)债券投资业务量逐年增多,占总资产投资比逐年增重
早在1997年,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资产占银行总资产比重不超过5%,直到2007年末,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资产就已占银行总资产比重的20%以上,我国的工商银行更是达到35.78%(由工商银行2007年报数据整理而得),同时,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量不断增多,银行在债券市场控制力也明显增强,截至2007年底,我国商业银行持有债券市场67.6%(8.33万亿)的存量,这足以说明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上的地位举足轻重,是市场资金的主要提供者[1]。
(二)银行受政策、市场和自身特点等因素影响,加深债券投资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加深债券投资力度,债券投资已成为银行配置资产的重要渠道,同时促进银行流动性资产的配置。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债券市场在深度与广度上发展,使债券市场参与量迅速增加以及类型多元化,同时银行可以更自由的调整资产结构,从而提高交易率以及资产管理的灵活性。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采用分业经营管理制度,从而使债券成为除信贷投资外另一种重要资产配置方式,而银行债券投资业务经营成本低,债券投资业务操作可控性强,也不用营业网点的支持,投资整体利息收益较平稳,因此,避免小银行市场竞争力不强的弱点,同时合理配置债券期限结构满足资产流动性需求。
三、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降低银行经营风险
我国中央银行依据国际《巴塞尔协议》监督标准,将资产负债表上不同种类资产和表外项目产生所有风险与资本相联系,以评估银行资产应当具有的规模,若要确定各类资产风险含量,在移除资产的情况下根据资产风险权数即可得知[2]。我国中央银行限定所有商业银行全部风险资产必须在总资产比重60%以内,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大,并且不容易改变,而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债券投资,购买安全性与流动性高的债券以调控信贷资产风险,从而降低银行经营风险。
(二)有助于银行资产流动
银行资产流动性良好标志银行经营活动正常稳健,保持资产的流动性是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重要原则[3]。银行流动性资产包括银行库存现金、银行间拆出、可转动大额存单以及债券投资,而债券投资中短期国库券以及中长期债券的资金流动性强。银行为满足储户提存和社会需求就必须随时保持资金流动性,而通常银行贷款并不能满足资金流动需求,此时,银行将库存资金为一级储备,短期债券投资作为二级储备,若银行面临大批提款和资金需求,先动用库存资金,再动用短期债券以满足社会大批资金需求。有利于银行利润目标实现。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最主要的目的在于获取收益。银行需要资金运用获取收益以填补银行吸收存款和对外借款业务筹集的资金,若银行贷款需求旺盛、贷款收益高而风险低,银行通过贷款获取收益,若银行贷款的下降、贷款风险大以及银行竞争激烈,资金闲置在银行不能获取收益,银行就需要利用资金投资债券,以债券票面利息、市场利率下跌或债券价格上升增值银行资产,最终使银行收益最大化。
四、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债券投资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健全完整债券投资制度,债券业务没有制定具体细则和业务流程;债券管理没有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应急备案和违规责任惩处制度;债券业务管理没有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风险测试,也没有专门风险管理部门对债券投资业务风险分析和控制;投资决策没有以债券种类、价格、期限以及市场利率等基础因素为综合评定决策机制,导致债券业务操作不规范并加大风险;此外,部分小银行对账业务操作流程没有细化,对账责任人不明确,也未按照会计核算管理基本要求每日核实账目,而资金中心与托管机构按面值对账而没有对账单。
(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水平不足
我国部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不足,银行受人力不足、专业水平有限以及工作不专职等情况影响,风险管理部门实际监控债券风险未能实现风险由定性转为定量分析,也没有制定市场风险资本分配机制以及制定出重大市场风险应急备案,从而降低风险监控效果;另外,很多银行在债券业务交易上没有制定交易性业务频繁止损制度,也没有根据业务总量、债券种类、期限等基础因素制定损失补偿机制;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审计空白。
(三)债券投资内部监督机制力度不强
我国部分银行岗位设置交叉,前后台未能按要求严格分离,存在混岗操作现象;部分银行风险不重视风险控制,没有按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要求设立专门债券投资交易账户;部分银行资金中心没有U盾、密码检查登记簿和印章使用登记簿,导致印章使用情况不明确、密码更换无记录等操作不规范现象;部分银行短期逐利性较强,频繁进行债券买卖,推高债券利率,增加债券收益率,以获取价差收益;债券业务风险管理边缘化,未拟定相关风险约束指标和风险审计报告以及制定债券业务全面检查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策略
(一)采取利率交换的方式防范风险
利率交换就是两个主体将与名义本金相等的债券和票据定期交换,较为常见的利率交换是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风险交换,商业银行以浮动利率作为固定利率就可以使市场利率风险得到避免[4]。利率交换能够有效的解决基差风险和利率交换风险,通常被作为商业银行防范常年利率风险的重要途径。
(二)采用债券组合期限管理防范风险
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要遵循资产总量平衡和结构对应原则。我国商业银行要从市场流动性风险、自身风险承受力和资金来源期限等方面确定资金使用期限,而债券投资在银行总资产比重中不断加重使得银行要根据自身负债结构确定债券组合期限。随着原有投资账户和交易账户的相互转换制度将被禁止,商业银行更需要谨慎并按照市场变化情况以合理配置债券投资组合结构,进而降低债券投资业务风险。
(三)信用风险合理化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虽小,然而随着银行次级债与企业短期债不断发展,债券品种不断增多,债券信用管理显得十分重要。商业银行通过制定动态信息传递机制以防范债券主体风险,同时收集并分析企业披露信息,创建好内部信息构架和制定专递机制以加强债券内部信用评估机制,此外,根据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不同限额管理。商业银行间通过授信额度相互共用以防范个体客户风险,同时,制定债券信用评估制度以控制债券业务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预测能力的提升
商业银行利率和流动性风险主要原因是政策变动,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估值会根据市场利率变化而改变,与此同时,商业银行收益能力与财务方面也会受影响,因此,商业银行必须依照政策的改变敏锐洞察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情况,从而有效防范商业银行利率和流动风险。
六、结束语
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正不断发展,债券的品种也不断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高,银行债券投资的意愿也不断增加,银行债券投资有利于有利于商业银行减少经营风险,有利于增加银行资产流动性,实现银行利润目标的顺利完成,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债券投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还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有效的有效的银行债券投资管理策略以防范风险,从而使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更加安全可靠,实现银行收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赵用学,索理.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分析[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9,02(02):69-70.
央行:需关注未来物价上行风险
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2年4月份宏观经济数据。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4%。其中,城市上涨3.4%,农村上涨3.3%;食品价格上涨7.0%,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4.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1-4月份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3.7%。与此对杨,央行《2012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对未来物价上行风险也需关注。同时声称将灵活运用利率等价格调控手段,调节资金需求和投资储蓄行为,促进经济和价格总水平稳定。央行突施650亿逆回购缓释银行间资金流动
截止5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本周(4月30日-5月4日)在公开市场实现资金净投放1170亿元人民币,创下15周新高。再度开启了增加银行流动性的逆回购操作,与当前银行体系流动性仍较为紧张有一定关系。银行首季存贷款增长明显放缓
“五一”节后回来,各家银行已全数对2012年一季度季报披露完毕。根据季报显示,2012年以来,银行存贷款增长放缓,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尤其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一季度不仅存款仅实现个位数增长,且贷款增速也远低于2011年同期。而中信银行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为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部分银行将目光瞄准了非信贷业务。光大银行、深发展等部分银行2012年一季度同业业务中,拆出资金比年初最多增加逾110%。银监会刹车“贷转债”规范债券市场
随着债券市场规模日益膨胀,海龙债兑付危机虚惊倒逼,银监会开着手规范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并于4月下旬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的核心条款在于,商业银行开展债券包销业务时,应将承诺包销的全部金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并纳入授信集中度计算;商业银行投资部门投资于本行所主承销债券的金额,在债券存续期内,不应超过当只债券发行量的20%。自2011年初以来,贷转债现象十分疯狂,此次银监会对银行投资上限的确定,将约束银行将贷款转化为企业债的规模,加强风险控制。
二是抵押银行债券式。在住房金融市场上有专门的抵押银行(mortgage bank),通过发行抵押银行债券筹集资金,再向他的客户发放住房贷款。抵押银行不是通过吸收存款来创造贷款的,因此不需要众多的银行网点,但是需要有一个比较成熟的债券市场。抵押银行债券主要有担保发行债券、抵押发行债券,信用债券和抵押信托债券等。抵押银行制度在德国最为发达,芬兰住宅抵押银行、意大利伦巴底省银行和抵押信贷银行也是这一类的抵押银行。美国、丹麦、瑞典、韩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有这种抵押银行债券。
一、存款储蓄方式的内在缺陷和资产证券化的准备成本、收益以及时机
在存款储蓄方式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负债是储蓄存款,具有中短期性质,其资产住房抵押贷款具有长期性,一般都在十年以上,因此资产和负债在期限上出现结构性倒挂,这种倒挂会导致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不足、资金周转不畅,问题严重时甚至发生挤兑风潮和支付危机。
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增加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债权的流动性,把这种长期的资产变成流动性很强的资产。美国的住房金融市场在经历了上述结构性矛盾引发的一系列储蓄银行支付危机和破产风波后,进行了金融创新,在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之外创造了一个资产证券化的二级市场,商业银行及时将抵押贷款债权卖断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载体再通过证券化,将所购买的债权转变成分割开了的和可流通转让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美国的这种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不仅解决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上的倒挂,而且扩大了存款储蓄融资方式在住房金融市场上的份额,也促进了住房金融市场和住房产业的发展。但是,抵押贷款证券化需要很高的前期准备成本,包括证券定价、倍用增级、一级市场债权规模、证券化市场上作为投资的买方力量、会计准则、税收优惠、法律法规条款、证券市场环境、监管的制度安排、人才和技术上的准备。这些准备成本有的是短期性的,有的是长期性的。短期性的可以通过跨越式和爆炸性的发展来完成,长期性的则必须通过积累和消化才能解决。有的成本属于环境因素,有的属于制度因素,制度因素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或改进来实现,但环境因素却是离不开一个培育和成长的过程。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面临基础脆弱、制度条件和环境条件缺乏的问题。有人认为我国缺乏大量、持续、长期和稳定的资金供给,即机构投资者的现状不能支撑资产证券化,一方面我国能够参与各种证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比较少,类似于国外那种典型的机构投资者之数量更少;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能真正用于投资的资金规模也很有限。虽然我国已有8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和800多亿美元的外汇储蓄,但是由于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复杂性和个人投资者自身各方面的局限性,我国的个人投资者更不可能成为大规模资产证券化稳定持久的主要投资者。也有人认为我国的资产证券化面临制度和环境障碍,存在信用限制、法律限制、市场环境限制、监管问题、人才和技术限制。还有人通过观察和分析美国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认为我国一级市场的交易规模不大(到2000年底,住房抵押贷款仅占gdp的4%,并且限于沿海地区的少数发达地区),不足以形成足够的债权集合来形成证券化的“资产池”(asset pool)。而且对证券定价等实务问题的研究不够充分。国有商业银行也并未出现流动性不足的资金瓶颈制约。事实上,大部分商业银行目前只对不良资产证券化感兴趣,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相对于其他资产来说还是优良资产,不仅能给银行创造效益,还能优化资产结构,而且违约率很低(目前仅为0.3%),所以商业银行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热情不高。另据统计,截至2001年底,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总计6380亿元,分别仅占到当年gdp和银行信贷的7.9%和6.6%.在实行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达国家,银行抵押贷款余额与银行信贷余额的比例通常是30%到40%,可见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规模显然还不够。
存款储蓄和抵押贷款证券化、抵押银行债券都是达到发展我国住房消费金融市场和住房产业,发展我国债券市场三重目的的两种手段。但是,由上所述,现在在我国实行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不仅前期准备成本很高,所带来的收益小,而且我国证券化的时机也不成熟。所以目前主要不是在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之外创造一个二级市场,实行资产证券化达到三重目的,而是在于除了继续壮大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之外,要努力发挥另一种手段的作用,即发展抵押银行债券。抵押银行发行抵押银行债券筹集住房贷款资金,恰好不仅前期准备成本小,收益大,而且不存在时机问题。
二、抵押银行债券的优势分析
(一)成本分析
抵押银行筹集的资金和发放的贷款都是长期性的,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对称,所以抵押银行不仅很好地衔接了债券市场和长期借贷市场,而且不存在存款储蓄制度的内在缺陷。同时,我国现有债券市场的发展程度基本上可以支持发行抵押银行债券,其优势在于:避免了证券化那样的高准备成本和时机成熟问题;不存在证券化那种很复杂的定价问题(如:提前还款模型和期权调整价差法);无需一个抵押贷款一级市场来支撑;在人才和技术上没有特别要求;现有的税收政策、会计准则和监管主体完全适用;在法律法规上,只需对抵押银行和抵押银行债券做出有关的法律界定即可。由于抵押银行债券不仅适合机构投资者,同时因为对投资者的投资技术没有较高的要求,所以也完全适合广大中小投资者,因此,抵押银行债券有足够的、持久的和稳定的资金供给。
我国的债券市场自1981年财政部正式发行国债以来已经发展了二十多年,尤其是近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发行方式和承销程序越来越规范;实行一级自营商制度;交易品种增加较快,包括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赎回债券等。市场发行主体和参与者迅速扩大,当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市场交易主体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机构等在内。债券交易系统、登记、结算和托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场交易规则日趋完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现在主要有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两大市场;债券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为了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和进行我国金融体系第三阶段的改革,我国将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由此采取的有关举措更将为抵押银行债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收益分析
1.通过完善住房消费金融市场,实现住房投资的大众化和机构化,进而促进我国房地产业进一步发展。住房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它不仅可以带动住房消费和扩大内需,还可以通过产业关联性带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和服务业的发展。同时,住房是我国居民的生活必需品之一,居民的住房水平是居民生活水平和富裕程度的一个重要反映指标。抵押银行通过发行抵押银行债券不仅可以将小额的闲散的资金集合起来,而且也可以吸收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资金,然后再放贷给需要住房融资的人,这样实现了住房投资的大众化,扩大了住房消费容量。同时这种直接融资方式融资迅速,成本低,数额大,期限长,能很好地满足居民住房消费贷款的需要。居民的住房消费会带动和刺激住房的生产,从而促进房地产业的更大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统计司的资料,我国房地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还有待提高,2000年底我国城市缺房户有156万户,其中人均住宅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还有34.6万户,640个城市尚有2200多万平方米的危房需要改造。在“十五”期间大约有1350万对新婚夫妇需要住房。此外,我国城市人口每年大约净增800万人左右。另据建设部的消息,新世纪前5年,我国住房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全国城镇新建住宅27亿平方米;
农村新建30亿平方米。由此可见,我国住宅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无论是从我国具体实际还是国际实践经验来看,一个如此巨大的市场,仅仅依靠存款储蓄制度和我国目前的公积金制度是满足不了住房消费金融市场上的融资需要的,也带动不起住房产业的壮大。我们必须要利用另外一种主要融资方式,即抵押银行债券。
2.有利于推动我国融资方式的非中介化和国民经济的证券化。西方经济学者rybczynski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互发展过程的关系分为下列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银行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主导”阶段,银行通过吸收存款,然后向企业和家庭发放贷款。第二阶段是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占主导地位的“市场主导”阶段。该阶段以初级证券化为典型特征,企业通过在金融市场上直接发行票据、债券和股票实现融资,产生金融业上的脱媒现象(disinterm ediation),即融资的非中介化。第三阶段是“强市场主导”阶段,仍以金融市场直接融资为主,并且继续侵蚀间接融资的传统阵地。该阶段以二级证券化(即资产证券化)为主要特征。我国金融市场显然还没有发展到“强市场主导”的第三阶段,但是融资的非中介化趋势正在发展之中。抵押银行债券是属于典型的初级证券化,因此它的发展必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脱媒,也将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升级,从而提高国民经济证券化率(指证券市场总市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证券化水平还很低,1999年证券化比率是33%,流通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8.25%.而1996年美国的证券化水平是115.6%,英国是151.9%,新加坡是159.7%,日本是67.2%,澳大利亚是79.5%,泰国是53.9%,印度是34.4%。
3.增加投资者的投资品种,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储蓄分流。从微观上来说,抵押银行债券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因为有银行信誉、个人财产抵押、政府的担保或者其他形式的债权保证,安全系数高,信用等级一般与政府债券一样,都为aaa级。抵押品住房具有增值保值的投资作用,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时期。利率通常比政府债券高,因而投资收益率比较高。交易很活跃,可以随时转让。抵押银行债券还有很多不同的档级,可以满足投资者的不同投资需求,所以对投资者来说它是一种优异的投资产品。从宏观上来看,抵押债券的发行意味着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增多,有利于我国目前储蓄分流的进一步发展,防止储蓄的沉淀,居民的储蓄转变为生产性投资,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不会造成证券市场上的泡沫。同时,储蓄分流是一种金融深化,而金融的深化提高了国民经济的金融化程度。
4.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进而扩大和完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地进一步发展面临以下主要问题:规模不够,目前债券余额只占gdp的24%;各种债券的发行量严重不平衡,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占主导地位;债券品种单一;流动性差和市场需要改革与创新。抵押银行债券作为债券市场和住房消费金融市场中的一个重要品种,它的产生与发展不仅是我国金融体系第三阶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债券市场的改革与创新的要求和表现,而且有利于改变目前债券市场发展中的不足,推进债券市场的发展。虽然抵押贷款证券化同样也能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也是成熟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我国金融体系还没有发展到上文所述的“强市场主导”阶段,而且抵押银行债券目前具有相对于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明显优势,所以我们不应急于把证券化债券作为第三阶段改革和债券市场发展的重点。当股市出现较大规模的下跌,使股票投资收益率或安全性降低时,股市资金就会大规模撤出。又因为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于它在资本市场中的地位和股市的发展来说处于弱势,所以流出的资金最后只能流入银行,变成银行储蓄。而由储蓄带来的银行贷款主要是向企业提供短期性流动资金,即使提供长期贷款也主要是面向大型企业,并且附带有限制性条款(包括一般性、例行性和特殊性条款)。可见股市和债市在发展上的这种不平衡导致股市的波动对直接投融资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太大。更重要的是,问题还在于我国股市的发展虽然一直很快,但一直不规范和不健全。这种不规范很容易造成股市的大幅波动。即使今后我国股市规范健康地发展,股市的波动也是不可避免的。首先是企业业绩波动与分化比较大,企业业绩和生存的变化莫测决定了股票价格和股市指数是波动型的;其次,因为人民币不是世界货币,一旦汇率水平受到国际投资者怀疑,加之我国稳定汇率的政策操作空间有限,这种怀疑会很容易带来股市的波动。股市的波动明显会影响股市投资收益率的变化。因此,我国必须有一个与股票市场的发展比较对称的债券市场来调节储蓄资金在股市和债市之间的流动以及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流动。抵押银行债券作为债券市场上一个极为重要的品种,它的发展有助于改变我国股市与债市发展上的不平衡,并且也有利于凋节储蓄资金在金融市场上的流动。
三、抵押银行债券的制度安排
(一)抵押银行机构的设立
抵押银行是抵押银行债券的发行主体,因此设立抵押银行是抵押银行制度的重要一环。从国外的实践来看,抵押银行一般是其它金融机构的附属机构,所以我们可以在我国现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考虑抵押银行的设置。根据抵押银行的所有者之不同,本文认为以下几种模式很值得考虑。
模式一:国内的商业银行组建自己的附属机构抵押银行
虽然抵押银行不需要众多的银行网点来吸收存款作为贷款资金来源,但是,抵押银行需要借助于广泛的银行网点把住房贷款发放给分散的住房资金需求者。而商业银行不仅有广泛的网点和分支机构,而且还有众多的客户渠道。同时,抵押银行的贷款还可以与母公司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一般是中短期贷款)形成组合贷款,这样整个集团公司通过这种“一站式”服务更好地满足了借款人的资金需要,在住房金融市场也尽量实现了最大化收益。当然,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抵押银行可以通过互联网受理贷款申请,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对银行网点的依赖。
模式二:由几家商业银行联合出资成立抵押银行
这种模式下的抵押银行资本雄厚,信誉等级更高,从而可以降低发债的利率,实现低成本融资,有利于资产的扩大。同时,抵押银行也相当于可以利用投资各方之商业银行的客户渠道和银行网点来推销住房贷款。这种模式有点类似于前面提到的在美国有几家银行联合成立发行抵押银行债券的财务机构。
模式三: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联合出资成立
一个成熟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离不开保险公司的参与。例如:美国规定贷款成数超过80%,必须由保险公司担保,不足80%的则鼓励保险公司参与;英国的保险公司保险借款人的支付能力;澳大利亚的保险公司保险因借款人违约给贷款机构带来的损失;日本规定住房借款人必须购买人寿保险;香港的按揭证券公司为贷款人提供保险。保险公司的参与可以提高贷款成数,扩大消费容量,降低抵押银行等住房贷款机构的贷款风险,最终促进住房金融业的发展。所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抵押银行,可以使抵押银行享受两者在住房金融市场上的资源优势。保险公司因此而进入住房贷款市场,商业银行因此而找到一种新的筹集住房资金方式,降低了贷款风险,进一步扩大了住房贷款。
(二)抵押银行债券业务经营和操作上的制度安排
在债券品种上,除了发行固定利率等普通抵押债券外,还可以借鉴我国发行可转换债券和可赎回债券的经验,发行可转化抵押债券和可赎回抵押债券。这两种债券是抵押银行债券中很重要的品种。可转化抵押债券是指抵押债券持有者可以在债券到期时要求发行人还本付息,也可以要求购买住房,投资抵押债券的本息转换为住房预付款,根据债券本息和预付款的差额,抵押银行对债券持有人多退少补。这意味着债券到期时投资转换为住房投资或者是住房消费。可赎回债券是指在抵押债券上附加提前赎回条款。抵押银行有权在发行一段时间后按约定价格赎回部分或全部债券。这样当市场利率降低时,抵押银行会行使赎回权,偿还以前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再按当前的低利率发行新债券借人资金。可赎回债券大大降低了抵押银行负债的利率风险和期限风险,也降低了其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和期限风险。此外,抵押银行通常只能就房产价值的60%进行债券融资。所以,在有保险公司参与住房贷款市场和抵押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高时,抵押银行可以发行信用债券。当住房贷款需求大于资金供给时,在一定条件下抵押银行可以通过货币市场获得短期融资。在发行方式上,可以借鉴美国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统一债券的做法,短期筹资循环不断,新老交替,这样短期融资也就变成了长期融资,负债和资产期限结构还是对称的,不会出现资产负债的结构性倒挂。
因为住房在居民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住房产业又是我国的主导产业主一,所以在抵押银行的制度安排上,政府还应该对抵押银行债券的筹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或者政府在债券发行上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政府引导建立抵押银行债券担保基金,从而增加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低抵押银行的筹资成本,政府相当于只以或是负债的形式或是少量财政资金就实现了自己在住房产业上的相关利益。
(三)法律法规的安排
抵押银行是通过发行抵押债券筹集资金和发放住房贷款的银行机构,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抵押银行法),对抵押银行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经营和管理,专业化原则,抵押银行债券等诸多方面做出严格的法律界定,并且把上述有关的制度安排上升为法律的意志。同时,因为抵押银行发放住房贷款,所以也必须遵循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严格限制经营范围和实行专业化经营是抵押银行制度成功的重要保证,也是德国抵押银行制度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
(四)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扩大利率市场化的覆盖范围
抵押银行债券是利率产品,对利率的过多限制使得不同债券的投资价值和风险难以得到有效实现。此外,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戴根有认为,随着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带来的新型经营方式和金融产品将使中央银行在与其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这种不利地位将促进利率市场化。除了利率市场化外,也还需建设一个全国债券市场而形成真正反映以市场供求状况为基础的市场化利率。社科院的李扬博士认为,我国债券市场已基本上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如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未来要做的就是扩大市场化的覆盖范围,井且鼓励银行发行和购买债券,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在发行抵押银行债券时借鉴和参照国债的发行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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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包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股权收购和并购投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进行的证券类投资、企业对外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本文重点分析服务业企业的境外投资。
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为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目前的情况看,境外投资主要分布于服务业(第三产业)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金融业中的银行和非银行企业积极开展股权和并购投资,二是生产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初步开始进行以收购各类资源为主的并购投资。这在两方面均取得初步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金融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联袂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在2007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分别进行股权投资之后,今年国内的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继续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投资对象有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小银行,甚至包括欧洲历史上的老牌银行。在投资中力求控股或占据大股东地位。
1、多家银行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2008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同意民生银行公司参股美国联合银行控股公司,持股比例4.9%。年底前,民生银行可增持至9.9%。同时享有增持股份至20%的期权。该银行是一家专为美国本土华人企业以及在大中华区从事业务往来的美国公司提供各项服务的专业银行,其总部设在美国旧金山。
(2)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2008年5月30日,招商银行宣布收购永隆银行,最终报价定为每股156.5港元,为永隆银行2007年底的净资产的2.91倍。这是国内银行第一次标的在40亿美元以上直接进行控股权的并购。2008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完成股权交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要约收购规定,招商银行将按每股156.5港元向剩余的股份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该银行在香港已有75年的历史,拥有35家分行,是香港知名的家族银行。
招行行长马蔚华表示,收购永隆银行有助于招行拓展香港市场,有助于优化招行业务结构,推动经营战略调整。通过并购招行可获得多个金融业务牌照,有助于实现混业经营目标。
(3)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继7月底低调收购瑞士荷瑞达资产管理公司后,中国银行公告,出资2.363亿欧元(合23亿元人民币)购入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希尔银行”)20%的股份,成为洛希尔家族之后的第二大股东。协议规定,中行获得参与洛希尔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的相应权力,并向洛希尔银行委派两名董事。
2、非银行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中国平安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2007年11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8.1亿欧元,购入富通集团4.18%的股票,后又增持至4.99%。2008年4月2日,中国平安与富通集团旗下的富通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拟以21.5亿欧元收购富通银行拟出售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0%。
(2)中国人寿投资Visa1%股权。2008年3月20日,创造美国历史上最大IPO的Visa公司(V.NYSE)股票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中国人寿投资3亿美元成为其最大的中资战略投资者。
以上案例表明,我国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正在抓住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的所带来的机遇,大步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虽然截止目前,所有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均出现投资浮亏,但我国的金融机构不应该停止前进的步伐,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稳健的投资策略。
(二)生产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生产企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企业的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曼于1975年对服务业进行分类时提出。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业升级而提供服务的企业。生产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的生产服务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其有别于一般服务业的是其本身向制造业提供中间服务,而并不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独立的服务。
生产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而提供服务;另一类是提供整体性全流程服务,即从资源开发始,直至售后服务为止。该类企业的代表是中钢集团。
生产业企业对外投资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偏重资源类企业的收购,二是力求控股,并在收购完成后争取退市。三是即便为单纯的股权投资,也要争取大股东地位并派出董事。
1、收购资源类企业。该类收购重点在于矿产类资源,一是生产企业联手制造业企业共同收购,二是生产企业的单独收购。
(1)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2008年1月底,两中国企业宣布,已收购了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NPCC)95.92%的股权,收购价约4.37亿加元。
(2)生产企业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铁矿资源类企业中西部公司。2008年3月14日,中钢集团以每股5.6澳元现金直接向中西部公司投资者发出“敌意收购要约”(总价12亿澳元以上);4月29日,中钢提高报价13.9%,以6.38澳元/股收购中西部公司(总价13.6亿澳元),获董事会首肯。至9月15日的收购要约到期后,中钢集团正式完成了对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的收购。目前,中钢持有中西部公司的股份达到98.52%。
2、通过控股收购,发展壮大企业。
(1)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中海油服2008年7月8日宣布,以总共约127亿挪威克朗(约25亿美元)的对价,向挪威石油钻探承包商(AWO.OS)发起现金收购要约,收购其100%股权。此交易完成后,中海油服将建立世界第8大钻井船队,总共拥有34个运营钻井平台(包括双方在建的钻井平台)。
(2)中化国际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中化国际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所涉及的交割及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本次收购的总对价为2.6798亿元新币。GMG公司是集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综合运营商,业务范围覆盖非洲、欧洲、亚洲以及北美洲。
3、股权投资。该类可视为比较单纯的投资,不要求控股,但争取大股东地位,有权派出董事。
(1)中国铝业投资力拓。中国铝业公告,截至2008年2月1日,已联合美国铝业公司,获得力拓公司的英国上市公司12%的股份,交易总对价约140.5亿美元,是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这也是全球迄今为止最大的矿业并购案。公司表示,将择机增持力拓股份。
(2)中粮集团投资美国最大的猪肉加工企业史密斯菲尔德公司(SFD)。2008年6月30日,SFD宣布,向中粮集团出售7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份的4.95%。中粮董事长宁高宁进入公司董事会。这是中国最大的农贸加工企业首次参股美国企业。SFD是美国最大的生猪养殖、猪肉加工和销售企业,占有美国猪肉市场25%的份额。中资上市银行所持雷曼兄弟和两房债权一览银行雷曼兄弟债券雷曼兄弟金额(万美元)两房债券两房债券金额(亿美元)各种次级债(亿美元)截止2008年6月底
建设银行债券19140债券32.5
工商银行债券15180债券21.71
中国银行债券7562债券106.37(9月底减至75亿)69.05
交通银行债券7002债券
招商银行15.84
银行贷款与债券金额(万美元)
中国银行贷款5320
招商银行债券敝口7000
兴业银行风险敝口3360
中信银行风险敝口7600
二、境外投资风险评估
从已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国境外投资尚处于低风险阶段,已产生的浮动亏损也是可承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暂时的浮动亏损从长期看,产生利润的机遇大于亏损的风险。同时,在开展境外投资过程中,各投资主体已经相应的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考虑市场系统风险的前提下,我国境外投资的风险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时机的把握和投资对象的选择方面尚有不足之处;而在制度层面因存在因为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而带来的风险更大。
(一)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增持巴克莱银行被监管部门否决。今年6月27日,巴克莱银行公告增资1.5亿新股。国开行也宣布增持英国巴克莱银行股份。然而,国家开发银行增持巴克莱银行股份的决定因受到有关部门的反对,而被监管部门否决。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即有投资产生浮亏。二是对美国次贷危机深化、扩大之势仍难以把握,态度趋于谨慎。
2、民生银行为预防风险分步增持美国联合银行股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毛晓峰认为,目前美国联合银行的市盈率在6倍左右,股价大大低于净资产,民生银行正在等待合适的进入时机。在考虑收购的时候已经想到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是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美国联合银行股价上涨;另一种就是经济形势恶化,其股价下跌。出于技巧上的考虑,我们选择分三步走的策略。
3、中国平安为投资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制定的保险措施。双方约定,对于富通投资管理公司拥有的次级贷款衍生债券品种的潜在损失,如果发生则由富通银行单方面承担。
10月2日,中国平安宣布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状况,估计成交的先决条件无法完全满足。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有关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协议。
4、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目前看,已形成的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而生产企业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风险则很小。如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矿业公司就是一项很好的低风险投资。类似的投资还有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及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
(二)初步的分析
初步分析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存在以下问题,时机选择上并非底部区域;投资对象上迷信美国五大投行;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
1、时机选择并非底部区域。2007下半年,在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之后,即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的股权投资;然后有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进行的股权投资。
2008年又有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和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美国Visa1%股权两个案例。
事后分析,上述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稍嫌过早。如果能在时机的把握上延后一些时间,所提条例更高一些,或可得到更优厚的条件。与中资金融机构急于出手不同是日资金融机构的表现。2008年9月22日,日本三菱日联银行对外宣布,收购摩根士丹利10-20%的股权,交易金额最高可达90亿美元。可以看出,日资金融机构在电动机的把握上好于我们,他们将可获得更好的收购条件。
2、投资对象选择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迷信美五大投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一直是我国发展投资银行的榜样。2007年下半年次贷危机爆发不久,美国花旗、瑞银、美林和摩根士丹利等美欧大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投资次贷发生亏损,造成资本金下降,影响到资本充足率,被迫急需寻求资金注入。此时,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抓住机会决定向摩根士丹利进行股权投资,并且一步到位。事后分析,如果实施分步投资,则现在将处于主动地位,可在低位继续投资。同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则较多的购买了雷曼兄弟投资银行发行的债券。
上述现象说明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存在对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迷信,并导致在投资对象的判断上有一定的盲目性。
3、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受到良好政策环境的支持,各企业在缺乏经验的前提下,扩张步伐稍快,以致于在投资时机和对象的选择上出现一些问题。
(三)制度性风险: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我国开展境外投资,最大的风险不在于市场风险,而在于制度层面。即市场开放不对等而带来制度风险。这一风险尤其表现在美国市场。
1、安全审查规定导致不对等的市场开放,放大投资风险。美财政部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规定,收购美国企业股权大于10%的外国投资需进行国家安全调查;低于10%则自动免于调查。最近,美财政部正在考虑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并于4月22日公布了外资对美国本土企业投资安全的新提案。新提案规定,外资对美本土企业投资的某项交易,即使所购股份不足10%,也不能自动免除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这与欧盟市场相比尤其显得封闭。而在我国,对外资银行投资的相应规定是不超过20%。
受此限制,我国基金中司对美国黑石集团和摩根士丹利的投资,之所以低于10%,是为了避免安全调查以提高效率。这样做,虽然提高了效率和投资安全的保障(享有利益补偿的优先权),但也失去了在公司管理方面相应的发言权。应该说,这并非中司的本来意愿,而是被迫接受的非意愿投资行为。由于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中司无法在市场上低价继续购买摩根士丹利和黑石集团的股票,从而放大风险。所谓放大风险有两层含义,一是放大了浮动亏损,二是将来既使赢利也很少。
2、中美两国刚刚启动两国间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尚不受保护。BIT是指一国与另一国之间签署的旨在对双边投资进行保护的协定,我国已经和一百多个国家签署了投资保护协定,跟美国之间的协定正在谈判中。
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迅速。1997~2005年,债券发行量由4000多亿元增长到4万多亿元,年均增速60%;债券交易结算量由300多亿元发展到22万亿元;债券托管量由4000多亿元增长到7万多亿元;债券市值近8万亿元。同时,债券品种不断丰富,在现券交易与质押式回购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买断式回购、远期、利率掉期等业务,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更为复杂的债券品种,债券市场初具衍生产品雏形。
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形成了以场外债券市场为主,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为辅的格局。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价格发现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主管部门、发行人、投资者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公允、稳定的债券收益率曲线作为基准,越来越需要对债券进行科学定价与估值。但我国在债券价格形成机制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从而影响债券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完善,影响债券定价与估值。
信息基础设施不健全
力度不够。场外债券市场的信息建设应该如何进行,一直没有作为一个专项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债券市场热衷于创新产品,却忽视了基准利率的培育,特别是对于场外市场报价驱动机制下的行情信息建设力度不够。从国外场外市场的基准利率做法来看,大多有两类基准利率,一类是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主要以国库券收益率为基准;另一类是长期资产基准利率,主要以中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参考基准并考虑其它因素。从我国实际看,货币市场发展缓慢,基准建设上也比较落后,已有的场外债券市场价格信息建设一直徘徊于一个怪圈:只限于业内人士查找,不供社会浏览,使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为一个“鲜为人知的金融大市场”。
信息透明度差。公共价格信息没有完全放开,尤其是作为报价驱动市场最主要的双边报价信息没有向全部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开放。如果要找到银行间债券市场任何一只债券自上市以来的全部报价-成交-结算的明细信息(不含对手方信息),不付费或不通过专门的软件是不可能的。价格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垄断,价格信息不易获取和加工分析,基准谈何发现?
场外市场的特点之一是全市场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所以在发达国家市场上,做市商报价信息作为债券市场的公共信息,是广泛地向投资人和债券投资分析机构的,并提供给各家收益率曲线编制等信息分析机构。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发现价格,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收益率曲线编制的比较和完善。而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报价对外只指定一家机构,导致投资人增加询价交易成本,非联网市场成员很难获取详细的交易报价信息,同时也使专业投资分析机构难以方便地依据市场报价信息编制收益率曲线,加剧了收益率曲线形成的难度。
做市商制度不完善
对于场外债券市场而言,做市商发挥着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作用,做市商做市的好坏被看作是债券市场流动性高低的重要评判标准。从我国做市商的运行实际看,效果并不好,表现为:
做市商报价券种较少,报价期限品种不全。2005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共计有508只债券,做市商报过价的券种有90只,不到总数的五分之一。做市商报过价的券种的最短期限为0.5年,最长期限为10年,长期债券报价缺乏导致长期收益率缺少基准。
报价随意性大,连续性差。在2005年251个工作日中,平均每天有做市商双边报价的券种大约7~8只,每家做市商平均每天报价券种只有1只左右,其中多的每天报4~5只,少的当天没有报价,由此可见做市商多报少报随意性很大,无约束力。这样就形成在市场行情好的情况下双边报价券种相对较多,而在行情不好时双边报价相对较少或几乎没有报价。即使是报价最为活跃的中短期品种,在报价上也不连续。双边报价的95只债券平均日报价频率最高为76%(实际出现的报价天数/应出现的报价天数),最低的报价频率只有1%,平均约为20%。这使收益率曲线编制每天很难获得稳定的价格来源,不得不借助于理论价进行拟合,可能影响收益率曲线编制的准确性。
报价价差不稳定。在行情好时,做市商不认真执行规定的双边报价价差。以2005年双边报价为例,待偿期在1年以内的债券平均收益率差约在11个基点(央行规定待偿期5年以内的为6个基点),2年期债券平均收益率差约在12个基点,3年期债券平均收益率差约在13个基点,5年期债券平均收益率差约在10个基点。而在行情不好时,央行规定的价差又显得偏窄,做市商难以执行。
做市商影响力不足。从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的实践看,债券二级市场的绝大多数交易都由做市商完成,其占交易总量的比例超过90%。而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做市商双边报价完成的交易量占比则小得多。2005年,银行间现券共成交63379.70亿元,其中做市商共成交20987.02亿元,占33%,与前两年持平。从这一点上看,双边报价的市场贡献还较小,银行间债券市场现有的15家做市商数量也偏少。
造成上述做市商做市效果不好的原因,在于我国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不完善。
做市商制度与承销商制度不匹配。研究美国、欧洲及日本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制度可以发现,其机构可以自愿开展做市商业务,做市商也无严格的准入门坎限制。只有那些做市好、市场影响大的做市商才有可能成为债券发行人的承销商。债券承销业务可以使承销商扩大和稳定自己的客户群并获取丰厚收入。而中国做市商制度与承销商制度不匹配,机制倒置,发行人不是只将有较大客户群、市场影响大的机构吸收为承销商,而是将保险公司、基金等只为自己“买券”的机构都吸收为承销商,最终致使承销商再也找不到较大的认购客户,使承销业务成为“鸡肋”,更谈不上反过来对做市起促进作用了。
做市商制度与央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制度不匹配。在国际市场,通常央行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都是从二级市场做市好的机构中筛选出来的,或者说,只有那些做市好的机构才有资格成为央行公开市场的一级交易商。而我国公开市场交易商与做市商两个机制不协调,一级交易商的遴选机制与其拥有的权利无法对做市起到促进作用。
报价商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我国目前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激励机制少,约束机制多,致使双边报价积极性不高,做市的动力不足,甚至一度出现报价商要求退出报价的现象。
发行机制待改进
近几年,财政部为国债基准利率的形成做了一些积极的工作,例如公布了一级市场发行的部分基准期限品种,并能做到定期滚动发行。但总体上,债券发行人对其债券在二级市场上的表现及影响关注不够,在一些基准期限品种上仍难做到随二级市场期限结构的变化而灵活发行,债券发行较多考虑了表面上的筹资成本,而对影响债券发行成本的深层次因素研究和考虑不够。一级市场基准期限品种的发行与二级市场基准利率的形成未能形成良性互动局面。
跨市场交易不顺畅
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商业银行债券柜台市场这几年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其柜台债券做市商报价连续、稳定,对于公允收益率曲线的形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债券柜台市场开通的网点少,上柜流通的债券品种少(仅13只),期限结构不全,柜台市场的价格发现作用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
另外,虽然近几年财政部扩大了在交易所和银行间跨市场流通的国债品种,但债券跨市场交易仍不够顺畅,国债转托管仍存在时滞,投资者还不能用一个账户自由地在各个市场进行跨市场实时交易,致使同一只债券在银行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收益率经常有差距,影响公允的市场基准的形成。
机构投资者经营机制不顺
从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构成来看,我国不同于美国等成熟市场国家以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等作为债券市场的主力军,中国场外市场是以银行为主体的经营格局,债券经营部门的经营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大多仍沿用计划经济的做法,机构缺乏动力主动进行交易方式创新和积极报价,也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于是,虚增债券业绩、隐藏债券亏损、转移年度债券收益指标、人为制造交易量、人为制造基准等现象导致债券价格行情出现异常。这一方面使市场的交易结算量、结算笔数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这些价格信息大大远离实际,难以成为定价的基准。不能从实际交易结算价格中直接获取收益率曲线基准,成为投资者的苦恼(见表)。
会计税收制度落后
一定程度上讲,“会计和税收引导债券投资的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会计税收政策,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交易行为。债券市场发展8年来,国内对于债券投资与交易的会计与税收政策并没有大的改变。对于投资者类账户与交易类账户虽然可以按不同的方式计价,但对于市值法计价按照什么样的基准价进行估值并不明确,会计和审计部门对于债券市价的理解也不一样。因此,应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债券价值评估体系,积极推动机构内部按国际标准对债券资产进行会计衡量。
监管缺位
从监管角度看,我国债券场外市场的发展走过了“严-松-放松管制”的过程。从国外成熟债券市场的发展看,放松管制是趋势。但放松管制主要是对机构的自主创新、品种设计、债券上市交易等放松,而对于异常价格信息的监管应该更加严格。这一点可参考美国花旗银行在双边报价市场操作价格行情而受到欧洲央行的处罚的案例。相比较而言,我国对于异常价格信息缺乏监控。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议
建立承销商、公开市场交易商与做市商的联动机制。放开对做市商资格的限制,取消其准入门槛,鼓励机构自愿开展做市义务。央行选择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承销商应从做市积极、业务量大、财务状况好的做市商中选拔,切实给予一级交易商或承销商相应权利,同时要求其持续在二级市场做市。央行还可为债券做市商提供更加宽松的日间资金和债券透支便利。同时,建立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对所承销债券提供二级市场报价义务约束,可在承销商选择与评比、投标中的追加投标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标准,或者通过发行手续费的管理促进承销商报价,给做市的债券承销商优先开展新业务的权利等,如国债的本息拆离交易业务。
建立做市商之间的大额交易市场,细分市场层次,减少做市商之间的相互冲击。国际惯例表明,做市商之间是不能点击成交的,场外债券市场是分层次的:一是一般成员之间的询价市场;二是做市商与一般市场成员之间的零售市场;三是做市商之间通过经纪人的匿名批发市场;四是做市商与央行之间的批发市场。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不分层次,允许做市商之间点击成交,给做市商带来过多的报价风险。我国应建立做市商之间通过经纪人匿名报价交易和禁止做市商之间相互点击双边报价成交的机制。此外,还可考虑建立做市商间提供匿名相互融资与融券的补充制度。
完善报价价差规定,增加做市商的数量。对做市商的报价价差,或者不作硬性价差规定,或者分行情好坏确定不同的价差,明确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应增加做市商的数量,要求所有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都要报价,鼓励做市商报长期券种并相应给以更多的优惠措施。
增加报价信息透明度。向全社会公开地、多渠道地做市商实时报价行情,特别是向国内广大收益率曲线编制机构提供做市商报价行情,是降低交易信息不对称,保证收益率曲线构建的重要基础。交易报价即时信息可以在一个机构的电子平台报,但应规定其作为场外市场的公开信息,要即时全部地向市场公开,而不是有选择地决定提供给谁。
建立主管部门与债券发行人之间的债券发行协调与沟通机制,为基准利率曲线的构建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例如,从当前看,财政部和央行两家应协商调整国债承销团、一级交易商的遴选机制,明确承销商二级市场做市义务,促进国债一级市场发行与二级市场收益率形成的联动机制。鼓励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的发行向标准化、系列化方向发展。
促进各子市场的统一互联和扩展。从债券价格的连续性及异常值出现的频率看,商业银行债券柜台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要好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建立各债券子市场有效的联动机制,利用结算公司的统一托管体系,使投资者能用一个债券账户同时在各债券子市场进行实时交易结算。
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债券柜台市场的地域范围,同时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上柜流通的债券品种数量,除全部流通的国债品种上柜台交易外,还应将一些信用风险小的债券品种上柜交易,如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
完善债券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的合理定价,为这类债券的收益率曲线的形成奠定基础。尽管投资者可以从不同期限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加点差来预估不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的收益率水平,但因为评级制度不健全,很难根据评级结果加信用利差来给信用产品准确定价。从我国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实际看,目前由发行人选择信用评级机构的做法不利于信用产品的合理定价,应由投资者选定评级机构,并由债券承销商在二级市场对所承销企业债券报双边买卖价格以促进流动性提高。
客户需求和金融环境变化力促商业银行业务转型
客户金融需求多样化
近年来,不论是公司客户还是个人客户,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征更加明显。一方面,公司客户除传统信贷业务外,在现金管理、重组并购、证券保荐与承销、对外投资、公司理财、资产托管、国际结算、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等领域衍生出更多金融需求,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推行集约化管理对银行服务层次、服务效率、服务网络形成更多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个人财富的累积,个人客户尤其是个人中高端客户投资、理财意识日益增强和成熟,对金融业务的需求从简单的现金存取款、转账交易逐步向基金、国债、股票、黄金、保险等多元化投资理财渠道延伸,且随着个人财富的快速增长,私人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正成为新的市场需求热点。
资本监管标准提高
借鉴“巴塞尔协议Ⅲ”,银监会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新监管标准,进一步强化了资本充足率监管。一是改进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提高监管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扩大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二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增加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层次。三是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体系的杠杆率积累。新监管标准的实施促使商业银行调整发展战略,切实转变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模式,走质量提高的内涵式增长之路,通过降低扩张速度、提高资产质量、调整信贷结构、发展中间业务等方式来实现资本节约。
金融脱媒现象深化
随着金融改革发展的逐渐深入,国内资本市场得到大力发展,金融脱媒现象日趋深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也明显增强。据人民银行统计,2011年前三个季度非金融企业债券和境内股票融资合计1.19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12.2%;以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方式合计融资2.14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21.8%;保险公司赔偿和小额贷款公司及贷款公司新增贷款合计为3065亿元,明显多于上年同期。随着金融脱媒的深化,一方面,更多居民储蓄存款从银行“搬家”去追求收益更高的金融资产,迫使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吸收存款力度,增大成本支出;另一方面,银行信贷客户遭受分流,银行贷款在企业融资结构中的地位下降,银行也因此丧失传统的收入来源。这种局面给银行业传统业务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但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开辟了较为广阔的空间。
货币政策转向与信贷投向引导
从2010年末起,中国的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为稳健。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3次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流动性管理,货币信贷增长向常态水平回归,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速从上年末19.7%的高位回调至9月末的13.0%。货币政策转向明显限制了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扩张。但与此同时,信托、租赁等具有信贷替代功能的金融产品需求增加又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大量机会,而且信贷偏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议价能力,为收取信贷业务延伸服务费用创造了条件。
除了控制贷款规模增长以外,人民银行还继续加强和改善窗口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鉴于信贷规模控制后小微企业面临的窘迫局面,银监会2011年也根据国务院相关政策精神,两次下发通知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这对当前及后几年信贷结构的调整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2011年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进展
2011年,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继续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贷结构调整符合政策预期
一是小企业贷款增量占比大幅提高。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末,各类银行业机构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10.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3%,增速比大、中型企业分别高13.9和11.7个百分点;前三季度累计增加1.3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39.2%。
二是涉农贷款增速继续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4.0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1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9.4个百分点。
三是个人贷款占比稳中有升。尽管个人住房贷款受到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增速明显放缓,2011年第三季度末比年初增加6576亿元,同比少增4145亿元,但是汽车贷款、信用卡透支等短期个人消费贷款仍然保持较高速度,同期比年初增加4833亿元,同比多增555亿元。从整体上看,商业银行个人贷款占比仍处于平稳上升态势。
四是新兴产业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在国家战略的引导下,商业银行正在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例如,据上海银监局监测,截至2011年9月末,在沪银行对上海市科委2008年至2010年6月认定的2539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投放总量较年初增加258.2亿元,同比多增147.6亿元。
同业资产增幅出现回落
同业资产在2011年前两个季度增速较快,但在第三季度出现明显回落。以上市银行为例,前两个季度同业资产分别比上年末增加了29.99%和35.39%,同业资产在上市银行生息资产中的比重也从年初的8.38%上升到2011年第二季度末的10.28%。但是,在第三季度,受到银监会票据业务、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新规的制约,大部分银行开始压缩同业资产规模,同业资产规模第三季度环比下降了14.77%,同业资产在上市银行生息资产中的比重也迅速回落到了8.68%。
2011年商业银行债券资产占生息资产的比重继续下降。以上市银行为例,在2011年前两季度债券资产不仅在生息资产中的比重持续减小,而且规模也低于上年末的水平,这种比重和规模同步减小的情况在以前年度并不常见。债券资产在生息资产中的比重从2010年末的22.36%下降到2011年三季末的20.37%。债券投资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银行负债、特别是存款拓展的压力较大,在存贷比持续走高的情况下,银行存款被更多地用于支持高收益的信贷资产。
中间业务增速继续提升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增速逐年递增,2011年的发展速度同比更实现了较大提高。在此推动下,近几年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而2011年的增长又明显快于往年。
从规模上看,四大国有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金额牢牢居前,2011年三季度末市场份额约占16家上市银行总和的80%,居第五位的交行规模不足第四位中行的1/3。从增幅来看,近年来国内银行普遍注重中间业务拓展,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每年均有大幅度提升。股份制商业银行增速要明显快于大型商业银行,截至2011年三季末的平均增速达65.33%,比大型银行高出23个百分点。
从中间业务收入的结构上看,除了传统的清算、结算和银行卡业务的手续费收入以外,顾问和咨询业务的收入在2011年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在16家上市银行中,有14家银行2011年上半年的顾问和咨询业务收入在全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的占比靠前,主要是因为信贷偏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议价能力,为银行“息改费”创造了空间。此外,2011年理财产品的持续火爆也为商业银行贡献了不少中间业务收入。
从中间业务的发展思路看,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型银行也根据自身的特点各有侧重。大型商业银行依赖客户资源和网点布局的优势比较偏重于结算、清算、银行卡、投资银行等与业务,而中小银行由于在网点和客户等方面的制约,很多业务难以开展,主要寻求差异化发展路径。比如,浦发、华夏、民生等银行的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就成为2011年上半年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再如,招商银行长期致力于银行卡业务的发展,银行卡手续费在全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的占比近几年始终处于前列。
综合经营效应逐渐显现
经过近6年的综合经营试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协同效应正逐渐显现。
一是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密切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也提高了客户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银行下属子公司利用各自的专业服务和优势,通过业务联动,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增强了银行集团提供跨市场、跨行业、跨境多元化金融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了客户财富管理、融资、保险等多方面金融需求,同时业务联动也提高了客户的综合贡献度。例如,境内分支银行推荐的客户通过银行集团投资银行在香港保荐上市,不仅直接增加了银行集团中间业务收入,而且香港市场募集的资金回流到内地后也会相应增加境内相关分支行存款。
二是改善了银行业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银行通过综合经营试点,涉足金融租赁、信托、保险、证券等业务,收入结构更加多元化,非利息收入明显增加,过度依赖利差的盈利模式有所改善。例如,银行与其附属基金、保险、信托等公司的营销合作,增加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三是加强了银行的经营弹性。在近两年货币政策转向的情况下,银行集团下属信托和租赁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下缓解了信贷规模扩张受限的经营压力。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数据显示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在2011年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尚存限制因素
从国际银行业务转型的经验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往往是以经营环境的显著变化作为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一是直接融资的迅速发展导致非金融部门间接融资需求明显减弱。二是证券类资产不断增加相应减少了银行存款,储蓄率持续下降。三是资本市场业务成为银行非利息收入的重要来源。四是证券化率的提高带来的财富增长导致居民理念发生变化。虽然目前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已经出现了以上变化趋势,但这些变化尚不显著,对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推动作用还比较有限。
此外,国际银行中间业务的高速发展大多依赖于服务型产品的高收费。在我国,受人们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银行服务收费的社会接受程度不高,人们对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普遍持抵触态度。目前,商业银行除了对基本与国际接轨的国际结算业务收费较高外,其他产品均采取了低收费或不收费的操作模式,使业务收入与业务量无法达到同步增长。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内生动力仍显不足
商业银行2011年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速同比有了很大提高,但是这种高速增长并非主要来自于银行业务结构的巨大变化,而是分支机构出于考核需要对收入性质进行人为调整,这表明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内生动力仍然不足。
虽然新监管标准的实施从长远来看会促使商业银行进行业务转型,走资本节约型发展道路,但在目前实体经济对信贷需求旺盛,商业银行贷款议价能力较高而业务转型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存在较大限制因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当然更愿意通过简单扩大信贷规模赚取利差的方式获取收益,业务转型内生动力不足的原因并不难解释。
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现实困难
2011年以来,国务院和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小微企业经营难、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积极进行信贷支持,但是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面临的信息不对称、贷款难担保和业务成本高等现实困难却一直未能很好解决。
相比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而言,大型商业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之时遭遇的“信息壁垒”更大,因此即使在商业性金融体系相当发达的美国,给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也主要是社区银行或地方性银行,而并非大型银行。再加上我国目前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滞后,企业信用评级推进缓慢,若想主要依靠大型商业银行全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会直接加大这些银行的成本和风险,造成收益与成本(风险)的严重不对称。考虑到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都是上市银行,这种状况又会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导向基本背离。
比较可行的思路是,大力发展地方银行或社区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主要由这些金融机构承担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任务,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补贴。大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建设一些信贷专营机构专门服务于特定领域的小微企业,比如科技型小微企业。
2012年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展望
在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和经营环境的影响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但是鉴于2012年信贷供求矛盾有望缓解,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状况与2011年相比会有所不同。
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是当前中国经济运行的“主旋律”,经济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2012年,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预计仍将放缓,但结构调整不会放松。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持续推进业务转型的目标不会改变。
2012年,新监管标准的实施将倒逼银行加大拓展低资本占用型业务的力度。另外,2011年银监会在金融服务机构准入、发行专项金融债、计算贷款风险权重、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等方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这些政策的综合效应也将在2012年集中体现。
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变化客观上要求银行相应进行业务转型。金融脱媒加剧使得银行面临优质客户分流、贷款增长受到限制、资产业务份额下降、负债不稳定性增加等诸多挑战,亟待推进业务转型。利率市场化加快,存贷利差收窄趋势,迫使银行改变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促使银行通过业务转型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竞争力,以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具体来看,2012年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将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将明显上升。从2011年10月24日银监会下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后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已经有超过1500亿元的小企业金融债得到“火速”批准或已进入最后流程。由于这类金融债对应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这对于当前信贷规模受限和存贷比压力较大的商业银行是一支“强心针”,再加上计算风险权重和不良贷款容忍度方面的宽松标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2012年有望出现高速增长。
二是传统中间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随着居民使用银行卡的意识不断增强,银行卡业务受理环境也在不断改善,信用卡的发卡量仍有较大空间,银行卡的消费金额和卡均消费量都呈现大幅增长。以银行卡为载体的传统和网络支付渠道的不断扩展也将提升银行的相关手续费收入。
三是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有所减少。尽管商业银行2012年债券承销业务将得到继续发展,除了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会为银行债券承销提供业务机会以外,预计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这也有利于商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的发展。但是,从目前的货币政策走向来看,2012年信贷环境将比2011年宽松,商业银行贷款议价能力有所削弱,“息改费”形成的顾问和咨询业务收入预计会同比减少。
四是托管业务受到更多关注。2012年,在资本市场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推动下,托管市场边界将进一步延伸,市场整体规模将不断扩大。虽然基金托管在托管业务中的重要地位仍将延续,但证券公司管理资产托管、信托资产托管、保险资产托管、私募股权基金托管、养老金托管等业务品种将受到托管银行更多重视。托管业务也将从单一托管服务扩展到相关附加服务,盈利能力会继续增强。托管业务的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对银行的综合贡献进一步提升。另外,通过QDII、QFII等业务,托管业务将朝国际化方向拓展。
五是理财业务发展速度放缓。2012年,银行理财业务的供求状况会发生一定改变。一方面,居民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需求随着CPI的回落、货币政策趋于放松以及产品收益率的下行会有所减小。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明显加强,银行在发展理财业务时也会更加谨慎。从总体上看,2012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速度将会出现同比下降。
关键词:金融脱媒 机遇 对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发达国家银行的发展史上,随着直接融资的发展,银行失去了其融资主导地位,利差收入减少,依靠传统进的业务难以维持生存,即产生所谓的“银行脱媒”。 这种现象最早出现在具备完善的金融体制和发达的资本市场的美国,从1933年至1966年9月,美国出台Q条例促使银行纷纷出现利润下降,市场不断萎缩,利差收入减少,即出现了依靠传统的业务难以维持生存的状况。事实上,现在我们国家的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也正是“金融脱媒”。
一、金融脱媒的定义
所谓“金融脱媒”是指在金融管制的情况下,资金的供给绕开商业银行这个媒介体系,直接输送到需求方和融资者手里,造成资金的体外循环。银行脱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种主动性选择,反映的是市场中介与银行中介在金融产品提供上的竞争关系,银行中介正在面临被金融市场的制度性安排所替代的趋势。
二、金融脱媒现象在我国的表现
(一) 商业银行存差逐年增大,存贷款比率有所下降.我国金融机构在1995年之前一直呈现“贷差”,2005年我国金融机构开始出现存差,并且存差逐年扩大。至2006年6月存差为10.32 万亿元人民币。在存差增大的同时存贷款比率有所下降。1999年,2000年存贷款比率都在80%以上。2001年至2004年降为70%左右,2005年2006年降为67%左右。借存差的扩大,存贷比率的下降是由于多种原因所致,但借款企业及个人借款需求的减少是导致此结果的原因之一。
(二) 借款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对银行信贷的依赖性降低。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金融工具不断推陈出新,企业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除了向银行融资外还有以下几种融资方式:
1.借款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来筹借资金。许多业绩优良的大公司通过股票或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而部分质地优良的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创业板进行直接融资或者获得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直接融资规模的增加对银行的贷款规模有显著的替代效应。
2.借款企业可以通过短期融资券融资。为克服我国以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比例过大而造成中国金融体系中的诸多弊端,由于短期融资券的成本远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预计有大量优质企业会利用这一工具进行短期融资,与之相伴的是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将出现下滑,银行的存贷差额将进一步增加,经营环境受到严峻考验。从长远看,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会对银行贷款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
三、产生金融脱媒现象的原因
从金融发展史看,大规模金融脱媒现象发端于欧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诱致性变迁(市场环境改变)和强制性变迁(政策、制度改变)两种力量共同推动作用的结果。一方面,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主要西方国家都发生了严重通货膨胀,市场利率大幅度飙升,而银行业由于仍受有关当局严格的利率管制,银行存款的实际收益率呈现负值,导致证券市场分流银行存款。
金融脱媒的出现进一步引发了金融创新热潮,又加强了金融脱媒的发展趋势。如,国际投资银行巨头美林证券在1977年与一家美国地方银行合作开发现金管理账户(Cash Management Ac-count)超越银行服务(BeyondBanking),集证券投资业务、支票业务、银行存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于一身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帐户。
而金融脱媒在我国的成因主要包括(一) 央行进入加息通道。2004年10月,央行时隔10年后首次加息。到现在已经加息9次,这意味着从商业银行借款的成本大大增加,于是企业更倾向于成本较低的直接融资市场。(二)央行对于商业银行监管较严格,不利于银行拓展收入渠道,参与市场竞争。
四、应对金融脱媒现象的建议策略
根据美国的经验,应付危机的办法主要有:在负债业务方面,拓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公司债券等;在资产业务方面,提高贷款业务的效率,同时拓宽中间业务渠道;从资产、负债业务的综合角度看,推行以抵押支撑证券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可是,由于目前的现实情况,这些方法在中国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就发行CD而言,我国在1986年即已出现CD,但在90年代中期被央行勒令停止。个中原因主要在于:这种创新突破了中国利率管制体制,在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未得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这将引发存款利率大战,危及银行体系的安全;就金融机构发行公司债而言,目前相应的法律和管理办法还不健全,或根本没有出台;就提高贷款业务的效率而言,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难以解决,就发展中间业务而言,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余地非常有限;就资产证券化而言,尚存在诸种法律和监管限制。
(一)央行创新。在“金融脱媒”深化过程中,央行通过推出商业银行货币市场基金和理财产品等方式,以及可能的大额存单和允许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等等,在促进商业银行变革的同时,减少“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以避重蹈美国银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末曾出现的一些储蓄和提供长期按揭贷款金融机构的倒闭危机。
(二)商业银行寻求对策。8月12日,就在工商银行宣布债券承销团成立、首发350亿元次级债券的同时,浦发银行70亿元金融债券已顺利发行完毕。商业银行债券的大规模发行,标志着我国银行业筹资模式有了新突破,也意味着我们的银行开始由被动负债向主动负债转变。商业银行传统的“存款立行”指导方针在金融脱媒的影响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显然,商业银行已经逐步认识到了“金融脱媒”这一大趋势,并已采取了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