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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2 16:18:1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篇(1)

 

然而,公共管理学科几年来的发展也遇到了对公共管理学科涵盖范围的困惑,究竟什么是公共管理,它应当包括哪些领域?这是公共管理学科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上取得共识,公共管理学科才能得到健康、快速发展。

 

按照我国目前研究生专业目录(1997年),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5个二级学科。在本科专业目录中则是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四个二级学科。这两个专业目录有相同部分,也有不同部分,其差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们也感到上述专业目录没有能全面、准确地覆盖公共管理领域。因此,不清楚地回答什么是公共管理这一问题,不利于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和本科专业的发展,不利于科学系统地培养不同层次的学生。从我国目前的学科划分看,公共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所以,我们首先从管理学的研究领域来探讨公共管理的范畴®〇

 

一般认为,管理是人类对自身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进行计划、决策、控制的过程。以人类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所产生的事务来划分,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可以划分为三个领域,即私人事务、公司事务和公共事务。公共事务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产物,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公共管理就是基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公共事务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存在于各个国家。但是,公共事务会因为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会因为国家体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范围。一般而言,以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领域都属于公共事务管理的范围,例如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国家安全(国防与外交)、公共安全(食品、交通)、公共卫生与健康、基础教育、公共资源管理(土地、水、能源、道路)、城市发展(市政设施)、公共环境(污染防治)等。

 

公共管理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和非营利组织(NPO),其中NPO是近年来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改革而逐渐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并日趋受到重视的。从政府角度讲,公共政策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共财政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资本资源,公务员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人力资源。所以,公共管理不等同于我国一些学者所讲的行政管理,其涵盖的领域要宽得多。从上述判断出发,公共管理的教学与研究应当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研究公共管理实施主体及其运行机制的部分,简称“基础模块”;二是研究公共管理具体职能的部分,简称“职能模块”。我们分别论述如下:

 

一、研究公共管理实施主体及其运行机制的部分(基础模块)包括以下领域:

 

1、行政管理,主要研究作为公共管理实施主体的政府机构的组成、运作方式、治理机制、绩效管理等;

 

2、非营利组织(NPO),主要研究NPO的组成方式、运行环境、管理模式与方法等;

 

3、公共政策,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检查、反馈机制,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4、公共财政,主要研究公共财政的收支机制,包括税收、政府预算、公共支出管理等;

 

5、公共人力资源,主要研究公共组织中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宏观人力资源政策等。

 

二、研究公共管理具体职能领域的部分(职能模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发展领域:包括宏观经济管理的有关方面,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特殊行业的管理;工商注册管理等,可以称为国民经济管理;

 

2、社会发展领域:包括就业与劳工关系、社会保障、人口管理、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管理、文化事业等,可以称为社会发展管理

 

3、公共卫生与医疗领域:包括公共卫生、医疗、食品安全等,可以称为公共卫生与医疗管理;

 

4、公共安全领域:包括国际事务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管理(交通、治安)、公共危机管理等,可以称为公共安全管理

 

5、公共资源领域:包括对土地、水资源、环境、能源的管理,可以称为公共资源管理。

 

可以看出,上述两个部分正好构成了两个纬度,以基础模块为X轴,以职能模块为Y轴,正好构成公共管理学科的矩阵结构。公共管理实施主体是落实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公共职能部分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体现,两部分在任何一个具体的公共事务管理中都可以实现有机结合。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根据中国的现实,在现阶段,国民经济管理中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公共管理应当大有作为的领域。因为,中国尚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20多年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这可能是中国公共管理的特色之一。

 

另外,由于在现代社会,公共管理的大部分职能是在城市中落实的,同时,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有不同的特点。我国正处在城市发展的关键阶段,缺乏城市发展规划和管理的人才,因此,可以考虑在公共管理下面设立“城市管理”二级学科。

 

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公共管理虽然是管理学,但是,由于它涉及领域的特殊性和内容的复杂性,它需要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众多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做基础和支撑。特别是政治学和经济学,对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根据上述分析,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可以按照上述领域设置十个二级学科,即行政管理、非营利组织、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国民经济管理、社会发展管理、公共卫生与医疗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资源管理。在十个二级学科的基础上还可以设置三级学科的研究方向,鼓励教师和研究生在上述领域进行深人研究。

 

上述十个领域,特别是职能模块的五个二级学科领域中的问题,还有许多其它学科在研究,并且,对于这些公共事务的问题,也必须是多学科共同研究才能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不是任何一个单一学科能够独立解决的。对于上述领域,公共管理主要是从管理学角度进行研究,也就是说,公共管理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既定的体制、社会环境、可用资源等条件的约束下,通过选择管理模式和制定管理手段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或者说,公共管理不仅要回答“为什么”,更重要的是要回答“怎么办”的问题。可以看出,由于公共管理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任何一所高校想覆盖全部研究领域都是十分困难的,应当各有侧重。

 

从公共管理专业培养的学生层次上看,也应当各有侧重点。公共管理的博士研究生是培养在公共管理领域研究和教学的人才,所以,应当鼓励学生在系统掌握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在公共管理二级学科内细化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种,学术型是博士生的前期预备阶段,只应占硕士生的一小部分。应用型硕士研究生是主体,对于没有过就业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以二级学科为基础进行培养,以利于学生毕业后寻找就业岗位。对于那些在职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例如MPA,应当考虑三级学科的特色,使得学生可以更密切地联系实际。在这方面,目前中国人民大学设立的17个MPA专业方向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公共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则要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可以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对于研究和学习公共管理的本科生而言,“基础模块”是教学的基础,其中的课程是从事公共管理所必修的,要让学生了解公共管理实施主体及其运行机制的要求。在基础模块中,社会对NPO、公共财政、公共人力资源方向的毕业生也许会有一定的需求量。“职能模块”是本科生的专业方向,随着公共管理重要性的提高,社会上的需求会增加,它们将是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领域。我们应当面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实际工作需要,既可以按照公共管理职能划分专业方向,也可以将有关公共管理职能加以综合,形成“城市管理”等专业,以扩大学生的就业选择空间。

 

同时,也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时期的社会需要,在上述二级学科的基础上,设置一定时期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三级学科,如食品安全管理、社会保障管理等专业。但是,从本科生未来职业发展的角度看,原则上不应当鼓励本科生设置的专业过细。或者,可以根据中国高校分层的特色(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学校)和地方差异的特色,在地方院校中突出专业细分的特色,以利于本科生学生就业。

篇(2)

城乡一体化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的集中决策和处理机构必然为承担着行政管理职能的各级城乡政府,那么,政府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如何分配权力,政府的权力又如何运行,城乡政府之间的分权与统权问题如何协调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一、我国城乡一体化管理中的政府功能分析

(一)我国城乡一体化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

1.管不了,即政府管理跟不上时代的变迁(中国城市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该管的没有管。官僚制政府职能转变与城市不断提速,城市品位要求的提高,经营城市范围的扩大,构成了尖锐的矛盾。

2.管不好,即城市管理有效果却无效率,造成公共资源的稀缺、政府财政的困顿和资源的浪费、管理成本高昂。许多城市在计划体制内形成部门分割,造成管理多头、信息分割。

3.管错了,即不该由政府管的,政府管了。管理职能过大,权限畸形膨胀,政企、政事不分;职能重叠,部门利益造成九龙治水。

我国现有城市管理实践的局限性根源于城市思维存在两个局限性:一是将发展理解为主要是经济增长和物质性扩张,二是将管理理解为政府单一的行政。将可持续发展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整合成的新城市发展思想,试图将城市发展理解为可持续发展,把城市管理理解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过程,建立起整体性和源头性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完善中国城乡一体化政府治理结构的关键

1.政府职能从生产性向调控性转变

它要求:政府管理能力从全部公共事务向公共事务中的基础部分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划桨的政府)向公共管理的协调者(掌舵的政府)转变。政府应从具体的微观领域退出,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更多的参与者。城市治理结构和建立的根本问题是收缩政府直接管理和范围,提高城市管理的客观调控能力。

(1)收缩直接管理范围。一方面城市管理中市场机制的引入,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竞争方案,政企分开得到了重视;但另一方面,目前对“政事分离”,服务提供多元化主体不够重视,政府职能要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如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产业政策的制定,基础性公共物品的供给,社保体系的建立,对市场体制消极因素的抑制,加强政风、政纪建设和提高商人的素质。

(2)提高宏观管理能力。要在引入私营部门管理方法提高效率的同时,把公共部门的利益性融入其中,实现效率和公共的协调。把管理手段改进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进行研究。退出直接管理的微观领域,发挥好监督的作用。同时把弱化了的职能交由社会中介来完成,也即将缺位、错位转化为正位。

2.培育参与城乡一体化管理的多元化主体

(1)从社区基层组织看,中国主要是街道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街道委员会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所以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区组织。这样,居民委员会成了中国特色的社区,但是,居委会成立的过程十分粗糙,居民不重视,居委会工作人员素质低,因此,需要挖掘其功能,改革选举程序,充实高素质人才,提高对居委会的认识。

(2)在行业性中介组织方面,现实情况是许多社团和协会实质上是政府的派出体或与政府藕断丝连,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财政上也和政府连在一起,难以发挥其社会和政府间的中介作用,因此,需要培养真正独立功能的中介组织。

(3)公众参与城乡一体化管理,关键在于培养一个信息流。首先,要培养公民参与管理和意识;其次,要有信息流动的渠道,如通过媒体、上网、听证会、电话、信件等形式收集公众的意见;最后,要有信息反馈机制,让公众知道政府是否采纳了他们的意见?为什么没采纳?

二、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正确建立城乡政府权力治理结构

(一)政府间关系的调整

1.简化政府组织间的层级结构是一种改革趋势。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在经济实力、城镇规模等方面将大大增强,县隶属于市的关系反而会限制县的发展并使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失去意义,可选择性地将市、县纳入一个层级进行管理,共同降为基层地方政府。乡、镇目前阶段还可保留,但随着国家还权于市场、社会,乡、镇一级完全可以转化成独立的自治单位。

2.加强基层政府间的横向合作。当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困扰着基层政府间关系的正常发展。这也是有悖于统筹城乡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在传统的行政关系中,强调乡镇一级政府执行功能的较多,忽视了其参与角色,“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中理解”。地方保护主义在基层政府中依然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间横向合作的开展。在很多领域以及政绩方面,基层政府之间的竞争是非良性的,它只能使基层政府陷入“囚徒困境”。实践表明城乡一体化下,县域经济里的基层政府间的合作不仅仅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它更是基层政府的理性选择,在相互依赖的网络世界中,只有采取合作的策略才能实现各方的共赢。

3.地方政府的合理分权。即三种资源:财政、人事以及事务管理权限的合理分配问题。在事务的管理权限的划分中,关键性的问题是地方性“公共事务”的最终决策权问题。地方性“公共事务”应主要由地方政府做出最终决策,这是衡量政府体制是否是分权体制的基本标准。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基层政府的事务管理权限必然需要扩大。

(二)基层政府的治理

现代国家在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的实践中,将其作用和行为模式概括为五种角色: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外在效应的消除者,收入及财产的再分配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基层政府更要着重强调公共物品的提供,外在效应的清除以及市场秩序的维护。若基层政府回避责任,无所作为,只会成为城乡一体化的被动者,而不可能提高执政能力,进行有效的治理,实现地方的繁荣。面对市场固有的缺陷,基层政府更应充当“政府替代”的角色。具体到基层政府就是要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篇(3)

关键词:共管理;管理学;社会管理论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篇(4)

关键词:共管理;管理学;社会管理论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 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 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 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 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 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 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 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 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 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 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 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 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 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 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 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 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 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 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 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 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 土完整,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 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 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 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 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 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 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 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 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 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 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 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 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 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 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 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 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 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 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 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 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 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 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 “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 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 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 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 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 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 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主权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 过程,而这个“主权者”就是国家。 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 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 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 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 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 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 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 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 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 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 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 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 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 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 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 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 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 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 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 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 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 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 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 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 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 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 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 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 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 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 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 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 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 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 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 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 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 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 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 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 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 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 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 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 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 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 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 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 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 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 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 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 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 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 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 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 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 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 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 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 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 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 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 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 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 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 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 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 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 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 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 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 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 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 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 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 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 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 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 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 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 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 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 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 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 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 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 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 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 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 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 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 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 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 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 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 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 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 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 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 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 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 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 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 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 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 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 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 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 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 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 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 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 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 “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 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 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 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 “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 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 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篇(5)

譬如,电视。

政府的存在意义

众所周知,对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而言,政府治理分为五项基本职能,即政务管理职能、宏观调控职能、经济管理职能、执法监管职能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这些职能,又分属不同部门来履行。国家广电总局与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卫生部、体育总局、民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均属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主要是保障所有公民的公共利益。而工信部、商务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农业部、林业部和水利部等均属于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主要是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

总而言之,政府的存在与公权力的使用,不管为了公共利益还是国民经济,其保障与发展之目的,都是增进该国民众的福祉,包括总量与人均福祉的不断提升。反过来,又会促进该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这是理想中的正向循环。理想与现实总会有差距,如何把握均衡发展,需要深入理解民众之需求,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以及不同社会角色在同一个人主体上的映射。

角色、需求与公权力价值导向

在世界日益全球化、扁平化,中国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今天,每个人都具备三种不同的社会角色,分别是消费者、投资者和公民。

首先,消费者和投资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是非理性的。

作为消费者,理所当然期望得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作为投资者,自然希望有较高的投资回报。但绝大多数人不太会关心这种物美价廉的产品(服务)、高额的投资回报率,其代价是否可能牺牲公民的长期利益,例如能源枯竭、环境恶化等。

其次。同时作为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某个人,其需求往往自相矛盾,随着自身利益的变化而转换。

譬如房子,对于没有住房、又希望购房的人来说,期望政府代表其利益,出台强有力政策,打压楼市、降低房价。对于那些有了住房、又投资房产的炒房客来说,则希望政府不要打压房价,房价越高越好。对于那些没有住房、又买不起房的人来说,只是希望政府提供一套能够安居的廉租房。由此可见,消费者、投资者与公民角色之间,在不同的时期和状态下具有某种矛盾性。其实,这种矛盾很正常,因为消费者和投资者都是个体,而公民的权益具有集体性或社会性,主要靠政府来实现。往往,这二三种角色都对政府有期望,而政府只能也必须满足的是占大多数的诉求。

第三,避免贫富差距过大,是公权力的核心价值导向。

世界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主要是基尼系数,按照国际标准,0.4为警戒线;超过警戒线,意味着少数人掌握了大量财富。2006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就已达0.496。如果考虑城乡差异33.3:1(中国社科院,2008年),行业差距5倍以上(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2007)以及地区差别,实际不平等可能更大。今年5月问,新华社通过其主办的《经济参考报》,连续发表《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收入分配四大失衡带来经济社会风险》等研究文章,尖锐指出“我国基尼系数实际已超过0.5,是十分严重的信号”!

毫无疑问,在贫富差距较大的社会里,政府动用公权力给予监管保障的,不是有购买能力的高档人群和所谓中产阶级,而是购买能力不强f甚至很弱J的弱势群体;特别是作为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力保障的必需品,譬如电视(排在35种生存必需品的28位,视为生存必需品的人数比例为56%,英国)。

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强制

企业与个人不一样,企业是依照法律成立的以盈利为目标的组织,其核心是带给股东(包括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尽可能大的投资回报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必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就是力争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或物美价廉的产品(服务),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以满足投资者的回报需求。企业只会想尽办法来增大盈利。而不顾环境、安全等社会责任,这符合其商业道德,但同时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只能是一种奢望。

所以,社会责任只有通过政府执行带有强制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措施来实现,这与企业的资本性质无关,即与是否为国有控股或国有企业无关。

近年来,发生在药品、食品和公共事务领域的几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无不反证了此点。

案例1:安徽华源假药案。2006年7月,身为国有控股企业的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背社会责任,其不按照标准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造成11人死亡。其根本原因是原国家药监局在审批、注册等方面放松监管所致(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因此被判死刑)。

案例2:石家庄三鹿毒奶粉案。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国有公司,却发生震惊世界的“三聚氰胺”事件,涉案的还包括其他奶制品企业。特别需要指出,在“三聚氰胺”的问题上,许多企业明明知道有问题,但为了吸引消费者和满足投资者回报,依然不顾社会责任、一意孤行,终于酿成一场严重的公共食品安全危机。由此可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为了消费者和投资者不太可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公民利益只有通过政府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来强制执行。

案例3:沈阳东北虎非正常死亡案。履行公共利益的企业也是企业,没有监管同样也会出问题。2010年3月,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有11只东北虎死亡,说明当经济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被牺牲的往往是公共利益。

列举上述三个案例,其意并非否定市场经济;而是说明,市场经济离不开法制建设,法制建设的一个核心意义,就是政府依法使用公权力,对公民利益施以保护、对公民权益施以救济。

电视代表公共利益

电视不仅是现代生活的必需品。而且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可以说,电视必须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所以,不能放松对电视的监管,才能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否则将带来难以预料的恶果。

2010年3月13日,格鲁吉亚Imedi电视台(私人电视台)谎称“俄罗斯入侵”、“总统萨卡什维利被杀”……引起了格鲁吉亚全国恐慌,险些导致格俄两国战争,此即电视不能放松监管的典型案例。

除了上面这种极端例子,在日常生活中,电视是穷人的电视,无论有线电视、直播卫星电视还是地面电视,都是为穷人或弱势群体服务的。广播电视行业,特别只是履行传输服务的有线运营商,虽然处于区域性的垄断地位,但在国家严格的指令价格和监管下(价格听证会机制),并不存在暴利,只能维系简单再生产――否则,在“三网融合”的市场竞争中,广电运营商也不会如此被动。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电信行业当年高达数千元的电话初装费,电信运营商借此完成了企业自身的原始积累。

篇(6)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非公共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处理而产生的公共物品。有效的公共服务需要根据不同公共服务内容的性质和特点,采用不同的供给方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对那些不具备规模经济特征、进入门槛比较低的公共服务,逐步向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开放;(2)对那些规模经济特征明显、进入门槛较高的公共服务,主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公共部门内部的竞争;(3)对仍要依靠公共部门来提供的公共服务,如基础教育、卫生防疫等重大项目,要加强监管,保障公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这三种公共服务方式之间是一种互相补充、互相合作、互相竞争的关系。

因此,我们根据其内涵,结合西方行政改革的实践,把推行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作为提高政府有效性的一条重要途径,其为我们所借鉴的形式主要有:

1.政府业务合同出租。政府将某些公共服务以合同的形式承包给私人部门,私人部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框架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建立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的伙伴关系。大多数西方国家将政府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工程,通过招投标的形式交给私营企业,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资金。

3.公共服务社区化。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来看,主要是将政府过去承担的一些职能从政府中剥离出来,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来承担。

4.有选择地实行公共服务使用者付费制度,部分地取消了“拨款”,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付费把价格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中来,这样能够克服免费提供公共服务所导致的对资源的不合

理配置和浪费,从而使市场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得以良好运用,缓和政府的财政危机。

二、我国实现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现实基础及存在的问题

1.实现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现实基础

在国外新公共管理改革趋势形成的同时,中国的政府改革也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

(1)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初步形成为公共服务方式多元化提供了经济基础和体制基础。中国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形成并日益成熟。

(2)法律和制度体系的建立及完善为政府职能的外移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适应公共服务方式多元化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

(3)社会中介组织等非政府公共组织迅速建立起来,为公共服务方式多元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如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公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

(4)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大大增强,形成了公共服务方式多元化的人才基础。公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直接参与或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大大增强。

(5)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建立灵活高效政府,推进公共服务方式多元化提供了可能性。

2.公共服务方式改革过程中的负面影响

(1)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不少政府部门将市场化改革当作一种推责任、卸包袱的方法,疏于管理和监督,对公共服务中的问题听之任之,使公众利益受损而得不到政府保护。

(2)公共服务提供结构缺位。从现实情况看,许多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政府服务未能及时跟上,如老龄人口服务、农村公共服务、贫困群体服务、信用服务、法律服务等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位现象。

(3)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仍未理顺。事业单位依然主要由政府举办,社会组织官办色彩较重,公共服务意识不强。

三、实现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的途径

1.培育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体系

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要求是一种开放式的休系,在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领域,其强调打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使公共服务不再由政府独自承担,政府不再是管理公共事务的唯一机构,许多非政府公共组织加入到公共服务提供者的队伍中来。

2.推行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的配套改革

进行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政府就要进行配套的行政管理方式变革。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进行行政组织架构的调整。政府将成为网络组织体系的协调者和组织者,成为社会合作力量的发动者和促进者。

(2)规则的制定。在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制建设相当落后,《社会中介组织法》、《执业条例》等都还是一个空白。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使得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合作有法律保障。推动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合作。这就要求政府努力在市场和社会之间找到最佳的结合点,建立一种合作关系,推动公共服务方式多样化的进展。

3.转变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关系

各类非政府公共组织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与政府分担责任,可以使政府从具体的公共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以一种监察者和指导者的身份审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非政府公共组织可以利用自身多样和供给优势,与政府形成互补关系。政府可以把许多不宜直接插手干预,或者干预成本过高的公共事务,交给非政府公共组织来做。政府成为社会合作力量的发动者和促进者,通过一些合理的机制“激活”社会力量,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输出。

参考文献:[1]杨冠琼.政府治理体系创新.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10.

[2]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06.

篇(7)

关键词:经济发展;政府职能;科学发展观;动态演变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小城市政府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职能转变的困难程度是始料未及,无法想像的。从根本上说,政府的职能转变,就是要合理地规范和健全政府的职责体系,使用政府的职能得以正确行使,这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长期的战略意义。那么,政府职能的转变受到客观经济过程怎样的制约,又有着怎样的联系,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进行可操作的阶段性设计,本文通过分析各经济阶段的政府职能,政府职能转变的困境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理性选择来讨论一下中小城市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动态演变。

一、各经济阶段的政府职能

1、经济起步阶段的政府职能。经济的起步阶段是在工业革命初期的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础经济与生产力剧烈变革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政府不仅面临着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的问题,还面对着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配置功能不足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促进经济起飞,政府一般通过三个方面来进行干预。一是干预并代替市场行使一些配置资源的职能,通过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把有限的资源集中用于重要部门,促使其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二是积极的培育市场,构建地方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在这个时期内,为了改变市场萧条,分配机制不健全的状态,政府一般采取给公民较大经济自由,鼓励民间小规模投资,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等多种措施促进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另外,发展外向型经济、建立自由贸易区、适度放松外汇、贸易等方面的限制,也是促进市场发育的有效手段;三是要时刻注意变化中的市场机制存在的不足,建立一个较为健全的财政、货币、贸易构成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

2、经济转型阶段的政府职能。在度过经济起步发展的这个阶段后,地区的经济结构,科学技术,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市场经济的初级框架也基本确定。但是经济的发展水平、市场的完善程度与成熟经济区仍有较大的差距。这个阶段,是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政府一般都采取措施,有计划地放弃在起步阶段代替市场行使的配置资源的职能,逐步减少直接干预经济。这是因为由于市场的逐步完善,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开始形成。并且在起步阶段推行的政府对市场的一部分替代活动也会产生资源配置低效、价格机制失衡等弊端。若这种情况延续下去,必然会严重损害即将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在经济转型阶段,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大力度地培育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为建设良好的市场经济创造好的条件;二是要时刻关注市场的变化,尽快解决市场内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从宏观的角度来发挥政府的稳定作用。

3、经济成熟阶段的政府职能。经济的成熟阶段是指一个现代社会能够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全新时期。“成熟”不仅仅是指市场发育手段和技术上的成熟。更是指一个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确定,并且市场的动态变化在整个经济运行中起主导作用。在这个时期,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注意发现并尽快弥补市场的内在的短板与不足,杜绝垄断,保证信息畅通以防止因为信息闭塞造成的市场失效等等。另外,在经济日趋成熟的阶段,政府也需要运用适当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来切实维护经济的稳定和快速运行。

在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大多城市早已度过了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并且很大一部分已经处于第二阶段的末期,逐步向成熟的经济阶段转变。在这个特殊的阶段里,城市政府需要特别注意从宏观上对经济的控制力度,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要不断地调查调研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找出市场内存在的问题,合理地制定相应的措施。具体来说,在这个阶段,中小城市政府要大力拓展协调服务性的管理职能,削弱控制性的管理职能,不断将一些可由市场自主管理的职能功能交还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自我管理功能。同时,要通过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市场自我管理能力。要使用城市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和谐,稳定发展,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大力发展和规范市场公共管理服务组织,培植各类市场管理主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为政府职能外移和权力转移提供承担的载体。那么培育发展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关键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创造条件,认真清理、整顿“官办”的市场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二是要加强有关社会市场组织的立法,规范社会市场公共管理服务组织行为;三是城市政府要为社会市场公共管理服务组织加强自我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中小城市政府职能转变的困境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中小城市在通过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发展,完善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对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目标和要求,还是不尽如人意。我国地方城市政府职能的转变作为一个长期存在的,时刻变化的任务仍然需要理论与实践上的不断探索。

首先,地方城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多余、分散和繁杂。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地方城市政府中只有国家及省级政府拥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权,而中小城市政府不拥有这样的权利。因此,中小城市地方政府无法通过法律、宏观经济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来有效行使经济管理职能。但是对地方经济的宏观调控,完成各项经济目标,培育地方市场又不得不进行,因此只能依靠行政命令和一些具体的强制手段进行管理。这样的做法难免产生一些分歧和争端,即使做到尽量减少这些分歧和争端,也会使中小城市地方政府都忙于具体的经济事务,职能转变没有条件,也无从谈起。

其次,中小城市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会受到这些地区传统的经济体制、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制约,从而使职能转变表现得长期且艰巨。另外,在由转型阶段向成熟阶段转变的过程中,政府从直接制定政策促进经济发展逐渐演变为致力宏观调控与发展公共事业,这是一个自然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须过程,但是同时也会使政府职能的转变受制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显得非常被动。另外,由于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转轨并行,根据原有经济水平制定的政策,规定还不够完整,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实时有效,但是在市场转轨阶段,市场的机遇和发展机会又大量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利益的驱使,市场上会出现一些明显有悖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如各种地方,小利益集团的保护,限制资源流出、商品流入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会导致严重的社会、经济、市场信任危机,影响社会投资和消费者的积极性,最终阻碍市场经济的和谐转型与健康发展。

最后,在经济职能转变的同时,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没有尽快跟上经济职能的步伐,得到根本转变。在经济的起步、转型阶段,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的功能严重滞后,中小城市政府在社会事务的管理模式从总体上依然带有计划经济特征,各种机构设置繁多,政府的职能越分越细。而且,政府的社会事务公共管理部门权力相对高度集中,管理方式大多数以计划安排、具体审批和行政发文为主,全方面一管到底,一管到位。这样就会造成办事效率过慢,并且社会市场监督制衡机制不健全,造成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归根结底,是长期以来政府垄断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排斥竞争机制,政府管理渗透社会每一个细节,造成效率低,服务差。

以上三个原因是中小城市政府在目前普遍面临的问题,它们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也是难点,把握这三点的发展方向,是政府职能转变能否顺利成功的必备因素。总的来说,在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需要在法治的环境中,有机合理地统一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通过科学发展观的理性选择来确保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通过科学发展观的理性选择指导政府职能的转变

所谓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政府职能的动态演变,这就要求地方城市政府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在理念上做到坚持以人为本。面对政府在职能转变时面对的困境与问题,需要城市地方政府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力求使职能的转变过程高效率、低成本、好结果。

在解决地方城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多余、分散和繁杂,以及政府职能演变受地方区域传统经济体制限制这两个问题上,地方城市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地方政策、制度的设计,创新地方区域经济的致力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也就是说,地方城市政府要着重从设计适合本地的制度设计入手,从宏观上统筹、规划政策。根据各地各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一些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和与之相配的配套文件。甚至可以允许更小的经济区域,比如各县、各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制定符合自己,各具特色的小区域经济标准和市场规范。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使每个经济单位都能在自身建设、可持续发展上保持一种能动性、灵活性与独立性。另外,要坚决规范政府部门指导市场经济的各项工作,杜绝政府部门向小经济区域市场摊派一些不合理的任务。也就是说,地方城市政府把具体的管理职能下放给下属经济单位,让其根据自己的条件和优势制定相关的规范与办法,而政府从大的方面进行干预,指导资源的调配,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城市政府职能的繁冗问题,使政府在职能演变的过程中不受约束,有机转换。

在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没有尽快跟上经济职能的步伐这个问题上,政府要实现社会公共服务态度的转变。首先应摒弃传统观念,把管理合理转化为服务,在思想上表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管理指挥民众,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公共服务问题。从职能的配置上来看,以为民服务为指导原则设置机构单位,大幅减少由“一管到底”式的设置职位,减削政府职位设置。其次是引入竞争的机制,打破垄断无竞争地位,一方面可以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再次是使社会公共管理社会化,提倡社会自主管理,人民自管,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发展。最后是调整政府机关机构设置,精简管理部门数量,改革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

但是在这个转变发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必需要用法律支持与监督。政府也要依法行政,法律的决定权应该高于政府的政策文件,这样政府的职能转变过程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经济职能转变的体现,还应该是法律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体现。这样能够说明政府职能的设定、方向、范围。不是一个管理团体的意志,而是全民法律的意志,这样才能使政府职能的实施得以全面进行。作为法制社会,社会一切事务理应有法可依,而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尚不完全,程序法的缺失,不依法行政的事件时有发生,这样,政府职能的转变难以推行。因此,中小城市应该及时发现这些缺失对本地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快制定相应的规定与规范来弥补这些问题,从而保证政府职能转变有机、有序地进行。

四、结语

我国正处于新的历史时期,中央曾经提出的两项重大决策引领了整个社会的变革:一是新型工业化建设;二是科学的发展观。这两个高度关联的思想体系将经济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紧密联系。虽然中小城市政府在转变的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始料未及的困难,然而,必须把政府的职能转变与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克服困难,力求在找出问题、客观引导、分类设计、分步推进的过程中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晓晶.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宏观经济政策[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2]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战略与实施[M].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