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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游牧文化的概念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而所谓的游牧文化,就是从事游牧生产、逐水草而居的人们,包括游牧部落、游牧民族和游牧族群共同创造的文化。它的显著特征就在于游牧生产和游牧生活方式――游牧人的观念、信仰、风俗、习惯以及他们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价值体系等等,无不都是游牧生产方式和游牧生活方式的历史反映和写照。游牧文化是在游牧生产的基础上形成的,包括游牧生活方式以及与游牧生活相适应的文学、艺术、宗教、哲学、风俗、习惯等构成游牧文化的具体要素。
草原文化与游牧文化在建构特征上有明显不同。
首先,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统一。作为地域文化,草原文化首先是指孕育、成长于某一草原地域的文化,包括原生文化、次生文化和共生文化在内。这就是说,从远古至今,生发在特定草原这一地理范围内的文化,都分属于我们指称的范围内。需要指出的是,生发在这里的文化,虽然形态各异,但都是以草原为共同载体的,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内在的联系与统一性,形成为统一的草原文化。这里,草原既是一个自然地理、历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蕴涵着特有的普遍意义。
草原文化作为地域文化,相对于两河流域文化、黄河流域文化这些大的地域文化而言,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它是一种多民族文化,是由部落联盟、民族族群共同创造开发的文化,而不是单一的或单一民族主导的民族文化。由于这些民族在文化上拥有各自的特性,又作为草原文化的民族主体相继跃活于不同历史时期,因而使草原文化在各个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民族形态和族群文化样式。比如中国北方的草原文化,在秦汉时期主要表现为匈奴民族文化形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表现为鲜卑族文化形态;隋唐时期,主要表现为突厥族文化形态;宋、辽、金时代,主要表现为契丹、女真、党项族文化形态;元代前后,主要表现为蒙古族文化形态。由于蒙古族在世界历史上影响深远,实际上成为草原文化的集大成者和主要传承者,是草原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民族。而游牧文化,作为一种经济类文化主要是产业经济与民族的统一,虽然游牧生产也离不开草原区域,但作为经济文化的游牧文化同作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还是有重大区别的。
其次,草原文化是游牧文化与多种文化的统一。草原文化是以草原自然生态为基础产生的,而在草原自然生态环境中,从古至今相继产生采集、狩猎、游牧、农耕、工业等多种文化形态。这些文化形态在不同历史时期从不同角度为草原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元素和活力,使草原文化一开始就成为以多种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多种文化的集合,即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及其他文化的统一。例如,在中国北方草原地区,早在史前时期,继原始采集、原始狩猎业之后,就已出现原始农业,并成为中华文化的滥觞之一。只是后来由于气候的变化,游牧生产开始勃兴。但即使在游牧生产完全占居主导地位之后,农耕生产也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以早期游牧民族――匈奴为例,农业生产仍是他们重要的生产方式之一。而游牧文化作为一种经济文化,虽然我们不能将之绝对纯粹化――事实上那种纯而又纯的绝对游牧生产并不符合历史状况――但我们仍然不能将一种经济文化同其他经济文化统一起来,实际上这种统一只能在地域文化中得以实现。
再次,草原文化是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统一。草原文化有悠久的文化底蕴和古老的文化传统。在几千年漫漫的历史长河中,草原文化虽历经多次更替、演变,但其内在脉络始终没有中断,成为人类文化最具古老传统的地域文化之一,对世界文化的历史进程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草原文化在保持和发扬固有的古老文化传统的过程中,积极吸纳现代文化的一切有益因素,从内涵到外在形式不断增强其现代性,与时代同步发展,使草原文化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统一的整体。在草原文化各个领域,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从物质文化形态到精神文化形态,从思维方式到认知体系,从生活习惯到制度规范,传统和现代的东西无不在碰撞、冲突、相互吸纳的过程中形成新的统一。而游牧文化自近、现代以来,随着生产方式的逐步改变和多样化,其典型的逐水草而迁徙的生活方式已开始向定居、半定居及都市化方式转变和过渡,游牧、定居、半定居和都市化生活并存已成定局。在这种情况下,游牧文化受到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其基础和核心,即游牧生产和游牧生活方式的历史已趋于终结。因此,我们很难认为,游牧文化同草原文化那样,是一种古老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统一。
关键词:青海蒙古族 马文化 传承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8-0009-03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影响对人类文化的推动作用超过马,马是游牧民族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它对游牧文化和游牧文明的产生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马文化可以是游牧文化的核心,“马背民族”之称的蒙古族的马文化是丰富多彩的。青海蒙古族是蒙古族的主要分之,他们至今还处于比较原始的游牧生产状态,所以马有一定的生产价值。对“马文化”概念的界定,各国民俗学者们认为,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动物民俗中的一类,即本意;二是指驯马人和骑马人的民俗,即引申意。后者探讨与马有关的人类社会行为。这引申意的马文化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中,以不同文化方式而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对人类的生活习惯、、民族文化等诸环节。这种民族传统文化和人类自然环境因素影响人类生活习惯的例子很多。因此,我们不能说是人类征服了大自然,而只是人类适应了大自然。[1]马文化是人类适应大自然的产物,笔者认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马文化,纵观人类历史几乎每个民族都有驯养过马匹,但是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经济模式的不同,有了文化的差异性。
一、青海蒙古族马文化分析
(一)历史记忆
人类驯养马匹的历史悠久。“据考证,蒙古先民早在青铜器时代就有养马的文化遗迹。公元前200年冒顿单于在大同附近以四十万骑兵围困汉高祖刘邦,曾以马的颜色分类编队,“匈奴骑,其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龙马,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卒马”。可见匈奴“良马”的数量和品种已有相当规模。以后陆续兴起于大漠南北辽阔草原上的鲜卑、柔然、突厥、回鹊、契丹等游牧民族,均富以马。唐代诗人白居易曾有“阴山道,阴山道,绝逻敦肥水泉好;每至戎人送马时,道旁千里无纤草”的名句,描绘出当时居住在阴山一带的游牧民族,每逢与中原汉族进行交易时,阴山道上那茂盛的野草,被过路的马群吃得净光的景象.史载:“成吉思汗的七纪祖母莫挚伦的马多到无法计算,当她坐在山头上,看到从她所坐的山顶上直到山麓大河边,遍地畜蹄。”[2]
蒙古马是世界各大马种中的优秀品种。在历史舞台上,以其冲力、耐力、速度快、体质健壮等特征,被誉为世界著名马种。这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是蒙古人的卓越创造,更是蒙古人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正如《蒙古古代战争史》所总结的:由于养马业发达,从而依靠为数众多、品种优良的蒙古马为基础,建立了一支日行400里的“箭速传骑”,成为当代世界上最优秀最精锐的犹如今日之机械化部队一样的快速骑兵,使蒙古人的特长得以发挥,百万铁骑则成征服者的象征。[3]还有准格尔铁骑突袭拉萨,固始汗率领和硕特部迁居青海等等。纵观蒙古族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蒙古族的每一次重大历史事件中马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以上所述都是蒙古马对蒙古民族灿烂历史形成所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功勋,以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而言马是他们征战、迁徙、放牧时所需的重要交通工具。因此在几百年的历史发展中蒙古人和马产生了浓厚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与他们的物质生活领域的需求,更重要的是精神领域的崇信。
(二)蒙古马的文化功能分析
蒙古族马文化询丽多彩,调训马匹的习俗也多是多样,在蒙古语中形容马的词汇非常丰富,这是蒙古族与蒙古马几百年朝夕相处的结果。笔者认为蒙古马之所以能够成为青海蒙古族崇信的“义畜”,其主要原因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马在蒙古族地区的社会用途
马在古代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战争工具,马在蒙古族征战史中所发挥的作用本文暂且不做讨论。
马成为人类最主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之后,极大的提高了人类的移动和迁徙能力。蒙古族是北方游牧民族,游牧民族的属性是逐水草而游牧,在交通工具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类需要大规模,远距离的移动和迁徙那么就得需要机动性和承载能力较强的代步、运输工具,那么马的耐力、体型、速度、承载力都无非是所有家畜中最适合的,
在蒙古族地区马是交通工具也是最主要的生产工具,马在户外生产中几乎都可以派得上用场,放牧时牧人可以乘骑,搬迁时可以拖车,还有马鬃,马皮,马肉,马奶都可以是主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而且蒙古马的耐性非常强,不论是在“高寒荒漠,还是在欧洲平原,蒙古马都可以随时找到食物。可以说,蒙古马具有最强的适应能力,蒙古马可以长距离不停地奔跑,而且无论严寒酷暑都可以在野外生存。同时,蒙古马可以随时胜任骑乘和拉车载重的工作,这也是中国传统的好马最终全部被蒙古马取代的原因。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良的饲料,在狐狼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虫,冬季能耐得住零下40度的严寒。”[4]蒙古马的这些特性恰好适合蒙古族生存的艰苦环境中完全能胜任游牧作业,这就是蒙古马能得到广泛推广的原因。
摘要:在当前中亚史的研究当中,经常存在一些误区,甚或一些概念上的错误。事实证明,治中亚史和治传统的中国历史有很大的不同,中亚地区特殊的地质地貌和多民族杂居,多元文化交融的特点,使我们在研究当中不得不对它的特殊性给以特别关注。
关键词:中亚;民族;农耕;游牧;交融
[中图分类号]:K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2)-07-0100-01
众所周知,历史上的中亚西域是连成一体的,我们在中亚史的研究当中,经常会看到许多民族,如丁零、高车、柔然、鲜卑、回鹘、匈奴、突厥、黠戛斯等,他们在历史的变迁当中,好像是在一个时期出现了一个新的民族,进而其得到了发展,但后来又被周边其他部族征服了,似乎前一个民族从此就消失于历史舞台。表面上看,好像是征服民族代替了原有的被征服民族。但前面的那些人就真的在历史上消失了吗?历史证明完全不是这样的,原有民族只是接受了外来民族的统治,因而在文化习俗上不再保持原有的独立性,等到他们与其他民族通婚、交错杂居之后甚或在体质上都发生了变异,这就是一种民族的融合,但并不能说他们就消失了,人还是生活在同一地域上的人,只是发生了许多变化,名称叫法发生了改变。
从研究中亚史和中国历史的关系上看,中亚文明实际上是一种处于几大文明中心的夹缝中的文明,它和古老的中华文明有所不同。
古老的中华文明是世界几大文明当中唯一不曾中断过的古老文明,古老的中华文明是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典型东方农业文明,它源远流长,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底蕴和文化内涵。历史上无论是哪个民族作为统治者,它们都无一例外地被这种古老的汉文化为中心汲取其他诸多民族新鲜血液而交融铸就的古老华夏文明所征服。比如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蒙古族南下所建立的元朝,立国百余年,在其作为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在之后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独特文化,都无不深深地打上了华夏文明即汉文化的烙印。
在中亚史的研究过程当中,我们一定要把它放在相对广阔的历史视野当中来认识。实际上整个中亚史的发展过程是围绕游牧、农耕两大文明不断冲突,博弈,交流,融合的历史大背景下而展开的。历史上的欧亚大草原北部是一个典型的连贯的游牧社会群。欧亚大草原繁衍了一批批,一群群的游牧民族,他们在欧亚大草原这个宏大的历史舞台上上演了一幕幕的历史活剧,形成了其独特的历史发展进程和地缘文化。并且,它与南部以农耕为主的定居民族之间发生了持久而广泛的联系。历史上,一旦当草原的游牧民族强盛起来,它就总是试图南下,去征服南部相对发达的定居文明。
这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由游牧生产方式的脆弱性所决定的,游牧民族所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都来源于草场,但草原这种生态形式在自然界又显得特别脆弱,一旦遇到干旱,严寒或者虫害都会引起草场的退化,牛羊等家畜纷纷倒毙,这对牧民来说是致命的,因为牛羊就是他们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遇到这种情况,在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之下,他们就会铤而走险,向南部的农耕定居区入侵,以获取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而长期生活在艰苦条件下的游牧民族体格强悍,忍耐力强,能征善战,而且具有天生的侵略性,这些都为他们入侵农耕区提供了便利。由此就造成游牧与农耕民族之间的一种制约与反制约的关系,或者说是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
另一方面,北方游牧民族具有“南向性”。具体表现为北方草原的游牧政权一旦强大起来,总是将南部发达的农耕定居区作为自己占领的目标。与定居民族争夺对中原地区的控制权,因为这些南部发达农耕区会带来更加丰富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北方游牧民族对南部发达的定居民族所创造出来的高度发达的生产生活方式,总是有一种向往的情愫,这一点是驱使他们向南部发展的原动力。这就是游牧与农耕两大文明之间冲突的根源。这种控制与反控制和对文明中心的争夺,勾勒出了欧亚大陆历史变迁的总体轮廓。另外,历史上农耕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对游牧地区控制的比较好时,这个王朝就能发展其辉煌灿烂的农耕文化,如果控制不好,就会上演游牧民族入主中原,推翻旧有王朝,开创崭新的游牧文化为特征的新的王朝的重大历史,但这种状况不会持续时间很长,原来的游牧民族逐渐在学习发展定居民族的文化传统当中,不自觉的接受并把这种发达于自身的定居文明的传统融入到自身文化当中,因为那毕竟是一种发达于自身的文明,而且游牧习俗的传统文化要想统治农耕地区,显然是不能适应的。于是游牧、农耕两大文明开始碰撞,博弈进而互相学习,相互交融。而后,他们之间发展为开始通婚,其结果是用武力战胜并取得政权的游牧少数民族政权,在文化、精神上完全被比自身发达许多的定居民文化所征服。其旧有的游牧民族的传统文化逐渐变为一种历史的印记渗透在血液中。其实反过来看,游牧文化逐渐被农耕文化代替,这也是落后生产方式被先进生产方式代替的反映,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先进生产方式代替落后生产方式,这是历史发展的潮流。
中亚地区作为亚欧大陆的地理中心,长期以来在国内的历史研究当中,始终处于不被重视甚或被忽略的境地,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内长期的治史传统,重视国史的研究,并喜欢以中原王朝为主线来研究中国历史,对其他周边的少数民族的历史则倾向于用边缘化的视角来看待,这种厚此薄彼的态度是不足取的;另一方面,中亚地区处于几大文明的交汇地带,又是农耕和游牧两大文明的过渡地带,因此,造成了这一地区多民族聚居的多元文化特征,和相伴而生的民族关系上的错综复杂。因此,由于民族、宗教习俗、语言问题等原因,使中亚史的研究比起中国历史的研究,要困难得多,复杂得多。鉴于如此种种,我们对中亚史的研究在国内更加应该引起重视,而且应该把它作为世界史研究当中的一朵色彩鲜艳的奇葩给以特别的关注。
参考文献:
这样的战争礼仪其目的在于制定一种秩序和规则,使得战争成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途径,而不是强化战争本身的暴力属性。也正是应和礼乐概念中,礼的精神在于“秩序”,而乐则在于“和谐”的解读。
战争中的礼崩乐坏――礼仪背后的关系模型
然而秦国却是这一礼仪制度的破坏者,商鞅变法中涉及军事力量提升很核心的是破坏了既有的战争礼仪。《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有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等规定。直白地说,就是战争中敌人的头颅可以直接兑换土地。在此因素之下,礼仪这样的“游戏规则”在战争中被清洗掉了。
从秦国起,中国的社会形态转变为集权模式。社会学家有观点认为:人类之间的人际关系可以统分为两大类――伙伴式关系模式和统治式关系模式。而集权形态是典型的统治式关系。
保留至春秋时期的“战争礼仪”使得当时的战争更像是一种解决利益划分的模型,其核心目的在于“解决”而遵循“礼”的原则来尽量弱化暴力和杀戮;这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型的“礼仪”,所表现出来的是参与战争双方的伙伴式关系模式。因为尊重对方的存在和价值,通过一种尊乎“礼”的游戏规则,以平等的伙伴关系完成一场“有礼有节”的战争形势,达成一个双方均认可的结果。说白了更像是按规则下一盘棋,或是武侠小说中高手比武所谓的“点到为止”,只论武学高下,不伤及性命发肤。
而以暴力杀戮为形式的、摒弃了礼仪的战争,如秦国士兵系敌人头颅于腰间,意在灭六国,其目的性并非把敌方当作平等的伙伴,而是要消灭或对其进行权力控制。这则是统治式关系模式的体现。一方统治(或试图统治)另一方,并形成权力领域的不平等。
当然,统治式关系模式并非只体现于战争,也体现于各种类型的群体行为模式,而更多的则体现于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比如男权主义是男性群体对女性群体统治式关系模式的体现。而礼仪也正是一种对于人际关系模式最深刻而直接的表现形式。
握手与作揖――感性与理性的心理认同
同样与战争相关,源于欧洲却成为当下世界通用的“握手”礼仪源于中世纪战争期间,骑士们都穿盔甲,除两只眼睛外,全身都包裹在铁甲里。如果表示友好,互相走近时就脱去右手的甲胄,伸出右手,表示没有武器,互相握手言好。
这似乎是人类之间的关系从统治式关系向伙伴式关系转换的体现,用展示不具有伤害性的工具来表达愿意以伙伴式关系进行沟通。
有学者提出,欧洲文明的起源混杂着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且在某一阶段(大约公元前4500年)游牧文明“战胜”了农耕文明。一般来说,农耕文明的主流价值和文化更倾向于人际间建立伙伴式关系,通过合作从自然界获得物质收获;而游牧文明的生活方式注定了其必须选用统治式的关系来构建自身的价值理念,起初是人类对狩猎动物的“统治”,通过暴力获得控制权和使用权,继而转为通过战争来“狩猎”其他部族的人类,将其作为奴隶而获得控制权和使用权……
当游牧文明战胜农耕文明的时候,人类社会的意识形态则更多体现出统治式关系模式,而基于此形态的社会意识形态礼仪则会成为这样关系的具体表现,比如握手礼仪――在统治式关系为主的默认形式下,试图表现伙伴式关系意愿的一种形式。
相比之下,中国传统文化中亦有“握手”礼,古作“执手”。 古时用于离别、会晤或有所嘱托时,皆以握手表示亲近或信任。结合诸多的中国文学作品中的应用,可明显感受到其“情感”的成分,比如“执手相看泪眼”,甚至执手亦有对于情感盟誓的含义。
著名的“电话亭实验”就说明了这一点。握手这样的肢体接触能够让握手双方在心理上建立友好的感受,也得到了心理学领域的认可。可以说,以握手礼仪为主要形式的人际间合宜的肢体接触,能够让参与者在潜意识中建立与对方的好感,这种好感具有更多的感性成分。
中国古代礼仪中,相对于握手礼的却是打躬作揖。没有身体接触,两手合抱在胸前以示敬意,多左手在外右手在内。弯腰施礼为作揖,多对老者、尊者,称为施长揖;双手起拱摇动不弯腰为高揖,多为平辈或年龄地位相近者互表友好之意。
命名由来
Selk' Bag是一个倡导全新时尚概念的新型睡袋。其设计创意起源于Selk'nam的游牧文化。Selk'nam是一个游牧部落,生存在智利奥斯特拉尔的极限环境中,西方人直到19世纪末才发现了他们。Selk'nam生活在海拔1800米的高度,他们拥有坚强的韧性和高度的适应能力,能够应对寒冰冻结的恶劣环境,抵抗寒冷、疲劳、饥饿和干渴,这些杰出的特点和贡献也成为了Selk' Bag的品牌形象和创意源泉。
全新理念
智利平面设计师罗德里戈・阿隆索・施拉姆为我们带来的这款新型睡袋采用了服装的设计,配合宽大的空间和保暖的材料,在给你温暖的同时,也让身躯能够得到充分的伸展。而且,如果你愿意,还可以把它当作一件连体棉衣穿在身上,有了它,在野外过夜后的清晨,你便可以享受到赖床的了。
完美设计
创新的5连体结构(四肢,包括手、脚和头部)让Selk's Bag如同衣裤般贴身于人的身体,保暖和舒适性都大大优于传统的直筒式睡袋。同时,徒步旅行者经常遇到半夜因为环境因素而需要更换营地的麻烦也从此变得容易解决。因为睡在Selk's Bag里,人们的移动性并未受到限制,再也不用爬出暖和的被窝折腾半天去搬家了。
精致细节
Selk' Bag使用了触感柔软的尼龙材料,并使用涤纶中空纤维填充。为了使人们在穿着睡袋时能够行动自如,这款睡袋采用了带有防滑垫的尼龙鞋面,让你在湿滑的林地里也能快速行走。另外,在衣袖末端还各有一个快速释放口,在必要的时候你可以将手掌伸出睡袋。睡袋的兜帽还配有一个可勒紧的束带,能够防止外部的冷空气进入睡袋之中。
本次交流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韩国釜山市政厅共同主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杂志社、韩国釜山残疾人总联合会承办。当日,中韩两国残疾人摄影家代表团成员、主办机构官员以及韩国各界人士等200多人出席了展览开幕仪式。
中韩两国政府和相关机构对此次交流展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韩国国会副议长郑义和送来两幅作品参展以表祝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也专程发来贺电。中方派出以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杨志民为团长、民政厅厅长吴金亮、中国残疾人杂志社副总编辑张和勇等一行9人的代表团参加了开幕式。出席开幕式的还有韩国国会议员徐秉洙、前韩国驻日大使权哲贤、釜山市议会议长诸宗模、釜山障碍人总联合会会长赵畅镛等。
中国选送了内蒙古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的40幅作品参展,以“美丽草原我的家”为主题,系统勾勒了内蒙古大草原雄奇壮丽的自然风光及厚重悠久的游牧文化,向韩国观众全面展示了内蒙古这片神奇土地的魅力。这批参展作品代表了当代中国残疾人在摄影领域创作的最高水平和最新成果。
(一)搭建蒙古包的习俗
蒙古族搭建蒙古包的历史已近千年,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逐渐发展成多种搭建蒙古包的传统习俗。1927年5月27日,考察团行至胡济图河时,斯文赫定记述了蒙古族搭建蒙古包的习俗。“考察团的帐篷在草地上排成了一长溜,拉尔生坚持让我们遵照蒙古人的习惯,把帐篷的门向南开。”[1]蒙古民族一般会在蒙古包上设计和绘制一些图案,使蒙古包更加美观的同时也表达对生活的美好愿望。“……在帐篷长边一侧两个稍矮些的角上,编着寿星的图案,它代表着长寿,而在篷顶的中间,同样的图案又组成了一个有象征意味的圆圈。”[2]
(二)祭祀敖包活动
敖包在蒙古语中称“鄂博”,多用石头、沙土或树枝堆积而成。考察团行至胡济图河时遇到“鄂博”,斯文赫定记述:“首领的代表告诉他们,可以做想做的一切事情,但就是不让在土地上挖坑,因为这会伤害土地的灵气。他们还特别要求不要触动所有高起来的土坡,因为那上面都堆着鄂博。”[3]敖包在蒙古族居民生活中具有神圣地位,他们尊重敖包,认为那是神灵的象征,这不仅是对万物有灵信仰的体现,还表达出蒙古族人民对安定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
(三)婚嫁习俗
蒙古族具有浓厚草原民族特色的婚嫁风俗。考察团行至西利乌苏时,黄文弼记述道:“据云若育女子至长未嫁,而有孕生子,乃向蒙古包前马桩上扣头,意为与马桩配婚。……婚前男先至女家,与女同回男家,拜马桩,又拜来宾,即成婚姻。”[4]蒙古地区的婚嫁风俗是蒙古族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念的一个缩影,拜马桩就鲜明显示出这一点。
(四)丧葬风俗
蒙古族的丧葬习俗既蕴含着的内涵,又是社会民俗的具体体现。1927年5月19日,黄文弼记录了蒙古族的丧葬风俗:“又闻此地丧礼甚薄,男子未成年者,以席卷之填于野。老人其棺木衣服,无论贫富,均不华丽。犹有蒙古之旧习也。”[5]由此可知,蒙古族“丧礼甚薄”的丧葬风俗与汉族有很大不同。对汉人来说,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婚”“生”“死”,而蒙古族丧葬尚俭,不论贫富,亡者的棺木服饰都不推崇华丽。这种独特的丧葬文化反映出蒙古族人们平淡自然的价值观念,对现今社会厉行节约有借鉴意义。
(五)蒙古族的服饰
蒙古袍是蒙古族的主要服饰,具有浓郁的游牧民族特色。由于地域的差异,蒙古服饰在长袍的款式、妇女的佩戴首饰等方面存有不同。黄文弼在日记中记述了乌拉特与阿拉善两地区之间妇女在穿着和装扮上的差异。“据商人云,阿拉善女人装饰与乌拉特不同。乌拉特女人发髻,珍珠珊瑚垂额;阿拉善女人发下垂,以网络笼之,戴耳珠,以珊瑚夹银华饰之,富者用真珊瑚,贫者以假货充之。”[6]其作为鲜明的民族符号,成为展现蒙古族风貌的一个窗口。
二、民俗文化在当今社会的生存状况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民俗文化的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因其自身文化传承的脆弱性,受到经济一体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更强烈的撞击。民俗文化在当今面临着迅速变异和流失的危险。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俗文化商业化现象
当前,文化产业作为新的消费热点,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身为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俗文化被广泛商业化。一些开发商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不顾当地原有的文化形态,急功近利,将其过分包装。如内蒙古祭祀敖包的民俗活动。在斯文赫定的记述中,敖包是蒙古族人对“万物有灵”信仰崇拜的表现,祭祀敖包的活动神圣而庄严。随着内蒙古旅游业的发展,一些敖包在商业利益的冲击下,其本质开始扭曲。旅游开发者片面追求敖包外观的宏伟,以达到赚人眼球的效果,但对其深刻的内涵却漠视不顾。同时,许多游客也参与到祭祀中来,游客“祭祀的时候什么也不拿、不懂,就跟着牧民绕敖包三圈,嘴里喊着:呼来、呼来”。[7]游客并不真正理解敖包祭祀背后蕴藏的神圣意义,祭祀敖包这一传统民俗文化无疑已在商业开发中变质。
(二)民俗文化的内部断裂现象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社会生活现代化,许多民俗文化因不能满足人们现代生活的需求而逐渐被遗弃,这种内部民俗文化的传承断裂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尤为严重。在内蒙古,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许多牧民开始定居,拥有固定住房,蒙古包的数量锐减。“现代牧民在自己承包的牧场上建造了砖瓦房,过上了定居生活,生活条件有了改善……牧民家有现代电器,多数牧户有小四轮拖拉机和辅助机,有的家庭还购置了小汽车、摩托车。”[8]传统的游牧民俗文化正在逐渐消失。斯文赫定在考察期间提及的蒙古包如今只能在一些草原旅游景点看到,作为具有观赏性的民俗旅游消费吸引点出现,其蕴含的悠久深厚的民俗寓意已经消失。
(三)民族文化的同化现象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各民族民俗文化同化现象日益突出,现代文明正以惊人的速度弱化民族的个性符号,民俗文化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民俗文化的同化现象鲜明地表现在服饰和婚嫁习俗上。随着文化交流日益增多,现在内蒙古地区的很多人已不再穿蒙古袍,不再佩戴自己的民族服饰。蒙古族的年轻人多数崇尚现代审美观念,喜欢佩戴流行饰品,对蒙古衣服的做工及穿戴方法等逐渐陌生。现今的蒙古族年轻人婚嫁时,往往采取中西结合,甚至完全西式的结婚方式,很少沿用传统当地婚俗仪式。蕴含传统蒙古族文化的“以牛马为聘礼”、举办“祭火仪式”等婚俗被弃之不用,使其失去了体验民族自我认知感和存在感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将导致民族意识的迷失。
三、民俗文化的独特价值及保护的必要性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资源,代表着中华各民族最具特色的东西,是一个民族存在的重要体现。它的独特价值表现在文化、社会、教育、艺术等多个领域,极具发掘和保护的必要性。
(一)历史文化价值
民俗文化是某一地区民族文明的传承形式,它记录了相应的历史,反映某一时期的历史画面。“人是民俗的动物”。[9]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生活与民俗紧密相关。从斯文赫定记载蒙古族怕破坏土地的灵气、祭祀敖包的习俗中,可以看出推崇“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对蒙古民族的深刻影响。由此体现出蒙古族的特征,再现蒙古民族在草原、溪流边堆垒敖包进行祭祀活动的画面,为学术的深入研究提供依据。
(二)社会调解功能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习俗惯制,对社会生活具有调节功能。民俗文化通过形成固定规范,起着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维系社会关系的作用。据斯文赫定记载,“1929年夏召开的麦德尔节从苏尼特右旗赶来的香客,就有2000人之多,据说从苏尼特左旗也至少来了这么多人。人们骑着马匹、骆驼,乘坐马车、汽车纷纷赶来,只是为了一个目标———朝拜班禅喇嘛并接受其祝福。”[10]蒙古族集体参加麦德尔节这种习俗,反映出蒙古族共同的信仰基础,它是民族团结的象征,是加强族内各地区之间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纽带。
(三)现实教育价值
民俗文化蕴涵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对社会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通过斯文赫定所记述的内蒙古地区民俗文化提出了开展民俗文化教育的必要性,即从民俗文化产生于民间、人们思想文化的载体、民俗文化的历史地位等角度论述其开展教育的必要性。[11]并指出开展民俗文化教育的方式,包括学校教育、广播、网络电视风方式。[12]民俗文化的教育功能独具特色。一方面它与学校教育不同,不受时间地点、教师素质水平等条件限制,无时无处不在。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说:“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他的经验和行动。[13]”另一方面,民俗文化教育大多不具有强制性,是潜移默化的,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例如,每逢大规模祭祀敖包之后,蒙古族都会举行摔跤、赛马、射箭等娱乐活动,此民俗文化与蒙古族人粗犷豪放的游牧文明紧密相连,在无形中塑造、强化他们崇尚勇敢,尊敬武士的价值观念。
(四)艺术审美价值
“民间艺术是人类文明古拙和精美的活化石。”[14]民俗文化是民间艺术的土壤,其本身所具有的审美价值不容忽视。作为审美的民俗文化有两种形式。一是民俗物质文化,如黄文弼记录不同蒙古地区妇女的装饰物品,乌特拉妇女以“珍珠珊瑚垂额”,阿拉善妇女以“珊瑚夹银华饰之”。它们是民俗习惯的产物,以其独特的地域风格传达美的理念;二是民俗活动。在民俗的动态展示中,也展现了特殊美感。蒙古族嫁娶仪式中,在马头琴悠扬伴奏下,新郎新娘盛装华服,举起银碗向亲朋歌唱敬酒,就传达一种热烈奔放的美。民俗文化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重要作用。
四、保护民俗文化的原则
民俗文化对民族自身发展、文化多样性的保持具有独特价值。当今社会,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民俗文化处于流失的边缘境地,因此,亟需研究相关保护策略,但保护民俗文化应当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从哲学角度来说,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部分在整体中存在。保护民俗文化,必须坚持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包含两层内涵。首先,“中国民俗文化各种表现形式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一个整体,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整体性”。[15]保护民俗文化就必须将静态的物质文化与动态的精神活动相结合,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全面保护,不能顾此失彼。如,可在保护蒙古族传统婚俗中同时推进民族服饰的保护。其次,整体性原则还要求将某区域的民俗文化融入到整个区域的文化发展中进行保护。例如,蒙古族崇拜万物神灵,推崇摔跤、赛马等习俗充实了内蒙古地区文化中善良淳朴、勇敢坚毅的精神内涵。深入挖掘蒙古族民俗文化对整个内蒙古地区文化的价值,对保护和促进多样性的文化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宏观上,要形成一套保护民俗文化的科学理论体系。例如,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民俗文化保护经验,结合内蒙古地区草原辽阔、地域宽广的特点,构建起具有游牧民族特色、适合游牧民族民俗文化发展的基本理论。在理论体系指导下,使蒙古族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协调发展。从微观上,利用民俗文化无时不在、潜移默化的特点,培养具有现代人文素养的文化主体。“文化的本质是人创造的。文化创造最重要的就是文化创造主体。”[16]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民俗文化教育,培养他们保护民俗文化的意识,避免民俗文化的内部链条断裂,使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
(三)创新性原则
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创新对民族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土壤中诞生的民俗文化正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发生剧变,要使民俗文化适应时展的潮流,就必须遵循创新性原则。创新能使民俗文化既能保持独特的地域性,又能适应现代化潮流。例如,根据现代审美理念,将蒙古族传统的民族服饰加入现代流行元素,创造民族特色品牌,进军国内、国际市场。
(四)可持续性原则
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提出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指出:“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以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综合概念,它需要在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等协调作用下实现。民俗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协调经济、自然与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在保护内蒙古民俗文化过程中,要保护好草原生态,遏制因过度放牧而造成草原面积萎缩、土地沙漠化。草原生态是蒙古族民俗文化产生的土壤,保护草原生态就是保护民俗文化的生长空间和发展背景。民俗文化的发展又能带动民俗资源深入开发,促进经济增长,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