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2 16:17:54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篇(1)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重要性;特点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不断加速,水利工程项目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水利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制度是工程建设活动中承、发包的主要形式,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原则。同时也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效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真正保护各方利益,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以保证工程质量。

1 水利工程中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水利是农业中不可缺少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生态环境改善的保障系统,因此,水利工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然而招投标活动作为水利工程项目前期组成部分,在发挥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招标投标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工程发承包方式,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国家对此也非常重视,2000 年 1 月 1 日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是第一部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是现在所有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方针和法律依据。为满足工程招投标实践发展的需要,2011年11月20日,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另外,2002 年 1 月 1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 14 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这是水利部正式颁布的关于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用于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也是水利行业招投标工作的行为准则。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促进投标方之间的良性竞争。

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其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履行约定的重要规范保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相关单位比较多,合同关系中牵涉到的单位关系也就比较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就需要周密严谨的施工合同对整体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义务进行约定。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施工合同建设能够提高施工工程的规范性。其次,合同管理也是保障整体的施工工程实现质量、进度成本管理一系列指标的重要内容。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开竣工时间、工程成本数额等这些工程的核心问题,在合同中都有全面而明确的规定。这样,对施工建设合同进行规范和管理,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工程施工工期、成本核算,以及更好地规范工程质量。

2 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流程和程序

2.1 流程招投标大体分3 个阶段,即: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决标成交阶段。

2.2 程序

(1)拟招标方案并发售招标文件。水利工程项目立项后,首先要拟定招标方案,通过总体分析确定在各个招标环节中的重点和特性等情况,再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点、范围等来制订相应的方案,以便能更好的指导实施水利工程的招标工作。招标方案拟好后,经过各级和各方审批后,要发售招标文件告知投标人招标项目内容、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及合同条款与技术标准等。(2)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水利工程的投标文件通常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由于水利工程的特殊性,容易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因此,要充分掌握具体工程水文、地质等方面资料后再编制投标文件。另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3)开标和评标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同时还要递交投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派委托人参加开标。评标小组成员要按照项目备案时的评标办法从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评标。(4)定标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过后且无投诉与质疑,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这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3 如何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从项目立项到合同的最终签订,涉及比较复杂的工作程序,若某一阶段出现问题,都会损害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因此,必须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效管理,真正实现保护各方利益。

3.1 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制。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首先,建立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要建立高效合理的省市县管理中心,改变行政管理工作多部门负责制,要将全部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纳入到其中,进行统一管理。其次,要实行政企分开管理机制。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以及招标管理等机构要分开设立,实现政企分离、分权制衡。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改革,打破垄断,实现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提供更好的服务。

3.2 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对招标程序。从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和定标、施工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招标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招投标工作组,具体负责此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还要对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招投标基本流程、重点环节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另外,水利工程尽可能由招投标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招投标,缩小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招投标接触面。

3.3 强化细节,加强管理。要广泛推广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模式,建立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系统使合格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的时间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还可以设置最低控制价C,(C=A×K,A为所有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K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般设在93-98%),以最大限度减少因投标人恶意竞争造成中标价过低,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评标过程中,要注意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与低价优选策略的应用,从而减轻串标单位对中标价的控制力。完善评标程序,增加评委中造价专家的比重,提高评标水平。建立招标投标全过程的责任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3.4 加大监督力度,严惩违纪违规行为。要坚持依法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并重,建立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建立专门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加强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条件的监管,加大监督力度。纪检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市场和行为进行主动、自觉监督,严惩违纪违规行为。对、分包转包、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经济惩罚和党纪政纪处分,达到严惩的目的,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3.5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开展,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内容来履行,但是在具体的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情况的出现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施工的开展,这是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在工程施工中,要提升对工程施工的监督水平,全面分析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中的材料质量问题、工期的标准,以及施工单位的整体施工质量,都是关系到工程施工开展能否达到合同标准的重要因素。在施工中,相应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前期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工作。在工程施工进行过程中,还要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监督,以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

结束语

水利工程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水利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步骤之一,因此,要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招标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的质量。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行政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21-0198-02

1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介绍

1.1 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介绍

水利工程,关乎祖孙后代,影响着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关系着当地生态环境的发展演变。必须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这不仅是招投标管理工作者的职责,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和权利。

当前环境下,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已经形成一套较为规范的招投标流程。首先对现有招投标流程进行简单介绍。

在招投标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单位须向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进行备案,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本次招标的应标者条件、招标的方式、分标的方案、招标计划进度安排、投标人资格审核条件、评标方法等具体的内容安排信息。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后,组织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并在一定区域或是全国范围内招标信息,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保证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在规定日期接受来自投标者的资格审核文件,并组织专业的招标管理委员会对投标者资质进行审核,向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发售文件后,对投标单位和队伍进行实际勘察,确认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于此同时,对过程中存在的文件,进行澄清,在这些环节,必须做好中标结果宣布前的保密工作。在规定地点和实践,接受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组织专业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最终审定,确定投标人,并向主管水利部门提交书面的总结性报告,将结果告知投标人,签订双方的服务协议,招标工作完成。

1.2 招投标管理中的行政管理与监督

招投标工作关系重大,需要有效的行政监督和管理,这是国家相关部门的职责。水利部是全国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行政监督管理的执行者,担负着最为重要的行政监督职能。

水利部既是监督者也是管理者。它负责组织、指导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国水利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招投标组织单位的工作具有监督管理的权限,只有符合国家投标、招标法律规范的招投标活动,才能够得到水利部的支持。与此同时,水利部还担负着对于水利建设项目活动中具体行政规范和管理办法的制定。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因为地区情况不同,招标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差异性,不同地区的水利主管部门有责任制定符合当地要求的规定和办法。水利建设工程主管水利部门有义务接受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投诉,应该严格依法查处投标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能营私舞弊,严格监督招标活动的开展和实施,对于建设项目组织部门成立的专家格各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性和资质进行评定,只有专业性高,社会影响相对较大的专业人士才有资格担任委员会成员。对于关系国家利益的重点水利项目和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项目法人代表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2 招投标管理中行政监督与管理的重点

如果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活动中的行政监督和管理工作一直是招标管理工作的难点。水利部以及当地相应的水利主管部门是该责任的主要担当者吗,必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2.1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单位及招投标报告的审核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关系重担,水利主管部门需要做好招标单位及招标报告的审核工作。

首先,应该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标单位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因为它承担着整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最终的成果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影响。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单位必须严格符合勘察设计招标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勘察设计的项目,相关的资金,相关的基础资料都已经完成,能够阻止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在进行社会招标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还应该具备监理招标的条件。对于水利工程项目已经具备初步的设计条件,相关的监理所需要的资金已经落实到位,不会因为资金问题影响工期的开展,而且项目列入了年度计划。与此同时,施工招标的条件还需要满足,设计已经批准,资金已经落实单位,监理单位已经确定,相应的硬性指标已经符合要求,对于影响水利工程项目正常开展的当地居民的搬迁、工作安置等问题都已经有了明确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第四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重要的设备和材料条件具备,不仅能够通过初步设计规范的要求,还应该符合相关的技术指标要求,材料、设备来源有保障,主管单位能够及时开展建设工作。

在以上诸多问题确认无误后,水利主管部门必须对施工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报告进行细致的评审。必须对招标的设计标准和招标活动开展流程进行详细的审核,保证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工期能够顺利完成。

2.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资格的审查

在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及其提供的招标报告审核通过后,一个更为重要的工作就是对于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核。施工招标单位有义务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主管行政单位更有义务做好这一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投标人的资质必须符合要求,严格杜绝过程中营私舞弊,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建设资格,而自身建设的水平和技术要求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投标单位参与建设活动。对于施工招标单位组织的评审文员会成员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他们做出的选择是专业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反之施工招标单位不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达不到要求的投标单位,对于通过了投标审核的法人和单位,水利主管部门应该参与现场的勘察监督工作。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招标人、投标人、审核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不懈,才能切实履行职责。

2.3 水利建设工程书面合同以及具体建设活动的监督

经过水利主管行政单位的监督和检查,招标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并进行书面合同的签署和具体工程的建设开展环节。水利主管部门应继续坚持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利益要求,确保投标单位按照合同积极开展建设活动。

2.4 招投标过程中问题的解决和服务的提供

水利主管部门不仅具有监督职能,还应为水利建设项目提供有效的服务支持。在招投标单位开展工作前的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协助他们解决好当地居民的安置工作,协助他们了解水利工程水文情况,并为之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基础资料。在招标过程中,对于相关投诉,采取积极的解决措施,在招标完成后,对工程建设不断关注。

3 行政监督管理的问题及改善

在我国,水利监督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一直起着关键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但是因为地区情况复杂,问题多种多样,监督和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改善和提高。

3.1 监督管理人员行私舞弊。谋求个人利益

我国地域辽阔,水利建设项目工作多,水利主管部门人员多,且地区状况不同。有的行政主管人员素质较低,为了谋求个人利益,营私舞弊,对于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不法行为听之任之,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应该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对于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人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证监督和管理队伍的廉洁高效。

3.2 行政服务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

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是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行政监督和管理人员必须对当地情况有着充分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行业标准有着了解,才能对于招标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做出判断,从而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企业的诉求才能提供更好的额服务。因此,国家应该加强水利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水利行政人员的整体素质。

3.3 规范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地区的行政规范对于建筑单位的招标工作影响重大。主管行政单位应该着力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提高规范的科学性,节约招标单位的成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成效,积极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对于水利建设单位的诉求尽最大限度的满足,积极为他们提供所需的行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招标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招标成果。

4 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利国利民,广大行政主管单位和人民群众有义务保证建设成果,行政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解决,更好地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加强招投标过程中的管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王海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投标,黄河水利出版社

篇(3)

[关键词]水利工程 监理投标 投标措施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094-01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监理的主要是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在这个阶段,建筑市场的管理服务体系、承包体系以及发包体系的各主体在建设工程中会合,由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责任和义务,使得水利工程建设能成功实施并且建成使用。水利工程监理,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其中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勘察阶段和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设置监理,设置监理的目的是更有效地发挥监理的控制、规划、协调作用,为在计划目标内建成工程提供最有效率的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工程多为国家投资,水利工程建设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改革开发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2002年1月1日施行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目标的实现。通过自身多年实践经验,投标过程中应注重做好以下几点。

1、熟悉投标工程法规

要想获得工程项目中标,首先应清楚投标的程序。一般说来,招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现有投标人员还要熟悉《招投标法》和《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以及水利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明确招投标人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是投标的必备条件。

2、熟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了承包人的取责和权利,是做好报标工作的关键,购买标书后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阅读、反复研究招标文件,要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价格、项目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某一条未作出响应,都将导致废标。因此,必须对招标文件逐条进行分析判断,找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并一一研读。

3、进行现场调研

要熟悉工程概况,必须进行现场调研。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调查要了解自然条件、施工条件、治安情况、社会服务设施和条件等。特别是工程现场的用地范围、地形、地貌、标高、场地、道路、进出场、机具、材料堆放、用电、用水、施工排水等方面是做好施工组织的依据。

4、参加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是招标人给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一次答疑的机会,有利于加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在参加标前会议前要事先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并将研究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理成书面文件,提交招标单位。在参加标前会议时应特别注意:(1)对工程内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图纸有疑议或不清的应提请解释、说明,但不应提出任何修改、变更方案。(2)对招标人或咨询工程师在标前会议上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均发出书面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能仅赁口头答复来编制自己的投标文件。

5、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为满足设计意图的实现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又以经济作保障,而建筑工程的经济即工程投资。可见,施工组织设计它涵盖着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部人员机构组成、工程施工方案、工期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工程施工方案是其中的关键。它是针对施工阶段的特点而编制的,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引滦专用明渠护砌工程工期要求一般为20天,最长也不超过30天,工期短、任务重,项目资金投入量皆超过百万,因此如何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尤为重要。所以,必须把握住施工阶段这个最突出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5.1 熟悉工程概况

由于各种工程有它自身的特点,每一项建设工程都有指定的专门用途,所以也就有不同的结构、造型和装饰,不同的体积、面积、工艺和材质。即使是用途相同的建设工程,技术水平、建筑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而且受气候、地质、地震、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而不同,所以一定要熟悉工程概况,做到胸有成竹。

5.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明确人员分工,使整个编标过程按计划进行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抓住重点,突出“组织”二字,对施工中的人力、物力和方法,阶段与全过程,前方和后方等给予周密的安排,工作做到充分、具体,不但有利于提高工程的工期、质量,而且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才能确保资源优化配置,施工进度合理,施工工艺适当,排除各种干扰,增强投标的竞争力。

6、投标报价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投标报价时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6.1 慎重选用定额

工程报价时,定额分析选用的正确与否是影响到报价高低、投标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应十分慎重。投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资料,特别是技术规范来选用定额,同时还要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如工程情况、自然气候条件、工人素质、机械水平、工程技术规程、工程监理情况以及其它因素。

6.2 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

理论上各投标人报价应基本相近,出现的差异主要在于各投标人期望盈余的不同,施工方案,管理费用的不同,和各处的优势。因此,在竞争对手多而且竞争力较强时,投标报价应适当降低。

6.3 注意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的说明

一般来讲,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工程,应考虑报价不宜过低,越接近标底为好,对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工程,应在不低于成本价前提下尽量压低报价。但要注意各单项工程综合单价要均衡,防止由于工程单价过低经评审调整报价而失去中标机会。

6.4 注意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

此外投便报价还应注意标书的装订和排版等问题,有些投标人认为是细小问题,不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往往是这些细枝末节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篇(4)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上海市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著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同时也不影响下次的投标,“严进宽出”的后果,使得投标者越来越追求投标的技巧,而忽视企业的业绩,笔者认为在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同时,要引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对那些业绩好,获得国家级、市级工程优质奖的投标单位,应在以后一定时期的招投标中给予评标加分或优先推荐的奖励,对那些业绩不好、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屡次违约的投标单位,应实行评标减分或取消投标资格,以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篇(5)

[关键词]全额预算 基建财务 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通过对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公益性水利项目应组建事业性质的项目法人,具体实施工程建设,已成为通行做法。按全额预算单位体制组建项目法人,符合国家有关水利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有利于向上争取建设资金补助;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利于机构经费基本性保障,实现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实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当前全额预算水利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两类资金来源渠道影响工程建设成本归集的完整性

在全额预算水利单位体制下,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有两大类:基建拨款和预算拨款。基建拨款按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程序拨入,是建设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为全部的工程款、征迁款及部分建设管理费。这部分资金按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列入工程建设成本。预算拨款按全额预算单位费用标准编列,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遵循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程序进行使用,不列入工程建设成本。而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从实质上讲在建设期,部门预算中的人员经费是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的一部分,公用经费是工程管理经常费的一部分。这部分费用不列入工程建设成本,将导致工程建设成本归集不完整。

(二)公用经费定额管理方式导致工程管理经费不足

按全额预算水利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按在编人员编列的定额公用经费,难以满足工程管理实际开支需要,影响工程高效推进。预算中安排的公用经费,仅能维持单位常规支出。项目法人所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也要相应支出办公、差旅、会议、水电费等工程管理经费。由于全额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所限,财政不核拨专门管理费,只好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出现了工程做得越多反而导致公用经费越紧张的状况。

(三)人员经费定额限制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

由于财政预算人员经费额度限制,项目法人工作人员收入水平与常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相当,但工程建设单位夜间巡查,加班现象十分普遍,工作强度明显大于常规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应体现工作强度和绩效,否则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而财政部门认为,对事业单位奖金福利实行限高托低后,单位各项考核奖励性补贴须控制在市财政规定额度内,不得突破。财政部门很难为项目法人开特殊口子提高人员经费预算标准。

(四)适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局限性

预算制度规定全额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对全额预算水利建设单位,当前部分意见认为,凡是归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管理用设备、房屋租赁等事项,不论资金来源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导致工程设备、工程车购买和技术服务、监理用房租赁等按预算管理要求和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程序复杂,审批手续繁多,而且由于政府采购部门水利专业性不强,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资金拨付审批环节多不利于提高支付效率

实施财政直接支付为加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款工具事业单位专用,减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若遇工程变更比较多的项目,财政在审核拨付资金时,所需时间较多,可能延误建设工期;另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杂,影响资金支付效率的情况,以一个购买起重机设备合同为例,合同金额仅29万元,分三次财政直接支付了20万元,分别为3万元、9万元、9万元,每次付的金额不大,手续却一个不能少。若遇到相关人员外出,审批周期会延长,资金不能及时支付。

二、 解决全额预算水利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当前存在问题的对策

下面针对全额预算水利单位体制下,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财务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建设资金只由基建拨款提供以使财务核算完整归集工程建设成本

基本建设资金和部门预算资金性质不同,在工程建设期,为防止工程管理费因在部门预算资金中列支,导致工程建设成本归集不完整的情况发生,资金只由基本建设资金一个口子提供,建设期间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一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列支。作为全额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留存不用或先开支,年底全额转入项目建设管理费,以确保投资资金核算的完整性,使财务核算完整归集工程建设成本。

(二)建设管理费本着“按事定费”的原则进行编列

管理经费不能按全额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以实有在编人数定额核定,而应按“按事定费”的原则进行核拨, 即在工程概算核定的建设管理费范围内加以控制。建设管理费实际使用时,不按预算单位经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而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也可按代建制政策安排专门的建设管理费。

(三)制定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奖惩办法

为调动工作积极性,收入水平适当体现工作强度和绩效,由投资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工作绩效、加班等情况进行奖励,考核奖列入建设管理费,不列入预算拨款,不受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约束。

(四)由基建资金支出的采购资金按专门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支付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一般规模较大且组建了专业的项目法人,并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招投标工作应按水利工程相关招投标制度进行,相应地按照《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采购资金的支付工作。

(五)建设资金按季申领并由项目法人审核支付至用款单位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建议由项目法人在每季度初编制建筑安装、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季度资金需求计划,提出拨付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法人的基建专用帐户,再由项目法人负责审核拨付到相应的用款单位,并按期向相关主管单位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体改办,水利部,财政部.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03

[2]水利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

[3]财政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2002

篇(6)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他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针对目前黄河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有关项目的各种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配备。

2、加大监理单位及人员的管理力度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黄河水利建设监理工作已经有了很好的发展,监理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在不断增长和提高,各种监理制度也正在不断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监理人员老化、素质低、机构不完善、项目法人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等。为此,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其次监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三要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四要建议黄河水利部门尽快出台监理规范、建立大纲等示范文本,出台监理取费标准、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促进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3、继续深化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黄河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今后,招标投标工作还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加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要积极吸取外行业的先进经验,改进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科学。

4、逐步完善水利建设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市场

目前,黄河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比较完善的监理服务体系,其他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等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服务时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运行。因此,应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议黄河水利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和制度,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与管理。

5、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要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局面。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方面是强化各级黄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各段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鉴定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由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处理,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不仅要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而且还要检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及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状况,树立起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加强项目检查,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质量监督的作用,要选择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稽查使命。同时要向全社会公布水利工程的质量举报电话,使群众发现的质量问题也能得到及时处理,确保黄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得起大洪水的考验。

篇(7)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in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summarizes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problem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不断的探索和创新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是目前的重要课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基本建设领域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形成了目前较为科学、完备的投资建设管理体系。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丧失了自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项目承建人,仅收取管理费,从而被迫违心听从和放任于项目承建人,项目承建人又把工程进行层层转包或分包,从而造成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能很好贯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件,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

2.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管薄弱,检查、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忙于日常事务,对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无暇顾及,只停于口头上讲安全生产,或被动、或应付检查走过场,从而影响了施工安全工作的落实。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工作无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和对各自的职责负责,经济承包合同未能体现从施工企业项日部班组施工作业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

4.质量问题 ①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问题。②政府监管不到位,竣工验收把关不严。③建材产品的质量问题也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在我国水利工程良好发展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水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责权不明、项目立项缺少科学性和规范性、工程质量差、经济效益不佳、群众不满意等。

1)前期工作不够到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在审计中发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建设单位没有按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或是执行其中之一,或是执行深度不够,流于形式,缺乏科学论证,给工程施工管理和投资效益带来风险。

2)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未经招投标,缺乏引入竞争机制。已审批的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都没有进行招投标活动,而是以委托的形式直接签订协议书。其结果是所有审批的项目均由同一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和监理业务,缺乏市场竞争,造成区域垄断,削弱了监管力度。

3)工程管理意识淡薄,未办理工程建设“三证”。审计发现,建设单位普遍认为工程项目都处于乡镇或城郊,且大部分都是扶贫项目,急于上马,政策优惠,因而疏忽了正常的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导致建设单位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变更签单比较混乱。审计人员对工程签单进行仔细审核,通过与设计图纸对比,实地丈量、对有关人员查询,发现工程签单存在比较多的问题。有的签单没经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有的签单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有的签单与实物不符,有的签单无原始数据,仅有结果数据等混乱现象。

5)未按实编制竣工图纸和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在审计中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在原有的施工图上都有较大的变更,但是设计单位没有根据工程实际变更情况编制竣工图,而是在施工图上盖章“竣工图”,将原来的施工图变成竣工图,造成工程资料失真。同时已审的7个工程均未进行竣工验收,只有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评定报告。发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对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够重视,未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缺乏工程管理经验,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未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引起重视,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二、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进行工程管理,只有搞好水利工程管理才能够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使之管理科学。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需要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以保证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2.1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项目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标底形成机制和评标决标的标准、方法和工作程序,推行合理低价中标,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加强对招标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

2.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积极推进监理改革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增加监理企业活力,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2.3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按照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进行设计;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防止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而设立的,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业务培训,建立敬业、专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将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或采取“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制。工程建设评优和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全部转由行业协会制定评优标准和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下文就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以供参考: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是否扎实,关系到项目的成败。近年来,由于水利工程前期勘测工作深入不够,造成工程设计不符合实际,工程不能很好的发挥效益,部分工程甚至难以实施的现象非常严重。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的总体设计阶段,要确保勘测设计质量,组织技术人员到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确认,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情况,找准工程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征求和吸收当地群众的意见,并根据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工程的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布置、控制高程和工程数量。

2)做好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

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招标的结果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质量。所以,在工程招投投标工作中,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直接关系到招投标工作的成败,文件中应对合同范本变更的部分应有详细的操作方法,工程量清单中应增加工作内容,招标文件中应增加合同变更和索赔的计算依据和方法,招标文件条件的设置应合理,投标文件应合理利用好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标底要由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精通概预算编制细则、熟悉工程情况的专家来编写,合理的标底是工程招投标的关键.是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报价是获利的前提以及招投标书编制应有针对性。

3)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

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农民群众需要坚固耐用工程,最关心、最有意见的就是质量。所以应该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分工负责的局面。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是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使用性能、寿命。因此,工程建设时要对设备、材料进行检测、评定,优先选用质量达标、价格优惠的正规厂家产品,对大型设备、大量材料应由政府统一采购,坚决制止施工材料以次充好,坚持打击材料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需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测定、评定与验收。施工验收质量限制是对工程质量开展评价、认定,对工序质量偏差开展纠正,对不合格产品开展整改和整理。施工质量测定验收要按照施工质量验收统筹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划分,从施工工序开端,依次做好检验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通过多层次的设防把关,严格验收,限制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

(1)根据工程产品的本身特性,测定建筑物所需求配备的测定设备,测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工程质量检验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进行评定,具体参照相应规范实施。

(3)水利工程建筑产品通过相关部门测定、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后,施工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由业主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