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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精品(七篇)

时间:2023-08-01 16:53: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

篇(1)

一、切实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从保障粮食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依法治土责任,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情况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及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

二、全面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调查和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造地,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力培育和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坚决纠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合理规范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地方政府宅基地复垦率的责任考核,推行“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主导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以土地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转变。积极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投入管理。设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及补充耕地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垦造耕地质量;调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对乡镇的扶持力度。在严控融资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政策性银行增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低丘缓坡、滩涂及围填海造地综合开发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增减挂钩试点结余指标发展二、三产业,平衡项目资金。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记其功”的思路,聚合涉农涉土资金,发挥资金整合效益。深化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支农惠农效果。

篇(2)

一、基本情况

xx县xx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涉及xx乡镇xx个行政村,受益面积xx万亩。工程计划新打机井xx眼、维修机井xx眼、配套机井xx眼、埋设管道xxkm、新建生产桥xx座、治理沟渠xxkm、地埋电缆xxkm、高压线xxkm、修建机耕路xxkm、变压器xx台套,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资金xx万元,省级配套资金xx万元,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xx万亩。

二、完成情况

项目工程于xx开工建设,xx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新打机井xx眼、维修机井xx眼、配套机井xx眼、埋设管道xxkm、新建生产桥xx座、治理沟渠xxkm、埋设电缆xxkm、架设变压器xx台套高压线xxkm、新修机耕路xxkm,完成投资xx万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xx万亩。

三、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把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稳步增产和农民增收作为中心工作。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作,县政府把项目实施作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的“xx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领导小组”, 县发改委、财政、纪委监察、水利、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在项目批准后,通过招标选取有资质的xx公司对方案进行勘测规划,规划前水利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项目区实地勘察,论证、评估、筛选。对项目区的田间配套工程、渠系工程,按照上级规定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科技、高效益”的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设计代表多次来工地现场进行设计交底、参加隐蔽工程、重要单元工程验收,对原材料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评定,协助项目法人完成了设计技术管理工作。

(三)确保质量,严格管理

县水利局高度重视项目县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规范与落实各方监管责任。一是xx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资金审核拨付等;二是在项目招投标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未发现暗箱操作、违规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三是坚持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招投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分别与各中标单位签定了《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在工程施实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四是通过招标选定工程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划及监理大纲,制定了各种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例会、图纸交底、抽检、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工程验收等制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建设工期短,工程施工时间选择的时间不合理,难度较大。

项目工程类型、数量多,分布面广,工程建设涉及占地等问题,组织协调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耗时耗力,而建设工期多为3 个月左右,且要求在9月底完成建设任务,期间正是麦收及秋种时节,工作协调难度大。建议合理扩大建设工期,结合农季施工。

2.工程占地无补偿资金。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活动造成侵占土地或土地附属物,无占地补偿资金,形成与群众争议的僵局,使工程进度很难保证。建议解决征地资金,缓解施工过程中和群众的僵局关系。

3.项目区整体效果与同类项目相比差。由于项目县项目只注重灌溉工程,田间道路比例少、又不进行植树造林,因此整体效果不明显。建议扩大田间道路投资比例,绿化同步。

篇(3)

论文摘要:论述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0引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1989年实施以来,累计完成财政资金3.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67万亩,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37个,通过20的实践和探索,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1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1.1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内容涵盖了农业、水利、林业、科技、产业化等方面,项目建设包括前期准备、项目申报评估、工程实施、竣工决算审计、验收、后期管护等过程。资金动作则通过分配投资规模,下达资金计划,县级报账等程序来完成。在此阶段,资金管理同项目实施同步进行,即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同时,项目实施必须坚持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四制管理,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人、专账、专户三专管理,否则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的管理就很难取得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1.2 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是适应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的需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所产生的效益直接关注着“三农”问题,如今纳税人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呼声很高,国家对专项资金审计力度也进一步加大,为此,严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已成为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1.3 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事关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我县宁夏青铜峡灌区北部,地域面积广,盐碱化程度高,人均耕地多,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农业灌排矛盾突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为重要。自1989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极大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现已形成了田成方、渠相连、树成行、路相通的局面,项目区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由实施前的45%提高到70%以上,粮食平均亩产达650公斤,人均收入达5809元。试想,如果因为项目与资金管理不严而出现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人情工程,老命伤财,即损失了国家的资金,又损坏了农民的利益。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项目管理方面,项目安排分散形不成规模效益,一些地方项目建设尊重农民意愿不够,项目前期实地勘察不扎实,扩初设计脱离实际,超越权限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计划,少数工程和物资设备购进仍然未实行招投标与工程监理制。资金管理方面,县级配套资金和农民群众筹资投劳落实难度大,若选项目不准,当年完成工程量与批复资金不实,县级报账制还不很规范。在全面实行规范性的资金报账与工程建设招投标之前难以相互协调推进,直接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性。 转贴于

2.2 资金管理人员能力相对薄弱、审核工作不到位就我县近五年而言,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规模增加力度大,批复改造面积近23万亩,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项目25个,下拨财政资金年均3500万元以上,对财务管理人员说,只是繁忙于具体的工作事务中,不能亲自参与整体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强调了资金账面的规范性,对工程结算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起不到监督审核作用,同时由于农来综合开发项目的综合性强,工程涉及面广且分散的特点,若项目管理不到位,资金也随之会出现舞弊、浪费现象。

2.3 资产监督能力不足因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增添了数量很多的机械、设备、仪器及相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工程移交后,资产随之交由县、乡管护,由于执行管护制度不力,管理资金有限,许多水利基础设施毁损严重,设备物资挪做它用,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3严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的建议

3.1 科学整合资金,力求规模效益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形成规模出效益的原则,按照综合、整合、结合的工作要求,我县从2008年开始,分别在高庄乡,通伏乡创办了高标准示范区和万亩节水示范区,将农业综合开发可利用的分散的小的子项目资金集中用于一个项目区的整片开发中,经过数年的建设,项目和资金得以很好整合,项目区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整体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

3.2 强化项目全程管理,确保资金运用到位项目与资金密不可分,在提升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同时,项目全程管理上也要下功夫,项目管理部门编制申报计划必须和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协作,编制开始,两职能科室就项目任务和资金规模进行分析,实地勘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使项目管理与资金动作相互监督,把资金使用方案做到符合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时,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财务管理人员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一线落实项目实施,了解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开支情况,掌握一手资料,准确进行财务分析,提高的资金使用效益。

3.3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申报时,克服单纯依赖咨询公司或科研院所评估项目的做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就拟申报项目中的投资内容、规模、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回收期限等内容做市场调查和实地考察,根据调研内容,做出评价预测分析,使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资金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在建项目财务监测,工程开工前,按施工进度拨付款项,对项目单位已收预付款的流向进行跟踪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工程完工时,建立竣工项目的财务考核机制,了解项目的执行和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比较实际投资与计划投资之间的差额,分析产生差额的原因,为下一年度计划投资额的制定提供参考。

3.4 严格检查与验收,建立奖励与处罚机制项目检查与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检查可采取自查与互查,自查情况的结果做为本部门年度奖惩考核内容之一。克服年度验收走过场,实行谁验收,谁问责的机制,验收时,竣工工程与投入资金一对一核实,让每笔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由审计部门进行抽查,保证遗留问题整改到位。验收结束时,对不合格的县取消下年度的项目申报,对验收成绩优良的,可适度增加下年度的投资规模。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合肥市;空间布局

【Abstract】As we know, farmland is the guarantee of food and economic security, and the prime land is the main objective of protection. 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make scientific reasonable planning and protection of prime land considering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Regarding Hefei city as the study area, we probe into the planning of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conservation based on the fruits of the previous efforts supported by GIS technology. This paper provides not only basic farmlands in quantity, quality and layout, but also new thoughts and experience for other similar jobs.

【Key words】Arable Land;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Hefei City; Spacial Layout

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行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强调要求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1]。永久性基本农田,虽然只在基本农田前加了“永久”二字,但是彰显了其权威性、刚性、约束性和不可变更性[2-6]。

在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指导帮助下,合肥市切实贯彻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要求,在继续稳步推进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同时,按照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由大到小、由近到远”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1 合肥市基本情况

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依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期内,合肥市确保704.55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其中:瑶海区2.78万亩、庐阳区1.05万亩、蜀山区9000亩、包河区2.55万亩,长丰县154.01万亩、肥东县165.69万亩、肥西县157.76万亩、庐江县131.08万亩、巢湖市88.74万亩。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2011年和2012年,我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为704.55万亩,均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2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情况

按照省厅印发的《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皖国土资〔2011〕417号)要求,合肥市稳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数据库建设工作。目前,经内业划定、外业核实、建立数据库、自验初验,市辖四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市级初验,划定、建库基本农田面积7.44万亩;四县一市也已形成划定、建库初步成果。市区各行政区的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万亩)和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情况是:瑶海区(2.80;2.78)、庐阳区(1.06;1.05)、蜀山区(0.92;0.90)、包河区(2.66;2.55)。

2 合肥市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举措

2.1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

2011年和2012年,我市市、县、乡、村四级之间应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数量分别为9份、67份、1373份,全部签订到位。2013年,我市应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数量分别为11份、67份、1373份。自今年3月份省厅部署此项工作以来,目前市县级目标责任书已全部签订,达到了要求的序时进度。

2.2 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

2010年起,我市建立了耕地保护“三落实”工作机制。

一是,空间落实在图纸上。要求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全部划定到位,并做到数据库、图件与实地一致,实时更新。改变了过去基本农田位置不清、面积不准的状况。

二是,标识落实在边界上。已经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451个、界桩3283个。同时,要求按照“间距不断缩小,数量不断增加”的原则,每年加密,不断更新。

三是,责任落实在存折上。全国首创“基本农田五不准”印制在农户社保银行存折上的做法以来,已印制存折168万份,做到了市域全覆盖。耕地保护“三落实”工作机制的建立,在耕地保护工作上走出了一条“新路”。

2014年3月28日,市政府印发《合肥市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合政〔2014〕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也将耕地保护作为“第一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求,耕地保护情况,应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及离任审计。乡镇分类考核评价中应加大耕地保护工作权重。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存在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力和工作不到位、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的,应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任追究。

2.3 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

为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31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土地整治。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市级补助标准,经市土地整治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市级补助标准提高至8万元/亩。同时要求,积极发挥市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在土地整治融资方面的作用。创新土地整治资金筹措制度,在“拆旧”和“建新”地块外,引入“第三地块”,用其土地出让金先行周转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资金。“建新”地块出让金优先偿还周转资金。

为了提高耕地质量,提出积极培养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专业队伍。制定新增耕地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建立原耕作层剥离、收集、再利用机制,注重使用提高耕地质量工程措施,切实提高土地肥力[7]。

2.4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4.1 项目实施

“十二五”以来,我市共续建、新建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1137个,总规模85.2万亩,做到土地整治“大项目顶天立地,中小项目铺天盖地”。其中国家级项目9个,省级项目23个,市级项目46个,县级项目1059个。其中2012年启动的三个总面积约35万亩的“碧水蓝天、万顷良田”土地整治大项目,分别位于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地区域、新桥国际机场区域、庐江汤池温泉旅游区区域,正在稳步推进,部分区域已经初见成效。另外,总规模10.97万亩的10个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中,10.81万亩农地整治均已完成,村庄整治规划的14个新村,建筑总面积123.7万平方米,3个已竣工,9个主体施工,2个正在规划设计。

2.4.2 项目管理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高规格的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市、县两级指挥部领导的调度、督查对项目顺利实施完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建立了责任机制。各县(市)、区和市财政、农委、水务等职能部门也按照指挥部确定的职责分工,配合推进土地整治工作[8]。比如:长丰县将土地整治和招商引资作为党委、政府的两件头等大事,实行县领导挂帅、战役式推进、曝光式摄像,明确对乡镇进行三类年度考核,一类乡镇土地整治考核占比20%,二类乡镇占比50%,三类乡镇占比70%。

三是,健全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了国家和省出台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行业标准。市政府2013年以市长令形式印发的《合肥市国土资源管理规定》,市政府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土地整治建设美好乡村的实施意见》和2014年《合肥市农村村庄和农田整治绿化导则》,都对项目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2.4.3 项目成效

“十二五”以来,我市共维修、新建灌、排渠(管)道约2068公里,维修、新建泵站79座,维修、新建田间道路约1477公里,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防涝面积约27万亩。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实现了“小田变大田,路相通,渠相连,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推动了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改变了农民住房破旧、布局分散、生态环境恶劣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约12万群众从中受益。

2013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市选取了肥西县官亭镇王集村、丰乐镇双枣村2个示范项目220个农户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显示,大多数群众在项目实施后将土地流转给了农业产业化公司,通过为企业打工和收取租金,增加了收入,群众对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支持度较高,愿意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农户比例达到98%,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

3 合肥周边优质耕地调整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举措

3.1 技术层面

一是,加强规划管控,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审批用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高等级耕地。切实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认真执行各项空间管制规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经批准确需调整的,要尽可能避让高等级耕地。十二五”期间,合肥以建设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中心提升、组团拓展、区域协同、特色彰显”的思路,统筹空间资源配置利用,构筑“1331”(“1”即优化提升主城区;“3”即特色发展巢湖、庐城、水湖等三个副城区;“3”即着力培育新桥临空产业基地、庐南重化工基地、巢北产业基地等三个产业增长点;“1”即创新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市域空间发展新格局,以前瞻性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和发展。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建设项目选址(线)要现场踏勘、充分论证,通过方案比选,做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

三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规定。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政策,积极探索“以补定占”机制,实现补充耕地与占用耕地数量和产能双平衡。要针对当地实际,合理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提高建设占用耕地成本,加大补充耕地项目投入力度,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调整划入的基本农田等级等于或高于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质量等级。

3.2 政策层面

3.2.1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随着“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和“133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巢湖、庐江以及原肥西小庙、高刘的区划调整,加上环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合肥的发展空间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亟需合理调整,需要省厅审查并上报国土部。

3.2.2 减轻“保红线”压力,试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

“保红线”压力过大,是空间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市规划耕地保护率高达86%,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为此,下一步我市将适时向上级申请开展新一轮规划滚动修编,拟建议省政府在逐级下达规划调控指标时进一步缓解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充分发挥我市的资金优势和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资源潜力,在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更大的综合价值,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3.2.3 试行耕地保有量考核“量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走”

从人均耕地看,全国人均耕地1.52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安徽省人均耕地1.28亩,而合肥市人均耕地1.11亩,远远低于全国及全省人均水平。我市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耕地保护压力巨大。与此同时,省内其它一些城市耕地面积大但缺少有效保护的资金和手段。如能实现我市的资金和省内其它城市土地资源优势互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资源调控机制,实施耕地易地补充、易地开发,即利用我市的资金在欠发达地区开展土地整治,用欠发达地区的新增耕地调剂我市的占补指标,将更加有力地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生态建设。而目前,省政府每年考核各市耕地保有量时,均以各市市域范围内的实际耕地保有量为考核数,这就导致通过省土地交易平台购买等方式取得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能作为我市耕地保有量纳入考核。为此,试点耕地保有量考核“量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走”迫在眉睫,即以我市每年从其他市购买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为标准核减我市当年的耕地保有量,将相应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增加至出售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市。

4 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及举措

4.1 设施农用地管理方面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部、省要求,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发展。除了设施农业附属的管理和生活用房等永久性建筑物的用地,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外,凡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以及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办理用地申请和审核报批,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但涉及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补充任务[9]。

31号文件明确要求,设施农业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尽可能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4.2 耕作层保护方面

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对基本农田保护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小田变大田,必然对耕地进行平整,可能破坏耕作层[10];不进行平整,直接种植树木、果林,也可能破坏耕作层;搞设施化工厂种植,对耕地进行硬化,必然破坏耕作层。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政府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要加强耕作层剥离和保护,防止出现破坏耕作层现象;二是,严格设施农用地审批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督查,防止在基本农田上栽树等破坏耕地的行为。

4.3 后续保护责任方面

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时选择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成果图测绘,通过验收后进行信息报备,纳入年度地籍变更调查。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与乡镇(村)、农业流转企业等签订工程管护合同,落实工程管护责任。

5 结语

通过分析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情况,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等方面探讨合肥市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举措;利用技术层面和政策层面探讨合肥周边优质耕地调整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存在的问题及举措;结合设施农用地管理、耕作层保护、后续保护责任落实举措深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及举措的合理性,争取实现划定的基本农田在满足数量要求的同时在质量、布局都有较高的水平,为其他地区永久性基本的划定提供方法思路和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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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前期规划重视不够,影响项目申报成功效率。一般要争取到涉农项目的前提,首先是要进入上级规划。如农村河道治理、排涝、抗旱水源等单项规划提前2-5年申报,但部分镇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储备项目,也没有集体研究,多由工作员草草上报,常出现漏报、错报,导致项目规划不深、不全、不科学,影响规划申报的成功率,进而直接影响后续项目的争取。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上级下达规划编制任务时,要求上报就只有几天时间,时间非常紧。主观上是缺乏规划延续性,前期工作做得不够。部分镇的领导变动频繁,现任领导只办眼前见效益的事,不顾长远规划,不储备项目;有的认为前期工作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怕万一上级没有批准,造成浪费。

(二)项目整合协调困难,涉农资金聚集效益不高。尽管我县出台了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办法,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以部门利益优先,有时因时间紧迫存在项目上报后才向县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并未有效整合。农业、农综、国土、水利等涉农建设项目在规划时没得到相应整合,导致在项目实施时,只是简单的集中投入,出现重复建设,没有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比如新增1000亿斤粮食能力、小型农田、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都涉及修建农村公路,但是在项目村实施时,仅按某类项目的标准规划设计,没有进行实质整合,结果修建出来的通村公路基本是3-3.5米宽,路面厚度不够,通行力、承重力差,不利于项目村的长远发展。

(三)无视招标投标法规,规避招标时有发生。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公路建设中,有的镇政府借有农民出资,就肢解工程,将路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开实施,路基部分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只对路面工程的结构层(水泥稳定碎石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公开招标,结果一条公路由两个施工企业承建,工程质量责任很难划清。再如有的涉农项目,借采用民办公助不招标为由规避招标,但是这部分项目农民根本不愿出资,更没有投劳,工程建设内容大大缩水,工程中使用的资金全部是财政资金,没有对工程预算进行财政评审,就由镇、村采用所谓的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又如有的镇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化整为零,将几百万的项目划为若干个几十万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且中标单位基本为一家。

(四)建设各方履职缺位,项目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1、设计单位不到位,工程变更超投资。有的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全面踏勘现场,对现场掌握不够,加之部分项目要求完工时间紧,导致设计阶段时间有限,造成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设计质量不高,如东线二期供水工程存在一套设计图纸中有多处错、漏、缺项等问题,也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导致施工过程中不断变更调整。有的设计单位的人员水平有限,只设计项目本身,没考虑项目周边实际情况。如堤防建设设计时只考虑防洪,没综合考虑场镇建设、环境打造等因素,在实施时变更较多,导致增加工程投资。

2、监理单位不到位,“三控两管”形同虚设。监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但目前涉农项目监理履职缺位严重,主要表现一是项目总监不到位。中标单位的总监工程师应驻项目地监理,并实行押证监理,但有的总监1人监理多个项目,也有的总监从未到过项目地,存在转包现象。二是监理人员到位差。投标文件中承诺到现场的监理人员7、8个,实际到项目现场却只有1-2个,到位的监理人员存在专业不对口,甚至有的没有监理资格。如2013年在玄滩镇实施的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长期只有1人,且更换了3次。三是现场监理人员不负责。现场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监理过程中不负责,发现问题且处理问题能力差,经常是业主没有发现问题,监理就装聋作哑,还常站在施工企业角度考虑问题。

3、施工单位不到位,违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工程转包较为常见。在涉农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经常是“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尽管企业投标时派建造师出场开标,但中标后,就基本看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建造师到项目现场。有的项目实际到场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部分项目仅有1-2个管理人员,将工程全部按段、分类别交由“小包工头”承建,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较为普遍。二是隐蔽工程签证很不规范。表现之一签证要素不齐全,有的隐蔽工程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有的只有公章无相关人员签字,还有的签字人员无单位授权和资质。表现之二签证时间滞后。有的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才将隐蔽工程签证提报,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仅凭事后回忆搞突击签字。表现之三签证的工程量不完整,有的施工单位只提报增加的部分,对于减少则只字不提。表现之四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施工单位往往借助签证隐蔽性高、难以求证的特点,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如将隐蔽工程中的条石换成片石。三是工程质量不高。有的企业认为涉农项目质量差点,也出不了大的安全事故,大不了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重新作,因此对施工质量就更不重视,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如用不合格的管件代替优质管件,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等。四是施工组织不力。有的施工企业进场,仅有少数工人施工,干干停停,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械设备不到场,未见到紧张有序和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影响项目区的农业生产。

4、建设单位不到位,项目内控管理不力。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立项、投资文件下达后,编制初设、实施方案、施工图、预算用时经常达几个月,影响项目的推进。约80%的涉农建设项目不按竣工后3个月送审计的规定,竣工验收1-2年后才送审计,审计时项目已局部破坏、甚至又在项目区实施了新项目,项目交叉,造成审计复核难度大,准确性差。二是不重视项目建设程序。有的建设单位认为涉农项目对环境影响小,就不办环评相关手续;有的项目中标企业没有按招标文件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就与施工企业签定了施工合同;有的项目存在施工企业先进场,后补签施工合同;有的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直接同意施工企业进场。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政策不熟悉,直接同意工程变更,导致工程进入审计环节时,才申报工程变更。有的项目在建设之初或建设过程中擅自调整建设规划,改变实施方案,项目区内将A地内容调整为B地实施,或超过项目区实施,还有的甚至改变建设内容,本该安PE管改为异地修路,本该建囤水田的改为建山坪塘等。三是纵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有的业主不对中标企业的人员实施押证施工,听任中标企业更换项目班子中的人员,对不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到现场参与管理项目,不进行制止,也不报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这也是造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四是现场代表监管乏力。有的项目现场代表人数过少,现场代表不能保证全面监管项目现场,自身对工程技术又不太懂,过分相信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提出来的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都认可,提不出反对意见;现场签收工程量基本没有核减,更有甚者将其他已实施的工程计入本次项目,伙同施工单位冒领工程款;对施工方造成的延误工期,也不按违约处理。在竣工验收时,施工方的竣工相关资料没有收集齐全,就组织并同意了验收。在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前,不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结算,不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直接交给审计部门审核。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主体不明。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建立业主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认为项目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在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缺乏“谁建设、谁负责”的意识。

(五)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分段监管不能形成合力。涉农项目的管理部门有发改、财政、审计、纪检及项目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多头监管或各管一段的现象,部门责权划分不明确,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有的项目主管部门注重项目争取、资金安排,对项目具体实施完全交给镇政府,导致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工作缺位,根本没有跑完项目区,对项目建设内容、子项目的地理位置等不清楚,没有全面掌握项目情况,这是造成部分镇能够虚报项目,套取项目专项资金的原因之一。

(六)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内容存在弄虚作假。一是虚列农民自筹资金支出。民办公助项目除修建通村水泥路时部分村民愿意自筹资金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民根本不愿意自筹资金。为完成这类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项目时,均是在农业局领取由省财政厅监制的农民筹资筹劳专用收据,按照项目完成后决算的数据补填收据,并由村民委员会制作村民筹资筹劳花名册找农户签字来作为入账的依据,实际上农民筹资筹劳部分都是虚的,这为我县民办公助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很大的风险。二是乡镇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乡镇为了争取项目资金,必须承诺配套资金,但实际上又拿不出钱来配套,就只有在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和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的价格上做手脚,特别是在一些隐蔽性工程上更为明显。也有的利用项目整合之机,用已实施的水利项目,冒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套取国家资金。

(七)后期管护缺落实,工程效益发挥不理想。涉农项目后期管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县、镇两级财力又无力匹配管护资金,加之镇村社“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涉农设施一般建成验收后便顺其自然,效益发挥较差。产生的原因一是产权归属不明晰。目前,多数涉农工程项目只是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提及工程建成后产权归属问题,但在建成后未落实。二是管护机制不健全。项目后期管护虽然已逐渐纳入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但项目实施单位大都粗糙编制管护措施或管护制度,并未具体落实,导致部分项目工程管护出现“空位”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重视项目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一是各部门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根据本行业发展实际和需求超前谋划项目工作思路,编制专门的中长期发展项目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先行的理念,提前介入,争取规划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避免项目争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全县项目建设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二是县财政及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适当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力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村公路、河道防洪等有条件的涉农项目均应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对筛选确定争取的项目,以高质量的项目前期工作为基础,再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切实提高项目争取的成功率,逐步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

(二)完善资金整合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采取以县为主、以规划为核心、以预算编制为源头的方式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资金对接,由县财政制订完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涉农项目发展。为防止勘察、设计单位因勘察、设计遗漏等原因导致造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扣留合同金额的30%作为履职保证金,建设单位根据其具体履职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予以考核支付,若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将勘察、设计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凡购买造价、咨询、财政评审中介、工程质量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服务,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服务过程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严格执行“四制”,加强涉农工程建设管理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法人必须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应当视同项目法人。推行与项目法人代表人签定《项目法人责任书》,项目法人代表人应依其职责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是项目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项目的廉政工作负总责。

2、严格招标投标制。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对违反规定不招标的,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杜绝“只公助、不民办”项目的不财评、不招标行为。

3、严格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实行合同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跟踪、考核,对不能够履约的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4、严格质量监理制。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监理职责履行义务。县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与施工企业(中标人)串通虚报工程量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五)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严格竣工验收报审。一般现场签证均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其次,遵循准确无误、实事求是、现场跟踪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签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按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结(决)算后,报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在竣工决算未获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六)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建设单位是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所有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做好各项财产物资采购的原始登记,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和合同约定分别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按“计量支付原则”拨付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应采用委托跟踪审计机构审核或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工程人员审核的有效数据及相关配套资料确定。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涉农资金管理列为党委、政府、部门年度农村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贪污、截留、挪用、违规列支涉农资金和对涉农资金管理不力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七)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根据各涉农工程项目不同特点,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制定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通过安排专项资金、一事一议集资、承包租金等多渠道筹资,落实管护资金,用于项目后期维修、维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涉农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设置效益巩固奖,促进项目的建后管理。

(八)建立后评价制度,全面评价项目效益。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重大涉农投资项目在交付使用三个月后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论报告县政府。对涉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与以后的各镇项目申报挂钩。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比项目可行性论证的预测结果与实际运营的差距,全面总结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吸取教训,为改进以后项目决策、管理及监督提供经验。

篇(6)

近年来,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全县贫困人口由2005年底的51000人下降到2011年底的39000人,同比下降了24%;贫困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300元增加到2011年的2560元,增长了97%,贫困村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一、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领导,整合资源,建立扶贫机制,夯实扶贫开发工作基础。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部门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县域内扶贫开发力量资源的统一领导、合理调配、强化管理、确保高效的新机制。一是县、镇、村构建领导小组。县成立县长为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以及县20个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扶贫村进行排查、调研、规划、统计调度、项目统筹、进展通报等具体事项,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二是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齐抓落实,在年底纳入全县农村经济工作考评。三是镇村相应设置机构实行“三级联动”,形成“县领导小组”负总责,“县移民和扶贫办”统揽,各部门抓落实,任务到镇,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局面。

(二)夯实基础,统筹兼顾,务求科学发展,扎实推进“五项”工作。

一是扎实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2006年以来,根据贫困群众迫切需要,我们把修建村组公路作为扶贫开发的首选,几年来,累计投入资金2592万元,其中,扶贫资金578万元,社会资金2014万元,共修建村组公路54条、112.7公里,户户通便道10万平方米, 18个贫困村摆脱了“大车进不了,小车不能跑”、“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行路史。浩山乡海形村、太平关乡双港村、太泊湖泊桥等村组修通了水泥路;芙蓉墩镇白莲村先后连接了至芙蓉农场、太平关乡的水泥公路网。贫困村98%的组通上了水泥路,彻底解决了贫困村群众世世代代的行路难问题。

二是增强了农田抗灾保收能力。累计投入资金98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42万元,社会资金及村民自筹641万元,修建水利设施46处,其中,新修水渠9520米,维修加固水堰10处,建拦水河坝1500米,清淤池塘31口,建饮水工程8处,泊桥、大桂、柳墅等12个村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达10000亩;解决裕丰、大桂、双港、海形等村饮水困难人口8000余人。

三是加大力度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以“三清三改”为重点,大力实行人居环境改造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080万元,先后在52个自然村实施生态示范村庄建设项目,彻底解决了贫困群众居住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基础。双港、白莲、海形等村基本上实现了整村推进新农村,芳湖村陶邓、堰塘丁家畈等15个自然村先后进入全县十佳新农村示范点行列。与此同时,2011年,会同相关乡(镇),还精心协调组织了马当镇杨柳村老虎洞、定山镇东光村鲤鱼山、浩山乡小山村107户、418人地质灾害区移民搬迁,目前工作已进入建房扫尾和汛前入住准备阶段,从而确保了地质灾害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积极做好产业化扶贫。几年来,我们依托贫困村的资源、区位及人才优势,根据市场行情,因地制宜,积极培植扶贫产业新亮点。一是依靠太平关乡原野食品、浩山水木山珍等企业,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坚持“四统一分”发展油冬儿、食用菌生产,即由公司统一赠送良种,统一培训指导,统一收购加工,统一对外销售,分户种植,目前油冬儿面积已扩种到10000亩,食用菌100万袋,辐射农户6000多户。二是在山区的海形、大桂等村改造低产毛竹3000亩、低产茶园2000亩,在丘陵村发展早熟梨等林果业3000亩,种植蔬菜1000亩,双港乌鸡,太泊湖彭泽鲫、螃蟹等特色养殖业已初成规模,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产业扶贫新格局。同时,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累计培训1500人次,推行惠及贫困百姓的“雨露计划”、“爱心圆梦”工程,在贫困村资助80名贫困大学生,输送100名贫困户子女去深圳、南昌、九江等地扶贫技校免费培训并转移就业,真正实现了“培训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方”。

五是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几年来,我们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和新农村建设,维修、新建村民文化娱乐中心38处,农民科技培训中心5处,解决了村级办公场所困难,又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科技文化生活。改造中小学危房620多平方米,建卫生室300多平方米,方便群众及子女就医就学。

(三)齐抓共管,落实监督,严格管理资金,着力加强扶贫工作的资金保障。

一直以来,我县在扶贫项目落实、资金投入上,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实行了“四个严格”:一是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扶贫开发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方案不齐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分期预拨和验收兑现的方法,有效地预防了过去个别项目单位以项目套取国家资金现象。二是严格实行报帐制。对财政扶贫资金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严格实行资金项目公示制。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性质、资金额度实行阳光操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一次性公示到村到组,有效竭制截留、挪用扶贫金现象。四是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审计制。县乡两级扶贫、审计、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定期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不出问题。

二、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虽然我县在实施扶贫开发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多次调研中,依然有不少问题尚需完善、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贫困村的基础还不稳固。虽然有些贫困村已通水通路建了办公楼,安装了电话电视,但这些基础设施依然薄弱,集体经济投入不足、壮大不快,结构调整缓慢,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难度较大。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不够,无法发挥其在脱贫致富道路上的领头作用;这导致了原本就非常薄弱的扶贫基础更加不稳固。二是群众返贫因素呈现多元化。随着金融危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影响越来越大,那些劳务经济占全村经济大比例的贫困村极容易因此返贫,加上边远农民创业成本大和各种重大疾病、近年多种农业生产自然灾害等,造成农民返贫因素多元化。三是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差。农户经济活动单一,“家底薄、财源少”,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生产经营能力本来就非常有限,在激烈的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体制下,差距越来越大,无法依靠自身能力加速发展。四是新农村建设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标准发生变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20字”的要求对推进扶贫开发贫困村的扶贫标准提高了,再加上农民由于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增长,与外界的信息沟通不断加强,对农村环境、生活质量、社会公平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能够享受到同等的生存发展条件,这对扶贫开发工作有了更高的期望。

三、新形势下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高标准高规划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建议多在贫困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贫困村本来就落后于其他村,为了避免出现村与村发展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在新形势下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必需与新农村建设的远景结合起来,以“整村推进”方法推动新农村建设,这样有利于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做到“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

(二)多渠道引导创业,增强贫困村经济生命力。一是积极组织各级涉农部门到贫困村进行创业培训,掀起农民创业热潮。二是培养一批经济能人、拔尖人才、村干部等带头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各级涉农部门加大帮助创业者做好政策咨询、协调关系、提供信息、办理证照等工作力度,落实服务承诺,以行政推动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扶持创业。三是强化创业服务,组建创业培训机制。按照群众创业项目实施分类、全方位培训指导,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创业技术培训,帮助创业人员了解科技政策及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对创业者在发展过程遇到的技术困难,因人制宜,进行分类培训和指导。

(三)充分发挥社会扶贫的作用。扶贫济困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要坚持和完善各级定点联系结对帮扶制度,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实际问题。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有条件的应积极引进外来扶贫项目和资金,不断发展扶贫公益事业,逐步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方式,创新扶贫机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在“公司+农户”“工厂+基地”“协会+农户”以及建立科技示范户,积极联姻农产品龙头企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着力创新扶贫开发新路子。

(五)深入开展贫困村“回头看”活动。鉴于贫困村基础还不稳固、农民还容易返贫、村干部群众素质提高慢、与先进村还有较大差距的实际,建议适当延长扶持时间。要建立长效保障机制,通过“回头看”实现再扶持,以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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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营造氛围。县政府成立了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由县综改办负责财政奖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财政局负责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综改办、农监办、财政局联合负责筹资、筹劳程序和标准的审核。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财政所负责本乡镇财政奖补工作的日常事务,县、乡两级均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为推动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召开了财政奖补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各村召开了政策宣传会,分层次对财政奖补工作的目的意义、奖补原则、奖补标准和配套措施等进行了讲解和宣传,做到了干部熟悉流程,群众理解政策,推动了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明纪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财政奖补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内实际,针对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等各项环节工作,设计了筹资筹劳项目预案表、筹资筹劳基本情况公示表、筹资农户签字表、筹劳农户签字表、筹资筹劳审批表、奖补项目申报表、项目验收报告表、资金拨付申请表、项目汇总表、资金拔付汇总表、奖补成果表等11套表格,并对每套表格的填报要求进行了明确。在此基础上,为确保财政奖补工程项目落到实处,专门召开了乡镇负责人督办会,要求奖补工程项目保质量、保工期,并强调了“五个不准”的工作纪律,即不准以财政奖补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捐资;不准通过项目包装,骗取补助资金;不准将公共财政承担的项目变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套取和转移补助资金;不准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形象工程,浪费补助资金;不准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及奖补资金。县综改办还开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控系统,对奖补项目的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信息实时监控,全年无违纪违法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一是严把项目规划关。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先由乡镇上报项目规划,县政府再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和中、省下达我县的奖补资金情况,审核确定享受财政奖补政策的乡镇和村,保证了项目规划与三级政府奖补资金的基本吻合。二是严把申报审批关。要求奖补项目的申报手续,必须符合《湖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并遵循“村民自愿、群众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程序规范、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进行申报,由县农监办、农财局、综改办联合审批。凡不符合筹资筹劳使用范围、超过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没有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筹资筹劳程序不规范、举债兴办建设项目、过去已建成重复申报、只收费不建设虚报、投资规模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律不批。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财政奖补项目按其规模分别采取招标、议标确定施工主体,招标、议标全部在乡镇“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公开进行;坚持单项独立核算、招标、决算、审计公示;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质监会,聘请有资质的质监人员组成监理专班,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并出具监理报告。四是严把项目验收关。对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实行三级验收责任制,项目竣工后,分别由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联合验收专班逐级验收把关并签字负责。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拨付奖补资金;完成标准和质量还有欠缺的工程项目,按实际完成情况拨付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资金。____年,共有7个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涉及5个行政村,取消奖补资金37.43万元; 有3个村的项目工程量验收不达标,减少奖补资金4.5万元。五是严把资金管理关。所有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财管所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管”账户,并严格按照报账制的要求,凭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报账凭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出资人交款凭证、经公示认可的奖补资金明细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申请表等相关凭证,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

二、工作成效

(一)激发了农村建设公益事业的热情。财政奖补政策与以往的其它惠农政策相比,带有明显的奖励性质,只有建了项目才有奖励或补助,不建则没有。这一规定也逐步改变了农民“等、靠、要”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提高了农民自我发展的意识,不仅由“要”变成了“我要干”,而且还“抢着干”,有限的奖补资金带动了发展大投入,真正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财政奖补政策的驱动下,村干部有加快建设的积极性,农民群众也有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各地修建村组生产路、建设农田 水利设施的热情普遍高涨,村级基础设施面貌大为改观。如狮子口镇新联村村级排灌主渠道长年失修,淤塞老化,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农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通过实施财政奖补项目,排灌主渠道疏洗一新,彻底解决了该村群众最关注、最期盼、最现实的问题,农民群众无不拍手称赞。

(二)缓解了农村公益事业投入不足的压力。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来由乡村自行承担的公益事业建设失去了财力保障,而新的农民负担管理政策规定,农村一事一议筹资人年平不得突破15元。即使按一事一议的最高标准筹资,“小”村筹资难以达到两万元,“大”村筹资难以超出四万元,根本满足不了村级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需求。通过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级因财力不足导致公益事业发展受阻的予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如斑竹当镇的几座大型泵站改造升级后,存在沟渠不配套,不能有效发挥排涝功能的问题,该镇抢抓财政奖补政策机遇,积极申报项目,对天子庙等20个村的排灌渠道实施了疏扩工程,全镇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三)增强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通过财政奖补项目的不断实施,各地农村基础设施滞后,旱涝不能保收等状况得以逐步改善,长期以来由于村级无钱办事、无力办事,导致干部作风涣散,干群关系紧张的情况也得以明显好转,村级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借助“一事一议”,村民积极参与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共同谋划长远之计,形成了良性发展态势。孟家溪镇黄田村过去干群关系十分紧张,该村争取财政奖补政策对村组公路进行提档升级,解决了群众呼声最高的出行难、农副产品运输难的问题,群众称之为致富路,干群关系也因此逐渐融洽,促进了村级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问题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