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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银行;路径选择;市场定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6-0075-02
1 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
在国外,私人银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银行向高端客户提供的包括存贷款、个人信托和资产转移等服务,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户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在我国,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声明不允许发展私人银行。徐滇庆也否认民营银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银行”,强调民营银行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银行,而绝不是任何一种私人银行或家族钱庄,也不是低档次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对于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产权结构、资产结构以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加以界定:
(1) 产权结构论,即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国外多数学者都赞同这种观点,认为民营银行就是与国有银行(state-owned bank)相对的银行,也就是私人(除国有资产以外的资产所有者)控股的银行。霍德明、李纪珍(2002)结合台湾地区的经验,认为“民营银行的标准在于公股数量低于50%”。
(2) 资产结构论,即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认为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部分学者将民营银行视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认为中国民营银行目前较合适走“社区银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区域性民营银行”的概念,即只有区域内自然人和民营企业参股、向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银行。邓薇(2010)认为在民营经济较发达地区要发展民营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输血。
(3) 公司治理结构论,即强调民营银行的治理以及市场化机制经营特点,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以良好的治理为基础,采用市场化经营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巴曙松(2001)认为“民营银行是指在银行内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大部分学者则主张从资本结构、银行业务、经营原则、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民营银行的性质。如张杰(2003)提出判断民营金融的三大标准,即“归谁所有、由谁经营、由谁来监管”。熊继洲(2003)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运行的拥有合理产权和市场化公司治理的商业银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种界定原则之后,给出了较为全面的定义,即“向民营企业和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依靠银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
2 发展民营银行的理论基础
(1) 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分为传统和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传统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两方面加以分析,认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克服与金融资产交易相关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对称信息和不确定性所产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认为在没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场上,也就不会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过模型证明拥有私人信息的企业可以通过将自有资金投资于该项目,使外部投资者相信他确实拥有私人信息。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强调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性中介,具有管理风险、节省参与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从流动性转换功能的角度证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类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认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税收的非线性、财务困境成本和资本市场的非完美性四个原因,企业需要金融中介为他们规避风险提供相应的避险产品和增值工具。国内学者冯斌星、何炼成、窦尔翔(2005)将效率观作为分析出发点,解释在不同经济形态下各种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真实原因,区别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结构观和功能观。
(2)金融结构理论。早期的金融结构理论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动和金融现象作为一种结构即金融结构来研究。Goldsmith(1969)将各种金融现象归结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他同时认为金融理论的主要职责是“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述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结构研究则主要关注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的相关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金融体系发展水平的数据与有关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数据密切相关。他们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高水平的金融发展与更快的经济增长、物质资本积累、经济效率提高总是高度正相关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在金融发达的国家,融资依赖度高的产业其发展速度也较快。国内学者则主要借鉴国外的分析指标分析我国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如王广谦(2002)和杨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论。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存在着利率管制、金融结构严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问题,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Machinnon 提出经济货币化率指标M2/GNP作为衡量一国金融中介体的总体规模。早期国外学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论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领域和其他一切经济领域一样,可以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力量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所以应当减少对金融的干预。我国学者也结合国内实证研究对金融深化理论进行一定的发展。金纯(2006)通过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程度和经济货币化程度及金融相关率的线性分析,证明融资渠道的拓宽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将极大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陈凌佳、顾雪娟、杨剑波(2008)则认为“中国金融深化的数量化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而其发展的内在质量不高,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程度较低”。
3 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1)存量改革,即通过对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形成民营银行。王自力(2002)强调“把加快存量改革作为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邱兆祥(2003)认为,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引进民间资本,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的路径,既可以新设,也可以通过存量改造。但鉴于我国中小银行已有一定存量,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对现有的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进行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场化经营轨道是最佳选择。白钦先(2004)认为民营化是中国金融业的趋势,在具体步骤上,应先改造农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光(2002)和张汉亚(2008)都提议将现有的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补我国县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全新创设民营银行。林毅夫(2001)认为,必须放松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实现银行业的完全竞争。徐滇庆、巴曙松(2002)认为改造一栋危楼要比重建大厦难得多,强调创建新的民营银行。赵守国(2004)提出以发展民营银行为重点,推进中国银行业“体制外”发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适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孙大午(2006)认为“拆大、放小、民营化”是发展民间金融的主要路径选择。
(3)无论存量改造还是增量发展,不仅取决于我国现阶段金融的总体现状,更取决于改革、发展的趋势。杨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情况下将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改组改造为独立的专门性银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业银行,执行国家优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孙世重(2003)认为“既要为民间资本参股原有的正规金融体系开辟合法渠道,也要为设立新的民营银行创造制度空间”,同时把孰轻孰重、谁先谁后的问题交给市场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陆蓉和林晓甫(2003)、杨仕晋(2003)、朱思爽(2005)、王修华和彭建刚(2007)、王剑灵(2008)、张淑芳(2010)等都强调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农业和社区内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区银行的必要性,路径选择可以结合各地具体情况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发展。
也有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路径可以有四种:一是全新设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性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进入市场,可称为收购模式;三是对基层金融体系中产权结构中已经包含非国有成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营化改制,可称为准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对现有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民营化转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
(1)成立区域性的中小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林毅夫(2003)认为发展民营银行的主要目的是“补课”,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绝对优势,推动中小银行发展目的是设立合适的金融机构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樊纲(2003)指出民营银行就应该定位成区域性、民营性、地方化的中小银行,在业务上补大银行的缺漏,而不应该立足于和大银行竞争。许小平、杨晓艳(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业融资困难上,民营银行具有信息、组织和机制方面的优势。李健(2006)认为民营银行在客户群的选择上应将地方中小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服务对象,理由是国有银行主要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少顾及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或者其调研资费较高、审批程序较长而导致贷款成本比较高,使中小企业难以接受。同时由于“中小企业户多面广形式多样,对信贷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要求民营银行为其提供高度灵活的专业化服务”。王元京(2010)认为民营银行应发展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民营银行在其他银行开展的同类业务上具有比较优势,同时不断创新其他银行尚未开展的业务和服务,强化民营银行的弥补优势和创新优势。
(2)通过政策引导,实行业务多元化,改善金融结构,应对外资冲击。樊纲(2005)建议中国应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的发展既需要全国性的大商业银行,同样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营银行。刘卫红(2002)、韦衡(2003)、傅白水(2005)、钱方明(2008)探讨了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后,传统的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受到的挑战,指出民营银行必须借鉴外资银行混业经营、风险管理等模式,确定新的市场定位战略。龙海明、李莎(2004)则支持民营银行业务多元化,认为民营银行业务发展的着重点不是在储蓄上与国有银行竞争,或在规模、技术手段、中间业务方面与外资银行较劲,因为若靠这种金融战略,民营银行最终只能狭隘地停留在社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层面上。因此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民族银行体系,才能有效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程工.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与方式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8(5):27-33.
[2]巴曙松.社区银行能否成为中国银行业放松管制的突破口?[J].现代管理科学,2002(7):19-21.
[3]董红蕾.增量改革模式中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J].财经问题研究,2003(4):46-48.
[4]李健. 关于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学术观点综述[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71-77.
民营银行的成立是中国改革金融体系,促进金融行业竞争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民营银行作为一个新生的银行类型,其生存与发展仍然是存在诸多的障碍和不利因素。本文首先对民营银行的自身的优劣势及外部的机会与威胁来论述民营银行的生存状况,之后针对民营银行的特点提出一些发展的策略,助力民营银行这一新的银行类型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民营银行;SWOT分析;发展策略
经过前期的关于民营资本设立银行政策的陆续出台,2014年3月11日,银监会公布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共有10家民企参与,按照每家民营银行不少于2个共同发起人的试点要求两两配对,模式主要包括“小存小贷”“大存小贷”“特定区域存贷款”“公存公贷”四种。
对于民营银行的定义,普遍有三种角度:一种强调产权结构;一种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还有一种强调公司治理结构,是否采用市场化机制来经营。目前国家鼓励建立的民营银行,重点侧重于第三种,即通过打破垄断,由民营资本主导,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起来的拥有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市场化经营机制的“新”的民营银行。更概括地说,“新”的民营银行就是由民间资本控制与经营的,权、责、利统一的现代金融企业,或者说民营银行是由“民有、民治、民责、民益”四民构成的统一体。
发展民营银行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传统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从而改变经济结构与金融组织体系结构的不对称程度。但是民营银行作为一个新生的银行类型,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其生存与发展仍然存在诸多的障碍和不利因素。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民营银行的生存与发展在伴随着不利的条件下依靠自身的一些特殊之处,仍然有很强的发展潜力及机遇。
1 民营银行发展的环境分析
1.1 民营银行的优势
1.1.1产权优势。目前金融体系下,改制或者上市后的银行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产权关系模糊,产权主体缺位,权责利关系不对称的状况,而这种情况导致了经营效率的损失。民营银行则是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具有清晰的产权,这有利于其在市场竞争中更灵活的面对市场环境的转变,在竞争中获得先机。
1.2 低交易成本优势
民营银行在与中小企业的博弈中,交易成本远低于国有银行。中小企业在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下贷款难的问题,民营银行在解决此问题上具有优势,原因在于其在经营中更侧重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立足于本地区,服务本地区的企业,因此其对客户知根知底,极易沟通,同时又获得了规模优势,降低了服务成本,从而能为客户提供质优价廉的金融服务,对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是有益的补充。
1.3 灵活的经营机制优势
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民营银行由于规模相对较小,管理成本较低,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调整和经济周期的调整,在经济的浪潮有其容易存活下来的相对优势。
2 民营银行的劣势
2.1 规模、信用方面的劣势
民营银行无论是资本规模还是资产规模都弱小,属于小银行。国有银行有国家信誉担保,而民营银行完全是按市场化原则运作,其发起人是民营企业,其信用程度远远不及国家信用,在吸储方面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2.2 品牌和声誉方面的劣势
我国民营银行成立较晚,在品牌、声誉建设上面先天的时间不足,加之其民营背景,使其在品牌建设方面更是难上加难,其无论在品牌还是声誉方面均远不能与国有银行相比。在目前存款保险制度等风险保障措施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品牌声誉不够强大的民营银行对市场的影响力及对客户的吸引力相对较弱。
2.3 经营人才缺乏方面的劣势
民营银行成立之初,在搜寻专业优秀人才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大型银行的发展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但是让其转战到民营银行去却是存在一定的障碍。如要培养自己的人才,又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因此在人才的聘用和培养上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人才布局。
2.4 公共关系方面的劣势
民营银行的所有者是以民营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在其自身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就存在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关系不顺畅,由其组建的银行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并且又多出了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关系,因此,其发展需要理顺与这些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3 民营银行的机会
我国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强烈的融资需求,为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市场空间。大量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已经严重影响了其正常发展,现有的金融制度无法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而这一状况就为民营银行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民营银行可以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专门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在与大型银行竞争中分得一杯羹。
金融业全面开放为我国民营银行加快发展提供良好机遇。民营银行有了向外资银行学习的机会,有利于民营银行加快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业务创新,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同时,开放也为民营银行拓展更宽的业务领域与市场空间奠定了基础。
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为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渐进式的中国金融体制变迁,为民营银行的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空间。
传统大型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弊端为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改进的空间。
4 民营银行的威胁
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全面竞争。在银行的竞争中,国有银行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特别是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以市场为导向,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向“全能银行”发展。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与征信体系的不健全,加之我国民营银行的内控制度不力,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使民营银行的风险控制与经营安全面临挑战。而外资银行的不断发展也争夺民营银行的客户和人才。
5 民营银行发展的对策
5.1 实施差异化的服务
目前中国的银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国有大中型银行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后,市场布局已经趋于饱和,部分银行甚至还存在过度扩张问题。因此,民营银行进入市场后不得不面临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困境。但是也不是说民营银行不能生存,目前大中型银行在提供服务方面存在诸多令客户诟病的地方,同时,也不是每种服务都能够提供, 因此,民营银行可以在服务上下功夫,加强服务,通过提供优质、差异化的服务来留住客户。
5.2 高度重视风险管理
民营银行业务存在着大量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洗钱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的风险监管体系。民营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又要比一般银行的风险管理更严格,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民营银行业务的风险主要来自对客户及其业务背景、财富来源、民营银行账户的使用缺乏足够的了解。其次是贷款方面,民营银行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所设立的,而这些中小企业的资信度又是相对来说较低的,民营银行相对国有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更大。企业欠贷不还,逃废债务等现象,直接影响了银行贷款的收回,导致不良贷款大量上升,必然会影响民营银行的发展。因此,民营银行,特别是新生代的民营银行可以利用其固有技术优势,比如发挥互联网的大数据优势,收集客户的信用记录,建立数据库,利用互联网强大的功能助力其服务中小企业时降低风险,减少不良贷款。
5.3 加强信誉、品牌的建设
民营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相对于有几十年历史,有国家信用做保障的大型银行来说,其品牌,信誉处于劣势地位。而品牌与声誉又关系着金融消费者对其信任程度。信任程度的高低,又关系着民营银行业务开展的顺利与否。因此,对于民营银行来说,要想大规模的开展业务,需要加强其自身的品牌与信誉建设。这里,可以尝试专门成立民营银行协会或者其联合组织,加强平时的规范。也可在国家正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之前,采取类似存款保险的制度,加大存款担保,增加风险拨备等方式来提高其信誉。
5.4 加强与大型银行机构的合作
通过自身的发展,利用自身的优势还不足以让民营银行迅速成长壮大起来,其业务的开展还是需要通过与其他银行机构的协作,互取所长,才能不断的发展壮大。因此,在日常的业务开展中注重与大型银行的合作,一方面可以利用大型银行的渠道和客户资源,另一方面可以学习其在风险控制与银行管理方面的经验。
5.5 加强对关联交易的控制
民营银行的股东都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又一直以来缺乏资金、难以融资。即使在民营银行成立时,其出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但是也无可避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所以,民营企业很可能会通过自己设立银行来解决自身的融资问题,此时银行很有可能会成为其“提款机”。 而那些谋取小集团或私人利益的非公平关联交易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导致无法归还贷款,民营银行就会面临巨大风险。
【参考文献】
[1]吴晓灵.民营银行的前景在于“错位竞争”[N].中国经营报.2013.12
[2]陆岷峰,王虹.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问题和对策研究[J].华北金融.2013.12
[3]郝杰. 互联网探路民营银行[J].中国经济信息.2013.501
[4]邱兆祥,安世友.发展民营银行面临的问题及对策[N].金融时报.2012.7
关键词:民营银行;关联交易;存款保险;政策;法规;退出机制;流动性
0 前言
在高度市场化的今天,民营银行也面临着继续发展的问题,金融领域改革步伐加速就更加需要民营银行进行深入地变革,以此来实现对市场、发展和社会的适应。应该从长期困扰民营银行的相关问题研究入手,为民营银行发展创设一个空间,开辟有利于民营银行发挥功能,实现不断增长的环境,以创新与改革为手段加速民营银行的进步,使其成长为银行体系中最具有活力和潜力的部分,形成对银行和金融改革的支撑。
1 民营银行的概述
1.1 民营银行的定义
根据行业的研究成果和社会上的共识,本研究将民营银行定义为:有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以市场化方式进行银行治理,以服务市场和服务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商业性质的银行。由于民营银行没有国有商业银行过重的负担,特别是民营银行与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因此,民营银行具有显著的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据近二十年的发展经验,民营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逐步转变成社会和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
民营银行发展一般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上世纪末,在市场化经济体系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传统的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社会上大量的民资有加入金融服务领域的需要,1996年成立的民生银行就是这一时期发展和市场的必然结果。第二个时期是新世纪开局前十年,以发达地区民营银行的大量出现为代表的新阶段得到了确立,民营银行有了数量与规模上的增长,并逐步成为支持民营经济的主要新兴力量。第三个时期是2010年以后,国家看到了民营银行的优势和发展潜力,颁布了"国十条"和"金十条",这使得民营银行的发展有了政策性的指引,民营银行获得了爆发性增长,截止2013年民营银行的数量已经达到36家,并且还有相当多的企业正在申报民营银行的资格。
2 民营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营银行的信誉问题。民营银行是自担风险的商业性质的银行,没有信誉将很难实现资金的融通,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对于民营银行的认知还不够充分,出现了民营银行信誉基础方面的问题,很容易因信誉而出现挤兑和筹资困难,影响民营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2)民营银行的关联交易问题。在民营银行投资的民资中有一部分资本将民营银行作为提款机和圈钱工具,因此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现象,这不但会导致交易公平性的下降,而且容易给民营银行造成金融风险,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3)民营银行的经营问题。银行是技术、管理、资金密集的企业,需要大量的管理、业务和经营人才,而民营银行没有长期的经营经验和全面的管理群体,导致民营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风险,极容易发生民营银行的经营性问题。
(4)民营银行的流动性问题。一些民营银行为了增加流动性采用了各种措施来吸纳公众存款,这导致民营银行筹资成本过高,进而影响到民营银行发放贷款,可能出现民营银行的"钱荒",这种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会影响到民营银行的成长和发展。
(5)民营银行的退出问题。在金融市场竞争中,应该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淘汰不合格的民营银行,而当前民营银行没有必要的推出机制,这会引起民营银行的恶性竞争和短视经营,不但不利于民营银行的发展,而且容易给社会造成金融上的不稳定。
3 发展民营银行的措施
(1)推出民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民营银行只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才能对存款人的利益进行保障,存款保险制度是民营银行妥善解决自担风险问题的第一步,应高度重视。
(2)加强民营银行的监管力度。对民营银行监管要体现在对民营银行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的监管。密切关注民营银行的资产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监管民营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会计结算制度。
(3)加大对民营银行的政策支持。要从税收上对民营银行进行扶持,对涉农及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贡献大的民营银行进行补贴,通过高层次银行从业人员对民营银行进行辅导和帮助的方式加速民营银行的发展。
(4)完善民营银行的法律法规。新时期应该要设立明确的与民营银行配套的法律法规,使民营银行从设立、经营到退出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起到对民营银行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5)建立民营银行的退出机制。对有重大风险的民营银行进行强制性地清理、关闭或兼并、重组,以退出机制为打败堵住向社会转嫁风险的渠道,迫使民营银行努力审慎经营。
4 结语
民营银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金融改革重要的突破口,应将促进民营银行的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
参考文献:
一、初探民营银行
2013年民营银行试点之前,关于民营银行的含义学界一直以来有三种界定方法: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治理结构论①。现在提起民营银行,首先映入脑海的便是文章开始提到的五家已经开业的真正的民营银行。因此对其定义也应该有所更新,作者在对现有民营银行特点的基础之上提出民营银行的新的含义:民营银行是银监会专门批复、由民营资本控股、有完备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区域性经营权同时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金融法人企业。
民营银行由民间资本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的是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的融资。另外民营银行具有区域化特征、区别化的经营模式。民营银行在新颖化、创新化的同时暴露了天生的弊端。
二、民营银行进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一)法律监管是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法律具有稳定性,在法治社会里的民营银行坚持法律监管就是为自己的发展找到了一个稳定的坐标,使其在创新发展中能够始终做到有标准、有参照从而不至于随着时间的流淌逐渐偏离发展预测的轨道。
(二)法律监管是顺应国际发展趋势,与国际接轨的必然选择
在西方发达国家例如德国、美国等国家并没有民营银行的概念,因为其大部分银行都是民营的,且他们的发展都是在法律的引导下进行的,民营银行从出生到死亡都由法律来安排,然而结果显而易见。坚持法律监管可以参照西方发展模式,从而实现吸引外资、国际化运营发展。
三、民营银行发展中遇到的法律监管问题
(一)法律监管缺乏依据
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特征,目前针对民营银行的立法还没有出台,虽然关于银行监管的法律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规定,但其规范多在传统银行的发展,对于后来出现的民营银行的监管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在今年五六月份分别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为民营银行的风险防范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以及《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是专门针对民营银行的指导性规定,但是对于民营银行的经营、监管、退出条件的事项却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规定的过于原则,因此,针对民营银行的立法刻不容缓。
(二)法律监管欠缺统一性
民营银行作为一种金融企业,其接受监管的主体、过程等都需要有个封闭的监管系统来对其进行规制,但目前对民营银行的监管大都集中在民营银行的设立程序及其监管原则,明确化、具体化尚有不足。具体而言,没有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监管系统不闭合,市场退出机制等不够完善,对民营银行经营过程的法律监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民营银行行进中的法律监管措施
(一)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
三会、金融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监管主体的监管权限需要进行明确及其划分,便于责任的追究,通过责任追究来提高监管的效率及力度,形成规制统一、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监管模式②。另外,创新监管模式是针对民营银行的特点创新监管手段、丰富监管工具箱,简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透明度。目前较重要的监管是公众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从民营银行经营特点来讲,比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它没有实体营业点,网上运营发展。此种情况下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适时评估和改进监管安排。作者认为,需要建立一个民营银行监管平台,由专人负责端口的对外接受信息及信息的审查,接受公众监管的投诉,平台内容为非改写的对外开放,作为公众投资的参照。在市场化的竞争下,民营银行的发展物竞天择,由其发展实质效益来决定其生存发展的长度。
(二)完善监管要素,构建法律监管框架
完善监管要素是从监管的客体和监管的方式来讲的。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运用适当的监管方式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见并予以规避,首先要构建法律监管框架:
事前监管,主要在于设定民营银行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准入标准和退出标准。在准入标准中从股东资格审查到资金的监管就位、从形式审查到目的审查,从股东自愿接受监管到各位股东的信誉的审查,从其差异化的市场地位到特定战略的审查等都必须在民营银行正式设立之前进行法律规定的监管,把控好事前监管就把控好了一半的风险。
事中监管,在民营银行设立后到民营银行退出时的有关经营方面的监管。民营银行的经营模式从一出生就带着“差异化”的属性。为避免被“同质化”的宿命,必须始终坚持民营银行的设立初衷和目的,进行差异化的经营。另外,事中监管是防范其经营风险发生的主体部分,首先包括股东的信誉、资金、战略的持续性维持、股东在经营中的风险防范的法律规制等。其次,包括法律对民营银行贷款对象、客户资信、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的完善等问题的把控,事中监管中要始终和所产生的风险相照应来设计法律监管模式。
事后监管,在以上所述的法律监管模式对外在风险没有把控到位或者出现不可避免的风险落地时,从经营风险的救济到风险不可补救的处理的法律监管。前者需要运用法律的武器通过诉讼程序借助司法救济来渡过难关,后者需要启动市场退出机制,必须结合预先设定的民营银行退出标准配合监管主体的行权来设计民营银行的死亡。同时要及时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来尽可能使民营银行客户在民营银行启动市场退出机制时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控制发展速度,保证民营银行发展的有效性
在20世纪九十年代末,台湾民营银行兴起并发展迅速,在一年之内由首次批准的15家到25家一直到2001年的53家,分支机构暴增到几千家,爆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不仅背离了初定的目的,还成为大资本家圈钱的工具,并且最终导致了最后的金融危机。台湾采用“法律先行”的措施度过危机。我们应该接受教训控制发展速度,实现脚踏实地发展。
总之,民营银行是银行乃至整个金融领域的一大突破,民营银行的有效监管是保证银行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安全有序进行的必要条件,民营银行行进中的法律监管规定的明确、统一、无缝对接将是民营银行取得突破性发展、持续经营的有效屏障。(作者单位:温州大学)
注解:
对此,我们认为加快银行业对内开放,是当前金融改革的核心环节。从根本上看,中国银行业还存在几方面典型弱项:缺乏完备的、多层次的机构体系,主要表现为扎根基层、面向小企业的中小银行严重缺位;市场布局存在非均衡性,农村领域普遍缺乏银行的支持;产权结构还有待优化,虽然近年来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比例在增加,但国有股、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股仍占据了绝对优势,同时对民营资本的机构准入一直没有放开。其中,民营银行改革将成为新时期中国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
如何看待欧美银行“国有化”问题
各国金融演进的过程都表明,民营控股一直是银行业发展的主流。当然,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不断演进,越来越多的欧美银行被卷入了危机,包括花旗在内的多家银行逐渐呈现了“国有化”趋势,已成为了全球的焦点。对此,我们认为这并不能够成为我国拒绝银行民营化改革的理由。
首先,民营化一直是世界各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虽然由于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欧美国家近期有一些银行被“国有化”,但是各国政府和监管机关都表示民营银行仍然是最有效率的模式。当然,从欧美银行业的总量来看,本次危机中也只有少数银行被“国有化”,无论从国有资本占银行业总资本的比重来看,还是从国有银行占所有银行的比重来看,都是微不足道的。
其次,欧美部分银行的“国有化”呈现出“双刃剑”特征,引起股票市场、银行管理团队的强烈反应。国有化结果首先就是股票大幅贬值,然后引领金融股及其他相关板块集体跳水,所以股市投资者并不希望银行实行国有化。而存款人并不受影响,因为有联邦存款保险作保障,银行分支机构也会照常运营,但也会产生道德风险问题。众多欧美银行业人士认为,国有化会损害金融部门,使信贷环境更加恶化,还会降低公众信心。
再次,欧美银行的“国有化”,实际上是非常手段不得不为。经济层面而言,欧美政府已不能接受下一个破产的“雷曼兄弟”出现。从花旗银行陷入困境开始,由实体经济下滑导致商业银行陷入困境,被看作是金融危机的第二波,目前欧美银行问题重重,“国有化”是解决银行问题的一个办法。再有大型机构出现倒闭,引发金融体系崩溃是美欧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一旦有这种迹象出现,政府必须及时出手。而银行被“国有化”后,储户们不会再担心银行倒闭而造成存款损失,市场上的融资活动也可以得到加强。
最后,欧美银行的“国有化”只是权宜之计。虽然西方政府已同意吸收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价值数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损失,这些银行实际上已经被国有化了。然而长远来看,“国有化”前景肯定黯淡,政府的股权会随着危机的缓解而逐渐被稀释。“国有化”将银行的债务责任转变成了公众责任,确实用了纳税人的钱,但危机过后政府会慢慢以各种方式退出,美国始终是以民营银行为主体的。今年6月份,美国财政部批准了十家问题资产援助基金(TARP)资助银行赎回逾680亿美元的政府优先股,意味着去年10月受美国政府注资支持的美国大银行,逐渐走上了“反国有化”道路,更证明了所谓的欧美银行“国有化”趋势已经落幕。
由此来看,次贷危机中欧美银行的表现,恰好说明了“国有化”或者“民营化”达到极度,都会产生“过犹不及”的风险。就我们国家的银行业来说,则是民营化不足的问题。
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重点
目前,国内对民营银行的概念一直存在争议,我们则认为,民营银行指在产权结构中以民营资本控股的、有着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且采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银行,而在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早期,还要强调其必须优先服务于特定金融短缺领域。
从社会需求来看,无论是高端的金融产品,还是基础性的银行服务,都还未使得公众完全满意,这就说明银行业的供给还远未饱和。长远来看,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是加强市场竞争、全面提高金融体系服务质量的需要,是应对外资银行压力、增强中国对外金融竞争实力的需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措施,也是满足农村金融有效需求的必要途径,并且能够为民间融资寻找出口,降低非正规金融风险。
对于民营银行的发展必须坚持几个原则,一是在银行所有权方面,必须由民间资本(非国有资本)真正占据控股地位的银行。二是在银行经营权方面,必须独立自主进行公司内部权力结构架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在业务重点方面,民营银行虽然与其他银行一样可以自由选择资产配置,但政府应该通过适当引导,使其更着眼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或农村等金融资源供给不足的领域。从理论上说,作为自主经营的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当然可以自由决定业务结构与资产配置,但近期内发展民营银行的最大意义在于能够解决当前国内金融资源供求的失衡。换句话说,如果民营银行的发展目标只服务于大城市、大企业等对象,那么政府虽然不应刻意加以限制,但也不应纳入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政策支持范畴。
之所以进行这样的限定,首先是因为当前对国内民营资本的限制和约束仍然太多,呈现出金融开放的内外不平等性,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公平。不打破国有资本主导的现有银行体制,既不适应国内经济金融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现代银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
其次,具有市场化的独立经营模式,也是民营银行的一个必要条件。在现实中,虽然有的金融机构从产权结构上已经具有了民间资本主导的特征,但是在许多方面仍然保留了“国有”色彩,如主要管理人员仍由政府任命、经营业务受到政府较大干预等,这样的银行同样不能称之为真正的民营银行。
再就是从不同类型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来看,一是对于农村民营银行来说,如果把在农村吸收的零散资金投放到城市地区,就违背了设立农村民营银行的初衷。因此,农村民营银行的业务发展应定位于农村,用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这一点应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二是对于以城市商业银行改造而成的、或者新设银行来说,其市场定位和业务选择应该着眼于为社区服务。三是对于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所改造成的民营银行,则可以继续发挥其原有的市场优势与业务定位。除此之外,这些全国性民营银行更应办成具有较高“美誉度”与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商业银行”。
总体来看,在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试点期,首先应努力为民营企业对银行业的资本准入创造更加完善的环境,逐渐允许民营资本的机构准入试点。其次,以改造或新设的民营资本控股银行为改革突破点,同时鼓励民营资本入股参与各类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民营银行改革的模式选择
在具体模式的选择中,民营银行改革可以采取改造和新设机构并重的思路。
一方面,可将现有的银行通过各种途径转变为民营银行。我们认为,现存的股份制银行与我们所倡导的民营银行最为接近,改造的基础最好、难度最小,因此,应该将其作为我国改造全国性民营银行的突破口。另外,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也可以通过重组改造成地方性民营银行,它们的数量多、规模小,业务上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与地方经济结合非常紧密,为地方企业服务,完全可以进行民营化改造。民营资本可以采取收购、兼并等方式,直接参股甚至控股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另一方面,在促进民营银行改革的过程中,增量改革同样非常重要。当然,通过新设方式发展民营银行,必须控制规模和速度,在较长时期内,新设民营银行只能限制在地方性、区域性的范围内,这也是当前发展民营银行的内外环境所决定的。在实践中,新设民营银行的领域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具有较高可行性:首先,是依托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允许出现真正的民营控股村镇银行;其次,在中小城市,无论是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化改造,还是新设民营银行,一个可行的选择就是打造社区银行,即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主要服务于社区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
应该说,当前民营银行的发展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相对于上世纪的情况来看,民营银行面临的机遇已经足以支撑其改革的深入。同样,在各国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初期,都会受到一些其内在弊端与缺陷的影响,如民营银行的信用层次低、可能出现关联贷款、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是各国在银行发展中所共同面临的,并不能作为拒绝银行业对内开放的理由。长远来看,民营银行的内在优势却是国有银行所不能比拟的。虽然民营银行发展会带来一些风险,但只要制度设计合理,这样的风险是可以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而不会积累成为系统性风险。因此,在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问题上,要避免因噎废食,尽快顺应现代金融体系发展的规律,加快促进民营银行的发展建设。在完善制度环境和监管体系的背景下,加快民营资本对银行业的准入,才符合国家和公众的长远利益。
1 民营银行的概念界定和必要性分析
1.1 民营银行的概念界定
民营银行的讨论到今天,民营银行的概念出现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民间资本控股理论,即民营银行就是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二是公司治理结构理论,拥有公司的结构,股东控股,市场为主体,股东大会是权利机关,董事会是管理机关。三是民营企业服务理论,认为民营企业是其主要的服务对象。四是经营者身份理论,主要有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的提法。
通过以上的介绍和分析,本文认为民营银行是具有合理产权结构,科学的法人治理机构,完善的市场机制,引入民间资本并超过股份的过半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管理,具有较大的经营自主性和激励机制,拥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高素质的经营队伍。
1.2 民营银行的必要性分析
第一,民营银行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快速发展的需要。多层次的经济主体环境要求金融机构也与之相适应,发展民营银行适应市场经济运作规律,能促进经济增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部分的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标的,自主经营而且自负盈亏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也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运行,因此金融机构的商业化是必要的。
第二,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产权虚置现象十分严重。国有银行的经营绩效低下,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这样的产权制度会导致严重的资产流失问题和效率低下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民营银行有利于打破这种低效率低下的状态。
第三,非正式金融广泛存在。目前我国民间有大量的资金得不到利用,找不到其利用的渠道和收入,同时资金缺口在中国农村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在这种背景下,民间金融应运而生,他们自发的组成,以利益为核心,形成了一个游离于官方信贷市场之外的非正式金融市场,因此地下金融十分活跃,风险系数很大,信誉度低,增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2 中国民营银行存在的风险
建立和发展民营银行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内经济界的热门话题,民营银行在活跃民间资本、化解金融风险方面都发挥着重大的意义,民营银行虽然有很多优势,但银行业是经营货币资金的高风险行业,因而增强风险观念,强化风险管理始终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永恒主题。在我国不健全的金融制度体制下和社会信誉缺失的情况下,民营银行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风险,我们只有控制这些风险,才能确保民营银行稳步发展。
2.1 居民信任风险
银行是靠信用进行经营的特殊企业,信任、品牌及居民的认可度相当重要,公众是否信任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公众对银行信任程度越高,对银行业务的开展就越有利。作为改革中的新产物―― 民营银行,还未在业务开展中建立起足够的居民信任度,而且我国民营银行国家对其的信誉支持很少,这就导致了民营银行的居民信任风险可能大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居民信誉风险。
2.2 行业间竞争风险
民营银行虽然立足于民营中小企业市场的服务,但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同业竞争也将越来越大。我国民营银行现在所面临的最大的竞争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商业银行。这里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分支机构数量众多,经营地区密切联系,经营业务相互渗透重叠。而且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基础和良好的资金条件,打着“国有银行,国家信誉”这一旗号,在居民与企业里形成了大量稳定的客户,与众多优异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关系。而且国有银行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步伐,纷纷进行了体制转轨。并且国有银行注重人才技术及管理方法的引进,注重开发新产品,也极大的增加了自身的竞争力。这就形成了国有银行垄断的地位,控制了新产物民营银行的发展。而且民营银行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民众信任度低、技术薄弱、分支少、服务不便捷等弱势,使其竞争优势明显降低。民营银行其竞争劣势在业务的扩展以后也是非常显著的。资金实力不足,不能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和抵御风险能力差;分支机构较少,结算渠道不畅, 不能为客户快捷的提供服务;银行业务技术壁垒较低下,无法凭借技术取得领先地位。
2.3 资本短缺风险
银行能够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就是资本金,资本金是证明银行信誉高低、经济实力大小的主要条件,银行补偿意外损失、维护存款者利益的最后的机会也是资本金。资本金的多少与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成正相关,资本金越充裕,风险的抵御能力就强、信誉度就高,反之则恰好相反。根据《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资产负债监管要求的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受制于银行自身的资本规模,资产负债业务实行比例管理,和股东权益存在挂钩关系,这也就说明在一定的资本规模下,民营银行的资产负债关系将不能无限制的扩张,尤其是在存贷款业务方面。如果民营银行的资本将来不能通过明确的途径增加和充实,民营银行将不能持续长久的经营其业务。这样,民营银行就将因资本短缺而引起风险。
2.4 吸收存款不足引起的风险
对于银行业来说,最重要的便是存款的多少,存款的充足与否决定了银行其余业务能否顺利进行。而对于民营银行来说,存款的多少直接制约着民营银行整个中心工作的开展。而民营银行过去一直用低息进行揽储,但随着余额的出现,以及银行卡、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等高科技的出现,在银行规模优势日益明显的情况下,低息揽储已成为历史,民营银行将面临严峻的吸收存款不足的风险。
2.5 内部人控制风险
民营银行出现的银行内部人控制现象让内部人在外部监督制度缺乏的情况下太想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重视外部人的权益,进而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同时作为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民营银行股权能否妥当安排将影响到其是否正常开展业务。十分集中和十分分散,而这两个都包含着特别大的风险。如果股权过于分散,制衡机制就无法得到保障,进而造成一些重大决策的失效。如果股权过于集中,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风险就会出现。如果出现内部人控制的情况,所有的监督机制,甚至董事会必将形同虚设,银行将为成私人公司,违法经营、违规操作、侵吞挪用银行资金必定会出现。
2.6 道德性风险
从近期来看,我国民营银行的道德风险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市场准入中的道德风险。在我国的一些经济繁荣地区,民营企业很多要求建立民营银行。由于监管当局和民营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民营企业建立民营银行的真实想法监管方就不容易把握,就出现了审核的偏差。其次,民营银行经理人的道德风险。民营银行,主要是股份制形式的商业银行,其内部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银行经营者与所有者相互分离。由于经营权由银行经理人掌握,他们就很有可能为自己的利益而去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如果一旦投资失败,其大部分损失将要由股东来承担,甚至转嫁给了存款人。最后,民营银行股东道德风险。经过分析表明,我们认为民营企业开办银行的想法主要可以总结为融资便利、上市筹资和投资经营这三个方面。在中小企业目前普遍存在融资不容易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开办银行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自身相关联企业的融资困难的问题。可是如果股东贷款量过大并出现不正常情况,危机就此将引发。相关研究表明:股东的贷款是民营银行最大的问题,而那些失败的民营银行存在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股东一开始就想用银行来“圈钱”。
2.7 流动性风险
银行流动性风险主要原因是银行缺少信誉保障,大部分人的不信任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其款项抽走,存于别处银行。国有银行由国家做后盾,国家控股,有较高的经济实力和信誉度,人们不用担心存款的风险。对于外国来说大部分国家设立存款保险公司,担保存款人的利益,抵御风险,增强银行的信誉度,当存款出现损失时,保险公司会代为赔偿。而民营银行在这方面却有不足,没有坚强的国家后盾作为保障,也没有存款保险体系,大大增加了存款的风险。在现在社会信誉度不高的情况下,人们会更愿意把钱存到国有银行,而不会放在流动性风险比较大的民营银行。
2.8 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
民营银行的贷款主要面向的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经营与发展不稳定,存在许多问题,这就会提高民营银行的贷款风险系数。中小企业比较分散,涉及行业多,银行很难精确的掌握情况,作出正确评估,多头开户现象比较严重。有些中小企业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完善,资产不稳定,负债率较高,假借破产之名,逃避银行债务,没有会计制度,逃避银行监督,或是采取虚报项目投资的手段向银行套取贷款。而且由于信用担保机制不完善,抵押物常常不符合标准或没有担保条件,有些抵押物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到期债权不能实现,民营银行的风险增加。
3 中国民营银行风险的控制
鉴于上面提出的中国民营银行的风险,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有以下几点。
3.1 针对居民信任风险
民营银行可采取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出发,为居民提供真诚,优质,全面周到的服务,以此来确定自己的信誉,突出企业良好的形象,应用最大的力量建立起公众对自己的信任,同时也应建立起企业无形资产的品牌,进而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周小川已表态,存款保险因按照风险来定价,所以为了更好的控制民营银行的居民信任风险,民营银行应共同建立存款保险关系。实践表明,存款保险体系对控制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是非常有利的。同时,民营银行也可以在中央银行存放一定比例的资金。也可将未到期的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出售,来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
3.2 针对行业间的竞争风险
民营银行最大的竞争就是国有银行,民营银行应针对国有银行建立一套周到的营运策略和经营方案,绕开一般竞争性领域,将方向转移到客户需要而国有银行暂时无法满足的领域。在此方面浙江泰隆银行做的堪称典范,他们的贷款95%是针对小微企业,最重要的是他们一直遵守“顾客就是上帝―― 服务至上”的理念,晚上一直服务到9点多,这就是国有银行所做不到的,并且泰隆银行的客户经理和客户已形成了一个共同体,彼此充分了解,使业务往来更加顺畅。同时,民营银行应该利用自己的优势在资产业务上发挥与国有商业银行互补的作用,在负债业务上发挥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作用、在中间业务上利用国有商业银行的结算网络开展业务。民营银行应充分认识到这种竞争的本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整合业务流程,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机制。不断完善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
3.3 针对资本短缺的风险
在最初的几年内,民营银行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资本的扩充:第一,成立银行后,预计几年内不进行利润分配,前些年的税后利润都拿来扩充资本金,股本由盈余公积转赠,由此来扩充资本。第二,银行还可以通过向原有股东配售股票的方法来满足银行资本金扩充的需要。第三,银行可采取上市来的方法来扩充资本。这样,在资本扩张的前提下,民营银行不但可以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讲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规模合法的扩大。
3.4 针对吸收存款不足的风险
民营银行要吸收足够的存款,首先必须建立以客户需要为主的存款市场,根据客户的需求,开发和创造新的存款商品,及时推出新的服务品种,捕捉新的效益增长点。其次银行必须树立“顾客至上”的指导思想,全面迅速的解决客户的困难,把自己的经营结构和策略调整好,以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至关重要的是银行应树立起自己良好的形象,让客户信任民营银行,使自己获得更大的市场。
3.5 针对内部人控制风险
为了避免银行的风险,防止股东以贷款的形式抽逃资金,出现银行的实收资本不足的现象。银行要有明确的规定,对股东信用贷款要有一定的数额限制,如不得超过该股东实缴资本份额的百分比,抵押质押贷款的抵押物不得是作假给银行的资本,对超过一定限额的贷款要经过银行股东会的一致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银行聘有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来审核对股东的贷款情况。如果出现股东到期不还贷款,银行可以以其出资额强制还款,情节严重的可追加法律责任。
3.6 针对道德风险
首先采用银行经营许可证拍卖的方法把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和股东准入这关把好。其次提高对民营银行日常业务经营的审慎监管,努力的将信息透明度提高。最后建造有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社会经济体系与金融环境。一是对制度进行有利的创新,构建有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建立起民营银行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3.7 针对流动性风险
鉴于国内经济周期受国际及金融环境的影响,通过对流动性缓冲区的设置,来限制流动性扩张速度并强化压力测试,来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一致性。同时,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应主要考虑能适应迅速变化的压力背景,对信贷资产的集中度和长期化问题要严格控制。
3.8 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
民营银行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将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第一,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产和信誉要有准确的评估。对抵押财产进行准确估价,根据其标的额进行贷款。第二,国家要对民营银行积极的进行扶持,保障其资金稳定度。第三,支持一些高新产业,发展前景好的企业,设立专款专贷,增加民营银行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四,民营银行对一些重大的决策,要进行评估和保持参与,确保其稳定性。
关键词:浙江 民营企业 民营银行 监管
民营银行即民有民营,也就是以民有资本为主且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银行。作为我国现行金融体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民营银行是对我国现行的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的必要补充和完善,是国有制经济与非国有制经济的运行结果在金融制度上的具体反映。浙江是民营经济发祥地,也是民营资本最为活跃的地方,因此,以浙江为例来研究民营银行的监管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一、民营银行对浙江经济的重要性
浙江经济以独特的民营经济模式和辉煌的经济发展成就闻名全国,其区别于苏南和珠三角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大量土生土长的中小企业为支撑。根据统计,浙江GDP总量从1978年的124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2.7万亿元,2010年人均GDP约为51500元。而这30几年间经济的快速发展,70%以上的经济增量是由民营经济做出的贡献。
然而,近几年浙江的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难题,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罗纳德・麦金龙和爱德华・肖的“金融中介论”,金融体系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非常强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影响关系,融资渠道是否畅通关系着整个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
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对资金的需求量不大,依靠企业的利润积累,股东增资以及民间借贷等可以满足经营需要,但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浙江的中小民营企业基本上都跨过了企业的初创阶段进入成长阶段,规模不断扩大,内源性融资和民间金融已无法满足其融资需求。
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浙江民营经济外源性融资比例在上升,但是,事实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程度和融资成本在不断提高。由于资本市场要求比较高,规模小、财务透明度不高的民营企业被拒之门外,因此其外源性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据统计,浙江省内有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外资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8家,城市信用社4家,农村信用社县以上机构82家,可见浙江省内银行数量并不少,但是,对浙江GDP的贡献率超过70%的民营经济占用的银行贷款却不到30%。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银行大都是国有性质,其所有制的不匹配、观念上的束缚以及交易成本的考虑等原因导致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被严重堵塞,得不到充分的资金支持,缺乏进一步发展的后劲。
在浙江经济发展中,民营银行可以很好地实现与民营中小企业的所有制匹配及规模匹配,而且其自身具备的特性能够降低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风险,可以为民营经济的长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二、浙江民营银行的特点
目前,浙江省内的民营银行将近10家,成立时间相对较早,影响力较大的主要有浙商银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民营银行由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采用商业化经营模式,具有机制灵活特点,在经营上具有较大自,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灵活调整自身的经营活动,具备自身的竞争优势。民营银行由于自身性质决定了它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产权归属民营化,产权结构较明晰
成立于2004年8月的浙商银行共有股东15家,其中13家是浙江的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85.71%。而台州市银行的股本构成为:国有股占5%,法人股占90.77%,自然人股占4.23%。该行由地方民营企业控股而非地方政府控股,20多家民营企业控制了该行90%以上的股份,政府仅以小股东的身份出现,产权结构实现民营化。
产权结构民营化使得股权结构还体现出充分的民主性。由于民营化,股东比较分散,这种股权结构安排能在各股东以及股东和银行间形成有效的制衡关系,使得管理层决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有了保证,加上以利润为中心的激励机制和以资产安全为中心的约束机制,产权结构较为明晰。
(二)银行资产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实力不及国有商业银行
民营银行由于其“民营性”,资本全部或大部分来自民间,民间资本的分散性及规模的有限性,使得民营银行的资本金量较小,如全国性的浙商银行2004年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也仅52亿元,2010年台州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台州银行,注册资金18亿元,2006年成立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0亿元。这与我国原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差距较大,原国有银行股改后注册资本金为:工行2480亿元,中行2538亿元,建行2246亿元,农行为2600亿元。
民营银行资产规模较小的特点决定了其实力有限,从而将影响到其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同时,资金实力上的局限,也使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拓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使其具有“社区性”、地域性。
(三)市场定位明确
浙江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数量约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成长性好,因此,民营银行都清楚地认识到浙江经济发展的特点,注重发挥自身的本土化优势,立足当地市场,将中小民营企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如浙商银行自成立就定位于服务优质民营企业,提出了“研究和试办小企业融资服务,探索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方式,争取把小企业融资逐步培养成为我行的优势业务”的工作任务。台州市商业银行一直以“做中小企业的贴身伙伴”为经营宗旨,一直坚持“立足地方,服务民众”。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提出的口号是:“民泰银行,与民同行”。可见,民营银行的目标定位于为中小企业和个私经济服务上。
(四)高效率和高风险
中小企业对短期贷款的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往往需要在很快的时间内得到资金。针对客户的需求,民营银行创造了独特的信贷管理方式,即通过获取中小企业主的个人信用、经营状况、道德品质及其个人履历等信息来获得风险保障,做到了贷款发放的高效率。如台州银行的小额贷款基本做到了上午申请、下午发放,即使大额贷款需要报批总行或者新客户首次贷款也会在两三天内完成贷款审批。
民营银行作为有经营自的市场主体,实现了政企分开,受政府影响相对较小。虽然短期内国内市场尚难实现利率市场化,但从试点来看,民营银行在利率等方面的自主优势一般较国有商业银行大。加之民营银行很强烈的盈利动机,可能使民营银行在追求高效益时冒较大的经营风险,从而出现“双高”特点。
(四)信用保证有限
虽然民营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经营科学合理,可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它没有政府作为其最后的还款保证,在信用上必然要打折扣。普通百姓在选择自己财富的储蓄和投资对象时,往往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由于没有国家信誉作保障,这些银行面临着民众较多的疑问。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中,有近八成的人认为中国需要民营银行,但如果民营银行真的出现,人们的态度明显变得谨慎,明确表示会在那里开户的只有2.4%,大多数人持观望态度。
与此相对应,虽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居高不下,但人们仍愿意将资金存入的原因是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由政府承担着经营风险,出了问题由政府顶着。从1998年以来已初步实施的改革措施可以说明这些。1998年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注资2700亿元,但很快又不够了,1999年剥离1.4万亿元不良贷款,1996―2002年在对6000多户国有企业实施破产兼并过程中,允许四家银行直接冲销呆坏账3115亿元,1998年以来,还下降营业税率1个百分点,以增加呆账核销等,这些支撑是民营银行所不具备的。
三、民营银行监管对策
(一)理想的四层次监管体系
对民营银行的监督应该是多层次、多元化、多主体的,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单一主体监管下的利益重合问题。民营银行如果要真正投入市场竞争,出于和国有银行相比的信用劣势,必须有一个全面、完善的监管体系来树立其在公众中的信誉,同时监督其日常经营以维护公众的权益。
这个体系应包括四个层次: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民间独立审查及内部控制。四个层次相互补充,各有所长,不存在绝对的主导和附属关系。这样一个多层次的监管不仅可以为民营银行的发展,而且为整个银行体系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外部环境。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的时机已经成熟。
(二)完善法律政策条件
对民营银行实施有效监管,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先把法律、制度环境完善起来。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将有助于明确监管标准,规范监管行为,使整个对民营银行的监管有法可依。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银行的发展。对外资银行开放的,对民营银行也要开放,一视同仁,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主要通过制度安排,创造一种新秩序,给民营银行成长的空间,并实行优胜劣汰。相关的政策、制度一定要建立、健全,检验一段时间以后,时机成熟了,验证制度有效了,才可以稳步推出。
(三)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监管
银行是一个有丰厚利润的行业,而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较好,民间有相当一部分资金在寻找去处,所以,民间创办银行的积极性比较高。但是,银行由于是高负债经营,又很容易在信用上出问题,必须防止过度高风险的金融活动。银行经营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如果银行数量太多,形成恶性竞争,也会使银行陷入困境,这就需要采用严格审批的办法。
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原则必须考虑以下几点:经济发展需要、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合理竞争。如浙江成立比较早的民营银行都不是在温州的,而温州作为浙江经济比较发达的一个地区,民间资本十分充裕,温州民营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又非常大,因此考虑以上几点,批准成立了温州银行。
(四)适当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一般简单照搬《巴塞尔协定》中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中第39条中也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由于银监会近几年监管力度的加大,已达到这一要求。但是,要看到的是,世界十大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55%,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均在12%以上,瑞士信贷银行更是高达19.1%。
如果说国有银行以较低的资本充足率,较高的不良资产率仍能继续经营,那么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国家的信用支持。民营银行在这方面显然是做不到的。为此,在成立初期,便应该参照国际上其他经营较成功的银行做法,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提高到8%以上。
另外,参照国外的经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也要实行动态管理。要与整个银行的经营过程结合起来进行管理,而不能是静态的。
(五)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如前文所提到的,民营银行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其背后没有政府作为其信用保证,它的信用程度会因此降低,在这一方面竞争力低于国有商业银行。为此应该建立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保障,从而增强公众的信心,提高民营银行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定性。
设计存款保险制度时可考虑几个方面:一是成立独立的银行存款保险公司。二是强制加入。三是共同分担或根据存款人不同的流动性给予不同比例的保护。四是与风险相挂钩的差别费率。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和披露。
(六)建立产权清晰的民营金融审计公司
为保证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序,必须实现金融监督多元化。除了接受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外,还应接受民间独立审查机构的监督。
在目前的金融监管中,民间审计机构虽已介入,但弄虚作假想象仍屡禁不止。国内大部分审计事务所历史短,没什么资产,关门的损失不大。而且,很多时候,换个地方和招牌又可营业了。在这种成本和收益不对成的情况下出现虚假审计并屡禁不止也就不足为奇了。要使审计公司真正起到监管作用,必须切实将审计机构的自身的利益与监管效果相挂钩,建立产权清晰的民营的金融审计公司。
(七)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如果银行只进不退,就会在银行业累积道德风险。只有及时消除那些不合格的银行才能保证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规律,只有这样,整个行业才能不断发展。当然,银行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其破产倒闭肯定会对社会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关键是在于银行资不抵债时是否能及时退出,而不是到无法收拾时由国家承担损失。国家在社会稳定和经济规则之间的选择,取决于退出机制是否完善有效。
浙江具备发展民营银行的诸多优势,但是这些优势不会自行转化为民营银行的有序健康发展,还需要监管当局针对其特点和实际存在的问题,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从而促进其健康快速地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更多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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