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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25 16:32:1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篇(1)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发展;从农业、手工业、服务业到建筑业以及新兴产业,门类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宽,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省市县1997年、2003年两次为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总量扩张、质量提高、贡献增加的良好态势。

一是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全县上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主体的转变;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副业,只能小打小闹到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业,必须发展壮大的转变;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被迫无奈、难登大雅之堂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积极主动、无尚光荣的转变。全社会基本形成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到今年9月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已达1771户,从业人员2632人,注册资金2022万元,与1997年底的1033户、1349人、440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71.4%,95.1%和3.6倍;私营企业总数达46户,从业人员668人,注册资金2231万元,与1997年底的8户、84人、186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4.75倍、6.95倍和11.53倍。

三是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从初期的商贸、餐饮、运输业等发展到加工、建筑、民办教育、网络文化、医疗保健等更加广泛的产业领域。目前,全县有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加工企业8家,民办中小学3家,民办幼儿园2家,医疗保健服务机构7家。

四是发展环境不断改善。2003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协调和管理。进一步改进了服务方式,完善“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健康、有序、开放、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近年来,通过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来我县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有4家,涉及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业化等领域。

五是社会贡献不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主导产业开发、促进资源配置、繁荣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平抑市场物价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推动了国民经济全面发展。2003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6.6%,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6%。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其次对财政的贡献份额逐年增加。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到财政纯收入的25%。2004年1一9月份,缴纳各类税收471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40.2%。再次促进了就业。从业人员达到5500人,是国有企业就业职工的32倍,安排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1、一些部门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搭车收费。如工商部门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强行收取个私协会会费和光彩入网费。按照有关规定,以上两项费用均属业主自愿交纳。二是利用税务发票征收事业性费用。如卫生监督所使用《陕西省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发票》收取卫生知识培训费;质监站用税务发票收取材料测试费。三是在物价部门吊销收费许可证后继续收费。如消防大队收取的消防设施配套费。四是用收款收据、白条乱收费。如装璜办用白条收取某企业装修费;旅游局用收款收据收取旅游定点饭店制牌费,无收费项目和收费许可证;城关派出所用收款收据收取赞助费。另外,一些部门具有合法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但在收取费用之后存在不按标准服务或着根本不服务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加重了个体私营业主的负担,而且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优惠政策落实难。省、市、县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未能真正得到落实,有些部门没有真正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在工作中不是积极落实政策、创造条件,而是乱设卡收费。如:税收减免、返还政策没有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落实不够。还有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前置环节多,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衔接机制,互相推诿、扯皮,导致政策悬空,无法落实。

3、非公有制经济质量效益不高、发展不协调。目前我县的私营企业中,销售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不到总数的20%,过100万元的只有4家。大部分企业的设备、工艺落后,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效益不稳定。从行业分布上看,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占企业总数的73%,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经营性公益事业建设的民营经济很少,且发展滞后,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发展方面至今还是空白。

4、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难。一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大。尽管金融业制定了一系列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法规和政策,但银行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状况复杂,信贷风险过大,直接获利较小,普遍存在对非公有制企业惜贷现象。二是企业自身条件欠缺。不少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企业的信誉度差,可供抵(质)押的资产很少,缺乏进行融资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剧了融资的难度。

5、非公有制企业的自身素质普遍较差。大部分企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科学的决策,仅靠企业经理个人的思路决策,生产经营中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缺乏高素质的科技型、经营型人才。管理形式上以家族式为主,简单粗放,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企业的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三、对策及建议

通过广泛调研,我们认为,加快宜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键是要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扎扎实实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应当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营造宽松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搭建发展平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环境。要坚决摒弃“怕别人赚钱,怕自己吃亏”的观点,树立“你投资,我服务,你办厂,我上岗,你赚钱,我发展”的双赢观念,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舆论环境。首先要强化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县委、县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要典型示范,加大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个体私营户的宣传、表彰力度。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与广播电视局应联合创办电视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在电视台、报刊宣传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体私营户,让他们介绍经验,现身说法,真切地感受到光荣。第三要新闻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违纪,有意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设置障碍、制造摩擦的执法执纪部门和的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我县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下一步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对优惠政策的落实。应由县委督查室、纠风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若干意见》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解决相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操作性不强的政策再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2002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对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收费行为的意见》(宜发〔2002〕69号)至今落实不下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其束之高阁。要把督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形成一种制度,每季度督促检查一次,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首先要依法行政。这是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关键。要严格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应把各部门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尽量做到联合执法。一方面减少了对个体私营业主的干扰,在部门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另一方面有利于通过“集体办公”的形式现场解决个体私营业主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其次要依法查处。建议由纠风办牵头,相关管理部门配合,建立违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个体私营业主对有关部门执法行为的评议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违规和不落实《若干意见》的行为,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制的、行政的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第三要依法维权。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业主依法维权意识的教育,为个体私营业主建立一条依法维权通道,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较快解决。纠风办要尽快建立个体私营业主投诉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我县维权电话,并及时将个体私营业主投诉的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解决,维护个体私营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四要依法经营。要加大对个体私营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的监督,特别是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如偷逃税款、证照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等,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品市场的监管,教育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二)优化产业结构,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发展领域

从宜川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取向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石油工业配套服务业是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后劲的重大策略。要通过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中来,一方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围绕梨果业、草畜业积极投资兴办涉农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储藏业、营销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这样,既发展壮大了非公有制经济,又促进农民在产业化的多环节中增收。另一方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围绕以壶口瀑布为龙头的旅游产业化建设,深入挖掘黄土风情、黄河文化内涵,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同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三)创新经营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增添发展活力

个体私营企业要想求生存、谋发展,必须引入新的理念和新的机制。首先要创新管理,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投入到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业化,创新管理模式,强化企业管理,真正把特色产业及品牌做大、叫响,让企业在激烈地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创新机制。要坚持产权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高效化。

(四)打破制约瓶颈,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发展后劲

制约我县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人才、资金、技术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人才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力支持。一方面积极引进人才。要不断强化人才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因素的认识,引导个体私营业主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从更宽广的区域、领域以提供更为优厚待遇的承诺,引进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这是目前解决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紧缺的高素质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最有效、最捷径的办法。在当前个体私营业主缺乏认识,不愿投入高薪聘请人才的情况下,可组建成立以“经营管理、科研开发、市场开拓”为主要内容的个体私营经济专家咨询中心,结合宜川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定期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提供决策、科技、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引领我县非公有制经营业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另一方面要搞好人才培训。要积极组织个体私营业主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利用各种方式全面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意识,同时建议采取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的形式组织和引导有发展前途的私营业主到有关大专院校接受定向培训。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身份、职务、工资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创办、领办非公有制企业。

二是建立融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要在改善投资环境的基础上,加大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域外资金来投资兴业,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中心作用,吸收民间资本和企业资金参与,增强信用担保能力,帮助解决小额度周转金借贷难的问题,从而降低金融部门的借贷门槛。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向社会的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资体系。

三是建立技术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要逐步建立起市场运作、政府扶持,覆盖全县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科研机构和人员兴办一批技术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信息等技术经纪业,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价格比较低廉的技术服务,同时,积极帮助、协调前景广阔的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开展技术合作,研发新产品,提升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篇(2)

[关键词] 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 现状分析 江西崛起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点看,在我国经济非公有制的产出结构中,国有、集体经济的比重最大,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的比重也有大幅度增加;在全国民营经济的投入结构中,外商、股份制经济的比重最大,增长率也高于国有、集体经济;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以轻工化为特征,主要集中在轻工业领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产业组织规模结构水平总体较低,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民营经济的资本、技术密集度低,这也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但是民营经济天生具有与市场经济接轨、融合的特点,对中国经济转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第二,从国家政策看,目前,针对政策环境不平等,缺乏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融资困难,“”与“寻租”等问题,私人财产的保护问题及地位等急需解决,对应不失时机地制定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逐步建立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税收体系和其他经济活动规范体系。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复杂繁琐的审批制度。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一,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原则上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大框架下,两类企业之间本应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关系。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它们不仅必须根据法律的要求照章纳税,还必须尊重劳动权和劳动收益权,同时也必须依法有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是,这并不排除目前阶段客观存在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性歧视。

第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间的基本关系,更是非公有制企业间的基本关系。各类企业之间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必然派生为对市场利益的争夺,包括对更多、更好资源的争夺,对更多、更好技术的争夺等。对于这类争夺,处理得好,有助于经济发展;处理得不好,则会导致矛盾加重。

第三,非公有制企业内部所有者与管理者间的关系。这实质上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企业招雇经营管理者,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双方事先达成的聘任契约,并不能保证经营管理者一定能够在事后表现出色,而即便表现出色,实际上又有一个事后重新谈判的问题。这是一个双方间的博弈过程。一旦利益失衡,博弈的链条则很可能会发生断裂,产生矛盾。

第四,陈旧的思想观念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前,来自社会各方面一些陈旧思想观念,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其表现为:一是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行为不规范的制造者。二是社会上仍有一部分人用老眼光看待今天的非公有制企业家,总以为他们是靠偷税漏税赚钱的暴发户。三是有极少数非公有制企业家经不起困难的考验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磨炼,想见好就收,不思进取,这是一种小富即安的心态。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江西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

第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加快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选择。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春潮中,我国个体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加快,江西也是这样。非公有制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主体竞争的格局,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旺盛的生机和强大的活力。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提高到现在的三分天下有其一,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重也超过了50%。近年来江西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很快,从经济总量上看,2005年江西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增加值占到全省的生产总值的35%以上,从投入上看,近年来非公有制投资比重逐步提高,去年的非公有制投资比重达到了40%以上。

第二,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创新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非公有制经济也必须努力创新,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才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不断壮大,发展的质量也不断提升,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起步晚,起点低,经济领域有待于拓宽,产业层次有待于提高,竞争的实力还有待于壮大,竞争能力还有待提升,因此面对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新的形势,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坚定不移以创新为新的动力,进一步谋求发展的新趋势。

第三,切实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毫不动摇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党的既定方针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显著改善,但在思想观念、体制、政策法规、生产要素的获取、竞争环境等多方面还存在着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经济理论界、企业界等进一步探讨和努力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张源: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2]鲍洪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J].经济日报,2006年03月09日

[3]王黎明: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J].中国改革,2006(6)

篇(3)

关键词:金融机构;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服务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1-0087-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在县域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据了半壁江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生产力的发展,对扩大县域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当前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不少障碍和问题,其中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金融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着信贷支持力度小、服务品种少、金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党的十六大在报告中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一种趋势,也是势在必行的。县域金融如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现金融与县域非公有制经济的和谐发展,是本文主要探索的话题。

一、金融与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

1.县域非公有制经济不规范阻碍了金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一是缺乏完善的科学管理机制。相当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以家族经营方式出现,实行的是“家长”式管理,存在管理的家族化与经营的专业化矛盾,企业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与经营管理的实际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管理方式落后,科学性差,管理水平低,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二是规模小,素质低,竞争力弱。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以中小形式出现,自有资金有限,设备陈旧,经营条件较差,加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产品研究开发能力低,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差。三是经营行为不规范。由于经营管理人员“一家子”,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仍然停留在“作坊式”,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财务账表存在着真实性问题。[1]非公有制经济的自身条件,难以满足银行现有的贷款条件,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的信贷支持。

2.县域非公有制经济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制约了金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我国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起步晚、发展慢,有关信用管理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基本没有,目前企业、个人信息被相关职能部门垄断与分割,给征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直接影响到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银行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如人民银行作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构建者,县域人民银行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收集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封锁、不配合、不协调,信用信息采集难度大,采集的数据也不全面,大量已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因未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也未办理贷款卡致使其信用信息未能采集游离在企业征信体系之外,由于金融机构无法查询到这些企业的基本信用信息,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十分突出。

3.商业银行缺少支持县域非公有制经济的热情。县域商业银行基本上为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这四大商业银行省分行远离县域经济,只盯着大企业、大项目和少数垄断行业,把县域分支机构视同“储蓄所”,片面地强调县域贷款风险大,即便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之类,虽由财政担保基金提供了80%的风险担保,部分商业银行仍然认为其风险较大,不愿对县域分支机构授权授信。

4.银行不能为县域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提供所必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县域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社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持支持外,商业银行基本上从这一服务领域退出,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自成立之日起就没有对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提供过服务。而国有经济大量从县域经济退出后,为银行留下的是巨额的不良信贷资产,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的骤然放大,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危机感,出于信贷资产风险防范的考虑,商业银行普遍上收了对县域银行的授权授信,一些银行出台的管理制度,明显约束了县域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表现为:抵押贷款要求高,担保贷款要求严,信用贷款被封死;为防范和控制风险,商业银行制定了严格的信贷风险控制制度,加大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但银行在信贷风险控制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严格的信贷责任追究制度与贷款经营中的客观风险相悖,没有兼顾责、权、利的统一,强调对责任的追究,缺少相应的激励,制约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县域银行只能把存款上存,获取稳定的利差。

二、实现金融与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发展的对策建议

1.增强非公有制经济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要立足于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破除家族制的管理模式,改变“任人唯亲”的现状,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实现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创造条件最大程度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进银行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信息交流。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要加快有关征信的立法,通过法律法规规范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个人信息资源的传递、整合,尽快将公安、工商、税务、保险、通讯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统一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起一个数据齐全、资源共享的信用信息交流平台。其次,非公有制经济要强化信用法制观念,提高企业经营的透明度,坚持守信为本,诚实经营;要主动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立足于与银行之间构建长远的借贷关系,通过日常的业务交往,增进银企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3.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当前,我国正在进行一场金融体制改革,这场改革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衡量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应该是商业银行是否更具竞争活力,是否更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因此,商业银行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视为己任;央行和银监部门要强化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引导与监督,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地方政府要主动与商业银行沟通,使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规划、金融生态环境、司法的独立、公正等有新的了解,增强商业银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信心。

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是银行金融机构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要改革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信贷管理体制。县域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完善富于活力的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在规范信贷资金风险防范机制的同时,结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特点,量身定做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高效的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审批机制,增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扩大县域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经营的空间。让农业发展银行承担更多的带有政策性任务的金融业务,如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加工农产品的非公有制企业的扶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填补商业银行经营服务的盲区。[2]三是加快邮政储蓄的改革。县域邮政储蓄机构的存款逐年增加,如同“抽水机”把县域的资金抽走,因此,要认真研究探讨县域邮政储蓄机构存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途径和办法。

5.金融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和谐发展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有效支持,需要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和政策扶持。一是地方政府要加快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扶持体系的建设,简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内容,做到多支持、少限制,多服务、少干预,多给予、少索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二是加快非公有制经济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非公有制经济信息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业、技术、产品市场等信息服务。三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研究建立对非公有制经济财税扶持的长效机制,如对非公有制经济创业期、产品引入期、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等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对银行贷款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产品开发取得的利息收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平抑贷款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四是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诚信经营,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的信用观念和守信意识,维护司法的独立和公正,切实保障银行合法权益。五是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的、管理规范的融资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提供必要的担保。

参考文献

篇(4)

(一)加强引导,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调整结构和优化升级

我区非公有制企业总量已达到800多家,但大多是普通加工型企业,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从一定程度上讲,这已成为制约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升级。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要围绕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汉台的目标,重点扶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以绿色农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为支柱产业配套的协作型企业、教育文化产业和现代旅游业,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从主要从事三产为主向投资发展一、二产业转变,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要依托大型企业的优势,鼓励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按照“专、精、特、新”的要求,与大企业、企业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逐步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专营分工与产业化协作密切相关联的产业群体。要结合贯彻中央1号文件,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围绕优质粮油、畜牧、蔬菜、花卉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加工业、营销业和观光休闲产业,实现农村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双赢”。在产品结构调整上,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发绿色产品和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努力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要抓住西部大开发,技术、资金由东部向西部转移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优化升级。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采取购买技术、引进人才、联合开发、技术入股、资本入股等多种方式,引进新技术、建设新项目、开发新产品,逐步实现由传统的“手脚型企业”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头脑型企业”转化。

(二)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

从我区的实际情况看,着重要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一是要结合国有资本退出拓宽发展空间。随着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中全面退出,大量的发展空间需要新的经济主体去填补。要大力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参股、控股、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实现低成本扩张。二是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园区建设拓宽发展空间。小城镇和园区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载体。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优势、科学布局、注重规模效益的原则,重点抓好铺镇、河东店、宗营等小城镇建设和铺镇、宗营两个工业园区建设,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开发政策,有计划、有意识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向这些地方聚集,鼓励和支持产业相联、产品配套的企业,实行产业联合和企业重组,打造“板块经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向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三是要结合市场建设拓宽发展空间。市场是商品集散和流通的载体,对兴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全区已建成了30多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专业市场,要充分挖掘这些市场的发展潜力,进一步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健全市场体系,畅通各种生产要素和商品的流通渠道,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四是要结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功能拓宽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国家“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待业和领域”的优惠政策,彻底打破国有、集体经济在能源、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投资兴建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改变社会事业由政府包揽的做法,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学校、医院、体育场馆以及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兴办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等服务项目,用社会的钱来发展社会事业。我区在这方面的尝试已经取得成功,如友好医院、前进东路都是利用民间资本来修建的。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优惠政策,扩大领域,密切合作,不断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突出重点,扶持骨干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版权所有

骨干企业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带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着力培植非公有制骨干企业。要在坚持“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大前提下,选择一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发展有潜力的企业,从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促使这些企业快速发展,以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其它企业发展,提高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实力。目前,全区已形成了服装、房地产开发、建筑、机械加工、食品加工、餐饮、观光休闲等优势产业,我们要围绕这些产业做文章。在服装产业上,重点扶持以伟志、蓝潮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房地产开发产业上,重点扶持以中山、东城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建筑产业上,重点扶持以顺华、汉水建司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机械加工产业上,重点扶持以始皇磨粉、华汉机械公司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食品加工产业上,重点扶持以春雨公司、成祥米业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餐饮产业上,重点扶持以古月宾馆、景玉宾馆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在观光休闲产业上,重点扶持以宗营花卉苗木产业基地、七里兴汉荷园、陕南植物博览园、河东店牡丹园等为代表的骨干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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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 非公有制经济 内涵 性质

建国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历了曲折坎坷的发展历程。理论上,我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突破了“对立论”和“有害论”的传统观念,进而确立了“补充论”和“有益论”的新观念,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对传统所有制理论作了重大突破,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认识从“补充论”上升到“重要组成部分”和“共同发展论”,使其实现了由“基本制度外”到“制度内”的变迁。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在实践中,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尽管如此,但毋庸置疑的是,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急需我们加以澄清并解决的问题,如:在我国的经济实践中应怎样界定非公有制经济,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等等。鉴于此,本文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和性质作些分析。

1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内涵

1.1 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理解的偏颇

(1)传统意义上的非公有制经济范围过窄。一般认为,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三种经济成份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不大,同时其影响力与公有制经济相比也还较小,非公有制经济并没有构成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传统认识上的偏差会在实践中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束缚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如果仅限于此,这不但会阻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谈不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而且也会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2)人们通常认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但并未将其看作也可能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是当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现其非公有制经济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其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我国将此借鉴为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并未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看作也可能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种有效形式。这就有可能造成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发展层次,妨碍其借助股份制这种有效的方式来实现高水平、规模化的发展及进行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高层次扩张,这不但会妨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上规模、上档次,而且最终也会影响我国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

1.2 正确认识和界定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内涵

(1)在理论认识上,应拓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还应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人所有部分。例如,股份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济等企业中的私人所有部分,具有明显的非公有制属性;在股份制中,确定其所有制性质的关键是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私人控股的,具有明显的非公有性,应属于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在合作制经济中,确定其所有制性质的关键是看谁是主要投资者,主要投资者是私人的应属非公有制经济。

(2)在实践上,应将股份制、合作制看作是能够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实现形式,并提倡和鼓励其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股份制、公司制和集团化方向发展,鼓励其发展生产型、外向型和科技型、效益型企业。这样既可以促进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的自身发展,又可以有效地吸纳需要重组、改造的国有资产,从而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更高层次上更大程度地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只有把科学的理论认识和正确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地理解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才能使其真正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生力军,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

2.1 判断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基本原则

关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理论界有着较为激烈的争议,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和界定。具体说来,目前理论界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理解存在着多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第二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从总体上来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从具体来说,则具有二重性和可变性;第三种观点认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私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第四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性的东西,哪一种所有制占统治地位,就依附于哪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形式;第五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把它说成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上述种种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但又都欠科学。要实事求是地揭示现阶段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首先必须有一个科学的方法。只有具备了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得出科学的研究结果。笔者认为,在研究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时,必须从总体上坚持的唯物辩证法,并以此为指导原则来进行研究。具体来说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一定经济成份的性质这一根本判断标准。马克思曾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从马克思的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要考察一种所有制的性质,离不开对生产资料所有者与使用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的考察。正是由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方式的不同,才体现出一种所有制与另一种所有制的根本差别,才体现出二者不同的性质。由此可知,我们在考察和界定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时,离不开是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一定经济成份的性质这一根本的判断标准。只有坚持此标准才能透过表面现象客观地认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实质。

(2)结合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历史条件及具体国情。在研究某一具体的经济问题时,必须将其置于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来考察。这不仅是一个方法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现实性政策性极强的问题。我们在考察和研究某一经济问题的本质属性时,必须以现存的事实为前提,以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为前提,不能仅靠理论推导和逻辑演绎,而是要将正确的理论与科学的实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实而客观地反映事物的面貌和本质。

2.2 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分析

(1)个体经济。个体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最简单、最基本的形态,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者为基础、税后收入由劳动者自己所有的一种经济成份。这种经济形式,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上一方面始终保持着独立的经济形式;另一方面它始终没有取得过统治地位,而是一种依附于一定社会一定时期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并且受主导经济的影响和制约。它可以为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其本身并不具有社会性质的属性。就我国现阶段的个体经济而言,它在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中,不再是作为生产力的消极因素而存在,而是作为必不可少的有利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整体优化,有利于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而存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个体经济本身不具有某种社会性质的属性,但是由于受我国公有制经济这种主导 经济形式的影响和制约,其已从属于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因而我国的个体经济已有了中国特色。

(2)私营经济。私营经济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和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私有制经济。在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私营经济这种经济关系中,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私营经济中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生产资料的使用者相分离,是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果归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所有,是劳动者成为雇佣劳动者。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认为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从本质上讲无疑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但是它又不同于典型的资本主义经济。这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私营经济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控制和管理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形式,其存在和发展要受到我国政权的控制,要受到我国法律、政策等规范的制约、引导和管理,要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方向发展,要受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种“普照的光”的制约和影响,使其内在本质中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消极因素受到了抑制,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积极因素得到了发展。因此,现阶段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前提下的私营经济已不是那种纯粹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有了中国特色,打上了社会主义的烙印。

(3)外资经济。是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达形态,是一种生产资料归外国资本家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我国目前的外资经济主要有三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经济成份的性质这一理论,我们可以看出外资经济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经济。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外资经济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接受我国政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尽管现阶段我国外资经济的性质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其必须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轨道内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因此,外资经济已具有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这是从一般意义上来讲的,在涉及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时,就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必须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面的性质,投资的比重及各自的权限来确定其性质。如是股份制企业,就要看控股权管理权掌握在谁的手中,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反之,则具有明显的私有性,是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

另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人所有部分,不能笼统地说其是私有,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判断其性质时,关键是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在这种经济形式中,如是国家和集体控股,则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反之,则具有私有的性质,属于非社会主义经济。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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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好字优先、能快则快的发展意识。

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对非公有制经济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非公有制经济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应当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党的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逐步恢复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完成了从“拾遗补缺”到“有益补充”,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次跨越。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涌现出了象神奇、老干妈等省内外知名的民营企业。到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30.9%,个体工商户从1977年的8617户增长到48.6万户,增长了56倍;私营企业从1992年的2398户增长到4.88万户,增长了20倍。目前,尽管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2005年,全省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仅为27.8%,到2006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但是,与兄弟省市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2006年,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达71.5%;四川占GDP的比重为46.9%;云南占GDP的比重为37%。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坚持好字当头、好中求快,以好带快、以快促好。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思想上要放心、放胆,工作上要放手、放开,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及创业人员营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利”的浓厚氛围。

环境是发展的生命线。虽然,省委、省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文件,提出要放心、放胆、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但一些人仍存在“疑私”、“怕私”和“防私”的观念;有些部门服务意识较差,(行政办事流程中“热―冷―乱―狠”决策招商热)审批建设冷、运行管理乱、监管执法狠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此,应强化服务,优化环境,思想上要放心、放胆,从根本上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做法和规定;工作上要放手、放开,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处理“进”与“退”的关系,将国有经济的“退”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进”结合起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及创业人员营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利”的浓厚氛围。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提高其整体竞争实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参与国企改革改制是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整体竞争实力的五条措施。

我省民营企业的产业分布较窄,主要集中在医药、食品、冶炼等方面,并且大多规模小、实力弱。高科技、节能型、环保型和经济效益好的非公企业极少。为提高民营企业的竞争实力,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其通过设立科技开发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形式加大科技研究开发投入。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围绕我省有特色优势的产业加快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向我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园区集聚,促进“块状经济”的培育发展。三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用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四是引导家族制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方向发展。五是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通过资产重组、参股、联合等形式,参与能源、旅游等国企改革改制。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创新体制机制。

在市场准入、投融资、管理体制、户籍政策等方面,我们要不断创新机制体制。

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道格拉斯等制度经济学派的学者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对经济发展虽然起重要作用,但真正起关键作用的是制度,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会极大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当前,市场准入限制、投融资、管理体制、户籍等政策方面存在的障碍,仍是制约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玻璃门”,看起来似乎畅通,实际上进不去,或不让进。虽然,我省在《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电力等领域,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但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滞后,与放宽准入相适应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收费价格、准入资质等缺乏统一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导致许多垄断行业“名义开放、实际不开放”。在投融资方面,为个私经济服务的地方金融体系尚不完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很难按正常的方式取得贷款。在管理体制方面,政出多门。目前,我省的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分别由省经贸委、工商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实行多头管理;管理部门不统一、不协调,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方面不一致,政令不畅,造成运作中难以发挥政府服务的功能。在户籍政策方面,农民工仍然难以取得打工所在地的户口。为此,一是坚持非禁即允和公平待遇原则,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限比例、速度、规模和经营方式,在投资核准、财税支持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主体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优势原材料等产业。鼓励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旅游资源开发。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凡是国家没有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领域,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和信贷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对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应优先支持其上市。建立健全信贷担保体系,制定符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信贷管理办法。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高新科技、高风险、高收益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加快发展。三是鉴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应进一步完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及有关联席会议制度。四是从户籍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消除城乡分割的政策壁垒,可借鉴太原、成都等城市的经验,对已经具备进城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放开户籍限制。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千方百计解决人才缺乏问题、加大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定期对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进行培训,是提高经营者素质的三条举措。

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表面上看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是技术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人才,谁就能在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但我省的民营企业人才匮乏,经营者自身素质较低等问题与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据省人事厅披露,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拥有的人才占全省人才总量,不足一成,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全省经济中占有30.9%的比重不相称。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够高,他们中的一些人文化程度较低,又不愿意花钱进行培训;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为追逐高额利润,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为此,一是千方百计解决人才缺乏问题。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价值观,切实搞好引进和培养好人才。二是加大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以优惠的政策吸引他们加入民营企业经营者队伍。三是定期对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进行培训,组织业主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等知识,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坚持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要更加注重扩大开放。

篇(7)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不断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支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赖于良好地法治环境。只有营造出健全的法治环境,才能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有力促进非公制经济快速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既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赶超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与时俱进,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根本要求。

    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常常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只是个别业主的事情,甚至持排斥的态度。然而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及其凸显出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进一步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已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平等地保护公共财产和私人合法财产,平等地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制经济发展创造出与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同的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是必须也是应当的,也是检察机关应履行的职责。

    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

    检察机关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的一套单一的思维方式和法律评价标准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据此,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要破除传统旧观念,转变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冷漠态度,以满腔的热情为非公有制经济予以支持。其次,要从片面理解对法律实施监督转变为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观念。在过去,一提到法律监督职能,首先想到的就是打击和办案,没有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的最终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检察工作要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就不能偏离经济建设之外。所办的各类案件都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要拓宽服务领域,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犯罪活动。最后,要从过去单一打击的旧观念转变为打防并举的新观念。打击就是服务的思想已被人们所接受,但打击并不完全等同于服务。因此,在执法思想上要破除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单纯业务观念和机械被动的执法观念。要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把打击、预防、服务有机结合,既防止以打击代替服务或把打击作为唯一的服务,又防止离开检察职能单纯为服务而服务的倾向。通过打防结合,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使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了解检察机关,也使检察机关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三、制定具体措施,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极强的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服务必须采取与自已工作的特点和性质相适应的途径,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策略性、实践性,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具体措施可以是:

    1、发挥打击职能,切实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杀人、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非公有制经济业主人身权以及盗窃、诈骗、哄抢个人和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地方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收取“保护费”和强迫交易等犯罪,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财产和侵犯商业秘密、破坏生产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不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切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证照颁发、项目审批、税收征管、贷款发放、民事裁判等过程中向非公有制企业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侵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财产、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作为办案重点,依法从严查处,利用法律手段净化投资环境。

    3、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的法治环境

    对侵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业主合法权利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其立案查办,法院对此类案件判决不公的,要依法抗诉;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及其业主、从业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与民事、行政诉讼,法院作出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特别是因歧视非公有制经济或司法腐败导致裁判不公,损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抗诉。

    4、开展法制宣传,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明确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的范围和途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中,要注意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总结经验教训,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犯罪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依法办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办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犯罪案件时,要注重办案方式。在依法保证法律公正的基础上,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快办案进度,尽最大努力缩短办案时间,尽可能减少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要注意维护企业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因案件需要确需查询、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帐户的,必须按规定依法进行;确需对涉嫌犯罪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做好交接工作,保障工作的衔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基础上,依法慎重进行,并将案件结果及时反馈。尽可能挽回企业经济损失,使企业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办理影响较大,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案件时,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