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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工程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合同;义务;权利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提高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对市场来说,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建筑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建筑企业的诚信,提升建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建筑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建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与纠纷。而调解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国内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滞后,合同观念淡薄。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经推行了100多年,在我国则是近20年的事。受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相对滞后,其主要表现在:(1)对合同与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不少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其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大多强调对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买方市场培育了业主的“上帝”地位,客观的不平等地位,使业主方成为合同的主要违约方。(3)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文字应当准确明晰,才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切忌不准确、笼统、含糊,这样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还必须全面完整,切忌有缺陷、有漏洞。(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5)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由于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和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更重要是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合同管理制度滞后。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解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建设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以从下述3方面着手:(1)人员选择。建设项目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部门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2)专业培训。可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进行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3)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途径,可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制度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严把建筑承包资质管理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这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1]朱建元.工程招标投标案例评价及法律实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工程计量;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715.4
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施工单位计量是唯一向业主所要工程进度款的方式,而正确及时的计量也是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主要依据。工程计量是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计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或总包单位)对承包商(或分包商)申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控制费用支出、防止高估、超计价的关键环节,是施工管理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目前项目管理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高速公路工程计量工序的具体流程与要求
1、计量的通知申请
当工程开始需要计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出相关计量通知或者对承包人报批计量申请进行严格地审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所审查文件资料是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依据,谨慎对待,对于有关文件资料出现错漏,应把相关资料返还给承包人,暂缓计量工作。
3、填写计量表
计量表所需填写即是该次计量所得结果,必须认真检验核对计量结果,再将其以表格形式清楚地反映出来。
4、具体工作
监理工作必须以合同基准,用谨慎的态度对来报工程计量进行审核批示。而现场作业人员需及时跟进现场施工进度,对工程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地了解如实上报,再根据项目办所规定要求,以《工程费用管理》软件基础,打印出较为合理且能统一《中间计量表》,同所规定所有附件一并报与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对签字,签字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各人所报计量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交由监理办计量工程师验收,计量工程师验收时再一次对所送来计量数据进行检核对照,确认无误后才可签字。最后可将确认无误后计量报表一式七份地保存在一个特定电脑软盘里,这个特定电脑软盘里所放报表,必须是同一时期,此后再定期把报表报到项目办等批示。
二、计量方法与计量规则
1、现场记录
在《范本》与《工程量清单》中,都给予了计量规则与方法一定定义,并有明确规定,这个规定是规定工程计量,是不可变,进行工程计量时必须以此为准,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合同与合同间不同也影响着计量方法与计量规则差别,这便需要一个具有统一意义计量细则了,而这个细则所规定的,计量人员便须做好、做精,必须严格按照其要求来做。决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会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做为承包人应做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所以会出现规范文件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因素有两个:一个图纸与实际存在着差距,图纸不过是一张纸,是不会变动的,另一个是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规定,在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中就明确规定了对于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
2、测量与勘测
勘测与测量针对不同工程能够分为很多类,就拿土方工程来说,其勘测与测量的主要工作便是针对于挖方边长与横断面宽度等勘测与测量,而因此所测得场地清理数据也应该看作是野外实测的数据来计算,但前提是必须按照计算规则。
3、针对室内计算
对于钢筋结构物等大多数“一次做好,一世无忧”永久工程来讲,实际与图纸给出的数据相差不大,计量人员完全可以按照图纸计算室内工程量。
三、合同管理
(一)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函和完成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并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后的银行保函,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百罗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如合同期满后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全部金额在最近一次期中支付扣完。
(二)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有两种情况:
1、非特殊情况下(除非业主同意),不支付任何设备预付款。临时工程所用的材料,也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2、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材料预付款,供购进各种主要材料之用,此项金额按投标书附件中写明的材料所列的费用(进口材料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料场价)百分比支付。其条件是:1)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2)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驻地办对材料的存储方法表示满意,材料数量经核实无误。
3、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如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超过三个月购买的,承包人应通知驻地办。当月材料预付款从支付之日算起,三个月后应从最近的一次期中计量支付时一次扣回,合同期满时,扣完所有的材料预付款。
(三)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额的一种扣留,具体从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直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四)工程变更费用
1、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如下变更时,如果导致变更的原因是由承包商引起,则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1)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2)删减任何工作。3)改变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5)必要的附加工作。6)改动工程任何部分合同中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
2、变更项目的估价和工程确定单价的权利
在变更指示发出14天之内以及在变更工作开始之前,或由承包商提出要求额外支付及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或由工程师将他准备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商。
对变更项目的估价,一般应参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或以之作国另行估价的基础。但是如果变更项目的性质和数量与原合同差别甚大,而原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和价格均不能用以参考,此时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最后与承包商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在此之前,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行单价或价格用于每月支付。
(五)费用索赔
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地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基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提代的索赔证据和细节帐目等有关资料审查核实,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按合肉中刺条款有关规定列入核签的期中支付证书基最后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关键词:财务;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enterprise economic transactions mainly through the contract with the way, large and complex construction projects more so.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of how to strengthe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contract, makes a deep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this paper also put forward their views and comments, only supplies the reference.
Keywords: financial affairs;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由于涉及专业众多,从立项设计到竣工验收,合同管理贯穿整个开发期,需做好合同规划,制订良好的合同管理流程用以指导合同工作。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两个主要内容,紧密联系,共同促进工程的顺利完成,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通过对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了解,财务管理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运用应注意以下方面。
1 工程财务管理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关系
从管理内容看,一般分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和利润管理。而要不断创造利润,提高经济效益,工程公司财务管理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加强总包合同管理。因为总包合同管理涉及工程全面管理的各个方面,它既是基础管理,又是实效管理。所谓基础管理,是指工程公司在工程承包时,市场信息的先导、计划制定的依据、预算方案的控制和调整都以合同管理为基础;所谓实效管理,就是对工程总包项目中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工程总包项目的顺利完成。通过组织管理,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合理分配、充分调动项目人员的积极性,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利益。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在工程财务管理中尤为重要,建立合同管理责任与风险控制措施更为重要。因此,总包合同管理的目标与工程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涉及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全面管理中互相联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在传统的财务管理中,财务人员潜在充当着 “核算员”身份,工程总包项目在前期合同谈判、资金筹措、收益分配等政策制定中,财务人员往往没有主动参与的意识。这就造成财务人员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只起到报销、结算、统计的作用,监督和控制职能薄弱。随着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的加剧,如何规避风险和获取收益是财务管理必须同时考虑的两大方面。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到合同管理中,加强对世界经济形势变动的分析,凭借对财务风险敏感的职业判断能力,能准确、及时发现和估计潜在的风险,同时要熟练运用会计制度和对外汇、保险、税收、结算、公司制的政策掌握,采取必要可行的措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所以信息化时代不仅仅需要财务人员对工程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还要求财务管理观念的全面更新,同时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各方面的加强管理,最终实现降低成本,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财务管理中如何实施合同管理
2.1在对合同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管理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由具备合同管理知识的专职、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多样化,财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合同要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进行有效分类,按照费用的性质分为三类:
第一类,确定工程项目直接费用的合同,如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工程(设计、施工)分包合同等。这类合同具有数量大,格式规范,履行过程较长的特点,财务人员要了解其通用条款,建立各种备查账表,将文本化的合同用表格形式反映,便于付款时核对。
第二类,确定工程项目间接费用的合同,如融资合同(包括中长期贷款合同、临时周转资金贷款合同)、保险合同、协作咨询服务合同等。这类合同一般金额大,前期工作量大,风险大,财务人员要了解政策,结合会计制度比较方案,关注项目进度,及时将合同执行情况报告决策者,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节约费用。
第三类,与前二类合同不同,它不是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而是为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企业管理者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合同,如项目奖惩合同。这类合同的切实履行,对工程公司项目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有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对工程项目进行控制与协调,减少资源浪费;要有先进的信息管理手段,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信息以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
2.2 财务部门对合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
2.2.1工程总包合同生效前
工程总包合同生效前,财务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工程总包合同生效前系报价投标、合同订立、合同满足条件生效的过程。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标的物与一般贸易中的货物不同,具有流动性差、履行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履行风险大等特点。有的项目合同规定了生效条款,即在某一时期或是若干条件满足后,项目才能开始运作。这样,对工程公司来讲,存在着潜在风险,而且,承包项目往往向业主开立投标保函,在银行缴存保证金,项目生效越晚,资金损失也越大。因此,在这个阶段,财务人员采取谨慎、严肃的态度进行资信调查,政策咨询等准备工作。在分析合作方的报表、经营业绩和市场预测后评定其资信情况,考虑合作的可能性和成功的程度。
2.2.2工程项目合同履行阶段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阶段,财务人员在作好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合同费用的控制。在工程项目合同执行中,为工程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费用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如何实现三大控制目标,这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难点,如果仅仅强调费用控制,脱离质量和进度控制,那么最后因质量和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受到的索赔,必然大大增加项目成本费用,费用控制根本得不到实现。所以,财务人员要了解工程质量和进度,对费用控制心里要有数,要为项目出谋划策;项目合同生效后,将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和项目涉及的税收政策、结算工具等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并配合有关人员编制费用控制计划;向项目经理定期报告收人情况、成本费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以便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
合同订立是一个科学严谨的过程,除了技术合同附件外,商务合同中必须规定工作范围和责任、工程周期、价格条款(包括费用范围、付款和结算方式)、质量和验收、奖惩条款、保密要求、适用法律等内容。因此,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财务人员在取得合同后,首先应泛读合同,然后,对价格条款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准确地反映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计划表和成本分析表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在保证项目完成进度的情况下,统一安排资金,加速资金在项目之间的流动速度,合理资本配置。
2.2.3工程项目合同后期收尾阶段
工程项目合同后期收尾阶段,财务管理根据工程完工进度转入实施工程财务决算工作阶段。工程项目经过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行管理等环节,最后取得业主的认可,获得工厂验收证明,并不代表项目工作的结束,承包方的责任也没有解除。由于工程项目的这种特殊性,整个项目管理的重心转移到工程财务决算中来,财务人员以质量保证为前提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财务结算。通常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限为工程验收后一年。财务人员在清理债权债务时,把配合项目经理催收合同款作为工作重点;注意质量保证的方式,财务要根据业主的资信、银行的费用和资金状况来选择是使用银行保函,还是预留质保金的方式;注意质量保证金的比例。通常情况下质量保证金占合同总价的5%-10%。
第二,编制财务决算报告,检查合同履行质量。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把财务结算和财务决算混淆,简单地将财务决算理解为收入成本的结转、费用的分配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等工作。笔者认为高质量的财务决算应结构清晰、内容丰富、结论准确、不受经办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应包括工程完成概况、合同执行情况、收入成本利润情况、财务结算情况,未了工作说明等内容;应有详细的核算数据作支撑,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财务资料为补充,同时辅以项目财务工作总结。
3 结束语
工程财务管理要紧紧围绕合同管理这条主线,才能规范财务资料档案保存,规范建设工程流程,是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和进度要求的重要工具,也是推行工程《项目经理责任制》、《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洁.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09(05)
1.1合同管理在施工工程管理中具有核心与纽带作用
合同管理是对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同文件可以制约各方建筑施工参与者的行为与明确他们的责任与义务,是实现各方参与者交流的纽带,同时合同管理也是建筑施工具体项目管理的基础,它对具体的项目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与纽带。
1.2合同管理是施工双方的法律基础
合同管理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各方的权益与义务,比如建筑施工方必须要按期完成施工项目,而工程发放方则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如果建筑施工某一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其义务,另一方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要求违约一方履行其法律义务,因此合同中对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约定是他们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合同管理是处理纠纷与争议的法律证据
项目施工具有周期长、参与主体多、涉案金额大的特点,在具体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与纠纷,而处理这种争议需要有真实的法律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合同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的属性,它对合同各方的行为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合同是处理各种建筑施工纠纷的法律依据。
2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起步相对比较晚,以此对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时间比较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系统,很多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还处在表面层次,其主要表现在:
2.1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企业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建筑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也是存在很多的问题:①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只约定了双方的履行的责任,而忽视了违约责任;②风险合同现象比较严重,在具体的合同中,对于承包方的约束比较多,而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则相对比较少,导致合同出现许多不公平条款。
2.2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①应变更合同没有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常常会发生合同变更事情,但是合同履行管理人员去忽视了对合同的变更,而最终导致因为没有变更而导致的损失;②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书函发送不仅是动态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手段,但是施工企业却常常忽视这一点,导致施工企业被惩罚;③合同诉讼追究超过诉讼时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各种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权利一方可以通过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忽视合同的诉讼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④没有行使合同所赋予自己的权力。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施工企业行使。
2.3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合同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对合同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任何人都可以签合同,同时对于合同审查与评估也缺乏有效地监管;②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不重视对合同的归档管理,导致合同在签订后,出现丢失等现象;③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才还比较缺乏。目前专门具有合同管理专业的人才比较少,其主要表现在我国项目管理部门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建设合约机构,导致项目管理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流程和操作的正确认识。
3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研究
3.1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签订阶段的管理
做好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工作,施工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可变因素大、风险因素高的特点,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好评审工作:①确定谈判人员。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需要不断的谈判而签订的,通过谈判可以在保证自己基本利益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因此合同谈判人员一定要选择具有专业合同管理知识、较强口才的人员担任;②仔细分析招标书。在招标书中一般都具有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可以先研究招标书主要条款的内容,从主要条款中分析业主的基本态度,从而为自己在合同谈判中提供基础的信息保障;③收集关于施工工程的有关材料。在合同谈判中,施工企业要广泛的收集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具体的谈判中争取主动权。
3.2施工项目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①合同履约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对合同的风险进行管理,尤其是对具有高风险的合同一定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保证施工合同的正确履行;②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坚持合同变更程序进行管理;③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索赔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意向书、收集证据、编制报告、谈判、解决;④合同的争议的管理。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一般主要是:和解、调解、诉讼。
3.3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首先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也是发现施工问题的主要程序,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工程验收的具体事项以及问题整改的具体细则等,避免出现工程结算费用的争议;其次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价款的支付。业主应该根据合同规定,审核施工工程的治疗,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质量等因素对施工企业进行一定的奖罚等,并且按照相关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等。
4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4.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构建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合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依靠监理工程师或者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合同管理高要求的需要,因此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其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施工企业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证才能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后建立合同培训体系。
4.2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降低各种风险对施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用较低的费用取得更大的安全保障。为提高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一是要加强施工单位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重视对合同风险的控制;二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施工企业要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人才培训活动,通过校企合作等措施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三是健全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依据合同风险的根源将合同风险进行分类。
4.3加强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关键词:公路 合同管理 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表现的已经愈来愈明显,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人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等方面简单谈谈在这些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加强合同意识
当前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一般对监理单位的招标中都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工程师岗位,这些合同管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知识面宽广、技术熟练等条件。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在工程开工前就应熟知合同文件,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各项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每一条、每一款都应该熟练掌握;另一方面应积极参加各种工程管理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由于我国先前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人们的合同意识极为淡薄,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合同管理在我国仍是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为适应合同管理需要,吸收国际先进合同管理经验,我国引进了FIDIC合同条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意识,认真地学习、掌握并灵活运用FIDIC 合同条件,这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是大有裨益的。
二、严格审查和管理工程变更,熟练掌握合同价的调整范围
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变更工程的管理,当变更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时应及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正确处理工程变更问题。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均应根据所在项目的管理模式完善变更申报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报表。变更权限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批变更并签发工程变更令,变更权限不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署变更审核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变更费用的准确确定在工程合同管理当中十分重要。在变更工程费用的确定中,监理工程师一般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是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工程项目单价;二是考虑工程项目差异并通过适当换算后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中相似工程项目单价;三是无可套用单价时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国家颁布的概预算编制办法、概预算定额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变更工程预算单价;四,如变更工程项目无适当定额套用或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对价款有争议时,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适当的单价或总额价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她)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1]。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合同价的调整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内容。《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关于变更超过合同规定范围的定价有以下两款规定,一是当变更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大于合同价格的2%,并且变更后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合同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的25%以上时,应对单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和业主及承包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单价。该规定是针对超过部分而言的,即变更范围超过或少于25%,且该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则超过部分的单价应给予变动。一般情况下,变更后实际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量增多的,单价下调,反之则上调;二是当工程完成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扣除临时金额及价格调整的影响,如果减少或超出原有效合同价的15%,则合同价应调整超过15%部分的管理费用[2]。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对合同价进行调整时应仔细对照范本及本项目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价调整范围,正确地做好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变更及其所涉及到的合同价调整是最大的合同问题,应引起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足够重视,在工作中对工程变更及其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提之一。
三、及时处理工程延期及索赔
工期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涉及比较多问题。工期延误主要可分为可原谅与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可原谅工期延误如不可抗力、特别恶劣的气候条件、设计变更等,这类原因可延长工期。而因承包人自己的问题或过错造成的延误,如内部组织管理不力、承包人对现场条件的错误判断、分包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引起的延期则属不可原谅的延期,这种延误不补偿工期。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审查工程延误的事实依据,正确判断导致工程延期的因素,认真、仔细地审批工程延期。
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应在首次出现合同条款第44.1条规定的延期情况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不予考虑延期。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核实和详细计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是否成立:一是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二是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条款第44条的规定;三是在审查可原谅工程延期时,应注意所延误的工程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四是延期的天数计算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分。另一方面,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延误发生起,应做好现场施工原始记录,对工程延误的时间,施工现场人力、机械闲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切实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为工程延期的审批提供依据。在工程实践中,遇到了可以延期的工期拖后,业主为挽回损失往往采取加速施工方法,这种情况下应建议业主适当地增加承包人施工费用即赶工费[3]。
关于工程索赔,目前在我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还较少发生。主要是当事人的索赔意识比较淡薄,特别对于承包人,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往往考虑到与业主的利益关系或忽视索赔权利的存在而错过了索赔申请的时间。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索赔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认可。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正确地对待产生的索赔。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不能拒绝。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索赔的提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起21天内及时报告,否则应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二是要加强学习。认真阅读合同文件,灵活掌握和运用合同条款,了解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正确对待索赔事件;三要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做好索赔的审查工作。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进入现场时开始,就要有目的地进行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在收到承包人合理期限内的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与相关监理人员一起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要及时处理并准确地提出意见,同时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评估、判断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对证据不齐全、资料不真实、不符合合同文件、计算不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在计算索赔费用时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原则,一般的索赔不含利润[4]。另外还要注意审查索赔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在索赔事件不断发生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索赔事件的继续发生。合同管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熟悉和掌握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合同,密切关注承包人的施工活动,及时发现可能阻碍工程进度及可能引起索赔的各种潜在因素,并采取措施消除这些因素,这是做好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控制的关键。
四、预防、减少合同纠纷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会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
为了使合同能够正常地履行,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一要在工程开工前认真研究本项目合同文件,及时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或含义模糊之处,并与业主或承包人协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从而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二要平时注意及时给予业主和承包人提示。提示业主以合同为依据管理工程项目,提醒承包人要关注和预测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和不可遇见的障碍[5]。当合同纠纷不可避免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措施尽快化解矛盾。
五、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加强合同意识。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监理工作也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同时合同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 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 刘剑.监理工程师如何确定公路工程变更项目单价.山西建筑.2007(33):268~269.
[3] 合同管理(第二版)(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人民交通出版社.170~174.
【关键词】合同;造价纠纷;处理
前言
目前,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量与规模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快速向高大方向发展。随之产生的围绕工程造价计价方面的矛盾或纠纷随处可见。究其原因,几乎无一不与工程合同管理有关。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内容,正是以合同约定为依据而实施计价管理的。全面贯彻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旨在将工程计价融入市场竞争机,使之更有助于工程计价控制,有利于维护项目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真正提升工程建设效益。与此同时,对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密的要求。从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签订至合同执行,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才能为实施工程造价管理,消除造价纠纷创造条件,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一、紧抓工程合同管理,以有效管理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造价,对于某个工程项目而言,是指将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而本文所说的工程造价,不论对于建设方或是施工方,主要指建安工程造价。其中,工程的承包价则集中于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约过程中形成与确定。在工程招标与评标活动中,无论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还是选择综合评估法评标,都将围绕工程造价展开,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实质性要求的合理中标价为合同价载入建设工程合同,确认了某工程最原始的工程造价根据。工程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计价方法、工程价款拨付、调整与竣工结算等全部的管理内容,形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计价的重要法理依据,支撑后续施工全过程的计价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迅速有效地解决计价纠纷,均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发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安工程产品、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合同,其主要内容是约定工程合同价款。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攸关合同主体各方利益,招标人在拟定招标文件中必须高度重视合同条款的编制质量,充分满足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清单计价规范等法规要求,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依照各工程的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合同类型。发承包人应结合工程实际、自身条件及市场因素,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以严谨、周密的作风,重点商量约定涉及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工程计价定额、合同综合单价调整、设备材料价差调整、变更签证、调整结算等最易产生争议或纠纷的条款,明确约定计价调整范围和调整办法,明示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与风险比例,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一一载明,以加大合同的可操作性。而不能掉以模糊,给执行合同增加难度。不得隐含索赔条件或隐藏漏洞。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合同,从源头上杜绝纠纷隐患。约束承包双方各尽其责,确保工程合同的有效实施。
二、避免或減少造价纠纷,完善合同管理是关键,
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的酝酿、洽商等准备工作是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和有效履行的基础。但是,由于受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施工周期长、环境地质条件差、施工工艺复杂、施工材料多样等特性以及市场因素影响,势必给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挑战。当原有的一些合同条款与工程计价实际需要不相适用、或意愿表达有差异,在执行计价过程中可能存在争议时,则应结合原合同条件进行补充或调整,以进一步完善合同,深化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管理缺失而引起造价纠纷。
由于原合同条款不足或疏漏、前后不一致或因工程项目变更调整等原因导致同一合同条款有不同的解释,将影响造价控制或工程计价并可能产生纠纷的,合同管理方可以启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及时汇同合同当事各方沟通协调,在原合同框架内,结合实际,根据需要,采取补充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说明等措施延伸合同内涵,逐步充实合同和完善合同管理,对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合同管理难或执行合同难的问题与计价纠纷,是十分紧迫和需要的。对合同条件的适时调整充实,同吋也兼顾扩展控制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的完备性,更有利于日后的相关计价纠纷处理。
三、充分依据合同约定,合理处理好造价纠纷
工程合同管理,其主要职能是约束合同当事人各方的经济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其中,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各类工程计价争议,是合同管理服务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近年来,我国致力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了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要的工程计价办法改革。按计价规范的解释,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有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而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无论是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格还是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相应计价依据进行编制,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除规定费用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同时包含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在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包含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固定不调整,而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这就是说,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准确、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准确合理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报价的重点是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完整合理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严格执行计价规范、正确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我们根据清单项目特征进行列项组价,再回过头来复核清单项目特征,确认综合单价完整组成。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就必定引起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争议,产生计价纠纷。因此,完整准确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才是最终形成合同协议书签订时的合同单价,它在合同约定内是固定的。
当然,清单的准确、完整性责任在于招标人。而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中产生漏项甚至错误的责任则在投标人了。划清了责任,才能积极消除纠纷隐患,有效管控计价纠纷。分清是非,得以妥善外理分歧或纠纷。
(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另一最容易引起计价争议的表现为如何合理分摊价格风险和执行风险比例。现以材料、设备采购为例,材料和设备采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大,其比重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于钢材、水泥、砂石等用材份额大,价格高昂、主要受市场物价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按照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结合施工阶段实际来商定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在合同中界定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所有风险都有承包人承担或承担无限度风险。业主与承包商均应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及时掌握最新的施工情况和材料价格走势,结合分析已有的价格资料积累或同类工程价格管理信息,对材料。设备采购予以准确合理定价。同时通过跟踪服务,约法三章等措施,规范合同管理不留活口。着力扼制有约不遵、有法不依的行为,杜绝工程计价争议苗头,控制工程造价。
(三)、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工程变更而导致变更签证或索赔,是最常见、最容易产生计价纠纷的突出因素。有变更必有签证,必然产生索赔。索赔主要为工期、费用两个方面。无论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必然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应变化。由于变更工程计量和计价方式多为业主和承包人的争议焦点,在此,笔者以为,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积极防止发生计价纠纷,应当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上下功夫,增强变更事件预测控制。从深入细化施工图设计着手,力求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内容少变更甚至不变更,更要防止盲目变更。对发生了的变更应当迅速落实变更指令,缩小因工程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详细而明确载明变更的计价方法、定价原则、取费标准等内容,并界定变更责任,强化合同约定管理,预防产生扯皮或争议。对于影响不大且变动价款数额较小的项目变更,可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证,快速处理争议;而对于影响工程计价较大的变更,如建筑结构变更,还需经过设计方的书面确认后,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落实工程价款变更。
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而产生的索赔。必须查明索赔性质。索赔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理赔。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在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同合同条款中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对于非自身原因或过错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理应向责任方提出要求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的环节,必须对索赔和反索赔进行研究,将索赔条件写入合同,支撑具备正当索赔理由的索赔纠纷事件获取充足证据得以合理处置。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工程造价。而有效实施工程价款计价管理,防止计价过程中产生计价纠纷与合理处理计价纠纷的基础在于高效的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同样是一把多刃剑,只有强化和完善合同管理,不断总结积累,丰富管理经验,才能为控制建设投资,扶正工程计价秩序、避免或降低造价纠纷直接、及时提供充足的法理依据,通过协商、调解等办法妥善解决计价纠纷。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为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合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1 前言
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合同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工程造价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承包商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设备等资源来收到预期效果。现就合同管理中的造价控制问题谈几点体会。
2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及管理
(1)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不仅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这三部分内容,还包括其他与工程实施有关的文件,具体为:①施工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⑤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⑧ 工程量清单:⑨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2)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不是简单的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整理合同编号顺序,笔者认为合同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a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① 首先,分类建立合同台账。项目部按施工、设备材料、技术咨询服务共三类对各合同进行编号、归档,台账中设立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承包单位、合同金额等事项。这样在查找合同,了解合同信息时就非常简便、省时。② 其次,对合同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录,并按合同名称做摘录台账。台账中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工期、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预付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等内容。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改变或主观因素使工程的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或发生设计变更,或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双方纠纷等,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需要及时收集、归档,并做好台账备查。
b 熟悉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办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等的直接依据,合同文件的大部分内容涉及造价,因此,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充分熟悉承包合同中与造价有关的条款内容,做好投资事前控制。应熟悉的合同条款包括: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条件和方式、材料供应情况、结算方式、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和违约处理等;熟悉了这些内容,造价控制管理人员基本能做到心中有数,使控制造价工作有理有据。
3 如何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1)把好合同签订关。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订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元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用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为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