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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无形资产 市场法 预期经济收益 资本化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
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时,亦即处于卖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⑧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
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这也是理论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评估实物界的愿望。相信随着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证券化的发展,上述问题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同时也会为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评估信息。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估价;评估方法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意义
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能为企业提供利润,特别是超额利润的重要经济资源。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无形资产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企业的竞争实力。
1、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保证企业产权交易的公平与合理。在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评估企业资产价值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而由于对无形资产的作用和价值认识不足同时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形态,评估过程中往往低估甚至忽略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样就导致企业产权交易的价格不公。因此只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评估在企业产权交易中的重要作用,才能确保企业产权交易的
公平。
2、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由于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及与外国投资者合作时,常常低估无形资产的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因此为了防止类似事情发生,必须要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3、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完善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了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必须不断完善技术市场。同时无形资产的评估还有利于增强相关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混乱
虽然近年来,无形资产评估组织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管理相对滞后,还有很多制度和方法不很完善。所以评估机构的水平优劣不一。其次,在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是挂靠政府部门,有的甚至影响了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评估市场的混乱给了评估机构以可乘之机,违背了评估的市场规律,所作的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2、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而市场法需要由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的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尚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相关资料也难以取得。收益法评估中需要的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这就需要评估师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和评估经验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和计算。这样,不同的评估师对同一项目的评估就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从而造成评估标准的紊乱。
3、评估范围和对象的界定比较模糊
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标的物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出发点,但是无形资产的无实体性的特点使其评估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成为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很多评估人员犯形式重于实质的错误。在评估中,有些评估师只看重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各项专利证和商标注册证书等等,忽视了无形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这个重要的实质,将一些在未来获益很少或者实现收益可能性较小的项目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造成了无形资产的虚评。
三、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对策探讨
1、完善评估组织机构,建立评估法规体系
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系统性、有序性的工作,各项工作都必须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因此,必须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定规范要求评估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只有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才能避免评估结论超高或超低而降低无形资产评估结论的法律效果和权威性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要建立起规范的、专业化的、具有权威性的评估组织机构。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强,政治思想素质要求严、规格高,业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评审、经济核算既艰难又复杂,必须由合法的、专门的评估机构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人员进行,单个的未在评估机构工作的个人,不具有评估资格。
2、加强数据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无形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为评估师即使提供各种经济信息
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料与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共同决定着评估结果。评估数据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是全部评估结论具有客观性、有效性的基础。在社会上尚未建立专门提供数据资料机构的条件下,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承担起搜集、整理和管理数据资料的责任。由于任何一个评估机构都不可能贮存和管理得了全部数据资料,所以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能力搜集、贮存和管理与无形资产评估是最直接的基础性数据资料,以及与本评估机构最擅长的评估区域有关的专项性数据资料。
3、统一无形资产评估标准,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
无形资产评估的标准是保障工作顺利进行、评估结果正确有效地重要前提,因此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相关标准,评估结果才能合理科学,真正实现企业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仅列举了商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等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因此我国无形资产准则应积极和国际通用标准相接轨,扩大无形资产的外延,从而避免了企业在发生产权、经营权的变动时由于无形资产外延狭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兰巧玲.论无形资产的评估[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重要性
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评估事业在我国高起步阶段,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也开始较晚,因此,难免存在一些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其中,资产中的一类特殊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理论与方法问题就是其中更为薄弱的环节。
无形资产的概念:是指那些没有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殊权利和技术知识等经济资源,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行为权、对物产权、其他特权和商誉,这些获益权有共同的特征,依据法律、协议或技术的扩散梯度加以确认和保护。其特点为具有非流动性并且有效期较长;没有物质实体但未来收益较大;单独不能获得收益,它必须附着于有形资产。在资产的家庭中,被人们认识的较晚,特别是在我国,由于理论的思想解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无形资产这特殊的资产才得确认,其标志可从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开始。无形资产这一概念虽然较晚,但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
上述例子不仅仅说明我国有关部门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更主要的是,从一个侧面反映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及方法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以致造成认识上的相对复杂与玄奥。所以,从无形资产这一概念的分析入手。对无形资产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进行了微观经济分析,认为超额利润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唯一价格源泉,并在此基础推导出无形资产评估价格的理论模型,使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以简明化、规范化;最后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案例分析对上述无形资产的理论及方法进行检验,以完善对无形资产理论及方法认识的全过程。同时通过对无形资产进行认真地系统地规范性评估,我们感到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其更广泛的深远意义。
二、无形资产价格的理论模型及案例分析
无形资产不具有实体形态并能持续带来经济效益的特征,决定了无形资产的评估的复杂性和困难性。无形资产的价格基础是应用该无形资产所获得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价格的决定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由供方(无形资产所有方)与需方(无形资产使用的风险承担方)共同决定的,即是供、需双方博弈的结果。探讨无形资产的价格来源是以微观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以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方法中的收益法为出发点推出无形资产价格的评估模型。
1.使用权类和处置权类无形资产估价的模型
使用权类包括专利的使用权、商标的使用权、版权的使用权等,而处置权类无形资产与使用权类无形资产包括相同的内容,即专利的处置权、商标的处置权、版权的处置权等,它们价格理论上的共同特点是价值的实现需方(买方)需求承担风险,此时G≤1,故其有相同的估价模型。根据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理论及无形资产的价格确定的理论分析建立模型如下:
公式中:G为分成率(提成率)
2.名誉权类和特权类无形资产的估价模型
这两类无形资产的共同特点是无风险问题,即 G=0,故其估价模型为:
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及理论基础是依据西方经济学的效用理论,兼顾了中外资产评估的原则,尤其是美国不动产评估协会提出12项比较系统化的原则,采用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理论,通过无形资产的供求模型进行了微观经济分析,认为超额利润是无形资产评估唯一价格源泉,推导出无形资产评估价格的理论模型,使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3.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某电风扇厂为了扩大生产,欲用一项专有技术入股与国内厂家合资。由于此项专有技术的应用使电风扇增添了很多功能,所以成为畅销产品,现预测其收益期限为5年。每年能获得纯利润5000万元,利润率为25%,求该专有技术的重估价值。
故由此引出对无形资产―专有技术使用权价格的评估需求。
评估的依据及考虑
因为评估对象无形资产,经分析可知,采用该技术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可以提高价格。故该无形资产具有决定价格基础―超益收益。
根据分析及市场预测,在假设经营条件下,该无形资产价格适合模型
具体评估
根据条件使用收益现植法计算该专有技术的价格:
根据国库券利率确定安全利率15%;
根据行业和市场情况确定资金风险率为7%
折现率=(15+7)=22%
按照国际惯例、参考该技术推广前后的市场销售情况,设定该技术在销售收入中的提成率为3%
将已知参数代入公式:
得该项专有技术的价值为:
三、无形资产评估的现实意义
1.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市场上无形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的投资,还是企业股份制改造,清算资产法律诉讼等,都需要对该企业无形资产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值评估,以保证在产权的流转变动中保护产权人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资产不变侵害,从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基本条件。
2.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协调再生产各个环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之间的比例关系,除了实体的形态表现之外,还有以超额利润形式表现出来的无形资产,这样就必须从价值形态上平衡与协调再生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对各部门、各环节上的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3.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企业的各项生产技术设备,随着生产中的利用与科技 而发生物质磨损和精神磨损,其价值和使用价值日益减少。为了促企业的科技进步,必须对无形资产进行经常性评估,分析其价值变化,以便为企业的更新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4.无形资产评估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我国加入WTO以后,大批外商来到我国进行大量兴办各类企业,同时国内很多企业也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这都涉及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否则就会在与外商合资合作兴办企业中,低估自己的无形资产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或在引进国外技术中高估其无形资产,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可见,科学的无形资产评估是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绝对不可缺少的工作。
这样看来,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依据我国现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归纳总结出来的,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不断的变化。主要借助于现代产权理论和减少不确定原则,又参照了国外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而对无形资产价格的确定进一步分析,以达到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及理论更加简洁和通俗化。然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及方法的研究在我国尚处初步阶段,而无形资产的评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却显得越来越重要。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越来越受重视的时代,无形资产市场正在形成和发展,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资产评估概论》编写组:《资产评估概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年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本论文由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
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本论文由无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关键词】 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F12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0-0040-04一、引言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从产生至今,已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但进行的全国性行业质量检查工作却为数不多。为了提高资产评估业执业质量,2013年4月,财政部了2013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公告,由财政部和中国评估师协会组织开展2013年度行业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摸清了“家底”,总体来说资产评估整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检查结果比较乐观,但是由于无形资产本身的特点,以及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欠缺等原因,其评估质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越来越多的今天,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已成为当前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鉴于本次行业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是从评估工作底稿以及评估工作报告的规范性和完备性入手,为此,本文结合无形资产评估程序从这两方面来阐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评估机构都签订了业务约定书,但是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1)部分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的签字,没有加盖评估机构公章;(2)部分评估报告业务约定书涵盖内容和条款的表述不够准确、清楚,甚至欠缺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等基本内容;(3)极少评估机构出现评估师以个人的名义签订业务约定书;(4)涉及评估对象、评估目的等基本事项发生变化时,几乎都没有提供相关替代证据来表明变动。
(二)无形资产评估计划的编制
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应按照《资产评估计划指南》编制评估计划,此次检查中大部分评估机构都编制了评估计划,最常见的问题为:(1)评估计划流于形式,计划的内容不够具体完整,尤其是主要程序缺乏详细的描述,项目的针对性不够强;(2)部分评估计划没有经过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签字,责任没有具体落实到个人;(3)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殊性,要求评估师具有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大部分评估计划里没有说明对评估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的任用标准,无法保证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质量。
(三)现场勘查
由于无形资产的无形性,现场勘查是确定无形资产存在的关键前提,准则规定要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合理的评估调查方式。此次检查发现在现场勘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大部分都进行了针对性的访谈,但是访谈记录不够完整,相关性不够强,没有形成完备的工作底稿;(2)涉及无形资产产品经营和会计核算的,大部分对会计资料进行了查阅,但是查阅流于形式,没有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3)部分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现场勘查受到客观限制,但是没有对采取的其他方法是否恰当进行分析,没有形成相应记录。
(四)收集评估资料
这一环节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点:(1)大部分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对评估资料的收集不够全面,如有的评估业务虽然取得了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但是没有取得完整的说明无形资产研发及实施的技术、财务、经济效益的材料;(2)部分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没有落实到专人,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有效保证评估质量;(3)由于无形资产无形性、成本弱对应性等特点,大部分评估机构忽略了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无形资产种类及有效期限的鉴定,从而导致评估对象不明确,评估结果误差大。
(五)评定估算无形资产
评定估算是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关键环节,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评估业务存在如下共性问题:(1)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大多数业务都有评定测算过程,但只用了一种方法,且没有对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为何选择所使用的评估方法进行必要的分析;(2)在评估参数的确定上,大部分评估业务没有对参数的来源及确定进行详细的说明,缺乏理由依据,直接罗列数据;(3)在评估结果工作底稿方面,对价值计算过程没有形成详细的记录,工作底稿流于形式,难以形成评估人员作出价值判断的依据。
(六)编制、出具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编制评估报告书,不仅是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总结、评估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也反映了评估业务质量的高低。此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1)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基本要求应当符合《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完整性的要求,但是少部分报告存在对声明和摘要内容的披露不够恰当和充分的问题;(2)在评估报告复核方面,大部分评估机构经专职的审核人员对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了二次审核,但是对有争议以及价值重大的项目没有通过专家再次组织结果论证;(3)在评估工作底稿归档方面,大部分评估机构的归档底稿内容基本完整一致,少部分索引号和书序编号没有或者不够完善。
总而言之,由于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起步晚,无形资产的种类变化多,再加上评估机构在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方面不够重视,使无形资产评估质量难以满足需求方的期望,降低了评估行业的权威性,威胁着评估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影响着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鉴于此,建立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是无形资产评估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情况
近年来,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在质量控制方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等部门指导下于2010年12月28日了《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期改善评估质量状况,说明我国已经逐渐注意建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提倡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质量控制。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还处于幼年的不成熟阶段,存在着不系统、不规范、低效率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第一,我国在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方面风险意识薄弱,没有形成明确的质量控制观念。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管机制,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常常为了利益而抱着“完成任务即可”的思想来应付评估机构,未始终遵循重要性及谨慎性原则。近年来,我国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逐步规范,并明确规定对评估机构和具体业务进行质量控制,使得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
第二,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监管力度不够。要想促进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府方面对评估行业的有效监管是必经之措。但是政府作为监管者要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正确的指导,并且杜绝不良的干预手段,否则势必会增加评估行业的恶性循环和不良竞争。比如:有的政府部门在管理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控制方面有直管的优势,为了利益,利用职务之便在评估收费和评估机构选择方面妄加干预,从而使不少评估机构为了抢业务而给政府官员回扣,使市场开拓费用增加,助长了评估机构的不良风气,不能使评估行业公平有效竞争,造成了资产评估行业的非公平竞争,阻碍了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在质量控制制度方面目前只有《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具有指导意义,但没有强制性,很多资产评估机构没有针对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建立质量控制组织结构,没有制定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章程和管理办法,没有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流程控制标准,没有衡量无形资产评估质量的评价标准,缺乏相应的激励和责任追究,这些都使无形资产评估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第四,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实务操作随意性强。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由于成本、人员素质、时间等约束,以及迫于委估方的压力,评估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做出重大质量妥协,从而无法坚持质量控制制度,造成质量控制行为不规范、不持续、不稳定,比如:工作得过且过,有时积极控制有时不积极控制,造成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落实很不到位。
四、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在无形资产发挥着巨大作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日趋增多的今天,建立一套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系统迫在眉睫,对于加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推动和改进无形资产评估质量作用巨大。本文从无形资产评估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的评估程序入手,进行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一)计划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1.在签订业务约定书方面的控制
(1)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要印有评估机构的公章,并且机构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也要在上面签字。(2)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内容要足够具体,覆盖面要广,要包括整个评估过程,例如:委托方要求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此次评估的目的、整个评估的范围、双方共同商定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宜等。最重要的是要在委托书中说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在双方违约或者遇到纠纷时该如何解决。(3)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签订确定接受评估业务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书。
2.在编制无形资产评估计划方面的控制
评估计划是对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每个工作步骤及时间和人力进行规划和安排,其内容应当全面覆盖整个评估工作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工作效率。在编制无形资产评估计划方面的质量控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评估计划涵盖的内容要包括以下几点:有关评估项目的基本事项(评估对象、评估的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时间进展安排情况、人员的安排情况、评估时应用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等;(2)评估计划应当由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确定该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及评估人员的用人标准。
(二)实施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无形资产评估实施阶段是整个评估过程的核心,这个阶段的质量控制也是整个评估控制体系的灵魂之所在,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的质量控制进行阐述:现场勘查阶段的质量控制、对评估资料进行收集时的质量控制、选择评估方法并且进行评定测算时的质量控制。
1.在现场勘查方面的控制
(1)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进行现场调查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来说很重要,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评估对象不同,具备的特点不同,对应的现场调查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除此之外,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要首先抓住具有重要性的资产进行调查,以保证评估的高效率;(2)与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首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访谈,其次应当形成书面材料;(3)无形资产产品经营和会计核算调查记录:首先,获取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无形资产研发和实施相关的经营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其次要对经营和会计核算资料进行查阅并记录查阅结果。
2.在收集评估资料方面的控制
在实施阶段,完成了现场调查之后另一项评估师要完成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对评估所需数据等资料进行全面的搜集。这项工作也是评估师对委估资产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此环节实施得好能够预防潜在的评估执业风险。针对目前评估实践中此环节质量的薄弱点,重点将质量控制定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数量的控制。审查评估人员是否收集了必要的评估资料,通常包括:无形资产的类别证明、数量、权属状况(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许可证等)、财务数据、市场资料。(2)对无形资产评估资料质量的控制。审查评估人员对所收集资料的可靠性是否进行了验证。评估人员对从各种渠道所收集的资料必须进行可靠性检验,只有在确信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才能将其作为估计依据。(3)在双方承担责任方面的质量控制。在进行评估工作的过程中,数据资料的收集与管理要分配到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将这项责任落实到个人,以方便评估工作人员保持高效率的评估工作。此外,为了保证评估项目负责人的高度责任感、专业水准能力以及独立能力,要重点加强交叉签字的复核制度方面的监管及控制。
3.在评定测算方面的质量控制
评定测算是整个评估过程的核心环节,评估师首先要掌握评估所需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并且要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及评估标准选择特定的评估方法,对委估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定和估算,此环节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是:
(1)对评估方法选择的质量控制。《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资产评估常用的有三种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都可以用来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实践中不难发现,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性,使得成本具有弱对应性,大部分不能够进行复制,而且在市场上搜集到相似的交易案例显得更加困难,所以针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使用频率最高。其他两种方法在特定目的下也可以使用,但在选择时要慎重考虑,必须根据委估无形资产的类型、评估目的、评估原则、评估前提以及所处的市场环境等情况综合确定。此外还要加强项目负责人、评估机构对评估方法的监督,并且最好多种方法并用,以提高评估质量。对于委估的相对重要的资产,可以采用项目小组讨论法确定评估方法以降低个人的判断风险。
(2)对评估参数指标的质量控制。评估方法不同,对应的评估参数也就不同,而具体评估参数的选取又有多种确定方法,也会影响评估结果。无形资产评估最常用的是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在一定情况下也使用,这三种方法参数的选择应当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收益法下,三个关键参数的选取是重点。首先,要合理分析委估无形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即超额获利能力,综合其所处的经济市场环境合理预期其未来变动,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与之配套的资金数量、规模程度、现金流量、预期的风险及时间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其次,注意收益额的计算口径与被评估无形资产折现率口径一致,不能将其他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被评估无形资产中;再次,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变化、产品替代更新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因素对无形资产收益期、收益额和折现率的影响,当与实际不符时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2)市场法下,首先,要注意被评估无形资产符合市场法的运用前提,确定具有合理的比较基础的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参照对象,搜集并参照以往交易信息;其次,根据相关的变化因素进行调整,例如所处的经济状况、行业发展情况、交易状况以及影响价值的各种因素差异,再确定评估值。
3)成本法下,注意根据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无形资产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合理利润和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并且注意合理扣除实际存在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3)对完善评定估算以及复核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经过以上几个环节形成了初始的评估结果,但是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评估结论的形成需要评估师对多个方面加以分析和判断,此环节方面质量控制主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应当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制度,确定不同的审核级别,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对评估过程、参数选取、结论等进行必要的审核。
二是对评估方法、参数选取等选择的理由、依据等每一步都形成详细的工作底稿以备评估工作人员进行查阅及形成价值判断,同时也方便评估机构进行层层质量监管,进而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三)报告阶段质量控制系统的构建
完成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后,还要编写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本次评估的质量状况,也是对整个无形资产评估过程方方面面的总结,其书写格式、应当涵盖的内容等最为直接地反映了评估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水平,此阶段质量控制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对报告书内容方面的质量控制
出具给委托方的评估报告应当遵循一定的标准,即满足《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对评估报告最基本的有关格式、内容、评估基准日、资产特性、产权以及评定测算方面的要求,做到有章可依。
2.对出具的评估报告加强公允性、客观性及独立性方面的质量控制
一项评估任务的完成是以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为标志的,也就是说评估报告是此次评估工作的终极表现形式。委托方及相关各方往往为了自己某方面的利益而试图通过改变评估报告的某些内容,从而影响评估报告的公正性。在这种情况下,评估机构要更加坚定地坚持公允、客观、独立的评估原则,以保证评估质量。
3.对出具评估报告后复核方面的质量控制
评估报告的撰写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涵盖的内容要全面,正式交给委托方之前还要经过专门的审核专家对评估工作底稿及报告进行层层审核。同时应当认真执行重大争议项目专家再复核制度来保证评估质量,应当重点加强对评估方法合理性的审核、评估报告规范性的审核、出具的结果准确性的审核以及手续完备性的审核。
【参考文献】
一、无形资产评估传统方法评析
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处于核心地位。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下面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评析并对应用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成本法。成本法的基本思想是利用历史成本(即最开始购置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支付的完全成本)或简单重置成本(即以重新购进或创造无形资产时所需的支出费用)作为推算无形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无形资产时,按被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重置价)减去应扣减损耗及贬值,或乘以成新率来确定被估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公式为: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在实际运用中,重置成本是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历史成本体现了资产的原始形成过程,具有易获得性和可验证性,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容易被人们所接受。成本法的适用场合是以摊销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但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无形资产有其特殊性,所以成本法的使用也有局限性。一是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等特点,因此根据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重置成本来评估无形资产现值是不合理的。二是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很难确定。三是大多数无形资产常常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而应用前景差或开发成本低而应用前景好的现象。对这样的无形资产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是不合适的。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资产未来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值。不论是收益现值法还是成本收益加法,其出发点均是将所预计的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收益期限和收益率作为资产评估的主要依据。优点主要表现在:第一,运用此法时基本上不用考虑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克服了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不完整性缺陷。第二,从理论上讲,收益法以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为基本依据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评估结果能够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有较强的说服力。第三,它克服了无形资产成本的弱对应性和虚拟性特点给成本法使用带来的不便,对于成本和收益相关性差的无形资产也能评估。第四,采用这种方法会使评估者站在买者(或受让方)的角度来确定各项指标,评估结果往往对无形资产的接受方比较有利。但是在使用这种方法时也存在着主观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因为在收益法运用中评估者需要对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年限等指标做出预测,预测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和随意性。评估者对这些参数预测的主观态度都将会直接影响评估结果。
(三)市价法。市价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相似的无形资产作为参照物,并根据它们的交易条件,市场交易价格和价值影响因素的差异,以及使用权转让次数,综合分析调整,来确定无形资产评估值的方法。市价法在使用时应注意其前提条件:(1)存在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2)参照物及其与被估无形资产相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从这个角度看,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是一种很直接的方法,得出的结果也很有说服力。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不存在充分发育而且很活跃的市场。再者,由于无形资产垄断性强、透明度不高,使取得相关信息资料十分困难,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有时甚至是不可操作的,现行市价法的局限性就显得更为突出。这些因素限制了市场法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的运用。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新方法
传统的方法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存在的一定的缺陷,在此介绍几种新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复合成本法、生存曲线法、成本收益双折现法、成本收益现值法。
(一)复合成本法在评估无形资产中的应用。所谓复合成本法,就是在评估一项无形资产时,不仅考虑其历史成本或重置成本,还要考虑其稀缺性及其效用的大小。用公式表示为:
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效用函数/稀缺系数)×100%
通过上面的公式,可知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劳动量、效用性和稀缺度3个因素共同决定的。
(1)劳动量。无形资产具有存在唯一性,理论上讲应当取最先研制成功的具有相同功效的一批无形资产中包含的最小劳动量。未获得成功的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劳动量则不能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在研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中,也只有包含最小劳动量的无形资产交易才最容易成功,价值得到认可。不过最小劳动量在确定时有一定的难度,在实务中应当尽评估师所能,多收集资料,筛选对比后选出最小劳动量使用。也可以用历史成本或传统成本法求得的重置成本替代之,因为劳动量在无形资产价值中的影响并不显著。
(2)效用及效用系数。无形资产的效用可以划分为生产资料效用和生活资料效用。生产资料效用的测量标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效用对劳动量起着约定作用。效用系数通常用0,0.1,0.2,……1,1.1,1.2……表示。系数越大表明效用越大。无形资产效用系数的确定可参考专家和专有技术人员的建议按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专家如果认为使用一项无形资产可提高产量100倍,则可将效用系数定为100。
(3)稀缺度及稀缺系数。稀缺度指的是无形资产的稀缺状况以及市场上无形资产的供求关系,通常用稀缺系数表示。在理论上稀缺系数存在0的值,但是当其为0时实际意义及不大,所以我们将稀缺系数定在0.01至1的范围之内。而1则代表着供求平衡时的稀缺系数。系数越小表明越稀缺,反之亦然。
可以看出,复合成本法的优点是可以很好地解释无形资产价格和成本背离的现象,在评估实务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且,与传统成本法不同的是,它考虑了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情况,因此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二)生存曲线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生存曲线法主要用来预测无形资产的剩余寿命。无形资产经济寿命又叫有效期限,是指无形资产发挥作用,并具有超额获利能力的时间。所有系统,都会随使用年限而退化并最终失效。而失效的时间往往是一个随机变量。生存模型就是以无形资产的生存和死亡状态(生命状态)为研究对象的,视无形资产的生存和死亡为随机变量,用一个恰当的概率分布函数(生存分布)去描述,对生存分布函数进行统计处理从而预计无形资产的剩余寿命。
采用生存曲线法预计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限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六个主要步骤:第一,收集生存数据。我们可以选定一个样本进行观测,所有观测点由存活的初始状态转变为死亡状态后试验终止。另外,我们还可以观测市场上同类无形资产的生存、死亡情况来收集生存数据。第二,数据的初步分析,绘制数据图以获取模型选择的一些信息。第三,模型选择,即选择一个恰当的模型去拟合生存数据。第四,参数估计。第五,模型检验。第六,求出无形资产的期望剩余寿命。
(三)成本收益双折现法。成本收益双折现法,即历史成本双折现及超额收益现值法,是指在无形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折现值,加上其使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和超额预期收益现值,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该评估方法适用于一切易于获取历史数据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重置成本可以获得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的评估,该评估方法也是适合的。当涉及到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的转让和许可权时,该评估方法是不适宜的,因为其评估的结果不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成本收益双折现法的计算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值=历史成本折现值+使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超额预期收益现值-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历史成本折现值,即无形资产的历史折现至评估日的值。当评估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数据资料易于获取时,可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按照一定的复利率折现为评估日的数据;如果评估日该项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数据资料不易或不能获得时,可用其完全重置成本代替之。(2)使用过程中价值积累,即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投入积累。(3)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磨损贬值,它是指资产在使用或闲置中因磨损、变形、老化等造成实体性陈旧而引起的贬值。(4)功能性贬值,也称无形磨损贬值,它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性能优越的新的无形资产,使原有的无形资产部分或全部失去使用价值而造成的贬值。(5)经济性贬值,指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与同性质资产相比活力能力下降而造成的损失。市场需求的减少、原材料供应的变化、成本的上升、通货膨胀、利率的上升等因素都可能使原有无形资产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而贬值。(6)预期超额收益现值。如果至评估日,无形资产才开始出现,则公式中除第一项和最后一项外其余各项均为零.这时该评估方法与现行的三种评估方法中的收益现值法等价。
(四)成本收益现值法。成本收益现值法,就是考查评估基准日以前评估对象所费成本,并通过一定的物价指数将此成本调整为评估基准日时的价值(现值)作为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的一部分;评估价值的另一部分是在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各年销售收入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提成率,其提成额除税后作为评估对象带来各年收益,再通过折现求和计算所得的结果,以上两部分之和即为该评估对象的评估值。由上述可见,该方法同时考虑重置成本标准和收益现值两种标准,它比单一的重置成本或收益现值标准全面,该方法适用于商标所有权价值的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V评估值;C评估对象成本现值;α企业各年的销售额;β所得税率;r折现率;m评估对象经济寿命期分界段。
无形资产的内涵
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这一概念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引入到我国的。但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1992年11月30日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一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给无形资产下了一个定义,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该条定义虽然指出了无形资产的一些特点,如不具有实物形态、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长期起作用等,但未反映出无形资产在提高企业获利能力方面的作用,更没有说明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何种利润。
无形资产的特点
高投入性。无形资产不是凭空形成的,往往需要人、财物上大量投入和花费,就某些跨国大公司而言,其制作商标,往往花费上亿美元作调查、论证,以求商标设计的独特性、明和可识别性。
高风险性。就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而言,如果投资失败,还会有残值。而无形资产则不同,因为不具备实物形态,所以,一旦投资的失败,就是彻底的失败,连残值也没有。
高效性。无形资产的形成虽然投入巨大,但一旦成功,其效益也十分可观,常常给企业带来高于一般水平的效益。
创造性。无形资产因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含量比较高,因此,要求比较强的创造性,反对重复。这在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决窍等无形资产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积累性。无形资产的形成决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前期人力投资的一种长期积累,有的甚至是几代人、几十代人的努力才形成的。
无形资产的内容与分类
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外目前尚无统一认识,归纳起来主要有六因素论、九因素论、十二因素论、十四因素论等。
而美国评值公司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已达23项。这23项是:(1)专利;(2)特许权;(3)配方:(4)版权;(5)商标:(6)专营权:(7)交易合同;(8)电脑软件;(10)租赁权益;(11)优惠融资;(12)商誉;(13)商业秘密;(14)技术秘决;(15)职工队伍;(16)分销;(17)包销;(18)核心储户基础;(19)失业评价;(20)生产和销售系统;(21)缩微胶片;(22)权利;(23)广告材料。
国内一些学者认为无形资产的内容包括十四项,它们是:(1)商标权;(2)专利权;(3)专有技术;(4)版权;(5)特许权;(6)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7)域名权;(8)优惠合同;(9)商业秘密;(10)劳动力组合;(11)商誉;(12)供销网络;(13)土地作用权;(14)租赁权。上述域名权,即单位在计算机互联网上的名称。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
按照国际贯例,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无形资产的分类、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时,评估方法也不相同。本文主要论述企业购并中无形资产处置的方法,即以无形资产作为投资手段或转让对象时地行评估的方法。它可以是单项无形资产,也可以是一组无形资产,甚至还可以是整体转让时的无形资产的评估。上时,无形资产不是作为单项生产要素,而是作为一种获利能力来评估的,故应适用收益法。
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对无形资产进行科学、准确地评估是公正、有效地处置无形资产的前提。而目前突出的问题恰恰是评估不科学、不准确,甚至混乱无序,任意性较大,资产流失严重。其主要表现是:
1、“政出多门”,割据现象严重。
2、方法不科学。如前所述,无形资产评估因评估目的、对象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
非国有无形资产评估是空白
业管理费中列出,未经过资本化处理;还有些无形资产,如商誉,没有直接的费用支出。
这一切都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困难。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尽快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无形资产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以结束目前的政出多门、人员混杂、方法不科学的被动局面。
企业购并中无形资产处置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无形资产处置的形式
就企业购并而言,无形资产的处置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投资,即用无形资产作投资去兼并、购买其他企业或对该企业实行控股,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以无形资产盘活有形资产。二是转让买卖。即经营不好的企业被购买兼并时一同转让给购买方、兼并方。
无形资产处置中的主要问题
作为投资时无形资产处置的主要问题是对无形资产的高估和违法处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从种类(质)与出资(量)两方面对无形资产作出资作出规定:(1)在种类上,只限于工业产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不行。(2)在量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目前的问题是,一些企业不仅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无形资产,而且在以无形资产投资时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在种类上,把商誉、管理等无形资产都拿进来作投资;在量上,无形资产作出的比例甚至多达百分之百,不注入新的资金,完全用无形资产盘活有形存量,实则与空白套白狼无异。这样的无形资产处置不仅违反法律规定,而且最终效果也不理想,大多数非法没有盘活有形资产,连无形资产也跟着贬值。
转让买卖无形资产的主要问题是无形资产的低估和严重流失,表现在:
交易不规范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人员安置不当引起资产流失。
无形资产的闲置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几点对策与建议
以“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交易。要尽快制定产权交易法,从交易主体、交易场所、交易程序、产权评估主体、评估标准等方面加以规范,制止私下交易,遏制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
尽快成立产权经纪公司和产权收购公司,以专业华的水平和素质,保证产权尤其是无形资产处置的高效、合理、科学。
合理安置人员,防止无形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