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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原因;预防策略
矿产资源一直都是促进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生产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及经济水平的提高,更关系到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中占据有利竞争地位的关键,所以矿山安全生产就变得特别重要。但在实际矿山生产过程中仍然还发生了大量的安全事故,不但影响了矿产的生产效率及质量,还影响了矿产资源产业的长远性发展,理应得到矿山生产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们重视,更应该得到国家相关部门政府的高度关注。对此,本文基于作者的矿山生产工作经验,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出好的建议。
1、事故发生原因
1.1矿山开发秩序不规范混乱
虽然我国矿山生产技术已经得到了完善与创新,并在应用过程中有效提高了矿山生产效率,但对于矿山开发的秩序还不太规范,导致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增加,如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且在矿山开发过程中还出现很多不规范的操作,导致矿山开发安全隐患增加,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
就目前来看,我国矿山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还不够完善,如对矿山安全生产过程中先进生产技术的引进及生产中原有技术的完善及创新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完善程度就不够,导致部分矿山生产企业进行生产时没有及时完善和创新原有技术,也没有及时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即影响矿山安全生产效率的提高,又增加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1]。
1.3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且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V山多数都处于偏远的地区,离质检部门很远,所以进行安全生产时的监督及管理达不到想要的力度,这无疑是增加了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主要体现在:第一,对矿山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责任范围不明确;第二,比较完善的监督及管理制度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建立和落实;第三,监督及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2]。
1.4安全生产中管理工作的落实还不到位
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效率的关键措施就是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但实际矿山安全生产过程中,其安全管理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甚至在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出现“走场秀”的不良现象,导致各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督及管理不到位。
1.5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
安全意识是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安全问题,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但实际矿山安全生产中,部分矿山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时常因粗心大意导致生产中安全隐患的增加。
1.6安全生产设备比较落后且不健全
矿山生产离不开设备的应用,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更离不开安全设备的应用,所以进行矿山安全生产时都需要应用到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设备,如果设备过于老旧时还需要及时更换先进的安全生产设备。但就目前来说,很多矿山生产设备及安全设备都出现了老化现象,并且还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换,导致矿山生产效率下降,同时也增加了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致使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的增加。
2、安全生产原则
第一,安全第一原则:要求生产人员要在矿山生产过程别注意矿山的安全化生产,要将人身安全放在生产的第一位置上;第二,预防为主原则:这要求矿山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养,并建立和完善检测方案及功能,同时还要根据现场生态环境、安全设施和危险指数等制定预防措施;第三,群防群治和防治结合原则:要求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意识,同时也应该要求全部成员加以重视[3]。
3、预防策略
3.1通过多种媒体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一,要积极鼓励相关生产工作人员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来,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第二,要利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强对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养,以提高安全生产效率,降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第三,要积极使用多媒体中的图像功能、声音功能、文字功能及视频功能,将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具体的、形象的和直观的展现给矿山生产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以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专业水平,进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4]。
3.2强化执法监察力度
第一,矿山生产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生产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执法监察制度,以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进而提高矿山生产安全性,降低生产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5]。
3.3将先进的生产及安全设备引进矿山安全生产中
很多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都是因生产设备及安全设备过于老旧所致,所以要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安全设备,以解决原有的生产安全问题,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的效率,最终降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促进矿山生产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矿山安全生产是保证矿山顺利生产、生产力及生产质量提高的关键,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将给生产人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矿山生产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矿山生产企业的长期性及健康性发展。故进行安全生产时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预防为主原则、群防群治和防治结合原则,并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工作、加强法制监督和积极引进先进的矿山生产设备,以降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保证矿山生产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降低矿山生产企业生产中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杨志泉. 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预防策略[J]. 资源信息与工程,2016,02:99-100.
为进一步摸清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现状,找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总结经验、制定对策,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X月XX日至XX日,组织开展了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XX、XX等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等方式,对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镇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XX镇现有正在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6家,其中露天2家,洞采4家,共有从业人员127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名,特种作业人员44名,全部持证上岗,大多数是外来务工者和本地农民。
(二)近几年来,随着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通过采取安全监管、检查、专项整治、安全许可、“打非治违”等一系列措施,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逐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工作任重道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部分现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不到位等。
(二)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存在侥幸和从众心理。有的从业人员偶尔有违章作业,见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在平时作业中便不按安全操作流程,久而久之,把违章长期化、习惯化。
(三)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不足情况。有些企业虽然重视安全生产,但在管理过程中安排不到位,导致效果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象,部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五)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设备配套不齐全,职业卫生防护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也留下了安全隐患。
三、今后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让安全生产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入脑入心;加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主要涉及法律法规、各项操作规程等,提高其对习惯性违章危害的认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质,让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二)加强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三违”处罚制度,发现违章作业问题从严处罚,督促企业立足于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人力和资金投入,及时制定和更新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当前,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放管结合、加强服务的趋势,应深入研究非煤矿山许可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与严把安全关相结合,切实做到简政放权、便企利民。
许可证工作基本情况
2004年1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布施行,提出“对矿山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同年5月17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正式启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
2009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20号令形式,公布了新修订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20号令”),同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等10种文书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书格式》),规定了申请书、审查书等文书格式。20号令和《文书格式》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具体指南。
20号令提出“两级发证”原则,只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级安监局,能够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强调所称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20号令对两种情况进行了明确,一是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许可,由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二是同时开采煤炭与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且以煤炭、煤层气为主采矿种的煤系矿山企业,应当申请领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申请领取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后有一次范围调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7月印发《关于明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将“油气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再属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对象。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12年来,社会各界认知度较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克服企业数量多、安全基础薄弱等困难,明确和细化各项安全条件和要求,使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和技术要求,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许可证工作越来越规范。取证企业数量最多时接近10万家,2014年底为5.4万余家。
许可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12年来,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许可对象不够细化和明确,各地标准不一致。20号令规定“石油天然气企业,是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储运的单位”,《文书格式》的“填写说明”列出石油天然气企业的许可范围包括: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管道储运、海油工程共10项。
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3月给广东省安监局的复函,《关于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提出“为石油天然气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不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有的地方认为,钻井、作业等属于“技术服务”,而不属于“勘探、开发生产、储运”,不需办理许可证。另一个不够明确的概念是“油建”,有的地方将油建归入建筑施工,而不是非煤矿山行业。
二是对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许可存在问题。20号令规定其由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有的地方理解为省级决定其是否许可,因此不少地方以省安监局的文件,取消了这几类企业的安全许可。
但20号令无权对是否许可作出规定,它只是操作层面的实施办法,因此由省局决定指的是,由省局对其许可证实施办法做出决定。其中广东省经国务院授权,于2012年取消了危险性较小的这几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是合法的。
三是许可证工作下放或委托不规范。有的地方将许可证工作下放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与20号令“两级发证”原则相违背,因此目前只能采取委托实施的方式。但缺乏委托实施的相关规定,各地在操作程序、审查标准上做法不一,有的调整较大,有的不尽合理。另一方面,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受制于人员力量不足和专业素质偏弱,承接委托工作的能力还难以满足要求。
四是部分资质取消后相关政策不明。国务院2014年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但20号令要求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矿山,应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国务院2015年2月印发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了“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但20号令要求提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这两项资质取消后,有关要求如何处理,目前缺乏相关规定,有的地区寻找替代方案,容易出现变相审批。另外,由于应急救援协议内容不明确,相应监管措施不完善,许多矿山救护队在签订协议后,基本不对矿山企业进行应急救援培训,也未帮助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开展应急演练等。
五是部分企业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或盗采煤炭资源。20号令规定以煤炭资源为主采矿种的矿山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主采矿种不是煤炭的矿山,仍按照非煤矿山的要求进行管理。近年来,以非煤矿山企业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资源或者盗采煤炭资源的情况屡见不鲜,并连续发生多起较大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恶劣。
六是许可证颁发层次偏多。尤其对中央企业,向企业总部、分(子)公司、生产作业单位(独立生产系统)三个层次分别发证;对一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向企业、独立生产系统分别发证。
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许可对象是企业,对独立生产系统发证所指对象不确定。另一方面,层级较多的单位,若下级与非煤矿山直接相关的生产作业单位均已取证,同时上级单位不直接从事非煤矿山生产活动的,则给上级单位发证相当于给上级机关发证。尤其央企总部及其分(子)公司,对他们的许可证审核不涉及生产活动,作用不大。
七是许可证式样不统一,填写不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目前使用的式样是第3个版本,简洁明了,但各个版本都还有继续使用,包括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的第1版。另外,各地区在许可证上填写的内容也有差别,除了20号令规定的5项内容和许可证编号、有效期、发证日期外,有的地区还在正副本正面打印了一些其他信息,不够严肃和规范。
八是许可证信息化建设滞后。20号令提出要将许可证信息录入“全国统一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目前还没有实施,不能在网上查询取证单位名单。
改进许可证工作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要借助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和国务院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号令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强政策文件配套解读和细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影响许可证工作的突出问题。
制定配套文件,细化明确有关概念和条件
要对陆上采油(气)、海上采油(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管道储运、海油工程等10项许可范围逐项进行分解说明,提出更加细致具体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不能笼统和模糊化,造成各地区不同标准不同做法。
要明确这些许可范围都是和石油天然气生产直接相关的不同环节和步骤,专业要求高,安全风险大,是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范的重点。
油建与建筑不能混为一谈,建筑主要指房屋、市政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油建主要指和油田生产直接相关的工艺、管道、设备、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对跨越两个行业的企业,应分别办理许可证。“技术服务企业”主要指为以上10类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但不直接从事这10种作业活动的企业。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要进一步精简许可证办理程序,制定全国统一的流程图,减少对企业管理资料的要求,缩短办理周期,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许可证信息受理公开、审核公开、结果公开。
许多地区实际上已经取消了对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活动的许可证审批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法规,取消这几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
要结合省安监局审批任务过重、大量委托市安监局实施的现状,调整“两级发证”为“三级发证”,将大量审批任务分解到各市局实施,并大力加强市局机构建设,提高对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
对于许可证多层颁发,应确定“一个层次颁发”原则,发到企业的最下一级单位,上级机关均不发证(除非在取证单位之外还直接从事非煤矿山生产活动,但该情况只能算并列的取证单位,而不是上级机关取证)。
要针对每个独立生产系统分别审核资料和现场,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逐个给企业颁发许可证,因此一个企业可以具备多个许可证,每个许可证对应一个独立生产系统(如此则许可证数量和矿山数量有对应关系)。
要坚持许可证颁发的对象是企业,但许可范围要详细注明是哪个矿山从事哪种生产活动,这有利于解决对独立生产系统发证时所指对象不明的问题(因为该系统的名称往往只是习惯上的称呼,并非法律上存在的机构),也有利于加强暂扣、吊销许可证等执法实施(如以前对企业总部的许可证只能“发”,不能“扣”)。
抓好国务院文件的衔接落实
随着取消“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那么办理许可证也要相应取消该项资料的要求,不能擅自搞变通。对于取消“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应加快制定矿山救护队技术标准,确保救护队战斗力不下降,并制定应急救援协议文本格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新的规范未出台之前,应尽量与之前已经具备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协议。
探索将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纳入煤矿安全许可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与煤共(伴)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2015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与煤共(伴)生矿山进行安全监管。将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纳入煤矿安全许可范围,可以避免以非煤矿山企业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资源,有效防范煤矿常见事故的发生,合理可行。
据统计我国所有煤矿都是瓦斯矿井,在657处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310处,占矿井总数的47%;93%的国有煤矿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2001年瓦斯爆炸事故667起,死亡2446人,分别占工矿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5.8%和19.5%;大中型煤矿瓦斯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占总死亡人数的40%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绝大多数以瓦斯事故为主。世界上最大的一次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在1942年我国本溪煤矿,当时死亡1549人,致残246人。另外 ,矿 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岩尘、煤尘还会导致矿工患尘肺病,即煤肺、矽肺和煤矽肺病,而且随着机械化程度提高,尘肺病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到1998年为止,我国煤矿职工患尘肺病累计19.5万人,占全国尘肺总人数的46.5%,且以每年40005000人左·右的规模在增长。上述数字还未包括危害和事故更为严重的乡镇煤矿和地方煤矿。每年因矽肺病而死亡的矿工多达2000-3000人左右。
二、矿山安全计量的特点
由于煤矿等矿山井工开采作业环境就处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有效控制其浓度在爆炸浓度范围以外,才能控制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监测和控制灾害浓度并针对不同浓度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是防治灾害的主要措施。按《计量法》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瓦斯、煤尘和通风安全监控”等作了详细和定量的规定,即生产矿井的风量应按采煤、掘进、铜室及其它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量,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应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必须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井下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不同,最高允许浓度不同,其中总粉尘浓度不得超过2mg/m3至l0m g/m3,呼吸性粉尘浓度不得超过0.3mg/m3至3.5mg/m3;使用在煤矿井下的监测仪器和监测系统,除要求量值准确可靠外,还要求其具有完全符合GB3836标准要求的电气防爆性能要求等。
要实施这些强制性的规定,必须凭借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的工作计量器具来监测矿并气流中的甲烷浓度、供风量和粉尘浓度等。如果这些计量器具测量结果不准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跟不上,容易发生恶性事故,难以保障安全生产和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矿山安全计量工作的目的就是确保检测井下甲烷浓度、供风量和粉尘浓度等计量器具的准确、有效和统一。因此,矿山安全计量的显著特点就是它与安全息息相关。只有加强矿山安全计量工作,才能为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工生命健康发挥基本保障作用。
三 、矿山安全计量工作现状及存在
问题由于矿山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和矿山安全计量的特点,国家历来比较重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2年7月以技监局量发「1992]337号文批准成立了国家矿山安全计量站(以下简称矿山站)。这样,矿山站就成为授权承担全国范围内涉及矿山作业安全的矿用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任务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矿山站自成立以来,在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下,应用矿山站保存的甲烷、粉尘和风速三大类行业最高计量标准,积极开展工作,相继在全国建立矿山安全计量分站1个、地方站25个、企业最高计量标准20多个、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计量标准89个,并对计量标准进行了周期检定,主办了17期1000多人次的矿山安全计量检定员培训,组织和参加制定12项国家或行业计量检定规程,初步建立了基本覆盖我国主要产煤区和相应生产企业的量值传递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为矿山安全生产和监察提供了计量技术保障。
到目前为此,通过近十年的努力,虽然基本建立了矿山安全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和量值传递及溯源体系,但仍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1) 矿山安全计量监督被削弱,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很低。
我国煤矿等矿山分布区域较广、数量多、交通不便、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法制计量观念淡漠、安全计量器具送检的积极性不高。而在这种情况下,随着国家的机构改革,原煤炭部和原国家煤炭工业局相继被撤消,目前没有明确矿山安全计量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造成计量行政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计量体系运行困难,矿山安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很低,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95%以上的要求,煤矿和其他矿山生产中使用的甲烷测定仪等安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性得不到保证,存在事故隐患,严重影响矿山安全生产。
(2) 部分检定机构和计量标准考核
缺乏专业技术审查,导致专业素质差的人员和管理不到位的检定机构从事检定工作,难以为矿山安全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
国家质监局制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对专业站和专业标准考核都有严格的规定。实际上,一些地方专业计量站和专业计量标准考核时忽视了专业考核,甚至未经专业技术考核直接建立计量站,影响了行业的计量监督管理和量值传递。
这些计量检定机构由于未进行专业考核,矿山安全计量专业知识不够,对检定规程理解有误,有些甚至采用已作废的检定规程,检定项目不全,检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给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仍发检定合格证书,为矿山安全留下了严重隐患。如西南地区某计量检定机构未经专业考核,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直接考核授权。最近检查发现,该机构计量标准配套设备不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检定人员操作不熟练。
四、矿山安全计量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矿山安全计量监督,提高安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近段时间,为了保障矿山安全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完善矿山安全监督监察技术保障体系,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矿山安全计量工作纳人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并加强对矿山安全计量的业务指导,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计量器具检定和校准工作的监察力度,计量器具检定的监察纳入日常安全监察工作中,甲烷检测仪等安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将大幅度提高。
安徽省安监局、山西省安监局、山东青岛莱西市安监局、湖南省临湘市桃矿街道办事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浙江绍兴平铜(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介绍了各自在尾矿库安全管理、无尾矿山建设及尾矿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探索和经验。
建“无尾矿山” 除重大隐忧
2011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死亡事故871起,死亡1060人,同比减少138起、211人,分别下降13.7%和16.6%,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在2011年,非煤矿山死亡事故起数首次降到了1000起以内,连续3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历史上最好的一年。
然而,王德学特别指出,尾矿库的安全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隐忧之一。尾矿库事故及其引发的环境事件仍然多发,尤其是近年来极端气候严重威胁尾矿库安全,受地震、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一些地区尾矿库受灾发生漫顶、溃坝等事故或险兆。加之我国尾矿库数量庞大,截至2011年底,我国共有尾矿库1万1897座,尾矿堆存量也随着开采量与日俱增,且仍有1095座危、险、病库亟待治理。还有建设标准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存在等等,迫切需要采取科技手段,从源头解决尾矿库安全问题。因此,王德学提出,要努力推进“无尾矿山”建设,促进非煤矿山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建设“无尾矿山”,通俗地讲就是通过尾矿充填采空区、尾矿生产建筑材料、尾矿库复垦等尾矿综合利用手段,实现矿山生产过程无尾矿或仅有少量尾矿占地堆存。利用尾矿充填采空区不仅解决了尾矿堆存尾矿库的安全隐患,也解决了采空区的安全隐患,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由于自然条件所限,新建矿山确需建设尾矿库的,以及采用充填采矿方法后仍需建设临时周转尾矿库的,鼓励采用一次性筑坝方式建设尾矿库。从技术上讲,采用一次性筑坝的尾矿库坝体稳定性更好,可大大降低尾矿库溃坝的风险,并且后期管理、运行方便。从经济上讲,一次性筑坝方式虽然初期投入较上游法高一些,但在整个尾矿库服役期内排尾费用低、运营管理费用低、生产效率高,还可以有效提高库容利用率。一次性筑坝方式建设尾矿库,可从根本上提高尾矿坝的安全稳定性,提高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水平。
专家点评尾矿处置适用技术
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一次性筑坝技术比其他尾矿处理技术有什么优势呢?对此,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副院长郭金峰在专题报告中做了详细解答。他说,当前尾矿处置的适用技术较多,主要有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尾矿湿排技术、尾矿干式堆存技术、露天采坑尾矿排放技术、尾矿与废石混排技术等。其中,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分为分级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和全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尾矿湿排技术分为上游式尾矿筑坝技术、中线式尾矿筑坝技术、下游式尾矿筑坝技术和一次性筑坝技术。
郭金峰介绍说,分级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是对尾矿进行脱泥分级,利用分级粗尾砂作为充填材料充填到井下采空区;全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则不需要对尾矿进行脱泥分级处理。不管是分级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还是全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都能够有效控制采场地压,提高矿山回采率,实现矿山安全高效开采。同时利用采空区处置尾矿,可减少尾矿在地表的堆存量和占用土地,延长尾矿库的安全使用年限。不同的是分级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适用于尾矿产率高的有色矿山和黄金矿山的采空区充填;全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适用于尾矿量不足、建库成本较高或在地表不具备建库条件、尾矿中含有有害物质需要处理或尾矿中含有将来可供利用的有用物质需要保存、尾矿粒径粗细皆宜的矿山采空区充填。而开采围岩不稳固的高品位、稀缺、贵重矿石和地表不允许塌陷、开采条件复杂的金属矿山两种技术都适用。
郭金峰接着说,上游式尾矿筑坝法是指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尾矿的筑坝方式。上游式尾矿筑坝法是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据统计,我国金属矿山的尾矿库有85%左右是采用这种方法筑坝。上游式尾矿筑坝法适用沟谷狭长地形,不适用细尾砂较多或地震烈度较高的地区。中线式尾矿筑坝法是在初期坝的轴线处用旋流分级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细粒尾矿排向初期坝上游方向沉积,粗粒尾矿排向初期坝下游方向沉积形成坝体。中线式尾矿筑坝法适用尾矿粒度较粗且粗粒尾矿产量大的矿山、规模和库容都相对较大的矿山和地震烈度较高地区。与上游式尾矿筑坝比较,中线式尾矿坝外坡略陡,可以延长尾矿库的服务年限,堆积坝尾矿粒度较粗,坝体抗震稳定性好。下游式尾矿筑坝法是在初期坝下游方向用旋流粗砂冲积尾矿的筑坝方式,也是细粒尾矿排向初期坝上游方向沉积,粗粒尾矿排向初期坝下游方向沉积形成坝体。下游式尾矿筑坝法适用尾矿粗粒料充足的矿山和地震烈度较高的地区。下游式尾矿筑坝上升速度慢,坝体稳定性好,对于下游空间较大的地形条件,下游式尾矿筑坝可大大降低尾矿库溃坝的风险,对于地震烈度较高地区更实用。与上游式尾矿筑坝比较,坝体更加安全可靠。
一次性筑坝是坝体用土、石材料一次性筑成或分期施工,后期不再用尾矿堆筑子坝。筑坝材料一般从库内就近取土石或采矿废石筑坝。一次性筑坝具有坝体稳定性更好,调洪库容较大等优点,可降低尾矿库溃坝的风险,而且尾矿库运行期间安全管理方便;虽然前期投入较大,但后期管理方便、运行成本低。
此外,郭金峰还介绍了尾矿干式堆存技术、露天采坑尾矿排放技术、尾矿与废石混排技术、尾矿综合利用等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尾矿干式堆存技术安全性相对较好,但技术不够成熟、运行成本较高、脱水设备不适用于大型矿山;露天采坑尾矿排放技术成本最低,但可能会对周围的采矿造成安全影响,诱发坑内地质灾害;尾矿与废石混排技术尚不成熟,可能影响排土场边坡稳定;尾矿综合利用技术主要针对尾矿的矿物组成、化学成分以及粒径分布范围等特点,选择最佳的应用途径。目前,国内尾矿综合利用适用技术包括提取有价金属、矿物组份(或尾矿的二次回收技术);制备建筑材料;制备土壤改良剂及微量元素肥料等相关技术。
通过比较,郭金峰建议:推广应用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尽量减少尾矿排放堆存量;推广采用一次性筑坝技术,提高尾矿库的安全运营条件。
郭金峰解释说,矿山开采因工艺需要留下大量采空区,容易造成采空区冒落、片帮等安全生产事故,因此,采用充填采矿技术解决采空区问题,是减少矿山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有效方法之一,而且充填采矿技术是目前较为成熟的技术。过去由于选矿技术原因,产生的尾矿粒径较粗,利用上游式筑坝安全度较高,且上游式筑坝具有初期投入低,初期坝施工时间短等特点,使得该筑坝方式成为国内大多数矿山的首选。但是随着选矿工艺的不断进步,选矿厂产生的尾矿粒径越来越细,尾矿自身性能对上游式筑坝尾矿库安全性影响越来越明显,上游式筑坝中后期的管理成本与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大。从近年来一次性筑坝尾矿库的运行情况看,虽然一次性筑坝存在初期投资较大(一般比上游式初期投资高20%~60%),但一次性土石筑坝对于细粒级尾矿排放表现出了良好的适应性,具有生产运营成本低、管理方便和有利于后期尾矿回采等特点。
现场参观典型经验做法
为加深与会代表对尾矿充填采空区技术和一次性筑坝技术的理解,会议期间,代表们分为6个组依次参观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铜陵公司”)的尾矿充填采空区和一次性筑坝尾矿库。
【关键词】黄金矿山 安全隐患 对策 治理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黄金矿山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中小型黄金矿山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中小型黄金矿山的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改善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提高中小型黄金矿山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中小型黄金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一、中小型黄金矿山的界定和它的特殊性
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中所指中小黄金矿山,即:年采矿能力20万吨以下的矿山。中型黄金矿山:年采矿能力20-100万吨的矿山。这些矿山主要特点是:矿床的赋存条件不稳定、地质结构复杂、矿物组成和矿石品位变化大、矿岩的硬度较大、矿岩具有含水性。中小型黄金矿山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其规模、投入、人员、素质、技术、管理、教育、开采工艺等的特殊性。许多中小型黄金矿山开采不正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较差、从业人员素质差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保障能力较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加大对黄金矿山管理的力度,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改善矿山作业环境,已迫在眉睫。
二、中小型黄金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扩大,中小型黄金矿山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顶板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没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顶板来压现象时,没有先设临时支护进行护顶就冒险作业。采空区安全隐患。工程地质复杂、地压活动频繁,没有及时进行采空区治理,造成塌方、冒顶事故。通风排烟安全隐患:风筒维护不及时,工作面空气质量不达标,通风时间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出现晕烟等事故。提升系统安全隐患:矿车链环、插销、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斜井挡车门、阻车器、安全门等防护设施不健全,造成“飞车”安全事故。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没有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领用、运输、发放、清退等管理制度,出现私自转让、转借、私藏爆炸物品等安全隐患。防排水安全隐患:由于不打探水眼,涌水量大,排水泵不能正常使用,排水沟於堵不畅通,造成淹井事故。
三、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隐患的主要根源
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较差,我们必须倍加警惕,清醒认识:
一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只是纸上谈兵,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
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表现在有的项目建设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生产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达标、安全投入常常被忽视,现场作业不规范,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和技术设备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监管工作不论在机构队伍方面,还是在技术装备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某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态度不坚决,效果不理想。
五是从业人员素质低。从业人员对从业的应知应会知识和业务技术技能不熟悉,不掌握,对产生事故隐患及发生事故严重后果不明白,造成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隐患治理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再生产,以防为主,减少和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具体工作中,狠抓培训过程中的六个环节。一是狠抓安全资格培训,普及全员安全知识;二是狠抓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组织管理人员参加管理知识、矿山救护指挥、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指挥能力;三是狠抓全员技能培训,以新工种、新岗位、新工人为主,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教育;四是狠抓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营造安全气氛;五是狠抓校企联合,不断开拓安全教育培训渠道;六是狠抓安全培训多样性、针对性,采取集中教育与现场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分片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巩固培训结果。
2、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安全设施
现场安全管理要突出动态管理。一是采取区域分片包干制度,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跟踪管理,设专人监护,每天对重点区域、重点部分实行日报制;三是加强对现场顶板、通风排烟、提升运输、安全用电的日常管理,优化作业环境;四是加强对安全设施投入;五是加强采空区治理,安排技术人员每月八次对采空区地表安全观测点监测,掌握采空区变化情况。
3、加强隐患治理力度,优化作业环境。
一是采取隐患周报制,做到隐患有人查,治理有人管。二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考核力度,每月对各单位、施工队的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实行隐患跟踪治理,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标准,定人员、定时间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整改。四是加大隐患检查力度。在单位自查、公司排查的基础上,坚持节假日专项检查、安全员夜查等方式,避免安全检查断档。五是创新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实行“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卡”制度,真正使监督卡变成明白卡、责任卡。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四防”、“五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电雷管制度、危化品台账,并监督实行;四是加强对现场危化品、爆炸物品的检查力度,确保使用安全:五是加强日常对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排查,核对台账,确保账物相符。六是“三品库”配置了联网报警装置,实行双人、双锁封闭式管理,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而提高了民用爆破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水平。
5、安全质量标准化为重点,巩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作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保证。因此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并通过开展“三大”活动,起到了以点带面,引路示范的作用。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中,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轨道,使企业的人、机、环境始终处在和谐安全状态,彰显安全管理特色构建企业和谐安全氛围,巩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
6、加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安全管理人员、通风工、区队长、班组长、当班安全员等应携带便携式检测仪器,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的有关规定,对井下有害气体进行随机检测,对风速、风质等进行定期测定。地下矿山企业应加强培训,每年应开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7、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一、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包括:分包矿山单位的公司高管、总工;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主管技术副职及矿区主任、副主任;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副经理。
二、每班带班下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8小时,并与员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三、下井带班领导岗位之责及规定:
(1)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2)带班领导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区域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规程、标准、规定、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协调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3)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大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巡视,对发现的隐患和“三违”行为不放过、对产生隐患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隐患得不到整改不放过。
(4)带班领导必须对重点工作及重大隐患的处理进行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失误。
(5)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汇报。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监督检查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内容,填记在交接班记录薄中。
四、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管理档案,并在矿井口或单位公示栏公示每班带班下井的领导姓名、下井升井时间及监督检查情况等。
参考文献:
1、《金属矿床开采》,冶金工业出版社1979年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
3、《金属矿井通风防尘设计参考资料》,冶金工业出版社,1982年
【关键词】中小矿企业 财务 安全生产
一、中小矿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中小矿业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矿业那么明显,尤其民营矿业企业,投资者就是经营者,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困难。
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会计人员身兼多职。企业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不按会计规范要求设置,有的小矿业企业干脆不设置会计机构,有的企业即使设置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明。(2)亲属管钱,聘用会计管账。在会计人员任用上,小矿业企业最常见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人员作兼职会计,聘用会计人员途径有四种:国有企业财务人员;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社会招聘;其他。这些会计人员无论是定期做账,还是长期聘用,工作内容只是停留在会计简单的业务核算上,即制凭证、记账、编报表、报税,发挥不了财务管理职能。(3)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有些中小矿业企业根本不设帐,以票代账,或者勉强设账,但账目混乱。
3.管理制度缺乏情况严重。中小矿业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根本无制度,更谈不上实际工作中的执行。
二、对中小矿企业会计规范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1.改善外部环境。要解决中小矿业企业会计规范化问题,光靠一两家企业自我完善和会计人员个人努力是很难达到的,当地政府的支持至关重要。我认为乡镇政府、当地税务和工商等部门应在企业开办前明确规定矿业企业所要上交的各项费用及准确标准(不能有弹性),在不违返国家政策的条件下,给予最优惠条件,并明确所优惠之处。
2.矿业企业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企业管理又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因此矿老板在思想上要重视会计人员的选拔及各项制度的建设。只有矿业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了会计核算,以身作则,那么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各级各部门才能真正做到照章办事,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统一各中小矿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1)会计报表体系中指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操作上的简便易行。在会计报表的体系设计中,建议只编制简化型的财务报告,而且只要求简略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免除编制现金流量表。(2)引进计算机计记账处理技术,实现会计电算化。这样,会计人员可以从烦琐的手工记账工作中解脱出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财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从价值的角度出发,密切控制投入与产出、协调企业财务关系,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增强企业的发展和责争实力的目标。
三、中小矿企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势必给企业和职工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预防事故的主要途径之一,它在各种预防措施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如果一个企业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生疏,安全知识贫乏,其安全管理的基础如同建在沙滩上,实现安全生产也就没有保证。矿山井下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危害后果最为严重。事故频率高是其特定的环境造成的。随每一吨矿石的采出,工作面、井壁、采场、矿房等空间环境都会发生变化.这种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带来了种种工作危险,构成了事故的三要素。三者中最为活跃的因素是人,他既是现场操作者又是改变现场环境的主体,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人去排除,而排除现场存在的隐患,靠的是操作者掌握一定的安全技能。这就要求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坚持以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最根本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因此,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安全法津法规、安全专业知识,以达到客观地、科学地分析各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