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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典型案例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21 16:49:5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律典型案例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法律典型案例

篇(1)

浙江省工商局经检总队选取了试点网络执法办案以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例,以及在“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和“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一些典型网络违法案件,在公布案件的同时附上了相关评析,除了反映执法办案平台的一些特点和功效,更从不同角度提示了目前网络违法行为的多样性、复杂性、危害性,以提醒消费者警惕网购陷阱。

一、广州市“叶诗黛”网店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2018年6月14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7年杭州市流通领域(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报告编号:1711704295)显示,淘宝店铺“叶诗黛”销售的“欧美时尚大包中年女士包包妈妈手提包单肩斜挎包复古简约真皮女包”,产品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测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余杭区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系统数据排查,淘宝店铺“叶诗黛”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新扬村八队宝轩庄自编88号的黄某开设,办案人员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协查并调取当事人涉嫌违法的相关数据并推送给当事人黄某进行了违法数据确认。根据执法人员的调查及当事人的陈述,被抽检的商品“欧美时尚大包中年女士包包妈妈手提包单肩斜挎包复古简约真皮女包”,同一批次进货量为20个,进货单价:130元,销售单价:188元,案发前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涉嫌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760元,违法所得:1160元。

当事人黄某在淘宝“叶诗黛”店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评 析

“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有效解决了证据交互难题。在案中,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自动获取了该商品页面的交易记录,销量有326件,涉嫌违法金额61288元,考虑到商品抽检的批次问题,执法人员在将上述证据推送给商家时,要求商家确认或提供同一批次数据的证据,以便案件调查更精准、合法,商家在线收到该调查笔录后,进行在线的证据举证,及时上传了同一批次的进货凭证,显示该批次商品数量是20件,进货单价为130元,违法销售额为3760元,通过商家在系统的自主举证,与执法人员进行良好的线上互动和沟通,为执法办案提供了便利,后续处罚告知、处罚决定均得到了商家的认可,当事人主动放弃听证,及时通过支付宝在线缴纳了罚款。

二、杭州余杭区“hoons红绳旗舰店”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2018年6月14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7年杭州市流通领域(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报告编号:浙纺监字第201731153号)显示,天猫“hoons红绳旗舰店”销售的商品“蚕丝被冬被春秋被100%桑蚕丝子母被纯蚕丝被芯”(货号1221)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系统数据排查,天猫“hoons红绳旗舰店”由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富塘路21号的杭州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开设。办案人员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协查并调取当事人涉嫌违法的相关数据并推送给当事人进行了违法数据确认。该商品同一批次生产量:4条,生产成本:320元/条,销售价格:547.43元/条,案发前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189.75元,违法所得:909.75元。

当事人杭州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在天猫“hoons红绳旗舰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的行为,已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评 析

办案系统对交易快照的直接调取,为网络违法行为的查处提供铁证。而违法经营者往往心存侥幸,自以为执法机关未掌握证据而百般抵赖。本案中,执法人员通过办案系统获取商家的商品销售数据为4件,当事人第一次不认可证据,陈述辩称该4件商品中部分是其员工购买的。后执法人员二次推送调查笔录告知其网上抽检的产品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网上正常购买的,办案系统通过交易单号直接调取平台提供的交易记录足以证实销售行为是属实的。通过教育,当事人认可其违法数据和金额,认可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在处罚决定书下达的半小时内即在线缴纳了罚款。

三、厦门市“playboy清婷网络专卖店”虚假广告案

2018年7月4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对天猫平台“playboy清婷专卖店”的举报,称该商家在广告中标称“抑菌”功效涉嫌夸大宣传。经执法人员数据排查,发现“playboy清婷专卖店”店铺由厦门市清婷贸易有限公司开设。该公司涉嫌存在广告违法行为。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系统数据排查,天猫店铺“playboy清婷专卖店”于 2017年3月6日起,在其销售的“花花公子男鞋春季增高休闲皮鞋男真皮男士运动鞋增高跑步鞋 鞋子男”产品页面上宣传“抑菌”功能,无相关检测报告。当事人在2017年4月7日,修改产品销售页面,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上述违法行为期间,涉案产品共销售210笔,销售金额 48089元。当事人在其天猫店铺产品销售页面宣传“抑菌”功能,无相关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于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减轻处罚。

评 析

网络办案打破时空概念,让经营者足不出户完成案件调查与处罚执行,省时省力省心。该案中,公司负责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特意致电办案人员,要求尽快来缴纳罚款。得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网上互动的方式查办网络案件,全程网上操作,不需要前来现场缴纳罚款,他激动的表示这样的创新模式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并在案件处罚中,能充分考虑当事人主动纠正错误降低危害后果的做法,较之传统的线下办案要跑多趟做笔录、送达、告知、缴纳罚款等,方便了很多,此类高效执法、便民服务的做法,必须点赞。在处罚决定书下达当天,当事人即履行了缴纳罚款的义务。

四、广东揭阳市“DEE德艺厨房餐具厨具工厂店”虚假宣传案

2018年7月25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对淘宝平台“DEE德艺厨房餐具厨具工厂店”店铺的举报,反映其在销售“出口德国304不锈钢筷子10双套装家用方形防滑加厚韩式餐具铁快子”产品详情页面上宣传“无腐蚀点 不生锈 不滋生细菌 健康首选”,经执法人员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网络数据排查,发现该“DEE德艺厨房餐具厨具工厂店”由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榕东念慈体育馆后面彭勾黄村的朱某开设。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系统数据排查,该网店于2017年3月12日起进行了上述宣传,于2017年3月19日修改产品销售页面,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上述违法行为期间,涉案产品共销售151笔,销售金额3895.8元。

当事人在其淘宝店铺产品销售页面宣传“无腐蚀点 不生锈 不滋生细菌 健康首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可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予以减轻处罚,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评 析

该案的特殊意义在于,解决了传统办案中对过去宣传页面取证难的困扰。调查中,执法人员通过办案系统获取的网店的交易快照,核实的举报内容,并将交易快照、交易记录、违法区间等信息推送给当事人,当事人收到证据推送后,及时举证了“其在2017年3月18日晚上及时改正”的情况,证明了自己主动改正错误的情形,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对行政处罚未提出陈述申辩,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14日15时53分向商家下达处罚决定书,商家在3分钟后即在线缴纳了罚款。

五、丽水松阳县“柠檬家原创定制”网店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2018年6月1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对淘宝“柠檬家原创定制”店铺的举报,反映使用了“当下最流行的、永远不过时、最主要、绝对不起球、绝对放心、最新一波、给你最贴心的呵护、极致优雅、顶级制作、最佳舒适体验”等用词。接到该举报后,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网店进行了网络数据排查,发现“柠檬家原创定制”店铺由浙江丽水松阳县的钟某开设,该店属无固定经营场地的淘宝个人店。执法人员利用“互联网执法办案系统”快速调取相关交易快照后发现举报基本属实,该网店涉嫌存在广告违法行为。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钟某进行立案调查。

经系统数据排查,该网店于2016年12月5日起,在其 “2016冬装新品皮毛一体韩版时尚宽松显瘦中长款羊羔毛拼接皮草外套”产品页面上宣传时使用上述内容。当事人在被投诉举报后,于2016年12月9日修改产品销售页面 ,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期间,涉案产品共销售44笔,销售金额12314.66元。

当事人在其淘宝店铺产品销售页面宣传“广告违法宣传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从轻处罚。

评 析

网络经营主体查实难,是网络案件难以成案的主要原因之一。该案当事人系个人淘宝店主,当事人钟某因个人经营淘宝店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故该案中当事人有联系方式,却无固定的认证地址,导致广告者所在地的地址问题难以确认,在办理该案中,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个人淘宝店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情况是网络经营的一种特殊情况,做为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对此类存在管辖争议的违法行为负起监管责任,也让“无根案件落地生根”。

六、嘉兴海盐县查处全国首例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案

2018年4月20日,嘉兴市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从事网络送餐服务的“闪电小哥”平台运营商举报称:其同行“美团外卖”海盐商--嘉兴市洞洞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海盐商--上海友昂投资有限公司分别采用修改商家配送范围等手段迫使同时上线“美团外卖”、“饿了么”及 “闪电小哥”平台的商家退出“闪电小哥”平台,给部分商家和“闪电小哥”平台运营商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经调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7月认定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嘉兴市洞洞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友昂投资有限公司为维持其市场占有率,分别通过“蜜蜂 美团销售助手”及“轩辕”软件,采用缩小相关商家在其平台的配送范围或将配送范围设置到钱塘江出海口无人区内等不当技术手段,强迫其平台商家关闭或停止在“闪电小哥”平台经营后才予以恢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分别对两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评 析

这两起案件为查处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积累了经验,有利于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其中嘉兴市洞洞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作为全国首例查处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成功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018市场监督管理论坛”上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

七、杭州余杭区查处“免费试用” “拍A发B”新型刷单炒信案

2018年6月,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反映名为“美丽啪”的网站存在帮助电商刷单的行为。经过前期细致的摸排和精心的准备,余杭局于7月10日对涉案公司开展执法行动,一举查实了杭州美名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天猫、京东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商家,以商品免费试用的名义进行虚假交易,进而提升商品交易量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杭州美名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美丽啪”平台,并于2017 年10月以商品免费试用平台名义上线运营,对外宣传通过免费试用可以帮助电商提高店铺信誉,以此吸引商家和用户使用该平台。在商品试用过程中,当事人通过设置试用条件、流程等方式,引导用户前往商家店铺购买试用商品,下单后商家发货给用户为另一商品(多数为低价值的赠品),即“拍A发B”的交易模式,交易完成后,商家通过“美丽啪”平台将购买试用商品的货款返还给用户。截止2018年7月10日被查获,共有3495家电商通过“美丽啪”平台进行商品试用42107次,其中虚假交易式的商品试用17453次,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产生虚假交易记录63万余条。当事人通过“美丽啪”平台共收取商家会员费、服务费等费用17965907.73元,获利8036863.09元。

余杭区局认为,当事人开发运营了“美丽啪”平台,以帮助提高店铺信誉吸引商家使用该平台,同时指导、协助、审核商家的虚假交易式的商品试用活动,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组织虚假交易的行为,根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万元。

评 析

当事人对外宣传“美丽啪”是商品免费试用平台,但对于“什么是试用”、“试用是不是交易”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能抓住“免费试用”的本质,就会被假象迷惑。本案中,“美丽啪”平台商家进行商品试用时,要求用户前往其电商平台上的店铺内下单购买的指定商品,与实际发货给用户的商品并不一致,即“拍A发B”的虚假交易模式,帮助商家以较低的成本提高了店内商品的交易量,达到了刷单炒信的目的。浙江天猫网络公司在得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美丽啪”平台后,主动协助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通过“美丽啪”进行虚假交易的天猫商家。目前,相关商家违法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

八、金华查处跨境电商刷单案

1月3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获悉美国福布斯新闻网报道中国跨境零售存在刷单现象的线索后,对一起跨境电商虚构交易、刷单炒信案件进行立案查处,这是新反法施行后,全省查处的第一例跨境电商刷单案。

经查,当事人义乌市QS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跨境网络交易的公司,该公司在速卖通、wish等跨境电商平台上共开设了499家网店,并使用ERP系统管理上述网店。2017年1月份,当事人为提升WISH平台上网店的信誉和销量排行,提高产品销量,采用将其他交易平台上的真实客户信息导出,雇佣专人利用导出的真实客户信息在WISH网站上虚假注册,虚假下单,使用跨境物流发送包裹的方式进行虚构交易。2017年1月份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采用上述方式,共虚假注册了3999个WISH的买家账号,虚构交易共计27092单,仅2017年8月份一个月就采用上述方式虚构交易3121单,客户名为Heaven McGeeha的美国消费者一个月就收到空包裹29个。

当事人通过虚假注册、虚构交易的方式,提升自己网店的商业信誉。上述行为构成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情形,属于虚构交易行为。由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2月8日,经金华市局案审会讨论决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40000元。

评 析

Wish是一家跨境电商平台,以中国卖家为主,购买对象为海外用户。目前平台上聚集了超过40万卖家,其中九成来自中国,2016年,中国卖家通过Wish出口额近30亿美元。本案中当事人刷单行为都是发生在wish跨境电商平台,并不像福布斯新闻中说的是在阿里巴巴速卖通上刷单,实际上是美国人自己开的电商平台在刷单,损害了中国电商平台在世界的形象。该案查处,反映了我们监管部门对电商平台商家的违规现象治理的及时性和客观性,彰显执法部门整治不法的坚强决心。

九、杭州余杭区查处特大互联网传销案

2017年12月,余杭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举报对当事人杭州达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达人店”平台涉嫌网络传销行为开展调查。2018年7月6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 2412928.73元,并处罚款150万元,罚没合计391.30万元。

经查,“达人店”APP是当事人设计开发并于2016年6月启用的一款移动购物平台,销售包括化妆品、生活用品、食品、服饰箱包等全类目产品,通过邀请注册会员的方式不断发展“达人店”平台会员也称达人店长,通过给予邀请人一定的奖励提成的方式来促使会员不断的发展其他会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同时根据直接或间接邀请的人员团队人数量设置了“达人店长、班主任、系主任、分院长”4个级别,并以下线团队的销售业绩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算和给付上线各级别人员报酬,属团队计酬分配利益。在该模式中,普通达人店长直接邀请的新达人店长销售产品的时候,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10%作为提成,上线的班主任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16%作为销售奖励,上线的系主任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5%作为销售奖励,上线的分院长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6%作为销售奖励;班主任直接邀请的达人店长销售产品的时候,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16%作为销售奖励,上线的系主任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5%作为销售奖励,上线的分院长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6%作为销售奖励;系主任直接邀请的达人店长销售产品的时候,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16%作为销售奖励,上线的分院长可获得单笔订单销售佣金的6%作为销售奖励。

2016年6月成立至2017年12月,共计达人店长114959人(含班主任2396名,系主任221名,分院长14名)。“达人店”产品销售总收入达5752.2228万元,产品销售返利共计882.3236万元,货款支出441.5372万元。

评 析

传销是经济“毒瘤”,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有的打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名义从事网络传销,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打早、打先、打小,突出打击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消费安全。

十、绍兴嵊州市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力查处多平台协同网络售假案

2018年2月26日,根据线索,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朱某丽、朱某会开设的“ZZZZ小猪猪”淘宝店、“嵊州市丝韵服饰商行”1688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有用于销售的“LV”、“CHANEL”、“GUCCI”品牌箱包、围巾等,并发现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淘宝店铺等多种网络经营方式进行销售,现场查扣上述品牌商品共计90件,事后经商标持有人鉴定均为假冒商品,并经价格认定部门认定货值788650元。

经查,当事人注册suntoflyer、zwjian、syfs86、syfs1988、syfs1516、syfs1616、ppjie55、ppjie321、ximei606、siyunfs等微信账号,建立发图、下单、仓库(特价活动)等客户群,通过微信看图群及朋友圈向顾客推送商品,再由微信交易号、下单号下单或发送淘宝店、1688店的商品交易链接下单完成销售“LV”、“CHANEL”、“GUCCI”等品牌商品。执法人员获悉相关线索后,进行大量排摸与案前分析,并将现场摸排与阿里巴巴的技术支持有机结合,在错综复杂的交易网中,精确锁定违法经营主体,线上线上同步分析研判,及时关注其淘宝店、微信等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现场检查中一举查扣涉案商品及关键数字证据,第一时间联系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司法鉴定,并提取交易记录,出具鉴定意见书,做实证据链。鉴于此案数额具大,目前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2)

【关键词】典型案例;指导;示范;法治

一、在依法治企中出现的典型实际案例分析——以缙云电力局为例

(一)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浙江省缙云县电力局女职工某某劳动争议一案现已经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告饶某的诉求并未得到法院的准许,饶某的退休被裁定是合法行为。纵观本案,实质是典型的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本案的争议点在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问题,职工对于公司要求其退休的决定不满而进行的,而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公司对于职工岗位和职称的界定不明确。由于公司没有很好的将本单位的岗位做出明确的划分,让许多职工无法清楚认识自身职位是否属于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因此在退休年龄的问题产生诸多争议。而这种争议往往是持久而繁琐的,既消耗了公司大量人力物力,又给公司日常管理带来不便。缙云县电力局饶某一案从2010年开始一直争议至2012年,历时两年,至今仍在申诉阶段,因此本案提醒我们,用人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岗位作出明确划分,对于是否是技术人员也要进行核准,以此避免劳动纠纷的产生。

(二)刑事典型案例

2012年,缙云县电力局的农电工张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逮捕,现已定罪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此件刑事案件的发生为公司敲起了警钟,在这之前,交通类型犯罪,经济类型犯罪是较为常见的犯罪方式,人身类犯罪在公司职工间几乎没有发生。张某一案使各局重视农电工的法律素养,依法治企不仅仅是企业领导层的问题,更是企业基层应该重视和遵守的原则。不仅是在工作中需要时刻谨记依法办事,而且在生活中也要时刻遵守法律,不仅要预防交通、经济类犯罪,而且也要预防其他类型的犯罪。在企业普法教育职工时,应当多方面的学习,不应局限于几个方面。

(三)交通类典型案例

酒后驾车于2010年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入罪,在这之前,酒后驾车的现象处处皆是,特别是企业单位,在工作中和交际中,容易酒后驾车。在2011年5月1日,刑罚修正案(八)正式实施的期初,这一现象仍旧很普遍,人们普遍对酒驾没有引起重视,在工作应酬之际仍习惯于酒后自己驾车,通过一段时期的实施和执法力度的加大,酒驾这一违反法律的行为逐渐被重视,而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力度也使人们对于这一法律禁地望而生畏。但是,尽管法律中明确规定酒驾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以及违反法律后的惩罚性,酒驾仍是无法杜绝,通过《浙江省电力公司“六五”普法依法治企丛书》的案例和各市局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得知,企业内部对于酒驾问题并没有很好的引起重视,每年仍有一定的职员因为酒后驾车而惹上官司,因此在企业日常法律管理中我们还需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酒驾问题应为企业领导层至上而下至各个农电工重视。

二、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省公司收集的典型案例具有概括性和代表性。首先,普法依法治企丛书在类别的区分上十分详细。以《企业管理典型案例与风险防范》为例,本书目录中清楚的将案例划分为公司治理、劳动争议、劳务争议、交通事故、招标管理、知识产权、供电责任等等12类典型案例,基本涵盖了企业治理中可能遇见的问题以及该类问题的法律意见。其次,丛书所举案例具有完整性。纵观书中案例,每一个案例都从起因到结果都是清楚明白的,而非前无因后无果的残案,案例的完整性大大提升了案例的代表性,即能为公司处理争议提供指引。(2)省公司以丛书形式编纂具有权威性。省公司出台的方法政策和原则在各市县电力公司中具有权威性和领导性,丛书就如省公司在依法治企方面树立的旗帜,各市县公司必须跟随依法治企这面旗帜进行管理。(3)各级公司针对相同案例处理不一,有失公平。以劳动争议一案为例,各市县局面对相类似案件时可能产生处理不一的结果,对于相同情况的两个职工,一局可能让其退休,但是在另一局的处理中,该职工可能可以继续工作。处理结果的不一会使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降低,不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和创新,显然这对职工是不公平的。因此,实践证明,我们需要省公司以文件或书籍形式将典型案例的处理方式以书本的形式记载以便于各公司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把握方向不至于出现南辕北辙的结果。(4)社会现实要求对企业内部各阶层进行普法。国家政策的引导和社会现实的呼唤使依法治企和为企普法成为企业是否能在社会转型中生存的关键,只有让企业各阶层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必不可少性,才能促使依法治企成为企业普遍的生存发展规则,而通过对省公司编纂的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应用,可以在为企业内部各阶层普法的过程中产生独特的影响力。

三、如何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

(1)设立“名师讲坛”,专家学者讲授典型案例。定期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司法执法过程中遇见的典型案例,可有效提升公司内部员工的法律知识,起到提升法律理论素养的作用。通过举办专家学者典型案例的讲座活动,培养企业内部法律专门人员的专业性,激发企业法律顾问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2)坚持“以案说法”,业务骨干评析精品案例。将每年度公司发生的案例拿出来评品分析,由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内部专门负责人员主持,首先针对领导阶层,其次针对部门主管,再逐级往下,由公司对公司发生的案例进行评析能够更加具有针对性,以便下次加强对其的风险防范。(3)积累丰富经验,省内各级电力部门相关人员定期举行座谈会,交流讨论所遇案例。省电力公司可以定期举行座谈会,由各市县局的专门负责人员参会,重点讨论本年度内本公司所遇的典型案例,并组织对案件的防范和治理提出意见和交流意见。定期的交流可以使各市县局对一定时期的一定案例进行备案准备,也可以增加各市县局的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防备意识。(4)企业内普法,针对管理层领导、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基层一线职工进行大面积普法活动。针对各局职工对依法治企认识的情况来进行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普法教育。

篇(3)

【关键词】职业道德与法律 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实施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学课的重要课程,在这门课程中,采用传统的方法进行教学,其效果是很难激发学生兴趣的。在众多的教学方法中,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是课堂教学效果很好的一种方法。教师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将现实社会中、甚至是身边的问题引入课堂,通过案例分析,客观地评价法律内涵,使课程理论联系实际,对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培养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

追溯案例教学法起源,是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哈佛商学院倡导“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的模式。而案例教学法进入我国,是在1990年以后。案例教学法最大的特点是,改变了传统教学方法的以书为本,它做到了以学生为主体,是促使学生在学习中发扬自主、合作、研究和探索等开放式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同样是一种活泼、生动的教学方法,它实现了教师和学生合作参与教学的互动。

二、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一)有助于学生深刻掌握知识点

对于《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如果单调地讲授理论知识,会让学生觉得抽象和枯燥,很难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如果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提供社会中甚至是身边的案例,是会吸引学生的专注力,从而加深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点的理解。案例是非常形象和直观的,仿佛让人身临其境,对于中职生来说更容易理解和掌握。同时,案例教学法,加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引起学生参与讨论的兴趣,从而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帮助学生更深刻的掌握了知识点。

(二)有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从而实现理论联系实际

近些年来,在很多学校,中职生违法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并呈现出低龄化等特点,由此埋下社会隐患。这与中职生年龄小、价值观没有完全形成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有很大关系。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堂上,学生通过那些栩栩如生的案例,通过对具体案情的分析,使学生对道德与法律常识就有了真实的体验,有助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案例教学为学生提供模拟、逼真的情景,给出的资料是具体、多方面的,需要学生自己去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使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锻炼。在案例讨论中,学生需要综合运用教育知识来分析案例中蕴藏的教育观点,也需要从案例的线索中引申开去。需要学生相互启发,提出不同观点和看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一)精选案例

采取案例教学法,应该精心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能说明问题的案例。因为案例数学法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引发学生听课的兴趣,而在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一般原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选得好,教学就成功了一半。选编案例一般应注意新颖、典型、综合和多样。教师可以从报纸、杂志、电视台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来搜集和积累自己所需要的各种各样的案例。可以把搜集来的典型案例进行分门别类保存,以便备课时能够信手拈来以节约时间。教师在备课时要精心准备,选择最具典型意义的高质量案例,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案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因此案例的选择和设计十分重要。一个高质量的教学案例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重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程中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

(二)在案例教学法中采取课堂讨论模式

这种方法就是:教师在讲完一定范围的教学内容之后,选择数个较为典型的案例集合到一起,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在课堂上交由学生进行讨论。可以尝试这样进行:将一堂课分为三个阶段:1—20分钟的时间专门讲授课程中的基本问题,如概念、特征、原则等;20—40分钟的时间是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疑难案例,然后让全班同学讨论,尤其要鼓励学生提出各种不同主张,调动学生发言积极性,以便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最后10分钟归纳总结,点评各学生观点,同时提出自己的观点。在这个过程中始终要注意案例教学与知识点传授相结合,从而激发他们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热情,也必然能提高教学效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上要正确运用案例来进行教学,有利于帮助教师掌握教学规律,提高对教学创新的认识。同时也能提高学生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有利于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宗廷.案例教学中课堂讨论引导的艺术[J].教育艺术,1999.

[2]尤琦.案例教学的组织与方式[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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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课 教学 案例

高校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其概念比较抽象,其原理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应用性,不易于学生认识和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普遍感到学习内容枯燥乏味,加之法律课程所占的课时总量较少,通常只在一个学期开展,因此学生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的精髓。那么,如何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理解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呢,如何通过短短的法律课程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为所有法律教学工作者所面临的任务。

一、案例教学方法的内涵

所谓案例教学,是指根据教学大纲的规定和教学目标的要求,为讲解法律理论或法律规定,在教学过程中由任课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选择并运用以真实情境为基础的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情节现场,深入角色分析案例,用多种形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提供的材料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见解,做出判断和决策,使学生掌握有关法律规定或理解相关法律理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案例教学法的选取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案例教学的理论依据是“实践出真知”,这就要求教师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选择与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真实案例,也可以选择社会热点、焦点案例,但所选案例要求真实、准确,不能胡编乱造,尽可能是新近发生的,这样容易被学生理解和接受,具有可信性和说服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兴趣,有新鲜感。选择来源真实的案例作为素材,一方面可以体现教师治学的严谨态度,另一方面比较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有利于把学生的间接经验转变为直接经验,使教学收到预期效果。

(二)典型性原则

所谓典型性在于案情与法律原理规范的联系性,要求围绕教材的核心内容及教学大纲,选择能够充分体现教材内容并且与学生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相一致的案例。使用这种案例可以使学生加深对案例的研究和与所学知识的结合,并领会法律原理、规范运用的条件和环境。案例的选择要做到两点,一是要针对教材内容选择,以体现它为教材服务的目的;二是要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中的热点问题进行。

(三)适应性原则

选择教学案例时还要结合学生特点以及教师的能力等因素,如对初学法律的学生,一般要选用综合难度较低的案例,而对高年级的学生和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学生,选用案例的难度要相应地增加,可以给他们提供综合难度大的案例进行分析。同时选择案例也要注意教师驾驭问题的能力,让学生通过案例理解、掌握和运用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点,使学生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分析与思考,深化自己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认识,培养法律意识。

三、案例教学方法的讨论

(一)分析案例

根据上述案例选择的原则挑选典型案例以视频、文档的形式准备好,对视频案例可以用摘要的形式把主要内容发给同学们阅读,所选择案例的针对性要强。在课堂教学之前,教师先将案例发给学生,让学生阅读案例,熟悉案例,同时设置提出一定的问题,让学生思考。学生的准备主要包括阅读案例,了解案例的内容,根据老师提供的延伸阅读文献进行扩展阅读以便为讨论做好充分的准备。教师要对案例进行前期分析,并引导学生对案例的内在矛盾进行剖析,同时预测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观点,并提前进行理论的准备,以便在讨论中对学生加以引导。

(二)提出问题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对问题的设置和提问时机的把握也是教学的难点之一。通过分析案例类型及所反映的问题并结合教学目的要求,所提出的问题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可以是开放性的,也可以是选择性的,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学内容适当安排即可。好的问题不仅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而且可以活跃学生的思维,使其在课堂一开始就带着问题进入学习状态,并积极寻找解决案例问题的法律依据。

(三)案例讨论

在案例教学中,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交流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教师要善于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将关键性发言引向深入,充分尊重学生的分析。通常采用分组讨论模式,即把学生分成4~6人的若干个讨论小组,在讨论的过程中,要求学生各抒己见,表达各自观点和立场,并陈述理由,同时要求各小组能够对不同的结论进行分析比较。在进行全班讨论是,要求各小组派出代表进行发言,同时要求该组其他成员记录本小组的发言要点、解题思路及小组讨论中存在的疑难点,然后在全班发言交流,其他同学亦可做补充性发言。教师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在班级范围内进行集体讨论,引导学生进行推理,防止讨论主题漫无目的地扩散,适时地给发言学生以充分的肯定和激励,并给学生营造一个充分展示自我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氛围。

四、案例教学方法的点评和总结

教师的总结点评是案例教学法的归宿,要求教师收集同学们的讨论稿,及时对案例教学的效果做出总结,对学生讨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尤其是案例中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分析,教会学生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来探究解决案例问题,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以利于今后案例教学的改进。引导学生去思考从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学到了什么,掌握了哪些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运用了哪些案例分析方法,得到了哪些有价值的启示,是否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通过这一环节,可以培养提高学生对案例的书面分析能力,同时也是对整个案例教学过程的再回顾和总复习,使学生对学习的内容掌握得更加牢固。

作者简介:申子夏(1982-),女,汉族,河南商丘人,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助教,研究方向:高职高专法学研究。

参考文献:

[1]盛高璐.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思路[J].教育教学论坛,2012,(12):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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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发源于医学,其基本出发点是医学理论研究往往是片面的、局限于某一领域的,而临床实践却是复杂的,需要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积累大量的实践经验,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中国公共管理案例研究。

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长期的亲身实践,二是通过学习他人的典型案例。长期的亲身实践,一是浪费医生本身的时间,二也是浪费病人的生命。替代亲身实践,但又能够取得实践经验的,就是典型病例研究。在医学里,典型病例是一种稀缺物品,它需要有经验的医生来撰写、分析,同时也需要有得特定病的病人。如果某种病在医学上非常有研究价值,那么该病人甚至可以得到免费的治疗。案例分析在医学里得以大量应用,其原因在于医学理论在运用于实践时,需要有一个理论联系实践的通道,只懂得医学理论,很难保证医疗质量;有大量的临床实践,能够大幅度地提高医疗质量;典型案例分析可以节约大量临床实践所需要费用。更为重要的是医生本人就能够直接接触到大量的病例;病人对医疗质量具有几乎是百分之百的需求,并且愿意为此付出平时难以想象的费用。

法学的判例研究

法学也是一个案例研究得以广泛运用的地方。它的基本出发点是法学理论要运用实践,需要在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积累大量的实践经验。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律师可以提高辩护的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法官也可以提高判决的质量,更好地维护公道;法学家也可以提高法学研究的质量,针对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修正法学的理论;立法者也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来进一步明确法律的基本含义。案例分析在法学界得以流行,其原因在于:典型案例分析可以提高法律实践的质量,尤其是提高辩护的质量,而只是法学理论,只能保证一定的质量。而更重要的是律师、法官、法学家等都可以直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判例本身甚至起着法律的作用;诉讼当事人对保护自己的利益有着百分之百的强烈需求,并且愿意为此付出相当的费用。

医生在病人的强烈有效需求(有资金支撑的需求,非空想的无资金支撑的需求)的驱动下,也有积极性去攻克一个又一个的疑难病症,甚至是一个又一个的绝症。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中国公共管理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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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重要性分析

无论从法学教育目标的改革,还是从人类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来看,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人类的认识习惯总是遵从先关注现象,然后分析本质,案例恰恰给了学生认识的场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从中找出内在的法律关系,举一反三,从而形成对法律关系稳定性的掌握。我们的法学教育改革也将侧重点放在了法律职业教育的培养,也就是说要培养一大批能在实践中应用法律的人才。而法律实践就是不断的处理大量的实际案件的过程,因此,通过案例分析,掌握内在规律性有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当然,案例教学法的广泛应用,对学生学习法学也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是主体,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填鸭式,学生是被动地接受,学生学习没有积极性,学习效率不高。随着现代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教师开始关注教育模式与方法,也不断地研究如何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在教学中主要起导向作用。此时如果选择一些与学生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的案例,让学生自己进行分析,学生会有相当高的学习热情,教师与学生的良性互动才会有机展开。变重理论为重实践。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将刑法教学的侧重点放在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给学生提供了实践的机会,通过在对案例分析的过程中,不断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对接,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变一言堂为互动式学习。如果今天的刑法学教师仍然坚持一言堂式的教学模式,仍然是在给学生将纯粹的理论,学生会感到非常的枯燥乏味。但如果我们讲案例教学应用于课堂,通过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老师之间的讨论,将抽象的理论通过浅显的案例来呈现,整个教学过程会比较生动,学生更容易接受。变静态为动态学习过程。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还需熟练准确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要做大量有组织、有准备的工作,能将理论与实践进行融合与贯通。与此同时,教师要对学生中可能出现的讨论结果有一定的预判,并做到心中有数,这就要求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变低效为高校的保障。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呈现出低效状态,教学效果不明显。通过将案例引入课堂,并不时向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跟紧教师,跟紧讨论的节奏,通过学生自己的分析回答,能在较短时间内到达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并能检验教学的效果。

2案例教学法的应用现状及常见误区

尽管案例教学法对于刑法教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也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将其引入中国,我们很多刑法学教师都会在课堂上应用这种教学方法,但是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性和功能性被忽视甚至是被误解了,所以在实践教学中出现了比较常见的误区。

2.1把案例教学法当成了理论知识的解释说明

在刑法学教学过程中,由于受传统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的影响,大部分教师都保有这样的想法,案例就是对理论知识的解释说明,就是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将案例当做传授理论知识的一个过程,这种想法是片面的,它忽视了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功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强调教师或学生要提前准备案例,在课堂上讨论分析,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探究,从而大大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

2.2抛开教材,将案例当做教材

我们在实践中总是会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前面的教师不重视案例教学法,而又有部分教师将案例的功能扩大化,抛开了教材的内容,课讲得很吸引学生,但学生不能从中学到相应的理论知识。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我们都知道讲课必须以教材为基本框架,所以案例的选择也要紧紧围绕教材来进行,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案例都适合用来进行案例教学的,比如刑法学总论的很多内容、刑法的基本原则等用案例教学是很难说清楚的,如果机械地将这种教学方法进行应用,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反而会增加学生学习的难度。再有就是案例选择既要与知识点密切相关,又要与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相对应。因此,教师应避免单纯追求案例选择上的新奇,试图通过新奇的案例吸引学生的眼球而忽视教学实际本身所追求的价值,则背离了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初衷和目标。

2.3将案例教学法当做唯一教学方法

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对教学方法的选择,不能简单地看做非此即彼,要懂得发现各种教学方法的相互关联性。案例教学法的优点不言而喻,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表达等能力,有助于学生增长实践应用能力,但它并不能代替课堂教授法。因为,学生对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是以学生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为前提,没有理论,案例讨论也无法深入。但是案例教学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它欠缺系统性、体系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刑法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3如何提升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成效

3.1选择适合教学的案例

案例的选择对案例教学法来说至关重要,如何选择适合教学的案例,我想遵从以下标准,我们就能选出合适的案例。3.1.1案例选择要有针对性在选择案例时,要结合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最好能用来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学生讨论学习案例,加深对课程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学会分析案例的方法和过程。因此,案例的选择所涉及的知识点不能过于松散,针对性要强。3.1.2案例选择要典型刑法教学过程中,案例的选择应确保典型性,能突出反映相关的法律关系,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学生能清晰的掌握其中蕴含的理论知识和法律原理。当然在案例选择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的是,案例的典型性在于案情与法律原理内在的关联性,而不是案件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否则我们的案例教学会适得其反。3.1.3案例选择要保持新颖性也就是说我们在选取教学案例时,要具有时代感,能反映出当代社会的法律现象,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才能吸引学生,从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如果我们选择的案例都是过时的,学生根本不了解,分析完了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那么我们的教学也就失去了意义。3.1.4案例选择要与学生能力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案例时,确保案情简洁,难度要适中。如果案情过于复杂,难度又高,学生现有的知识水平不能理解,则学生就无法入手,颇有老虎吃天无处下口之感。如果案情过于简单,学生一眼就能洞穿答案,则同样引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3.1.5案例的选择应能启发学生思考案例的选择要能启发学生不断深入思考,这就要求案例本身应有一定的拓展空间,既能进行有效分析,又保持一定的疑难度,为学生留下讨论学习的空间。比如,对于安乐死相关案例的分析,从而对帮助自杀行为的定性留下讨论问题。

3.2多途径、宽领域的案例教学模式的构建

案例教学法虽然是众多教学方法中的一种,但如何达到这种教学方法的功效,则需要我们不断的考虑与探索多种教学模式。3.2.1创新课题案例教学方式对于案例教学,除了课堂讲解案例,我们还可以采取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进行小组对抗,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感官刺激,利用模拟法庭的模式让学生学会站在不同的立场考虑案件本身,学会换角度考虑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考虑让学生扮演案件中的不同角色来深刻体会案件中的法律知识的关联性。只有不断地创新教学方式,才能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3.2.2不局限于自有教师,也要将眼光放在校外我们可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请相关的法律专家来学校做法律前沿报告,提升学生专业方面的时代感,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利用课外时间来学校为学生做典型案例解析,将审判的整个过程完整展现在学生面前,点出审判过程用到的法律原理,这样学生的学习更具实效。3.2.3不局限课堂教学,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将学生从课堂引向课外,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法律实践活动,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自豪感,比如,在校内为其他专业的学生、为低年级的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特别是校园暴力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的宣传,又比如,在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与咨询、在特定的时间进行相应法律知识普及,鼓励学生到公检法等部门调研、实习,这些都能极大的提升学生理论知识应用能力。

3.3在总结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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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教学中,有许多方法会被人们所熟知。在法律教学当中也是一样的,法律教学中我们常常会采用案例教学法帮助学生学习。那么,案例教学法到底有哪些优势,能够让人们广泛采用呢?

1.增强法律教学的趣味性

在传统的法律教学当中,教师的授课内容常常会被法律的概念、内容、性质、意义等一系列枯燥乏味的内容所束缚。这样就会降低学生学习的兴趣,而案例教学法的使用,会利用典型生动的案例让学生身临其境,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就油然而生。

2.促进学生学习的主动参与性

在我国传统的教学模式当中,教师成为课堂的主角,而真正的主角――学生,却沦落为课堂的配角。所以案例教学法的使用,会改变这样一种现象,让学生在课堂中积极参与,融入课堂,主导课堂,最终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人。

3.提高了学生的理解能力

在传统的法律教学中,教师常常会罗列一堆概念、意义、性质,这些枯燥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学生的理解能力。而案例教学的引进,会让学生通过案例来提高自己的理解能力,帮助学生消化知识。

二、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要求

法律教学中对案例教学法的要求,通常会分为对教师的要求和对案例的要求两大类。

1.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正确认识案例教学法。我们要广泛使用案例教学法,就必须促使教师正确认识案例教学法。首先要清楚认识到法律是一门实践的科目,不能靠大量概念灌输法去教学。其次,要正确处理好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方法的关系。

(2)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案例教学法的使用会对教师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要求教师要具备更高的水平,要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因为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源于生活的教学方法,所以需要教师具有更高的素质。

(3)完善教学手段。在案例教学法中,我们主要是通过案例的方式进行教学内容,但是受到不同教师、不同学生等因素的影响,同样的案例也会存在差异,这就需要教师来完善案例教学的手段,采取一种更加适合自己,更加适合学生的手段来进行案例教学法。

2.对案例选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