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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前言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生活与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也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如何提升社保基金管理工作质量成为了社保工作实现进一步发展与进步的重要研究课题。
二、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一)发展不均、覆盖不全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优越性进一步体现,全社会的参保人数也在积极的逐年增加,但是纵观参保人群所实际参保的项目来看,还是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发展不均和覆盖不全问题。在五大险种中,工伤险、失业险以及生育险的参保人数比例较低,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失业险参保人数还不到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一半,工伤险虽然比例略高,但也没有达到合理化比例,生育险比例更低。这种发展不均、覆盖不全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保工作的效用发挥,无法实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功能。
(二)保险金支付压力逐渐增加
虽然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五大险种近年来都呈现出基金规模逐渐递增的良好趋势,但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而在支付能力提升方面却迟迟未有突破性进步,做实个人账户就更是缺口巨大。尤其是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方面的基金积累效率提升十分不明显,从而给社会保障体系的良性运作带来巨大风险。
(三)制度与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收入与支出的双线管理,建立了相应的由经办机构、地方税务、地方财政三方协作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三方的相互配合与相互制约,一定程度确保了社保基金的管理安全及平稳运行。
三、社保基金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
首先,是当地政府的工作力度不足以及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其次,企业职工对社保参保的意识不够积极,由于缺乏充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让许多企业职工对于社保制度不了解而存在许多偏见与误解。再次,在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方面还没有做到应收尽收,逃避参保缴费现象比较普遍,按规定社会保险费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征缴,但有些企业在申报缴费基数时故意少报瞒报工资总额,造成社保基金征收率普遍偏低.最后,目前国家或省尚未开发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化软件管理系统,各地管理系统各行其是,很不规范。
四、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工作水平的思考
(一)完善法律法规
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规范化管理必然离不开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我国政府应该加快对社会保险法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速度,并且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各经办机构、地方税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关联财政部门的权力与义务,强化相关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力度,同时通过规则制定,强化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杜绝操作中的违法乱纪现象。
(二)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是为了能够进一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与保值增值。因此必须加强制度的完善与管理工作的全面性。
首先,要切实加强网络化的管理体系建设,要将劳动保障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各级银行及金融机构、监督审计部门以及监察部门等统统纳入到网络化管理体系当中来。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对社保基金运营管理工作的健全与完善,要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实现全面化与精细化,对每一项社保基金的收入情况和支出情况都进行相对独立的管理与控制,双管齐下的实现对内部操作程序的跟踪监管。
再次,要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基金在管理方面的透明度,要让每一分钱都明明白白的收和清清楚楚的花,要端正态度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管与督促。
最后,加快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渠道开辟,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管理与有效的保值增值,确保社保缴纳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保值增值渠道的开辟力度,增加投入渠道与研究更为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方式,最大限度提升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三)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参保宣传教育工作
社保能够充分实现居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全方位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升她们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目前虽然我国社保参保人数在逐年上升,但参保总数在我国全部人口中的比例仍然较低,这一比例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而言,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必须加强对社保参保工作的积极宣传和正确引导。首先要通过各种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以及其他信息传播工具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良好信誉和形象的塑造力度,要努力提升群众对社保制度的信任度和依赖感,提升社会大众对社保制度及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从而最大限度扩大社保缴纳人群,扩大社保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保体系。
(四)提升社保基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高速发展的社会,信息的及时收集与使用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努力提升社保基金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首先,要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要建设包括省级、市级乃至县级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网络,并将这些网络集合起来,形成统一的管理系统。
其次,要通过网络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充分实现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工作相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效率,实现个部门之间的网络互通,确保社保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快捷的相互传递。
再次,要加强对信息化网络管理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要努力整合各项资源,为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与技术支持。
【关键词】基金的财务管理 基金的监督管理 基金的非现场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及通过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国家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是保证社保基金安全和社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手段。
一、规范财务行为。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的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包涵广泛。财务管理人员要依法筹集和使用,健全财务制度,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如实反映收支状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为保证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有权规定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社保基金设单独的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按险种分别建账、核算。经办机构要做好基金的预算工作,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分析收支情况,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对基金实时监控,合理使用社保基金。
基金的筹集,按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杜绝擅自截留和减免应缴的保险缴费。细化各险种收入,对产生的利息、财政补贴、转移、其他等收入按项目规定进入各险种专户。缴存时,经办机构按凭证记账。对所管辖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资料要存档,定期对参保单位进行缴费稽查。
基金的支付根据社保统筹范围,按规定的项目、标准支出,不得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标准。社保基金支出包括养老支出、失业支出、基本医疗支出、工伤支出、生育支出等。设保险基金支出专户,明确用途。基金节余就是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不得擅自动用。
严格管理社保各险种的基金收入、支出帐户。根据原始凭证入帐收款和付款。做好的基金决算,编制基金报表。
二、财务监督管理。
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定与监督管理工作分不开。加强基金管理的监督工作,执行社保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国家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行政监督办法、审计规定、保险稽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加强经办机构学习各法律法规的力度和学习范围。改变管理理念,提高创新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管理监督工作。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专职和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坚持原则。
充分挖掘和发挥人的潜能,调动创造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是做好社保基金管理的保障。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搞好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检查工作,找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形成对社保基金全面、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研究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控制社保基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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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现场管理及监督。
社保基金非现场管理监督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对手工报送或网络传输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掌握被监督单位社保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防范措施的一种远程监督。开展非现场管理监督,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对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非现场监督工作。确定出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指标体系和数据库结构,制定数据标准和工作流程,开发了社会保险管理软件。基金监管应用系统,要从数据采集起步,实现对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基金管理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监控分析。
进一步完善规范数据指标、业务管理和宏观决策等工作,实现对社保基金管理运行情况的网络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积极探索,逐步完善。在实施非现场监督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本着实施范围由点到面,数据信息由简到繁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不断补充完善。要充分利用已经实现全国联网的养老保险监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数据,开展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在国家统一制定下开发社保基金监管指标体系标准后,要按照统一的指标体系开展非现场监督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监督内容,扩展所需的监管数据指标。实施符合非现场监督的技术要求规范的统一的数据库。在数据中心生产区建立集中的社会保险业务、基金财务数据库,为基金监督提供准确、及时和完整的数据信息,并以此为依托,按照全国统一的基金监管指标体系的要求,从生产区采集基金征收、支付、管理等环节的业务、财务数据,在交换区建立规范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数据库。依托金保工程网络。通过金保工程业务专网进行基金监督数据的采集和传输。省级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应具备向部里传输监督数据、接受地市监督数据的功能。地市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应具备向省里传输监督数据、支持区县级基金监督机构开展本级基金监督工作的功能。逐步实现与财政、税务、银行、邮局、公安、工商、民政、统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网,并通过网络获取有关监督数据。建设满足需求的应用系统。逐步升级财务管理软件,实现财务管理软件与业务管理软件的无缝对接。设计规范统一的非现场监督工作流程,确定指标需求,建立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并完善业务管理和宏观决策等应用系统,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运行状况实施有效的监控、分析和评估。切实加强对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在基金监管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府以及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非现场监督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全国统一的基金监管指标的要求,规范核算管理方式,细化核算内容,满足非现场监督的需求。提高质量,掌握实情。要监控从生产区数据库转入交换区基金监管数据库的数据信息,确保其准确、及时和完整。审核、分析各项数据指标及其变化,对波动异常、结构不合理以及相关数据不匹配等情况,应进一步访问业务管理和宏观决策等应用系统,并运用查询、传输等功能查明数据指标形成过程、影响因素,与财务、业务原始数据进行核对,及时发现疑点问题。必要时可通过询问、函件、咨询以及实施现场监督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查清问题。对非现场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被监督单位沟通,反馈监督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按月、半年、年度编写非现场监督报告。非现场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基金管理总体情况,征缴、待遇支付、结余基金管理以及运营等情况,基金管理水平和制度运行状况评价,存在的问题,潜在风险的分析预测,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等。非现场监督报告应当以事实为依据,突出量化分析,做到问题清楚,依据详实,观点明确,情况完整无误。配备硬件,加强培训。配备必要设备,为非现场监督提供物质条件。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丰富计算机、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提高基金管理监督人员业务素质,胜任非现场基金管理监督工作,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区县、局总公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了贯彻市政府《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市政府1996年第1号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管理,实行全额核算的财务会计制度,现把《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试行办法》、《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额记帐、差额缴拨”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规定》以及与之配套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工作表册》、《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工作流程图》汇编成《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手册》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报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附件:《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个人帐户管理工作手册》(略)
论文摘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益,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文主要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特点和会计核算体系等问题。
作为一项会计活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目的是通过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等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效益,满足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的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对象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情况。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身活动的管理经费相分离,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身的会计活动也要区别开来,以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状况并实施有效的监督。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性质和意义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益,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作为一项会计活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目的是通过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等职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效益,满足广大被保险人的需要。从对象上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运动进行的专门反映和监督。这样就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与其自身活动的管理经费区别开来,从而可以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社会保险会计是有区别的,社会保险会计是一个复合概念,是所有社会保险经济业务会计活动的总称。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一般基金会计也有差别,对基金会计有两种理解,一是特指西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在西方根据会计服务对象活动目的的不同,一般将会计分为两大类,即:企业会计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按照基金理论,采用基金会计工具进行反映与控制的,因而西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也称为基金会计。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与基金会计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两者都以基金理论为基础,都以基金作为会计主体,两者的服务领域都是非营利性的等;但西方基金会计中的基金是隶属于政府或某一机构的,其运行和管理方式都不同于社会保险基金。因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在核算对象、核算原则等方面与西方基金会计有一定的差异。
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与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相比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既有会计所具有的一些共性内容,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第一,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企业和单位为会计核算主体,而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主体是基金本身。所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会计核算的主体分别为各项基金。
第二,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但是经营活动,以内部成本核算的,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考虑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国家社会保障预算,以实际收到或实际支付的款项为确认标准,能如实反映国家社会保障预算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防止社会保障预算虚收、虚支现象的发生。它与我国预算会计的一般记账基础也是一致的。
第三,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要素的特殊性。企业会计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业主权益、收入和成本费用。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基金、收入和支出。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虽然有些要素名称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相同,但其内容构成上有很大不同。
第四,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账户设置有其特殊性。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与完整,有计划地收缴与发放,防止挪用、侵蚀基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视为财政资金纳入预算进行管理。基金收入形成的资金按规定全部划入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所需资金由财政专户划拨到支出户,由支出户再向保险对象支付或直接通过财政专户划拨。由于会计核算上体现了对保险基金管理的这一特殊要求,因此有“财政专户存款”账户。
第五,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核算有其特殊性。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是保险对象的“养命线”、“保命钱”,政府对其最后余缺负有补充、填补作用,因此,对其实行预算管理,纳人社会保障预算,按年度考核。在会计核算上基金的收入类科目和支出类科目核算和反映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的收人和支出,年度结束后,所有收入类科目和支出类科目的余额均需全部转入基金类科目,形成结余。
三、改进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的建议
通过采用科学的方法,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以便于他们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的运行状况,评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绩效,作出正确的决策,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体系是指为实现会计目标,依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基本理论确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选择程序和方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体系的设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确定核算的具体内容。要把各种社会保险基金业务信息变为会计信息,就要根据会计活动的特点,选择确定可以纳入核算体系的经济业务,并对这些经济业务进行必要的划分归类。这样,不仅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而且对这些业务的性质、特征有了进一步认识,它是设置会计账户、选择会计方法的基础。二是制定合理的记录与报告的程序与方法。确定核算内容之后,就要解决如何对其进行记录、报告的问题,即确定设置哪些账户、选用何种记账方法、设计哪些会计报表、采用何种核算形式等,从而准确的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参考文献
[1]俞传尧.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8
关键词:社会保险 基金 财务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权利,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筹集的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五项基本内容。社会保险基金是进行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二是社会保险基金来源不足,基金结构不合理。参保单位和个人是社会保险的主体,企业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除此之外,还有一小部分来源于银行的利息和购买国债获得的利息,社会保险基金缺乏多种来源,加大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性,也加大了扩大资金规模的难度。三是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体制不完善,相关职责不明确,使得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机制不完善的空子,采取各种手段欺诈或冒名顶替骗取社保基金,这些不法行为不但给国家经济造成了损失,也给社会保险基金作用的发挥带来了消极影响。四是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披露缺乏制约,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状况不够透明。五是部分企业欠缴、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用严重。六是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受到限制。
二、解决措施
(一)健全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相关法律体制
我国应尽快出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使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加强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入与支出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通过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本应具有的法律效力,增强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账建制,规范会计行为
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依据我国社会保险相关的会计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现实情况以及其本身的特殊性,建账建制,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对相关会计行为进行规范,以维护会计工作秩序,从而客观真实地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动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及时整理相关信息和资料,为党和国家进行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以及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机制有利于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体制,科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有利于社会保险制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来源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基金来源
针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不断增大的现实,尽快建立起社会保险基金多元化来源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当务之急,而对财政支出结构作出调整是首要任务,加大财政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持力度,建立社会保险的财政补偿制度,以减轻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保障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事业的正常运行和稳定发展。
(五)基金缴纳法制化,依法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行为
把基金缴纳纳入法制化进程是改变我国当前有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积极甚至不缴保险基金,而我国又缺乏强制性的法规来进行强制征收的有效手段。应加强国家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手段、规范行为、强化稽查力度,制定明确详细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行为,用强制手段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纳的及时、准确。
社会保险财务管理是指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机构的政策、法规以及社会保险机构财务目标,通过核算控制和监督手段,合理组织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调节和筹备等财务活动。由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险的财务管理实行现收现付制,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从这一方面看,基金的收缴支付是社会保险财务管理的重点。
一、基金收入的安全运作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首要任务。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制度贯彻落实的,而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又是基金制度的基础,如果无法征集到基金,社会保险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要做好保险工作,首先要做好基金的及时足额收入。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主要包括:
1.企业根据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社会统筹部分。这是基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导致部分企业效益滑坡,职工工资和各种福利也难以兑现,加之少数企业领导者的一些错误思想,出现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这种现象,各社会保险机构和工作人员要树立“管理与服务”的思想,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使企业和职工认识到实行统筹是利国利民、造福企业和职工的大好事,推动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执行社会保险管理的强制职能,通过强制手段保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使基金能及时足额到位。
2.个人缴纳部分,这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职工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对于这部分基金,各保险机构也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实践证明,在社会保险工作中,多一分宣传就少一分阻力,增加一分动力。以上收入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其安全运作管理,就要做到:
(1)按计划的要求,及时收缴和储存社会保险基金,正确地支付退休费,保证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建立保险基金管理台帐,监督企业及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以及欠缴情况,以便及时催缴,使基金及时到位。
(2)加强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对于社会保险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社会保险基金数额较大,如果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会产生许多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是广大劳动者的“养命钱”、“活命钱”。对于这部分基金社会保险部门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法规。做到保险基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证基金的及时足额到账,防止欺报,瞒报,漏报基金。防止截留问题的发生。加强会计业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处理各项业务,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提高管理水平。上级单位应定期组织检查,防止保险基金乱支冒用;审计部门应定期审计,防止基金的流失和挪用。
二、基金支出的安全运作
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在于投保人遇到意外事故,疾病和失去劳动能力时的生活保障。这种保障功能最终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环节上。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生育保险支出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现在主要的支付方式主要有:(1)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2)社会保险机构委托银行发放;(3)由企业或单位代为发放。实践证明,采取前两种方式效果最好,基金运作最安全。第三种情况往往不能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存在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对社会保险机构没有法定义务,同时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也没有约束机制,当企业发生资金短缺、生产滑坡等情况时,就会发生本企业受保人不能及时足额领到社会补助资金的问题。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就是为了实施社会保险制度而筹集的资金。这笔钱,如果以货币的形式存在,随着经济的增长,其价值——总的购买力要降低。因而。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就是通过一定的资金运营方式,保持基金总的购买力不降低;而增值就是在保值的基础上,使其购买力增加。从这一方面看,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物质基础的基金,保证它的保值和增值具有重大意义。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原则以及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有:银行存款、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定向债券。
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主管的社会保险事业与商业性保险公司主办的人身保险业务有着原则上的区别。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国家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而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运作的险种,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经营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契约,运用经济补偿手段运作,以盈利为目的。
四、完善保险基金管理的对策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才能实现保险基金的最优化运行。
关键词:社保;会计核算;改革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在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政策之际,笔者就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采用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以及在此前提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存在的弊端和改革建议作了初步探析。
一、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
1.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记录不全面、不准确,“隐性债务”得不到真实反映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构成“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真实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这就造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会计报表记录不够全面准确,反映不出真实的社会保险基金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客观公正地核算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运行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尚未全面做实,甚至是“空账”,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会计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其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由“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调整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这种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办法具有明显的优点。
1.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端。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方法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
2.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