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7 16:21:5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会计审计的目的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1.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内涵
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是指在法律意义上相互独立的商业伙伴之间,跨越组织边界,以某种正式的机制来系统披露成本信息。开簿成本授予买方访问供应商产品/服务的各成本要素的详细信息,包括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还经常给买家提供关于如何降低成本的建议。成本信息披露既可以是供应商向购买方的单方面披露,也可以是双方的同时披露;信息披露的程度既可以是完全开簿,也可以是部分开簿。“开簿”是一种意图的表达,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证明合同关系中的合作伙伴的承诺和信心,并分享收入和支出的信息。开簿成本会计的关键要素包括设定目标价、定义实际成本、成本记录、审计开簿成本信息、报告、挣值分析并提出改善实际成本的途径。
2.组织间开簿成本审计的理论意义
(1)具有审核/审计权的开簿成本是利润分享合约的一个必要条件从一定意义上说,对于双方之间的利润分成,成本数据必须是透明的谈判。如果成本数据不对称,采用的成本信息不真实,就不可能达成合理的利润分成比例。数据不准确可以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文书的错误,二是有目的的数据操作。共享成本会计信息的审计/审核作为一种机制,可以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因此,具有审核/审计权的开簿成本会计的规定要求成为利润分享合约必须的条件。因此,具有相关审核/审查权的开簿成本会计是利润分享的一个必要条件。(2)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实施监控为了确保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有效性以及提供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必须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实施不断的监控,包括对组织间实施开簿会计的运作流程进行定期检查,即执行组织间开簿会计的审计,审计开簿原则的遵守性,因此,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实施审计是必要的。认为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成功实施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双方存在相互信任的文化和开放的沟通。第二,会计系统必须满足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执行过程的要求。此外,必须对会计记录实施更多的参与评审与审计监控。(3)每个参与企业行使其开簿审计保护自己的利益开簿成本会计指的是一个结构化的管理和成本信息的共享,通常会保护机密的信息。从理论上讲,成本信息共享改善了信息获取的及时性,但同时也存在信息共享的风险。每一个参与企业存在共同的利益,也存在个人利益。在开簿会计中的每个参与企业有必要行使其开簿审计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4)减少组织间开簿失败的风险,改善现有的开簿系统和开簿规则实施组织间开簿审计,特别是立项审计,可以对参与各方是否适合开簿实施审计、开簿成本收益实施审计,提供组织间开簿的可行性审计建议,这样可以减少组织间开簿失败的风险。另外,实施开簿审计,可以识别任何问题,可以发现任何领域问题,可以协助进行必要的改进。一个独立的审计确保准确的反馈,也可以为决议提供支持。审计者可以使用开簿会计技术指引评价合约风险和机会。⑸保证成本信息的真实性,提高开簿安排的有效性.为了保障开簿成本的有效性,会计信息应完整、透明、准确、及时和可获取。信息可获取意味着符合合同条款、条件、规定,并符合预期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的信息。该合同也应该定义向特定的个人提供会计信息,并采取安全措施来保护机密或任何敏感的信息。开簿成本不应该意味着无限制或不受控制的访问敏感项目成本数据,除了特别允许的合同。某些管理工资信息、奖金信息、股票补偿、许可费用和管理成本信息可能被视为保密的,不需要一个开簿成本安排。因此,如有一个强大的审计跟踪,客户可以依靠合同规定执行不允许成本。另外,为了保障信息的真实性,一个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对开簿成本会计持续评估。评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参与方是否支付正确并符合组织间治理的要求;二是是否提供了有用的成本会计信息。因此,审计现有的系统能验证成本信息的真实性,提高开簿安排的有效性。
二、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审计策略
目前,国内外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研究也逐渐增多。但是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审计的专门研究还是空白。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审计的文献零散分散在一些文献当中。通过大量的文献研究,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审计策略主要有三种,包括独立审计策略、联合审计策略以及第三方审计策略。
1.独立审计策略
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独立审计策略是指组织间开簿方向被开簿方实施的审计。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各个参与方都是独立的主体,每个企业都要保护自己的利益。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行使其开簿审计的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独立审计策略可以保护开簿方的利益,但是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参与企业都相互审计不仅耗时,而且每个企业自从自己的立场去审计可以保证单个开簿主体利益的最大化,但不一定实现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利益的最大化。
2.联合审计策略
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联合审计是指参与各方联合组成审计团队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实施进行联合审计。联合审计不仅可以对开簿各方实施审计,还可以站在组织间开簿会计利益的最大化角度实施审计,不仅可以保证开簿成本会计各方利益的实现,也可以保证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联合审计相当于联合审计团队对参与开簿各方实施的内部审计,联合审计有助于效率遵守合作原则。因此,确保开簿安排的实现和开簿成本会计各种合作安排框架的操作,组织间联合开发一个联合审计策略,将有助于提高组织间审计效率并保障组织间合作原则的遵守。
3.第三方审计策略
第三方审计策略是指由独立的第三方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实施审计。针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第三方审计主体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即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即政府审计。其二,社会审计,又称民间审计或独立审计,它是指由信息系统审计师组成的非政府组织接受委托,独立、公正地对开簿系统进行有偿的审计服务。在对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信息系统审计中,由于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信息系统审计与其他的财务类审计不同,它不仅要求有一定的审计知识,同时还需要对开簿成本会计信息系统技术层面有比较多的了解。
三、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审计内容研究
按照组织间开簿实施的程序,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审计的内容包括: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立项审计、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实施过程审计、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终结审计以及项目结束后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效用评价审计。
1.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立项审计
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立项审计的关键点是对组织间开簿的可行性进行审计。主要目的是确定组织间是否适合实施组织间开簿,减少开簿失败的风险。审计的内容包括:参与开簿企业的适合性审计、实施的风险审计、实施成本—收益审计、实施的效用审计。
2.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实施过程审计
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实施过程审计是指对组织间开簿实施过程实施跟踪审计,包括组织间实施开簿成本会计的实施进度审计、实施过程的管理审计、实施过程的协作审计、实施过程的成本费用审计等。
3.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终结审计
鉴于持续的监控,可在开簿成本会计实施整个项目终结后实施项目终结审计。项目终结审计的目的是一是协调项目的实际成本。二是考察合同遵守性。终结性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开簿成本会计是否妥善解决管理会计问题的能力;②参与者是否实现节约成本的建议;③组织间开簿成本的实施文件或进程审计。④会计信息交换控制审计。会计信息交换控制的目的是要求所有的会计信息交换均遵循既定政策,并且经过适当的授权。会计信息交换控制的测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授权控制的测试。二是存取资料控制的测试。三是审计脉络控制的测试。
4.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有效性审计
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有效性审计是指企业开簿项目实施结束后,以对其产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而进行的审计。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有效性审计的内容包括:①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效用审计。是指组织间开簿会计的实施是否实行预期效用的目标审计。②组织间节约成本绩效审计。组织间开簿会计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实施跨组织成本管理,通过组织间的成本管理,降低成本。因此,审计组织间降低成本的情况构成组织间开簿会计的有效性审计的内容之一。③对系统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实时性进行审计。为了保证开簿会计实施的有效性,系统提供成本信息必须准确、及时、实时。
四、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审计程序
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有其自身实施的目的。实施组织间开簿成本审计需要审计者具备一定的商业管理和会计技能,并且要正确开展开簿成本会计审计,才能达到其审计目的。正确开展开簿成本会计审计,一般要按照一定的审计流程进行。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的审计流程一般包括以下:①了解行业项目;②了解合约;③解析什么是实际成本;④了解会计方法;⑤执行一种系统的方法来工作。为了有效开展开簿审计,建议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组织间开簿成本会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对项目进行审计,首先必须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参与方、参与方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实施计划、项目的实施目的等等。
2.成本的定义并解析什么是实际成本
为了组织间实现成本信息共享并实现成本节约以及分享,必须对成本进行定义。成本的适当定义必须包含在合同中,如果不是它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主要内容。重要的区分总部经营开支以确保实际成本不存在重叠。成本的定义,应分别是由资源标识的费用,如人员,设备,机器,材料和其他费用。困难的是养老保险及财务费用以及他们如何分配给各个项目,了解合约方的成本体系和程序。这一阶段要注意对一些典型事项进行审计。一般这一环节审计的典型事项包括:项目代码编号体系如何、网站成本记录如何、实例工作如何,熟悉合约双方的赞成、反对的观点,访问网站看成本核算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另外还要解析什么是实际成本。开簿成本会计的目的是共享成本会计获取降低供应链各环节成本以降低产品总成本的策略。从单个企业,企业一般采用制造成本法计算产品的成本。产品成本取决于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以及公司生产和销售产品必须分配的间接费用。但从供应链角度,供应链中的成本计算缺乏透明度导致公司知道购进价格和内部成本,而不是供应商的成本。从客户的角度来看,价格隐藏了材料供应商经营的产品实际成本。其结果是,作为多层次网络中的主要合约人只知道最终产品的成本内容的一部分。Kulmala(2002)对芬兰设备制造行业的案例研究表明,供应商的成本信息与客户期望间存在巨大差异,企业很少知道每个产品的全部成本、准确的客户盈利信息和利润流向信息。因此,实行网络的终端产品成本的计算变得十分困难。公司为了降低产品的总成本,揭示价格背后的实际成本问题成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因此,这里的实际成本应是供应链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成本以及供应链网络终端产品的实际总成本。
3.了解合约方的成本会计方法
成本会计方法对成本的计算影响较大。因此,审计人员要对合约方的成本会计方法有所了解。审计的典型事项包括:折扣如何计入有关供应商和分包商、供应商和分包商如何执行合理的分配协议、应付费用如何处理、公司间收费如何管理。
4.制定审计计划,达成审计策略
审计计划是审计人员实施审计的工作安排,审计人员在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适当的成本定义以及合约方的成本会计方法有所了解后,就可以制定审计计划,商讨审计策略并达成一致。同意的一个审计策略其中应涉及两个主要因素:①确保既定程序正常遵守;②确保会计程序在各个参与企业能正确应用。这时设计一个审计计划表列出审计的内容、负责审计人员、审计时间、要求提供什么信息、打算问什么问题。在审计过程中的一些内容需要保持随机。
5.执行审计
审计计划制定完成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执行系统的审计工作。设计的重点是执行实际成本的审核、成本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审计。
6.出具审计报告
一、资产重组委托审计的主体及目的
重组目的不同,资产重组形式也各不相同。资产重组形式一般有控股兼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参股投资等。股权收购实质上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原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为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盈利水平,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因此,其委托审计的主体应为股权收购方与转让方,并不一定是目标公司董事会;因目标公司原股东单方增资或目标公司吸收新股东,为计算新的出资价格而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审计,其委托审计的主体应当为目标公司的董事会;为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而对合并各方进行的审计,其目的主要是为合理确认合并各方净资产,作为计算合并各方原股东在新公司中股权结构的依据,所以其委托主体应为各合并主体董事会。
二、资产重组的审计范围及采用会计制度基准
1、审计范围
为准确反映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和盈利状况,合理确认资产重组价格,一般应委托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分别进行评估和审计。资产重组评估的目的主要是运用一定的评估方法确定目标公司某一评估基准日的资产价值;而资产重组审计并非只对目标公司净资产进行审计,收购方为全面评估目标公司,准确进行效益分析和收购成本估算,更看重的是目标公司近几年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产价值,所以往往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以便决策层作出正确判断。另外,上市公司根据证监会和沪深两地交易所的有关信息披露规定,在资产重组中应披露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和上一年度的损益表(利润表)。因此,资产重组审计的范围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
资产重组从目标公司性质上可划分为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和非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我国目前除股份有限公司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外,其他企业执行的仍是行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执行不同会计制度对企业净资产及盈利水平的计算影响较大。如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次月起按五年摊销,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应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行业会计制度对各项资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各项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当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出现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另外,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或50%以上时采用权益法核算,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因各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一致,如果收购方为股份有限公司,而目标公司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那么就必须明确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目标公司原执行的会计制度,还是按收购企业的要求改为《企业会计制度》。实务中一般有两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按目标公司原执行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审计。该种观点认为企业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一般由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所制定,当一个公司拟收购目标公司原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或目标公司通过吸收股份,使拟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控制方时,收购成功与否尚不得知,故对目标公司应按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另外,收购方在受让国有股权时,按有关规定,目标公司要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故采用目标公司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审计较妥。
第二种做法:按拟收购方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审计。该种观点认为按财政部有关合并会计报表规定,若收购成功,目标公司将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有关规定执行拟收购方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同时拟收购方在作投资战略决策、分析收购成本和收购效益时,若按目标公司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会计报表分析,由于与拟收购方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一致,致使决策难度较大、甚至会做出错误的决策。因此,应按照拟收购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审计,以便收购方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若收购成功,则可及时准确地计算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目标公司也能及时按收购方的会计政策进行调账,不会造成重复的工作量。另外,在进行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重组审计时,为公允反映合并各方的净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平计算合并后各方股权结构,也需要一致的会计政策。该方法也是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审计所采用的方法。
上述两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考虑资产重组审计应采用的会计制度基准问题。第一种方法能真实反映目标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真实性与客观性原则,也符合国家对国有股转让的有关规定,但是若收购方收购成功,使目标公司成为收购方的控股子公司,则与按收购方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算的净资产及盈利水平相比,可能会出现巨额差异,不利于收购方作出正确决策。第二种方法有利于收购方对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决策,能提供收购方采用的会计制度基准所要求的有关财务数据,但是该方法与目标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不一致,有擅自变更会计政策之嫌,是一种特定假设条件下的审计,不能真实反映目标公司原始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笔者认为,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应与委托审计的目的相配套,在资产重组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时,应根据资产重组形式建议委托方明确审计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基准。对收购股权或单方增资后达到控制程度、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资产重组审计,应建议按收购方会计制度基准进行审计并出具特定用途的专项审计报告。对收购方收购投资者股权或目标公司增资吸收新股东但未达到控制程度、受让国有股权的审计,应建议按目标公司原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资产重组的审计方法
由于资产重组审计不同于一般的年报审计,因此,在审计中应结合委托方确定的会计制度基准进行审计,在审计前期应在业务约定书中与委托方明确审计应采用的会计制度基准。在按收购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时,由于与目标公司原会计制度基准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在一般年报审计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政策调整的审计,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模拟追溯调整。
四、审计报告形式
综上所述,资产重组审计应采用的会计基础基准和审计方法不同于一般的年报审计,其审计报告形式应是专项审计报告形式。
1、收件人:资产重组审计收件人一般应为拟收购方与出让方;若收购方受让国有股权对目标公司达到控制程度、收购股权或目标公司增资吸收新股东未达到控制程度的,则审计报告收件人一般应为目标公司董事会。
2、因资产重组的审计报告是特殊目的审计报告,故在报告引言段应说明已审计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在意见段中说明所审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该基础进行公允表达。
3、应在报告的说明段说明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专项报告仅供委托方可能实行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参考用,不应用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专项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五、资产重组的会计报表及附注
(一)审计
1972年美国会计学会(AAA)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认为审计是“客观收集和评价与经济活动及事项有关的认定的证据,以确定其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结果传递给利害关系人的系统过程。”该定义涉及审计学的一系列关键概念,包括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收集和评估证据、客观性、所制定的标准、传递结果、系统过程等,能够涵盖各种审计类型。国际审计准则《ISA200: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认为审计的目标是审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确定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发表意见,同时认定审计是一种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这与我国审计准则规定基本相同。显然,前者是指一般的审计,属于属概念,后者是指财务报表审计,属于种概念。本文所说的审计就是指由独立注册会计师进行的财务报表审计,简称财务报表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财务报表审计要“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现代财务报表审计是一种风险导向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的保证程度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互为补数:对财务报表审计的保证程度越高,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越低。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手册一般都把可承担的审计风险定为5%,保证程度定为95%。合理保证意味着审计风险始终存在。
(二)审计风险
通常认为,风险有结果不确定性和损失可能性两种观点。March&Shaplra认为风险是事物可能结果的不确定性,J.S.Rosenb(1972)将风险定义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审计风险当然也有结果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可能性两种概念,分别叫做“意见不当论”和“损失可能论”。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10年11月1日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十三条认为:“审计风险,是指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他们的共同点都指向发表不适当意见的可能性或者风险洇为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尤其是对有重大错漏报的财务报表发表不恰当的意见会误导“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以致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所以审计风险实质上是指给财务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同时也是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前者针对报表使用者,后者针对注册会计师,前果后因,二者是一致的。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也一直存在着,财务报表审计从来都是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但是风险的承受者有不同的说法,有“供给导向”和“需求导向”之说,前者强调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承担,后者强调报表使用者的风险承担。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是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合理保证服务的,本文认为国际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所讲的审计风险是报表使用者承受损失的可能性,具体是指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演变而来。安然事件后,为了进一步应对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2003年末,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国际审计与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陆续了一些新准则并被我国采用于《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新实行的国际审计准则被称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准则,以区别于在此之前的风险审计准则(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准则)。与以前准则相比,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的重大发展和实质性变化。
(1)引入“重大错报风险”概念,重建审计风险模型,将审计风险模型重构为:审计风险一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抓住了关键;
(2)改进审计业务流程,增强实施审计程序的效果,新国际审计风险准则依据审计风险二要素模型,把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分为三大块:风险评估,(必要时)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目的是为了检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3)区分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为财务报表整体层次和认定层次,并分别采取不同应对措施,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4)重新划分认定层次的构成类别,强调获取列报和披露认定的审计证据的重要性;
(5)强调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切实提高发现重大错报的概率;
(6)强调对特别风险的识别及评估,并警惕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风险;
(7)强调项目组内讨论的积极作用,共享审计经验和资源;
(8)强调与治理层沟通和与管理层沟通并重,优化审计环境。
2010年11月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审计与鉴证理事会明晰项目的成果,进一步明晰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吸收传统风险模型的合理之处,完善了现代审计风险模型,细化了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构成(报表层和认定层2个层次,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2个因素),修订了风险评估和应对准则,并对关联方、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函证、分析程序等审计准则也作出修改,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充分体现到整套审计准则体系中的每项审计准则中。新准则还对识别、评价和防范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内在逻辑
以上概念构成了一个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有关概念框架,风险导向的报表审计应该以报表使用者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为导向,风险导向报表审计应该以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为逻辑起点构造概念框架。本文主要通过以上概念抽象出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内在逻辑,以期为审计实践和理论研究服务。
(1)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首先是财务报表审计,其产生和发展伴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也是站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大环境基础上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也是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的分离。这是注册会计师报表审计的总前提,当然也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前提。
(2)在两权分离状况下,所有者为了自己的经济决策付费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管理者提供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当然首先要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风险导向审计。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原理就是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为导向,进而通过控制检查风险来控制审计风险,
目的都是为了满足所有者或者委托人的要求,这样审计委托人的要求实际上就成为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逻辑起点。
(3)那么,审计委托人的要求是什么呢?审计委托人委托审计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决策,经济决策当然以高质量的信息为前提。财务报表具有决策相关性,审计委托人往往也是报表使用者,所以,审计委托人作出经济决策的依据是财务报表。因此,委托人的要求就是要看到高质量的财务报表以进行投资、信贷等经济决策,高质量的财务报表必须符合报表的“编制基础”。对于大多数通用目的财务报表而言(以下以通用目的财务报表为例),高质量的财务报表必须“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通用目的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也就是说高质量的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必须“合法(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允”。换句话说,即使有不合法、不公允的事项,委托人也要求他们看到的这些不合法、不公允的事项整体上不影响委托人利用该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所以,不合法、不公允的报表信息叫做错(漏)报,影响报表使用者依据报表作出经济决策的错报就叫做重大错报。错报和重大错报都是由报表使用者或者委托人(或者站在委托人和报表使用者立场上)定义的――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保证经营管理者的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委托人依据该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的不合法、不公允的事项即重大错报事项。由于审计本身的局限性、人的认识的局限性和被审计单位情况的限制,注册会计师无法做到绝对保证,又不能提供有限的保证(违背委托人的委托意图),这就产生了合理保证。有限保证的保证程度
(4)委托人的要求就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在这里,重要性、错报、合理保证都是由审计业务委托人定义或者站在委托人立场上定义的。合理保证决定了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如果保证程度是95%,则可接受的审计风险程度为5%)――显然所谓“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实际上也是由委托人定义的,本质上是委托人“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或者说是委托人对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信赖过度风险,不是注册会计师基于自己的损失或可能的不当意见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所以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来自于风险导向审计循环的外部,是委托人既定的,该风险无需评估,需要评估的是重大错报风险。
(5)接受委托或者接受了委托人的要求后,注册会计师要做的工作一是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二是降低检查风险。重大错报是由委托人定义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按照重大错报的定义全方位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定了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内容,要求运用询问、观察、检查、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有助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信息。在风险评估基础上,注册会计师通过总体应对措施和进一步审计程序来分别应对财务报表层次与交易、账户余额与列报和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在针对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分派和督导项目组成员时,考虑承担重要业务职责的项目组成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并考虑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评价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特别是涉及主观计量和复杂交易的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可能表明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在选择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是否实施控制测试取决于内部控制是否值得信赖和控制测试的重要性,无论是否实施控制测试都应该执行实质性程序。在实施控制测试时,注册会计师仍然要确定控制风险大小及风险可能存在的领域并随时调整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论以及修改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论以及控制测试的结果决定了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科学准确的评估结论和测试结果可以减少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风险导向审计准则还要求把风险评估和修改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注册会计师最终通过实质性程序把重大错报查找出来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按照重大错报的定义来衡量未更正错报汇总数情况并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实现合理保证报表整体不存在由于错弊而产生的重大错报的审计目标。
风险导向审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确定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并围绕此审计风险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从而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形成的封闭循环。也就是说,可接受的审计风险、重大错报及重大错报风险大小不是注册会计师自行决定的,而是由委托人决定的,不是注册会计师想用多少程序就用多少程序,这一切都是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就已经决定了的。决定每一步程序都须把委托人的需求考虑进去并以此为前提和基础,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开放的审计循环,如图1所示。与其说这是风险导向审计不如说是委托人需求导向审计更合适,这应该是风险导向审计的精神实质。
尽管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也是财务会计准则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但是,财务会计的目的是为之提供其所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而注册会计师是为之(合理)保证财务会计人员提供报表的合法(编制基础)性和公允性,二者在合法(编制基础)公允的报表后面就分道扬镳了,这也正说明财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并且不能因之否定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以报表使用者的需要为逻辑起点的科学性,因为这种需要不仅仅是接受委托时的出发点,而且是执行审计业务时考虑各个方面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前提条件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综合吸收了数理统计、概率论、财务分析、系统论、战略管理、波特五力分析、平衡计分卡、coso报告等方法、工具或其思想,进一步在审计模型基础上把以上方法和工具统合起来,在风险评估时考虑到了环境、交流、沟通、职业怀疑等社会和行为因素,做到了理论上严谨、实践上有效,既科学又实用。但是作为一种抽象的理论模型其不可避免地也忽略了一些因素,预设了一些前提。笔者认为风险导向审计的成功实施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一些前提:
(1)审计人≠被审计人,其内在含义是注册会计师应该超然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包括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
(2)委托人≠被审计人,该前提避免了由于被审计人付费带来的不独立;
(3)委托人一报表使用者,对于通用目的财务报表,委托人与其他报表使用者的目标函数可能不一致,该前提避免了由于报表使用者之间目标函数不一致带来额外的法律风险;
(4)委托人一社会公众,对于公众利益实体,该前提保证了作为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效果能够满足公众的预期;
一、会计和审计的职能、目标和概念
第一,会计的职能、目的和概念。
会计的职能。指会计在实践中的客观功能,它是伴随着会计的产生而同时产生的。包括核算,监督和参与经济决策等方面。
会计的目标。指会计资料的使用者对会计的总体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这也就是会计的目标所在。
会计的概念。通过了解会计的职能、目的和任务,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会计是以货币计量作为统一尺度,根据凭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企业、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开支,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地进行记录、计算、分析、检查和监督的一种活动。
第二,会计和审计的职能、目标和概念。
审计的职能。审计的本质属性,指的是审计所具有的固有功能,审计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能力。具体包括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审计的作用是完成审计任务后的结果,完成了审计任务,也就能够发挥制约、促进和证明的作用。
审计的目标。通过审核检查要对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做出判断。
审计的概念。通过了解审计的职能,作用和目标,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和受委托的专业人员,以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对象,进行审核检查、收集和整理证据,确定其实际情况,对照法规和一定的标准,以判断被审单位经济活动以及反映经济活动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和效益性的监督、评价和鉴证活动。
二、审计与会计的联系
第一,审计与会计的承附关系。二者的形成密切相关,会计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管理活动,审计则是在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财产所有者需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其经济责任,从而产生的一种监督活动。最初的审计主要通过会计资料来审查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也就是验证会计质量的手段,没有会计无法进行审计,不进行审计就难以保证会计质量。随着会计的发展,审计的范围也就不断扩大,二者有着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关系。
第二,审计与会计的工作目标。会计与审计的工作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不论是会计,还是审计,在工作中,都是以相应的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二者必须协同配合、步调一致,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恰当的记录和披露。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避风险;为企业、投资者、社会公众以及政府机构提供相关有用信息;使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审计与会计的客观基础。会计和审计都是根据特定经济主体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也就是说二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所以,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一致的。
第四,审计和会计都必须借助会计方法。会计运用各种会计方法去完成会计工作,而审计则运用审计方法去验证企业会计方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所以会计核算方法是每一个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会计方法是会计工作者的标准,也是审计人员的尺子。
第五,工作范围同样涉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运作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无误,防止或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贪污及其他违纪、违法活动,从而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完整和安全。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同样要涉及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测试,以评价相关制度的有效性和相关性,这一点在注册会计师审计时更为突出。
第六,同样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不仅是反映已发生的经济活动,还要对这些经济活动进行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企业经营目标的监督,这是会计工作中极重要的一环,是企业的主动的监督。而审计工作,无论是内部审计还是外部审计,也都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各种手段检查企业各项经济活动。这是被动的监督,也是对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再监督。
第七,同样要求提高经济效益。一定程度上说,会计核算的监督是第一监督(主要是事前、事中监督),而审计监督是第二监督(主要是事后监督,要求纠正)。在这些监督工作过程中,对已发现的经济业务及其涉及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所出现的各种问题,需要及时向企业管理部门提出改进意见,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这一点在内部审计别突出。
三、审计与会计的区别
第一,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即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
第二,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
第三,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
第四,方法程序不同。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全面评价提供证据而采取的必要方法。
第五,两者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手段。简单的说,会计就是具体的实务操作;审计是检查会计实务操作正确性的。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联系与区别
1.两种审计的联系。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定义和评价方法相同,并且都要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2)二者的最终目的相同。虽然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目标侧重于不同方面,但它们的最终目的一致,即提高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3)二者的审计模式都是以风险为导向。被审计单位首先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风险评估,注册会计师针对重大缺陷或错报,重点进行评估和识别。
(4)二者都要对重要交易类别、重点账户等进行识别。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涵盖了重要交易类别、重点账户进行评价。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重要交易类别、重点账户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进行评价。
(5)两种审计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一致。
2.两种审计的区别。内部控制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测试范围不同。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不能绕过某些审计领域的测试程序;而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以绕过某些审计领域的测试程序。即后者的测试范围小于前者的测试范围。
(2)测试目的不同。内部控制审计的测试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报表审计的测试目的则是为了判断是否可以适当减少实质性程序的工作量。
(3)控制缺陷的评价要求不同。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而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区分没有那么严格。
(4)审计报告的内容不同。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外披露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中,则一般不对外报告。
(5)测试结果所要求的可靠程度不完全相同。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对测试的可靠性要求较严。而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要求则相对比较低。
二、整合审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整合审计,即同一家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和会计报表审计均委托给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整合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可以同时实现二者的目标。
1.整合审计的可行性。整合审计具有可行性。首先,二者的根本目标相同,即改善会计信息质量,为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高水平的会计信息,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二者的整合具有可行性;其次,将二者进行整合对于实现审计目标、适当节省审计成本、控制审计风险等都有利;最后,两种审计业务中有大量相近甚至相同的工作,将二者整合可以减轻工作量,改善工作质量。
2.整合审计的必要性。二者的审计理念都是风险导向型,同时也都基于责任方的认定。内部控制审计和会计报表审计关系密切,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整合,整合审计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提高审计的整体效率;提高上市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能规避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风险。
三、整合审计的思路与要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指出企业内部控制的五大目标:(1)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2)保证企业资产安全;(3)保证企业会计报告及其他信息真实可靠;(4)注重改善企业经营效率和经营效果;(5)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出具的会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内容发表审计意见。因此,两种审计目标的整合的重点是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以及提高会计报表的可靠性。
整合审计的审计思路是自上而下的风险导向型思路,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初步评估内部控制整体风险。
(2)进一步了解和测试被审计企业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
(3)识别重要交易类别、重点账户的列报及其相关认定。
(4)深入探索被审计单位潜在错报的根源并识别相应的控制措施。
(5)最后,对潜在风险和错报选择拟测试的控制。
四、整合审计的实施设计
在整合审计的实施设计过程中,主要考虑整合审计的四个模块:目标;计划;实施过程;报告。
本文从债权投资的角度出发,对会计报表中虚假信息的识别方法进行了探讨,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虚假的财务信息不仅损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利益,更是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因此,通过分析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作假手段,找到相应识别方法,并提出相应对策,不仅可以维护报表使用者的利益,更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关键词:
会计报表;虚假;对策
一、虚假会计报表的动因
企业虚构会计报表目的:一是为了欺骗投资者。企业为了获取投资者的投资,通常粉饰会计报表;二是为了取得银行贷款及商业信用。经营状况差又资金短缺的企业,就容易产生粉饰会计报表来获取贷款和商业信用的动机;三是为了达到少交税的目的。企业通常通过推迟确认收入,减少当期利润,从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二、虚假会计报表的操作手法
(一)通过挂账处理操纵利润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不遵守规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挂账等手法调减当期费用,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企业通常选择应收账款、特别是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进行长期挂账,另外经常被利用的科目是在建工程。其目的都是调节利润,粉饰会计报表。
(二)通过非经常性收入操纵利润其他业务不属于企业经常发生的业务,但对于一些公司而言,它成了公司调节利润的大好机会,还有一些企业通过调节投资收益来操纵利润达到粉饰会计报表的目的。
三、识别虚假会计报表的方法
对于投资人、债权人而言,他们所接触到的仅仅是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会计报告。作为外部报表使用者,债权人通常难以接触到企业的原始凭证和资料,因此我们只能从企业提供的会计报告入手,通过以下手段识别其会计报表的真伪。
(一)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经过一系列的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对而言具有一定的可信度。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拒绝表示审计意见、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于报表使用者而言,通常可以选择相信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非标审计报告要加以警惕。
(二)分析比较企业的财务指标企业的经营往往有一定的连续性,报表使用者可以通过计算企业本期财务指标,与本企业以前年度进行比较,也可以和同行业进行比较,找到差异点,评价其合理性,从而发现异常情况,识别虚假会计报表。
(三)剔除不良资产剔除不良资产不仅指剔除诸如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长期待摊费用等虚拟资产项目,还应剔除如三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存货跌价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可能发生潜亏的资产项目。运用不良资产剔除法,一是将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进行比较,倘若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也可能是形成的“资产泡沫”;二是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减幅度与当期的利润增减幅度相比较,假如不良资产的增减额及增减幅度超过利润总额,则表明企业当期的利润表有虚拟成分。
[参考文献]
[1]心.会计舞弊手法及其鉴定[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7).
[2]姚卫东,吴云.会计报表审计风险的几个易发环节[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12).
[3]刘琼,董丽丽.关注银行存款审计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12).
[4]陈寒幽.虚假财务报告的审计重点[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4).
[5]王治,陈岳忠.审计取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11).
[6]孙建军,刘同伯.往来账中的奥秘[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4).
一、明确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合理界定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对于强化会计核算,防范审计职业风险,促进市场经济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责任,它们是通过受托经济责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会计责任是指企业对其应编制的会计报表负责,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其中包括选择和运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建立健全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及资产的安全性。审计责任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及出具审计报告等应负的责任。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应履行的审计职责;二是因未履行审计职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目的是评价企业所作出的选择是否恰当,从而评价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
在实施审计中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非常重要。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规,在审计报告中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或对报告反映内容进行限制,以避免被转嫁的审计风险。可以说会计责任的适当履行在某种程度上对审计责任的有效履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会计责任。只有责任分清,才能避免审计中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目前在审计实务中,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比较可行的方法有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实行会计资料承诺制,还可以通过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和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及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尽可能地明确各自责任,避免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只有责任分清,才能避免审计中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二、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
重要性在会计和审计中的运用十分广泛,对于简化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意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第八条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的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也就是说,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之间是反向关系,即审计风险越高,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就越低;反之,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高。把握这种反向关系可使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在接受审计任务时,一方面要考虑审计工作量及成本的大小,另一方面考虑审计风险及影响的高低,合理的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以期达到规避和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三、强化风险意识,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