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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6 08:22:5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村镇银行发展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村镇银行发展

篇(1)

发起行作为控股行(母行)对村镇银行初期发展阶段确实具有较强的支撑作用,既降低了村镇银行运营成本又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但这也造成大部分村镇银行不知不觉地过于依赖发起行,使其从经营战略、营销目标到业务系统、人员配备等方面都沿袭了发起行的模式。部分村镇银行完全将自身定位于发起行的分支机构,在城镇或城区围绕当地龙头企业和优质客户重点营销,分散了其服务“三农”的精力。同时,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的时间短,农户普遍感到非常陌生,较难有认同感,在其心目中远比不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信社有名气,有的村民甚至认为“是不是私人开的银行?会不会突然倒闭?”,加之绝大部分村镇银行只有一个营业网点,能办理的业务也较少,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淡化了对农户的吸引力。

二、缺乏基本运营系统,业务单一

1.支付结算渠道较单一。一是目前村镇银行绝大部分无联行行号,只能采取方式间接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客户通过村镇银行汇款还要转借第三方通道,不但汇划到账速度较慢,而且容易出现差错事故。二是村镇银行除支票应用较为普遍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业务均未能得到有效应用。原因主要是农村地区信用环境欠佳,票据结算习惯较难培育,此外,村镇银行网点分布少,票据兑付困难,也影响了票据流通。

2.卡基支付尚未发展。银行卡是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重要载体,也是个人支付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支付工具。近年来,农业银行、农信社都加快了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和产品创新,极大地满足了农户多样化需求。但是村镇银行不属于银联成员机构,没有建立独立的发卡系统,没有自己的银行卡,也未接入银联支付网络。农户对于村镇银行只能拿着存折办理业务而不能办理银行卡业务感到很不方便,同时也心存疑虑,这也导致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增长缓慢。

3.电子银行建设滞后。近些年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了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体系的建设,许多银行电子渠道业务量已超过柜台交易,成为客户交易的主渠道。而目前村镇银行只建有数量不多的传统物理渠道,由于各方面原因电子服务渠道尚未起步,更谈不上为客户提供包括账户管理、工资、网上理财、电子购物、自助缴费等便捷的在线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比起来有着诸多不便,影响了客户的忠诚度,造成存款稳定性较差。

三、相关建议

做好“三农”工作,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村镇银行作为建设新农村的新兴金融力量,其发展和壮大,除了加强自身管理、控制风险、拓展市场和不断创新外,还需要得到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的支持。

(一)政策上加强扶持

一方面,建议财政和税收政策参照农信社的优惠标准执行,通过税收减免和返还、财政贴息、降低收费等政策,帮助村镇银行降低经营成本,缓解村镇银行成立初期规模小,资金不够的压力,增强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信心,尽快实现盈利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尽快在村镇银行的金融统计、利率浮动、存款准备金、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反洗钱监测、异常情况应急预案等方面作出明确、细致的可行性规定,适度批给村镇银行发展支农再贷款;同时,应充分考虑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征,参考农信社相关政策,将村镇银行纳入“两民”优惠利率贷款承办机构,最大限度地给予信贷政策支持。

(二)选址多考虑落后地区

虽然银监会为打破村镇银行的地域限制和扩大其影响力,于2010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以地(市)为单位组建村镇银行,允许西部除省会城市外的其他地区和中部老、少、边、穷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地(市)为单位组建总分行制的村镇银行,但实际上,从东、中、西部近几年新设村镇银行的布局来看,分布不均的现象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村镇银行在选址的时候应“名符其实”,经营网点必须贴近农村,经营触角必须深入农村,特别是落后地区、贫困地区,要时刻牢记服务“三农”的宗旨,否则就变成了“城镇银行”,变成了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三)努力提高社会认知度

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金融管理机构应共同努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广告牌等媒体介质,广泛宣传村镇银行的服务宗旨、特点和优势,介绍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突出国家的支持力度,扩大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自身也应通过为农户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赢取广大农户的正面口碑,可加强与各村委组织的联系,强化村镇内部的宣传工作,运用在村镇广播站播放广播,在农机站、种子站、卫生站等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多样富有农村特色的宣传形式,打造村镇银行特有的金融品牌形象,打消农户心中的疑虑,提高自身公信力。

(四)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和产品创新

村镇银行应在控制成本和风险的前提下,开发出与“三农”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专业设备并配备技术人员,满足农村日益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1.支付结算方面,可通过几种方式来改善。一是借用发起行的清算平台和清算系统;二是租用他行的清算平台和清算系统;三是众多村镇银行进行合作,成立清算总中心,实行结算集中,该模式适应于当全国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且有一个协调性机构进行管理的成熟阶段,优势在于能极大限度地提升村镇银行的结算水平和品牌形象。

2.银行卡发卡方面。出于成本考虑,现阶段村镇银行自身独建发卡系统并不经济可行,村镇银行可通过签订相关协议探索发卡外包、联合发卡等形式发展银行卡业务,采取减免发卡工本费用和交易费用等形式吸引农户办卡。人民银行应积极协调银联公司,促成银联出台规范村镇银行接入银联网络的业务方案,积极推动村镇银行银行卡业务规范发展。

篇(2)

关键词:农村经济;村镇银行;发展模式;影响因素;应对措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也迎来了有利的发展机遇,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渠道出现在农村这块热土上,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植下,农村经济显现喜人的发展态势,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之下,为了更好的辅助农村经济发展,为基层成员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乡镇银行应运而生。

二、走进村镇银行,探究发展症结

(一)村镇银行内涵及出现背景

村镇银行是是植根于农村区域主要服务于“三农”的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银行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的法规、法律的规范,汇聚国内外的相关金融机构、企业经营运作责任人和国内有一定承担能力的自然人的金融资金,进而设立了村镇银行。

为了缓解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压力,银监会进一步调整金融策略,放宽金融政策,从而吸引了更多的投资主体加盟到农村融资领域,信贷机构、信用合作组织以及乡镇银行等金融组织如雨后春笋出现在各个乡镇。近几年来,乡镇银行发展模式应时而动,不断扬长避短,成为了辅助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助推器。

(二)银行规模较小,抵御风险能力不强

国家相关的政令规定,乡镇银行在注册的时候要求注册资金应当在一百万元以上,统观目前大多数乡镇银行的资本注册筹备金数额,我们可以发现能够达到亿元以上的数量稀少。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这也说明了小规模的乡镇银行在面对外在金融冲击或者储户提取较大数额现金的时候,将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抵抗风险的实力较为薄弱。很多储户为了自身资金稳固性考虑,往往选择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为雄厚的商业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样,不能够吸纳较多的资金储备,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三)业务形式单一,匮乏对资金吸引力

村镇银行相对于其它起步比较早的银行,因此在业务领域没有真正介入央行的资金支付系统,诸如电子货币业务、各种汇票业务以及一些支票等的结算业务,尚且不能够惠及储户。而今,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介入到了村镇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储户渴望在理财投资等方面得到更多的业务帮助,电话银行、网上转账等业务日益得到储户的青睐,但是,在种种因素的制约之下,村镇银行中一些便捷化的业务程序还没有完善的构建,这样对储户的资金存储的吸引力自然就不强,从而缩减了村镇银行获取更多利益的空间。

(四)专业人员缺乏,储户知识水平不高

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它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不仅仅要具备专业化的金融知识,同时,为了更好的运作吻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资金融通,更需要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知的职员。但是,在现实面前,很多具有高水平知识的工作人员,往往选择比较大的城市来从事金融业务,去往村镇银行的专职人员主动性不高,这样的实际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自然就会滞后乡镇银行的创新水平,影响其未来发展进程。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虽然农村的经济发展中注入了更多的信息之源,但是相比较其他的城市储户而言,村镇的储户的知识水平并不高,其接触信息面比较狭窄,对于一些储蓄利率没有更为便捷的掌握渠道,对于国家制定的一些辅助村镇经济发展的金融领域的法令政策没有等位的理解。因此,乡镇银行的优势并没有真正的为广大村镇储蓄群体所接受,这些群体更愿意与建行、商行、农行等银行建立一种存储或者信贷关系,这样,使得村镇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将面对更为严峻的考验。

(五)配套措施不全,乡镇银行实力较弱

尽管银监会给予了村镇银行一定的权利,就是遵循司法规定的基础上,能够依循信贷定价的规定,自主完善信贷利率的权利。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村镇银行并没有切实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惠及基层银行的优惠措施,例如,在征收银行所得税收或者营业税的时候所参照的是商业银行的执行准则,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并没有捕捉到有关减、免某部分税款的规定。因此,对于实力相对弱小的村镇银行而言,它们需要上级职能部门多一些配套措施,从而壮大自身实力。

三、实施应对措施,提升乡镇银行实力

(一)以宣传吸引加盟,壮大抗风险能力

对于起步较晚的村镇银行而言,壮大自身实力,从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有效举措就是吸纳发更多的存储资金。因此,村镇银行可以在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帮助的基础上,通过向农村储户宣传村镇银行的便捷措施,提升自身的吸引力,获得更多的资金储备,甚至得到较大资金的参股,在不断总结经验之后,完善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二)丰富银行业务内容,吸纳农村资金

村镇银行要想在未来经济的发展浪潮中站稳脚跟,就需要有一整套能够吸引资金汇聚的金融业务,树立“草根银行”的品牌形象。对于,较为基层的村镇银行而言,在实施金融业务的时候,应当植根于农村实际情况,将现代化的金融观念灵活的拓展惠民的业务形式。

(三)通过政策倾斜,提升金融知识水平

外在大环境的扶植,也是村镇银壮大自身实力的一个重要的外因。储户在与村镇银行发展存储或者借贷关系的时候,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贴息政策的辅助,鼓励村镇储户与村镇银行构建金融关系;中央银行也可以适时将辅的补贴、资金的融通以及利率优惠等惠及村镇银行,从而,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较好的外在空间。

为了提升村镇银行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关的职能部门可以定期组织培训,通过一些鼓励措施,激励更多的金融人员投身基层。通过宣传,将更多的金融知识传达给农村居民,在银行与储户之间搭建起良好的金融沟通平台,提升相关人员的金融知识水品。

(四)健全措施保障体系,增强银行实力

村镇银行应当以品牌意识作为发展的着眼点之一,在发展的进程中,通过健全担保以及抵押的制度,辅助养殖、农产品生产等具有农村特色的储户对于资金的需求,从而更好的解决农村储户与村镇银行构建信贷关系的后顾之忧。

四、结语

村镇银行作为辅助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机构,在未来的发展中显现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自身的实力制约,以及外在环境的压力,将会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压力。因此,探寻出符合村镇经济实际的村镇银行的发展模式,不断的总结经验,完善职能范围,是今后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着眼点。(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张炎,我国村镇银行的立法缺陷以及补救研究[J],西部法学评论,2009,(4):45-49

[2] 张曼,我国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分析[J],东岳论丛,2009,8

[3] 周庆海,刘灿辉.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N].金融时报,2008-06-16.

篇(3)

【摘要】本文运用SWOT 分析法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了分析,针对我国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村镇银行;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三农”

【基金项目】本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现代农业与农民增收视角下的新疆农村金融区域协调发展研究”(20134210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贺贻,新疆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创新与管理;李季刚,新疆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商业银行创新与管理。

一、引言

根据银监会2007年1月22日颁发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从我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0日《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来,全国各地的村镇银行发展卓有成效。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071家,村镇银行的发展在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其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影响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亟待从各个层面给予指导和规范,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一) 经营机构数量增长较快

截至2013 年底,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071家,其中2013 年组建195 家,比2012 年增加45家,其中开业987家,筹建84家。

1.机构覆盖面稳步提升。全国有31个省份设立村镇银行,覆盖1083 个县(市),占县(市)总数的57.6%,较2012年末提高了5.8个百分点。

2.区域布局趋于合理。1071家村镇银行中,分布在中西部省份的665家,占62.1%,比2012年底提高了0.9个百分点;分布在国定贫困县182个,占国定贫困县总数的31%。

3.发起行适度集中。由农村银行机构发起的有498家,占比47%;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有378家,占比35%;由大型银行发起的有105家,占比10%;由股份制银行发起的有65家,占比6%;由外资银行发起的有25家,占比2%。由13家银行集约发起的有20家,共设立379家村镇银行,占总数的35.4%,比2012年底提高了7.5个百分点。

(二) 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1.资产负债扩大。截至2013年年底,村镇银行资产余额6289亿元,比年初增长44.6%;负债余额5413亿元,比年初增长46.4%,分别比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出31.8个百分点和33.9个百分点。

2.存贷款增长。截至2013年年底,村镇银行存款余额4631亿元,比年初增长51.5%;贷款余额3632亿元,比年初增长55.8%,分别比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出37.6个百分点和43.2个百分点。

3.所有者权益增加。截至2013年年底,所有者权益余额876亿元,比年初增长34.8%,比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出17.6个百分点。

(三) 支农支小成效显著

1.支农支小贷款占主导地位。截至2013年年底,农户贷款1455亿元,小企业贷款1825亿元,两者之和占比90%,比2012年年底的88%提高了2个百分点。

2.支农支小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并实施了“事前股东承诺,事中定期考核,事后正向激励”的监管制度,使村镇银行支农服务内在动力得以增强。

(四) 盈利能力明显改善,资产利润率有所上升。

截至2013年9月底,共有739家村镇银行实现了盈利,盈利面占比88%,较2012年年底提高了12个百分点。村镇银行资产利润率1.71%,较年初提高0.05个百分点;资本利润率为11.5%,较年初提高0.74个百分点。

(五) 各项主要监管指标良好,抗风险能力较强。

截至2013年9月底,村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23.6%,高于审慎监管标准13.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475%,高于审慎监管标准325个百分点。

不良贷款率为0.5%,资产利润率为1.71%。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SWOT 分析

(一) 村镇银行发展的优势(S) 分析

1.虽然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但是与其他银行分支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灵活性要大得多。村镇银行的贷款额度小、利率低,无须担保且审批程序简便。同时,村镇银行准入门槛和注册资本要求低,机制灵活,市场反应速度快。这些特点使村镇银行相比其他银行分支机构具有决策链短、决策效率高的优势。

2.只有银行才能成为主发起人成立村镇银行。一是银行具有强大的资源,可以给村镇银行带来人、财、制度、经验等一系列的金融基础,确保村镇银行尽快设立并顺利运行。二是发起银行承担村镇银行可能带来的风险,相当于为村镇银行设置了一道防火墙。三是民间资本在我国监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民间资本要成为发起人还存在很多风险,比如道德风险、监管风险等。

3.村镇银行资产质量较好。村镇银行不用承担国家政策性业务,不良贷款少,受政府的干预也较少,因此村镇银行的资产质量比较好,盈利潜力也比较大。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村镇银行不良贷款率为0.5%,较年初提高了0.17个百分点,整体水平较低。从被评估的278家村镇银行来看,共有不良贷款3.4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38%,而且只有15家村镇银行高于1.5%。

(二) 村镇银行发展的劣势(W) 分析

1.村镇银行分布不均匀。纵观全国村镇银行的分布情况,东部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占总数的37.9%,其中辽宁、浙江、江苏、山东4省尤为突出。中部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共占总数的30.4%,其中河南最多,有112家。西部设立的村镇银行约占总数的31.7%。尽管村镇银行在中西部率先试点,但中西部地区的数量都没有东部多。这主要是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偏向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设立,而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投资动力不足。

2.村镇银行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资产质量、监管指标、盈利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好于中西部地区;全国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存贷比率明显低于区域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全国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受经营控制的力度大于区域性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

3.村镇银行易出现贷多存少现象。首先,由于村镇银行之间没有联网, 导致存取不便, 因而降低了农民到村镇银行存钱的意愿。除此之外,群众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低。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比较短,农村居民又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村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不大。这些都影响了村镇银行吸收存款、拓展业务。

4.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过度干预。各主发起行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多种村镇银行的管理模式。这些管理模式有一定的弊端,特别是部分主发起行将村镇银行视同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和中层干部全部由其委派,甚至直接干预其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村镇银行经营活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导致村镇银行简单复制母行商业模式,客户群体雷同,缺乏特色产品。

(三) 村镇银行发展的机会(O) 分析

1.需求方面。随着我国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建设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随着农村金融信贷需求主体的多元化、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需求的多元化、信贷资金需求规模的增加,所有这些都必将带来农村经济及金融生态的进一步改善,为村镇银行发展奠定坚实有力的基础。

2.供给方面。我国在农村建立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由于金融机构面对不同信贷需求主体的时候,需要审核资金需求主体的经济能力、抵押品等,这就使得大型金融机构比较偏向于经济规模较大的企业,这无疑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机遇。

3.政策方面。国家要求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这必将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机遇。除此之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村镇银行的持续健康有效发展保驾护航,例如,银监会自村镇银行成立以来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放宽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大村镇银行发展的扶持力度等。

(四) 村镇银行发展的威胁(T) 分析

1.与银行同业相比较。我国银行业的主导是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与之相比,作为一级法人机构的村镇银行规模小、网点少、业务单一、赢利模式单一。在各项评价指标中,村镇银行与行业平均值差距较大。这主要由于村镇银行正处于扩张期,同时经营成本初期投入高,短期资产回报受到影响。

2.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相比较。村镇银行在同地区的竞争者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由于大部分村镇银行无法与农村信用社一样开展支农再贷款支持,且农村信用社在农村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而村镇银行是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经营时间长、网点分布广的农村信用社相比,村镇银行处于相对弱势。

3.村镇银行之间相比较。各村镇银行在经营决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方面有较大的差别。除此之外,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速、金融“脱媒”的加快和互联网金融的突起,农村金融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村镇银行遭受的冲击可能会更大。

四、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 缩小区域差异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条例的实施,村镇银行的发展比较稳定,要审慎调整村镇银行的设立分布,继续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探索组建村镇银行,提高村镇银行的质量,以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为重点,逐步提升村镇银行的覆盖面。

(二) 扩大银行业务内容

村镇银行想要在未来经济发展浪潮中站稳脚跟,就需要有一整套能够吸引资金汇聚进入的业务,树立“草根银行”的品牌形象。对于较为基础的村镇银行而言,在实施金融业务的时候,应当植根于农村实际情况,将现代化的金融观念运用于拓展惠民的业务中去。

(三) 加快打造民营化股权结构

积极引进当地规模较大的企业和规模较大的种养大户,逐步提升民间资本的持股比例。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持股超过60%的,需要制定调整股比计划。对于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要合理安排股权结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其他股份应由民间资本出资。

(四) 坚定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

引导村镇银行实施“本土化”的发展战略,逐步实现经营团队和产品服务的“本土化”,提高村镇银行的创新能力,探索专业化的支农模式,创造个性化、包容性的金融产品,提高村镇银行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水平。

(五)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篇(4)

村镇银行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还比较薄弱,大的市场环境还有待改善

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的网点数为2.6万个,比2004年减少6743个;金融从业人员43.8万人,比2004年减少3.8万人。其中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比2004年减少3784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的比重为10.6%,比2004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

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域营业网点的同时,其他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也在减少。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个,分别比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减少9087个、4351个和487个。2004年到2006年,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3.7%,其中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9.29%。

由于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县域经济获得的金融服务力度不足。县域企业金融覆盖水平近年来虽有提高,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见表1)。

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逐渐减少,尤其是银行网点数逐年减少(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网点还是逐年增加的),这说明了目前要在农村开展金融服务仍然非常困难。与此同时,与城市金融市场环境相比,目前在我国农村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征信系统,这对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带来不利的影响。

资本来源不足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

从目前已成立的村镇银行来看,其经营模式仍然以存贷业务为主,存贷利差为其收入来源。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贷款平均利率甚至达到了10.33%,远远超过了贷款基准利率。然而,尽管贷款利率较高,村镇银行只有做大存款基数才能与相关税费、人员和管理成本相平衡。

我们可以对村镇银行盈亏平衡点进行测算。假设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达到7∶3,存款利息成本为2.3%;贷款平均利率为7%,贷存比保持在70%,贷款只有发放到4000万元才能保持基本盈利。但要做到这一点,则需吸收存款6000万元。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存款规模达到6000万元左右、贷款规模达到4000万元左右,村镇银行才可能达到盈亏平衡。

如在试点当中经营状况最好的是甘肃庆阳西峰瑞信村镇银行,该行注册资本1080万,该行去年末的存款余额达到了7088.08万元,贷款余额4093.97万元,营业收入达到了283.2万元,实现税前利润101万元,净利润67.8万元。而其他的村镇银行,包括最早成立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由于资金规模偏小,其盈利状况都不是非常理想。截至2008年6月30日,在贷款平均利率为10.33%的情况下,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实现收入65.5万元,利润1.38万元。

对风险管控能力要求更高

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但不良贷款比例仍然较高,2007年末,全部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平均占比13.4%,远高于同期全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8.4%的不良贷款率平均水平。2007年末,东北、中部和西北地区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9.9%、20.4%和16.4%,高于全部县域平均水平16.2、7.0和3.0个百分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较高的原因除了自身经营管理不够完善、治理结构存在一定问题外,乡村债务消化进程缓慢也是其中之一。农村金融机构除了自身经营风险外,在农村地区经营还面临比城市经营更高的系统性风险,农业保险、信贷抵押担保等发展滞后也是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较高的重要原因。因此,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村镇银行所面临的经营风险以及系统性风险往往更高。

村镇银行发展所面临的机遇

从上述分析可知,虽然与城市金融需求相比,农村金融需求存在着自身的特点,集中表现在风险大、成本高,但农村金融毕竟是一块尚待开发的领域,并且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农业金融市场有着很大的发展前景,因此对于日前竞争已十分激烈的金融机构而言,通过建立村镇银行为农业、农村提供金融支持将可能是非常有利的选择。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调查,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服务网点为12.4万个,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11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比重为23.4%;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6.12万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2%,占GDP的24.8%,比以往年份都要高。

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3.4%,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别下降了9.0、6.2和3.2个百分点。其中,农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不良贷款率为30.3%,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别下降了3.7、2.6和0.4个百分点;农业发展银行县域分支机构不良贷款率为27.8%,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别下降了27.9、25.9和17.9个百分点;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12.7%,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别下降了12.1、3.4和1.4个百分点。

2007年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利润总额为704.8亿元,同比增长104.8%,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比2004、2005和2006年分别增加604.9亿、523.8亿和353.6亿元。2007年全国县域金融机构资产利润率为1.02%,分别比2004、2005和2006年提高了0.83、0.70和0.45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说明了在我国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背景下,农村金融发展也非常迅速,无论是从资产规模,还是从资产质量上看,都说明了了近几年我国农村金融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这将有利于村镇银行的快速发展。

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存贷利差正逐渐扩大

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快了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2003年8月在推进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的同时,允许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也扩大到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2.3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的调查,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按贷款发生额加权)为基准利率的1.31倍,贷款量的73.4%集中在基准利率的1.5倍以内。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和财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看,农村信用社60%以上的贷款利率处于1.5倍至2.3倍基准利率之间,加权平均利率为1.6倍基准利率。从试点的七家小额贷款公司利率浮动情况看,2007年12月,七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为22.62%,为调整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7.47%)的3.03倍。利率的逐步放开,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成本覆盖风险原则,合理定价,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见表2)。

与城市金融机构相比,面临着比较宽松的监管政策

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一套与我国农村经济相适应的农村金融监管框架,其基本特征是实行较低的准入门槛和一些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政策。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最低注册资本、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率等方面有着比商业银行更低的要求,较低的门槛为资本流入农村和设立农村金融机构创造了条件。同时,对农村金融机构在股权结构、利率和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特殊规定,在注重引导资金流向农村的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有关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政策如表3所示。

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

开发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

农村金融由于风险大、成本高等特点,导致很多金融机构都不愿轻易涉入。但其实从近几年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只要开发出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往往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在农村金融市场,目前比较受欢迎的产品如表4所示:

村镇银行应运用“龙头企业+小额贷款”、互保基金等多种形式提高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盈利性。同时,村镇银行应根据当地农业发展的特点,发展各类与农产品期货市场、订单农业生产相联系的新型贷款方式,发挥订单农业、期货市场在抵御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利用信息技术降低风险,节约成本

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除了要克服经营成本较高等困难,还面临着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村镇银行可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多方面获取开展业务所需的信息。目前,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和征信系统已在农村地区开展较大范围的服务,村镇银行可以通过与这些信息系统的联通来获取较全面的有关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息。与此同时,也可以利用现代科技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现代化的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村镇银行可充分利用先进科技,加快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化、网络化进程,使农村地区享受多层次、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应加大力度对村镇银行的发展予以政策支持

为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并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有关部门应给予村镇银行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三是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四是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五是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

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促进村镇银行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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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银行;市场失灵;政府干预;策略

从2007年3月首批3家村镇银行挂牌开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起势如破竹,2007年10月开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试点的6个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已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有效的缓解了农村的金融供给不足。然而,和其它新生的事物一样,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前进的道路困难重重,需要政府对村镇银行进行积极引导,必要时可以适当干预,以解决其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一、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理论基础

政府对村镇银行发展进行干预的理论基础为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资源配置、提供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产品或服务的现象。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包括信息不对称、外部性、不完全竞争和公共物品。现阶段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不对称增加了村镇银行的甄别成本和信贷风险

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是农产和涉农类微型企业,其生产兼具自然风险、社会风险以及贷款者的信用风险,对其进行贷前资信审查是必需的。然而,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比较低,农产和企业的市场交易记录缺失,无法全面掌握其信用信息,逆向选择难免发生。即便可以在事前审查中全面掌握贷款申请人资信状况,银行还面临道德风险,即借款人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贷款或者悬空、逃废或者拖欠债务等。

(二)资本的逐利性使得村镇银行网点设立不均衡,“农转非”现象突出

资本的逐利性驱使其流向发达地区和效益高的部门追求快速的资本增值,而村镇银行商业化定位恰恰决定了其资本的逐利性。村镇银行大都将网点设立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区)内,且银监会把试点由中西部的6个省放开到全国31个省(区、市),东部沿海地区网点数量迅速超过中西部地区。截至2010年4月底,在全国开业的172家村镇银行中,东部地区11个省市设立66家,中部地区8省设立46家,西部12个省份共设立60家。银监会出台的东西部挂钩准入政策加大了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的成本,效果并不显著。此外,不少村镇银行资金外流严重。截至2010年11月,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425家,资本总额150亿元,吸收存款607亿元,发放贷款536亿元,其中农产贷款185亿元,仅占35%,中小企业贷款277亿元,占52%,农产贷款占比远低于中小企业贷款。

(三)设立村镇银行存在正外部性,导致发起人积极性不高

农业生产面临自然和社会的“双风险”,在国内农业保险市场不发达、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村镇银行服务的对象是农民,帮助发展的产业是农业,故带有一些为政府向农民提供公共金融产品的性质L3,。对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害怕村镇银行经营不善会波及到母银行,对母银行的声誉和效益造成损害,远不如设立分支机构划算。目前,农业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有4家,建设银行有9家,交通银行有3家,中行尚且没有。只有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以汇丰银行为代表的外资银行为了规避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限制才被迫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

(四)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非完全竞争,不利于村镇银行发展壮大

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资金实力雄厚,与当地的政府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国字号背景更是让老百姓觉得可靠放心。而村镇银行作为全新的银行,网点少,公信度低,没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不能通存通兑和发行银行卡,服务范围、业务拓展受到限制。加之很少获得农村信用社享有的支农再贷款,免税或低税率等优惠政策,使得其运行成本高,无力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抗衡。

二、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

一是出台政策引导村镇银行发展。(1)自村镇银行试点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如《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引导村镇银行发展。(2)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如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办发[2009)32号)文件,文件规定:“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农服务业务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省财政按其50%给予奖励”。

二是政府干预村镇银行经营。(1)出资参股村镇银行,如2010年6月21日开业的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引进了繁昌县政府所属的投资公司――繁昌县建设投资公司参股。(2)为本地区村镇银行准入进行限制。(3)界定本地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等。

三是政府加强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1)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止2010年6月末,全国31个省(区、市)所辖的2657个县(市、区)中已有2426个县(市、区)开展了农产信用档案建设工作,2122个县(市、区)已建立农产信用评价体系。(2)进行征信体系建设。

(二)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缺位或效果不明显。(1)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尚未解决。如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虽然解决了村镇银行开户、资金清算、存款准备金和征信、统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但急解决的央行再贷款、银联入网、支付结算等问题仍未得到明确。(2)政策效果不明显。如按财税[201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产小额贷款(5万元以下)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但从目前村镇银行向农产发放的贷款结构来看,其贷款额度主要集中在5万至20万,5万以下占贷款总额较少,削弱了优惠政策效果。

二是政府入股村镇银行令人喜忧参半。村镇银行设立之初,由于害怕政府干预经营,不少村镇银行只吸收县域内知名度较高的民营资本入股,而发起银行也不被县域的老百姓熟知,容易被误解为“私人老板开的银行”,导致村镇银行吸储困难。地方政府入股村镇银行有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制衡民营股东,令人担忧的是,一旦地方政府干预村镇银行的日常经营,这就对保持发起行的主导地位以及村镇银行的独立性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是政府管制限制了村镇银行发展。某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农产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可获性,使其能够以较低的利率获得村镇银行的贷款,对村镇银行的贷款实行利率管制,利率限制自由波动。但是,村镇银行不具备规模效益,低利率运行很难弥补村镇银行的高成本,而又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不利于其商业可持续发展。还有一些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或者为了快速取得支农效果,对村镇银行市场准入进行了不合理的限制。如:湖北省政府拒绝中小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作为发起人,致使由浙江宁波的中小银行作为发起人、自然人参股的村镇银行计划不能付诸实施。这些政府行为会挫伤村镇银行发起人的积极性,放缓村镇银行建设进展速度。

三、村镇银行发展中的政府干预策略

(一)总体思路

首先,不断提高对政府(中央和地方)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必要性认识,合理界定政府干预村镇银行发展的有效边界。该管的一定要管到位,不该管的坚决不能管。其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在充分尊重村镇银行自主经营权的基础上,为其发展壮大创造有利环境。

(二)具体思路

1 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1)地方政府应当发挥组织协调能力,领导动员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继续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使用征信产品。(2)加大对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建议颁布《农业保险法》和《农业担保法》等配套法律,通过一定的保险补贴或相关税费减免吸引商业保险公司服务于农村领域。(3)加强农村信用评级、信用担保机构建设,拓宽抵押物范围,允许以机器设备、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作为抵押,并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对不守信的借款者予以警告或处以惩罚。(4)加强推进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将村镇银行纳入大小额支付系统。

2 放开村镇银行管制,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

(1)放宽准入限制。地方政府应立足长远考虑,只要是治理结构先进、机制灵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论发起人的类型是否为国有银行都予以许可。退出机制建设与放宽村镇银行准入限制同等重要,在优胜劣汰的压力下,村镇银行的相关利益者才会努力把银行办好。例如,由于没有被市场淘汰的担忧,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就降低了规避经营风险的意识,造成了大量的呆坏账,而地方政府也才能毫无顾忌地经常干预农村信用社的日常经营,造成农村信用社背负大量的政策亏损和坏账。(2)放开利率管制。设立初期村镇银行的运行成本较高,贷款利率太低会进一步压薄村镇银行利润使其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应放开利率浮动范围,由市场供求决定利率水平,在国家规定村镇银行涉农贷款比例的情况下,村镇银行会把贷款利率定到农产可以接受的水平,否则涉农贷款任务就无法完成。

3 进一步加大对村镇银行的优惠扶持力度

(1)通过多种渠道增强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给予其稳定性较好的以工代赈、农田水利等涉农性财政资金的对口支持;在村镇银行建立财政账户,并保证不干预村镇银行经营。(2)正向激励各大银行类金融机构设立村镇银行。可以将发起村镇银行数量和涉农贷款量与发起银行的业绩挂钩,予以适当的奖励。给予外地金融机构较其他村镇银行更多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使其增加发起村镇银行的动力。(3)鉴于村镇银行设立刚刚起步,经营风险大收益小,给予村镇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此外,要充分考虑相关优惠的实施效果,建议政府制定补贴优惠政策时要做到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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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银行 问题与策略 品牌创新 可持续发展

村镇银行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对农村金融体系存量改革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对我国培育多元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生深远的影响,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对支持“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约着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探讨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村镇银行的设立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诉求

首先,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部分农民已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摆脱出来,成为专业户和生产大户,他们对资金的需求有着很强的季节性,且数额较大。此外,农户在生活中又会经常遇到临时性生活困难,对资金的需求是经常的。其次,农村中的中小企业在扩展经营的过程中,他们的自有资金不能满足自身发展需要,自有资金匮乏,使他们成为资金市场的需求者。他们对资金的需求特征常常表现为短、频、快,资金需求没有可供抵押的资产和信用担保,使得贷款风险较高,难以满足国有银行贷款条件,因而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第三,金融改革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从1999年开始,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31 000多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即使是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也不断向城市和大中型企业转移,不仅撤销了大量基层分支机构,而且对农民的信贷支持逐渐减少。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趋势明显,资金运用出现“非农化”特征,造成农村金融资源的流失。

由于上述原因,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够满足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的需求,农村金融需求日趋多样化进一步凸显出来。农民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潜在障碍。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发展缓解了资金供给不足的局面,规范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李志辉先生在《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与变迁》一书中指出“多样化的农村金融结构比单一的结构更能反馈信息,提供各种机会,更加能够适应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村引入新的投融资方式和新型的金融机构,并优化各个金融主客体之间的比例,最终建立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是解决‘三农’金融支持问题的最有途径。”村镇银行以其经营灵活、成本低、运营效率高等优势,有效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村镇银行的推广进一步稳固和加强了村金融系统自身建设,提高了农村金融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打破了农村金融业原有的垄断格局,开创了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形成了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的竞争格局,有利于最终实现金融市场体系整体效率的提高,并进一步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和进步。

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村镇银行的产生本身具有公共财政的属性,是以政策扶农为目的进行商业化运作的企业,所以村镇银行的经营与发展离不开财政政策的支持。目前,各级政府没有系统地出台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与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相比,村镇银行在税费减免、财政支持和农贷贴息、支农再贷款等方面都缺乏优惠政策,这将不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这种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将不利于村镇银行持续、健康地开展各项支农业务,也将进一步削弱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吸收存款能力不强

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同时,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再加上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小,这就使得村镇银行存款来源少,制约其市场开拓。村镇银行没有加入银联,服务对象大多分散在农村和小城镇,客户必须到网点来办理存款、取款业务,金融服务不够便捷,组织存款、营销贷款成本较高。

(三)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大

村镇银行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民,其所从事行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御灾害能力弱,易形成自然风险。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与农户生产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隐含较大市场风险。由于认识上的误区,部分农户认为村镇银行是国家对农民的一种扶助行为,在这样的银行贷款,法律的制约性和强制性低于其他银行,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

(四)结算渠道不通畅

从功能上来说,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业务,但是从目前来看对村镇银行的开户、结算问题,有关部门尚无明确规定,致使其支付结算难。村镇银行自身账户无法在人行开立,不能参加同城交换,有的村镇银行只有通过县级其他银行开户并结算;村镇银行吸收的单位账户得不到核准,致使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因结算难而流失;由于涉及跨地区等一系列的审批和收费问题,人民银行、银联公司尚未同意村镇银行推出使用发起银行的借记卡,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五)社会信誉度和认可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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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首批选择四川、吉林等六省区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1月,银监会出台《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加快了村镇银行试点工作。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到末,全国已有148家村镇银行开业,发放贷款50多亿元,其中支持农户和农民的贷款达60%以上。今年“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家,凡是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村镇银行发展呈现出美好的愿景。

湖南省自开展村镇银行试点以来,已组建村镇银行5家,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三农”的作用。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来积极争取村镇银行试点,得到了银监部门的批准。但在组建过程中遭遇中梗阻,目前还是一片空白。

二、发展村镇银行的瓶颈

(一)政策失灵:自下而上,本末倒置。按照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只能实行发起方式设立,且至少应有1家以上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规定要求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这一规定,需要试点县市政府从最基层的县域开始向上逐级寻找主发起人。当前我国银行业实行一级法人制度,分支行对机构的设置缺乏审批权限。由于村镇银行的设置处于试点阶段,既没有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义务,也没有相应的数量规定,更没有自上而下的特别指定。这样,形成部分试点县市“申请报告无处送,高层领导无法见,村镇银行无法办”的难堪局面。

(二)主体失落:路径单一,一主难求。虽然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具备主发起人资格,但在欠发达地区,除农村信用社改制外,几乎没有地方性商业银行。泸溪县为组建村镇银行,成立了专班,明确专人,积极寻找主发起人,从起,先后与省内外1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开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条件,但都因经济总量小、地处偏远而被拒绝。一旦找不到主发起人,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致使这一惠农政策成为空中楼阁,试点县市十分失落。

(三)市场失准:低门槛,高杠杆。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村镇银行注册资金的门槛要求确实很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寻求一定的规模效应,一般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加之主发起人难找,形成了“低门槛,高杠杆”现象,导致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市场准入难。

(四)布局失衡:抓大放小,弃乡进城。按照村镇银行试点初衷,本应在欠发达地区优先发展。据对全国已开业的148家村镇银行调查分析,除先期试点的六个省份外,一般机构都设在相对较发达的县市一级,乡镇村镇银行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呈现出“发达地区多、欠发达地区少,县城多、乡镇少”的不均衡格局。

(五)价值失离:嫌贫爱富,弃农逐工。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农村经济作为高风险、低效益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受利益驱使,村镇银行在价值取向上偏离宗旨,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工业行业。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改“自下而上”为“自上而下”。建议完善村镇银行试点政策,调整规划,以地区为单元,坚持向欠发达地区、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将试点任务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扩张计划进行捆绑,自上而下指定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村镇银行发起任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达地区增设分支机构时,要求其在相应的欠发达地区发起成立一家村镇银行,以打破试点乡镇、试点县市层层向上争取无门的难堪局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好社会效益。

(二)调整方式:改“发起成立”为“组建成立”。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最终都是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村镇银行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于农村贫困地区,支持的是弱势区域、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应当可以国家信用为背景,在部分难以找到主发起人的欠发达地区,适当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定县市村镇银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为地方财政出资组建成立。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关键在于加强管理,而不在于谁发起。因此,不能因为找不到主发起人而影响村镇银行试点进程,进而影响国家整个金融体系的架构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优化布局:改“抓大”为“扶弱”。根据《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村镇银行布局,坚持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优先原则,充分体现“扶弱”的优惠政策,力争欠发达地区的县市至少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尤其是目前处于金融服务空白的乡镇,要设立村镇银行,切实解决金融服务“盲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