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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6 0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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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 招标问题合同管理对策 建议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书是施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国外工程领域非常重视合同的执行,而现阶段,我国工程实践应用中,很多项目因为对于招标阶段的不规范操作和执行力度不强的关系,使得合同管理成为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项比较薄弱的一环。合同管理效率低下,成为我们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者应深思的一个问题,在影响合同管理效率的最关键因素往往出现在招标阶段,且很多都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例如:人员操作不规范),因此,本文围绕招标阶段工作,提出具体的针对招标工作的一些对策,从而确保提升和加强建筑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效率。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问题
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掌握力度不够影响建筑工程合同文件质量
由于很多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主观项目的人员素质不高,对于建筑工程当前不断推出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以及合同管理知识了解和掌握不够, 难以有效的胜任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从而极大的影响着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的管理工作。项目法人作为建筑工程项目中处于中心地位和起到主导作用的关键因素。如果在建筑工程中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进行有效的落实,项目法人致使招投标工作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出现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的现象,从而极大制约和影响工程项目全周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由于,建筑项目具有的“公益性”背景,一般而言,这些项目均会使用中央资金或地方财政进行资金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由于很多地方财政进行自筹资金, 当地政府组织成立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只能实行事业法人责任制。通常这些项目法人原则上都是由原管理单位担任或以其为基础组建, 因此,新成立的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机构,在实践中很难做到责、权、利的明确,因此,很大程度上,难以有效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监管。
2、招标文件的编制很多由招标机构承担, 而承包合同管理则由监理单位承担,会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由于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很多监理工程师并未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因此对于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熟悉,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很快的进入监理角色,很多针对工程合同的细则要通过一边学习一边实施监理。其次,由于建筑工程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这些招标机构通常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这些招标机构中的很多人员未必具有具体的建筑工程实践经验,因此会造成对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产生一定影响,而一旦出现工程合同不精确和缺陷,就会给监理工程师施行合同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合同作为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如果合同不完善,执行过程就会造成随意性大的影响,也会给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较大的隐患。由于前期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编制的不完善导致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竣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的招标文件合同已经大相径庭,严重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从而严重的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由于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较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从而影响评标效率。
当前由于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综合评分的这种评标方法,由于该方法只看重于经济标得分,而对于技术标只进行合格性的审查,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主体机制还不够完善和成熟,很多涉及到项目的各方主体对于信用观念淡薄,缺乏一定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因此,加剧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成本,很多针对项目信用约束和惩罚机制缺失和不完善,施行综合评分法在过程中使得很多企业过于注重经济表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从而加剧竞争和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从而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本人通过实践中发现,当前建筑工程项目中,通过这种方法进行选择后的中标单位往往不是报价合理、实力较强的一些施工企业,反而经常是一些实力不强并且报价较高的施工企业。这是当前建筑工程中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的问题,由于中标单位的高报价和非专业性往往导致项目后期随意进行合同变更的时间常有发生,从而加大了招标单位的项目成本,从而给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最直接的影响。
二、完善和规范招投标工作提升合同管理效率的对策
1、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推行代建制, 解决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掌控不力的问题。
推行代建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以及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且建立建设市场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从而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实行规范和科学的管理。
代建制最大的优点就是,一,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并且能够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职权,从而非常有利于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有效地控制其施行中的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效益;二,能够避免和克服人为的影响因素,杜绝非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单位和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等现象的发生;三,在政府主导的监督机构下,有效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之间的互相约束监督机制,从而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将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接合管理
让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进行结合, 使得监理工程师可以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由于,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由于两者的信息不对称,就会造成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 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因此,项目法人全权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从而确保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能够有一个整体的控制,大大降低了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造成合同执行中风险的发生概率。
3、施行更加优选的招投标评标方法
不同的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有不同的评标方法。招投标的核心规则就是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因为合适的评标方法事关整个招投标结果,好的评标方法在评标中是“择优”,相反,不合理的评标方法往往是“择差”。对于建筑工程方面的招投标来说,从它的行业特质来说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是比较适宜的,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考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但是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就上述方法就不是最合适的,因为它只看经济标得分,而对于技术标得分只是作为合格性审查而已。总之对于施工特别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该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量化后, 进行加权,计算综合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对于招投标工作中,能够选择出专业和报价合理的施工单位,就会给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带来便利,也会大大的降低和减轻给业主和监理工作带来的压力。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会相对较为轻松,从而为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以及工期进度控制都会打下好的基础。
三、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不断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行为和制度和体系进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正在逐渐走向规范化。但是,基于对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处于改革和深入发展过程中,因此,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我们不断进行探索和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关键字 建设工程 合同 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完善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从实际工程建设中来看,工程招标阶段竞争激烈,为了取得建设工程的承包权,许多建筑施工单位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二、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而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承包人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建设工程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建设工程合同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和权利,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建设工程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工程承发包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3、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不深和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三、我国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其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方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2、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因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而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管理体系和制度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建设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选用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的人员才能胜任合同管理的工作。其次,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最后,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3、加强合同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情况复杂,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同时,也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4、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首先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其次,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最后,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发生,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四、结束语
在建设工程,从招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各个阶段,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但再完善的合同,都会有漏洞。这需要包括业主在内的建设工程相关人员积极借鉴国际国内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应用于合同的管理,妥善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化解矛盾,保持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均衡性和合理性,最终实现项目的建设目标。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使建设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也能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光忱,傅卓林,张兆弟. 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 工业技术经济,2006,09:29-30.
[2]朱秀凤. 试论如何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 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08,01:268-270.
关键词:工程项目 索赔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c)-0172-01
1 工程项目索赔的概念
工程项目索赔是指按照合同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对于不属于自己过错而是需要由对方对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任进行承担,由此向对方提出时间或经济补偿的要求。从性质上来看,索赔属于经济补偿而非惩罚行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索赔是发包和承包方经常产生的业务。工程项目的索赔往往是双向的行为,包括业主索赔和施承包商索赔两方面,习惯上往往将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定义为“反索赔”,将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定义为“索赔”。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由于业主或承包商中一方掌握着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因此,可以通过扣保证金、扣拨工程款以及冲账等形式向施工单位索赔。所以,索赔往往是指工程承包商在实施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导致的费用增加、工程延期等损失给予补偿的主张和权力。
2 工程项目索赔的常见问题
(1)合同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合同缺陷问题造成的索赔和文件组成问题造成的索赔。
(2)不可预见因素及意外风险。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和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商的损失,比如:窝工、停工、降效等影响工期的损失,往往会产生工期和费用索赔。
(3)特殊风险。对于合同中规定的战争爆发等需要由业主承担的5种风险,在发生后承包商可以对业主进行索赔;对于特殊风险造成的合同终止的情况,承包商在获得索赔的同时,还可以提出合理的遣返人员费、设备撤离费及施工机具费等索赔要求。
(4)业主问题。对于业主出现的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提供施工通道与场地、提前占用永久工程、提供出错的原始数据和资料、要求加速施工等现象,承包商要求索赔。
(5)价格调整问题。
(6)法律法规变化问题。
(7)监理工程师问题。主要是指监理工程师受其他承包商干扰、延误提供图纸、在审批图纸时拖延、对工程质量要求过高、重新检查和检验、暂停施工等引起的承包商的索赔。
(8)工作量表或设计图纸的错误。承包商因改正工作量表或图纸的错误造成的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问题,承包商要求索赔。
3 对常见索赔问题的处理
3.1 收集资料,做好索赔准备
要使索赔事件成立,首先需要具备正当、合理的索赔理由,索赔的过程要事实清楚、有理有据。对工程项目的索赔需要以完善的合同作为依据和基础,要重视实际工作中对与索赔相关信息及资料的搜集及整理,使索赔事件在处理时具备充足的数据和事实。因此,承包商在进行索赔时要着重强调从日常活动中取证的工作,使当事人之间的各种文件和约定能成为索赔的依据。其中,要特别重视以下几方面文件的收集与整理。
(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招标相关文件。
(3)投标报价相关文件。
(4)施工相关文件,包括施工进度表、图纸、施工记录及计划、工程师批准签字的各种报告及记录、各类财务数据、施工录像等。
(5)前期相关索赔文件。
3.2 创造机遇,提供索赔机会
索赔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要以施工管理中对于索赔时机能否全面及时发现为前提。索赔时机要选取在实现业主目标之前,同时还要与工程项目同步进行。因此,工程项目的索赔人员应当具备敏锐的分析应变能力和良好的管理素质,要具备充足的项目施工管理经验,能够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工序明确了解,同时还要掌握相关的财务知识和建筑法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将业主及监理的书面指令作为建设的指导,针对必须执行口头命令的特殊情况,也要在事后及时以书面文件确认。对施工技术资料和日期等要做好记录,对于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施工方案或设计也要做好补充、修改的证明。另一方面,索赔人员要对索赔事项的各种签证要求和时间熟练掌握,尤其是拆除工程、挖土工程、隐蔽工程等都要对签证手续及时办理,避免时过境迁后的不认账等行为造成的索赔困难。注意不要在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承诺下忽略文字记录的重要性,也不能因为显而易见的事件就放松签字和证明,要重视对工程索赔相关原始凭证和数据的搜集和分类管理,为索赔工作创造机遇。
3.3 处理关系,创设索赔氛围
监理在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占据着重要作用,索赔工作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受业主态度的制约。因此,索赔工作要以取得监理的认可为前提,承包商在充分考虑索赔与业主切身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要以积极配合的态度,自觉主动做好工程师和业主的配合工作,在将各方面关系进行协调的同时,实现工期及工程质量与合同要求相一致的目标。在建设过程中,要坚持诚实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得以认真进行;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事前难以预见的干扰事件,要加强重视,及时应对,使其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得以减低;对于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出现的过失,承包商要在同情和理解的基础上,以真诚的心换取对方的理解和信任,使索赔工作在平和愉快的氛围中顺利进行。
3.4 重视技巧,确保索赔成功
索赔本身就是与双方利益相关的工作,工作中语言和谈判的失误很容易造成索赔的破裂。因此,在进行索赔的具体谈判时,要在刚柔并济思想的指导下,实现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结合。应不断探究和掌握谈判对手的心理,在了解其意图的基础上轻松应对复杂的谈判局面;在谈判中还要讲究策略的运用,该让的让,该争的争,在双方互有得失的基础上寻求折中方法,实现双方满意的目标。要避免一开始就用诉讼或仲裁的形式处理索赔问题及谈判中攻势凌厉压倒对方等容易造成双方关系紧张或破裂,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及丧失合作新项目机会等现象的出现。
4 结语
近年来,工程项目的索赔已经成为承包商对自己合法权益进行维护的关键途径。因此,为使索赔工作顺利进行,承包商要重视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及索赔管理人员的配备,将具备合同知识、基础技术经济知识、公关经验等深厚积累的优秀人员纳入人事体系,在充分认识和理解技术规范、图纸、合同文件、业主、监理等重要性的基础上,实现对索赔问题的灵活正确处理,为承包商最大限度获得利益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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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艳娟.浅谈项目管理中的工程索赔[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8(2)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因素;对策
1 引言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其成败就取决于质量,甚至可以说,质量就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生命线,没有优良的质量,建筑工程项目的其他一切都如无本之源,无从谈起。所以如何对于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就成为了整个项目从计划到实施全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作为使用方,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质量可以说是最为关心的。然而要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建设单位就必须组织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突出的质量管理团队,从而对整个工程项目包括工程设计、现场协调、建材把控、方案优化等各个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本文简要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因素现状,并从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三个方面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策进行了深入地探析。
2 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中的质量控制因素现状
第一,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法人制度难以进行彻底地落实。由于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运作主体越来越多样化,既有集资金筹集、管理运作、项目经营于一体的典型的项目法人运作模式,也有各种五花八门、七拼八凑的运作模式。比如有的工程项目筹集资金是一个单位,建设管理是一个单位,后期经营还贷又是一个单位,这就给法人制度的落实造成了困难。
第二,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质量和责任往往缺乏足够的联系。在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普遍是片面地追求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和管理,而对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缺乏最基本的重视。
第三,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的质量管理仍然不够规范。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弄虚作假、走过场的现象,另外,由于建设单位的专业管理深度不到位导致发包价格不合理的现象也限制了招投标阶段的质量管理。
第四,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仍然缺乏让人满意的规范化。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有很大一部分还存在着标书漂漂亮亮、设备破破烂烂、管理一塌糊涂的情况,从而直接导致项目的质量管理受到恶劣的影响。
3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策探析
3.1 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面的质量管理对策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要着重注意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是否满足建设单位的各项要求,整个设计成果是否科学合理,其设计意图是否能够完美地融入附近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中去,其施工工艺是否先进合理,建筑结构是否安全可靠与经济性兼顾,在投资造价上和施工技术上是否均可行等等。而对于这一系列环节的质量管理,就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完成之后是否能够在工程质量、使用功能以及人文体现等各个方面都达到让人满意的程度。因此,在设计阶段,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要善于吸取设计师们自身在设计理念方面的长处,同时善于征询相关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在整体和细节等各方面的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得设计方案能够得到不断地完善和优化。当然,还有许多更加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比如检查施工图纸是否对设计方案有足够准确的反映、设计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图纸的各类尺寸标注是否准确无误、选用的建材和施工工艺是否经济合理、各个专业的施工图纸是否协调无矛盾等。
3.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方面的质量管理对策
在施工过程中,也经常会遇到施工方对设计要求有疑问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有时是因为使用单位的具体要求,有些是因为设计理念和设计思路的原因,有些是因为对施工工艺的要求不同而引起的。这些问题都不能被忽视,要及时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及时调整。不能盲目施工,使实际结果与设计要求相背离,与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相背离,造成不必要的争议与损失。另外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求一定比例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人技师,另一部分则可以是具有初步操作技能的基建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指导施工方合理分配工作,使工人们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熟练一些基础工种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挑选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新的施工技术工艺,成为建设施工过程中的骨干力量。然后让他们在工作中有计划地向其他施工人员传授技术。这方面,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安排。有了合理的培训考核机制,施工人员才能明确自己的实际操作水平,并且有提高自己技术水平的动力。从长远来看,这对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是非常重要的。
3.3 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方面的质量管理对策
施工监理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质量管理部门要及时听取监理部门对主要关键部分的施工质量的监察报告,落实监理责任。同时,还要及时取样抽检,确定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施工监理部门,要检查其监理工作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程序,要检查监理报告是否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操作是否及时纠正。再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装备以及施工人员的基本素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装备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能够满足完成施工并达到设计要求;施工队伍组成是否合理,施工人员的技术能力是否符合基本要求,特别是对于有特别要求的环节,是否有相当级别的技术人员主持参与施工过程。要关注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把它提高到法律的层面来认识。对原材料的采购以及施工程序的检验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另外,要对施工效果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与监理人员联系,进行整改,以避免工程纠纷,避免因工程质量造成的浪费。
4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项目是牵涉百年的大计,其工程质量理应作为重中之重。然而近些年来被报道的工程质量问题却可谓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究其根本,就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当中,往往都存在质量略有欠缺的现象,而这些质量欠缺一旦积累起来之后,就会由量变而引起质变,以此从根本上导致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不合格。由此可见,决不能对工程项目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有所放松,而且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纠正,时刻保证管理人员具有浓厚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才能稳步提高,并最终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的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另外,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还要向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向发展,这也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往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的一项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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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涉法性成本;合同管理;法律
在实行总价合同的情况下,工程项目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盈利空间的大小,企业通常会尽可能地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然而,以无条件的线性思维片面强调缩减成本,可能会导致极大的法律风险和沉重的法律代价,出现低效益甚至是负效益。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利润来源的工程项目同时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多发地带,属于企业重点管控的关键阵地。所以,如何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充分考虑法律因素的影响,从正面积极对待涉法性成本的投入,以防止消极涉法性成本的追加,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项目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管理是在项目活动中运用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来实现项目要求,它主要涉及到进度、成本、质量、范围及风险等变量。项目成本管理则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
(二)法律和合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通常。项目管理中的进度、质量和范围都会以合同的方式固定下来,具体形式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技术图纸、工程量表、进度计划等。
(三)涉法性成本
涉法性成本是指在工程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与法律问题相关的项目成本。按照发生的主动与否,划分为积极的涉法性成本与消极的涉法性成本。前者指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企业在加强工程项目法律管理活动中主动投入的成本;而后者是指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因违反法律或合同所发生的额外支出。
二、项目成本、合同与法律三者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和保证。然而。片面崇尚合同至上的原则,忽略法律对合同的保障与约束,也是不正确的。一方面要看到合同对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要强调法律对合同的保护、补充及约束,使三者处于一种良性关联循环之中。
(一)合同至上原则: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
合同自由是现代世界各国合同法的精髓和灵魂。这是因为,相对于社会生活的无限性,法律并非无所不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保证竞争的自由与公平。权力不得参与微观的经济活动,不能干涉具体经济活动中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关系,法律的功能与作用范围由此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对现实问题,再完备的法律也无法对现实社会各种情况规范得详尽无遗。因此。法律并不是对任何社会关系都能发挥其调整作用的。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可以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识自治。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与他人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及方式。这样,在一定范围内,合同的种种自由符合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公平竞争的要求,通过合同规定各自权利、义务关系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转的主要方式。它的作用范围仅限于当事人之间,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现了相对性的特征。
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外部市场不确定因素极多。想要约束承包商和业主的行为,准确进行成本控制与核算,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高效顺利进行,必须依靠合同手段来保证有关成本性活动的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奉行合同至上原则。
(二)法律对合同的补充、保护及限制:合同管理与法律
虽然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奉行合同至上的原则,但也要注意到合同的局限性。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能预料到所有将来可能出现的情况,所以很难把合同签订得完美无缺、面面俱到。这样,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由于合同规定不足或是不清楚的问题,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来解决,法律对合同起到补充的作用。
另外。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法律来保证实现,即法律对合同有保护的功能,从而确保当事人双方奉行合同至上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办事。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办事,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对方必须履行合同,对方如果再不履行合同就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受到法律惩罚。赔偿损失甚至付出更大代价。正是基于法律的存在,使合同双方在潜意识中奉行合同至上的原则,确保合同自觉的履行。
基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考虑。合同自由原则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如当事人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约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且还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然而,实际上这种限制并不意味着是对自由原则的否定,对其一切限制的前提条件均是以不违背自由原则的基本精神为目的的,这些限制从根本上说能够弥补合同自由原则的不足。
三、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积极涉法性成本的投入
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与合同、法律之间有着密切的相关性。通过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实现控制项目成本的目的,必须要有一定的积极涉法性成本的投入。相反,如果在成本管理中忽略了积极性法律成本的投入,忽略了法律对成本管理的规范,则可能导致潜在的低效益甚至负效益。
(一)配备高素质法律人才,投入必要的法务人员成本
要把法律管理与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律管理贯穿于项目成本管理的始终。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作为项目管理层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务人员应该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能够从法律风险分析与管理的角度认真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以准确识别合同或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是否合法,从而对项目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要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通过投入必要的法务人员成本,让其介入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为重大决议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并且通过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从而减少在工程项目中为争夺项目承揽以获得丰厚利润,以“阴阳合同”的形式盲目垫资,或为了减少劳力成本,借助合同极度压低工资,以及订立过高的违约金条款等导致的法律风险。
(二)投入培训费用,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不仅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更是全员的成本管理。所以。不仅要配备高素质的专业法律人才,而且还要通过投入一部分必要的费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法律培训或者宣传等多种形式,来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从而将守法观念、守法精神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活动中。要从
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评判员工从事某项管理工作会给企业带来还是减少法律风险,把对员工的录用、考核、晋升、淘汰及绩效评价同员工的法律意识全面结合起来。
(三)优化业务处理流程,强化法律风险控制和合同管理
可以说,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系列业务活动都和合同、法律事务相关。为了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控制法律风险和切实履行合同规定,有必要通过对工程项目业务处理流程进行优化,明确法务及合约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权限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合同管理关键控制点。消除不增值的处理环节。为保证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切实按照优化后的业务处理流程执行,还需要制定流程执行规范和工作考核标准、制度,并且用管理软件进行固化。
积极涉法性成本的投入,表面上会增加项目成本的支出。但是,实际上却可以加强对工程项目科学的法律管理,使得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能够在法律的规范下运作,这对于合理地控制工程项目成本是非常必要的。
四、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消极涉法性戚本的防范
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至上原则受到各种限制。所以,在项目成本管理问题上,需要对此予以充分考虑,从源头上防范消极涉法性成本的支出。
(一)加强资信审查,减少新的成本追加
在订立工程合同前,对合同相关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需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迫于竞争等因素,往往会出现资信审查缺位的情况。发包方资信的瑕疵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劳务方的资信瑕疵可能导致不能有效管理劳务队伍,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进而引发新的追加成本。
(二)严格合同管理,防止消极法律性成本的扩散
目前,大多数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观念淡薄,对购料、雇用人员、提供服务、分包工程、承包工程等合同知识知之甚少,不理解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导致合同管理混乱。此外。大多数承包单位在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通常的做法是套用一个现成的标准合同文本,或在当地普遍适用的合同示范文本上填空并签字。这种做法经常容易造成签订的合同漏洞多、争议多,引发各种解纠成本的支出,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以减少消极涉法性成本的扩散。
(三)慎重对待低价策略,防范违约责任的发生
在实际施工中,因价格等因素的影响,施工企业往往感到工程利润空间较小,进而要求与发包方调整合同价格,多支付工程款。这便很容易被发包商以施工企业意图变更合同行为的违法性,到法院并得到法庭的采纳。这样,不但施工企业的正当权益得不到维护,而且还有可能会被追究违约责任,导致消极涉法性成本的增加。
(四)重视合同效力问题,减少无效合同损失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还要充分重视对无效合同的防范。工程项目的合同标的数额巨大,一旦出现无效合同,无论是作为项目承包商还是项目分包商,都必然会面临巨大的损失。由于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并且范围也较为广泛。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各个因素,以有效预防工程项目消极性涉法性成本的支出。
总之,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和合同、法律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必要的积极性涉法成本的投入会增加项目成本,但成本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对其评价也必须放置于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内在复杂关联性之中。通过对涉法性成本进行管理,在对积极性涉法成本的投入与消极性涉法成本的规避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实现对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新突破。
[参考文献]
[1]毛剑平.项目法律顾问制度“解码”――访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法律部总经理秦玉秀[J].建筑,2009(5).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合同法;分包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要约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要约,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完成约定施工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从宏观来讲,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讲,是规范工程承包、发包双方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成本、进度)实现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学会使用合同
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签完了就归档在资料柜里,甚至有的项目快结束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职能管理人员还不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或还是按照既往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或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样的管理方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显然不适应现代施工企业的管理要求。轻视合同的管理,常带来这样的结果:本不该违约却违约了,本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却自动放弃了,甚至是本可以获得利益却承担了损失。所以作为总承包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会用合同、巧用合同。
为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和项目部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答疑的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体评审要领,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者身上。具体工程项目,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牵头,商务经理实施;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做到人人熟悉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规定、管理程序等。
2.增强合同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
2.1学会甄别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就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的经营行为。简言之,法律风险就是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和行为。识别法律风险,除了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外,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总结多年来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日后新签订的合同中学会规避、转嫁或谋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2.2分包合同中规避法律风险的几个方法
就工程分包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本文谈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风险转嫁条款。如:增加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明确无法一次性通过验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增加进度滞后违约条款,对因进度拖延造成其他工序连锁性滞后的情况明确惩罚标准等。
第二,对于分包商,运用双方共同承担的方法在合同中写明结算程序以控制付款节奏。如:可参照业主方的付款进程及结算步骤来订立分包单位的支付款节奏,避免出现垫资情况的发生等。
第三,运用风险规避的方法,在与分包商的结算书中注明“双方无其他争议”,这样可以在双方产生一些纠纷时免除不必要的诠释和调解;增加“本合同项下所有应得款项已经全部按约付清”字样,以免产生任何额外待付款项。
3.熟悉《合同法》,完善合同管理
在法制社会里,法律是调整和规范合同关系的规则,不懂规则就会被规则所伤。知《合同法》、懂《合同法》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违约出现。按照《合同法》,本文以为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完善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一,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权的规定,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验收的规定,制订合理的收货管理制度。
第三,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
第四,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制订合同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4.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4.1合同全过程管理原则及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风险,全过程合同管理就成为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潜在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对产生的纠纷运用规避风险技巧进行化解或谈判,对已处理完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就成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4.2注意合同履行中的证据
保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要及时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各类记录,积累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料,形成能够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数据库和证据链,为合同管理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支撑。
5.注重授权控制管理
合理的授权可加强总承包单位经营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反之必然带来管理的混乱、失控。授权控制注意事项主要有:
第一,在发包人授权特定人管理和签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洽商、零星用工的签认、合同外工作的签认和工期、费用索赔时,必须规定除特定人之外的其他人签字无效,且发包人不予认可;所有的变更洽商、零工、合同外工作和索赔所增加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当期工程款申报时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第二,在结算时,明确结算的程序和权力,在合同中明确只有特定人有权进行结算,以及结算程序确认;结算单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或规定“联合签署生效”特别条款等。
第三,在付款时写明收款单位,必要时需在支票上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并要求收款人员出具授权文件。
上述方法主要是以时间、范围、对象三个方面作为授权控制节点,由此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总包单位协调各专业分包的管理能力,同时避免了不当授权。
6.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总包合同为基础
在签署分包合同时,要以业主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和基础,订立分包及采购合同条款,要关注和把握总承包合同与各专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联动性,使合同成为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关注以下节点和事项:
第一,在时间上,对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要以进场或到货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为前提。
第二,以业主方付款为前提,使分包及采购合同的付款节拍与总承包合同保持一致性;付款进度可根据总包单位收款的进度安排,避免出现垫资情况。
第三,将分包及材料供货单位的违约责任与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约定事项相联系,有效规避施工进度风险。
第四,将施工合同对质量的要求贯彻到分包及材料供货合同中,明确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7.注重对甲指分包单位的管理
7.1甲指分包管理不善会造成很严重的负效应
进度、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是由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或者实际施工能力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在施工经验以及自身生产协调能力上存在明显的欠缺,不能按既定的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工作,造成后续其他相关工序连锁性进度延误;供货单位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专业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部位无法通过质量合格验收造成返工等。由于分包单位是业主方指定的,不可避免地使分包人存在心理优越感,对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消极怠慢等。这些负效应的产生势必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结果。
7.2管理甲指分包的方式方法
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和健全合同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第一,应留下做过总承包服务工作的证据。文字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结算的时候可作为有力证据,但仅仅有落实在纸面上的文字而不签字不盖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最终也会在结算的时候增加确认证据的难度。
第二,应该争取获得更大的管理权力。权力的表现应体现在合同上,从进度、质量、安全、付款进度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权限,做到权利有依据,奖罚有出处可寻。
第三,养成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工作习惯。对已发生的合同索赔应及时向业主方申报,在双方约定的时效内争取问题的解决,不把问题都留在最终的结算环节。即便双方暂时就费用或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要清楚地记录问题解决到了那个环节,对已确认的内容双方签字,这样便于后续的工作。
8.培养和提升工程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管理能力
8.1培养工程总承包的意识
工程总承包就是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EPC合同,这是未来建筑市场发展的大趋势。而施工总承包只承担施工环节的工作。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培养和承担对各专业分包人的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势在必行。
作为分包单位可能会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分包不能再分包的规定,所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对一级分包进行管理,还要增强对二级分包的控制能力。
8.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分包管理的准备工作
第一,大力培养具有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工程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的设备采购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设计人才,逐步培养设计与施工、设计与采购的协调能力,培养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指导能力和施工人员对设计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逐步培养对工程项目整体的规划和策划能力。
第三,建立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系统,培养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人才。
第四,先从工程项目的某些部分着手,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
9.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也就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1制定分级进度计划
为了有效管理通信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则根据通信工程特征制定分级进度计划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分级进度计划包括一级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及三级进度计划。
(1)一级进度计划。一级进度计划指的是工程进度总控制计划。在制定总控制计划时应明确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并明确指出各分项目施工开始及结束的时间,确保各分项目之间的进度计划存在逻辑关系及制约关系。另一方面,要保证分项目进度计划与合同要求及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相符,避免项目管理工作与其他管理工作发生冲突。此外,总控制计划的制定尽量由甲方牵头,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及各分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并针对总控制计划提出意见,确保进度总控制计划得到各方的认可后才在项目管理中使用。在确定总控制计划后,不得随意更改[3]。
(2)二级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指的是分项目及阶段性进度计划,在制定二级进度计划时应确保对某一专业或某一阶段的进度做出合理安排,如外电项目、配套项目、机房及塔基建设等的进度计划。此外,要保证二级进度计划与一级进度计划相互配合,如二级计划与一级计划存在相互冲突之处,则在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对二级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改。(3)三级进度计划。三级进度计划也被称为周进度计划,制定周进度计划的目的在于对二级进度计划进行细化,确保进度计划具有可控性,且能够针对性地指导项目管理。对于具体项目,如基站建设等,在周计划中可以具体规定在某一段时间段内应完成的工作量。此外,在制定周进度计划时,应注意确保计划的可操作性及全面性,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灵活调整。
1.2多角度完善项目管理措施
在管理通信工程项目进度时,应注意从多个角度及多个层次采取对应的措施:(1)经济措施与人员管理措施。在经济措施方面,可以在罗正岳王柯程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400010考察工程建设进度的基础上完成工程款的拨付工作,如计划工期被延误,则根据合同索赔相应的赔偿金。如加班赶工或工期提前,则适当给予补助或奖励。在人员管理方面,应明确相关人员在项目管理方面的权责,并定期对项目管理成效进行检查及考核等。(2)组织与技术措施。首先要在严格执行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建立起相应的管理组织,同时建立起项目管理信息沟通及报告制度,工程进度协调例会制度。在技术措施方面,应对施工方的进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状况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也可以在管理进度的过程中适当引进先进技术。
(3)合同措施。强化合同管理能够在项目管理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依据合同对进度计划进行完善,确保制定的进度计划能够与合同中的进度控制目标相互协调。如需变更合同,则及时在合同文件当中及时补充相应的内容。当进度被延误时可以依据合同利用诉讼及仲裁等方式进行处理。
1.3有效处理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
由于在建设通信工程项目时面临着许多风险,在风险发生的状态下势必会对进度造成影响,所以在管理进度时应注意对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
(1)熟悉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面的国际规则,在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依据国际规则、惯例,从而使项目面临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并同时顺利实施进度计划。
(2)应用信息化风险风险管理软件,确保及时收集进度信息,并在了解进度信息的基础上分析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明确风险控制及进度控制目标,根据管理目标有效控制财力及人力的使用情况,并对进度计划进行合理规划及动态调整,从而全面管理项目风险及进度情况。
(3)应注意使用多种金融工具对通信工程项目面临的风险进行合理分散。实践证明,在建设通信工程的过程中不但面临着多种可控风险,同时也存在大量难以有效控制的风险,因此在管理风险及控制建设进度的过程中,应注意采用多种方法分散风险。在分散风险时,合理利用保险等金融工具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将金融工具运用到风险管理工作中,可以使风险承担利益人得以增加,因此可以有效降低工程分项目施工方所承担的个体风险。当个体风险被降低时,整个工程项目的风险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能够避免风险发生时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影响。
2.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