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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经济一体化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4 16:23:5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地区经济一体化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地区经济一体化

篇(1)

一、环渤海经济圈经济一体化面临的障碍

环渤海地区是指环绕着渤海全部以及黄海的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就中国范畴而言,它位于我国东北、华北和华东三大区的结合部,是我国城市最密集、工业基础最雄厚的区域之一,在我国的整体发展战略中始终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国长期的行政区划和传统的官本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环渤海地区形成了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经济发展格局,使得其经济一体化进程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

首先,产业结构趋于雷同,区域内的内在产业链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除了大部分省市都有钢铁、煤炭、化工、建材、电力、重型机械、汽车等传统行业外,目前又在竞相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甚至都要求有自己的出海口,这一方面导致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造成了地区利益之间的冲突,进而加剧了产业行业间的盲目竞争和恶性竞争,也使各地区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其次,由于区域内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不断扩大,地方之间的利益摩擦因之激化,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和保护自身利益,往往以行政区为依托,构筑贸易壁垒,实行市场封锁,阻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环渤海经济圈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分割,往往是你的产品卖不到我的地盘,我的产品也难以打入你的市场,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最后,区域内国有经济比重大,体制改革滞后,开放度不高,开放意识不强,缺乏协同发展的整体规划和明确可行的战略部署,未能形成优势互补、团结一致、共同发展的合力。像环渤海地区天然的中心是北京,但是在经济上它同区域内的其他地方并没有形成像上海与长三角、广深与珠三角那样的紧密联系,对周围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也极其有限,没有起到应有的“龙头”作用。

二、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环渤海地区实现经济一体化

从区域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依靠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毫无疑问,应是解决中国区域经济发展障碍的最佳思路。通过市场竞争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资源、个人和企业经济活动的控制仍然相当普遍。又由于其政绩考核主要依据本地区财政税收、本地就业和GDP增长速度,因而地方政府不仅具有了发展地方经济的责任,也具有了发展地方经济的冲动,使得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具有强烈的行政导向性、明显的功利性和强烈的排他性。显然这种政府职能的错位形成了各自为政的“诸侯经济”的制度根源,要发挥政府的引导职能还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

首先,要建立服务型政府。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不能把自己的职能定位于“管、卡、压”,而应立足于“服务”。公共领域的开发关系到区域多方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同时又是单方无法解决的重大、棘手的问题,因而必须积极开展跨区域的协调与合作。以区域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例,面对日益严重的水资源危机,环渤海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打破行政界限,按一个生态整体加以宏观治理,以实现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其次,要建立竞争的政府。通过竞争,能够鼓励创造和多样性,令各地主观能动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优势互补。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要从以地方保护主义为策略的封闭式竞争转向开放式的制度创新为基础的制度竞争,通过制度创新来吸引资源、创新技术、促进增长,而不是通过地方保护主义来维持增长。相应地,我们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其正确的方向引导,规范官员们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模式,避免政府间的盲目、恶性的竞争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泛滥。

最后,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可问责的政府。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使一切行为不能脱法,包括公民的行为、更要包括政府的经济行为。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从事经济活动时,如果其行为违反公司、证券、合同、竞争、土地、环境等调整相关经济关系的实体法,也应像公民、法人一样依法承担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因此,政府在引导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必须将政府的决策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建立一个良好的区域经济规划、决策的法治机制,并辅以法律责任制度,依法规范政府的行为,保证政府决策、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避免主观性、随意性和“长官意志”。

三、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实现环渤海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保障

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中,交易成本不仅仅包括各种“经济交易成本”,如运输费用,工资,谈判所花费的时间,包括关税在内的各种税收等。它还包括由于制度的偏失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制度成本”。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区域间经济协调与合作更是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

首先,制定区域综合性规划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环渤海地区特别需要一个较完善的战略规划,尽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区域治理结构,并充分运用市场的力量,为其起飞及持续发展提供动源。因此,我国区域规划工作必须走向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尽快制定出台《区域规划法》,建立健全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区域规划法律保障体系。

其次,制定《反垄断法》、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对于反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内地区间的市场分割,使得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公平合理的竞争难以开展,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极大抑制。目前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的问题严重,一些地方政府不惜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甚至法律的手段,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保护本地市场和企业。在法学的视角下,地区封锁一般是纳入行政垄断的框架内进行研究的。因此,我们需要抓紧制定《反垄断法》,同时配套地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订,使其更好地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为环渤海区域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制定区域协调规则。国际经验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的快慢与是否有完善的制度保障是直接相关的。以目前运作最为规范的欧盟为例,作为制度一体化的欧盟,每个阶段都制定相关法律,成员国依此实施一致对内对外政策。从《巴黎条约》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罗马条约》建立的关税同盟,到《单一欧洲法案》对商品、劳动、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列出的约300项立法,到1993年,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形成。随后,欧共体成员国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于1999年实现了经济货币联盟。如今,

欧盟各国又将实行统一的宪法提上了议事日程,向着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继续前进。在我国,经济区域内缺乏一致性的规则,各地区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人才流动、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政策上存在很大的差异,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而目前各地方政府做出的加强经济联系和合作的宣言、承诺又缺乏必要约束和制度保障。因此,我们认为,经济区域内很有必要制定一个各地共同遵守的区域公约,设置必要的惩罚和救济机制及部门,以强化地方政府调控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内容可包括:人力资源、产业布局、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户籍制度、住房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招商引资等各个方面。待时机成熟再将这个公约上升为区域发展与管理法,实现区域制度架构的融合。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环渤海经济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我国,不合理的财税制度设计是导致区域发展差异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财税体制实行“财政大包干”的承包制。财政承包制不仅造成区域间的“苦乐不均”、“鞭打快牛”的状况,更强化了对市场割据的激励,妨碍了统一市场的形成,致使区域发展差距迅速扩大。因此,如果财税制度不改革,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将成为一句空话。

首先,进一步合理界定政府事权,划清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并以此为基础划分税制。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仍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为了增加本级财政收入,各地纷纷上马那些生产高税产品和预期价高利大产品的项目,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的做法大行其道,构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顽固的障碍。政府间事权划分是政府间财力分配的基本依据,因此财税体制改革要从合理划分政府事权开始:除中央政府要承担一些大型、长周期、跨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外,大量的一般赢利性项目,应交给企业和企业联合体去办,地方财政则基本上不再承担赢利项目的直接投资任务,而把支出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在此事权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避免“上出政策,下出资金”这种直接导致基层政府财政陷入财力困境的事情的发生,真正做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

其次,建立规范化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现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和透明,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的种类和数量过大,使得上级政府通过集中财权,建立了让下级政府高度依赖上级政府的财政体制,下级政府通过“跑步进京、省、市、县”,才能争取到本应属于地方的财政收入。而具有均等化性质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却很小,起不到协调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我们知道要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区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完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完整的产业链条,就不可避免地会损害某些地区的既有利益。有些地区可能必须从某些产业中退出,或转而生产一些低附加值的上游产品。这就需要对这些为了区域整体利益做出牺牲的地域给与补偿,让区域内所有的地区都共享合作的收益。如果这种转移支付制度不够明确又缺乏权威性和制度保障,就不会有地区为了区域整体发展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了。因此,现在急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定转移支付的标准、方式,转移者的义务和被转移者的权利形成规范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再次,现行征税权、税收征管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税名不符实的状况,也有悖财税促进分配公正、公平竞争、配合各级政权实现事权的功能或作用。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我国的地方税体系不但没有发展壮大,反而日渐萎缩,从94年的3个共享税种扩大到目前的12个,占税种总数的比例也从10%猛增到31%,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分别出现了“大马拉小车”和“小马拉大车”的失衡格局。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要与其责任相一致,更要有相应的财权相配合,因此,要降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数量和比例,同时使地方政府具有从本地实际出发设立、开征某些地方税种的权力,因地制宜地为地区非赢利设施建设和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不论是政府引导职能的充分发挥,还是法治的健全以及财税改革的深化,都是在为环渤海地区经济一体化所进行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创新,是为区域内社会经济资源得以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进行优化配置提供一个一体化的制度平台。真正的经济一体化的实现还是要依靠市场的力量以企业为主体来实现。

篇(2)

[关键词]珠三角 一体化 动力机制 实现标志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8-0008-03

推进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涉及到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诸如什么是经济一体化的内涵?谁来推动经济一体化?推动者的动力在哪里?如何识别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不同,实施经济一体化的方案设计就不同。因此,搞清楚这些问题,对于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有效推进是有重要意义的。

一、谁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概括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历史实践与理论发展的过程,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通过成员之间的产品贸易、要素流动障碍的消除以及对生产活动外部性的共同治理,使得每个经济主体能获得比单一经济体时更大的利益。这种概括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各成员之间就产品贸易、要素流动所涉及到的税收政策与管理制度之间达成的协议是一致的,这是每个成员必须要遵守的。这里所说的税收政策是就一个国家而言的。如果从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来说,税收政策一般是相同的。但是,不同地区涉及到经济活动的管理制度与规则会有所差异,诸如注册企业的资本规定、注销企业的程序与规则、贷款和获得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期限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等等。促进这些制度规则的一致性,减少因为制度差异而引起的资源流动,从而使资源流动更集中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二是各项贸易与要素流动的管理政策与制度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是不断降低的,这两者是缺一不可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内涵。如果仅有成员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则的协议一致性,而没有对贸易与要素流动的各项管理费用的降低,那就失去了经济一体化的意义。在对现阶段的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这样一种误解,把经济一体化仅仅看成是地市之间在产品与要素流动以及公共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管理费用与标准形成的一致性,而没有在降低各种收费标准与管理费用上有推进,那么,经济一体化的实施就难以给企业与居民带来实质性的好处。如果仅仅强调了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与管理费用的下调,而缺乏地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管理规则、收费标准以及公共治理等方面的一致性,那么,这会导致成员之间为吸引要素流入而展开的低价竞争和为抑制产品的流入而设置的贸易障碍等。在这种体制下,企业也不能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从而导致社会福利上的一种损失。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期,在分权竞争体制下,我国各地方之间为扩大招商引资而在土地价格、税收优惠以及贴息贷款等政策上相互压价以及一些省份为保护本地企业在对外部产品流入设置过高的行政性贸易壁垒的历史事实都印证了这一点。

经济一体化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为经济一体化需要通过各个成员之间有意识、有组织地协商与谈判,才能得以推进的,而不是通过市场的自发演进就可以自然实现的。因此,这需要花费各个成员的时间、精力等方面的长期投入。但是,从产出来看,它是一种非排他性的、非竞争性产品。换句话说,一部分企业与居民对这种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企业与居民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同时,这种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也不能为某个企业或居民所专有,要将一些企业或个人排斥在这个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正是基于这种产出的性质,追求组织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是不愿意对这种产品进行投资的。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结构

经济一体化的公共性质决定了政府是作为这种制度安排的提供者。从经济一体化的国际经验看,无论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整合,诸如从历经了50多年的欧洲联盟到处于推进中的东盟一体化,还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经济一体化,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府作为经济一体化的谈判者,或者说,通过谈判形成了主要由政府参与的各种管理委员会等。那么,政府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动力从哪里来呢?国家之间与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动力结构是不同的,前者只有来自企业流动与居民消费的市场压力,而后者除了市场压力之外,还包括了可能来自于上级部门的行政推动。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属于后一种类型,所以,这里仅讨论后者的动力结构。无疑,在推动经济一体化的政府行为中,两种动力来源会比一种动力来源更有推动力度。因而与后者相比,前者的经济一体化数量少,实施进展比较缓慢、推进成本较高,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国内外经验都印证了这一点。

就国家内不同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来说,解剖这两种动力结构的差异也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两种动力结构对政府实施经济一体化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从上级部门的行政推动来看,如果不同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的实施进展由上级部门进行评估,那么这种实施效果就取决于上级部门的决心与持续性。由于经济一体化是一个需要各方长期协调的过程,这种协调都涉及到成员之间的利益再分配,所以这也是一个交易成本很高的过程。当成员之间因利益冲突而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时,上级部门的仲裁与扶持就变得非常重要,这就是有上级部门与没有上级部门在成员利益协调过程中的差别所在。问题在于,如果上级部门的中心任务经常发生变化,诸如工作重心进行调整或者行政领导者发生变化等,使得上级部门无暇顾及这种仲裁与扶持的角色,那么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经济一体化的实施效果就会受到影响。在现实经济中,受到内外不确定环境的影响,上级部门不容易总是把经济一体化作为下属各个地区发展的中心任务,因而这会影响到下级部门执行的持续性。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许多省份就提出了跨省创办经济协作区的合作思路,但是,30多年过去了,各省份之间的经济协作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其中的原因很多,在分权竞争体制下,一些地方主要领导者的思路变化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因素。

基于企业与居民选择的需求对经济一体化的市场推动是与行政推动不同的。这种市场推动的机制可以用公共财政理论中的蒂博特(Charles M.Tiebout,1956)模型加以解释。这个模型表明,在公共物品的提供确实存在地理差异的情况下,人们就会(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选择居住地点来表示他们对公共物品的偏好。这种“用脚投票”的自由迁徙推动了地方政府在地方公共产品供应上的相互竞争。直到各地方公共产品的提供与税收水平之间和地方之间公共产品趋于相等,要素流动与自由迁徙就会在一个地区相对稳定下来。在实施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断成长起来的企业成为主要的推动者,这种推动机制就是建立在地方政府相互竞争基础上的。当地区之间存在着政策差异时,一个地区的企业会抓住这种差异,对本地政府提出更多的获益要求。如果本地政府不能承诺,企业就会以离开本地区相

威胁。而一旦企业移出,当地的税收收入就会减少,这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增长率,进而影响地方行政官员的政绩。为了抑制一个地区资源的过分流出,鼓励外部资源的大量流入,一个优惠相对较少的地区不得不向政策优惠较大、更有利于吸引资源流入的地区政策看齐,这就将一个地区的优惠政策向更大范围推广开来。基于交易成本不断降低的一体化就成为可能。因此,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消费者自由迁徙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性动力。这就是说,只要有制度与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就存在着要素与产品的市场流动。只要有市场流动,成本高的地区资源就会向成本低的地区转移。为了减少这种流动,成本较高的地区就会向较低地区的制度环境转变。这就是市场推动与行政推动的不同机制与结果。事实上,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广东省政府制定的《珠三角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2010》中提了出来。然而,十几年来,推进程度有限,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尚未形成一个推动力较强的市场机制。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来自市场的推动力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经济一体化实现的标志

企业自由流动与消费者自由迁徙推动了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而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是否意味着不同地区的资源价格趋于一致,进而使地区之间的资源流动变得缓慢下来呢?按照蒂博特模型的理解,在假设资源分布与产业配置相同条件下,公共产品的供应差异会引起资源的自由流动。随着差异化的减少,这种流动性也会相对缓慢下来。问题在于,在现实经济中,资源分布与产业配置在不同地区是完全不同的,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异显示了这种资源的稀缺程度,要素流动则是经济主体对这种资源稀缺程度的反应。如果地区之间的制度安排与各项管理政策都存在着差异,那么,这种差异会掩盖或扭曲资源的稀缺程度,进而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在假设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路径以及制度安排都存在着差异的情况下,只有尽力减少制度安排的差异,才可能使资源流动更加充分地反映各地区资源禀赋的优势或稀缺程度,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如果不降低制度安排上的地区差异,那么,地区之间的要素流动并不一定反映资源稀缺程度,这就会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经济一体化的结果并不意味着资源流动的减弱,应该说,这仅仅减少了由制度安排差异所带来的要素流动,而由产业路径与资源禀赋引致的要素流动不仅不会减弱,相反会大量增加,因为这是要素价格更真实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结果。

篇(3)

关键词 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拉美地区共同市场 经济绩效

东亚与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起点不同,拉美是世界上最早探索经济一体化促进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地区之一;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则非常滞后,1967年成立的东盟真正开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间是1976年。然而,经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实践,两个地区经济整合的绩效却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差异。

区域一体化的贸易绩效比较

1、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

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最显著和直接的效应是由贸易创造效应带来的区域内贸易量的扩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亚是世界上对外贸易增长最快的地区。1980-2009年的30年间,东亚地区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3.7%上升到28.01%;同期,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这一数值由15.29%上升至2000年的19%,2009年又下降至12.9%,欧盟则从41.4%下降到36.6%。虽然在1980年,东亚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还小于其余两大经济体,远远低于欧盟,可是到2009年,却已经超过了NAFTA,目前东亚在世界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约为28%。另一方面,东亚地区也是区域内贸易发展最迅猛的地区。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统计,1980-2009年东亚地区的内部贸易额从773亿美元上升到3,48万亿美元,累计增长约45倍,而东亚与区域外的贸易额仅增长了10多倍,东亚区域内贸易比重从22.4%稳步上升到44.67%,与世界其他地区的贸易额占比则由77.6%降至55.3%。克鲁格曼认为,当地区内部贸易占该地区贸易总量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这个贸易区才是有效率的。显然,按照此标准,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有效率的。

贸易结合/密集度指数是衡量区域内各经济体贸易关系的一个综合性指标。根据我们的计算,中日韩及东盟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结合度指数绝大多数都超过1,一些经济体之间的指标甚至超过3。而且,从总的趋势来看,中日韩及东盟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结合度在从1995年到2006年的10多年间基本上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说明东亚地区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依存关系变得愈来愈紧密。东盟内部的进(出)口贸易结合度也是显著上升,到2006年两者都超过了4。在东亚,这四个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结合度普遍上升,这同地理上相互接近、签署FTA以及跨国公司加强了域内分工网络等有密切关系。

2、拉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创造效应

拉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区域贸易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一体化组织的建立,各国之间逐步相互降低关税、限制非关税壁垒,以实现区域集团商品的进口自由化,同时成员国还采取提供优惠待遇、将税收列入贸易自由化计划、对区域外商品实施共同对外关税制度等措施鼓励贸易自由化,促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以拉美自由贸易同盟(LAFTA)为例,该组织11国在1962-1973年12年内,消除了大部分关税和其他限制,互惠贸易协定使得拉美各国在LAFTA区域内的出口和总出口都有明显的增加。LAFTA总出口由1962-1964年的平均82.5亿美元增加到1979-1981年平均753.2亿美元,在20年的时间里增加9倍多,各国区域内部的出口总量则从1962-1964年的平均6.24亿美元增加到1979-1981年的104.7亿美元,更是增加了15倍多。而LAFTA区域内出口占总出口的比例从1962-1964年的平均7.6%上升到1979-1981年的平均13.9%,提高近2倍。此阶段,区域内的出口和区域外的出口都有大量的增加,说明此阶段的贸易额主要是因为一体化协定的签订而被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因为排斥区域外国家的贸易导致区域内的贸易转移。安第斯集团内部关税减免率达75%,相互间的贸易额从1969年的0.78亿美元增加到1980年的14亿美元,约增长17倍多;1960-1980年期间,中美洲共同市场(五国)地区内出口总额从0.30亿美元增至9.94亿,增长31倍,中美洲共同市场地区内部贸易额已占该地区出口总额的20%;加勒比共同体地区内出口总额从2130万美元增至3.5亿美元,增长15倍。整个拉美地区内出口总额从7.49亿美元增至138.82亿美元,增长逾18倍。

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事件和政治动荡导致了拉美经济一体化的停滞和倒退,使得一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解体或名存实亡。在80年代债务危机期间,拉美区域内贸易下降了36%,恢复到60年代初的水平。1990年以来,拉美区域一体化在开放地区主义指导下得到恢复和强化。从1990年开始到2000年,拉美区域内部大部分团体的内部贸易每年的增长率都接近和超过10%。这期间整个拉美区域内贸易占其对外贸易的比重达到19.5%。进入21世纪以来,整个拉美地区的一体化进入良性快速发展的阶段。拉美区域内出口增长的幅度超过了对外出口的增长速度,比如2004年拉美区域内出口增长达到34.3%,高于同期区外出口增长17.5%的增速;2006年区内出口增长为25%,也超过了21%的区外出口增长幅度。然而,开放的地区主义在弱化拉美经济一体化的“封闭性”的同时,也稀释了区域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据联合国拉美经委会统计,1997年南方共同市场的区域内贸易额相当于各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5%,而2006年这一比例只有14%。目前整个拉美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间的贸易额大约为其对外贸易总额的15%左右。而东盟2000年区内贸易比重为24.7%,2005年上升为28%,比1990年FFA成立前的18.8%增加近10个百分点。

3、对两地区域内贸易扩大的比较和解释

东亚的区域内贸易比重比拉美的区域内贸易比重高得多,但是在区域一体化组织东盟内部,其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却与拉美一体化组织的水平相近,这说明区域贸易协议并非是推动区域内贸易发展的唯一成因,例如跨国公司的分散化生产也是促进东亚区域内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跨国公司将一种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分解为若干个部分或环节,并根据各部分或环节的不同特点将其配置到最有优势的区位,其最直接结果是大量中间产品的跨境流动,导致中间产品贸易量迅速增加。因此,衡量一体化过程的贸易创造效应需要用更加精确的模型进行测算,但从逻辑上看,由于相互之间降低关税、减少贸易限制措施,两个地理上相邻且贸易密切的国家达成贸易协议更有可能产生贸易创造效应,而不是贸易转移效应。

在实证研究上,郑昭阳等人(2003)基于引力模型所作的研究表明,截至20世纪末期,东亚区域内贸易水平比普通标准水平高出115%,而与区外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则分别比标准水平低约11%和30%。他们认为这种较明显的区域内贸易

倾向对日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具有导向性,区域内贸易和一体化构成了互为因果的联系。对拉美一体化贸易绩效的实证研究则有所差异,Erik Ringborg(2006)采用重力模型测算了南美洲地区贸易协议对贸易的影响,研究发现安第斯共同体和南锥体共同市场等一体化组织对贸易都产生了显著和正向影响,地区集团内的实际贸易结合度比经济规模和地理位置等自然禀赋所能解释的贸易结合度大得多。但也有研究表明拉美地区一体化协议未能增进贸易,区域内贸易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国家总体贸易的自由化措施。如Stein and Wei(1995),Soloaga and Wingtexrs(2001)的研究认为,南美的区域贸易协议在1980-1996年内,并没有在总体贸易自由化效应之外增加区域内贸易的广度。

拉美地区都是以资源为基础的经济,生产或出口一些或多或少相似的产品,这限制了相互间产品贸易的增长潜力。只有制成品贸易与工业合作才能为拉美地区内部贸易的长期增长提供源泉。从表1可以看出,拉美区域产业关联度比较低,区域内产业分工程度远低于东亚地区,表现在南方共同市场和安第斯集团内部零部件贸易比重不仅远低于东亚地区,而且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只与南亚国家联盟相当。这是拉美经济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比东亚地区远为逊色的根本原因。

区域一体化的投资绩效比较

经济一体化理论认为,区域一体化组织成立后,由于投资壁垒的平均保护水平上升,或FDI的数量受到一国国内市场最初规模限制的放松,从区域外流向区域内的FDI会增加,更大的市场使区域成为更有吸引力的投资地。也有学者从成本角度考虑,认为一旦若干个国家结成稳定和繁荣的贸易区或签订其他经济协定,由于边界更加开放、运输和管理成本更低、并且可能有更廉价的劳动力,外国投资者会增加对这些区域的直接投资。在东亚和拉美的一体化过程中,外国直接投资都保持逐渐增长的趋势,可以认为这是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积极影响。

1、区域一体化导致FDI增加

东亚的投资政策总趋向是逐渐放宽对投资的限制,从限制性向更为自由化和激励措施中性化的方向变化,各国和地区继续向来自外国的直接投资开放自己的经济,因而,东亚的FDI增长迅猛,吸引了全世界FDI总额的10%-20%。

以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例,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区内保护水平降低,促使现有进口企业寻找更有竞争力、更具效率的合作伙伴。同时,随着中国一东盟之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撤销,各成员间的贸易更加便利,整个地区成为一个更大的大市场。这些都对外国投资者有着很大的吸引力。从中国一东盟吸收FDI的情况来看,2000年以后双方吸收的投资额都有了大幅的增长。从2000-2008年,中国一东盟吸收的FDI从642.56亿美元增加到1529.96亿美元,增长了2.38倍。中国一东盟双向投资效应也逐渐显现。根据统计数据,东盟对中国的投资从1999的32.7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51.06亿美元,年增长率达到20%,2008年底,东盟对我国的投资达520亿美元,占我国吸引外资的6.08%。中国对东盟投资从1999年的0.63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24.8亿美元,从2006年起年增长率超过100%。从1999年至2008年底,中国对东盟的投资总额为52亿美元。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

拉美国家吸引FDI的历程则经历了三个阶段。在20世纪70-80年代以前,FDI主要作为规避进口税的途径之一,投资在一个产业较为集中,FDI的目标市场是拉美的国内市场;拉美经济一体化是进口替代政策的产物,所以,在对待外资方面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在1969年安第斯条约组织成立后立即通过被称为“第24号决议”的协议,确立了对待外资的共同规则。决议规定所有外资企业必须在15年过渡到合资企业,即国内企业股本必须占51%以上。这一决议提高了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谈判能力,但遭到所有国外投资者和商会的反感。因此,这一时期拉美利用FDI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利用外资间接投资即外债的比重却上升很快。结果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的债务危机以及长达10年的资本外流时期。

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走向市场自由化的进程中,各国都逐渐放松了对外国资本的控制。这一时期的FDI主要投资于拉美的自然资源领域,制造业部门的外资企业进行的生产不再仅瞄准内部市场,而且也以出口为目的。服务业部门和基础设施部门也出现了大量的FDI。另一个特点是南南之间(区域内和超区域)的投资也在增加。总之,90年代以来是跨国公司在拉美急剧扩张的时期。在1990-2000年,世界上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都在拉美国家设立了分公司,在拉美市场占有率空前高涨:它们在拉美地区的销售额从1990年的27%迅速上升至2000年的41%,其中在制造业的分额高达58%,在服务业的份额占38%,在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初级产品部门,跨国公司的份额也达到17%。在拉美地区最大的200家出口商中,跨国公司的份额从1990年的18%猛增到2000年的50%。从2000年到2008年流入拉美的外资从778亿美元增加到1196亿美元,年均增长4.88%。这一时期是拉美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外资的重新进入对拉美经济的恢复增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2、区域内投资一体化趋势

东亚地区的FDI在逐渐增加的同时,区域内投资一体化,即区内成员的相互直接投资也呈发展态势。20世纪90年代前半期,东亚10个经济体间的相互投资年均为271.37亿美元,占其引进FDI总额的27.0%,而到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相应的数字进一步增加为351.36亿美元和28.6%。其中日本对其他9个经济体的直接投资同期由104.5亿美元增长为135.83亿美元,增长了39.98%,亚洲“四小龙”对其他东亚经济体的直接投资也由142.33亿美元增长为177.12亿美元,增长了24.4%。这里主要以东亚最大的区域经济组织――东盟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为例进行分析。

东盟自由贸易区与大投资区计划出台后,随着区内保护水平的降低和一体化带来的市场规模效应的逐步显现,东盟区域内的资本流动也在加剧。1995-2006年东盟接受区内投资总额达到305.13亿美元。亚洲金融危机以前,区内总的相互投资量有一定的增加,但是各国有增有减,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增幅较大;危机之后,投资先减后增,2001年扭转了下滑势头,区内的相互投资流量迅速增加,到2006年达到62.42亿美元,比1997年增长了57.5%。东盟区域内的直接投资的一半以上来自新加坡,其次是马来西亚、印尼和泰国。这是因为在东盟各国中,新、马、泰等国属于经济领先的国家,它们国内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所以将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转移到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新成员

国,从而成为新成员国的主要区内投资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新老成员国增进了解提供了一个平台,东盟投资区将使成员国问的相互投资政策更加开放。

东亚区域内,各国和地区之间的相互投资也呈现上升趋势,从表2和表3中可以发现,东亚区内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东盟和中国的投资基本呈增加趋势。但是,两者的FDI主要来源又有所区别,日本对东盟的投资大于对中国的投资,中国香港和台湾则是中国大陆的最大外资来源地,其对中国的投资远远大于对东盟的投资。同时,东盟对中国的投资要多于中国对东盟的投资。

拉美的区域内相互投资在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也逐渐增多。根据John和Jeffrey等人(2007)的研究,拉美国家的FDI政策是拉美区域化和企业全球化的辅助政策,一方面,一体化的目标之一就是推动区域内的FDI,另一方面,拉美国家采取了增进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上竞争能力的战略。数据显示,1990-1994年间,来自拉美国家的FDI总额在拉美大国中均有明显增加。在FDI的数额中拉美国家所占部分一般增长2-3倍,在秘鲁和委内瑞拉增长5倍,阿根廷则增长10倍。从所占比重来看,拉美国家在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鲁和委内瑞拉的直接投资均有所增长,其中,多数国家增长了1倍以上。2003年以后,拉美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出现了大幅增长,从2003年的70亿美元增加至2006年的450亿美元,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投资发生在拉美区域内。目前,拉美国家的区域内FDI投资比重已经从总投资的5%增加至10%,主要归因于巴西、墨西哥和智利等国在拉美地区设立了一大批跨国公司。根据拉美经委会的投资报告数据,巴西是拉美对外直接投资的最大投资国,2008年其28%的投资流向美国,25%的投资流向了加勒比金融中心,对拉美地区的投资则占其对外直接投资的12%,主要流向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等国;智利对南美洲地区的直接投资占其总投资额的72%,主要投资流向国为巴西和秘鲁;哥伦比亚的对外直接投资也有40%流入拉美地区之内,主要流向国为巴西、巴拿马和墨西哥。

3、两地区域一体化的投资效应比较

在比较东亚与拉美区域一体化投资效应时,需要回忆一下东亚最早的区域合作组织东盟与拉美的安第斯条约组织早期的工业合作计划。1976年3月东盟经济部长制定了第一个工业合作计划(AIP),包括印尼和马来西亚的尿素项目、新加坡的柴油机项目、菲律宾的富磷肥项目和泰国的纯碱项目。每个项目投资2,5亿至3亿美元,由东道国负担60%股本,其余40%由其他成员国分摊。1977年第二批AIP项目被提交给吉隆坡东盟首脑会议进行审议,包括印尼的高强度橡胶轮胎、马来西亚的金属切割工具、菲律宾的新闻纸和电镀锌版、新加坡的彩色显像管,以及泰国的钾碱矿和鱼类养殖。由于这些计划实施困难,1980年10月东盟签署了《东盟工业互补基本协定》(AIC)。1981年6月东盟提出一个简化形式的AIC,即东盟工业合资经营计划(AIJV),它是一种生产一个产品的不同零配件的简单垂直分工计划,但主要通过私人投资活动来实现。由于引入市场机制并放宽了股本限制以及鼓励区域外来投资,这个AIJV计划比AIP计划简便易行,因此,被认为是最有希望的工业合作计划。但其实施进展仍然异常缓慢,效果也不理想。

拉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制定了一系列地区投资计划。拉美一开始就试图通过协议性区域分工解决一体化收益分配和规模经济效益问题,因为工业发展部门规划被认为是制订工业计划和实现一体化成员国之间利益公正分配的主要直接手段。拉美工业合作计划以安第斯条约组织最为庞大,它们将可贸易品的1/3纳入地区投资计划。第一个工业发展部门规划于1972年获准通过,它包括了冶金、机械部门的一些重要部分(估计1980年约占总需求的1/3),主要涉及机械工具、采矿设备、电器设备和仪器。争议最多的是石油化工与汽车制造部门的合作计划。经过多年谈判后,在1975年和1977年分别就石油化工与汽车工业发展规划达成协议,并在1978年进行了修改。第二个工业部门发展规划需要巨额资本投入,具有极高的资金产出率,并且只能提供很少的就业机会,主要是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但这个规划因缺乏技术支持和利益协调困难而无法付诸实施。拉美的经验表明:要按照协商一致的专业化计划来进行生产,规定什么国家生产什么产品,形成区域内产业分工是有问题的,东盟的地区性行业方案也遭到了失败。小岛清的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的有效性似乎难以在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中找到佐证。

20世纪90年代东亚和拉美的区域投资计划更多地转向能源和基础设施,为区域内投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而将工业和服务业部门的投资则留给了市场力量。但两者相比仍然可以发现三点差别。(1)拉美国家主要投资于邻近国家。国际化理论认为,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将比在国内投资承担更大的风险,为降低风险,企业将投资于地理和文化条件相近的市场。阿根廷、巴西、智利和墨西哥等国家都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并且在一体化贸易协议的作用下,这种投资关系得到了加强。(2)从行业投资来看,目前拉美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于自然资源的生产部门,以及石化、肉制品等行业。因此,主要的拉美对外投资在于寻求市场扩大,还有一些拉美地区内投资仍然以保障原材料产品的出口以及保障石油资源的安全等为目的。这一点与东亚区域之间的投资有较大的区别,东亚的区域内投资有很大部分是出于产业转移和寻求更加低廉的劳动力的目的。(3)拉美区域内投资以产业间投资为主,而东亚区域内投资则经历了80年代以前以产业间投资为主向90年代后以产业内投资为主的转变。这反映了两大地区产业分工与资本积累的差异。东亚地区产业分工程度比拉美地区发达和深化,形成了发达的区域生产网络;同时东亚地区的资本形成和积累率也比拉美国家高,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对外扩张能力比拉美企业强。

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的深层动力来自资本的扩张性,而经济一体化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当前,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的重要载体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推动力量,其推动力量来自资本扩张的本性。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形成不足,没有形成足以跨国生产和行销为目的的巨额资本,国内生产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型产业为主,产业、产品和工艺技术同构性强,生产分工水平低,无法形成紧密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关系。这样,彼此间对对方的产品必然不会产生强大的需求,贸易创造效应很小,难以分享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无法形成旨在提高规模经济效益的协议性分工。同时,发展中国家都是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不足的国家,对外部投资的需求很大,而成员国彼此间的投资效应必然很小,即使有协议性分工,也难以执行。拉美南方共同市场和东盟有关产业分工规划和共同投资的计划最终归于失败也就不难理解。

经济增长与福利增进绩效比较

1、东亚一体化的福利改进效应

自1955年以来,东亚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的经济增长速度始终高于世界的平

均水平和全球其他地区,保持了长达35年的群体性持续高增长,从而被称为“东亚奇迹”。其产生的关键因素之一是东亚地区持续进行的产业转移,依托投资和贸易的高速循环,在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又把东亚各经济体紧紧结合在一起。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东亚经济的增长率一直维持在5%-6%的平均水平,远远高于当时世界经济增长2%-3%的平均水平。在这个过程中,日本经济率先起飞,以近20年的高速增长奠定了世界经济大国的基础;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亚洲“四小龙”抓住美日产业结构升级的契机,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出口加工业,保持了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从70年代起,东盟四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开始吸纳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产业转移和投资,发展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导向工业,大约用了20多年时间改变了落后状况,成为充满活力的新兴市场经济体;从1978年开始,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吸收日本与亚洲“四小龙”以及海外华人的投资和产业转移,也步入了经济高速增长的轨道,在随后的30年时间里保持了平均9.8%的经济增长率,成为东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福利的改善,降低了贫困人口的比重。以泰国、越南和中国为例:泰国的贫困率从1990年的27.2%降低到1996年的11.4%,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国的贫困率有所回升,但与收入增长一起稳步地趋于下降,目前处于10%左右。如果收入分配趋于改善,泰国贫困率会进一步下降。越南在改革前人均收入只有200美元,贫困率在70%以上。最近10年经济的急速增长不仅使国家收入增加,也降低了贫困率。贫困率从1993年的50%降至2002年的28%。中国在减少贫困方面成效显著,贫困人口从1990年至2002年减少了2亿人,贫困率从31.5%降低至12.5%。但中国与越南的收入差距和不平等状况明显恶化。中国的吉尼系数从1988年的0.38上升至2002年的0.45,越南的吉尼系数则从1993年的0.35扩大至2002年的0.41。日本学者江崎光男根据CGE世界模型对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贫困削减影响的分析表明,东亚FTA一般对区域内各国的经济具有正向增长效应,收入分配也得到改善,因此贫困削减效果也是正的。但对中国而言增长效果却不明显,甚至还有负的可能性,远不如APEC水平的FTA增长效果大。

2、拉美一体化的福利改进效应

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也是促进拉美工业化和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0世纪50-70年代是拉美一体化蓬勃发展的阶段,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有力地推动了拉美经济的增长。在1950年到1974年期间,拉美主要国家的GDP的平均增长率基本上都是在3%-10%之间,是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特别是在1965-1974年期间整个拉美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其区域国家的GDP平均增长率达到了6.7%。巴西的发展速度更是达到了10%,哥伦比亚、墨西哥的也达到了6.4%和6.6%的平均增长率,被称为经济奇迹。1974年到1980年期间的债务危机爆发前,拉美的GDP的增长率也处于相对快速的发展过程,比率基本保持在2%-6%之间,这个时期拉美一体化还在继续发展,但是相对前一阶段速度有所减缓。中美洲共同市场在20世纪60-70年代也保持了强劲的经济增长,1960―1969年中美洲6国的实际GNP平均增长率达到5.7%,1970-1979年为5.3%。尼加拉瓜60年代实际GDP增长率高达7.4%,多米尼加共和国70年代也达到了8.2%。

20世纪80年代是拉美经济一体化和增长的停滞阶段。据统计,拉美1981-1990年的平均GDP的增长率仅为1.1%,中美洲约为1.2%。这与拉美一体化的停滞和倒退是密切相关的。90年代以来,拉美区域一体化进入复苏阶段,据统计1991-2000年拉美地区的平均GDP的增长率达到3.3%,与整个的80年代相比,其GDP平均增长率提高了2.3%。

进入21世纪,拉美一体化和拉美经济增长进入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除了2001-2002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增长为-0.5%外,2003年以来整个拉美连续保持经济快速增长,2003年GDP平均增长2.1%,2004-2007年期间,GDP增长率接近或超过5%,其中2004年高达6.2%。有些国家(如委内瑞拉等国因能源价格高涨)有些年份的增长率达到两位数,这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少有的高速增长时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2003年以来人均GDP的累计增长幅度已经达到20.6%(平均年增长率达到3%以上,其中2004年高达4.8%)。拉美经济的稳定增长为拉美一体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而拉美一体化又反过来促进了拉美经济的增长。

与东亚地区相比,拉美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改进与经济增长效应差距较大。东亚地区经济增长与一体化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相联系,即东亚地区各成员通过投资和贸易联系,促进东亚区域内产业持续转移和国际生产网络的形成,同时因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外向型发展战略始终具有开放性,从而能够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机遇寻求发展。拉美区域一体化战略是一种进口替代政策,是一种扩大的内向型发展战略,具有区域保护主义的封闭性。这使它们在实施经济一体化政策时付出了巨大代价,其中包括以区域内贸易扩散来代替外部贸易中的比较利益。如中美洲共同市场为了保护2300万贫穷人口的市场,其有效率的出口工业被进口替代工业所取代。社会的精华部分(制造业和公共服务业中的职工)以牺牲农村地区和城市贫民窟中居民的贫困化为代价大量攫取财富。这是导致区域性战争及共同市场解体的重要原因。

结论

篇(4)

关键词: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东中西部存在着相当大发展差距,因此要实现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而实现现代化,就必须解决好这一问题。

一、东、中、西部发展差距过大是制约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核心问题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我国东、中、西部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经济发展差距,而这种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且没有得到抑制。[1]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会导致区域经济不协调发展,进而会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发回波效益。瑞典著名经济学家卡尔·冈纳·缪尔达尔(Karl Gunar Myrdal)曾对区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作过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循环积累因果原理。1957年,缪尔达尔在《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地区》一书中提出了“回波效应”概念,所谓回波效应是指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会受到发达地区的不利影响而导致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扩大。具体来说,就是人才、资金、技术纷纷从落后地区被吸收到经济发展中心,从而使发达地区的经济更加发达,而不发达地区经济将越来越不发达,这就产生了一个下降的循环累积过程。[2]所以,东部地区就像磁铁一般,将中西部稀缺的人才、资金、技术吸引到了东部,对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进而影响中西部社会的稳定。

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的形成,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各省市之间自由流通,才能发挥各自的经济互补性,充分利用各地的比较利益优势,实现国民经济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但经济发展差距过大,使得东中西部各地区的利益诉求产生较大差异,进而产生冲突。由于地方与地方之间利益冲突的日益恶化,造成严重的市场封锁和贸易壁垒等问题,并且随着地方政府权力和利益趋向的增强有不断蔓延和扩展的趋势,市场封锁和区际贸易壁垒妨碍了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市场封锁和区际贸易壁垒使得各地各自为阵,无法发挥各自的比较利益优势,降低了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率,削弱了我国在国际经济中整体竞争力。

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过大如不得到有效的解决将给我国的长远发展留下隐患。假如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那么势必会加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之间的相互矛盾,甚至有危害国家统一的危险。经济矛盾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会迫使各方用战争的手段来加以解决,美国的内战就是典型的例证。美国进步主义史学家认为,美国历史上充满着因经济利益引起的“持续不断的冲突”,内战就是最令人信服的例证。[3]因此,要实现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很好的解决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问题。

二、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是在缩小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多种路径选择中较为实际有效的选择

缩小我国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距问题,固然有不同的解决方式,但实现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是其中较为实际有效的选择路径。对于一个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要分清问题的主次以及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且从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划分来看,长江流域下、中、上游地区所涵盖的地域范围正好对应于中国的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带,而且恰好横穿我国的东中西部;另外,长江流域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1.39%,耕地面积占全国的36.07%,人口为5.8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42.44%,2010年GDP占到了全国的40.94%;[4]可见,长江流域显然就是我国东中西部发展格局的浓缩版。因此,通过实现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来解决我国东中西部差距过大的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从这种意义上来讲,解决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的问题,实质上就是解决中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发展差距问题。

这一路径的选择具有其它选择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首先,长江是我国的黄金水道,其水运能力要远高于黄河等东西向的河流。三峡工程的全面完成,使得这种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其次,从地理上来看,长江流域地处中国的中部腹地,跨越东中西三大地带,又是中国南北经济的过渡地带,兼有南北经济的两大特点,与其他区域天然地存在着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它的发展状况将对中国地区经济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

三、实现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将有利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一体化的实现将使我国拥有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塘增长极以外的又一增长极,而且有利于形成横贯东西的经济增长轴使我国这一经济巨龙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脊梁。更为重要的是,这将有利于发挥长江流域独特的区位优势,通过“由点到线再到面”的方式,使经济增长向我国更为广阔的腹地扩散,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为实现国民经济长远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也有利于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改变我国经济增长极集中于沿海的不利局面。

四、结语

长江流域地区地理上横贯东中西部,经济上存在发展差距,因此实现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将对我国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而实现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作者单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旅游与经济管理系)

参考文献:

[1]杨先明,梁双陆.东西部能力结构差异与西部的能力建设[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70-78。

[2]丁冰.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4:357-360.

篇(5)

省际市场一体化整体加强,且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但是地方保护主义仍未根除。利用全国29省8类商品1995-2007年期间价格指数详细分析全国市场一体化进程,发现各省近年来的“市场分割”总体呈下降趋势,并非如以往研究中所描述的“走向非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有利于各省经济增长,各省市场的对内开放与区域经济列车同向行驶。根据估算,如果各省在上述13年期间相互开放水平提前达到并维持在2007年水平,即使要素投入不变,这一期间各省的地区生产总值平均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对内开放的地区不得不以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为参照实现自身的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所以对内开放促进了国内竞争和合作,有助于优化区域经济结构。积极向兄弟省份开放本地市场不仅没有牺牲本省经济增长,反而促使本地经济在市场开放中得到加强。在发达地区,对外开放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较大,对内开放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并不显著;在欠发达地区,对外开放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弱,对内开放对经济增长具有非常显著的作用,且地区经济增长对市场一体化的积极反馈作用也更加稳健,越不发达的地区因为缺少国际市场的拉动而越有赖于国内统一市场实现自身经济增长。但是,我国各省对邻省的开放程度在这13年间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部分地区的市场分割还比较严重。研究结果还表明,国企主导地方经济不利于省际经济一体化,在各省经济总量中的国企份额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省际市场开放水平就提高约两个百分点。

省内城市群经济一体化推进了中心城市的快速增长,但是也加剧了中心与腹地的发展失衡。近年来,为缩小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间的差距,中西部各省整合内部资源、实施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这些城市群肩负着将经济发展扩散到广大腹地、带动区域发展的重任。项目组对2000-2007年期间约2,200百个市县的经济增长和各级城市(县)间的相互影响进行了大样本研究。结果发现,下级市县的要素投入和产出都对上级中心城市增长有显著促进作用,证实我国多数城市不仅在历史上是重要的区域市场中心,而且中心城市的发展至今仍依赖广大腹地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反,中心城市的经济增长不但没有对产生显著的扩散效应,反而吸收了地区原有的或可能得到的资本和技术人才、抑制了非中心地区的经济增长、致使中心城市与其腹地经济水平差距持续扩大。以河南省为例,中原城市群的经济一体化及其对全省其他地区的带动作用决定着河南全省经济发展的前途。研究发现,中心城市自身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互相强化,同时,中心城市间的发展不仅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相互竞争关系,而且明显抑制了全省其他市县的发展,这种自上而下的抑制作用在最近八年相当稳定,且有增强的趋势。三类市县劳动生产率在八年间分别提高了100%、83%和48%,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中心城市加速发展,原本落后的县级经济显得愈益落后。

上述趋势表明,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省际和省内经济一体化战略亟需加强和完善。为此,我们提出下列建议。

1、各地区应主动放弃从地方保护中得到的短期利益,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争取全国市场一体化可能带来的长期效益

各地区应消除地方保护的惯性思维方式,彻底清理和修改保护本地市场和企业的行政措施(特别是近年来各地以扩内需保增长名义出台的措施),实现政府采购透明化,在本省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为不同地区和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条件。为本地企业服务的政府行为是否具有地方保护性质不易界定,因此,上级部门应建立监察和管理机构对相关的地方政策作必要的认定。一些地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取得了成绩,同时也错过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机会,各省在“十二五”期间有必要下决心借助市场一体化来调整和提升区域经济结构。欠发达地区应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支持非国有企业的成长。国有企业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地方市场保护的一个原因。除在少数行业和重点领域保持国有独资外,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应实行股权多元化,削弱地方保护主义的动机。目前,发达地区国企占比已经较低(约在10%-20%),在欠发达地区国企仍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国企在地方经济份额中的下降将有助于这些地区市场的开放,而统一市场有助于这些地区的长期增长。

2、各省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支持广大腹地经济发展,发挥中心城市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

应该看到,即使在理想条件下,增长极的扩散效应也只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途径,而我国各级中心城市和地区相互作用的现实表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有更多的途径一尤其是自下而上的发展方式。首先,各省应在下级市县和边缘地区扶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使其成长为绝对优势产业,同时引导中心城市把成熟产业或主导产业的成熟环节转移到下级市县。特别值得指出,下级市县的壮大并不损害中心城市,相反,中心城市的发展受益于广大区域经济的壮大,对非中心城市和边缘地区经济的支持一包括公共投资一将因自下而上的市场需求效应而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因此,发展包括边缘地区在内的广大市场区经济应成为构建城市增长极必不可少的互补策略。其次,各省应充分考虑大城市在区域中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中心功能,重点发展包括生产业在内的高层次的先进第三产业,满足广大腹地内的生活和生产需求,为下级地区,进而为中心城市自身的长期发展服务。

篇(6)

关键词: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西部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4-0075-02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国家内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成为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晋陕蒙宁四省区作为我国西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尽管短期内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长远来看,其发展的潜力,发展的持续性必然会受到制约。本文提出构建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意在为促进晋陕蒙宁区域经济长远的科学发展做一些探索。

一、 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

对于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孙大斌、张佑林、潘永江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界定。本文认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国家范围内,处于不同行政辖区的毗邻地区之间,基于发展的共同目的,打破行政区域本位,进行统一规划协调,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发展方式,发挥区域优势,提高区域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构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大市场的动态化过程。

晋陕蒙宁是我国煤炭资源的富集区,是煤化工产业的集聚区,同时也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西移的重点区域。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指的是在山西、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四省区毗邻区域,以核心城市为目标,以产业联动为纽带,打造一个共同发展、整体竞争、战略一致、规划统一、动作协调的地缘经济区域的过程。其中核心城市包括山西的忻州、吕梁,陕西的延安、榆林,的鄂尔多斯、乌海以及宁夏自治区的吴忠、石嘴山等。

1.四省毗邻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条件。晋陕蒙宁四省区地理位置衔接,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构想提供了天然的区位条件,便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必须的铁路网、公路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晋陕蒙宁地处鄂尔多斯盆地及毗邻的沁水盆地,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储量大,特别是煤资源和气资源储量巨大。据统计,全国煤炭资源储量10211亿吨,晋陕蒙宁区储量6859. 96亿吨,占67%;2007年全国煤炭产量25. 23亿吨,晋陕蒙宁区产量121227. 8万吨,占全国产量的48.05%。“十一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产量26亿吨,晋陕蒙宁区规划产量131500万吨,占50.58%,产量增加3. 26亿吨,占全国增量的82. 53%。煤层气资源占全国的54.8%,天然气资源占全国的26.3%。丰富的煤气资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了资源条件。四省区毗邻核心城市经济发展迅猛,经济增长速度快,特别是榆林市和鄂尔多斯市,连续多年GDP增长速度位于全国地级市前列。经过多年的发展,四省区煤、气相关产业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为四省区经济一体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条件。

2.打造四省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国东部和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也在加大。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经济,促进东、中、西部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不仅是实现我国经济未来持续增长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走向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问题。然而中西部的发展很难同步进行,因此,应该实施以点带面、以区域带动周边的区域经济发展策略,充分发挥示范效应,逐步扩大经济发展区域的辐射扩散范围,最终实现整个西部经济的腾飞。晋陕蒙宁是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关键区域之一,构建四省区毗邻地区经济一体化是关系整个西部发展的战略性措施。其辐射带动效应必将对西部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约因素

1. 行政壁垒阻碍了要素的流动。在我国现行体制运行模式下,晋陕蒙宁四省区均以各自的发展为首要目标,在横向合作沟通不顺畅的条件下,发展模式显现出局部优化、整体失衡的弊端。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市场体系被行政区域分割,制约了晋陕蒙宁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各省区进行广泛的合作与协调,统一规划部署,从战略的高度看待区域整体的发展,而不是局限于某一地区的局部发展。

2.产业结构趋同难以形成有效互补。产业结构趋同一般是指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间产业结构所呈现出的某种相似倾向,各区域形成相同或相似的产业结构布局。资源禀赋对晋陕蒙宁四省区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形成了产业结构趋同的弊端。晋陕蒙宁四省毗邻区核心城市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高于第一和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对GDP的贡献也明显高于第一和第三产业。同时,第二产业分布主要集中在采掘和能源化工行业方面。产业结构趋同使得四省区产业发展缺乏垂直分工,产业链之间难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影响了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

3.重复建设严重,资源配置机制缺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复建设是不可避免的现象。重复建设有利有弊,适度的重复建设有利于活跃市场,增强市场的竞争特性,对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重复建设过度则会产生资源浪费、经济结构失衡以及抑制企业创新能力等问题。晋陕蒙宁四省区经济结构趋同,重复建设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区域内资源不能合理、有序流动,缺乏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大量的资源在开发过程中被浪费,利用效率低下。同时,重复建设会引起区域内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不高,容易受到需求波动的冲击,诱发地方政府加大地方保护,制造市场壁垒,阻碍商品流动的行政化行为,这些行为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4.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影响持续发展。晋陕蒙宁毗邻区核心城市近几年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然而这种较快的增长是以资源产业过度开发为代价的,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出现了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土地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以榆林市为例,1997年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06. 07 ×108 m3,2007年的排放量高达927. 36 ×108 m3,是1997年的8. 7倍,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成直线上升趋势。这种战略发展上偏重于经济效益、忽略社会效益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坏,加大了后期环境的治理成本。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相互作用机制,经济发展会影响环境,环境也会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当前四省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环境现状限制了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

5.区域文化存在差异。区域文化是指在特定地理区域内,基于历史演化、社会实践和群体互动进程逐渐积淀的道德准则、价值观念、风土人文、行为模式、生活习惯、等一系列文化要素的综合。区域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忽视。晋陕蒙宁主要包括汉族、蒙古族、回族三种民族文化,差异较大,人们对同一社会经济事件往往会有不同的认知和应对。在构建晋陕蒙宁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诸多的冲突,其中由于文化差异而产生的冲突不可避免。同时,文化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短期内改变的难度较大,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文化差异问题,必然会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顺利进行。

三、构建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1.打破传统,建立跨省区行政部门。构建晋陕蒙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系统整体优化的角度考虑发展中的问题,协调系统冲突,维护系统目标的一致性。区域行政部门的独立造成发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本位主义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个跨省区的行政部门,来处理应对这些问题。首先,建立跨省区行政部门应该由中央直接牵头,避免部门建立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其次,应赋予部门明确的权力,这样才能保障在重大问题上全局优化、统一部署的战略效果;最后,清晰界定这一部门的职责,主要负责省区之间的横向沟通协调和区域内重大问题的最终决策,避免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混乱。

2.区域内合理分工,打造垂直产业链。借助于资源禀赋,晋陕蒙宁四省区近几年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整体产业规划的缺失,产业结构呈现出区域之间相互趋同、局部区域相对合理以及区域整体明显失衡的状态。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站在区域整体的角度,谋划产业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四省区产业结构合理布局的思路应包括:资源优势是四省区发展的基础,在考虑产业布局时不能脱离这一优势另求次优;产业结构不仅是行业之间的配置,还涉及到行业内部产业链不同环节之间的配置;合理布局产业链在不同环节的分工,集中优势资源,以产业链环节的发展为突破口,加快创新,引进技术和人才,在区域内打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垂直产业链,促进整个产业从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从原料加工初级化转向产品加工精细化,从规模发展转向效率提升。

3.构建大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地方保护和本位主义所引起的行政壁垒,阻碍了要素的流动,引发了资源浪费、重复建设、产业结构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实现四省区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在区域内构建“大市场”,建立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首先,需要相关行政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局部发展的狭隘认识中走出来,摒弃地方保护,打破行政壁垒,站在区域整体高度看待发展的问题。认识到只有整体发展才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选择。只有整体发展好了,局部的发展才能持续,才能快速,才更加科学;其次,应该以公平的市场环境为核心,实现区域内要素合理流动,商品服务自由交换,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实现公平竞争;最后,加强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以及风险机制等市场机制建设。

4.统筹环境治理,实现科学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是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社会的发展,是一种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模式。四省区当前的生态环境水平不尽相同,持续发展的环境保障有所差异。同时,在打造垂直产业链的构想下,未来的发展对四省区生态环境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环境治理就不是一个局部问题,需要在区域内结合生态环境现状和不同的产业链环节分工,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统筹治理。环境治理存在明显的外部溢出效应,治理成本小的区域完全有可能享受其他区域环境治理的成果,因此还需要设计合理地分摊环境治理成本的机制,协调处理区域内各省区的环境治理问题。只有从整体的角度出发进行环境治理,才能避免出现甲治理乙污染的负向激励效应,才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5.加强文化融合,促进发展共识。Max Weber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指出,一旦人们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意识形态和道德规范,与该意识形态不相容的任何经济形态都难以得到发展, 而与之相融合的经济形态则必然出现。晋陕蒙宁分属三个民族四个省区,区域文化存在较大差异,在构建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必须减少文化冲突和文化差异,加强文化融合。首先,加强文化融合可以促进人们对区域内共同发展观念的认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其次,文化融合有利于解决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强化通过交流沟通进行协调的基础;最后,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文化融合有利于构建大市场,促进区域内要素流动,提升区域整体信用水平,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从而达到节约资源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的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1]石涛,鞠晓. 要素禀赋、市场分割对区域产业结构[J].工业技术经济,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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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金锁,柳梦琦. 榆林市工业GDP与环境污染相关性的实证分析[J].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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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敬宇,聂华林. 兰州―西宁区域经济一体化试验区建设研究[J].地域开发与研究,2010,(8).

篇(7)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