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 16:30:0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建设工程节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前言
作为水利建设工程中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其节能设计方法在近期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水利建设工程节能设计方法的实际应用水平,从而有效优化水利建设工程的最终整体效果。
二、水利建设工程节能设计原则
1.安全性和效益性
为了能更好地、更持久地为人们服务,按照工程力学等相关水利工程理论的要求,水利工程节能设计必须保证安全,达到抗损耗能力强等建设标准,要做到在实际中能够抵御各种严酷气候条件,还要按照相关原理确保工程符合自然生态特征和规律,避免因违背客观规律而造成的过度消耗。如此,则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方案的筛选过程中务必进行多项指标比对,反复考量利弊,坚持选择具备水利和生态两者最佳衔接点的设计方案。
2.生态系统自主修复
生态系统对物种具有自然选择功能,对于那些能够对其进行适应的物种,生态系统具有天然的亲近性,最终让物种在自己的系统内达到生存的目的。将以上原理和水利工程节能设计进行结合的时候,此时的水利工程设计已经和传统的设计有了质的提升。生态系统的自主修复功能的主体是生态系统自身,而传统的水利工程设计主体则是人,因此两种设计本质是不同的。传统的水利工程设计运用的方式,设计的过程都在人为控制之中,一切都在朝着人们预设的目标前进。
3.兼顾环境
水利工程节能设计的设计过程应该兼顾相关环境理论,进而达到水文相关指标合格的目的。水污染问题和水的季节变化给水利工程节能设计的设计建设带来了各种阻碍,这是其建设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挑战。比如某些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由于当地的水的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因此必须要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做好水质维护工作。经过几年的相关维护工作,改善水质的目的依然无法实现。因此,水利工程节能设计的设计要兼顾环境问题。
三、水利建设工程功能的节能
1.最大限度提高水利工程的自排能力
水利工程的自排能力主要取决于水系的布置和水闸、河道的结构特征,该水利工程,经过多年建设已形成一个较完善的防洪排涝体系,水系经过优化布置,再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水闸的孔宽和河道断面,就可以只建水闸少建泵站,利用闸前后的水位差,通过启闭闸门,用自排来达到排涝和调水的要求。
2.泵闸结合的布置
当单纯靠自排无法满足排涝的要求必须修建泵站时,在设计中大都采用泵闸结合的布置,在泵站附近或在泵站下部修建口胡光明水闸,以水闸自排为主,只有在水位差较大或灾害性天气时,才进行强排,这样可大幅度的降低强排时间,节约大量的能源。
3.合理规划,综合考虑区域排水模式
在设计区域排水水系时,排水系统一般都分一级排水和二级排水,先将整个区域分成几块,每一块需要排出的水集中到一级泵站,启动一级泵站的水泵将水排至二级排水河道里,再由二级排水河道里的出口泵闸将水排到区域外。在排水系统设计时,优化水系的布置和合理选择二级排水水位,利用地面和河道水位的高差,使一级排水就近直接排入二级排水河道,可取消或减少一级排水泵站,这种排水模式会使二级排水泵站动力和运行时间有所增加,由于二级排水的河道有蓄水的功能,因此二级排水泵站增加的动力远小于区域内一级排水泵站动力总和,节能效果显著。
4.利用景观绿化和人工水面,增加河道蓄洪能力
以往在设计水利工程中的防汛墙时,为了减少占地面积,一般都采用直立式结构所示。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河道的修建和改造,都要求在河道的两侧布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这样布置既增加了河道的蓄洪能力,减少强排时间,又满足了生态景观的要求,据初步计算这种布置方式约可减少能源消耗16%。
5.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合理科学地调度
经过多年不懈建设,水系内已经建成了大量水利工程,如何根据气象和地理条件对这些水利工程进行高效调度,提高综合防汛和调水能力,减少强排时间,以达到节能的目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问题,依靠传统人工调度的方式是无法解决这个难题的,只有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才能满足上述要求。新建的防汛和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是新时期区域水利工程信息化调度控制的中枢,以现代集散控制和网络技术实现全部水利设施的实时控制、统一调度、集中管理,达到优化运行结构、提高反应速度、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
四、水利工程的节能设计方法研究
水利工程的节能设计,主要是从工程设计、用能品种、用电设备、水利泵站变压器等方面进行控制,下面就从这些方面,介绍节能措施。
1.建筑物设计节能措施
建筑物设计节能技术主要用于泵站厂房、水电站厂房、管理站用房等工业及民用建筑物的设计中。目前国家正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建筑物节能标准体系,建筑物设计节能措施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筑墙体、屋面和门窗节能技术。包括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复合的外墙和屋面、外墙外保温技术,限制并逐步淘汰内保温技术;采用各类新型屋面节能技术、节能窗技术,控制窗墙面积比,改善窗户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等。
(二)采暖和空调节能技术。包括根据工程所在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研究采用集中供热技术、优化配置冷热源技术、空气热回收技术、太阳能技术等先进节能技术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减少采暖、制冷方面的能源消耗。
(三)采光和通风节能技术。包括根据建筑物的布局情况,研究泵站、水电站厂房利用自然光技术、自然通风技术的可行性,减少采光通风方面的能源消耗。
2.用能品种的节能设计
根据水利工程相关的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正确计算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用能品种、数量,再换算为标准煤数量,以此可以分别计算出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折合为标准煤的用能总量,人们根据这些可以有效加强节能设计。
3.用电设备的节能设计
在水利节能工程设计中,应该选择合适的用电设备也能满足体现节能要求。
(一)合理选择水泵。新建水利工程的水泵多为大中型轴流型式,可供不同用户选择这类产品,在设计中,应正确比较水泵参数,严格按实际需求,全面考虑叶片安放角、水泵泵型、门径和比转速等,这样才能使得用电设备能够适应现实情况。
(二)采用直连的方式。在水利工程用电设备的节能设计时,应该要求转速一致,采用直连的方式,通过齿轮变速箱连接电动机和水泵,这就决定了与之配套的电动机必须保持低速,这样的方式比较经济划算。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要求,水利工程中的水泵机组以及各类闸门启闭设备的电能消耗是工程运行期间的主要能源消耗,这能使得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五、结束语
通过对水利建设工程节能设计方法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节能设计涉及到诸多方面的要素,有关人员应该从水利建设工程的客观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利用多项优势特点,研究制定最为契合实际的工程节能设计方法应用方案。
参考文献:
[1] 姜树辉,杨大勇.关于小型水利工程设计交底及临时工程施工的建议[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08):88-89.
[2] 黄屹.探讨水利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0):102-103.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及建筑节能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及其监督管理,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的材料使用管理;
(二)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管理的生产企业的建设工程材料的生产管理。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广和应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建设工程材料。
第二章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第五条对于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依法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需要备案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目录。属于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材料目录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之前应当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对纳入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应当持以下资料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续:
(一)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相应认证证书;
(四)有注册商标的建设工程材料,提交商标注册证明;
(五)由有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抽样检验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且该报告出具时间未超过1年;
(六)产品执行标准;
(七)进口的建设工程材料,提交出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生产企业委托经销单位办理备案的,经销单位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对提交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给予备案。备案人需要备案证明书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具。办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不得收取费用。
第七条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停止生产或者在本市停止销售以及备案资料有变更的,备案人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上网公布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名录。
第九条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备案范围的建设工程材料的,应当从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中选用。直接采购尚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的,由采购方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监理中发现财政投融资建设工程使用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材料的,应当及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情况。
第三章建筑节能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单位,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认定。
第十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定期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对建筑节能材料认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示情况决定颁发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认定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认定申请。建筑节能材料的市场使用效果作为重新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对取得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的,可以按规定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中安排资金予以扶持。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应当将使用建筑节能材料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以下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
(一)新型节能玻璃、外门窗、幕墙及其辅料、附件;
(二)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三)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设备;
(四)建筑遮阳技术与产品;
(五)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材料;
(六)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材料;
(七)环保型可持续发展技术及材料;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与材料。
第十六条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粘土烧结制品,但生产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50%的建筑废土、江河湖海淤泥、粉煤灰等利废材料的除外。
第四章预拌商品混凝土与干混砂浆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除下列建设工程外,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
(二)因交通运输条件限制,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特种类型混凝土的;
(四)确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特殊专业建设工程。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需要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当事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符合第四项规定的,还应当报专业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推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使用干混砂浆,逐步限制现场拌合砂浆,具体限制使用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保障的合理运输距离及城市发展需要,编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规划。设立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点应当符合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布点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条推行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生产企业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质量。
第二十一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双方应当在预拌商品混凝土运抵施工现场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做好混凝土验收记录,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制作混凝土试块。
干混砂浆供需双方应当在干混砂浆运抵施工现场时,做好验收记录,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计价办法,编制本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市场综合价格,按月向社会公布。
建设工程概预算以及招投标工程招标标底,依照规定参照造价管理机构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市场综合价格进行编制。第五章建筑幕墙与建筑外门窗
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在建筑幕墙、建筑外门窗(以下称门窗)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注明建筑幕墙、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指标、气密性能指标、水密性能指标、保温遮阳性能指标,以及对城市主、次干道临街住宅建筑的建筑幕墙、门窗的文件中注明隔声性能指标。
建筑幕墙设计成果文件中还应当注明幕墙的平面内变形性能指标、抗震设防指标。
第二十四条建筑幕墙委托专业幕墙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设计的建筑幕墙性能指标值进行深化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建筑门窗施工图设计并出具结构计算书、节点图。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建筑门窗施工图深化设计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十五条建筑幕墙、门窗的制作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同时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二)符合设计要求;
(三)制作安装单位对每批次建筑幕墙、门窗的切割、拼装、密封、检验进行记录;
(四)单体工程建筑幕墙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者幕墙最大标高大于24米或者在人流密集区上方的,以及门窗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制作安装单位在上墙安装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性能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筑幕墙、门窗工程制作、安装单位在施工安装建筑幕墙、门窗时,应当向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提供前款第一、四项规定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建筑幕墙、门窗工程制作安装完成后,应当依照规定及时进行专项竣工验收,施工安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幕墙、门窗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保修书。
第二十七条在建筑幕墙、门窗上墙安装过程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保护膜。
第六章建筑钢结构工程
第二十八条从事建筑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钢结构工程设计、制作、安装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
建筑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施工人员应当取得焊工证书。
第二十九条建筑钢结构工程所用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
第三十条建筑钢结构工程制作安装单位应当对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过程进行施工记录。施工记录主要包括:
(一)原材料的采购、检验、使用的凭证或者记录;
(二)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验的记录;
(三)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验的记录。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构件、连接用紧固件、焊接材料进行查验,并查验以下资料:
(一)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施工记录;
(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应当提交的资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提供的质保资料。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就查验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第三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抽样检测的方式对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钢材、焊接材料等主要材料和工艺制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分别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对应当办理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续而未备案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
(二)在限制使用范围内,擅自在现场拌合砂浆的,可以按照每立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
(三)在建筑幕墙、门窗上墙安装过程中使用不可降解的保护膜的,按照每米处以0.5元的罚款。
前款第二、三项的罚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
第三十四条建筑幕墙、门窗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对制作安装过程进行记录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按我委安排,市建设工程质监站组织了6个检查组,于*年10-11月进行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重点对工程的主体结构实体和建筑材料质量及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等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在建工程79项,其中住宅工程37项,公共建筑26项,市政工程16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和抽查通知书8份,其中责令4个工程停工或局部停工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较好执行,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较规范,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推进,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过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同时也发现,一些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项目负责人长期缺位,分部工程未能及时组织验收或严重滞后,混凝土结构质量通病未能有效防治,特别是影响结构使用寿命及安全的问题如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控制(特别是悬挑构件)、上下层墙柱新旧混凝土交界面的处理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甚至个别项目还出现结构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情况。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
个别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发生涉及结构、节能等方面变更后,不按规定重新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2.监理单位质量行为
(1)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不齐,部分监理人员不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个别项目总监经常不到位,由监理员行使监理工程师甚至是总监代表的职责;(2)监理资料缺乏完整性和有效性,监理资料中存在监理工程师代总监签名现象;(3)对原材料进场未严格把关,部分工程缺少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4)个别工程现场施工质量较差,未有效制止,起不到旁站作用;(5)部分工程对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能跟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并及时进行复查;(6)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组织验收。
3.施工单位质量行为
部分施工单位存在项目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人员不到位的问题,个别项目经理经常不到位,未能实际到位履职;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如原材料、试件等见证送检的检验报告和施工自检资料未能及时收集整理,钢筋原材料进场检验所代表批量与相应厂家出厂合格证不符的现象较多;部分检验批验收记录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如在现浇混凝土分项检验批验收记录中,对混凝土观感和尺寸偏差存在的严重缺陷无任何反映;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不规范,在记录中有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而在结构实体相应部位找不到该组试块。
(二)原材料质量
从本次抽检各种建筑材料的情况来看,钢筋原材、砌块或砖、电线电缆、塑料管材(管件)等材料质量总体较好;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和墙体材料传热系数的检验基本符合要求;而玻璃节能检测发现个别玻璃的遮蔽系数检测结果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的要求。
(三)工程实体质量
工程实体质量分两方面检查:第一,实物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在建工程作业层和已完结构的楼层;第二,结构实体质量抽检,包括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现场钻芯或回弹测定,对混凝土梁板钢筋定位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实测实量混凝土楼(梯)板厚度等。
1.实物外观质量主要存在问题
(1)模板工程。部分工程模板体系固定不牢固,模板安装时拼缝没采取有效的防漏浆措施,造成外柱(梁)、剪力墙跑模、错位、漏浆等现象;(2)钢筋工程。钢筋定位不准确,特别是剪力墙纵向受力钢筋偏位现象较多,端部钢筋弯勾制作不规范、加密区箍筋数量及间距不符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无有效保证,部分剪力墙和楼板支座负筋没有保护层措施,个别工程框架梁未按图设置钢筋;(3)混凝土工程。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未能有效控制,梁柱接口、墙(柱)根部等部位存在蜂窝、麻面、漏浆现象较为普遍,个别楼梯梯板端部存在严重夹渣现象,结构施工缝留设比较随意,没有按照规范及设计要求落实,个别工程因施工原因在框架梁上形成较多“冷缝”,个别工程在混凝土楼面上随意留置管线沟槽;(4)砌体工程。砌体工艺质量欠佳,部分未按设计要求留设构造柱或圈梁,砌体留槎、拉结钢筋、灰缝饱满度等不符要求,个别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与设计要求不符。
2.结构实体质量抽测
(1)本次对混凝土梁、柱(墙)的强度采用钻芯或回弹法检测,个别构件强度值未达设计强度;(2)对检测梁、板等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个别构件检测值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3)对混凝土楼(梯)板截面尺寸检测,个别实测部位的截面尺寸未达到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四)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责任主体对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没有完全到位,部分工程未进行建筑节能材料和结构实体检测;个别工程有关建筑节能项目的设计变更未重新报审;未编制建筑节能方面的施工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或编制深度不足,可操作性较差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令建设各方主体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巡查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的工程,相应建设工程质监站必需认真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处理结果报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备案。
(二)对钢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强度和建筑材料检测不合格的,建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建设工程质监站要监督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备案。
(三)对个别质量行为不规范、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包括:
1.*三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二期
该工程已基本完工,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未组织验收。对该工程施工单位藤田(中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
位*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不良行为。
2.*碧桂园三期2号楼工程
*碧桂园三期2号楼桩基检测出现Ⅳ类桩,没有进一步处理记录;重大设计变更未重新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已交付施工;部分墙体垂直方向存在通缝现象。
对该工程建设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不良行为。
3.**美特包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厂房桩基检测出现Ⅲ类桩,没有进一步处理记录;重大设计变更未重新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已交付施工;未见建筑物沉降观测和垂直度观测记录;未见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及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节能材料未送检。
对该工程建设单位**美特包装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分别记录不良行为。
4.*路三期B4标
未见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检验报告;未进行预应力锚固性能试验;对工程桩检测出现的Ⅲ类桩及持力层有碎块、裂隙的桩,未见设计意见。
对该工程施工单位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
5.*新城E5-1商住楼
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
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行为(施工单位为湛江市粤西建筑工程公司)。
6.*市轨道交通二、八号线延长线工程施工4标段
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
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行为(施工单位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7.*市轨道交通四号线车陂南站土建工程
项目经理长期不到位,没有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
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记录不良行为(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树立质量品牌意识,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处于监控状态,要针对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薄弱环节认真制定监理规划、细侧,指导全过程监理,要加强对监理日志等方面的检查,督促监理人员落实旁站,确保监控到位,对施工单位整改不力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报告,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二)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质量监督责任,确保质量监督到位。要重点加强对技术风险大的项目、质量信誉差的企业、工程质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的监督;同时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对监理规划、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发挥作用;要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提高质量监管的效率;要严格执法,对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从严处罚。
(三)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制定有针对性、有效可行的防止质量通病的技术保障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落实;监理单位在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着重治理质量通病内容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施工过程中旁站、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予以落实。各质监站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力度,对存在问题较多、较集中的工程必须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工程有关责任单位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及实施行政处罚。
建筑节能链管理机制中各主体责任建筑节能,就是指在规划、设计、新建、改造建筑物及其使用中,遵从建筑节能标准,采购的建筑技术、设备、工艺、材料和产品要是节能型的,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不影响建筑物室内热环境质量的情况下,使采暖供热、照明、空调制冷制热、热水供应的能耗更少。
设计单位建筑节能的设计决定建筑节能的最终效果。依据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单位设计建筑物,他们应将具体的建筑节能内容体现在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文件中。这些设计单位尤其是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要对其设计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负责。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证明。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若是要建设单位买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其采购的以上物品不能与建筑节能标准冲突。建设单位要在遵循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下,委托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向设计及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做法,以及使用的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做法都是不允许出现的。
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负责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内容,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或者不审查,就不能拿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经审查没什么问题的,建筑节能审查内容要详细的写到审查合格证明中。还要注意的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应由设计单位送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施工单位施工前,施工单位对材料供应商与设备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检查。要采购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标识的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保证能耗指标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施工中,施工单位不能违背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施工人员对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现场取样,然后到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去检测。施工后,施工单位尤其是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施工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施工标准负责。
监理单位监理实施之前,监理单位首先要对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建筑节能标准有个清晰的了解,依此进行实施监理;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定要让他们进行更正。监理过程中,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以保证对保温工程有效监理。要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保温材料、墙体材料、照明设备、采暖空调系统、门窗补品,需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才能开展下一步施工。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创先争优暨“三提升”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我县新民居建设示范村的发展目标,根据自身职能,尽到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完成帮扶任务,为推进全县新民居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帮扶任务
1、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型材料、新技术、新产品,采用有效措施推进建材下乡。要按照节能环保的要求,指导、帮助新民居示范村重点推行三项技术,一是推行外墙外保温等节能技术;二是推行墙材革新技术;三是推行建筑与太阳能一体化设计,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同时,推进建材下乡。
2、加强新民居建设施工指导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要从建筑行业技术规范上,加强对新民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无事故。
3、组织实施示范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新模式。要积极组织指导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推行生活垃圾处理卫生填埋法,即将生活垃圾运到垃圾场内,进行定期掩埋。掩埋区采用50cm黄土夯实,进行底部防渗处理,倾倒时在垃圾中撒入白灰粉进行消毒杀菌,然后用黄土进行覆盖,防止露天扩散和二次污染环境
4、落实好示范村内农户危房改造建设实施范围。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新民居建设,重点保障五保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及残疾人的住房问题。
5、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要优化服务“窗口”,提升办事效率,主动、积极地为新民居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投标、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三、帮扶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民居建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抓好每项帮扶工作任务的落实。
【关键词】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设;节能
一、前言
我国大量土木工程建设,有其特定的历史特点和价值,对不同时期的工程建设,其技术节能方面正在不断地进步,而且其中有一部分依然存在着使用价值,然而早期的建筑在设计上缺乏节能意识,导致工程建设上有严重的能耗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去改造。本文将这一问题作为研究重点,结合相关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机械效率,人员管理和材料运用等方面,结合经济适用的原则,用更加有效的方法进行节能改造,编制出更容易被业主单位接受的改造方案,进一步降低土木工程建设中的能耗,促进工程建设节能工作的进行。
二、工程建设上的节能探究
1、研究方法
节能是当前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包含着工程建设理论、工程建设技术、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还有经济、能源等方面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牵涉到多角度多学科。其节能建设既可以从工程建设的角度上进行,又要考虑到工程建设材料等方面。实地调查工程建设方面节能现状,必须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节能资料,以便为工程建设的节能改造方案提供更好的依据。在探索研究方法的时候,要多查阅节能管理等方面的参考资料及书籍,从宏观上全面分析工程建设的节能理论,并对工程建设节能现状进行多处现场踏勘了解,从而掌握具体的节能技术和节能成本。
2、研究内容
在工程建设中,能耗有多方面的,包括建设材料的生产能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能耗、材料使用时产生的能耗,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是土木工程建设中的材料使用能耗,与日常的使用能耗相比,工程建设的材料使用能耗高出4到8倍,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机械能耗和材料使用能耗,以及人员配置管理不合理造成的能耗等,其总量大大超过了工程建设本身的建造能耗。工程建设的体量越大,其单位工程建设消耗的能量也越多,这也为建设工程节能带来了新的问题。
3、土木工程建设的能耗因素分析
(1)工程建设现场环境因素
由于工程建设大多在露天环境进行,受到气候的影响较多,工程建设里的围护结构与通风结构,将影响到建筑内的气候条件,一个是建筑外面的空气温度,一个是太阳的辐射。建筑外面的温度越低,建筑内外的温差就越大,因此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耗热量就越高。
(2)工程机械热工系统的效率分析
一般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实际的运行工况,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的要求去选择施工机械。一般施工机械的运行效率为55%-70%,输送效率为85%-90%,沿途损失10%-15%,剩余的47%-63%的能量用于正常作业。我国施工机械的机械效率较低,整个机械运行系统的综合效率仅为35%-55%,远低于先进国家水平。
(3)建筑技术与工艺
建筑技术与工艺除了建筑材料的革新之外,也是提高土木工程建筑质量方面的很重要的因素,将建筑材料的优点充分地利用起来,结合新材料、新特点,并且依靠建筑设计的技术和工艺。特别是技术和工艺要配合好,否则会制约新建材效能上的发挥。另外,技术与工艺的结合,要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特点进行选用。
4、工程建设管理分析
在很多建筑企业里,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一般是定人定机,一台机械设备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该制度的优越性在于:能够让操作人员对设备特性有充分的了解,使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牵涉到新技术和新科技,如今有很多机械设备具有较高的现代化特性,因而某些操作人员比较难掌握新机械设备的一些性能,在施工生产时难以做到灵活运用。另外有一些建筑企业在购买先进设备上舍得花大价钱,但在人员培训上却不舍的投入,导致操作人员使用设备的时候难以做到正确操作,从另外的意义上,也是降低了设备的实际使用效率。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节能措施
我国工程建设的主要宗旨是节约能源、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节约用水、节约材料资源、降低使用费用、减少环境污染。
1、在工程建设工程中重要合理选用建设材料和建设管理方案
在工程材料的选用当中,多一些选用非透明材料,在非透工程材料中,金属材料、石材、合成板材等均是很好的选择。另外在遮阳设施上,利用遮阳板等材料,能够进一步降低太阳的直接照射,从而避免了建筑内过于炎热,使隔热的节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2、提高建设工程施工机械效率
根据具体的建设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选择合适的机械类型,使其既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作业任务,又能发挥机械的性能优势及潜力,以期达到最佳的机械效益。在工程建设中,机械设备往往要根据施工上的各种条件来进行配置,例如结构类型、工程量等,尽量做到合理使用,使机械设备的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有一点要注意得是,主导机械在既定工程上要认真掌握好,并且围绕它来进行次要机械的配置,从而保证主导设备在满荷的条件下,次要机械设备也能尽量达到工作量饱满。次要设备的工作能力要跟主导机械设备相匹配,这样便于设备的维修管理。
3、在工程建设中管理方案
工程建设在作业中如何正确管理,发挥整个项目班组在建设单位的作用,实行一体化流水线作业和精细化管理,实现各工种和个劳务班组的优化配置,并且在作业上实行机械化操作,使施工的进度进一步加快,从而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另外还能使劳动强度得到降低,生产效率得到提高,最终降低工程上的能耗。合理管理机械设备和工程建设人员,提高员工技能水平,作业时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激发出操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人与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建设能耗。
四、结语
本文主要针对工程建设的特点,探讨了建设工程节能的影响因素,并总结分析了节能改造措施。工程建设节能是今后土木工程发展的方向,在土木工程建设中进行必要的节能研究,针对研究内容分析相关问题,对以后工程建设节能有很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公共工程建设节能设计标准[S].中国工程建设工业出版社.2005-5
[2]建设部编.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S].中国工程建设工业出版社.2009-6
[3]吴彻平,土木工程建设围护结构节能分析与工程实践[D].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11
随着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对信息化重要性的认知度越来越高,信息化在工程监督管理中得到了切实的应用与推广。例如利用办公自动化平台实现自动化、无纸化办公体系和公文档案电子化的管理、信息公开平台方便了社会各界对工程相关信息、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查询与监督等。虽然近年我省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化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信息化应用仅局限性于工程信息登记、检索和查询,未能实现数据整合、分析和动态监管。
(2)缺乏统一的建筑工程信息化标准规范。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工作才刚刚起步,由于缺乏统一的建筑工程信息化标准规范,已有的信息不能得到充分应用,不同软件间尤其是不同部门间的数据信息不能共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管理的数据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导致数据重复输入、数据质量难以有效控制、数据共享和关联程度不够,从而产生了“信息孤岛”。这种孤岛广泛存在于项目管理、施工企业管理和建设行政部门监管系统中。
(3)信息化监管未能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目前信息化应用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的前端和末端管理,例如招投标环节、工程设计环节、工程报监环节和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环节等,而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的实体质量监管,各方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的行为监管方面却涉及甚少。
(4)对信息化没有深刻的理解。大部分人认为能够上网和接发邮件就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对项目信息化最核心的规范工作流程、实时监控项目、加强组织协调、实施监控工程进度、预测项目变化、识别项目风险和提出项目预警等功能没有概念。在对待项目信息化的态度方面,大部分企业愿意采用,但担心信息化会增加额外的工作量。
(5)区域信息化发展不均衡。信息化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受经济基础及人员素质的影响,这些地区的管理人员对信息化的认识相对深刻,而位于偏远等地区的管理人员对于信息化的认识和渴望相对偏弱。
(6)建筑企业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仍然使用粗放式的管理方法,管理模式单一,信息化程度较低,对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及应用重视不足,认为信息化就是配备几台电脑,能上网,或者建立自己的网页,宣传公司的业绩,用电脑代替手工劳动,通过电脑制作标书实现办公室自动化等等,这种观念严重阻碍了工程建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同时相当一部分企业,鉴于信息化建设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的特点,逐步放弃了企业信息化的建设。
2建设工程监管信息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基础、结构类型等基本情况信息,以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
(2)施工许可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节能、质量通病防治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委托监理、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等。
(3)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信息。包括施工单位管理组织及人员架构、“三类”人员持证及到位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材料、产品检验、施工试检制度、验收制度、事故报告制度、问题整改制度,以及监理单位管理组织及人员架构、责任制度、建筑材料、产品进场审查验收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施工过程巡视、旁站、平行检验制度、工程质量审查验收制度、问题责令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4)施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信息。其中,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行为信息包括: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有无违法分包情况,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样板引路、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公司、项目部定期质量检查落实情况、进场材料产品先检验后使用情况、施工试验送检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分户、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和实施、安拆人员特种作业资格、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等情况、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等;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信息包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实施巡视、旁站、平行检验质量监理情况、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质量事故报告执行情况、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审查自并参与分户、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等。
(5)工程项目控制资料信息。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表、施工记录、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节能设计变更、节能专篇、节能备案、节能施工方案、监理方案、进场节能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机构责令整改回复、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等。
(6)工程项目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信息。包括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抽气(风)道检查记录、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节能、保温测试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排水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风量、温度测试记录、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系统试运行记录、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7)计划统计信息。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分析资料、工程统计资料、劳动力供需计划、材料供需计划、设备供需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各种台账的功能等。
(8)现场管理和工程协调信息。包括现场管理信息、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信息等。
3工程监管信息化的目标
(1)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省、市、县(区)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网络,统一工程监管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实现各监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做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信息覆盖。
(2)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管信息数据库,共享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信息,统一、规范管理各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行为。
(3)各级工程监管单位逐步实现监督管理、信息查询、数据统计信息化、自动化。实现建设工程网上报监,分配监督任务,制定监督计划并跟踪落实;政务公开,各项管理职能、动态信息,国家、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公示,接受社会查询及监督;接受网上投诉,并将处理结果上网,供投诉人实时查询;施工现场实时上传施工、监理行为数据,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及检测数据、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安全数据的录入和储存;实现移动执法,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实时的管理。
4工程监管信息化的实施建议
(1)搭建多层次管理平台工程建设过程涉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多方关系、多个环节。因此,工程监管信息化应充分考虑参建各方的需求,建立一个涵盖日常办公管理、信息集成、信息、施工过程监管、项目远程监控、多方协作等多层次的监管系统和网络信息平台,能够自动生成面向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数据,实现资源的信息化。
(2)以科学发展观搭设信息化监管平台工程建设过程参加单位和人员众多,信息化监管要顺利推广,平台的易用性、灵活性、拓展性和安全性应在信息化监管平台搭设的时候应得到充分的考虑。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企业管理者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由于思想意识的偏差,一些建筑企业管理者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只停留在计数机单机操作和简单的互联网应用,这远未达到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因此要加强领导者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力度,最首要的任务便是切实让他们认识和体会信息化管理为施工企业带来的高效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开展信息化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其管理的水平、生产发展的提升程度,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才能使传统落后的生产管理模式得到充分的变革,使施工企业部门之间、企业与项目部之间、企业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之间通过现代化的手段使信息交换更具实时性、高效性、准确性。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