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 16:29:5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失业保险管理条例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今年,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开拓渠道,努力为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今年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数量大、问题多、任务重。一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适龄劳动力人数进一步增加。二是再就业资金有存在一定缺口。为了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再就业各项指标任务,确保社会的稳定,我们准备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足额筹集再就业资金,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到今年年底,所有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下岗职工,将全部出中心,转入失业。因此,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要保证再就业资金足额筹集到位。计划今年要实现筹资300万的目标,以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时经济补偿金等项费用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同时还要确保出中心后的下岗职工按月领到生活费,从而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这部分人员的稳定。
2、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就业观念,确保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75%以上。
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具体要采取领导访谈、典型报道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要认清形势,正视现实,自己地转变就业观念。同时,要积极鼓励他们通过非国有制、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临时性、弹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
二是强化就业培训,努力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本领。今年计划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0期,培训下岗职工1000人,真正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渐进就业局面,确保再就业率逐年增加。
三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计划联合街道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通过采取在公共场所开设就业专场、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努力使那些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竞争力较弱的下岗、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再就业。
四是抓住我县项目建设大发展、大投入的有力契机,积极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他们的就业领域。
3、加大力度、落实对下岗职工的各项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再就业的有关精神,今年准备制定出台《关于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实施办法》,对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优惠。调动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利用政策,自我创业。同时,还要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以规范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管理,这项工作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已起草了初步方案,准备再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四月底出台实施。此外,为使上级制定的各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我们还准备联合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导,确保上级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宽松环境。
二、以实现“两个确保”为重点、不断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今年的社会保险工作,我们准备紧紧围绕确保离退休费和失业保险金按期足额发放这个目标,努力做好五项工作: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在巩固现有参保人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和规范管理工作。抓宣传,重点是抓好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参保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参保对象对参加社会保险重要意义的认识,逐步增强他们的参保意识。今年争取在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参保数量上,得到进一步扩大,为今后的扩面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抓规范管理,一是要抓好为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办理"接续卡"工作,为他们继续参保创造便利条件;二是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及时向地税局提供情况,为扩面征缴提供依据。今年,我们争取新纳入参保人数要达到1000人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覆盖率继续巩固在100%;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要到96%以上;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养老保险覆盖率要达到市局规定指标;失业保险覆盖率巩固在100%。
2、抓好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发放工作,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从工作程序上,我们要坚持做到年初搞好各月份养老金支付的预测,每月20日前做出当月的发放计划,25日资金到位,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要认真做好对养老金发放的跟踪调查工作,坚决杜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3、认真做好征缴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努力实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与支出基本平衡。今年要继续把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的核定和稽核工作当做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通过核定和稽核确定出准确的缴费基数,为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提供及时可先辈的依据,防止少缴、漏缴现象的发生,切实保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年内对参保单位的核定面要达到100%,稽核面要达到35%以上。努力争取实现全年社会保险金的征缴与支付达到大体平衡。
4、巩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总结上年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我们还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年内,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额要争取达到1200万元,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并为今后平衡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进一步扩大医保工作的覆盖范围,年内使参保的人数达到18000人,做到应保尽保。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还要在服务管理和降低开支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一是要抓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努力使他们提高服务质量,今后还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改善服务,降低开支。二是要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稽核和严格外地转诊的管理。在严格管理程序,堵塞工作中的漏洞,把坚决防止不应有的医疗费"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开支,保证治疗的目的。三是加强对享受公费医疗的离休人员、二等以上伤残荣军、省以上劳模医疗费的开支管理,认真做好烈属及带病还乡伤残军人医疗费减免工作,使两项费用的支出比上年度降低10%和控制在15万元以内。
5、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和管理工作,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今年在失业保险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建立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登记制度,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做到"无障碍接收"。二是保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他们的生活。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愿望,有针对性的开展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再就业竞争能力。四是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上半年准备对失业人员再就业情况进行一次跟踪调查,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需要,通过人才劳动力市场等各种渠道,定期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努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拓宽渠道,广开门路,努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匮乏与低层人才过剩的问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1、在开发、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有针对性实施人才战略。今年,我们准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的《人才规划》,明确今后五年人才工作指导方针、目标规划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使人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循序渐进地开展,使其真正成为我县“人才战略”的基本规范,以保证现在人才与经济的发展大体相适应。
二是政策引导,努力培养和招拦有用人才。在高层次人才工作上,我们将坚持开发与培养为主、引进与吸纳为辅的原则。引进人才要紧紧围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本着“政策引导,引进急需,放眼未来”的原则,重点吸纳和引进教育、农业、工业和管理方面的本科以上的人才。培养人才,要着眼于各行业的未来需求,通过联合办学、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有一定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现有人才,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增长知识,成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县实际,近期内要把培养人才,作为解决我县人才匮乏问题的主要途径。
三是立足我县实际,大力开发乡土人才。作为农业大县,我县在今后一个时期,还将需要大量的基层实用型农业人才。因此,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开发乡土人才。在建立乡镇人才劳动力服务站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切实发挥其承上启下的作用,努力在我县建设一个以县为龙头、乡镇为枢纽、村为触角的三级乡土人才网络体系。同时,加大对乡土人才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家村经济快速发展。
2、在解决低层次人才和社会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努力做好以后工作: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大力开展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努力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积极开展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和招聘洽谈活动,增加市场集日,由现在的每月8日、18日两次,增加到每月8日、18日、28日三次市场集日。尽可能多地为求职人员创造机会。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把合同签订、鉴证、社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人事等业务与市场用工、求职溶为一体,使人才劳动力市场成为“一站式”服务机构,以方便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办事。
三是加强对外联络,广辟就业门路,努力扩大劳务输出。在巩固现有国内外输出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新渠道,争取年增输出量达到10%以上,以缓解县内就业压力。
四是积极开展就业指导与培训。逐步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今年主要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实行免费就业培训,力争帮扶上岗率达到80%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和《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严格按程序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通过严格考核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干部队伍。
2、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年内主要抓好四项培训:一是新任股级干部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二是公务员骨干培训,按上级需要完成培训任务;三是公务员英语培训,年底前,全面完成45周岁以下公务员的初级培训任务,并争取98以上通过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四是法律知识培训,与有关部门配合,争取全面完成市下达培训任务。
3、严格政策、程序,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继续坚持两个回避的考核、评审原则,坚持量化考核与述职答辩相结合的考核、评审办法,确保考核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好各类职称的资格考试工作,使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员尽快走上相应岗位。
五、加大以个体私营企业为重点的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
1、加强对非法中介组织的检查,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今年要对非法中介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对干扰市场秩序的非法中介组织,要给予行政处罚,对屡纠不改的要坚决给予取缔,确保我县良好的用工环境和秩序。
2、继续深入开展就业证、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项检查,全年检查各类企业不少于300家。努力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3、继续贯彻落实《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按省市要求力争实现全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各类企业的全覆盖。主动与工商部门搞好配合,努力使新增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继续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
4、充分发挥仲裁员队伍的作用,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建设,根据需要调整专兼职仲裁员,同时要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全年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做好上述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按照“善谋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强全局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作风的建设。一是以落实“十六大"精神为契机,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倡导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争先创优的良好精神风貌。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优化发展环境、做诚信乐亭人”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使全员进一步树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人事劳动部门的应有的良好形象。三是继续坚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活动,通过抓业务训练、基本技能训练,相关知识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适应新形势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医疗保障权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权,因此也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平等权利。现代意义上的医疗保险权相比传统意义上的医疗保障权还是具有比较大的区别,后者只是明确在居民生病时已所能及的提供相应的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以供其脱离疾病。而前者的内涵则更加宽广,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剖析。从宏观角度看医疗保障权是指为居民的生命与健康提供必要的保障,并且政府为了让这种保证能够顺利进行,会通过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建立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最终目标是保证居民享有卫生保障。从微观上讲,医疗保障权主要指个人有权在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患病时有权得到医疗部门的检查、诊断、治疗等卫生服务。《世界人权宣言》第22条:“每个人,作为社会的成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本缔约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公约生效的成员国至少应当为本国工人提供包括医疗、疾病津贴、失业津贴、老龄津贴、工伤津贴、生育津贴等9项津贴中的3项保障。
农民工是随着我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而产生并发展壮大的群体,为中国的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应该与城镇居民一样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据估计“我国20世纪最后二十年9%以上的经济增长率中,劳动力流动的贡献占到1.5个百分点”。而他们面对市场经济和工业化带来的各方面社会风险时,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已不能满足农民工的而需要,包括医疗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险对于缓解农民工的社会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农民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于是大部分农民开始抛弃家里的土地,进城务工。但是农民工在城市没有在农村时的土地作保障,生活中会面临各种风险,特别是医疗事故风险。政府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在实际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对于其系统的保障是严重缺失的。通过调查发现,在中西部地区农民工生病以后,高达59.3%的人看不起病,农民因此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即使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也有30%―40%得了绝症的农民因无钱医治而死在家中。另外40.7%花钱看病的人,他们人均支出是885.46元,而他们就业所在单位为他们看病的支出却仅为人均72.3元,不足实际看病费用的1/12。
根据公平的原则,每个公民应该享受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从基本政策和制度上根据出身、来源地和职业等而区别地对待每个公民,因为每个公民都履行了同等的国民义务和责任。但由于农民工自身的一些特殊性和各地的医疗水平及政策都有很大差异,所以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权的实际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综上所述,虽然农民工被赋予了极其崇高而神圣的政治地位,社会应对各阶层的劳动者一视同仁。农民工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范享有利医疗保障的权利,并且依据农民工对社会的奉献,也具备享有这种权利的必要性。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工享有的医疗保障权是十分有限的。
二、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困境
(一)农民工受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对于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工业经济的长期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成本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原因,农业经济规模化又存在困难,因此很多农民都选择了进城务工。但是和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二元户籍制度使进城务工的农民无法获得城市户口的身份,是阻止农民市民化的主要制度障碍。这种限制带来的后果是农民工是居住在城市里的身份不同、权利不等的“二等公民”,他们并不能享受国家为城市成功提高的医疗保障体系,如果农民工生病他们绝大部分的费用来源是自己的收入以及家人朋友的支持,就算可以从政府得到一点补偿,那也只是从民政部分得到的微薄之力。
(二)农民工收入水平低,医疗保障意识不强
农民工的从小是在家庭的庇护下成长,他们的生活依靠的血缘文化,一家有事,八方来朝。因此农民进城务工后,依然保持着这种落后的理念,即使有人建议缴费参加医疗保险,他们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拒绝。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低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农民工的收入一部分用来生活,一部分要养活孩子,还需要支付房租,基本上很少有钱可以用来支付医疗保险费用。而目前我国的医院格局还是一个垄断的态势,没有市场化的医疗价格必定会给农民带来很大的负担,部分农民工采取的措施就有病硬抗,带病工作一方面工作效率降低,另外一面极有可能因为一时的疏忽造成更多的问题。这种恶性循环会使农民的工资水平得不到提升,看病难问题一直存在。
(三)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内在缺陷
由零点调查和指标数据网与哈佛有关机构合作完成的《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研究报告》显示,我国部分城市的医疗保险存在着很多不公平的现象,特别是卫生资源在覆盖的区域内分配并不是公平的,城市内的医疗补贴大部分给予了相对富有的市民,而不是急需医疗补贴的农民,这就是分配中的马太效应。其结果就会导致原本是用来熨平收入分配不合理的补贴手段,却变成了加剧收入分配不公的罪魁祸首。这种内在不合理的制度,使得利益分配、成本分摊、风险负担等方面都欠缺公平性,使得作为农民工的作为平等主体得到医疗保障的权益受到侵害。并且各地政府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以各地的收入水平、财政支出为基础进行设计,在缴费水平、支付水平上有很大的差距,这使得农民工流动时并不能很到的受到医疗保障。
(四)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缺乏法律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关乎公民权益的法律法规都存在选择性的对农民缺位,农民工的主人公地位并没有得到体现。《失业保险条理》是1999年颁布的,其主体主要是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农民合同工并不享受此种待遇,若工作满1年,也只能得到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的微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另一方面,我国对于规定农民福利的实体法也是缺位的,大部分立法关注的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对于农民福利的体现只能是在宪法和劳动法中宣言性的规定,只是做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并不能指导实际操作。
三、构建多层次结合的农民工医疗保障权制度相关建议
面对上述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可以有效的缓解上述情况,并且这也是我国建立小康社会必须迈出的一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关键在于明确健康保障中不同层次的服务保障的物品属性,进而确定该层次医疗保障中的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农民工医疗体系创造条件。
(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目前农村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制度障碍,也是造成农民工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根本原因。改革我国户籍制度的核心在于解决如何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的客观要求,逐步实现人口的自由迁徙问题,让人口完全自由地流动,允许公民依法自由选择和变更居住地。与此同时,还要相应的改革和完善户口登记制度,只依据职业来确认身份,这种确认只具有统计意义。应该统一的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划分“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因此,从长远来看,取消现行的二元户籍制是将农村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最终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举措。
(二)促进医疗保险管理的一体化和网络化
要切实的保护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权利,则必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这种医疗保障体系必须以农民工本身的现实需求情况与条件为基础,以多层次、多类型为原则,逐步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接轨。政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相应的制度。(1)首先在地、市一级建立医疗保险关系信息库,并与医疗机构、公安户籍、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2)逐步实现农民工医疗保险关系信息库在地市间、省市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最终实现全国社会保险关系信息互联互换。并制定统一的农民工保险基金省际转移管理办法,保证农民工保险基金能够随之进行转移和对接。(3)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障分类管理信用制度,对农民工进行分类管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应纳入所在务工城镇的医疗保障体系,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障。对于短期务工没有固定和稳定工作单位暂时不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应逐步建立与其身份证相一致的医疗保障个人账户,保证其个人账户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以此扩大医疗保险的范围,最终达到不分所有制、不分职工工作性质的统一缴费、统一待遇的医疗保险系统。
(三)完善慈善事业制度
社会的分配机制有三重:一是市场机制的首次分配,企业通过经营获得收入;二是政府通过税收机制实施第二次分配;三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第三次分配,即慈善公益事业。其中,慈善医疗救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救助方式。慈善医疗救助是指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对患病或遭遇意外伤害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贫困人群实施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种制度,是政府主导的医疗救助制度的有益补充。目前,我国的希望工程实际上发挥了从城市向农村、从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从中高收入阶层向低收入阶层的转移,起到了济贫济弱、缓解矛盾的作用。我国的慈善医疗救助制度还不完善,政府可以联合农民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通过财政拨款、社会募捐、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缴费等方式凑集资金,用于农民工的大病统筹。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慈善氛围,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具有公信力和运作能力慈善医疗救助。并且给予慈善医疗救助机构或组织一定的政策支持,完善慈善法规;据悉,对第三次分配进行规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明确了基金会的公益性质,细化分类标准,提高设立“门槛”,规范组织结构,这将大大促进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四)发挥医疗保险的公共性和自我管理性
我国的医疗保险更多的体现出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共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在目前农民工尚未完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情况下,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问题,可以组织医院、医务工作者直接进入农民工密集区域,免费为农民工义诊,发放药品,传授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工伤自救和互救的有关技巧。强化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综合维权素质,才能根本上维护医疗保障权利。
(五)法律层面明确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农民工的享受城镇社会保障的权利并没有在法律体系中具体明确,在上述各项措施和政策都得到实行后,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利,必须在法律层面明确相关的权利。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和人们的行为,有了法律的强制性效果,地方政府就不会怠慢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福利。当农民工的合法的医疗保障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农民工可以团结起来聘请相关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