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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车辆安全监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创新场景名称
填报单位
XX县X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
XXX
职务
经理
手机
邮箱
XXXXX@126.com
应用级别
地级以上 县级市 ☑县(区)
新城新区 社区 产业园区 其他
应用领域
政务领域 医疗领域 社区领域 公共安全领域
就业领域 养老领域 餐饮领域 教育领域
家庭服务领域 旅游领域 交通领域☑ 社保领域
扶贫领域 环保领域 其他
场景说明
XXX物流信息服务与车辆监管平台由XX县X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15年投资建设,目前平台现有各类管理及技术人员20余名,入网车辆3000余台。平台建设落成后硬件设施到位的同时,经过多方考察论证并协商,2015年底公司与山东XX北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合作,为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注入了后台技术数据支撑与手机APP联网应用的,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经过两家公司4年的相互协作,目前配备了一支具备专业素质强、服务意识高的动态监控团队,为在线运营的道路货运车辆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与全国物流信息、收集服务,通过该平台的运用,能够及时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并给车辆驾驶员发送安全信息、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驾驶员纠正违章驾驶行为。有效的消除了营运行车辆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规避了安全隐患。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除了具备:定位监控、报警预警、安全信息推送、轨迹回放、报警分级管控、夜间提醒及重点区域车辆管理等基本功能以外,还能够在第一时间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创新应用情况及效果
该平台是集物流信息与收集、车辆北斗系统实施定位与轨迹回放、货物实时追踪为一体的多功能专业性平台。该平台目前已入网货运车辆3000余台,能够实时对所有车辆进行实时位置定位,及时跟踪货物位置,并且能够实现车辆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突发事件报警、夜间提醒、重点区域车辆管理等功能,平台能够向车辆发送安全提醒短信,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可以查看车辆一个月内的所有行驶轨迹。
另外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该平台目前是XX县唯一一家集物流信息及车辆定位功能的服务性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平台的进一步开发,扩大服务范围,力争在全省范围内达到领先水平。
代表性及推广价值
为了让更多的客户体验平台的便利性,目前平台免费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数据服务,同时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团队为平台新老客户提供24小时后台服务。
另外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同时定位功能对货物与车辆的营运监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预期效果
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相似案例
无
其他
无
填表要求:
1.填表用语简洁明了,数据事实详实、准确。字体为“仿宋-GB2312”,字号为“小四”,行距为“单倍”,左对齐。
一、科学合理规划,推进布局调整
(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要积极推广*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应会同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和出台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地区争取于2009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镇)区、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
积极推广闸北、闵行等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地区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启动现有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作出201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书面承诺,通过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装置的安全本质度。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改造完成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许可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颁发许可证或延期换证;达到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资料审查后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把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等,纳入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必须将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实现自动控制作为安全评价的一项内容,分析其工艺危险性及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完善技术措施,并出具评价结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各级财政、金融、保险、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企〔2008〕30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强化技防措施,实施科技兴安
各级安全监管和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09年底前,完成对世博会场馆周边300米内、即使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距离仍不符合条件的加油站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完成外环线以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改造。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建设和应用,确保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调试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监控信息接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路线、运行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09年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电子营运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运营车辆资质、技术状况、日常维护、规范营运等方面的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
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要确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通过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每一阶段都应制定试验开题报告,组织技术条件论证,编写试验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导则》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相关场所、设施要实施视频图像监控。
三、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执法能力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和本市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申请或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评,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评报告提交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2010年底前,上述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九)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打好基础。
(十)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等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过程监控、跟踪整改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岗位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账,每季度按期将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市级监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等教育培训活动,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十二)针对重点环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合理确定市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出专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标志和标识设置,并负责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沿线道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查验、执法,各级安全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专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车辆安全警示标志设施等情况进行查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收发货责任倒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电子卡(标签)查验、登记,同时建立道口危险化学品超装卸载应急处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可控度。
各级安全监管、建设、质量技监、市政、消防、水务、房地、市容环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受控。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水平。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十四)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和加强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单位,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复印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市安全生产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十七)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十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近一段时间,旅游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引起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特别是4月13日,由*太原运通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一旅游团,乘坐*福鑫旅游汽车服务公司租用的大轿车赴华东五市旅游途中,行至商亳高速公路虞城县路段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截止14日20时,已经造成11人死亡、9人重伤、35人轻伤,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目前,正值春季旅游旺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国家旅游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站在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做好安全生产和服务的每一项工作。各旅行社不得租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汽车公司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各旅游汽车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接待车辆安全运输,不得带故障上路,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和违规驾驶。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检查和监督工作力度。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五一”长假前,各旅游、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旅游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的规定,清除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的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力度。我局下属运输实业总公司危化品分公司和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各项措施,并充分利用gps系统,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船舶加强动态监管。运输管理部门还于今年的9月20日至25日在全市开展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市7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检查面达100,隐患整改率达100%。四是加强水上安全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我局海事部门,把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每天出动巡逻艇,加强对重点航段、涉水交通工程、通航桥梁的水上安全监管,实施全天候监控和巡航。对码头和船舶进行检查。航道部门对境内所有航道进行了河道扫床工作,保证了境内航道的安全畅通保证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五是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我局质监站加强了对在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检查,加强了现场工程器械、基坑边坡施工、沥青油料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尤其是针对焦港大桥,进行了多次检查,隐患整改率达100%。公路部门对境内国(省)道和县级公路实施不间断的安全性核查,完善了公路基础设施,提高了公路运营安全。
(五)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夏季高温及汛期和冬季安全生产等重大节日及不同季节的不同安全重点,局党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位局领导对各自责任承包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领导全年共7次率队深入系统和监管社会企业检查督导,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60余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同时,按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要求,局分管领导、综合科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度,交通系统的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有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一是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安全基础工作还相对比较薄弱,安全管理工作还要进一步规范。
(一)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领导虽有所加强,但还有个别单位还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问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不浓。
(二)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于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满足于开会部署,照抄照搬照传,与单位实际工作结合不紧。
(三)内部安全防范存在漏洞。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流于形式,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不足,安全责任的内容不清、要求不细、措施不硬。
为贯彻落实全市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到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办〔2010〕6号)和××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企〔2010〕26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1.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号),提高认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工商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工商部门的职能,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2.积极在本系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严格执行《××市工商局关于重申车辆管理六条规定的通知》,要强化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绝不能有任何不安全的行为,特别是春节在即,务必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酒后驾车和驾驶无证无牌机动车,要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单位、个人评先挂钩,对酒后驾驶公车的要加重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3.要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顿,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不放过一个细节、不放过一个隐患、不放过一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落实安全工作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切实负起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执行责任,严格自律,带头遵规守纪。对因制度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发生各类严重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严把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各单位要组织相关股室和基层工商所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的登记前置许可审批关,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不予登记。
2.加强巡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单位要建立辖区内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台帐,加强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日常巡查,并在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证照中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相关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对许可证件过期或失效的,应责令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的,依法予以查处。
3.依法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到位。各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辖区内非法从事报废汽车拆解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依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行为。
基层安监工作在平安创建、和谐构建中,发挥了战斗堡垒的作用,但新形势下基层安监管理也面临着新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构筑坚固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是各级党委、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安全生产监管现状
1、完善规章制度,密织"安全网"。姜堰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去年将安全生产列入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严格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自去年以来,姜堰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姜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姜堰市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姜堰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姜堰市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规定》等7个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在安全监管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市、镇两级政府每年年初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印发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实行事故指标控制。全市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已经形成。
2、着力安全防范,筑牢"防火墙"。一抓安监"正规军"建设。20__年3月安监局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由组建时的6名,扩大到现有在岗人员32名,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实现了机构、经费、人员、车辆、场所、装备"六到位"。基层各镇均配备了1名安全助理,专司其职抓安全工作,娄庄、白米、沈高等镇根据经济总量,还配备了2-3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一支安全监管"正规军"队伍越来越壮大。二抓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姜堰市持续开展了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等8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实行"谁家的孩子谁家抱",重大问题齐协调,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时间和责任人员,确保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安全生产状态有了明显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明显下降。三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围绕主体抓"落实",围绕业主抓"意识",去年以来,姜堰市在部分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等高危行业推行了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此外,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充电",使他们了解、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违章指挥。
3、夯实"三基"工作,推进"落实年"。围绕国家安监局"落实年"活动的要求,今年该市组织开展"三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安监队伍基本素质)建设推进年活动,其目的是落实三个"推进",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到位,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的提升,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基本素质的提高。(1)抓准入"门槛"。对化工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逐一对照省政府安全生产达标的要求,逐一检查,首批26家因不达标全部关闭。同时,市政府划定专门区域,建立化工集中区,实行项目审批"三同时",提高准入门槛,严防事故的发生。(2)抓"双基"工作。乡镇安全达标在近几年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监管手段创新上做文章,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创建企业星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功",达到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的目的。(3)抓宣传"喉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主阵地的宣传"喉舌"作用,突出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凸现的几个问题
1、编制太少,监管力量不足。基层乡镇除分管领导外,一般仅有1个安全助理,也就是一个乡镇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依靠安全助理一个人包打天下。以某镇为例,全镇有486家企业,如果安全助理一天检查2个企业,检查一遍就需要半年时间。安全助理既要做到上传下达,又要开展宣传教育,抓好隐患督查整改,面对面广量大的安全监管工作,凸现编制太少,监管力量不足的软肋。
2、财力紧张,监管手段落后。基层乡镇普遍财力有限,装备十分缺乏,安全助理在检查过程中,监管手段主要靠眼眼看、靠鼻子去闻、靠用手去摸。特别是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于无专用车辆,无法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到了事故现场由于没有防护装备和专业知识,无法靠前指挥,极易成为次生事故的受害者。
3、欠帐较多,安全基础脆弱。一是先天不足。有的企业将织布机搬到家中办起了纺织厂,有的纺织厂改行成了化工厂,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厂房耐火等级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先天不足。二是投入较少。有的企业图省钱,舍不得投入,购买淘汰的旧设备,由于这些设备安全等级差,老化严重,带病运行,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三是隐患较多。有的企业生产条件简陋,每次检查都会发现不少事故隐患,隐患发现后尚未
得到整改,新的隐患又出现了。某镇一家铸造厂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梳理出17条隐患之多。四是业主不重视。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较为突出,不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盲目指挥、盲目蛮干,大有人在;企业无规章制度,家庭作坊式的管理模式依然存在。五是职工不懂安全。企业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没有具体内容,加之部分职工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淡漠,不懂得安全操作和自身防范,盲目作业、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4、上急下不急,监管体制不顺。乡镇安全办实行双重管理模式,业务上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行政关系隶属乡镇政府序列,这种双重管理体制直接导致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相脱节。由于抓安全工作难出政绩,少数乡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上面盯得紧就抓一下,平时很少顾及,有些领导重视的是事后"救火",极少数乡镇甚至为了谋求一时的经济增长,不惜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执法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
三、对策及建议
1、配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议根据乡镇规模和经济总量,增加2-3名安全监管人员的编制指标,配足监管力量,将监管的重点前移到村一级,下移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组建安全生产执法中队。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延伸至乡镇的安全监管垂直管理体制。
(一)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抓紧制定高危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巢湖市、庐江县要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力度,稳步推进矿山关闭工作,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步伐,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集中治理危库、险库和病库隐患,打牢安全基础。巢湖市要认真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制,深入企业做过细工作,确保按期、有序、稳妥完成退出任务;要以散兵镇为重点,由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执法常设机构,驻守开展联检查,进一步落实“打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行为,斩断利益链。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四个城区要认真落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零售网点数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全力遏制和减少营运车辆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按期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大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检查频次,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双班驾驶员”、凌晨2-5时停车休息等制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巡查频次,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严查严处“三超”和客运车辆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尽快牵头制定恶劣天气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办法,有效预防因天气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对客货运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行驶和记分记录查询,对未接受处理或达到(超过)12分的,一律责令接受处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境内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的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设计与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各级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质量安全报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严查项目建设中不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工程建设中涉及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实行施工、监理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对发现违反安全方案和相关标准规范的,一律暂停施工整改。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施工企业“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细策,对获得市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招投标环节中予以政策加分。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层级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负责本区域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机构,充实有专业、有经验、有事业心的监督人员到相关岗位,真正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民自建房属地安全监管,落实乡镇对农民建房的安全责任,形成建设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审批、乡镇政府负责、各村建立网络、房主承担责任的农民建房管理责任体系;禁止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或未取得工匠资格的人员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整治单位、社区、乡镇火灾隐患。对单位、“三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清除;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和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书面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开展联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坚决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对本行政区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而致使发生事故的,追究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万家创建、百家示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市政府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下设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工作组,分别由安监、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经信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激励和保障措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进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企业未按期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标准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二)大力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创建活动,确保所有乡镇(街道)达到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20%左右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安全生产监管示范乡镇(街道)要求。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和装备等按期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四、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检查本区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政府和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落实;政府和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安排、同时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落实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