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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及合同管理精品(七篇)

时间:2023-07-10 16:02:58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务及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法务及合同管理

篇(1)

一、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没有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对于油田销售企业合同管理,部分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其管理作用,使其难以收到效果。部分油田销售企业认为合同管理不是企业管理的重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因而无需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2.合同管理缺乏完善监管制度。合同管理监管工作,要求油田销售企业参与,同时合同利益方也要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愿参与监管,就会影响合同管理实际效果。另外,如果合同双方不参与监管,尽管采取了一定的管理手段,也没有实际意义,无法落实到位。根本原因在于,油田销售企业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使得企业与员工缺乏约束机制。从员工层面来讲,其不重视合同管理,因而企业无法顺利开展合同监管工作。3.合同管理缺乏专职人员。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管理员及承办人通常会将合同与部门其他工作混淆起来,很多情况下没有为合同管理建立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企业合同项目涉及金额大、周期长,假若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当前,有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大都是为了应付工作检查,实质性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4.缺乏先进的管理模式。企业在合同管理中,一般将其划分为法律事务范畴,由企业法务部门负责管理,这是合理管理的主要模式。该管理模式应用后,可从法律层面保护合同管理工作,但存在隐患比较大。比如企业会认为合同事儿就是法务部门的事儿,合同问题就是法务部门的问题,忽略了专业部门对合同文本内容、签订及履行等方面的主导性;法务部门出于职业素养,会关注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但却不能代替专业部门对于文本内容的审核。另外,企业缺乏先进的合同管理模式,管理创新意识不足,给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埋下很大的隐患。

二、精细化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建议

1.规范化合同管理。精细化合同管理使得企业合同管理更具透明性,利用审核流程与内容固化,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参与合同管理,促使合同管理由被动预防转为事前主动预防,可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同时,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审核人员并行操作,减少了等待时间;合同管理中借助其透明化功能,承办人员可对合同审批进程进行实时查询,工作效率提升的同时管理成本降低。2.创新合同管理理念。构建一体化管理平台,将合同管理纳入经营业务与管理范围。基于合同内容,围绕计划费用,实现精细化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目标,动态跟踪任务完成与合同执行情况。3.深入发掘合同应用信息。合同全要素信息收集环节也属于精细化合同管理范畴,合同管理信息与科研计划及付款等信息要实现有效对接与集成,有效融合合理管理系统与生产、销售计划及财务平台等系统,消除信息孤岛问题。利用合同信息化系统有效保存容量大与多样化的合同数据信息,统计与查询便于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海量数据查询技巧,做好分析,为后期日常管理、资源投入及业务发展等战略角色的制定提供重要数据参考。综上所述,油田销售企业合同管理中,应用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杜绝企业合同签订与履行失误,降低企业经营、政策及法律等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但精细化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与实施,涉及企业多个方面,需要缜密筹划与系统规划。

篇(2)

关键词:企业内部 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

一、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由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或部门、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等内容构成,是企业经营管理架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国内经济运行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和日益增多的法律事务,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已经突出摆在企业面前。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作为或者不作为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从而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等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与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不同,法律风险贯穿于企业的全部行为,企业法律风险大,无疑会加大企业的运营成本,甚至一个意想不到的法律风险会使企业遭受灭顶之灾。因此,现代企业高度重视、合理管控法律风险尤为重要。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企业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组织机构和制度上的体现和保障。“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最高境界,作为非诉业务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实现“无诉”。

二、当前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近些年来已经逐步成为众多企业关注的热点,尤其在一些发达国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在理论上取得了发展迅速。我国理论界也有很多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讨论。但是,目前很少有人将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作专门的研究,实践中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例如,中国企业的法务工作并没有得到管理层的足够重视,甚至表现出对公司法务机构、法务及律师职能的轻视。因此,加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进而全面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当前中国现代企业应当努力的方向。

三、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

(一)设置规模合理的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企业设立规模合理的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确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在整个企业管理架构中的地位以及拥有何种权利和义务等是建立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前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建立独立的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而非设立于其他部门之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专门承担法律事务职能,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之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法律事务管理职能。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承担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并与财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治工作机制,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其次,明确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作机制和职责,职责中不仅应包括日常的合同管理、法律咨询,更重要的是健全其在企业经营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防范职责。

再次,由被动型服务逐步转变为主动型管理。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不再仅仅提供对业务部门的需求,而应全面识别企业法律风险,主动将风险节点提前在各业务环节中进行控制,对法律风险进行主动管理;二是注意国内外法律环境以及行业法律环境,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交易规则,对企业的各种交易、投资项目等主动提出法律论证性意见,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合理配置企业法务人员

企业法务人员是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基础,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质量保障。通过选聘标准、待遇、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法律资格取得等方面考察企业法务人员,有助于判断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前景和将达到的总体质量。企业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和完善。

其一,选聘的法务人员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其二,选聘的法务人员至少是本科学历,有法律专业背景,最好有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其三,法务人员的配置数量符合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一个企业的法务人员数量应当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业务量、业务性质、人员总量等因素相匹配,过少则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过多将增加企业成本,同时也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影响工作效率的情况。

其四,企业应为法务人员提供合理的待遇。据了解,目前,中国企业整个法律服务支出占企业营销比例是0.2%,支出水平远远低于国外。比如,法律服务支出占企业营销比例,美国占1.2%,英国最高占1.6%。当然这个支出水平中包括外部律师的费用,但是可以说明,我国企业不愿意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法律服务中。

其五,注重对企业内部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奖励制度或者人才提拔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业务人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考取相关法律资格,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还会使企业获得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度

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大小决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因此,企业应当考量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否进入企业的关键决策程序,即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的法律咨询或法律审查意见是否纳入企业经营决策前置环节,并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尊重和采纳。

目前,由于不同企业管理层对法律服务的认识理念和重视程度不同,导致不同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呈现较大差异。在现实的公司法务管理中,常常会发生企业的管理层或者业务部门对公司法务工作的抱怨,认为内部法务机构在经营中总会提出这样那样的风险和问题,只会“踩刹车”,而不懂得“加油门”,使企业错失商业机会。

综上,企业应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内部法律事务机构要能够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并出具法律意见。在这方面,企业需要建立保证法律事务机构的意见进入决策的机制。另一方面,对于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法律意见进入决策,能否被采纳,内部法律事务机构提出的意见既要体现法律性,又要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并且,企业领导也要提高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内部法律事务机构的意见才能得到更好的采纳,也才能真正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四)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起草、修订、谈判、审批、履行、监督等环节,以及相应的管理流程及制度设计等,是否将法律审查和业务审查进行明确划分且具可操作性,已成为判断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否运行良好的重要标志之一。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建立合同文本模板数据库,并根据外部法律环境变化和企业内部的实际需求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三是,企业法务人员应在合同涉及的立项、选商、谈判等合同签订前的环节及早介入;四是,注重合同管理环节的责任设置,在企业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中对于各部门、岗位的责任点应当予以明确;五是,提升合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合同的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合同会签的各个流程的经过,而要注重将法律审核落实到合同的各个环节。

(五)加强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对企业外部法律资源的利用

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轻视外部法律资源即外聘律师的作用,外聘律师通常对新的法律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在某些专业性强的领域也能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这一点是公司法务所不能比拟的。公司法务更多的是处理常规的、简单的企业法律问题。并且,在企业法务人员紧张时,外聘律师也能为企业提供及时的支持。

在一些诉讼、仲裁、并购等费时且需要专业经验和技巧的领域,外聘律师的优势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往往外聘律师在给企业做法律咨询时,出于最大化规避自身法律风险及企业法律风险的考虑,一般会给出比较保守的意见,这种情况下,只有企业内部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共同起作用,才能满足企业法律服务的需要。因此,任何企业的法律需求均应通过内部法律服务和外聘律师提供的服务来满足,但是不同企业对外聘律师的依赖和利用程度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及法务人员与外聘律师的配合模式如何,构成了判断该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否运行良好的又一标准。企业可主要从以下两大方面予以完善。

一方面,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要主动对外聘律师提出服务要求。企业首先要对自身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一个全面的识别,然后根据需要,如通过拟定清单、提出书面问题的形式向外聘律师提出法律服务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对外聘律师的考核机制。外聘律师的“好”与“差”不能凭企业负责人或者业务人员的感觉,企业应该有自己的一套考核机制,对外聘的法律服务进行量化考评。比如,要求外聘律师定期出具工作报告,在企业内部对外聘律师的工作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等。合理、科学的外聘律师评价制度,不仅仅是对企业自身的负责,也是对外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负责。

(六)加强企业对法律风险和法律服务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力度

建立企业内部法律服务体系,是为实现企业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的目的,以减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造成的违法损失。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也能进一步降低企业法律服务的成本。因此,企业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第一,主动识别企业法律风险,避免企业违法经营造成的损失。企业须重视发挥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务人员的重要作用,主动识别企业的法律风险,以此保证企业的基础管理、对外投资、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的合法运行,以避免企业付出违法经营成本。

篇(3)

1、战略导向原则。法律风险管控应当与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要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目标,并通过风险管理的辨识、评估、分析、转化等方法,降低企业的风险等级,从而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2、管控匹配原则。法律风险管控应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与企业“板块化管理”为核心的管控改革相适应,并融入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3、合法效益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方法应当规范、科学、系统,措施还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应充分考虑采用成本与效益最优化原则。

4、全员参与原则。法律风险源自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加强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各部门、各个员工积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积极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5、持续改进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律风险管控体系也应当不断地调整、完善、改进,从而确保风险管控机制的有效性。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几年,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持续推进。有数据显示:至2014年初,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6.7%、98.1%和98.6%。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起步较晚,在工作实践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很多人的固定思维中,法务工作就是“打官司”,法律顾问、律师就是事后的“救火队员”。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薄弱,怠于执行制度、决策、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的基本要求,对于事件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置不当,有时所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诸如:安达信、中航油(新加坡)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2、法律风险管控融合度不高。由于法律风险管理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安全风险、财务风险、廉政风险等,作为一项新的风险管理,当前的法律风险管控要么进行事后救济,要么在具体业务管理流程中参与,却又很难找到一个好的切入点,也就是当前俗称的“法务业务两张皮”。

3、法律风险管控融方法单一。作为新兴的管理方式,法律风险管控的方式比较单一、薄弱。比如法律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对方法,甚至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从内容、结构上似乎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要求,容易形成工作上的随意性。

4、法律风险管控融资源配置不足。当前,尽管大多数国有企业总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并设置法务部,但在下属子企业的法务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人员,法务人员的资源配置远远不足,在企业法律事务、法律风险管控上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措施和方法

1、加强对国有企业核心事务决策的参与。所谓核心事务主要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例如重大投资、融资、重大合同签订等。在当前,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改制、并购重组、租赁等资本运作方式方法越来越多,存在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法务部门以及外聘法律顾问应积极参与其中,对于这些核心业务规则把握、合同条款、风险把控上能够做出充分了解和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真正形成“决策先问法”的良好习惯。

2、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法律风险管控的核心工作之一。有数据表明,合同管理存在典型的“二八定律”,即大约80%的经济纠纷都是由于合同中20%以内的风险因素没有控制好发生的。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都与合同戚戚相关。合同管理要实行管理制度化,通过制度来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合同文本要标准化,企业要编制示范文本或者格式文本,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严密性,从而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合同订立要专业化,合同重要条款设定、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界定都必须专业、清晰、完整。也是法律风险防范实质所在;合同履行要规范化,要规范管理,全面履行合同订立的目的和要求,积极进行合同闭环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要全面推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管理的全程监控及信息化数据分析。

3、加强国有企业制度建设。通过参与各项制度修订,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规范运作的流程架构,并积极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有了制度的保障,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

4、加强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宣传,着力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建立依法、诚信、合规经营的企业核心价值,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物化于制,使依法治企成为经营活动的自觉行为,从而切实提升企业竞争的软实力。

篇(4)

关键词: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成效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内控体系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公立医院合同管理作为内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其目标与内控体系的整体目标是一致的,将合同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驱动管理体制变革,建立规范化管理格局,使医院具备强大的生命力[1]。

一、公立医院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归口管理。公立医院各部门根据需要组织采购和签订合同,没有归口管理部门会导致合同分布零散、编号不统一、登记不全面、无专人负责等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指导,医院不能及时发现其中的风险和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容易陷入被动。2.采购行为不规范。公立医院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等,要根据采购的种类、金额、资金属性等因素确定。有些部门未经严格的采购程序便确认了合作方,甚至当合作事项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后才开始着手合同事宜,严重违反了相关采购规定,而且由于缺乏合同条款的约束,部门对合作事项的把控力度不强,难以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维护医院利益。3.财务预算、付款等功能难以实现。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付款功能是财务执行出纳和监督职能的关键环节,医院财务部门如未充分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会导致全面预算管理落实乏力、经营情况难以监控、资金使用缺乏计划。4.院内审核流程长。虽然多数医院有内部合同审核流程,但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从采购到最终签订合同,经办人员需要将合同资料分别送达多个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大量的时间消耗在审核环节。5.无制式合同。在没有符合医院特点的制式合同文本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科室在采购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容易被对方单位的思路影响,甚至直接使用对方单位的合同模板,导致合同条款不能有效维护医院权益。6.缺乏法律专业支持。医院合同种类多样,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规定的框架下签订执行,需要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的法务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把关、及时解决相关纠纷。

二、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建立

1.组织结构。(1)三级管理、内外联动。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负责决策医院重大事项,医院领导分管各职能管理部门,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二是聘请知名医疗行业律师事务所高管作为理事会外部理事,参与医院的重大管理决策。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聘请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具体的法务工作。这样,医院内部明确了职责,外部可以获得多层次、团队式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规避了法律风险,可以及时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预案,使防控和解决风险成为医院的常规工作。(2)各部门分工明确、专岗专责。在医院领导总负责下,形成了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管理中心,纪检、审计处和财务处为监督机构,其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合同事项的权责架构。医院管理研究室设合同管理专员,对接各部门和律师;合同主管部门及会审部门设合同经办人或审核专员,实行“经办人—主任”二级审核制。这样,将责任落实到专部专岗,有利于各部门有效配合、相互牵制,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2.制度建设。(1)医院内部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和厦门市相关规定,出台了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相关解释文件,并适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采购流程、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的选用、标准采购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事项;《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补充、解除、法律责任等事项;解释文件对采购和合同经办涉及的具体名词、程序和工作方法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政策提示。(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通过招标的方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常年法律顾问对医院提供合同和规章审改、出具律师意见、参与项目会议和商务谈判、纠纷及诉讼处理、出具律师函、员工法律培训等服务。3.合同审核流程。建立“对外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将合同发起、会审、流转、审批、修改报批、签订、执行等环节纳入流程管理,尤其对风险分值最高的“合同审核”环节进行重点把控[2]。(1)医院管理研究室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四个重要节点的审核: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会审部门按制度审核、律师按约定审改、合同主管部门按会审意见执行。通过关键节点的把控,确保了审批流程满足医院的要求,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即提高合同质量、把控医院风险、促进医院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2)财务处、审计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必要)承担了院内会审合同的重要职责,保证了审核的专业性、合理性,使具体的合同条款符合医院实际发展需要。(3)将合同审核与签订流程合并,缩短流程线路,减少合同签订前的不必要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4)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全面监督采购、合同审核和签订流程,并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审计,保障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规性的要求。(5)常年法律顾问从法务和合规角度对合同逐字逐句进行审核,保证其专业性和独立性,与合同管理工作的周全性、保密性要求密切结合。4.财务全面预算和资金收支管理。(1)全面预算管理是采购和签订合同的“总阀”,医院财务处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决算等工作控制经济活动的全程,各部门获批准的预算内采购项目可以按医院采购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预算外项目必须经相应审批流程批准,对符合“三重一大”规定的项目必须经医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策后方可执行,从而对各项目严格把关、监督落实[3]。(2)资金收支管理是监督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医院各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照合同条款和财务审批流程,申报付款申请并获得领导批准后,将合同、发票、审批报告等凭据送交财务处,财务处按财务制度和合同条款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后,方可办理价款结算和账务处理。5.制式合同库。医院合同虽然数量多、专业广,但总体而言还是可以进行区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请各专业部门提供各类型合同过去签订的版本,组织财务处、审计处、其他管理部门(如有必要)、法律顾问会审,建立制式合同库。目前已建立制式合同,涉及医院运营管理及对外合作的各个方面。制式合同充分考虑了涉及的法律法规、双方的权利义务、各项风险、纠纷解决等内容,主管部门与合作方可以就模板进行协商、谈判,撰写具体合同内容。制式合同为经办人员提供了充足的谈判资源、提高了采购等工作效率,为医院避免了大量合同风险,保障了医院的合法权益。6.信息系统OA无纸化审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医院OA系统中设计开发电子“对外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各会审部门能同时在线审核,方便快捷,提高了审核速度。签章系统、密钥系统、防篡改系统的搭配使用,使合同审核过程可有效追溯,审核痕迹和附件可永久保存、无法篡改。同时,便于建立合同管理大数据库,对合同管理各节点、时点的行为数据进行大量保存,使精准管理行为分析成为现实,可辅助经营决策[4]。7.存档管理。合同编号及存档工作是医院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便于合同的查找、账目核对和审查审计。首先,对所有合同实行四级编号,即“院区号—部门号—年号—合同号”,编号一经确立不可随意变改;合同发起部门在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本部门发起的合同进行编号。其次,存档工作由各部门各司其责,发起部门负责从采购到合同签订、执行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保管,并且将签订合同的纸质版送往院办、财务处存档,廉洁协议报纪检办公室存档,电子扫描版上传至OA流程永久保存。同时,合同审核经手部门要存储经手环节的相关资料。

三、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成效

1.推动医院内控建设。通过明确组织、健全制度、梳理流程、严格财务、实施模板、使用信息系统和存档管理,建立了以防范风险管控为核心,归口部门和责任部门为主体,监督监管部门为引导,医院内部管理为基础,法律顾问有效服务为支撑,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公立医院合同控制实施体系,夯实了医院对业务层面的控制,推动了内控体系的完善。2.保障医院经济活动的开展。随着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合同管理为重要组成的医院内控体系和外部法务协助为医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通过预防、识别、分析各种风险,制定、实施相应的措施,做好事前防控风险和事中管理风险的工作,提高了医院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的能力,保障了医院日益活跃的对外经济活动。3.稳健保全国有资产。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实施以来,在医院合同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通过对合作方资质、资信、履约能力、权利义务、违约条款和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落实,保证了医院利益、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参考文献:

[1]张莹,李晓霓.试论如何做好医院经济管理管理工作———以某医院经济合同审查工作为例[J].中国卫生产业,2016,(10):29-31.

[2]龙灼华.如何加强和落实医院经济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工作[J].财经界:学术版,2015,(15):67-68.

篇(5)

1.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供风险控制保障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流程的管理才是完善的风险管理,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而企业各环节的控制需要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保障,内控制度包括客户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法务管理制度等业务关键点的控制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等保障性制度体系。从全流程各环节进行控股,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在经营业务开展过程中,做业务的风险识别与分析,分别制定风险控制策略。要安排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经营风险评估,排查、化解、有效控制业务流程各个环节风险点,避免造成损失。具体来说,企业可安排经营管理组从贸易模式、客户资信、经营效益、进销存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审核;企业管理组或法律事务组可负责从法律风险角度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经营合同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和漏洞;财务组(包括资金结算组)主要负责从资金使用、防范资金风险、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审核。在内控制度的设计上,企业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切实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有效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国内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大,对贸易规则的规范化和信用保障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贸险具有保障国内贸易安全的作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主要承保买家信用风险,包括因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以及买方拖欠货款而产生的商业风险,可缓解企业因资金链条断裂带来的风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基本功能就是当上述风险发生时,在企业难以收回货款,造成应收账款损失时,提供损失补偿。2012年,商务部发文五成补助力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同时确定补助项目承办机构的七家保险公司。企业可以在内贸业务中,有效地利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降低财务风险。

二、信用风险的事中防范

1.加强合同管理,把好风险防范的之门业务合同是企业风险防范最为重要的手段之一,完善、有效的合同,可以有效对各方权力和责任进行约定,也是解决纠纷的最为重要的依据。企业所有商品贸易业务均要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管理办法及法律风险防范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合同的签订和履约,防范合同风险,确保企业权益不受损害。因此,签好合同,按规范操作,对风险的防范和规避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几条:(1)加强合同管理,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签订合同,内容一定要完整、准确,要件不能有遗漏。对合同格式和文本拟定,争取主动,应尽量采用本企业的标准版本,如果使用对方格式合同,应用本企业的版本加以对照,从差异中寻找对我方不利的条款并加以修正,争取增加对我方有利的条款。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范和规避以后环节发生风险。严禁签订显失公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合同。(3)企业签订合同,应履行必要的基本审查,重点关注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件、授权委托书、特殊商品的经营许可证等。特殊情况下,还应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4)企业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控,强化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反馈。在合同履行中发现条款有误、对方有欺诈行为,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对方协商一致,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协商不成,应采取补救措施,将风险降至最低。应特别注意,在合并履行中,对同一客户同一品种的大宗商品贸易实行单结单清,在上一合同未履行完毕之前,严禁新开信用贸易合同,防止用新合同掩盖旧合同存在的不足,造成更大的风险。

2.加强客户信息跟踪,及早识别突发信用风险定期拜访重要客户,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信变动情况。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对信用等级偏低和资信异常的客户,及时采取收紧信用等措施,防范信用风险,保障货款的及时回笼。企业应制订客户信用额度制度,根据客户信用档案记录、市场情况等,区别不同客户类别,合理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周期。对单一客户应设置赊销总额限制,每一客户的信用额度应与其支付能力相对应,严禁对客户超额放大财务杠杆。及时调整客户的信用额度,调整应收账款的状态,做好应收风险与客户资信相匹配。

3.加强信息化建设,固化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完善业务风控信息化系统。加快推动各成员公司优化完善业务软件系统,将业务流程中识别的风险嵌入ERP系统,在业务运行中实时动态提示和及时处置。最好让技术公司在ERP管理系统中增加“国内贸易”、“境外贸易”两个模块,使其反馈的内贸业务信息更加及时准确,切实消除了人为风险因素。

三、事后信用风险防范

1.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实行应收款项责任管理,做到每笔应收款项有专人负责。销售部门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催收记录应妥善保管,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定期与销售部门、客户对账,督促款项回收。要定期通过函证等方式,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企业要建立销售考核责任制,明确业务人员的销售考核包括应收账款的回收、账龄以及追收额度与销售绩效奖惩挂钩,形成销售业绩和货款回笼并重的管理模式。

2.加强法务管理与风险应对建立逾期账款管理办法,根据客户的最新情况,及时采取催收、资产保全、法律诉讼等管理程序,根据信用风险的状态和程度,及时启用相关程序,甚至法务程序,以便及时做到风险管控,从而最大程度减少信用损失。在确认无法收回时,也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通过信用保险,降低信用损失。

3.加强内部控制执行检查与考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是风险防范的手段,只有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才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及早识别信用风险,及早应对信用风险,防范信用损失。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分析业务流程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内部控制措施,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股效果。同时,考核是内控执行的保障,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考核,在企业内做好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法制文化,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涉及较大损失还应查明原因,落实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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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审查;内容;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9-69-2

0 引言

在施工企业中,签订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但是,从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合同审查工作来看,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合同管理意识淡薄、法律专业人员欠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合同审查工作的进度,使得合同缺乏严谨性。因此,在合同审查工作中,工作人员一定要认清合同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合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的审核,全面提高合同审查工作的水平。

1 合同审查工作的基本内容

1.1 合同审查的概念、目的和内容

在施工企业中,合同审查工作主要指的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要求等对签订合同的内容进行细致的核对和分析,从而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合同审查中,它的目的主要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双方出现法律和金钱上边的纠纷,提高合同的履行率,从而达到交易的目的;一旦出现了违反合同的情况,也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在合同审查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主体合格性的审查、合同条款实用性的审查和权利义务明确性的审查。合同审查的特点就是要突出技术性与经济性、合同结构合理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等。总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依照法律法规,不要出现违法行为,共同保证双方的利益。

1.2 企业合同的审查与管理流程

首先,要申请合同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这个过程必须要让相关部门的审核人员进行审查,由相关法务部门进行合同送审登记,并填好合同审查申请表,在申请表上要表明拟签订时间、合同审查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其次,法务部门在对合同进行完善和修订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求,体现合同的可行性和严密性。再次,由相关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保证合同的经济性和安全性。最后,如果对审查合同还有问题,那么就要按照上述流程进行重新修改,最终在法务部门审核后,要把审查的合同交还给合同承办人,然后进行签订。

2 施工企业合同审查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在施工企业合同审查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地审查,保证签订双方的共同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从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合同审查工作的现状来看,审查手段还比较传统,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很落后,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下施工企业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都包含哪些方面:

第一,管理层对合同审查工作的重视度不高,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以往的传统管理思想根深蒂固,一般都是比较重视技术,轻视合同,最终造成了合同审查工作的不严谨性。第二,在合同审查之前工作准备不完善,没有对市场进行一个完整的调查,使得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很容易出现误差;同时部分企业也没有对另一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件进行审查,这就给合同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第三,一些施工企业规模比较小,缺乏相应的法律专业人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对法律知识缺乏认知,没有充足的法律知识,严重的就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有的企业为了节省资金,不会对法律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从而导致签订的合同不完整、有很大的缺陷。第四,很多的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审查,没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合同的审查流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化,导致了签订的合同内容脱离市场需求,严重的还会出现签完合同之后才上报审查,最终导致了“两级会签”制度失去应有的功能。

3 加强施工企业合同审查工作的对策

面对以上合同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就应该加大对审核人员的知识培训,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最终保证合同的严谨性和安全性。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下加强施工企业合同审查工作的对策都包含哪些方面内容:

3.1 注重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在施工企业中,对合同进行审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由于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审查制度来约束审查工作的进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时,要认真审核人力资源部牵头审核劳动、劳务用工合同,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等内容。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注重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把“两级会签”制度落实到实处,按照法律要求和市场需求从而制定适合自身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要严格把关合同中的各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把合同风险降到最低,减少合同的缺陷,共同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3.2 注重合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的审核

在合同的审查中,审核人员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所说的每个环节,要体现合同的严谨性和经济性。在审查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证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内容的合法性,一旦有任何的问题,就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不能损害双方的共同利益。与此同时,审核人员一定要注重合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的审核。经过多年的研究,一般合同条款越简单,双方就越容易出现法律纠纷,因此,在合同审查的过程中,一定要标注好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避免出现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标注很高的违约金,要充分体现自身的主体地位,在违约条款中一定要对违约事件做好详细的说明,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就要严格按照合同上标注的内容进行处理;如果不标明违约事项,当出现违约的时候一定会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最终损害的是双方的利益。

3.3 注重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在施工企业的合同审查工作中,最重要一个影响因素就是审核人员,如果审核人员不具备较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就会直接导致合同审查工作不能顺利进行,从而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首先,施工企业要提高审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同认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现的现象,坚决杜绝擅自修改合同的现象发生。同时,还要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其次,还要加大法律专兼职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并招收一批具有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保证合同审查工作的安全性,从而提高合同过程管控水平。最后,还要加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学习交流会,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4 重视对合同文本的本身分析

通常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后,就会对合同本身不再进行过多的分析和审查,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的变故,因此,施工企业应该重视对合同文本的本身分析,对合同中各个环节和细节进行仔细的审查,如果有任何的变动,就应该及时在合同中做出标明,从而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除此之外,在签订的合同中,会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施工企业不能存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合同中的每项内容都要认真仔细的审查,从而避免日后出现任何的法律纠纷。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施工企业的合同审查工作是一项严谨、复杂的工作,针对目前合同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一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注重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不断地提高合同审查水平,为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1] 张波.施工企业合同审查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4,05:259+262.

[2] 于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5,03:112-113.

[3] 谢长松.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价值工程,2011,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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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企业;检修项目;合同管理

一、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概述及合同管理特点

随着技术不断进步,电力企业的设备参数、容量及复杂程度也随之增大。为了设备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电力企业设备检修工作成为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工作。电力企业检修项目通常工期紧、专业性强、工程量大、合同标的额大,同时合同的类别众多,一般包括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承揽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工程总包合同、监理合同。相对于电力企业其他合同,检修项目合同往往更加复杂,这也对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各部门协作完成。

二、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合同需注意的风险

(一)合同签约前需注意的风险

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要项目承包人具有相应的工程承包资质、电力承装、承试资质和特种设备维修和改造资质。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就需要对合同相对方主体进行审查,确保其有相应的资格、资质和业绩。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审查合同相对方签约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其企业,同时所持有的授权书记载事项是否具体有效。为防范风险发生,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合同应使用书面形式不允许使用口头合同,合同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合同内容。

(二)合同履行中需注意的风险

在项目承包领域,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隐患。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是否与合同中的约定一致,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出现。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在合同履行中往往会出现工程量变更等情况。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需变更的,合同各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提请新的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经招标、投标确定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不得随意对合同变更。

(三)合同纠纷及履行完毕后需注意的风险

当合同纠纷产生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和法务人员。企业应成立纠纷解决小组,讨论纠纷解决方案,同时收集合同履行中相关证据,固定对方违约证据。在纠纷解决前,合同承办部门送达到对方的书面材料均需要法务部门审核,同时向对方付款及其他履行合同的行为也需要按要求进行审批方可进行。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并将合同原件及相关材料及时送档案室保管。

三、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制定合同专项规章制度

基于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合同的特殊性,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电力企业设备检修项目合同管理办法》,针对设备检修项目合同的特点及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使合同管理做到有规可循。同时企业在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时应保证规章制度条款的合法、合规。

(二)加强合同印章管理

电力企业应重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企业的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两人操作,一人盖章,一人监督,并且存放合同专用章的保险箱钥匙和密码两人分开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在用印之前,必须有经过各部门对合同审核会签同意意见方可用印盖章。企业要建立合同印章台账制度,同时杜绝人情用章,坚持合规操作,保证合同专用章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三)提高合同档案管理水平

合同承办人员要及时将设备检修项目合同和执行上述合同相关文件资料原件进行收集整理后及时归档保存。企业档案部门要加强档案移交管理、归档管理、档案借阅管理和档案保密管理,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风险,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四)开展合同后评价工作

设备检修项目结束后,电力企业应定期对合同开展后评价工作。企业可以组织内部专家或中介机构针对项目中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后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教训,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全面提升检修项目合同工作的综合管理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应对设备检修项目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要充分重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面的、系统的、动态的合同管理才能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吴江水.完美的合同[M].北京:北京民主法治出版社,2007.

[2]朱宏亮,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3]王建平.合同法实施中的陷阱与风险防范[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4]黎梓庆.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广西电力,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