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9 08:33:4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务部合同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合同管理的要点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二、合同管理的误区
案例一重视合同签订环节,轻视合同履行环节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企业对合同的签订环节很看重,建立了合同审批办法和流程,但是往往轻视合同在履行(包括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等)环节的法律风险控制。其实合同签订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合同价值,但是合同签订不等于经济行为已经实现,合同的全面履行才是关键所在。现在不少企业没有建立合同履行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也没有必要的证据意识,导致对方违约时不知道即将面临的法律风险,更不知道应如何妥善应对。
A企业质量索赔案,因B企业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A企业业务人员曾用电话方式告知B企业,后来又采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但是未取得对方有书面回复。结果在法庭上B企业声称没收到质量异议通知。由于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有质量异议,须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结果A企业没有证据证明曾提出了质量异议,结果直接导致案件败诉。其实我们只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合同履行环节的风险防范体系,即能有效化解法律风险。以质量索赔为例,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索赔流程,及时保全相关证据,才能有效地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案例二合同管理等同于“合同书”的管理
合同管理应是企业各部门共同参与,而非仅仅是法律部门的工作。
但还是有不少企业误认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即合同书)的管理。“具体工作是按公司内部签约授权等级对商谈中的合同进行审查、会签和盖章,然后对已签合同进行备份、分类归档和保管。”这种合同管理模式将合同管理的本质视为合同订立过程的流程管理,不能真正有效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和实现企业合同管理的目标,属于计划经济下的传统思路。
从静态管理的角度,这种合同行政管理模式是将合同管理理解成单纯的合同文件管理,动态过程则表现为业务部门拟定合同样稿,法律部门对合同的法律问题进行把关审核,最后由企业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盖章。这一管理模式忽略了合同交办审核的细节,包括当事人背景资料、前期谈判的焦点、合同履行的技术细节等问题。
事实上企业的法律风险存在于经营交易的全过程之中,包括从合同商谈,客户是否已在“库内”,(在库外的客户还须对其进行考察)、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必须设定相关风险条款(包括交付期、货物验收、退货条款与认定、货款支付条件)等各阶段都要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目前中国企业面临最大的合同法律风险是:能否按时保质保量交付标的物,能否及时回笼应收账款。
因此,企业要从“合同文书管理”的误区中走出来,取而代之的是“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案例三重视事后诉讼补救,忽视诉讼前的预防。
不少企业往往把关注点放在完善法律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上,并不关注事前的预防即法律风险识别和评估,认为合同管理只是为了便于解决纠纷的制度设计,以至于身处纠纷缠绕时才发现自己已深陷法律风险之中,有的即使案件胜诉了却发现被告无偿债能力。经案例分析统计,其实预防诉讼所花费的成本远远低于案件的诉讼费用,且效果明显。
根据以往案例分析告诉我们,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可以从四个方面做起,即:证据预警、质量预警、时效预警和偿债预警。
证据预警是指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证据链条断开,造成无法充分举证或举证不能的情形出现而采取的措施。
质量预警是指在合同约定或法定检验期间内,或在质量保证期间内,对货物质量进行及时的检验,如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的措施。
时效预警主要是指距最后一次付款接近两年、此后无书面催收记录也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时,法律部门应通过书面催收等手段中止或弥补时效的措施。
偿债预警是指负债方逾期偿还货款,或遇负债方有改制、合并、分立、破产、隐匿财产等情形,可能影响到货款正常清偿时,法律部门应及时向企业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以保障企业债权的安全性。
企业应建立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对将来可能产生于诉讼不利的法律风险及时采取预警措施,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经营损失。
案例四误将合同管理视为专属公司法务部门的工作
不少企业认为合同管理是专属于公司法务部门的事,其他部门只是配合法务部门的工作,甚至不少中小企业根本就没有法务部门,也没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笔者认为合同管理是专属公司法务部门的事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因为法务部门只是参与合同管理的一个职能部门,公司的很多部门皆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
以合同审查环节为例,现行的合同审查机制基本上是业务部门将合同文本交法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由于法律部门不了解合同背景资料,无法掌握合同缔约过程的细节,无法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有效的审核,进而无法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为保证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合同审查应当不仅仅就拟定的纸上条文进行风险审查,更需要对合同的整个商谈、磋商过程有所了解,追溯合同反映出的每个问题的渊源,并了解交易背景和自己一方的立场及所关注的主要内容,并会同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效益性进行会审。而在合同履行阶段,传统模式是法律部门是不主动参与的,而事实上企业各管理部门是需要分工合作的,法律部门则应成为合同履行的协调者和监督者。
例如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开票、对账、结账和财务数据分析等;业务部门(包括采购和销售)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客户开发、资信调查、合同商谈和签订合同,联系品保(包括采购和生产部门)部门安排生产,联系仓储部门交货,协助财务进行货款回收等;品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打样,安排生产进度,监督产品品质,参与产品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等;物流部门(包括报关、仓储和运输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安排发货(包括退换货),核对交接货清单,办理物流保险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与其他各部门进行定期会商、不定期的走访交流、合同月报制度和重点领域采取的专项风险防范机制,企业法务部门可以掌控合同履行过程的动态情形,并对可能引发重大法律风险的环节和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可以有效控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三、点评
1、合同的签署只是该项经济业务的开始,合同的履行环节才是具体落实合同的关键。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1,协助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的机制,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本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保持自收到文本2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但特殊情况除外。
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详细了解相应的具体内容后4小时内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6,保持敢于直言的风格,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 法律补救功能中的计划
1,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和催收,接到相关要求后2天内开始行动。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3,接到诉讼请求后,自领导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法院立案。
4,发现需诉讼的案件,有义务向公司报告情况,并建议提请领导批准起诉。
5,对起诉或应诉案件的,大多数保持自行。
6,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7,诉讼案件做到有求必应、认真负责、及时完成。
三、 知识产权管理计划
1,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争取申请“上海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荣誉,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含金量。
2,按公司需求,高效、高准确率地完成商标的申办注册工作。
3,做好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2,拟对公司涉及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点的培训。
3,在进行法律培训的同时,法务部不定时地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宣传。
五、自身素质提高
1、战略导向原则。法律风险管控应当与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要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目标,并通过风险管理的辨识、评估、分析、转化等方法,降低企业的风险等级,从而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2、管控匹配原则。法律风险管控应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与企业“板块化管理”为核心的管控改革相适应,并融入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3、合法效益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方法应当规范、科学、系统,措施还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应充分考虑采用成本与效益最优化原则。
4、全员参与原则。法律风险源自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加强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各部门、各个员工积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积极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5、持续改进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律风险管控体系也应当不断地调整、完善、改进,从而确保风险管控机制的有效性。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几年,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持续推进。有数据显示:至2014年初,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6.7%、98.1%和98.6%。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起步较晚,在工作实践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很多人的固定思维中,法务工作就是“打官司”,法律顾问、律师就是事后的“救火队员”。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薄弱,怠于执行制度、决策、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的基本要求,对于事件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置不当,有时所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诸如:安达信、中航油(新加坡)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2、法律风险管控融合度不高。由于法律风险管理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安全风险、财务风险、廉政风险等,作为一项新的风险管理,当前的法律风险管控要么进行事后救济,要么在具体业务管理流程中参与,却又很难找到一个好的切入点,也就是当前俗称的“法务业务两张皮”。
3、法律风险管控融方法单一。作为新兴的管理方式,法律风险管控的方式比较单一、薄弱。比如法律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对方法,甚至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从内容、结构上似乎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要求,容易形成工作上的随意性。
4、法律风险管控融资源配置不足。当前,尽管大多数国有企业总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并设置法务部,但在下属子企业的法务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人员,法务人员的资源配置远远不足,在企业法律事务、法律风险管控上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措施和方法
1、加强对国有企业核心事务决策的参与。所谓核心事务主要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例如重大投资、融资、重大合同签订等。在当前,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改制、并购重组、租赁等资本运作方式方法越来越多,存在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法务部门以及外聘法律顾问应积极参与其中,对于这些核心业务规则把握、合同条款、风险把控上能够做出充分了解和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真正形成“决策先问法”的良好习惯。
2、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法律风险管控的核心工作之一。有数据表明,合同管理存在典型的“二八定律”,即大约80%的经济纠纷都是由于合同中20%以内的风险因素没有控制好发生的。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都与合同戚戚相关。合同管理要实行管理制度化,通过制度来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合同文本要标准化,企业要编制示范文本或者格式文本,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严密性,从而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合同订立要专业化,合同重要条款设定、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界定都必须专业、清晰、完整。也是法律风险防范实质所在;合同履行要规范化,要规范管理,全面履行合同订立的目的和要求,积极进行合同闭环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要全面推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管理的全程监控及信息化数据分析。
3、加强国有企业制度建设。通过参与各项制度修订,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规范运作的流程架构,并积极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有了制度的保障,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
4、加强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宣传,着力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建立依法、诚信、合规经营的企业核心价值,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物化于制,使依法治企成为经营活动的自觉行为,从而切实提升企业竞争的软实力。
合同管理遇到三重门
企业资产及业务发展迅速、业务结构复杂,从哪里入手强化风险控制?如何通过信息技术固化、传播、推广已有的管理模式?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中国正在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转变,首都机场管理集团的发展已经不再是简单、粗放式的规模扩张,更多的体现为内涵式的品质提升。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年均签约数量约在300至400份之间,总额上百亿人民币,涵盖股权投资、金融、采购、建设、委托管理、资产租赁、土地管理、中介服务等多个领域。
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合同管理的复杂性日益加剧。在开发合同管理系统之前,首都机场在合同管理上遇到了“三重门”。第一重,是管理效率。传统的手工管理合同方式,由于涉及的部门众多,合同类型复杂,需要管理的合同要素也各不相同,容易面临文档管理困难,进度控制困难,信息汇总困难,缺少预警机制,信息不集中,实时性不强,各部门协作、业务流程组建、监控制度执行效率不高等问题。在系统建设前,集团审核一个合同的周期至少要2个月。第二重,是透明与规范程度不够。在纸质合同流转的过程中,无论是业务部门,还是监督部门,比如规划、财务、法务等部门都无法清晰准确的了解到当前合同处在哪个审批流程环节,更无法获知这个合同审批流转的过程是否符合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信息不透明的前提下,更无法谈规范。第三重,是合同风险控制不足。风险管理需要强调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下,风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法务部)没有途径及时获得合同执行过程中和合同终结后的信息,存在很大的隐患。
如何防范合同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而向合同管理要管理效率?李纯是首都机场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在她看来,作为集团法律事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合同管理系统不仅要实现文本管理电子化的过程,还要将合同的静态分散管理变为动态全过程管理、建立公司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管理全过程各阶段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及预先控制。
实现合同管理一体化
2010年4月中,首都机场集团开始了针对合同管理系统的外部调研,形成了合同系统设计思路,明确系统建设内容和时间表。
尽管在系统建设之前,首都机场集团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合同管理流程,但是从管理的成熟度向IT的成熟度转化,仍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首都机场集团的合同管理系统,在国内没有同行业的经验可以借鉴,李纯提出的“自下而上,简洁实用,从服务的角度来做系统”的思路得到了很多业务部门的支持,尤其是合同金额比较大,合同数目比较多的业务部门。
2011年4月8日,首都机场合同管理系统正式上线。项目组走访收集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进行验收准备工作。4月15日,系统终验通过。在系统正式上线以后,首都机场建设集团坚决停止了纸质合同的审核――“强迫”大家真正使用系统,充分发挥IT系统的“威力”,大大解决了原来合同管理遇到的问题。
2011年项目组完成了集团旗下一半二级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上线,2012年计划实现集团公司本部、成员企业、二级企业全部上线,这意味着,在2012年可以实现在本部轻松调阅所有企业的合同情况,并且同时实行重大合同备案制度,集团及相关企业所有的合同,集团本部管理层只要进行点击就可以看见。与此同时,整个合同管理的标准也实现一体化,并且通过对合同及时、多维度的分析,实现了辅助决策的功能。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最早是在2004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提到。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当前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体现在:一是经营性损失(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成本增加等);二是是民事诉讼败诉(包括诉求的赔偿和讼费用等);三是企业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制裁;四是企业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受损;五是企业商誉受损及其他损失等。
二、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一)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客观需要。目前在竞争空前激烈的国内和国际市场下,企业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法律风险中想要获得市场优势,必须警惕企业法律风险,以尽量减少损失情况的发生。
(二)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成长的重要保障。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个成熟健康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软实力的重要标志。多年实例表明,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三)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企业法律风险的损失结果导致破产或倒闭,增加下岗职工,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阻碍构建和谐社会。相反,则可以有效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当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出现的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
(一)部分企业管理者法律风险意识差
部分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律师在企业管理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管理者对法律风险缺乏必要的重视,事前缺乏律师参与,产生诸多法律漏洞,一旦引发纠纷,进入诉讼阶段,才意识到律师的重要性。此时,一些案子由于漏洞过多或缺乏有效证据,已回转无力,即使律师参与也只能挽回少部分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不足
企业自身制度的缺陷也是引起企业法律风险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相关法律事务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由于欠缺法律把关,使得企业中不合法的做法存在,为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三)相关系统的法务管理制度和法务人员缺乏
一些外聘律师参与企业法务管理偏向于应急性、被动化模式,律师服务偏重于案件诉讼,顾问律师远离公司的核心决策圈,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发挥不了应有的影响,无法全面识别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谈不上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与此同时,企业又缺乏系统的法务管理制度和法务人员,导致法律服务无法深入到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法律风险陡增。
(四)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目前虽然有企业建立了较全面的合同管理制度流程,但在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认为程序烦琐或带着侥幸心理不认真执行这些制度。合同签订前未送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查和评估。在业务执行的各环节中投有按照制度流程通过法律顾问做好审核监督肩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
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
针对以上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笔者认为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几点老考虑:
(一)加强企业法律风险意识
加强法律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思想基础。随着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要认识到,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后果,但事前是可防可控的,因而一定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实践中一些企业往往重视打官司,而忽视在日常决策中预防法律风险,企业在发展中必须树立守法观念,要有风险意识,做到企业行为合乎法律规范。
(二)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的内部决策机制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都有企业自己的章程。企业章程就是企业的“宪法”,它不但规定企业各级领导的产生、职权范围,还规定了企业的决策程序等方方面面。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决策要依照法律规定、企业的章程来进行,就可以规避一些企业和经营管理者的法律风险。例如,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过 程中,有的公司股东竟然从来没有看过公司章程,发生了争议也无所适从,甚至有的股东盲目地相信其他股东,最后落入别人的套,上了当等等。针对这个问题,必须建立公开、公平的内部决策机制,熟悉掌握企业章程,按章程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这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途径。
(三)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
一是要建立合同管理系统。由企业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条款无遗漏,符合要求的形式,文字准确,严谨,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的。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防止法律风险性工作的基础,企业要建立事前防范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委托管理制度等;建立以合同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对于多年来企业有定期的实践合同,具有很高的重复性和合同的效率,合同应制定固定的文本,如测绘合同,印刷合同。合同须严格遵守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和批准。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合同纠纷统计、管理系统,基于情况变化的分析,及时完善企业固定合同文本。从合同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有针对性的当事人,并建立关于协调的合同管理体系。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循,做到人人有专责,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才能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同时规章制度完美的过程,也是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因此,一个企业制度的出台,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包括它的提出、调查、审核、修改、完善等,只有这一系列的步骤一一到位,才能确保企业规章制度具备合法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协调性。
(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机制的建设
企业存在着较多、较大的法律风险,当前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企业设立到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加强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可以分为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可以为其自身进行一定的评估,提出些许法律风险应对的建议,此种机制的建立针对于一般私企较为实践有效性较高,而对于国企、或者是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其自身出具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书需要进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势必会存在 “自身说自身”的不真实问题。外部评估就是企业内部无法务部门或者是企业外聘律师事务所,在企业与外部律师事务所签订相关法律服务协议后,律师通过相关资料的搜集与分析,为企业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法律风险应对计划。
(五)适时选择外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企业根据自身实力,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发挥律师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果企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为节约成本,可以聘请律师帮助企业形成“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依法经营机制,通过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指导企业建立人事管理、合同管理、税务管理等制度,或通过定期上门方式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诊断和预防,可全方位多角度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如遇到专业性强的法律事务,也最好聘请律师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促进企业的健康成长、稳步前进。
(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与法律工作突出的企业进行交流沟通湘互学习风险防范的管理经验共同研究思路方法。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法律专家学者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做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
总之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所以说,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参考文献:
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是合同,合同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大数据时代下的经济活动具有种类繁多、数据量大等特点,这需要企业的管理者具备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合同管理贯穿经济活动的整个流程,合同管理能力的高低则是管理者流程优化能力的重要体现。合同管理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作为商务活动的集合,包括前期考察、调研、谈判、拟定文本、签订等环节;二是对经济活动的监督与控制,是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包括对合同履行风险的控制,以及合同各环节的参与者的监督。利用标准化的管理方法进行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更为有效地避免签订对企业不利的合同、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
二、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多数企业管理者重生产、重订单、轻管理,尤其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有的企业没有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有的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管理人员,有的虽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部门,但管理混乱或无序。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无视或不够重视,造成合同管理工作主题缺失或管理无序。
2.合同审核不严,缺乏风险控制机制。由于很多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审核的法律事务部门或企业法律顾问,有些企业设立了法务部门,但企业法务部门的法律顾问和各有关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和权限的规定不够明确,不能充分或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如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时把关不严、合同条款表达含糊、法律或合规性审核不够严格、合同履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潜在风险。
3.合同的管理和履行效率低下。企业缺乏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审核程序,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核、签约、履行等环节无法紧密衔接,造成合同管理无序混乱,合同履行效率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准确高效监督及反馈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4.缺乏标准化管理体系。没有制定涵盖合同起草、谈判、审核、签订、履行、监督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统一的合同编码体系,使合同管理缺乏制度依据;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进行评审,对于企业常用业务合同进行文本格式化和通用条款优化等标准化工作没有开展。
三、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也是一门科学,要尊重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在大数据时代下,合同管理亟待建立科学的标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实用可行。
1.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是经济和时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经济合同客观地反映着生产和流通的现实经济情况,它作为联系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纽带与桥梁,在保障生产生活、经济发展顺利进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行,混合所有制和大数据引领经济发展新时代的到来,企业改革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各经济体之间的联系愈加活跃,经济合同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构成了大数据时代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元素,社会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就客观地向我们提出了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问题。
2.合同管理的现状是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潜在动力。由于非标准化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问题,给经济合同的审核、履行、监督等环节带来很大困难与不便。要做到提升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减少合同管理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必须实施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大力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化、编码体系的标准化、内容条款规范化,以及合同文本格式统一化。
3.合同管理标准化是降低合同管理沟通成本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可把合同管理的各项业务活动内容、业务间的衔接关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工作程序等用标准的形式加以明确,这样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四、合同管理标准体系的模式
企业合同管理纷繁复杂,在大体上可将标准体系划分为管理和操作两个层面:
1.管理层次包括《合同分类编码体系》、《合同审核管理标准》、《销售(采购)合同管理标准》、《特殊合同类管理标准》等标准,这些管理标准分别对合同分类编码及各类型的合同在拟定、审核、签订及履行全过程中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管理方式及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2.操作层次包括《合同格式文本标准》、《合同要约推荐标准》等标准,格式文本是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一般在积累总结经济活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完备成熟的格式文本不仅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五、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具体措施
1.合同管理制度的动态化。制度是基础,没有制度,任何管理工作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合同管理工作亦是如此。任何企业都要建立健全适合于自身的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要看有没有合同管理制度,其次要看合同管理流程有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最后要看现有的制度是否适应目前的企业合同管理,若不适应,则要对制度进行修改,将合同管理制度纳入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要随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管理范围和形势的变化而改进,不能一劳永逸,更不能让制度成为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瓶颈。
2.合同编码体系的清晰化。一个企业的合同的编码体系一般包括合同承办部门的代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序号、合同分类等,在合同编码体系中,合同承办部门代码和合同分类较为重要,一个能够清晰地表达了合同承办的主体,一个能够清晰地反映合同的类型,合同承办部门代码一般以部门英文缩写或部门在企业的习惯性代号作为编码,合同分类一般按照合同的经济性质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分类看似简单,但直接关系到合同处理的方法,如果处理不好,会为以后的合同管理流程带来很多不便。
3.合同审核流程的层次化。企业的合同管理要有一个明确的合同审核流程,审核流程要分类制定,各审核人员要责权清晰,层次分明,将一般合同、重大合同、特殊合同审核和签订的权限具体化,由于合同履行和监管也大多是由合同审核的参与人负责,通过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将合同审核流程层次化,进而明确各层次在合同管理中的权限与职责。
4.合同档案管理的日常化。合同管理中的档案管理工作极为重要,它是一个与合同管理相关数据的归集、整理的过程,在大数据时代,合同数据更加复杂,应当更加重视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承办人或者合同管理人员要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收集合同相关数据,包括合同签订前的项目审批文件、考察、咨询、谈判会议记录、法律及合规性审核等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标的物签收、核验、合同变更等材料,合同履行后的经济效果评价、合同总结等材料,形成完备的合同管理档案。合同档案要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合同管理数据随产生、随收集,做到洽商记录不过夜、合同备案和审核意见表填制不过夜。
5.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互控化。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工作是一个互相衔接、联动的体系,每个岗位虽然分工不同,但对其他岗位都有纠错、互控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相互促进,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
6.合同文本的格式化。合同文本的格式化首先以合同法为前提,尤其是格式化合同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在客观上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提高合同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加强合同文本格式化的普及,也可大大减少经济合同纠纷。
7.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是提升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重要保障,要应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开发适用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软件系统,加强合同处理流程的信息化,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六、结束语
关键词:高校;经济合同;现状;建议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的权利,同时也拥有独立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高校经济合同是指以自己为合同一方的主体,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的基础之上,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各类具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协议或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包括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各类服务类合同(主要包括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审计业务合同等)。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中,因为一些人为或客观上的原因,会出现一些合同纠纷,而在双方主体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仲裁或诉讼等不良后果,对高校的经济及声誉都有所创伤。如何减少或者消除这些不良后果,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必须投入更多的事前精力,去减少因签订合同而引发的风险。
一、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
目前高校从它的财政资金投入及在校生人数划分,可以划分为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对于部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分散、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科研项目种类、科研项目金额等都比较大,相应的在管理制度上也逐步的完善,由校长办公室下设法务部门,专门审核经济合同条款;对于省属高校而言,因它的校区一般由老、新两个校区,教职工人数一般在1000-2000人左右,学生人数一般在10000-20000人左右,科研项目种类由少数中央支持地方,国自然,973项目等和众多横向科研经费组成,科研项目金额年总额可以达到1亿-2亿之间,在管理制度上不是很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基本上局限于审计处、招投标办、资产处或者计划财务处等部门的一项附带智能;对于市属高校而言,因校区基本上就一个,教职工人数一般也就几百人,在校学生人数也有限,科研项目及金额不多,管理上比较简单,基本也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也无处可寻,处于无人审核、领导签字同意即可的现象。
二、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管是部属、省属还是市属高校,因为它们本身管理机制存在很大的差别,但高校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是需要将各类经费用好,发展好教学与科研事业。对于经济合同管理,各高校的管理目标也应该是一致的,是要减少合同存在的各类风险,保证教学与科研活动的正常开展。综合而言,目前各类高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下列几项:
1.合同管理机构缺失。高校经济业务种类庞大,部门设置也较多,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一个部门之中的有的经济业务类型不是其他部门所弄明白的,对于一个经济事项需要签订合同,对于它的可行性,必要性,具体金额的确定等,缺少相应的管理机构来审核把关。
2.合同前期手续不全。目前高校合同签订的程序基本是部门领导或部门经办人员与合同主体另一方协商好后,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合同模板或者学校自身的合同模板,根据盖章程序的要求,相关领导签字后即盖经济合同专用章。在对合同主体双方协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没有相应的材料支撑,无从了解经济事项的立项、谈判、审批等相关重要流程。
3.合同条款审核不严。一般高校一年签订的各类合同大概有5000多份,除去寒暑假等节假日,平均每天需要签订30份左右的合同。对合同条款的把握必然存在不仔细,特别是一些特殊经济事项合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后期的合同风险将很大,容易造成高校的经济损失。
4.合同履行缺乏监督。高校各部门领导对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不是很了解。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已经到货验收?工程类合同是否已竣工验收?款项是否已按合同条款支付?维修项目是否还在质保期内?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各个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整理清楚,以免多付款,设备工程未验收,质保期内发生维修费用等情况的出现。
三、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建议
1.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人治不如法治,在规范管理之前,制度先行。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组织管理机构框架,制定适合自身管理要求的相关制度要求。好的管理制度应具有实际可行性,在理清实际工作运行流程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相应的管理措施,指导实际工作,规范流程,填补漏洞。
2.确立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的设定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及管理要求,确定是设立专门的法务部,还是在已有的部门下设置经济合同管理科,对于已有的部门,权衡确定是在资产管理部门、招投标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还是审计处,所有的设置都是为了在达到管理要求的基础之上简便流程,将合同管理的前期立项审批、招投标与后期的审计、付款相串联起来,一体化管理。
3.设立合同审核专家库。一份合同的审核,在注重它的前期手续的是否完毕的条件下,主要还需要审核它的具体条款。目前高校对于一些经常出现的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合同、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已基本制定了比较正式的模板合同,对于模板合同的审核相对比较容易点,但对于没有模板的其它经济事项,特别是金额比较重大,期限比较长,主体比较复杂的合同,需要相应的专家对合同条款进行把控,并出具相应的专家审核意见。比如对于数据库的采购合同,物业托管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加工测试技术服务合同等,需要相关专家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审核,充分维护学校的相关利益,减少合同条款存在的风险。合同审核专家库可以由学校具有相关知识的教职工、领导及校外的中介机构专家等组成,根据需要审核的事项,随机抽取专家库中的专家,匿名审核修改,最终由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修改意见,形成最终合同文本。
4.建立合同履行汇报机制。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履行是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相关的经济事项才能结束,合同才能终止。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需要形成常态机制。合同承办人负责具体跟踪合同履行的负责人,当出现异常情况时,需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是需要重新签订补充条款还是终止合同,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具体处理。对于重大经济项目合同,需要根据相关领导小组的讨论或者校长办公会的研究来决定。
5.加强外单位的信用评估。合同主体的另一方外单位的资质,信用,履约情况等,是高校需要持续考核的,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外单位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不能开具正规发票等情况,高校应及时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如证实外单位存在债务风险,履约风险,诉讼风险等,学校应将其纳入不正常单位名单,在后期其它经济事项签订合同时,避免与这家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关系。
作者:郜婷婷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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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漆刚,廖云.高校经济合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高校管理,2015,(17):1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