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9 08:33:2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保险业务风险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保险;合规风险;网点;管理;建议。
随着邮政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邮政保险业务也得到快速提升。然而,在邮政储蓄网点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违规操作现象,如 “存款变保险”等,从而产生一些负面报道,给邮政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切实防范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维护邮政企业声誉,必须强化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
1邮政储蓄保险业务违规操作现状。
销售人员受利益驱动进行虚假宣传,违规向客户承诺保险收益,欺骗消费者;销售人员打着 “银行理财”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保险产品,致使 “存单变保单”现象出现;保险公司人员 “乔装”邮政储蓄员工,坐守邮政储蓄网点违规销售保险产品;网点营业人员违规代客户填写保单,代客户签名;对客户投诉和退保要求,相互推诿,售后服务质量较差,影响邮政储蓄声誉;销售人员未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具备保险销售资格,存在合规风险隐患;违规收取保险公司协议外收益或销售返点,存在商业贿赂风险。
2邮政储蓄保险业务合规风险管理建议。
2。1事前控制。
2。1。1加强保险销售资质管理。
营业网点应按照保监会规定在明显位置悬挂 “保险兼业许可证”,并获得上级行授权。从事保险业务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保监会规定的保险销售从业资格,取得保监会颁发的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1。2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防止错误销售。
网点在销售投资性保险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根据客户风险适合度评估标准,在营业网点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进行当面评估,并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防止错误销售。同时,应妥善保存客户评估的相关资料。
2。1。3加强内控建设,规范操作流程。
要充分认识加强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保险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全行统一、操作性强的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和涵盖业务全过程的操作规程。
2。1。4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培训内容应涉及保险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等方面。要修订和完善保险业务考核办法,逐步建立激励考核长效机制,促使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合规发展。
2。1。5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要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营业网点要明示客户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之前,必须要求有关系的保险公司建立问题处理应对预案,确保能够对客户投诉的保险产品进行全面、及时、妥当地处理。
2。1。6明确责任,建立问责制。
要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准入、宣传、销售和投诉处理等各个业务环节中,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
2。2事中监管。
2。2。1合规销售保险产品,规范销售行为。
网点销售人员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 “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不得套用 “本金”、 “利息”、 “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抽奖、送实物、送保险、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不得代客户签字,不允许非客户本人签字。
2。2。2规范销售模式,严禁出现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
各单位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进驻网点,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只负责提供培训、单证交换等服务,并协助网点做好保险产品销售后的满期给付、续期缴费等相关客户服务。
2。2。3加强费用的财务核算,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严禁网点收取或索要协议外利益、销售返点等。
2。2。4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审计部门应定期对保险业务进行检查,对不再具备销售条件和风险管控能力的分支机构,应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并根据审计意见决定是否对其继续开办保险业务进行授权。
2。2。5正确对待用户投诉。
牢固树立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思想,对客户咨询要耐心解答,对客户投诉要及时处理,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对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减少客户投诉现象的发生。
2。2。6高度关注舆情动态。
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按照程序办理,对采访内容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防止引发重点、热点事件。
2。3事后控制。
2。3。1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银保联合应急机制。
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处理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以免产生负面影响使事态扩大。对有可能出现的群访群诉、群体性退保等事件作为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并启动重大事件联合应急处理方案。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准入审核不审慎、虚假宣传、错误销售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关键词:商业银行;银行保险;范围经济;风险管理
Abstract:This paper explores the six motivations for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marching toward bancassurance,i.e,scope economy effect,customers resource sharing, synergy services effect,product development effectiveness,sustained and steady earnings,operation risk diversification.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concerned parts should take the following measures to realize the sound development effects:implementation and improvement of the cross-business regulatory policies,exploration on the best model for bank to develop the insurance business,enhancement of firewall and risk management mechanisms,integration of product development and sales process,great efforts to develop the property insurance,etc.
Key Words:commercial banks,bancassurance,scope economy,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2-0054-03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银保业务在西方发展十分迅速,银保业务手续费收入已经占到西方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总利润的20―40%,而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则占到了保费总收入的20―70%。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银保业务发展十分迅猛。2006年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占到保费总收入的40%左右,2008年银保渠道对寿险保费收入的贡献接近50%。2009年11月26日,银监会《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务的序幕正式拉开。
从国际经验看,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银行可以借此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扩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利润来源、降低银行对息差收入的依赖程度。银保混业经营背后的巨大商业利益和长远战略性收益,促使国内许多商业银行都有意进军保险业务(见表1)。
一、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的动机
(一)“范围经济效应”动机
一是实现销售范围经济。销售团队共享可以最大程度地挖掘和发挥银保人员的营销潜能,提高市场开拓效率。同时,一体化的销售渠道还可以改进银行销售网点的利用效率,提升银行投入产出比。二是实现成本节约。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可以大幅降低双方业务合作的交易成本。三是实现风险资本节约。保险业务成本较低,完全不占用银行风险资产额度。在当前资本充足率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客户资源共享”动机
进军保险业务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与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共享,扩大商业银行的客户范围,还可以极大地降低银行的客户开发成本。并且保险公司的客户一般比较稳定,忠诚度也较高。
(三)“服务协同效应”动机
发展保险业务是银行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工具。银保合作后,银行可通过保险公司丰富的保险产品和专业的理财能力,为客户提供从存贷款、理财、代收代付到保险等的“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一方面有利于银行开发多样性的“产品套餐”,为高端客户提供更好的财富管理服务,另一方面可以节约客户交易成本,提升客户的金融服务体验,实现服务协同效应。
(四)“产品开发效果”动机
与投资业务相比,保险业务不仅可以给银行带来长期、持续的收入,而且受市场风险的影响相对较小。近年来,人口结构的变化、经济的持续繁荣以及对未来生活的保障需要,使得人们逐渐将储蓄从银行转移到具有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三种功能于一体的保险产品上。进军保险业,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产品开发的效果,符合未来的市场发展趋势。再者,很多保险产品是银行业务的延伸,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相对较小,因此进军保险业还可以提高银行产品开发的效率。
(五)“持续稳定盈利”动机
目前保险佣金已占到欧洲银行业总利润的10%以上。巨大的、尚未开发的保险市场使得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务的意义不仅仅是简单地赚取手续费。从长远角度考虑,进军保险业务,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交叉销售、联动销售和捆绑销售机会。而国内保险市场的巨大增长潜力有望为商业银行带来持续的利润空间。并且与销售基金、券商集合理财等业务相比,银保业务收入较为稳定。
(六)“经营风险分散”动机
通过与保险公司在信贷领域的合作,可以增强银行资金的安全系数,并使保险成为银行缓释、分散信贷风险、操作风险等的有效手段。如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办理住房按揭、商铺按揭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公司贷款时提供企业财产保险等。从这个角度看,今后国内商业银行将越来越重视保险在缓释和分散经营风险中的作用,并有望逐步将之纳入整体风险管理战略。但商业银行也需防止业务合作过程中自身的信誉风险外溢。
二、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保险业的策略
(一)完善交叉业务监管政策
由于可以带来交易成本节约、经营风险分散和获得协同效应等益处,监管部门对银保合作的支持态势日趋明显。但涉及银保业务的监管体制却急需完善。一是如何加强交叉业务的风险监管,防止不同银保业务相互间的风险转移和传导。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银保股权合作的监管政策,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及时跟踪银保合作产生的创新业务,防止和化解银保业务产生的经营风险、道德风险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二是防止渠道垄断造成的不公平竞争。虽然《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在与入股的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合作时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不得在其母银行营业区域内进行营销。但这并不妨碍商业银行出于偏爱股权关联保险公司的原因不向其他保险公司提供同等的银保合作进而产生不公平竞争。因此,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对该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避免渠道垄断造成的不公平竞争。
(二)寻找银行进军保险业务的最佳模式
国际上银保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四种,即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目前,分销协议和战略联盟经营模式是银行保险的主要经营模式。其原因在于,分销协议和战略联盟经营模式可以更充分地发挥银行的优势,使保险业务更快、更好地融入到银行业务当中。
花旗银行与旅行者保险“金融一条龙服务”梦想的破灭表明,银保股权合作确实存在一定的经营协同,但保险业务过高的风险拨备和相对较低的资产回报率,却使得这种经营协同难以达到最佳。鉴于国内商业银行尚无成功经营保险业务的先例,监管部门亦缺乏先进的交叉业务监管经验,考虑到《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目前商业银行原则上只能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且一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笔者建议,当前国内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可以尝试合资企业和金融集团模式发展保险业务,即直接参股或控股保险公司;而对于资本实力较小的商业银行则可以采用松散的分销协议与战略联盟模式发展保险业务,即实施银保产品交叉销售、共同开发理财产品等。
(三)强化防火墙与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首先,银行控股的保险公司要具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商业银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防火墙”制度,办公场所、信息系统、人事、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都要实行严格隔离。
其次,针对关联交易风险,《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所担保的客户均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表内外授信;商业银行对所投资保险公司要进行并表管理,且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须将投资保险公司的资本从银行资本金中全额扣除。笔者认为,除去关联交易外,还要警惕内部资金调度更易产生的暗箱操作放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因此,应重视银保间的资金流动监管。这不仅要求商业银行强化对保险业务的内部控制,还要警惕银行与关联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传导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德国安联集团与德累斯顿银行由合并走向分拆的历史说明,没有考虑到保险与银行两个不同业务混业经营产生的特殊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将使银保合作的前景充满荆棘。
(四)整合产品开发与销售流程
强大高效的产品开发与销售流程不仅有利于银保双方开发出更多受市场欢迎的产品,还有利于提高业务处理效果,解决保单流转缓慢、客户操作不便、营销效率较低、售后服务不佳、潜在风险较大等问题。这一方面要求商业银行加快实施银保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银行与保险交易系统对接,并积极进行业务流程整合与再造,优化银保双方的产品开发与销售流程,提高双方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效果。同时,还要解决好银保双方营销人员的文化冲突问题。银行与保险业务虽然存在着较强的资产同质性,但二者之间的文化差异却比较大。因此,银行要想取得理想的保险业务效果,必须解决好双方营销人员的文化融合问题。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是整合银保业务产品开发与销售流程的前提,也是银行进军保险业务获得成功的关键。保险业务对专业人才的要求较高,而目前国内银行的保险人才建设相对落后。因此,银行应不断加强各自员工的交叉业务培训力度,解决好专业素质和营销技能等问题。
(五)大力发展财险业务
当前,国内多数商业银行的保险业务以寿险为主,财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则较为逊色,尚未成为国内银行的重要中间业务增长点。原因在于目前的合作方式主要是银行信贷部门提供保险资源,然后由财险公司人员上门办理业务,业务办理相对复杂,效率较低。
研究表明,商业银行经营财险业务,无论其财险资产占比多大,都具有相当的风险分散报酬。而寿险资产占比在大于40%以后就无法实现最佳风险收益配比。因此,一定比例的财险业务对于商业银行达到最佳经验效果是非常有必要的。未来国内银保双方应该在财险上进一步加强合作,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方式,打开这一潜在的、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利润增长点。
参考文献:
[1]魏华林,杨霞.银行保险发展的国际经验[J].武汉金融,2007,(10).
[2]徐为山,赵海生.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背景下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一个协同视角[J].上海金融,2008,(5).
关键词:大型实业集团 保险经纪 保险管理
一、大型实业集团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
大型实业集团资产规模庞大,内部管理层级多而繁杂,下属公司数量众多,在保险业务管理方面常存在问题。
(一)保险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管理分散现象普遍
保险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遭到忽视。在制度层面,部分大型实业集团没有制定集团统一的保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内部保险管理工作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尤其是下属公司保险业务缺乏统一、规范的保险制度对其约束管理,均由下属公司结合当地情况自主决定,管理比较分散。
(二)保险管理组织体系有待完善,业务专业性不高
部分大型实业集团专门负责保险管理的力量相对薄弱,如仅设立个别兼职保险管理岗位,保险管理模式和管理人员无法满足管控要求。在保险管理组织、制度、投保、索赔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索赔能力较弱,存在出险后无法定责的安全隐患。保险管理人员多为财务人员兼职,在投资资产风险分析、保单审核、经济性评价、定损定责、索赔管理等方面缺乏专业性,面对保险公司变化多样的保单设计和产品组合,缺乏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
(三)保险腐败事件频发
对保险行业相关价值链条研究后发现,由于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各家保险公司业务差异化程度较低,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资产的保费费率制定标准差别较大,行业并无严格统一的保费厘定标准。因此,大型实业集团在保险行业实际操作过程中,人情保单、关系保单以及利益交换保单等现象并不鲜见,易滋生道德风险甚至经济犯罪行为,保险腐败事件频发。
二、设立内部保险经纪公司的效用分析
大型实业集团设立保险经纪公司,有助于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保险议价能力,提升经济效益,培养专业保险管理人才。
(一)专业保险安排有利于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大型实业集团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对保险业务进行专业安排,有助提升大型实业集团整体风险管控能力:一是专业人员较全面地掌握保险理论,具备专业的保险技能;二是作为内部保险经纪公司,对实业集团内部风险特点更加熟悉,能够进行风险查勘、风险识别,发现所面临的风险点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三是能够用科学的方法,识别与衡量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频率与损失的幅度;四是能够专业地理解保险公司的各种复杂的保险条款,从中做出正确的选择。通过这些专业技能,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安排保险公司与大型实业集团实现“总对总”的保险服务模式,量身定做,切实开展各项配套的服务,以专业的保险安排、索赔和风险管理服务,提高集团风险管控的能力。
(二)有助于整合内部保险资源,提高整体议价能力
随着大型实业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业务将遍布全国或全球,这些项目的保险投保及理赔服务将受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法律以及保险公司等的限制,保险费率、条款、服务标准等各不相同,若没有专业机构来处理保险相关事宜,各工程建设和生产单位必须花费较大的精力来处理保险的相关事宜。
根据规模经济原理,保险经纪公司通过整合大型实业集团内部的保险资源,代表集团统一协调投保形式,统一集中评选保险人,有利于获得谈判优势及优惠的承保条件,可以争取到包括责任范围、费率水平、免赔额、付费方式、赔款支付方式、防灾防损以及风险管理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优惠条件。如2009年中电投集团收购贵州金元集团之后,通过中电投保险经纪公司整体规划,为其节约了大量的保费。
(三)将部分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转化为集团内部收益
保险经纪公司的收入一般分为三个主要渠道:一是直接保险的佣金收入。对于大部分险种,佣金率基本上不超过毛保费收入的15%,运输险等个别险种可以达到20%甚至更高。二是再保佣金收入。由于大型实业集团投保金额大,很多时候需要通过再保和共保的方式安排保险。经纪公司可以通过帮助安排再保,向再保险公司收取佣金,个案个议,但佣金率一般维持在再保保费的5%。三是保险咨询收入。该项业务费用率没有严格规定,在新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收入中占比很小,但是在发达国家,经纪公司咨询服务类的收入占比50%以上。作为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主要经营成本为人工费用和各项管理费用,若业务量饱满,公司创利效率较高。
(四)有助于培养专业人才,提升大型实业集团外部形象
大型实业集团成立保险经纪公司后,可以充分利用该平台培养、锻炼自己的保险人才队伍,应对不同环境、不同模式的保险业务发展需要,为大型实业集团实现战略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大型实业集团通过成立保险经纪公司统一管理保险业务,将保险业务完全标准化、阳光化、透明化,有助于侧面提升集团外部形象。
参考文献:
[1]王岩竹.我国保险经纪业的发展状况展望[J].金融观察,2011年第4期
保险企业从事保险业务面临着三个层次的资产损失: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极端损失。预期损失可以通过历史数据统计得出,较为稳定,因此可以通过产品定价来转移和损失准备金来弥补;非预期损失具有波动性,是保险企业面临的真正的风险,需要保险资本来抵御;如果是极端的损失,如战争、金融危机等,则无法通过资本来抵御,只能通过压力测试来应对。经济资本就是保险企业内部用于覆盖非预期损失的资本,是用以缓冲风险损失的权益资本。经济资本与保险企业实际承担的风险之间存在着直接对应的关系,经济资本在数值上就等于风险值,或者说一定置信区间下非预期损失的值,因此,经济资本也叫风险资本或在险资本。从金融角度看,持有低风险低收益的资产对于企业而言就是为了换取企业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而不得不放弃潜在的收益性。一般认为,保险企业的资本规模越大其经营就越安全,在这一点上资本与经济资本的功效是一致的,不过两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其一,资本是企业资金的一种来源,而经济资本则是企业资金运用到低收益低风险的资产数额,是企业资金的一种运用形式。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其二,合伙人或股东可以用不动产、长期有价证券等资产形式入伙或入股,而此类资产一般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不能成为经济资本。其三,资本额度是由合伙人或股东按照有关契约和个人意愿筹集的,而经济资本则取决于企业整体的风险水平以及相关利益团体的风险偏好。
二、应用经济资本管理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经济资本管理体现了保险企业价值管理的新理念。
现代银行业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便逐渐确立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最终目标———股东价值最大化,开始普遍采用经济学方法代替会计学方法思考问题,价值管理成为银行管理的新理念。如今,保险业也逐渐采取这种新的理念。经济资本管理超越了传统的以单一的账面管理为特征的资本管理方法,将收益与风险纳入同一个框架考虑,从而使得保险企业管理层大致知道一项业务占有多少经济资本,并以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来评估该业务对股东价值的影响,进而进行有效的资本配置,保证资本使用效率,使资本管理的目标与公司价值管理的目标走向一致。正是由于经济资本管理能够有效协调保险企业各利益相关者———股东、保险企业管理层、保险企业员工、客户、债权人、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满足其各自的要求,能够兼为风险控制和价值创造的基础,才逐渐从诞生之初的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可量化和可操作的管理工具和管理系统,直至成为现代保险企业管理的基础和主轴,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保险企业管理的发展方向。
(二)有利于管理模式从业务驱动型向风险驱动型转变。
业务驱动型的管理模式使得我国保险业普遍存在着“以保费论英雄”、“以业绩排座次”的现象,从保险企业管理层到一线人员都没有给予风险因素足够的重视。这直接导致了保费高、利润低的奇怪现象,甚至给保险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风险。经济资本管理是基于风险的管理体系,它充分地将资产的风险减除因素考虑在内,并严守一定资本支撑一定风险资产的原则。实行经济资本管理将促进我国保险企业管理模式从业务驱动型向风险驱动型转变,通过主动地管理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改进我国保险企业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科学的绩效考核是经济资本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资本管理以增加股东价值为最终目的,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保证保险企业资产为增加保险企业价值作贡献,形成对企业资产质量的硬约束。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没有体现潜在风险损失的影响,无法合理评价业务发展规模和效益的关系。引入经济资本管理可以在全面评价和准确计量风险的基础上对经营绩效进行考核,体现扣除风险成本后资产真正创造的价值,抑制经营中的短期和低效行为,形成资本对资产质量的硬约束。
(四)有利于制定科学的业务战略规划。
在制定保险业务战略规划时,经济资本管理方法不仅能对业务发展前景进行预测,而且对业务发展中扩张与风险变化之间的关系也予以充分考虑,可以提高业务发展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使保险企业的战略性规划在框架内进行,杜绝目前的机构盲目扩张、风险吞噬资本的现象,为我国保险企业沿着可持续发展道路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应用经济资本管理进行风险管理的模式
(一)自下而上进行经济资本(风险值)的确定现代保险企业业务日益复杂,这些业务都构成了保险企业的潜在风险源,诸多的潜在风险源又分散于各个分支机构之间。不仅不同的业务面临的潜在风险值不同,就是相同的险种业务发生于不同的分支机构也面临着不同的潜在风险。经济资本管理要求将保险企业面临的所有实质性风险都涵盖在管理框架之中计量出单个的经济资本值,并在企业的整体层面上进行加总。这样就必然有一个自上而下、由分到总的过程。具体来讲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加总、确定风险边界等几个步骤。风险识别是指对保险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风险计量是指通过统计和计量等方法对各个潜在的风险进行定量,用数值表示风险的大小;风险加总是指对识别的各种风险定量值进行加总,以确定经济资本总量;确定风险边界是指根据经济资本和实际资本的比较来确定保险企业下一步的动作,如果经济资本小于实际资本,那么保险企业的风险在资本的可控范围之内,可以继续拓展新的业务或者开设新的机构,如果经济资本大于实际资本,那么保险企业的风险可能在资本的可控范围之外,保险企业需要调整现在的风险结构,防止破产风险,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以财产保险的中心支公司为例。最底层的支公司先对自身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分类,然后运用先进的风险量化手段并辅之以经验判断,计算各类风险值;之后在支公司的基础上进行各类风险的加总;中心支公司将计算出的风险值上报省级分公司,省级分公司再汇总所管辖中心支公司的风险值,在省级分公司层面上进行风险的加总;最后各地省公司将各自的风险值上报总公司,在总公司层面进行汇总分散。在计算得出总的风险值之后,总公司便可以借此确定需要的经济资本总量,并与账面资本和监管资本进行比较,通过一定的转换系数,在经济资本、监管资本、账面资本之间建立起联系,使得对经济资本的配置和对账面资本的管理融为一体。
(二)自上而下进行经济资本(风险值)的配置经济资本的配置是指在确定经济资本限额的情况下,以风险调整收益率RAROC为基础将经济资本分配到各个风险点,可能是分支公司也可能是具体的业务险种。RAROC并无标准的公式,但是一般可以表示为:RAROC=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经济资本=收入-成本和费用-预期损失经济资本具体的做法是,董事会根据经济资本总量确定风险额度,再根据各业务险种上报的经济资本限额申请进行分配,之后随着业务的进展计算实时RAROC,将其与公司的资本成本进行比较,据以调整业务组合,之后再循环到RAROC的计算。在这个自上而下的过程中,充满着上层风险管理部门和下层业务人员之间的报告与回馈,体现出实时监控的思想。我们以非寿险企业为例,简要描述保险企业经济资本配置的一般步骤:
1.估计各类风险的损失分布并计算其所需的经济资本非寿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可划分为六大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非巨灾风险、巨灾风险、行业风险以及事件风险,各项风险的定义与分布特征参见表1。表1非寿险企业的风险类型和分布特征注:限于论文的研究范围,关于各类损失分布函数及其参数的估计不在本课题的讨论范围之内。在此只将其分布状态作一列示。一般而言,确定多个随机变量的联合分布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简化与假设(如假设概率分布为正态分布或对数正态分布),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企业总风险的分布。这一过程涉及大量的运算,有时不得不借助计算机的帮助加以实现。企业总风险被估计出来之后,其VaR减去预期损失即得企业整体的总经济资本。
2.分别计算企业各部门的RAROC以及企业整体的RAROC已知企业的总体经济资本,就可以得到企业整体的RAROC,它标志着企业整体的风险收益水平。不过仅仅计算企业整体的RAROC显然无法满足经济资本配置的要求,还需计算各个部门的RAROC,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经济资本配置。为简便起见,不妨将企业划分为两大部门:保险经营部门和投资部门。下面分别计算这两个部门的RAROC。由于保险企业所经营的险种既有短期产品,又有长期产品,这样盈利的确定需要较为复杂的计算。同样,经济资本也需要按年度进行配置,而且赔付额、管理费用、盈利等现金流还需折现。因此非寿险企业保险业务的RAROC可记作:RAROC=P-PV(EC)-PV(EX)+IPV(经济资本)!"(1-t)其中,P为保费,PV(.)为折现函数(所用利率为无风险利率),EC为期望赔付额,EX为保单管理费用,I为资本的利息收入,t为税率。一般而言,非寿险企业的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相互独立经营的,因此投资部门的RAROC计算与一般投资组合的RAROC计算相差不大,即为RAROC=[E(Rp)-RD]×MVp经济资本+R!"D(1-t)其中Rp为投资组合的回报率,E(Rp)为投资回报期望,RD为保险企业的边际借贷成本,MVp为投资组合的市场价值,t为税率。
3.结果分析第一,比较经济资本与流动资金,可以辨别保险企业经营是否稳健。如果企业实际拥有的流动资金大于经济资本,这表明企业有足够的能力应付较为严重的损失。如果流动资金超出经济资本的幅度较大,即流动资金过剩,说明企业可以将一部分流动资金投资出去,获得更高收益。同理,如果流动资金小于经济资本,企业必须设法增加流动资金存量,保证企业经营安全。第二,各个风险的经济资本与总经济资本之比,可大致表明各种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程度。譬如,Nakada等(1999)应用RAROC方法的研究表明,评级在A+以上的非寿险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为投资风险,其次为巨灾风险和非巨灾风险。第三,上述方法也可以用于计算各个险种的RAROC,从而对各个险种的风险收益水平进行对比分析。Nakada等(1999)的同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在美国的非寿险业务中,RAROC从大到小依次为汽车险、企业财产险以及家庭财产险。
(三)对两种实施模式的分析虽然上述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条脉络是分别描述的,但绝对不意味着两者之间的决然隔离或者时间上的严格顺序。原因很简单,经济资本的计算包含于RAROC的计算。在各业务线根据自身风险计算经济资本时,它也同时在进行RAROC的计算,同时在监控自身的风险是否超过了风险限额。另外,保险企业在确定各个业务点风险限额时,也须考虑之前各个业务点经济资本的计量。总之,两条脉络之间是互相交叉的,相互联系的。
四、应用经济资本管理进行风险管理的难点
(一)风险计量技术的滞后虽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都有各自的风险计量模型来评估和测量保险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但是随着风险差异性的加大(包括可保风险的弱化、风险作用的集中趋势等),风险出口的多元化(保险公司的风险出口不仅仅限于再保险,还包括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两大风险集散机制、风险管理咨询业的蓬勃发展等)等一系列新的变化和发展,目前的风险计量模型明显存在着滞后效应。因此借鉴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计量技术,开发适合保险业自身发展的风险计量技术,将是我国保险业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重要前提。
(二)风险之间相关系数的确定上文中提到,保险企业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多样的风险,而这些风险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存在的,一种风险的存在会加深或者减少另一种风险的存在,因此在计算保险企业整体的经济资本时,风险相关系数的不确定可能会给经济资本的计算结果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虽然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假设风险之间是完全不相关的,这样一方面为了计算方便,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保险企业稳健的经营作风,看起来是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但是这一稳健的假设可能使得我们过于保守,在风险上投入了过量的资本,从而导致在安全范围内企业整体收益的下降。
(三)风险损失数据的历史积累经济资本管理的前提是对风险损失分布的测算和计量,而这一切要靠过去历史的资料积累。一方面我国保险业真正发展的时间较短,未能积累起长时间的风险损失分布数据;另一方面即使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保险业也没有完整的积累风险损失数据,这是和当时的历史条件相关的。因此我国保险业急需制定一定的行业标准来进行风险损失数据的累积,这是有利于整个保险行业发展的大事,也为经济资本管理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四)经济资本支持的各部门、各机构的协调由于经济资本管理是站在全局全企业的高度,根据各部门、各机构面临的风险来分配资本,而不是像过去的那种主观决策来分配资本,因此经济资本管理可能会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甚至会引发企业内的道德风险,比如说有的部门为了部门利益,谎报数据多报风险而获得较多的风险资本支持。因此,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后如何进行各部门、各机构的协调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来防范企业内的道德风险。
(五)基层营销人员的认同营销人员处于市场的第一线,他们是控制风险的排头兵,因此基层营销人员对经济资本管理的认同显得非常重要。试想,已习惯于以保费论英雄以保费为重的营销员辛辛苦苦拉来一张保单,但是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考核机制却将原本可以承保的保单拒绝在外,这对保险营销员是多大的打击。因此探寻合适的经济资本管理教育和培训方法,使得基层营销人员认同,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五、应用经济资本管理进行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经济资本管理理念目前,我国保险企业往往追求通过简单的规模扩张来实现利润的增长,但是忽视风险的扩张是非理性的和低质量的,通常会随之产生一些损失。因此,应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即涵盖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范围、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方法和风险管理文化的现代保险企业风险管理模式。管理内容要由单一的承保理赔风险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巨灾风险、非巨灾财产损失风险、经营风险等多风险管理转变,实现对个险、团险、银保等不同产品业务风险的全面管理。将经济资本配置到相应业务,最大限度减少风险的产生;管理时机由事后被动督导型管理向事前主动引导型管理转变;管理范围由末端治理型管理向源头控制性管理转变;管理技术由定性分析向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我们应运用经济资本的理念,建立注重风险与收益平衡关系的风险文化,正视保险企业经营中风险存在的必要性,不断强化风险控制理念,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用正确方式衡量风险。要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文化的培养和培训,使这种风险文化渗透到每一个员工的思想和日常工作行为中,成为其上下统一的牢固认识、自觉动力和行为准则。增强其风险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控制业务风险,从而实现有效防范风险和创造价值的最终目标。
(二)优化保险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保险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引入外资、增发企业债券等一系列的措施,整个保险行业的资本金得到了有效的补充,基本上满足了保险监管机构关于偿付能力的要求。但是随着保险行业竞争的加剧,保险企业只有通过优化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自身的资本金和准备金状况,才能更好地实施经济资本管理。这又视不同性质保险企业而具体分析,财险企业的保单基本上都是一年期的,寿险企业则不同,它对保单持有人的负债是独特的,长期寿险保单常常要延伸几十年。因此对寿险企业而言,需要发展更多的期缴保单,而非一次性的趸交保单,这样能够使得寿险企业能够获得一个持续的现金流,防止企业经营业绩的巨大波动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完善保险企业的经济资本计量
1.要重视历史损失数据的积累。历史损失分布的数据是保险企业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计量的前提,也是我国保险业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基础。因此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损失分布数据积累是非常重要的。保监会和行业协会要带头制定历史损失数据的收集以及保存办法,推动并监督各家保险企业实施。2007年保标委制定了《保险标准化工作指南》、《保险基础数据元目录》、《保险业务代码集》、《保险行业机构代码编码规范》、《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数据交换规范》和《保险术语(新增与调整部分)》等七项行业标准,初步构建了一套符合国内保险业发展需要的数据标准体系。建议历史损失数据也应该纳入到标准化工作中,纳入到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中。
从互联网金融大时代的演变趋势来看,虽说互联网影响我国传统金融领域的时间还不长,但其所造成的冲击及影响是不能忽视的。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对于我国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互联网保险已经进入了“E”时代,其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互联网保险对于服务成本更加节约,也可以成为保险费用增长的新兴支点。除此之外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有利于客户享受便捷的服务,可以大幅提高交易效率;通过互联网销售渠道得以有效开发潜在客户群;最后也为传统保险业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有效扩展了销售渠道。
(一)互联网保险中的法律合规现状
互联网保险对于传统金融领域的冲击是多方面的,首先保险业务需要在稳定以及创新间寻求平衡。互联网保险也是创新保险业务的先驱者,保监会自从2012年1月起也一系列相关的监管规则,如《保险、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等,这些都鼓励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然而现行法律规则如传统证据规则如何适用、投资保险人员的信息怎样保护和防范道德风险的情况。虽说我国人民法院对于保护投资保险人员的个人隐私以及生活有一些条文涉及,但从传统保险的销售以及后续服务进程来看依然存在问题,不能够很好的满足互联网保险对于法律法规的需求。所以,如何能够确保互联网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让法律及监管解决互联网保险面临的挑战,成为值得深思的课题。
(二)互联网保险面临的风险
由于互联网保险领域的风险,既有传统保险风险的网络化导致的风险,例如信息不对称问题、战略风险、声誉风险,也有互联网保险形成的新型风险,例如信用累计、互联网欺诈、可能在瞬间发生海量的信息安全问题和大规模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往往涉及产融结合、金融综合经营、境内外资本结合等情况,形成了跨行业、跨市场、跨境的复合风险来源。
1.法律监管盲区。尽管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国家保险业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了司法解释,较为明确保险人员在网络上销售保险时候的义务,保险人应当对于免责条款的提示以及说明负责,但当前我国传统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到对于投资保险人员身份的核查和义务履行,在电子合同有效确认之类的网络销售环节中较容易出现纠纷,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解决。除此之外,保险业务的销售有着较为严格的地域限制,虽然互联网打破了这种传统的限制,但异地客户的保险后续保障业务怎样施行也是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的合规重难点。以上种种,也肆待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及监管政策予以规范。
2.网络信息安全困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是离不开网络技术发展的,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安全协议等技术也为互联网的保险业务发展提供了很有力的支持。但因为网络技术存在漏洞,互联网保险依旧存在一定水平上的技术风险,主要来源于多种黑客的侵犯。由于网络的自由开放性,个人信息存在着被泄露的隐患。
3.道德风险困境。在传统的投保方式之下,保险业务的施行必须有保险人和投保人的签名,从而反映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意图。互联网保险则省略了这一个程序,这也就为道德风险发生预留下来了可乘的机会,同事会出现理财上的纠纷。而尽管电子支付安全性在当前时代中越来越高,但在保险业务收付过程中也经常会发生客户的欺诈现象。互联网的操作是较为隐蔽的,网络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可能会采用虚构被保险人的年龄手段进行欺诈,保险公司也很难进行查证。这样的情况持续久了势必会造成公司赔付增加以及利润下降的情况。
4.产品创新困境。目前互联网保险的产品现状是:首先不同企业对于同类型保险产品的同质性依旧很高,而投保人可以选择的余地较小,对投保人不能够进行个性化产品的服务;其次公司互联网销售渠道中没有具体让利于投保人的优势。通过对比部分公司的线上产品,许多企业直接将线下的产品在网上销售,没有真切的降低费率和条款,没有?ο?费者造成影响力。
二、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控制的难点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实施需要有一定的现实依据和逻辑基础,包括渠道的运用、数据和技术的创新以及监管规定的优化,这些方面可以让互联网保险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活。在组织的整体架构调整上,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总体突出“专项”的特点,并且逐步成立部门对于内部实行的专营业务管理。持续性的风险控制有助于互联网保险业务建立流动的风险管理体系,整体强化指标和预警警报的实用性,病通过开展流动性测试,综合评估特殊点的要求,并通过多层应急预案的制定充分发挥联动互助的平台建设,提升流动性的应急处理能力,从而保障没有流动风险事件的产生。
改革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按照集中统一和专业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
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业务有了较大的改观,无论是投资领域的拓展,还是投资人才的引进,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严重威胁寿险公司的利差损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财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但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仍是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确保中国保险业规范健康发展,特别是应对加人世贸组织后所面对的新的挑战,必须抓紧有限时间,迅速提高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实现保险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缩小,截止2002年底,全国保险行业资产总规模已达6494.1亿元,保险资金可运用余额达5799.3亿元。预计到2005年保险资产总规模将突破万亿大关。
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与传统保险业相比,现代保险业不仅包括经济补偿功能,还包括资金融通功能和社会风险管理功能。这是对中国保险业的再认识。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人和资产管理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业在以往的发展中比较偏重于保险业务本身,从而导致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的发展极不协调。2002年是中国保险业近年来业务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全国保费收入3053.1亿元,同比增长44.7%.但保费的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收益偏低的矛盾却越来越突出。2002年,资金运用实现收益155.85亿元,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比上年下降1.16个百分点。这一矛盾已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关系到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不断扩大,而投资渠道却非常狭窄,投资工具少,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领域仍然局限在债券和银行存款等利率产品上。随着国家8次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收益率已降至历史低位,投资国债潜在的风险越来越大。尽管允许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但由于保险公司可投资于基金的比例较小,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对总体收益贡献有限。加人世贸组织后,我国保险业不但需要化解以往累计的利差损、不良资产等历史包袱,还将直接面对国际同业的强力竞争,如不尽快开放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改善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水平,保险业将会面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与此同时,国内基金的种类不多,性质趋同,保险公司选择余地不大,也制约着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发展。
二是投资环境和投资领域变化,竞争加剧,投资专业化的要求日益迫切。而保险公司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平台已不能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尽管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管理体制做了较大的改进,但由于资金运用管理部门仍作为保险公司的一个内设部门,与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相比较仍存在很大弊端,具体表现在机构设置过于简单、投资专业人员不充分、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够、先进投资管理技术不足等等。
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提出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方向,要求按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将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严格分开,强化保险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新修改的《保险法》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向企业投资”改为“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为进一步管好、用好保险资金留下了比较大的空间,为设立专业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机构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的上述修改,提出:“要把保险资金运用与业务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高度重视。要改革保险资金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按照集中统一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做到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相分离。有条件的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进一步拓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保障。
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
国际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模式分为三种:外部委托投资、公司内设投资部门、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1、外部委托投资的模式。指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这种模式适于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
优点:将保险资金交给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有偿运作,使保险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开拓保险业务。
缺点:外部委托的控制风险较大,保险人不仅要承担投资风险,还要承担外部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
2、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模式。指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投资活动。
优点:保险公司可直接掌握并控制保险投资活动。
缺点:投资部门是公司内设的一个部门,交易内部化,缺少专业性和竞争性。
3、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指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由保险公司单独设立,也可通过与其他具有专业优势的机构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设立。
统计资料显示,在当今世界500强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经营管理和运作。国际保险业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发展经验表明:(1)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地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2)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3)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管理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第三种模式弥补了内设投资部门以及委托外部投资机构管理的不足,在引入市场竞争,提高投资收益的同时,通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管理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了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双层风险监控体系,降低投资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保险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市场运作,不仅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水平,还可凭借其自身的投资管理优势来管理养老基金、个人基金以及其他公司的资产。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分析
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应该与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投资领域以及保险资金运作的特点相适应。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全部采取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于规模较小、运作历史较短的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对于规模较大、投资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保险公司来说,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与其发展不相适应。
尽管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同属风险管理业务,但二者所面对的风险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管理模式上具有不同的要求。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及资源配置基本上都是按照保险业务的管理要求建立的,导致其管理风格及运作模式并不完全适合现代保险资金运作的要求,这种管理模式的冲突必然会极大地削弱保险投资的运作效率和对投资风险的有效管控。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规模迅速扩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资金规模,从数十亿元到上千亿元不等。
因此,保险公司应立足于金融投资领域,除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以其直接投资于股票、管理基金等。那么,目前保险公司内设的投资组织架构,就很难适应新的投资业务,一定程度上也必然限制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拓宽。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既是保险公司适应投资规模迅速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也是保险公司面对WTO接受挑战所需的正确选择,从根本上说,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长远发展的大计。
建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是实现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大计
1.有利于专业化投资队伍的建设。人才是金融投资的核心,专业化管理人才的不充分,是目前制约我国保险投资发展的最大障碍。保险公司现有的投资管理模式,对于引进专业人才、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是不利的。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从根本上改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管理结构,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专业投资人才,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合保险资金运用特点的专业化投资队伍,为今后保险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金融投资领域的逐步放开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2.有利于培育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成立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按照保险资金的性质与偏好,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在某些投资领域的收益能力优于其他金融机构。此外,保险公司将资金委托给下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同时,还可以将资金委托给其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运作,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和比较,推动整个保险业资金运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高整个保险行业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
3.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保险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金融系统工程。建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及时的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可以根据金融投资要求,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可针对不同金融产品特性,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根据风险管控的需要,建立相互独立的前后台控制体系,有效地管控投资风险。
4.有利于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水平。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可实现保险资金运用集约、规范、高效的管理,使监管部门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
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架构的基本设想
1.建立规范的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性,管理团队是资产管理公司成功与否的关键。在发达国家中,相当数量的资产管理公司都是采取合伙人制,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公司则采取管理团队直接参股或间接参股的方式,形成管理团队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我们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适当考虑吸纳管理团队部分参股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更好地吸收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同时,还可以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律,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投资决策、执行交易、结算交收、风险控制、研究支持、财务核算、绩效评价等方面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并可借鉴国际标准制定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更加完备的内部管理控制机制,通过完善的内部管控制度,保障保险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2.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包括:固定收益证券的收益率曲线分析、利率期限结构分析、久期及凸性分析技术、权益证券的VAR分析技术以及业绩归属模型等金融管理技术。通过这些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的引进和在资产管理上的应用,提高对市场风险的分析、识别及管理的能力。
[关键词]巨灾;保险机制;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1 当前我国巨灾形势越来越严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所生成的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如1991年的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洪涝灾害;1998年的长江特大洪水灾害;2005年、2006年多个沿海地区遭受了多次台风袭击;2008年又遇到了特大冰雪和地震两次自然灾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和财富的聚集,巨灾所造成的重大损失已形成了不断扩大的趋势。据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近10年来我国因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维持在2000亿元人民币左右。以2008年的冰雪灾害为例,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1500亿元之巨,而这次汶川地震波及全国的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算。
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年度灾害经济损失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小于2%时,对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少;而大于5%时,对市场物价和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则相对较大。与其他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的灾损率处于较高水平,如美国的灾损率为0.27%,日本为0.5%。我国灾损额与国家财政支出的比值,低时维持在10%左右,高时达到30%以上,而美国的这一指标还不到1%。因此,我国巨灾损失严重。
2 我国应对巨灾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还不完善。早在1951年,国家就制定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财产强制保险及旅客强制保险的决定》。至1952年年底,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的财产绝大多数都办理了保险,而这些保险的责任范围中已包括了地震等巨灾风险。后来,在一些省份相继开办了以大牲畜和农作物为对象的农业保险,直至1959年国内保险业务全面停办。这一时期,可以算是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初始阶段。
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针对企事业单位的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均包含了洪水、地震等巨灾风险。同时,居民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中也包括了各类巨灾风险。但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保险公司受偿付能力的限制,分别对地震等巨灾风险采取了停保或严格限制规模、有限制承保的政策,以规避经营风险。2001年9月,中国保监会有条件放开商业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保险公司逐步扩大了地震保险业务,但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型项目。从近年来巨灾波及范围极广、破坏力度极大、造成损失极多的现象看,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普及巨灾保险业务十分必要和紧迫。
第二,保险业在巨灾救助体系中的作用还不突出。目前,我国保险业在巨灾救助体系中的作用还十分有限,无论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相比,还是与其他救助力量相比,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在美国,保险通常可以覆盖巨灾损失的40%~50%,欧洲的比例为20%~25%,全球的平均水平超过30%。而在2008年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我国保险业赔付金额尚不足损失总额的2%。在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中,保险业的赔款额度占比暂时也不高。这一方面说明保险的覆盖面还很低,保险业所应承担的保险保障和稳定社会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说明国家财政和民间捐助相结合的方式仍是巨灾后损失补偿的主要手段。
第三,巨灾保险供需之间矛盾十分明显。由于巨灾风险具有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损失巨大等特点,导致巨灾保险需求十分巨大。从保险产品的供应上,洪水、台风等一直是各类保险产品的承保风险,在工程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各类人身保险也包括了地震等巨灾风险。但是,针对企业各类财产的保险和针对居民家庭财产的保险缺乏与地震相关的保障,针对巨灾风险的农业保险也处于不断萎缩的状态。另外,在技术与服务能力等方面,保险业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巨灾风险处理的需要,这就使得巨灾保险供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3 国外巨灾管理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国际上巨灾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由国家政府筹集资金并进行管理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二是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合作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的洪灾保险制度是从立法着手、由政府运作、依靠私营保险公司、通过商业手段逐步实施和发展起来的;在法国,保险公司被强制要求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费率提供重大自然灾害保险;土耳其通过立法要求所有登记的城市住宅必须投保强制性地震保险,通过强制保险建立国家巨灾准备金。
尽管各个国家和地区巨灾保险制度的设计都有各自的特点,但概括起来基本相似:政府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财政资助,保险公司广泛参与,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再保险风险转移手段,形成全国性或地区性的保障体系。
4 尽快建立并完善巨灾保险制度
目前,全球已有1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减轻政府在巨灾减损中的责任,维持政府财政的稳定和安全。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尽快建立完善巨灾风险保险制度。
首先,确立巨灾保险的政策性地位。国家应制定法规明确巨灾保险的政策性保险地位和巨灾保险的强制性,规定各商业性保险公司必须把地震、洪水、冰雪、台风等巨灾保险责任从其他保险条款中剔除,列为综合性保险的承保责任。各商业性保险公司必须接受政府委托经办巨灾保险业务。同时,国家应对巨灾保险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其次,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国家巨灾风险准备金由政策性保费收入部分、财政预算按一定比例计提部分和国家向商业性保险公司征收的一部分营业税组成。商业性保险公司出于保证偿付能力的考虑,同样需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主要由每年总保费收入中提取的部分、巨灾保费及其专项资金的运用收益组成,以增强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
再次,建立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间的合理分担机制。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对于巨灾保险应采取限额承保方式,如将家庭财产的巨灾风险责任与企业财产的巨灾风险责任明确为分别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家庭财产巨灾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由政府承担大部分,未承担部分由家庭自己投保或自我承担;企业财产巨灾保险则属于商业性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
最后,建立巨灾保险的再保险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再保险发展的经验,积极培育发展国内再保险公司,大力培育专业再保险经纪公司,活跃再保险市场。同时,应进一步开放我国保险市场,引进资金实力雄厚、业务技术精湛、经营经验丰富的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和组织,如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英国劳合社等公司和组织,增强国内保险市场的风险承担能力。